保险课程心得体会范例6篇

保险课程心得体会

保险课程心得体会范文1

【关键词】“2+1”;双证融合;课程设置;教学内容;金融保险

一、高职金融保险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现状

我国高职教育课程设置以“2.5+0.5”三分课程模式最为普遍。即理论教学2.5年,实习0.5年;全部课程设置成基本素质课程模块、职业基础课程模块、职业实训实践课程模块。我国高职院校金融保险专业课程设置已将专业实践课单分出来,其主要目标是为了突出了对高职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但通过对一系列相关专业院校的走访和调研,发现在具体课程设置和教学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亟待改革和创新。(一)课程教学与金融保险专业岗位能力要求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在江泰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前提下,学院金融保险专业学生需要具备四级或以上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协助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交易磋商能力、独立填制保险单证的能力。但现在绝大多数高校金融保险专业的课程设置沿用本科保险学系课程体系,或仅有金融保险专业理论教学,缺乏实训实践,更缺乏本行业英语教学;或金融保险专业理论教学和本行业英语应用不匹配。专业课教师对金融保险行业英语的不熟练或缺乏系统化研究和实践,公共英语教师对风险管理、人身保险、财险等金融保险知识缺乏。(二)职业基础课与实践课教学间联系不紧密。在传统“基本素质课程模块、职业基础课程模块、职业实训实践课程模块”课程设置模式下,高职学生难以通过职业基础课程模块的学习顺利走上实践课这一平台。而且实践课的内容仅限于专业论文写作和短短3个月实习。(三)已开设的专业基础课不符合金融保险行业企业毕业即能上岗的技能型人才需求。如很多高职院校模仿本科保险专业开设精算师课程作为金融保险专业核心课程,这一课程本属于企业高端管理型人才的核心课程,根据普通高职院校的学生学情,一般难以驾驭。(四)许多院校普遍缺乏既符合企业岗位能力培养又符合高职教学的金融保险专业核心课体系选择与实训课教材。由于我国高职院校金融保险专业开设时间短,目前缺乏基于企业工作流程的核心专业教材;适合高职金融保险专业实训课教材和综合实训教材几乎空白。目前多数高职院校普遍借用普通大学保险学教材,这样很难真正提高高职学生的金融保险专业素养和岗位操作能力。

二、保险行业企业对高职金融保险专业人才专业技能的要求

通过奔赴平安保险公司、信诚保险公司、北大资源风险投资公司及翰亚资本投资等28家企业调查,大多企业表示应届生虽已具备一定理论基础,但由于工作经验积累不足、上手不快、企业岗前集训长达2~3个月方见成效。企业所需的金融保险人员中,一线保险营销人员需求最大(目前大多数学历水平低,诚实信用等行业道德法规素养欠缺),保险保险经纪和专业精算管理人员也占一定比例(目前对此类高素质高技能金融保险专业人才需求旺盛,供不应求)。而且随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保险及金融保险行业企业要想走出去跻身国际行列,目前缺乏派驻国外的双语型(尤其是小语种)高端国际化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将成为企业国际化发展的瓶颈。

三、“2+1”五模块双语系列高职金融保险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体系的构建

(一)“2+1”五模块课程体系内涵。“2+1”五模块课程体系指的是2年校内学习,1年企业顶岗实习。2年校内学习主要包括职业素质、专业基础、核心理论、知识拓展及短期见习参观考察等理论实践交互渗透式学习,具有“双重基础”(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双向选择”和“双证结合”(如就高从“保险经纪人资格从业证书”“保险人从业资格证书”“保险公估人职业资格证书”等选一或就低如英语B级证书)“双语教学”(中英文或中日文)的四大特征,原则上要求学生考取至少两个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二)“2+1”五模块课程体系的特点。一是“2+1”五模块课程体系以培养学生职业基础、职业能力为核心的专业综合能力创新型金融保险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而设。要求学生除了熟练掌握金融保险职业基本能力外,还必须通过3选2选修课形式(如创新创业课程、保险会计、保险营销等),完成金融保险职业岗位能力和创新创业原理学习和实践项目任务,以培养“┻”高级创新应用型人才。二是“2+1”五模块课程体系是根据金融保险专业所对应的行业企业职业岗位(群)需求,在专业理论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设置和教学实践过程中,围绕职业资格证的考证核心知识体系,会同江泰公司并根据保险行业协会要求编写9本核心教材和1本企业核心价值观,直接采用融考证和合作企业工作流程为一体的企业教材和校本实训教材,构建以实训教学为中心的内容体系,且能与企业职业岗位需求无缝对接。三是“2+1”五模块课程体系紧紧抓住了行业企业岗位需求的,解决了企业高端技能型人才匮乏的难题,同时将专业核心课程选择设置融于考证。通过校企双方教学资源和实训资源的有机整合和通力合作,在顶岗实习的同时对金融保险专业的毕业生通过包含WorkingExperience,Trainingprograme在内的practice模式下的综合职业培训和岗前集中培训,提高上岗后的操作能力。四是“2+1”五模块课程体系人才培养目标是以实现校企人才“无缝对接”式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通过对传统“2.5+0.5”三模块课程体系的科学整分,实现了从基本素质的形成到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和课内实训的渗透及长达为期1年的江泰企业顶岗实习后,80%的毕业生顺利进入江泰公司就业。(三)创新型“2+1”五模块课程体系的人才培养方案目标。以保险行业尤其是江泰企业职业岗位能力要为基准,立足首都,面向京津冀,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金融保险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实干精神、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高技能型金融保险专门人才。

四、“2+1”五模块课程体系要求毕业生应具备的能力

保险课程心得体会范文2

【关键词】校企合作 高职保险实务 教学改革

随着保险监管制度的日益完善及保险市场运行机制的日趋规范,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愈发体现为保险营销人才的竞争,兼具保险专业知识、服务创新意识和保险产品营销能力的高职毕业生成为各保险公司争抢的热点。保险公司对其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要求的提升,促使高职院校保险实务课程培养目标的定位也随之发生深刻的变革。传统的以课堂理论教学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已不能适应新的课程培养目标定位的要求,加强校企合作是高职保险实务课程改革的大势所趋。

一、当前高职院校保险实务课程教学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双师素质型教师匮乏

保险实务课程主要对接保险人岗位,实践性极强,对学生保险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起着支撑作用。因此,保险实务课程对授课教师素质要求更高,教师既要掌握扎实的保险基础理论知识,又要熟悉保险人岗位的各项业务流程,同时还需要具备丰富的营销技能。而现实情况是,多数高职院校保险专业起步较晚,规模较小,师资储备不足,专业教师队伍中“双师型”素质教师和企业长期兼职教师占比低,大部分教师仍然是从学校到学校,从理论到理论,没有保险公司的从业经验。[1]教师实践经验和实践技能的缺乏严重制约着保险实务课程教学的效果和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保险实务课程实训教学不到位

完整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应包含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技能三大模块的训练,贯穿于保险实务课程的课内实训环节、实训室专项实训环节、第二课堂素质拓展环节、技能竞赛环节、校外顶岗实习环节。当前许多高职院校的保险实务课程只注重于对保险基本技能(投保单填写、保险条款解读等)的重复训练,而对于保险从业尤为重要的“职业礼仪、陌生拜访、营销话术、保险规划、销售促成”等核心技能缺少必要的训练。[1]对保险行业以“诚信”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缺失,第二课堂和技能竞赛环节未与课程的教学目标统筹考虑,针对学生综合技能培养的顶岗实习缺乏有效监控。

(三)教学内容与工作任务脱节

目前我国大多数高职院校的保险实务课程课程标准及教学大纲的制定仍然是封闭式的,缺乏保险公司的有效参与;教材及授课内容依然围绕学科的系统性进行,授课内容与实际岗位工作任务脱节;教学方法和手段单一,仍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以教师的理论讲授为主。

(四)考核方式不科学

多数高职院校保险实务课程评价仍以理论知识记忆为主体,没有重点关注学生在技能竞赛和实践中的动手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尤其是在现行的高校实践教学环节中占比重最大的顶岗实习,其完成情况主要通过提交实习手册这一单一的形式来确认,其他如假期撰写社会调查报告、主动参加生产实践活动等实践学习任务则缺乏有效途径来证实和检验。

二、构建基于企业需求的校企合作机制是课程教学改革的前提与保障

随着对职业教育理念的理解不断深入,各高职院校都把校企合作作为课程改革的必由路径。然而,由于当前校企合作双方主体利益诉求的不同,校企合作过程中往往是学校一头热,而学校能为企业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与企业的预期相距甚远,企业在度过最初的憧憬期后便丧失合作的动力与热情,导致大多数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流于表面形式。[2]校企合作深度和广度的不足直接制约着课程教学改革的内涵与效果。因此,从保险公司的需求角度出发,与保险公司建立双赢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成为深化保险实务课程教学改革的前提与保障。

保险公司不是公益机构,其参与校企合作必然服务于其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如果保险公司在与学校合作过程中只是一味向学校输血(提供实习基地、提供实训师资、参与专业建设等),而不能从校企合作过程中获取相应的利益,保险公司必然会失去合作的动力与热情,合作也不会持久。保险公司参与校企合作的初衷是看重于高职院校巨大的市场潜力和人才储备优势:高职院校教师待遇好、收入稳定,是车险、投连险、分红险、子女教育规划保险、健康保险等保险产品的需求主体;高职院校学生规模庞大,成千上万的学生背后是成千上万个家庭,市场容量很大;高职院校毕业生资源丰富,不乏既掌握扎实的保险理论知识,又具备良好的营销技能的优秀人才。

高职院校应转变校企合作理念,主动服务保险公司。将欲取之,必先予之。高职院校要牢固树立为保险公司服务的思想,把为其服务视为自身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寻求为其提供服务的领域和方式。高职院校可在校内为保险公司提供办公场所开设校中厂――保险产品销售中心,鼓励和支持教职员工在项目中心购买车险等保险产品;高职院校可邀请保险公司定期来校向广大师生做保险理财知识讲座,增强师生保险意识,激发保险需求和购买欲望;高职院校可以为保险公司定向培养人才,将那些有意愿从事保险销售业务的学生集中组建订单班,按企业的标准与要求执行教学计划,为保险公司输送一批批极具发展后劲的保险专业人才。只要确实站在保险公司的角度,将保险公司视为自身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必能使保险公司真正感觉到校企合作是其自身发展的需要,有效地激发保险公司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保险公司只要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充分感受到学校服务于企业的诚意,并收获一定的经济效益,保险公司才会更主动、更深入地迎合学校的合作需求,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材编写、实训教学、技能鉴定、课题研究、师资培训、考核评价、实训基地共建等工作,使校企合作的内涵得到实质性深化。

三、基于校企合作的保险实务课程改革的思路

(一)校企合作,打造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学团队

双师型教学团队的建设既要走出去,又要请进来。走出去,是鼓励与支持高职院校保险专业教师利用假期及课余时间在保险公司挂职锻炼,直接从事保险公司一线销售岗位,这不仅能使专业教师的实践销售技能得到锻炼与提升,还能使专业教师对保险公司人才需求与岗位能力要求有更感性的认识,更好地服务于课程教学改革。请进来,是邀请保险公司人力部门管理人员加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探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改革方案,聘请保险公司销售精英担任兼职教师,协助完成实训教学任务及校外实习指导任务。[3]

(二)校企合作,开发基于岗位能力的教学项目与教学内容

在充分考虑高等职业教育“理论够用”的要求下,理论知识的选取紧紧围绕保险人岗位工作任务完成的需要来进行,兼顾保险从业人员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对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实现理实一体和课证融合。[4]在保险公司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围绕保险人保险规划方案设计、保险产品销售与咨询等核心职业能力,以真实工作任务为载体,将教学内容设置成五个理论教学项目(认识风险与保险、保险原则解读、认识财产保险产品、认识人身保险产品及熟悉保险监管制度)和六个实训项目(保险需求分析、保险规划方案设计、保险职业礼仪训练、保险销售技能训练、保险单证填制、保险承保与理赔)。

(三)校企合作,创新教学模式,改革考核体系

灵活运用项目驱动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仿真教学法和角色扮演法,推行保险实务课程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一体化、教学内容与工作任务一体化、教学场所与实践场所一体化、考试与考证一体化的教学模式。研究保险实务课程“工学交替”、“企业课堂”实施方案,将保险实务课程中操作性很强的实训教学项目,如保险营销技能训练、承保与理赔教学项目等移到保险公司及实际工作环境,由保险公司的兼职教师带领学生进行客户拜访、话术演练,实现学习和工作零距离结合,使学生在做中学,学中做。改革学生能力考核与评价体系,突出保险职业能力培养的目标。以职业能力考核为中心,采取理论笔考、技能竞赛表现、实战演练综合测评等相结合的多样化手段对学生能力进行考核与评价,突出“过程化、能力化、成果化”三原则。

(四)校企合作,开展保险技能竞赛,以赛促学

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统筹下,与保险公司充分沟通,共同制定基于保险行业标准的保险规划方案设计竞赛和基于真实产品销售的保险产品营销竞赛实施方案。通过技能竞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让学生在竞赛过程中巩固已学过的知识和技能,培养实践技能,实现以赛促学的目标。

(五)校企合作,共建保险实务课程教学资源库,为学生搭建自主学习平台

保险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总结出了许多销售经典话术、陌生拜访技巧,拥有丰富翔实的销售成功案例、骗保案例、核保疏漏案例、理赔纠纷案例等,这些资源是高职院校所欠缺的,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经验的积累十分有益。

四、基于校企合作的保险实务课程改革的实践与成效

保险实务课程是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课程教学团队于2012年9月全面启动基于校企合作的课程教学改革。教学团队运用系统化的思维统筹教学改革,深入研究保险公司与学校校企合作的利益结合点,从与友邦保险广州分公司建立互惠互利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着手,将深化与保险公司校企合作的层次和内涵作为保险实务课程改革的切入点和改革成功的重要保障。学校与友邦保险广州分公司完善了互聘机制,保险公司每年接受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熟悉保险公司业务,学校吸收保险公司管理人员加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年选聘优秀保险公司员工担任实训指导老师和校外实习指导老师;保险公司专业人员全程参与保险实务课程教学项目的设置,根据保险人的实际岗位任务,构建了集理论、方法、实践操作为一体的教学内容体系,有效促进了“任务驱动、项目导向”教学方式的推行;友邦保险广州分公司在学校设立保险产品项目中心,吸收那些取得保险人证书的同学进项目中心开展车险业务,项目中心每年五一前夕和十一前夕举办保险产品营销竞赛,主打产品是旅游意外伤害保险,让学生在真实的产品销售中得到锻炼和提升。

保险实务课程教学改革实施一年多来,金融专业学生对保险课程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显著增强,教学效果明显改善,学生参加保险销售人员资格考试的通过率接近100%。与此同时,学生对保险行业的看法有了极大的改观,对保险人岗位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对于职业发展的定位也进一步明晰,有志于从事保险销售的学生大幅增多。教学改革的推进,极大提升了2010级和2011级友邦保险订单班的学生的保险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绝大多数订单班学生一毕业就能顺利进入保险公司熟练展业,基本实现了学校教学与保险从业的无缝对接。

参考文献

[1]刘爱华.高职保险实务专业发展困境与对策思考[J].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12).

[2]谢朝德.论保险专业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构建[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12).

[3]张伟贤.校企合作背景下的高职课程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教育与职业,2011(7).

[4]潘红艳.以项目为核心的校企合作课程建设模式探索[J].职业教育研究,2010(7).

保险课程心得体会范文3

一、金融保险专业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调研不细,学生分配岗位不明

从保险技术角度讲,由于多数院校没有过硬的专业基础,在毕业生面对所有的财产险公司和所有的寿险公司情况下,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到我国保险业在人力资源方面有下列特点:其一是人才数量相对不足,其二是人员素质总体偏低,其三是人员结构亟待优化。随着外资金融保险机构的进入和民族保险机构的境外拓展,保险市场急需大量金融保险专业技能型专门人才。市场需求强烈的四类人才包括:保险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保险专业技术人员、保险销售骨干和评估人。保险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既要懂得理论又要了解具体的实务,作为专科层次的毕业生,刚参加工作不可能就能得到这个职位。如果想从事其它三类人员的工作,具体的岗位是什么,需要承担哪些工作?具体来说,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公司都要涉及展业、承保、核保、查勘定损、核赔、风险管理咨询、职业培训、客户服务、保全服务等相关业务岗位,那么这些岗位的具体职责是什么,了解不细,致使专业课程设置不系统、不科学,教师引导学生的就业方向不明朗,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要求不具体,学生在离校时,对保险行业的认识就比较模糊。

(二)培养目标、学生考核缺乏专业特色

高职院校对学生的培养目标是既懂专业理论又能具体操作的实用型人才,具体到金融保险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该是:培养素质全面,适应力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创新精神,具备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实务经营能力与专业技能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这就要求对学生在知识、技能、素质方面的培养,应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一致。有的高职院校没有把培养目标具体到金融保险专业上来,对学生在知识、技能、素质方面如何培养认识不到位,对金融保险专业缺乏细致的专业培养规划,专业课难以与保险行业要求的从业人员的从业能力相对应,学生考核只注重保险行业的一般知识,忽视保险行业的专业技能,难以适应保险行业对学生的专业要求。

(三)专业教师团队人数不够,努力方向不明确

金融保险专业,有它自身的知识体系,这个知识体系需要一定数量的专业教师来完成,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金融保险专业的教师团队。金融保险专业的主干课程,它是这个专业的标志,这些课程应该由研究这一问题的专业教师来承担。但现实问题是:有专业,有学科,缺少专业或学科带头人,专业教师之间没有形成一个既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的教师团队,缺乏统一的理念、统一的口径、统一的专业方向,没有针对如何提升金融保险专业的教学水平而同心协力。有的院校原来有从事这一学科的专业教师,但迫于这一学科的学时太少,不得不同时担任其它学科的教学任务,主要研究方向上受到了影响;有的院校缺少这一学科的教师,引进教师迫于提升学历、职称的压力,无暇顾及这一学科的具体应用以及这一学科的发展动态,研究方向显现出盲目性。

(四)学生实习欠缺,不能客观了解保险业的业务实际

金融保险专业在课程设置中,实践性教学环节要占教学计划总学时的一定比例。目前,有的高职院校并没有把学生实习作为教学的必备环节,即使安排了学生实习的时间,也没有精心地去组织,放任自流,由学生自己支配实习的内容,因而主动到保险行业实习的学生大约只能占金融保险专业全部毕业生的四分之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采取灌输式、填鸭式教学方式,只顾及如何完成自己计划好的教学内容,没有把讲授的知识与保险的从业情景结合起来。学生在校三年,没有与保险从业人员接触的机会,没有保险爱心与责任场景的再现,再加上媒体对保险纠纷的报道,致使学生不全面地认为:保险从业人员都是那样为被保险人服务的!那么这些学生自然而然地就会站到保险圈外人一边,不会选择保险行业来就业。因此,在现在这个保险圈外人对保险评价不高的大环境下,不注重实习,也就等于学生在选择保险行业就业的渠道上设了一堵墙,自然达不到高职院校拓展就业渠道的目的。

二、提升金融保险专业就业对口率的建议

为了把金融保险专业办成学生和家长满意,以及用人单位认可的专业,以提升就业对口率,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一支优秀的教师团队

1.教师团队成员培养。金融保险专业既需要专业带头人又需要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必须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学科带头人应对本专业主干课程有深入研究,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经历要丰富,教育改革与质量意识要强,对本专业人才培养有较全面地把握能力。目前高职院校相当一部分教师来自普通高校,有高学历与高职称,但没有在第一线工作的实践经历,势必会影响到专业教学。因此,院校应与保险公司搞好协作,选派教师到保险公司顶岗实习,要求学生认知保险行业,应从金融保险专业的专业教师开始。

2.教师团队成员专业思想的统一。金融保险专业按照“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精神,将培养目标与学生就业岗位挂钩。教师团队中的每一位成员都应从学生就业去向上明确保险业每个岗位的职责所在以及对从事这些岗位人员的要求,明确自己所承担的专业课对相关岗位的价值及作用,因材施教,以团队的协助精神共同完成对学生的培养任务。

(二)主干课程的设置

在目前多数高职院校专业教师不多的情况下,应该抓基本,从上述最关键的岗位上进行突破,设置好专业课程。具体来说,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公司的岗位就是一个最关键的岗位之一,因为展业是保险业发展的瓶颈,保险市场需求强烈的人才中就包括保险销售人才。如何培养销售人才?因具体的业务不同,销售人员所具备的知识也不同,就销售财产保险而言,因财产保险业务相对比较集中但风险因素比较复杂,所以从主干课程的设置来讲,应把《企业风险管理》与《财产保险》这两门课对应起来;就销售人寿保险而言,因人身保险业务相对比较分散但风险比较有规律,所以从课程的设置来说,应把《保险营销》与《人身保险》这两门课联系在一起。有的院校设置了《金融企业风险管理》而没有设置《企业风险管理》,这说明课程的设置只注意了保险的金融属性和保险公司自身的风险管理,而忽视了保险的服务属性———为客户的风险管理服务,致使学生在保险展业能力的培养上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企业风险管理》《财产保险》《保险营销》与《人身保险》这四门课,不仅体现了保险专业的特色,适应保险销售岗位,而且对于保险公司的其它岗位的知识能力迁移将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上述四门课的开设将直接影响着金融保险专业毕业生的后续发展。#p#分页标题#e#

(三)把专业思想贯穿到教学全过程

金融保险专业教师通过顶岗实习,深入了解保险行业的从业人员工资待遇、行业发展,变成一个保险圈内人,将会使金融保险专业的学生产生老师是保险圈内人的感觉,有助于学生专业思想的形成。再将保险人员的从业能力分解成知识、技能、素质,并以培养应用能力为主线,开发设计各门课程。课堂上,以学生为中心,针对学生的特点来授课,不同特点的学生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积极采用启发式、引导探究式、情景模拟式等富有启迪、创新作用的教学方式。针对学生提出的对保险行业评价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分析,让学生对保险从业人员有一个正确的、全面的评价,将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专业思想。让学生得到与金融保险专业对应的某一目标岗位应具备的从业能力,既显示了金融保险专业的特色,又丰富了教师的教学内容,还强化了学生的专业思想,何愁学生和家长对金融保险专业不满意,用人单位不认可呢?

(四)精心组织学生实习

高职院校应以“协议合作、互惠互利”为原则,利用保险公司资源进行实践教学,根据学生可能的分配去向,与各地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以满足学生综合实训和顶岗实习需要。这不仅能让学生的书本知识与现实结合,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将来选择保险行业就业的一种策略,真正体现了双向选择。保险行业到底是好还是坏,为什么保险圈内人评价保险行业好,只有让学生亲临其境,与保险圈内人交流,融入保险公司的氛围,让他们耳闻目染,学生才会理解保险从业人员为什么对保险行业评价好,对自己的工作心气足,从而坚定自己的专业思想;同时学生在实习当中,还能结合保险公司的业务实践和保险公司运营管理的情况,写出调查报告,完成毕业论文。保险公司在学生实习的过程中,经考核确定学生的工作岗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挑选自己中意的学生作为后备人才来培养。所以,高职院校应重视学生的实习环节,与保险公司签订学生实习协议,按生源规划实习基地,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学生进行实习。这不仅能巩固学生的专业思想,而且也体现了学生就业过程中的双向选择,提高就业的对口率,实现高职院校扩大就业的目的。

保险课程心得体会范文4

【关键词】转变观念 重新定位 特色培养 保险专业 建设

【基金项目】本论文为2010湖北工业大学教研项目《基于就业导向的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编号:2010019)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10-0039-02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保险业的重要性也无庸置疑,我们可以看到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历史,保险对国计民生以及发展战略和制度改革等诸多方面的影响,然而对保险行业人才的培养基地是高校和一些高等职业院校,在整个社会当中承担着重大的社会责任和承载着身后的历史价值,但是针对保险教育我国目前还是处于刚刚起步阶段,专业性建设发展依旧滞后,没有更深一步的全面发展,对于人才的培养与社会实际需求还没有做好良性的衔接,在一些高校当中除了硬件设施不足之外,依然还存在诸多方面需要我们全力地进行改革以及创新,进一步给予全面完善。与此同时,保险专业建设也是高校长期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更是高校建设的核心内容,而且对于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更是关键因素所在。所以,保险专业的建设是关系到学校培养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竞争能力的构建。

一、我国保险行业现状

(一)保险市场竞争格局正在形成

我国的保险业随着市场化趋势改革不断深入,保险市场在当今社会当中已经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的竞争格局。2011我国保险集团公司一共有8家、财产保险公司58家、人寿保险公司59家、养老保险公司5家。与此同时,随着保险经纪机构以及保险机构和保险估计机构的设立,在社会当中逐渐形成了中介市场,直至2011年,全国专业保险中介结构2300多家。另外,保险专业投资机构也正在发展之中。

(二)保险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近几年,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2011年我国保险收入共1.43万亿元,同比增长10.4%。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4617.9亿元,同比增长18.5%。人身险保费收入9699.8亿元,同比增长6.8%,2011年,保险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从年初的7家减少到5家,不达标公司的风险状况逐步改善。保险赔款和给付3910.2亿元,保险服务能力有所提升。

(三)保险业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

保险业务在社会当中不断的快速发展,其整体实力也在不断的增强,那么保险行业的总资产也得到了不断的、稳定的提高。2011保险行业总资产首次突破6万亿元,达到60138亿元,同比增长19.1%。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可运用保险资金也在不断的增加,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1~9月份,保险公司实现资金运用收益1353.8亿元,平均收益率2.7%,保险资金运用总体上实现了安全性和稳健性的要求。

(四)保险业对外开放不断深入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保监会认真履行承诺,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截至2011年11月底,共有16个国家和地区的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了54家外资保险公司,各级分支机构近1300家。2011年1月至9月,外资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为286.69亿元,中资为7362.99亿元,占比约为96.25%。

二、保险专业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保险专业建设观念的创新不足

针对目前保险专业的建设,对于建设思路没有新颖的创新,还是保持着过去传统的观念,而且实训基地所给予的支持力度也不够有力度。在保险专业建设的过程当中,由于经济因素以及教师观念和社会观念等诸多方面,导致建设理念和思路还在传统思路当中踌躇不前。

(二)保险专业建设定位不够协调

高等职业教育总体来说是一个非常复杂繁琐的系统工程,其本身存在就承载着社会的特殊意义,然而保险又是一门特殊的职业教育,在专业建设方面和其他职业教育相比较就必须突出专业特色,因此在保险专业的高等职教育和其他职业教育相比较也应当具有鲜明的特色,有别于其他教育。高职教育在专业人才培养上是适应社会发展的较高技术型人才,那么在重视“职”教的同时也不能够忽视“高”教,因为我们所培养的专业人才并不是纯粹的技术工作人员,而且还应当具有一定的人文素养。然而,目前所出现的问题正是在这样一个定位的情况中发展高职教育,这样就造成了另外一个问题突出:高校毕业的学生在工作近一两年的时间之内可能会比本科毕业的学生具有更强的操作能力,但是数年时间之后,在职业当中就会遇到发展瓶颈,因为在校学习时,校园给予培养的重点是“职教”,缺乏人文素养的高职毕业生就缺失应当具有的创新力,我们应当明确保险行业是一个极具创新力和能力的行业。那么,今后的教育和保险专业建设的过程当中就应当将此进行重新定位,不管是实际操作能力还是理论人文素质都需要在同一个起跑线上进行共同发展,这样才能够培养出适应社会的专业人才和综合性人才。

(三)缺乏特色培养

对此,笔者分别从两方面进行分析保险专业建设特色培养的缺乏:

首先,课程内容体系和课程结构不具有特色化,需要进行改革和优化。课程的设置在保险专业建设当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但是建设实际情况却是出现很多重复率极高的课程内容,例如《货币银行学》与《中央银行学》,《财务管理学》与《公司金融学》,《市场营销学》与《保险营销学》等内容都有很多重叠的地方。所以,在教授课程之前需要与其他相互有着重复性的课程教师进行有效的沟通,见谅避免教授内容出现重复现象。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将专业教师进行有效组织在一起,编制具有实用性的教材,形成一个编制团队,这样不仅可以有力的增强科研能力,而且还可以将不同的经验加之一起共同探讨和交流。对原有的课程体系进行有效的重组和重新建设特色建材,这样对于学生而言能够更好的培养其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教材的选取上,应当与实际相互有效的结合,能够切实把握住专业前沿的发展方向,在教材课程内容方面形成有利的特色培养还能够适时的更新内容以及产生新的理论。

其次,学校面对保险专业没有形成特色。很多保险专业的建设方面显得不够成熟,没有突出应当具有的特色,也没有很好的满足现实实际的需求,例如,没有明确的办学指导思想,对于实践性教学的资金或者设备以及人员的投入力度不够,教学方法和手段都呈现出简单化以及课程内容和保险行业的发展有着较大的差距等,没有真正突出保险专业建设所应当具备的特色,在后期对于学生的培养难以全面有效的突出技能型以及应用型人才等特色方面。

三、保险专业建设发展对策

在此,笔者主要从观念转变以及重新定位和培养特色等重心方面,针对保险专业建设发展提出相适应的建议。

(一)转变观念,建立健全新的考试考评机制以及工学交替培养

首先,现在对于专业保险建设在教育过程当中的考试机制已经不能够适应现代社会岗位对于人才能力的多元化需求,而且也不能够客观公正的表现出学生的实际成绩或者综合性能力。所以,建立一套全新的考试机制就显得极为重要。公共课程和基础课程抽查考核其主要理论内容,并有针对性的建立考试题库,实行教考分离,而专业核心课程要以实践操作考试为主,强化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不再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的评价标准,应该建立多元的、综合的评价方式,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半工半读,选修多门专业课程,以掌握多门技能。

其次,实行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工学交替是一种让企业、校方、学生多赢的人才培养模式,就是在学生学完基础理论课程以后,在进入专业模块学习时,让其进入实践基地,在“做”的逻辑下去“学”专业模块,这是时代和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产物,学校在考虑人才培养的同时又得以兼顾了企业经营的需要,企业在考虑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得以兼顾了校方的需求,所以是一种多赢、互赢、双赢、共赢的人才培养模式。其具体的形式有学工交替模式、订单培养模式、项目导向模式。

(二)注重人文素养的培养,进一步定位保险专业建设

不仅需要重视学生对于技能的操作能力以及岗位的适应能力和创新应变能力,而且对于学生人文素养的培养也不能够给予忽视,需要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应用相互放在一起共同发展,也就是需要在重视“职教”的同时也需要将“高教”融合在一起,两者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够将保险专业建设进行更好的定位。而且在校外的实习基地规模更是需要进一步给予扩大,和社会当中的用人企业之间的沟通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利用社会对于专业人才的需求作为参考进而确定教学,以学校促进社会的需求。为学生进行积极的人文素质教育,从正面对学生的价值观和世界观以及人生观做好引导作用,使得学生能够在德智体美方面进行全面发展,保险专业建设有效的定位还能够使得学生在社会当中成为有用之才。

(三)强化实践教学保证体系,突出特色培养

首先,目前多数高校的保险专业主要是计算中心、模拟实验室等,虽然校内各系部实现了实训设备仪器资源的共享,但是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比较缓慢。要对保险专业进行教学改革就要通过各种运载工具模型、保险设施沙盘等各种在用单据、大型挂图等,让学生通过实务模型了解部分保险设施、设备的结构和原理,利用各实际在用单据了解企业实际的运作过程,实现与企业更紧密地对接。

其次,强化符合专业教学特点的实践教学保证体系。以保险高校生能力培养为中心,初步建立起了一套模块化、组合型、进阶式的实践教学培养模式。专业根据教学设计要求,确定相应的技能或能力模块,设置对应的训练课程或项目,初步形成了由课程实训、能力模块综合实训、专业综合技能训练构成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各专业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内容设计相应的实训项目,专业再整合课程内容,设计能力模块综合实训项目,通过专业综合实训完成,再通过创新设计、专业认知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对学生进行专业能力的综合训练。

最后,加大精品课程建设力度。精品课程代表一个学校的人才培养水平,具有一定的榜样和示范作用,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核心专业课程作为精品课的建设对象,组织授课教师都加入到建设团队中,力求建设一批高水准、高质量的精品课程,而精品课程的建设是一个过程,需要在后期大量的修正与补充,通过精品课程的建设有利于提高教师对课程的深入认识,增强其对教材的把握能力。精品课程的建设也应遵循以建促教、以建促改、学建结合、改建结合的规律,从建设中找到问题,再进行分析和解决,这才是目的和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1]吴海波,江乐盛. 健康保险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思路与实施方案——以江西中医学院为例[J]. 中国电力教育. 2011(16)

[2]高艳英,陈温. 信息技术与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教学整合的实践性研究[J]. 科教新报(教育科研). 2011(14)

[3]林秀清,邹茵,林小强. 高职金融保险专业学生的能力培养问题分析[J].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10(02)

[4]李翠君,熊笑坤. 金融与保险专业教学改革的探索——如何将专业资格证书认定、技能大赛与专业教学相融合[J].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01)

[5]陶友谊,吴穷. 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根据市场调整人才培养规格的应对措施——以银行业个人金融业务为例[J]. 经济研究导刊. 2010(09)

[6]严伟,黄晓兰. 金融保险专业学生的培养方向分析——以义乌保险业人才结构现状为例[J]. 现代农业. 2010(01)

[7]张艳英. 厦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动力机制研究——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动力机制探索[J]. 厦门教育学院学报. 2010(01)

保险课程心得体会范文5

关键词:案例教学;保险学;应用

一、有关案例教学法的剖析

案例教学是通过对一些真实的、典型的实例讲解、分析和讨论,使学生掌握有关专业技能、知识和理论的教学方法和过程。其最早的雏形出现在古希腊、古罗马时代,但直到1910年在美国哈佛大学的商学院和法学院才真正作为一种教学方法使用,后又被广泛运用于管理学界。目前案例教学法已成为一种风靡全球、被认为是代表未来教育方向的成功教育模式。在国内该教学法也逐渐被广大教师所接受,广泛地应用于很多课程授课中,如市场营销、企业管理、公关文秘、法律等,并被列入了很多高校的教学改革计划之中。案例教学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

(一)案例教学能够极大地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将“要我学”变成“我要学”。教育在本质上是对人本身的一种完善,是人从不完善走向文明、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将学生看作是学习的主体,激发学获取知识、掌握技能、提高思想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这种主动性与积极性发挥得好,教学效果就好;发挥得不好,教学效果就差。那么,如何才能在教学过程中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呢?首先要使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然后在教学的过程中巧妙地运用适当的教学法,例如用案例引路,用事实传道、授业、解惑,教学收益会比较高。比如在保险学的授课过程中讲到人身保险的有关内容时,给学生提供一些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案例(人身意外伤害险案例、健康保险案例等),从而使学生于实例中切实感受到保险学教学不仅是课程学习的需要,也是他们日常生活的需要。这样一来,这门课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便不言自明了。

(二)案例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接受了教师的知识传承之后,能够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教学的基本目的之一,尤其是对于高职高专的学生而言。保险学是金融及保险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也是高职高专院校国际贸易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该课程主要介绍基本的保险理论、保险合同基本原则以及保险公司基本经营管理方法,是一门集方针与业务技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且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的应用课程。如果在授课过程中仅凭教师课堂上进行理论讲解,运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是很难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的。而且,单纯的讲授使学生的大脑始终处于单调而紧张的状态,容易产生枯燥感,更谈不上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与提高。而通过实施案例教学法,学生会在教师的指引下充分调动大脑去思考,一方面要阐述和讨论自己的分析判断,同时又要倾听他人的意见。这就给学生提供了表达自己意见和进行思维创造的机会,改变了单纯进行保险条款讲解的枯燥感和抽象感,将保险原理还原到实际生活中去。

(三)案例教学法可以及时反馈信息,促进教与学的双向交流。案例教学是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多向信息交流方式,它改变了传统教学中单向传递信息的方式,使学与教都处于教师、学生及案例所组成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体系之中。在案例教学中,学生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并能得到教师的及时指导,深化和巩固所学的知识;另一方面,教师通过学生在案例分析中提出的多角度的观点可以发现教学中需要改进的地方,督促教师在今后的教学中考虑问题更全面、更细致。

二、案例教学法在保险学教学中的应用心得

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各行各业对人才的衡量标准和人才价值观念日益发生着变化,用人单位选择人才时更看重应聘者的实践经验及技术应用能力。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模式主要以培养社会建设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致力于高职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在高职教育中开展实践性教学的意义尤其重大。就保险学这门课程的教学而言,相应的实践性教学主要是案例教学。保险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的课程,在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从学生接受的角度来讲,如果教师只是介绍抽象出来的理论和既定的保险条款,而不是与实际应用联系起来,会给人枯燥空泛的感觉,也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从促进学生能力发展的角度看,案例教学是学生了解现实问题的重要媒介,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促进所学知识的灵活运用。如果能与讨论、角色模拟等形式相结合,还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要想使案例教学达到预期的效果,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事情:

(一)案例选择要适当。案例是案例教学的核心,案例的选编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关键点。一般来说,选择案例要考虑案例的典型性、真实性和分析价值等要求。案例中所涉及的知识应当是学生已经学过或即将学习的知识,这样才能保证案例教学的顺利进行,才能使学生达到温故而知新的目的。比如在保险学的教学过程中保险合同是该课程研究的重点,涉及大量重要的基础概念,并且保险合同内容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在讲授这部分内容的时候先是给学生提供一些已经填写好的保险合同(有规范的,也有不规范的),然后引导学生设身处地的考虑一下,如果自己是一个有风险防范意识的人,在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时,要考虑哪些方面的内容,让学生提出他们的见解后,再引入话题:这个考虑过程看似简单,其实里面包含了很多内容。因为保险双方当事人所处的利益位置不同,签订合同时所关心的问题是不一样的。而且,一份保险合同包括的内容很多,有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以及保险条款等等。那么这些内容又包含了许多小的方面,这也正是保险合同这章所要学习的内容。这样一来,学生对于该次课的学习兴趣就一下子被激发起来了,学习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就高了。

(二)正确处理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案例教学不是孤立存在的,理论教学是案例教学的基础,而案例教学有利于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保险学不是完全的实验课,它必须要先掌握一些基本的理论、概念和方法,然后进行实务性的学习。如在讲述“保险的基本原则”一章时,有这样一个案例:张某将其汽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后该车坠崖落水。事故发生后,张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经过现场查勘,按推定全损理赔。张某看到采购货物的现金还在车内,就将残车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王某,双方约定:由王某负责打捞残车,车内现金归张某,残车归王某。残车被打捞起来后张某和王某按约行事。保险公司知悉后,认为张某未经保险公司允许擅自处理此残车是违法的,遂成纠纷。对于这个案例而言,一定是在相关概念都讲授完备的基础上,再组织案例分析。如果学生连最基本的概念,比如推定全损、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要求、物上代位的含义等都不理解的话,就很难对该案例作出一个合理的全面的判断。

成功的案例教学是在讲解基本理论时,结合案例分析,引导学生明确地认识案例所涉及的知识点,把生动的案例与理论知识融为一体,巩固学生学习的基本原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

(三)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多样的案例教学实施方式。案例教学的实施方式有很多具体的形式,比如课堂讨论法和讲解分析法等。在教学过程中针对不同的章节采用不同的方法。如在讲授“企业和家庭财产保险”一章时,由于该章主要是关于财产保险的险种介绍,实务性较强,所以主要采用课堂讨论、保单分析等形式授课, 即在学完各类条款内容后,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参考老师给出的案例资料,开展课堂讨论,加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在讲授“保险的基本原则”一章时,由于该章内容是保险基础理论的核心部分,涉及大量重要的基础概念,要学生一下子通过课堂上学习的理论知识对实际问题作出准确回答是比较困难的。所以就采用讲解分析的方法。讲到一种保险原则时,先把该原则的含义、基本内容、需注意的关键点讲解清楚,然后引入相应的案例。在实际授课过程中,除讲清案例的背景、经过、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法以外,教师也可以采取提问的方式,引导学生进行一些讨论。在案例教学法实施过程中教师和学生要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也要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克服怕羞、怕说错的心理,师生共同打造既严肃又活泼的学习氛围。

三、关于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思索

案例教学法由于其自身的优越性,在教学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要使案例教学取得预期的效果,在实际的授课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加以注意:

(一)在案例教学中,教师要把握好自己的定位。在不同的案例教学实施方式中,老师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比如在使用讲解分析法时,老师处于主导地位;而在课堂讨论法中,老师要把表演的舞台尽可能的放给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老师既要善于引导学生,又要注意倾听学生的发言,也就是说一方面要避免出现“冷场”的现象,另一方面也要注意话题范围不要过于宽泛,使课堂讨论始终围绕案例进行,以促使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深化。

(二)若使案例教学取得预期的教学效果,教师充分的课前准备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具要准备案例,又要运用理论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和理解,有时也要积极参与到学生的讨论中去。就保险学这门课程而言,就是要求任课教师要尽可能多地接触一些保险业务实例。保险纠纷的处理很多情况下是涉及到法律的应用的,如果老师对保险实务的发展变化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更新都不能准确掌握的话,那么在组织案例教学的时候很容易陷入就事论事的误区。

总而言之,案例教学是保险学讲授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国外大学的财经类专业课程教学中,案例教学占有及其重要的位置。我们应借鉴先进的经验,加大保险学案例教学的比重,提倡互动式案例教学,通过对各类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讲解,加深学生对基础理论、专业理论的掌握及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运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1] 王先强,童本立. 高等财经教育理论与实践[m]. 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

[2] 李国义. 保险概论(第二版)[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保险课程心得体会范文6

关键词:案例教学;保险学;应用

一、有关案例教学法的剖析

案例教学是通过对一些真实的、典型的实例讲解、分析和讨论,使学生掌握有关专业技能、知识和理论的教学方法和过程。其最早的雏形出现在古希腊、古罗马时代,但直到1910年在美国哈佛大学的商学院和法学院才真正作为一种教学方法使用,后又被广泛运用于管理学界。目前案例教学法已成为一种风靡全球、被认为是代表未来教育方向的成功教育模式。在国内该教学法也逐渐被广大教师所接受,广泛地应用于很多课程授课中,如市场营销、企业管理、公关文秘、法律等,并被列入了很多高校的教学改革计划之中。案例教学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

(一)案例教学能够极大地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将“要我学”变成“我要学”。教育在本质上是对人本身的一种完善,是人从不完善走向文明、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将学生看作是学习的主体,激发学获取知识、掌握技能、提高思想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这种主动性与积极性发挥得好,教学效果就好;发挥得不好,教学效果就差。那么,如何才能在教学过程中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呢?首先要使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然后在教学的过程中巧妙地运用适当的教学法,例如用案例引路,用事实传道、授业、解惑,教学收益会比较高。比如在保险学的授课过程中讲到人身保险的有关内容时,给学生提供一些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案例(人身意外伤害险案例、健康保险案例等),从而使学生于实例中切实感受到保险学教学不仅是课程学习的需要,也是他们日常生活的需要。这样一来,这门课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便不言自明了。

(二)案例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接受了教师的知识传承之后,能够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教学的基本目的之一,尤其是对于高职高专的学生而言。保险学是金融及保险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也是高职高专院校国际贸易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该课程主要介绍基本的保险理论、保险合同基本原则以及保险公司基本经营管理方法,是一门集方针与业务技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且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的应用课程。如果在授课过程中仅凭教师课堂上进行理论讲解,运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是很难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的。而且,单纯的讲授使学生的大脑始终处于单调而紧张的状态,容易产生枯燥感,更谈不上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与提高。而通过实施案例教学法,学生会在教师的指引下充分调动大脑去思考,一方面要阐述和讨论自己的分析判断,同时又要倾听他人的意见。这就给学生提供了表达自己意见和进行思维创造的机会,改变了单纯进行保险条款讲解的枯燥感和抽象感,将保险原理还原到实际生活中去。

(三)案例教学法可以及时反馈信息,促进教与学的双向交流。案例教学是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多向信息交流方式,它改变了传统教学中单向传递信息的方式,使学与教都处于教师、学生及案例所组成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体系之中。在案例教学中,学生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并能得到教师的及时指导,深化和巩固所学的知识;另一方面,教师通过学生在案例分析中提出的多角度的观点可以发现教学中需要改进的地方,督促教师在今后的教学中考虑问题更全面、更细致。

二、案例教学法在保险学教学中的应用心得

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各行各业对人才的衡量标准和人才价值观念日益发生着变化,用人单位选择人才时更看重应聘者的实践经验及技术应用能力。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模式主要以培养社会建设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致力于高职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在高职教育中开展实践性教学的意义尤其重大。就保险学这门课程的教学而言,相应的实践性教学主要是案例教学。保险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的课程,在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从学生接受的角度来讲,如果教师只是介绍抽象出来的理论和既定的保险条款,而不是与实际应用联系起来,会给人枯燥空泛的感觉,也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从促进学生能力发展的角度看,案例教学是学生了解现实问题的重要媒介,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促进所学知识的灵活运用。如果能与讨论、角色模拟等形式相结合,还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要想使案例教学达到预期的效果,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事情:

(一)案例选择要适当。案例是案例教学的核心,案例的选编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关键点。一般来说,选择案例要考虑案例的典型性、真实性和分析价值等要求。案例中所涉及的知识应当是学生已经学过或即将学习的知识,这样才能保证案例教学的顺利进行,才能使学生达到温故而知新的目的。比如在保险学的教学过程中保险合同是该课程研究的重点,涉及大量重要的基础概念,并且保险合同内容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在讲授这部分内容的时候先是给学生提供一些已经填写好的保险合同(有规范的,也有不规范的),然后引导学生设身处地的考虑一下,如果自己是一个有风险防范意识的人,在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时,要考虑哪些方面的内容,让学生提出他们的见解后,再引入话题:这个考虑过程看似简单,其实里面包含了很多内容。因为保险双方当事人所处的利益位置不同,签订合同时所关心的问题是不一样的。而且,一份保险合同包括的内容很多,有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以及保险条款等等。那么这些内容又包含了许多小的方面,这也正是保险合同这章所要学习的内容。这样一来,学生对于该次课的学习兴趣就一下子被激发起来了,学习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就高了。

(二)正确处理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案例教学不是孤立存在的,理论教学是案例教学的基础,而案例教学有利于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保险学不是完全的实验课,它必须要先掌握一些基本的理论、概念和方法,然后进行实务性的学习。如在讲述“保险的基本原则”一章时,有这样一个案例:张某将其汽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后该车坠崖落水。事故发生后,张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经过现场查勘,按推定全损理赔。张某看到采购货物的现金还在车内,就将残车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王某,双方约定:由王某负责打捞残车,车内现金归张某,残车归王某。残车被打捞起来后张某和王某按约行事。保险公司知悉后,认为张某未经保险公司允许擅自处理此残车是违法的,遂成纠纷。对于这个案例而言,一定是在相关概念都讲授完备的基础上,再组织案例分析。如果学生连最基本的概念,比如推定全损、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要求、物上代位的含义等都不理解的话,就很难对该案例作出一个合理的全面的判断。

成功的案例教学是在讲解基本理论时,结合案例分析,引导学生明确地认识案例所涉及的知识点,把生动的案例与理论知识融为一体,巩固学生学习的基本原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

(三)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多样的案例教学实施方式。案例教学的实施方式有很多具体的形式,比如课堂讨论法和讲解分析法等。在教学过程中针对不同的章节采用不同的方法。如在讲授“企业和家庭财产保险”一章时,由于该章主要是关于财产保险的险种介绍,实务性较强,所以主要采用课堂讨论、保单分析等形式授课, 即在学完各类条款内容后,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参考老师给出的案例资料,开展课堂讨论,加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在讲授“保险的基本原则”一章时,由于该章内容是保险基础理论的核心部分,涉及大量重要的基础概念,要学生一下子通过课堂上学习的理论知识对实际问题作出准确回答是比较困难的。所以就采用讲解分析的方法。讲到一种保险原则时,先把该原则的含义、基本内容、需注意的关键点讲解清楚,然后引入相应的案例。在实际授课过程中,除讲清案例的背景、经过、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法以外,教师也可以采取提问的方式,引导学生进行一些讨论。在案例教学法实施过程中教师和学生要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也要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克服怕羞、怕说错的心理,师生共同打造既严肃又活泼的学习氛围。

三、关于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思索

案例教学法由于其自身的优越性,在教学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要使案例教学取得预期的效果,在实际的授课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加以注意:

(一)在案例教学中,教师要把握好自己的定位。在不同的案例教学实施方式中,老师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比如在使用讲解分析法时,老师处于主导地位;而在课堂讨论法中,老师要把表演的舞台尽可能的放给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老师既要善于引导学生,又要注意倾听学生的发言,也就是说一方面要避免出现“冷场”的现象,另一方面也要注意话题范围不要过于宽泛,使课堂讨论始终围绕案例进行,以促使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深化。

(二)若使案例教学取得预期的教学效果,教师充分的课前准备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具要准备案例,又要运用理论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和理解,有时也要积极参与到学生的讨论中去。就保险学这门课程而言,就是要求任课教师要尽可能多地接触一些保险业务实例。保险纠纷的处理很多情况下是涉及到法律的应用的,如果老师对保险实务的发展变化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更新都不能准确掌握的话,那么在组织案例教学的时候很容易陷入就事论事的误区。

总而言之,案例教学是保险学讲授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国外大学的财经类专业课程教学中,案例教学占有及其重要的位置。我们应借鉴先进的经验,加大保险学案例教学的比重,提倡互动式案例教学,通过对各类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讲解,加深学生对基础理论、专业理论的掌握及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运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论-文-网]

参考文献

[1] 王先强,童本立. 高等财经教育理论与实践[M]. 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

[2] 李国义. 保险概论(第二版)[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