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控制论文范例6篇

资金控制论文

资金控制论文范文1

[论文摘要]货币资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控制风险最高的资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大多数贪污、诈骗、挪用公款等违法乱纪的行为都与货币资金有关,因此,必须加强对企业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确保经营管理活动合法而有效。

一、货币资金的含义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现金是指企业拥有的由出纳人员保管的货币,即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开户银行的可随时支用的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是指除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货币资金,包括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存款、在途货币资金等。

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目标及环境

(一)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目标。内部控制目标是企业管理当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根本出发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目标有四个:①货币资金的安全性。通过良好的内部控制,确保企业库存现金安全,预防被盗窃、诈骗和挪用;②货币资金的完整性。即检查企业收到的货币是否已全部人账,预防私设“小金库”等侵占企业收入的违法行为出现;③货币资金的合法性。即检查货币资金取得、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手续是否齐备;④货币资金的效益性。即合理调度货币资金,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环境。所谓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环境是对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有重大影响的因素的统称。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企业内部控制能否实施或实施的效果,影响着特定控制的有效性。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环境主要包括以下因素。

1.管理决策者。管理决策者是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环境中的决定性因素,特别在推行企业领导个人负责制的情况下,管理决策者的领导风格、管理方式、知识水平、法制意识、道德观念都直接影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执行的效果。因此,管理决策者本人应加强自身约束,同时通过民主集中制、党政联席会等制度加强对其的监督。

2.员工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在内部控制每个环节中,各岗位都处于相互牵制和制约之中,如果任何一岗位的工作出现疏忽大意,均可以导致某项控制失效。3.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企业自我评价的一种活动,内部审计可协助管理当局监督控制措施和程序的有效性,能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内部审计力度的强弱同样影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效果。

三、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

1.现金收支业务管理的漏洞。一是更改凭证金额,虚构内容。二是无证无账或和票据不一致。无证无账是指出纳人员或收款人员利用经手现金收入的机会,在收入现金时既不给付款方开据收据或发票,也不报账和记账,而是直接将现金占为己有;票据不一致是指出票时套写或利用假复写的方法,使发票联与记账联不一致,贪污差额部分。三是撕毁票据、盗用凭证。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对收入现金的票据,乘机撕毁,从而将票款私吞;或用盗取的发票,向客户开票重复收款或报销,隐匿现金。四是少列、多列总额。出纳人员或收款人员将现金收入或现金支出合计数加错,致使现金收入日记账合计数少记,支出日记账合计数多记,从而将多余库存现金占为己有。

2.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管理漏洞。一是私自提现、支票套物。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私自签发现金支票,用于提现或购商品、物资,不留存根,不记账,将所提现金、所购商品、物资据为己有。二是涂改银行对账单。

出纳人员私自提现,然后涂改银行对账单上的发生额,使其与银行存款日记账上的金额相符,以掩盖银行存款减少的事实。三是私自背书转让,出借支票。会计将转账支票、汇票及银行本票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或将支票借给他人用于结算,允许他人使用本企业开设的银行账户为其办理转账业务,从中谋取私利。四是多头开户,套取利息,截留公款。会计人员利用个别银行间相互拉客户的机会,私自利用企业印章在他行开设存款账户,对收进的款项存入私设的户头,等期末再存入单位账号,将私存期间的利息据为己有。

四、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规定货币资金使用的职权和责任,保证权责密切结合。2.规定货币资金核算和管理的处理程序及手续制度,使货币资金运转正常。3.健全和完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使货币资金业务建立在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基础上。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方法具体有以下几种。

(一)职能分离控制

它是指将某些职务分别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工作人员担任,以避免或减少发生差错和弊端而进行的控制。企业应建立严格的组织分工和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即在制定组织组织机构方案和向工作人员分配工作时,都应考虑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分离、制约和监督,实行钱、帐、印鉴分管责任制。(二)效益性控制。

它是通过运用各种筹资、投资手段,合理而有效益地持有货币资金的控制性方法。货币资金效益性控制方法是制定货币资金收支中、长期计划。为实现以上目的,在进行筹资、投资决策时,对各种方案进行综合分析,并要求对备选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货币资金效益性控制涉及企业的整个经营活动,由于企业实际情况千差万别,效益性控制方法应与其经营实际紧密联系。

(三)现金收支审批权控制

企业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四)安全性控制

1.账实盘点控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以确保企业资产安全。2.库存限额控制。对各企业规定一定的资金库存限额,将超过限额的货币资金送存银行,可降低货币资金被盗风险,还能高度集中货币资金,统筹使用。3.岗位分离控制,不相容的岗位由不同的人负责,以达到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作用。4.实物隔离控制,采取妥善措施确保除实物保管外,其他人员不得接触实物。

(五)预算控制

货币资金预算的控制就是通过对现金投资或现金使用的预算,帮助企业获得最大的收益。其主要手段是对货币资金的收支预测和对货币资金预算的编制。通过较为详细和较为远期的现金收支预测和货币资金预算来规划出期望的收入和所需的现金支出,可精确地规划企业现有闲置资金是否进行投资和经营中需要借款的额度和时间,以利充分发挥资金效用和盈利能力。通过对货币资金收支预算在执行中的调节有利于企业货币资金收支不断保持平衡,从事前对货币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加以控制,使企业在预算期内保持一个合理的货币资金余额。

(六)内部银行控制

内部银行是将社会银行的基本职能与管理方式引入企业内部管理机制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内部资金管理机构,主要是进行企业内部日常往来结算和资金调拨、运筹,已被证明是实现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目标的有效手段。但是这种制度在企业的实践发展还不平衡,一些企业只是停留于内部资金调度的功能,对控制企业内部资金流量、流向、流程的功能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如果内部银行对集中起来的资金使用缺少有效的控制,就可能导致重大投资的失误。

参考文献

[1]苏艳丽,加强会计内部控制,发挥财务管理作用,会计之友,2003(7)

[2]朱海芳,《管理会计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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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在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关键和重点业务的控制,对实施效果监督评价,构建符合实际、业务规范的内控体系。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的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是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对资金的内部控制,在会计核算的监督管理上实现良性的运作,同时应当建立完善的、严格的资金授权、批准、审验的各环节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和评价资金活动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企业财会部门负责资金活动的日常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

二、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几个主要方面

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要求企业应当加强资金的全过程管理,严禁资金的体外循环,切实防范资金活动中的各种风险。

(一)资金的授权管理

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应该明确支出款项的用途、金额等内容,实行资金分级授权管理,重大资金使用由单位领导层集体决策,履行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方可安排资金支出,未经有权审批人批准的,财务部门不得办理付款业务。

(二)资金管理岗位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资金管理岗位应遵循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监督的原则,出纳岗位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务的登记工作,复核岗、支付审批岗不能由一人兼任,银行预留印签和空白银行票据不得由同一人保管,通过电汇、票据方式付款应当至少实行三人操作、两级审核,严禁一人保管同一账户的两枚以上(含两枚)银行预留印签。

(三)加强信息系统的控制

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系统是依附于单位的具体生产经营管理系统,所以建立及符合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系统的控制程序尤为重要,进行流程再造、岗位重塑,减少人为操纵因素,同时增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相关信息的保密性,企业采用计算机系统来实现资金管控,进一步提高资金的管控水平。

(四)加强资金的计划管理

企业应当结合当年工作任务对资金的需求,编制资金收支计划。根据次月资金收支情况,编制资金月度计划,对资金计划执行偏差进行分析,发现是否为异常偏差,规避不符合公司规定的风险支出,保障公司资金运行的安全。

(五)加强资金的监督检查

企业应当定期组织资金的安全检查,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监督检查中可以发现并纠正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中的一些错误违法违规现象,从而做出及时处理,企业还应当定期对本单位的资金控制情况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予以整改。

三、资金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资金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对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来说,其存在的问题是多样性的。

1.对企业从事资金管理的人员监督执行力不够强

在一些企业当中虽然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的控制和管理制度,但在具体的执行和贯彻上力度还不够,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和控制机制。

2.有些企业使用的是会计电算化软件

实行电子支付的企业,不同的权限有不同的操作功能,系统操作岗位人员不注意自己的密码保密工作,被不法人员盗用,致使一笔资金业务按内部控制要求应该由不同岗位的几个人来完成的工作,结果由一人操作完成,存在资金的非法支付或挪用的风险。

3.在资金管理控制方面

没有进行定期地自查和整改,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这样不能及时发现资金管理内部控制中的缺陷和漏洞,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办理违法违规的会计事项。

(二)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的建议

1.根据自身的需要

企业应制定统一资金管理的实施细则,具体包括岗位设置、流程控制、监督检查等与内部控制有关的各项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权,加强对从事资金管理的人员进行检查和抽查,对不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行为进行严格考核,提高内部控制的执行力。

2.使用会计电算化软件的企业

财务软件操作权限进行分级设置,并分别设置密码,系统操作岗位人员要注意自己的密码保密工作,从事资金管理的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对每笔经济业务支出心中有数,对不相容岗位要明确区分责任,提高自身的电算化水平,更好地适应网络化的、规范化的按内控流程运行的资金管理工作。

3.在资金管理控制方面进行定期地自查和整改

及时发现资金管理内部控制中的缺陷和漏洞,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一定要设计有效、执行有力,操作员工有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责任心和胜任能力,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定期进行更新,补充完善不适合企业实际的部分,制度设计缺陷,及时消除,制度执行缺陷,通过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力考核消除,只有把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的执行偏差纳入岗位责任制绩效考核中,才能推动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四、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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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和汇率政策组合产生的激励机制构成

资本流动尤其是短期资本流动对利率和汇率政策产生的激励机制高度敏感。一些国家的经验表明,不管他们是否进行资本管制,货币和汇率政策的一致性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一些国家对不稳定资本流动的脆弱性。一致性是指在某一时点上利率和汇率政策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些政策的长期可支撑性。这样,实行货币和汇率政策一致的国家,比如,一国指导其利率以达到一个内部名义目标,同时允许其汇率调整,避免了严重的资本流动逆转。而不实行一致的货币和汇率政策的国家,例如,采取汇率目标政策,同时指导其利率以达到其内部稳定的目标,这就产生了对短期资本流动的刺激,并且更加面临资本流动的逆转。在几个例子中,一些国家采用资本管制来调和其不一致的政策组合。但是,如果一国不采取更多的基础性政策来调整其货币和汇率政策,则资本管制仅对减少资本流入和流出的总量有部分影响。当这些国家的政策组合出现问题时,他们就面临着资本流动逆转的风险。财会

货币和汇率政策一致性的两个要素是相关的:在某一时点上一致或兼容;长期一致。

某一时点上一致或兼容可通过抛补利率平价理论和可完全替代资产的、源自预付资产调整的回报利率在各国间都相同的套利条件来说明:

i=i*+fdfd=[(ef-es)/es]x100

i和i*是同期国内和国外资产的回报率;fd是同期本币的远期贴现;ef和es是本币对外币的远期和即期汇率。抛补利率平价表明,当国外利率和远期汇率已定的情况下,一国只能决定国内利率或是即期汇率中的一个,不能同时决定。当抛补利率平价有效时,利率和汇率相互不是独立的,不能被当作分离的工具。

随着资本流动的更加自由,国内市场上的短期利率将更加取决于抛补利率平价条件。试图同时设定利率和汇率,也就是使利率和汇率相互独立,则当市场对如此作法创造的刺激进行反应、在国家之间进行投资转换时,就将导致短期资本流动。通过货币和汇率政策来达到不同(或潜在冲突)的宏观经济目标的可能性将更受到资本帐户开放的限制。例如,如果货币(或利率)政策以(抑制)通货膨胀为目标,就不可能利用汇率来保卫国际竞争力;相反,如果汇率政策以获得外币竞争力为目标或以固定汇率为目标,则货币政策将在实现内部稳定目标或管理短期资本流动的后果方面,没有多少自。因此,在更大的资本流动的情况下,一致的货币和汇率政策组合将只能实现下述二者之一:如果是钉住或严格管理的汇率,则为支持汇率采取灵活的利率(或货币)政策;或者利率被用来实现国内货币目标,使汇率更具灵活性。

政策一致性的第二个方面是给定的汇率和货币政策组合长期保持一致,这决定着所选择的政策组合的可支撑性。当一个在最初时期形成最佳计划的未来政策决定在晚些时候看来不再是最佳时,这样的经济政策被认为是“时间不一致”。例如,在盛行的条件下决定在未来时期维持汇率水平不再是最佳时,钉住或管理汇率就可能变得“时间不一致”。例如,当为维护汇率的团体部门成本非常高时,就该放弃为支持实际部门的汇率目标。认定政策制定者可能在长期中不一致,有着理性预期的私人部门决策者将不再相信的政策并且相应地与政策制定者一样,不再保持一致性。这就是说,认定了政策制定者食言动机的理性机构,将不会发现钉住汇率是可信的,一旦有钉住汇率与当前经济和市场条件不相一致的信号时,他们就将攻击货币。在大量资本流动的环境下,这种打击的潜在规模可能很大,这些机构可以通过各种远期交易来“短”货币,官方通过利率和外汇市场干预来维持钉住汇率的企图可能无效(如1992年西班牙ERM危机或近期亚洲危机中泰国的经历)。

在资本流动日益增加的过程中,建立起货币和汇率政策可支撑性(时间一致性)的信心需要国家或采取非常强的钉住汇率承诺,或采取灵活的汇率。为获得可靠的货币和汇率政策组合,政策制定者或被剥夺任意决定的权力,例如通过法律或专门协议来限制中央银行货币性融资(如在货币局)来形成一个严格的固定汇率政策的承诺,或在一开始就采取灵活的汇率制度。各国的经验看来支持这样一个观点:随着更进一步的资本流动,更加极端的汇率机制变得更可行,在已开放的资本帐户的情况下,IMF成员国有转向更加极端的汇率制度的倾向。因为没有几个国家能够作出可靠的汇率钉住的政策承诺,所以许多已开放资本帐户的新兴市场国家已接受了更大的汇率灵活性。其中一些国家以改革和注重实效的模式引入了更加灵活的汇率机制,例如通过进一步放宽货币波动区间作为退出更加刚性的钉住汇率的策略,但是普遍发现在资本帐户进一步自由化的情况下,很有必要转向更加灵活的汇率安排。

管理在资金跨境流动中的特殊风险

跨境资金流动通常比纯粹的国内交易有更多一层的风险。比如信用风险(包括转移,清算,国家风险),其资本交易类型包括:(1)银行向居民和非居民的外币贷款;(2)银行与居民和非居民(包括离岸客户)进行衍生外汇交易(调期、期权、远期等);(3)银行的其他表外或有外汇资产和负债(担保、承兑和证券投资)。在管理这类风险中,应适当地认识、分析、监管和限制国内信用风险和跨境风险暴露;限制对单个借款人或相关借款人集团的大量头寸暴露,限制关联放贷;限制在特别产业、部门或地区的集中贷款;限制外汇贷款的头寸暴露。其它风险还包括:贷款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为应对跨境资金流动产生的风险,无论债权国还是债务国都需要选择性地实行适合的审慎规则。实施这样的审慎方法与私人机构对风险的管理有关,也与货币当局对自身的外汇风险和敞口的管理有关。

在中央银行的货币风险管理方面,亚洲危机的一个关键教训是国家尤其应该关注其自身外汇资产和负债-其外汇储备头寸-以减少因潜在的资本流动不稳定带来的脆弱性,并且与汇率的变化相协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审慎方法的教训同样适用于中央银行管理其储备头寸。尤其是包括如下重要性:

*精确测量外汇敞口,包括表外行为,如在远期外汇市场的干预;

*全面监控外汇流动性存量,包括衍生交易,如外汇资产和负债方面的买入和卖出期权;

*通过使资金来源多样化管理市场对流动性的获得;

*面临危机情形的偶然性

计划,如协商一个事先确定利率成本、可在危机时提取的暂时的存款底线。

这样的方法越来越与各国和国际上对官方外汇储备充足率的监测和估量方法相混合。同时也强调了更加综合的关于外汇储备存量信息的重要性。

支持金融部门改革

为管理跨境资金流动产生的特殊风险,在实施最佳可行的审慎规则之外,在资本帐户开放的进程中一个能够发挥作用的金融市场需要实施一套全面的金融部门改革。

1、建立和保持健康和健全的银行体系

增加的跨境资金流动将加速对脆弱的银行体系的重建需求。资金流动主要通过银行;银行系统的力量将决定资金流动的效率和资金流动的可支撑性。如果资金流动在银行体系之外,资金将可能增加对国内银行系统的竞争压力,这样就需要重建银行系统。考虑到银行利率和贷款政策将对其他机构的国际借贷和其他可替代资本的借贷决策产生的影响,虽然有选择性的资本管制对阻止脆弱的或无偿付能力的银行对外借款可能是必要的,在银行体系脆弱的情况下,这并不必然减低金融体系对资本流动的脆弱性。较宽的银行存贷差可能导致过度的对外借款,或者较高的利率和尽管脆弱却有明确保证的银行将导致为存款到银行系统的(对外)借款。在国家越来越暴露于国际资本流动的情况下,必须加快通过合并、关闭、清算破产无法生存的银行、对无法生存银行资本重组、加强银行管理等方法来重建脆弱银行。财会

2、强化会计、审计、信息披露和监管框架

除非拥有一个强有力的有效监管体系、合适的会计和审计框架以及与国际最佳经验一致的信息披露标准,否则大量管理各种类型国内和国际交易风险的审慎规则仍无法满足提高金融机构面对各种金融风险能够恢复能力的愿望。这是因为,依赖于限制的审慎规则很可能像资本管制一样导致欺骗倾向,但是在有信息披露的方面,欺骗的程度会较小。适合的会计和信息批露标准以及全面的监管体系,在使监管当局和市场能够准确估计银行机构的全面金融状况和其风险暴露程度(与其跨境行为一致,如离岸业务和表外业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样,经济和金融数据的有助于市场对经济和宏观经济表现的健康估计。强大的监管框架、充分的报告和信息系统在确保银行遵守现存的审慎原则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些国家的经验表明,包括加强审慎和规则框架及监管的银行部门的改革如果滞后于资本帐户自由化,则高度的资本流动就会增加金融机构对资金跨境流动产生的风险的暴露程度,其脆弱性将导致银行和货币危机(如在泰国、印尼和韩国)。

3、深化金融市场和工具

具有流动性的金融市场(银行间货币市场、即期和远期外汇市场、证券市场)是在资本帐户开放条件下促进金融资源有效配置所必需的,同时也是促进市场参与者对其因国内外资本交易产生风险的保值所必需的。尤其是,流动的即期和远期外汇市场和充足的保值工具将使银行和非银行机构对其外汇风险进行测算和保值;具有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将有助于管理流动性和利率风险,便利公司部门获取金融资源,从而降低银行机构作为主要金融资源中介的负担。这种市场的发展将需要价格—利率和汇率—具有灵活性,配置合适的市场基础设施,包括支付和清算系统、操作密码和技术基础设施。

最后,由直接的货币控制工具转向更加以市场为基础的过程,是金融部门改革的重要内容。缺少足够的间接货币政策工具(如以市场为基础的货币操作和中央银行在市场利率下的流动性工具)将限制当局对资本流动的管理能力,这样使货币政策的执行变得更加复杂。财会

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管理的“现代”方法的主要要素总结如下:

*内部一致的货币和汇率政策框架,这些政策框架可长期持续,可帮助降低对短期资本流入波动的刺激;

*跨境流动中产生的额外特殊风险的确认和审慎管理;这样的审慎规则预计会增加金融体系对资本流动中不利冲击的适应性,在各国发展其规则框架、市场和实施能力时替代资本管制;

*支持金融改革的需要,包括确保一个健康、健全的银行体系的存在;强化会计、审计、信息披露和监管框架,以精确计量银行机构的风险暴露程度和确保市场纪律,并遵从最佳可操作的审慎规则;加速发展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以便利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市场参与者的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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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投资准则费用

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企业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近些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投资渠道和投资环境,与此同时,税法也对企业投资所得提出了纳税上的要求。为了规范投资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我国财政部于1998年6月24日了一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投资准则),并在1999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公司施行;在实施了两年后,2001年1月18日根据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对其中一些方面作了修订,经修订后的投资准则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该项准则对于规范投资业务的核算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研究过程中笔者发现该准则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拟就以下几个问题展开探讨。

一、关于投资成本的确定

投资准则中规定:“初始投资成本是指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上述规定对于股票投资的核算以及在发行日和付息日购进的债券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但是对于发行日后至到期日前这段时间购进的债券的核算就会出现问题,请看以下的例子。

例:某公司2001年6月1日以银行存款525000元购入A公司当年1月1日发行的面值为500000元的三年期公司债券,该债券年利率为12%,每年1月1日与7月1日各付息一次。

上例若按上述投资准则规定相应的账务处理为:

1.假设为短期投资,则应作分录:

借:短期投资—债券投资525000

贷:银行存款525000

2.假设为长期投资,则应作分录:

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500000

—债券投资(应计利息)25000

贷:银行存款525000

上述处理从投资准则字面分析,应是无可争议的,但笔者认为这种处理方法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企业所支付的全部价款中包含的利息25000元,在一个月后(2001年7月1日)就可以收回,其本质上属于应收利息流动资产,却计入“短期投资(或长期投资)”账户与其他手续费、溢折价等项目相混淆,其理由不外乎是受到利息按期计算的外在法律形式影响的结果。此种做法对于短期投资还有些道理,因为短期投资不一定持有到期,有可能在2001年7月1日前就转让收回投资了,所以这25000元有可能不是以利息的形式收回的。但是对于长期投资而言上述处理方法显然不太合理因此,笔者认为在购买长期债券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

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500000

应收利息25000

贷:银行存款525000

根据以上分析,“投资准则”中关于初始投资成本确定的表述应更正为:“初始投资成本是指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这样,使债券的应收利息,服从其经济实质,而不以是否到付息期的外在形式为标志,遵循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二、关于长期债券投资相关费用的核算

所谓相关费用指的是进行投资时所要交纳的税金及手续费等,投资准则中关于长期债权投资的债券费用的会计处理的表述为“债券投资成本中包含的相关费用,可以于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在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计入损益;也可以于购入债券时一次摊销,计入损益。”

以上表述笔者认为不够明确,其中的“计入损益”具体指的是哪个损益科目准则没有指明。而在2000年12月29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中明确规定长期债券投资“如所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不计入初始投资成本”。那么,损益科目是否就是“财务费用”呢?笔者认为这里存在着一些矛盾,这些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财务费用科目在新制度中规定的核算范围是“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而投资行为是属于生产经营以外的业务,为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显然不属于财务费用的核算范围,计入财务费用必然会虚减营业利润。

其次,在新制度中对于金额较大的长期债券相关费用规定在债券取得时计入“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债券费用)”明细科目中,并在债券存续期内,于计提利息、摊销溢折价时平均滩销,计入损益。这里,利息与溢折价的摊销都是计入投资收益项目,债券相关费用从本质上类似于溢折价,理应也计入投资收益。

因此,笔者认为长期债券投资相关费用不管金额大小、是否需要摊销最终都要计入“投资收益”项目,以正确核算投资损益。

三、关于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提取

在投资准则中规定“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至少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

以上规定一方面抵消了当期的净收益,另一方面增加了投资的减值准备,备抵调整了作为资产的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但是该规定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这两个方面的问题是:

第一,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所导致的投资价值下降一般而言是永久性的下跌,并非一时所致,以后的回升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价值下跌的金额与若干期间有关,而在会计处理方法上把全部跌价损失都由当期投资收益承担,显然有失配比原则。因为配比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会计原则这个大系统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内部的矛盾和冲突,因此相当一部分会计实务很难使谨慎性原则与配比性原则相互一致、相辅相成。对一些会计事项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上遵循了谨慎稳健的思想往往就淡漠了配比原则的精神。反之,符合了配比原则的要求却会违背稳健原则的宗旨。这就使得会计政策的制定者在制定准则时面临着两难的选择。同时也使会计实务工作者在做出职业判断时同样也面临着两难选择。

第二,该规定实际操作起来却十分困难,最困难的是是这里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准则里的可收回金额是指“企业资产的出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有和投资到期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其中,出售净价是指资产的出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该表述中的出售价格难以确定,因为我国大部分的的长期投资没有一个明确的市场价,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也只能根据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来估计一个金额,而投资到期形成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就更加含糊了(对当前的市场价格都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更何况将来若干年后的出售价格和折现率)。该项业务要求会计人员要具有很高的职业素质水平,而我国的大部分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都不高,因而就会出现以及提减值准备来充当利润调节器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利润的真实性。

因此,笔者认为投资准则应当在体现谨慎性原则的同时要兼顾配比性原则,并尽快出台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执行标准,以便会计人员遵照执行。

四、关于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的清算性损益的确定

企业在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时,投资准则规定“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以上对于清算性损益的表述比较原则,但操作起来有些不便,在投资准则的指南中虽然给出了一些公式,但是对于在投资年度所分得的利润如何处理,该准则的规定就不是很明确。

例如:某企业于1999年1月3日购入W公司股票600万元,投资占W公司股权的10%.

该项业务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应作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6000000

贷:银行存款6000000

1999年5月7日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股利100万元。

由于5月7日宣告分派的是上年度的利润,即清算性股利,因此理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应作分录:

借:应收股利(100万元×10%)1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100000

以上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完全符合情理的,但如果该被投资企业1999年以来累计实现净利润160万元,2000年2月7日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股利100万元。该业务笔者认为应当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0万元(100万元×10%),应作分录:

借:应收股利100000

贷:投资收益100000

但是按照投资指南所列出的公式及有些教科书以及准则讲解对这类问题的会计处理方法却是确认160万元的投资收益,作分录:

借:应收股利100000

长期股权投资60000

贷:投资收益160000

该处理的理由是1999年度的净利润没有全部分配,就把去年分配的股利强加到这一年来了,这显然很不合理,这种做法是死套公式的做法,并不符合经济业务的实质。

因此,笔者认为投资准则应当对投资当年分配的利润或股利与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股利要作严格的区分不能混为一谈。

总之,投资准则的颁布虽然使得各个公司的投资业务有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核算标准,但是有些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俗话说“实践出真知”,投资准则只有在不断的应用当中才会发现问题并逐步修改,使其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处、福建省会计学会秘书处、《福建财会》编辑部编企业具体会计准则专辑(1)福建会计法规制度选编(第二辑)1998年10月;

资金控制论文范文5

关键词:两权分离 制度环境 过度投资

在世界范围内,除英美等少数国家外,公司股权集中或相对集中是一种更为普遍的所有权结构,大多数公司被终极控制人控制(La Porta et al.,1999;Claessens et al.,2000;Faccio et al.,2002)。在公司股权集中模式下,控股股东以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为代价攫取私人利益,引发了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冲突,公司治理研究的重点开始从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问题转移到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问题。近年来,应用终极产权论,追溯上市公司的终极控制人,研究终极控股股东的侵占问题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热点。本文从公司投资行为角度探讨终极控股股东的侵占问题,研究终极控股股东两权分离对过度投资行为的影响.另外,结合我国特有的制度背景,借鉴La Porta等人的跨国比较研究框架,考察不同制度环境下两权分离对过度投资的影响。

文献综述与理论分析

(一)两权分离与过度投资

在集中的股权结构下,控股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可以解决股权分散下的“搭便车”问题,但同时也带来了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问题。辛清泉,郑国坚和杨德明(2007)认为,掏空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分配行为,即在分配投资带来的成果时,控股股东不公平地掠夺中小股东的利益。理论上,控制权收益来源于公司的控制性资源或资产,而控制性资源的形成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控制权主体的投资决策(郝颖,2010)。可见,控制权私有收益驱动下投资所形成的控制性资源是控股股东攫取控制权私有收益的基本来源,控股股东对私有收益的追求会影响企业的投资决策行为。

我国学者在两权分离对过度投资的影响方面的研究目前已形成了一致性的结论。俞红海等(2010)理论上研究发现控股股东两权分离加剧了公司过度投资行为,并且采用面板数据方法实证得到了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度对公司过度投资有显著为正的影响的结论。宋献中等(2010),唐蓓等(2011)的研究也表明,控股股东的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程度越大,公司的过度投资越严重。基于上述分析及相关文献研究的结论,本文提出假设1:

假设1: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度越大,过度投资越严重。

(二)两权分离、制度环境与过度投资

近年来,La Porta 等人的一系列研究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对公司治理的看法,促使人们把目光转移到影响公司治理的根本因素上来,而这些根本因素则构成公司治理环境(夏立军,方轶强,2005)。La Porta 等的一系列研究发现,一国的法律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司治理结构和水平,良好的公司治理必定要以有效的投资者法律保护为基础(La Porta et al.,1997,1999)。此后,学者们开始将治理环境引入公司治理的研究领域,考察企业所处的治理环境对企业的委托关系的影响。

我国学者借鉴La Porta等人的跨国比较研究框架,也取得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高雷,何少华和黄志忠(2006)研究发现信息披露透明度和投资者保护均显著影响了控股股东的掏空。高雷和宋顺林(2007)发现投资者利益保护水平与关联担保显著负相关。王鹏(2008)研究发现,投资者保护水平能减弱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和公司绩效的关系,降低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并减少上市公司对外部审计的需求。吴宗法和张英丽(2012)研究发现,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度越低,利益侵占水平就越低;上市公司所在地区的法律制度环境越好,利益侵占水平就越低;法律环境的改善能够缓解控股股东控制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从而对公司资金侵占产生负面影响。国内学者的这些研究都表明了随着上市公司所处治理环境的改善,控股股东攫取控制权私利的程度会有所降低。由于治理环境的改善显著提高了控股股东面临的法律约束和监管程度,加大控股股东攫取控制权私有收益的成本,控股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将会有所收敛,控股股东在控制权私有收益驱动下的投资行为将会趋于理性。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假设2:

假设2: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在制度环境较差的地区,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对过度投资的影响更大。

研究设计与实证检验

(一)变量定义与研究设计

1.过度投资。过度投资,是指企业经营者将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投资于一些净现值为负的项目(Jensen and Meckling,1976)。Richardson(2006)运用一个模型估算出企业正常的投资支出水平,然后用模型回归的残差代表投资过度与投资不足。Richardson(2006)的投资支出模型在Verdi(2006),Biddle et al(2009),辛清泉、林斌与王彦超(2007)等的研究中得到了应用,本文也借鉴这一模型来估算企业正常的投资支出水平。因此,本文的投资支出模型如下:

模型1:

Inew,t=α1+α2 Leveraget-1+α3 Sizet-1+α4 Casht-1+α5Growtht-1+α6 Returnt-1+α7 Aget-1 +α8 Inew,t-1+∑Year +ε

在模型1中,因变量Inew,t表示企业当年实际新增投资支出,本文对其计量参照Richardson(2006)和Biddle et al(2009)的方法,等于资本支出+并购支出-出售长期资产收入-折旧摊销,其他变量说明具体如表1所示。由于模型中需要使用滞后一年的数据,通过使用2007-2010年在A股上市的制造业样本的数据对模型1进行回归,就可以得到各个企业在第t年的预期投资支出,然后用各个企业在第t年的实际投资支出减去预期投资支出,就可以得到各个企业在第t年的投资扭曲程度。如果投资扭曲程度大于0,则定义为过度投资,并用符号OverI表示。

2.两权分离程度。本文对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计算方法参照La Porta et al.(1999),Claessens et al.(2000),La Porta(2002)等的做法。终极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以控制链上最小的持股比例来度量,如果终极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着多条控制链,则把每条控制链上计算出来的控制权相加求和作为最终控制权。现金流权,以控制链上所有持股比例的乘积来度量,如果终极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着多条控制链,则把每条控制链上计算出来的现金流权相加求和作为最终现金流权。

本文对两权分离程度采用两种方法度量。一种计量方法是借鉴La Porta et al.(2002)的做法,采用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差值来度量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度,即Div1=Control_right- Cash_right。另一种是采用虚拟变量,若控制权与现金流不等,则两权分离度Div2=1,否则,Div2=0。

3.两权分离与过度投资。假设1预测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两权分离度越大,过度投资越严重。本文通过模型2来检验这一假说。

模型2:

OverIt=β0+β1Divt+β2Fcft+β3Mfeet+β4Occupyt+∑Year +η

如果假设1成立,那么在模型1的回归结果中,本文预期回归系数 显著为正,即两权分离度越大,企业过度投资越严重。相关变量说明具体如表1所示。

4.两权分离、制度环境与过度投资。为了检验制度环境对控股股东两权分离与过度投资关系的影响,即假设2,本文使用了樊纲、王小鲁(2010)编制的《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报告》中的市场化指数总得分。市场化指数总得分越大表明该地区市场化水平越高、法制环境越完善、投资者保护程度越高。本文通过模型3来检验假设2。

模型3:

OverIt=β0+β1Divt+β2Instt+β3Divt×Instt+β4Fcft+β5Mfeet+β6Occupyt+∑Year +η

在模型3中,Inst表示制度环境的虚拟变量,若样本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市场化指数总得分大于中位数,则Inst=1,若小于等于中位数,则Inst=0。其他变量的定义与模型2相同。在回归检验中,通过检验交乘项系数来衡量制度环境对企业过度投资行为的增效作用。如果显著为负,则说明制度环境的改善将弱化两权分离度对企业过度投资行为的影响。

(二)样本选择

本文使用中国沪深股市2007-2010年共4年的所有制造业上市公司为初始样本,本文选择制造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是基于以下考虑:首先,选择一个行业进行研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行业因素的影响;其次,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数量最多,占整个上市公司数量的60%左右,因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再次,制造业企业具有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大、回收周期长及资产专用性强的特点,更能体现实物投资的特点(魏锋和孔煜,2005),并且许多关于企业投资行为的研究是以制造业企业为研究对象。本文剔除了如下公司:同时有发行B股或H股的公司;研究窗口期内被ST、PT处理的公司;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1的公司;有海外公司控股的公司及终极控制人不详的公司;数据不全的公司。经过筛选后。本文最终得到了1843个年度观察值。

(三)实证结果分析

1.两权分离与过度投资。表2列示了两权分离与过度投资的回归结果。从表2回归结果容易看出,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差值(Div1)与过度投资(OverI)呈正相关关系,并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的虚拟变量(Div2)与过度投资(OverI)呈正相关关系,并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程度越大,企业越容易出现过度投资行为,这与Almeida and Wolfenzon(2006),俞红海等(2010),宋献中等(2010),唐蓓等(2011)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这一结果证实了本文的假设1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度越大,过度投资越严重。控制变量方面,自由现金流量与过度投资显著正相关,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自由现金流量越高,企业越容易出现过度投资行为,这与Jensen(1986)的理论分析和Richardson(2006)及辛清泉等(2007)、杨华军等(2007)的经验证据相一致。管理费用率与过度投资显著正相关,在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成本越高,企业越容易出现过度投资行为。大股东占款与过度投资呈负相关关系,说明大股东的资金占用导致了上市公司资金紧张,由此削减了投资支出,但不显著。

2.两权分离、制度环境与过度投资。为了考察不同制度环境下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与过度投资关系的差异性,模型3中加入了制度环境虚拟变量(Inst)以及制度环境虚拟变量(Inst)与两权分离(Div)的交乘项。表3报告了模型3的回归结果。回归结果显示,在考虑企业所处地区的制度环境这一因素下,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差值(Div1)的回归系数依然为正,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的虚拟变量(Div2)的回归系数也为正,在1%的水平上显著,再一次验证了本文的假设1: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差值(Div1)与制度环境虚拟变量的交乘项的回归系数为负,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的虚拟变量(Div2)与制度环境虚拟变量的交乘项的回归系数为负,在5%的水平上显著,这说明制度环境的改善弱化了两权分离对企业过度投资的影响,制度环境越好的地区,两权分离对企业过度投资的影响越弱,研究假设2得到了验证。这一结果说明了随着制度环境的完善,控股股东攫取控制权私有收益的成本加大,因而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将会有所收敛,控股股东在控制权私有收益驱动下的投资行为将会趋于理性,其过度投资的程度也就会有所降低。控制变量方面,回归结果与模型1基本一致。

结论

本文通过追溯上市公司的终极控制人,研究终极控股股东两权分离对企业过度投资行为的影响。本文首先通过梳理国内外相关理论与文献,引出了本文的研究问题,然后通过理论分析并结合我国的现实制度背景提出了本文的三个研究假设,最后,以2007-2010年我国沪深两市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对本文的三个研究假设作出了检验。通过上述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本文得出了以下结论:

本文从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差值以及控制权与现金流权是否分离两个维度来度量两权分离,借鉴Richardson(2006)和辛清泉等(2007)的投资支出模型估算出企业的过度投资程度,实证研究了两权分离对过度投资的影响。研究发现,两权分离度越大,企业过度投资越严重。这表明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进一步加剧了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冲突,增加了控股股东攫取控制权私有收益的动机,进而驱使控股股东通过投资扩张形成控制性资源,导致了过度投资。

进一步,本文结合我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存在着差异这一制度背景,考察了制度环境对两权分离与过度投资关系的影响。通过引入两权分离与制度环境的交乘项后研究发现,随着制度环境的改善,控股股东两权分离对过度投资的影响所有弱化。这表明,在制度环境好的地区,法制监管更为完善,信息透明度更高,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越强,控股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成本越大,因而降低了控股股东攫取控制权私有收益的行为,其过度投资的程度也就有所弱化。

参考文献:

1.郝颖,刘星,林朝南.上市公司大股东控制下的资本配置行为研究—基于控制权收益视角的实证分析[J].财经研究,2006(8)

2.刘芍佳,孙霈,刘乃全.终极产权论、股权结构及公司绩效[J].经济研究,2003(4)

3.刘星,刘理,豆中强.控股股东现金流权、控制权与企业资本配置决策研究[J].中国管理科学,2010(12)

4.唐蓓,潘爱玲,王英英.控股股东对过度投资影响的实证研究—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1(8)

5.吴宗法,张英丽.基于法律环境和两权分离的利益侵占研究—来自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2(1)

6.辛清泉,林斌,王彦超.政府控制、经理薪酬与资本投资[J].经济研究,2007(8)

7.俞红海,徐龙炳,陈百助.终极控股股东控制权与自由现金流过度投资[J].经济研究,2010(8)

8.Claessens, S., Djankov,S., and Lang, L.H.P.2000. The Separation of Ownership and Control in East Asian Corporations[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58)

9.Faccio,M.,and Lang,L.H.P.2002. The Ultimate Ownership of Western European Corporations[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65(3)

10.La Porta,R.,Lopez-de-Silanes,F.,Shleifer,A.,and Vishny,R.1998. Law and Finance[J]. Th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06(6)

资金控制论文范文6

关键词:金字塔结构 两权分离度 内部控制质量

引言

现代企业管理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为现代股份制企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同时也引发了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冲突(Jensen and Meckling,1976)。即第一类问题。LA Porta et al.(1999)首次研究金字塔结构与最终控制权,提出了“终极控制人”的存在,至此引发了对新的问题的研究,这类问题是公司治理更深层次也为更本质的问题。相关理论研究表明,金字塔结构的存在导致了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分离(Claessens等,2001),这一现象使终极控制人实施利益侵占行为造成的控制权共享收益的损失远小于其所增加的控制权个人私益。根据理性经济人假设,金字塔结构由此引发了大股东对小股东进行利益侵占的动机,这种动机促使大股东通过左右公司的主要方面来实现自身利益,包括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实施影响。特别是在我国新兴资本市场,终极控制人可以通过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关联收购、关联担保或者资产转移等隧道行为来左右公司行为,以达到对中小股东财富的掠夺(Johnson等,2000)。但隧道行为的解释只是公司控制权结构问题的一个方面,因为,金字塔结构的剥削方式近年来已广为人知,那么投资者投资现金流权与控制权分离的公司激励何在?这即是与大股东“掏空”行为相对称的“支持”行为(Friedman,2003)。即当股权集中一定程度后,在企业陷入财务危机时,大股东会将自有资源注入上市公司,帮助其度过危机。无论是隧道行为还是支持行为,都必须在一定的内部控制系统下进行,即内部控制质量影响大股东行为。反过来,由于终极控制人掌握着公司的主导权,他会根据个人偏好对内部控制的诸多方面进行选择和影响,从而影响内部控制质量。那么在新疆这个特殊的环境下,终极控制人会采取何种行为,对企业内部控制又有什么影响呢?

随着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不断完善,国内学者能够较完整地获取上市公司终极控制人资料,金字塔公司得到了广泛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2005)的研究发现,90.19%的民营上市公司采用了金字塔结构。刘芍佳等(2003)的研究发现,金字塔结构在我国国有上市公司中较为普遍,其中75.6%是由政府通过金字塔持股结构实施间接控制。由于我国上市公司集团控制的特点以及我国股权割裂的现状,加上法律制度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不力,我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问题可能比西方国家更复杂。因此,很有必要对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特别是现金流量权和控制权分离程度与内部控制的关系更需加以关注和研究。又由于新疆地区特殊的地理、文化、政治背景,新疆上市公司既有国内上市公司一些共性的东西,又有一些自己的特点。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新一轮对口援疆的启动、大开放大发展的新格局出现,给广大新疆本土工业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但从总体上看,新疆上市公司整体上表现为:一是一股独大的现象相当普遍,二是股东大会的监督低效,三是董事会和独立董事监督制约的低效,四是监事会监督作用薄弱(郝秀华,2009)。因此在新形势下研究新疆上市公司金字塔结构下现金流权、控制权及两权分离度如何影响企业内部控制质量、其作用机理又是怎样、作用程度又是如何?这些问题对于新疆上市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文献回顾

自从LLS开创了追溯上市公司控制链进行终极所有权结构研究的模式,已有很多关于此类的研究。公司业绩与控制权结构的关系(Hughes,2009);金字塔结构的隧道效应(Riyanto,2008)。研究结论大多认为很多国家的上市公司存在终极控制人,终极控制人的现金流权和控制权存在明显分离(Lemmon,2003);终极控制人现金流权越大,公司价值越高(Lins,2003;Attig,2007);在终极控制人的类型上,多数学者发现在大多数国家,家族作为终极控制人很常见(Faccio,2002;Attig,2007)。

到目前为止,国内学者很少有人研究两权分离度与内部控制质量之间的关系,用新疆上市公司数据的研究几乎没有,且大量实证研究了终极控制人的“掏空”动机,“支持”动机的研究较少。已有文献的研究大多针对我国A股上市公司(徐莉萍等,2006;刘星等,2007;甄红线等,2010),从研究结论来看,终极所有权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没有形成定论,多数学者认为一家公司存在终极控制人时,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成反向关系(毛世平,2009;黄雷等,2010);不同性质的终极控制人对绩效的影响不同(刘芍佳等,2003)。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根据Attig(2003),若一个公司受金字塔结构控制并且在它的所有权链条中至少有一个中间公司,则它可被认为是金字塔结构。金字塔结构的特点是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现金流权代表公司真实的所有权(Clsessens,2000)。Chapelle(2005)将控制权定义为实际持有某公司股票的比例。逻辑上,所有者的投资形成的现金流权应该代表所有者对公司的控制权。但是,由于金字塔结构的存在,最终控制人使其控制权超过现金流权,这样就加剧了第二类问题,对公司业绩有负向影响。终极控制人扮演着大投资者的角色,拥有较大份额控制权的投资者受到了控制更多公司利益和利益最大化的驱动,既有能力也有动力去获取控制权私利。本文提出假设1:

假设1:控制权与内部控制质量负相关。

王鹏等(2006)研究了控股股东控制权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结果表明控股股东的控制权有负的“侵占效应”,现金流权有正的“激励效应”;控制权的“侵占效应”强于现金流权的“激励效应”。根据Jensen和Meckling(1976)的研究,最终控制人进行利益侵占的动机跟现金流权相关。上市公司终极控制人的现金流权越高,终极控制人就有更强烈的动机实现金字塔底端最下层上市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这样他的共享利益会越大,共享利益的增大可以增大他拥有的财富,从而他谋取控制权私利动机被弱化。因此,本文提出假设2:

假设2:现金流权与企业内部控制质量正相关。

根据国内外关于终极控制股东的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偏离度越大,公司价值越低及控股股东会从各方面对中小股东进行侵害的结论,可推测在两权分离度增大情况下,公司成本增加,终极控制人可能通过关联交易等渠道影响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从而使公司的内部控制失效。然而,最终控制人并不总是通过金字塔结构转移公司资源,进行利益侵占,有时也向其注入资源来避免公司破产(Friedman ,2003;Riyanto,2004)。在法律保护适度的情况下,终极控制人有动力积极实施支撑行为,支撑行为的正面效应会抵销或者超过隧道行为的负面效应(谢德明,2012)。郑志刚(2005)通过构建模型证明,投资者投资金字塔结构母公司的激励,一方面来自组建或收购子公司后被最终所有者盘剥程度可能较少的“转移效应”;另一方面则来自子公司高的资产回报率所带来的正常投资回报增加的“增长效应”。这些研究说明,不能理所当然地认为上市公司控制权和现金流权的分离必然导致终极控制人隧道行为,即两权分离度不一定与内部控制质量负相关。因此,本文提出两个备选择假设:

假设3a:两权分离度与企业内部控制质量正相关。

假设3b:两权分离度与企业内部控制质量负相关。

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本文选定2006-2010年新疆上市公司的数据作为研究对象。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及巨潮资讯上市公司年报,部分数据通过计算得出。结合运用Excel和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计算。在数据收集及整理过程中,剔除数据缺失的企业;最终选定的2006-2010年样本公司27家。

(二)模型设定及变量说明

为了检验企业两权分离度与内部控制质量的相关性,设:Y=α0+α1X+α2Roa+α3Size+α4Lev+α5Growth+α6Ind+

α7Audit +ε;其中,Y为被解释变量,代表内部控制质量。X为解释变量,Lev、Size、Growth、Roa、Audit、Ind为控制变量,ε为残差。

1.内部控制质量衡量。学者吴益兵(2009)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进行分析发现,没有经过审计的内部控制报告披露无法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而经过审计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能够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并得到市场认可。基于2008年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要求企业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09年执行。因而本文认为,2008年以前(含)主动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视其内部控制质量较高,取值为1,而2008年以后,主要借鉴张国清(2008)的做法,当上市公司不仅自愿提供正面的自我评估意见或报告,同时还获得了外部审计师或者保荐人的无保留的核实意见(因为外部审计师或保荐人是独立的第三方,可以看作是一种质量较高的外部治理机制)时,本文认为这类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最高,记为“High”,取值1,否则取值为 0。

2.现金流权、控制权及其分离程度。根据Claessens(2000)的研究,控制权是每条控制链条上最低的持股比例之和,现金流量权等于每条控制链条上持股比例乘积之和。两权分离度可用现金流权除以控制权,也可用现金流权减去控制权。本文定义两权分离度=现金流权/控制权,其值越小,说明最终控制人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程度越大。已有研究表明,企业的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是影响内部控制的因素,因此,本文进一步控制了上述因素的影响,具体各变量的衡量如表1所示。

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为更清楚地分析控制权、现金流权及其分离程度与内部控制质量的关系,本文将样本进行分组,内部控制质量高和内部控制质量低的两类企业特征比较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内部控制质量高公司的Cr均值(35.15)明显低于内部控制质量低的公司(38.29),初步验证了控制权较低的公司,其内部控制质量较高;内部控制质量高的公司Cfr均值(27.88)低于内部控制质量低的公司(33.57),这同本文的假设不同。内部控制质量高的公司的两权分离度(0.69)低于内部控制质量低的公司(0.87),说明新疆上市公司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并没有引起内部控制质量的下降。IC等于1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比例与IC等于0的独立董事比例均为0.36,说明独立董事比例与内部控制质量之间的关系不明显。同时本文还发现,内部控制质量高的公司的Audit、Roa、Size、Growth都高于内部控制质量低的公司。

(二)回归分析

为防止现金流权与控制权呈现较为显著的相关性,因此,在多元回归中,把三个解释变量分别放在三个模型中:

模型一:Y=α0+α1Cr+α2Roa+α3Size

+α4Lev+α5Growth+α6Ind+α7Audit+ε

模型二:Y=α0+α1Cfr+α2Roa+α3Size

+α4Lev+α5Growth+α6Ind+α7Audit+ε

模型三:Y=α0+α1Du+α2Roa+α3Size

+α4Lev+α5Growth+α6Ind+α7Audit +ε

如表3所示,在Model1中,Cr与内部控制质量在5%水平上负相关,说明新疆上市公司终控制人的控制权越大,其内部控制质量越小。检验了假设1;从Model2检验结果可以看出,终极控制人现金流权与企业内部控制质量的变量Pl在1%的水平上负相关,说明在我国新疆地区终极控制人的现金流权越高,其内部控制质量越低,这和本文的最初假设相反。模型2的结果让我们觉得很迷惑,更让人困惑的是此系数还通过了统计检验。本文认为这种情况可能是新疆上市公司控制股东的“掠夺性分红”行为造成的。新疆上市公司的控制股东大多持有的是非流通股,且国有股居多,因而无法在二级市场上获取资本利得来满足投资回报的要求,因此主要获利方式是现金分红,控股股东很可能为得到股利分红,通过影响内部控制来获取控制权私益;从Model3检验结果可以发现,两权分离度与企业内部控制质量的变量Pl在5%的水平上负相关,这验证了金字塔结构下最终控制人的支持行为,即两权分离度与内部控制质量正相关。在控制变量方面,本文发现企业的Size,Audit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质量显著相关。

(三)相关性分析

本文通过变量的Pearson相关检验,发现各控制变量和现金流权、控制权和两权分离度在5%水平上存在显著关系。此外,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都比较小,这说明模型出现多重共线的可能性较低。

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我国新疆上市公司的两权分离度影响企业内部控制质量水平。新疆上市公司现金流权对公司内部控制质量有负相关,这可能与新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掠夺性分红”行为有关;两权分离程度对内部控制质量有显著影响,分离程度越高,内部控制质量越高,为新疆上市公司中存在的大股东支持行为提供了实证证据;控制权比例对公司内部控制质量有负相关性,与假设相符。

本文的研究可以更广泛地扩展到其他具有金字塔结构公司的地区,以便使结论普遍化。首先,学者可以将最终控制人分为不同的组,研究不同类别的终极控制人的行为。其次,为了使研究结果更具有普遍适用性,未来研究可以用更大的样本,使结论更可靠。最后,研究金字塔结构还有许多因素未考虑到,除了所有权结构和公司治理外,制度背景(如市场化水平,产权保护)同样是约束控股股东隧道效应,保护小股东利益的重要机制(La Porta,2002),我国市场化水平以及地理区域的差异造成了制度背景的显著差异(Fan,2009)。未来的研究可以从制度环境与控股股东隧道关系入手,这是迄今为止,先前都没研究过,但是会给我国政策制定者及投资者提供有用信息。

参考文献:

1.刘芍佳,孙霖,刘乃全.终极产权论、股权结构及公司绩效[J].经济研究,2003(4)

2.刘星,安灵.大股东控制、政府控制层级与公司价值创造[J].会计研究,2010(1)

3.王鹏,周黎安.控股股东的控制权、所有权与公司绩效: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J].金融研究,2006(2)

4.吴红军,吴世农.股权制衡、大股东掏空与企业价值[J].经济管理,2009(3)

5.甄红线,张先治,史永东.终极控制权结构及其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C].第五届(2010)中国管理学年会―会计与财务分会场论文集,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