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项目考察报告范例6篇

乡村项目考察报告

乡村项目考察报告范文1

一、各行政村党员干部一律不准以外出考察为名,进行公款旅游;不准向企事业单位拉赞助款变相公款旅游;不准用土地出让资金等专项资金支付外出考察费用。

二、各行政村组织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应办理报批手续。

1、组织外出考察要从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量力而行,考察费用在生产经营性收入中列支。考察前,必须提出书面考察申请,对考察地点、内容、人员、经费来源、外出渠道等内容作出详细说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

2、外出考察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应填写《农村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审批表》(见附件一)、《农村党员干部外出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二),报所属乡镇(街道)审批。

3、经审批同意外出考察的,考察组在考察结束后,要向村民代表大会通报考察情况;外出考察费用经村财务监督小组审核后,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

4、考察结束后填写《农村党员干部外出考察情况报告登记表》(见附件三),连同书面考察报告于半个月内交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审核并备案。

三、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1、乡镇(街道)在接到有关行政村的外出考察申请后,要对考察内容进行审核,特别要对考察目的、人员组成、费用来源等内容进行详细审核,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外出考察条件的,一律不得批准。

2、对经审核同意外出考察的行政村,考察结束后,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和会计核算中心要对《农村党员干部外出考察情况报告登记表》和考察情况、费用开支金额及途径进行严格审核,防止不合理开支。对不符合本规定或弄虚作假骗取审批外出的,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一律不予报帐。

四、纪律要求。

乡村项目考察报告范文2

一、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2020年全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细则》,明确工作任务、量化工作指标、提出具体要求。并与党政领导班子、各党村支部及村干部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两个责任”目标管理责任书》和承诺书,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

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按照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两个责任”制度体系要求,全面建立责任分解、责任传导、履责报告、联系群众、督导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认真对照“两个责任”实施意见中明确的责任内容、重点任务,对标责任清单,结合实际建立了图表式工作任务明细表,以图表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基层站所、行政村的责任和履责要求,并逐条逐项抓好落实。二是建立健全责任传导机制。着力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制定完善约谈提醒制度、谈心谈话制度、任职谈话制度和“三述”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和谈心谈话活动,采取乡党委书记、乡长与班子成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乡直单位负责人谈;班子成员与包联村委、分管基层站所负责人及业务人员谈;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乡直属单位负责人谈,逐级开展“两个责任”约谈,实现约谈全覆盖,确保责任压力传导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建立健全履责报告机制。建立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制度,明确情况报告的内容和要求,乡党委向县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乡纪委要向乡党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向领导班子报告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各村党支部向乡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重要情况;村监督委员会向乡纪委书面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四是建立健全联系群众机制。建立联系信访群众制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信访工作,提出措施办法,并建立专门的信访工作台账,及时处置问题线索。认真办理群众来信,主动接待上访群众,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五是建立健全阳光公开机制。建立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结合“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重点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低保评定、惠民资金落实、村级“三资”管理、村级建设项目等定期公开,推行阳光政务、阳光村务。

三、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一是通过文化长廊、廉政漫画、廉政书籍、庙会集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活动。召开了乡村两级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全乡党支部都设有廉政书架、廉政宣传专栏、反腐倡廉格言警句等。二是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学习内容融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廉洁从政。

四、加强执纪监督,严格正风肃纪。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室建设。为乡纪检监察室配齐专用的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执法仪等办案设备,保障办案条件和安全。二是严格落实“三转”。对纪委书记、纪检专干分管工作进行重新调整,除纪检工作外,不再分管其他工作。使纪检干部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始终做到突出主责,聚焦主业,全面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监督职责。三是加强干部纪律作风整顿。乡纪委定期不定期的对机关干部工作纪律和村干部坐班进行明查暗访,整治干部“懒散慢”行为,监督检查农村“三资”管理和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2020年以来,乡自查案件2起,办结2起。

乡村项目考察报告范文3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受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三年来的纪检监察工作,并就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意见,请予审议。

三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的三年,乡纪委在县纪委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努力推进教育、监督、制度、惩处、自身建设等工作,为全乡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主要工作表现为五个“强化”:

一、强化教育倡廉,筑牢防线防腐拒变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政学习。

组织乡村干部学习《党章》和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二是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定期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大会,参加“警示教育”、“清风论坛”、“预防职务犯罪集中教育”等学教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三是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医院、进家庭活动。

二、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干部勤政廉政

一是加大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

围绕乡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加大专项检查力度,促进工作落实。二是大力实施农村党风廉政工程。促进基层党务、村务、财务规范运行。

三、强化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源头治理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在年初将年度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同与各村主要负责人签订,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二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检查监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真正做到反腐倡廉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各项规定。制定完善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做到令行禁止。四是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制度。

四、强化作风转变,坚决惩治腐败现象

一是加大作风转变力度。

以落实中央、省市县规定为契机,突出解决部分党员干部作风不实问题,通过明查暗访,认真查处腐、懒、散和损害集体形象等问题,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效能提升。二是加大民主评议力度。三年来乡纪委组织对全乡各驻乡站所、学校、医院等单位进行了民主评议,共发放120份调查问卷,收回意见和建议12条,针对评议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建议,由乡纪委及时反馈各参评单位并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加大查信办案力度。三年来,乡纪委共立案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6件,结案6件,结案率100%,其中财务经济类4件,其他2件;处理党员6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5人,共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协助县纪委查处党员干部2人,处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22件;进行廉政谈话4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

五、强化自身建设,切实履行纪检职责

三年来,乡纪委切实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通过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在全国纪检监督系统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中,做到了“零持有、零报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纪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腐败现象在部分领域仍然易发;二是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三是少数党员干部作风方面仍然存在问题;四是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有待加强;五是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还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下年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落实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着力推进纪检监察系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始终保持整风肃纪的强劲势头,为全面完成我乡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纪律保证。

一、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要以“转作风、求实效”为主线,聚焦“四风”问题,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惩治问责和教育警示常态化,努力形成长效机制。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各项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坚决执行和落实《规定》提出的各项要求,做到用“禁令”规范从政行为,用“问责”重塑政治规则,用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务实高效服务发展

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与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保持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加强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任务和大额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加强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全程监督;加强对惠农资金、救灾救济资金、新农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证政令畅通,积极营造求创新、抓改革、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加强效能建设,推进权力规范运行

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强力推进效能建设。加大调研走访、民主评议、明查暗访、专项督查力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以深化民主考评活动为契机,强化机关效能监察,通过诫勉谈话、惩戒、问责等措施,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继续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积极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切实加强案件查办,提高办案综合效果

围绕“常教育防发案、常提醒少发案、办小案控大案”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领域利益分配中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失职渎职以及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畅通和规范网络举报渠道,定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分析,充分发挥预警机制的作用。有效借助县乡协作办案机制,加大案件互审互查力度,提升办案整体水平。加强典型案件的剖析,利用身边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案件查办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五、切实增强履职意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乡村项目考察报告范文4

一、总体要求

围绕“做大做强办事公开,打造阳光工程”的总体目标,按照“典型提升、全面推进、深化拓展、强化责任”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着力创新,强化监督,推动办事公开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二、工作内容

(一)抓典型提升

1、完善示范点。区各专项公开办要继续加大指导力度,对去年创建的示范点,要进一步督促提升和完善;对重大事项尤其是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全面细致地公开,让群众看全看懂;探索固定公开栏以外的公开方式,尤其是要通过建立门户网站,大力推行网上公开和网上办事,要把村务公开内容纳入乡镇网站公开范围;建立健全公开内控体系,完善内部联席会议、内部考核评议和检查制度,促使办事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通过媒体报道、参观考察、制作宣传片等多种形式,提高典型知名度,发挥品牌效应。区公开办将选择一些示范点的公开内容定期在纪检监察网上公布,供其他单位学习借鉴。

(二)抓整体推进

2、培育推广典型。开展办事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40个办事公开示范点。区公开办将根据工作实际分三类制定示范点创建标准,其中一级示范点7个,二级示范点12个,三级示范点21个。示范点指标按比例分配给区各专项公开办,年终结合检查进行考评验收,合格的授匾,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区各专项公开办要指导和督促示范点创建单位进一步深化公开内涵、创新公开载体、完善公开机制,尤其要在司法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带村务等新的工作领域树立更多更好的先进典型,不断把示范点创建活动引向深入。示范点创建的情况将列为今年办事公开工作考核评议的重点内容。

3、指导帮扶后进。建立办事公开工作后进单位定点挂钩联系制度,在去年分类管理的基础上,今年对第三类即差类的所有的单位,进行挂钩帮扶,全面整改,力争在年内消灭公开后进单位。区直单位由各专项公开办负责帮扶,督促整改;村务公开由区村务公开办、乡镇党委分别指派专人进行定点挂钩联系,重点帮扶,指导整改。具体挂钩联系方案由区各专项公开办制定,4月20日前报区公开办备案。村务公开办要把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中央部署的治理“难点村”工作结合起来,在新建或修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同时,同步规范村务公开栏建设。各乡镇党委要把办事公开后进单位的帮扶作为乡镇领导包村包片工作的重要任务加以落实。后进单位的帮扶情况将作为挂钩联系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抓领域拓展

4、深化政务公开。结合区直机关单位日常公开,将区直各单位每季度政务公开栏的内容及集中评议结果在纪检监察网上集中公布;结合纠风个案整改,选择若干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以“群众提问、政府答题”的形式把整治情况向社会公开;结合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执行权力动态运行及其结果公开制度,扩大行政执法个案公开范围,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公开向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方面延伸;结合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将部门的裁量事项、裁量标准和裁量依据等内容予以公开;结合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将保留226项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和审批流程图全部上网公布,督促区直各单位将编制完成的《职权目录及运行流程图》通过区政府网、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探索专家论证、民主听证等公开形式,在全区试行涉及民生的重大执法事项听证制度。

5、推进司法公开。司法公开的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要完善组织领导,加强监督协调,促使各司法机关进一步提升司法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做到阳光司法、阳光执法。审判机关要完善减刑、假释公示制度,探索建立案件执行情况反馈、被执行人信息网上公布和执行救助公示制度;推行司法个案公开,选择一些典型执行案件上网公布。检察机关要建立不案件公开听证制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正性。公安机关要推动派出所行政处罚案件对外公开;推行治安案件公开调解、法医公开鉴定、交通事故公开处理,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6、推行党务公开。组织部门要尽快完善党务公开工作意见,对全区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建立党务公开联系点制度,在区、乡镇分别选择若干单位进行重点培育,并在纪检监察网上广泛宣传其经验做法和成效。区直机关党工委扩大区直单位党务公开内容,将领导干部行使职权、个人重大事项、述职述廉等情况;干部奖惩、调动、任免,公务员录用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等组织人事情况进行公开,创新党务公开形式,提高党务公开质量。组织部门要利用党员服务热线电话,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我区流动党员多的实际,推进和完善流动党员双向管理机制,着手开发流动党员信息软件;建立党务双向公开交流机制,依托乡镇门户网站设立流动党员管理专区,把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党务公开、优惠政策等情况向外地党员进行通报,听取他们的呼声和意见,及时了解和掌握外地党支部和党员的有关情况,增强党组织活力。在农村要建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和奖励公示建档制度,引导农村党员发挥骨干作用。

7、探索监督事项公开。推行审计公告制度,在审计结束时向被审计单位公告审计结果,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透明度,提升审计监督效果。扩大党纪政纪案件公开审理试点范围,试行案件公开审理助辩制,促进案件审理公开化、规范化。

(四)抓公开互动

8、建立乡镇政务带村务、党务公开工作机制。确定笏石镇作为开展乡镇政务带村务(党务)试点工作,从三个方面督促做到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同步进行:一是工作部署同步。把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统一纳入乡镇办事公开工作整体框架,年初同时部署,方案同步制定,乡镇纪委统一组织协调,统一检查考评。二是载体建设同步。统一公开栏的模式、栏目和程序,每个公开栏统一设立“回音壁”,对外公布一个举报电话。三是公开内容同步。乡镇设立独立的门户网站,将乡镇政务和党务、重要村务一并对外公开。其他各乡镇参照执行,力争两年内全部推行。与群众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强农惠农资金、救灾救济物资的发放使用等工作情况,乡镇要集中公布详细内容,每乡镇要选择2—3个村设立村级流动公开栏,发放惠民资金公开单,便于群众了解。利用村集体会计委托和即将投入使用的村财计算机网络监管系统,将所辖村的集体财务统一在乡镇网站上公布。加强农村“三资“监管,今年所有乡镇都要建立“三资”监管中心,与党员服务网络联动,并将村集体资产、资源分布及使用情况在网上公布。

(五)抓网络公开

9、整合网络资源。全力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与公共企事业单位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建设,着力构建网上办事和网上监察平台。乡镇政府要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基础建设,力争年内实现所有乡镇全部建立独立的门户网站并开通运行,并把“三资”监管中心运作情况上网。在全面实行村财委托的基础上,加快建设村财计算机网络监管系统建设,力争上半年覆盖面达到100%。

10、加强网络运用。构建“双并联”审批模式,在抓好区级政府部门并联审批同时,着力推进与市级联网同步审批。探索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运行模式,构建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长效机制。探索专项资金监管有效办法,逐步将扩大内需、征地补偿、强农惠农、社保、公积金等专项资金的发放及使用情况纳入网络监管范围。探索建立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管理信息共享,定期公布资产处置情况。

11、利用纪检监察网公开。丰富网站内容和功能,构筑网上综合公开主阵地。把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情况全部纳入纪检监察网公开内容;建立全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项目名录,把包括全区在内的所有公共资源项目的名称、配置方式、交易动态等上网公开;结合即将开展的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工作,将全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共用地户外广告详细情况上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结合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和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将清理核实后的资产在纪检监察网上公布。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纪检监察网”,将各类惠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纳入网上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力量到位。办事公开是一项艰苦细致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各公开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工作力量,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各单位尤其是牵头主抓部门要配齐配强公开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岗位变动的要及时补员。二是要建立办事公开监督员制度,从退休干部、人大代表、媒体记者或社会人士中聘请若干名办事公开监督员,对办事公开工作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促进工作深化。三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办事公开的工作人员要通过培训熟练掌握相关业务尤其是利用网络进行公开的相关技术,办事公开监督员要通过培训更好更有效地履行监督的职责。四是各乡镇要整合相关力量,保持办事公开队伍的相对稳定,有条件的可以成立综合性的办事公开工作常设机构,由专人负责,并在办公场所、经费、设备上予以优先考虑。要充分利用村级廉情监督员等各种力量,深入推进农村基层的办事公开工作。要建立村务公开联络员制度,可由专人或村报账员担任,负责收集本村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向乡镇上报。区公开办将适时组织办事公开工作明察暗访,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机构和力量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乡村项目考察报告范文5

一、招考计划

**年**县计划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2名。

二、报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的范围对象

报考的范围对象为:**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正职满2年的人员;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副职满3年的人员;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正、副职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的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到**年12月31日)。

“现任”是指截止到**年10月26日仍担任村党组织、村委会正、副职的人员。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报考的村干部,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至40周岁(**年11月25日至**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试录用的程序和方法

考试录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推荐、报名和缴费。**年11月26-28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党委的推荐书〔可向所在乡镇领取〕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表》,并缴纳考试费80元。

报名缴费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二)领取准考证。**年12月27—28日。已缴费人员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和面试。**年12月30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和《农业农村工作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范围以《**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

笔试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县组织人事部门在上线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县组织人事部门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按《**江省人事厅、**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公〔**〕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考察按《**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人干〔1996〕95号)执行。如在考察工作实施前,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公务员录用考察和政审的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体检、考察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录用。体检、考察后,县组织人事部门将拟录用人员情况在拟录用人员所在村和所属乡镇机关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审定后,由市级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确定录用的村干部,原则上应安排在乡镇工作,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再兼任原职务。

四、任职和定级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任科员职务。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已经报名并缴费确认参加**年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四级联考)的考生,可以再参加本次招考,但视作放弃四级联考资格(原报名费将返还)。

乡村项目考察报告范文6

论文关键词 乡镇检察室 建设 基本原则 机制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乡镇检察室建设是各级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度重视涉农检察工作,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村镇,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我国乡镇检察室的起兴与式微

1982年,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在基层试点设置检察室。乡镇检察室即是高检院为了加强检察机关的基层工作而由基层院根据需要在乡镇、街道等有重点地设置的派出机构。90年代初期,乡镇检察室设置日渐增多,但其规范化工作却严重滞后,检察室出现了设置范围过宽、过滥,工作程序混乱,管理工作薄弱的情况,更为严重的是检察室工作人员越权办案、非法干涉经济纠纷等情况时有发生。199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检委会第二次会议出台了《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下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关于整顿各类检察室的通知》,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规范乡(镇)检察室工作。但不少基层检察院因噎废食,直接撤销了乡镇检察室。与此相应,截止到2004年,我国在乡镇建立人民法庭10345个,拥有干警41109人,每辆手里大约150万件案件。95%的人民法庭都设在乡镇,他们成为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机构。 派驻乡镇检察室作为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与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法庭,两者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但命运却大相径庭。

二、关于新时期检察室设置的必要

有的学者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交通和通讯状况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因此,除了个别少数民族地区及边远地区外,应当撤销为方便群众诉求而设立的乡镇司法机构。的确,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和深远的变动,引发了中国社会结构的重深入变化。有学者尖锐地指出,当前中国是三个不同时代、不同技术的经济的共存:仍旧主要依赖人畜力的农业和农村手工业、适用无机能源的城市和城镇工业、以及后工业时代的信息产业。 可见,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城乡两元结构并没彻底改变,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农村客观上存在需求。

第一,设置乡镇检察室有利于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乡镇检察室可以通过走访、下访,进行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等,缓解农民告状难、申诉难问题,畅通人民尤其是广大的基层农民的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儋州白马井某村一在校学生被伤害致死,村民聚众冲击派出所、并把尸体抬放到派出所,乡镇检察室的干警及时介入,耐心细致地做疏导工作,不禁防止了事态的恶化,而且通过有关部门的配合,平息了事件。

第二,乡镇检察室出的设置有利于将检察工作重心下沉,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延伸至农村基层。乡镇检察室可以通过接受辖区内居民的控申举报、查办职务犯罪,开展犯罪预防,查处发生在基层政权中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刑侦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犯罪案件,促使下去司法党政机关其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例如海南临高县博厚检察室接到群众反映县政府转给德老村的征地款不知去向,及时报告查出来德老村委会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吴某贪污受贿案,该案涉及6个自然村2000多名农民利益150多万元征地款。

第三,乡镇检察室客观上能起到维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乡镇检察室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可以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通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从源头遏制涉农职务犯罪;通过强化执法活动监督,加强对司法行政机构的监督;通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乡镇经济建设服务,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是检察机关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乡镇检察室的生机和活力的所在。

三、新时期乡镇检察室之构建

(一)新时期乡镇检察室建设的基本原则

事实上,伴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中国法制化进程的推进,乡镇检察室在全国各地正逐渐发展起来。设置乡镇检察室要遵循一定的规则,一方面要体现便民性,可以使农村农民方便的提出申诉,并可以随时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另一方面要体现及时性,可以使检察机关及时掌握农民诉讼需求、及时化解矛盾。具体设置乡镇检察室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下几点:

一是严格依法设置。乡镇检察室设置、机构、人员编制和物质保障机制,都要严格按照法律和上级机关的文件规定设置,不能超越法律法规和文件随意变更或撤销。二是慎重设置。首先,乡镇检察室的工作法律性和政策性比较强,涉及到单位、人、财、物,因此,必须慎重稳妥设置。可先在局部地区试点,在经验成熟的基础上在全面铺开。其次,由于乡镇情况各异,人口数量、素质、地理环境、工商交通、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设立检察院派出机构必须坚持因其所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在需要的地方设立,而可设可不设的不设。三是可与基层法庭对应设置原则。检察机关具有司法职能,以诉讼为重心,以公诉为本分,因此,在分布上必然与基层法庭对应设置,注意与乡镇法庭相协调对应。四是坚持业务独立原则,与基层派出所、人民法庭的关系是地位平等,“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

(二)乡镇检察室的工作职责构想

如何科学合理地定位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只能是乡镇检察室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理论与实务界并没有达成统一的认识。在20世纪80、90年代,检察理论界对乡镇检察室的职能范围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设想和规划,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观点认为乡镇检察室的职责有三点:一是接受群众中的控告、申诉和举报犯罪案件;二是协助该派出检察院办理各类案件;三是开展法制宣传,协助所在地方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帮教等。另一种观点认为乡镇检察室有八项职能,主要包括控告、接受举报、初查、宣传、帮教、咨询、纠正违法、综合治理等。 笔者认为,乡镇检察室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能,可能需要履行以下一个方面的职责:

(1)依法受理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及公民的控告、检报、申诉,直接收集、发现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线索。(2)经派出机关检察长批准,对发生在本辖区,属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前的调查、立案后的侦查。(3)依法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派出机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4)对辖区内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力和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进行检察,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人员进行帮教。(5)解决乡镇涉检信访问题,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防范和处理辖区内群体性、突发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等。(7)坚持有案办案,无案预防的原则,坚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8)办理检察长交代的工作。

(三)乡镇检察室的基础条件和管理

乡镇检察室要充分发挥其“直接、有力地服务于新农村发展改革”的作用,需要建立和完善一整套严密的保障机制,不仅使派驻乡镇检察室运转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而且推动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动改革措施稳步深入,形成良性循环。

1.建立和完善乡镇检察室工作运行机制。首先要实行垂直领导机制。乡镇检察室作为人民检察院的派驻乡镇的一个基层派出机构,在派出院的直接领导下代表派出院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不受乡镇党委领导,设立报批、人员配备、基础建设及工作运行等,都在基层院直接领导下进行。上级机关应当研究制定乡镇检察室的工作制度,统一下发执行,保证乡镇检察室工作的统一规范。其次,建立信息化机制,应尽快将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办公、办案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全省联网。再次,建立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将目标考核管理的成功经验,尽快在派驻乡镇检察室推广。乡镇检察室集多种职责与一体的综合性机构,与基层院业务部门在地位上平等,应当最为一个独立的工作内容进行考核,由上级院专门部门进行考核,目前主要有两种做法,有上级院负责检察考核的政工部门或专门机构基层工作处等考核乡镇检察室。

2.建立和完善乡镇检察室经费保障机制。乡镇检察室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就必须要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包括干警的住宿场所。开办费用可考虑由省地县乡镇共同承担,以乡镇为主分五年统一拨付。检察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办公办案经费等均应列入各派出院的当年财政预算;通讯、警械、交通及其他侦查设施费用列入派出院的当年预算,纳入国家各级财政计划项目。乡镇党委政府主要在办公办案等方面弥补经费的不足。

3.建立和完善乡镇检察室人员管理机制。在人员配备上,一般一个乡镇检察室应配备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3到6人,可根据条件只配备3到4人,设主任一人,根据需要可设副主任一人。在职责分工方面,乡镇检察室书记员的职责是负责案件记录,整理案件卷宗、制作法律文书、起草有关文件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乡镇检察室检察官应当集中精力对案件行使检察权,以及与检察业务相关的事务。派出机关应该安排一名领导分管检察室的工作,加强对检察室的领导和管理。乡(镇)检察室的组织建设归口派出机关的政工部门,防止检察室组织和思想教育工作与上级机关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