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会计工作计划范例6篇

保险会计工作计划

保险会计工作计划范文1

一、引言

从本世纪50年代起,一些发达国家在其社会和经济改革过程中,相继为其为数不多的农民建立起社会养老年金保险计划(以下简称农民年金保险计划),从而将农民全部纳入其社会保障体系之中。这些国家的社会养老保险保障制度的发展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社会养老年金保险最早是出现在城市,随后才逐渐扩展到农村。在农村,开始是农业雇佣劳动者,其后才扩展到全体农民。其间一般都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如德国在1889年就建立了雇佣工人养老年金保险计划,直到1957年才扩大到全体农民;日本在1941年开办厚生年金保险,1959年建立国民年金保险,1971年才建立农民年金保险;美国在1935年开办职工养老年金保险,直到1981年仍有25%的农民及农业工人没有享受政府的养老保险保障,直到1990年才全面建立农民年金保险;加拿大从建立雇佣工社会养老保险计划到农民年金保险计划相隔了64年(见表1)。表1一些国家和地区建立农民年金保险的时间及经济发展水平(附图{图})注:人均GDP,接美元现价计算。②a是1978年数据;b是1992年数据。资料来源:《世界经济年鉴》,1981,1990,1991,1993年;《社会保障实务大全》,新华出版社。

事实表明,各国国情尽管不同,但建立农民年金保险计划都远远滞后于为城市的

雇员雇工建立的国民社会年金保险计划。其客观原因、规律性如何?对我国建立农民社会年金保险计划有些什么借鉴意义呢?

二、各国建立农民年金保险时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1.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挑战各国建立农民年金保险时,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份额很小,农业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的地位已显著降低。农村经济极不稳定,农村社会问题日益严重;农民收入普遍低下,生活日益贫困;大量农村人口流向城市,农村劳动力不足,农地无人耕种而撂荒,农业劳动生产率下降,加之,西方国家的居民一般家庭观念比较淡薄,往往也不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老年农民一般都依靠自己的土地、房屋等资产养老,但农业劳动力的老化进一步加剧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下降,进而成为各国工业化发展的障碍。西德是最早建立农民年金保险的国家,在1957年,西德的农业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的产值份额仅为5.7%,农业劳动力结构份额为13.7%,而工业产值份额却为54.5%,工业劳动力结构份额为47.3%。50年代的德国已是十分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农业的发展完全依靠工业剩余的支援。日本是1971年建立农民年金保险,当时日本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很低,农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50年代初的25.6%下降为8.0%,工农业产值的比例为9.2:1,农业劳动力人数由50年代初的50.9%下降为14.7%。农业生产增长率1951~1961年平均3.6%,1961~1970年平均3%,1971年比上年负增长6%。[1]丹麦是一个古老的农业国家,农业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一向占有重要的地位,丹麦以生产粮食

为主,到60年代转而以畜牧业为主。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的部门构成中由60年代的14.0%下降到1976年的6.9%,农业的地位迅速下降。芬兰粮食生产到1968年才自给有余,但是到了70年代中期各种主要作物产量有所下降,如小麦由1976年的654千吨下降为1977年的295千吨,黑麦由178千吨下降为80千吨,燕麦由1573千吨下降为1023千吨,马

铃薯由948千吨下降为737千吨,甜菜由610千吨下降为560千吨。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长率也因此大受影响,1975年为0.6%,1976年为0.3%,1977年为0.4%。波兰政府也是70年代中期建立农民年金保险的,其农业份额相对于其他各国高些,但也只有14.5%。由此看来,各国建立农民年金保险时,农业问题比较突出,以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一定甚至严重负面影响。

2.人口状况的变化农业人口状况是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各国建立农民年金保险时,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都很低。如日本当时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比重为24.1%;丹麦1997年建立农民年金保险时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比重为20%;芬兰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比重为40%;农业人口比重最大的是波兰,也只有42%。这表明各国在建立农民年金保险时,其农业人口远远低于非农业人口,或者说,非农业人口已经超过了50%以上。虽说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在明显下降,可是各国面临由于出生率和死亡率的下降而导致的农业人口绝对量的增加,以及农业人口的老化,为各国所担忧。根据人口经济理论所确立的人口增长模型(见图1),一个国家的人口要经历一个由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增长率型到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型的转变过程,这对世界各国是普遍适用的。根据工业化国家的发展经验,人口增长的第一阶段与工业化发展以前的时期相对应,人口增长的第二阶段大致与工业化的初期相对应,这一时期,由于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医疗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居民的健康和营养状况大为改善,从而引起人口死亡率大幅度地下降,高出生率与低死亡率的并存使得人口增长率急剧上升;人口增长的第三阶段大致与工业化中期相对应,这一时期死亡率仍在下降,但下降的进度放慢,而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妇女文化水平和社会政治、经济活动参与率的提高,以及生育观念的改变,使人口出生率呈下降趋势,且下降幅度要大于死亡率下降的幅度,从而使人口增长率逐渐降低,人口增长的第四阶段大致与工业化的后期相对应,这一时期出生率的下降步伐明显趋缓,而死亡率因趋于极限而难以下降,这样低出生率伴随着低死亡率,人口变动逐渐趋于稳定,且增长率趋于零。

(附图{图})图1人口增长与工业化对应关系模型图注:①发达国家指首批工业化国家,如英国、西德、美国、日本、加拿大等。②后起国家指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如韩国、波兰等。<BR>人口增长阶段与工业化成长阶段的对应关系意味着在工业化中期阶段的前期,经济发展一直都面临着人口高增长的压力。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困难时期往往在这一阶段形成,如果农业部门不能供给充足的剩余,则经济要成功地度过这一阶段是困难的。农业人口的高增长严重制约着农业剩余供给的增加。因此,摆脱这一人口陷井的根本办法,就要求尽可能快地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同时积极地对农业人口的高出生率进行必要的社会控制,而社会控制的结果,使出生率急剧下降,由于经济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技术的发展,死亡率也急剧下降,这个在人口高出生率

时期出生并存活的人在过半个多世纪后成为白发老人,换句话说,在半个世纪后,将有一个老龄人口高峰期,这些老龄人口将给社会带来一定的负担。根据各国建立农民年金保险的时间看,正是在老年人口压力最大的时候(图1中的阴影部分)。3.经济发展的水平

各国建立农民年金保险制度的背景是在农村面临着严峻的经济、社会问题情况下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尤其是像西德、日本等这些发达的国家,从它们工业化发展所走过的历程来看,当它们充足的吸纳了农业剩余而有了大量资本积累完全走上了工业化发展道路之后,农业的发展缓慢难以与工业的发展相协调,此时,需要以工业剩余

来补充农业。这一时期,由于工业高度发展,表现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高水平化,人均GDP很高。从表1中可以看出,各国建立农民年金保险时除了斯里兰卡人均GDP只有386.9美元,波兰人均GDP为1822美元外,其他国家人均GDP都在2000美元以上。但是根据各国工业化发展的阶段看,只要人均GDP达1000美元(按1980年美元价计算),就实

现了工业化发展的第一个飞跃,即农业为工业提供剩余的使命结束。这一阶段美国用了80年时间,日本持续了40年时间。相反,韩国、台湾等后起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农业提供剩余持续时间要短得多。在农业为工业提供剩余使命结束后一段时期,常需几十年时间工农业要进行各自的积累,自我发展,也就是在这一时期,各国陆续建立工人年金保险制度,为保障工人的生活安全,老后有良好的经济保证。日本是在1941年建立工人年金保险的,而在30年之后的1971年经济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人均GDP达3802美元(按当年美元现价计算),日本便进入发达国家的行列,同年,日本建立了农民年金保险制度。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建立农民年金保险计划是工业反哺农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它所起的作用给农村居民提供了一种社会福利,而且是农业劳动力数量和质量保障措施的组成部分。

三、结论与思考

如果将各国工业化成长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的话,则大致划分如下:第一阶段:经济起飞时期,工业的发展要完全依靠农业的支援,即以农养工阶段。若工农业的结构比例为6:4,农业劳动力份额不超过55%,人口城市化率不低于35%,人均GNP不少于1000美元(按1980年汇率计算),则经济发展进入下一个阶段。第二阶段:工业化发展的中期。工业化的发展主要依靠自身的剩余积累,农业和工业平等发展,即工农自养阶段。若工农业的结构比例为8:2,农业劳动力份额在30%以下,人口城市化率在50%以上,人均GNP在2000美元(按1980年汇率计算)以上,则

进入下一个阶段。第三阶段:工业化发展的成熟时期。工业化的发展完全依靠工业剩余积累,且农

业的发展需要工业支持,即以工养农阶段。前述分析表明,这些国家或地区建立农民年金保险计划大都是在工业化发展的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过渡时期,即工业化发展靠自身积累,且其剩余反哺农业时期。依世界各国的经验,在工业剩余反哺农业的初期,一般所采取的措施都是进行农业价格保护,进行农业投资,之后,才是进行农村社会保障。美国以工业剩余回流农业为内容的农业保护政策始于20世纪30年代前期。日本是60年代初期,开始以工业剩余回流

农业进行农业保护的,同期建立了农业工人的养老年金保险,但直到71年才建立了农民年金保险。台湾省是在70年代中期开始进行农业保护的,但农民年金保险的建立是在90年代初开始的。根据以上资料和分析,我们对建立农民年金保险的其他经济指标粗略推断如下:(1)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份额在15%以下;农业劳动力结构份额在20%以下。(2)农业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已下降到50%以下,且总人口增长处在人口增长的第Ⅲ阶段中后期(图1阴影部分)。

(3)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较高,人均GDP在2000美元以上(当年美元)。按照这一推断,那么目前我国农业发展处于什么阶段呢?是否具备建立农民社会年金保险制度的条件呢?(1)我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逐渐下降,目前农业在国民经济,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各部门中的份额为20.6%,农业劳动力份额为52.9%(1995年统计数据)。(2)我国目前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70.1%,人口基数庞大,人口出生率由1990年的21.6%下降为1995年的17.12%,而死亡率由1990年的6.67%下降为1995年的6.57%,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为10.55%,正处在人口增长的第三阶段中期。(3)我国在1995年人均GNP约为1000美元(按1979年的不变价计算)[2]。对照国外的经验,从总体来看,目前我国的工业化水平还很低,还不具备建立农民年金保险的经济条件。统计表明,我国工业净产值首次超过农业净产值是在1971年

,这是我国国民经济结构由以农业为主体转向以工业为主体的临界点,当时农业净产值的结构份额为47%左右。经过约15年的过渡,到1985年,我国净产值的结构份额基本稳定在41%以下,农业劳动力占全国社会劳动力的比重为60%,城市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为36.6%,人均GNP按1980年汇率计算已接近600美元(若按人民币实际购买力计算人均DNP接近1000美元)。根据前述各项指标,我国的工业化道路在80年代中期基本上完成了第一阶段。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发展的第二阶段,即工业与农业平等发展的阶段。当然,尽管我国工业化水平目前很低,可是我国经济增长速度远远高于那些工业化国家当时的水平。自70年代后期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一直呈高速增长的势头,1979—1991年GNP平均增长率达8.6%,人均GNP平均增长率为7.5%,1992年、1993年又分别创造了12.8%和13.4%的世界记录。而1965年到1990年世界上所有发达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为2.4%,根据有关预测资料1990年到200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为9.3%,按照该增长速度,中国202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将等于1990年的10倍,203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将等于1990年的19倍。预计中国在2050年前后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3万美元左右(以1990年美元汇价计算)。依发达国家经验,工业化中期一般所用时间较短,如美国用了30年,日本用了10年,台湾地区用了10年。那

么,我国依目前的发展速度要不了几年就会渡过这一阶段而跃入工业化成熟期或更高的阶段。如果经济确如所预测的速度发展,全国性的、真正的农民年金保险制度要到15—20年以后才能顺利地建立起来。不过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很大,部分经济比较发达地区,其经济发展水平已相当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如苏南地区1993年人均GNP已达到1500美元(,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按当年汇率折算),农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构成中只占7.7%,农业劳动力结构份额为26.3%,已处于工业化的中后期,大体相当于日本60年代后期,台湾地区70年代后期,韩国80年代初期水平。因此,这些发达地区可以早一些开始建立农民年金保险制度。与目前学术界普遍的观点相比,我们在这里所得的结论显得不大协调,观点似乎有些保守。但任何制度变迁首先要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尽管强制性制度

迁有其必要性,但也必须认真考察其成本和效果。参考文献:

1.李pèng@①:《农业剩余与工业化的资本积累》,西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2年。

2.田伯平:“东亚发展模式与苏南现代化道路的比较”,《国外社会科学情况》

(南京),1995年第4期。

保险会计工作计划范文2

为贯彻落实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和、中央文明办等国家十部门、云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十部门“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通知以及曲靖市计划生育协会、曲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联合下发的《曲靖市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的精神,切实做好我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经××县计划生育协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共同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计划生育家庭利益保障为重,切实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抵抗风险能力及福利保障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的安全感,消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经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并共同开发的险种;旨在关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增强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体现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将承保对象从个人扩展到计划生育家庭的所有成员,保费和保险金额给予优惠,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让他们尽可能多获得实惠。

1、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其夫妇及子女年龄在65周岁以下及1周岁以上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保险;

2、保险费为每年每个家庭每份30元,保险金额每份20000元,其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8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2000元。

三、承保范围

1、独生子女户;

2、双女户;

3、计划生育家庭户。

四、补助标准及办理方式

1、独生子女户:农村独生子女户实行补助,以一户一份30元计,人寿保险公司补助5元,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补助5元,乡(镇)计生办补助1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提高补助标准),农村独生子女户出10元;

2、双女户:以一户一份30元计,人寿保险公司补助5元,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补助5元,双女户家庭出20元;

3、城镇独生子女户和其他计划生育户,以一户一份30元计,人寿保险公司补助5元,自出25元;

4、以上保险业务按辖区由各乡(镇)计生办负责办理,县直机关单位的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由中枢镇计生办负责办理。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计划生育家庭保险是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解除计划生育家庭后顾之忧的有效措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专门为计划生育家庭而设计,目的是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解决计划生育家庭部分后顾之忧,体现利益导向的保险产品,也是“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内容和一项具体措施,旨在关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增强他们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将承保对象从个人扩展到计划生育家庭的所有成员,实现了一张保单保全家;保费和保险金额给予了优惠,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是促进和谐计生、和谐社会的具体举措。

党和国家历来对计划生育保险工作高度重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均明确提出了要建立计划生育保险保障机制,这就为商业保险公司与计生系统开展业务合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并为计划生育保险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泛的空间。

20*年6月15日,国务院国发[20*]23号文件(简称“国十条”)中明确要求:“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

省委、省政府也先后颁发了一系列文件和规定,鼓励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20*]174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在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中引入商业保险机制,探索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家庭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扩大农村计划生育保险涵盖领域”。

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保险服务“三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20*年曲靖市人民政府以曲政办发[20*]174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国人寿开展农村保险先进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专门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全市农村开展创建保险先进村活动发出通知,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机构在农村开展保险业务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通过在农村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建立医疗、意外伤害、死亡以及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保险,有利于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险保障体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做好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县计划生育协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中国人寿××支公司20*年成立了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计划生育协会、县人口计生局与各乡(镇)计生协、计生办签订责任状,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有效可行的具体实施措施。同时,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形成氛围

各级协会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保险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大力普及保险知识,营造宣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广大群众参保投保的意愿,把计划生育保险利国利民的好处宣传到位,使计划生育家庭普遍树立保险意识,提高参加保险的积极性和通过商业保险化解风险的自觉性。

(四)搞好服务、诚信于民

保险会计工作计划范文3

一、进一步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计生协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加强对计生协工作的领导。各级计生协要建立协会工作定期汇报制度,主动向党委、政府多请示、多汇报,使计生协工作在党政领导心中有位置,力争纳入党政领导议事日程和人口计生工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二是注重发挥计生协会会长的特殊影响力和作用,依靠党政领导,努力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制约和影响协会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三是加强自身机构建设。以贯彻落实省计生协“三定”方案为契机,推进市计生协和县级计生协“三定”工作,加快解决县级计生协“参公”问题,努力改善各级协会组织的工作条件和政策环境,逐步增加协会工作的事业经费投入,有效提高各级计生协统筹社会资源、服务育龄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要做到“有位”、“有为”,履行好党和政府在计划生育领域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纽带职能,有效发挥群团组织的社会稳定作用,用实际行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二、进一步强化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省计生协《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全面夯实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建设。一是建立完善村级人口计生工作制度,制订各项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全面实施再生一胎对象孕期全程跟踪服务和管理,提高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是全面加强村级计生专干队伍建设,贯彻执行《省村级计划生育专干岗位职责》,把好村(居)专干的选人关、培训关和年度工作考核关,大力开展争当优秀村(居)专干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三是建立完善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开展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分类管理、绩效考评试点工作,制定完善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分类管理实施办法和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四是继续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示范达标活动,以基层协会为平台,动员组织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维权和监督等方面的实际工作,力争全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合格村(居)率达30%以上、示范村(居)率达15%以上。按照省计生协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第二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推荐评选工作。

三、进一步发挥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的作用。继续加强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的组织建设,依托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资源,延伸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触角,破解企业职工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题。一是建立地方计生协组织与企业计生协、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的双向联系制度,确保联系渠道畅通并常态化。二是加强对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的工作指导,根据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的工作特点,协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制订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的管理服务规范。三是积极争取行政管理部门支持,对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赋予必要的管理服务职能,并为企业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尤其是加强与本地劳动保障部门驻外劳务管理机构的联系和合作,探讨建立与劳务管理服务相结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模式。对各地驻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中出现的先进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使之成为普遍性做法。

四、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保险监管工作。一是建立完善计划生育保险信息核查制度,继续加强对保险凭证特别是计划生育补充养老保险凭证的发放核查工作,对计划生育爱心保险赔案实行事后核查确认。督促保险机构及时将补充养老保险收益纳入参保群众的个人账户,维护参保群众的保险权益。二是继续加强对计划生育补充养老保险退保工作的监管,严格按照市计生协办公室《关于规范计划生育补充养老保险退保等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补充养老保险退保审批备案制度。三是坚决落实中纪委《关于转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行为的通知〉的通知》的精神,支持保险机构“对一些单位或个人”利用承保机构选择权“索要保险合同以外其它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牢固确立“为群众办保险,为群众谋利益”的理念,身体力行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五、进一步深化生育关怀“四大爱心”工程。继续贯彻落实省计生协《关于做大做强“四大爱心”工程的通知》精神,以实施“六进”项目(爱心保险进城区、生育节育安康保险进计生家庭、青春健康教育进学校、生殖保健服务进企业、幸福工程进计生户、计生维权进基层)为主线,依托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整合各类扶助、救助社会资源,深入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形成全市既有统一的特色项目,又各具一品的工作格局。同时积极参加省计生协组织的生育关怀行动研讨活动。2012年市计生协突出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全面启动青春健康教育活动。各县(市、区)根据省计生协印发的《省青春期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精神,认真制定切合本地区实际的实施方案,以省计生协编印、中国计生协审定的《在成长路上》作为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生活技能培训的主要教材,加快建立和拓展青春健康教育示范点和培训基地,推动青春健康科普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二是认真抓好幸福工程项目实施。各级计生协要加大对幸福工程项目的宣传,积极拓宽幸福工程项目资金渠道,加强幸福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探索创新项目运行机制,提高幸福工程项目效益和资金回收率。2012年市计生协将重点对省级幸福工程示范项目开展评估工作,总结情况,通报问题,交流经验。

保险会计工作计划范文4

1人寿与健康保险在企业员工福利计划中的融资应用比较

企业为员工购买人寿与健康保险即通常所说的团险,在西方发达国家被称为员工福利计划,由雇主与员工共同参加,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障之外的补充利计划。在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之下,一些为企业购买人寿与健康保险时帮助企业融资的计划便应运而生,它们的灵活性及为企业带来的大量税收优惠,使其得到很好地发展。

1.1自愿员工福利计划

1.1.1自愿员工福利计划的概念

自愿员工福利计划通常是在企业内部成立自愿员工福利计划协会,对整个计划进行运作。它实质上是一种信托,有一个独立的受托人,通常是银行,作为保险合同的所有者,负责管理所有的信托资产,而参与该计划的员工则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1.1.2自愿员工福利计划融资作用分析

自愿员工福利计划是一种非常灵活的税收设计工具,能为个人和任何类型企业降低税收,它在税收优惠方面的优点主要表现在:

(1)购买人寿保险合同能享受税收减免优惠,允许企业在税前扣除高额的保险费。

(2)企业对信托的缴款也可以列入企业发生的费用,做税前扣除。

(3)信托中积累的资产、获得的收益以及资产所产生的利息全部享受税收递延。

(4)受益人收到的死亡或生存给付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

(5)自愿员工福利计划在企业对买卖协议重组时也有帮助。因为自愿员工福利计划能为受益人提供高达数百万元的税收优惠,可以为企业在买卖协议中提供资金,进而减少企业在协议中的融资成本。除在税收优惠方面的优点外,自愿员工福利计划对企业的融资作用还发挥着其他方面的优势,如对该信托的所有缴款以及信托中所有的资产都无需用于偿还个人或企业对债权人的债务等。

1.2保费分摊计划

1.2.1保费分摊计划的概念

保费分摊计划是指人寿保单的所有者与非所有者之间的一种保费安排。保费分摊计划一般发生在雇主与员工、公司与股东、或是捐赠人与受赠人之间。通常雇主与员工之间使用保费分摊计划的情况最为常见,因此,一份保费分摊人寿保险安排是指由雇主和员工共同购买一份保险合同,以员工的生命作为保险标的,保险金额按照合同规定分配给雇主与员工。

1.2.2保费分摊计划的分类

保费分摊计划分为传统与非传统两种。非传统的保费分摊计划是指当员工退休、计划终止时,员工能得到保险合同的退保现金价值,这部分退保现金价值称为员工在保单中持有的“股权”;传统的保费分摊计划是指员工不能得到保单的退保现金价值。传统的保费分摊计划有两种基本结构:一种是背书安排,即雇主是保单的所有者,并在合约上背书,注明员工所指定的受益人应得的利益;另一种是抵押转让安排,即员工作为保单的所有者支付所有的保费,雇主支付的保费仅作为对员工的贷款,员工以保单合约中的权益作为对雇主的贷款抵押。一旦被保险人(通常为员工)死亡,雇主将得到其所支付的保费,其余部分则归受益人所有。

1.2.3保费分摊计划与税收机制

保费分摊计划的形式决定了税收情况。根据传统的保费分摊计划的两种基本结构,相应地,通常也有两种相互排斥的税收机制:一种是经济利益机制(背书),与工作有关的以及捐赠人/受赠人的非股权保费分摊计划就属于这种情况。在该机制下,人寿合约的所有者(雇主)为合约的非所有者(员工)提供经济收益。对于传统的保费分摊计划,经济收益通常指提供给员工的人寿保险所保障的金额;在非传统的保费分摊计划中,经济收益还包括员工在保费分摊计划中的其他权利或福利和合约的退保现金价值等,如补偿支付、资本捐赠、赠与以及其他转让所得。另一种是贷款机制(抵押转让)。在此机制下,人寿保险合约的非所有者(雇主)所支付的保费被视为合约的所有者(员工)提供的贷款。这种贷款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雇主直接或间接地支付保费;第二,雇主所支付的保费是通常意义上的贷款,需要全部偿还;第三,该贷款由保单规定的死亡给付金额或其退保现金价值担保或偿还。

2人寿与健康保险在我国企业员工福利计划中融资现状分析

2.1团体人寿与健康保险在我国的发展现状1982年我国恢复人身险业务以来,人寿与健康保险发展较为迅速,保费收入从2002年的2196.13亿元增至2010年的10356.98亿元,增幅达到370%;2002年,团体人寿与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为202.56亿元,2010年仅为406.27亿元,增幅为100%,且在2004年达到最高1562.53亿元,随后又出现回落,并缓慢增长。虽团体人寿与健康保险从自身的发展状况而言有所增长,但与人寿与健康保险在我国的整体发展相比,团体保险的发展则显得较为缓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图12002~2010年我国人寿与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与团体人寿与健康保险保费收入资料来源:根据2002~2010年保险年鉴整理2.2人寿与健康保险在我国企业员工福利中融资现状及原因分析目前我国企业员工福利的发展在整体上还处于一个比较低的水平,自愿员工福利计划和保费分摊计划在我国仍然属于较新的概念。根据美国商务部的调查,美国员工福利支出占到企业支出总额的39.2%,其中人寿保险与健康保险占到27.7%。而在我国,根据2005年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2/3被访企业从未投保团体保险。虽然近几年团体保险在我国不断发展,但根据笔者之前所整理的数据,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团体保险缓慢的发展速度表明情况并未得到很好地改善。团体人寿与健康保险发展缓慢,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企业通过人寿与健康保险为员工福利融资的发展。此外,缺乏良好的税收优惠机制成为我国企业通过人寿与健康保险为员工福利计划融资发展滞后的另一个外部因素。而企业发展员工福利计划的意识薄弱则是企业较少选择人寿与健康保险为员工福利计划融资发展缓慢的内因。

3人寿与健康保险在我国企业员工福利计划中的融资应用政策建议

虽然人寿与健康保险在我国企业员工福利计划中的融资应用还非常之少,但根据发达国家的保险发展轨迹与经验,以及这些融资方式给企业带来的资金优势和对团险的促进优势,笔者相信,伴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尤其是团体保险的发展,人寿与健康保险在我国企业员工福利计划中的融资应用必然会越来越多并得到长足发展。基于理论研究和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具体给出如下建议:

3.1提升企业和员工对员工福利计划的认识

要发展人寿与健康保险在企业员工福利计划中的融资应用,首先提升企业对员工福利计划的认识。保险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使企业认识到员工福利计划对充分激发企业内在的人才潜力,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长远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作用。

3.2有针对性地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已有研究可以发现,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人寿与健康保险在企业员工福利计划中的融资应用之所以能得到快速发展,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在于有完善的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支撑,为企业加入融资计划形成了一个强大的推动力。税收优惠政策使企业切实享受到加入自愿员工福利计划、保费分摊计划等员工福利融资计划为企业带来的节省现金流等各种好处,促进了这些融资计划的快速发展。因此,政府应该针对不同的险种、不同类型的企业以及不同的融资方式有针对性地给予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3.3完善配套的法律制度建设

在给予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也要加强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以避免企业滥用员工福利融资计划为企业不合理的避税。在这方面,可以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并借鉴发达国家已有经验。

保险会计工作计划范文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下达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通知》(国发〔1999〕1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总体规划(1998-2002年)》要求,结合各地区、有关部门报送的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及1999年劳动保障工作要点,经综合平衡,我们编制了《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现下达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贯彻执行。

1999年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巩固两个确保为中心,以深化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制度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据此,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今年部里的工作重点,在继续坚持不懈地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以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的同时,要结合《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的贯彻实施,重点抓好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扩大覆盖面和增加基金收入工作,以实现上半年养老、失业保险基本上全覆盖和全年基金收缴率保持在90%以上的计划目标。要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步伐,年底前各地区要基本完成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工作。要继续加强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积极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年底前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劳动争议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工作,稳步推进工资指导线制度、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预测预警体系试点,全国国有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计划增长5.5%,对部分工资水平偏高和增速偏快的部门、企业继续从严控制,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工资水平暂停增长。加强劳动法制建设和监察工作,年底前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组建率达到100%,受理查处群众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区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促进社会保障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从今年开始,我部在各地区报送计划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保障工作重点,编制各项分地区的社会保障事业年度发展计划。1999年,先试编下达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计划,供各地区指导工作用。请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今年劳动保障计划的分解落实工作,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望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略)

保险会计工作计划范文6

一、养老金会计核算模式选择

国际上根据养老金给付方式的不同,将养老金计划分为规定供款计划和规定退休金计划两种。

一是规定供款计划下的会计核算。即企业根据各期提存的金额及基金的投资收益来确定养老金支付额的养老金计划。由于养老基金投资的盈利情况是不确定的,因此规定供款计划下职工退休的养老金数额是一个变量,其实际水平受通货膨胀、投资风险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这些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将全部由职工个人承担。规定供款计划下企业各期所承担的养老金义务一般即该期应提存的金额,当企业每期实际提存时,其现行义务得到履行。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各期应确认的养老金费用通常为当期应付的提存金。

二是规定退休金计划下的会计核算。即企业根据职工工资水平和服务年限来确定未来养老金支付金额,承诺在职工退休后一次性或者分期支付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在规定退休金计划下,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的实际收益水平是事先确定的,其中所有可能的风险将全部由企业承担。规定退休金计划下的会计处理比较复杂,主要包括:确认各期的养老金费用,确认各期应缴纳的养老基金以及由此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确定各期已退休职工的实际养老金支付额等。在计量养老金费用、确认养老金负债时,不仅涉及资产的计量、估价等,还要考虑职工为企业服务的年限、工资水平、物价水平及养老基金的投资效益等不确定因素,甚至还要对职工可能的死亡时间作出预测。在对这些不确定因素进行假定之后,才能估计出企业的养老金费用与负债。

三是我国混合养老金计划下的会计核算。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采用的是社会统筹基本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基金相结合的“部分累积制”模式。在基本养老金中统筹部分实行当年现收现付方式,属于规定退休金计划;个人账户部分实行长期积累方式,属于规定供款计划。它是一种优于单种计划的模式,增强了企业或职工单方面承受风险的能力。混合养老金计划在其会计核算模式的选择上,必须能够有机的结合规定退休金计划和规定退休金计划的特点,一方面简化社会统筹基金的会计核算,另一方面规范个人账户基金的会计核算,二者和谐地兼容到同一核算体系中需要高度依赖会计人员和精算师的共同努力,但由于我国精算师的严重缺乏,无法满足众多养老金会计主体的核算需要。

二、养老金会计处理的问题

第一,养老金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方式造成债权控制不力。《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同时根据养老保险政策的规定,参保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交纳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机构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做到应收尽收,应支尽支。该规定理论上符合收付实现制的特点,能真实地反映一定时期的现金流量。但实际工作中,社会保险机构对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确保了按时足额发放,做到了应支尽支,而在养老基金的收缴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应缴未缴现象。根据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办法,在养老基金的收缴上,社保机构在实际收到单位的养老保险费时才做基金收入账,但应收未收形成的欠缴款,只在辅助账上记录而已,并未真正进入会计核算体系。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方法使得应收未收的欠缴款置于会计核算之外,造成账面记录与实际债权债务不相符,从而使基金债权得不到有效的会计控制,易导致基金债权核算的监控失效。

第二,养老金相关会计科目设置过于笼统,难以做实个人账户。做实个人账户是养老保险制度真正实现“部分积累制”的关键因素,因此对于养老金的会计核算,个人账户基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但目前在养老保险业务部门,虽然每个参保职工都有个人账户储存额情况,包括各年度和累计个人缴费本金、利息,单位划转本金、利息等,财务上没有一个单独的个人账户会计核算科目。事实上,大量的统筹基金缺口都是用个人账户弥补,目前的空账情况只能从电脑中查询计算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再结合财务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节余情况来分析确定,这与做实个人账户的要求不相符。

三、养老金会计核算的完善对策

第一,改革会计核算办法,使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无论是“收付实现制”还是“权责发生制”,仅仅是计量技术的差异和监督职能实现的需要。由于基金运行过程中存在大量的债权,因而可以尝试在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上,采用权责发生制的部分方法。社保机构业务部门在每月各单位的人员增减结算后,产生应收养老保险费数据,社保财务据此做应收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账。应收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的借方余额即为应收的欠缴基金,欠缴基金根据单位设立明细账。此外,考虑到参保单位众多,且绝大部分能按时足额缴费,在实际工作中也可将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结合起来,对当月正常的缴费采用收付实现制,对欠费采用权责发生制,直接作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其余欠缴款通过应收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