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管理办法范例6篇

课程管理办法

课程管理办法范文1

第一条为使申报、审批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客观、公正地择优确定项目承担者,确保申报工作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受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承担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项目的申报、评审与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二章申报

第三条教育部在8所师范大学设立的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中央教科所、课程教材研究所以及各省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教研部门依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项目》组织申报。

第四条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规定:

1.申请人须具有副研究员(或相当于副研究员)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申请人同时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3.申请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工作并对项目负有责任。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工作者不得作为申请人。

4.项目组应由具有改革意识、专业研究能力和丰富经验的专家、教育实践工作者组成。

5.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具有在实验学校或实验区进行研究、实验的经验。

6.年老体弱多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保证完成项目者,不得充当项目组主要成员。

7.准备出国3个月以上者不得充当项目组主要成员。

第五条申请人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书送交项目申请的组织单位。

第六条项目申请的组织单位应对其所组织的各项目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于2000年2月15日前将申请书一式八份及软盘一并送交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第三章评审

第七条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应按规定时间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分初审与复审;评审本着民主、平等和公正的原则,择优立项。

第八条初审小组由部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工作组及有关人员组成,对申报材料与课程改革总体思路的一致性以及内容的科学性、组成人员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并向评审委员会提出项目承担者的建议。

第九条由著名的教育家、科学家、中小学教育实践工作者及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项目申请书和初审小组的建议进行复审,提出项目承担建议报告。

第四章审批

第十条项目的承担者填写《***项目实施计划》,由基础教育司审批。

第十一条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根据基础教育司的审批意见向各项目申请的组织单位发出立项通知书。

第五章管理

第十二条各项目组应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工作;如果确有调整研究计划的需要,必须报请基础教育司批准后方能调整;项目成果经评审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研究工作结束。

第十三条各项目组织单位应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了解、跟踪和检查,并向中心提供各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第十四条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将通过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的方式,了解、协调并把握各项目的工作进程和方向。

第十五条各项目的经费使用与管理应严格执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课程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中丹合作办学;教学管理;质量

[中图分类号]G648.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2)06 — 0158 — 02

国务院2010年11月21日颁布的《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出: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办好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常州工学院作为在常州高校中唯一一所培养本科层次学前教育师资的高等院校,责无旁贷地要为常州市及周边地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培养出具备国际视野和双语教学能力的学前教育优质师资。为此,自2009年起我校与丹麦VIA大学学院共同举办学前教育专业国际课程实验班项目,2012年2月教育部正式批准我校与丹麦VIA大学学院合作举办学前教育本科教育项目。在近四年的办学过程中,教学效果显著,合作办学班级的学生学习热情浓厚,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显著增强,并学会了从不同的视角看待问题,形成了积极的人生态度。但是由于中西方文化与教育的差异,也使得教学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从而影响了合作办学质量。

一、中丹合作办学教学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英语水平较低,团队合作意识较差

丹麦教师授课过程中,特别强调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教学过程中只有小部分时间是运用集体教学组织形式讲授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大部分时间则是让学生自由组合后通过小组讨论方式展开学习,注重小组之间的团队合作。教师将主题内容抛给学生,由各个小组自主进行分工,然后各自开展自己的工作。小组活动中,每个人都有自己需要完成的任务,需要具有独立的创新能力、出色的表现能力和较强的英语表达能力,在分工与合作的过程中来完成学习任务。但是由于我校学生是艺术类高考生,英语水平相对较差,而且由于早已习惯接受国内教师集体讲授的教学方式,从而导致教学中出现学生团队合作意识不足、英语语言能力较弱等问题,从而影响了引进课程的学习效果。

(二)外籍教师授课内容比较零散,系统性较差

丹麦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非常注重学生对学习内容和形式的反馈。对于学生感兴趣的内容,教师会进行更深层次地拓展和延伸。如果学生对于学习内容不太感兴趣,教师则会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注重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学生的感受和想法决定着课程内容与教学过程的展开。学生可以针对教学内容和方法随时提出自己的质疑,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学生是自由的学习者。正是由于这样的教学理念,丹麦教师授课内容并不局限于书本知识,课程内容既来自于教材内容,也来自于相关书籍、期刊与网络。学生开始接触引进课程学习时,往往难以理解课程内容之间的系统性与连贯性,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合作教师也不是十分了解国外该课程内容,加之外教集中授课时间短,也会产生教学内容缺乏系统性与连贯性的看法,从而增加了学生学习的难度和合作教师教学的难度。

(三)师资力量不足,双语教学质量有待提升

中丹合作办学成功与否,师资力量是一个关键的影响因素。我校的合作项目中引进课程由外箱教师讲授,所用的教材亦是直接从国外引进的。外教分为长期和短期两部分。长期外教以语言教师为主,主要讲授英语口语、英语听力、英语写作等课程。而专业课程则由丹麦的专任教师按学科来教学, 每位教师集中教完一门学科后就回国,这些教师都是从VIA大学学院精心选拔与选派的。在丹方教师授课同时,每位外教还配有一名中国合作教师,这名教师既有较强的外语能力,又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以便消化与吸收外来的优质教育资源,在教学中与外教有效沟通。但是由于外教对中国文化教育与学生的了解不够深透,导致教师授课具有一定难度。而中方教师由于缺少国外学习经历,双语教学能力与专业理论素养都还需要提升。

(四)课程设置差异较大,课程衔接较为困难

由于中西方文化与教育的差异,使得同样是培养幼儿教师的丹麦社会教育专业和我国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全不同。丹麦社会教育专业课程包括必修课(1.教育理论2.语言、文化与交流3.个体、学校与社会)、选修课(1.艺术、自然与技术2.身体、健康与运动3.表达、音乐与戏剧)、专业领域课(1.社会问题者的相关领域2.身心残疾者的相关领域3.幼儿和青少年的相关领域)、实践和毕业论文五个部分。〔1〕其中,选修课和专业领域课学生可以三选一。丹麦开设的教育理论是综合性的课程,包含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与哲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同时也含有能运用于健康科学的理论与方法。该课程分别在第一、二、四、五、七学期开设,教师在每个学期教授的课程内容都不相同,是教育理论知识的逐层深入研究。主干课程—表达、音乐与戏剧,也是综合课程,目的是使学生能在教学工作中融会贯通地使用音乐、戏剧与其它表达形式来实现教学目标。课程中的理论知识学是与教育实践紧密联系。而我国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则强调系统性与连续性,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模块、专业基础课程模块、专业方向课程模块、专业拓展课程模块、教育实践课程模块等,每个模块的课程内容都相对独立。这就造成了国内外课程衔接的困难,课程实施难度较大。

(五)教学管理评估体系不够健全,缺乏完善的教学质量监督制度

在教学中,评估体系作为一种质量管理工具,具有良好的导向、激励、审核监督功能。〔2〕 我国的国际合作教育项目起步较晚、历史较短,对于合作办学项目的质量评估还缺乏国际普遍认可的指标体系和评定标准。虽然我校将中丹合作办学项目纳入到了常州工学院已有的管理体系中,以确保办学的正规性与权威性。但是,由于我校合作办学专业较少,合作办学时间较短,也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的教学评估体系,还缺乏完善的教学质量监督制度。

二、解决中丹合作办学教学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重视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提升英语水平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团队意识,提升学生的英语水平,我们在课程设置中增加了英语口语、英语听力,雅思英语、英语写作等课程,定期举办英语演讲比赛与英语短剧表演等活动,并安排国际课程实验班学生在早自习与晚自习期间进行英语听力与会话活动,让学生在交流与表达的过程中增加英语词汇,提高学生的英语运用能力。我们还注重教学改革,倡导教师汲取丹麦教师教学方法的优势,教学中注重小组合作与讨论交流,有意识地多给学生提供团队讨论和学习的机会,培养学生的团队工作责任感与团体荣誉感。

(二)加强沟通与协作,提升课程的系统性

为保证课程的系统性,提高学生学习效果。提倡丹麦教师与合作教师间要积极开展课程的研讨与交流,了解彼此课程内容体系的异同,科学安排教学计划与课程内容,正确处理好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间的关系,尽量减少课程内容的重复性与跳跃性。一方面,我们要求合作教师在集中授课之前将相关课程资料印发给学生,让学生提前预习,对即将学习的知识产生初步印象;另一方面,我们适当调整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方案,将与丹麦引进课程内容相关的理论与技能课程安排在前面讲授。对于后续课程,如果仅仅由合作教师自行揣摩和决定教学内容,则会偏离丹麦教师授课的初衷。我们采取中外教师之间、教学管理人员之间定期进行课程研讨的方式来梳理课程内容,达成对课程内容安排的共识,最终实现课程内容的系统化。

(三)重视师资培养,提升双语教学能力

师资水平高低,决定着合作办学质量的高低。为提高师资水平,一是可以采取定期选派教师到丹麦VIA大学学院培训的方式来提高专任教师的双语教学能力和专业理论素养;二是合作教师通过与外教在零距离的教学合作来了解西方国家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模式和教育管理方法;三是组织全体教师听课,在外教的课堂中使教师能够真正接触到国际上该学科的尖端内容,开阔视野,把国外先进的学科内容逐步消化吸收,转变教育观念,提升教学能力。四是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开展科研合作,汲取大量的新知识,锻炼与提高师资队伍的水平;五是在内培基础上采取外引的方式,在高层次人才引进过程中注重选择专业知识扎实并具有较强双语教学能力的海归人员。

(四)优化课程设置,力求达到课程的无缝对接

为减少课程衔接难度,在合作办学的过程中中方学校可以遵循持续改进原则,不断实施同教育和管理目标相一致的循环活动,持续改进管理过程,以满足中丹双方的动态需求和期望。一是优化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积极借鉴丹麦的课程特色,设置多种课程类型,特别是综合课程的设置,重视社会发展对学生的要求,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进一步丰富课程内容;二是加大实践课程比例,课程内容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学生教育实践能力的培养;三是注重教育基本理论课程实施的渐进性,积极整合专业课程内容,避免重复和内耗,形成合理的课程结构,增强课程的整体功能;四是合作双方要为彼此提供文本化的专业课程大纲与课程标准,增进了解,保证课程内容的无缝对接。

(五)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完善教学评估体系

高校要建立健全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进行质量管理与监控的制度体系,完善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进行自觉管理、主动管理的管理机制,同时,借助合作方质量管理与评估的规定和要求,加强教学质量的全面和全过程监控与管理,要做到“开课有计划、调整有论证、执行有审批、过程有管理、质量有监控”。 〔3〕为进一步提高合作办学质量,一是学校要建立课程质量评估标准,并成立课程考核评估小组,定期对任课教师进行教学评估;二是要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议制度,如:学生教学质量评议制度、教师互评教学质量制度、教学督导制度等,把考评结果与中方教师的聘任制度有机结合,同时也要把考评结果及时与丹方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及时沟通,以此来确保合作办学项目的质量。

中丹合作办学是一种新型的办学模式,是提升学前教育本科人才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其中教学管理是影响合作办学质量的重要因素。教学管理需要教师和管理者转变教学与管理观念,真正把国外优质的教育资源引进国内,并不断完善教学管理体系,这样才能够使中丹合作办学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参 考 文 献〕

〔1〕程妍涛.丹麦的社会教育:服务于0-100岁的专业课程体系〔J〕.外国教育研究,2010,(10):46.

课程管理办法范文3

【摘 要】 本文主要论述了民办院校教务管理规范化的法律、法规、制度与理论基础。认为,教务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核心,教务管理规范化是学校管理规范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教务管理规范化有利于保障学校教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有利于提升教学水平,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

【关键词】 民办院校;教务管理;法规制度;规范化

民办院校教务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核心,教务管理的规范化是民办院校管理规范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务管理规范化有利于保障学校教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有利于提升教学水平,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要实现教务管理规范化,必须明确其法律法规、制度基础及其相关理论基础。

一、民办院校教务管理规范化的法律法规基础

高等学校的教务管理工作规范化,虽然没有以其为名的直接法律依据,但却有大量的间接法律依据,比如《教育法》等法律中的相关规定,则直接指导学校的教务管理,尤其是关于教育方针的规定直接指导和影响高校教务管理,是教务管理指针。教师法中关于教师教育教学权,学生管理权以及教书育人的规定则直接与教师教学相关。《学位条例》则规定了学士、硕士、博士的培养和学位授予,确立了我国的学位制度。如《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等都与教务管理相关,都构成了民办院校教务管理的宏观法律基础。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颁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的通知内容包括:总则、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基本建设管理、教学管理组织系统、教学管理与教育研究。这是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直接依据。

二、民办院校教务管理的制度基础

法律法规及政策为高等学校教务管理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依据。要实施法律指导教务管理则必须通过制度化落实法制化实现教务管理规范化,因此建立一套既符合法律、政策又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校实际的教学管理制度,并不断修订完善十分重要,可以f是教务管理规范化的制度基础。实际上各民办院校经过多年改革实践已初步形成了一系列教务管理规章制度,这里以西安外事学院为例,以供借鉴。

1、西安外事学院规范专业与课程的制度规范

专业与课程设置是民办院校办学基础,也是教务管理规范化的首要内容,西安外事学院有一系列制度规范。比较重要的有: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方案;产学研合作教育建设及管理办法;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意见;本科课程建设评估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推动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的意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管理办法;教材编写及出版管理办法;教材选用及质量评价管理办法;学科建设与质量工程建设扶持奖励实施办法;本科教学工程扶持奖励实施细则;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实施办法;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本科生课外教育学分考核认定办法等等。

2、西安外事学院教学运行的制度规范

规范教学运行是教务管理规范化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学任务完成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十分重要。西安外事学院有一整套制度,重要的有:教学实施与学籍管理规定;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考试管理办法;招生考试命题、试卷批阅、成绩登录及试卷管理办法;教学工作定期检查制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多媒体教学管理规定;规范在校生基本信息修改办理程序的通知;规范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替换相关课程成绩的通知;教研室暂行规定等等。

3、西安外事学院实践教学的制度规范

实践教学规范化是教务管理规范化的重要内容。西安外事学院有一整套制度。比较重要的有:实验室规划建设委员会工作条例;实验室工作条例;加强和规范实验室建设及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申购工作程序的规定;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室教学管理办法;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运动场地管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细则;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条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实施细则;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检查管理规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规范;本科实习工作管理规定;实验室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高职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等等。

4、西安外事学院教学质量与国际合作的制度规范

教学质量标准及其保障,国际合作办学是民办院校教务管理规范化的重要内容。西安外事学院有一套制度,比较重要的有: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一);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二)(实践教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二级学院教学工作量化考核体系;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管理办法;学生出国学习与实习暂行规定;学生出国学习与实习实施细则;统招生出国学习课程成绩与学分转换暂行管理办法等等。

5、西安外事学院教学督导的制度规范

教学督导是保障教学运行和质量的重要举措,教学督导管理规范化是确保教学督导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教务管理规范化的重要内容。西安外事学院有一套制度:教学督导制度;教学督导职责;教学督导与评价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教学督导与评价专家委员会成员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听课与教育教学巡察制度;学生教学信息员联系会制度;学生评教制度等等。

三、民办院校教务管理规范化的理论基础

民办院校是现代教育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开展科学研究、从事社会服务多种职能。学校基本职能和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教学工作是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在整个学校管理中处于重点地位。

教学管理的基础内容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管理。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教学管理的基本方法,综合运用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方法、思想教育方法以及必要的经济管理手段等,避免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

教学管理的支持保障系统包括图书情报系统、后勤服务系统、卫生保障系统等,要围绕人才培养教学管理开展工作,增加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推进教学管理制度改革、为实现教务管理规范化服务。

以上这些基本理论观点,应作为教务管理规范化的总体指导思想。

【参考文献】

[1] 教育政策法规[M].西北大学出版社,2012.12.

[2] 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的通知.教高司[1998]33号文.1998.4.10.

[3] 西安外事学院规章制度汇编.2013.

课程管理办法范文4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侨办)课题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保证课题研究的顺利实施和经费的有效使用,推动侨务理论的创新,促进侨务工作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务院侨办课题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课题,对涉及侨务工作发展全局性、战略性、趋势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国家侨务工作的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第三条国务院侨办课题研究面向全国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和侨务工作者征集立项,实行自主申报、公平竞争、严格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课题立项范围包括重点课题、基地重大项目、一般课题、委托课题、青年课题和专项调研。

第四条国务院侨办课题为部级课题,由国务院侨办政策法规司(以下简称政法司)根据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按照本办法统一管理,并委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所承担的国务院侨办课题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为国务院侨办课题管理的依据,课题申请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应严格遵守。

第二章课题立项

第六条国务院侨办课题的立项每两年一次。课题研究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课题立项包括申请、审批、签约三个基本程序。

第七条国务院侨办在启动课题申请工作前,根据侨务工作发展战略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选题内容,经审定后公开课题指南,确定课题申报的时间、渠道、方式。课题可通过招标或委托方式立项。课题内容申报以课题指南为准。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科研优势或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重点、一般和委托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职务;青年课题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职务,年龄不得超过四十周岁(以该年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二)具有为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三)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四)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五)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度。

第九条课题立项贯彻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课题立项的基本标准是:

(一)课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侨务工作发展、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的课题,鼓励理论联系实际,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回答新问题的理论探索课题。

(二)课题具有学术前沿性,预期能产生具有创新性和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鼓励深入的田野调查、实证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拥有丰富第一手资料的课题;鼓励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课题。

(三)课题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

(四)申请经费及经费预算安排比较合理。

第十条提倡和鼓励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与侨务工作者结合、跨部门和跨地区人员结合承接课题。

第十一条申请人须填报《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盖具公章后统一寄送至政法司。一般情况下,一人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在所主持的国务院侨办课题未结项之前,申请人不能申请主持国务院侨办新的课题。

第十二条经国务院侨办政法司或由其委托的有关机构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课题,由国务院侨办下发课题立项书和合同书。国务院侨办与课题负责人及其科研或主管单位签订立项合同书,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立项合同书是进行课题管理的依据,有关各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

第十三条基地重大项目是为国务院侨办侨务理论研究基地设立的、围绕基地学术发展方向和侨务工作发展战略研究的重大项目。选题由研究基地根据基地中长期规划、紧密结合侨务工作发展确定,并经基地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国务院侨办政法司统一审批。管理办法同上。

第十四条对个别自选课题,根据实际情况可作为一般课题立项,管理办法同上,但不资助经费。

第十五条对国务院交办或国务院侨办确定的紧急或特殊的研究任务、侨务系统及国务院侨办各司局因工作需要提出的相关研究课题,可作为委托课题立项。管理办法同上。

第三章课题管理

第十六条国务院侨办政法司负责课题的管理,其基本职责是:

(一)拟定和课题指南;

(二)确定课题组织实施的具体方案;

(三)聘请课题评审专家;

(四)组织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立项;

(五)组织或委托其他机构进行课题的中期检查或评估;

(六)组织对课题成果的审核和课题经费的拨付;

(七)组织对优秀课题成果的评选和表彰;

(八)协调并处理课题执行中的其他问题。

第十七条课题负责人基本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合同或计划任务书,完成课题目标任务;

(二)真实报告课题年度完成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

(三)接受国务院侨办政法司对课题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接受并配合国务院侨办组织的中期评估或验收评估,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五)及时报告课题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课题管理实施中期检查制度。

(一)中期检查由国务院侨办政法司统一布置。一般在立项后第二年的第一季度下发课题中期检查通知;中期检查的结果,作为后续拨款的依据。

(二)中期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课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是否合理等。

(三)对于没有实质性研究的课题、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课题,进行通报批评并停止拨付经费。

第十九条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课题负责人变更、关键设计方案的变更、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对课题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等情况须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

第二十条课题执行中因自身因素致使课题研究进度滞缓、标准降低或其他与合同不符的情况,国务院侨办政法司可提出警示、批评,直至撤销课题或中止任务、收回课题经费。如因本条规定撤销课题或中止任务的,该课题负责人4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务院侨办课题。

第四章课题验收

第二十一条国务院侨办政法司负责课题验收的组织工作。

第二十二条课题验收以批准的课题申请书和签订的立项合同书中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课题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课题负责人按课题合同和任务计划书完成了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相符;课题的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侨务工作的影响符合要求;经费使用合理性等。

第二十三条课题验收程序,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在完成研究后,向本单位科研或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由该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盖具公章后统一报送国务院侨办。验收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立项书》复印件;

2.《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申请书》复印件;

3.课题研究阶段性及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以纸质印刷及光盘为载体的专著、论文(含系列论文)、研究报告、软件、数据库、专利等;纸质材料需一式两份)。

(二)国务院侨办政法司负责组织结题验收,批复验收申请,并提出"通过验收"或"不通过验收"的意见和结论,经审定后正式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课题验收通过后,国务院侨办给课题负责人发放《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结题证书》。

第二十四条在组织课题验收时,可临时组织专家验收小组,有关成员由国务院侨办聘任。

第二十五条被验收课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一)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或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应用价值;

(三)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四)擅自修改合同或申请书中约定的考核目标、内容、研究方案;

(五)超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务,并且事先未作报告的。

第二十六条对未通过验收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半年之内,经整改完善有关课题计划及文件资料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如仍未通过验收,予以撤销课题或中止任务,课题负责人4年内不得再申请主持国务院侨办的课题。

第二十七条国务院侨办每四年组织一次优秀课题成果评选,并适时予以通报表彰。评奖的基本办法是:

(一)评奖的组织领导工作:评奖具体事宜由政法司负责组织,评审小组由国务院侨办专家咨询委员、政法司和其他业务司领导等组成。

(二)评奖的范围:凡按本管理办法完成的课题成果,在评奖年限之内的,都属评奖之列。

(三)奖项设置:分别设置优秀课题成果奖,优秀青年课题成果奖、优秀专项调研成果奖。评奖分设一、二、三等奖;除颁发荣誉证书外,对获奖的课题主持人还将分别颁发奖金。

(四)评选程序:由政法司组织的评审小组分别进行初评和复评,最后对获奖名额进行公示。

(五)评选标准:

一等奖:研究成果在学术上有创新,或在解决现实问题上有突破,对侨务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二等奖:研究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学术界关注,或对侨务工作有比较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等奖:研究成果对侨务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优秀奖:研究成果对侨务工作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第五章课题的保密与成果转化

第二十八条国务院侨办课题属于内部文件,课题指南、课题资料等未经批准不得公开发表。

第二十九条如果课题负责人或承担人认为该课题成果需要公开出版,应事先提出申请,经国务院侨办政法司按有关程序审批后方可公开发表或出版发行。

第三十条课题研究的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明、成果报道等,应在显著位置注明"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研究资助"字样以及课题编号。

第三十一条强化成果转化意识,拓展成果转化渠道,充分发挥国务院侨办课题成果的应用价值。

(一)各类课题结项后,国务院侨办政法司除择优选报有关部门外,还可以根据保密程序向有关媒体推荐刊登,或结集出版。

(二)鼓励课题成果向课程、教材、教学转化,为华文教育发展服务;向决策咨询转化,为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向社会转化,为提高全社会的侨务认识服务。

课程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职业岗位能力 税收实务 课程建设 创新实践

[作者简介]陈晓红(1971- ),女,浙江绍兴人,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会计理论与实务。(浙江 杭州 310053)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33-0158-0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教育改革的难点在教学改革,教学改革的关键点在课程改革,也就是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课程的有效性。因此,高职院校在课程建设中更应注重与社会需求接轨,重视岗位职业能力的培养,以学生是否胜任实际工作作为衡量课程质量的最终标准,提升高职院校整体教学质量。

“税收实务”课程是会计专业职业岗位课程,本课程对办税能力职业技能起到直接的支撑作用,关系到企业与税务机关征纳双方关系的和谐。随着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税收法规逐步改革完善,如何因材施教提高“税收实务”课程的教学质量,培养学生从关注税务知识到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技能,提高学生毕业后从事办税员的实际工作能力,都值得我们不断创新和实践。

一、基于岗位职业能力的“税收实务”课程总体设计思路

“税收实务”课程以办税员岗位职业能力为核心,依据税收征收机关对办税员、纳税单位对办税员的职业要求,分析办税员实际工作任务以及完成工作任务所需具备的技能和知识,以办税员的工作任务的逻辑顺序来组织教学内容,构建基于中小企业办税人员工作过程的实践教学体系,设计单项实训模块和综合实训模块,以实践教学为主线,利用仿真的职业场景,运用仿真的业务软件和单据表格进行企业办税业务操作,将教师的教学融入学生的学与做过程中。通过教、学、做一体化,对学生的税务登记能力、税种认定能力、发票管理能力、纳税申报能力进行全过程的训练,全面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

二、“税收实务”课程建设的创新实践

1.分析工作过程,设计课程教学组织。“税收实务”课程围绕办税员实际会计工作的步骤及内容,以办税员工作任务为导向来设计课堂教学过程,使学生对办税员工作的整体框架有清晰的认识,从而由关注“知道什么知识”转到关注“如何完成工作任务”,突出学生岗位职业能力培养。办税员工作任务分为税务登记、认定管理、发票填制和管理、纳税申报,针对工作任务设计相应单项实训,在单项实训基础上,完成制造业、流通业和服务业涉税业务综合实训。因此,“税收实务”课程教学过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各项任务由浅入深、环环相扣,在渐进实训的教学过程中提升学生职业技能。具体课程教学组织设计及课程教学内容如下表所示。

2.聚焦职业能力,整合课程教学内容。“税收实务”是由抽象的税收法规串联而成但又极具实践性、操作性的课程,要使学生真正理解税收法规,必须强调工作任务,聚焦职业能力,明确相应能力的知识要求,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项目实训。我们把“税收实务”课程教学内容设计为三个模块:税收实务认知、税收实务实践、税收实务提升,通过完成工作任务让学生去探究相应的理论知识。

税收实务认知模块是“税收实务”课程的入门环节。本环节相应的理论知识为税收法规知识、税务登记知识、认定管理知识、发票填制管理知识以及税收征管法知识,依此设计税务登记项目实训、认定管理项目实训和发票填制管理项目实训,提供仿真的涉税票证供学生实训使用,增加实训模拟的真实感,使学生更真实地了解各类涉税票证的作用和办理程序。实训提供的涉税票证包括税务登记类表、认定类表、各类发票、发票管理类表等,同时应配备相关公司名称处是空白的发票专用章或公司印章,辅导学生在对外提供涉税票证时在指定区域盖章,掌握办税员的入门能力。税收实务实践模块是“税收实务”课程的核心环节。本环节相应的理论知识为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的税收实体法,学生应了解相关税法知识,掌握应纳税额计算、纳税申报及相应会计处理,设计各税种纳税申报单项实训项目并提供真实的纳税申报表资料。税收实务提升模块是“税收实务”课程的拓展环节。按制造业、流通业和服务业三大产业设计纳税申报综合实训项目。如设计制造业的实训项目案例时,可以选择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制造企业,根据提供的业务原始凭证,完成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以及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纳税申报及会计处理。

3.开发特色教材,丰富课程优质资源。随着近几年我国新的税收法规的不断颁布和实施,以及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方法的深入探索与实践,“税收实务”教材内容及教学体例也应及时更新。依据“税收实务”的课程教学组织和教学内容,结合理实一体的思路,突出以实践教学为主线的教学模式,遵循税收实务认知、税收实务实践、税收实务提升认知规律,将办税员岗位能力的职业需求,按教学项目、教学任务、业务案例、知识点进行编写。每一教学项目明确具体的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并设计教学内容相应的情景业务,开发将知识、方法和技能有机融合的优质教材。课程教材以办税员工作任务为课程主线,在此基础上展开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点阐述,突出教材内容的职业性。先设计单一税种任务项目教学,再安排企业综合纳税实务项目,让学习按渐进认知模式完成办税员工作过程的演练,突出教材内容的实用性。实训教材应分解办税员的基本工作任务,按工作任务再细分子任务,设计好实训项目的教学方案,提供月初资料,指导学生完成企业某月份的综合纳税业务处理。提供的经济业务应避免文字描述,并注意经济业务的连续性。

4.融会多种教学方法,协同提升课程教学效果。“税收实务”是一门实用性、操作性强的课程,课程内容多,知识容量大,涉及大量的税收法规知识,内容抽象且难于理解,给课程教学带来一定的难度,而恰当运用情景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归纳教学法能提高课堂效果。可以在课程教学初期,以校外实训基地为依托,组织学生进行真实环境下的现场教学。如组织学生参观国税局,了解办税大厅的岗位及职责,了解办税业务流程,对真实的办税场景及工作范围有一个感性认识,亲身感受中小企业税务工作流程。在每项任务学习之前,结合本任务所学习的内容,设计一个导入案例,通过创新情景、设置悬念、提出问题等,和学生一同讨论、寻找解决方法。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善于观察,随时掌握课堂中出现的各种情况,不断思考下一步如何引导学生学习。同时要在课堂教学中善于引导学生对相同性质或不同性质的知识进行归纳总结,如不同企业在经营活动涉及的不同税种、个人取得各种收入涉及的税种、同一经营活动涉及多种税种的相互关系等,从而促使学生加深对税收理论知识的理解,激发学习兴趣。

三、“税收实务”课程创新建设的保障

1.外引内培,注重素质提升,加强“双师型”的教学队伍建设。一支优秀的“双师型”教学队伍是课程建设最为核心的关键要素,教学队伍结构及教师素质直接决定课程建设的质量和成效。课程组应规划好师资队伍的建设目标和培养方式,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兼结合、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学团队,多层次、多渠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团队建设。一是推行团队内教师的互动。对刚加入课程队伍的新教师,安排一名有实践工作经验和教学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进行传、帮、带,帮助学习课程的建设方案、课程教材、课程标准、教学PPT、教案设计思路、课程授课方法以及评价标准,保证实训课程教学进度、深度和评价的一致性。二是推行团队外专兼教师的互动。课程建设应以校企合作为依托,除了校外兼职教师来校授课、讲座的教学形式外,在师资培养计划中适宜安排校内教师的挂职锻炼、下企业调研以及带学生进企业现场教学,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 使专业人才培养更符合企业岗位工作的需要。

2.校企合作,注重实用有效,提升校内外实训基地内涵建设。实训基地的开发既能保证学生的实训需要,也能提升教学团队的实践教学能力。校内实训基地主要指税收实务实训基地建设,包括实训环境建设、实训软件购置。实训环境可以按照企业端和税务端环境设置,实现实训氛围与职业环境的融合,配置课程教学软件和实训软件,满足学生课程教学和税收实务模拟实训项目的教学需要。校外实训基地负责课程现场教学和专业实习、暑期社会实践和顶岗实习等需要。课程组组建校外实训基地时,应避免流于形式的协议基地,注重学校与企业间的内涵合作,真正发挥实训基地在课程建设中的作用。成立实践教学管理组织,建立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的运行机制,完善顶岗实习管理机构及相关管理制度。从制度与机制上,保证实践教学环节的有效性。

3.工学结合,注重职业能力,重视“税收实务”课程实训的组织。“税收实务”是理实一体的课程,在课堂教学中也应运用多种方法来融会贯通税收法规知识,由于课程容量及课程性质地位,在专业教学计划设置中应安排为期一周的专项课程实训――“办税模拟”实训课程。在“办税模拟”实训中,可以将实训班级分为企业岗位群、银行岗位群和税务岗位群三个实习群。通过模拟企业、税务、银行之间形成的业务链,让学生感受经济业务的发生过程,尽量创造真实的工作环境,提高学生的实训效果。在实训过程中,可以根据业务量来配置岗位人员,一般每个企业岗位群主要设置办税员岗位,银行岗位群可以设置出纳和会计岗位(办税员),税务岗位群只设置税务员岗位。根据实训班级的人数增减每个模拟企业岗位群的办税员人数,并在实践教学中安排学生进行轮岗,综合提升学生的专业职业能力。

课程管理办法范文6

2014年我镇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教育强镇”为目标,以“保安全、提质量、强素质、出特色”为抓手,以更新教育思想理念为先导,以全面提高育人质量为核心,以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线,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基石,以规范教育科学管理为保障,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突出重点、创优争先,在更高水平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工作目标任务

1、继续巩固“双高普九”,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均保持100%;初中入学率达到99%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残疾儿童的入学率力争达到99%。

2、努力办好学前教育,3—5周岁儿童入园率达到96%以上。积极开展扫盲工作,大力发展成人教育。

3、以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为总抓手,以提高全镇教师的师德素养、业务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落脚点,强化内涵建设。

4、规范校园管理,构建和谐校园,努力实现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人文化。加强德育建设,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网络。

5、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和应急预案机制,落实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制度,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

6、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努力提升学校办学水平,迎接省市区办学水平督导和教育综合督导工作。

7、重视课程管理,加大对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的研究,提高全镇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

8、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加大投入,狠抓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远程教育设备利用和网络设施的管理、使用,全面提升教师适应现代化教学的素质,全面提高办学效益。

9、加强学校食堂与课间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传染疾病防控措施,实现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责任事故零目标。

10、在全镇中小学校全面推行“三禁”制度,即禁止闲人进入校园、禁止工作日午间饮酒、禁止校园内吸烟。

二、工作重点措施

(一)创建“教育强镇”,促进各类教育均衡发展

1、学前教育公办主导。积极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提升学前教育办学水平。加强对幼儿园管理和无证幼儿园治理,加大校车安全的检查管理力度,提高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办好镇中心幼儿园,坚持学前教育形成“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政府办园骨干和示范”。

2、中小学教育健康发展。各村主任作为“控辍”保学的第一责任人,会同各中小学强化措施、常抓不懈,确保小学入学率达100%,辍学率为0%。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9%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同时加强在校学生学习情况跟踪并持续抓好在外就读学生的取证工作。各学校整体推进中小学课程建设,深入挖掘优质课程和教学资源,促进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

3、高中教育巩固质量。切实抓好课程改革,深入开展新课程研究,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突出抓好毕业班的培优辅弱、尖子生培养、高考标准研究及信息收集备考工作,力争高招成绩稳步提升。

4、扶持和规范民办教育。积极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日常监管,整治无证办学行为,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5、持续关注弱势群体。继续实施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政策,对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实施生活费补助,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切实做好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和教育工作。

6、大力开展扫盲工作和成人教育。依托镇文化技术学校及村文化阵地和图书室,形成完善的成人教育网络,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课程,确保15-24周岁非文盲率达100%。

(二)实施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各中小学根据2012-2014年区校安与扩容工程项目的统一安排,结合学校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推进2012年校安与扩容工程项目扫尾工作,抓紧做好2014年校安与扩容工程项目涉及学校的规划布局和校舍建设。做好大坂小学、下坂小学、东郊小学、锦墩小学、郑坂中心小学、渠桥二中这些学校的校安工程以及新度中心小学的扩容工程建设,争取2014年全面完成任务。积极补充更新教学实验仪器、图书、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和体育、音乐、美术、卫生器材等,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装备水平。

2、规范办学行为,切实提高课堂效率。按照课程计划标准开齐开足各类课程,研发校本课程,改进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效率。控制学生作业量,实行课外作业总量控制和登记制度。减轻教师和学生负担。继续开展以研读教科书、集体备课、同科说课、全员优质课、教后反思为主要内容的“五步教研”活动,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全方位开展新教育实验,校长教师读好书等活动。

3、积极创新理念,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快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方案,强化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的开展。加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开发小学培训课程体系。

4、开展德育活动,深入实施“两纲”教育。坚持“德育为先、面向全体、全面发展”的工作宗旨,深入实施“两纲”教育,推进学科德育课程建设,打造区域“两纲”教育品牌项目与精品课程。充分发挥教育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家长学校作用,以“学雷锋活动月”、“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等各类德育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公民教育、感恩教育、礼仪教育、职业教育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贯穿到各个教学环节。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班级活动。加强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充分发挥团队组织作用,创新团队教育活动。积极推进校外德育活动场所建设,促进家庭、社会和学校齐抓共管德育格局的形成。

5、大力开展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学生整体素质。认真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每天一小时校园文体活动。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抓好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监测与防治。完成学校食堂改造任务,进一步规范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范加强学校食堂定点采购、食品留样工作。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完善保健室设施建设。积极组织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各类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学生素质。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1、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营造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坚持学校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校长评价体系,加大校长培训力度,引导学校领导深入探索教育教学方式,大胆进行教研教改,以优异的专业成绩引领学科发展,以先进的教学理念和人格魅力催生校园文化。

2、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重点做好岗位实施方案的制订及岗位聘任工作。开展新度镇“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职业素养。不断完善师德考核办法,积极探索新时期师德建设新方法,把教师职业道德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为载体,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打造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4、加强教师培训,促进专业成长。积极开展中小学校长、教师常规培训和专题培训工作,提高教师专业技能,开展班主任培训,提高班级管理水平。鼓励中小学校教师开展学历进修,提高自身素质。深入开展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教职工健身活动。

(四)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提高学校安全防范水平

1、持续整治与取缔无证办学。镇成立整治取缔无证办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区教育局对全镇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校车、食堂、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做到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或限期整改,确保师生安全。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幼儿园,通过发放停办通知书、告家长一封信等宣传方式进行取缔,并主动向学生家长宣传无证办学的危害,动员引导学生家长把学生送入有办学许可处就学。各村、各中心校应加强动态巡查,负责对辖区内各类无证办学办园行为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镇整治取缔无证办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及时打击取缔无证办学办园行为。

2、加强学生上、放学途中安全事故的防范。一是各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的安全法规教育,增强自护意识。二是公安部门要在放学这一时段,增加警力维持学校门口路段的安全秩序,确保学生放学安全。三是各学校在天气恶劣的时候,组织教师进行护送。四是各学校向家长做好宣传教育,建议家长进行接送。五是加强校车管理,校车安全管理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制定学校学生的乘车方案,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精心做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工作,建立台帐管理。

3、继续加强法制教育。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广泛开展法制讲座、法制报告、法制咨询,牢固树立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法制教育要坚持同课堂教学相结合,始终突出主渠道;要同德育活动相结合,努力增强吸引力;要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增强守法自觉性;要同转差防差工作相结合,严格把好预防关;要同社会教育相结合,扩大教育覆盖面,把青少年犯罪降低到最低限度。

4、加强校内部安全隐患整改及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学校内部要重点加强校舍安全管理,特别是暴风雨天气的校舍安全管理。做好校安工程建设,注意校安工程建设的安全施工与管理工作。要重视学校的消防器材的配备和更新。要密切关注学校周边环境情况,协同各村、镇综治、交警大队、安办、文化、工商、派出所等部门,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保证学校师生和财产的安全,净化学校周边环境,稳定教育发展的大局。

5、加强饮食卫生和疾病预防工作。全面开展卫生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密切关注和防范流行性传染病,狠抓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特别是学校食堂、饮食副食店和饮用水的卫生督查和管理工作。

(五)做好各项工作,在服务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1、深入实施中小学关爱工程。充分调动学校、家庭和社会的积极性,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控辍保学机制。坚持整体推进、公平公正、区别对待、教育为主和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工作方案,重点关注流动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特困户子女以及残疾少儿等特殊群体的健康成长。健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完善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所需的设施设备,推进学校心理辅导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

2、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推进教育行风建设,畅通网络渠道,切实解决社会和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行阳光政务,进一步规范校务、财务公开,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乱办班和有偿补课行为。全面推进普法教育进程,加大反教育力度。继续开展“法制宣传周”和“法在校园”活动,增强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