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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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办法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办法范文1

依法规范和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监管,是落实党和政府强农惠农政策、改善和发展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及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以及各级干部要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监管工作,切实把这件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实事办好办实,确保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明确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主体是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全体成员行使管理权,并接受村(居)委会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原则上以村(居)民小组建制调整前的农业社为管理核算单位,但若原农业社全体成员讨论同意以现建制村(居)民小组管理核算的,必须召开建制调整后的村(居)民小组成员会议或户主代表会议予以确认。

三、稳妥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主体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主体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区级职能部门和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检查指导工作,既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越俎代庖。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程序

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初审后,提交成员会议或户主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最后予以登记造册。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依据

《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55号)、府发〔〕138号等规范性文件,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作了相关规定和解释,各地结合实际对照执行。超出办法及文件规定范围的情形,经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同意可以确认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四、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分配

(一)基本原则

1.依法办事与实事求是相结合的原则。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从其规定办理;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明确、不具体或没有规定的,应依据有关政策法规的基本精神,结合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尊重合法的村规民约和民风民俗,公正、公平、合理、合法地办理。

2.村民自治与接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的使用、分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分配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情况应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接受村(居)委会和上级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3.保障生活与发展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使用、分配要统筹兼顾,妥善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利益关系,既要维护好被征收土地农户的利益,保障其生活水平不下降,又要着眼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个人与集体双赢。

(二)资金管理

1.资金专户存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全额存入新区、各乡镇街道统一设立的农村集体资金专户,由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成立的农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落实专人管理。资金划拨、使用、分配必须通过专户结算。农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要严格按规定管理专户及资金,并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进行分户核算,结算利息。严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与用地单位进行资金结算。

2.委托记账。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收入、支出情况纳入统一账内核算,委托农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记账。农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严格按府发〔〕74号文件规定进行专户核算,按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资金划拨、使用、分配和结余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按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资金划拨、使用、分配和结余情况,接受部门监督。

3.实行专项审计。新区、各乡镇街道纪检机构定期组织经发办、财政办、国土所等单位,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的使用、分配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村(社区)干部考核的依据。区审计局、监察局要对各工业园区、重点工程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资金落实情况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或检查,全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资金用途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依法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兴办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公益事业、改善被征地农户或其他成员的生产生活条件等;安置补偿费是对农村集体土地家庭承包户因失去土地后就业安置的补偿,必须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就业安置;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费是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投资人或所有权人的补偿,按谁投资、谁所有原则归有关农户或集体所有,归集体所有的部分并入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进行统一管理使用。

(四)使用程序

1.拟定方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组织成员代表,在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监督下,拟定《土地征收补偿资金使用、分配方案(草案)》,明确资金用途。若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资金,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清人分类,明确分配对象及标准。

2.议定公示。《土地征收补偿资金使用、分配方案(草案)》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审查、成员会议或户主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张榜公示7天。

3.审核报批。将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讨论通过的《土地征收补偿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报所在村(居)委会、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和新区、各乡镇街道监管部门审核。大额资金使用和分配应报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核准。

4.支取资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成员代表、村(社区)报账员,凭核准通过的《土地征收补偿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到农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办理资金支取手续。

5.使用资金。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下,按《土地征收补偿资金使用、分配方案》使用资金,办理资金使用手续或凭据。未使用完的资金必须及时存入统一的农村集体资金专户。

6.结算报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社区)报账员将资金使用手续和凭证,分别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小组、村(居)委会、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新区及乡镇街道经发办、新区管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审核签字,交农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办理资金结算和报账手续。

7.跟踪监督。新区及各乡镇街道经发办、农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财务人员、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村(社区)报账员,要跟踪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发现违规行为或改变资金用途行为,立即收回资金存入统一的农村集体资金专户,向集体经济成员通报,并向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五、认真落实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监管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监管工作是区级有关部门、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重要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安排具体机构和人员承担相关工作。区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委、审计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建立协作机制。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本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的监管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管理制度,为其提供会计核算和资金代管服务,经常性开展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及时纠正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非法侵占补偿资金的行为,帮助解决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长期稳定。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办法范文2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加强和改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基层组织政权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永仁县通过财政扶持、政策引导及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实行集体资产承包经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强化农村审计监督等办法和措施,加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扶持发展力度,树立了一批诸如:小汉坝榨房队、中和村委会、龙头山社区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典型。带动了当地农民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巩固了基层组织政权,促进了农村各项工作的发展。但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以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面临发展不平衡,“空壳”现象严重发展后劲不足,集体积累少;管理体制不顺,队伍不稳定;财政扶持力度小,难以形成规模等制约因素。通过对近年来永仁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状况的调查,分析资源、区位、基础等优势,浅析发展对策与措施。

1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

永仁县位于滇中楚雄州北部,辖6乡2镇60个村民委员会和3个社区687个村民小组2004年末,全县实有农业人口9.22万人,农户2.3万户,年末实有耕地面积14万亩。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63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29个,其中:种植业19个;畜牧业6个;农机1个;其他3个。村级集体资产总额515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4145万元;在建工程227万元;货币资金31万元;短期投资441万元;应收款项39万元。村级负债总额381万元,其中:短期借款54万元;应付款项97万元;长期借款213万元长期应付款17万元。乡村集体资本金4768万元2004年末,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155万元,比2002年增加91万元,增长154.1万元。其中: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4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5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总支出151万元,比2002年增加98万元,增长184.9%。其中:管理费40万元;其他支出111万元。

2永仁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

2.1资源优势全县国土面积2189平方公里山区面积占总面积的97%,海拔高差在925米2884米之间,呈立体气候。一是土地资源丰富,有利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土地规模化经营。永仁县的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轮耕地和二荒地3亩左右,远远高于全国和全省的平均水平。特别是实施异地扶贫搬迁以后,新垦土地2000多亩,使现有的1260户搬迁户增加了土地面积。对于在县内搬迁的农户,村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收回原驻地承包土地,实行集体统一规模经营或发包经营。二是水利资源丰富。全县村组集体所有的大小水库有1016件,可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实行集体承包经营或转让,也可以集体统一经营发展水产养殖业。三是林业资源丰富。全县有林地面积134.7万亩,覆盖率达36.2%,活立木蓄积量达711.4万立方米。已发展各类经济林果13万亩,其中:板栗和核桃已达10万亩。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可利用所属的“三荒”发展林果业。四是生物资源丰富。境内有松茸、牛肝菌、香菇等名贵食用菌,有茯苓半角、黄芩、龙芽葱木、苦良姜等中药材,有利于村级集体发展协会,实行购销服务,增加集体收入。五是建材原料丰富。通过调查了解很多村委会有丰富的石材,有可烧砖、瓦的土质。如:维的村委会有几十万立方的石材可开采,大坝村委会有可烧砖、瓦的土质。随着国家对农业基础设施和乡村道路建设投资力度的加大,对石材等原料需求增大;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改扩建房增多,对建材原料需求也增大。这些都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好“门路”

2.2区位优势永仁县位于彝州边陲,与工业城市攀枝花仅一山之隔,距攀枝花市中心只有87公里,随着武永高速公路的开工,永仁与攀枝花的交通更为便利。与其他城市相比,攀枝花是永仁最理想的农副产品销售市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充分利用已建立的蔬菜、畜产品等营销协会,创办实体型的村级专业协会提供农产品供、销服务,提高农产品经济效益达到农民增收与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双赢的良好效果。攀枝花重工业的飞速发展也为永仁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二、三产业带来了极好的机遇。同时,永仁县境内有108国道和省道南永线穿境而过,距国家级商品蔬菜基地元谋县仅有60公里,永仁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充分利用有利的区位优势,开展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由村级组织实行适度的规模经营发展优质稻产业,为攀枝花、元谋等地提供商品粮。

2.3基础优势首先,有一定经济基础。全县63个村委会(社区)集体资产总额达5153万元,其中:银行存款、现金等货币资金有31万元,平均每村集体资产总额达80万元,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其次,取得了一些典型的成功经验。2004年,中和村委会在促农增收工作中,积极争取州、县扶持,投资5万元购买35亩荒山,种植5450棵龙芽葱木和400棵核桃。预计到2010年后,基地400棵核桃将全部挂果,每棵产量按5-10公斤计算,将实现总产量2-4吨,可实现产值2.5-5.5万元,村委会每年可收益至少3万元。苴却社区利用社区建设机遇,购买原县食品厂库房,实行房屋出租与承包,每年收入近万元。小汉坝社区榨房队充分利用好征用集体土地补偿费资金,创办了以服务业为主的实体型经济组织—“福海园”年承包收入达6000余元。再次,加大农业推广力度,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保障措施。永仁县积极推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村账乡管”等新的农业科技管理办法和措施,在维的、莲池乡试点取得了成功为村级集体经济科学化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3制约因素

3.1发展不平衡,"空壳"现象严重。全县63个村委会(社区)有集体经济经营收入的只有20余个,仅占总数的30%。山区、半山区由于经济比较落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滞后,甚至有很多村委会出现赤字现象。出现了“无钱办事”导致“无力办事”“办事难”和“难办事”现象,因无钱而无法实行村级干部管理的有效激励机制,影响基层领导干部积极性的发挥。

3.2集体经济积累少,发展后劲不足2004年末,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仅为155万元,平均每村收入只有2.46万元,而且部分是农业税附加返还,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少,发展后劲严重不足。2005年取消农业税后,村级基本无自收收入,村级集体经济将更加困难,按照当前村组干部设置情况计算,全县有三职干部189人,每年应开支经费80.14万元;计生、卫生、兽医、护林兼治安四大员274人,每年应开支经费48.02万元;村民小组干部893人,每年应开支经费19.37万元;村委会办公经费平均每村每年3000元,每年应开支经费18.9万元;年均供养五保户285人,每年应开支经费5.82万元。综合上述项,每年维持村组运转共需开支经费172.47万元。目前,虽然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但是集体经济积累少,发展后劲不足,若不加快发展集体经济,今后将难以维持村组正常运转。

3.3管理体制不顺,队伍不稳定一是村级组织无法人资格,从事经营活动受到制约。虽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村级组织强有力的自治权力,但是村级负责人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法人资格,从事经营活动受到制约,且在需要资金时无法在金融部门申请贷款扶持。二是管理队伍不稳定。村级集体经济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各级乃至乡镇均赋予了农经部门这项管理职能,但农经部门又是均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性农技推广机构。目前,全县农经管理人员少,文化程度和专业水平不够高,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设施条件未能跟上形势的需要影响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3.4财政扶持力度小,难以形成规模。许多村委会都有一定的资源优势,只要有一定的资金扶持就能创办一些经济实体。但是,近年来各级都缺少对村级集体经济的扶持,从上世纪80年代到现在各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面的扶持少之又少,村级的固定资产又基本上都属于乡镇级所有,在金融信贷方面,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村级无法人资格、无质押资产而无法贷款。如:维的乡维的村委会有丰富的石材资源,面临武永高速路的开工和乡村道路建设的机遇,市场前景广阔,但由于缺乏启动资金而无法付诸实现。

3.5村级不良债务大,集体经济包袱沉重。乡村债务沉重,已成为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稳固的一大障碍。目前,全县村级债务有743万元,每村负债额高达18.58万元,农民人均集体负债额达8元面对农村税费改革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不断深入,村级靠收提留搞集资摊派取得收入的年景一去不复返,大部分村委会除了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微乎其微,维持正常运转都困难更不用说有钱还债。这种收支矛盾和沉重的债务负担成为集体经济发展的障碍。要寻找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一条捷径。

4对策措施和建议

4.1完善制度,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整合各部门资源,加大对村级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集体兴办二、三产业,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的管理,将专业协会办成实体型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促进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带动农民增加收入。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加强和改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相结合,将其融入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来,群策群力,加强领导。把把解决“空壳”村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树立“发展一个带动一方”的思想,切实为基层办实事,并力求取得实效。二是结合实际,健全完善扶持的政策措施。要通过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工作,全面了解掌握基层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办法和措施。如:对年收入在万元以下的实力较弱的,可通过出台政策,鼓励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对年收入万元以上的,通过贴息贷款扶持发展二、三产业,创办有一定发展前景的村办企业。村委会也可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以土地等无形资产入股积极招商引资,创办实体型经济组织。三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要创造条件,抓住时机,积极争取省、州列项扶持。同时也要把该项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整合县乡财力,分批分期重点扶持,树立典型,带动全县发展。

4.2健全机构,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管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抓发展,而且更要抓好管理,以确保其健康发展一是规范村务财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根据农业部、监察部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建立健全民主理财组织,开展村务公开活动,强化监督管理,做到村务公开与集体经济管理相结合;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相结合。二是搞好农村审计,推动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农经部门的工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搞好村级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结合村务公开搞好农村审计,推动规范化管理。三是推行“村帐乡管”工作。总结试点的成功经验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措施,在全县逐步推行“村帐乡管”工作,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民主监督,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的管理水平,积极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版权所有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城市化、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土地经营、社会保障

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各地政府不断通过经营土地来加快当地经济发展,但经济发展的成果也应让农村和农民一同分享,不能将他们拒之于外。在政府公共产品还未完全覆盖到农村的情况下,较发达地区已逐渐社区化管理的农村集体组织也迫切渴求能经营存量不多的集体土地,使农村社区集体的公共开支有稳定的来源,这也是政府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和应负的责任。

本文以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为例,说明需要因地制宜,以土地来发展农村社区集体经济。

一、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的发展及对其新的要求

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经历了土地承包——乡镇企业——土地经营的历程。自从打破了人民公社体制实行土地承包到户后,农村集体组织及其经济逐渐被弱化。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后,乡镇企业开始异军突起,农村集体经济在高速发展,吸纳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增加了农村居民的收入。但九十年代后,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乡镇企业产权不明、利益不清、政企不分、制度不健全等弊端日益突现,再加上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和宏观经济疲软的影响,大量乡镇企业逐步倒闭或转制,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来源开始从乡镇企业发生转变。

在经济相对发达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二三产业的不断高速发展,对土地需求越来越大,土地价值越来越高,但以往政府征用土地的补偿费与实际使用价值相差悬殊,农民对土地的价值及其今后的作用已经有高度的认识和觉醒,不希望被征用而永久失去土地所有权。而且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急剧减少,土地非农收益在农村集体经济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农村集体的存量土地(及其厂房、商铺)出租租金成了社区集体的主要收入来源,因此,以土地经营为主的农村股份合作制等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也逐步推广,经营土地也成了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途径。

另外,由于这些地区覆盖到农村的工业化、城镇化程度越来越高,农村居民正慢慢向市民角色转变,原来的农村村落也逐渐实行社区化管理。但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政府的公共财政还有相当部分未能覆盖到农村,在没有国家财政的支持的情况下,农村集体要负担着社区服务与社会管理等公共职责,如落实计划生育、义务教育、征兵、优抚、救灾救济等各项政策的社会管理职能,以及人员工资、道路环境维修整治及部分社会保障等开支,社区管理和公共开支也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质素的提高及人口状况的变化不断增大。社区组织要实现其社会管理职能,必须要求农村社区集体有一定的经济收入来源来保障公共开支,因此进一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稳定和扩大农村社区集体的收入,成了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任务。

二、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的制约

由于集体兴办企业存在经营风险,以及对企业经营者和经营状况的监管问题,大部分社区成员不赞成动用集体资产办企业,因此,发展农村社区集体经济主要在收入相对明朗、监管容易的土地经营上,即以土地出租或在土地上建厂房或商铺出租的形式为主。然而,在土地上“做文章”来发展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却存在着各种制约。

1、目前这些地区的开发建设,已经出现了农田基本设施及耕种环境的破坏,如水源灌溉问题、水土流失问题、虫害鼠害问题等,存量的耕地根本难以耕种,就算勉强耕种已经是收益甚微,对比作建设用地出租的收益更高更稳定。另外,据《南方日报》的报道,目前不少经济发达地区被铬和汞等有毒重金属污染的土地已有很多,[1]这些耕地就算勉强耕种,产出的也许是一些有害的农产品,长远来说继续耕种是得不偿失。但是,我门执行的是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这些土地只能按照规定作耕地使用,不能作非农用途。更有部分在开发区建设过程中形成了部分根本不能的耕种(如露出原土硬土)的土地,因难以转作非农用途,只能长期丢荒而浪费。相对于农村集体存量土地和目前的地租价格来说,土地出租的收入远大于耕种收入,仅三个月的租金则可抵上全年的种植纯收入,而且相对稳定,其收益也相对透明,易于监管。因此,在这些地区以农业耕作来壮大集体经济的模式并不现实,对这些土地不能僵化地执行耕地保护措施。

2、农村社区集体土地的存量不大。早期各镇区(街道)、包括村(居)的分散开发,已经占用了不少土地。近几年来,政府为合理使用土地来发展地方经济,统一进行规划,在土地集约使用方面取得较好的效果。但工业园区进一步扩大,大量征用了农村集体土地。如佛山市南海区的1100多平方公里的国土中,在规划中确定耕地保护面积为57万亩,但据2000年变更调查结果,耕地实际只剩下28万亩。[2]目前农村社区集体剩余的土地已经不多,真正能够用于社区集体非农用途作社区收益的更少。如了解到一村民小组约500人,非农地只有30亩,靠此收益仅能维持社区集体最低的公共开支,耕地也只剩下约70亩,但这是不能以非农用途出租获取收益。

3、最主要的制约是现有法规对农村社区集体非农使用土地的障碍。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规定,只有集体为“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共事业”,“经依法批准才可以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问题是集体经济组织兴办集体企业存在前面所说问题,绝大部分不会再去直接办企业,因为就算是用土地入股合办企业,也存在集体产权所有者缺位,资金入股方常常按内部人控制,人为造成企业虚亏实赢,土地投入方难以分红,而企业亏损则还要由村集体背债。因此大多采取监管容易,出现问题较少的(土地、厂房或商铺)出租形式。

但是,《土地管理法》却不允许农民集体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建设,集体组织出租非农建设用地就不受法律保护,农民集体出租、转让非农建设用地就是违法行为。甚至集体建设用地也不能出让、转让或出租(在广东是指《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公布实施前),这些规定与目前农村土地的实际现状严重不适应,甚至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经济损失。例如佛山市南海区石碣村委会某村民小组在5年前被一工业园区征用土地后,在工业园区优质地段预留有三十亩土地给村集体,已经纳入工业园区的规划。这本来这是好事,因为留下这30亩地在工业区内,道路和绿化都已按工业区的规划由工业区建设好,今后开办企业也由工业区进行管理,土地使用(出租)的收益就归村民小组,作为村民的公共服务和福利开支。但由于没有土地使用证,因此不能办理报建手续,也就不能建厂房,众多想租赁此土地开办企业的投资者了解到此情况后也就谈不下去了。自行办理土地使用证则需要一大笔的办证费用,这些费用对于没有多少集体收入又要维持集体公共开支的村集体来说,这确实是巨大的数字,如贷款来办证的话也因为土地不能合法作抵押物而不能办理。拖了几年,最后用其他的土地补偿费来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原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却变成了国有土地了,而且使用年限剩下45年,按每平方米一元租金计,则这几年损失了超过一百万元的租金收入,村民意见很大。

事实上,现在地方政府已经考虑到并已经实施在征用农村土地时预留有一定比例的土地给村集体的方案(当地称为预留地),并纳入用地总体规划,以后作集体非农用途收益。如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科技工业园扩大园区征用几个村民小组的土地,则在工业园区内按20%比例留给村集体,但由于法律法规问题,这些土地是不能用于出租的。按法律法规,这些土地的出路只能是三条:一是村集体投资兴办企业,可以将土地转为集体非农用途;二是村集体交纳大笔费用转为国有土地,以村集体名义获得国有土地这使用权;三是全部由政府征用,一次性获得补偿费。但是如前面所说,这三个方案村民均不愿意接受,因此这些土地将暂时失去土地收益,造成集体经济的损失,这些方案将失去了意义。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蒋省三、刘守英考察南海后曾撰文指出,“我们的法律和政策关于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规定,仍然停留在以农村集体组织投资创办或合作创办企业的阶段,对民间私人资本推动的农村工业化,引起的对集体非农建设用地需求扩张估计不足”。[4]

三、一些问题的分析

1、土地分散使用收益不高、污染严重。以往“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局面形成了历史,一些村办的“工业园”往往只有十几栋厂房和宿舍的规模,难以形成产业和服务配套,甚至连交通配套状况也较差,而且这些土地(厂房)大部分临近村民住宅区和农田,排污设施相对落后,有相当部分企业污染较严重,对村民的生活环境影响较大。由于这些小型分散的企业使用的土地(厂房),大部分是由村一级集体早期出租,原来的租金较低,签约期长,与目前的地租价格相差较大。因此政府要制订长远规划,逐步将此类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或集体建设用地作更高使用价值的商业用途,将这些企业迁离到工业园区,并且用新开发的工业园区土地调换给村民集体,维持当地失地缺地村民的经济收入,这都需要政策上的支持。对于新开发区征用村集体土地而给村集体的“预留地”,也不应由各村集体分散开发,而应该给予统一调整规划,集中配套包括排污、道路、供水供电的基础设施。

2、各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过于重视大企业、大投资,政府对进入工业园区企业有产业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的意向,不利于小型企业的发展。如一些开发区要求单个企业投资密度以50万元/亩为底线,园区企业平均投资密度应高于60万元/亩;单个企业销售产出率应以100万元/亩为底线,园区平均销售产出率应高于120万元/亩;单个企业税金产出率应以4万元/亩为底线,园区企业平均税金产出率应不低于5万元/亩。[5]对于众多使用土地面积较少、也缺乏资金购买国有土地的小企业来说,难以进入工业园区,则租赁土地更为划算,相对于农村集体存量土地和目前的地租价格来说,更适合中小企业,而且无论地区工业化程度如何,小型企业都会永远大量存在,双方可以各取所需,有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和当地的经济发展。因此,“我国现行法律没有为私人创办(中小)企业留下合理的用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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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社会上存在众多的中小型企业对租赁土地的需求,另一方面是农村集体有出租土地的强烈愿望;再一方面是存量土地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用于耕作根本体现不了其市场价值,被严重地扭曲,不能耕作的只能丢荒,土地资源得不到合理的配置,造成严重的浪费。

3、目前,已有不少农村集体已经越过法律法规的障碍在“违法”出租土地,并存在一定的隐患。由于农村居民既不想被国家征地(因征用后永远不属于集体所有),土地出租用于非农用途也远大于耕种收益,因此不少农村集体暗中将集体土地出租,其中有的不办理有关合法用地手续直接出租,有的则用假合作(合资)办企业的“瞒天过海”办法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出租。但现行《土地管理法》不允许农民集体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建设,集体组织出租非农建设用地就不受法律保护,农民集体出租、转让非农建设用地就是违法行为。“瞒天过海”的办法只有集体为“兴办乡镇企业”的合法名义,与“合作者”订立假合作真出租合同来出租土地。但所立合同属于《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合同,如发生争议,按法律判决只能是土地使用权还给集体,土地租金返还交租者。虽然建筑物是以土地所有权人(集体)的名义报建,但承租方是出资建筑方,在无效合同中作为不当得利,集体还得向他们返还建筑物的价值,承租方可以从集体拿回投资,损失的是集体。

4、农村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农民(农村)集体经营集体资产,其组织是村经营合作社(经联社),但其既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也不属于企业法人,不具备法人地位。珠江三角洲部分地区的农村集体,已经将包括土地在内的集体所有资产股份化到村民,成立了集体(股份)经济组织,如果作为股份制企业,则需要按《公司法》注册登记,但实际上一直没有注册登记但也没有纳税。事实上,农村集体组织具有通过经营获取经济效益和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双重职能,长期承担了工商企业所不需要承担的许多公共开支,如基层干部报酬及基层组织运转开支,征兵、计生、殡改、优抚等政策性开支,社区公益事业建设及管护等开支,既是经营组织也是行政(社区自治)组织,但各种法规对农村股份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其界定还十分模糊,农村股份合作组织登记缺乏法律依据,社区内部的股权只是内部通过与确认,没有合法地位,缺乏法律效力。

四、几点建议

1、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不断推进,各地的发展前景将会形成城市集群,如以“打造世界级城镇群”的《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已经获得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6]各地区特别是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等这些经济发达地区农用土地会越来越少,也有相当部分不适合农业用途,而且土地的非农用途收益远远大于农用收益,但法律法规仍然规定集体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农民宅基地建设、兴办乡镇企业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而对能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的非农开发经营活动却明令禁止,不仅引发政府在土地开发上的腐败问题和农村的抗争问题,更人为地阻碍和制约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目前土地成为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途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有关土地政策甚至修改法律法规,在合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允许农村集体将土地用于直接经营,获取农村社区集体收入来源,用于农村集体社区的公共开支。

2、明确界定农村集体土地的完整所有权以及农村股份经营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使村民自治组织将拥有的包括土地的集体资产投入成立股份合作等经济组织,给予经济法人地位,与其他经济主体一样,对其资产(包括土地)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来开展经营活动,并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

3、政府来逐步要承担村(居)委组织实现种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开支,并为农村提供所需的公共产品,解决社区经济组织的双重职能问题。

4、调整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如《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三化”建设的决定》已正式出台,制定的五项具体措施包括“着力提升农村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水平”、“提升农村城镇化水平,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建立城乡并重的就业制度,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通过建立‘留用地’补偿等制度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7]对上述问题已经有了高度的认识关键是如何将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在全国具有巨大的示范效应的《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已经在2005年5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六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将与国有土地一样,按“同地、同价、同权”的原则纳入土地交易市场规定,集体土地所有者出让、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取得的的土地收益纳入农村集体财产统一管理,其中50%以上应当存入银行(农村信用社)专户,专款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社会保障安排,这本身可以弥补政府的公共财政对农村投入不足,也解决了相当部分合法不合法出租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的历史遗留问题。但这地方法规还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原则有抵触,需要得到最高立法机关的确认,对于“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的条款同时修改,以利于集体经济组织获得更多资金发展。

总之,在国家和政府的公共财政和社会保障还有相当部分未能覆盖到农村的前提,对于经济较发达地区,必须因地制宜地发挥土地的作用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让农村居民能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参考文献: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课题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研究》.《调研世界》,2005年第1期.

2、蒋省三,刘守英.《土地资本化与农村工业化——广东省佛山市南海经济发展调查》.《管理世界》,2003年第11期.

3、朱守银,张照新.《南海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试验研究》.《中国农村经济》,2002年第6期

注释:

[1]、郑子轩.《耕地匮乏污染严重 代表建议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南方日报》,2004-03-09.

[2]、南海区国土资源局.《南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佛山市南海区国土资源局网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4]、蒋省三,刘守英.《土地资本化与农村工业化--广东省佛山市南海经济发展调查》.《管理世界》,2003年第11期.

[5]、中共南海区委政策研究室.《狮山科技工业园北区开发建设现状及设想》.《南海调研》,2004年第五期(总第340期), 2004-9-22.

[6]、广东省人大会常委员会公告:关于《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的决议.《南方日报》,2005-01-20.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办法范文4

一、抓基础建设,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是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村务公开的重点和核心。当前,财务公开工作面临新的机遇。199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和民主管理制度。20__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要求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和核心。这个文件的起草研究修改是经过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决定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

多年来,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在财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财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工作基础。1997年,农业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的原则、财务公开的内容、财务公开的程序和方法、财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等做出了具体规定。1998、1999年,农业部先后两次召开农村财务公开经验交流会,交流了各地经验,提出了财务公开规范化的目标并明确了具体的衡量标准。20__年,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组织村级财务公开大检查,推动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按照中央和农业部的要求,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普遍建立了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化的比例也逐步提高,工作正在稳步推动。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中央高度重视农村民主建设为契机,在财务公开方面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进一步完善和建立公开制度。对尚未进行财务公开的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其实行财务公开;对已经实行财务公开的地方,要建立健全制度,提高公开质量,实行全面公开;对财务管理基础较好的地方,要积极推进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要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公开内容。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农村的实际情况和农民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丰富和扩展公开的内容,逐步实现农村有关经济事务的全方位公开。三要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公开形式。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财务公开栏,作为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同时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明白卡等形式进行辅助公开。要设立群众意见箱或意见反馈栏,听取群众意见。结合农村会计电算化进行财务公开是群众普遍欢迎的形式,要创造条件积极推行。四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检查和监督。要经常听取民主理财小组和农民群众对财务公开的意见,加强监督和检查。对于财务混乱、不公开或假公开、群众反映财务问题较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帮助其搞好财务清理整顿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务必让群众满意。

二、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规范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

制度建设和人员管理是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同时也是做好财务公开工作的关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最基本的制度,是其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基本依据。近几年,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深化,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需要对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修订。20__年,回良玉副总理明确要求,要“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抓紧修订完善现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公开的质量”。按照中央的要求,我们与财政部联合对现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会计制度制度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实施。今年,我们将继续与财政部联合,对现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进行调研、修订,争取早日实施。

农村财会人员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者,财会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20__年,回良玉副总理明确指出,“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农村财会人员队伍是搞好财务公开的关键。要争取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对农村财会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进行一次轮训,以全面提高农村财务公开工作的水平”。中办发l7号文件也明确要求,“要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新任村组干部、农村财会人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村民代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修订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印发后,我们及时组织编写了新制度的培训教材,在广西自治区北海市组织了第一期新制度培训班。今年,我们将继续组织3—5期培训班,对各省的师资人员和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村的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在《农村财务会计》杂志上对新的会计制度进行系统讲解,年底还将组织学习新会计制度知识竞赛活动。在新会计制度实施后,通过努力做到全国一本规范的新会计制度培训教材,一个规范的农村财务管理操作规程,一部规范的农村财务管理建设标准,一套规范的农村财务管理操作系统软件,经过三、五年努力建立起全国村级经济会计核算数据库。

三、抓监督建设,强化农村集体经济专项审计力度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是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工作质量的保障,是保护农民群众和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有效手段。中央文件明确规定,“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职责,搞好专项审计。结合财务公开,对公开中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组织专项审计;结合农民集体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贯彻好《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的意见》,组织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专项审计;结合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组织村范围内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计。针对20__年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好换届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在开展专项审计同时,根据农村税费改革的需要,要积极拓展国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转移支付、补贴的监督,研究审计内容和方式;针对农村财务电算化的推广和应用,研究农村审计电算化的标准、方法,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机制。

四、抓示范建设,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

开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活动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举。20__年,农业部制定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的试点内容,并在各省(区、市)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确定150个村作为首批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村。一年来,在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各试点村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试点工作,发挥了积极的示范作用。我们将对试点村组织考察论证,确定不同财务管理模式下规范化的具体内容、流程规范和考核办法。在总结试点村经验的基础上,形成《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在制度建设、流程规范、民主管理、审计监督、培训上岗和电算化应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今后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使之成为农村经营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的技术标准。

五、抓创新建设,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资产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共同劳动成果和共有财产,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就是保护农民群众和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利益,就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中办发l7号文件明确要求,要“制定和完善集体资产监管办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今年,我们将启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办法的调研工作,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问题。组织好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的归属,科学评估确认资产价值,建立资产台账,如实登记和反映集体经济组织账内外资产的数量、价值及其变动惰况。集体土地、厂房、设施、设备等发生产权转移时,必须经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或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按照程序科学评估;集体的土地、企业、设施、设备出租时,出租方案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集体建设项目、购置大型或大批设备,必须公开招标;集体经济已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要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 村级集体 经济 发展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也是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的物质基础。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如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是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正在研究和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磐安县村级集体经济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磐安县有19个乡镇, 369个农村经济合作社,6.32万农户,18.32万农业人口,土地总面积118.5万亩。其中耕地10.12万亩、林地104.66亩、水面0.22万亩。2009年农民人均收入4838元,比2008年4508元增7.32%。据县农经统计年报,2009年全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2998万元,比2008年的3735万元减19.73%。集体经济收入50-100万元的村24个,40-50万元的村8个,30-40万元的村8个,20-30万元的村37个,10-20万元的村70个,5-10万元的村73个,1-5万元的村83个,1万元以下的村54个。经调查,集体经济收支大体持平,能够基本维护正常运转的村261个,占村级组织总数的70.73%;收入低于正常支出需要,不能维持正常运转的村108个,占村级组织总数的29.27%。从枯燥的数字中可以看出,磐安县村级集体经济存在着以下几个特点:一总量偏小,定力不强;二分布不均;三是增速不快。

二、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

1.发展意识不浓。对发展村经集体经济认识不足:一是“过时”论。认为现在发展个私经济的热潮高于发展集体经济;二是“畏难”论。认为在当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集体资产管理难度大,发展集体经济办法不多。三是“无用”论。认为现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占农村经济总收入比例较小,无关于农村经济发展大局。此外,一些贫困村还存在“等靠要”的心理,自我发展意识不强。

2.基础条件薄弱。全县大部分集体经济薄弱村地理位置偏僻,可开发利用资源较少,交通不便、技术落后。随着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对集体资产搞“一刀切”,造成原有集体资产流失,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已成为“无米之炊”。此外,部分农户长期拖欠乡村统筹款,村为了完成任务,拿村集体经济收入垫付,有的村甚至办贷款交账,导致村集体背上债务包袱。

3.外部扶持不够。一方面上级机关部门联村帮扶力度不够。另一方面乡镇机关精力没有集中投入应履行的职能不到位,对村经集体经济的考核监管形成了虚设。

4.干部能力不强。许多村干部素质上差距大,对发展农村经济思路不清、办法不多;有的村干部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别有目的,想从中捞取好处,谋取个人利益;不少村党支部书记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存在“小富即安”思想,没有长远的发展计划等等,这些已成为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障碍。

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思考与对策

1.领导班子是关键,政策引导是根本。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村班子最为重要,关键是支书。要建立村支部书记级别化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评定考核,结果由县委组织部审批公布,表现优秀的村部书记,可享受副镇级待遇,在身份不变的前提下,还可提拔;对于当年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的,给予级别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被上级部门纳入重点管理的,延缓晋级或减级,各种待遇也相应递减或终止。

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和“多予小取放活”的方针,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政策引导,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要积极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资源和资金投入等形式参与土地整理、村庄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允许村级组织依法以集体所有与其他投资者共同举办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收益。在个体私营经济比较发达的村,允许村集体依法利用集体土地建造相对集中具有特色的生活小区、标准厂房、专业市场和公寓等,从中获取土地经营收益。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导发展农村产业、促进产业聚集实行鼓励政策,县里应拿出一定农发资金作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或重点支持“空壳村”发展村集体经费,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

2.创新增收是前提,强化管理是保证。对集体的 “四荒”等各种农业资源,通过土地整理由村集体采取统一经营、专业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开发增加集体收入。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山区开发、小流域治理、经济林建设中,实行集体开发或集体农户共同开发建设 ,采取租赁、承包、分户管理,按比例分成收益的方式增加集体收入。

健全村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村各类集体资产的管理。加强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实行严格的“村筹资筹劳一事一议”,把村级经济发展与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深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村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完善村级财务委托制,探索建立规范化的农村财务审计操作办法,提高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水平。

3.冲破传统观念束缚,找准发展集体经济的路子。大部分乡村基层干部认识比较到位,但也有极少数村干部认识不够一致。有些村干部虽然认识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好处,但不能冲破旧观念束缚而立即投入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工作中去。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路子有许多,关键要找准当地优势。发展村集体经济,必须改进和完善管理办法,正确处理好集体利益与农民利益的关系,找准增加村级集体收入与增加农民收入的结合点。要把强村与富民统一起来,保护和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村级集体面向农户的专业化服务,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前提,才会受到群众支持。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农村 三资 管理 措施

一、农村“三资”管理现状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难度大,项目多,涉及面广,复杂性强

(二)农村“三资”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不全面,合同签订不规范,集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

(三)农村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不规范,挪用支农资金

(四)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有些地方把机动承包和其他收入直接用于支出,使资产收益使用无计划,目的不明确,管理不规范

(五)个别村务工作人员业务不精湛,素质低下,责任心不强

(六)农村强占集体资源现象严重

二、加强农业三资管理的具体措施

针对目前农业“三资”管理现状及出现的问题和不足,郫筒街道办事处的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按照上级精神,党工委办事处把“三资”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研究落实,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农经、土地、水利、林业、民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挂牌成立郫筒街道办事处村级集体“三资”中心,配套资金,充实人员,增加办公设施,优化办公条件。25个行政村、居也分别成立了3―5人的“三资”管理小组,加强了“三资”管理工作的队伍建设。2013年12月成为全市首批达标标准化“三资”管理中心。在全县起到示范作用。

(二)健全制度,加强监督

为了保证“三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我们不断完善办事处村居务管理、财务审批、村居务公开、集体资产管理等制度,完善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转让等管理制度和村级经济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了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并进一步健全办事处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三)明晰台账,管好资产

根据审核后的“三资”清理表格,将各村社区的资产、资金、资源台账和合同等有关资料进行电算化管理。

(四)进一步清理核查,健全台账

首先在农村“三资”清理的基础上,再核查,再公示,建立健全“三资”台账,加强档案管理。

(五)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网络化管理

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督管理平台,各部门配合,专人负责,实现资源共享,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实时监控。

三、农业“三资”管理取得成效

实施加强农业三资管理的具体措施,郫筒街道办事处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一)加强集体资金管理,遏制源头腐败

完善“村(居)财办事处管,村(居)用”制度,实施由办事处财务科统一核算村级财务,实行账户统设,按村社区设账,避免了现金坐支、白条子入账等现象。同时,对较大支出和各种票据实行“村社经办人――村社理财小组――社长――村两委主要领导――办事处分管领导”五级审核,层层把关,有效遏制了过去资金随意挤占挪用现象,杜绝了过去村社区不认真记账、不交账等现象,做到账目清楚、支出合理,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从源头遏制腐败。

(二)加强集体资源管理,壮大集体经济

在对全办事处25个行政村级区划的耕地、宅基地、林地等认真清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规范的管理台账的基础上。对集体资源的承包地实行严格公开公示,强化使用的透明度,促进集体资源账目明晰,去向清楚。

(三)实行资产动态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对村级集体资产清理登记,建档立卡。对流失的资产通过走访村组干部、群众等渠道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对现有资产进行逐一登记,填写《农村固定资产登记卡》,以村居为单位进行装订归档,做到一村(居)一本,一村(居)一册,使资产管理规范化。每年度对各村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更新固定资产登记卡片,做到账物相符,有效堵塞漏洞,避免集体资产流失。

四、对农业“三资”管理今后努力和方向

(一)进一步深化对村级“三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实践证明,认识的深度决定工作的力度,思路决定出路。办事处各级领导清醒地认识到:村级“三资”管理历来是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村级“三资”由于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始终是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村级“三资”管理不到位,将导致群众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制约经济发展的因素。当前,加快全面深化改革步伐,高度重视村级“三资”管理问题,研究新情况,采取新对策.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以及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农村“三资”管理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努力提高全街道村级“三资”管理整体水平,推动郫筒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大对村组干部、报账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1.搞好培训。过去,个别村“三资”管理之所以管理混乱,村组干部、报账员不懂业务是一个重要原因。针对这种现象,每年县财政局和郫筒街道办事处加大对村组干部和报账员的培训.主要培训财政支农政策,农村“三资”管理的政策法规、财务管理专业知识。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使村级财务人员了解并熟悉相关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的意义、内容及要求,熟悉相关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方法,掌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相关规范和操作,熟悉农村集体“三资”民主理财的形式、程序和职责。

2.做好服务。牢固树立村组干部和报账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对村组需要办理的业务及时予以办理,不推诿、不扯皮、不刁难,努力做到随到随办。特别是对待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拆迁赔付、过渡费及租金发放、拆迁户分房等,努力做到走出办公室,深入村组一线.尽量为老百姓提供方便,做好优质服务。

五、农业“三资”管理的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资金多元化、资源开发产业化、资产利用多样化,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有了更高的要求,“三资”问题是农村人民最关心的问题,“三资”问题处理的好坏,能反映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所以农业“三资”管理问题一定要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孙恩会.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