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专项规划范例6篇

建设专项规划

建设专项规划范文1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九五”、“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保护与治理并举,通过努力,有效避免了“重建设,轻保护”、“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了较好的水平。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强调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省委、省政府也提出“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战略思想和污染生态环境的项目坚决不搞的指导原则,这为*省“十一五”及到2020年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年,*省提前一年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其中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规划指标也基本完成,这为我们站在新起点上,科学、合理地编制*省“十一五”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重点专项规划奠定了基础。

本规划是*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十一五”及到2020年全省在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方面纲领性的指导文件。本规划从总结“十五”全省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的主要成绩着手,分析了“十一五”全省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了指导思想、原则和发展目标以及重点建设的领域,明确了保证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本规划规划期为*年--2010年,展望2020年。

一、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基础条件

(一)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围绕实现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落实“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指导思想,在经济建设取得突破性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事业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到目前为止,*省的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了较好的水平,总体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生态破坏加剧的势头得到初步控制,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一些区域和部分城市环境质量开始好转,良好的生态环境对全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可以说青山绿水是*目前最大的金山银山。

生态建设方面,在大面积造林绿化的同时,重点实施了长江防护林工程、珠江防护林工程、平原绿化工程、绿色通道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退田还湖工程、封山育林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等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在不同地域建设具有不同特色的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和森林公园,森林覆盖率稳定在全国第二的水平。大力推广“猪-沼-果(鱼、菜)”农村生态发展模式,建设沼气工程,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减缓了森林植被的破坏。截至*年底,全省森林覆盖率为60.05%,活立木蓄积量达到35357.23万立方米,森林质量有所提高,树种结构调整初见成效,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面积比例比2000年增加了3个百分点;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128处、保护小区5000余个、森林公园74处,其中自然保护区实际保护面积80.7万公顷,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84%。建设鄱阳湖和东江源两个部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章江源、贡江源和新余仙女湖3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总面积达282.2万公顷,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6.9%。加强流域管理及小流域的水土保持,开展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与监测,建设了7000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程,实施了退耕还林11.7万公顷,保护天然林246.7万公顷,改造人工针叶林48万公顷,新建人工草地8万公顷,草地改良15.7万公顷,退耕地人工种草6.7万公顷;完成坡改梯面积7.2万公顷,水土流失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建设25个生态示范(试点)市县,占全省市县区总数的24.77%,面积达9.66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7.9%;全省现有天然、人工湿地面积365万公顷,通过退田还湖、移民建镇和平退围堤等工程,湿地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建设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11个,沼气用户发展到100多万户,“猪-沼-果(鱼、菜)”生态农业生产模式得到广泛推广。

环境保护方面,积极开展重点污染源的整治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取缔关停了一批死灰复燃的“十五小”企业和新“五小”企业。加强了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能力得到了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大力建设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开展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工作,环境质量逐渐改善。截至*年底,全省11个设区市中有8个设区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比2000年增加2个;107个地表水省控监测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率为75.2%,比2000年提高了26.5个百分点;全省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水质基本能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全省酸雨频率为61.5%,比2000年降低了3.5个百分点,全省11个设区市中有6个城市区域噪声小于55分贝,比2000年增加1个,有6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70分贝,比2000年减少2个。全省工业废气、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氨氮、工业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3971.69亿标立方米、51.91万吨、22.83万吨、35.42万吨、45.37万吨、3.28万吨、11.73万吨。控制指标除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外,其余均达到“十五”计划控制目标。

(二)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生态环境建设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省经济相对欠发达,存在总量不大,结构不优、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产业竞争不强、经济增长质量不高等问题,生态环境总体还比较脆弱,环境容量有限,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存在威胁着全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隐患。

“十一五”期间,*省经济建设将持续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也将加快,经济建设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开发强度将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带来的压力也将增大,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会更加尖锐,生态环境问题将更显突出,成为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随着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将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影响人们健康的突出问题。

1、森林植被生态功能减弱,水土流失严重

由于长期以来不合理的采伐和经营,原生植被遭到严重破坏,虽然经过多年的人工造林,全省森林覆盖率保持较高的水平,但树种组成简单,林分结构单一,森林植被质量不高。在全省乔木林面积中,水土涵养能力低下的人工针叶林占75.4%,高覆盖率、低功能的矛盾突出,森林生态功能低下。全省现有林地面积中,残次林面积占21.2%,生态公益林面积仅占林分面积的4.5%;林下植被覆盖率低,森林的防灾、御灾能力较弱;湿地功能退化。全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近3.5万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五分之一,全省年土壤侵蚀总量达到2亿多吨。水土流失导致土层变薄,土壤沙化,地力衰退,耕地面积减少,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加剧了群众生活的贫困,使人地矛盾突出。同时,水土流失致使江河湖库泥沙严重淤积,影响了江湖行洪蓄洪能力。

2、环境保护和治理任务艰巨,农村面源污染比较严重

部分地方城市基础设施落后,特别是城市环保设施如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置等等措施,起步晚,欠帐多,大气、水污染比较严重;工业污染治理资金匮乏,治理率低,酸雨和机动车尾气污染严重;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乱采滥挖等掠夺式生产方式,加上采、选设备和技术比较落后等原因,在造成矿产资源大量浪费的同时,对植被的破坏以及开采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非常严重;有些地方在招商引资、承接沿海产业梯度转移过程中,忽视生态环境保护,引进了一些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项目。为了追求高产和防治病虫害,许多农户不适当地大量施用化肥、地膜和高毒农药,造成了生态环境污染,危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在畜牧业迅速发展的同时,牲畜粪便造成的农村面源污染也呈现出加重的趋势,许多大中型畜禽养殖场缺乏处理能力,将粪便倒入河流或随意堆放,粪便进入水体或渗入浅层地下水后,造成较为严重的污染。大面积的干旱和洪涝灾害、危险废物、电子垃圾、微量持久性有毒有害污染物、外来物种入侵等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3、工业化、城市化带来的生态环境、资源压力增大

随着全省工业化和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全省人口、物质及能量迅速和高度集中,大规模地改变了土地、大气、水体的性质以及资源、能源的供求状况,在不同程度地带来农用地数量减少的同时,还加剧了住房紧张、交通拥挤、公共服务设施不足、电力紧张和城市环境污染等一系列城市生态环境问题,威胁城镇居民的生存条件和生活质量,导致全省城市生态环境压力增大;不少污染物转移和扩散至城市周边的郊区或农村,影响当地的环境和农业生产。*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常规能源十分贫乏,涉及到省内主导产业的一些矿产资源也严重不足,保证程度不高,少数地方存在乱采滥掘现象,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人均耕地减少,土地后备资源数量有限,开发利用难度大、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艰巨,人地矛盾日趋突出。由于天然阔叶林面积减少、林分质量下降,以及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造成各种水体和土壤污染加重,导致野生动植物生存空间日益缩小,同时对野生动植物进行不合理的开发利用,致使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明显下降,不少受国家保护的珍稀动植物濒临灭绝。

4、全民生态环境意识和政府环境整治的综合能力有待提高

全省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考核、奖惩机制不健全,责任难以落实,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改革相对滞后;引导、鼓励、支持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的机制不完善。地方政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依然存在;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综合决策机制有待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能力建设滞后,环境监理、监测手段和执法能力相对落后,突发性事故的应急救护能力薄弱。全省环保高新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尽管有一定的发展,但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实际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未能充分发挥已有的科技优势,并对环境整治形成有力的技术支撑;全省环保产业没有形成规模效益,难以提高市场占有率。

*省在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是经济快速增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是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省三面环山、一面临江,生态系统相对独立,大部分自然资源相对丰富。随着经济结构的优化、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产业的升级换代、工业化与城镇化步伐的加快、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些问题势必会得到一定的缓解。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利于推行清洁生产、合理配置资源,减轻经济增长对环境和资源的压力;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有利于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将为城乡环境的改善提供条件和保障;居民消费需求升级对生态环境改善的需求十分强烈,全民生态环境意识不断提高有利于规划的实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环境科技和环保产业的发展给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新的动力和技术支撑。

二、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总体构想

“十一五”及以后的一段时期是*省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全省总体经济实力的加强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条件的改善,*省的后发优势将进一步显现。“十五”期间的经济发展成果将为“十一五”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巨大的动力和保障。为顺利实现*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十一五”及到2020年,*省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要站在更高的起点上,更加注重处理好经济建设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更加注重处理好当前、局部同长远、全局的关系,更加注重处理好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更加注重处理好自然资源利用同自然资源保护的关系。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省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从实际出发,在发展中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紧紧围绕全省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面临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增长优势,通过经济发展来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逐步实现经济发展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促进全省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十一五”*省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把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效用水平作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关系,在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努力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城市布局和人口规模,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减轻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压力,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2、统筹规划的原则。紧紧抓住重点地区、重点流域以及关系重大的重点环境问题,遵循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条件,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量力而行,先易后难,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力争在短期内取得看得到的成效。

3、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决制止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着力防止新上项目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同时,治理原有污染源。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在强化环境污染“末端治理”的同时,由现在的“末端治理”为主逐步转向源头和全过程控制,强化源头预防,避免出现新的环境破坏和污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实现废弃物排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4、科技先导的原则。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建立科技支撑体系,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工艺,开发、推广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的先进适用技术,大幅度提升生态农业和环保产业的整体水平。提高解决当前和未来生态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能力,积极开发和应用污染治理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提高环境无害化和生态建设水平,提高科学技术进步对生态环境建设的贡献率。

5、多元投入的原则。一方面争取国家支持,主动参与国际合作,逐步增加各级政府对公益性生态环境事业的投入,另一方面,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机制相结合。要从传统的政府规制型为主向政府引导下的市场社会型为主转变,在政府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的同时,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和市民参与生态环境建设。

6、资源节约的原则。在经济建设中,充分考虑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利用资源放在优先位置,抓好节煤、节水、节电、节油和降低重要原材料消耗的工作,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循环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调整引进转移产业中,鼓励建设环境友好和资源友好型项目,注重节约和集约利用各类自然资源,促使企业在节约利用资源的同时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7、公众参与的原则。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共同承担生态环境义务,增强公众主动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意识和积极性,倡导绿色消费方式。

8、强化执法的原则。在完善现有法规、规章的基础上,重点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着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大力推动全省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三)规划目标

*省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为: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在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生态环境指标总体保持在全国领先水平,力争大部分指标有所改善,把*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生态强省。

1、近期目标(*-2010年)

到“十一五”末,全省完全控制住人为因素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森林质量进一步提高,树种、林龄结构得到明显改善,水土流失面积大幅度减少,全省地表水环境,尤其是饮用水源质量和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的改善,固体废弃物大部分实现无害化和资源化,主要城市的环保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并满足日常实际需要。全省主要生态环境指标在全国名列前茅。初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山川秀美的生态经济省雏形。

到2010年,全省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主要指标分别为:

----森林覆盖率达到62%,活立木蓄积量达5.0亿立方米

----阔叶及针阔混交林面积占35%以上,近、成、过熟林面积占25%以上

----自然保护区数量达180处,保护小区数量达到10000个,保护区面积达到国土面积的8%;森林公园数量达100处,总面积80万公顷

----全省60%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

----氨氮、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年水平上。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年减少5.1%,由45.7万吨减少到43.4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年基础上削减7%,由*年的61.3万吨减少到57万吨,其中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9.9万吨。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分别达到85%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理或处置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30%

----城市人均绿地面积达8平方米

----11个设区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

----地表水省控断面满足Ⅲ类水质标准的比例大于80%

----11个设区市的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80%

----11个设区市的声环境达到功能区要求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6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

----在五大水系源头及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建设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沼气用户增加50万户

----单位生产总值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下降,环境保护投资达到全省生产总值的1.5-2%

2、远期目标(2010-2020年)

在实现近期目标的基础上,大约再用10年时间,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全省基本建立起符合生态强省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生态环境系统,主要生态环境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重点任务

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既要有近期的建设重点,又要有远期的奋斗目标,同时,要把全方位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起来。针对*省当前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未来的发展方向,按照全面治理、突出重点的原则,近期着重实施以下重点建设工程。

(一)绿色银行工程

坚持“山上办绿色银行”的指导思想,针对全省天然林面积小,林种单一,结构不合理,保持水土功能弱的现状,加强优良阔叶树种的选育和推广,封山育林,大力改造疏林地,尽快恢复林草植被,改变造林注重数量、忽视质量的状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天然林,改造低产林,提高森林植被质量;着力抓好鄱阳湖流域、东江源头区域生态防护林建设,建设平原绿化、退耕还林工程。加快商品林基地建设步伐,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确保提供各项生产用材需求量的90%,保护天然林资源;建设毛竹丰产林基地,提高品质和出材率,加大利用深度,重点培植发展毛竹加工龙头企业8-10家,提高现有毛竹林经济效益、做大做强毛竹产业;建设油茶丰产林基地,新造一批高产优良无性系油茶林,建成一批具有地方优势,品种优、质量高、效益好的优质油茶丰产林基地,重点培植发展油茶加工龙头企业4-5家,做大做强油茶产业;建设林木种苗花卉基地,不断改善和提高苗木花卉产品的质量和效益,重视和加强优良野生观赏植物品种的引种、育种和开发利用,促使花卉和园林树种多样化;建设森林食品、森林蔬菜、森林药材等特色林业基地,在现有木本粮油、保健饮料等成果的技术开发、转化基础上,依托市场,重点开发绿色野生淀粉、绿色山野菜、旅游休闲食品、食用菌、竹类食品、竹类饮料等;大力发展林果业,赣南地区以发展脐橙、甜柚为主,赣中地区以发展南丰蜜桔、柑为主,适量发展早熟甜柚、无核红桔、遂川金柑、早熟梨、板栗、桃、李等,赣北地区以发展早熟梨为主,适量发展温州蜜柑早熟品种、特早熟品种,发展猕猴桃、柿、板栗、枣、桃、李、草莓等树种;实施扶强限劣战略,鼓励和支持以森林资源精深加工为重点的产业,延长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多次增值。

(二)碧水蓝天工程

全面启动主要河流和湖泊污染预防和治理工程,禁止城镇工业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而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加大投入,实施污水集中处理工程,解决城镇工业和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污染问题。全省11个设区市和一半以上县级城市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施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工程,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对目前污染严重的河流、湖泊要制定治理计划,限期完成治理任务,清理、限制水上餐饮业;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各地要对辖区内的饮用水源区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保证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完善城市、城镇水源保护区建设,11个设区市全部建成10万吨以上自来水厂;推进县城供水工程建设,中心城市供水管网得到全面改造,扩大县城新区特别是工业园区供水管网覆盖面,所有县城全部建成供水设施,全省新增城市日供水能力200万吨。以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节约使用现有能源,大力开发新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调整能源结构,鼓励太阳能、风能、地热、生物能等新型环保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进一步改善城市能源结构;控制新增燃煤,鼓励使用优质煤及替代品,强制推广燃煤固硫技术等清洁煤技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实施全省城市气化工程,包括城市天然气气化工程和推广洁净能源工程;抓住西气东输的有利时机,改善全省城市工业和生活燃料结构。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全省机动车尾气基本实现强制性的达标排放。取缔城市露天排挡,加强餐饮业的油烟排放治理;在城区建筑施工现场开展文明工地活动,有效控制建筑扬尘;提高城市道路硬化率,加强地面的绿化工作,城区主要道路实行洒水清扫,强化建筑工地粉尘管理,减少城市扬尘。

(三)生态家园工程

按照建设生态园林城镇的要求,在城镇化进程中,大力发展城市林业,推进城市绿化美化,精心打造一批花园城市、园林城市和生态城镇。在城市生态绿地建设方面,加强对已有的城市公园和历史人文景观的建设和保护,加强对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的管理,新建一批城市公园,合理安排居民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和风景绿地等,提高绿地质量;提倡立体绿化,充分开发绿化空间,采用墙面绿化、屋顶绿化、阳台绿化等多种方法增加绿化面积。规划建设城镇防护林带、环村(镇)林带,保护林地与保护水体、湿地、农田景观相结合,严禁随意侵占和破坏;加强城市森林资源保护与生态公益林建设。建设绿色通道工程,通过植树造林,对境内铁路、公路沿线、江河两岸以及旅游点进行绿化、美化,使其成为绿色景观带;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把居住环境的改善与生态环境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建设规划布局合理、环境质量优良、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生态和谐、居住条件舒适的生态型社区和住宅小区,推广对人体无毒的绿色建材,尽可能减少小区内水泥等硬质地面的面积,提高小区内的绿化覆盖面积,为居民提供方便、舒适、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在农村积极发展农村环境优美乡镇,建设生态型村庄。

(四)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按照循环经济“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物质循环流动的理论,先期在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再生利用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大重点领域实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努力实现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和废弃物最小(少)化,进而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推广,逐步实现整个社会的大循环,推进循环经济建设。积极引导、组织全省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在政策、技术开发、科研设计、产品生产、经营销售、信息服务、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等方面,注重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和保护自然资源,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同时,要积极争取外援和充分利用国际金融机构的环保贷款,有针对性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产品,努力提高全省环保产品的技术含量。建立比较完善的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和实施机制,在全省重点行业和重点城市开展清洁生产示范,促进清洁生产的深入开展。制定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和节约使用;加大矿产资源、水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利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废渣、废水(液)、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按照循环经济的原理,整合各类工业园区,在工业园内部合理规划物质、能量、废物循环线路;从企业产品生产小循环试点开始,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改进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在生产过程中降低物耗、能耗和环境污染,在企业内部构建节约减量、废物循环利用的小循环圈;在园区内部,实现主要污染物实施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进而建成一批企业内资源循环利用和企业间资源循环利用的生态工业园区。

(五)生态产业工程

按照建设生态经济区的要求,以实现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为目标,结合资源、环境特点,不断探索总结适合经济发展的新的生态农业模式。进一步调整农业生态结构,大力发展立体种植、立体养殖,控制、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合理配置农业生物,防治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通过完善农田灌溉设施、推广节水农业和旱地模式化栽培技术示范、坡耕地和中低产田改造、营造薪炭林,大力推广“猪-沼-果(菜、鱼)”生态农业生产生活模式,科学施肥、推广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将农用地膜加以回收利用等措施,促进生态农业系统的建设。此外,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加快推进有机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化工程,利用*省特有的生态资源优势,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标准完善、管理规范的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体系,建设一批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重点发展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绿色名特优农产品,实现品种优质化、生产集约化、产品安全化和管理科学化,形成农业环保一体化生产,并建立重点区域农业生态环境预防监测和保护体系,变“绿色壁垒”为绿色动力,扩大绿色农产品的出口。依托林区特有的水文、气候和自然景观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在不破坏森林资源和环境的前提下,经批准允许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以外和生态功能保护区核心区以外开展生态旅游。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开发生产“三废”处理和噪声控制设备,提高环保设备成套和系列化水平,积极发展环保中介服务;实施环保科技产业化推进工程,加快研究开发高新环保技术和产品,推进产业化进程,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计和ISO14000标准认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水平。

(六)污染防治工程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结合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大环保执法和监管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关注和社会影响大的环境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完成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实现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加快推进电镀、纺织印染、制革、化工、建材、冶炼、造纸、发酵等重点污染行业的“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实施集中监管;加强固体废物的治理和综合利用,逐步实现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加快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城市噪声防治技术的研究和使用,在城市发展和亮化工程中逐步降低景观污染和光污染;遏制矿产资源过度开采,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避免和减少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逐步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监控体系;重视预防重金属污染。强化放射源安全监管,对放射源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安全实行统一监管,完善辐射安全资格许可证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和放射源登记管理制度,实现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扩建和改造全省放射性废物库,加强放射性废物收贮和废物库管理。加强对在建核设施建造和核技术利用的监管,提高核设施安全监管能力,加大军工遗留放射性废物和退役铀矿环境治理的监管力度,建立全省核与辐射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优化电磁辐射项目布局,最大限度降低电磁辐射对环境和人体影响,未履行环境保护手续的已建和已运行的广播电视发射塔、高压输变电等电磁辐射项目补办电磁辐射环评和环境保护验收。对物种入侵、细颗粒物、氮氧化物、电厂汞的排放、电子垃圾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出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加以重点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控制方案和控制时机,提出合理的控制目标和管理办法。

(七)生态保护工程

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生态经济学原理,合理组织、积极推进区域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建立良性循环的经济、社会和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确保在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同时,实现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尊重生态系统的自然规律,搞好东江源和鄱阳湖两个部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为达到“让东江源区老百姓过上好日子,确保了香港和珠江三角洲地区饮用水安全”的目的,在东江源头区域严格控制各种资源的开发,坚持不懈地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实施生态林建设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矿山生态恢复工程、生态农业工程、防洪、饮水工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程、生态旅游工程、生态移民工程和生态环境预防监测与信息管理体系建设工程等九大工程,力求使源区人民尽快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之路,促进东江源区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大矿山、取土采石场的生态恢复力度,全面禁止河道无序采砂、采金。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切实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加大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资金投入,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切实规范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采集、收集、驯养繁殖、科研、买卖、交换、进出口、出入境等活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各种涉及生物物种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对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监管。

(八)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工程

整合环保、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测绘等部门及有关研究机构已有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的优势,成立全省空间地理信息共享的协调机构,统一规划和管理,建立以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技术为基础的全省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共享平台;逐步完善全省生态环境信息资料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加快基础地理数据更新速度,为自然灾害防治和灾情评估、生态环境研究、资源利用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和预警等工作,提供快速、准确、动态的信息服务和决策咨询。进一步推动全省环境监理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初步完成省内主要河流国控断面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建设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网络,初步形成与省情相适应的监测手段、环境监理、信息系统和重大突发性灾害和事故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系统,为改善环境状况提供有效技术支持。大力加强部级生态示范区、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园林式居住区、人居环境范例、生态示范社区、生态示范乡镇以及生态型住宅、绿色学校、绿色饭店等各类生态建设示范工作。以体制、科技和管理创新为动力,推动区域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强化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示范功能,使之成为率先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率先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的示范区。

四、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保障措施

遵循*省“十一五”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为实现规划目标,要从组织、政策、社会、科技、监督等几方面给予支撑保障:

(一)组织保障

1、综合决策机制

进一步完善资源、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科学咨询和综合决策机制,把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主要内容与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建立专家会审制度,在制定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国土规划、部门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时,都要统筹考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适时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听证制度;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继续实施总量控制,对新上项目严格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成本-效益”评估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制度,促进生态环境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决策民主化。

2、目标责任制

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监督制约政府行政官员、环境执法者的地方性法规,建立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目标责任制、问责制、行政责任追究制和行政监察制度;摸索和建立新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度,严格考核,定期检查和监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并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部门协调与配合,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和目标,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好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各项任务的实施,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机制,保证各级政府和企业目标责任制的有效实施。

(二)政策保障

1、政府投入

逐年增加各级政府对公益性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项目的投资,将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投资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的正常支出科目,足额保证政府投资各类建设项目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程投资;采取灵活的方式,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方面的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投入,建立无偿和有偿扶持相结合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政府投入机制;将生态建设与扶贫开发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以工代赈”等政策,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农村能源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对一些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有计划、分阶段地实施移民开发,实现异地脱贫。

2、经济政策

制定、公布鼓励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优先领域目录,运用价格、收费、信贷和税收等经济手段,引导各类资源要素按市场规则进行配置,提高环境污染型和浪费资源型产品进入市场的“门槛”,扶持绿色生态产业的发展,逐步完善税制,进一步增强税收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宏观调控功能,降低守法成本,积极有序地引导和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较强的环保型企业。

3、投资渠道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企业按规定投入足够的资金用于污染防治,政府通过专项贷款或贴息等优惠政策扶持国有企业完成污染治理任务;深化生态环境投、融资体制改革,坚持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以政策推动和机制创新为重点,用足用活现有政策,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和吸引境外资金、民间资本投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

4、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制定以自然为本、有利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环境经济政策,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资源补偿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制度;探索深化排污费改革,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全面实施污染物总量收费制度,全面开征城镇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和危险物处置费。

(三)社会保障

1、宣传教育

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渠道宣传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知识,广泛动员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制定和实施全民环境教育计划,加强环境警示教育,设立青少年环境教育基地;加强农村居民的生态环境科普教育,逐步提高农民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意识;减少一次性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推广绿色和环保标志产品,引导公众养成利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绿色消费习惯和方式。

2、公众参与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公民、社会团体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努力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文明素质,对在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加强环保法律、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鼓励非政府组织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政策研究和技术推广,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扩大和保护社会公众享有的环境权益。

3、区域、国际合作

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生态环境治理的先进经验,探索新的区域生态经济发展的经验和模式,加强与周边省市及长江中下游省市在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合理利用保护等方面的协作,积极开展与联合国等国际机构及外国政府的交流和合作,采取更加优惠的投资导向政策,扩大引进国外资金和技术的力度和领域,鼓励外商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直接投资于先进环保设备制造、技术开发、信息服务、重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进一步推动全省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

(四)科技保障

1、先进技术研究

加大环保科技投入,依靠科技进步,鼓励科技创新,围绕清洁工艺技术、清洁能源开发、清洁产品开发、污染防治技术、生态技术、循环经济等领域的技术、产品开发,集中力量开展科技攻关,力争研究、开发一批技术新,成本低,科技含量高,治理效果好的先进技术,提高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科技含量。

2、专门人才培养

围绕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重点领域,培养和选拔一批能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环保科技专家及各专业领域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同时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专家,优化科研技术队伍结构,大力培养各类专门人才,充分发挥科技专家的咨询和技术支持作用;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基地建设,支持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增强科研攻关和技术创新能力。

3、技术服务

坚持研发与引进相结合,支持生态环境高新技术的研究与产业化,采取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把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与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进步、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加强企业管理结合起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加强生态环保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发挥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聚集、辐射和服务功能,大力开展生态环保技术贸易活动,推动成果转化。

(五)监督保障

1、执法能力

根据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结合*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实际和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地方配套法规和政府规章,重点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和许可证制度,加强限期治理制度的实施,努力使企业的违法成本远远超过守法成本;开展对生态环境敏感地区建设项目的风险评价和后评估工作,开展政策环境评价、区域环境评价;加强生态环境监理能力建设,在重大生态环境整治行动中联合执法,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性生态环境事故的能力。

2、监管能力

应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系统等技术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提高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监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健全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包括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酸雨监测系统、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监测系统、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监测点、城市噪声监测系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灾害应急监测系统,提升全省三级环境监管体系的现代化水平。

建设专项规划范文2

曾经有段时间,一些人对纺织工业产生了误解,认为纺织工业是“夕阳产业”,存在“潜在产能过剩”的问题,这也影响了纺织工业信息化的热度。如今,《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出台重振行业信心。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产业部副主任吴迪,从四方面对《振兴规划》进行了全面解读,阐述了纺织工业信息化的发展重点。

一、《振兴规划》提升行业信心

2009年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简称《规划》),目的是积极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确保纺织工业在稳定发展的同时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

《规划》指出:“纺织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也是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在繁荣市场、扩大出口、吸纳社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是国家对纺织工业的重要地位进行的一次重新界定,肯定了纺织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和“民生产业”地位,以及纺织工业多年来在出口增长方面的积极作用。此外,《规划》一方面统一了社会各方面对纺织工业重要性的认识,澄清了种种对纺织工业“夕阳产业”、“潜在产能过剩”等误解,有助于保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组织提高对纺织工业的重视程度,确保产业政策有效落实;另一方面还大大提升了全行业的发展信心,有利于恢复各界对纺织行业的投资,坚定了广大纺织企业推进结构调整、产业提升的信念。

《规划》肯定了近年来纺织工业在提高产销规模、进行结构调整、提升创新能力、解决就业和惠农等方面取得的显著发展成效;指出了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长期积累形成的突出矛盾,如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结构调整有待加快、节能减排任务艰巨、粗放型增长方式依然存在;总结了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纺织行业面临的国际市场萎缩、内需供求失衡、亏损企业增加、就业形势严峻、企业融资困难等主要问题;提出了在规划期内的发展目标,即实现生产保持平稳增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技术装备水平、产品品种质量明显提高,产业布局趋于合理,自主品牌建设取得较大突破,落后产能逐步退出,由纺织大国向纺织强国转变迈出实质性步伐。

为了贯彻落实《规划》,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在2月中旬组织了43个组,共110余人,由协会领导带队,对18省(市、区)的145个纺织产业集群地区有关行业情况进行实地调研,了解纺织企业2009年以来的生产运行状况和发展预期,以及国家扶持纺织行业政策的落实情况。广大纺织企业对于《规划》的出台普遍表示大为振奋,认为在当前的严峻形势下,《规划》的出台对于帮助行业走出困境,提升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都将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企业对《规划》的具体实施抱有较高的期望,希望在专项资金扶持、企业融资、税费改革等多方面能够出台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使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企业的困难。

二、结构调整是重点任务

《规划》中提出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立足当前,《规划》的提出和实施有信息化背景下的纺织业期待更快发展

利于缓解纺织企业面临的压力,有利于行业生产经营的恢复和增长,有利于稳定国际市场份额。如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4%提高到15%;对基本面较好但暂时出现经营和财务困难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鼓励担保机构向纺织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加大对中小纺织企业扶持力度;减轻纺织企业负担,加快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等。

二是着眼于长远,积极促进纺织行业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步伐,推动我国纺织工业由大变强。

《规划》的实施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

国内市场方面:一是要积极促进纺织品服装消费,引导纺织企业开发符合不同消费者需求的新产品,优化和创新商业模式,并积极开拓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农村市场。二是结合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完善相关标准规范,扩大产业用纺织品在水利、交通、建筑、农业、医疗等领域中的应用。

国际市场方面:一是要提高国际市场多元化水平,积极开拓新的出口市场,稳定国际市场国内份额。二是鼓励有实力的纺织企业“走出去”,在境外投资建厂和扩展营销渠道,提高我国纺织工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

2.加强技术改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自主品牌建设

在技术改造方面,通过推广先进的适用技术改造纺纱织造、印染、化纤等传统产业,提高生产效率,改善产品结构,增强市场有效供给的能力。其中,纺纱织造行业技术改造以提高棉、麻、毛、丝纺织和针织行业的生产自动化程度、产品档次和附加值为核心目标;印染行业技术改造以节能、减排、降耗以及提升产品档次为主要内容;化纤行业技术改造则侧重于提高常规化学纤维的功能性、差别化,提高清洁生产和资源再利用水平。在自主创新方面,重点是推进高新技术纤维的产业化和应用,加快产业用纺织品的开发应用,提高纺织装备自主化水平,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等。在自主品牌建设方面,以服装、家纺等终端产品为突破口,重点培育优势自主品牌企业,特别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知名品牌企业;鼓励和支持优势品牌企业充分整合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资源,增强品牌企业竞争力。

3.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加大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生产工业及设备的淘汰力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进程。

4.优化区域布局

一是鼓励东南沿海地区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的纺织产业和产品;二是推动和引导纺织服装加工企业向中西部转移,鼓励中西部地区利用资源优势发展纺织服装加工基地,如在新疆建立优质棉纱、棉布和棉纺织品生产基地,继续推进和深化“东桑西移”等。

5.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包括建立健全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检测制度、信息平台、预警机制等,建设和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等。

三、自主创新支撑行业未来发展

尽管《规划》的全文和实施细则还没有公布,但纺织行业加快科技进步步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将是未来三年的主要任务。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将对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发挥越来越大的支撑作用,国家将设立相关专项给以支持。

我国纺织工业将以增强产业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提高科技贡献率来化解行业发展瓶颈,引导企业推动重点科技攻关、研发成果转化和推广,推进全行业产品差异化水平,加大企业自主研发强度,提高产学研结合和产业链集成创新水平,加大技术改造规模,大力普及先进工艺和产品功能、性能创新,提升质量水平。

在纺织工业协会《纺织工业科学技术发展纲要》中制定的28项关键技术和10项成套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十一五”纺织行业科技攻关和产业化项目指南》,自主创新的重点包括五个方面:

1.高性能、功能性、差别化纤维及其产业链应用开发

化纤占我国纺织原料的65%。加强高新技术纤维及新材料、绿色再生纤维和各类差别化、功能化纤维技术的发展及其下游产品的应用,大力开发和调整化纤产品结构与下游产业链的一条龙体系建设是当务之急。主要内容包括高新技术纤维、新材料及产业链应用开发,绿色再生纤维及其产业链应用开发, 差别化、功能化纤维及其产业链应用开发等。

2.天然纤维高附加值产品及先进技术工艺开发应用

在传统天然纤维领域,加大对高质量、高附加值产品投资力度,通过设备更新改造、技术工艺创新、产品开发与设计提升产品质量与附加值。主要内容包括:玉米纤维、大豆纤维、竹纤维、汉麻、黄麻、天然彩色等新型纤维加工工艺及产品开发应用;化纤、棉、毛、麻、丝等多元纤维混纺、交织、复合面料加工工艺及产品开发应用,新风格产品后整理技术开发应用;高支毛精纺面料、半精梳毛纺面料产品的开发和技术改造;真丝及麻类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应用;天然纤维的优育、品种改良优化,有机纤维(羊毛、棉、麻)的培育和种植,天然纤维功能改性技术开发应用;智能化、专业化服装生产线改造。

3.纺织机械关键设备开发与应用

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的,瞄准世界先进新型纺织技术方向,结合引进技术,实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纺机技术重大突破。提高国产纺织机械的质量和技术水平,加大新型纺机技术装备攻关和产业化力度,加快纺织机械技术装备本地化。主要内容包括传统纺织机械制造技术升级,产业用纺织品机械的开发与产业化,纺织机械专用基础件、配套件的研发与产业化等。

4.推进节能减排,实施循环经济

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推进纺织工业节能减排工作,实行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在资源能源、生产加工、纺织产品和废弃物等领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行业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主要内容包括重点企业和产业集群节能减排改造工程节能减排实用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粘胶行业废气治理与回收高能耗、高污染、低水平生产能力淘汰等。

5.产品技术创新与设计创意中心建设

依托骨干企业建成从原料到终端成衣、家用纺织品产业链集成创新技术中心、技术纺织品集成创新中心、服装面料设计创意中心和家用纺织品设计创意中心。

四、专项建设纺织行业信息化

企业在遭遇生产经营困难时,更应该着力于加强自身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苦练内功。《振兴规划》的自主创新专项也将带动企业对信息化的投入,加快信息技术在纺织行业的应用和推广。

未来三年,纺织行业将大力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支持面向中小企业和产业集群的公共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提高资源配置和快速反应能力,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的融合。主要内容有:

1.研发适合纺织各个行业的ERP系统

ERP一直是纺织信息化的重点和难点。作为通用软件,国内外已经有许多知名ERP产品,但成功应用于纺织企业的很少。棉纺(包括毛纺)、化纤和服装等重点行业需要适合其管理要求和生产流程的、具有行业特点的ERP产品。通过SCM、CRM等实现供应链管理,与ERP等形成配套的企业管理软件,已经引起了许多企业的关注。继续推进“e百工程”,开发出适合细分行业特点的ERP等商品化软件,是近期的主要任务。

2.服装和纺机企业数字化综合集成系统

服装行业和纺机制造行业开发和应用数字化综合集成系统要以改变企业传统的设计方式、制造方式、营销方式和经营模式为目标,建立集设计与设计信息管理、计算机辅助制造、生产过程工艺信息管理和企业管理、营销网络为一体的通用系统平台,实现企业资源的综合利用。它可以和企业管理系统、营销网络联为一体,实现协同管理,并基于Internet网络,实现与外界资源的有效共享。

3.纺织工厂MES

纺织行业的MES应用目前处于起步阶段。纺织企业多年来应用的纺纱厂和织布厂自动监测系统、服装厂车间生产物流系统、印染厂生产过程集中管理系统等都属于MES的内容。近年我国纺织业的高速发展带动了设备改造,为MES应用带来契机。先进的纺纱织布设备都配置了数据在线采集装置,并大多数配有计算机监测系统。这样,不但解决了长期困扰纺织行业的生产设备数据自动采集问题,还为企业实现生产制造管理自动化提供了基础条件。另外,在棉纺织企业已经实施的自动监测系统和ERP基础上,研究和开发面向大中型棉纺织企业的智能动态调度系统,并进行应用示范。

建设专项规划范文3

1.1.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专业分类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9月了《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J173—2014(以下简称设计标准),要求全省2015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民用建筑设计必须满足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设计标准在执行国家新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以下简称评价标准)的基础上,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了江苏省气候、资源、自然环境、经济、文化特点及适宜性技术,按满足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设计评价目标编制。设计标准主要有八章,分别是建筑策划、场地规划、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暖通空调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及景观环境设计等专业。各专业的设计指标要求对应了评价标准的各项分类控制项和评分项的指标要求。对应评价标准分类指标中的控制项条款,设计标准采用了强制性类似条文,评分项则以一星级的获取分数值为底限。

1.2.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编制的时段性

设计标准在项目立项和绿色目标定位的前期阶段,首先提出了“绿色建筑策划及设计文件要求”,将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的编制分为以下时段。

1.2.1.绿色建筑策划。绿色建筑策划包括绿色建筑的总体目标和分项指标、编制绿色建筑策划书。策划书主要内容有前期调研,项目定位分析,绿色设计概念方案与实施策略分析以及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等。项目立项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设绿色设计专篇,通过绿色建筑策划论证项目选址、功能定位、绿色目标的合理性,并对当地区域的控规和详规提出反馈意见。

1.2.2.项目的方案设计。项目的方案设计报批应根据招标文件编写绿色设计专篇,对绿色建筑策划中提出的绿色建筑目标进行方案技术论证。方案论证一般以规划建筑专业为主体,结构、园林景观、室内装修、暖、智能化设计和经济都应有分析论证。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在方案比选中优化绿色设计指标。

1.2.3.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规划主管行政部门对方案报批的审查意见进行设计,各专业在深化论证的基础上落实绿色指标中的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区域规划和城市设计中的土地空间利用,绿色交通规划,绿色能源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固体废弃物利用规划等各项规划目标。

1.2.4.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是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蓝图的全面表达,也是完成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的系统编制。各专业通过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而实现绿色建筑评价目标。对绿色建筑评价中的控制项和评分项条款,设计专业按各专业属性有分工和协作完成文件的编制。除各专业蓝图外,在设计说明中应有绿色设计专篇,该专篇应由建筑专业综合协调,分各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景观园林、电气智能化等)进行说明。在专篇中还需说明各专业对绿色施工与项目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

1.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设计评价指标体系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中有关设计评价有5类指标。分别是节地与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和室内环境质量。在每类指标中设有控制项和评分项。如“节地与室外环境”中有4方面共15条。结合前面设计标准的章节编排可以看出,评价标准的指标是以“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四节一环保分类的,对每一类指标的设计达标都需要多专业的技术组合才能实现,如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是要求建筑、结构、水、电、暖、景观园林、室内装修都必须执行的技术指标。节材也无法作为一个独立的设计专业在设计标准中列出。从时段性来讲,绿色设计评价虽然要求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开始,但分类指标的技术要求却从项目的绿色策划就开始了,这一时段性在“节地与室外环境”的评价中表现突出,且具有不可逆反性,或者说如果从项目策划时没有确立绿色目标违反了绿色评价标准中的控制项条款,则该项目将不满足绿色评价标准,不会评价为绿色建筑设计。

2.“节地与室外环境”设计评价的时段性和专业内容

2.1.控制项设计评价的时段性和专业内容

2.1.1评价标准4.1.1条“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建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依照《城乡规划法》绿色建筑策划阶段应根据城市、乡镇的控制性详规核实项目选址的合法合理性。《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的修改送审稿,从立法的高度保证绿色建筑的全面推行和发展。其中第十条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绿色建筑、能源综合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交通等专项规划……。应当将专项规划的相关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很显然“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保证项目在绿色策划阶段落实设计评价的控制性指标。在项目绿色策划调研中应有基本农田保护,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文化

2.1.2.评价标准4.1.2条场地安全要求:“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该控制项要求项目策划、选址中应委托环境保护部门及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现场勘测,完成地块的安全评价和灾害防治报告,编制项目环境评估报告,在建筑方案设计中根据确定的建筑功能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1.3.控制项4.1.3条“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该条是对绿色建筑自身污染排放的要求,建筑方案完成后确定了建筑规模和功能,环境评价报告应对排污治理提出标准限值以及防治处理技术措施,设计中的对应专业应在后阶段的文件编制中完成技术设计,以满足该条款的要求。

2.1.4.控制项4.1.4条是建筑设计日照标准要求,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列为强制性条文。建筑设计咨询单位都有成熟的民用建筑日照标准模拟计算机计算软件。在建筑规划布局和方案设计中日照模拟演算可以优化建筑布局并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建筑日照标准是规划许可审批的控制性条件,也是从建筑方案设计开始设计文件编制的控制性技术指标。

2.2.评分项设计评价的时段性和专业内容

2.2.1.“土地利用”方面评价标准从建筑容积率、人均居住用地指标、绿地率设计及地下空间设计三方面给出不同达标的得分值,对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施工图文件设计来讲,这些指标在建筑方案设计中就已经确定了。而且一般公建和居住建筑的容积率、绿地率是作为规划设计要点列入土地出让条件的,地下空间的开发也会列入规划要点,但也有建筑方案设计的技术合理性要求。土地利用方面的经济技术指标在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中应该有表达,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是对规划设计方案阶段的核实和再确认。

2.2.2.“室外环境”方面评价标准制定光、声、风、热四个物理环境质量指标,4.2.4条要求建筑护结构装饰采用玻璃幕墙时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规定。本条在建筑专业、景观环境专业、电气照明专业的方案设计中得以落实,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明确选材的技术指标。为鼓励建筑不用玻璃幕墙和夜间照明,本条规定非幕墙建筑和不设室外照明(论证合理)可直接得分。4.2.5条“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有关规定”。本条在项目前期策划环境评估时对项目场地周边的噪声现状进行检测,在建筑设计方案完成后对项目环境噪声进行预测,且应在项目环境评价报告中完成。文件中应对环境噪声的控制指标通过选材和技术措施来实现。4.2.6条的风环境控制是在建筑规划布局和方案设计中得以实现的,在建筑方案比选论证时,应进行风环境模拟计算,调整建筑规划布置和建筑空间设计,从而优化室内外环境和建筑自然通风条件。建筑风环境优化设计应在建筑规划和方案设计中完成,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表达,这也是绿色建筑中建筑气候设计、建筑节能设计的被动式技术之一。评价标准4.2.7条“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提出室外活动场地遮阴面积10%、20%,道路路面及建筑屋面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于0.4的指标要求,本条由建筑专业和景观环境专业在方案设计中完成,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表达。

2.2.3.“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共有4条指标,其中场地公共交通设计及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应该在城市区域详细规划中完成。在土地出让和规划设计要点中应有条文说明。场地人行通道无障碍设计及停车场设计由建筑专业、景观环境专业在施工图设计中给以图文表达。公共服务建筑,包括居住建筑的公共服务配套建筑在空间利用资源共享设计等方面应由建筑专业在方案设计阶段完成,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表达。

2.2.4.“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方面,地形地貌现状利用设计,雨水基础设计及专项规划设计,绿地及透水地面设计,地表及屋面雨水径流规划,植物配置及覆层绿化,居住建筑绿地乔木配置及公共建筑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等指标,需要建筑规划专业、建筑专业、给排水专业、景观环境专业进行协作设计,当有室外地下工程时,结构及室外综合管线应有提资文件。“场地设计和场地生态”在项目绿色策划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在绿色专篇中有文字说明和图纸表达。《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在景观环境设计一章中提出了设计指标。场地雨水专项规划和场地径流设计宜由建筑规划、园林设计专业提资,由给排水专业落实量化技术指标。

3.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3.1.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专业设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2008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2003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在各专业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中增加了建筑节能的内容,“规定”中没有单独列出景观园林设计和室内装修设计。在“总平面”中提到了绿化和景观环境的控制性要求,室内装修的内容在“建筑”专业中描述。“规定”在设计时段中没有编入“项目策划”的内容,设计文件编制是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展开的。目前的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部门的专业设置和“规定”的专业编写是一致的,即设置了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和电气五个专业。经济概算作为专项审查,景观园林、室内装修一般由园林管理和消防管理审查。2001年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后,江苏省各地市施工图审查部门增加了“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

3.2.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专业需求

从本文前面对设计标准和评价标准的时段性和专业属性分析可以知道,绿色建筑设计评价中“节地与室外环境”的控制性指标是在项目策划及方案设计阶段就应确定的。在评分项中“土地利用”,“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也是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方案设计中确定的技术指标,所以这些指标的审查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之前由规划审批部门组织审查。为此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审查要点》弥补了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某些技术指标在时段上的滞后的问题。另外,在专业设置上,除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五个常规专业外,要逐步纳入景观园林、室内装修、智能化系统等专业设置,这样将和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编制的时段性和专业内容相一致,也便于实现评价标准分类指标的专业分工和技术指标的系统集成。江苏省在颁布《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同时,组织编制了《江苏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江苏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专篇参考样式》三个技术文件,为建筑师和工程师在绿色建筑设计中提供了指导和方便。

4.结论和建议

4.1.绿色城市示范区专项规划是发展绿色建筑的保障措施

从上文“节地与室外环境”的设计评价分析中可以得知,虽然设计评价是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但有部分的技术指标在项目的策划阶段就基本确定了,还有部分指标是在建筑方案设计过程中落实的,这些指标是要在规划审查阶段把关绿色建筑工程是否满足评价标准的技术指标要求,许多指标的不合理性是很难逆转的,如场地安全、绿色交通、能源综合利用、日照标准及建筑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等。如果忽视了项目策划和方案设计阶段的绿色技术指标审查就会造成项目的合理性缺憾,而大的设计变动亦会造成人力和材料的浪费及时间耽误,这些都不是绿色建筑设计目标的初衷。江苏省住建厅组织编写了《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审查要点》完善了施工图前期绿色建筑技术指标的审查。但前期绿色指标的专业性很强,还需要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参与配合。江苏省近几年开展了“绿色城市示范区”工程,在《绿色城市示范区实施方案》中设有专项规划,包括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绿色交通发展规划,土地空间利用发展规划,能源综合利用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划等。当这些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时绿色项目的前期策划指标就有了技术保证,把专项规划的绿色指标列入土地出让条件中,有利于规划部门审查落实项目策划和项目方案设计的绿色技术指标。所以开展绿色城市示范区专项规划是深入发展绿色建筑的保障性措施。

4.2.完善专业编制是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编制的系统化要求

建设专项规划范文4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0〕140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执行规划环评制度的认识

要充分认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以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整体影响作为着力点,将环境因素置于重大宏观经济决策链的前端,通过对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的分析,对各类重大开发、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等提出更为合理的战略安排,从而达到在开发建设活动源头预防环境问题的目的,从而在决策源头上防止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不合理造成的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十一五”以来,我市完成了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电镀基地、化工基地等专项规划的环评报审工作。目前,正积极推进土地利用、区域建设、流域建设、开发利用及水泥、畜牧业、水利、交通、城市建设等规划环评工作。但在规划环评实施的过程中,我市还存在规划环评编制工作滞后,一些部门和地方对规划环评的要求和实施主体认识不清,意识不强等问题,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认真解决。

二、加大规划环评制度的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种渠道加强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宣传,通过举办学习班、研讨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级对实施规划环评的认识,营造自觉地落实规划环评制度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规划环评的实施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九条的规定,原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并了《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环发〔〕98号)。根据通知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有:工业的有关专项规划、农业的有关专项规划、畜牧业的有关专项规划、能源的有关专项规划、水利的有关专项规划、交通的有关专项规划、城市建设的有关专项规划、旅游的有关专项规划、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

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有: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工业指导性专项规划,农业指导性专项规划,畜牧业指导性专项规划,林业指导性专项规划,能源指导性专项规划,交通指导性专项规划,城市建设指导性专项规划,旅游指导性专项规划,自然资源开发指导性专项规划。

四、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规划环评和重点项目环评

切实加强区域、流域规划环评,把区域、流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长期性环境影响作为评价的关键点。严格规范各类开发区及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把园区布局、产业结构和重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环境合理性作为评价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要进一步加强对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将区域产业规划环评作为受理审批区域内高耗能项目环评文件的前提,避免产能过剩、重复建设引发新的区域性环境问题。近期我市要重点抓好土地利用、区域开发、水泥、码头、火电、电网、水利水电、畜牧业发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交通、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建设等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认真开展规划环评文件审查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按规范程序报送审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审批的专项规划,在审批前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的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由规划编制机关按要求将其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审查。专项规划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未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审批机关应当要求其补充;对未补充的,规划审批机关不予受理审批。

六、完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

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将规划环评结论作为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不予受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批准的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应当重新或者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开展环评的,不予受理其规划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其包含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以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分析论证情况予以适当简化,简化的具体内容以及需要进一步深入评价的内容都应在审查意见中明确。

七、强化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

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织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将评价结果报告规划审批机关,并通报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重大不良环境影响的,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向规划审批机关报告,并通报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指导和监管。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重大不良环境影响的,应及时进行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应当向规划审批机关提出采取改进措施或修订规划的建议。规划审批机关在接到规划编制机关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建议后,应当及时组织论证,并根据论证结果采取改进措施或对规划进行修订。有重点地选取工业园区等管理较成熟的领域,与有关部门联合推动开展跟踪评价试点,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

建设专项规划范文5

一、规划编制

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政府及省有关部门抓紧编制新区发展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一)总体规划是新区开发建设的行动指南,是编制新区其他专项规划的基本依据。总体规划要明确新区的区域范围、战略定位、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管理体制和政策导向等。

(二)专项规划。主要包括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和低碳发展专项规划。产业发展专项规划要明确新区的产业定位和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等。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要提出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框架、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等。低碳发展规划要明确新区在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绿色生活等方面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二、政策创新

省有关部门和市要抓紧开展新区开发建设相关专项政策创新研究,重点推进财税、土地、产业、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科技和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创新。

三、相关要求

(一)市要切实担负起新区开发建设的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新区开发建设的相关前期工作。同时,要统筹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妥善处理好新区和其他县(区)的关系,推进全市区域协调发展。

建设专项规划范文6

一、工作任务

总结评价上一轮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中土地利用的重大战略问题研究,分析全县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开发利用潜力,核定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开展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提出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的目标和原则,按照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确定全县土地利用结构,科学划分土地利用区域,合理安排土地利用的产业空间布局;确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规划修编以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范围为本县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土地。

二、资料收集

收集具有真实性、现实性和权威性的资料,是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的前提条件。

(一)基本要求

1.资料应采用政府统计部门和主管部门核准的资料,以确保资料的可靠性。

2.资料数据统一采用国际标准单位,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3.收集从年至今能满足近10年有关分析评价所需资料。

(二)主要内容

1.经济社会基础资料

在县发改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规划局、计生委、旅游局等相关部门收集经济社会发展资料。

2.现状资料

收集各有关部门行业土地利用、区域划分、产业空间布局的现状资料及现状图。

3.规划及专项调查资料

收集人口发展预测、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年各部门中长期规划及行业用地、区域划分、空间布局的规划资料,尤其注意收集重点项目、重点区域的规划资料和相关的规划图件。

三、分析与预测

(一)资料整理

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资料的真实性、现实性和权威性,对主要的综合性数据,要形成电子版本,便于参与专项规划编制的各单位互通信息、数据共享。

(二)用地现状分析评价

1.分析评价自年以来土地利用的总规模、结构布局、重点项目建设与实施和用地总量增减变化情况。分析效益增量与用地增量之间关系,年均用地增加量等。

2.分析土地利用投资强度、土地利用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土地利用单位面积产量、产能、产值与税收效益,以及各类型用地单位产值占地面积,并与国内外进行横向对比分析,对建国以来的历史数据进行纵向对比分析。

3.从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全面分析土地利用在投资强度、利用率、利用效益和土地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

(三)指标预测

1.分析趋势

根据规划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利用状况,预测规划期内用地的规模及远景发展趋势。

2.预测依据

指标预测的依据包括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上级相关规划目标、相关行业“十一五”规划、各部门专业性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等。

3.预测原则

规划指标的预测要依据定额标准进行。采用标准要充分考虑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在同一取值范围内尽可能取下限值。

行业用地指标预测应充分与其他相关部门行业规划相协调,避免重复建设项目用地。对多部门共同利用、可能产生重复统计的面积,要提出协调的意见和建议。

4.预测方法

(1)人口预测。人口规模的预测主要有自然增长法和回归分析法;城镇人口预测主要有劳动力平衡法和单因素分析法。

(2)用地预测。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预测主要有总体平衡法、人均定额指标控制法和回归分析法;独立工矿用地预测主要有用地定额法;交通、水利用地预测根据其行业标准,采用用地定额指标法;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要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修订〈建设用地定额〉指标(试行)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6号)的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

(3)其他预测方法。指标预测还应进行纵向和横向对比分析。纵向为对本行业用地的历史数据进行分析,找出用地变化趋势规律,测算规划期间的用地需求;横向与国内相似县份进行比较,分析在同等经济水平下的用地需求量。

5.预测结果可行性分析

要对规划指标预测结果进行可行性分析,从资金保障、区位条件、资源容量、生态保护等方面进行可行性分析。

四、专题研究与专项规划

(一)专题研究

1.专题设置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本次总体规划共设置4个重大问题专题研究:

(1)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实施评价;

(2)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研究;

(3)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研究;

(4)县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研究。

以上专题均由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承担。

2.专题研究内容

专题研究内容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国土资源局有关文件要求确定。

3.专题研究成果

专题研究成果由专题研究报告、图件、附表组成。

(二)专项规划

1.专项规划及承担单位

根据县实际情况,共设置12个专项规划:

(1)县开发园区用地规划,由县发改局、工业园负责;

(2)县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由县规划局负责;

(3)县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由县规划局、新村办负责;

(4)县交通用地规划,由县交通局、公路局负责;

(5)县水利设施用地规划,由县水利局负责;

(6)县电力行业用地规划,由水电责任公司和郴电国际分公司负责;

(7)县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8)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9)县农业用地规划,由县农业局、畜牧局负责;

(10)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由县林业局负责;

(11)县自然保护区规划,由县林业局负责;

(12)县旅游用地规划,由县旅游局负责。

2.专项规划的内容要求

(1)基本要求

各专项规划主要内容:①明确规划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和规划原则;②对用地数量和结构在全县各乡镇进行分解;③结合部门“十一五”规划的相关内容,确定土地利用区域及空间布局,明确土地用途管制要求;④提出行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目标和提高土地产出效率措施;⑤明确本行业用地生态保护及防止水土流失、土地污染的措施和办法;⑥明确重点项目的数量、各项目的用地面积、结构和空间布局;⑦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2)其他要求

①县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应分析全县城镇体系发展历史、布局和区域基础,剖析全县城镇用地现状及存在问题;按照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要求,确定全县城镇体系的等级规模结构和空间分布,预测确定县城及其他建制镇和重点集镇建设用地控制规模,提出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主要途径,制定规划的实施保障措施。②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应把握全县城镇体系规划要点,明确城镇村各级用地总规模,以大比例尺图件明确县城及其他建制镇和重点集镇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和空间布局,提出建设新农村用地调整的原则、方针、步骤和优化村庄布局方案。③水利设施用地规划应对全县水土流失现状和演变的趋势进行分析,对预防整治水土流失的任务做出安排,明确水土保持监管和保护的地区和项目。④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应对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取得的效果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对耕地后备资源及开发整理潜力进行分析;对各地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能力和异地补充平衡提出方案。⑤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应提出全县在规划期内的生态退耕目标与地区分布,划分林业用地功能区,提出林业用地各功能区的管制规则;⑥农业用地规划应提出规划期内畜牧、水产、园地的用地总规模与地区分布,提出园地、养殖水面、牧草地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及区域布局,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3.专项规划成果要求

专项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和规划数据集。

专项规划文本一般采用章节格式,要求语言精练,表述清楚,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重点突出,资料准确,数据齐全,方案可行;各专项规划的基本内容应当有准确的现状分析,明确的指导思想,合理的规划目标和指标,有切实可行的结构调整方案、用地布局方案及切实的保障措施。

专项规划说明一般采用章节格式,内容包括规划编制的工作过程、规划采用基础数据的来源、规划中重大问题的解决办法、规划用地指标的预测方法和依据、规划目标确定的依据、上级规划落实情况、土地用途管制规则确定的原则与依据和与其他规划协调的情况等内容。

规划图件一般应包括行业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和行业土地利用规划图,必要时可补充相关专题图件。规划图件编制应达到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并符合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图件的要求。

规划数据集主要由行业发展现状数据、相关基础数据、规划成果数据等构成。

五、总体规划大纲编制

(一)编制要求

1.综合专题研究的成果。将前期工作阶段中重大问题的研究结论进行汇总和综合,作为编制规划大纲的基础和依据,在此基础上结合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形成全县土地利用战略的总体思路。

2.汇总专项规划的初步成果。主要是对各行业、各部门的用地需求进行协调平衡,形成土地利用规划初步方案。

3.初步落实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指标。根据郴州市规划要求,对分配到我县的各项指标进行分解并具体落实。

4.落实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特别是需要在土地利用方面实施的约束性、预期性目标。

5.初步划分土地利用的功能和用途区域。以各专项规划的要求为基础,以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为原则,开展区域划分工作。

规划大纲初步方案要采用多方案筛选和比较,按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进行取舍。

乡镇规划大纲在县级规划大纲和控制指标指导下,结合各乡镇具体情况,参照以上方法编制。

(二)大纲文本内容

规划大纲格式要求为篇章式结构。要求用词精炼,重点突出,文字规范,措辞准确,有理有据。内容应包括:1.引言,主要介绍规划大纲的内容;2.总则,主要包括规划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依据、规划期限和范围;3.对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价结论;4.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分析;5.土地利用战略;6.规划方针、主要目标、主要控制指标和本轮规划与上轮规划的衔接等;7.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重点简述规划对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和对土地利用布局的安排;8.规划分区和空间管制;9.规划方案的可行性、效益和环境影响评价;10.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和机制创新。

(三)大纲说明编制要求

规划大纲说明应明确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重点;总结规划大纲编制的流程;说明规划大纲编制的技术路线;对基础数据的采用进行说明;列出主要规划指标的预测方法和依据;说明规划分区的方法和依据;分析规划大纲编制过程中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法;说明规划大纲编制阶段完成的主要规划成果。

(四)规划大纲成果

包括规划大纲文本、说明、图件三部分。规划大纲图件中要有专题研究与专项规划的现状图、分析预测图,专项规划的规划设想及示意图,总体规划图。

六、规划协调与平衡

(一)协调的原则

1.以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用地需求为准则;

2.落实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分配给我县的约束性指标;

3.坚持《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

(二)协调的内容

1.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统一采用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土地利用分类、总面积、结构等标准。

2.人口与经济发展主要指标。现状数据应采用统计部门的法定数据,规划数据应主要采用发改委确定的各项指标,其他有关数据应采用专业部门的权威数据。

3.专项规划用地指标。专项用地规划指标的协调以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给我县的约束性指标及有关用地定额标准为基础进行协调。

4.空间布局的协调。依据我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有关发展战略,对全县范围的用地空间布局进行协调。

(三)综合平衡

以全县国土总面积和上级下达给我县土地利用的约束性规划指标为依据,以确保我县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为准则进行综合平衡。

各项规划指标应分解落实到乡镇,并作为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依据。

(四)协调平衡的方法

主要是召开专家、领导、部门和乡镇负责人参加的咨询会议,协调部门之间和乡镇之间规划出现的问题,形成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规划领导小组审定。

七、用地布局与重点项目

(一)产业用地布局与用地分区相结合。各专项规划根据本行业用地分区的要求,凡涉及“分区”和“区域保护”等方面内容的,应编制分区规划图,并在规划中对不同区域用地提出相应的管制规则和用地措施。

(二)用地空间布局与相关规划相协调。各专项规划进行产业用地分区时,应考虑相关规划的分区,避免造成冲突。如在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中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地域不能再设置为建设用地区。

(三)应突出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各专项规划应以重点项目表的形式进行汇总,表中应体现重点项目的投资额度、用地规模(特别是占用农用地和耕地的数量)、用地选址、用地时序和占用耕地的补充及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等内容。

重点项目安排应符合“十一五”规划,符合产业发展规划,投资应达到一定的额度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应符合相关限制性规划的要求,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凡是在城镇规划圈内的重点项目用地,不列入重点项目表,主要统计独立选址的重点用地项目,以避免与城镇规划用地相冲突,造成用地的重复计算。总体规划应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筛选各专项规划中的重点项目,合理安排重点项目用地。

八、总体规划成果

(一)总体规划成果组成

县级总体规划成果由主件和附件两部分组成。主件包括总体规划文本、总体规划编制说明、数据集和规划图件;附件包括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成果。

乡级规划成果由总体规划文本、总体规划说明、规划图件构成。

(二)总体规划文本

总体规划文本应采用条文格式,做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思路正确、结构严谨、语言精炼、措辞规范。文本内容应达到以下要求:

1.最大限度的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在指标控制下,确保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对不同条件下各乡镇的土地利用指标进行分类控制,提出与之相应的用地要求。

2.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明确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现状指标和规划指标,明确规划期内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和规划目标。

3.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明确对耕地的保护,特别是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合理确定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的保护面积,并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分解到各乡镇,制定合理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4.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定土地用途管理规划政策。实行用地区域性重点控制,建制镇建设用地规模逐个控制,集镇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总量控制,对基本农田、各类园区、各类保护区等要按区域进行用地规划控制。

5.实行用地指标控制。耕地占补平衡、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开发、土地复垦、土地整理等指标要分解落实到乡镇。

6.落实用地项目。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布局、用地规模及耕地占补平衡方案。

(三)总体规划文本说明

“说明”是针对总体规划文本的说明,一般采用章节式结构。在对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规划修编的必要性、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基础资料的来源、指标分析、方案的形成、规划方案论证修改、协调与平衡、公示与听证的过程、成果图件的编制方法等进行说明的同时,应着重对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

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一般包括:土地利用现状;人口分析预测;规划期间土地供需状况;规划目标确定的依据和指标落实的情况、反馈协调情况;各类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指标确定的方法和依据;土地用途分区及其管制规则、管制用途确定的方法和依据;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安排的依据;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安排的依据;规划供选方案的论证和评价;与其它相关规划的协调情况;拟定规划实施措施的依据。

(四)总体规划图件

包括县及各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图()、县及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县重点建设项目布局图(2006—2020)、县及各乡镇土地利用分区图(2006—2020)。

1.土地利用现状图

现状图应准确反映土地利用现状的分类、面积和分布范围,其它内容应适当综合,各地类的现状面积应为经过核定的年10月31日止的数据。成图制作中,按比例尺调整的技术要求进行各要素的综合处理。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规划类图件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重点建设项目布局图、土地利用分区图等。应主要反映各类土地利用区,重点项目,城镇、集镇、交通、水域、水利工程等用地规划的位置、面积及范围。要定性、定量、定位、定序地反映规划期内不同时段的土地利用信息。要以核定后的现状图为工作底图,将土地利用分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位置和范围等主要规划内容准确地标示在图面上。成图制作中,以保证定位准确为原则,增、减底图地物信息,同时按图面信息负载能力,附以标准详细的文字注记。

(五)总体规划成果的公示

总体规划成果形成后应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审查,对主要规划指标的方案实行听证、公示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技术单位根据公示期间收集的意见,经过筛选整理后,选择合理的意见修改完善成果。

九、规划数据库建设

规划数据库建设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工程之一,是实现规划信息化管理的基础,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要成果内容。本轮规划要求建立覆盖全县的1:1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

(一)成果内容

1.图件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县、乡图及国际标准分幅图)、城镇规模控制图、基本农田保护图及其它专题图件。

2.数据成果:含数据库体、标准分幅数据、指标数据。

3.表格成果:各类指标表及通过数据库输出的成果表格。

4.文字成果:技术设计书、技术报告、工作报告、自检报告。

5.部分建库中间成果:作业情况记录等。

(二)数据库建设成果要求

数据成果:文件命名、属性结构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关键字段值不为空且字段数据正确、内容齐全;要素采集误差和接边误差符合精度要求,无图形错误和矢量化丢漏现象;要素分层正确;图形拓朴关系正确;数据库运行正常,查询、统计、分析结果正确;图形、属性不重不漏,数量齐全。

图件成果:符合国家及省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图内要素描述正确,图外整饰规范。

表格成果:表格种类齐全,格式规范,内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