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专项实施方案

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专项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专项实施方案》(北发(2020)2号)要求,进一步优化环保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市、区有关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加快提升城市软环境建设,着力解决制约我区环保营商环境优化的短板、痛点和堵点,全面建立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营商环境便利度指数,打造投资成本洼地。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

1、确定包联名单

确定2020年生态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口包联帮扶企业名单,分局科级干部每人包联2家企业,其他人员每人包联1家企业,参加对口帮扶人员32人、共帮扶企业37家。

2、全面走访帮扶

自2020年3月开始,帮扶人员每半月至少走访1次包联企业。一要送“法”进企业。送政策法规进企业,帮助企业提高环境守法自觉性;送解决办法进企业,帮助企业查找各生产环节环境保护方面的不足;送方法进企业,为企业提高生产工艺水平。二要放“心”在企业。切实做到真为企业着想、真为企业谋划、真为企业做事。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全力协调解决。关心企业生产发展,环境执法检查严禁“一刀切”,实现环境监管与生产发展良性互动。三要齐心协力建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切实做到达标排放。指导企业完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制度,使企业污染防治无漏洞。推行企业检查正面清单制度,引导企业争创绿色环保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四要回应企业诉求。倾听和收集企业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详细了解企业困难,制定帮扶措施并积极落实。

3、健全台账制度

一是建立问题台账。帮扶人员要深入企业、深入一线,与企业负责人、一线职工面对面沟通,全面准确掌握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全面详实的问题台账及整改明细表,撰写调研报告,为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地帮扶措施提供坚实基础。二是建立成果台账。各帮扶人员认真开展帮扶工作,每月13日、27日前将“帮扶记录”报环境执法大队,由大队总结活动阶段性成果。三是建立一企一册。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治理方案,建立一企一册、台账管理、动态更新制度,帮扶人员定期督促企业落实帮扶措施。四是开展制度建设。帮扶过程中制定建立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企业建立的自律性规定措施,及时向环境执法大队反馈。

(牵头科室:环境执法大队;责任科室:办公室、管理股、环境监控中心)

(二)治理环保“一刀切”问题,制定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分类施策精准治理。

1、制定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正面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此次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对全区供应热力的保障民生企业;二是污染少、科技含量高、环境信用良好、一年内无环境违法记录的电子制造企业。

2、建立完善防止"一刀切”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对存在的"一刀切”问题进行监督,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如发现企业出现环境违法行为,将加大处罚力度,并立即将其调出“正面清单”。

(牵头单位:环境执法大队;责任科室:管理股、环境监控中心)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生态环境分局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领导小组。组长由分局局长冯立朋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局长姚超颖担任,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

2、强化各方责任,做好统筹协调。积极稳步推进各项措施落地生效,相关责任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3、严格督促落实。相关责任人要严格督促落实,建立跟踪机制,广泛听取企业对优化环保营商环境的意见与建议,对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区生态环境分局领导班子反映,经集体研究后作出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