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治理体系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城市社区治理体系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城市社区治理体系

城市社区治理体系范文1

【关键词】社区护理;绩效评价;城市社区

【中图分类号】R 197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国家在社区卫生事业上投放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社区护理事业在此契机下迅速发展,如何对社区护理进行有效的考核和监督,如何科学合理地评定社区护理成为新的挑战。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文件对社区绩效考核工作进行深入指导。2002年卫生部下发《社区护理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对我国社区护理的工作任务、社区护士资格和社区护理的考核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阐述,是首个针对社区护理的规范性文件。2006年卫生部下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提出社区卫生机构要建立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2009年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提出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2011年卫生部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对考核的原则、依据、对象、内容、方法和周期、管理等做出具体要求。针对国家的政策指导,本研究旨在建立适用于社区护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评价指标,探寻适合我国的社区护理绩效评价体系。从而在现有基础上合理分配资源,提高护理人员的效率,更有效地为居民服务。

1、研究方法

1.1 专家的选取 从不同角度选取专家,依据专业特点选择公共卫生的专家、社区护理教育专家和社区护理管理者。专家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中级职称者应具备10年以上工作经验。

1.2 构建社区护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本研究采用德尔菲法,依据系统的程序,采用匿名的方式,即专家之间不得互相讨论,不发生横向联系,只能与调查人员发生联系。通过两轮函询专家对问卷的意见,经过归纳和完善,最后汇总成城市社区护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2.1 确立评价维度及指标 本研究拟从劳动生产率的角度去评价社区护理的绩效,采用投入和产出指标进行绩效衡量。生产率又称生产力,是指产出与所投入的比值。单投入、单产出的生产过程比较简单,很多研究涉及的生产率是全要素生产率(total factor producfivity),是总的生产产出与总的生产投入的比率。因此,本研究首先将社区护理评价指标分为投入部分和产出部分。

1.2.1.1 投入指标 从国民经济管理学角度,投入是指社会生产(包括物质生产和劳务活动)过程中对各种生产资源的消耗和使用。本研究中的投入是指社区护理服务过程中对各种卫生资源的消耗和使用,包括社区护理劳动力的消耗和使用、卫生材料消耗及其他卫生资源的消耗和使用等。主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三个维度进行构建。指标的选取依据目前社区的实际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标。

1.2.1.2 产出指标 产出指社会生产的成果(包括物质产品和各种服务)被分配的去向,即物质产品的实物运动的方向或接受服务的对象。本研究的产出是指为居民提供的护理服务,参照卫生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产出分为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3个维度,并选取适当指标。

1.2.2 筛选评价指标 采用界值法筛选评价指标,即以每项指标的满分率、算术均数、变异系数3项为依据筛选指标。以所有满分率的均数与标准差的差值,作为满分率的判断界值,大于界值的指标入选;以所有算术均数的均数与标准差的差值为算数均数的判断界值,大于界值的指标入选;以变异系数的均值与标准差的和作为判断界值,小于界值的指标入选。对于有2~3项不符合的指标直接删除;对于仅有1项不符合的指标则根据政策导向性、研究的系统性及数据的可获得性等原则,经专家小组讨论后进行筛检。

2、结果

2.1 函询专家基本情况 选择专家共计14人,其中13人积极参与此项研究。专家来自北京、湖南、黑龙江、吉林4省(直辖市);平均年龄46岁;学历:5位(占5/13)具有博士学位,4位(占4/13)具有硕士学位,4位(占4/13)具有本科学历;职称:12位(占12/13)具有高级职称,1位(占1/13)具有中级职称;平均具有24.6年工作经验,平均从事卫生事业管理或社区护理专业15.5年;11位(占11/13)对本研究较熟悉或非常熟悉,2位(占2/13)一般熟悉;6位(占6/13)来自社区护理教育领域,4位(占4/13)来自社区护理管理领域,3位(占3/13)来自卫生事业管理领域。

2.1.1 函询专家积极性 本研究两轮专家函询问卷第一轮回收率为92.9%(13/14),第二轮回收率100.0%(13/13)。专家参与积极性比较高。此外,专家在指标的综合性、全面性等方面也给予了建议,从侧面反映出专家参与本研究的积极性。

2.1.2 函询专家专业背景 在教育程度方面,研究生以上受教育程度的咨询专家所占的比例为9/13;在技术职称方面,高级PlJ:职称的咨询专家为12/13;在研究领域方面,专家来自社区护理教育、社区护理管理和卫生事业管理等方面,较为全面;在工作经历方面,平均具有24.6年工作经验,平均从事卫生事业管理或社区护理专业15.5年,专家的权威程度的平均值为0.818。

2.1.3 专家意见的一致性 本研究采用专家意见的离散程度指标表示专家意见的一致性,包括变异系数和协调系数。变异系数主要反映专家对条目的波动程度,变异系数越小说明离散程度越小。协调系数反映全部专家对全部条目评价的分歧一致程度,其值在0至1之间,协调系数越大说明协调程度越好。两轮专家咨询,各条目的变异系数均小于0.3。使用Kendallw检验进行协调度的检测,第一轮的协调系数是0.113,P=0.052,第二轮的协调系数是0.268,P=0.000,第二轮各维度及总体的协调系数均较第一轮有所提高,见表1。

2.1.4 专家权威程度(cr) 专家权威程度通过判断依据(Ca)和熟悉程度(Cs)来反映,即cr=(Ca+Cs)/2。分别对专家做出判断的依据(非常熟悉=1,较熟悉=0.8,一般=0.6,不熟悉=0.4,很不熟悉=0.2)和专家对指标的熟悉程度(理论分析=0.3,实践经验=0.2,对国内、外同行的了解=0.3,直观感觉=0.2,按每个因素的影响程度不同,进行赋值,其中前三项系数按程度大小分别赋值为1、0.5、0.1,直观感觉系数按程度大小分别赋值为0.1、0.5、1),ca均数为0.877,Cs均数为0.758,得出本研究cr为0.818,具有较好的权威程度。

2.2 第一轮函询结果 对第一轮结果进行归纳总结,并采用赋值为1~5分的李克特评分法(Likert scale)对专家的评分进行统计(见表2)。各项得分均值都大于4.5分,平均满分率为82.48%。

2.2.1 投入指标 依据本研究的指标筛检方法,指标社区护士结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环境条件满分率和均值2项不符合要求,直接删除。条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的满分率不符合要求,由于物力维度中的另一条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环境条件已经被删除,经讨论决定保留条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在增补方面,有专家提出增加文化建设、监督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在人力维度中,有专家指出对社区护士的培训还应涵盖信息技术。在财力维度中,有专家认为在社区护士工资基础上还应加入绩效补助及培训的支出。因此,拟增加管理维度,下设物质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配套社区卫生政策落实和卫生信息技术的应用情况4个条目。

2.2.2 产出指标 根据界值法,条目康复服务和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不符合要求,直接删除。条目家庭护理服务、医生对护理工作满意度和护士对自身工作满意度的变异系数项属于删除范围,经讨论决定尊重专家意见,予以删除。在增补方面,在公共卫生服务维度中,有专家提出卫生监管协管和流动人口管理的条目;在医疗卫生服务方面,专家提出增加中医护理和住院护理,均予以采纳。

经过对专家意见的归纳,本轮征询后初步构建评价体系。包括投入方面4个维度,8个条目,及依据条目初步建立的12个指标;产出方面3个维度,14个条目,及依据条目初步建立的18个指标。

2.3 第二轮调查结果 同样采用李克特评分法对专家的评分进行统计(见表3)。平均满分率为66.66%,各项得分为(4.57±0.32)分。因为指标比较多,而且侧重点各有不同,因此满分率和得分与第一轮相比,有所下降。同时专家也提出了部分指标需要进一步细化等建议。

2.3.1 投入指标 根据界值法,指标其他福利支出、精神文化建设和物质文化建设不符合要求,直接删除。

2.3.2 产出指标 根据界值法,指标住院留观人数、社区护士参与协管次数和中医护理服务次数不符合要求,直接删除;流动人口服务人次数的均值不符合要求,经过专家小组讨论,尊重专家意见将其删除。

经过此轮函询,正式建立以投入和产出为衡量社区护理绩效的指标体系。投入包括4个维度,7个条目,9个指标;产出包括3个维度,10个条目,14个指标。

3、讨论

3.1 评价指标体系的实用性 目前对社区护理的研究,多停留在现状的分析和对策的提出上,没有一套切实可行的评价指标体系,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是社区护理管理发展的重要方向。通过前期的理论研究已经得出生产率的研究在社区护理绩效评价领域具备可行性,本研究旨在以生产效率的视角建立指标体系,重在评价社区护理的产出效率,此指标体系不同于对社区护理质量的一般评价。从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角度进行测评,属于部门绩效的评价,有着较强的实用性。量化指标有利于评价的客观性体现,更有利于将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引入社区护理领域。

3.2 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新颖性 本研究是从生产率的角度去评价社区护理,提出一个全新的角度去思考社区护理绩效。依据经济学劳动生产率所建立的体系,涵盖投入和产出两方面。投入指标中既包括政府从宏观层面上对社区卫生的资金投入、场所建设等,也包括微观上社区护士平均工资及绩效补助。产出指标中则体现了国家大力倡导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及满意度等,适合我国国情。所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从全新的视角且较为全面的反映了城市社区护理绩效,是对社区护理绩效研究的新探索。

城市社区治理体系范文2

关键词:协商合作 城市社区 治理结构

城市社区作为城市的基本单元,其发展过程实质上是各种力量在社区空间中相互博弈、相互作用构成网络的过程,是一个逐步走向社区善治的过程。城市社区的日益发展及社区主体的日趋成长,为社区治理提供了多元主体。在这种背景下,无论是社区资源的整合,还是社区功能的日益完善,都要求社区的治理结构走向协商合作。

协商合作逻辑下的社区治理

合作主义也被称为统合主义、法团主义或社团主义,是20世纪70年代由施密特(Pilippe C Schmitter)系统概括的。合作主义是“一个利益代表系统,是一个特指的观念、模式或制度安排类型”。在合作主义的视野中,国家与社会是一种协商、合作的逻辑关系。由于中国的公民社会还不成熟,因此,一方面需要政府必须有一个规范的模式和框架,以及时地将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纳入政府的体系,另一方面国家要承担起培育公民社会的责任,由居民到公民的成长是一个自主性、参与性、权利性增强的过程,因此培育公民社会是一个培养公民自主性、参与性、权利性的过程。从政治层面上看,公众参与社区治理是城市基层民主的基础和核心内容,也构成了现代民主发展的重要基础。而公众参与与社区治理的实现过程是国家与社会的一种相互博弈过程。从现代民主的发展趋势与西方发达国家实践来看,协商合作是现代社区发展的逻辑视野。

从我国社区治理的实践来看,社区治理正经历着深刻的变迁,主体由单一化(政府)转变为多元化,治理组织体系由垂直科层结构转变为横向网络结构,治理过程由行政控制转变为民主协商与合作,治理关系由依附与庇护关系转变为博弈与互惠的理性取向关系。由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社区治理实质上成为一种利益主体间的集体博弈与选择过程,即与社区需求和满足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联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合作互动过程。在协商合作逻辑下的社区治理,应是在相关利益主体(即社区治理主体)间合作网络体系建构与完善的基础上,以社区参与为社区治理的结构性驱动力,通过正式和非正式制度规则的形成,塑造一种新的多中心社区治理秩序。

同时,社区治理的核心对象是社区公共事务,这也是社区治理的逻辑起点。协商合作逻辑下的社区治理结构源于社区公共事务及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社区公共事务是公共产品的组合,是涉及多个家庭和多个组织的共同需求,是个体需求的集合。社会公共事务涉及到多个行为主体之间的复杂权利关系,实质上这是一种利益关系的博弈,这就需要建立一种集体选择机制来解决个体需求的表达与整合问题。同时,治理社区公共事务需要各相关利益主体贡献资源、分摊成本、共享利益,这也需要建立一种平等的协商合作机制,以实现资源的效用尽可能最大化。

现行社区治理结构分析

构建或确立一种新的城市治理与社区建设模式,首先必须在理论上确立政府、市场和(社会)社区三者之间的关系。研究一国或一个地区的城市治理和社区治理模式亦是如此。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从不同角度可以有多种分类,按其强弱程度的不同,可划分为四种模式:“弱政府,弱社会”、“强政府,弱社会”、“弱政府,强社会”、“强政府,强社会”。所谓“强政府”,就是强调“国家至上论”,认为政府行政权力应当无所不在、无所不能,这种模式的典型特征是“万能政府”。所谓“强社会”,是强调“社会至上论”,认为“管得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其典型特征是社会充分自治。

从加强和推进社区建设的目标来看,应该是“强社会”;但从实际社区建设的推进过程和经验来看,特别是在初期阶段,应该是“强政府”。从我国社区建设的推进过程来看,我国现行的社区治理结构呈现出“强政府,弱社会”的特征,其主要表现为:现实社会与强大的政府相比,还相当弱小,人们所追求的强社会所依赖的市民社会,没有真正形成;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政府虽经历了多次政府机构改革,但政府权力的回缩力度过小,没有为社区组织的发展释放更多的权力空间。从理论上说,在“强社会”的表象特征中,社区是城市社会管理的微观重心。从我国现行的社区管理体制来看,“强社会”事实上是不存在的。

从社区的自主权来看,当前,社区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政府,难以与政府形成有效的协商合作。社区的自主权主要包括社区的财权、用人权和事权。一个充分自治的社区,必然是对自己的事务有充分的自主决策权,能动用社区财力进行社区各方面的建设。现实中,社区的财权依靠于政府,包括各种建设经费、办公经费、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等都来源于政府。政府对每个社区经费的划拨具有自由裁量权,因而社区建设的状况与前景取决于政府的投入。在用人权上,社区所拥有的自主权限也十分有限。政府一般掌握着用人权,以保证其各项方针政策得以在社区顺利实行,一些地方甚至出现由政府直接任命社区工作人员的情况。在社区的事权上,社区承担了大量来自政府的职能,而对于自身的事务反倒无暇顾及。这种情况导致了社区居民与居委会是法定的,而政府与居委会却形成了实际的,这种双重极易导致政出多门、令出多门等现象,从而形成委托—困境,最终出现居委会缺位。

构建协商合作的社区治理结构

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推行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后,虽然各地区进行了治理模式的多方实践,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政府仍然在社区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社区居委会的力量仍旧较为薄弱,社区成员参与主动性差。伴随着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国家与社会关系也随之不断进行调整,在城市社区发展中的重要体现就是社区多元主体的发展和社区自治性的成长,这为社区治理协商合作的实现提供了基础。

(一)改革城市管理体制

我国社区建设是从改革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管理体制入手的,体制问题是一个根本问题,社区建设的重点就是要创新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从目前的改革模式来看,主要是弱化模式,即弱化街道办事处的职能,通过扩大社区居委会规模,健全社区居委会的职能,以此做大、做强社区。这种模式虽然在实践中表现形式多样,但从理论上看,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特征,即基于协商合作的逻辑。

基于目前各地的社区建设实践和各地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改革试点,本文建议的改革思路是:

第一,弱化直至取消街道办事处的存在,在社区内设立社区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履行本社区内的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能,承接现行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同时将现在由社区居委会承担的行政性职能转接过来。第二,实施“一社区一党工委”的政策,将现行的街道党工委改为社区党工委。社区党工委是社区内多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同时取代社区内原有的其他党的组织,如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第三,保留社区内现有的社区居委会组织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这两个组织应该成为社区居民权益的保护性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法律程序框架内,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由全体有选举权的社区居民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是在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常设机构,由其产生,对其负责。经过这样的组织和制度设计后,社区里有社区党工委、社区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社区居委会以及其它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民间组织。

(二)明确社区组织的职能

首先,要对社区事务进行明确划分,主要分为社区公共事务和社区私人事务,凡是可以通过市场来提供的私人产品,应该通过市场来调节,由市场主体来提供。社区居委会自己创办的便民服务点,可以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由个体或者私营企业来经营,同时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监督。其次,将社区公共事务进一步细分为社区行政事务、社区邻里事务、社区组织事务。凡是属于由行政执法主体提供的公共产品,必须由相应的行政部门来独立承担;凡是可以通过社区居民民间组织来解决的邻里事务,可以让各种社区民间组织通过自我服务的方式加以解决;凡是涉及到居民权利的社区组织事务,均由社区自治组织来承担。明晰各组织的职能,有利于推进社区各类组织的功能分化,这为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空间,同时也为构建协商合作逻辑下的社区治理模式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提升社区居民的参与度

社区居民参与度的高低,决定着社区建设与城市基层民主化实现程度的高低,是实现社区建设由外源型行政推动向内生型自治发展的关键,也是协商合作逻辑下社区治理模式发展的本义所在。为此,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民主实践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的积极性,积极推进社区自治。

首先,加强对社区居民的思想培育,树立社区意识;培育各类社区组织的社区意识,逐步建立健全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机制。其次,强化社区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利益关系,推动居民利益社区化。将社区居民的利益与社区事务紧密相联,能使居民在利益关系的基础上自主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这样,可以真正实现居民回归社会的目标。再次,开辟多种民主渠道,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提供良好的机制保障。要大力试行社区事务听证制度,要在社区内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提高社区工作的透明度和居民的信任感。

结论

综上所述,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推行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后,虽然各地区进行了治理模式的多方实践,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体上并不理想,表现为政府仍然在社区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社区居委会的力量仍旧较为薄弱,社区成员参与主动性差。伴随着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国家与社会关系也随之不断进行着调整,在城市社区发展中的重要体现就是社区多元主体的发展和社区自治性的成长,这为社区治理协商合作的实现提供了基础。从我国的历史发展趋势来看,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上,将从国家主导型向国家与社会合作型转变。在政府与社会的协商合作中,政府的权力逐渐向社会过渡,社会权力逐渐扩大,社会的自治能力得到增强。在协商合作的逻辑视角下,在城市社区建构一种新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将有利于中国社会的长期稳定与发展。

参考文献

1.张静.法团主义[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2.张洪武.多中心秩序与社区治理模式选择[J].河北学刊,2005(4)

3.王梅.利益相关者逻辑下城市社区的治理结构[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8(2)

4.何晓玲.社区建设模式与个案[M].中国社会出版社,2004

5.冯华.协商合作: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之路—以成都市S辖区为例[J].广东社会科学,2008(2)

城市社区治理体系范文3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境内新建、扩建、改建、技改和引进的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  建设项目中的劳动保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标准的规定,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四条  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在落实建设项目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中负下列责任:

(一)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时,应有劳动保护的论证内容,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二)在编制、审批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应编制、审批劳动保护方面相应采取的技术措施和设施所需投资,并纳入投资控制数内;

(三)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应通知劳动、卫生、环保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有关会议,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四)在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应督促检查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本办法;

(五)将本部门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及时抄送同级劳动部门。

第五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中确保劳动保护设施的“三同时”,负下列责任:

(一)在编制建设项目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将劳动保护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从国外引进技术、设备,应当同时引进或者在国内补充配套劳动保护设施;

(二)初步设计会审前,必须向劳动、卫生、环保部门和工会组织报送拟建项目的劳动保护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含《劳动保护专篇》、《建设项目劳动保护初步设计审批表》)和有关的图纸资料;

(三)应对承担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的单位提出“三同时”的具体要求,并提供必须的资料和条件。对设计、施工过程落实“三同时”负有督促检查的责任,确保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四)建设项目验收前二十天,应将试生产中劳动保护设施情况、措施效果、检测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采取的措施等写出专题报告,连同《建设项目劳动保护验收审批表》,报送劳动部门审批;

(五)对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保护设施的改进意见,应按期解决,并将整改情况报劳动部门。

第六条  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中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负下列责任:

(一)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论证时,应对劳动条件作出论证和评价;

(二)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劳动保护专篇》;

(三)在初步设计中,应严格遵守劳动保护方面的法规和技术标准;

(四)对初步设计会审中提出的有关劳动保护设施的意见,在技术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时应予以解决;

(五)经审查同意的设计方案,其劳动保护部分如需变更的,应征得劳动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确实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

第八条  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对建设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实行监察。未经劳动保护监察机构进行“三同时”审验并同意的建设项目,不得施工或投产。

第九条  初步设计未经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审查同意的建设项目,建筑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开工执照,银行不得支付工程款。

建设项目竣工后未经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审查同意,银行不得进行工程结算,劳动部门不得办理劳动业务。

第十条  对建设项目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的劳动保护监察由与审批主管部门同级的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实行。

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由劳动保护监察机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和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自治区劳动厅负责解释。

城市社区治理体系范文4

【关键词】城市 社区民主 管理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在城市管理中出现许多新问题:①政府对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中的许多微观事务管理过多;②企业分离出来的大量社会职能交给了政府,使之难以承受;③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令政府难以“消化”;④老龄问题加重了政府的负担;⑤政府难以解决群众生活中存在的全部困难;⑥令政府大伤脑筋的社会治安问题;⑦城市管理条块分割、体制不顺,造成“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矛盾;⑧城市管理机构设置格局和人员配备不合理等,严重影响了政府职能的发挥。这都是改革中涉及到城市社区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需要加强社区的民主管理。

一、从改革全局来说,加强社区民主管理

第一,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力度,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进程,是实现经济增长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推动经济建设再上新台阶的根本途径。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需要政治体制改革的配套进行,从政府层面来说,就是要转变管理职能、改革机构、改进管理方式。根据政企分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要以制定和执行城市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发展环境为主,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如行业管理职能要逐步转给社会中介组织,企业管理职能要逐步转给企业,部分社会性事务管理职能要逐步转给社会,政府的机构和行政管理方式也要相应发生变化。出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许多社会职能将要更多地依托社区来承担,充分发挥社区管理的作用比计划经济条件下显得更为重要。改革越是深化,就越需要加强城市社区的民主管理。

第二,是加强城市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既要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改造,更要通过社区管理加强城市现代化管理,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城市管理跟不上,就会制约城市的进一步发展。现在,城市建设发展很快,建设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城市街区,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城市现代化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管理的重心也正在下移,相当一部分城市管理职能逐步向街道社区聚集。这样一来,街道社区的任务会不断加重,管理难度会不断增大,管理要求也不断提高。只有加强城市社区管理,才能将城市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实,不断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三,是加强社会成员政治参与的需要。政治参与是指公民自愿地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公民的政治参与度是一个国家政治民主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社会成员政治参与的提高有助于政府最大限度地集中社会成员的意愿,防止决策的片面性,有利于加强对政府的监督,培养社会成员的主体意识,增强社会成员的政治责任感。加强城市社区的民主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种社区组织,有助于调动社区成员的积极性,使政治参与变被动为主动。受市场经济带来的利益分化的影响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鼓励,社会成员日益表现出更高的参与热情和更强的参与意识,对加强城市社区民主管理也是一个促进。

第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社会稳定是顺利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必要条件。城市社区保持稳定是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只有这个基础稳定了,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总的来说,现在社会秩序是稳定的。但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如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产生的矛盾,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中出现的矛盾,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带来的矛盾,外来流动人口增加造成的矛盾,历史遗留下来的矛盾等等,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要把这些矛盾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就需要依托街道社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第五,是促进社会进步的需要。在不能完全采用市场化方式行事的社会生活领域,在政府的行政化方式难以幅及的区域范围内,社区是一种重要的机制与有效的力量。如果一个个地区协调发展了,国家与社会便得到了共同的进步。要充分依靠民间与社会的力量,利用社区自身的努力,使这些力量和努力跟政府的规划目标保持一致,把社区和整个国家联为一体,密切合作,共同来解决地区内的社会问题。现代社会的发展仍需要调动这种“原生性”的社会力量。

二、如何加强社区民主管理

加强城市社区的民主管理首先要充分发挥社区建设主体的作用。社区建设主体包括政府法人、企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以及全体社会成员。要充分发挥政府法人的主体作用,理顺政府法人与其他方面的关系;要充分发挥企事业法人的支持作用,利用本企事业的资源,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完成自身承担的社区建设和管理任务;要充分发挥社团法人的中介作用,使其真正成为政府和社区成员之间的中介组织角色;要充分发挥社区成员的基础作用,形成广泛参与、共同创建的局面。

城市社区治理体系范文5

【关键词】欠发达;四有一创;良性互动;能力策略;权利意识

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一、欠发达地区城市社区建设的实践创新

2010年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对健全和完善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河北承德探索出了一条经济欠发达地区城市基层社区建设的新路子,“四有一创”社区经验在全国推广。

(一) 有人干事。各地相继出台《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通过居民自治选一批、公开招录大学生增一批、下派干部补一批、公益岗位聘一批,着力解决有人干事问题。引导和保障并举、培训和考核并重、服务和激励并行,一大批年富力强的青年进入了社区工作队伍。

(二)有场所议事。按照民政部、中央组织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设施建设和管理规章的意见》要求,采取新开发小区建设一批、机关搬迁后划转一批、政府投入新建或租赁一批、原有社区改造一批的办法,千方百计增加社区用房面积,特别是在新建小区中,明确要求开发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标准无偿提供社区用房,与开发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在解决社区用房的同时,不断改善社区办公条件,所有城市社区配齐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必备的办公设施。社区硬件建设的不断改善,为推动社区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有钱办事。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意见精神,市区两级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方筹措的社区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将社区办公经费、党建经费,列入市区两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长。另一方面,制定县区直部门和驻市单位联系帮扶社区办法,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帮助社区解决实际问题。

(四)有章理事。通过建立党支部、居委会、服务站“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文化体育等单项工作委员会使社区成为组织健全、协调联动的有机整体;对党建、综治、社会保障等十几类几十项工作制定了相应制度,规范流程,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推行重要事项社区党支部提议、党支部和居委会商议、党员代表审议、居民代表决议的议事方式,做到议事事项公开、议事结果公开、工作成效公评。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

在“四有”的基础上,坚持以打造文明、平安、和谐社区为宗旨,全面创先争优、争旗夺星、服务群众。

二、城市社区建设面临的困惑

欠发达地区已基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建设管理模式。但目前普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并有其复杂的原因。

(一)政出多门,权责不一,难以发挥整体合力。探索形成的“组织部门抓总引领、民政部门牵头指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机制,虽被吸收写进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但由于部门之间协调不畅、权责不统一,而社区本身作为自治主体尚未发育成熟,导致能办事的不去办,该办事的不好办,自己的事没法办,难以发挥整体合力。

(二)社区工作内容职责不清,行政化倾向突出。在目前的城市管理体制下,社区管理的内容缺乏比较规范的划定,党建、计生、劳保、综治、卫生、残联、工会、妇联等十多项内容,最后都需要社区协办,而在交办过程中责权利、人财物又相脱节,导致社区组织超负荷运转。城市社区的基层组织履行了更多的政府职能,本应承担的社会职能反而弱化。

(三)社区制度和设施建设不完善,社区管理难度较大。社区制度和设施建设与居民需求矛盾尖锐,伴随着城镇化建设以及劳动者身份转化产生的大量社会问题,最终都要落实到城市社区解决。居委会与物业公司协调难度大,一些小区业主委员会难以成立,甚至有些小区没有物业企业进驻,社区工作人员需要直接解决居民的日常生活问题。

(四)社区服务不到位,服务内容单调,社会化程度低,社会组织发育不良,缺少集职业教育、生活、娱乐、保障等为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和服务网点。

(五)居民的社区建设参与程度低,其素质和社区意识亟待提高。

社区成员对社区管理主体缺乏认同感,没有形成成熟有效的社区精神。

三、加快城市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明确提出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欠发达地区城市社区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主管理之间的协调

新形势下二者的关系应建立在对价值理念、公共利益认同一致的基础上,一要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在处理与社区两委关系时,要从传统的管理与被管理向合作互助的关系转变,站在指导、服务的角度,对社区进行协助与监督,从而实现社区管理的目标。二要转变政府对社区的行政管理方式,真正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提倡社区自主管理,尊重居民组织的自治权力、保障居民的合法利益和民利。

(二)探索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之路

要把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作为和谐社会建设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简化注册登记手续、实行公开评估,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积极探索并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组织朝公益性方向发展。加强培训,规范管理,提高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的能力。营造适合社会组织生存与发展的优良环境,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通过制度化科学管理提高组织的持续发展能力。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社区建设精细化、法治化途径。借鉴全国各地社区信息化建设方面成功经验,将社区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纳入当地信息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分类建档、科学管理的原则,整合区、街道、社区面向群众、驻社单位服务的内容和流程,建立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社区信息管理和服务网络。探索以基层党建网格化为基础的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完善社区立法,推动社区法治化建设。

(四)推进社区服务工作向专业化、产业化、规范化道路发展。按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类型科学划分社区服务,完善常规化服务体系、打造特色化服务体系、建立志愿化服务体系、探索市场化服务体系。满足不同类型居民的多样化需求。

(五)培养社区居民公民意识,倡导社区精神、增强居民的社区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社区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冀办发[2011]20号河北省委办公厅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意见》.

[2]龚维斌. 社区社团与社会管理创新[M]. 中国社会出版社,2012年6月.

城市社区治理体系范文6

[关键词]城市社区 循环经济 瑞景公园社区 对策研究

1我国循环型城市社区的内涵和特征

1.1 循环型城市社区的内涵

循环型城市社区是以城市社区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和出发点,通过制定并落实城市社区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制度,构建生态建筑和循环型生产生活体系,倡导社区居民绿色消费,使社区的物流、能量流、信息流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得以高效循环利用,从而促进城市社区内部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处。

1.2 城市社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特征

1.2.1低能耗,强调社区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

城市社区发展循环经济首先是在源头上进行控制,在社区生产和生活的整个过程强调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最大限度降低资源的投入,强调可再生资源(如太阳能)的最大限度利用。

1.2.2再利用,强调社区废弃物的内在消化及资源化

城市社区发展循环经济在中端的特征主要体现在资源再利用和循环回收利用方面,具体表现为对社区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回收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实行废弃物资源化,从而提高资源的再利用率。

1.2.3低排放,强调社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城市社区发展循环经济在末端的特征体现无污染、零排放原则,具体反映在对社区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废弃物对社区居民生存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1.2.4全面参与,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城市社区发展循环经济重点强调社区居民的全面参与,倡导绿色的生活方式,塑造循环型社区的新型文化,将循环型社区的构建内化为一种社区居民共参与的行为和时尚,从而减缓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健康、舒适和高效的社区生活环境。

1.2.5参与社会大循环,实现社区与城市循环系统的高效联动

循环型城市社区注重参与社区外的社会大循环,强调社区与城市循环系统间的高效联动。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中水回用系统,将城市社区排出污水纳入市政污水处理厂,通过中水回用系统将污水处理成中水返回到社区进行循环利用;其二,建立垃圾分选和废物回收体系,由社区物业管理处牵头,从源头即每个家庭开始分类,对一些危险的废弃物如电子垃圾等,设置专门的搜集点进行回收处理,社区清洁部门进一步细分,将可回收的废弃物出售给再生资源企业,将有机垃圾就地处理后转化为肥料用于社区绿化,最后由城市垃圾处理厂负责处理剩余垃圾,对可燃又无法循环

利用的生活垃圾可选择性地进行焚烧发电,做到垃圾处理的无害化、资源化和再利用。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机制和政策研究》(项目号:09BJY042)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2厦门市瑞景公园社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实践

2.1 社区基本概况

瑞景社区隶属思明区莲前街道,是“全国花园式小区”和福建省优质小区,先后被授予全国和省、市级“绿色社区”、省、市级“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创建第二届文明城市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辖区总面积0.56平方公里,由13幢高层住宅、2幢多层公共建筑组成,建筑板式结构,住宅总户数984户,容积率1.69,绿化率高达60.6%。小区利用自身优势,将城市形态、公园景观、人文气息元素加以融合,营造出“人―建筑―自然”的和谐居住小区。

2.2 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做法

2.2.1节能降耗

瑞景公园社区是我国第一个通过验收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实现了高层住宅24小时热水入户,13幢高层住宅均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实施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它所依托的是三个系统:太阳能集中供热、热泵加热、电加热。据该社区有关负责人表示,该系统全年常规能源替代量为282.88吨标准煤,同时,该系统的二氧化碳减排量698.71吨/年,二氧化硫减排量5.66吨/年,粉尘减排量2.86吨/年。同时,在其他节能方面,地下车库采用采光天井,屋顶采用新型保温材料硬质聚氨酯发泡保温层,外墙铝合金窗采用镀膜玻璃,剪力墙增设挤塑板保温层,设置抬眼更能集中供热系统,屋顶设置太阳能集热板等,满足了超过节能50%的要求。

2.2.2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

瑞景公园社区自建一座日处理量达1500吨的污水及中水处理站,将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可以把小区每天产生的近1000立方米的生活污水处理成为中水,循环利用于绿化浇灌、道路社区保洁、业主冲厕和车库冲洗等用途,做到污水的零排放,每年可节约水资源约20多万吨。同时,瑞景公园社区大力倡导居民日常生活节水,取得明显的节水效果,比如通过选用节水器具,在社区建筑内最大限度地提高用水效率,从而减少市政给排水的负荷。

2.2.3资源综合利用,实现垃圾分类处理及再利用

垃圾分类作为瑞景公园社区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内容之一,需要社区居民的全面参与,如设置分类垃圾桶、生物垃圾处理机等。瑞景公园社区在垃圾分类处理方面充分发挥社区联席会的桥梁作用,及时传达政府及企业、部门有关垃圾的各类政策,设置了垃圾分类箱和果皮箱,实行垃圾分类投放,做到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袋装化、分类回收,定点存放并日产日清,从而避免了二次污染。

2.3 创建循环型社区的实践总结

瑞景公园循环型社区的创建工作,坚持以宣传发动、思想教育为先行,以贴近社区、面向公众的方式来设计创建,积极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参与,力求提高社区公众的绿色生活理念,循环型社区创建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2.3.1逐步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构建循环型社区的基础

社区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实行垃圾分类投放,定点存放并日产日清,从而避免了二次污染;社区生活污水全部纳入市政管网处理,实现雨污分流;采取节电节水措施,节约能源;车辆规范停放,管理有序;家装施工严格控制工作时间,实现文明施工的要求。除基础建设外,社区配备专门的太阳能系统专业人员、社区保安人员和保洁人员,共同为构建循环型社区而努力工作。

2.3.2创建工作新平台,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

瑞景公园社区创建工作的成功之处在于领导重视、居民参与、志愿者共建。首先,以社区党总支为依托,成立由居委会、物业公司、辖内单位、共建部队和志愿者组成的社区联席会。建立健全联席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创建工作,并规范组织制度,实现了社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协调机制。其次,志愿者行动为创建“循环型社区”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社区共有各种环保志愿者360多人,他们在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环境管理以及环境教育中发挥着模范带头作用。联席会这个纽带,开创了“绿色社区”共建工作新平台,完善了环境管理和监督机制。

2.3.3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瑞景公园社区着力推进“三个结合”,即创建循环型社区与社区宣传相结合、与“争创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活动相结合、与社区教育相结合,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提高公众参与意识。通过市民文明学校、大型宣传广告画等宣传教育阵地,开展“环保警示教育图片展”等系列活动,提高了创建“绿色社区”整体水平,让群众在活动中了解更多的环保法律和绿色生活方式知识。

3我国城市社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现状分析

城市社区发展循环经济不仅需要政府支持、市场推动,还需要社区居民主动参与、自觉在日常生活中选择绿色生活方式,形成社区主导、政策引导、市场推动和居民主动参与的运行机制,才能共同促进循环型社区的建设。从这个层面来看,我国城市社区发展循环经济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3.1 政策法规不健全、执法不严,造成循环型社区缺乏制度法规保障

相对于传统社区而言,循环型社区所倡导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与以往有着根本性的不同,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有关循环型社区建设的政策法规,来激励、引导和约束社区主体的行为。目前,针对社区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激励、约束政策法规体系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相关部门执法不严,有关政策法规在实施中效力较弱,未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大大影响了循环型社区的健康发展。

3.2 循环型社区管理主体不明确,资金来源渠道较单一

我国长期形成的“大政府、小社会”治理模式,导致了社区管理者的主体地位不明确。目前,创建循环型社区的大部分工作由环保宣传部门来完成,未形成统一的管理机构和完善的社区资源环境管理体系,职能分工不明确,在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缺乏必要保障,尤其是专项资金用以构建循环型社区的来源单一,难以调动各方的积极性,社区基础设施难以得到有效改善。这是当前循环型社区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3 社区居民对循环型社区的认识不全面,宣传引导方式有待创新

我国长期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使得部分居民对循环型社区的理念认识不全面,将社区发展循环经济等同于绿色花园社区,单纯强调改善居住环境,而忽视社区资源节约、废弃物循环利用、绿色消费等层面,同时宣传引导方式较为单一,缺乏有效的利益挂钩机制,使得社区居民参与循环经济的热情普遍较低。

4我国城市社区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对策探讨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以促进城市社区实现“低能耗、可持续、零排放、零污染”为己任,全面开展循环型社区建设,是未来社区发展的必然趋势。基于瑞景社区创建循环型社区的成功经验,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来促进我国城市社区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

4.1 建立循环型社区管理机构,形成合理高效的环境管理机制

瑞景公园社区在构建循环型社区过程中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公司、社区学校的负责人和居民代表等组成,统一运行机制,提高了创建效率。城市社区应建立以社区居委会和居民代表为主体的社区环境管理机构,组织和开展日常环境管理活动;建立健全社区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商业网点的环境管理,定期搜集居民对社区环境管理的满意度,形成创建循环型社区扎实的组织基础和高效合理的环境管理机制。

4.2 制定构建循环型社区的发展规划,建立社区网络体系

瑞景公园社区每年都制定工作计划,内容涵盖本年度社区将开展的一系列主题活动,为循环型社区提供指导。城市社区立足社区发展现状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明确社区的生态环境、资源利用、经济发展等目标和任务,建立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安排开展活动的时序,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逐步形成符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的循环型社区创建模式。同时,建立循环型社区网络体系,形成社区内外资源共享、交流与互动平台,创建社区论坛,进一步激发社区居民参与循环型社区建设的热情,及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社区内居民之间、社区和居民之间、社区之间的信息沟通。

4.3 重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瑞景公园社区在筹建之时就规划了一套完整的基础设施,包括太阳能系统、中水回用系统、垃圾分类箱、地下车库采光天井、雨水收集系统等硬件基础设施,为创建循环型社区奠定了基础。针对我国现有城市社区基础设施不完备的实际情况,应采取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多方筹资等方式,对诸如给排水、供热、垃圾分拣等设施进行改造;新建社区在规划初期就应考虑将社区各种要素连接起来,注重与社会大循环之间的联动,诸如水循环、能源循环、垃圾处理等系统,在一种便捷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框架内将社区基础设施与社会大循环系统衔接起来。、

4.4 建立公众全面参与机制,倡导公众绿色消费

瑞景公园创建循环型社区离不开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该社区居民对社区良好环境的渴望程度较高,加上社区多样化的宣传教育和通过互联网组建社区志愿者队伍,激发和调动了社区居民参与构建循环型社区的积极性,为社区开展循环经济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因此,在创建循环型社区中,构建相应的利益挂钩机制,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建立一支稳定的志愿者队伍,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和监督循环型社区构建的积极性。同时,创新宣传教育方式,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循环经济理念,倡导绿色环保消费,引导社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节电、节水,回收利用废弃物,优先采购各种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物品,逐步形成有利于循环型社区发展的节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参考文献:

[1] 丛澜,徐威.创建省级绿色社区的思路及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福建环境,2003,20(5):43-46.

[2] 张林英,周永章,温春阳,税伟,等.创建绿色社区,促进生态城市建设[J].现代城市研究,2006,21(1):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