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方案范例6篇

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范文1

一、组织机构

区人民政府成立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杜成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碧宽、杨静、冉松为成员,主要职责是提供消防法律法规咨询、技术支持,搜集和通报各镇(街)阶段性工作情况、拟写工作总结、编发简报等“红色盾牌”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

同时领导小组并下设3个工作督导组,检查督导全区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工作。

全区检查督导时间,每季度检查督导不得少于1次;每次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报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办公室,由专项行动办公室汇总上报区人民政府。各区直部门参与检查督导小组的人员名单请电传区消防大队办公室。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强化政府责任,构筑“责任盾”

1、各镇(街)针对本地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冬春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上报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并如期销案。各镇(街)每月集中开展“红色盾牌”专项行动不少于1次,镇(街)镇长、主任带队消防安全大检查不得少于2次,分管领导每月带队不少于1次。

2、大力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各镇(街)务必将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纳入平安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划分“大网格”,逐一建立消防管理组织;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划分“中网格”,逐一明确专职人员;以居民楼院、村组、生产经营单位为单元划分“小网格”,逐一建立群众性自治组织,落实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其次,全区推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分包“大网格”,镇(街)工作人员分包“中网格”,行政村、社区人员分包“小网格”,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人员定点联系三级网格的工作模式,实行“网格定位、领导定点、全员定责”,全面建立推行网格化排查治理机制。

3、大力推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工作,消防监督人员、派出所民警对本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一对一”监管,全程指导“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复核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率为100%;各镇(街)督促辖区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80%。社会单位实施消防责任人管理人变更、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价“三项申报”制度落实率100%;督促辖区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社会单位参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率100%。

4、整治重点领域火灾隐患。各镇(街)结合城镇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校舍安居工程,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高层和地下建筑、商住楼、寄宿制学校、农村50户以上村寨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

5、建立完善消防管理体系。各镇(街)必须完成年初目标责任书消防安全管理专职人员招聘任务,督促每个社区、行政村100%落实农村社区(农村社区以下简称“农村”)消防工作“十个一”活动;组织开展“消防优秀社区(村寨)”创建活动,争取年内每个镇(街)创建1个“消防优秀社区(村寨)”。

(二)全面清剿火患,构筑“防火盾”

1、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回头看”工作。各单位要对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农村重点村寨以及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开展全面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率达100%,“清剿火患”战役期间未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督促整改率达90%。

2、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火灾隐患整治。建立完善网格化消防安全监管模式,明确分包人员职责任务、量化工作标准,专项行动期间,凡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凡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凡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凡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凡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凡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三)落实宣传培训,构筑“宣传盾”

1、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全区各单位要广泛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党校、进景区”工作,探索消防宣传“进餐桌、进旅馆、进网吧、进歌厅、进课堂”新途径;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开展主题班会、消防演练、板报征文评比等活动,实现初中以上班班有“小小消防员”,并实现学校与家庭联动,由“小小消防员”与父母一起,开展家庭火灾隐患查找行动,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深入推进“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达标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互联网网上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各地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完成率达100%。

2、广泛开展“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活动。确保每个社区落实1名消防督导员,每个小区落实1名消防管理员,每栋高层建筑落实1名消防宣传员。

3、加强各行各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明白人”和广大员工的培训,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9月底以前,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人员以及电工、焊工重点工种人员积极参与省消防协会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训,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率达50%;镇长、办事处主任、村居“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率达80%。

4、拓展消防宣传阵地建设。9月底以前,各镇(街)依托交通枢纽、城市街道、公共场所、风景名胜区、重点单位和农村、社区设立消防安全标识或者粉刷消防宣传标语不少于10幅,各行政村、社区、小区必须有1块固定的消防宣传场地,全区农村、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覆盖率80%,实现“村村有宣传阵地”;各社会单位消防设施100%达到标识化管理。

(四)强化安全保卫,构筑“平安盾”

1、做好社会面火灾事故防控。巩固“清剿火患”战役战果,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着力抓好各类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辖区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火灾,全力打好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

2、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保持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无阻,随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尤其是消防部门、专职消防队要按照灭火救援“五个必须”和“五个第一”的要求,科学性、有效性、针对性制定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灭火救援预案,强化实战演练,提高首战控制和攻坚能力,切实做到闻警即动、有备而战、每战必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作为巩固强化全区“防火墙”工程的一项重要措施,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方案,逐级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迅速开展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

(二)工作开展阶段。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本地区“防火墙”工程、火灾隐患排查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梳理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全面进行整改,量化任务,责任到人,明确时限,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整改完毕;区消防、安监、文广、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各类场所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检查整改和联合执法落实到位。

(三)总结评估阶段。区人民政府将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进行督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巩固深化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把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工作摆在安全工作十分突出的位置,细化明确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基层抓落实,全力以扑抓好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工作,力保全区不发生“小火亡人”火灾事故。

(二)依法整治,确保工作实效。在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工作期间,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深入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开展细致排查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坚决依法整治,该改则改,该处则处、该停则停、该关则关,绝不手软;千方百计消除各种致灾因素,最大限度地实现监督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严格奖惩,激励工作。在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工作期间,区政府3个检查督导组将适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工作,一经发现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镇(街)以及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实行“督察督办制度”,全区点明通报,对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亡人火灾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行动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和省市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有关规定,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行业监管、企业配合、立足源头、长效治理,做到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结合,经济与行政手段并用。重点在辖区内的非法料场、沙石场、厂矿等货物源头企业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活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二、整治目标

以清理整顿非法料场,沙石厂,厂矿等货物集散地源头企业为抓手,辅之“以路面促源头”,源头与路面治理并重,通过集中整治,达到政府责任落实,部门管控有力,长效机制建立建全,源头装载企业守法经营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蓝光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我省2010年交通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对“春雷行动”集中综合治理活动的巩固和当前治超工作的有力推进。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蓝光行动”组织机构由县政府李含存副县长为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局局长刘虎同志兼任,政府督查室、治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县治超办负责“蓝光行动”具体协调和监督检查等日常事务。

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根据各自职责,确定各自重点工作、重点路段、重点源头和区域,根据辖区实际,制定干线和农村公路、货物装载源头、重点建设项目超限治理方案(于2010年9月20日报县治超办)。要按照“统一思想、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全面提升管控能力,为确保全县“蓝光行动”目标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四、时间安排及主要任务

治理公路超限运输“蓝光行动”从2010年9月1日开始至2010年12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摸底阶段(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10日)

(一)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要按各管辖范围,集中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通告。重点在沙石场,矿山等货物源头张贴、悬挂标语、横幅、散发传单,营造治理超限运输舆论氛围。

(二)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针对整治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县境内的矿山,沙石厂等货物源头地进行摸底登记造册,与相关企业,厂矿签订《治理货运源头超限超载目标责任书》。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9月11日-11月30日)

(一)、强化源头监管,重点清理整顿沙石厂,矿山等货物集散地。

(1)各乡(镇)对辖区内沙石厂、厂矿等货物集散地源头企业,进行清理、登记、整顿,向社会公示合法源头企业的各项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源头企业超限超载保证金。工商、土地、矿管、黄金按照国家关于治理超限运输的有关规定,对未经批准和私自开采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偷采、乱采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不按国家规定的装载标准违法装载,未按要求按装计量设备的企业,要予以关停整顿,起到较大的震撼效果。

(2)装载源头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协调一、二类源头企业必须保证交通运管人员进驻,并向进驻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交通运管部门要成立专职源头监管队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对我县沙石厂,厂矿等货物集散地源头企业实行进驻监管。由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责成源头企业安装静态称重设备,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不出站,装载企业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有效的治理。

(二)、强化路面治超,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逃检、绕行等非法上路行为。

(1)治理源头的同时,要注重路面的整治与配合。公路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所有公路包括通村路进行一次重新排查,完善和恢复重要路段的限高限宽等设施。不能给超限超载车辆留绕行机会。

(2)路面执法主要是交通、公路、交警部门,重点是打击超限,查处超载。交通运政、交警、公路部门一定要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办法,强化干线公路与农村公路联动机制,采取定点与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工程运输车辆、非法大件运输车辆实行24小时巡查整治,有效治理绕行和短途超限运输。同时,要加强执法培训,坚持岗前培训,持证上岗;要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标准。

第三阶段:检查评比阶段(2010年12月1日—12月5日)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治超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总结,研究治超的基本经验,健立健全货物源头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制度、完善措施。巩固治超成果,确保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长期稳定。

各有关单位的整治工作总结要在12月5日前报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小组办公室,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治理情况和货物源头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评比结果全县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落实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做到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全力推动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源头治理是保障公路运输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交通运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治理源头的重要性,要切实把此项工作做为目前第一工作来抓,坚决克服畏难情绪。

行动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践行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加强改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认真贯彻府办发()53号文件精神,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案件,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反弹的势头,加强土地管土地执法力度,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范围与内容

1、对《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实施以来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进行清理,结合动态巡查、执法检查、群众检举、新闻媒体报道等反映的情况进行梳理、排查违法违规案件,对各类线索要统一登记,列出处理时间表。

2、对年月日以来的新增建设用地,逐宗登记造册,填写《年月—年9月新增建设用地清理统计表和汇总表》。

3、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同步组织调查处理,重点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多用、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案件。并首先查处同时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者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

三、步骤安排

1、宣传发动、梳理登记阶段(年11月8日—11月5日)。各村及有关用地单位要作好宣传工作,国土所做好逐一登记造册,提出处理意见,并如实向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自查自纠、集中处理阶段(年11月15日—11月25日)。各村要积极配合土管部门对年1月1日以来的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梳理排查,发现线索和问题,要集中力量组织调查处理。尤其是对照县政府府发()14、15号文件提出的处理意见逐宗抓落实,并进一步核查遗漏和新发生的违法用地。

3、迎检验收、建章立制阶段(年11月26日—11月30日)。通过专项行动,对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要及时进行整改,做到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并将整改处理结果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迎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检,验收切实保证专项行动整改到位。

四、措施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镇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做到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国土所具体抓,各村协助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抓出成效,抽调行动小组成员从事专项行动工作,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行动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动社会各界力量,以加强打击村霸、市霸、路霸、建筑霸等各类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我镇构建小康社会创造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行动目标

全镇打击村梗地霸专项行动目标是:严厉打击一批村霸、市霸、路霸、建筑霸等黑恶势力,全镇范围内强买强卖、期行霸市、垄断经营、强装强卸、强揽强建等现象明显减少;治安混乱地区得到有力整治,基层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批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各重点行业经营秩序及治安环境明显好转。

三、工作重点

1、重点对象: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垄断经营、强装强卸、强揽强建等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横行霸道、寻衅滋事、暴力干扰基层组织依法行政的案件;组织、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干扰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2、重点行业:主要是重点工程、建筑工地、联托运行业、交通运输业、企业单位等。

四、工作步骤

整个专项行动为期三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准备阶段,时间从8月24日至31日。主要任务:各村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把欺行霸市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各村党支部具体分工负责,对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展开调查摸底,结合本村实际情况,排摸出一批重点打击对象。

(二)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从9月1日至10月31日。主要任务: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违法犯罪行为。对梳理出来的因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引发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在调查取证、掌握证据的基础上,依照法律作出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个别人员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干扰、阻挠工程进展,要认真进行分析评估,从群众反应的问题中主动查找原因,对工程手续是否合法、政策落实是否到位、群众工作是否深入,群众利益是否保障到位等方面,认真做好群众工作,把工作做实做细,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孤立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予以打击。

(三)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从11月1日至11月15日。主要任务:各村对照专项行动的目标和要求,认真做好打击村梗地霸专项行动的总结工作,分析成绩与不足,建立打击类似的黑恶势力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遏制村梗地霸的滋生,巩固整治成果。镇党委对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认真督查,对在专项行动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打击村梗地霸专项行动是镇党委、政府针对当前形势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为此,专门成立由党委副书记刘永标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杨定国,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王宏亮,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蔡仁辉为副组长,镇纪委、综治办、司法所、交通安全工作站、村镇办、温西土管所、温西工商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这项工作的开展、落实。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并结合本村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目标,狠抓措施落实,强化工作保障,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同时,镇党委、政府将打击村梗地霸专项行动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各村的综治考核。

(二)紧密配合,形成合力。派出所是打击村梗地霸工作的一线单位,其作用发挥得如何将直接决定打击工作的力度和质量,在思想上要高度统一,工作上要协调一致,要充当主力,形成拳头。要把宣传发动群众贯穿始终,广泛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整治活动的积极性,着力营造浓厚的“严打”氛围。各村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动员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开展打击村梗地霸专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统一全镇干部群众的认识,为专项行动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镇文化站要制定专项行动宣传计划,集中报道行动开展的具体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调研,突出重点。成员单位和职能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向群众了解掌握“地霸”、“行霸”情况,特别是各村和派出所等一线单位要发挥基层工作的优势,加强调研,摸准情况,突出打击重点,明确打击对象。对于欺行霸市,漫天要价,擅自收费,堵塞交通,暴力抗法等严重破坏投资环境,影响经济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的典型案件,镇派出所要主动出击,全面开展调查处理,对已构成违法犯罪的人员,要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并严格按照司法程序立案侦查,抓紧取证,从重从快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行动方案范文5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主动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和专利侵权行为,营造公平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培育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行为。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执法和宣传共同推进,进一步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文化水平。

二、工作举措

专项行动以查处流通领域假冒专利行为和市场主体侵犯专利权为重点。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力求执法工作有新的突破。检查的重点领域在商场、超市和药店等。具体工作任务安排是:

1、全面加强专利市场监管。在2010年12月-2011年3月共组织三次行动分别对县城的商场、超市和药店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规范专利标识,查处假冒专利违法行为。对检查出的假冒专利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2、及时调处专利侵权行为。根据权利人的投诉,及时组织当事双方进行处理或调解,以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保护作用。召集相关行业协会探讨行业自律机制,学习发达地区行业协会管理知识产权经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保护知识产权中所起的作用。

4、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的专项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市专利示范企业、外商企业召开座谈会,听取对保护专利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与银行沟通协调,探讨专利权质押贷款机制建立,向银行介绍有关专利激励政策,扩大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5、公布投诉和举报热线电话。为保护专利权专项执法行动有效开展,县公布投诉和举报热线电话。

三、组织领导

县科技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协调、指导全县保护专利权专项行动。各乡镇科委(科技办公室)也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内的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四、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月初)。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完成对县及乡镇工作方案的布置。

2、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2月)。根据方案要求组织落实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内容。

行动方案范文6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兽药监管工作,提升兽药质量,降低兽药残留危害,促进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加大假劣兽药和违法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规范兽药市场经营秩序;强化兽药和兽药残留监管,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1、禁用兽药(品种见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第560号公告)及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

2、假劣兽药(品种见2008年兽药质量通报)及兽药标签组方违规产品;

3、非法企业生产的非法产品;

3、猪、禽、牛奶等动物性产品中禁用药物、抗生素(抗菌剂)类药物残留;

(二)重点单位

全县13乡镇所有经营兽药的单位和个人及使用兽药的单位和个人。

(三)重点区域

田园镇、柯街镇、卡斯镇、湾甸乡、漭水镇、勐统镇。

四、整治任务

(一)强化兽药gmp监管。加大兽药gmp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巩固兽药gmp成效,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二)组织兽药市场整治。加大兽药市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重点区域非法企业、非法产品;加强兽药重大案件查处、曝光工作,进一步净化兽药市场;建立健全兽药重大案件查办、报告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三)加大兽药抽检力度。组织实施兽药监督抽检计划,完善兽药监督抽检制度,规范兽药抽检程序,建立兽药产品抽检与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假劣产品通报、处罚力度,提高兽药合格率。

(四)加强兽药使用管理。开展兽药安全合理使用政策、技术指导,建立兽药使用制度,完善养殖用药记录,加强安全用药知识普及,提高养殖用药水平。

(五)加强兽药残留监控。组织实施动物性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开展药残监测,完善残留超标追溯制度,降低残留超标率。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细化方案,明确责任,认真组织落实本方案。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整治工作方案。三要严格执法、组织落实,在整治活动中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四要通力合作、协同作战,积极会同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加大整治、查处力度。五是突出重点、查处大案要案,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对大案要案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处罚。

六、工作安排

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09年4月至12月。

(一)部署阶段

2009年4月,我局制定下达2009年兽药监督抽检计划、2009年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全面部署兽药质量监督检测和残留监控工作重点。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兽药gmp监管、市场整治和安全用药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曝光。

2.各兽药和兽药残留检测任务承担单位按要求认真完成兽药和兽药残留抽检工作,按时上报检测结果。

3.组织开展兽药市场执法重点检查和交叉互检活动。

4.加强兽药合理使用指导工作,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积极组织兽药法规、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报道和资料发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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