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行动方案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防控肺炎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和认真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助推依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法宣办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出的“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法治宣传“属地、属事”责任以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注重以案释法,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注重把普法融入到相关执法和司法过程中,深入村组(社区)基层开展普法宣传,针对疫情防控中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舆论场上的误读误解,进行精准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掌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树立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识,引导政府依法行政、公众依法办事,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良好舆论环境。

三、主要任务

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防控举措;深入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及《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卫生安全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涉及公共卫生的刑事、民事、行政事项和涉及医疗事故纠纷、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交通管理与运输、劳动与社会保障、保险、网络信息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释法工作;加强辟谣疏导,积极传播权威信息、放大理性声音、批驳谣言谬论,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不当做法和依法查处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曝光,澄清不实传言,避免造成误解误读。

四、重点举措

1、设立一个疫情防控普法专栏。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及相关媒体开设“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主题专栏,进行防疫抗疫公益普法宣传,《病毒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分类汇编》《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二十三问)》《2020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范最全指南H5》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展播优秀的疫情防控主题法治文化作品,并集中推送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省普法办制作的防控疫情公益普法宣传产品请到公共邮箱下载,供大家借鉴使用。

2、创作一批疫情防控普法作品。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主题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切合主题创作漫画、书画、微视频、山歌、诗词等普法作品(要求微视频和动漫作品限定1分钟、3分钟、5分钟或10分钟以内,标清作品,附文字说明,上传视频格式为mp4或mpg;漫画作品电子版图片大小不低于2m,jpg格式上传,附文字说明;书画作品像素宽度不低于1024,上传格式jpg,电子版图片大小不低于2m,附释文和文字说明;山歌、诗词等不限篇幅,附文字说明)。

3、组织一次疫情防控普法竞赛。全国普法办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上开展疫情防控网上法律知识有奖竞答,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联合“头脑王者2”推出网络答题对战游戏《防疫知识大作战》,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要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推送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拓宽学习内容和途径。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知识竞赛和网络答题活动,努力扩大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知晓度、参与度,引导公众科学理性防疫战疫。

4、汇编一册疫情防控普法案例。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针对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主管板块,采用“以案释法”等形式,重点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指出的十类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在普法过程中注意收集有关案例,按要求向县法宣办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由市法宣办牵头汇编有关案例,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解读,并在全市主流媒体网站、新媒体、融媒体,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积极支持和配合依法防控疫情。

5、宣传一批防疫普法典型。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要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掀起“比、学、赶、帮、超”热潮,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普法行动中来。要注重挖掘依法防控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典型事例,大力宣传广大执法司法人员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凝聚起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要营造出“人人学习先进、人人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立足本职、勤奋工作,为取得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胜利贡献力量。

五、责任分工

全县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由县法宣办牵头,各相关单位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1、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积极引导各方面正确理解、严格执行、切实遵守相关法律。(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

2.在依法惩治妨害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工作中开展法治宣传。(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3.在公共交通工具、运输场站内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4.负责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

5.负责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6.负责防疫工作相关的价格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负责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8.指导网络视听和广播电视媒体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支持和配合各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普法宣传行动。(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

9.在东江源报、广播电视台开设疫情防控普法专栏。(责任单位:东江源报编辑部、广播电视台)

10.运用12348江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法律援助热线,为广大群众提供防控疫情方面释法答疑。(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11.其他县直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开展相关法治宣传。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系列重要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把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强化法治保障,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宣传报道严谨规范、法律解读准确生动,避免群众和社会误解,防止产生舆情或负面影响。

2.整合部门合力,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要加强沟通协调,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积极将法治宣传融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既要主动对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也要面向服务对象和帮扶群众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疫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努力形成立体传播、覆盖广泛、整体联动的普法声势和格局,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

3.创新宣传形式,讲求普法实效。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要落实公益媒体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平台作用,同时依托微信、抖音、西瓜视频、法治融屏等新媒体媒介,制作一批生动、通俗、易读、接地气的防疫抗疫公益普法宣传产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送到机关、企业、网络、社区、农村、医院、学校、家庭和防控场所等基层一线,确保人人了解疫情、掌握疫情。要运用“以案释法”形式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抵制扰乱社会秩序、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阻碍预防防控措施、干扰医疗机构场所、制售假伪劣防护产品、非法捕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行为,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4.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引领示范。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统筹兼顾、精心组织,要发动法学教育工作者、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会、律师协会积极投入到行动中来,要发挥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公证员、律师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专项行动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故事,以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及时报县法宣办。“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宣传专项行动工作纳入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和“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