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物业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物业管理企业21家,从业人员581人,物业管理小区40个,管理房屋面积约248万平方米。城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60%,新建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品质,推进我县物业管理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物业管理我来治”专项行动方案。

一、存在的问题

(一)物业企业综合服务水平不高。由于我县物业行业起步较晚,安保、维修、保洁等方面规章制度的不完善,物业费收费标准偏低,且从业人员年龄偏大、学历较低,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造成物业企业不能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例如小区卫生保洁和停车管理不到位、公共部位维修不及时等问题,引发小区业主的不满。

(二)物业小区规划滞后,车辆管理难。现在小区私家车保有量的激增与停车位有限的矛盾已经越来越表面化,小区停车位停车配建标准低,没有从发展的角度充分规划停车位,小区停车设施配置不足、布局不合理,直接导致了小区供求不平衡;小区车辆管理制度的缺失和小区业主各种不规范停车加剧了“停车难”的问题,而物业企业对乱停车只能尽劝导义务,业主却不予配合,小区陷入车辆“管理难”的局面。

(三)小区物业费收缴率低。主要表现在:一是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与收费质价不符。二是工程遗留问题转嫁给物业服务企业,成为住户不缴费的理由。三是业主没有树立有偿服务的价值观造成缴费意识薄弱。

(四)物业维修资金收缴标准偏低。目前我县物业维修专项资金收缴标准仍是2003年制定的《城区住宅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20元/平方米,随着物价的上涨,特别是电梯、消防设施、二次供水设备等维修更新费用数额增大。以目前的收缴标准要负担40—70年的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及养护,资金缺口较大,物业维修资金收缴标准亟需调整。

二、整治重点

(一)建立物业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纠纷协调小组,及时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推进纠纷协调属地化。

(二)完善各项物业管理细则,严格执行物业企业管理制度,推进物业管理标准化。

(三)加强物业企业培训,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推进管理手段智慧化。

(四)建立物业行业信用档案管理,推进信用评定联动化。

三、实施措施

(一)协调推进小区调解组织及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落实纠纷调解属地化。

1.协同社区成立以所属小区为单位的矛盾纠纷调解小组。指导所属社区、物业和业委会成立一支及时高效的纠纷调解队伍,负责协调本小区的矛盾纠纷。组织党员定向帮扶,发挥党建在物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发挥党员先锋作用,组织党员干部至小区协调解决物业管理问题。

2.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协同推进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建议县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协调推进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合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以协调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进小区活动,并建立以属地管理为主导的物业管理争议化解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

(二)完善各项物业管理细则,严格执行物业企业管理制度,推进物业管理标准化。

1.根据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物业保修金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并会同县物价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2.严格落实物业企业管理制度。一是市场准入制度,按照物业管理市场准入备案机制对物业企业严格准入审核。二是企业联惩制度,加强物业监管,对于一些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差、损害广大业主的行为,核实后进行通报并扣除相应的考核分,对于整顿不到位的,及时清退出物业管理市场。

3.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交流。一是保安巡查制度,协同业委会制定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以此有序引导居民车辆停放。二是小区保洁工作制度,认真对待小区卫生保洁工作,提高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小区各项清洁工作。三是维修制度,规范日常保修程序,提高维修效率。四是通过与业主互动的形式缩短与业主间的距离,增加业主的信任度,催化业主树立良好的有偿服务意识,这对提高物业费收缴率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加强物业企业培训,鼓励管理手段智慧化。

1.加大物业管理培训力度。每1-2年组织物业企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采取先进的计算机管理手段、管理信息系统等,通过内部不同层次的专业培训,进而达到科学化、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以及管理层与作业层人员业务素养不断提高的目的。

2.鼓励物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管理小区。建议通过老旧小区的改造,结合“平安开化”建设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智慧安防”系统,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破解社区物业管理的难题和短板。可依托智慧门禁系统、人脸识别系统、专业停车管理系统、智能化监控对小区进行科学便捷式管理。

(四)建立物业行业信用档案管理,加强信用评定联动化。

由县物业主管部门牵头社区、支部、业委会、物业公司建立四级联动机制,按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每半年对物业企业的日常工作进行一次考评(考评标准具体参照《物业服务企业评分标准》制定中),结合日常检查与年度考评情况,按照考评分值从高到低排名,划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信用等级。根据物业服务企业不同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分类管理,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挂钩物业管理招投标)。将确认后的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即时汇总上报,通过开化政务网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和信用等级。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4月底前)

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定时间、定人员、定任务、定要求,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物业排查工作,组织全县物业企业召开“物业管理自查自纠”专题会议,为专项行动做好充分准备。

(二)专项整治阶段(2020年5月-10月)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小区物业自查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全县物业小区进行排查,全面了解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小区物业问题分清轻重缓急,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求开发商、物业公司积极创造条件,加快解决;对矛盾复杂、涉及面广的重大问题,建立逐级请示报告制度,争取上级支持。认真总结物业管理专项行动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自查。

(三)检查总结阶段(2020年11月-12月)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按照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对全县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逐一进行检查。活动结束后,通报检查情况,对物业管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不力的物业企业,进行通报,并与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考核挂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物业管理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治理活动取得实效。对全县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实行专人负责制,选齐配强专职人员,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治理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对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宣传,让整治工作人人知晓,户户参与,为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聚集正能量,努力打造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群众满意的和谐物业小区。

(三)严格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集中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掌握物业管理专项行动的问题线索。对行动不快,治理不力,效果不佳的,要进行通报,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