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例6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1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是: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征信体系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手段,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央行参谋、部门联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为保障,以优化升级“农村信用体系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以“农户+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农村产业链条为依托,以试验区建设为突破,加大政府组织推动和农村信用宣传力度,不断完善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扩大农村信贷支持的有效方式,促进我市农村经繁荣和农民增收,大力支持和推动我市新农村建设。

主要目标是:力争到年底,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建立各级组织领导机制并切实发挥作用,政策、资金、人力、信息资源得到有效整合;二是建成全市统一、功能完备的农村征信服务平台,科学有效地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等农村经组织的信用评定,在一定范围内实现农村信用信息共享;三是组织建成与各地农村特色产业链条相配套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扶持模式,有效加快涉农贷款发放;四是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努力争取将我市列为“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并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系统化、特色化、长效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由政府组织领导,人民银行推动,金融机构配合,农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组织积极参与,做到组织到位、推动有力、管理有序、各负其责。

(二)统一标准。制订统一的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等农村经主体为信息主体的信用信息档案标准,建设统一的农村征信服务平台,启动信用信息共享。

(三)重点突破。本着多方受益,既有利于金融机构控制风险,又有利于缓解“三农”融资难的原则,着重推进信用镇、信用村、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户创建活动,切实使农户得到实惠,农村及农村各类经组织得到发展,确保工作开展的持续性。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发改局局长、人民银行市支行行长任副组长,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团市委、涉农各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信用体系建设日常工作。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创建规划;审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对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研究和决策;对各阶段的目标任务进行安排和部署;推动信用信息产品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应用,将经主体信用状况与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有机结合,推动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

(二)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人民银行市支行:组织、指导涉农金融机构,设计信用信息指标和评分标准,并将信用档案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数据库对接,推进电子化信用档案和农村征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根据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需求和现有设施情况,指导农村金融机构创新业务管理模式,创新信贷产品,增加农村信贷投入。

2、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团市委:协同人民银行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拓展工作,积极支持和协调金融机构做好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和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采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工作,逐步实现各行政事业单位掌握的信用信息共享;引导和促进农村金融机构拓宽融资渠道,切实解决农村发展中资金紧缺的问题;协调解决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配套问题。积极出台技术服务、资金支持等政策措施,支持信用户、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发展,建立信用正向激励机制。

3、涉农金融机构:充分利用现有信贷业务系统优势,负责全面征集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企业等农村经主体的信用档案,确保将所有农户及各类农村经组织信贷信息及时纳入农村征信服务平台,并保证信贷信息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三)各镇(街道、经开发区)的主要职责:负责全面组织和推动本辖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辖区内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行详细规划,分步实施。

四、时间安排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于份启动,年底进行试点总结,具体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宣传启动阶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广泛开展多层次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市有关部门、人民银行及涉农金融机构共同开展调查研究,探讨、设计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村企业的信用档案参考指标和评价参考标准。

(二)组织实施阶段。人民银行具体组织涉农金融机构征集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档案。涉农金融机构按照“先增量、后存量、锁定有贷户、挖掘潜力户、最终实现全采集”的思路统筹安排,首先将全部新增贷款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档案纳入农村信用共享平台。对存量贷款户要制定计划,分期分批录入,逐步完善农户信用档案。各镇(街道、经开发区)协助辖区金融机构网点开展对所有符合标准农户的信息采集工作,实现全覆盖。推广农村征信服务平台和农户信贷评分系统,制定配套办法和措施,依托农户信用评分结果发放农户贷款;建立信用村、信用镇的信用档案。

(三)总结考评阶段。涉农金融机构为信用户授牌,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为信用村、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镇授牌,团市委和人民银行为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授牌。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数据库和评分系统,拓展农村金融机构和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和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农村信用担保机制,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内涵,提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社会效应。

五、保障措施

(一)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紧密结合“三农”特点,以普及信用知识、提高信用意识为重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信用创建的意义、重要性及目标要求,提高全市各方面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大对“守信典范”与“失信典型”的宣传与公示力度,对信用创建活动中产生的“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和“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宣传表彰;选择3—5个具有代表性的信用镇和信用户,作为全市信用建设示范样板予以大力宣传,对“失信典型”向社会公示,引导农村经主体增强信用意识,培养良好的信用行为。

(二)大力推进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各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依托网点、人员和业务管理系统,突出抓好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村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和电子信用档案建设;要针对农户贷款率不高、农户信息收集难等情况,积极组织人员开展“走村进户”下基层活动,力争掌握第一手农户信用资料;要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和数据定期更新机制,实行数据动态管理,确保数据质量。人民银行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对各涉农金融机构电子信用档案建设的督促、指导和协调。各镇(街道、经开发区)、村要安排人员协助涉农金融机构开展走访活动,加大信用信息收集力度,确保年底辖区内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要求。

(三)完善农村信用评价体系。人民银行要加强征信业务指导,联合涉农金融机构共同建立健全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完善信用评分系统,规范评定流程,提高其科学性、公正性和合理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组织的特点,设计客观有效的信用信息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新型经组织信用评级机制。要充分依托农户信用电子档案和农村征信服务平台,结合产业政策、相关部门工作意见和内部授信规定对农户信用进行评分,进一步发挥信用评价结果在信贷决策中的作用。

(四)全面开展信用示范创建工作。制定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镇评定办法,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评定工作。各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构建镇、村、户三级信用评级评价体系。重点培养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发挥示范户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逐步提高农村和农户的整体信用意识。加大农村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引导农村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和财务制度,完善农村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第三方外部信用评级。对信用好、有市场、有效益的农村中小企业,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支持。

(五)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要充分利用信用评价结果,针对农户,涉农金融机构要根据不同信用等级,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在贷款额度、期限上满足生产周期和农户的需求,实行利率优惠等激励手段,使信用客户享有信贷倾斜政策和快捷、优质的金融服务。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同市农业局联合召开“银社对接·金融支农”联席会议,探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采集和信用评级,并对参加合作社的广大农户、农村个体工商户开展信用评分,大力推动农村信用评价工作。涉农金融机构要建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相适应的信用培植、信用评价和金融扶持模式,并据此实施信贷业务创新,使信用等级较高的链条参与者享受信贷便利,进而支持农业产业链条做大做强。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农业机械化为牵动,创新农业生产组织方式,推进农业生产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信息化方向发展,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加快粗放农业向集约农业、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现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意义

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是搞好农机各项工作的基础,是加快农机化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区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就是要提升有关部门的工作效能,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就是要培育一批农机专业合作社典型,带动全区农机化建设健康稳定发展。

三、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目标和标准

(一)建设目标

2012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至少建立1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全区重点培育3—5个典型农机专业合作社。

(二)建设标准

1.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是做到“四有”,即注册登记,章程、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农机存放的机库、场院。

2.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典型的确定要本着“四结合”的原则,即同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相结合,同平安农机建设相结合,同经济实力强的实体相结合,同农机事业发展基础好的乡、村相结合。

3.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坚持合作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市场化,推进了各具特色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五、方法步骤

(一)搞好宣传发动阶段。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积极参与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

(二)调查摸底阶段。用10-20天的时间,组织业务骨干和相关人员全面摸清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试点的有关情况。

(三)制定工作方案阶段。在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围绕目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方案制定后要及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四)组织实施阶段。根据目标任务召开会议,动员安排,明确分工,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五)典型确立阶段。在年底,由区农机局及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和办事处工作开展情况、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被确定的典型农机合作社将列入重点扶持对象。

六、优惠政策和奖惩办法

1.在实施购机补贴工作中,重点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优先安排列入农机购置补贴项目。

2.在安排国家、省、区农机项目时,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将直接委托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

3.在“三夏”、“三秋”工作中,农机主管部门为农机合作社优先提供作业现场信息、气象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优先免费发放跨区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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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检查的范围

全县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交通和水利施工企业,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1、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进行劳动用工备案情况。

2、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和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

4、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情况。

5、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情况。

二、专项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普法宣传阶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守法和维权意识,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开通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电话等形式,积极引导和帮助农民工通过正确的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在此阶段,企业要对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执法检查阶段。县人社、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国资、工商、工会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突出重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企业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重大案件及时上报县专项检查领导组办公室。同时,县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优势,依靠网格内劳动保障员向用人单位广泛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做好拖欠工资案件的上报工作,对重点监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

(三)分析总结阶段。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特别是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涉嫌欠薪逃匿案件和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查处情况,要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分类处置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并将专项检查书面总结组及时上报。

三、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组,具体负责统一部署和指导全县的专项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各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和检点,认真组织,切实把检查工作抓紧抓好。要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每个部门都有专人负责落实相关工作,确保通讯渠道畅通,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强化企业守法诚信的观念,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认真受理和查处举报投诉案件;要在辖区内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尤其是建筑工地,以醒目的方式设立维权告知牌或公示牌;对严重违法行为要根据相关规定,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予以曝光,维护社会稳定,营造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各相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建立互通情况工作制度,对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置欠薪工作合力,确保执法检查能够取得明显实效。

人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

住建部门参加对建筑行业的执法检查,积极配合人社部门查处建设领域内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同时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县政办发〔2009〕50号)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资保证金,并对建设领域未按时兑付工程款造成的拖欠工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行为,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

交通运输部门对公路建设项目进行重点监管,配合人社部门查处交通建设领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对砖瓦行业进行重点监管,并配合人社部门查处砖瓦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案件。

水利部门对水利工程施工行业进行重点监管,积极配合人社部门查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安监部门对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行业进行重点监管,对煤矿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案件及时进行处理。

国资部门负责协助人社等有关部门处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工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查处取缔无照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晋政发〔2007〕21号)相关规定,依法取缔检查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

工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及时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要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监察、司法、人行、银监、供电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四)认真排查,严格执法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检查的行业企业类型,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充分利用“两网化”监察信息资源优势,实时掌握本辖区企业的用工情况,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对存在拖欠、克扣工资问题的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处以罚款。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况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应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企业,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精神,综合运用市场、行政和法律手段,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提请县政府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工资、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企业,也要及时进行查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要“快查、快立、快处”,对有争议的案件,能够立案受理的,要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裁决,对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可采取部分裁决,先予执行的方式进行处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重视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要积极建立和推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在欠薪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普遍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并将其作为开工、竣工的审查条件。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由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通过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加快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推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4

一、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要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主动性和预见性。要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可靠的司法保障。要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认真履行批捕、职责,加大对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对危害农村稳定的杀人、放火、抢劫、、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危害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制假售假、非法集资、诈骗等坑农害农犯罪,非法和破坏性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农村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破坏农村电力、广播通讯、农田水利等设施的犯罪,要依法严厉打击。对称霸一方危害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要坚决打击。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从犯、偶犯和轻微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罚,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要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对该立案而未立案查处或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涉及“三农”的案件,要及时通过立案监督程序进行纠正。

二、依法查处职务犯罪

对群众反映乡镇村组干部利用职务侵害农民利益、影响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造成农村、农业、农民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犯罪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坚决查处并全力挽回经济损失,情节轻微达不到立案标准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要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对乡、村两级干部利用管理或经办救灾、扶贫、移民、土地征用补偿等专项资金过程中发生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侵害农村经济和农民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对乡、村两级干部在村级公路等基础工程和公共设施修建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专项资金和物资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办;对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过程中发生的隐瞒国家政策或擅自出台政策收取学生费用予以私分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办;对乡、村两级干部以任何借口向农民摊派钱物的行为,发现一起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版权所有

对侵犯农民人身权力和民力的职务犯罪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要积极依法查办在乡、村选举过程中出现的“贿选”犯罪行为、严重破坏农村生态环境资源和公共基础设施背后的职务犯罪行为,制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坑农害农行为背后的职务犯罪活动以及向农民非法集资、摊派活动背后的职务犯罪行为,坚决打击农村黑恶势力“保护伞”,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开展犯罪预防工作

建立完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积极开展专项预防,把职务犯罪预防组织向乡、村延伸。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成立预防乡村干部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乡镇设立廉政教育中心,乡村设置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员;在县党校、乡镇部门建立乡村干部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选派业务骨干对村干部进行任前培训,做到教育在前,预防在先,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为党委、政府解决涉及“三农”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加强针对农村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规律以及预防对策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创新预防机制和措施,不断增强预防乡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效果。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各种涉农项目资金的监管,实行封闭运行管理。重点监督农业科技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业生产的各种专项补贴、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合作医疗等各种政策的落实到位并发挥作用,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

努力探索预防农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认真研究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的有效措施,积极协调动员学校、家长、社会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预防农村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力争把农村未成年人犯罪降到最低水平,使农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认真做好工作

要认真处理案件,坚持热心接待,耐心听诉,公心办事,责任到人,限时办结。认真受理涉及农民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对诉讼主体为农民和诉讼内容有农村的各类程序严重违法、实体处理不公,适用法律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案件及时受理、依法审查,充分运用抗诉和检察建议的方式监督审判机关依法纠正,对审查后没有错误的案件做好息诉工作,维护裁判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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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怀远县

“怀远县世行加灌三期项目农民合作经营试点方案”在省农发局和安徽农业大学专家指导组指导下,在充分征求合作社社员和参与试点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几经修改,于2007年5月基本确定。2007年9月13日由杨翟郢村杨连好、杨连凯、余忠尚等6位农民发起成立合作社。9月17日经县工商局登记注册为“怀远县望禹湾绿色蔬菜专业合作社”,以生产大蒜、大青豆为主要产品的专业合作社。

2007年10月,合作社召开第一次社员大会,大会讨论通过了合作社章程、财务制度和工作制度,民主选举产生了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组织人员。合作社现已有登记入社社员200户,共780人,涉及大青豆播种面积1300亩、大蒜播种面积1000亩。合作社成立后,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农发局的专题培训和研讨,省专家组也多次深入到试点基地和企业开展调研,指导开展试点工作。

1.试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合作社运行与发展已取得初步成效,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研究与探讨,并为将来合作社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利的借鉴。从目前来开主要是合作社宣传、融资、运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1)合作社社员的认识问题仍是合作社发展的首要问题。中国农民从解放初期的互助组开始,到初级合作社,再到高级合作社,进而跨入“一大二公”的,再到联产承包责任制,导致人们心目中对新时期合作社概念的认识模糊。这种观念的冲突对合作社的健康发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尽管在合作社成立和运行中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一些农民特别是从解放初期过来的农民,对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存在误解,心存疑虑,这种疑虑将直接影响到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2)合作社内部融资暂时难以落实。合作社内部融资应是合作社建立初期的主要资金来源。怀远县望禹湾绿色蔬菜专业合作社由6位发起人筹资注册,其注册资金主要用于收购,实施方案规划的项目正在实施。不少社员由于还没有看到收益,暂时还不愿意入股用于项目建设,对实施方案的完成产生了影响。

(3)合作社内部治理结构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完善的合作社治理结构,不仅要有切实可行的章程,还应有满足审计和监督要求的会计制度和报告制度,使合作社运行公开透明。怀远县望禹湾蔬菜专业合作社已经注册,并制定、通过了财务会计等规章制度,但合作社内部不少控制治理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合作社运行还没有完全走上正轨。

(4)合作社管理层知识水平对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产生影响。合作社管理层应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了解一些现代管理知识,了解生产与营销,有活力,有奉献精神。目前农村中有一定知识水平的青年人大都出外务工,合作社选举产生的理事长和管理层人员年龄大都在50—60岁,文化水平较低,与新形势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管理要求还不相适应,合作社运行每一步都必须辅导、指导到位。

2.针对上述问题的应对措施

(1)加强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项新事物,新工作。在我国农村实行近30年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重新将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农户组织起来,解决农民认识问题是首要问题,因此对农民的宣传发动十分重要。在合作社组建中,将合作社的性质和功能、成立的作用和意义、合作社运行管理、社员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印发到每一个农户手中。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部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宣传材料等印发给社员人手一份,让每个农户都能了解并积极参加合作社。

(2)强化培训与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专业性强,并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完全依靠农民自身能力,难以取得应有的效果,强化对其培训与指导也是十分重要的。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和运行过程中,一方面积极组织社员参加国家开发办、省农发局组织的培训与研讨,另一方面聘请农委、工商、法律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专家指导组,对合作社的组建与运行进行全方位的培训与指导,保证了合作社能够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3)充分尊重社员意见。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组织,作为行使管理职能的县项目办,其主要任务是引导、服务,合作社的具体事务应由其自行完成,不能包办、代替。在合作社组建中,合作社理事会、理事长等管理机构的人选全部按程序由社员民主选举产生,项目涉及的土建、设备招标采购等,合作社均派社员代表参加。工程施工中除实行监理制外,合作社另派一名社员代表参加工程质量监督,采购货物也由合作社社员会同技术人员共同验收。

(4)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代表农民利益的组织,其主要功能是体现农民权利,维护农民利益。从全社会来看,农民是弱势群体;从农民内部来看,家庭劳动力资源差、收入低的农民特别是妇女是弱势群体。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更加注重弱势群体的参加,维护好他们的利益。在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中各有一名妇女;项目投入参与龙头企业的资金,将按工程决算,无论有无能力入股,将资金平均分配到每个社员名下,都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3.关于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1)进一步做好社员登记工作。坚持以“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为基本组织原则,继续做好合作社的宣传培训和入社登记工作,使更多的农民能够加入合作社,努力扩大合作社的覆盖面,争取使更多的农户能够受益。

(2)继续加大对合作社的培训力度。尽量多开展全国性的培训,针对政府管理部门、合作社管理者、社员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特别是合作社财务方面的培训是目前最为迫切的。

(3)继续加大对合作社的扶持与援助。目前怀远县望禹湾绿色蔬菜合作社刚刚起步,规模还很小,合作社运行管理缺乏人才和经验,希望在合作社生产基地的基础建设、合作社办公和信息设施、技术培训等方面能够得到国家开发办、省开发局更多的支持,使合作社能够持续健康发展。 [科]

【参考文献】

[1]王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与农地制度变迁效应分析[J].农机化研究,2013(10):234-237.

[2]王勇.沿海发达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J].农机化研究,2013(9):246-249.

[3]姜松,王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经营与农业经济增长——中国经验证据实证[J].财贸研究,2013(4):31-39.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6

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市站2009年工作安排意见,以20*年省农业厅在我市召开的“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财务管理”座谈会为契机,继续强化农村财务管理。具体做了以下两点:

(一)、重点抓好农村财务培训工作

针对一些村主干对农村经济管理知识淡薄、报账员对“双代”业务不精的情况,我局于2009年3月28日至4月12日抽调市局业务精英,下乡到全市十个镇办,举办了参训人员包括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民主理财组长、报账员在内的共计1000余人的培训会。培训内容主要为:农村财务“双代”实务、民主理财组长的权利和义务、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等等,通过学习培训取得了明显的实际效果。

(二)、以完善和提升农村会计委托为重点,稳步推进“两个延伸”

1、抓规范。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会计委托制,我局农廉办、财务站、合同站全部工作人员,在2009年5月18日至5月20日利用三天时间,采取不但听汇报而且还查档案资料,当面查找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方案,现场办公的工作方法,对全市十个镇办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内部管理进行了一次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年账务结算和09年建新帐情况、会计服务中心账户设立及资金运作情况、村级账务情况、资产、资源等,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及时通报。

2、抓提升。根据省农廉办、省农业厅今年关于落实“*会议”精神的文件要求,我局在去年已实现所有村“财帐”双代的基础上,逐步向两个方向延伸,一个是由代管村级账务延伸到代管组级账务,另一个延伸是由代管资金延伸到代管资产、资源,即“三资”管理。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年初,我市组织城北、城西、开张等七个镇、办到城东、栲栳、蒲州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进行了观摩学习,要求全市要以栲栳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为推广模式,搞好“三资”工作。截止6月底,我市十个镇办全部实行了“三资”管理,代管组级账务数由原来的873个扩大到1204个,在农村财务管理上,又一次排在了全市的前列。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和农业整体素质,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半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检查指导促规范。利用4月、5月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指导,进一步规范合作社自身必须具备的基本办公设施,包括办公场所、组织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设立财务帐薄等,对条件具备的合作社进行检查验收并颁发合格证和示范挂牌。

(二)、全面培训促发展。5月31日和6月1日在*大酒店举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会。对我市293家合作社负责人进行一次全面培训,并下发了《关于积极扶持和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考核办法》。通过培训,使合作社负责人增强依法办社、依法维权意识,全面提高合作社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使业务工作人员全面准确吃透法律精神,掌握依法正确指导合作社发展的方法,提高指导和服务工作水平,引导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同时通过对北梯养猪专业合作社、北梯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金禾小麦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十强示范合作社的经验推广,以十强带百强,以十强促全市。

(三)、培育典型、示范引导。按照我市“十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方案”,对十强合作社进行检查指导,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对不规范、不发展、起不到示范作用的合作社予以更换,促进十个合作社真正做强做大,真正把“十强社”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四)、建立档案、规范管理。对所有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建立详细档案,统一规范备案材料,要求备齐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章程等复印件和合作社简介、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登记表、办公场所拍照留档等,加快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三、农业合同管理工作

今年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抓好培训,提高农经人员业务素质。

年初,我局对全市十个镇办及262个村的农经站长、村主干进行了培训。今年的培训改变以往的“集中培训”为到各个镇办的“单独培训”。各镇办利用该镇办农村的农闲时间将各村的村长、书记、会计等有关主干召集齐回来后,市局下乡镇去培训,培训内容很有针对性,收到了良好的社会的效果。

(二)、抓好检查,落实土地承包政策的执行情况。

4月份,利用一周时间对各镇办的土地承包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三十年延包合同管理情况、土地流转信息收集情况;机动地合同是否建立台帐、备案是否齐全、是否全部输入微机;土地承包纠纷是否有专人负责、是否有专门的调处室等。检查完后全市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别未建立台帐的、建立台帐不全的、机动地合同未输入微机的尽快补课,迎头赶上。

(三)、抓好规范,及时安排和指导我市土地流转平台的建立。

6月中旬,市局召开农经站长会,会上对土地流转工作进行了安排。各镇办发放了土地流转转入转出信息登记表、土地流转合同台帐表及统一的流转合同文本。要求各镇办在一个月的时间内澄清土地流转底子,为下一步信息平台的建立打好基础,市局已选定在栲栳镇、城东办事处进行土地流转试点,目前这两个镇办的土地流转信息正在微机输入过程中。

(四)抓纠纷调处,化解农村矛盾。

上半年,市农业合同仲裁委员会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0余起,受理仲裁合同案件两起。受理的两起的合同案件已调解解决。

四、农民负担管理工作

(一)、3月20日下发了*市农经工作安排意见。重点是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其次是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第三是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

(二)、开展治理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的工作。首先在培训农民负担专业合作社业务人员时,下发了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的调查表格。经过详细的调查落实,未发现乱收费行为;其次是经过调查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稳步健康发展。

五、农村财务审计管理工作

(一)、法律法规是基础

审计工作是稳定农村工作和建设新农村的基础,只有严格按照审计程序,理顺农村集体财务,才能够让农村干群和谐相处,农村安定团结,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直正达到“还干部清白,让百姓明白”。例如:针对虞乡镇肖家堡村原任村长俞顺争20*年至20*年任期内的财务问题进行了专项审计,针对审计的问题对照法律法规对号入座,目前审计报告正在整理当中。

(二)、高度负责是关键

我们把20*年审计过的案件进行再次复核,对没有问题的案件进行全部装订入档,对移交到法院执行的案件,及时和法院沟通,尽快查清原因,为集体追回损失,让老百姓感到满意。

2009年上半年,我局对市政府批过来的三个农村财务案件,专门组成三个专审组重点审计。第一,到农户调查落实,到实地现场测量,对收支帐务严格审计,对白条入帐进行调查查实,对收入不入帐严格处理,对有违法作为的党员干部建议纪检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先后审计了于乡肖家堡村财务问题,调解了开张陈村、常旗营村干部财务交接问题。

六、农村合作基金会清整工作

截止2009年6月底,我市股金余额还有1750万元,借款余额有3600万元。2009年上半年通过依法和自收等各种渠道、措施清收,全市共计收回各级各类借款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