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七进的实施方案范例6篇

法律七进的实施方案

法律七进的实施方案范文1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保障实施

领导对“七五”普法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为重要的议事日程。按全县“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研究安排本单位“七五”普法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了“七五”普法领导小组,由馆长亲自担任组长,副馆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人员任成员。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普法学习、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制定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在本单位建立由一把手亲自挂帅,亲自抓,各股室加强协调,整体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网络,为广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普法治理工作内容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精准脱贫和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二是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对档案的合法需求,保障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学用结合,普法并举。坚持档案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档。四是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对象和不同时期的特点,确定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依法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自觉性。五是创新发展,与时俱进。积极研究和把握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探索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式,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体现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三、进一步加强档案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力

积极组织档案执法人员参加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提高档案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营造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良好发展环境。执法人员严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完善执法公示制度。

四、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要继续深化“档案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主题活动,积极开展“5月法制宣传月”,积极开展“6·9”国际档案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档案法制宣传周等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效果。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互联网、移动通信、法律图书、媒体专栏等便捷、有效的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推动档案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

法律七进的实施方案范文2

一、对于1997年9月30日以前实施犯罪行为的“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当适用修订前《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批捕在逃”被告人是否受追诉期限限制问题,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修订后《刑法》)对“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情形条件作了重大修改。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修订前《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修订后《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通过对修订前后《刑法》对“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相应条款的比较则不难看出:修订前《刑法》对“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情形条件不仅适用范围较小,而且条件十分严格,即仅限于被“采取强制措施以后”。修订后《刑法》将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改为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提前了延长追诉时效的起始时间,扩大了时效延长制度的适用范围。鉴于“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只能发生在“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以后,因此,对于1997年10月1日以后“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显然“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但对于1997年9月30日以前实施犯罪行为的“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否理解为被“采取强制措施”,是否“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则很难达成共识。

对于1997年9月30日以前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已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9月25日法释19975号《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对于行为人1997年9月30日以前实施的犯罪行为,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行为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超过追诉期限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超过追诉期限的,是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适用修订前的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因此,对于在1997年9月30日以前实施犯罪行为的“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当适用修订前《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二、适用修订前《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分歧意见

在适用修订前《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审判实践中,如何把握被“采取强制措施”,不可避免地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分歧意见。

(一)第一种意见认为:对于1997年9月30日以前实施犯罪行为的“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理解为被“采取强制措施”,“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其理由是: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是国家宪法赋予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后未被执行逮捕,是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逃跑或者藏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后逃跑或者藏匿,表明其藐视国家法律,相应地延长其追诉时效期限是完全必要的。因此,被“采取强制措施”不能仅限于被执行强制措施,同时还应当包括经司法机关“批准或者决定”待执行的强制措施。强制措施中的逮捕不能仅仅理解为被执行逮捕,同时还应当包括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对“超过”追诉时效的“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从宽把握或不予追究,有鼓励逃跑、放纵犯罪之嫌,同时也不利于调动公安机关追究犯罪的积极性。

(二)第二种意见认为(笔者持此观点):对于1997年9月30日以前实施犯罪行为的“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理解为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其理由是:

1.“批准或者决定”逮捕不属于强制措施。

所谓强制措施,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所采取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五种措施。对于经采取该五种措施之一而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追诉时效即停止进行,不论其逃避状态存在多久,都应当依法对其进行追诉。所谓追诉时效停止进行即追诉时效的延长,是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追诉时效停止进行。该事由只能由法律规定。法律规定的事由,是指修订前《刑法》第七十七条和修订后《刑法》第八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对于1997年9月30日以前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具备修订前《刑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被“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情形,则应当承担“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的法律后果。无论是修订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修订前《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的规定,还是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修订后《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的规定,强制措施均只有拘传、职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五种措施,既没有“批准或者决定”逮捕,更没有网上通缉。罪刑法定是我国刑法的重要基本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规定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随着修订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实施,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一切“参照”、“比照”、“最相类似”的规定都与类推制度一起成为法律文化,不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效力。

2.“采取强制措施”应当理解为被执行强制措施。

在刑事诉讼中,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和执行逮捕是由两个不同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的国家宪法赋予的职权。同时还可以看出,“采取强制措施”确实存在执行问题。强制措施只有付诸执行,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具有强制作用。在刑事诉讼中,批准或者决定“采取强制措施”(整个审批、签批过程)都是秘密进行的,执行强制措施却均是公开进行的。只有明确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被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及相关的权利、义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故意违反相关规定,才能对其因故意违反相关规定所造成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司法机关采取逮捕、拘留、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五种强制措施之一的措施后,实施了从看守所、拘留所、被监视居住地、视居住地逃跑或藏匿,或者以其他方法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才应当承担“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的法律后果。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作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的决定是秘密进行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从知晓,且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作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的决定之前已经逃跑或者藏匿。让“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担修订前《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的限制”的法律后果,既与修订前《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不符,也缺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主观故意要件。

3.对超过追诉时效的“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予追究的积极作用。

(1)符合我国刑罚目的的要求。

我国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预防犯罪的内容之一就是使犯罪人不再犯罪。犯罪人在实施犯罪后,在一定的期限内没有再犯罪,就说明其再犯罪的危险性已经消除,这就达到了适用刑罚所要达到的目的。

(2)有利于司法机关集中精力办理现行的刑事案件。

现行犯罪对社会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因此,司法机关应当集中精力办理现行刑事案件,以更好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1997年9月30日以前实施犯罪行为,已超过追诉时效的“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案件,绝大多数已经超过10年。由于修订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司法人员的诉讼理念、诉讼证据要求均已发生重大变化,控辩式庭审方式替代了当年的纠问式;当事人举证代替了当年的职权主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对于10年以前的一般刑事案件,可以说是时过境迁。案件当事人、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绝大多数已各奔东西,不仅收集、补查证据相当困难,同时也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司法机关为这些陈年旧案所累,从而影响对现行刑事案件的处理,必然会妨碍对现行犯罪的及时打击和对国家、人民利益的及时保护。

法律七进的实施方案范文3

一、“七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我区实施“七五”普法以来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办事效率的提升,区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区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区推进“一次不跑”改革实施方案》以及《“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相关文件,对部门各单位改革事项和服务内容进行了梳理规划,进一步深化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办事模式,让群众少跑腿努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服务政务环境。截止目前,区政府常务会议出具合法性审查文件950份,共有31个行政执法单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双随机系统对接“互联网+监管”平台同步事项230项,检查对象名录库35736条,办理新执法证237本,区政府全年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3件,仲裁案件3件,共梳理“一次不跑”事项到达241余件,政府科学决策、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效率明显提升。

(二)司法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七五”普法以来,区司法局打造了全省一流的司法行政信息指挥中心,以省司法厅“法务云”为依托,全面启动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监控平台、远程会见等平台建设,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律师公证、“12348”热线等司法业务系统全部接入司法纵向网,实现监控画面实时与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对接,同时指挥中心实现公安“天网”和政法委“地网”工程对接,通过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影像监控、实时对比、数据分析,实现了线上线下信息资源掌上移动办公。区法院稳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和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主动公开执法流程,全面实行了阳光执法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区检察院出台了《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提高量刑建议能力和办案效率。“七五”普法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114件3278人,批准逮捕1781件2721人,不捕325件548人,案件2419件3585人,移送2844件4258人,不诉221件329人。区公安分局以改革强警为目标,深化公安改革,推动警务流程再造,要素重组、责权利统一,人财物匹配机制。“七五”普法以来两抢立案177起,破案33起,盗窃立案10184起,破案3829起。有力维护了全区的社会安全稳定,通过完善机制、加强监督、阳光司法等举措,赢得了民意,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三)法治文化阵地宣贯作用明显提升。我区按照“以点带面、全面开法”的工作思路,重点打造了以高坑茶亭村、城郊里善村、后埠街柑子园社区法治文化巷、区财政局法治文化进机关示范点等法治宣传文化阵地为中心大小43个,遍布全区各镇街委的村(社区),法治宣传文化阵地内容涵盖宪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连的法律法规,使居民群众能够在日常生活和茶余饭后感受到法律无处不在,权益保障就在身边。去年11月全省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区顺利召开,会上我区代表全市各县区就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作典型经验发言,为全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了“样板”。同时区普法办借助法治文化阵地开展了“送法下乡”、“宪法进万家”、“法治文艺汇演”450余场次,受益群众达十万余人。

(四)“谁执法谁普法”格局效应明显提升。我区自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来,先后制定下发了《区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和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任务分工、责任落实、牵头单位等具体措施要求,确保各项普法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同时,按照要求建立普法工作台账,对普法资料和文件分类归档,进行规范管理,及时报送各类统计表、计划、总结等材料。我区持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及形式多样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按照重点工作普法要求,针对青少年学生、农村村民、社区居民等重点普法对象选取与他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制作图文并茂、简明易懂、形象生动的普法宣传册,选取部分学校、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极大的提高了辖区居民的法律素养,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七五”普法工作完成的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进,打造“七五”普法新高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为抓好“七五”普法工作,我区成立了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和处室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普法格局,有利地促进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明确工作计划。为扎实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市普法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区实际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转发《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等相关文件,下发至全区各镇街委、各部门、各单位。同时,为了普法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我区每年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当年普法工作,划分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对每年普法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安排,有督促,目前我区普法工作稳步推进,态势良好。三是强化经费保障。“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在普法经费方面,区财政每年划拨22.86万元用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方面,2016年区财政安排5万元工作经费用于社区矫正工作,并于2018年起增加至每年40万元用于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方面,2016年区财政安排7万元用于法律援助工作,2020年增加至15万元,确保了全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在“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建设工作经费方面,自2018年“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开展以来,区财政每年拨付10万元保障“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建设。

(二)坚持精准普法,形成学法用法新常态

一是狠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我区建立了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年初制定计划并严格执行。将领导干部学法融入“法德大讲堂”,每季度举办一次专题法治讲座。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查和年度考评,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二是狠抓青少年普法教育。坚持普法从青少年抓起,把普法教育列入国民教育体系”。每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都着重加强了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同时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区教育局将青少年学生普法纳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内容,落实好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够得到基本的法治知识教育。目前,全区中小学都将法治教育列入了教学计划和课程表予以贯彻执行。三是狠抓企业管理人员法治意识提升。在“七五”普法中,对省、市驻区企业,积极主动与其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按照上级部署,加强督促检查,由企业自主抓好落实。对区内的民营企业,一方面根据企业的特殊性,加大培训力度,提出要求,督促检查,抓好落实;另一方面采取送法进企业等方式,将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紧密结合,努力营造企业的法治氛围,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定期到企业授课讲座,积极培育企业法治文化,提高了企业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四是狠抓农村法治宣传工作。贯彻落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全区各涉农镇街,借助“法德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家书屋”等平台,联合公、检、法、民政、环保等部门,结合扫黑除恶、美丽河湖等专项行动,现场为农民群众开展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等普法活动175场次,多角度全方位的提高农村“法律明白人”法律素质。

(三)坚持依法治理,法治建设跑出新速度

一方面法治创建深入开展。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创建活动,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打造有影响、有内涵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截至目前,已打造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3个,全区民主法治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另一方面扫黑除恶工作成效显著。连续三年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普法工作要点,专门下发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方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统筹联合各执法单位在广场、小区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

(四)坚持创新驱动,开创宪法、民法典宣传新局面

一方面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全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七五”普法和依法治区考评内容。区委组织部和区普法办将宪法知识纳入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的必考内容。区党校把宪法列入了重点教学计划,将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每期培训班的必修课程。并通过在全区开展宪法进机关进单位、宪法专题讲座和宪法朗读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掀起了全民读宪全民学宪的新热潮,使宪法学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千家万户,推进了宪法宣传活动在大地落地生效,深入民心。另一方面成立区民法典普法讲师团,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开展民法典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机关等活动共计15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13000余人,使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掌握民法典知识。并与FM106.8电台合作,每天在黄金时段利用广播向市民及时、准确传播民法典知识,让老百姓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在普法深度上发力。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以创新精神科学谋划好“八五”普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地见效,注重引导,普治相融,将普法宣传与执法司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深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二)进一步在普法广度上攻坚。坚持以落实领导干部“凡晋必考法”和年度统一考法为抓手,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教育体系,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新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及企业职工等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法律七进的实施方案范文4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一)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为加强对“法律进机关”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为组长的“法律进机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法律进机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及组织领导,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

(三)及时启动,深入推进。办公室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赠送法律书籍、上法制课、倡议书等形式,及时组织开展了“法律进机关”活动,在机关掀起了“法律进机关”活动的高潮。

二、把握重点,全面推进

(一)是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首先是以全面提高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和能力为目标,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依法治县的工作方案》,并依此为指导,通过健全完善工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等制度,使领导干部学法有计划、用法有依据,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其次是拓宽学法渠道,增强学法效果。除坚持传统的普法宣传教育方式以外,还积极利用机关内外部网络、社会和行业部门网络对干部进行法制培训。三是以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对以开展“建设法治机关、服务型机关和效能机关”为主要内容的机关效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把握重点,结合“法律进机关”工作实际,积极拓宽普法渠道,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活动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组织领导,开展“建设法治机关”活动。

(二)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青年志愿者队伍深系村,分别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普法宣传材料等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

(三)是围绕企业依法经营,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以宣传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法制宣传、法制培训,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对企业党员干部进行法律培训、宣传,全面提高企业负责人依法经营和诚信守法意识,提高职工依法生产,依法维权意识。

三、创新机制,注重效果

(一)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新形势新任务对开展“法律进机关”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结合实际,一改过去那种“单打一”、“灌输式”的形式和不计对象,一个单子吃药的活动方法,努力实践新的活动方式方法,一是利用QQ群、网络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二是利用培训班、法制大讲堂等传统面对面形式进行教育。三是利用开展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二)防止“空对空”,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活动。一是把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教育党员干部学法守法的过程变为党员干部自觉学法用法的过程,引导党员干部由事后找法到事前学法用法的转变,在生产生活中,明确权利义务,自觉用学到的发知识指导生产,解决问题。二是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法律七进”活动是一项内涵丰富,外延宽广的活动,我们把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与“法律进企业、进乡村“活动结合起来,研究制定创建活动具体办法和标准,扎实推进各项活动开展,丰富“法律七进”活动内容,使各类创建活动的过程成为弘扬法治精神、普法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过程。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法律七进的实施方案范文5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在“七五”普法中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为主线,依法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深入落实监督机制,不断加大普法力度,扎实推进法治城管建设,努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城管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就“七五”普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为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制定了“七五”普法规划,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七五”普法办公室,负责“七五”普法日常工作。同时成立城管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责任。在“七五”普法中,按照全面推进法治长阳、法治城管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与局属二级单位签订《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七五”普法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普法职责任务,不断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为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落实普法责任营造普法氛围

(一)建立普法责任制。局属各单位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层级签订普法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局属各单位建立健全普法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成立普法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和要求;同时制定“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分年度制定普法计划、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逐一落实。

(二)明确普法内容。局属各单位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党章、宪法、党内法规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地方性法律法规以及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

(三)系统内普法全覆盖。健全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支部、班子成员学法制度、单位学法制度、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述法考核评议、提拔干部的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全省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等制度。2016年至2019年全体城管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参学率、参考率、及格率3个100%。同时组织城管执法队员开展年度法治学习月活动,做到有方案、有组织、有培训、有考试、有通报,确保普法取得实效。

(四)扩大社会面普法。根据县委县政府“七五”普法责任清单规定,城管执法局的普法责任清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等。局属各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做到“谁执法谁普法”,县环卫局普法重点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普法重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普法重点为《城市绿化条例》。同时加强对当事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及重要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做到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通过举办听证会、座谈会、协调会等形式,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结合普法重点和社会热点,组织普法宣讲员、普法志愿者深入社区、村组、学校、企业,广泛开展宣传、讲解,激发社会正能量。

(五)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普法平台,汇编城市管理“七五”普法法律读本,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发放到部分社区和村组;设置普法专栏,建立学法园地,观看法治电影、电视,参观法治教育基地,旁听典型案件审理等措施;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工作,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以互联网为载体,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 活动,充分利用微博、QQ 群、微信群开展法治宣传。

三、丰富普法形式确保普法实效

法律七进的实施方案范文6

尊敬的    组长,各位领导:

衷心感谢你们莅临x县检查指导工作!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我县“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以提高全社会法治素养为目标,围绕全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坚持以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推动新媒体公益普法为突破,认真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顺利完成了“七五”普法中期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2016年我县荣获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县(市、区)称号;2016、2017年荣获全省“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考评优秀直管县”; 2018年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一)健全机制,周密部署,“七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 

1、制定规划,健全机构,为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打好基础。2016年,县委、县政府转发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2016年11月、2017年10月,县委、县政府对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全县各级各部门也相继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普法新格局,为全县“七五”普法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2、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推动 “七五”普法顺利开展。 2016年12月27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签订了《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全县各级各部门高站位、求实效、重责任启动“七五”普法工作,推动了“七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3、落实经费,编印和发放普法教材。按照“七五”规划要求,加大普法经费保障力度,县政府按人均0.15元的标准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编印《法在农村》《社区学法》《机关说法》《公务员学法》《法在校园》《企业与法》《依法行政培训教材》《民法总则》《宪法》等“七五”普法读本15万本,印制法治宣传彩页30万份,免费向社会发放。结合法治扶贫行动,给全县贫困村贫困户发放“普法手提袋”5000个。 

4、健全队伍,培训骨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专业人员素质。组建“七五”普法讲师团,普法讲师团由法律基础扎实、授课经验丰富、政治素质高且热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88名同志组成;建立法治副校长队伍,完成全县385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的聘任工作;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的特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提高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举办“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有效提升了全县“七五”普法骨干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 

(二)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1、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强化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一是按照《x县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要求,认真落实国家机关党委(党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会前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法治讲座、中心组学法等形式加大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力度。一是2016年以来举办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集中专题学法3次,先后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380场(次)。二是2018年4月28日,邀请了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xx大学法学院院长xxx教授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宪法》专题讲座,大力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拥护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性,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民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良好氛围;2018年7月21日,邀请了省委党校法学部副教授、法学硕士xxx和省纪委法规室主任xxx对全县政法干警分别就《宪法修正案》《国家监察法》进行了授课。三是2017年11份组织全县1800名行政执法人员举办了法律知识培训班,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全面贯彻执行《x县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个人学法每年不少于40学时,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建立新颁布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培训质量。2017年9月份,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分期分批在县委党校进行法治培训。五是建立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制度。2017年5月份,县人大对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33名拟任干部参加了考试。

2、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一是全县385所学校实行了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制度,聘请政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进课堂”活动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了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二是积极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广泛开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2018年3月份,在县一中举办了“宪法在我心中”主题演讲比赛活动;2018年4月份,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举办了青少年“远离毒品·健康成长”主题演讲比赛;2018年4月份,县检察院、县法院联合在道口镇第二实验小学开展模拟庭审进校园活动。三是积极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做到“四个一”:每个中小学建立一个法治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架,坚持每学期上一次集中法治教育课,每年开展一次法治教育主题活动。在墙报、广播、学校网站上开辟“法治园地”专栏等方式,使普法教育融入青少年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四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各学校根据各自的特点精心组织各具特色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生自己编写法治手抄报,组建学法兴趣小组、“小交警岗”,利用班会活动、团队活动组织演讲会、辩论会、模拟法庭等活动。2016年以来,全县各中小学共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820多场(次),开展青少年法治讲座650场(次)。 

3、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大力强化农民普法教育。一是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节点,开展多种形式“送法进乡村”活动。通过出动宣传车、展出展板、悬挂挂图和条幅、播放录音、张贴标语、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2016年以来,全县共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870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材料41万份(本)。二是抓好农民工普法宣传,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利用农民工返乡和进城务工等时机,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和提供法律服务活动;公安、工商、工会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全县用人单位的招用工行为进行全面清查,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三是结合实际,以乡镇为单位,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农村“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

4、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认真开展社区居民法律宣传教育。一是在全县各社区普遍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在各社区建立了居民学法制度,设立固定的法治宣传橱窗,购置了常用法律图书方便居民借阅,由社区管理人员和部分退休老干部组成义务法治宣传队伍,通过文艺节目表演、进楼入户等形式为居民宣讲法律知识,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二是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把家风建设贯穿其中。组织“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举办“老年人权益保障”“妇女儿童维权”及“家庭教育”知识巡讲活动,推动了“法律进家庭”活动的深入开展。 

5、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一是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全县各职能部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设立咨询台、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2016年以来,税务、质检、安监、工商等相关部门共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130场(次),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培训83期,培训人员740人(次)。二是以安监局和环保局为牵头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和环保集中检查活动,各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环保意识,有效地促进了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三是以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通过法律宣讲、以案释法等形式,深入企业进行法律宣传,特别是通过对《公司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牢固树立诚实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部门普法责任,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制定下发了《x县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内普法的同时,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1、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执法司法机关在处理精准脱贫、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养老婚姻、扫黑除恶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加强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 

2、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制定下发《x县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工作实际,把以案释法作为应尽职责,在执法司法实践和法律服务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宣传法律精神、传播法律知识的过程。县法院立足职责职能,主动接受监督,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坚持所有案件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之外,一律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都最大限度地允许群众依法申请旁听,对群众广泛关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还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检察院以公正司法为目标,以案件为中心,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律师在刑事辩护、诉讼、开展非诉讼法律服务中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法律权利、义务和有关法律程序等,及时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处理过程中,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3、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利用春节、“三八”妇女维权周、“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水法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6·25” 全国土地日、“6·26” 国际禁毒日、“11·9” 全国消防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各种节日、宣传日、宣传月,采取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

(四)创新载体,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打造媒体普法品牌。借助县电视台这一传统媒介,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公室联合在县电视台制作法治专题栏目—《法治在身边》。该栏目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百姓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为题材以案释法,教育群众,以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为切入点,为群众解疑释惑。目前已播出75期。

2、打造法治文化建设特色品牌。为进一步丰富法治文化创新型宣传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实用性和群众的参与性,在人民公园樱花园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公园。以休闲广场、长廊为基础,在休闲广场内和长廊安放法治宣传橱窗、法治长廊等,为居民和广大群众介绍法治人物、法治典故、法治名言、常用法律知识、法德共建等相关内容,使广大居民群众在健身、休闲、娱乐过程中获得法律知识、受到法治教育,为建设法治x县打下扎实的基础。

3、举办全县“公证杯”法治书画大赛。2016年9月至11月份,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公室于联合举办了全县首届“公证杯”法治书画大赛。本次大赛征集书画作品100幅,评选出书法、绘画作品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优秀奖各6名。参赛作者涉及到机关干部、农民、企业职工、离退休老同志、学生等,体现了群众性和全民参与性,激发了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好地推动了全县法治文化建设。12月4日,在县文化馆举行了法治书画大赛作品展览。

4、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制定印发《x县关于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公益普法的目标任务、主体责任和落实措施,以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为阵地,积极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全媒体传播、全范围覆盖,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

(五)普治并举,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一是按照“依法建制、依制治理、民主管理”的要求,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组织指导全县各行政村(社区)完善和落实《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全县所有的村(社区)都建立了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角,全面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活动。目前,我县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2个,xxx镇xx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村”。二是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树立文明执法形象,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示范单位”的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果。三是为提高学校依法执教、依法治校水平,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学校营造一个良好的育学环境。四是为进一步促进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民主管理,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继续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五是为进一步提升地方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开展“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各级政府聘请法律顾问,使重大问题的决策更加规范合法。二是对涉及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先送县政府法制办把关,确保文件的合法性,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合法的依据。三是落实政务公开。全面实行“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公示办事权限、内容、程序、时限、结果及收费依据标准,简化办事手续;各部门各单位都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和工作人员公示牌,将单位职能、科室职责全部公示上墙;各乡镇(街道)将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及要求上墙公示,以达到方便群众,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四是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均建立并较好落实了行政执法办案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案件评议考核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促进了行政行为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3、开展行业部门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一是县交警大队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整治,从严查处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各类违法行为,并继续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努力从源头上、措施上强化交通管理,减少和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县综治办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三县国土资源局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土地矿产资源卫片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用地,保护耕地资源。四是县环保局开展环境治理工程,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x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为深入发动群众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我县及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信箱,开通互联网举报平台;召开新闻会,公布了对群众举报的奖励办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两次集中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氛围;印制40万份“举报涉黑涉恶犯罪有奖”宣传彩页,开展入户走访宣传活动,提升了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对16个县直成员单位一对一下发了线索摸排工作交办通知书,压实了有关部门排查线索责任。截至目前,该县共接收线索126条,其中群众举报45条。已打掉涉黑恶类犯罪团伙多个,共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00余名。

5、健全维护公民权益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县司法局先后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进展,公民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和权益得到基本满足和实现。

二、存在的问题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县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全面增强,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深厚氛围,各级各部门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平安建设质效得到全面提升,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公众获得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但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不平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务工人员和企业职工普法难度较大。二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需进一步强化。三是宣传方式单一,缺乏创新,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够深入。四是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需进一步加强。中国普法网、山西普法在线关注率不高,要通过各种方式扩大普法微信群覆盖率和影响力。五是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进力度不大。乡镇(街道)法治文化阵地因受场地和经费等因素制约,进展比较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