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共享制度范例6篇

资源共享制度

资源共享制度范文1

教育资源是影响高校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高等教育资源管理的核心是资源效率的最大化。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具有教育资源效率和价值最大化的重要作用,优质教育资源又是高校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竞争力,这一矛盾在资源共享制度和外部环境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导致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陷入困境。

1.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的现实困境。高等教育资源的区域共享,虽然具有优势和可行性,但具体实践不容乐观。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第一,人们对于高等教育资源共享的内涵和态度理解基本一致,普遍认为资源共享是实现校际资源互通有无和优势互补的重要方式,而且持肯定态度;第二,资源共享以校内为主,校际之间较少;第三,资源共享以自发行为为主,缺乏规范性和制度化;第四,在共享行为上,以学校教师为主且机会较多,学生较少且机会很少;第五,同一层次或同一类型高校之间的共享较多,跨层次、跨类型高校共享较少;第六,从共享的程度和内容看,以“低端”为主“,高端”较少;第七,从资源要素角度共享信息资源较多,物力、人力和课程资源的共享程度较低。⑩综上,我国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的现实困境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高等教育资源多元化的供给机制有待建立。我国的教育资源供给以国家和政府为主,教育资源配置具有典型的计划性质和集中垄断特点。由于人口众多和高等教育资源基础薄弱,国家对高等教育资源的投入先天不足,高等教育资源的社会供给体系尚未完善,不断扩大的招生规模和有限的教育资源更严重制约了人才培养质量。国家对于高校的分层和投入具有明显差异,不同层次的高校在教育资源配置方面存在很大差异。由于高校隶属关系和层次差异,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形成了条块分割的现状,教育资源比较封闭、对立,同一区域甚至一墙之隔的高校之间存在重复建设的现象。区域内高校由于历史发展、资源投入、学科差异等原因,在资源方面普遍存在差异,而高等校际教育资源共享是资源多元化供给的重要方式之一。我国高校虽普遍进行了后勤社会化管理改革,在资源供给、资源效率发挥等方面进行开展了不同的尝试,但高等教育资源共享仍裹足不前,特别是有天时地利的区域内高校,在资源共享方面未有突破性发展。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不仅对于破除教育资源条块分割、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提高资源效率有重要作用,对于社会团体、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高等教育资源供给也是一种重要探索。第二,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时代化和市场化程度不高。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和道路应随着时代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进行合理调整,以保证高等教育发展的适用性和先进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市场机制对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影响也更明显,直接触动并加速了传统高等教育资源的配置方式改革,市场机制逐渐成为影响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主要因素,并成为推动高等教育资源不断优化的主要动力。⑩但是,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比,高等教育资源的时代化和市场化程度仍需深化。传统的高等教育由于缺乏办学的主动权,导致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目前,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产业结构的转型和调整速度日益加快,高等教育改革的步伐难以适应社会对知识和技能更新的要求,高校培养的传统产业人才供过于求,新技术产业人才供给严重不足。虽然高校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和改革,在资源共享方面也进行了探索,但目前的校际共享仅限于学校层面,深层次或惠及学生的资源共享并不多见。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在提高区域内高校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有限资金用于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校际资源优势互补和高校发展公平等方面,能够缓解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提高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时代化和市场化程度。第三,高等教育资源的区域协调机制有待建立并完善。我国高等教育资源分布不平衡,存在明显的“东西强、中间弱”特点,这与我国传统的高校管理体制是分不开的。教育均衡的基础是教育资源配置改革,政府在宏观管理上的干预对我国的教育资源改革具有重要作用。高等教育资源的整合共享,一方面,需要中央政府从宏观上把握更大范围内的资源共享协调和制度化建设;另一方面,需要省、市政府依据地方的发展实际,承担并建立区域高校资源共享的协调任务,促进区域内高校资源的良性互动,扶持学校在支援地方特色经济建设、软硬件互动、教学互享、学分互认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通过管理和制度创新,成为资源共享的参与主体的内驱力,从而推动区域高校从高校层次到学生乃至环境的深度资源共享和融合。

2.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现实困境的原因。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的现实问题,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保障机制、动力机制和运行平台等三个方面:第一,缺乏刚性制度保障。高职教育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政府应在高等教育发展的顶层设计、制度保障和统筹规划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确保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主体,要主动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调整教育的层次和结构,实现教育发展和社会发展相匹配,承担人才培养的主体责任。高校资源区域共享,需要政府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法规来保障和推动。政府作为高校校际资源共享的第一推动力,是保障资源共享规范有序开展的重要因素。纵观我国高等教育资源共享方面的规章制度可以发现,人们对于高等教育资源共享的认识,有一个从“被动”向“主动”缓慢转变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伴随着人们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认识深化而发展的。资源不仅分一般资源和专项资源,还有学校层次、学科类别等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差异,涉及费用、管理等多个方面。我国有关高等教育资源共享的制度和规范比较笼统,如现有制度未涉及共享资源的使用收费、管理、财政来源和利益分配等问题,现有的政策对于资源共享的动力机制和激励措施缺乏刚性规范,缺乏对资源产权管理的制度约束,对于管理权限和财政来源不同的高校之间的资源共享缺乏规定和指导意见,对于资源共享的监督、绩效和评价更未涉及。国家和地方政府从宏观调控和政策上的制度缺失,制约了高校资源共享的创新绩效和实施。第二,缺乏内在动力。高校和政府作为区域教育资源共享的主体,缺乏联动的内在动力。高校具有典型的公益性特征,政府作为公民让渡权利的产物,对高校的顶层设计、发展规划和跨界运行等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由于政府和企业在职责、管理权限及其功能定位上存在差异,政府承担具有主导性和保障性主体地位的公共责任,高校则是主持性执行主体。⑩资源共享,需要以地方政府为媒介,通过区域高校联动来实现,这个过程需要各主体所赋予的权利和利益对等,否则就难以产生合作的动力和积极性。虽然政府具有资金、经济和社会利益的内在驱动,但由于区域内高校的管理权限和政府的因素,实践效果并不理想。事实证明,凡是政府大力支持的地区,其区域共享工作就开展得比较顺利,成效也比较显著;反之,则工作开展比较困难,成效不大。⑩高校首先关心自身利益,注重政府的政策法规和合作能否保障其利益,这成为影响校际资源共享的内在动力和共享积极性的重要因素。第三,缺乏资源共享的平台支持。高等教育资源共享的主要动因是对资源的直接获取与重新配置,通过有效利用对方的资源来获取各自的竞争优势。对于高校来说,合作的目的在于强化优势。不同资源具有不同的主管部门和运行规律,如果合作中缺乏沟通、理解和信任,不仅会导致各方的责权利不明晰、信息失衡,还会造成合作关系不稳定乃至终止。因此,建立系统、有效的管理、协调机制和共享管理平台,对于各方的责权利和实际利益的管理及均衡具有重要作用。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需要政府和区域内高校联动,包括政府主导保障和校际深度合作。资源共享在一定程度上是政府主导下的区域内高校共同参与实施的过程,地方政府作为地方财政资源、政策资源、信息资源和公共利益的代表,要通过对公共资源的有效管理,成为校际资源共享的纽带。在缺乏刚性的法律规范和制度保障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和学校对于资源共享并不存在明确的责权利关系。虽然区域内高校在技术、地域、空间等方面完全具备资源共享的条件,但资源共享常常成为空谈或停留在浅层次。同时,由于缺乏资源共享的有效平台,关于资源共享的政策、信息和资源也难以落实,最终导致资源共享难以实施或不能有效实施。为此,政府应主动牵头,建构资源共享的交流合作平台,形成共同目标交集,产生利益共振,从而提升高等教育的资源供给和利用水平。

二、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的路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对教育在人口素质提升、人力资源转化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按计划对高等教育资源进行配置已难以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需要。要通过深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探索可行的资源优化途径,提高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时代化、市场化、多元化程度,增强高等教育资源的区域发展协调和教育公平,从而推动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化的进程。⑩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的首要任务是构建政策保障、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关键任务是创新运行和合作机制,核心是强化激励和动力机制,⑩最终实现资源共享高校的利益平衡和资源效益的良好发挥。

1.制度保障:构建政策保障、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政策导向在资源共享中具有无法替代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政府对于公益性的高等教育资源负有重要责任,特别是地方政府要结合区域高校的资源禀赋,通过政策创新,引导协助高校构建资源共享平台,如出台鼓励资源共享的政策措施、建立资源共享的校际协调机构等,通过重点资源的共享拉动来提升资源共享的创新绩效。⑩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合作共享创新的现实困境,迫切需要政府提供充分的政策保障、组织领导和完善的协调服务。政府要提供良好的外部运行环境和协调机制,激发区域高校资源合作共享的积极性,提高各方创新资源的整合程度和利用效率,提升资源共享的创新绩效。从适应和满足高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建立有利于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政策法律环境,从创新环境、制度规范、资源对接协调、共享配套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改革高校行政管理体系,加快高校的“去行政化”,推行“扁平化”管理,树立高校行政管理服务于教科研活动的意识,完善制度建设,创新性地开展资源合并、重组和管理等,提升高等教育资源共享的组织化程度和制度化水平。

2.动力机制:强化激励措施,构建动力机制。一方面,要以项目和创新为载体,提升高校在资源共享中的主体地位。政府应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利用资源优势,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项目研发,构建以合作共享为核心价值追求的行为准则和行为方式,在高校资源共享的课程互选、学分互认、信息互通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引导并协助构建资源共享的运作平台。另一方面,将高等教育资源共享纳入教育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评价体系,将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社会效应纳入教育评价体系。教育评价不仅看重数量,还要看重质量和效率。把资源的利用率和社会效应作为教育评价的内容之一,不仅有利于克服教育资源浪费现象,也有助于激发主体资源共享的动力。

3.运行平台:合作和创新运行机制。首先,政府要从资源整合的角度,运用政策工具和市场机制引导高校进行管理创新。要鼓励高校主动创新,鼓励高校合作实施重大科技计划、共享研发成果和相关利益,鼓励高校利用资源优势联合申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重要技术研发项目,通过优势互补,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和多种形式的资源整合共享。其次,优化合作信任机制,全面实现利益共享。资源共享在不同的创新组织框架下进行运转,可以通过地方政府的制度约束或签订战略合同和协议的形式,建立资源共享的合作伙伴关系,避免合作共享各方在后续创新活动中产生纠纷。合作共享各方通过协调和交流机制,建立相互的信任,通过建立资源共享过程的共享信息制度和强化管理等措施,创造良好的信誉环境和合作氛围。最后,大力培育协同文化,培育资源共享的长效运行机制。市场经济的发展使社会竞争日趋高效化和理性化,协同合作成为组织和个体的基本活动形态与行为模式。资源的优化共享、成员之间的团结协作与文化融合,以及成员各自难以发挥的集成作用,都对主体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协同创新,创建积极向上的协同文化,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创新的目标,有助于各主体走向更深层次的合作、共享、共赢,也有助于形成资源共享的长效机制。

三、小结

资源共享制度范文2

关键词:学校 体育设施 资源共享 机制

一、资源共享的本质特征

资源共享课题在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的研究,普遍认为是指互惠互利,它是一种每个成员都拥有一些可以贡献给其他成员的有用事物,并且每个成员都愿意和能够在其他成员需要时提供这些事物的伙伴关系。资源共享也可以看作是资源在拥有者和使用者之间进行流动的过程,资源共享的条件是:资源的拥有者愿意提供资源,使用者也愿意接受资源并且不会损害彼此的利益。资源共享的特点表现为所有成员分担、协作和共同参与,成员之间具有相互融合、一致或者“同舟共济”的关系。资源共享追求的目标是通过各方利益差异的“合作”到共享整体利益最大化的“融合”,实现资源配置的社会整体效率最高。

二、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面临的问题

在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资源共享过程中,受错误的资源利用观念影响以及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推动且缺乏具体操作机制,资源共享给学校带来的设施损耗和管理等共享成本的增加未能得到应有的补偿与保障,特别是在涉及有偿共享时,没有成本核算和收费规则,有时共享双方难以达到共识,严重影响了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的实施;人们在追求学校体育设施资源的社会价值的同时,往往忽视了其经济特性,即不论资源拥有者提供资源还是使用者接受资源都是有成本的,对于共享成本人们看法不一,也缺少核算标准。资源能否共享,关键要看这部分成本是否能给供求双方带来预期收益,当收益大于成本,资源共享才具有经济合理性,共享才能实现。因此,迫切需要研究和制定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机制和原则,以规范资源共享的行为,保障共享双方的权益,切实推动资源共享的实施。

三、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的制度安排

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属于社会产品(或称社会资源)。西方经济学家又将社会产品分为公共物品、私人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很少有物品能完全满足公共物品这两个条件,大多数物品只具有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这两种特性中的一种,这些物品通常被称为准公共物品。如果某物品在消费上既具有竞争性又具有排他性,则称之为私人物品。据此,将学校体育设施资源作为准公共物品进行分析较为恰当。

四、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机制的构成

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机制应包含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建立资源整合机制

1.资源整合机制建立的原则:明晰产权,充分尊重资源拥有方和资源使用方的权利;共享方式及利益分享的确定应遵循公益性共享和盈利性共享相结合的原则。

2.资源整合机制重点解决的问题:围绕产权,确立学校体育设施资源的共享地位;盘活存量资源,特别是财政投入为主的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开展有偿共享及市场化配置,带动增量资源的投人。

3.资源整合机制包括:一是完善资源产权明晰制度。通过制定相应法规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明确学校体育设施资源的产权主体,解决资源的归属问题。二是建立灵活的共享方式及利益分享制度。根据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取得时的不同资金投入渠道和不同的共享服务对象,可分别采用公益性共享和盈利性共享。

(二)建立成本补偿机制

1.成本补偿机制建立的原则:科学核算成本,遵循成本一收益合理原则。

2.成本补偿机制重点解决的问题:要改变人们在资源使用中存在的错误观念,即学校资源可以无偿使用,资源共享不愿支付成本。政府和社会要遵循经济规律对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向社会开放发生的成本给予相应的补偿。

3.成本补偿机制包括:一是制定学校体育设施折旧与损耗核算办法。根据学校体育设施的设计寿命(使用年限)、设施条件、开放程度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设施折旧与损耗的核算办法,为产权单位获得合理的资金补充和经济补偿提供依据。二是制定设施建设与维护的经费保障措施。依据学校体育设施折旧与损耗的核算结果,编人教育经费投入计划,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度提高经费投人,确保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的可持续性。三是拓宽共享成本的补偿途径。共享成本包含设施损耗、人力物力的投入、资源共享带来的其它成本等,补偿途径以财政拨款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主,根据场馆型、开放时间和设施损耗的不同,每年予以相应的补偿,对管理人员也予以相应津贴;还可以通过将体育收入采购的健身器材向开放学校直接配发的方式给予补贴;允许学校适当向受益居民收费。

五、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机制的运行保障

为了协调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保证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机制的持续有效运行,需要国家运用包括行政、经济、法律、舆论等各种手段,并通过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机构,指导、调整、控制和管理与资源共享相关的工作,即通过不同层级的共享制度对共享行为进行规范。围绕共享机制的内容要求,通常以法律法规、政策、管理办法等三个不同层面的制度形式作用于共享机制的运行。

总之,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是人们追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观念的体现,但资源共享不会建立在无私奉献的基础之上,也不可能建立在外力强迫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合理的、内在的动力之上。因此,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机制需要依靠法律法规、政策、管理办法等三个不同层面的制度作保障,并通过对各相关主体权利义务的合理界定、对共享成本的科学核定、对共享利益的有效调整、对风险的合理规避,刺激各主体的积极性,增加各方的收益,盘活存量资源,带动增量资源的投人,从而使学校体育设施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化,实现其社会经济效率最佳化。

参考文献:

资源共享制度范文3

【关键词】信息资源;图书馆;共建共享

军队院校图书馆是院校的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学、科研提供文献信息资源支撑和保障的服务机构,其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和制约着学校教学、科研水平的发展。随着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出版物、网络文献信息、多媒体资源等数字资源在图书馆资源收藏与利用中的比例越来越高。受存储空间、经费不足等客观原因的制约军队院校图书馆不但难以全面和完整地收集文献,也难以满足读者的信息需求。在网络环境下,国书馆信息资源的共建与共享研究日渐受到重视,成为图书馆领域发展的趋势。

1.军队院校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重要性

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能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需求,最大限度地提高馆藏资源的利用率, 同时也最大限度地为教学和科研提供服务;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可以避免重复建设和信息遗漏,有利于形成系统的图书馆信息资源体系;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资源的公平合理使用,有利于使总部对信息资源建设的投入得到优化使用。

2.军队院校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制约因素

2.1思想观念滞后

虽然近几年军队院校图书馆网络化、数字化建设步伐很快,各馆在资源共建共享建设方面也都做了努力,有了长足进步,但从整体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军校图书馆仍然存在观念滞后的问题。“小国寡民”思想依然存在于院校文献信息服务工作中,共享意识普遍薄弱,缺乏全局观念和开放共享的胸怀,本位主义思想严重,视馆藏文献为本馆私有,漠视共建共享。其实,再有经济实力的图书馆,也不可能满足本馆所有读者的所有阅读需求,因此,这种本位主义的思想是极其狭隘的,严重阻碍了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创新发展。

2.2技术兼容性差

军队院校图书馆之间技术兼容性差,系统软件和文献信息标准化不够。各图书馆所使用的软件各不相同,给文献信息的联网检索和传递带来了极大障碍。数据库结构、编程语言、操作系统不同,信息资源的描述方式不统一,文献标引规则不统一,集成系统缺乏标准化等,严重制约我国数字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发展层次。

2.3信息安全因素

当前由于保密技术的不完善、网络传播的随意性、计算机病毒、计算机犯罪等使网络安全变得更加严峻和复杂。再者由于目前尚无完备的网络信息资源保护法,鉴于知识产权因素的考虑,许多图书馆都不愿意或不敢将其全部文献信息网络化,如何在网络资源共享和知识产权保护之间寻找一个结合点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4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军队院校图书馆实现网络化,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必须有一支较高素质的工作人员队伍。军队院校图书馆人员成分复杂,高素质人才、专业人才少,尤其是熟练掌握情报技术、计算机技术和外语知识的人才少,很难在网络环境下开展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工作。

3.军队院校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措施

3.1转变观念,增强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意识

军队各院校图书馆应该克服和彻底摒弃信息资源共享的保守主义、形式主义和本位主义思想,真正树立全军一个馆,全国一盘棋的思想,从全军乃至全国的大局着眼,树立开放共享意识,加强协作协调,扩大纵横联系,扩大读者范围,打破馆际界限,使他馆资源为我所用,也让我馆资源在其他馆发挥效益。

3.2建立共建共享制度

文献资源共建共享需要一定的制度安排,才能顺利健康地进行。制度既是一种规范,也是一种顶层的设计。总部机关应当制定或委托军队院校图书情报联席会制定有关文献资源、共建共享的制度规定,特别是共享方面的制度规定,从而使军校图书馆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制度化。对于总部立项的项目,要明确共享的范围、数据更新的频率等。对于自行建设的项目,要制定补偿制度,使建设单位可以放心地把自建的资源拿出来给大家共享,建设单位付出的劳动和投入的经费也得以某种程度的补偿,从而使后续的建设工作能够长期进行下去。有补偿机制,同时还要有惩罚机制。对于总部立项并投入经费建设的项目,凡是不能为其他单位提供应有的共享服务的,应当给予一定的惩罚。

3.3强化数据库建设,规范网络数据标准

数据库与网络化建设是文献信息资源共建与共享的物质基础。建立这个基础靠一个或几个馆是不可能的,必须实行总体布局,改变力量分散、低水平重复的现状,统筹构建各类文献数据库、各学科的科研及信息数据库、各学科科研成果数据库、专利数据库等,形成一个多功能、多层次、较完整的文献数据库保障体系。标准化、规范化是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基础,要想实现信息的共建共享,各图书馆数据库必须能够相互交换和利用,这就要求推广、实施统一标准,运用科学的分类和标引工具,对数据进行规范处理,力求做到数据的标准化、规范化。各图书馆在建立自己特色数据库的同时,应借鉴国际通用的标准,参照国内已制定的规则;建立统一的机读格式,保证标引规则及数据的定义标准、文献类型描述标准、数据加工、数据采集、数据操作、数据检索、数据传递、数据交流以及数据维护等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化。只有按照标准建立起来的文献资源,才能实现联机检索,使资源共享成为可能。

3.4加强馆员队伍建设

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对图书馆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图书馆应引进一批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有专业知识,叉擅长计算机知识、网络通讯知识以及外语知识的人才;另一方面,要对馆员进行培训。同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馆员刻苦钻研,认真研究信息检索技术、网络安全保护技术等;在人员管理上,实现馆员优化组合,调动馆员的积极性,以期更好的完成新时期的新任务。

4.结束语

加强图书馆自动化建设,实现文献信息资源共享,是拓展图书馆服务功能的物质保障,是今后图书馆的发展趋势。尤其在目前军队院校图书馆资金、资源不足的情况下,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不失为一种既科学又有效的合作方式。军队各院校图书馆要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把握建设方向,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模式,使图书馆的资源配置得到优化,提高军队院校图书馆文献信息的保障能力。随着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各项相关制度标准的建立健全,相信图书馆数字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会取得长足的进步。

【参考文献】

[1]李明子.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研究.现代情报,2009,(4).

资源共享制度范文4

摘要:文章阐述了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的内涵、目标、功能、意义,分析了我国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存在的障碍,提出了构建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的社会化保障体系的设想,并从管理调控、法律制度保障、技术保障、人才保障等方面探讨了完善社会化保障体系的运行机制。

中图分类号:G2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588(2013)02-0080-04

1引言

信息资源共享是数字图书馆之间在相互协作、协调的基础上所开展的共同建设、共同利用信息资源的全部活动,其目的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使每个组织和个人都能最大限度地获取和利用信息。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其实现不仅需要信息、技术、设备、经费、人力等资源作基础,还需要制度、政策、法规、机制等手段作为保障。近年来,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对分布环境下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对资源共享的管理和保障还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随着数字图书馆的日益发展,信息资源共享的保障问题将日益重要。为此,本文对构建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的保障体系问题作些探讨。2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的内涵、目标、功能、意义2.1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的内涵

在管理学相关研究中,“保障”一般被理解为从政策、法规、技术、人才、资源等方面去促进或维护某个项目或业务的开展和实施。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涉及诸多环节和因素,如保障机构、保障对象、信息技术环境、人才、资金、信息组织管理、信息法律规范、信息工作协调等,本文提出构建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就是以共建为基础,以共享为目的,依托计算机通信网络,在国家或地区范围内集成数字图书馆建设的各类信息资源体系,根据统一规范、协调的原则,从政策、法规、管理调控、技术、人才、资源等方面去维护和促进资源共享的开展和实施,保障和实现公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其实质是以联盟的形式在地区、全国或更大范围进行全面的或某一方面的合作,以实现数字图书馆之间的资源共享。

2.2构建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的目标

简单地说,构建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的目的是在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基础上集成、整合数字图书馆建设的各类信息资源体系,建立连接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政府和中介机构的跨地区、跨行业的网络系统,从而避免各自为政、重复建设,促进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信息资源的广泛共享,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个性化的、合理高效的服务。

从分布式数字图书馆资源共享的对象和范围来看,可将保障体系的目标划分为三个层面[1]:①个体层面。分布式数字图书馆内部各类资源及信息系统之间整合为一个整体。②地区级层面。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数字图书馆资源和服务进行集成与共享。③部级层面。对国家范围内各类型的数字图书馆资源和服务进行集成与共享。

从分布式数字图书馆资源共享所具有的特性和效果来看,可将保障体系的目标概括为:①松耦合性。每个数字图书馆彼此独立,又相互关联。②开放链接性。每个数字图书馆的系统、服务、资源间彼此集成,并可灵活扩展。③整体性。任何一个数字图书馆都是共享保障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非孤立的个体。④标准化。每个数字图书馆都将遵循共同认可的功能与服务规范、数据标准和接口标准。⑤协同性。整合、集成后的数字图书馆间联合共建、相互支持、协同服务、彼此共享。

2.3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的功能

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建成后,通过运用各种集成检索技术、方法,为用户提供统一检索平台,联合开展文献资源建设协调、联合目录和联合编目、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电子资源建设及资源合作存储、参考咨询服务协作、计算机资源共享以及人员专门培训与业务辅导等;以互联网为平台对CALIS、CNKI、NSTL、国家数字图书馆、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以及一些地方政府投资建设的数字图书馆项目进行数字化资源和服务的整合,实现“一站式”服务,对国内自建的大型数据库、联合购买的商用数据库,实现跨平台检索[2]。

2.4构建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的意义

2.4.1有利于降低数字图书馆的运营成本。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通过一定的机构协调或协约支持,对资源整合与共享进行系统规划和协调管理,有利于集中力量进行数字图书馆业务的研究及标准、规范的建立与完善,有利于数字图书馆有效地使用经费,节约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提高社会效益。

2.4.2有利于数字图书馆资源利用与管理的创新。构建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有利于发现和解决不同层面数字资源的纵向协作及地区性横向协作中存在的障碍和问题,促进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区域内数字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同时,联盟式的运作方式有利于数字图书馆管理体制的完善,它所倡导的横向、纵向联合、优势互补,有助于图书馆打破条块分割,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联合,突破图书馆有形的界限,使管理的视野拓宽。

2.4.3满足用户需求品位不断提升的本质要求。通过数字图书馆联盟式的管理手段和技术保障,可提升用户的权限,打破地区乃至国家间的地理限制,有利于满足用户的多元化需求。

3我国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存在的障碍

3.1体制和制度障碍

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多元化行政管理体制、互相之间缺乏有机联系、没有统一的协作协调方案、缺乏权威的组织机构进行统筹规划和宏观调控等都是体制和制度[3]。体制和制度障碍导致了我国数字信息资源共享建设中的重复浪费现象,在软件开发、数据库建设等方面重复建设、重复投资严重。调查显示,在收录《中国数据库大全》中的1,028个文摘、索引、专题数据库中发现,理工科数据库重复率约占27%,社科类数据库重复率约42%;两大期刊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重庆维普)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内容重复严重,重复率在50%以上,甚至达到80%左右。

李育嫦:构建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的保障体系*李育嫦:构建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的保障体系*3.2法制障碍

我国的知识产权法、信息法等信息资源共享中涉及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构成了法制障碍[3]。同时缺乏相应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和协调机制,难以有效解决信息资源共享中的各种纠纷,造成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以及信息安全等问题。

3.3技术障碍

信息技术落后、基础设施落后、数字化和网络化程度低、信息标准不统一和不兼容等成为共享的技术障碍[3]。以标准化建设为例,目前,统一、规范的数字图书馆建设国家标准的制订相对滞后,而已有的相关标准缺乏针对性和强制性。各单位自订标准,而标准的多样化致使数据无法兼容,给数字图书馆资源整合与共享带来极大障碍。

3.4资金、人才障碍

国内数字图书馆建设投资渠道单一,主要依靠国家和上级部门的财政拨款,社会性基金会和企业的参与较少,加上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的浪费,难以满足资源共享的资金需要。其次是数字图书馆建设人才缺乏,随着数字图书馆建设的进一步深化,馆员队伍中专业人员与技术人员少、工作热情欠缺、年龄老化等现实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4构建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的保障体系

4.1构建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的社会化保障体系

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是由众多的图书馆信息机构为基础构成的数字图书馆联盟,它以资源共享为目标,实现数字图书馆在资源、技术、人才和管理等方面的协作与共享。在网络环境下,我国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是一个由国家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行业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及区域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三个层次构成的社会化信息保障体系,通过这三个层次的协调合作、相辅相成,共同建立起社会化的信息资源共享协作网。

国家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是在国家信息资源管理中心领导与协调下,对部级的数字图书馆工程项目的资源和服务进行整合和集成,构筑信息资源共享部级横向协作网。该协作网主要依托中国科技网(CSTNET)、中国教育科研网(CERNET)、中国金桥信息网、中国公用计算机网等网络平台,整合国家数字图书馆、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及其网络服务系统(NSTL)、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CSDL)、中国国家知识基础设施(CNKI)[2]、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NCIRSP)、中共中央党校数字图书馆、军队院校数字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数字图书馆等以及一些地方政府投资的数字图书馆项目的资源与服务,通过互联网向全国用户提供全方位的数字信息服务。这一国家层次的资源共享网络建设可以完善资源共享保障体系内信息与知识生产、传播、扩散的内部机制,是资源共享的保障体系的基础。

行业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是在系统内纵向布局,构建本系统资源共享保障体系纵向协作网。公共、科研、高校三大系统要在国家统一规划下,在本系统权威机构的组织指导下,根据资源共建共享的原则,在内部完成纵向布局,致力于本系统内信息资源的专业化、特色化、集成化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资源体系,在此基础上实现跨系统的资源整合与共享。如高校系统率先建设的文献保障体系(CALIS),科研系统建设的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NSTL),是我国目前最为成功的系统内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

区域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是地区与系统相结合,以地区为主的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随着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对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迫切要求,一些条件比较成熟的行政区域以国家网为后盾,充分发挥区域内各系统、各信息机构的信息资源优势、信息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积极开展信息资源建设协作协调,构建自身特色明显的共享网络,在省、地区、市范围内建立起跨系统或系统内部的资源共享平台,为局部的信息资源共享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主要包括两种方式:①是跨系统信息资源共建共享。②是系统内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近年来建成的区域性共享网络有上海市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协作网、湖北省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体系、广东省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协作网、江苏省高校文献资源保障系统、上海教育网络图书馆、北京高校网络图书馆、浙江网络图书馆、陕西省科技图书文献资源共享服务系统、广东省的珠三角数字图书馆联盟、深圳“文献港”等。

4.2完善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的运行机制

社会化的信息资源共享协作网是一种科学、合理的保障模式,完善和健全它的运行机制,对促进数字图书馆资源整合与共享,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个组织和个人的信息需求,是十分重要的。其运行机制包括管理调控机制、法律制度保障机制、技术保障机制、人才保障机制等。

4.2.1管理调控机制。 构建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行之有效的管理协调机制是其高效运作的保障,确保政府对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的主导地位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集中统一管理的有效途径。因此,要在政府的调控下,建立全国性和地区性跨部门的信息保障工作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在各个层次上组织和协调信息资源共享活动[4]。①建立国家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在组织管理机制上,可以成立国家信息资源管理中心进行宏观调控,信息资源管理中心起宏观上的整体规划和协调作用,下设全国信息资源建设中心、信息技术中心、信息资源服务中心及利益协调中心。信息资源建设中心主要指导全国数字图书馆的信息资源建设,优化配置和合理布局信息资源,避免资源的重复建设和有限资金的浪费;信息技术中心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提供各种相应的技术保障;信息资源服务中心以自动化系统为平台向全国公众提供各种信息服务,包括馆际互借服务、文献传递服务和虚拟参考咨询服务、公共信息检索服务、个性化服务等;利益协调中心通过建立合理的协调机制,协调与有关部委的关系、各成员馆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各成员之间的利益达到相对平衡,包括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成本与收益的平衡、公平与效率的平衡。②建立地区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地区信息资源管理中心主要起桥梁和纽带作用,直接为本区域内数字图书馆共建共享提供指导和服务。地区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在与国家政策相一致的基础上,依据本地区的特点与优势,按照规定的义务与权利,制定区域发展政策,处理好区域保障体系内各机构的利益关系,负责资源的采集与运转,资金的筹集,为本地区各系统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提供依据与指导。③建立系统内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系统内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在与国家及地区政策相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系统的权利与义务,规划本系统信息资源建设方向、目标,建设中心与示范馆,提供培训、咨询服务等等。

4.2.2法律制度保障机制。数字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需要良好的制度环境,主要指国家的信息政策和信息法律,良好的制度环境能为信息资源共享的组织与管理提供规范。在信息资源共享的制度建设方面,国家应制定有关信息资源共享的国家政策,从组织、资金、人才、设备等方面来保证信息资源共享的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政策体系的内容应包括:信息资源公共获取政策、信息资源布局政策、经费与投资政策、技术支持政策、管理政策等[5]。

同时,为能对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信息资源共享的法律法规建设:①加强信息资源共享的法律和法规建设。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建设是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必须由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和协调,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规范各方行为,确保各方利益不受侵害。这就需要加快立法步伐,尽快建立、完善与信息资源共享相应的法律体系。特别是针对网络环境下数字化产品复制、加工、传输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对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如加强知识产权反垄断制度建设、改进法定许可制度、完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为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的良性运行奠定良好的法律环境。②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与信息共享二者平衡和谐机制。在进行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时,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应该与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同步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包括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共享结算系统等技术手段,也包括制度上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等综合性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合理机制,特别是建立两者的协调机制,如成立信息资源共享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以畅通的渠道使各部门分工协作、互相配合[6]。③加强数字图书馆作为公益性主体的宣传和对用户的知识产权意识教育。 加强数字图书馆作为公益性主体的宣传,并向知识产权人承诺他们的权益会受到保护;同时,加强对用户的知识产权意识教育,使他们对著作权有正确的认识,并能充分理解数字图书馆的著作权保护技术措施,从而保证信息资源共享能够得到广大信息用户的支持与理解。

4.2.3技术保障机制。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的运行是以现代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等为支撑的,它们是共享保障体系良性运行的技术保障。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建设涉及的关键技术主要包括:数字图书馆的基础接口技术、面向数据库的中间件、数字图书馆的互操作方法、通用对象请求体系结构CORBA等技术的应用。此外,还有知识发现技术、知识管理理念和技术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应用、存储区域网络SAN技术的应用、数据挖掘技术的应用等[7]。目前在技术方面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建设:①构建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的通讯主干网络,建立国家中心系统、省级分中心系统、基层中心系统,通过在各级中心运行的系统,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②加强标准化建设。标准化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重要前提,是解决大规模、分布式数字资源建设和共享的基本手段。分布式数字图书馆资源整合与共享,需要建立和遵循关于数字化加工、数字资源描述、数字资源组织、数字资源互操作和数字资源服务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需要遵循内容编码、数据通信、计算机系统、安全、管理、知识产权、服务运营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1];需要遵循已有的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这样才能保证分布式数字图书馆所建立的资源和服务的可使用性、互操作性、可持续性。③加强信息安全建设。信息安全问题普遍存在,为保障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的安全,首先要从硬件设备与环境上保障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对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的自动化系统和数据库等进行用户管理、权限设置与程序加密等,提高系统的安全性能;还要建立严格的数据备份、数据加密、入侵检测、访问控制等制度;在实际应用中还要重视防火墙的建设和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并辅之以其他技术和方法,确保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活动的顺利开展。

4.2.4人才保障机制。技术人才是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体系中最活跃、最积极、最重要的因素,他们的素质如何直接制约着信息加工、整理和服务的质量。数字图书馆应从单纯重视人员的学历教育转向重视人员综合素质教育上。一方面通过举办各种业务技能培训活动,强化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另一方面要建立良好的人才吸纳机制,为数字图书馆的技术开发和深层次服务提供人才力量。

参考文献:

[1]谢春枝.分布式数字图书馆资源整合与服务集成的管理研究[M].杭州: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09:32-103.

[2]张玉珍,张红萱.构筑国家知识创新的信息保障体系研究[J].现代情报,2006(9):7-9.

[3]文庭孝,陈能华.信息资源共享及其社会协调机制研究[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7(3):78-81.

[4]肖希明.知识创新的信息保障模式与运行机制[J].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90-93.

[5]肖希明.推进我国信息资源共享政策体系建设[J].情报资料工作,2005(6).

[6]沈莹.信息资源共享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信息与管理工程版),2010(2):297-300.

资源共享制度范文5

论文摘要:为了缓解居民健身需求与社区体育设施资源匮乏这一矛盾,其有效方式是将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但在实践中,由于缺乏资源共享机制的支撑,使学校受到了资金、管理、安全等方面的困扰。

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体现了人们追求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价值观念。但在实践中,由于人们对资源共享的本质特征缺乏足够的重视,惯以行政力量推动资源共享,并存在着重社会价值轻经济价值的政策导向,致使困扰学校的诸如资金、管理及安全等问题缺乏应有的保障,影响了学校将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积极性,制约了资源共享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运用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对学校体育设施的资源特性、资源共享的本质以及资源共享机制加以研究,使学校体育设施在完成人才培养的社会职责的同时,释放出巨大的资源潜能尤为迫切。

一、资源共享的本质特征

资源共享课题在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的研究,普遍认为是指互惠互利,它是一种每个成员都拥有一些可以贡献给其他成员的有用事物,并且每个成员都愿意和能够在其他成员需要时提供这些事物的伙伴关系。资源共享也可以看作是资源在拥有者和使用者之间进行流动的过程,资源共享的条件是:资源的拥有者愿意提供资源,使用者也愿意接受资源并且不会损害彼此的利益。资源共享的特点表现为所有成员分担、协作和共同参与,成员之间具有相互融合、一致或者“同舟共济”的关系。资源共享追求的目标是通过各方利益差异的“合作”到共享整体利益最大化的“融合”,实现资源配置的社会整体效率最高。

二、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面临的问题

在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资源共享过程中,受错误的资源利用观念影响以及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推动且缺乏具体操作机制,资源共享给学校带来的设施损耗和管理等共享成本的增加未能得到应有的补偿与保障,特别是在涉及有偿共享时,没有成本核算和收费规则,有时共享双方难以达到共识,严重影响了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的实施;此外,对于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因缺少相应的保障机制,体育设施资源共享后学校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出了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给学校造成了负担,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学校方面的积极性。并且,人们在追求学校体育设施资源的社会价值的同时,往往忽视了其经济特性,即不论资源拥有者提供资源还是使用者接受资源都是有成本的,对于共享成本人们看法不一,也缺少核算标准。资源能否共享,关键要看这部分成本是否能给供求双方带来预期收益,当收益大于成本,资源共享才具有经济合理性,共享才能实现。

三、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的制度安排

在经济制度安排中,常常用经济效率来评价政策导向的有效性。然而,对于资源利用的经济效率而言,既不能用传统理论中的“产出最大化”,也不能用消费者理论中的“效用最大化”来描述,而是将单纯经济效率包含在内的社会经济效率最佳化。资源共享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有效途径。根据资源属性,确定相应的经济制度安排,是保证资源共享的关键。

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属于社会产品(或称社会资源)。西方经济学家又将社会产品分为公共物品、私人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很少有物品能完全满足公共物品这两个条件,大多数物品只具有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这两种特性中的一种,这些物品通常被称为准公共物品。如果某物品在消费上既具有竞争性又具有排他性,则称之为私人物品。据此,将学校体育设施资源作为准公共物品进行分析较为恰当。

四、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机制的构成

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社区、学校、居民等多个主体,包括资源配置、协作共享、服务管理、监督评价等共享行为,因此,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资源共享机制,调控好资源共享流程中政府、学校与社区居民的利益,使各环节按一定秩序相互促进,实现学校体育设施资源社会经济效率的最佳化。资源共享机制需要破解的是权利配置和利益平衡问题,因此,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机制应包含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建立资源整合机制

1.资源整合机制建立的原则:明晰产权,充分尊重资源拥有方和资源使用方的权利;共享方式及利益分享的确定应遵循公益性共享和盈利性共享相结合的原则。

2.资源整合机制重点解决的问题:围绕产权,确立学校体育设施资源的共享地位;盘活存量资源,特别是财政投入为主的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开展有偿共享及市场化配置,带动增量资源的投人。

3.资源整合机制包括:一是完善资源产权明晰制度。通过制定相应法规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明确学校体育设施资源的产权主体,解决资源的归属问题。二是建立灵活的共享方式及利益分享制度。根据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取得时的不同资金投入渠道和不同的共享服务对象,可分别采用公益性共享和盈利性共享。

(二)建立成本补偿机制

1.成本补偿机制建立的原则:科学核算成本,遵循成本一收益合理原则。

2.成本补偿机制重点解决的问题:要改变人们在资源使用中存在的错误观念,即学校资源可以无偿使用,资源共享不愿支付成本。政府和社会要遵循经济规律对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向社会开放发生的成本给予相应的补偿。

3.成本补偿机制包括:一是制定学校体育设施折旧与损耗核算办法。根据学校体育设施的设计寿命(使用年限)、设施条件、开放程度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设施折旧与损耗的核算办法,为产权单位获得合理的资金补充和经济补偿提供依据。二是制定设施建设与维护的经费保障措施。依据学校体育设施折旧与损耗的核算结果,编人教育经费投入计划,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度提高经费投人,确保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的可持续性。三是拓宽共享成本的补偿途径。共享成本包含设施损耗、人力物力的投入、资源共享带来的其它成本等,补偿途径以财政拨款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主,根据场馆型、开放时间和设施损耗的不同,每年予以相应的补偿,对管理人员也予以相应津贴;还可以通过将体育收入采购的健身器材向开放学校直接配发的方式给予补贴;允许学校适当向受益居民收费。

五、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机制的运行保障

为了协调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保证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机制的持续有效运行,需要国家运用包括行政、经济、法律、舆论等各种手段,并通过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机构,指导、调整、控制和管理与资源共享相关的工作,即通过不同层级的共享制度对共享行为进行规范。围绕共享机制的内容要求,通常以法律法规、政策、管理办法等三个不同层面的制度形式作用于共享机制的运行。

总之,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是人们追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观念的体现,但资源共享不会建立在无私奉献的基础之上,也不可能建立在外力强迫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合理的、内在的动力之上。因此,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机制需要依靠法律法规、政策、管理办法等三个不同层面的制度作保障,并通过对各相关主体权利义务的合理界定、对共享成本的科学核定、对共享利益的有效调整、对风险的合理规避,刺激各主体的积极性,增加各方的收益,盘活存量资源,带动增量资源的投人,从而使学校体育设施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化,实现其社会经济效率最佳化。

参 考 文 献

资源共享制度范文6

从信息技术的角度对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进行研究2007年,宁连举在其论文《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博弈分析》中依托博弈论重点剖析了“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系统”中政府机构内部(IntraG-G)、有上下级关系的政府机构之间(ExtraG-G)、平级政府机构之间(ExtraG-G)的信息资源共享问题,探讨在“无形手”的控制下IntraG-G、ExtraG-G(有上下级关系或平级)之间信息资源的流动的有效性,以及影响信息资源共享的关键环节,最后根据博弈分析结果,提出了促进IntraG-G、ExtraG-G(平级或有上下级关系)之间信息资源共享问题的“一个基础、两大保障、三项举措”3个层次系统性改进方案[3]。2007年,罗卫在其论文《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分析与设计》中结合我国目前有关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初期实践,按平台项目建设的战略架构、可行性分析、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的流程构建共享平台的体系结构[4]。2010年,陈昊炜在其论文《省级电子政务专网建设关键技术应用研究》中构建省级电子政务专网网络结构平台和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模型,重点研究省级政务专网两大平台建设和安全技术[5]。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方面研究主题分析

从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问题、保障、解决方案角度来分析2005年,钟瑛在其论文《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运行瓶颈及其化解》中认为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包含了信息、信息流动、相关的权力和利益等3个要素。分析三要素之间的价值平衡关系,对共享机制运行瓶颈进行深层的解读[6]。2006年,周伟在其论文《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保障研究》中通过协调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在政府各职能部门、企业、公众之间的分布分析,提出使信息资源布局应更加合理,才能提高用户信息满足度,使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发挥效用最大[7]。2010年,赵凯微《我国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分析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建设过程表现出的“重建设轻应用”的现象,提出引入市场机制,建立统一的共享标准,建立绩效评估机制的观点[8]。

从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模式和机制的角度进行研究2008年,董海欣在其论文《电子政务环境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模式与运行机制研究》中深入分析研究了政府信息资源生态环境、共享模式和运行机制,提出区级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障碍和解决方案[9]。2008年,赵劲松在其论文《我国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研究》中从经济学和机制研究的角度来探讨信息资源共享的规律,分析我国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的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信息资源的极大浪费,给出多项建议[10]。2009年,张珊在其论文《武汉城市圈电子政务发展模式研究》中对武汉城市圈电子政务的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其政务模式、业务模式,对网站功能设计进行研究,提出移动电子政务的建设为补充的观点[11]。

从信息资源共享经济学的角度来进行分析2008年,熊先兰在其论文《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中的市场机制运用与优化》中对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中的市场机制运用与优化进行探讨,分析其作为一种准公共物品所具有的主要特性,以及其产生的经济效率[12]。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高级顾问周宏仁博士每年都会在《网络与信息》杂志上发表《电子政务全球透视与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报告。分析电子政务的形成与发展,从空间的广度和时间的跨度这两个视角来进行研究。用普遍联系和全面性方法论,将电子政务发展与整个社会系统相关联,预测电子政务演化规律及未来发展趋势。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理论研究的区域性发展趋势

电子政务发展是世界性潮流,是现代信息化技术运用到政府管理的必然趋势,政府推行电子政务来提高政府部门的管理技能及工作效率,畅通和拓宽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沟通渠道,极大程度地提高政府做出科学性远瞻性的决策,提升政府为人民大众服务的能力。电脑及网络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为我国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建设提供了技术条件。目前政府门户网站(以gov.cn命名)已超过10000个,93%以上的部委拥有部门网站,73%以上的地方政府(省、地、县)拥有门户网站[13]。网络技术把整个电脑、通信、软件、信息等资源融为一体,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习惯。我国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建设,据国家信息中心统计,中国光缆线铺设总长度达458万公里,“八纵八横”格局覆盖全国31个省市、659个城市、2070个县(区)、6115万个行政村,还开通了国际多条陆地及海底光缆[14]。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我国正在形成如“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城市群”这些经济圈。区域性经济是生产资源在一定空间、区域内的优化配置及组合,可以实现区域内资源最小化、利益最大化。如武汉城市圈以武汉为中心汇集其他8个城市的丰富资源,相互协调优势互补,具有极强的资源及成本优势。武汉城市圈是长江中游地区经济发展的核心区,经过努力可以发展成为继沿海地区之后第四大经济增长极,但区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府这一强有力的后盾。从武汉城市圈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分析,如果想实现城市圈的各城市齐头并进、共同发展,首先必须要打破行政区划之间的屏蔽,探索并建立城市圈内政务协作机制,使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畅通,拓宽各城市间的政务信息沟通渠道,高效实施城市圈内的政务管理。湖北省省长王国生在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大力发展武汉城市圈的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城市圈的电子政务建设,提升城市圈的政府政务服务。

区域性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研究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