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优化配置的含义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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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优化配置的含义

资源优化配置的含义范文1

关键词:会计治理;有效假说;会计准则

1 会计治理中有效市场假说的理论基础

对于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其价格总是能够“充分反映”所有可以得到的信息,换言之,任何资产的价格都是其均衡价值(内在价值)的真实反映,这就是有效市场假说。蒂尼奇与韦斯特在认定“一个有效资本市场将使得流动性的资本迅速而准确地流向对社会成员有益的部门中去”的基础上,对何种机制实现资本在市场中的有效配置进行了剖析,并区别出两种效率:运作效率,或称内在效率,与定价效率,或称外在效率。其中,运作效率指的是市场中的买卖双方能否在最短时间并以最低的交易成本完成交易;定价效率则是指资本资产价格能否充分、及时、准确地反映所有相关的信息。如果市场富有定价效率的话,则证券市场价格就可以充分、迅速、准确地反映所有相关信息,并据以作出相应的调整。此时的市场价格就成为资本资产的内在价值的最佳估计。有效市场假说主要就是指定价效率,也被称为信息效率。鲁宾斯坦认为信息效率就是指所有市场参与者均可以无成本地获悉现有信息,而且与未来证券价格相关的信息都充分反映在证券的现行价格之中。

2 有效假说理论发展历程

最早系统提出有效资本市场假说的美国经济学家珐玛在1970年推出有效市场的标准化定义,并于1976年进行了修订。马尔基尔对有效资本市场的定义进行了系统整合,概括出它所包括的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在于它的基本意义,即如果一个资本市场在确定证券价格时充分、正确地反映了所有的相关信息,这个资本市场就是有效的。这是对珐玛式定义的重申。第二层含义在于若证券价格并不由于向所有证券交易参与者披露了某个信息集而受到影响,那么就说明该市场对信息集是有效率的。这与鲁宾斯坦基于珐玛的扩展式定义雷同。这一层含义在于揭示市场效率可以通过向市场参与者提供信息,并通过衡量证券价格的反应来加以检验。第三层含义是对于某信息集有效意味着根据该信息集进行证券交易不可能赚取经济利润。这一层含义引用的是詹森的提法。它意味着可以通过衡量利用某个信息集进行交易所能赚取的经济利润来判断市场是否有效,从而为市场效率实证研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分析基础。

有效市场假说自推出之后就受到众多经济学者的追捧,并成为经济学的一个主流意识,同时也受到了众多学者的质疑与挑战,甚至有反对该假说的行为金融学派异军突起,并与之分庭抗礼。抛开学派之争与门户之见,越来越多的人更相信,“价格收敛于价值是一个比以往证据所显示的更为漫长的过程”。而会计信息的作用就是加速这个收敛过程,促进公平定价,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并导致资源配置的高效率。

3 市场假说对于会计与信息治理的启示

有效市场假说给会计研究领域指明了方向,也带给会计理论与实践很多重要的启示与警示,特别是对会计治理的现实启示最为重要。

第一,资本市场有效主要指的是信息有效,信息有效是保证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前提。信息的有效性是为了让有效生产与供给的信息充分地反映到股票价格中去,而充分披露和充分对信息作出反应的股票价格才更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有效性的实现。可见,有效性是相对于大量的信息而定义的,在这个意义上,会计信息对于证券市场信息需求的满足程度以及市场价格对其的反映效率是衡量会计信息有效性的重要因素。会计治理的有效性首先是保证信息有效,保证会计信息被高效地生产出来与供给出去,并在被市场高效地理解与吸收方面承担一定的应有责任。而且,会计信息的有效性起码在一定程度上应当通过资本市场有效性检验而得以验证。股票价格的有效性取决于信息对价格的形成机制,如果股票价格的信息含量较高,投资者根据股票信息所作出的投资决策就会引导资金及资源向需要融资的公司流动,其实质就是资源的有效配置。这意味着会计信息从生成到传播再到被获得的全过程要保持信息完备性、真实性、时效性,并最后有效反映到证券价格上。而这个过程显然需要培育,是一个综合治理过程。这个治理过程可以来取竞争市场的自发机制,也可能需要外在的规制,这是本文随后分析的重点。

第二,有效市场假说存在一个有趣而耐人寻味的悖论。格鲁斯曼与斯蒂格利茨非常精辟地指出,如果股票价格在任何时候都是所有投资者所拥有的信息的完全的、无偏的反映,即在任何时刻股票市场价格都等于股票的内在价值,那么,一位投资者完全可以不去从事收集、分析信息的工作,而是直接从股票的市场价格推导出市场上所有的关于股票内在价值的信息,一方面搜集信息是需要成本的,另一方面也是没有意义的,于是不拥有信息的投资者也不会去搜集和分析信息,尽管去搭便车即可。但是如果所有投资者都这样保持着无知的理性而不去搜集与分析信息,股票价格就不能有效地反映其内在的价值。对于有效资本市场假说,学者Lee认为更为合适的表述应该是股票的价格在任何时候都在努力寻求着内在价值,但在任何时候,各种各样的信息都在冲击着股价,使其偏离内在价值。有效资本市场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目的和结果。所以我们应当把关注的重点放在什么情况下以及如何创造条件让价格回归于内在价值,而不是直接假设价格等于价值。

第三,有效市场是证券市场的理想状态,类似于一般商品的完全竞争市场。它的存在需要满足以下假设条件:信息对称;信息传递不需要成本;没有伪信息,也无需花费成本去证伪;投资者在智力、知识、个性品质、判断能力等方面没有差异,因而在相同的信息条件下,他们能作出对证券价格相似的判断。显然在现实的市场条件下,这些假设不能被完全满足,强式有效市场只是人们追求的“理想”。虽然现实中不可能达到这样一种最优状态,但它却为会计治理指明了奋斗目标与努力方向,具体而言,会计围绕信息的治理过程,充分披露信息,努力减少与尽可能消除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通过信息公开与透明机制,尽量降低投资者的信息成本,通过保证信息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系统不提供伪信息,并通过提高投资者的信任而不再花费成本去证伪,通过会计知识的传播与信息明晰性处理,保证更多的投资者更好地理解会计信息,并据以作出理性的决策,从而达到规范证券市场、提高市场效率并最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

第四,有效市场假说还引发一个近乎谬论的悖论,即有效资本市场使会计信息系统的存在变得没有意义。其中似乎包含着这样一种逻辑,即会计致力于消除信息不对称,促使了资本市场有效,而资本市场完全有效了,价格就包含了所有可以获得的信息,于是会计信息就失去了价值与存在的意义。这不能不说是让人匪夷所思的解释,尽管其本意另有所指。就如同蜡烛把房间照亮了,于是我们以为房间已经亮了,所以就不需要蜡烛了。会计通过向资本市场输送充分、相关的信息使资本市场变得有效,有效的资本市场能够对所有可能得到的信息作出充分反应,会计政策变化以及会计造假都能够被有效市场所识破,改进会计信息确认计量与报告方式的任何做法也是无用的,我们于不同会计政策之间的选择上的纠缠不清其实是“小题大做”,往往不过是“字面”意义上的差异而无实质性意义,进而会计也没有存在的必要,这似乎告诉大家,我们的会计系统正在从事着“自掘坟墓”的工作,即会计努力推进了资本市场有效,而有效的资本市场却促使了会计的消亡。其真正的意义在于,有效市场正是因为诸如会计之类的丰富信息系统的存在而有效,即便在完全有效的资本市场上,会计信息不是变得没有用了,而是说会计已经达到高度市场化的自治,并由手段变成了一种环境和氛围,就如同阳光、空气与水,不能因为人类从事经济活动或作出经济决策时考虑不到它们甚至忽视它们就否认了它们存在的真实意义。

第五,基于第四点,有效资本市场的确给会计一种警示,即会计正在与其他信息渠道,如新闻媒体、信息中介乃至市场价格本身进行着相互竞争,有效资本市场能够对来自不同渠道的所有可能信息作出反应,而不仅仅是会计信息,如果会计不能比其他信息渠道传送更相关、更可靠、更及时以及更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信息,恐怕会计作为一种信息渠道就会被别的信息渠道所取代,会计消亡的可能意义恐怕就在于此了。毕竟,会计人员没有“天生”的权利能在竞争的信息市场中生存下去。就如同上面刚刚作出的比喻,房间被蜡烛照亮了,而明亮的房间可能真的再也不需要蜡烛了,当我们有了电灯等更为有效的照明手段的时候。可见信息不对称给会计的存在提供了理由,而且资本市场并非完全有效彰显了会计存在的重要性,但会计必须证明自己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相对更为有效的手段。

资源优化配置的含义范文2

【 关键词 】 网络资源;配置;网络安全性

1 引言

我们网络资源配置从这一需求出发,来积极提高网络信息资源的质量和资源配置的效率,通过规定网上信息资源的流向来划分网络信息资源的类型、内容、信息量以及信息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这样可以更加便捷地为用户提供所需要的信息服务,也可以有效提高网络信息资源的利用率,使信息资源被合理、充分地利用。同时,对其他网络资源进行合理的优化和配置,可以完善网络资源的管理体系,提高网络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本文就对网络资源配置的优化措施进行探讨。

2 网络资源配置优化的含义和必要性

1.1 网络资源配置的基本含义

网络资源配置是以网络功能的实现为基本条件,以安全可靠为基本准则,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取尽可能多的收益为基本目标。依据技术发展和经济规律,构筑和运行网络体系。电信网络资源优化配置问题包含电信网络规划设计、电信网络动态运行和电信产业运营机制等方面,寻求最佳状态的核心问题。因此,通过网络资源优化配置可以为网络安全性提供一定的保障。

1.2 网络资源优化配置的必要性

研究网络资源优化配置理论与方法的目的,是解决电信网络构建、改造以及运营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现实问题。通过对网络资源的优化配置的探讨,研究出电信网络资源优化配置的理论体系,可以使网络资源得到合理、充分的利用,同时,优化网络资源与提高网络的安全性也密切相关,是提高网络安全性的一项重要内容。网络资源得到了合理、科学的配置和使用,整个网络环境才能有条不紊地运行,为净化网络环境和提高网络运行的安全提供基础的条件。

3 网络资源利用现状及优化流程

网络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尤其是电信网络资源,在目前我国的优化配置还不够完善,由于网络信息资源的信息量比较大,增长速度也很快,加上信息质量和信息价值的差异比较大,网络信息资源以及其它网络资源都普遍存在无稳定性和无序性,这样也就造成了网络环境的不稳定以及网络安全问题的增加。

首先,要根据资源的特性,确定需要执行作业的资源;再建立执行成本;针对用户需要的资源,运用调度算法执行任务,对资源上部署的资源进行实时监控;收集结果和资源使用、支付记录,将结果返回给用户。实行反复调度和及时进行数据清理都会起到优化网络资源调度流程的作用。

4 优化网络资源配置,提高网络安全性

随着新时期通信网络的不断发展,要想进行通信网络资源配置的优化,就必须从几个方面进行。

首先,利用股权结构的多元化,慢慢分解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如同上文之中提到的我国现阶段存在的电信业重复建设问题,这就是因为国有企业之间的非理性竞争造成的。有相关的研究者表示,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可以帮助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其次,强化网络资源的宏观调控与引导,实现通信监管体制的创新。现阶段,我国的电信管理体制关于政策制度以及监管并没有真正的实现分离。鉴于此,为了使得所有的运营企业能够获取公平的竞争环境,电信产业要能够进一步分解政府职能,实现政策制度以及监管职能的有效分解。

然后,建立健全通信网络资源配置的相关法律法规,实现网络建设模式的创新。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可以防止垄断的发生,同时创新网络建设模式,利用网络资源的共享机制,能够实现通信网络的统一管理,并有效地解决各家通信网络之间近距离建设以及同沟建设时存在的矛盾。

最后,通信行业属于我国信息化建设的主导力量,间接支撑和引导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通信行业一定要认清自己的历史任务,电信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各个企业之间要在竞争之中合作发展,为国民经济以及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5 NRM系统在优化网络资源配置中的应用

电信企业网络资源管理系统NRM是网络资源优化配置的一个有效的体系。NRM系统由基础空间资源管理、管线资源管理、网络设备资源管理三个子系统做为系统数据平台,全面掌握资源、快速利用资源、合理优化资源是整个网络资源管理系统的特点。

中国电信公司依据“资源众多、分层管理、业务复杂”的特点,采用了这种全新升级的电信网络资源解决方案——NRM系统,通过配置指示,根据被资源管理部所管理的节点资源的状况,为让网络内的功能节点的功能以及处理对象的配置适当,运用节点功能来进行重新配置和控制。根据被资源管理部所管理的节点资源以及链路资源的状况,判断是否对节点功能配置控制部发出重新配置指示,是否对通道结构控制部发出重新构筑指示,传输指示并作出适当的控制。这种方式使中国电信公司实现了对电信企业基础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为提高网络的安全性贡献了巨大的力量。

6 结束语

目前随着计算机网络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对网站以及网络信息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对网络资源的优化配置要求也越来越高,伴随着这种状况而产生的网络安全问题也与日俱增。通过对网络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的分析和研究,发现通过优化网络资源配置,可以有效提高网络运行的安全性。当然为了能够进一步对网络安全性进行提高,我们还需要不断研究,运用全新的技术和科学的手段完善和加强网络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网络环境的稳定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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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优化配置的含义范文3

法律经济学是以经济学的理论和分析方法来研究法律的制定及结构,评价法律的功能与实效,并力图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来改革法律制度的科学。它与经济法学都是对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现实和法律现象进行研究的理论,都研究法律制度与经济运行相互之间的关系。它们的不同在于:

第一,研究对象不同。法律经济学几乎涉及到所有的部门法领域,如在刑法中研究犯罪与刑罚的成本,在环境保护法中计算资源的使用与收益。而经济法学仅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第二,研究方法不同。法律经济学是用经济学的理论和分析方法探讨法律和法律制度运行及其具体的法律问题。它运用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的方法来进行预测、评价和价值判断。前者是用经济学的数理方法来分析研究实际法律规则中的作用与影响,这里既有法律规则的利益机制如何对人的行为影响的分析,以及对社会机构与个人选择的推论,又对存在交易成本时法规或法院判决对资源如何配置做出评价。后者用经济学的基本范畴来分析决定什么样的才是最优或最有效益的法律规则。而经济法学则运用法学研究方法,探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原则和宗旨、把握政府干预和干预的尺度,并据此确定经济法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第三,理论基础不同。法学的价值观念是公平和正义,法律要做的是要在社会成员中间合理地分配资源、财富、权利和义务。而经济学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则是“效益”问题,稀缺与效率是经济学的双重主题,即对稀缺的资源加以有效利用和配置,以增加社会财富总量。法律经济学则是通过对有限的法律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使其收益尽量与立法者的目的相符。第四,现实目的不同。经济法的宗旨是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提高经济、社会、生态的综合效益,保证宏观上的总量平衡,实现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经济的良性运行。法律经济学的核心思想是“效益”,它认为法的宗旨是通过价值得以极大化的方式来分配和使用资源,一切法律制度和法律活动都是以有益地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为目的的。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经济法学与法律经济学的交叉点体现在不同的领域,法律经济学立足点在于法律资源的成本与收益,经济法学则着重于对社会物质资源的配置,法律关系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界定。法律经济学可以作为经济法立法和实施过程中的一种研究方法,“法律所设立的规则对不同种类的行为产生蕴含的费用,因而,这些规则的后果可当作对这些蕴含费用的反应加以分析”因此,法律经济学可以为法律制度的分析提供规范的工具,利用它分析法的运用,提高法的效益。

二、法律经济学视角中的公平与效益

(一)法律经济学简述

经济学和法学的真正结合启始于20世纪30年代。亚当·斯密开创了将效益引入法律领域的先河,他和边沁还建立了经济学和法学的个人主义学说,着重于对个体现象和行为的研究。斯密认为,每个个人都是“理性”的,每个个人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最终会通过市场实现效益的最大化。这个观点在经济学上形成了经济的自由竞争和自由放任主义;法学上则构成意思自治和契约自由的原则基础。边沁发展了斯密的观点,认为人类避苦求乐的本性促使人们努力追求效益的最大化。同时,在制度经济学领域,旧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都认为制度是决定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美国旧制度经济学家康芒斯首次将经济与法律结合起来进行分析,提出了“法律居先于经济”理论。他认为,交换活动是指人民间财产权力的相互转移,交易的冲突可以通过国家法律调节。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C·诺思提出了制度变迁理论,通过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相互关系,来说明经济增长和制度变迁。他认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而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的产生需要在制度上做出安排和确定产权,以便对人的经济活动造成一种激励。”以卡尔布雷思为代表的后制度经济学派、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以及科斯的社会成本和产权理论,都是基于对法律制度及其他社会公共政策的分析而展开的。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1960)和卡尔布雷思的《关于风险分配和侵权各行为的若干思考》(1961)对系统地运用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分析调整经济领域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作了进一步的尝试。1973年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学分析》标志着这一法律经济学理论进入了成熟阶段。其主要思想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经济分析法学的最基本特征,就是将经济学的方法运用于法律分析。首先,经济分析法学从新古典经济学的最基本假定,即理性人和最大化假定出发分析法律现象。波斯纳认为,行为的合理性根据两个指标来衡量:一是选择的内在统一联贯性;二是人的私利最大化,人们在追求利益时,支配自己行为选择的是对行为实际效果和经济性的估计,行为人都是自利最大化者。其次,把法律过程看作经济过程,例如,波斯纳将立法过程看作交易过程,以这一过程成本与收益之比计算法律的效益。如果把法律用价格衡量,那么通过它就能看出人们对特定法律规则的需求量。

第二,法律制度的选择应符合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企业作为市场体制的替代方法,是通过形成一个类似于市场的纵向组织来配置资源并节约交易成本的。而要解决企业之间的关系,就需要将它们排他的所有权在法律制度中确立下来。“把经济关系的本质归结为法律上所有权的交易,而在每一种经济的交易里,总有一种利益的冲突。”要解决这一冲突,他们必须各自作出一定让步,达成一种实际可行的协议。同时,“需要某种形式的集体强制来判断纠纷。”市场体制的有效运行有赖于法律的安排,经济发展的每一个进步都是靠法律制度表现并最终确定下来的,法律是为经济服务的,因此,经济制度的变化也就带动着法律制度的变化。

第三,法律的初始界定对实现效益最大化有决定作用。著名的“科斯定理”假设经济运行中交易成本为零,那么产值最大化就与制度无关,因为在没有交易成本的情况下,人们可以就如何划分权利进行各种谈判,其结果总是能使资源利用达到最优。但因为交易成本不可能为零,法律对权利的初始界定就具有了重要意义。法律必须通过对权利义务有效益的初始界定选择合适的责任规则,促使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实现社会财富的增长。

(二)法律经济学中的公平与效益

法律经济学认为公平有两层含义:一是分配公平,即适度的经济平等,并且预测达到进一步平等所需要的成本;第二层含义就是效率,经济学中的两个基本概念是最大化和均衡,一项法律制度如果在权利界定上使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达到最大程度的均衡,即对生产者来说,能以一定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或以最低的成本生产出既定的产出,对于消费者来说,在这一制度下进行的物质分配不可能使一个消费者的境况更好,又不使其他人的情况更坏,那么我们就认为,这项法律规则在使经济有效率的同时找到了实现两者公平的均衡点。换句话说,当一个法律行为满足了对公平和正义的需求时,它同时也是有效益的。在此需要区别两个概念效率和效益。两者是有着不同的内涵的:效益即有益的效果,指行为所产生的与预期目的相一致的有益结果。而“效率本是机械、电器等在运动时所作的有用的功,在总功(有用功与损耗的功或虚功之和)中的百分比,用之于一般事物即效益与成本之比,或产出与投入之比,效益是讲结果的有用性、利益性,效率是讲事物过程的经济性、节省性。”“法律的效率可被确定为:法律作用于社会生活所产生的实际结果,同颁布该法律时所要达到的社会目的之间的比。”而在本文中,笔者将落脚点放在了效益这个词上。因为从法律经济学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尝试得出以下结论: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分配中的平等就是将资源用到了与人们利益相符的地方,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个人利益、社会利益是一致的,一项法律制度如果能在权利义务的界定和责任的承担规则方面体现出资源的优化配置,能在法律运用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保障这一配置规则,那么,它就是公平和正义的,即经济性与有用性相结合在一定程度上就意味着公平和正义,这时的法律就是有效益的。

三、经济法中效益观新论

经济法是调控经济之法,因此,在研究经济法时,有必要把它与经济学一起进行分析。一方面,经济活动把经济法视为最有效保障市场秩序稳定的制度因素;另一方面,经济立法必须要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符合经济效益原理的要求才能与法的价值目标相一致。当我们把经济分析引入经济法学时,对公平与效率就有了新的理解。

(一)公平内含在效益之中

法律所提供的行为模式和社会关系模式只能是在社会成员利益的抽象和一般表现,在资源有限的社会条件下,通过经济法的手段有效地利用资源,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追求社会财富的最大化和社会成员利益最大化,就是最大的公平和正义。法律是根据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形成的,经济法是协调经济运行中各种社会关系达到优化配置的法律,而公平也就内含在了经济法本身促进经济发展,追求社会财富最大化这一目标中。从经济学角度看,人是追求私利最大化的个体,法律给予人们平等的竞争机会、公平地界定权利和义务,实际上就是为个体之间经济行为的效益最大化提供制度上保证。从社会学层面看,人是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社会是由人组成、建立的各个部分紧密结合起来的有机体,它的形式和过程是通过个体、群体和他们相互之间的互动行为来表现和完成的。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是对特定社会环境中个体行为的控制和调节,是社会维护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外在维持模式,它所达到的直接目标是秩序,秩序是个体平等竞争以求利益最大化的前提。另一方面,纯粹的独立意义上的公平及衡量公平的标准是不存在的,因为“当我们从公平的观点出发,从各式各样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或混合型的经济组织结构中去选择一种模式时,我们不可能指望找出一种制度在一切情况下都一定能产生正义的结果,即给予每一个公民按分配正义的独立实质性所决定的他所应得到的份额。”因此,公平这一法的价值只能是我们在不懈探索中趋于完全实现的目标,而对一项法律制度则应该在实际的适用效果中进行评价,“在普遍满足了人们的基本需要以后,那些能最大限度地促进人们的共同利益的程序就是生产和分配财富的最好方式。”可见,应然的价值目标公平是通过实际的价值目标效益为标准趋近于极值的,公平就内含在效益之中。

(二)经济法效益观的两层涵义:降低交易成本和明确界定权利

1.降低交易成本。根据科斯、波斯纳原理,国家是否需要法律手段调控、管理经济,取决于经济运行是否有效益。当交易成本很小或不存在时,经济运行是有效益的,国家只需对违约者予以强制或惩治,而无需其他作为。但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零交易成本,当交易成本很大时,权利配置关系到资源配置,权利的交换是不自由的,经济运行的效益低微,为零或为负,此时国家就必须承担起经济管理职能,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经济法仅是在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下交易过大而出现无效益时才作为一种必要产生的,因此,经济法中的效益首先要降低交易成本。“法律应在权利界定上使社会成本最低化,这要求法律能选择一种成本较低的权利配置形式和实施程序,由此,经济法应是以交易成本最低化这原则,调整权利配置使效益最优的法律。”“经济法应是最主要的以交易成本最低化为目的的法律。”经济的含义即节约交易成本,节约资源消耗,节约权利配置的费用。经济法需通过这些成本、费用的节约来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益。同时用经济手段而非民事、刑事、行政等手段,利用税率、利率、价格、工资等,亦可称为“效益手段”来实现这一目的。“经济性、效益性是经济法最突出的特征。”

2.明确权利界定。“法律体系的目标之一,就是建立清晰的权利界限,使权利能在此基础上通过市场进行转移和重新组合。”科斯认为:在市场上交易的东西不是经济学家常常设想的物质实体,而是一些行动的权利和法律制度确立的个人拥有的权利。因此,法律制度就会对经济体系的运转产生深远影响。科斯在提到《社会成本问题》时曾说过,权利应该让与那些能够最具生产性地使用权利并有激励他们这样使用的动力的人,而且要发现和维持这种权利分配,就应该通过法律的清楚确定,通过使权利让渡的法律要求不太繁重,而使权利让渡的成本比较低。明确权利的界定能降低交易成本,这是最直接和明显的。“财产的法律概念就是一组所有者自由行使并且其行使不受他人干涉的关于资源的权力”如果权利的交换是不自由的,经济运行的成本就会很高,效益也会降低,甚至出现零效益或负效益。“只要在相互关系中所有交易者都能自由地进行交易,并且所有的交易者的权利都是明晰的,那么,资源就会按其最有价值的用途进行配置,而根本不需要什么修正条件。”“在一个权利不断变化又不断产生的世界里,既存在信息成本,又存在着交易成本,因此,所有者身份的确定、所有权各项权利内涵的界定,以及所有权的具体结构,都会影响到资源的配置情况。”所以,经济法中的效益应在权利界定上选择一种成本较低的权利配置形式和实施程序,使经济效益达到最优。权利的界定与资源的配置之间存在着微妙的统一,因此,法律要对社会资源、社会关系进行分配和调整首先就要确立明晰的产权关系。

(三)以效益为原则对经济法律制度进行完善

“一国有了资源,它的增长率就取决于人的行为和制度。”“制度是促进还是限制经济增长,要看它对人们的努力是否加以保护;要看它为专业化的发展提供多少机会和允许有多大的活动自由。”法律是对资源的有效配置方式,“对于资源的最有价值的使用方式是依赖于体制环境中的。”法律制度的作用不仅仅是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护竞争秩序,更重要的是它能优化资源配置,增加社会财富。“正因为法律规则中蕴含着成本收益的因素,所以法律制度规则尽管为一种非市场行为的范式,但是,它不仅起到了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的作用,而且同样可以同市场行为一样运用经济学的分析工具来研究讨论。这样可以促使法律规则‘对参加市场交易活动的人们之间的责任进行调节时最大量地发挥共同价值,或者使双方在活动中共同消耗的成本降低到最低程度。’”经济法是协调经济之法,它应把谋求社会财富最大化作为其重要准则,用它来衡量经济法律制度的创设、变革是否合理,如果这一创设使受益人所获得的收益大于受损人所蒙受的成本时,这项创设或变革便增加了社会财富,是可行的、公平的和有效益的。

资源优化配置的含义范文4

高一政治重点知识(一)

生产要素分配

①含义: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对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参与收益分配

②内容:参与收益分配的生产要素主要有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

③意义:

第一、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生产要素所有权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的确认,体现国家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对劳动、知识、人才、创造的尊重;

第二、有利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④原则: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税收及其种类

1、税收的含义:从本质上看,税收是国家为实现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

2、税收的基本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主要标志。

3、税收的种类

种类:流转税——增值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

高一政治重点知识(二)

财政收支关系

①收入>支出,财政盈余

②收入<支出,财政赤字

③收入﹦支出,最理想的状态,但几乎不存在

④财政收支平衡:收入>支出,略有节余;收入<支出,略有赤字;收入﹦支出(是指当年的情况)

财政巨大作用

1、财政是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保障。

2、国家财政具有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

3、国家具有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作用。

市场调节的局限性

①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市场不能调节的领域:市场解决不了国防、治安、消防等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市场能够调节,但不让它调节的领域:危险品、麻醉品等不能让市场来调节。

②市场调节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弊端。

高一政治重点知识(三)

财政收入

①形式:

税收收入——主要来源、利润收入、债务收入和其他收入。

②主要影响因素

经济发展水平(基础性的影响因素)——发展经济(根本途径)

分配政策——制定合理的分配政策

市场配置资源

1、合理配置资源的必要性(即必须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因):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类需求的无限性。计划和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两种基本手段。

2、市场经济的含义: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

3、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主要通过价格、供求、竞争等来进行。其实质是价值规律在发生作用。

4、市场配置资源的优点:

①在经济生活中,市场能够及时、灵活的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传递市场供求的信息,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资源优化配置的含义范文5

关键词:教育资源;教育公平;优化配置

中图分类号:G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05-0196-02

一、引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教育的发展对人口素质的提高、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01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加快缩小义务教育差距,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

同年,《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村教育得到加强,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但同时也指出“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教育投入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

为了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

党的十报告中,更是提到:“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基于以上“纲要”和“规划”,本研究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界定了“教育资源”和“教育资源配置”的核心概念的内涵,研究了教育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判定标准,分析了造成河南教育资源配置失衡的原因,最后提出河南教育资源配置的优化对策,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教育资源及教育资源配置

“教育资源”一词在国内是由韩宗礼(1982)首次使用的,他在《试论教育资源的效率》一文中提出教育资源的概念,并将其定义为“社会为进行各种教育所提供的财力、人力、物力条件”。但在此后的十多年中,“教育资源”这一概念在中国学术界并不常见。当然,这并不能说明这一时期国内学术研究在该领域是一片空白,事实上,很多研究“教育资源”的问题都使用了“教育投资”的概念。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教育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中国的迅速发展,“教育资源”概念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应用。

百度百科将定义描述为:“教育资源是人类社会资源之一。教育资源包括自有教育活动和教育历史以来,在长期的文明进化和教育实践中所创造积累的教育知识、教育经验、教育技能、教育资产、教育费用、教育制度、教育品牌、教育人格、教育理念、教育设施以及教育领域内外人际关系的总和。”

教育资源是指蕴涵了特定的教育信息,能创造出一定教育价值的各类资源的总称,包含人力资源、资金资源、技术资源等等,是一种高度稀缺的公共资源,其配置状况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关于“教育资源配置”这一概念,范先佐(1997)将教育资源配置看作是“在教育资源数量一定的情况下,如何将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在教育系统内部各组成部分,或在不同的子系统之间进行分配,以期所投入的教育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尽量满足社会各方面对教育的需求,以求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由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教育资源配置的内涵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可供分配的教育资源数量既定;二是教育资源只在教育系统内部分配。

教育资源配置也就是把整个教育资源视为一种稀缺资源,按照一定的运作规则,将教育资源的经营、管理、收益等权利,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赋予教育主体——学校以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

三、教育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判定标准

对于教育资源的配置是否公平合理,国际上一般公认的原则是:

1 资源分配均等的原则,主要保证同一学区、税区内所有学校和学生实施基础教育财政公平;

2 财政中立原则,即每个学生的公共教育经费开支上的差异不能与本学区的富裕程度相关;

3 调整特殊需要的原则,即对弱势群体(比如偏远地区的学生,贫困学生,身心发展有障碍的学生等)给予更多的关注与财政拨款;

4 成本分担和成本补偿的原则,即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收取一定的教育费用,并对部分学生采取“推迟付费”的办法;

5 公共资源从富裕流向贫困的原则,这是现阶段各国学者判断教育资源分配是否公平的最终标准。

四、河南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建议

造成教育资源配置失衡的原因有很多方面,既有历史遗留的原因,也有人为的原因;既有外部条件因素,也有政策因素。根据考察和综合分析,我们认为导致河南省教育资源配置失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教育投入城乡差距明显、“城市中心”的价值取向、重点学校制度、教育信息化投入不足等原因。这样,就造成目前河南省教育资源配置失衡的现状:与城市相比,农村中小学教育在教育经费、师资力量、教学水平、办学条件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城镇和农村的孩子在享受教育发展的成果上不平等,直接影响了农村学生素质的提高。尽快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实现城乡教育资源配置的平衡,是目前我国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研究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提出河南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策略,以均衡河南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使河南教育得到进一步地科学协调发展。

1 增加政府教育投资

一般而言,教育资源配置状态的途径或手段只有两种:市场和计划(政府)。在现实的教育资源配置过程中,政府的调节与配置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制定相关法律、政策,增强财政性教育支出刚性,同时增强政府教育支出的预算约束,提高支出效率,对于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意义重大。另外,政府还应拓宽收入渠道,确保财政性教育资金来源,确保政府教育支出的总量和增长速度,来解决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

2 加强和引导民间教育投资

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条件下,市场会自发地形成一种资源配置状态,这是市场型的资源配置方式。在排斥市场作用的条件下通过政府的计划也可以安排一种资源配置状态,这是计划型资源配置方式。在现实中,教育资源的配置多是混合型的。

民间教育投资是一种市场行为。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政府应因势利导,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和支持民间教育投资,比如,鼓励私人成本更多地注入到教育领域,可以对民办学校实行大幅税收优惠和建立良好的融资环境。另外,政府还应出台某些政策消除体制障碍,比如,保证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教师拥有相同的地位,促进教师资源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

3 均衡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

无论是基础教育资源在地区之间还是在城乡之间的差距,都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着区域财政能力,从而影响教育财政支出。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借助政策制度扶持,均衡地区间和城乡间的经济发展水平,这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各地财政对教育支出不均衡的状况。

4 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推动教育资源共享

信息时代教育信息资源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发展趋势,决定了可以借助信息技术推动教育资源共享。均衡教育资源发展。

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经验,以县为中心,集中资金建立一个大型数字化教育信息资源库,满足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使用。这样,辖区内不论城市和乡村的学校,只要网络互通,就可以实现教育信息资源共享。

教育信息资源库建设成功后,各级学校可以不断扩充和丰富该资源库中的教育信息资源,整合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

借助于教育信息资源库,可以实现不同层次、不同地区的各级各类学校的信息高度共享,有助于解决教育资源配置失衡的问题。

另外,还可以借鉴郑州一中的借助卫星通讯技术,分享优质教学资源的经验。抱着优质教育资源让更多学生共享的理念,三年前,郑州一中开始借助卫星传输技术,分享优质教学资源。具体做法是,在校本部将一个正常的教学班设置为主讲班,该主讲班在郑州一中的卫星直播教室中上课,完成高中年级全部的教学任务。同时通过卫星技术,把卫星直播教室的所有上课实况原汁原味地直播到设置在合作高中的卫星教学班。在卫星班学习的学生可以与郑州一中的学生享受同样的优质教育资源。

资源优化配置的含义范文6

关键词:CROPWAT;农作物;虚拟水;水资源;西安市

中图分类号:F323.2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14-3277-03

国外学者对虚拟水的研究相对成熟,虚拟水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作物领域,尤其是粮食问题。1993年Allan[1]首次提出虚拟水概念,1996年正式定义虚拟水为生产商品或服务所需要的水资源量。虚拟水是很多国家解决国内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新思路,虚拟水已经成为国际研究的前沿领域。目前,虚拟水的概念从纵向和横向两方面都得到了拓展,Hoekstra等[2]认为测算一国的虚拟水流量并不能真正反映一国水资源的真实需求,随即提出水足迹(Water footprint)的概念和测算方法,通过水足迹将虚拟水概念与消费联系起来,拓展了虚拟水概念的范围,为水资源供给和需求管理提供了新视角。虚拟资源(如虚拟土地、虚拟氮、虚拟二氧化碳等)概念的出现也是虚拟水概念的不断拓展。

国内学者对虚拟水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对全国或部分地区农作物、畜产品虚拟水含量的测算上,研究区域以干旱或半干旱地区为主。程国栋[3]较早从理论角度分析了水资源社会化管理与水资源恢复重建的关系。靳军英等[4]针对虚拟水在我国水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进行了分析,认为水资源富足地区应发挥区域优势,开发和生产水资源密集型产品;水资源缺乏地区则需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效特色农业,通过虚拟水贸易减缓水资源压力,实现生态—经济—水的良性循环。可见,对虚拟水的研究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这对水资源贫乏的地区有重要意义。

虚拟水是在研究水资源配置效率过程中伴随资源流动而提出的概念,被认为是解决水资源问题的重要策略。虚拟水对于水资源紧缺、以种植农作物为主的地区来说,提供了水资源的一种优化配置途径,并且不会产生恶劣的环境后果,能较好地减轻局部水资源紧缺的压力,虚拟水已成为缓解水资源短缺和解决粮食安全问题的有效策略。基于此,对西安市的农作物虚拟水进行分析,以期寻求缓解水资源短缺和促进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

1 西安市水资源概况

陕西省是全国水资源最紧缺的省份之一,省会西安市是陕西省关中经济区的核心城市,现已成为中国中西部地区重要的工业、农业、科技、商贸、旅游和文化中心。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加速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西安市对水资源的需求量将持续增加。西安市的水资源总量仅占关中地区的31.22%、占陕西省的5.54%;年人均用水量为184.9 m3,低于关中地区和陕西省的平均水平。作为陕西省的粮仓,西安市的农作物生产对陕西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农作物生产耗水量较大,水资源短缺已成为长期制约西安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

2 西安市农作物虚拟水实证分析

2.1 研究方法

2.2 数据来源与选取

研究数据主要包括气象数据、作物参数和农作物产量数据。其中气象数据包括太阳辐射、月平均最高和最低气温、相对湿度、日照时数、风速、月降水量及土壤条件,作物系数是作物需水量与参考蒸散量之比值,以上数据都来源于联合国粮农组织数据库;农作物产量数据主要来源于历年的《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和《陕西统计年鉴》。

西安市是关中地区的典型代表城市,陕西省农作物生产主要集中在关中地区,考虑西安市气象数据的代表性和易得性,选择西安市气象数据作为计算作物需水量的依据,这与陕西省农作物的实际生产状况基本吻合。

2.3 实证分析与结果

3 结论与建议

基于CROPWAT模型对陕西省西安市主要农作物的需水量和虚拟水含量进行测算,初步得到以下结论:①在选取的7种主要农作物中,作物需水量最大的是水稻,需水量最小的是花生;所选取的粮食作物需水量普遍大于其他农作物的需水量。②通过对比分析,花生和棉花是生产过程中单位虚拟水含量较高的农作物,蔬菜则是生产过程中单位虚拟水含量最小的产品。因此,为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节约用水,使整个农业产业的总体经济效益得到提到,并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建议从以下方面进行调整。

1)应适当调整农作物的生产与种植结构。西安市的水资源具有时空分布不均的特点,从时间分布看,降水量的年际变化较大,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份;从空间分布看,径流主要分布在山区,山区径流占地表径流总量的86.4%;平川和台塬阶地区仅占13.6%。该区域水资源短缺,不适宜建设商品粮基地,应当压缩高耗水的农业产业,大力节约实体水资源。西安市应根据本区域的水资源实际储存、利用状况适当调整农作物的生产与种植结构,在人均水资源利用率较低的情况下适当减少水稻和花生的生产,同时增加其他粮食作物和蔬菜的生产。

2)加强国内地区之间的农作物虚拟水贸易。依靠虚拟水战略,加强国内的粮食贸易,缺水地区从国内粮食生产富足的地区购进粮食,实现地区粮食供给平衡,以缓解自身水资源的紧缺压力,更好地保证区域内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地区的粮食生产,实现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在农产品贸易结构调整时,应参考各类农产品具体的虚拟水含量,采取相应的对策,对虚拟水资源密集型产品主要采取进口替代政策,而出口时尽量以虚拟水资源含量较低的产品为主导,以淡化风险,保障粮食安全。

参考文献:

[1] ALLAN J A. Fortunately there are substitutes for water otherwise our hydro-political futures would be impossible [A]. Priorities for Water Resources Allocation and Management[C].London:ODA,1993. 13-26.

[2] HOEKSTRA A Y. Virtual water trade:Proceedings of the international expert meeting on virtual water trade[A]. Value of Water Research Report Series No.12[C]. Ihe Delft: Hoekstra A Y,2003:13-17.

[3] 程国栋.虚拟水——中国水资源安全战略的新思路[J].中国科学院院刊,2003,18(4):260-265.

[4] 靳军英,张爱静,袁 玲.虚拟水在我国水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应用[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36(4):20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