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作方案范例6篇

绩效工作方案

绩效工作方案范文1

一、评估范围

绩效评估范围:19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评估内容

乡镇(街道办事处)绩效评估内容分为:可持续发展、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业竞赛等四大项(详见附表)。绩效评估是对一级政府年度工作绩效的综合性评价,包含了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执政能力等方面。创业竞赛是专项性的考核,侧重于落实突出工业、突出项目带动战略。创业竞赛既采取专项考核奖励,同时又作为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中的一个子项目,其考核结果计入绩效评估内容。

三、评估办法

XX年绩效评估方法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三种方法进行。一是指标考核。采取自评与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指标考评工作由县统计局牵头,县直各相关责任单位配合共同实施。二是公众评议。由县统计局负责,按照分层、多阶段、等距随机抽样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抽取样本100个,其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0名、企业(个体)经营者代表10名、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城镇居民20户、农村居民50户,按不同对象设置不同的公众测评表或问卷调查表,进行调查测评和统计分析,反映社会各界对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能力、履职状况、服务水平等方面的真实评价。三是察访核验。由县效能办牵头,组织察访核验小组具体实施,通过抽查核验、专项督查、走访服务相对人和暗访等形式进行,对存在不效能等方面问题予以通报督促整改和绩效扣分。

1、指标考核计分办法:指标考核按当年发展水平参照历史状况、考虑对全县的贡献三个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评估以综合指数和综合分数体现。综合指数反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进步程序,按照“本乡镇(街道办事处)自己与自己比”和“本乡镇(街道办事处)与全县平均发展水平比”,分别占60%和40%进行合成。综合分数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

2、公众评议计分办法:单项问题的计分,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不了解”,选择前三种答案分别计5分、3分、0分,回答“不了解”按平均分计分。对同一问题的计分,把所有被调查人员回答的分值相加,除以回答人数,得单项问题分值。公众评议总分,在分别测算各类代表评议指标合计分值的基础上,以其算术平均数计算公众评议指标总分值。

3、察访核验计分办法:察访核验发现问题实行扣分制,累积扣分从被评估单位的绩效评估总分中予以扣除。

绩效评估得分汇总公式:

指标考核得分×60%+公众评议得分×40%-察访核验扣分。

四、结果运用

绩效评估取前6名,第一名奖励3.5万元、第二名奖励3万元、第三名奖励2.5万元、第四名奖励2万元、第五名奖励1.5万元、第六名奖励1万元。

五、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细化评估指标内容,制定XX年度绩效评估自评工作方案,有关责任单位也要考评指标制订考评办法,于4月底前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核。

2、抓好落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绩效评估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把绩效评估工作的本质要求贯穿于发挥职能、履行职责的全过程,采取措施认真抓好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3、组织绩效自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绩效评估工作小组,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自评工作,写出自评情况报告,并于XX年1月中旬前报县绩效评估办公室。

4、开展指标考核。由县统计局牵头,各指标责任单位配合,按照指标考核体系要求组织开展年度指标考核。年度考核于XX年1月底前完成,考评结果情况分析由县统计局负责报县绩效评估办公室。

5、开展公众评议。由县统计局牵头,县效能办等有关部门配合,5月上旬制定出公众评议具体实施方案及问卷调查和测评表,并组织实施,12月底完成公众评议工作,并向县绩效评估办公室报送公众评议结果。

6、察访核验和组织抽查。由县效能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5月上旬制定察访核验具体方案,年内不定期组织开展抽查。察访核验工作于XX年12月底前完成,并将结果报县绩效评估办公室。

7、综合汇总。由县绩效评估办公室牵头汇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结果,以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的情况,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会审议确定获奖单位。

六、组织领导

全县绩效评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由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成立县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政府陈国发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李建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少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胡锡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苏小宁,县政府办主任刘军,县效能办副主任梅先华任副组长,由有关工作目标及数据采集的责任单位和组织协()调单位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评估办公室,主任刘军,副主任李水兴、林锋、郭坤炎、吴成云、徐献麟、刘洪斌、梅先华,工作人员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县发改局、经贸局、统计局、农办、外经贸局、财政局、效能办等部门抽调1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1、绩效评估工作旨在推进全县的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务必求真务实,严禁弄虚作假。对任何违规造假行为,一经查实,该项指标按零分计算,并追究主要领导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责任单位要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制定严密规范的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严格审查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数据的客观真实。

绩效工作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绩效管理和效能考评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人才强县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工作部署,加强自主创新,加速成果转化,推进知识产权发展,狠抓科普培训,提高广大群众抗震设防自救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全县科技工作的整体水平,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组织领导

局绩效评估工作在县效能办的具体指导下,成立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股室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担任,主要负责本局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研究分析和自我评估。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股室、下属单位配合抓好落实。

三、考评对象

局机关所有在岗工作人员。

四、考评内容

(一)岗位职能

1.办公室工作职能

(1)负责会议组织、来电处理、文件起草、重大问题与信息调研,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

(2)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规章制度的制订和机关财务、房产、基建、固定资产和行政管理工作;

(3)负责局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老干部管理;

(5)负责计划生育、工会、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等机关建设工作;

(6)负责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7)负责科技宣传、科普、信息综合等工作。

2.科技计划工作职能

(1)项目管理工作

安排全县科技项目,对项目与经费进行管理、监督。对市级以上项目申报的遴选、初评、审核及立项后的管理。

(2)科技开发工作

实施“星火计划”,开展实施科技项目和实用技术培训,开展优质农业项目示范与推广。

(3)生产力促进工作

为企业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合作、成果转让、中介对洽等业务,促进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4)科技管理工作

负责对科技企业的指导,促进其科技进步;负责科技管理的内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规定,指导全县科技干部管理和实用技术人才的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兴农、科技兴企、科技兴县、科技扶贫等工作。

(5)科技情报工作

搜集科技情报,提供科技信息服务,负责软课题调研工作。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和新产品开发的指导工作。

3.科技成果管理职能

(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成果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制定本县科技成果鉴定、登记、查新、奖励、保密等方面的落实办法;

(2)组织本县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工作;

(3)组织本县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工作;

(4)负责组织国家科技奖励的申报工作;

(5)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登记、统计的管理工作;

(6)负责科技成果保密和出口技术审查的管理工作;

4.知识产权局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主管部门研究拟定我县专利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利发展规划;

(3)负责协调全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县专利工作体系,指导全县专利工作;

(4)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调处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

(5)指导列入全县有关计划研究与开发项目的专利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并管理专利技术市场;

(6)管理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备案工作;

(7)组织、推动专利法及有关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制定有关专利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

(8)负责管理本县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技术进出口中的专利工作,推动专利技术实施。

5.防震减灾工作职能

(1)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估工作;制定本县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

(2)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承担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的职能;

(4)承担市地震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个人岗位职责

为了进一步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工作责任心,更好地、全面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职能、参谋作用的发挥,使科技局在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经局务会讨论研究,特制定以下个人岗位职责:

五、考评标准

绩效考评标准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六、考评程序

具体步骤:

(一)由被考评人报告一年工作情况,自我评分;

(二)由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民主测评打分;

(三)由局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审核确定考评结果,排出名次;

(四)出示考评结果。

绩效工作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围绕富民强县、和谐宜居”的发展定位,进一步推行绩效管理制度,牢固树立绩效意识,转变发展观念,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履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保证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2014年全县科技、文化、体育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县科技文体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实施、管理协调、监督指导、研究分析和评定等次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绩效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国水同志兼任,方宇、黄峰同志担任副主任。

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本科室(单位)绩效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科室(单位)绩效管理的组织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的完成。

三、工作内容

根据《县2014年度乡镇(开发区)及县级机关单位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绩效目标由四个部分组成。

1、业务工作实绩:围绕做好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作任务和指标,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设15个一级指标。

2、机关党建工作:根据县直机关党工委对机关党建工作要求,机关党建工作设6个一级指标。

3、履职能力建设:围绕机关“三定”方案和干部履职要求,设4个一级指标。

4、日常监督工作:依据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考核办法,结合局业务工作开展,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由办公室负责。

四、评估办法

绩效考核评估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运用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3种方式进行。

1、指标考核。局机关指标考核占绩效评估总分的50%。业务工作业绩采取日常督查与单位自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县直机关党工委负责进行考核评分。履职能力建设采取自评为主的方式进行。

2、公众评议。局机关的公众评议占绩效评估总分50%。年度内评议一次,评议内容为局执行政策、履职状况、廉洁勤政、服务质量、政务公开等方面。通过问卷调查,反映社会各界对本单位的真实评价。

3、察访核验。局机关的察访核验由县效能办负责,根据年度绩效台账及年终核验情况进行加分,采取不定时间不定次数组织明察暗访、查阅材料、现场调查等方法进行。重点对市级机关单位建设健全绩效运行机制、加强作风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行政办事效率、推行政务公开、办理效能投诉及“12345”诉求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效能台账及察访核验情况进行累计扣分,倒扣不超过2分。

五、工作步骤

1、工作部署阶段(2014年4月-5月)。根据《县2014年度县(市)区和市级机关单位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召开局务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围绕职能职责成立据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抓好动员部署和工作落实。

2、制定方案阶段(2014年6月至9月)。结合我局市级,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县科技文体局2014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上报县效能办。

3、绩效管理阶段(2014年7月至2012年2月)。根据《县科技文体局2014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各科室、有关下属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切实把绩效管理工作的本质贯穿于发挥职能、履行职责、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全过程,抓好每一项指标的落实,并认真收集整理好能够反映局评估指标完成情况的有关资料,以备察访核验。

4、组织评估阶段(2014年9月至2014年12月)。年底,根据县效能办安排,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方案,按照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对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实际成效进步状况和创新工作等进行分析和总结自评,形成年度绩效评估报告予以上报。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局属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县绩效评估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性。要通过绩效评估的实践探索,提高行政能力、规范行政管理、转变机关作风、构筑和谐社会。逐步建立注重绩效、鼓励创新、奋发向上、协调发展的评估机制。

(二)认真谋划、明确目标。各科室、局属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指标体系要发挥出推动工作落实、引领工作发展的导向作用,努力达到最佳工作状况。

绩效工作方案范文4

为树立“以战略为导向,以业绩为核心”的市场化绩效管理机制,立足奖优罚劣,突出绩效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做好年度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根据上级单位考核要求,结合路桥集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考核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及路桥集团年度重点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压实业绩目标,充分调动各部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集团公司战略目标的稳步实现。

考核原则:坚持围绕中心,体现业绩导向;坚持分类考核,注重定量定性;强化激励约束,传导动力压力;坚持公平公正,责权利相统一。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绩效考核工作在集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企业管理部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

(一)企业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设计绩效考核指标;组织审核各部门年度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考核;负责考核结果的汇总、反馈和公示;受理与考核工作相关的申诉或举报;收集、管理绩效考核档案。

(二)财务审计部:负责参与设计考核指标;审核经济效益指标;对生产部门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人均利润率、当年回款率、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回款率、管理费用、业财一体化指标进行考核。

(三)安全和工程管理部:负责参与设计考核指标;对生产部门安全、质量、进度、节能环保、科技创新指标进行考核。

(四)成本合约部:负责参与设计考核指标;审核经济效益指标;对生产部门成本、合同指标进行考核。

(五)综合管理部:负责参与设计考核指标;对各部门的重点工作目标、法制工作指标进行考核。

(六)党群工作部:负责参与设计考核指标;对生产部门党建、职业资格证书指标进行考核。

(七)设备物资部:负责参与设计考核指标;对生产部门设备物资管理指标进行考核。

三、考核范围

(一)职能部门:企业管理部、财务审计部、安全和工程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经营管理部、成本合约部、设备物资部、工会。

(二)生产部门:第一项目经理部、第二项目经理部、第三项目经理部、第四项目经理部、第五项目经理部、第六项目经理部、第七项目经理部、设施场、青岛路桥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青岛路鑫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四、考核内容

对职能部门实施重点工作目标考核、民主评议,实行百分制考核,分值权重分别为70%、30%。

对生产部门实施经济效益、管控、战略引领指标考核,实行总分制考核。

(一)职能部门

1、重点工作目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考核细则,根据《路桥集团年度重点工作路线图》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进行考核。重点工作目标各分项工作基础分平均赋分,重点工作目标可设置评价系数,分为1.2、1、0.8、0,按照实际完成效果及领导认可进行评分。

2、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主要反映对职能部门整体工作情况的满意度,从部门职责履行、部门间配合协作、服务生产部门等多方面进行评价。民主评议于年底召开,由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实施。年度民主评议会参加人员为领导班子成员(A票)、职能部门负责人(B票)、生产部门负责人(C票)参与评议,计分权重分别为45%、25%、30%,三类票得分的加权值为该部门民主测评成绩。

民主评议得分=(民主评议A票总得分/A票数)×40%+(民主评议B票总得分/B票数)×25%+(民主评议C票总得分/C票数)×30%

3、年度绩效考核得分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重点工作目标得分×70%+民主评议得分×30%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低于80分,对部门负责人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低于80分,降职处理;连续三年低于80分,免职处理。

(二)生产部门

1、考核指标体系

(1)经济效益指标

营业收入、净利润、人均利润率、当年回款率、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回款率。

(2)管控指标

包括安全、质量、进度、节能环保、管理费用、工资管理、党建工作、成本管理、合同管理、设备物资管理等。

(3)战略引领指标

包括职业资格证书、科技创新、业财一体化、法制工作等指标。

2、考核类型划分

(1)根据生产部门主营业务性质的不同,将各单位划分为:

生产经营类:包括第一至第七项目经理部、设施场

试验检测类:试验检测公司

其他业务类:路鑫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2)集团公司新组建、成立的子分公司,由集团公司确定是否纳入考核范围。

3、考核指标内容

(1)经济效益指标

根据不同业务内容设置不同的指标权重,同时,设置个性化考核指标,以引导各生产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确定不同发展阶段的工作重点,补齐经营短板,促进管理稳步提升。

1)指标设置

在现有资源条件下,将交发集团年下发路桥集团的经济效益指标进行合理分解,制定各生产部门的考核指标。

2)经济效益指标考核占比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考核占比分配表

序号

类别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人均利润率

当年回款率

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回款率

法人单位

非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非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非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非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非法人单位

生产经营类、试验检测类、

30%

30%

25%

30%

10%

10%

5%

20%

10%

10%

其他业务类

25%

20%

10%

25%

20%

3)指标计算过程

经济效益指标考核总得分=∑各项指标考核得分。

完成值每超过目标值1%,加0.5分,每项最多加2分;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减1分,每项最多减4分。由财务审计部负责进行考核。

(2)管控指标考核

1)安全、质量、进度、节能环保指标

该指标为加减分指标,由安全和工程管理部进行考核。合计最高可加10分,发生安全、环境和质量事故的按规定扣分,直至取消年度考核。

2)管理费用指标

该指标为扣分指标,由财务审计部进行考核。在不超过年度预算情况下,管理费用增幅不得高于营业收入增幅。每超过0.2%,扣1分,最高扣5分。

3)农民工工资管理指标

该指标为扣分指标,由企业管理部进行考核。工程项目未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扣1分;未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扣1分;未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卡制度扣1分;出现群体性及较大影响讨薪事件或发生欠薪事件后,未及时处置,导致事态矛盾激化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出现一次,全额扣除;合计最高扣5分。

4)党建工作指标

该指标为加减分指标,由交发集团根据《中共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抓党建促发展”考核办法》对路桥集团进行考核,确定公司得分。由党群工作部对各部门进行考核,各部门初始得分与公司得分的差额为加减分依据,最高加5分,最高扣5分。

5)成本管理指标

该指标为扣分指标,由成本合约部根据各部门成本管理实施、整改等情况进行考核,最高扣3分。

6)合同管理指标

该指标为扣分指标,由成本合约部根据各部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考核,最高扣3分。

7)设备物资管理指标

该指标为扣分指标,由设备物资部根据各部门物资采购、设备管理执行公司制度情况进行考核,最高扣3分。

(3)战略引领指标

1)职业资格证书

该指标为加分指标,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制订加分办法并进行考核。最高加5分。

2)科技创新

该指标为加分指标,由安全和工程管理部进行考评,最高加5分。

3)业财一体化工作

该指标为扣分指标,由财务审计部负责考核,最高扣5分。

4)法制工作

该指标为扣分指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考核,最高扣5分。

4、年度绩效考核得分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经济效益指标考核总得分(+-)管控指标考核分(+-)战略引领指标考核分。

年度考核得分低于70分,对部门负责人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低于70分,降职处理;连续三年低于70分,免职处理。

五、绩效奖金兑现

(一)年度绩效奖金

1、班子成员绩效奖金数由个人奖励基数、部门分档系数平均值、公司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得出。

班子成员绩效奖金数=个人奖励基数×部门分档系数平均值×公司绩效考核得分

个人奖励基数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以历史数据为依据,经测算后确定。

2、部门年度绩效奖金数由部门个人奖励基数、部门分档系数、部门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得出。

部门年度绩效奖金数=部门个人奖励基数×部门分档系数×部门绩效考核得分

部门个人奖励基数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以历史数据为依据,经测算后确定。

(二)超额利润奖励

1、超额利润奖金定义

超额利润奖金界定为生产部门通过加强管理、内部挖潜等举措提升营业利润率,使得实际净利润较目标指标增长部分。

2、超额利润计算办法

超额利润按照累进制提取奖金(见附件),其中年度考核中因利润超额完成带来的绩效奖提高的金额,在计算超额利润奖金时应予以扣除。超额利润奖金具体分配方案由生产部门自行拟订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年度超额奖励总额30万封顶。

六、考核方式与程序

(一)制定印发考核方案。制定年度考核方案,经集团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组织宣贯培训。组织对绩效考核方案进行集中培训学习,部署年度考核工作。

(三)申报年度目标。各部门根据《考核方案》研究申报年度目标。

(四)审核下达目标。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对各部门申报的年度目标进行审核,经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后,下达年度目标。

(五)实施考核。

1.日常考核。企业管理部按月对各部门绩效考核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分析;综合管理部按月对各部门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其它具有考核职责的部门按月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分析

2.年终考核。

(1)部门自评。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各部门对照年度目标,形成考核完成情况报告,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得分,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企业管理部。

(2)绩效审核。企业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部门考核完成情况及自评得分进行复核。汇总形成绩效考核报告,提交公司党委会审议,根据党委会审议情况,确定考核综合得分,进行结果反馈、公示以及考核兑现。

(六)绩效改进。各部门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总结分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绩效改进建议方案,并将其体现在下一年度业务目标中,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

序号

类别

指标督办层级

部门系数计算

1

Ⅰ类部门

交发集团督办

每承担一项并正常完成的加0.2,最高不超过1.6

2

Ⅱ类部门

路桥集团党委督办

每承担一项并正常完成的加0.1,最高不超过1.3

3

Ⅲ类部门

正常开展工作

1

部门分档系数

附件

超额利润计算表(累进制)

金额单位:万元

超额利润区间

奖励百分点

超额利润奖励(以S代表超额利润)

200万以下

5%

S*5%

200万-600万

4%

10+(S-200)*4%

600万-1000万

3%

26+(S-600)*3%

1000万-2000万

2%

38+(S-1000)*2%

2000万以上

绩效工作方案范文5

绩效评估范围:19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评估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绩效评估内容分为:可持续发展、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业竞赛等四大项(详见附表)。绩效评估是对一级政府年度工作绩效的综合性评价,包含了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执政能力等方面。创业竞赛是专项性的考核,侧重于落实突出工业、突出项目带动战略。创业竞赛既采取专项考核奖励,同时又作为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中的一个子项目,其考核结果计入绩效评估内容。

三、评估办法 1、指标考核计分办法:指标考核按当年发展水平参照历史状况、考虑对全县的贡献三个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评估以综合指数和综合分数体现。综合指数反映各乡镇(街道)的进步程度,按照“本乡镇(街道)自己与自己比”和“本乡镇(街道)与全县平均发展水平比”,分别占60%和40%进行合成。综合分数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

2、公众评议计分办法:单项问题的计分,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不了解”,选择前三种答案分别计5分、3分、0分,回答“不了解”按平均分计分。对同一问题的计分,把所有被调查人员回答的分值相加,除以回答人数,得单项问题分()值。公众评议总分,在分别测算各类代表评议指标合计分值的基础上,以其算术平均数计算公众评议指标总分值。

市对县政府公众评议,被抽中的有关乡镇(街道)为全市前三名的奖励10分,为后三名的扣10分。

3、察访核验计分办法:察访核验发现问题实行扣分制,累积扣分从被评估单位的绩效评估总分中予以扣除。

4、专项督查计分办法: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及各阶段中心工作,对计划生育、重点项目进度等进行专项督查。由县效能办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专项工作管理部门组成督查组,依照督查方案对乡镇(街道)专项工作进行评比,对其中优秀的给予加分,分数计入绩效评估总分。

绩效评估得分汇总公式:

指标考核得分×60%+公众评议得分×40%+专项督查加分-察访核验扣分。

四、结果运用

1、根据汇总结果,考评总分达到标准分的70%以上才能获得评奖资格。

2、绩效评估设前六名和进步奖,第一名奖励4.5万元、第二名奖励4万元、第三名奖励3.5万元、第四名奖励3万元、第五名奖励2.5万元、第六名奖励2万元。进步奖与前三名不重复,对当年度评估结果位次提升两位以上的予以奖励,各奖励1万元。

五、工作步骤 2、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根据绩效评估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把绩效评估工作的本质要求贯穿于发挥职能、履行职责的全过程,采取措施认真抓好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3、抓好自评。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绩效评估工作小组,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自评工作,写出20xx年度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并于20xx年1月中旬前报县绩效评估办公室。

4、组织考核。由县统计局牵头,各指标责任单位配合,按照指标考核体系要求组织开展年度指标考核。年度考核于20xx年1月底前完成,考评结果情况分析由县统计局负责报县绩效评估办公室。

5、开展评议。由浦城调查队牵头,5月上旬制定出公众评议具体实施方案及问卷调查和测评表,并组织实施,12月底完成公众评议工作,并向县绩效评估办公室报送公众评议结果及情况分析报告。

6、专项督查。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工作,根据阶段性工作要求,对计划生育、重点项目进度等专项工作组织督查评比,由县效能办将督查评比结果报领导审定。

7、察访核验。由县效能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5月上旬制定察访核验具体方案,年内不定期组织开展抽查。察访核验工作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并将结果报县绩效评估办公室。

8、综合汇总。由县绩效评估办公室牵头汇总各乡镇(街道)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结果,以及各乡镇(街道)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的情况,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会审议确定获奖单位。

六、组织领导

全县绩效评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由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成立县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政府陈国发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陈建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姚少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胡锡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苏小宁,县政府办主任刘军及县效能办主任祖永建任副组长;由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综治办、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创业办、监察局、效能办、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畜牧水产局、林业局、外经贸局、卫生局、人口和()计生局、统计局、调查队、环保局、安监局、局有关工作目标及数据采集的责任单位和组织协调单位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评估办公室,主任刘军,副主任王飚、祖永建、胡金璋、李水兴、林锋、郭坤炎、吴成云、徐献麟、刘洪斌、林莉,工作人员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县发改局、经贸局、统计局、调查队,县委农办,县外经贸局、财政局、效能办等部门抽调1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绩效评估办公室经费由县财政给予安排。

七、工作要求

1、绩效评估工作旨在推进全县的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务必求真务实,严禁弄虚作假。对任何违规造假行为,一经查实,该项指标按零分计算,并追究主要领导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责任单位要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制定严密规范的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严格审查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数据的客观真实。

绩效工作方案范文6

为进一步激发机关人员工作激情,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关于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通知》及县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机关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公益性岗位人员、镇聘人员、县委下派挂职锻炼人员等。

三、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实行百分量化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机制,由月度量化考核、季度评价考核与年终汇总三部分组成。分值基数为100分,每月底由各考核单位按照定岗定责原则,根据单位工作人员出勤率、执行力、工作完成等情况,实行加减分的办法记录分值,报分管领导备案。季度定性评价包括三个部分:1、月度量化考核平均分值,占量化考核分值的50%;2、部门负责人评定分值,占量化考核分值的10%;3、分管领导评定分值,占量化考核分值的40%。(季度绩效分值=月度平均分值×50%+部门负责人评定分值×10%+分管领导评定分值×40%)年终汇总,把各季度考核分值进行累加,取平均值,即为该年度绩效考核分值。

四、等次认定:

1、绩效考核排名前20%的,认定为优秀等次;

2、绩效考核排名在优秀与基本合格之间的认定为合格等次;

3、绩效考核排名后10%的,认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4、绩效考核排名后5%且综合分值低于60分的,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公务员

1.公务员年度考核参照绩效考核结果;

2.认定为优秀等次的,优先提拔使用;

3.认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诫勉谈话;

4.认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转岗转任或建议调离本单位。

(二)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参照绩效考核结果;

2.认定为优秀等次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本单位平均基数的基础上上浮30%;

3.认定为合格等次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领取本单位平均数;

4.认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本单位平均基数上下调50%,并调离原岗位;

5.认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本单位平均基数上下调70%,连续两年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降低岗位或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或辞退。

(三)对大学生村官

1.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参照绩效考核结果;

2.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认定的等次参照《大学生村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予以发放;

3.认定为优秀等次的,优先提拔使用并积极向上级组织推荐重用,优先考虑扶持创业项目;

4.认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调离原岗位;

5.认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建议调离本镇。

(四)对公益性岗位人员

由镇财政拿出专项资金(每人每月100元)作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绩效考核工资。

1.认定为优秀等次的,领取全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工资平均值的130%,并作为政策倾向性招考的优先推荐人选;

2.认定为合格等次的,领取全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工资的平均值;

3.认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领取全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工资平均值的50%,并调离原岗位;

4.认定为不合格等次的领取全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工资平均值的30%,并建议县人社局予以解聘。

(五)对镇聘人员

由镇财政拿出专项资金(每人每月200元)作为镇聘人员的绩效考核工资。

1.认定为优秀等次的,领取全镇聘用人员绩效考核工资平均值的130%,并作为政策倾向性招考的优先推荐人选;

2.认定为合格等次的,领取全镇聘用人员绩效考核工资的平均值;

3.认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领取全镇聘用人员绩效考核工资平均值的50%,并调离原岗位;

4.认定为不合格等次的领取全镇聘用人员绩效考核工资平均值的30%,并予以解聘。

(六)对县委下派挂职锻炼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