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学案例范例6篇

家庭教育学案例

家庭教育学案例范文1

关键字:特殊家庭;小学生;分析;思考

一、背景

某小学学校规模较大,学生来源基本相同,大多为附近小区的住户的子女。有一名二年级男孩子十分调皮,智力、想象力一般,做事无持续性,自我约束力差,课堂上没有老师的叮嘱是从来不听讲的,上课经常傻笑,严重影响教学秩序,作业几乎不写,即使是写也是一塌糊涂。老师们对于这个孩子的作业和成绩常常是抱怨有加。有些时候,这孩子不自觉地就做出了你意想不到的行为,注意力严重不集中,属于多动症。班主任老师经过了解,知道了这个学生的家庭比较特殊,父母分居多年,他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孩子缺少管教,因此孩子比较任性,在家根本不怎么听爷爷奶奶的话,爷爷奶奶也感到束手无策。该学生的个人卫生也比较差,衣服比较脏乱。了解了他的家庭情况之后,老师对他就一直比较关注,也常常关心他。帮他搞好个人卫生。显然是童年的家庭环境造成了他自由、放纵、天马行空的性格。他现在的这些问题,包括了生活上的和心理上的都是从童年的家庭成员关系的觉察开始的,父母分离对他造成很大伤害。从小失去幸福家庭的生活,失去父亲的疼爱,母亲的关爱,使幼小的心灵在无形中留下了阴影,害怕得不到大家的重视,因此想方设法搞一些恶作剧引起大家的重视。但由于经常犯错误,经常受到大家的指责批评,使他变得更加顽固不化,更加放肆。而同时由于爷爷奶奶年事已高,也不能细致地照顾到孙子,对于他的个人卫生也没有太大的重视,于是使得他平时在学校里邋里邋遢。

二、解决办法

班主任老师一直在思索要用什么方法来帮助他。一种方法是与他交朋友。经常给予他关爱,使他感受到老师没有抛弃他。课上积极启发他,帮助他。课后从生活上给予关心,没有本子给他买,缺少课外书也买给他;雨天给他雨具;天冷提醒加衣服等等。另外,安排他和比较活泼的孩子同位,鼓励他参加班级的各项活动,让他感受到班级中大家都是他的朋友,建立温暖感。但是这对于老师的时间要求很高,需要老师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第二种方法是持续、不断地对孩子进行表扬、鼓励。培养他完成作业的自觉性。 运用表扬、鼓励的语气激励孩子,并采用“奖星制”,持续、不断地表扬、激励,培养孩子自觉完成作业的习惯,逐渐让他改掉作业拖沓的毛病。这需要学生很好的配合老师,而这是最困难的。

第三种方法是与他的爷爷奶奶联系,交换教育孩子方法,使家长建立教育孩子的正确理念和方法。同时针对孩子注意力不集中的问题,与家长一齐商量对策,通过正常的途径,采用有效的手法积极予以治疗,以辅助孩子身心健康的成长。 并且做到定期与家长联系,及时的反馈孩子的在校情况,指导教育孩子的方法,以配合老师完成对孩子的转化工作。但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年级比较大,对于这一方面也不是很了解,也很难弄清楚,同时也存在着沟通的问题。

三、启示

班主任老师细心观察学生,及时发现了这个学生的问题,并且耐心细致地帮助学生解决问题。这样的行为对于小学老师来说是非常难得的,因为本身小学班主任的工作十分繁忙。这个案例,使我得到了许许多多的启示。我们在以后的小学教育工作中一定要细心观察每个孩子,要对问题儿童有更多的关爱、呵护,不能训斥、指责,一棒子打死。作为小学老师要用爱心去滋润孩子幼小的心灵,积极鼓励孩子参加集体活动,让孩子在温暖的环境中成长。经过老师的努力,他的行为终于有所收敛,约束力有所增强,但时常还会犯毛病。外国一位哲学家曾有一个木桶理论,用长短不一的木板箍成一个木桶,当你倒进水后,水会从最短的木板处流出来。中国也有一句话“人生十指有长短,一母同胞有愚贤”。是呀,一个班级中总有这样那样的孩子,只有我们认真对待每一个学生,认真关心每一个孩子,相信任何问题都是有解决的方法的。老师的下一步的打算是继续采用激励、表扬的方式跟踪分析,直到他能够真正跟上班级发展的步伐。

参考文献:

家庭教育学案例范文2

关键词:韩国;中小学生;思想行为;案例研究

H195.3

行为方式是思想观念的外化表现,思想观念的形成受各方面教育影响。中小学生处于成长期,心理上具有变化快、可塑性强、接受教育最佳等特点,所以中小学生的思想观念反映了他所受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本文旨在通过案例分析韩国中小学生的行为表现,来了解其思想观念,从而研究出韩国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案例分析中,以中国教师的视角结合国内中小学生的思想行为表现,对两国情况进行对比,以期探究韩国中小学生的教育方式对我国中小学生思想行为教育的有益启示。

中小学生思想观念形成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本文主要从社会教化、学校教育、家庭教养三方面展开。下面我们通过案例来分析各要素对韩国中小学生思想行为的影响。(注:本文案例来自韩国全罗北道某郡汉语冬令营生活实录,共有中小学生62名。)

一、社会教化方面

案例1. 汉语冬令营的课程中安排了安全教育讲座,这里的学生大部分来自小学3到6年级,初中生不到10名。令中国教师惊讶和佩服的是,消防队老师提问的很多问题,大部分学生都能答出来,包括救援措施和自救措施。通过了解得知学生主要是通过电视公益广告、网络以及公共场所的宣传海报获得这些知识。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宣传媒体对人们的生活影响越来越大,如何充分利用这些媒体对中小学生实施有益教化,则要掌握一定的技巧。案例中大多数学生对安全知识的掌握反映出韩国充分利用社会宣传实现了对中小学生的有益教化。韩国公益广告的趣味性、文化场所宣传的普及性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小学生的思想行为。笔者也曾在国内某县级市的小学担任过辅导教师,在与学生谈论安全知识时,大多学生表现不了解、不关心、觉得安全问题离自己很遥远的态度。由此可见,国内在利用社会宣传影响中小学生思想行为方面有待加强。

二、学校教育方面

案例2.冬令营5个汉语班举行‘中国风教室’评比活动,中国教师考虑评比性,便按自己想法一一装饰,在遇到脸谱个数分配的小问题时,问韩国教师的意见,没想到韩国教师认真地召集所有学生过来,向他们介绍情况,问他们的意见,还给他们商议时间。经过小学生们的“发言、讨论、商议”,最后派出一个学生代表说出了“决策”结果。

学校教育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影响主要是通过教师实现的,教师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风格不同,学生所呈现的特点不同。美国心理学家库尔特・勒温等人研究表明:民主型管理风格的教师教育出的学生具有完成目标一致性,行动积极性、主动性,很少表现出不满情绪等特点。案例中,韩国教师在面对有关班级决策的小问题时都会征求并尊重学生们的意见,而学生们也有行使权利的意识,勇于表达自己的想法。这种民主性教育渗透在学校生活的方方面面,有助于培养学生们的公民意识,便于今后行使民主政治权利。笔者发现,国内的中小学教育大多重视应试教育而忽视了学生的公民性教育,未能充分将公民性教育内容的普及和实践贯穿到教育内容中去,如民利的行使、公民义务的履行等。

三、家庭教养方面

案例3.汉语冬令营入营第1天,一楼大厅入住登记处。妈妈走在前面,男孩提着皮箱跟上,办理完登记,妈妈说:“能找到217房间吧?你自己看着办吧?妈妈走了。”他说:“恩。”妈妈转身走了,男孩干脆地提着皮箱小跑着上了楼梯。

陈永胜在《家庭教育对中小学生社会适应力的影响》一文中,运用了大量的调查数据得出结论:家庭所处的社会环境、独生与非独生家庭结构、家长的文化素质与教养方式对中小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有直接或潜在的影响。而且根据鲍姆宁的研究,专制型家庭教养方式下的学生具有容易消极、被动、依赖、做事缺乏主动性等特点,放纵型家庭教养方式下的儿童多表现为任性、自私、无礼、独立性差等,而民主型家庭教养方式下的儿童多活泼、自立、善于交往、富于合作精神等。案例中的韩国妈妈对男孩的“放手”教育可见韩国家庭教育的民主性,注重培养孩子生活的独立性。而笔者在国内开学第一天看到的景象却是:爸爸妈妈拎着大包小包在前喊,爷爷奶奶在后提着水杯和零食催,而中间的“小皇帝”、“小公主”学生吃着零食慢腾腾。中韩送孩子上学景象的巨大反差,反映了中韩家庭教养方式的不同,导致孩子的思想行为表现不同。国内在进行家庭教育时需要适时大胆地给予孩子自,放手让其实践,培养其独立自主的意识。

四、结语

中小学生作为受教育阶段的社会个体,其思想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社会教化、学校教育、家庭教养的影响。本文通过案例分析韩国中小学生的思想行为,得出韩国面向中小学生进行教育的有益启示。社会教化上,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宣传媒体进行知识普及,拓展中小学生知识广度和深度,提高中小学生各方面的意识,培养其应对事件的能力。学校教育上,教师将公民性知识内容的普及和实践贯穿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给予中小学生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机会,培养学生具有公平民主的权利意识。家庭教养上,父母采用适时“放手”的民主型教养方式,在生活上给予孩子更多锻炼的机会,更容易培养孩子独立自主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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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丽霞.当前我国中小学生基本道德品质调查研究[J].中国教育学刊,2012,07

[3]靳义亭.论中韩两国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培养目标的差异[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6.

[4]冉乃彦.小学生道德学习中教师的作用[J].中国德育,2007,02.

[5]李军兰、施文海.中韩两国小学道德教育比较研究[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5.

家庭教育学案例范文3

论文关键词:国际法,实践教学

 

随着全球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敏感而密切,整个国际社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国际法的作用也日益得成熟、重要。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国际法课程教学内容的设置和学时的安排只能完成国际法的启蒙教育,这种初级教育对于培养法学专门人才的要求来说差得很远。国际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是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是兼顾到不同法系、不同国家法律制度的特点而形成的。但现阶段我国学生普遍缺乏锻炼和实践的机会,接触国际实例很难,理论与实践脱节,严重影响了国际法的教学效果和本专业的发展。因此国际法教学的改革势在必行。本人主要从国际法的实践教学改革方面谈一下自己的思路和想法,希望能为培养国际法专门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在实践教学过程中重视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质的培养和教育

大学是培养人才的地方教育学论文教育教学论文,道德品质也是衡量人才的一个重要指标。现今世界几乎所有的西方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公民教育,并同时把它作为学校教育与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和目的之一。因此无论在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环节德育教育都不应当被忽视。

在欧洲一些崇尚绅士风度的国家,民族的文明素养很高,但是在他们的学校教育课程中却很难找到专门的德育科目,德育一般就渗透在各门教学工作中并同步进行,也就是任何一门学科都兼有道德教育的任务。目前我国大学的课程,在各门科目上一般都设置有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部分。就实践教学环节来说,我认为应当设置专门的德育教育部分。在对学生的实践学习环节进行考核打分时应增加具体的道德品质的考核成绩。比如在实践学习中是否注意环境保护、是否体现了人文关怀、是否从事了义工或志愿者的服务等等。总之,凡是能体现公平、正直、诚实、勇敢、仁爱、热爱劳动、艰苦朴素、追求民主、乐观向上、宽容团结的精神品质和行为都可以成为学生实践成绩中的一部分。

(二)案例教学是国际法教学实践改革的重要手段

案例教学是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之一。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学生理解掌握所学

摘要内容。但案例教学模式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

1、案例教学教材的选择要注意与当代的国际实践相联系

在案例的选择上,应根据教学目标进行。既要选择一些典型性、代表性、综合性的案例。将案例与与所讲授的重点内容有机结合,尽量涉及多个知识点或多个章节的内容。同时也要注意调整,随时加入一些具体生动,较受社会关注的案例。以保证教学内容的前瞻性和与时俱进。

目前各个高校教学用的案例教材虽然多,但观其内容,其中所编的案例却大多相同。其中案例也大部分是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前的,上世纪90年代的案例都属于年轻案例。当然这其中不乏一些十分典型的案例,所以经常被采用。另一方面也由于国际社会、国际法的特点所决定的。案例材料陈旧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也不利于学生了解本学科的前沿知识论文开题报告中国。因此案例教学教材的选择既要注重科学系统性,也要注意与当代的国际实践相联系。在此一方面呼吁广大专家学者能够,即时对当前的教材进行修订与增补。或者多编纂一些新的、与国际法的发展、与当今社会的现状联系紧密的案例教材。一方面也要求广大教师在实践教学中对案例的选择进行甄别、更新。随时关注本领域的最新动态,及时采集新案例。过时的案例被淘汰,新的案例补充进来。在完成某一课程内容的学习后,就可以选取一些时事性、较有深度及广度的案例讨论。甚至直接制作、改编一些案例。以便及时提高教材、教法水平,增强教学效果。因此改编、更新国际法教材,把案例教学法贯穿其中,是我们当前国际法实践教学改革所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2、案例教学的过程要把教师创新教学与学生主动学习结合在一起

案例教学应该以学生为主体教育学论文教育教学论文,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导作用。教师加以适当的组织引导。具体操作中教师,可以先布置学生课前阅读相关资料,并设计几个有针对性的问题,让学生提前进行思考寻求解答。但注意不要给予过多的提示,以免限制了学生的思路。预习案例有助于学生将所学内容融会贯通,多角度解决问题。

具体由学生完成的部分主要应该有三个环节。首先案情介绍阶段,这部分比较简单,但需要学生事先预习。主要是学生对案例背景介绍,也可以对案例中的要点进行总结,为理解案例提供一个分析框架。第二部分是重点部分,由同学们对案例中所涉及的问题提出行动方案。在这个过程中同学们可以相互批评、反驳、辩论。这个过程要求学生们充分参与、发言。同学们可以反驳其他同学的发言,也可以阐述自己的观点。但不能重复其他同学的论点。随着辩论的进行,对案例的分析也会愈加深入,学生对理论的理解也会愈加的透彻并且和有关法律事实密切的结合起来。此时老师只要对同学们遗漏的问题进行提示引导就可以。最后一个环节是学生点评。点评中强调学生对相关案例的点评,这样能够调动学生的思维,促进其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把握,坚持学生自主学习为主,在学生点评的基础上,教师结合本次讨论内容作总结性的点评,指出学生的不足同时肯定其成绩。最后由教师对同学们之前的讨论进行评价打分。不论观点是否正确客观,充分参与就是得分标准的重要参考指标。

在整个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给学生充分空间,真正让学生自主的去分析思考、并提出解决方案。达到培养学生概括、归纳、分析推理能力;口头表达、辩论能力;提出方案、解决问题的能力的目的。也有利于养成学生关心、了解我国国情和世界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动态的习惯。

案例是教学法中的最优资源,也是实践教学的最常用手段。它为师生提供了一个从感性知识到理性知识、从具体到抽象的自然有序的教学认识过程。通过课前预习和课堂讨论为学生营造了一个生动、灵活、深刻的学习氛围。避免传统教学中只讲授空泛冗长的理论,却不能就相关法律事实进行立论分析,导致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案例教学的重点不是寻找某一确定的答案,而更加注重认识问题和解答问题的过程。面对有挑战的问题和各种可能性教育学论文教育教学论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将得到激发,为寻求答案,学生将会主动分析法律上的争议点,搜寻相关法规和类似案例,得出自己的判断,从而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三) 将国外的一些实践课程模式引入我国的国际法课堂

作为实践教学的一种创新,各院校都在探讨如何将国外的实践课程模式“诊所式法律课程”(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和“法庭辩论课”(Trial Advoca2cy) 引入各自的法学课堂教学。在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它包括两种形式:“模拟法庭”(Mooting) 和“辩论技巧”(Advocacy) 。模拟法庭一般是低年级学生的必修课,即所有法学院学生都要参加模拟法庭的训练。辩论技巧课,则是为那些有意成为出庭律师的法学院学生开设高级训练课程。

目前我国的大多数法学高校都建立了专门的模拟法庭。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可以把一些经典的案例依照严格的法庭程序进行重现和模拟。通过学生扮演具体的角色,即原告、被告、法官/仲裁员、双方当事人的人和有关证人,对案情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角。对学生增强学习兴趣、加深理解、学以致用是十分有效的。很好地提高了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基本素质。

但现在大多数的法学院校的 “模拟法庭”还只是一种形式。利用效率低,有的学校甚至一学期都不能开展一次模拟法庭活动。案例的选择也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民法、刑法领域。国际法的相关案例十分少见。另外一些学校的模拟法庭的配套设施还不完善,一些学校开展的“模拟法庭”过于注重形式,没有相关法学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这些都是急需改进的地方。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模拟法庭”,尤其是“模拟国际法庭”和“模拟国际仲裁法庭”活动对我们培养学生能力所起的作用,这种作用可能是隐性的,但却是长远的和巨大的。

另外,各法学院校对“辩论技巧”等专业素质的培养形式还在初级阶段。这也是我们应充分重视和积极探索的。

(四)通过分层教学法实现实践教学中对学生主体性和差异性的关注

这一改革措施主要是在实践教学中更好地根据学生的个体能力、已有基础及学习偏好等来进行有效的教学。“分层教学”的具体做法是,针对班级授课制下不同学生的学习风格和多样性的学习差异,如根据学生在学习时对视觉、听觉和动手操作等不同学习类型的偏好和实际能力,而将学生的课程划分为不同的层次。某一层次既和某一级的学习水平和深度有关,也和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有关论文开题报告中国。在这里我们要十分注意的是学生层次的划分不是由教师主观决定的教育学论文教育教学论文,而是由教师提出划分方案,而由学生自己选择。

比如第一层的学生,在这一层的学生要培养他们对某一话题的基本理解能力。这一层的学生可能是兴趣广泛,动手能力强的学生,即操作型的学生。这一类的学生擅长通过操作实践的方法来学习。那么教师就可以分配这一组的学生就某一国际法案件进行调查研究,提供各种报告资料;为国际法的案例教学提供音像资料、制作多媒体课件;或者进行“模拟国际法庭”“模拟冲裁法庭”活动的准备工作。

第二层的学生主要是培养他们比较复杂的思维能力,其首先要求学生熟练运用他们曾在第一层水平阶段已经学过的东西,懂得如何运用选择、引起或发现更多的体验、认识和结论,同时要求学生自己设计方案并找出答案。这一层次的学生往往是学习比较认真,理论基础扎实的学生。教师要注意拓展这部分学生的思路、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以“模拟国际法庭”为例,教师可以分配这部分学生在“模拟国际法庭”中充当当事人的角色,通过法庭辩论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在这里教师要注意给学生一个完全自由思考和创造的空间,不要过多的限制和说教。

第三层次主要是一些善于思考、见解独立的学生。对这一层次的学生应该着重培养他们更复杂和更具有批判性思考的能力。在这一层级中,学生要学习并运用所学知识,围绕一个现实世界中有争论的主题进行评议和分析。与此同时还要求学生进行批判性地思考并把研究与个人的审美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结合起来。以“模拟国际法庭”为例,教师可以分配这部分学生在“模拟国际法庭”中充当大法官的角色, 分层教学法主要适用在实践教学模式中,在课堂教学和期末理论考试当中则不适用。国外教育界的一些专家和实验教师对上述模式的总体评价一般都很高。通过学生的个性化指导,充分发挥每名学生的特长,增强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树立了学生的信心,帮助每一位学生达到他们的理想目标教育学论文教育教学论文,无疑,这对学生的发展和师生关系的融洽都是十分有益的。

(五)在实践教学中采用小组学习的方法

小组学习法就是让学生自主组成若干个学习小组。学生们在课余时间可以进行集中学习。包括讨论、讲座和进行调研。

国际法的案例教学过程是一个充分锻炼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贯穿小组学习的方法。通过小组学习,学生们可以互相启发,弥补不足。一方面有利于在课堂讨论中更加有针对性,不遗漏要点;一方面可以使学生在比较轻松的环境中提出自己的观点。既有利于学生表达能力的提高,也有助于学生进行不受约束的思考。

对国际法的相关事件进行调查研究也是实践教学的一个有效途径。通过调研能使学生掌握更加详实资料,培养学生严谨求真的学习态度,使学生更加深入的了解社会,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与人交往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快速反应的能力等多种能力。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通过组成学习小组,学生们分工合作也可以促进实践活动的顺利完成。

总之,学习小组对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发散思维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的培养都有积极的影响。

综上所述,国际法的实践教学改革是一个长远的工作,学校在教学过程中要紧紧把握知识、素质和能力三要素,突出培养学生发现、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通过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动手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宋艳,《高校法学教学改革研究》教育探索2010年第4期

2、李学兰,《法学模拟教学方法之理论与实践》[J].中国成人教育,2003,(4).

3、李龙.《我国法学教育急需解决的若干问题》。国际经济法网。http: //intereconomiclaw.com 2005-10-11/2005-12-12.

4、张海凤,《法学案例教学法建构浅析》[J].行政与法.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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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朱立恒,《法治进程中的高等法学教育改革》法律出版社,2009年08月

8、邵建东.《德国法学教育制度及其对我们的启示》[J].法学论坛,2002,(1)

家庭教育学案例范文4

关键词:社会需求;商法学;教学改革

一、社会需求对商法学课程教学改革的要求

根据1998年教育部高教司编写出版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商法学是法学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之一。商法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发展而出现的。在商法中,商是法的本源,是法的服务对象,是法的最终目的;法是商规矩,是商的准则,是商的游戏规则。新世纪需要“法商结合”的复合型人才,使学生兼有“法”“商”两种知识结构,能运用“法”、“商两种思维方式解决实际问题[1]。因此,我们的商法定位应该是培养系统掌握商法学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有扎实的商事和法律基本技能的复合型人才。教学方法作为人才培养的途径和手段,首先应当服务于其目的。对于商法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来说,它不仅仅应该以知识的获取为目标,更应该以获得商事法律职业专业能力为目标。

二、商法学课程教学现有模式的不足

要实现商法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就必须坚持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与人格养成有机结合的教育教学改革思路。商法教师的任务不仅要使我们的学生学会必要的法学理论知识,还要培养他们能具有一定法律应用和操作能力。而传统教学方法下教育和考核的是学生的背诵能力,学生缺乏独立的思考应用意识,这显然与法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格格不入。早期商法学教学主要采取讲授法。所谓讲授法,是指教师通过口头语言向学生描绘情境、叙述事实、解释概念、论证原理和阐明规律的教学方法。讲授法能使学生短时间内获得大量的系统科学知识,知识比较系统全面,有利于大面积培养人才。但有一定局限性:如不能唤起学生的注意和兴趣,不能启发学生的思维和想象,易形成填鸭式教学;教师水平影响教学效果,易导致理论与实践相脱节;交流的单向性,容易导致学习过程的割裂与分离。针对这一弊端,当前各高校逐步在商法学教学中提高案例教学法的运用比重。[2]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互动式教学方式。它借助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将学生置身于特定的管理情景之中,给予恰当的诱导,为学生提供一个广阔的思维空间和与“实战”极其相近的实习氛围,培养学生观察、分析、解决各种矛盾的能力,让学生真正接近甚至融入真实的司法世界。但案例教学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我国法律文化制度与英美法系国家差异很大

案例教学之所以能够在英美等国的法学高等教育中普遍应用,主要原因之一是英美等国是普通法国家,判例法占有重要地位,案例教学法对于学习和研究英美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法律推理具有重要作用。然而,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判例不是审判的依据,法学教育仍应以系统的法学理论、解释成文规则及其运用等为主,完全的案例教学法并不适应我国的法律教育。

(二)我国的法学教育制度与英美法系国家有所不同

英美法系大学法学教育是一种职业教育,教学目标就是培养从事法律职业的法官、律师等,在他们的大学法学教育中掌握法律推理和如何遵循先例是两大要务。英国大学法学教育中“重实践、轻理论的法律文化传统仍保持着其潜在的影响”[3]。美国的法学教育则是研究生教育,法学院学生是从其他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申请者中录取的,他们在某一专业已经有相当造诣并具有一定社会经验和人生阅历。因此,在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中采用案例教学既适合学生的特点也符合其教学的目标。我国法学专业本科生绝大多数来自高中毕业生,他们不具备一定的社会经验和人生阅历,在没有构建一定法律知识体系的前提下,使用案例教学法是不切实际的。

(三)法学案例教学法本身也有不足

一方面,学生的逻辑推理能力在案例教学中能得到显著的提高,但却难以形成系统的法律知识体系;另一方面,此教学法要求教师通过一系列的问题,刺激学生思考,学生通过回答问题锻炼其反应和思辨能力,参与人数有限。而我国法学院本科的班容量一般为50至100人,不可能让案例教学的优势体现在大部分学生的身上。因此,案例教学法并不适应我国法律本科教学。

三、改进商法学课程教学的两点建议

(一)积极推广Seminar教学法

Seminar一词最早见于18世纪虔敬派教育家弗兰克创办的师范学校中[4] 。1773 年,德国著名学者格斯纳在哥廷根大学创办哲学seminar,首次将seminar引入到大学。洪堡(W.V.Humboldt)在创建柏林大学的过程中,明确提出“为科学而生活”的大学理念[5],真正使seminar由原生性的涵义发展到一种课程教学的核心理念。目前,seminar已经成为现代西方国家大学本科教学中非常重要且普遍使用的教学模式。这一模式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教学体系,因此成为一个具有规范性、内在规定性的教学范式。席明纳在柏林大学被称为“科学研究的苗圃”。它是指学生在教授的指导下,就某一课题结成小组,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教师自由地进行学术探讨,从而达到教学和科研的双重目的。[6]席明纳教学模式的倡导:教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教师学术自由和独创精神、师生之间平等合作、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其核心是充分挖掘课程参与者(学生和教师两个方面)的学理潜能,最大限度地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认识互动,从而深化对某一主题的认识,实现学术交流的最佳效果。

(二)将课堂教学与模拟法庭教学相结合

这是由法律专业的职业定位决定的。在法律应用型人才的角色定位中,其工作的主要职业效能都能在法庭审判时得到体现,在课堂教学中引入模拟法庭教学机制无疑是十分重要的。模拟法庭教学可由教师组织,学生动手进行模拟法庭审判,以研究各级法院的典型判决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为教学的基本内容,将学生分组,分别轮流做律师,模拟法官、检察官,培养学生的司法经验与司法技巧。最后由教师进行讲评,达到学生熟悉审判程序,掌握法庭各法律角色的技能的目的。教师在教学中注重于学生资料查询能力、阅读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科学思维能力的培养[7]。同时,法庭教学还包括让学生走进真正的法庭直接旁听庭审活动,进行专业见习和观摩正式法庭审判等内容。

参考文献

[1] 龚志军. 构建法商结合人才培养模式[N]. 中国教育报,2009-01-10.

[2] 焦富民. 地方综合性大学法学素质教育的目标与法学教育改革[J]. 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3(4)

[3] 胡吕银. 法学教育内容的界定与法学教育改革[J]. 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4(5)

[4] 王林义,杜智萍. 德国习明纳与现代大学教学[J]. 外国教育研究, 2006(7)

[5] 郭红雪,孙涛. 试论通识教育与创新型人才培养[J]. 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9(3)

[6] 林培锦. Seminar在大学本科教学中的价值及应用[J]. 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0(1)

[7] 胡芳. 批判知识观时代教师角色的重建[J]. 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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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学案例范文5

1 案例教学的必要性及其具体模式分析

当前我国的本科法学教育越来越关注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王泽鉴先生提出,“法学实践性教学的内容广泛,并且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当中;不过,案例教学在其中始终居于某种关键地位”[1]。案例教学法自八十年代末被引入我国的法学教育,经历了二十几年的推广,至今已取得相当的进展和成果。归纳起来,现代法学教育采用的案例教学模式主要是以下几种。

1.1 美国为代表的判例教学法

1871年,兰德尔教授在哈佛大学法学院首创以案例讲授法律的方法。兰德尔主张以学习法院的判例为重心,熟练律师的思考技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推理、表达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即所谓案例式教学[2]。通过这种方式,学生不仅仅是掌握法理和法律条文,更要将精力投入阅读和思考指定的专题性案例,然后围绕所涉及的法律原则及其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展开课堂讨论。

这种案例教学方法以律师培养为目标,被认为是一种具有科学性、实用性的独特方法,但适用过程中其弊端也表现明显,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判例教学法的有效实施对教师及学生综合素质要求很高,并不适合于所有的学生和法学院;第二,问答式和讨论式的教学法在大班授课极易导致时间的浪费,没有充足时间说明法律的基本知识和原理;第三,过于重视逻辑推理而轻视生活的真实经验,易导致学生对整个案例缺乏真实的情景认识和现实体验。

1.2 德国为代表的实例研习法

实例研习作为德国法学教育的基本方法,对深刻理解和掌握法律概念和体系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德意志法官法》规定,只有经过法学院的学习才能取得申请国家司法考试的资格,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要想成为法官、检察官、高级行政官员或大学法学教授,则还必须经过见习期并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在德国两次国家司法考试中,笔试、口试都是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出现。德国采用的实例研习模式主要包括讲授课、研习小组和练习课。由此可见,案例教学是德国法学教育的基石。

德国的案例教学模式建立在其法律高度法典化的基础上,这与英美法系的判例教学法有本质的区别。德国的法学教育的弊端主要表现为:第一,法学教育的时间过长,毕业生开始法律职业生涯的年龄较大。第二,培养法官的目标模式使课程设置偏重司法,忽视律师等法律职业。

1.3 模拟法庭教学模式

模拟法庭一词是由美国法学院中设置的“moot court”课程翻译而来,是指法学院举办的讨论模拟或者假设案件的虚拟法庭。学生通过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的撰写、预演、正式开庭等环节,熟悉司法审判及仲裁的实际过程,掌握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有效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作为案例教学的一种模式,模拟法庭教学是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良好途径,但其适用过程中也体现出相当的局限性。第一,学生需要置身于特定场景进行真实演练才能够感悟庭审过程,这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和充分的时间保证;其次,学生们一般在上演之前已准备好剧本,剧本中写好了法官、律师、检察官等角色的台词,包括最后的判决和理由,而这显然不能有效锻炼学生的法律思维和辩论能力。

1.4 法律诊所教学模式

法律诊所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法学院普遍兴起的一种新的法学教育方法,是“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通过诊所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际运用的过程,培养学生的法律实际能力,促进学生对法律的深入理解,缩小学院知识教育与职业技能的距离,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意识观念” [3]通过法律诊所模式,学生能接触到真实的案件背景材料和真实的当事人,学习设身处地理解当事人的感受;学习到咨询、谈判、起草法律文件等基本法律技能。

法律诊所教育基于以上的优势,已被许多国家作为案例教学的基本模式,目前,美国政府认可的法律院校被要求必须开设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4]。我国许多高校的法学院也陆续开设了该课程,开设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第一,实际生活中很多案件不具有典型性,并不适合法律诊所教学;第二,法学院在校学生并未取得执业资格,在调查取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上存在障碍。第三,法律诊所教育的开展需要固定的场地会见当事人、接待咨询等,这都需要持久和稳定的经济投入,很多学校无法达到要求。

2 我国本科法学案例教学模式的选择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到每一种案例教学模式都有其独特的优越性,也有其弊端。我们应充分借鉴其优势,创设符合我国法学教育的案例教学模式,而这一模式应该是渐进和多样的。我国是法典化的法律体系,可以适度借鉴德国模式,同时,美国式的案例教学法对我们也有重要的启发意义。笔者认为,可以建立三层次的案例教学模式。

(1)第一层次,在低年级(一、二),以法学理论知识讲授为基础、以案例教学方法为手段,并设置基础案例练习课。

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律的规则和原则都由立法者规定于法典之中,具有深厚的法学知识积累是首要必备的。我国低年级学生缺乏全面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真正理解法律,当然也不具备分析和处理具体案件的能力,相比英美国家,英美法的规则和原则大多散见在具体的案例之中,所以学生通过学习具体案例就能掌握法律。许多学者主张照搬英美法系的判例教学法,这没有考虑到具体国情的差??。因此,在低年级阶段,我们应当坚持以讲授法为基础,只有教师通过讲授方式阐述法律的理论和原则,对法律规则进行详细注释和解读,低年级学生系统掌握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思维才成为可能。

除了课堂讲授,还可以借鉴德国系统性设置案例练习课程的模式。通过基础案例练习课程,学生对相应的部门法知识有了更加深入和体系性地掌握,并有助于充分了解法律适用的基本方法,训练了学生的书面分析和表达能力,更为以后的课程学习打下牢固基础。

(2)第二层次,在中(二、三)年级,依托模拟法庭等课程进行教学,培育学生的职业素养和法律技能,并设置高级案例练习课。

中年级学生实体法和诉讼法理论课程基本学习完毕,对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大部分同学都参加过假期实习和法庭旁听,已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历。如前所述,模拟法庭教学活动涉及民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多部法律知识,从开庭前到庭审过程,学生在整个模拟过程中,往往能够发现问题,对问题进行思考,学习和讨论。在实际演练的过程中,学生要反复熟悉庭审规则、审判程序,不断运用证据和法庭规则,与对方进行对抗,在积极的角色抗辩中,逐步学习法庭庭审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程序。

同?r,在完成低年级的基础案例练习课之后,可以继续设置深入培养法律专业技能的高级案例练习课程。低年级阶段学生的知识体系尚未建立,选取的案例比较简单;进入中年级阶段,案例练习课难度增大,更注重理论深度和职业技能的训练。

(3)第三层次,在高(三、四)年级,依托法律诊所等课程进行教学,强化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并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进入高年级阶段,通过前面两个层次的学习和训练,学生已具备较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并掌握了一定的法律职业技能,其思维能力、表达能力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此时,让学生与社会现实进行真正接触,法律诊所教育提供了最佳的学习平台。通过真实的案件环境,学生与案件当事人直接沟通交流,亲历一个完整案件的全部过程。同时,法律诊所对案件当事人、案件处理结果等问题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学生们在参与过程中必然感受到强烈的职业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

家庭教育学案例范文6

作为一门强调应用性和实践性的学科,目前国内的社会工作教育在教学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个显着的现实困境,即满堂灌的课堂教学和形式化的实务教学并存,但两者在实际教学中却又存在相互脱节的现象。

这种现象会使得社会工作“经世致用”的人才培养目标大打折扣。实际上,实务教学是社会工作教学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应该对理论教学起到验证、补充和拓展的作用,因为相对于侧重基本原理、基本规律等知识传授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则更侧重于培养和训练学生的操作技能和创新能力。所以,如何培养和实现学生的主动学习,是社会工作教育甚至整个高等教育中面临的普遍性问题。虽然目前在社会工作的教学过程中开发出了一些体验式的教学模式如“参与式教学”、“互动式教学”等,但由于在很多情况下,学生学习的专业课程与实践对象不能实现一致与吻合,使得教学活动无法很好的将学生的认知基础和社会经验融汇贯通,实际的教学效能也无从谈起。所以,虽然目前经常采用的案例模拟、角色扮演等教学形式活跃了课堂气氛,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学习效果仍然无法得到根本性提升。

二、 《家庭社会工作》的课程内容

《家庭社会工作》作为一门交叉学科,其内容涉及到社会学、心理学、生理学、公共政策等方面的知识,与以青少年、老年或妇女个体为服务对象其他社会工作课程不同,家庭社会工作更强调通过家庭关系的改善来帮助服务对象获得相应的系统支持。

传统中国社会具有“家国同构”的特质,家庭既是血缘纽带和亲情联系的基本场所,还承载着传统农耕文明的社会伦理基础。所以,家庭不仅是社会的细胞,也是家庭变迁的缩影,近代中国在现代性的冲击下,家庭的形态和功能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从家庭形态上看,现代家庭特别是城市家庭逐渐核心化,主要表现为家庭规模的小型化,传统社会中的联合家庭和主干家庭逐渐被现代社会的核心式小家庭所取代;其次,是家庭功能的外移,或所谓的“社会化”,传统社会中,个人社会化的场所主要是在家庭或家族中完成的,比如教育和生产活动等,不仅如此,传统大家庭的功能还包括生育、抚育、娱乐和养老等等。随着社会的变迁和发展,一方面,一部分家庭功能向外转移,如现代学校承担了主要的教育功能。另一方面,家庭的生产、养老等一部分功能弱化,而娱乐、情感等功能逐渐强化。此外,家庭制度的变迁还带来了家庭关系的逐渐平等化,传统社会父权制、等级化的家庭结构被男女平等等理念所冲击,具体表现在妇女普遍就业、亲子关系趋向平等化等等。

改革开放的30多年来,我国社会结构、社会关系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也体现在家庭领域中,由于各种内外部的矛盾和冲突,中国家庭在变革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的家庭问题。所以,发展家庭社会工作也成为中国现阶段比较迫切的任务,其原因在于,一方面,目前我们国家的家庭社会工作仍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服务体系,其主要目标是解决家庭的特殊困难,其局限在于虽然有效地解决了一些家庭的困难,但要实现对家庭的整体社会支持仍需要发展专业的家庭社会工作。因此,有学者指出,“目前,应当将婚姻关系、亲子关系和养老问题作为家庭社会工作发展的重点” 。因此,可以将本课程的主要任务定位为以下几个方面:

1.掌握婚姻与家庭的定义、家庭结构、家庭变迁与当代中国的家庭问题、家庭社会工作的基本涵义、内容和方法等。作为本课程的重要基石,家庭社会学是重要的理论基础和视角。所以,结合当前中国内地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专业教学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将家庭社会学和社会工作结合起来,将有助于形成本课程的知识体系框架。

2.掌握家庭周期理论、家庭系统理论、符号互动等家庭社会工作的一般理论,以及结构家庭治疗法、萨提亚家庭治疗法等家庭治疗方法的基本理论和治疗技巧。以家庭关系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和服务对象。本课程以婚姻关系、亲子关系和养老问题等作为讲授的重点,与以青少年、老年或妇女个体为服务对象不同,家庭社会工作更强调通过专业的工作方法从改善家庭关系入手,对家庭功能和结构的完善提供相应的系统支持。

3.具有就常见的家庭现象和家庭问题,如家庭关系、家庭危机等进行分析,并能从家庭社会工作角度,给出辅导性建议的能力。本课程重视课堂模拟和实地操作的重要性,为了能让学生更好的学习和掌握家庭治疗方法的基本过程和治疗技巧,除了安排一定课时量的课堂案例模拟以外,还要提供在校外社工机构参与实务工作的机会。

三、 《家庭社会工作》的主要工作方法

“家庭治疗法”是家庭社会工作特有的专业工作方法,在西方的社会工作发展历程中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随着家庭治疗的扩展和深入,在不同心理治疗理论基础上形成了多个风格各异的治疗模式,如机构学派、行为学派、精神动力学派、策略学派、系统学派、经验学派等等” 。而以20世纪80年代为界,之前发展起来的学派一般被称为“现代主义学派”,之后由于受后现代思潮的影响,出现了叙事学派、米兰学派和新女性主义等后现代主义的家庭治疗模式。虽然,中国的家庭治疗是从80年代以后才开始起步的,尽管时间较短,但由于对家庭服务有相当程度的需求,还是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由于家庭治疗的模式较多且各具特色,不仅学派林立,治疗策略也有不同的侧重点,所以想要在一门课程和一个学期内涵盖或完成所有治疗模式的学习和训练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为此,有选择性而深入系统的讲授两到三个工作方法是必须而且必要的。目前,在国内比较流行且影响力较大的治疗模式主要有结构式家庭治疗法和萨提亚家庭治疗法,基于此,本课程的实务教学设计将以这两种工作方法展开:

(一)结构式家庭治疗法

1.基本观点:结构家庭治疗法的创始人是美国结构家庭治疗大师萨尔瓦多?米纽庆(Salvador Minuchin),他与同僚们在上世纪60年代从研究纽约市贫民窟的越轨青少年行为中发展出了这一工作方法。这一方法的核心概念主要有家庭结构、家庭次(亚)系统、界限等,它假设个人问题是与家庭的动力和结构有密切关系的,要帮助个人问题得以解决,必须改变家庭成员之间交往模式,帮助家庭认清和改善影响家庭功能发挥的不良结构,而代之以更良性健全的结构。

2.治疗方法与过程:结构式家庭治疗法的根本目标在于促进家庭系统的良性转变,以实现家庭成员及其相互关系的改善。所以,这一过程大致包括三个环节:“(1)治疗师以领导者的地位加入家庭;(2)发掘并评估家庭的基本结构;(3)创造出能够让这个机构改变的情景,促使家庭系统的转化(transformation)” 。该疗法在发展的过程中发展出了许多丰富的治疗策略与技巧,例如:维护、追查、模拟、重构、重演、平衡与打破平衡、现实化和运用症状等等。

3.学习任务:由于结构式家庭疗法是一种行动治疗,而不仅是解释或分析治疗,它有着有效的诊断工具和系统的治疗方式

。为此,学生完成的学习任务应该包括:学习绘制家庭结构图,能用简明的图示表达出家庭的结构特征;通过模拟练习掌握具体的工作方法,能独立完成基本的治疗过程,并且能在过程中灵活运用各种手法,还能根据需要加以调整。 (二)萨提亚家庭治疗法

1.基本观点:萨提亚(Virginia Satir)家庭治疗法是基于人性本善的信念并将此运用到家庭沟通的改善上。1964年,萨提亚女士出版了家庭治疗法的经典着作《联合家庭治疗》,也标志着这一家庭治疗模式的形成。贯穿在萨提亚治疗法过程的中心概念是“沟通过程”。 “萨提亚的治疗法基于人类基本三角关系(父亲、母亲、孩子),其中包含了一些比较普遍的信念和原则,例如:改变是可能的;在任何特定的时间,父母都要尽其所能地做到更好;我们所有人都拥有让自己成果应对和成长所需的内部资源等等” 。

2.治疗方法与过程:在萨提亚家庭治疗法看来,良性的沟通方式是“表里一致”的方式,她还把表里不一的不良沟通方式归纳以下四种类型:(1)讨好型;(2)指责型;(3)超理性型;(4)打岔型。为了实现良性的沟通,萨提亚疗法的策略注重的是:家庭成员的成长而非解决问题本身,注重过程而非内容,注重获得新经验而不摒弃旧经验,以及治疗本身即是教育等等。所以,该疗法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接触期、蜕变期和巩固期。

3.学习任务:学习运用表里不一沟通方式的类型对家庭沟通模式进行评估,重点掌握每一个治疗阶段的工作重点、治疗策略和技巧,通过练习沟通游戏、模拟家庭会谈、家庭塑像和个性部分舞台等治疗模式,使学生能在治疗过程中起到引导、示范和反馈等治疗师应具备的素养。

四、 《家庭社会工作》实务教学的设计与实施

在明确《家庭社会工作》课程的教学重点和任务后,对实践教学内容的设计和实施是完成教学任务的关键。而目前,社会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尝试,在实践教学和课程建设上采用的案例模拟、专题研讨、经验分享、小组活动、视频教学等等都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有相对成熟的模式可供参考,但如何配合相应的教学内容和主题,对这些实践教学方法进行优化组合,以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本文以相关的课程为例,尝试做出以下设计:

首先,配合相应的课程理论选择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一项直观生动且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该贯穿理论知识讲授的过程。案例选择的来源也可以多样化,教师不仅可以根据自身实践经历、同行经验分享以及相关影视片段选择案例,也可以鼓励学生分享自身的实务经验或者对案例进行二次创作。

其次,配合相应的实务主题组织学生进行角色模拟。如果案例分析只停留在对案例的分析和思考阶段,那么角色模拟则是让学生通过台词创作、情景模拟和角色扮演等环节,把书本知识转化为具体行动的过程,不仅可以让学生掌握相关技巧,还能激发他们的创新能力,提升教学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