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的典型案例范例6篇

家庭教育的典型案例

家庭教育的典型案例范文1

单亲家庭职校学生成长的个案研究

课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变化,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单亲家庭越来越多,单亲孩子的教育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他们的心理发展,学习成绩,品德行为等出现了许多值得关注的问题,走向社会后,在犯罪率频出的青少年中,也有不少是来自单亲家庭的。中等职业学校因其入学门槛低等原因,单亲家庭的学生比例高于普通高中。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教育问题。怎样做好单亲家庭学生的教育工作,是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工作者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以为只有真诚地关怀这些问题学生,走近他们,真正了解他们的心理成长历程,才可能进行有用的教学,才能对他们的健康成长进行积极的引导,使他们成长为人格健全、品德高尚,社会有用的人才,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课题名称的界定和解读

本课题研究主要针对我校高一年级、二年级的单亲学生案例展开。另外也会寻求其他职校教师的帮助,提供调查数据及典型个案。

课题研究的步骤和举措

试图通过对单亲家庭孩子成长历程的个案分析,探索作为教师教育这类学生最有效的方法,以期使更多的学生受到关爱。我校是一所职业中学,班级中单亲的学生较普通中学高很多。准备以问卷调查、走访、谈心等多种形式了解我校单亲学生的成长情况。

第一阶段:案例搜集。包括两步:第一步,对高一新生的家庭情况进行摸底式问卷调查;第二步,将符合研究对象的学生和已调查到的高二学生进行第二次细致问卷。

第二阶段:确定典型个案。对第二次问卷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为案例分析做准备。具体地,拟从单亲原因、成长经历、抚养情况、自我性格评价,自我需求情况等方面进行归类。发现不同单亲情况对子女成长影响的规律。

第三阶段:研究引导和教育不同家庭单亲学生的方法与策略。

第四阶段:通过对分门别类的案例的分析研究(包括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和不良行为研究),撰写出单进家庭教育策略的总结报告。

课题成果的预期和呈现

结题报告:《谈谈单亲家庭职校学生教育策略》

教师随笔:《致单亲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学生给父母的悄悄话(短文、短信展示)

家庭教育的典型案例范文2

关键词:刑法学案例教学 反思 模式

“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法”(Socratic method),它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的哲学家、教育家苏格拉底,他在教学中采用的“问答式”教学法可以看作案例教学的雏形。柏拉图在此基础上将问答积累的内容编辑成书,并将一个原理对应于一个例子,这些例子就是案例的雏形。1829年英国学者贝雷斯率先将其适用于法律教学中。1870年前后,时任哈佛法学院院长的克里斯托弗?哥伦布?郎得尔将案例教学运用于哈佛大学的法学教育中并加以推广。由于各国法律在形式上的特点及法律文化历史传统方面的差异,案例教学方法在不同法系国家的地位也不尽相同,其在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学中占据主导地位,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则无足轻重。但近年来,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也开始注重案例教学法,并把案例教学推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所谓刑法学案例教学,是指教师在讲授刑法学理论时,结合较为典型的刑事案例剖析其中蕴含的法律关系,从而加深学生对该刑法学理论认识与掌握的一种教学方法。它改变了传统教学以本为本、从概念到概念的注入式教学方式,成为一种促进学生成为教学主体的开放式教学方式。刑法学案例教学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从例到理”型,即引导学生运用案例,经过自主合作,群体思维撞击,寻找知识,认识规律,并运用掌握的规律和概念去解决实际问题;二是“从理到例”型,即给出基本概念,启发学生运用基本概念,发散思维,以理剖例,以例证理,从而获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刑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案例教学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我国高等院校法律专业的刑法学教学都十分重视刑法学的案例教学。但是,在刑法学案例教学的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和正在制约着刑法学案例教学的效果,因此,很有必要加以反思并提出相关的解决对策。

一、刑法学案例教学在教学目标方面的反思和构建

在传统的刑法学案例教学中,教学目标往往侧重于对学生基本刑法学知识的灌输,而缺乏对学生整体法律素养的锤炼和培养。

首先,应通过刑法案例教学培养学生相对合理的素质结构,改变重专业素质轻综合素质的教学目标。素质是指人必须具备的素养与品质,包括一般素质和专业素质。一个法学本科学生的基本素质出了掌握相关的基本知识以外,至少还应包括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政治素质是培养学生融入社会共同体并为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精神素质。在刑法学案例教学中,应加强学生认识社会、热爱社会、服务社会的教学内容,从而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公民和法律职业者。主要有公民意识、参与理念、服务精神、道德自律等内容。在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方面,应在传授专业知识之外,让学生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树立主体意识、权利意识、义务观念、平等意识以及人文精神。

其次,必须通过刑法学案例教学训练学生较为全面的职业技能。刑法学案例教学必须将能力本位的意识贯穿全过程,从而将知识、素质与技能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其应有的特色。一个法学本科学生的职业技能至少应当包括:其一,法律思维技能。这是指法律识别、法律解释、法律推理、事实推理等方面的技巧和能力。法律识别技能是指根据法学原理、法律原则和精神对法律规则、法律事实与证据、法律关系及法律问题等进行准确定性与价值判断的技巧和能力。既包括对法律规则的所属渊源、类别及其效力的价值分析,又包括对具体案件的法律关系性质认定以及对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的价值判断。法律解释技能是指将普遍的、抽象的法律规则运用于纷繁多样的现实社会生活和具体个案事实的技巧和能力。法律推理技能主要包括法律推理的规则、法律推理的方法以及对法律推理中出现冲突的调适等技巧和能力。事实推理即推定法律事实。法律事实不过是社会事实在法律场景中的表现,因而如何从纷纭复杂的社会事实中确定案件所必须重视的资料,就成为法律职业者所必需的前提。因而,如何理解社会现象,如何从社会事实中提炼出相应的案件信息,就成为必备的技能。其二,法律分析技能。这是指针对具体的案体或者法律问题,根据事实、情节、法律原理和法律精神,运用法律思维,对案件或者法律问题的存在背景、具体事实及证据材料进行完整的把握,从而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规则的技巧和能力。这既包括对法律原意的理解,也包括在法律未作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运用自己的良心、智慧,通过“解释”这一途径来明确法律的“意义”,填补法律的空白。对于法律职业者而言,没有这种工夫,就永远不能够在变幻不定的社会情形面前,做出正当、合理的决策和判决。其三,证据操作技能。这是指收集、固定和运用证据的技巧和能力,是指在特定的案件中,确定证据收集的方向和范围、收集证据的性质和种类、收集并固定证据的方法措施、对证据收集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判断并解决这些问题以及运用证据的专门技能。它是法律职业者的基本能力,是法律思维能力发挥作用的基本。律师、检察官和法官不具备良好的证据操作技能,就不可能在司法程序中确立自己的有利地位。其四,口头表达技能。包括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一般口头表达技能,要求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达到二级标准,语音、语汇、语法差错较少;熟练掌握2 500个常用汉字和《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所列的标准读音,并能正确注音;能比较流畅地用普通话与当事人自由交谈;掌握朗读一般文体,讲述包括介绍、说明、评论、法庭演说与辩论及与当事人交流语言等几种口语形式。第二个层次是运用“法言法语”专业表达技能,包括介绍法律知识、法律原理、法律现象、法律问题和表达法律见解并阐述相应理由的口头表达技巧和能力;第三个层次是法律辩论技能,即辩论的技巧和能力,包括攻击和防御两个方面的技能;第四个层次是主持、参与法庭辩论会的技能,是指能够根据诉讼法的具体要求和控诉、辩护及审判职能的不同定位,基于具体案件中的不同角色需要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发表不同的意见,并进行相互辩论的技巧和能力。作为专业技能的口头表达技能主要是指后三个方面,而这三个方面又是建立在第一个层次有基础之上的。

二、刑法学案例教学在教学模式方面的反思和构建

刑法学案例教学所采用的对话式或讨论式的教学模式,只适合于部分学生,不适合于所有学生,常常是那些思维敏捷,口才较好的学生在辩论中出尽风头,而另外一些较内向、保守的学生则常常是一言不发。此外,如果老师对案例运用不当,或者学生课前不预习,毫无准备就匆匆来参加小组或全班案例讨论,只听不说,有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感觉,也难以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刑法学案例教学的基本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课堂讨论分析模式

这种方法就是教师在讲完一定范围的教学内容之后,选择一个或数个较为典型的案例集合到一起,向学生提出若干问题,在课堂上交由学生进行讨论。其目的在通过对案例的讨论,使学生不但能巩固所学知识,而且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学会如何适用法律来处理案件,甚至对我国存在的立法缺陷亦有所发现和了解。

但是,如果不控制节奏,有可能会造成时间的紧张和课堂秩序的混乱。因此可尝试分段进行:第一阶段用三分之一的时间专门讲授课程中的基本问题,如概念、特征、原则等,包括介绍同一问题和各学派不同主张及理由,这阶段也可以系统介绍相关理论问题;第二阶段是利用三分之一时间有针对性地讲一些典型、疑难案例,然后让全班同学讨论,尤其要鼓励学生提出各种不同主张,调动学生发言积极性,甚至可以鼓励学生开展辩论,以便提高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第三阶段利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归纳总结,点评各学生观点,同时提出自己的观点。

(二)先观摩后研讨模式。这种模式是把学校法学教育和司法审判部门的司法实践相结合来进行教学的模式。主要是组织有一定理论基础知识的高年级学生到法院旁听一些较典型的或是疑难的刑法案例,其目的是让学生全面了解刑法学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了解理论和现实的联系和差别,观察法官庭审的办案技能及驾驭庭审程序的法律综合能力。同时让学生了解庭审中各诉讼关系主体及诉讼主体的地位差异及各角色的作用;让学生认识到理论是灰色的,刑法学的案例实践是常青的。每次观摩结束,要求学生谈观感体会,鼓励学生给法官或者辩护律师找不足,并进行总结点评,以便真正提高学生的理解、认识、分析能力,实现综合素质的提高。同时让学生真切的感受法律职业的魅力,引导学生换位思考;如果你是法官或者律师,你对案件如何定性和定量。

(三)模拟法庭模式。从素质教育的要求来看,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尤为重要。而我国高校教育普遍感觉到学生的实践运用能力太差,法科大学生也不例外。因而提高法学大学生实践操作能力显得非常重要,因为我们培养的法律人才就是专门解决实际问题的高级人才,因此应该着重培养法科学生实际运用及操作法律的能力。通过选取典型案例模拟法庭审判正是培养大学生实际运用操作法律能力的最好课堂。如果说观摩真实审判只是囿于观看、理解、认识,模拟法庭审判则是在观摩审判基础上将所学的法律知识理论综合地运用于实践,这是学生全面介入模拟诉讼活动,扮演各种诉讼角色,体现学生学习掌握各种法律知识理论的综合“演习”。尤其对于刑法学来讲更是如此,通过控辩双方和法庭三方的模拟演练,使学生在组织过程中增长才干,在“控辩”双方的激烈交锋中磨砺素养,在参与“庭审”过程中体悟法律的真谛。

(四)媒体教学模式。这是指利用现代化的传媒手段进行案例教学的方法。现代化教学媒体的优点是图文并茂、形象生动。教师在教学中选择有突出代表性的案例,组织学生通过现代化教学网络观看。如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栏目和《经济与法》栏目等,可以选取典型或疑难刑事案例先录像后播放,设计相关问题供学生现场讨论。

然而,没有任何一种教学模式是万能的。传统“灌输式”课堂教学方法,老师讲,学生听,学生难免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现代案例教学虽然有其优势,但不利于学生系统地学习理论知识。它们各有特色,不能强求一律。比如上述的模拟法庭模式,优点是形象生动,但是在组织过程中会耗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如果刻意追求形式的逼真和完美,会丧失实质意义,甚至会流于形式。

笔者认为,性法学教学应当以课堂讲授为主,以案例教学为辅助,中西结合,取长补短。刑法学案例教学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其特点和规律。要充分考虑到开展案例教学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比如案例的编写和选择,对学生调研以及课堂控制能力等综合素质的挑战等,这些问题都要通过研究和实践加以解决。

三、刑法学案例教学在案例选择取向方面的反思和构建

刑法学案例是刑法学案例教学的关键所在,恰当而典型的案例是刑法学案例教学的基础。案例既包括生活中发生的各类案件,也包括有权机关处理案件的实例,除试题而外不应当包括人为设置的“设例”。案例既有大小之分,也有单一与综合之别。因此,应当依据特定目的、原则和标准,精心选择案例。

但是,在刑法学案例选取过程中往往存在着重“趣味曲折”而轻“典型时效”的倾向。从而使刑法学案例教学称为“举例教学”,其目的为了吸引学员的注意力,活跃课堂气氛,但对于紧扣理论和法条并举一反三还有一定的差距。

家庭教育的典型案例范文3

25―35岁:提升身份开源节流

典型案例:文小姐,25岁,已参加工作两年,在事业单位工作。月收入1800元左右,正准备辞职专门学两年外语、文小姐计划和男朋友在3年后结婚。他们现有资产都是银行存款,约有5万元。

规划建议:25至35岁之间没有太大的家庭负担,精力旺盛,但阅历和经验部不够丰富,需要体验社会,因此应尽力寻找高收入机会,并进行初步的投资理财探索。因为年龄较轻,应考虑把重点放在智力投资上,用于读书深造、学习技术上,这可是一次投入终身受益的投资。

具体操作:

1、投资自己,选择一个具有前瞻性的工作。

2、抓住再教育机会,提升身价。

3、避免盲目开支,杜绝浪费。

35―45岁:双重负担 综合考虑

典型案例:熊女士,39岁,某医院医生,月收入5000元,丈夫月收入10000元。小孩6岁。每月日常支出费用3000-4000元,保姆费用600元/月,小孩学前教育费600元/月,养车费用1100元/月,寄给双方父母2000元。其他资产:活期存款6万元,股票市值约37万元,24万元帕萨特轿车一辆,80平方米的单位福利房一套。

规划建议:35至45岁之间抚养教育孩子、赡养老人的负担较重,完善家庭生活的消费也占很大比例。因此,投资与消费应综合考虑,如购房置业、增加保险险种等。

具体操作:

1、列出每月支出计划及家庭财产明细表,做到心中有数。

2、教育基金不在多,成功关键在确保。为孩子每月存上500元专款专用,定期投入是最佳选择。

3、可选择一些积极稳妥的投资方式,并且分散投资项目,避免套牢亏损。

45―55岁:达到顶峰 适时出击

典型案例:王女士,48岁,大学教师,每月固定收入4000元,现有积蓄20万,房贷、车贷已经还清,孩子在读大学,生活压力较小。

规划建议:45岁至55岁之间的人内在素质、工作能力、经济状况已达顶峰,精力充沛,可以选择适合自己文化背景与社会环境的经济领域,在好的时机进行高风险性投资。

具体操作:

1、可根据个人爱好和风险偏好自主选择投资品种,比如――股票、债券、外汇、期货等。

2、分散风险,优化组合。有关专家建议,最适宜此类家庭闲余资金投向的比例是:40%的资金用于银行储蓄:30%的资金买债券;10%的资金买股票;10%的资金买保险:10%的资金用于其他投资。

3、做好风险补偿,家庭应从投资收益中定期按比例提取一定的资金。对风险进行补偿,稳定家庭生活。

55岁以后:“稳”字当头 远离风险

典型案例:陈先生,现年60岁,已经退休。儿子已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经济条件较好。陈先生有10万元左右的积蓄,现在每月有1500元退休金。支出方面,主要是生活费和医疗费用。

规划建议:55岁以后进入退休稳定期。这时积蓄与花费成为重点,投资组合以保守为主导。

具体操作:

家庭教育的典型案例范文4

关键词:家庭法制教育 青少年 稳定 重要性

一、家庭法制教育缺失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县一学生,父母都在外地做生意,由外公照顾。一天,他向外公借钱不成,于是趁着没人的时候溜入外公卧室想“拿”一点,没想到被外公发现,于是他就杀死了外公并将其碎尸。

案例二:某县一男孩是父母的非婚生子,平时都是年迈的爷爷照顾生活。因盗窃被捕入狱,但出狱后仍旧习不改并多次入狱。

二、家庭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父母离异,是家庭法制教育缺失的重要因素

社会的进步使人们的价值观、家庭观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家庭关系破裂、离婚率上升这些因素对家庭法制教育的效果产生重大的影响。在笔者学校进行的相关调查中,327名学生家长(占40.1%)认为父母离婚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就是父母离异,缺乏必要的爱护和关心,长期放任自流,使得青少年不能在家庭中得到正常的温暖,更提不上家庭法制教育了。

2.家长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

笔者对学校817名学生的问卷调查显示,有472名学生(占调查学生总数的57.7%)认为自己父母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有742名学生(占90.8%)认为父母应该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除此之外,一些学生家长本身不能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甚至触犯法律,成了孩子的反面教材,造成了一些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

3.在现实生活的压力下,家长监管监护不力

近年来,现实生活压力大,农村有些农民弃置农田,到城市谋生。其中有大部分人将孩子留在家中,孩子缺少必要的照料、教育和管理。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讲:“没有时间教育孩子,就等于没有时间做人。”家长应当认识到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任何人无权以忙为借口而不去教育自己的孩子。

三、提升家庭法制教育的几点思考

1.营造温馨、友爱的亲情家庭

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之间的和谐,是家庭稳定和温馨的基础,也是孩子心理稳定和健康的保障。家庭成员之间感情不和,言行冲突的情绪波动,使孩子产生心理上的不良反应,最终导致家庭教育失败。如果因为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之间关系紧张造成了不正常的家庭氛围,那么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孩子。

2.家校联合,加强对家长的普法力度,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

学校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制教育大环境,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作用,结合家庭教育,双方形成合力,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法制教育的氛围。笔者学校从2009年起,就通过建立家长学校、社区学校的形式,以每年“技能竞赛暨教学开放月”活动为契机,举行家长会,开办法律知识讲座,使家长成为知法、守法的先行者,增强对其子女进行家庭法制教育的意识、责任。

3.改革家庭法制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法制教育质量

家庭教育的典型案例范文5

关键词:法学 案例教学 具体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6(c)-0145-02

1 案例教学的必要性及其具体模式分析

当前我国的本科法学教育越来越关注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王泽鉴先生提出,“法学实践性教学的内容广泛,并且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当中;不过,案例教学在其中始终居于某种关键地位”[1]。案例教学法自八十年代末被引入我国的法学教育,经历了二十几年的推广,至今已取得相当的进展和成果。归纳起来,现代法学教育采用的案例教学模式主要是以下几种。

1.1 美国为代表的判例教学法

1871年,兰德尔教授在哈佛大学法学院首创以案例讲授法律的方法。兰德尔主张以学习法院的判例为重心,熟练律师的思考技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推理、表达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即所谓案例式教学[2]。通过这种方式,学生不仅仅是掌握法理和法律条文,更要将精力投入阅读和思考指定的专题性案例,然后围绕所涉及的法律原则及其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展开课堂讨论。

这种案例教学方法以律师培养为目标,被认为是一种具有科学性、实用性的独特方法,但适用过程中其弊端也表现明显,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判例教学法的有效实施对教师及学生综合素质要求很高,并不适合于所有的学生和法学院;第二,问答式和讨论式的教学法在大班授课极易导致时间的浪费,没有充足时间说明法律的基本知识和原理;第三,过于重视逻辑推理而轻视生活的真实经验,易导致学生对整个案例缺乏真实的情景认识和现实体验。

1.2 德国为代表的实例研习法

实例研习作为德国法学教育的基本方法,对深刻理解和掌握法律概念和体系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德意志法官法》规定,只有经过法学院的学习才能取得申请国家司法考试的资格,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要想成为法官、检察官、高级行政官员或大学法学教授,则还必须经过见习期并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在德国两次国家司法考试中,笔试、口试都是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出现。德国采用的实例研习模式主要包括讲授课、研习小组和练习课。由此可见,案例教学是德国法学教育的基石。

德国的案例教学模式建立在其法律高度法典化的基础上,这与英美法系的判例教学法有本质的区别。德国的法学教育的弊端主要表现为:第一,法学教育的时间过长,毕业生开始法律职业生涯的年龄较大。第二,培养法官的目标模式使课程设置偏重司法,忽视律师等法律职业。

1.3 模拟法庭教学模式

模拟法庭一词是由美国法学院中设置的“moot court”课程翻译而来,是指法学院举办的讨论模拟或者假设案件的虚拟法庭。学生通过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的撰写、预演、正式开庭等环节,熟悉司法审判及仲裁的实际过程,掌握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有效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作为案例教学的一种模式,模拟法庭教学是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良好途径,但其适用过程中也体现出相当的局限性。第一,学生需要置身于特定场景进行真实演练才能够感悟庭审过程,这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和充分的时间保证;其次,学生们一般在上演之前已准备好剧本,剧本中写好了法官、律师、检察官等角色的台词,包括最后的判决和理由,而这显然不能有效锻炼学生的法律思维和辩论能力。

1.4 法律诊所教学模式

法律诊所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法学院普遍兴起的一种新的法学教育方法,是“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通过诊所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际运用的过程,培养学生的法律实际能力,促进学生对法律的深入理解,缩小学院知识教育与职业技能的距离,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意识观念” [3]通过法律诊所模式,学生能接触到真实的案件背景材料和真实的当事人,学习设身处地理解当事人的感受;学习到咨询、谈判、起草法律文件等基本法律技能。

法律诊所教育基于以上的优势,已被许多国家作为案例教学的基本模式,目前,美国政府认可的法律院校被要求必须开设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4]。我国许多高校的法学院也陆续开设了该课程,开设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第一,实际生活中很多案件不具有典型性,并不适合法律诊所教学;第二,法学院在校学生并未取得执业资格,在调查取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上存在障碍。第三,法律诊所教育的开展需要固定的场地会见当事人、接待咨询等,这都需要持久和稳定的经济投入,很多学校无法达到要求。

2 我国本科法学案例教学模式的选择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到每一种案例教学模式都有其独特的优越性,也有其弊端。我们应充分借鉴其优势,创设符合我国法学教育的案例教学模式,而这一模式应该是渐进和多样的。我国是法典化的法律体系,可以适度借鉴德国模式,同时,美国式的案例教学法对我们也有重要的启发意义。笔者认为,可以建立三层次的案例教学模式。

(1)第一层次,在低年级(一、二),以法学理论知识讲授为基础、以案例教学方法为手段,并设置基础案例练习课。

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律的规则和原则都由立法者规定于法典之中,具有深厚的法学知识积累是首要必备的。我国低年级学生缺乏全面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真正理解法律,当然也不具备分析和处理具体案件的能力,相比英美国家,英美法的规则和原则大多散见在具体的案例之中,所以学生通过学习具体案例就能掌握法律。许多学者主张照搬英美法系的判例教学法,这没有考虑到具体国情的差。因此,在低年级阶段,我们应当坚持以讲授法为基础,只有教师通过讲授方式阐述法律的理论和原则,对法律规则进行详细注释和解读,低年级学生系统掌握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思维才成为可能。

除了课堂讲授,还可以借鉴德国系统性设置案例练习课程的模式。通过基础案例练习课程,学生对相应的部门法知识有了更加深入和体系性地掌握,并有助于充分了解法律适用的基本方法,训练了学生的书面分析和表达能力,更为以后的课程学习打下牢固基础。

(2)第二层次,在中(二、三)年级,依托模拟法庭等课程进行教学,培育学生的职业素养和法律技能,并设置高级案例练习课。

中年级学生实体法和诉讼法理论课程基本学习完毕,对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大部分同学都参加过假期实习和法庭旁听,已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历。如前所述,模拟法庭教学活动涉及民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多部法律知识,从开庭前到庭审过程,学生在整个模拟过程中,往往能够发现问题,对问题进行思考,学习和讨论。在实际演练的过程中,学生要反复熟悉庭审规则、审判程序,不断运用证据和法庭规则,与对方进行对抗,在积极的角色抗辩中,逐步学习法庭庭审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程序。

同r,在完成低年级的基础案例练习课之后,可以继续设置深入培养法律专业技能的高级案例练习课程。低年级阶段学生的知识体系尚未建立,选取的案例比较简单;进入中年级阶段,案例练习课难度增大,更注重理论深度和职业技能的训练。

(3)第三层次,在高(三、四)年级,依托法律诊所等课程进行教学,强化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并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进入高年级阶段,通过前面两个层次的学习和训练,学生已具备较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并掌握了一定的法律职业技能,其思维能力、表达能力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此时,让学生与社会现实进行真正接触,法律诊所教育提供了最佳的学习平台。通过真实的案件环境,学生与案件当事人直接沟通交流,亲历一个完整案件的全部过程。同时,法律诊所对案件当事人、案件处理结果等问题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学生们在参与过程中必然感受到强烈的职业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

法律诊所课程的设立模式有多种。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可以附设于法学院系内,在本院系教师具体引导下为有关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也可以将学生安排在法律院系之外的特定机构中,在非教师身份的法律从业人员的指导下,直接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还可以该校的法律援助机构为依托,与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咨询和案件的合作。通过为社会弱势群体争取权益的过程,学生不仅是获得法律实务技能和学习能力,更培养了法律正义感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怀。

法学案例教学是一个不断探索的动态过程,该文通过探讨本科法学案例教学三层次的培养模式,希望能切实培养学生的理论功底、实践技能和创新精神,使学生成为法治建设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参考文献

[1] 王泽鉴.法学案例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创新[J].法学,2013(4):40-41.

[2] 王家启.法学案例教学模式与方法述论[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2009(3):70-75.

家庭教育的典型案例范文6

关键词:高等学校;资助工作;育人路径

近年来,随着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党和政府坚持把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高等教育机会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切实加强了高校资助制度建设,不断加大资助工作力度,从制度上基本解决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2007年以来,构建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等有机结合的新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基本解决了贫困生补助的资金来源和补助方式等问题,有力地促进了教育公平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然而,随着国家资助力度的不断加大,在更多的学生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之时,也出现了少数学生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助和任意挥霍资助款的现象。由于资助工作量很大,有高校仅将国家资助款评定发给学生,没有更好地将资助工作与育人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失去了一条有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渠道。党的十报告指出,要“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提出不仅要加大资助力度,更要重视资助质量。如何将资助工作与育人工作有机结合,做到资助与教育并举,济困与扶志并重,提升资助工作的育人成效,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路径进行探索:

一、把诚信教育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基础环节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个人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大学生资助工作要顺利推进,必须以诚信为前提。诚信原则要求受助者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正确使用资助金,对于助学贷款,要按照和银行签订的协议,按时还款。然而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虚假申请、干扰评定、不当使用、恶意欠费和违约还贷等现象。为此,对受助学生开展诚信教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建立贫困生诚信档案

现在各大高校基本上都已经建立了贫困生数据库,但是数据库主要收集的还是贫困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对贫困生本人的学习、思想和表现情况记录不全。同时很多资助政策都是在前期管理上狠抓,而在后期跟踪上缺失,这样就造成了申请各项资助变成“一锤子买卖”。靠弄虚作假取得资助的学生和部分贫困生将资助款看作一笔“天降横财”,任意挥霍,或者拿着帮助他们完成学业的钱却荒废学业。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应该建立一个完备的贫困生诚信档案,主要记载学生在校期间助学贷款、缴纳学杂费、遵守校规校纪、勤工助学、履行相关责任义务和承诺等情况,将档案记录与推荐入党、评优评助、就业推荐等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大学生诚信轨迹,可以更好地起到督促和引导作用。

2.细化大学生品德教育

大学生品德教育本身就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而诚信教育也是大学生品德教育的主要任务之一。随着我国资助政策的完善,资助力度也不断增大,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国家助学金依次是4000元、3000元、2000元,还有各类社会奖助学金,金额都比较大,这些数字对于尚未进入社会的学生确实是极具吸引力。如果不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诚信教育,容易造成他们不能理智地对待这些资助款。要在行为上规范,就要在思想上引指,诚信教育要成为高校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细化到班级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充分利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诚信文化资源,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使诚信内化为学生的主体认知和自觉情感。

3.加强典型宣传,从正反两个方面开展诚信教育

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可以从正反两个方面进行,一是通过宣传典型人物的典型事迹开展诚信教育,二是通过大学生背离诚信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在笔者所在高校,有贫困学生自强不息,靠自己打工挣钱,三次让出评给自己的国家助学金的先进事迹;有捡到巨款,拾金不昧的优秀学生典型;还有学生因为诚信品质好被用人单位高薪聘用的典型案例。

同时,现在大学生中不诚信的案例也有很多。2005年,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将北京某大学的23名大学生告上法庭,理由是这23名大学生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归还来自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这样的案例在很多高校也发生过。有的学生认为借国家的钱不像是借个人的钱,可以赖账或者晚一些时间再还,这是学生没有诚信意识的典型表现。随着国家个人征信系统的逐步完善,有的大学生因为不诚信,没有按时还款,导致在银行出现不良诚信记录,后来尝到了苦果。有这么一位大学生,在上学期间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由于他毕业后没有及时还款,在银行产生了不良诚信记录。后来因为结婚要买房,已经交了首付,当他去银行办理贷款时,却因为有不良记录无法办理,后来他想退房,房产商也不退他交的首付款,他尝到了不诚信的苦果。让学生讨论这些典型案例,能取得很好的教育效果。

二、把感恩教育与资助育人工作有机结合

学会感恩、知恩图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感恩的一个基本内涵就是对他人和社会给予的恩惠或方便产生认可并愿意反馈的一种意识和行为。对于一名大学生而言.感恩意识绝不是简单的报恩。而是一种责任意识、自立意识、自尊意识,继而达到追求一种人生成就的精神境界。因此,感恩教育有两个层次,一个是自助,一个是助他。国家现在拿出大笔资金对学生进行资助,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很多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也捐款资助贫困学生。结合资助工作,对大学生进行感恩教育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绝佳良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开展感恩教育:

1.将感恩教育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

自助就是将他人给予的帮助作为基础,通过自身努力获得更多的资源,因此感恩教育要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培养贫困大学生的劳动观念与生活技能,增强其社会责任感,磨炼其坚强的意志,使之树立逆境成才的信念。可以通过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提供兼职工作和有偿社会服务工作等方式,鼓励贫困大学生迎难而上,靠光荣的劳动解决自身困难。

2.将感恩教育与志愿服务工作结合起来

将感恩教育与志愿者工作结合起来是培养助他行为的一种有效方式。我国现行的资助项目,大多是无偿赠予的方式,同时为了方便学生申请,申请资助的手续也较为简单。更有人开玩笑地说到:“花3分钟盖一个贫困章,再花3分钟写一个申请,就可以拿到3000元资助款。”资助取得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甚至可以说是不劳而获。2012的助学金评选结束之后,笔者在某高校的一个年级进行了一次跟踪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更多同学只关注于资助款申请条件和如何分配,鲜少有人去思考资助款从何而来,这笔款项的资助用途是什么,思考获得资助款后如何回馈社会的更是少之甚少。大学生经过良好的教育,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如果将感恩教育与志愿服务工作结合起来,让贫困大学生加入到社会服务工作者中去,组织受助大学生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优势服务同学、服务学校、服务社会,不仅可以使志愿者服务质量更高,并且引发他们进行“受助与助人”思考,使大学生能深刻地理解收获与付出的平衡关系。

三、将廉政文化引入校园,纳入资助育人工作体系

资助工作涉及的资金数额庞大,一旦有利益就容易滋生腐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存在少数学生在班级奖助学金评选过程中私下拉票、学生干部指定受助学生将获助金拿出部分作为班费等不良现象。所以在资助工作中,结合现在中央开展的反腐工作和作风建设工作,要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树立资助工作者的廉政形象,增强学生的廉洁意识,将廉政文化教育引入大学校园,让大学生接受实实在在的廉政教育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1.在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渗透廉政文化教育

现阶段由于经济水平发展不平衡,全国对于贫困生的认定没有统一的标准,贫困生认定工作中主观的因素较大。同时因为大学贫困生认定材料主要来自于学生家乡,乡邻之间容易因为私人感情而提供虚假信息,再加上高校在进行跟踪和核实工作时难度较大,所以贫困生认定工作容易产生漏洞。作为高校资助系统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环,学校要组织一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等学习领会国家的资助文件精神,建立公正的认定标准,通过学习和宣传,倡导廉洁从政和公平认定。

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将来他们中间很大一部分将走向各个层面的管理和领导岗位,在大学阶段就对他们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是一件意义重大的工作。在资助工作中,针对学生中间出现的各种不良现象,要加大处罚力度,培养学生的廉洁意识和法律意识,使廉政文化深入学生头脑。

2.建设透明公平的高校评定系统

在资助工作的操作中,作为民主评议小组重要负责人的辅导员、班主任和主要班委一定要诚信立人,廉洁奉公,做出表率。根据国家要求,针对不同资助类型制定公平的贫困生评定规则,通过评前信息公开、民主评选、班主任、辅导员过程监控、公示等环节,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操作规程,并且在整个评定过程中尽量用数据化的方式来进行测评,将各项参考指标形成具体数据,用打分的方式得出结果。如果发现特殊情况无法量化,就需要相关评定人员民主讨论决定,并且将情况对公众进行说明。

3.完善监督机制,及时总结反馈

腐败产生的最重要原因就是缺少监督。因此,在整个资助工作推行的过程中,要形成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步结果产生后,按照规定将名单公示,让监督小组成员和其他同学在规定时间、按照既定程序反馈意见,有利于形成民主监督的氛围,及时化解矛盾。学校、学院建立学生投诉信箱、投诉电话,及时对评选过程中不规范的操作进行干预,建设完善的监控体系。

参考文献:

[1]裴巧玲,姜德红.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09,(12):5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