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范例6篇

社区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社区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1

厦门市社区卫生改革发展状况如下:厦门市政府于2008年2月对厦门市岛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改革,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和医疗服务中心,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由综合性三级医院按区域规划进行接管,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在2011年6月厦门市政府对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再次规划,并入三级医院管理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促进按照“保基层、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以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为契机,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全面建立“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充满活力的新体制机制,实现“四个明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得到明显实惠,医务人员队伍结构和素质明显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效率明显提高。

我院作为闽西南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近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统筹规划对厦门市医疗资源进行了重组部署,医疗先后合并3所区级二级医院和6个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实现了三甲医院、二级分院、社区服务中心一体化整合,为建立大医院与基层医院社区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服务模式奠定了基础。根据财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我院所辖的6个社区中心要建立相对独立封闭式财务管理模式,建立“基财院管基用”的管理体制,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在此基础上我院成立社区部,实行“单位预算、账户分设、收付分离、采购监管、票据统管”的模式,集中原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会计专业人员进行社区部财务管理核算工作,现就社区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集中财务核算工作介绍如下:

一、撤销原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银行账户,设立在三级医院统辖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银行账户。各社区在银行开设分户,实行“统一管理,分户核算”,由于各社区无独立法人主体,所以是在三级医院管理主体下的各社区服务中心机构,只能成立社区部进行统一管理,分户核算,统筹谋划社区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

二、由于基层医疗机构是执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制度,从我院剥离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发放,合并社区公卫与医疗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统一原公卫人员工资开户银行卡,和各自医疗服务中心的人员合并在同一银行开立工资银行户,由社区部财务核算机构按原财政预算核定标准计发工资。

三、各个社区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事务由具体经办人员按我院财务规定审批制度流程办理。由经办人员填写报销单,经业务证明人、职能科室负责人、会计审验、分管领导、财务科长、财务总监审批后,进行办理资金收付。对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决议、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运作都必须经总院集体审议批准执行。按总院要求必须订立合同协议的项目,一律按必要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取消原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的会计机构,从原三级医院账务体系中剥离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经济业务,将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二者财务集中合并在社区部会计核算中心处理。在社区部配备专业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负责社区现金收付与财务收支业务核算。

五、由于原6个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使用不同的账务处理软件,我院集中后统一使用亿能达财务软件系统。按我院管辖的6个社区服务中心名称设立六个子账套,分户核算各个社区独立的经济业务事项。在社区部集中核算可以按社区分别编制会计报表,也可以按我院规定编制汇总6个社区服务中心会计报表,并入我院医院财务会计报表,既可以分别体现社区医疗机构的财务状况,也可以通过集中在社区部的统一管理,了解在我院领导下的6个基层医疗社区服务中心的业务运作与经济运行情况,按市政府要求一体化管好基层医疗社区服务中心。

六、会计档案资料实行集中管理。纳入社区部集中核算后,各单位的会计档案由核算中心统一保管、编目、立卷、归档。在社区部财务核算中分各个社区具体分类管理与核算。

在我院对所管辖的6个社区成立社区部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可以有效做到如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核算集中在社区部,使会计事务处理与各个社区业务决策分离。以往会计做假行为的发生,多数是会计业务的决策者即单位的领导指使,会计人员出于行政上的领导关系或自身利益需要而具体操作。而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则使会计业务从各单位的内部处理变为由社区部集中处理,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与具体社区中心分离,单位领导不可能直接指使核算机构的会计人员做假,这种管理模式使想做假却没人去做。

二、财务审批与会计监督的分离。原先各个社区的财务机构设置是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融为一体,财务部门负责人既是财务审批人也是会计人员,在会计事项处理上经过社区中心负责人审签同意的原始凭证,既表示符合财务制度的财务审批又表示符合会计处理规范的会计监督审批。这种集双重职能为一身的管理方式,缺乏财务与会计的相互制约,使单位内部的会计舞弊行为成为可能。实行由三级医院设立社区部管理社区中心进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财务审批按三级医院审批程式执行,会计监督职能由会计核算中心行使,在审批责任人和实际操作人上形成分离,通过双重制约职能的建立,使得想做假也没人敢做。

三、会计业务集中处理后,不同社区的经济业务相对在集中核算过程中公开。在过去的分散在各自社区中心核算形式下,会计业务的处理过程是封闭的,对会计业务的知情范围非常有限,往往只有一、两个人知道。在会计集中核算形式下,一项会计业务处理,至少要经过单位的经手人、证明人、财务审批人和分管领导、审核会计、记账会计和会计主管等七个环节,对数额较大的还要经过总院的主管领导、社区部的分管领导等审批,甚至是集体审签。整个业务处理过程又是在“一站式办公,柜组式作业”的运作方式下进行。知情范围的扩大,运作过程的公开,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从运作机制上就形成了对舞弊行为的有效遏制。

四、会计凭证的存放管理与单位分离。过去会计业务处理完毕后,全部会计档案均由各个社区自行各自保存,并且长期在财务部门保存,当会计做假行为发生后,外人很难得知。实行由社区部集中会计核算后,会计档案由会计核算中心处理并保存,按照会计稽核制度的要求,稽核人员对可疑的会计凭证可以与出具凭证的单位进行核查。同时会计核算中心的运行过程既受总院财务科的监督、总院监察部门的监督,也受来自审计纪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在设立社区部进行集中财务核算处理有一定的局限性:

一、会计监督工作存在盲点。会计集中核算形式下,会计人员脱离了各社区的实际业务工作,很难详细了解情况;一位会计人员又同时负责多个社区账务,无力全局掌握每个社区业务具体细节,只是凭借经审签后的凭证进行账务处理,行使会计监督的职能有一定难度。具体说,实行在社区部集中财务核算后,经办人员来报销的经济业务是否真正产生,在没有去核算中心报账前,会计人员一无所知。会计人员对单位资金的使用,只能在报账时进行监督。这是一种典型的事后监督。实行了会计电算化,要做到账证、账账和账表三个一致很容易。而要做到账实相符,则相当困难。报账时,会计人员只能根据各社区经办人员报来的单据是否合法来判断。只要单据合法有效,无法从单据上判断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只要认定所需领导都有签字,会计就必须办理报销业务。所以说,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信息的质量得不到制度上的充分保证。

二、节约核算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实行集中核算的出发点。在社区部集中核算由于对具体社区的经济业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对单位报来的票据只能从两个方面进行监督审核:一是看有没有单位领导的签字,是否符合总院规定的审签流程;二是看经办人员拿来的票据是否合格。这种监督审核,实质上只能做到以单据论单据。如果上面两点都符合要求,即使单位用合法的票据套取现金,因为各个社区要发生的业务事项不是完全一致,每个社区有自己所必须要发生的事项,所以社区集中核算的会计也无法判断,不合理支出不会减少,漏洞不能完全堵塞,腐败行为照样发生。

三、核算中心人员少,工作量大。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在同一银行银行开设分社区的统一核算账户,集中办理资金收付,各社区的财务工作主要都集中在社区部核算。在这个核算中心的工作主要还囊括了:工资、社保、票据、物价、仓库物资和会计核算,所以存在着核算中心人员少、工作量过大。

四、集中起来核算制度建设滞后于业务的发展。各项规章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不断发展的业务要求,主要表现有:一是核算中心职能定位与会计人员职责定位衔接不紧。核算与监督、管理与服务是会计核算中心的基本职能,究竟谁是第一位谁是第二位,实践过程中,会计人员履行职责时常处于左右为难的尴尬境地。二是会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会计人员坚持制度和原则的底气不足。三是控制会计人员的岗位风险缺乏长效机制。

社区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2

(一)当前医院的成本核算系统的总括性较差

成本核算系统实质上就是对医院的内部支出项目进行全面整体安排,以提高医院资金的使用效率。而医院想要进行完整的成本核算管理,必须在日常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成本核算监控,只有全面控制各环节成本,才能完成成本核算的所有内容。但是当前,我国部分医院的成本核算系统总括性较差,没有对成本发生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把控,造成成本会计核算存在一定局限性。同时,虽然新《医院会计制度》已经开始实施,但是由于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大多数医院在进行成本核算管理时仍然处于摸索状态,并没有系统化的程序进行规范。这也给医院进行成本核算带来了一定难度。

(二)当前医院会计信息处理水平不高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会计领域电算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快。使用信息化系统进行会计信息处理有利于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工作效率、便于进行财务预测和判断。当前,虽然众多企业已经逐步采用信息化会计处理模式,但我国医院会计信息处理水平依然处于较低水平。很多医院虽然已经引进新型收费方式,但是在医院存货保管盘库、采购核对等方面仍然采用原始的会计信息处理方式,给医院医疗设备设施盘点核算带来了一定难度。同时,由于医院属于公共服务部门同时并没有专业的网络安全保障机制,造成医院信息容易受到黑客攻击,带来会计财务信息的泄露,给公共安全带来了较大安全隐患。例如,S医院是一家三甲医院,该医院早在2009年便开始在门诊及住院部实现电子联网会计信息处理,这一会计处理模式的改变大大减轻了财务收入核算压力。但是,由于该医院始终没有使用信息化存货管理模式,造成采购的医疗设备、药品、耗材等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进行盘库整理,同时多次出现存货遗失的情况,给单位财务有效核算带来了较大难度。

(三)当前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对公益性资产关注度较低

当前我国医院财务会计管理过程中对于公益性资产的关注度较低,造成各医院几乎都没有建立专门的适用于公益性资产的会计业务处理办法,也并没有对公益性资产和普通资产进行有效区分。这造成有些医院使用公益性资产进行医院建筑物扩建,发放医院员工的工资福利等,这给国家公益性资产带来了损失。也容易产生医院财务会计信息缺乏真实性,难以通过财务报表反映医院真实的资产现状。同时,也危及到医院财务安全,增大了医院面临的财务、法律风险。例如,K医院属于小型社区医院,主要负责K地区的社区医疗服务工作。该社区医院拥有1栋公益性资产性质的建筑物,原先该楼用于社区医院自用,后来社区医院新建了一栋自有楼房之后,便暂停使用该建筑物。后社区医院领导未报上级批准,私自将该楼房出售,造成公益性资产难以进行账面核算的问题。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下医院会计现存问题的解决方法

(一)不断提高医院成本核算系统的总括性

由于当前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在进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之后,仍然存在医药成本核算系统总括性较差的问题,因此医院需要加强探索,逐步摸索出一套适合医院内部的成本核算管理手段,加强医院的成本核算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想要提高医院成本核算系统的总括性,首先需要加强购进医疗设施、药品等的成本核算,成本核算作为任何单位或企业日常生产活动中的核心工作,一旦没有进行有效把控,容易造成危及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事情。在进行成本核算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采购流程中存在问题,对现存采购流程中不合理的项目进行优化,同时需要加强采购审批制度建设,减少甚至杜绝采购过程中出现的现象。其次,建立完整有效的存货、设备设施等的盘库管理,当前部分医院的库存药品等保存失当,造成药品损失严重,同时某些药品存在严格的保质期要求,如果不进行合理预估需求,容易导致药品大量过期的问题,给医院正常经营带来较大经济损失。除此之外,对于病区日常经营成本可以通过流程优化等方法提高医院医生的工作效率,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的人力工作模式。

(二)引进先进的信息化会计信息处理系统和软件

对于医院而言,当前虽然已经引进了部分先进度较高的信息化会计信息处理系统和软件,但是由于人员及培训不到位,相关配套系统和软件的欠缺,造成医院内部会计信息处理的信息化水平较低。首先,对于部分医院而言,除了对现有先进信息化系统和软件进行实时更新之外,还需要加强财务会计配套软件的更新和使用,例如存货管理软件、医药划拨软件系统等。而这些不单单需要引进相关的系统和软件,还需要对医院内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更新。另外,对于当前部分医院某些财务人员信息化处理能力较低的问题,应该给予重视,加强其对于新系统、新软件的操作培训并进行及时考核。对于系统和软件容易出现的简单化问题可以通过培训的方式指导财务人员进行处理,同时医院也需要和相关的软件维护企业进行沟通,获取相应的维护服务以保障系统和软件的正常运行。除此之外,还需要及时修补系统或软件存在的漏洞,防止黑客入侵造成的国家机密信息的泄露及财务信息的混乱等情况的出现。

(三)加大对医院公益性资产的财务关注度,制定有效财务管理制度

公益性资产和一般性资产存在本质上差异,因此医院必须加大对医院公益性资产的财务关注度,制定符合医院发展需求的公益性资产核算管理制度,保障公益性资产的有效利用。首先想要加大医院对公益性资产的财务关注度,需要医院领导及财务管理者的相关配合,只有加强医院领导和财务管理者对于公益性资产和一般性资产的区分度,才能从根本上保障财务部门对公益性资产进行正确有效核算。另外,对于医院而言,也需要通过和上级部门沟通,提前了解公益性资产的使用和处置的范围和方法,防止因不了解政策规定造成的违规现象发生。除此之外,医院还需要制定涉及公益性资产管理核算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保障公益性资产可以进行有效核算,并能够和一般性资产进行有效区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益性资产的财务管理和核算有章程可依,在发生处置核算问题时可以找到相应的直接负责人,做到有效问责。医院想持续发展必须重视起公益性资产的作用,做到合理利用,提高医院的效益。

三、结语

社区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3

一、医院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拨款有限,自创业务收入少。

医院的收入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财政补助收入,即指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从财政部门取得的事业经费;另一部分是指开展医疗卫生服务而取得的业务收入,包括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社区医院一般规模比较小,医生护士卫生人员资源水平偏低,住院患者相对很少,手术收入、大型设备检查收费几乎是凤毛麟角。以沈阳市和平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例,全区10个社区卫生中心基本上没有收入保障,开展预防保健、妇儿保体检、保偿、计划免疫等经费主要是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日常门诊收入维持,财政拨款只能保证防疫计免人员经费基本工资中的少部分,许多资金不能到位。再有和平区收支两条线后,药品政府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差价率不能超过10%,甚至有些药品品种为零差价,这样就使得靠以药养医的社区医院举步维艰。

(二)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低。

基层院所财务人员都是一些没有医疗技术职称,在医院没有别的专业可干,多数从收款员提拔到财会“将就材料”。医院为了节约开支,几乎不引进有文凭、有专业的财务人员,因此普遍素质低、专业水平差。不幸的是,由于社区医院人员短缺,很多工作量不大的工作都由一个人兼任,甚至有些社区卫生服务站收款付药都由护士兼任,违背了内部牵制的基本原则。结果是会计库存总账与仓管员明细账“牛头不对马嘴”,谁错了都不知道,财务会计保护资产的功能已被,复试簿记成为表面文章。后台平行监控的缺失,意味着没有人知道实际的“跑冒滴漏”究竟有多严重,高科技电算化还不如手工账管得好,已是全球会计界所面临的尴尬局面。

(三)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由于基层医院财务人员现状,他们对财务制度不甚了解,对经费开支原则、范围、标准不清楚,在会计核算上,不能正确的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且财务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完善的预决算制度,开支范围随意性很大,经费控制不严格,固定资产等国有资产在购置使用处置上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造成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脱节,再加上上级审计不及时,外部监督几乎空白,造成各自为王,院长绝对领导,钱由一人支配,财务监督不起作用。

二、产生问题主要原因:

基层院所财务管理工作问题较多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领导主要抓医院医疗工作,无暇顾及财务工作,往往很少过问,有的甚至认为财务工作就是把钱看好,不丢就行。这样的认识必然影响财务管理工作态度。二是财务人员配备薄弱,大部分医院财务人员都不是科班出身,没经过专业培训,面临人员老、素质低、无职称的局面,严重“先天不足”、后天营养不良情况。三是规模上偏小,医院财务部门不像企业分工详细,往往是一个人干好多种工作,有的会计还兼人事、统计、跑三险等财会以外的工作包揽一身,这样必然削弱会计工作,没有闲暇顾及更多的财务管理工作,只是一个记账会计。有些互相牵制、应分离的岗位没有做到人员制约,比如会计对库存实物专设明细账,并以会计账为主,定期与仓管员的明细账核对,通过“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来实现“后台平行控制”。所谓“管钱物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物”,并不是说管钱物者就不记账了,而是说为避免监守自盗,他的账要与会计的库存明细账核对后,才能解脱经济责任。四是财务人员裙带关系复杂,许多人员都是领导亲戚、子女等无技术人员,因此工作不好开展,干好干坏领导不敢多说,怕得罪未知后台大爷。在就业形势严峻的今天,财会就是医院安置亲属的避风港。五是领导法律观念淡薄。一些领导根本就没有依法行使法人的权力,未把国家财产当成事,认为自己说了算,可以操纵大权,为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作假账、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会计工作受制于行政领导,不能独立行使其监督权力,影响了会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几点建议:

基层医院处于卫生局与区财政局的双重领导,肩负着治病救人预防保健等医疗工作重任,只有加强其领导组织建设,规范财务管理,才能保证院所工作顺利完成。加强财务管理,使财务工作真正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是新时期医院财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今后需要从各方面做到:

(一)加强会计法规政策宣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一方面提高主要领导对财务工作的认识,树立目标责任制,从目标管理入手,达到科学管理,成本核算、内部分配、绩效管理等;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绩效考评控制等。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律规范的宣传,提高主要领导的法律意识、法人约束机制、加强会计监督,增强财务管理对医院发展形势的战略选择与设计。

(二)加强外部财务、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

单位应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从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特殊的监督检查入手,在医院发展战略、组织机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或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审计医院现阶段是一个盲区,几乎无人顾及到此。医院是社会服务部门不缴税,只有个人所得税上缴三险,税务部门不去检查,年末也不用会计事务所出具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不审计,报表不公开。这无形之中医院领导及财务部门放松了自我监督控制,也对财务管理不够重视。建议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外部监督。

(三)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队伍素质。

首先是配备配强社区医院财会人员,加强会计人力资源的投入,物色具有财会专业知识的财务人员担任会计,同时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及职业道德素质,增强风险和法律责任意识,提高其独立、客观、公正执业的自觉性,以适应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其次是按照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法》的规定,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与定期清查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报销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纪律,严格执行经费使用原则、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确保财政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保证重点工作的需要。最后是医院会计不仅仅简单记账,填制相关的信息报表,而且要配合院长统筹帷幄,献计献策,为社区医院的财务管理设计出一套切记可行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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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健全制度体系,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等综合改革,着力打好基础,提升质量,巩固成果。在巩固完善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方式、药品(耗材)保障供应、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就,使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全面提升。

(二)总体目标

2020年,全面持续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和体现城市公立医院用人自的人事薪酬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全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全面推开,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基本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慢性病综合防治更加有效。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形成健全高效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

(三)改革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2.立足区情,先行先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对已明确的改革任务,加大推进力度,提升改革成效;对指明方向,需要探索的改革要求,先行先试、勇于突破,探索建立符合辖区实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创新医疗、规范医药、健全医保,实行“三医联动”,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使各项改革措施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4.创新体制,完善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把着力解决深层次的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不断健全长效、充满活力、规范有序的改革运行新机制。

二、实施范围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1.完善分级诊疗病种管理。完善区级医院负责250+N种常见病、多发病,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50+N种普通病的诊治机制,推动医疗机构功能精准定位,合理分工。在落实省、市、区、镇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500种疾病诊治的同时,市、区、镇医疗机构每年分别新增5个及以上分级诊疗病种。所有病种实行临床路径管理,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占出院病例数≥50%。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

2.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拉开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全面落实。按照区医保局《关于转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市、区医保部门制定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措施,坚持总额预付制度,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符合市各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参保患者住院不设起付标准,按照评估确定的病种定额标准,统筹区内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分别按60%、70%、80%的比例进行报销,参保患者承担定额标准内个人自付费用,超出定额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遵循“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鼓励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降低医疗费用,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根据《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精神,统筹区域内一级(乡镇)、二级(县区)、三级(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300元、600元、10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80%、75%、65%。转市域外(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30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50%。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医疗机构,有序就医。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确保医保基金区域内支出率同比增加5%以内。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

3.动态调整分级诊疗病种支付标准。区卫健局组织专家对区属医疗机构诊治能力进行评估。区医保局根据《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规定及区社会发展和基金收支状况,确定新增加的分级诊疗病种,并适时调整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其中,起付线调整幅度在统筹区内一级(含未定级)、二级、三级、统筹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50、150、400、1000元以内、支付比例调整幅度5%以内,由区医保局会同财政部门予以调整。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创新。

4.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现代医院管理模式。强化区“医管委”和“医管办”监管职能,对2所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管。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用人自,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提高医院内部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医院收入支出结构,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控制在10%以内,全面提升医院决策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

5.加强对公立医院监管和绩效评估。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单位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薪酬挂钩。对服务效率高、技术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社会评价高的医疗机构适当提高补偿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量;个人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挂钩。建立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对社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改进机制。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

6.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根据省、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制定完善辖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及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空间。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坚持在每个建制镇办好1所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加强基层“中医馆、国医馆”建设,鼓励发展上规模、有特色的非公立医院。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7.完善区域医共体建设。以医院为龙头,联合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及民营医院,组建区域性医疗共同体。以建设信息系统为抓手,推进医共体工作,实现“基层首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目标。医共体内实施逐级转诊,通过医保杠杆重点推动向下转诊,确保区级医疗机构向下转诊率达到5%以上,向上转诊率逐步下降,引导医共体主动开展疾病预防、健康等管理,规范、合理使用医保费用。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人社局

8.完善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将村卫生室纳入卫生院统一管理,实行乡村卫生机构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镇卫生院每月对村卫生室开展1次综合或专项督导,每月或每季度进行1次综合或专项考核,将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收入与服务质量、数量和群众满意度等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设施设备,改善乡村医疗条件和就医环境。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

9.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将远程医疗服务纳入当地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医疗机构之间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要签订远程医疗合作协议,约定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远程医疗邀请方开展医学影像、病理、心电、超声等检查,受邀方进行诊断,收费标准按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邀请方留取部分诊断费用后,将其余部分拨付受邀方。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医保局、区人社局

10.开展日间手术试点。由医院牵头组建日间手术联盟,积极开展日间手术。根据省、市卫健主管部门确定的日间手术病种范围遴选符合区实际的日间手术病种,区医保局确定病种支付标准,不得将单病种包含的费用转移至门诊。医院三、四级手术占全年手术总量比例≥50%。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三)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11.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本药物使用激励机制,提高基本药物使用占比。推进基本药物分级保障,基本药物分级使用品规比例或金额比例应当逐年提高,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品规比例分别不低于30%、50%、70%或金额比例分别不低于20%、45%、50%。完善二、三级综合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衔接的用药机制,实行签约慢性病患者“长期处方”政策,将医保目录内部分非基本药物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引导慢性病等疾病患者到基层就诊,减少其往返医疗机构的次数。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12.全面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区属公立医院所用药品、医用耗材均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强化监督制约,完善配送管理,利用药品信息网络平台,建立供需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确保采购信息共享,保障临床用药,有效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价格,确保采购工作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13.强化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加强区属医疗机构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全面开展临床用药一线监督,重点监控临床辅药品、营养性药品和高价格药品的使用,对各级医疗机构使用金额排序靠前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实行动态监测,定期分析通报,促进合理诊疗,保障合理用药。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14.保障药品使用安全。全面执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政策,进一步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规定,统一采购配送。严格执行省上制定的高值耗材采购办法,加强重点监控药品、超常使用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跟踪监测,及时预警干预,严格执行短缺药品监测和报告制度。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均设立总药剂师,发挥用药指导作用,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改革完善综合监管制度。

15.建立健全区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机制。落实政府职能部门对医院的监管职责,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强化会计和审计监督。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协调机制和督察机制,建立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制定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

16.建立健全区属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将医疗卫生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等制度。完善医保协议管理,对发生欺诈骗保实行一票否决制。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17.建立健全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依法执业管理组织,在区卫健局设立综合监督股,落实岗位职责和专门人员,规范各项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依法执业水平。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建立灵活开放的选人用人机制。

18.落实经营管理自。按照“管好放活”的要求,充分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在人员招聘使用管理、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医务人员职称评聘、医疗业务发展等方面的自,优先保证基层用人需要,在薪酬、职称聘任和职业发展等方面,优先向基层倾斜。区属公立医院补充事业编制人员以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为主,按照政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自主设置岗位条件,自主公开招聘。招聘的备案人员经区政府核准后依法依规签订聘用合同,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卫健局

19.完善基层人才招聘编制管理制度。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形成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照区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予以招聘,结果公开。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20.健全完善绩效管理制度。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核定的收支结余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职工绩效奖励。落实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补贴和工作津贴,提高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收入,激发活力和动力。公立医院实行内部考核与奖惩,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完善公立医院用药管理,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

21.积极推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因岗定薪,同岗同酬,岗变薪变,优绩优酬,允许卫生技术人员薪酬高于当地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制订薪酬标准时应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突出贡献人员倾斜,充分调动积极性。健全以岗位医疗质量、工作量、医疗费用控制、患者满意度、医德医风等为重要指标的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薪酬兑现挂钩,逐步建立医务人员薪酬动态调整机制。将医疗机构通过执行省上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流通、使用等方面改革政策降低的费用,主要用于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40%,公立医院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贡献突出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22.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加强医教协同,加快学科带头人培养,对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师,按照规定接受规范化培训。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岗试点。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准入、退出和绩效管理制度,继续安排培养大专村医,试点推行乡村医生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稳定推进乡村医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到2020年,力争使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中心卫生院每万服务人口都有2名全科执业医师。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

23.创新医疗卫生人才发展。制定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发展规划,进一步调整、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认真落实国家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各项规定和优惠政策。加大基层人员激励力度,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稳定骨干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六)强化政府主体责任。

24.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公共服务等投入政策。全面掌握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负债总量,采取多种渠道,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历史债务,逐步降低医院资产负债率。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七)切实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25.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托区居民健康信息管理平台,搭建区域卫生健康信息虚拟专用平台。完善医疗机构信息化系统,优化服务流程,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系统应用,规范远程诊疗、检查检验、用药等服务行为。实施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推进智慧医疗建设。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医保局

四、时间安排

(一)启动实施阶段(8-9月)。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市《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工作路径,完成时限、考核指标,按照方案进行安排部署。

(二)深化推进阶段(9—10月)。按照总体要求,全面实施各项改革措施。

(三)完善提升阶段(10月以后)。按照2020年、2020年两个时间节点,认真总结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提升改革水平,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加强医改工作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根据综合医改试点方案和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区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要切实把医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统筹协调医疗、医药、医保工作,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明确年度目标和时间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财政投入,完善补偿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强化政府推进综合医改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各级财政主导的多元化卫生投入机制。转变投入方式,完善补偿机制,切实保障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社区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词:社区医院;经济管理;改革;发展

医疗卫生的良好发展和周密管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如何才能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事关重大,特别是再当前社会,看病难和看病贵是很常见的问题,而医院的医疗资源却相对集中,不能够同时满足大众需求,而另一方面,社区卫生机构虽适合广大患者,却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社区卫生机构在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城市的医疗资源配置不是很合理、社区医疗资源与医疗的发展也就相对滞后,在这种情况下,改善和加强社区卫生体制,从而让社区医疗更加贴近患者,让社区患者有更加贴心与周到的医疗服务,从而有效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 所以,对社区卫生经济管理体制中出现的问题,我们要充分的予以重视。从而可以有针对性的解决存在的问题。举个例子来说,我们当前的社区卫生医疗是出于一个不够完善的阶段的,存在这诸多问题。相关的医疗经费不够,也不能够科学地进行经济管理。 因此就更加需要我们继续探索和研究,最终实现优化社区卫生经济管理的,促进社区医疗卫生的全面改革和完善。

1、社区医院卫生经济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1.1 社区医院运营系统不够完善

我国社区医院卫生服务现在还处在较为低级的发展阶段,并没有完善的经营体系和运行系统。就目前来说,政府投入力度还存在很大欠缺,严重制约了社区医院的发展,使得社区医院的收入要从药品,服务上的提高来弥补,造成了很多社区医院医药相对昂贵,服务相对较差,靠“药”养“医”。这样的发展方式,对于社区医院是极度不利的,对于百姓的健康也没有很好的起到医疗的效果。长期下去,必将造成社区医院将眼光放在利益上,而忽略对社区医疗卫生质量提高。

1.2社区医院发展滞后

如今,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社区卫生经济的发展相对滞后一些。有诸多问题存在于社区的经济管理体制当中。在这种情况下,社区的服务态度与服务理念跟不上,经济管理理念也稍为滞后,相关的治疗及时也做不到位。虽然,社区的卫生服务一直在发展和改善,在此方面政府也给予相关的支持,但是在力度上也不够大,尤其还不能够客观和全面的认识其重要性。所以社区卫生机构在经济管理的过程中也就没有形成完备的机制和体系。这样就会导致相关工作中权责划分,相互关系的模糊。在当前市场化经济的过程中,尽管医疗卫生属于公益和福利性的事业,但是在管理方面也需要市场化的运作,也就是需要加强经济的管理。如果没有有偿的市场化运作,我们的卫生机构如果没有市场化运作的有偿服务,很难维持下去,进一步更好的发展会更为艰难。

同时,在现在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还存在很大不足,对于医院经济管理的认识存在误区,缺乏经济管理制度的约束,而变相的追求经济利益,只有将这些管理从认识上得以改变,才能切实有效的改变这种情况,社区医疗卫生事业才能得到长远的发展和进步

2、社区医院卫生经济管理改革和发展策略

众所周知,有效的改革能够促进发展,对于我国我国社区医院卫生经济管理体系来讲,改革也是十分紧迫和必要的。现代医学倡导对待疾病要做到早期预防,早期治疗,对于改革发展来讲,这样的预防性模式也是十分必要和可行的。

通过以上社区医院卫生经济管理存在问题分析,我们对当前形势下我国社区医院有了基本的认识,更清楚的看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严重制约了社区医院卫生体系经济的发展,因此,我们要认真分析,冷静思考,找到有针对性的措施来解决,对于社区医院卫生经济管理存在问题的改革和发展策略做下几点说明:

2.1 发展全科医学,培养全科医生

通过建立一套科学可行的管理体系,来加强医院的规范和治理工作,同时更有利于利用政府的政策引导和财力资助,这就要求广大医学工作者应该掌握更为全面的医学知识和能力,发展全科医学全科医生,更有利于社区医院的工作环境,也会有更多的患者开始信任社区医院,一方面缓解了大医院的医疗压力,另一方面也增加了社区医院的患者数量,带动社区医院发展的同时,更大程度的提高了社区医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真正意义上的实现,小病到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合理医疗运营模式。

2.2提高管理 加大投入

对于社区医院的改=改革管理,政府工作应该予以更多的参与和支持,社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引导,社区医院基本的经费来源,资源共享,需要依靠政府的积极力量。通过政府对社区的大力投入,来建成一套合理有序的发展体系,高覆盖,低成本的医疗系统,更好的为广大患者提供服务。

因此,加强社区卫生经济的管理要依靠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财政经费扶持。要将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经费做出合理的规划,合理调配经费与服务人员的比例关系,将有限的经费支出运用在合理的卫生服务上。在此同时,社区医院应该成为一个非营利性的机构,费用承担应该更多的依靠政府来承担,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降低患者看病费用,更好的为患者服务。

2.3政策扶持 健康发展

在积极有利的政策扶持基础上推行一套双向转诊制度,社区卫生经济的发展和管理需要得到政府方面的积极参与,同时自身又要建立长期发展的战略计划,以便更好的同政策想结合,发展社区卫生经济的发展和管理服务。双向转诊制度就是要依托相关的卫生行政部门的政策扶持,来建立社区首诊制度。这样的制度,有利于实现社区医院同大医院的有效配合,大医院可以根据社区医院转来的患者给予相应的优惠或者补助,减免或者减少一系列患者检查费用,这样一来,社区医院同当地的大医院就得到了有效的结合,这种双赢互惠的医疗互动不仅提高了医院的服务效果,更充分利用了医院现有的资源,做到了医疗资源上的共享。在实行这种社区首诊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的过程中,还要依靠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一套合理有效的监管制度。其中这些卫生行政部门不仅对医疗机构进行公益性的财政支持,进行相关的统筹补偿工作,与此同时还需要积极的对双方利益进行合理调配,以便更好的对社区医院进行管理,促进社区医疗卫生事业能够健康有序地发展运行。

2.4降低药价 规范管理

相关的调查与研究可以显示出,当前的社区卫生机构中有很大一部分的医疗费用呈现出了不断上涨的趋势。在这些医疗费用中,药品费用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对药品价格的降低和控制,可以实现对医药的科学化管理。所以,想加强当前社区卫生机构的经济管理 ,就要重视这些问题,并通过寻求有效的措施完善管理。首先,对于造成药品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我们要弄清楚,这其中,包括药品成本的提高造成的药品费用的增长。对此,有一些我们可以控制的环节更需要注意。例如,在价格管理的体系中所存在的诸多漏洞。如果医院没有相关完善的补偿机制,就会导致出现高收费以及乱收费的医药。甚至会出现不科学不合理的用药等等。所以,要通过完善相关的制度,在社区卫生经济管理的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管。也要保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平性。我们要努力的实现社区卫生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避免其进入恶性循环。

同时,对于社区医院来讲,应该更多的注重医疗服务的公益性,经营不光是以营利为目的,提高社区医院公众信任的同时,也提高了民众对社区医院的认可。

2.5财政补偿 科学调控

财政补偿资金的科学合理应用,直接关系到社区医院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要通过一套科学的管理理论和方法来实现财政补偿资金的有效管理。通过推行全程成本核算制度来强化社区卫生机构的经济管理。众所周知,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营和管理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是一个相应的模式。在管理和经营过程中,要对利润和效率进行实际考虑,在实际工作中的各种投入、价格以及成本和产出等问题,都要做出合理的考虑。

同时,要使社区卫生机构有效的进行成本核算,就需要纪录一定时期内所产生的各项经济费用,对其汇集,计算和分析研究。还需要在社区卫生服务的相关过程中,关于不同范围与不同项目的情况下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计算,最终,用科学化的计算方法,来确定该时期内医疗服务的成本,已经医疗服务的总体成本水平。通过该种方式的考核,我们也就能够更好的探究和反应不同的医疗服务项目产生的不同消耗,从而更好的促进相关医疗费用的管理和分配,达到我们的最终目的:控制成本,以及提高医疗机构经济效益。

2.6国家医疗保障必须与社区医疗挂钩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目前在全国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开展,就整体而言,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基本得到推广和覆盖,同时,这一改革背景的建立,也对社区医疗卫生经济管理提出了更多的新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在积极推进经济管理的过程中要不断坚持传统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依照国家提出的相应制度管理约束,将工作通社区医疗卫生进行有机结合。对于社区医疗费用报销问题,要建立健全一套可行的办法,避免由于政策法规执行不当造成的患者报销难问题。

3、我国社区医院卫生经济管理改革和发展展望

对于我国社区医院卫生经济管理改革和发展,我们要予以充分的重视,完善社区医院经济管理体系,更好的推动整个卫生系统的发展。在整个卫生系统中,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扮演这重要的作用,它的发展关系到整个国家卫生体系的健康。因此,对于社区医院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得到解决。尤其是经济管理方面的完善,更是关系到社区依赖卫生机构的良好运行发展,关系到是否有合理质优的服务提供给患者和社会公众。就目前来讲,社区医院的发展不光要依靠原有的经营体系,还要更多更广的开发新生服务项目,提高效益的同时,更多的吸引了患者,通过开展一系列切实有效的走访、健康咨询、保健服务等措施,让很多社区居民的疾病得以尽早发现,获得尽早的治疗,大大保障了社区人民的健康。

总之,我国社区医院卫生经济管理改革和发展在新医改政策的指导下,通过政府、学校、医院、个人的努力,使社区医院更好的向前发展。(作者单位:沛县卫生局)

参考文献:

[1]张宇,肖十力,张拓红. 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卫生人力资源评价 [J].中国全科医学,2002,5:123-123.

[2]卢祖洵.中、美两国社区卫生服务比较[J] . 中国全科学,2003,5:293-294.

[3]肖纯怡,程晓明. 关于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经济管理和服务的分析探讨,[J] 2003,6:642-643.

社区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6

一、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试点目标:全面贯彻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导意见精神,积极探索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体系,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不断提高城镇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政府补助与居民个人自愿缴费相结合;坚持大病住院统筹和医疗救助相结合;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坚持低水平起步,重点保障城镇居民大病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坚持统筹兼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协调发展的原则。

二、参保范围和统筹层次

(一)参保范围:凡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城镇大中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普通中、小学的在校学生和少年儿童;在本市上学一年以上,没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大中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和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在城镇居住三年以上有固定住所的农村户籍的非从业人员,都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其他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参加。

省、市属大中专学校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县(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我市农村人员,因各种原因转为城镇户籍的(含被征地农民),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缴费期及享受待遇期满后,符合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基金并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城市低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统筹层次: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管理。统一政策、统一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使用。

2、建立市级风险调剂金制度。市级风险调剂金按当年征收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5%筹集,用于调剂各县(区)统筹基金超支缺口。

三、统筹标准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和个人共同负担,统筹标准为:

1、城镇居民(含婴儿)统筹标准每人每年160元。其中一般居民个人缴费每年60元,中央财政补助40元,省财政补助30元,市、县(区)财政各补助15元;城市低保对象个人缴费每年20元,中央财政补助70元,省财政补助50元,市、县(区)财政各补助10元;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费每年20元,中央财政补助70元,省财政补助30元,市、县(区)财政各补助20元。

2、大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统筹标准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个人缴费每年40元,中央财政补助40元。省属院校省财政补助40元;市属院校及中、小学校学生和幼儿园的儿童省财政补助20元,市财政补助20元;县(区)属院校及中、小学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省财政补助20元,市、县(区)财政各补助10元。

属于低保对象的各类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每年10元,中央财政补助45元,省财政补助50元,市财政补助10元,县(区)财政补助5元;重度残疾的各类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每年10元,中央财政补助45元,省财政补助20元,市财政补助25元,县(区)财政补助20元。

一、二类低保对象的居民和学生个人缴费,由县(区)民政部门负责从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中代缴。

(二)在国家再就业政策实施阶段,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从再就业资金中每人每年补助40元。

(三)大、中专特困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学校提供资料报同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同级财政和学校给予适当补助。

(四)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对其职工家属个人缴费给予补助。

(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当进行调整,调整标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具体方案,报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四、基金管理与监督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利息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财政部门设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设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户,用于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支付。

(二)财政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负责拨入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征缴,并转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缴统一使用由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收费票据。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规定的计息办法计息。

(四)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根据社保经办机构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用款申请计划,及时将资金拨入社保经办机构的支出户。

(五)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制度、风险基金调剂制度,逐步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基金风险预警制度和基金征缴管理制度,完善基金收支分析报告制度,做好基金收支预测,加强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六)各级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对社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损害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或造成医保基金流失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基金使用和医疗服务管理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风险调剂金和大额医疗保险补助基金构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提取市级风险调剂金后,再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提取建立大额医疗保险补助基金。大额医疗保险补助基金单独列帐管理,用于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用超过最高封顶线以上部分的医疗补助。剩余部分为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补助的费用。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范围和标准,按照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儿童用药增补品种目录》执行。

(三)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负担比例。

1、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本市内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100元;二级医院350元;三级医院600元。异地就医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

2、最高封顶线和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统筹年度内,参保人员在不同级别医院住院,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住院费用最高封顶线为28000元,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0元。跨年度住院的参保人员,享受出院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3、住院费用报销标准: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按一级医院65%、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5%的比例报销。各类学校的学生住院费用报销标准在以上规定基础上再提高10%,最高支付限额不变。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或在统筹地区以外居住及探亲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时,在同级别医院报销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

(四)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其门诊医疗救治费用中符合支付范围的部分,按40%的比例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每人每次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住院医疗费用按以上规定给予报销。

(五)特殊疾病门诊费用补助。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器官(或组织)移植等特殊疾病在门诊放、化疗、透析、抗排异治疗的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符合支付范围的部分,按50%的比例在统筹基金中给予补助,年度内最高补助限额为10000元。

(六)大额医疗保险补助。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超过最高封顶线以上、符合支付范围的部分,按40%的比例在大额医疗保险基金给予补助,年度补助限额为15000元。

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补助后,个人住院医疗费用负担仍过重的贫困人员,由民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七)建立缴费年限和享受待遇水平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参保居民缴费满一年以上、且连续缴费的,每多缴费一年,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在以上标准基础上提高1%,但最高不超过5%。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运行情况和统筹基金收支情况应适时调整住院费用报销标准。

(八)各县、区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可分批分期为参保居民免费进行健康体检。

(九)已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又办理了商业医疗保险的学生及其他城镇居民,因病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相关规定分别给予报销。

(十)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负的费用:

(1)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报销项目个人自付20%、乙类药品个人自付20%;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以外的费用。

(十一)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

2、因交通肇事及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3、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违规违法等造成的;

4、因酗酒、自伤、自残(精神病除外)、戒毒、性传播疾病治疗的等;

5、因美容、矫形等进行治疗的;

6、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十二)本地区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突发流行性疾病和其他突发性因素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的医疗费用,由政府拨付专款或协调有关部门解决。

(十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风险共担、方便就医的原则,实行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定点管理,具体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办法执行。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医疗服务协议,向社会公布诊疗服务项目和收费价格,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四)各县(区)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参保人员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六、参保和就医

(一)大、中专学校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个人缴费部分按学年于每年9月底前一次性向社保经办机构(或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其他城镇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由社区组织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个人缴费部分于每年12月底前一次性向社保经办机构(或指定的商业银行)缴清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城镇居民一次性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的人员再次参保的,在一次性足额缴纳中断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满三个月方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承担。

(三)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时,持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诊治,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参保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统筹基金应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四)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以外居住及探亲期间,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应在当地具有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双向转诊制度。参保居民就医时应首先在所在街道(社区)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治(急诊急救除外),需要转诊时,可由下级定点医疗机构向上级定点医疗机构逐级转诊转院,病情相对稳定后,也可转到下级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六)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协查制度。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对异地住院的参保人员,可以委托住院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协查。受委托的医保经办机构有责任和义务对异地住院人员进行稽核,防止冒名顶替、挂床住院等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医疗欺诈行为。

七、工作职责

市、县(区)劳动保障、财政、卫生、民政、教育等部门共同负责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主管部门,负责政策的制定、调整和组织实施工作,对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定期或不定期实施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做好资金的保障工作,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和安全运行。

卫生部门负责落实医疗机构对贫困居民或残疾人医疗费用的减免政策和就医优惠政策,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合理布局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城镇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

民政部门负责困难居民的社会医疗救助工作以及从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中代缴一、二类低保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

教育部门负责协助做好各类学校学生的参保登记和个人缴费工作。

审计和监察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监督工作。

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对重度残疾学生、儿童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的认定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负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具体业务,组织指导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所)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工作。

大、中专学校负责做好本校学生参保登记和医疗保险费的收代缴工作。

城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协助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本辖区内参保人员个人基础资料审查、参保登记、缴费等有关工作。

八、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广大城镇居民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要把此项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市上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卫生、民政、教育、审计、残联、监察等部门参加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并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力度。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实行经费与工作量挂钩,建立街道包社区,社区包片区和楼群院落、学校包学生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和经办能力建设工作。各县(区)政府要按照省编委、省劳动保障厅甘机编办发(20*)66号通知要求,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增加编制和人员,同级财政按参保人员每人每年2元的标准拨付工作经费,切实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加强劳动保障社区服务平台建设,方便城镇居民参保、登记、缴费和待遇支付,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要安排一定资金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系统,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网络化管理,提高管理手段和服务质量。

(三)各县(区)要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宣传和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在社区、学校、企业和家庭广泛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目的和意义、指导原则和各项优惠政策。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积极性。

(四)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卫生、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共同做好我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