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闭环管理范例6篇

固定资产闭环管理

固定资产闭环管理范文1

科学证明,国营农场防护林的建设不仅在防洪抗旱、防风固沙、涵养水土等方面极大地改善了垦区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而且在促进垦区农业的稳产高产、确保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人民生活的改善、社会稳定以及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均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长期以来,因缺乏应有的重视和制度规范,导致防护林核算不规范,管理不到位,资产流失等现象比较严重。

一、防护林管理现状

国营农场的防护林是指以发挥防护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林木和灌木丛,按用途分为两种,即农田防护林和护沟、护渠林、护路林等。

自农垦开发以来,农场的防护林建设已具相当规模,田间、道路防护林呈网格状分布,有的地方还形成了“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的生态旅游环境。在营造农田林网化的过程中,各垦区还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有的为了保持原有生态环境,对成材林采取间伐、间种、间植方法,保证规模有增无减。有的采取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的办法,实行用材林与经济林结合,注意充分利用大小围堤、道路、河堤两旁营造农田防护林网,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充分结合。对新开垦耕地防护林,很多单位是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和自筹资金,集体组织人力种植,甚至有的是义务种植。

目前对于农田防护林的种植、管理有两种形式:一是与水利设施资金一道拨付或自行筹集,由农场统一种植;二是与农户签订长期承包合同,在承包土地的同时,连同周围的防护林一并承包,由农户负责栽植,承包期满时,与农户按比例分配收益。

二、防护林会计核算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定义不清,无法规范其核算和管理

长期以来,由于制度缺陷,防护林资产定义不清,如有的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有的作为其他资产,致使不能按其特性进行准确的定义,正确地组织核算和管理。

(二)不作资产入账,形成账外财产

防护林大多数都是伴随水利设施建设形成,有的单位顺势将其价值列入水利设施成本,造成虚增水利设施成本,同时出现账外资产,形成极大漏洞。

(三)混淆列支渠道,会计核算随意性大

有的企业无论是拨款还是自筹资金渠道形成的防护林,均将其列入长期待摊费用,在有限的年度内摊销。林木的成材时间较长,在短期将其价值予以摊销,形成实物与价值脱离的现象。还有的从育林基金中列支,育林基金是从利润中提取的,从育林基金列支,实质是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混同起来,降低了利润,而更多的是根本就不进行核算。

(四)防护林资金管理不到位,虚报防护林面积

防护林资金管理不到位主要包括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混同于生产经营资金被挪用、不按规定进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门核算”,同时虚报造林面积,骗取资金。

(五)疏于生长期的管理,达不到预期效果

近几年,随着旱情加重,防护林成活率越来越低,且疏于管理,有的甚至荒芜,达不到预期效果。

(六)不能有效地进行自然灾害的防范,致使防护林常常因此而遭受损失

三、农田防护林的会计核算与管理方法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防护林的核算与管理:

(一)严格界定防护林的资产定义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防护林无疑符合资产定义,即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由于国营农场防护林的功能和特殊性决定了它既不具有固定资产的性质,也不属于资源性资产的范畴。从防护林的功能上看,主要是防洪抗旱、防风固沙、增加土壤肥力、涵养水土、农田保护等;从其特性上看,其不属于人工开发自然生成物,因此具有生物资产的特征。所以应将其纳入生物性资产范畴进行定义,按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规定,防护林属公益性生物资产范畴,主要目的是防护和环境保护,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但实际工作中,防护林已突破了单纯防护、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的概念,往往是兼有用材林与防护林、经济用林与防护用林的特征,以生态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

(二)规范防护林的会计核算

企业应按《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正确地组织防护林的会计核算。

1.防护林的确认

防护林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虽然不能直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具有服务潜能,有助于企业从相关资产获得经济利益,因此应同其他生物资产一样按《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规定的条件进行确认。

2.防护林的计量

防护林的成本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对于外购的,应按购买价格、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可直接归属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确定;对于自行营造的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森林保护费、营林设施费、良种繁育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

3.防护林的核算

防护林应根据管理的需要在“公益性生物资产”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1)对于与水利设施资金一道拨付或自筹资金并由农场统一种植形成的防护林,在郁闭前发生的各项支出,计入农业生产成本,已郁闭成林后,按其实际成本转入公益性生物资产。由于林木的成活期较长,所以,上级拨付的营造防护林的资金不能一步到位,而是分批按比例拨付,一般分三年付清。首期拨款额比例较大,第二年再拨少部分,如果成活率达到85%以上,再将剩余部分付清。

例 某农场以国家拨入的款项营造了5公顷的农田防护林,树种为杨木。建植期间发生人工费9000元,福利费1260元,原材料费18000元,其他支出500元。其会计分录为:

借:农业生产成本―杨木28760

贷:应付工资9000

应付福利费1260

原材料18000

银行存款500

郁闭成林时,会计分录为:

借:公益性生物资产―杨木 28760

贷:农业生产成本―杨木 28760

同时,借:专项应付款 28760

贷:公益林基金 28760

如果上述防护林是农场自筹资金营造的,则在郁闭成林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公益性生物资产―杨木 28760

贷:农业生产成本―杨木28760

同时,借:资本公积 28760

贷:公益林基金28760

(2)防护林因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而补植发生的后续支出,应计入农业生产成本,郁闭成林后再转入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其会计处理方法与营造防护林的处理相同。

(3)防护林郁闭成林后发生的管护费用,应直接计入营业费用。

例 某农场以拨款对公益林进行管护发生材料费500元,支付现金200元。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费用 700

贷:原材料 500

现金 200

同时,借:专项应付款 700

贷:营业费用 700

(4)实际工作中,防护林还往往兼有用材林、经济用林等特征,所以将郁闭后的防护林转为用材林、经济用林时,应按其账面余额转为消耗性林木资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同时冲减公益林基金。将用材林、经济用林转为防护林时,应按其账面价值转为公益性生物资产。

例 某农场根据需要将已郁闭成林的防护林转为用材林,其账面余额为31000元。同时,另有15公顷已郁闭成林的经济用林转为公益林,其账面余额为100000元,已计提跌价准备2500元。

防护林转为用材林时,会计分录为:

借:消耗性林木资产 31000

贷:公益性生物资产 31000

同时,借:公益林基金 31000

贷:资本公积 31000

经济用林转为公益林时,会计分录为:

借:公益性生物资产 97500

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2500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 100000

同时,借:资本公积 97500

贷:公益林基金97500

(5)企业因毁损等原因减少防护林时,借记“公益林基金”科目,贷记“公益性生物资产”科目。

4.以承包形式形成的防护林

对于与农户签订长期承包合同形成的防护林,不列入农场资产核算范围,但应造册登记。

5.护沟林、护渠林的核算

护沟、护渠林一般与沟渠一道建成,且数量不多,可计入沟渠的成本。

(三)防护林折旧及减值准备的计算和提取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的规定:公益性生物资产不计提折旧和资产减值准备。因为折旧是固定资产在使用中因损耗而减少的价值,资产减值是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而农田防护林的价值不但不会随时间推移减少,反而会增值。所以农田防护林不应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但对病虫害防治所发生的支出,因其不经常发生,可根据实际支出数在当年列支,郁闭之前发生的计入农业生产成本,郁闭之后发生的计入管护费用;年末应对公益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其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等造成损失的,应按其损失金额减少其账面余额。

(四)加强防护林的资金管理

国营农场营造防护林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自筹,所以应加强防护林资金的预算管理,并严格资金的使用范围,不得自行将无偿扶持的资金改变为有偿使用资金进行使用。要建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门核算”,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并应加强检查,接受审计、银行等部门的监督,对挪用、损失浪费和不按规定用途使用防护林建设资金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贪污建设资金的,要依法惩处。

(五)加强防护林建设和日常管理

国营农场除了要按企业会计准则和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严格防护林资产的计价范围和正确地组织其核算外,还要加强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田防护林体系在保障粮食稳产高产和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具体包括:1.对防护林要登记造册,避免与其他生物资产混为一体和出现账外财产;2.进一步加强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管理,生态优先、科学利用,依法采伐、及时更新,功能不减、体系长存”的方针,对达到更新采伐年龄、生态功能明显衰退的农田防护林,应及时进行采伐更新,保持其长久的生态效益和服务潜能;3.加强日常管理维护,保证成活,避免损失。

(六)规范公益性生物资产的列报和信息披露

固定资产闭环管理范文2

关键词:建筑工程;地下结构;人防工程;监理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当前,地下人防工程已越来越重要,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战备方面,当前的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国面临着多重安全威胁,一旦发生战争,特别是现代化战争,如果没有人民防空工程,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得不到保障;二是社会经济方面,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因此,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地下空间,为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缓解城市人口密集、地面交通拥挤等矛盾,实现城市建设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新途径。

一、监理预控内容

1、熟悉施工图和规范、验收标准、地质资料、合同条件、工程招投标书,参加人防工程施工图的交底和会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2、防护结构工程的识验。包括熟悉设计文件,知道防护区和非防护区;弄清各口部的结构布置情况,防护门如何开启,底板、墙板、顶板上各个孔洞的位置、尺寸、标高;穿过防护墙的防护密闭措施等;熟悉人防各类墙体,如间隔墙、临空墙、防护外墙、门框墙等。

3、对提前预埋和预留的管道、空洞、坑井等,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业人员认真对图和核查。

4、对各种需要预先准备的管材等,要求施工单位提前加工制作;对进场材料进行现场验收,检查材料的质保书、检测报告、合格证。

5、熟悉人防设备相关的专业规范和图集、标准。

二、监理过程控制重点

人防工程比普通民用建筑的要求更高,在施工中容易忽视二者的不同之处而产生质量通病,因此这往往也是监理控制的重点。现以人防工程规范、规定、技术标准等为指南,主要从防护结构和防护设备两个方面论述监理要点。

1、防护结构方面

1.1 关键部位。包括顶板、梁、临空墙、门框墙钢筋的绑扎;枯板、底板、楼板与墙板的连接处,梁、板连接处;密闭门框的制作;钢筋焊接、搭接要求;大体积混凝土等。

1.2 模板工程。在对临空墙、防密墙、密闭墙、门框墙、防护单元隔墙及该位置的梁安装模板时,固定模板的对拉螺栓上禁用套管及混凝土预制件等,须采用设止水翼环的一次性钢螺栓,以避免在墙体和梁上造成孔洞。

1.3 底板。地下室底板的受力形式是“倒置楼盖”结构,故底板反梁,底板主筋应穿梁施工。

1.4 临空墙。临空墙断面尺寸、配筋应明显高于普通地下室,其厚度一般在300mm。其承受冲击波一侧的钢筋应伸到板底或顶板再向防护区内锚固,水平锚固长度应满足图集07FG01的要求,水平锚固段必须与底板下层钢筋绑牢。若底板较厚,超过1m时,临空墙的钢筋可以锚固到板底。

1.5 间隔墙。相邻防护单元之间隔墙两侧的垂直钢筋应考虑双向锚固,并满足钢筋最小锚固长度。

1.6 防护外墙。

1.6.1 外墙与底板的连接:紧靠土体一侧的钢筋应伸到底板底,再水平锚固与顶板钢筋搭接,搭接位置一般在反弯点处(L0/4+Lad)(L0为该跨底板净距离);内侧钢筋应伸到底板后向外墙方向锚固。

1.6.2 外墙与顶板的连接:一是顶板厚度大于等于外墙厚度时采用固接方式,外墙外侧钢筋应伸到顶固接方式,外墙外侧钢筋应伸到顶板板上部钢筋后,再水平锚固与顶板钢筋搭接,搭接位置一般在反弯点处(L0/4+Lad);内侧钢筋伸到顶板后向外墙方向锚固。二是顶板厚度小于外墙厚度时采用铰接方式,顶板的上部钢筋伸到外墙外侧再向下锚固Lad。

1.7 门框墙

1.7.1 钢筋设置要点:防护门两侧门框墙的水平筋为受力筋,应配置在外侧,并且门框墙受力筋宜封闭,而其他墙体一般将水平筋设在内侧。

1.7.2 门框墙―下槛梁(底板处)构造要点:三防门下槛梁箍筋应设为闭口箍,该梁内上部纵向筋为3Φ16mm,应在底板钢筋绑扎完毕即在相应下槛梁箍筋(焊接定位),然后再绑扎顶面钢筋。

若在面筋绑扎后再设置下槛箍筋,可将箍筋做成口箍,设置后焊接封闭。

注意不要遗漏三防门门洞四角部45°的构造筋。内外侧每角放置1Φ16mm,L=1000mm的斜向钢筋。当墙厚D≤400mm时,每角2Φ16mm;D>400mm时,每角3Φ6mm。

门框上挡墙应按梁的形式绑扎钢筋,因为其要承受三防门传来的荷载,其箍筋要求很高,一般要求Φ≮12mm。

1.7.3 门框墙施工其他质量控制要点:一是当防密门、悬臂活门等受侧向冲击波荷载直接作用时,其门框应当嵌人墙体(一般为门厚),或在其侧向设置1根突出墙面(门厚)、宽度为250mm的抗冲击波荷载柱。该柱的箍筋锚固长度应为板墙的厚度。二是当防护密闭门在竖井里,其正上方无遮挡物时,应在该门上方设置1根抗冲击波梁挑出墙面,梁箍筋的锚固长度应为墙板厚度。三是应严格控制门洞的大小、门框墙钢筋和混凝土的施工质量,尤其是要认真检查钢筋绑扎形式、锚固长度、门洞四周的补强钢筋、锁边尺寸、门框铰页以及预埋管数量、出墙尺寸、预埋件质量。门框墙混凝土应保证密实,严禁有孔洞、蜂窝、露筋等质量问题。四是应严格控制密闭门、防护门、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等的安装质量。

2、防护设备方面

2.1 基本规定

上部建筑使用的设备间宜一般设置在防护密闭区之外。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2.1.1 在战时及平时均不使用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上部建筑的雨污水管和燃气管等不得进人防空地下室。

2.1.2 穿越防空地下室顶、临空墙、门槛墙的管道,其直径应,150mm。

2.1.3 人防工程的管道应由墙体穿入为宜,尽量不由顶板穿人。凡进人防空地下室且其穿过围护结构的管道,均应做防护密闭处理。

2.2 预埋管(件)的施工质量控制

2.2.1 通风管道。口部的进风、排风管道穿过临空墙、密闭墙时应预埋通风穿墙短管,该处墙体开孔处的钢筋须进行加固处理;穿墙管与混凝土接触部分不得刷油漆。穿墙短管中间应设置密闭肋,密闭肋的厚度为5mm、宽度为50mm,该密闭肋与管材外侧应双面满焊,焊缝应严密。管道内部、外部除与混凝土接触部位外,均应刷两道防锈漆。密闭短管穿墙时,两端伸出墙面的长度应>100mm。

2.2.2 给排水管道。给排水管道穿越密闭隔墙时,也必须预埋带有密闭翼环的密闭穿墙短管。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管道,在其穿墙(板)处应设置外侧加防护挡板的刚性防水套管。第一,管径>DN150mm时,管道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第二,管径≯DN150mm时,管道穿过核4级、核4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临空墙;第三,应检查底板内洗消排水管的坡度和洗消排水口的标高,防爆地漏应要求施工单位一次预埋到位,其标高应低于周围地面30-50mm。

2.2.3 电气管道。出人口、密闭门、连通口防护密闭门门框墙上均应预埋4-6根热镀锌备用钢管,管径一般为50一80mm,管壁厚度≮2.5mm,并均应做防护密闭处理。对设有临战封堵出人口的人防工程,电源进线不得从临战封堵区域进人,而应通过在下垂梁、墙体或顶板中的预埋防护密闭套管内进人。

当电线暗配管、电缆穿越防护密闭隔墙或密闭隔墙时,应在墙两侧设置密闭盒,且盒内不得有接线头。该盒穿线后应密封,并采用厚3mm钢板制作的盖板。

若电缆、电线较多,也可采用桥架架设。当桥架穿越防护密闭隔墙时,应改穿管敷设,并按要求进行防护密闭处理。

若使用母线槽时,在密闭隔墙、防护密闭隔墙、围护结构处,应采用密闭型密集绝缘母线槽密闭段。

2.3 材料控制方面

防护设备的材料控制主要有风管、通风防护设备、给水管材、排水管材及电气设备等5个方面。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应根据图纸要求、人防工程的相关规定以及监理程序进行控制。其中在管材方面,应注意材料的厚度、管型、规格及标准要求;阀门方面,主要应检查生产厂家是否具有国家防办许可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是否具有出厂合格证,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装质量;电气设备应选用有较好防潮性能的产品。

结束语

通过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外,还注意按人防工程图纸要求以及人防工程的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监理,抓住人防工程监理的要点,落实到施工过程中,在多方共同配合工作下,该工程完成的质量优良,未见不均沉降、渗水、漏气、裂缝等质量问题,顺利通过人防部门的检验,得到业主好评。

参考文献

[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固定资产闭环管理范文3

关键词:农场;防护林;会计核算;管理

一、防护林管理现状

农场的防护林是指以发挥防护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林木和灌木丛,按用途分为两种,即农田防护林和护沟、护渠林、护路林等。自农垦开发以来,农场的防护林建设已具相当规模,田间、道路防护林呈网格状分布,有的地方还形成了“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的生态旅游环境。在营造农田林网化的过程中,各垦区还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有的为了保持原有生态环境,对成材林采取间伐、间种、间植方法,保证规模有增无减。有的采取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的办法,实行用材林与经济林结合,注意充分利用大小围堤、道路、河堤两旁营造农田防护林网,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充分结合。对新开垦耕地防护林,很多单位是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和自筹资金,集体组织人力种植。甚至有的是义务种植。目前对于农田防护林的种植、管理有两种形式:一是与水利设施资金一道拨付或自行筹集,由农场统一种植,二是与农户签订长期承包合同,在承包土地的同时,连同周围的防护林一并承包,由农户负责栽植,承包期满时,与农户按比例分配收益。

二、防护林会计核算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定义不清,无法规范其核算和管理。长期以来,由于制度缺陷,防护林资产定义不清,如有的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有的作为其他资产。致使不能按其特性进行准确的定义,正确地组织核算和管理。

(二)不作资产入账,形成账外财产防护林大多数都是伴随水利设施建设形成,有的单位顺势将其价值列入水利设施成本,造成虚增水利设施成本,同时出现账外资产,形成极大漏洞。

(三)混淆列支渠道,会计核算随意性大

有的企业无论是拨款还是自筹资金渠道形成的防护林,均将其列入长期待摊费用,在有限的年度内摊销。林木的成材时间较长,在短期将其价值予以摊销,形成实物与价值脱离的现象。还有的从育林基金中列支,育林基金是从利润中提取的,从育林基金列支,实质是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混同起来,降低了利润,而更多的是根本就不进行核算。(四)防护林资金管理不到位,虚报防护林面积。防护林资金管理不到位主要包括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混同于生产经营资金被挪用,不按规定进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门核算”,同时虚报造林面积,骗取资金。(五)疏于生长期的管理,达不到预期效果。近几年,随着旱情加重,防护林成活率越来越低,且疏于管理,有的甚至荒芜,达不到预期效果。(六)不能有效地进行自然灾害的防范,致使防护林常常因此而遭受损失。

三、农田防护林的会计核算与管理方法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防护林的会计核算与管理:

(一)严格界定防护林的资产定义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防护林无疑符合资产定义,即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由于国营农场防护林的功能和特殊性决定了它既不具有固定资产的性质,也不属于资源性资产的范畴。从防护林的功能上看,主要是防洪抗旱、防风固沙、增加土壤肥力、涵养水土、农田保护等,从其特性上看,其不属于人工开发自然生成物,因此具有生物资产的特征。所以应将其纳入生物性资产范畴进行定义,按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一生物资产》规定,防护林属公益性生物资产范畴,主要目的是防护和环境保护,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但实际工作中,防护林已突破了单纯防护、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的概念,往往是兼有用材林与防护林、经济用林与防护用林的特征,以生态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

(二)规范防护林的会计核算。企业应按《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一生物资产》正确地组织防护林的会计核算。

1.防护林的确认

防护林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虽然不能直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具有服务潜能,有助于企业从相关资产获得经济利益,因此应同其他生物资产一样按《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一生物资产》规定的条件进行确认。

2.防护林的计量

防护林的成本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对于外购的,应按购买价格、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可直接归属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确定;对于自行营造的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森林保护费、营林设施费、良种繁育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

3.防护林的核算

防护林应根据管理的需要在“公益性生物资产”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1)对于与水利设施资金一道拨付或自筹资金并由农场统一种植形成的防护林,在郁闭前发生的各项支出,计入农业生产成本,已郁闭成林后,按其实际成本转入公益性生物资产。由于林木的成活期较长,所以,上级拨付的营造防护林的资金不能一步到位,而是分批按比例拨付,一般分三年付清。首期拨款额比例较大,第二年再拨少部分,如果成活率达到85%以上,再将剩余部分付清。

(2)防护林因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而补植发生的后续支出,应计入农业生产成本,郁闭成林后再转入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其会计处理方法与营造防护林的处理相同。

(3)防护林郁闭成林后发生的管护费用,应直接计入营业费用。

(4)实际工作中,防护林还往往兼有用材林、经济用林等特征,所以将郁闭后的防护林转为用材林、经济用林时,应按其账面余额转为消耗性林木资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同时冲减公益林基金。将用材林、经济用林转为防护林时,应按其账面价值转为公益性生物资产。

(5)企业因毁损等原因减少防护林时,借记“公益林基金”科目,贷记“公益性生物资产”科目。

4.以承包形式形成的防护林

对于与农户签订长期承包合同形成的防护林,不列入农场资产核算范围,但应造册登记。

5.护沟林、护渠林的核算

固定资产闭环管理范文4

此次专项清查整治的对象重点是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福兴经济开发区、金城投资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掌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生产、非法排污的小冶炼、小造纸、小化工、小电镀、小皮革等企业,尤其是没有资质证书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加工点。各相关单位要依据有关政策法规,按程序对排查出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进行分类。对已经审批的落后、淘汰工艺要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技术改造,取消落后生产工艺;对未经审批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要依法取缔、关闭。对未取得资质认可,从事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的加工点要坚决取缔。通过集中整治,彻底清理我区落后、淘汰的生产工艺及项目,有效遏制反弹现象,有力查处违法生产和违法排污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清理整治时间安排

(一)动员排查阶段(8月24日—9月25日)。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召开“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清理整治工作部署会,制定并下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建立工作机构,迅速组织拉网式排查。对本辖区内“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情况进行详细摸底、排查,并将企业摸底、排查具体情况于9月15日前报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实施整治阶段(9月25日—9月30日)。各相关单位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治方案。由区环保局牵头,各部门联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对查出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依法依程序予以取缔、关闭。各相关单位应于9月30日前将清理整治工作总结报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10日)。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各相关单位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组织区直相关部门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报区政府。

三、清理整治职责分工

清理整治“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是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结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下大力气推进此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明确各乡镇(街道)职责,通过“乡镇(街道)摸、部门查”等方式,全面准确排查本辖区内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提出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发改、经贸部门:重点做好国家产业政策的宣传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对辖区内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进行界定,提出拟实施关闭取缔的企业报请区政府决定。

工商部门:根据区政府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生产经营的,依法给予处罚。根据职责实施取缔关闭工作。

国土资源、城管执法、农林水部门:依法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毁林占地行为进行严肃处罚,并责令拆除搭建、恢复植被。根据职责实施取缔关闭工作。

环保部门: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和监测,排查违规企业,提出具体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监察部门: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执法程序、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监察。

司法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违法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立案侦查。积极配合做好强制取缔关闭的专项行动。

电业部门:对依法取缔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积极配合做好强制取缔关闭的专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各相关单位要依托环保专项行动领导机构,专门组织开展“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的清理整治工作。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统一领导、多方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把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扩大宣传,认真摸底排查。要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对本辖区内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进行全方位的摸底调查,全面详细掌握“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的情况,为彻底清理整治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治任务。

(三)明确责任,严格执法。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财税政策和合理的行政措施,做到标本兼治,切实开展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固定资产闭环管理范文5

促进全市煤炭产业健康发展,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按照“提高门槛、严格准入、打击非法、淘汰落后、整合资源、提升水平”要求,近几年煤矿整顿关闭的基础上,再淘汰关闭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扩能提高一批,实现减少矿井数量、改善安全设施条件、提高管理水平的工作目标。坚决完成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年关闭20处小煤矿的任务。

二、关闭对象

各产煤县市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煤矿进行排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要求。重点关闭以下九类煤矿:

(一)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源不足、技改扩能达不到6万吨/年的煤矿;

(二)布局、井田划分不合理的煤矿。其它予以关闭;

(三)不同采矿权人被许可的采矿范围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重叠且影响安全生产的保留1个矿井。

(四)存在煤与瓦斯突出、水害威胁等重大隐患。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煤矿;

(五)越层越界开采。

(六)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整顿而擅自组织生产或经整顿后验收不合格的煤矿;

(七)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严重超标排污的煤矿;

(八)安全生产状况不好、近三年来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煤矿;

(九)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政策确定应当予以关闭的煤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家法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管理局、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市煤矿关闭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承担全市煤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要相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产煤县市区政府是煤矿关闭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把煤矿关闭工作列入年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标,层层分解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煤矿关闭任务。

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煤矿关闭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清理和纠正不符合煤炭工业发展规划、违规越权核准的新建煤矿建设项目;市经委负责认定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的矿井,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并对关闭煤矿的生产许可证依法作出处理;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认定资源接近枯竭矿井,清理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及采矿许可证范围相互重叠的矿井;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对存在重大隐患矿井依法作出停产整顿指令,认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市环保局负责认定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未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重超标排污的矿井;市工商管理局负责对关闭煤矿的有关证照依法作出处理;市公安局负责对关闭煤矿实施停供火工产品、为煤矿关闭工作保驾护航;供电公司负责对关闭煤矿停止电力供应;市监察局负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应当关闭而未关闭及由此引发事故的责任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明确工作任务。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本地关闭和保留的矿井名单,于月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会审后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对确定关闭的煤矿,由县市区政府依法作出关闭决定,并在当地媒体公告,按有关要求关闭到位。从月开始,各产煤县市区政府每月25日前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各地煤矿关闭工作进展情况。

加大对煤矿关闭工作的指导、服务、扶持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造有利环境和条件积极推动关闭工作。市政府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关闭煤矿工作给予支持。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研究相关经济政策,综合运用各种措施,保护关闭企业的合法权益,大力扶持关闭企业平稳过渡或顺利转产、二次创业。要建立完善煤矿整顿关闭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和煤矿正常退出机制,不断巩固、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成果。

固定资产闭环管理范文6

关键词:桥梁加固;施工工艺;质量检测

中图分类号: TU997 文献标识码: A

一、桥梁加固的必要性

基于桥梁所存在的问题,为了能够节约资金和人力资源,保护现有生态环境,我国桥梁工程师开始重视桥梁的加固问题。桥梁加固不仅对原有桥梁的新生有着决定性作用,同样还对我国交通运输的可持续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1)桥梁的加固可以节约资金和资源。我国现有大量的桥梁已经到了使用寿命,即使未到使用寿命,但由于长期的自然环境侵蚀以及超负荷运载也使得桥梁出现严重的老化情况,若是要全部翻新重建的话,国家势必会投入大量的资金,并且要消耗大量的社会资源。如果合理的运用桥梁加固技术,则会避免出现资金和资源的大量浪费,实现用少量的资金和资源就能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2)桥梁的加固能够消除原有桥梁的隐患,提高其质量,使其能够适应现代交通运输的要求,从而使得老旧桥梁能够焕发新生。在原有公路桥梁的基础上所进行的加固, 除了大大提高公路桥梁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最重要的是确保了桥梁的质量,消除了运营中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可以减轻因加固桥梁对道路通行的影响,最大程度的保持交通运力。提高其通行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桥梁的通行能力,使其焕发新生。

3)桥梁加固可以避免浪费,推动建筑行业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资源的浪费,不仅对于我们当代人来说是不可取的,对于我们的后代来说,更是杀鸡取卵的行为。桥梁加固技术,在满足我们当代人需求的同时,又可以节约资源,为子孙后代留下发展的空间。这是一种对于经济、资源和社会兼顾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有利于推动建筑行业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二、工程概况

某大桥处于交通要道,交通行车量大,由于长期处于重车荷载下,以及风化及施工过程中的缺陷等原因,出现的病害,主要以桥梁主梁裂缝、箱梁裂缝、结构混凝土的破损为主,同时桥梁底板会有有零星的划痕和擦伤,面积较小,多位于在主桥兼汽车通道处,且桥下堆积易燃物(或违建)对桥梁的整体耐久性构成也威胁。

三、施工工艺及维修质量检测

(一)对桥梁主梁裂缝和箱梁裂缝处理

当检测出的裂缝宽度大于0.15mm时用灌浆来解决;当检测出的裂缝宽度小于0.15mm的直接封闭处理;如果裂缝密集则除用上述两种方式解决外,还需进行碳纤维布处理。

(二)封闭处理

(1)封闭材料要求

浆液固化后抗拉强度及粘结强度大于被加固混凝土的抗拉强度。

(2)封闭方法

对裂缝宽度小于0.15mm者,做直接封闭处理,采用特制开槽机在裂缝顶端铣刨出“V”型槽,然后用封缝材料进行封闭。封缝材料必须能防止水汽侵入,以避免钢筋生锈。

根据裂缝宽度观察仪所检测出来的情况及灌浆要求确定封缝方法,裂缝宽度较大的可以采用水泥砂浆封缝,其余的一般采用环氧树脂胶泥封缝。具体措施如下。

环氧树脂胶泥封缝:用环氧树脂基液作为底层涂在裂缝两侧(宽20~30mm),然后抹一层厚1mm左右、宽20~30mm的环氧树脂胶泥,且刮平整以保证封闭可靠。抹胶泥是防止产生小孔和气泡。

水泥砂浆封缝;用环氧树脂浆液在裂缝处理处用毛刷涂一层(厚1~2mm),涂刷平整均匀防止出现气孔和波纹,再抹水泥砂浆封闭。

(3)灌浆处理

①灌浆材料要求

1、固化后浆液的抗压、抗拉强度必须大于被加固混凝土强度的1.2倍,粘结强度也必须大于混凝土的抗拉强度;

2、浆液的粘度小,可灌性好;

3、浆液固化后的收缩性小,抗渗性好;

4、浆液固化时间可以调节,灌浆工艺简便;

6、浆液应为无毒或低毒材料

②施工步骤

1、依据检测报告中所述需要维修的位置,现场核实裂缝的数量、长度和宽度,根据实际情况用百分表、裂缝显微镜核查予以增减,并做好裂缝的标注工作。

2、主梁裂缝采用压力灌浆法施工,先用环氧树脂浆液将裂缝构成一个密封空腔,能有效控制的预留进出口,借助专用灌浆泵将浆液压入缝隙并使之填满。

3、灌浆前先对裂缝进行处理,其处理方法为:对混凝土构件上的裂缝,用钢丝刷、角磨机等工具,清理干净以确保表面无油污、油脂、蜡状物、灰尘以及附着物等影响修补效果的物质,然后再用丙酮、酒精等有机溶液清洗并等到充分干燥或者也可以使用压缩空气吹去表面沙粒、灰尘,再用高压水冲洗,使其干净无灰尘,最后再用风干、压缩空气冲吹或采用其他干燥措施使之充分干燥。

4、粘贴注浆口及封闭裂缝。表面采用专门用于注浆口的粘结剂将其与裂缝对齐粘贴,灌浆嘴一般采用一次性的塑料嘴或可重复使用的铜制嘴,灌浆嘴先套上15cm长透明软皮管,便于注浆和观察液面,软皮管两头必须用扎丝绑牢,以防止灌浆过程中掉下来影响施工,软皮管皮厚度不易小于1mm,直径可比灌浆嘴略细,略加热套上,且不容易松脱。因基本上均为单面裂缝,则一端灌浆嘴作为注浆嘴,另一端作为排气嘴、出浆嘴,注浆口的间距根据裂缝的长度及宽窄以30~40cm为宜,一般宽缝可稀布,窄缝宜密布,每一道裂缝至少须各有一个进浆口和排气口。注意注浆口必须对中,保证导流通畅,注浆口应粘贴牢靠。

裂缝表面封闭时,为使混凝土裂缝完全充满浆液,让混凝土内部结构重新结合为整体,既保持足够压力的同时又要保持浆液不大量外渗,就必须对要处理的裂缝(除孔眼及注浆口外)表面,用环氧树脂浆液沿裂缝走向均匀涂刷两遍进行封闭,形成封闭带,宽度在6~8cm以实现密封。

5、检测封闭效果―――压力试验。等到环氧浆液封闭裂缝硬化后,对其做必要的压力试验,以检查封闭带效果是否达到封闭的效果,先在封边带上及注浆口周围可涂肥皂水,将0.2~0.4MPa的压缩气体通过灌浆嘴,如发现通气后封闭带有气泡出现,说明该部位漏气,对漏气部位可再次封闭,试气时必须由低端往高端,这样的好处使裂缝检测全面。

6、灌浆操作。浆液配置按照厂家提供的不同浆材的配方及配制方法进行。浆液一次配制数量有一定的限制,少了影响灌浆的效果,多了浪费,一般以浆液的进浆速度及凝固时间来确定。灌浆与试气过程一样,都是从下往上,从底端开始压浆,在压浆的推移下,裂缝中的空气及压浆从另一端的灌浆嘴排除出,当裂缝内的气体喷出浆液后与压入浆液的浓度相同时,且再无气体出来时,停止压浆,并将其封堵。贯通缝须在外表面裂缝处进行封缝处理,从另一表面进行灌封。对于已灌过的裂缝,当浆液固化后可将浆嘴拆除,并在灌浆嘴处用环氧胶泥抹平。

开灌前,先接通管道(压浆管宜无色透明加劲塑料软管),打开所有灌浆嘴上的阀门,用气压为0.2MPa以上的压缩空气将管道及裂缝吹干净,压浆顺序由一端向另一端依次进行,灌浆压力以控制在0.2~0.4MPa为宜,压力逐渐升高,注胶压力应控制在0.6MPa以下,过高的压力可能使密封盖脱开或软管爆裂,胶液四溅,造成危害,若使用停顿时间超过30min,罐内胶液宜流淌干净,以备下次使用。

③检测封闭及灌浆的效果

对已经封闭好的裂缝检查时可用压力水灌注或0.3MPa左右的压缩空气(压力不能过高或过低),也可直接沿着缝钻芯取样,以检验灌浆密实的效果。采用灌浆修补裂缝的原因,一方面是其粘结剂的粘结力将其与混凝土内部结构重新结合为整体,恢复原有的强度,另一方面,可以阻断空气中的水分进入梁体,以避免钢筋和混凝土腐蚀,提高结构的耐久性和抗渗性。

(三)增大截面加固法

混凝土结构增大截面施工方法是指在原结构的基础上浇筑一定厚度的钢筋混凝土。此种加固方法,工艺简单,适用面广,用于一般的梁桥、板桥等结构的加固。此种方法能够增大构件受拉区的面积,增设一定比例的钢筋,不光可起到粘结和保护的作用,提高构件的承载能力,而且还可以增加构件的有效高度,提高构件的抗弯、抗剪能力,并增加构件的刚度。增大截面的施工工艺一般为两种方式:一是增加桥面铺装厚度,用于弥补预制梁板顶面过薄而导致的桥面承载力不足;二是增大主梁腹板厚度或梁肋高度等,从而达到提高构件承载力和刚度的目的。虽然此种加固方式的工艺简单、适应性强,并具有成熟的施工经验,但施工工期较长,对正常运营的高速公路存在一定的影响,而且新老混凝土接茬问题也是施工难点。

(四)粘贴碳纤维布的方法

(1)碳纤维布及粘布胶材料要求。本工程的碳纤维布及相应的粘布胶由供应商提供时,必须提供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和出厂检验报告。面层树脂、找平材料和浸渍树脂的正拉粘结强度≥2.5MPa,且大于被加固混凝土相应强度的1.2倍,现场做抗拉强度试验时,正拉粘结强度混凝土应被拉坏。浸渍树脂应满足以下要求:抗拉剪切强度≥10MPa,抗拉强度≥30MPa。碳纤维布的主要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抗拉强度指标值≥3000MPa,弹性模量≥2.1×105MPa;延伸率≥1.5%。

(2)粘贴碳纤维布的步骤。①混凝土表面处理,凿除被加固桥梁范围内梁体表面剥落、疏松、蜂窝、腐蚀等劣化混凝土,直到露出混凝土新鲜密实的骨料,并用修复材料将表面修复整平,按桥梁加固设计要求对表面裂缝进行封闭处理,被粘贴混凝土表面应打磨平整,吸附在混凝土表面的杂质,直到完全露出结构新层面,并保持干燥。②配制并涂刷底层树脂。按厂家提供的材料及配方配制底层树脂,涂刷时应保持薄且均匀,对于暴露钢筋的地方及凹凸不平等不容易全部涂刷部位则须进行反复涂刷,切记涂刷在底层树脂时,厚度不得超过1mm。③找平材料的配制及对不规则地方修复处理。树脂涂刷后应间隔一段时间,一般为30~60min,待基层中气泡完全清除后,再用找平材料对其填补平整,且不留棱角。在碳纤维布拐角的地方须做圆弧处理,处理完成后将混领土表面清理干净并保持干燥。

(3)浸渍树脂或粘贴树脂的配制与涂刷。碳纤维布的粘贴。现场用裂缝宽度仪所检测出来的裂缝宽度的数据结合规范要求的尺寸裁剪碳纤维布,并用配制好的浸渍树脂均匀抹涂在准备粘贴的部位,用专门特制的滚筒沿同一的方向反复用力滚压以充分挤排里面的气泡,使浸渍树脂充分浸渍碳纤维布中,切粘贴记滚压时不得有损伤碳纤维布,使碳纤维布破损。多层粘贴重复上述步骤,待纤维布表面干燥时即抗压进行下一层粘贴。最后一层的碳纤维布表面也应涂抹浸渍树脂,碳纤维布若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少于0.15m。如果搭接长度少于0.15m则不能发挥粘贴碳纤维布的作用,最外边面的碳纤维布均匀涂抹一层耐腐保护涂,以增加其持久性。

(4)质量保证。碳纤维布及其配套材料的材料必须有厂家提供的检验合格证明。对每一道工序处理结束后,都对其进行质量检验,若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对其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再进行返工。施工结束后必须再次进行现场检查与验收,检查以评定碳纤维布与混凝土间的粘结牢固为主,用小锤等工具敲打碳纤维布表面,且应该轻轻敲打。以敲打的回声来判断粘结效果,如出现空鼓等粘结布密实不牢现象,在碳纤维布未干透时赶紧应采取必要补救措施。若粘结密实面积小于95%,则没达到预期效果,需重新粘结施工。因施工原因造成部分桥梁的混凝土的破损,其中混凝土破损较多,破损露筋较少,且一般混凝土破损面积都在20cm×20cm,并主要分布在结构的底板及立柱、盖梁位置。采用环氧混凝土修补,如果露筋的必须先除锈再修补。

(5)对于部分桥梁底板有零星的划痕和擦伤,面积较小,多位于在主桥兼汽车通道处,应在通道口设置明显的限高标志并保持完好,对桥下下堆积易燃物(或违建)定期清理。

(五)其他常见的加固方法

增加横向联系施工法,也是近几年采用较多的加固方法。该方法是通过增设横向联系,改善上部结构的荷载横向分布规律,一般常用于无横梁或跨径较大且横梁较少的T梁及I字梁。由于荷载重新分布,使原有梁中所受荷载得以减少,由此使加固后的桥梁承载能力和刚度得到提高,从而达到提高结构刚度和整体承载能力的方法。改变结构受力系统加固法,这一方法主要是在改变桥梁结构受力系统的基础上实现提高桥梁的承载力。具体操作是将简支梁和简支梁进行纵向的连接,从而将简支梁变成连续梁,或者在桥梁的下方架设桥墩或支架,又或者在梁下设置类似钢析架的叠合梁及加劲梁来降低梁的外应力,增加桥梁的承载能力。

结语

对于正在运营中的公路桥梁进行补强加固和改造是桥梁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大量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如果通过一些常规的加固措施来恢复或者提高它们的刚度或承载能力,不仅可以降低巨大的资金投入,也可减小由于交通中断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因此,加强对旧桥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增加日常养护的资金投入,才是确保证公路运营安全、畅通的途径。

参考文献

[1]赵计君.桥梁加固后评价的方法浅议[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05)

[2]周颂民.碳纤维布在洛溪大桥加固工程中的应用[J].广东科技.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