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总价合同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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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范文1

为更好寻找适用于工程造价可操作的模式,通过控制工程款支付和结算达到更好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从工程合同的管理方式、应用条件以及应用范围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索。

关键词:

工程结算;合同管理;造价控制

1开发商建筑造价控制和合同管理现状

当前定额管理部门所颁布的定额和配套使用文件只是为企业报价提供参考,企业还可以凭借定额、市场价格以及项目特点和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进行自主报价。我国各地的定额管理部门都限制了标底、投标报价以及评标办法,以避免不正当竞争的出现,部分地方还设立了费用和材料标准的最低控制线,确保企业能够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进行投标报价。

2确认合同价款的方式

目前建筑工程方面的合同价款确定主要有三种方式,分别是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发包和承包双方应当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中对确定方式以及适用方法进行确定。

2.1固定价格合同

固定价格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和固定费率等多种方式。

1)固定总价。按照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及承包方在投标时的报价进行总价的确定。应事先对实事工程的范围、性质以及质量技术标准进行明确。工程单价、实物工程量及地质条件和气候等因素都需要由承包方承担,风险因素的评估需要估计并且包含到投标报价中。这种方式主要应用于工程量小、时间段、图纸完整和清楚、结构合计数简单而且条件稳定的工程。出现变更时可以参考之前价格进行分析确定变更价格。

2)固定单价。指在整个合同期间都执行同一合同单价,但是工程量则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计算,一般的清单报价合同都是指单价包干合同。工程量清单就是指合同规定要施工的工程全部项目和内容按性质和工程部位等条件归纳在一系列表内。单价风险由投标方承担,工程量风险由招标方承担,这种包干模式较为公平,一般采用清单计价模式。

3)固定费率。直接费用按照定额计算,按照定额的计量规则进行工程量的计算,按照约定或者信息价进行材料价格的确定。该方式下合同会约定固定费率,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的收费标准都按照这个固定费率进行。招标情况下获得的费率一般不高于定额规定的费率,文明施工、劳动保险和税金一般在费率定额中是不可以优惠的,管理费和利润可以参与优惠。按照性质区分,固定费率合同与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类似,区别是以固定费率计算酬金,定额计算直接费。固定费率的造价控制效果较差,但是具有效率高和招标程序简单的特点。

2.2可调价格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方式一般不应用于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如果必须采用该种方式,则发承包方需要在合同中对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变化时的调整办法进行约定。调整的内容包括因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合同价款的变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进行的价格调整;7d内因为非承包商原因导致的超过8h的停水、停气和停电导致的停工;变更设计以及发包商确认的增减工程量;其他经双方约定的因素。可调总价合同的合同总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当时的物价进行计算,但是这个价格相对固定,若执行过程中因为涨价导致材料成本上升,那么可以相应调整合同总价。这种方式适应于明确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并且工期超过一年的项目。而可调单价合同则是在合同中体现单价需要按照约定的条款以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物价变化进行调价,一般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具有较多不确定因素的工程会使用该方式。

2.3成本加酬金方式

一般用于没有确定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内容、不具有充分投标报价、因为工期紧迫导致必须发包的工程;或者用于发、承包方之间存在高度信任以及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备独特技术、经验以及特长的工程。这种方式存在的缺点是发包方无法实际控制工程总价、承包方不注重降低成本。所以这种合同方式主要应用于需要即刻开展、存在较大风险或需要特殊技术的工程。不同的建设阶段所使用的合同模式不同,合理的组合合同模式就可以达到扬长避短的效果。

3工程合同中材料价格的确定

1)承包方提供材料的时候,发包方无论何时都不参与确定材料的供应单价,承包法需要按照工程规范以及设计图纸等要求进行材料采购,并且要让发包方满意,如果合同体现承包方材料项目的单价是固定单价,那么尽可能采用承包方供料。

2)发包方提供材料的时候,发包方直接与材料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供货商负责供货并且运输到发包商指定位置。在招标过程中,发包方供料价格以暂定单价暂时计入项目单价和合同价格,按照计价规则组成项目单价,等到期中付款或者是结算的时候再从合同价款中将相关费用扣除。所以合同中需要约定实际供应价格与“暂定单价”不同时的价格调整办法或不调整。因为价格不同,所以需要调整损耗、管理、利润等费用,因此暂定单价不可以直接用供应价格替代。

4结语

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有很多种方式,不同的方式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产生不同的利害作用,并且导致不同的工程造价。在建筑合同拟定时,应根据当前工程相关的诸多因素进行合同方式的选择,并且在工程的不同阶段,继续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合同方式,达到更好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作者:杜庆坤 单位:甘肃五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固定总价合同范文2

经过近几年的蓬勃发展,海洋石油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新形势下,随着业务量的大幅增加以及自有人员的规模限制,分包占总体完成业务量的比例逐年提升,如何促进海洋石油工程分包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关键词:

海洋石油工程;陆地建造;分包管理

一、工程项目加强分包管理的必要性

前几年以往工程项目中,大部分具体的施工任务还是由以总承包企业为主体利用自有人力和机械设备,自行采购材料来完成的。而近几年分包业务所占比例的不断增大,给总承包商的分包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合理有效的分包管理体系。分包管理体系的建立,一方面帮助企业控制规模,甩掉低端生产资料,有效地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可以突出项目总包管理,集中精力采用更科学更市场化的手段进行项目管理,降低由于管理不当引起的资源浪费,帮助企业从生产型向经营管理型的管理方式转型。

二、分包管理模式

就分包模式而言,可分为多专业整体分包和单专业分包两种模式。

1.多专业整体分包模式。

由于海洋石油工程涉及结构、机械、配管、电气、仪表、通风、舾装、保温、脚手架、喷涂等多个施工专业,有些专业之间的关联性很强,如机械和配管专业、电气和仪表专业、通风和舾装专业等等,一个专业的施工进度和质量直接影响到与之相关的其他专业的施工。采取多专业整体分包这种模式,有利于资源的重组与整合,减少专业之间不同分包商的管理界面,降低承包商的管理成本,有效规避管理风险,加强专业之间内部互通互联,避免不同分包商间的相互推诿扯皮,提高效率,实现优势互补。缺点是,具备多专业整体实力的分包资源相比具体单专业能力的资源较少,从资源获取能力和渠道上受限,从招标竞争性上略显不足,但从近几年资源的整合和分包资源自身能力的发展情况来看,这个问题已经得到很大改观。

2.单专业分包模式。

是指结合一定时期一个或几个单专业人力缺口的实际情况,就单个专业进行分包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分包商的可选择空间较大,资源的获取渠道较多,有利于建立有效的竞争机制,降低专业分包成本,同时有利于发挥专业分包商的专业技术优势,提高专业施工质量。缺点是,由于各专业之间的管理界面较多,推诿扯皮的现象严重,专业间的相互影响和制约较大,管理成本较高,宏观上对成本控制不利。目前的海洋石油工程发包方式采用以多专业分包和单专业分包相结合的方式。

三、分包计划管理

近几年来,随着业务量的不断增加,海油工程公司已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转,需要分包的工作也日渐增多。然而,以往那种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直到施工阶段再报批分包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生产的实际需求,容易形成分包工作的积压,影响工作效率,没有充裕的时间进行招评标,不利于建立有效的竞争机制,在资源获取方面也会造成捉襟见肘,应对不暇,不利于分包成本的有效管控。因此在项目前期对工程项目制定合理的分包计划就尤为重要。制定分包计划的好处:

1.可将项目的工作进行细化管理,更为合理地安排人员、设备。

2.提前对分包资源信息的有效收集,提前锁定资源,简化后期工作。

3.根据进度适时分包,使工程的整体施工更加流畅,对保证工程按期完工有很大帮助。分包计划是与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工作分解结构、责任分工矩阵紧密结合的。生产部门可以在下达生产计划后,就着手拟订项目分包计划,对那些没有制造能力的分部分项工程,初步确定工作内容、数量、开竣工时间等。经营部门按生产部门提供的分包计划提前做好分包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在生产单位的配合下,依据完善后的工程详细计划对分包计划进行修正、补充和细化。

四、分包商的选择

一项工程的分包,很重要的一步就是选择分包商,选择分包商参与招投标的前提条件是分包商必须是海工分包商网络体系内的企业。目前海油工程已建立了一套相对完整和稳定的分包商网络体系。分包商网络内的企业,与海油工程均有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分包价格也相对合理。对于他们的选择主要是通过招评标,从技术、商务和价格等方面综合评价,折优选取。但是随着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展和业务量的不断扩大,需要不断补充新鲜血液,海油工程在过程中也建立了新的分包资源的引进和扩充机制。对于需要引进的新的分包资源,需要组织由经营、项目管理、技术和生产等相关单位人员构成的考评小组,从技术、装备、人员、施工能力、业绩、管理、制度、体系等方面进行综合、细致、客观的评估,并按制度流程进行报批后方可进入合格分包商网络。

五、分包合同方式的管理

在海油工程陆地建造分包合同的常用类型按计价方式划分主要包括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两种。总价合同,一般是投标者按招标要求,与招标方达成一个总价,在总价格下完成合同规定内容。总价合同分以下几种:一是总价固定合同:这是在没有大的变化情况下,以固定不变的合同总价发包的方式,适用于工期不长,工程施工内容明确的项目,固定总价合同对于甲方的风险最小,分包商需要承担工作量以及价格变动等的风险。二是总价调价合同:这是双方约定在项目过程中,允许因通货膨胀、材料价格变动等因素,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的合同方式。单价合同,一是固定单价合同:以估计的工程量为依据,投标者只填报单价,而计算出的合同价格的发包方式。项目结束后,单价固定不变,按实际量结算。二是变动单价合同:是双方约定在项目过程中,允许因通货膨胀、材料价格等因素变动,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的合同方式。单价合同是一种在项目前期工作量不确定的情况下锁定分包资源比较有效可行的合同方式。

六、分包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管理

合同的执行阶段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其实质主要是监督分包生产的过程,努力促使合同卖方按合同要求认真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

1.质量管理。

海洋石油工程陆地建造项目分包工程具有任务型工作的特点,它区别于工厂的重复性作业。针对分包工作的质量管理,应以目标管理的方式,贯彻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管理,将目标融入过程,以过程实现目标。

(1)明确质量目标和质量标准。针对不同专业分包工作有的放矢地制定合理的质量目标和质量标准是分包工作的质量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这是分包商执行分包合同以及总包方质量管理和控制的基准。如果基准制定不好,可能有些分包商就会为获取最大利润,以次充好,选择性能上相近,但品质价格上相差很远的材料,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大打折扣,因此质量目标和质量标准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分包工程的质量影响因素,考虑业主需求和资源条件清晰合理地制定,以便双方的质量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质量的过程控制。分包工作实施过程中,分包商不按施工流程和技术规范等质量目标和质量标准施工,将为工程埋下隐患。这就要求总包商在分包商施工准备、施工过程、施工验收过程中,加强质量控制动态检查,研究质量缺陷和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改进计划,实施并敦促承包商实施改进。

2.进度管理。

分包进度管理是复杂的系统性管理工作,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进度计划要求的实现,因此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合理的目标计划并在执行过程中进行有效的管控尤为重要。

(1)制定目标计划。分包商只承担了工程的某一个部分的工作,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分包的工作可能是间断的,所以总包对分包设置的工期目标或进度计划也应该是动态的,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

(2)整体协调。总包商在制定计划时,必须整体协调,不能专注于某一项,在时间上、空间上与其他施工单位系统协调,这是总包在项目管理中必须要做好的管理义务。

(3)动态检查管控。进度管理的基本工作就是进度检查、纠偏。“加快进度的最有效方法,就是缩短进度检查的时间间隔。”项目进度在不断变化,只有动态地检查进度、找出偏差原因并及时纠偏,才能控制进度。分包进度检查不应局限于完成工程量上,应包括分包商的人力设备投入、材料供应、工作面的协调等方面。因为分包商工期拖延的原因很多,一般来说,双方都有原因:总包方可能整体计划缺陷,工作面没有创造出来,协调不够;分包方可能人力物力投入不足,人员、机械周转不及时,管理不善。针对有可能拖延的工程,总包应了解实际的情况制定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赶工措施,包括激励和惩罚措施;充分沟通,谋取各方的理解支持。

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海洋石油分包工程的特点是规模较大、工艺复杂、工序多、高空以及危险作业多,作业位置多变,安全以及文明施工管理涉及范围面广,管理风险和难度较大,由于分包商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对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环境健康等方面重视不够,推卸逃避责任;有的对工具、材料和工作面独占使用等等给项目的全局管理造成很大的困难。因此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责任和目标: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商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健康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和标准。

(2)注意过程检查和控制:对分包商的施工生产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健康等,总包方应现场专人负责勤检查、勤督促,并要求分包商按规模要求建立组织机构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采用奖励、惩罚等激励及监督手段,强化分包商主动配合总包商管理的行为,教育分包商树立项目整体的系统观念。

(3)作好系统综合管理:对有多个分包商的项目,多分包商同时施工,容易交叉影响。因此必须清楚地明确各方责任,出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因一家的破坏,使其他分包单位受影响,挫伤积极性。

七、分包商的考核管理

在对分包商的考评上,海油工程公司也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分包商考评体系,从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几个大类进行综合的绩效评估,每一大类分别设置不同的个性化考核指标,并设置相应的权重,最后加权得出分数。每月考核按不同的专业进行当月以及累计分值排名,并将考核结果向分包商进行通报。考核的结果与奖惩机制挂钩,在后续分包商的选择上给予激励。进度及相关报表、文明施工、投诉由生产项目管理中心结合分包责任单位反馈信息以及自身掌握的信息综合填报。安全、质量、综合治理由QHSE部门结合分包责任单位反馈信息以及自身掌握的信息综合填报。根据考核结果,对连续6个月分值大于等于90分的分包商增加后续分包招标工作的机会。对连续12个月分值大于等于90分的分包商颁发《优质分包商证书》。对连续3个月分值小于70分的分包商,将其纳入黑名单。

八、结束语

总之,海洋石油工程国际化、专业化的不断发展,离不开分包外取资源的支持与支撑,由此加强分包管理也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作者:赫宝春 单位: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总价合同范文3

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海洋石油行业在一定程度上是现阶段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主要支柱产业。在新形势下,由于业务量开始大幅度增加,分包占总体完成业务量的比例开始呈现上升趋势,怎样才能加强海洋石油工程在分包管理的过程中向着科学化以及高效化的方向发展,是目前研究比较热切的问题。

关键词:

海洋石油工程;建造分包管理;探究

由于现阶段工程项目大多数的施工任务都是由总承包企业为主体,对人力以及机械设备进行利用,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是自行对材料进行采购完成的。近些年来,分包业务中占有的比例也开始逐步呈现为上升趋向,不仅给总承包上的分包管理提出比较高的要求,同时给其带来一定的挑战,因此需要建立科学以及有效的分包管理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对企业运营过程中的成本进行降低,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对项目总包管理进行有效的突出,并且运用比较科学的手段对项目进行管理,充分避免由于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当,导致资源出现浪费现象。

一、海洋石油工程陆地建造分包管理模式分析

(一)多专业整体分包模式

对于海洋石油工程而言,会涉及到相对来说比较多的施工专业,例如:结构、电气、保温、防腐、配管以及机械等等,部分专业之间具有着比较强的关联性,如:机械和配管专业等,一个专业在施工过程中的整体进度以及质量会对相关一系列的专业施工产生影响。使用多专业整体分包这种模式,不仅有效的便于资源整合,同时也能对各个专业间不同的分包商管理界面进行减少,对承包商在管理过程中的成本进行降低,合理的对风险进行规避,促进不同专业之间的内部联系,避免不同分包商之间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对效率进行提高的同时也能充分实现优势互补。但是存在的缺点为:由于多专业整体实力分包资源相对来说比较少,所以资源在获取的能力上受到一定的限制,在招标竞争的过程中,略显不足,但是由于最近几年,在资源整合的过程中以及分包资源的能力发展状况分析,这个问题已经达到了相应的改善。

(二)单专业分包模式分析

对于该种模式而言,主要指的就是在一定时期内,有效的结合一个或者多个单专业人力缺口的实际状况,针对单个专业实施的分包管理的一种模式。该模式分包商具有着比较大的选择空间,同时在对资源获取的过程中具有多种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利于建立起长期的竞争机制,在分包中的成本进行合理的降低,并且能够对专业分包商自身的技术优势进行充分的发挥,全面加强专业施工质量。但是存在的缺点也是无可避免的,主要表现在:相对各个专业间在管理过程中的界面比较多,存在很严重的推诿扯皮现象,专业之间有着较大影响,在管理的过程中会存在较高成本,从宏观来说,不利于成本的控制。现阶段,海洋石油工程在发包过程中的方法主要使用的是多专业分包以及单专业分包这两者相结合的方法。

二、海洋石油工程陆地建造分包计划管理

最近今年,由于业务量在进一步的加大,海洋石油工程公司已经出现满负荷运转或者是超负荷运转,因此需要进行分包的工作也开始日益增多。但是,对于以往在整个项目进行一直到施工阶段才报批分包的做法,不能对实际生产过程中的需求进行满足,这样比较容易导致分包工作存在积压现象,进而对工作的整体效率产生影响,没有在比较充足的时间内招评标,很难建立起长期有效的竞争机制,在对资源获取的过程中也会存在应对不暇的状况,不利于控制分包成本。所以,在项目前期,就应该对相关的工程制定出科学以及合理的分包计划,这是比较重要,不可忽视的问题。对分包计划进行制定的好处分析:一是,可以对项目工作进行细化管理,这样做的目的才能对人员进行合理的安排以及设备。二是需要提前对其分包资源的信息做出有效的收集,同时也需要提前进行资源的锁定,对其后期的工作进行简化。三是需要根据进度来进行适时的分包,从而使其工程的整体施工能够更加的流场,更好的保证其可以按期来完成任务。然而针对于分包计划来说,主要是和项目进度计划以及项目工作分解结构之间存在着紧密结合,并且生产部门则可以在下达生产计划后开始进行拟定项目分包计划,从而对于一些没有制造能力的分项工程确定其工作内容以及数量和开工、竣工等时间。对于经营管理部门在一定程度上根据生产部门所提供的分包计划提前做好项目分包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和生产单位进行配合后,根据其完善的工程详细计划对工程分包计划作出修正以及补充。

三、工程项目分包商选择分析

对于一项工程分包来说,较为重要的一个内容便是需要选择合理的分包商,并且选择分包商参与招标的前提条件主要是该分包商为海洋工程分包商网络体系合格分包商,现如今在海洋工程中,已经建立起一个较为完整以及较为稳定的分包商网络体系,网络体系中的分包商已经在相关企业以及海洋工程中具有着一个长期以及良好的合作,其分包价格相对来说比较合理。然而针对于其选择来说,主要通过招评标,并且从技术以及价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做到择优选取。随着业务范围在不断的拓展和业务量的增加,必须要不断补充一些新鲜的血液,在海洋工程中,需要建立起一个新的分包资源引进以及拓展机制。对于那些新引入的分包资源,必须要对其进行考评,从经营以及项目管理和技术等方面组成考评小组,同时要在资质、资金、技术和装备以及人员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最终根据其制度的流程进行报审后才可以进入到合格的分包商网。

四、分包合同方式管理费分析

在海洋石油工程中,其陆地建设分包合同依据计价方式,可以划分成为总价合同以及单价合同两种常用类型。针对于总价合同来说,通常情况下主要指的是投标者根据招标需要,并且和招标方达成一个总价,在总价格确定下来后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而总价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第一是总价固定后,不存在大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固定不变的合同总价完成分包工作,此种合同适合应用到工期不长以及施工内容较为明确的项目中,固定总价合同对甲方风险最小,分包商需要承担工作量和物价变动等方面存在风险。第二则为可调总价合同。主要是双方约定在项目运行的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以及材料价格变动等方面因素,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适当调整的一种合同方式。然而对于单价合同来说,第一种是固定单价合同,根据估算工程量作为其依据,投标者只对单价进行填写,从而计算出合同价格的一种方式。项目在结束后,单价是固定不变的,然后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第二种是变动单价合同。根据双方约定在项目运行中由于存在通货膨胀、材料价格变动、工程量相对估算值超出或减少一定比例等方面的因素,从而对合同单价进行有效的调整。单价合同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在项目前期工作量无法得到确定的情况下,锁定分包资源比较可行的一种合同方式。

五、分包商的考核管理分析

在对分包商进行考评的过程中,海洋工程公司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分包商考评体系,从而能够站在安全、质量以及进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绩效,对于每一类来说,分别设置出不同的个性化考核指标,同时也需要设置相应的权重,最后便是加权所得出来的分数。同时也需将考核结果向分包商做出相应通报,将考核结果和奖惩机制进行相互挂钩,在后续分包商进行选择的过程中对其给与适当鼓励。然而进度以及相关报表和文明施工等工程管理过程中情况必须要结合分包商责任单位反馈信息和自身所掌握的信息对报表进行综合填写。

六、结束语

通过对上述内容进行分析研究后可得出,海洋石油工程在一定程度上朝着国际化以及专业化方向在不断的发展,并且离不开分包外取资源的支持以及支撑,因此全面提高分包管理是一个大势所趋和势在必行的。

作者:李婷婷 单位: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陆达盛.EPC总包模式下中海油上海模块钻机建造项目风险管理研究[D].河北工业大学,2014.12(24)102-104

[2]盛向明,张吉.五级计划管理在海洋石油工程项目建造中的应用与思考[J].中国修船,2013,12(24)152-155

[3]张建民.中海油A公司中东市场国际化竞争战略研究[D].天津大学,2014.12(24)175-188

固定总价合同范文4

关键词:机电安装;地铁;二次经营

1工程概况

国内某地铁机电安装项目,施工范围包括两个“5”:一是包含5座车站(含中间风井)及相邻区间,其中1座标准站、4座重点特色站、1座中间风井,区间施工里程达20km;二是包含5个专业工程,分别为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含室外市政永久给排水接驳),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自动扶梯与电梯工程,设备区、公共区装修工程施工。本工程为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造价超3亿元,为国内较大的地铁机电安装项目。

2合同条款分析

本工程为某大型央企联合体施工总承包总价合同;标段与联合体的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最终结算价款以业主的工程费用结算额为准。相关变更条款及分析如下。(1)调整合同价款的变更:重大变更可调整合同价款,(2)变更权对我方有利的约定:发包人具有工程建设期内工程施工的重大方案调整及重大事项的审批和确定权利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3)变更组价原则:有例按例,无例按律原则。(4)计量约定:①施工图量小于或大于合同量时,按合同量计;②合同清单漏项时,不计量;③合同清单有项,施工图无项时,按合同量计。(5)风险包干的范围:招标图纸和设计资料与参考工程量的差异属风险包干范围。

3二次经营工作思路

根据合同条款的分析,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二次经营的整体工作思路项目概括为“主动减法,被动加法”,见图1。

4二次经营工作经验总结

4.1主动减法

(1)设计优化。在蓝图出图阶段,我部主动与设计单位保持紧密沟通,在确保安全可控、质量优良和用户需求等的前提下,通过优化设备材料等方式,实现经济效益约600万元。机电优化一览表如表2。(2)转移任务。本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为包干价,施工范围:车站排水管接入市政管道井。为了减少成本,项目部积极加强外部沟通,将合同内需要施工的接驳井、接驳井到市政主管道的施工任务转移到道路恢复单位施工,此项工作实现经济效益约50多万元。转移范围示意图如图2。

4.2被动加法

项目实施过程中,难免发生设计方案变更的情况,项目部必须被动接受。有些设计变更使得成本减少,但更多的设计变更会导致成本增加,为保本增效,就要进行变更索赔。结合合同条款分析,变更索赔思路如下。(1)扬长避短,方向引导。总承包合同类型、风险包干范围和计量约定对项目部促成此变更索赔均为不利因素,尤其在计量约定中,将总价包干的具体计量方式无死角进行了约定。鉴于此,须扬长避短,做好方向引导。在争取重大变更的过程中,优先引导业主往“重大公共利益”上考量,尽量避免集中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调价的变更”此单一锚点。因为“重大公共利益”引起的变更更容易让业主决策者接受,“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调价”针对性太强,业主决策者压力相对较大。(2)靶向明确,效益和市场双管齐下。大部分的变更索赔可以直接进行索赔,项目完全可以获得直接的经济补偿;而有的变更索赔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办理成功,项目管理人员则要转换思路,与业主单位打感情牌,为今后的市场铺路。(3)确保成效,党建与讨论搭台互补。本项目一是通过党建与生产深度融合,高质量推动二次经营活动;二是邀请行业外部专家,业主单位技术、设计、安全质量等方面的专家共同讨论项目重大变更,为二次经营工作提供有益且前瞻性的专家意见。(4)滚石上山,内部与外部协同攻坚。积极与公司对接,争取公司业务部门、公司领导的大力帮扶。同时,与外部单位加大沟通频次和力度,让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相关人员都能协同推进。此外,还应发挥高层对话的引领作用,促使公司高层、业主单位高层沟通对话,力争高层领导更高维度的理解、支持和推动。

5结语

随着国内地铁市场的日益发展,国内地铁机电安装市场竞争愈发激烈,施工单位如何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值得我们所有从业者思考。本文就国内地铁机电安装项目二次经营工作进行了一点儿个人经验分享,希望可以为同类地铁机电安装工程二次经营工作提供些许参考,不当之处,望读者批评斧正!

参考文献:

[1]桂强,桂宇杰.建筑施工单位“一次经营”与“二次经营”的区别及作用[J].科技风,2015年10月(下).

固定总价合同范文5

深圳市属显著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境内高温多雨,年平均降雨量1966.50mm,深圳市的洪涝灾害特点是洪灾的时间分布不均,地理分布差异大,全局性洪灾少、局部性洪灾多,洪灾历时短、强度大等。深圳市范围内流域面积>1km2的河流共311条,河道范围内或多或少都会发生水毁。文章通过分析深圳市原特区内河道小型水毁工程的特点,阐述河道小型水毁工程的实施情况,并针对小型工程实施的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

城市河道;小型水毁工程;管理;研究

1深圳市暴雨洪涝基本特征

1.1地理、气候特征

深圳市位于北回归线之南,属显著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夏季盛行偏东南风,时有季风低压、热带气旋光顾,境内高温多雨,年平均降雨量1966.50mm,降雨大多集中在夏季(主要为4-9月),占全年降雨量超八成。

1.2洪涝灾害特点

深圳市的洪涝灾害特点是洪灾的时间分布不均,地理分布差异大,全局性洪灾少、局部性洪灾多,洪灾历时短强度大等。在时空分布上,主要发生在每年4-9月,按历年来洪灾发生的次数、损失程度等来划分,可划分为如下几个区域:中南部的罗湖、福田、南山、盐田4区和布吉镇为洪灾多发区,东北部横岗、龙岗等地为洪灾易发区,西北部沙井、松岗等地和东南部的南澳等为洪灾少发区。在洪灾发生上,暴雨洪水来势凶猛、历时短、洪灾出现快、消退快。

2河道水毁特点

深圳市范围内流域面积>1km2的河流共311条,河道范围内发生水毁无可避免。有的水毁无碍河道安全运行,有的则需尽快修复。经统计发现,河道容易发生水毁的部位有河道护脚位置、凹凸岸护坡位置及年久失修的堤岸等。

3河道小型水毁工程

3.1河道小型水毁特点

河道小型水毁主要包括受降雨、洪水浸泡冲刷,河道堤防、护坡、护底及相关建构筑物局部发生的损坏。这些损坏短期不会对河道的结构安全、防洪安全等造成严重影响,但若不及时修复,短期内加剧损毁程度,扩大损毁范围。河道小型水毁的修复施工方法简单,单个项目投资额通常较小,工程量较少。经过对近年来的河道水毁项目进行梳理后得出,小型水毁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方面。滑坡、坍塌面积不超过5m2;陷坑面积不超过5m2且深度不超过20cm;土堤发生纵向裂缝宽度不超过20mm且深度不超过1m;护坡、护脚或堤防基础冲刷、掏空面积不超过2m2;堤顶巡河路及观赏路面损毁面积不超过2m2且深度不超过20cm。

3.2河道小型水毁工程实施

3.2.1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河道发生水毁后,管理所及时将水毁情况、照片、投资估算等信息上报,由水工技术部门进行汇总并开展设计、勘察、造价咨询委托等前期工作。勘察、设计单位踏勘现场后,提出初步治理方案、设计图纸。造价咨询单位编制项目施工图预算。随后,水工部就项目发包及合同有关事项提请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策。之后,水工部通过招标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尽快完成合同签订。

3.2.2项目实施

技术交底过后,项目正式进入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由管理所负责协调和统筹工程施工具体事宜,监理单位负责工程质量把关及进度控制,设计单位根据工程需要做好施工配合和现场服务工作,尤其是需要确定施工重要问题或者发生设计变更时,必须到场,水工部则根据项目实际进行技术指导和重大事项协调工作。施工完成后,由管理所、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四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工程量。全部施工内容完成后,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监理、设计、管理所及施工单位四方现场确认。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若不具备验收条件的需明确提出整改意见和时限,待整改完毕并达到要求后再行组织验收,并形成竣工验收鉴定书,明确载明验收结论。验收工作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按要求办理工程结算送审和资料归档等工作。待所有工作完成,项目实施阶段宣告结束,施工、监理单位按规定仍需承担保修阶段的相关责任。

4河道小型水毁工程工作的几点探讨

4.1关于项目发包

小型水毁工程有的需在发生后尽快予以修复,否则将有可能在下一次暴雨洪水中发展为安全隐患,对于这类经设计单位确定属于紧急或以上级别的水毁项目,应单个项目直接发包;而对于经设计单位确认属于一般紧急级别或以下的项目,则可以将多个同类项目打包实施。还可以通过建立“发包后评估”制度,形成日常监督检查、工程履约、工程完工后评估工作机制,对弄虚作假、合同履约不合格等情形的承包商,可处两年内不得再承接本系统内同类工程,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4.2关于施工单位确定

事实上,部分水毁项目须在发生之后尽快修复,尤其是损坏范围大、投资额大(指超过政府集中采购工程类限额标准)、修复需求迫切的水毁,若采用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施工单位,通常需要1个月左右,时间上不允许;若直接发包又不符合深圳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经认定为三防抢险救灾工程除外),若拆成几个小项目亦涉嫌故意规避招标。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建议在征得财政部门同意后,采用招资格标的形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以招一家,也可以在综合近几年的水毁项目实际需求的基础上,酌情增加1~2家,为了提高效率,应在招标时明确第一次招标的服务期限为1a,履约情况达到良或以上等级的可续签,但最长不超过3a。此外,水毁项目由部门预算列支,但因额度有限,超预算部分可安排在次年实施,或者先实施项目,后办理相关手续。

4.3关于施工合同

河道水毁修复工程常用的施工合同形式主要有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两种。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其中标的、价款或报酬、解决争议的方法是重点内容,因此在河道小型水毁工程的施工合同中重点载明工程范围、施工内容、合同形式、工程量确认、变更规则、结算和支付要求等内容。以变更规则为例,主要包括变更内容、工程量确认、变更项目的单价确定。变更内容必须是合同范围内,工程需要且属于施工图漏项。变更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工程量需由业主、设计、监理三方签字确认。在变更项目的单价确定上,因不管是固定总价合同还是固定单价合同都可以在约定风险的范围外发生变更,因此都需要在施工图编制完成后编制项目标底预算,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当发生变更时,若标底预算中有同样或类似的单价,则直接套用或参照使用,若预算中没有的,则按照标底的编制方法计算出综合单价,固定单价合同直接采用该综合单价结算,而固定总价合同则按审计部门的审计单价结算。

4.4关于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委托

由于小型水毁工程的预算只包含施工费,不含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间接费。但这些间接费又是不可或缺的,因此需要在年初编制水毁工程预算时,根据当年的项目实施计划确定所需的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费用,并把这些费用编制为单独的预算子项,然后分别与具备相应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监理资质以及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同时,考虑到编制设计、监理、造价费用采用的计算基数为估算金额,实际发生的金额或多或少有所偏差,因此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委托合同费用建议采用总价包干形式。

4.5关于河道水毁日常管理

近年来,政府斥资对河道进行整治,建设内容多涉及土方开挖、景观绿植种植、混凝土浇筑等。尤其是土方开挖后,大量黄土裸露,混凝土结构遭到损坏,而河道综合整治通常需跨汛期、跨年度施工,每当暴雨、洪水来袭,水土大量流失的同时还有可能发生水毁,此时的管理强度和难度也大大增加。考虑到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单位具备专业的施工队伍和设备,以及快速的抢险救灾反应能力,为了确保整合期间的河道安全,也为了减轻河道安全管理有关责任,应在施工单位进场前与其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将施工期间施工范围内的河道安全责任予以明确,并要求施工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以督促施工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另外,管理范围内的河道均已实现管养分离,河道的日常管养工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格的社会企业实施。管养承包合同中包括了堤防、护坡、挡墙、护栏等维护保养内容,合同价含了所需费用。因此,也可以将河道小型水毁项目列入管养内容中,并将合同拆成包干部分和清单计价部分,均由管养单位负责项目实施,如此可解决小型水毁项目的立项、委托等问题,提高水毁处置效率。

5结语

河道水毁每年汛期都会发生,水毁工程属于河道管理的一项工作内容,应根据水毁特点不善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保障河道安全和流域防洪安全。

参考文献

固定总价合同范文6

1.1项目规模和进度要求

项目的规模较小、进度要求时间短,则合同类型的选择余地较大,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选择。项目规模大、进度要求时间长,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可预测因素多,合同类型选择有局限性,这类项目不宜采用总价合同。

1.2项目的竞争情况

市场上愿意承包建设项目的承包商多,建设单位拥有较大的主动权,可按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顺序进行选择,而且利于建设单位造价控制。如果市场上愿意承包项目承包商较少,则承包商拥有的主动权较多。

1.3项目的复杂程度

项目实施过程复杂,则意味着:①对承包商的技术水平要求高,建设单位可选择的余地小;②不确定因素多,项目的实施风险较大。承包商对合同类型的选择掌握有较大的主动权。相反,项目的复杂程度低,建设单位对合同类型的选择掌握有较大的主动权。

1.4项目的单项工程明确程度

单项工程的类别比较清楚,可选择的合同类型较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以选择。如果单项工程的类别已经明确,但实际工程量并不确定,宜选择单价合同。如果两者都不满足,则不能采用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

1.5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

项目的外部环境是指项目所在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如果项目的外部环境差意味着项目面临的风险大、确定的因素多,承包商不能准确预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2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订立应注意的问题

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在实践中,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2.1多采用合同示范文本

采用合同范本对于建设单位来说是比较有利的,一般业主对于基建并非很专业的人员,在合同条款签订上难免因疏忽而出现纰漏。合同范本分为协议部分、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专用条款中将工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作了说明,因此合同签订时,一般只需要对合同的专用条款部分细加研究,按照专用条款中列出的骨架进行合同具体条款的细化,就能签订一份全面的合同。

2.2工程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

保函是由银行开出的为承包商提供担保的保证文件。承包商在银行开取保函时,视其在银行的信用额度向银行提交的与保函金额相等或者部分比例的保证金。一般在合同开始执行时,承包商必须提供与预付款金额一致的预付款保函或者为合同价格5%~10%的工程履约保函,而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对进度工程量的结算逐步取代了保函的作用。承包商没有按照约定实施合同内容,而建设单位不能对承包商进行有力的控制,建设单位将失去其控制工程的能力,执行保函制度为建设单位更好管理项目提供了条件,承包商不很好履行合同内容建设单位将向银行提出提取保证金要求,使损失得到补偿。

2.3采用施工总承包负责制

大、中型工程项目,宜采用施工总包负责制。从结构分解角度来讲,将工程的无限分解性,采取平行分包的方式进行管理,让各参与方进行竞争。表面上看有利于造价控制,但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工作交界过多,需要协调的问题呈几何级数的增加,不利于项目有效管理。

3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注意的问题

3.1控制工程款的拨付

在工程建设中,工程款是否到位是承包商最关心的问题,承包商要及时要求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建设单位对工程款的支付要有一个详尽的计划。基本原则是:支付的工程款总额要小于承包商所完成工程量的预算额,并且预付款的比例也不宜过大,在20%~30%较为合理,一方面满足了承包商前期的花费,另一方面也不至于使承包商取得了过多的工程资金,在后续的施工过程中过于松懈。

3.2控制各项有关费用的施工签证

施工过程中,施工签证是在所难免的,建设单位对签证要认真核实签认的工程量。对于工程定额中活口费用的签认一定要慎重。认真核查项目该不该发生,为什么发生,责任方是谁。对于不属建设单位责任,都不予签证。对活口费的概念要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活口费是定额制定时无法统一标准而实际工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的费用,不要让活口费成为承包商增加费用的借口。

3.3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建设项目中,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的矛盾是常有的,在买方占主导的市场环境中,建设单位占有有利的地位。但如果承包商的管理能力很强时,承包商常常会因为建设单位的原因、设计单位的原因及其它与承包商无关的原因提出索赔。索赔的承包商管理能力的一种体现,承包商没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想要取得索赔成功是不易的,这就要求承包商加强索赔管理。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也要加强索赔管理对于因承包商原因产生的损失向承包商提出索赔。另外各方也要加强索赔的管理能力。

3.4加强合同法律意识

建设单位或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合同签订工程中,双方未就合同条款往往未就合同条款进行详细的说明,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规定,将会导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纠纷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对合同每一条款进行严密的审查,确保条款严谨,尽可能的降低因合同订立法律意识不强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3.5加强合同及文件归档管理

合同作为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的法律文件,合同签订后要对其进行妥善的管理。鉴于建设工程项目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在经过一个较长的建设周期之后,在进行决算时很多问题要依靠相应记录来解决。因此,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应由专人负责到底,同时要尽可能的采用信息化管理,要为每一份合同建立一份电子档案,制作付款申请单、合同台账、付款情况明细表等。及时更新合同付款、变更、附加等内容,实时掌握每一项合同的情况,做到合同履行过程中每履行一项内容、支付一笔款项都加以记录,实现动态管理。

4结论

固定总价合同范文7

由于基于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模式已经在工程建设领域被广为采用,其优势在于比沿用多年的传统计价模式更加清晰和简单,对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有不少益处。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因为我国的财政投资具有一定的特性,一些工程建设项目目前依旧沿用了固定总价合同投资,这很容易产生新的问题,即清单漏项问题。下面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解决策略进行分析阐述。

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问题分析

当一项工程依旧沿用固定总价招标时,便比较容易发生工程量清单的漏项。漏项的原因来自工程的业主在其所提供的招标文件中,没有能把工作内容明确地反应在工程量清单之上,工程量清单和工程的设计图纸不匹配,由此便会导致在业主的招投标中出现补遗工作量。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主观原因分析首先是编写工程量清单的人员不熟悉图纸。由于工作人员的精力问题与经验问题,难以在一项工程中非常详细地把握工程图纸上所有的事项,这就容易导致工程量清单中遗漏一部分单项工程。其次是对一项工程的业主招标文件和法律不了解。一项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很多门类的内容,例如图纸、清单等。在招标文件中,还含有招标方所要求的措施费或独立费等等,还有一些招标方需要建设方承担桩基的监测费用等。以上的诸多费用并不会明确呈现在工程图纸之上,导致工程量清单的遗漏现象发生。第三就是相关人员没能深入了解一项工程的施工工艺与技术规范和流程。在工程项目的清单里,一个施工流程还可以继续细分为很多施工的明细步骤。而相关人员在编制工程量清单的时候,注意力集中在大的方面,致使而一些细小的方面被遗漏。

(2)客观原因分析工程量清单的漏项客观原因,主要来自工程图纸的不规范,或者图纸印制的不清晰,由此导致工作人员看错,从而有报价偏差的现象发生。此外,工程业主由于工程图纸的设计深度和广度,图纸上的一些难以达到标准图纸的要求,这就会导致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工作者遗漏了那些内容。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遗漏问题的解决策略

(1)注重清单工程量的复核工作量的复核很重要,如果一项工程能够为评审单位提供复核清单的机会,有利于使投标方更好更深入地理解工程量清单,从而认可清单上的工程量,并顺利签订总价合同。这里提供几个努力方向:一是对所设计的工程图纸进行细化和明确,使工程双方均能对图纸有一个不存在歧义的认识。当前的不少现象是,有些工程图纸在大面上标注了工程的具体尺寸以及适合的施工方法,但在细节上,仍然缺乏对那些细部构造的详尽准确的描述。一旦在这些方面有理解上的分歧,就要结合实际情况,与工程的设计方进行及时的沟通,明确图纸的意图。其次,还应弄清工程项目的具体划分方案,对工程中的所有分项有一个共同认可的理解。以上的做法能够为施工方复核工程量提供充足的依据,并且有效地避免了因双方对于图纸的理解差异,导致工程量归结的差异,造成分歧与损失。

(2)在工程招标文件上进行必要的说明在一些工程采取“固定价格合同”的时候,结合相关规定,应以明确的表述来强调工程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的风险、费用,从而规避以后可能出现的风险。但是在现实的情形之中,一项工程的承包方往往将“清单不存在列项”作为向招标方进行索赔的理由。这种情况的发生容易使工程业主蒙受清单漏项的损失。一般情况下,工程业主处于规避以上风险的需求,便会在招标文件中强调说明完成其提供图纸的建设,业主的招标文件中所以包含的工程量清也要与其他相关的工程文件结合来解读。假如工程的投标方在对一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复核的时候,发现存在一些项目的差额或者缺项,则该工程的投标方应用书面形式的正式通知,来提醒工程招标人进行复核。并且要求工程招标方以正式的函件进行更正、补充与说明解释,而一项工程所涉及到的分项工程量清单,各方均无权进行自行调整其中的数量。如果一项工程在招标过程中,投标方发现在工程评审部分递交的工程量清单存在一些不一致之处,且工程招标方没能以正式的函件进行更正、补充与说明解释,则该工程的投标人要在招标进程的报价中,进行另外的补充说明,使审核中所发现的差额作为报价的组成部分之一,如果没有这样做,则工程的投标方将无权以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额为理由进行费用的追加。还应意识到的是,由于工程量清单难以做到百分之百的精确,其制作的过程当中总会存在一个误差范围。所以,假如所复核出的清单工程量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而差额很小,可以忽略的时候,则不必再费更多的精力对其进行复核。

(3)对工程量清单漏项进行结算处理对于前文所提及的一些情况,如果一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而漏项是有意图纸不熟、或招标文件不够规范,则属于主观原因,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背景下,建设方没有权利向业主提出索赔。假如原因来自于图纸模糊或资料的不完善,则属于客观原因,此种情况之下,工程的建设方可以对业主提出索赔。

结束语

固定总价合同范文8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一般来说,发包方都会委托专门的机构来书写招标文件、招标合同,在合同中详细地记录了任何对于承包商的制约,防止施工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利用合同的漏洞巧立名目来刻意提高工程的造价。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明确规定了施工工期,对于工期拖延的要求承包商向发包方支付工程延期罚款,那么就能有效杜绝承包商后期拖延工期来提高工程造价情况的发生。在合同中明确对施工过程中零件的品牌以及型号进行规定,以避免承包商对上述的部件进行掉包,影响工程的质量。对于合同进行严谨的编写,需要工作人员具备相当丰富的实际经验,对于施工过程中各种潜在的情况都能够进行考虑。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国建设部已经推出了《施工合同的标准》一书,该书详细地介绍了在对工程造价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与工程造价紧密相关的各种条款。这些条款在很大程度上对承包方的施工进行了有效的约束,然后对工程造价进行了有效的控制。这些条款涉及到合同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明显的工程造价条款、经济责任条款、隐含的经济条款等。这些条款规定了施工过程中的标准,条款清晰、简洁,对承包方的制约性比较大。这些条款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施工合同价格的固定方式必须明确是固定总价、固定单价还是可调价格。由于在招标的过程中,中标的企业和业务之间的合同并没有明确中标的价格是否是上述价格的哪一种固定价格的合同方式,一般使用的工程情况是施工周期短、施工规模比较小的工程。对于工期较长,并且施工规模庞大的工程主要采取的施工方式为可调价格的方式,因为这种情况下有很多可变的因素。所以在确定是利用哪种价格方式的时候,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来确定到底采用哪种定价方式,目前电网工程大部分是采用固定总价及固定单价合同,确保工程造价可控。

其次,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条款,这些条款一旦确定就无法更改。由于电力工程在施工的具体过程中很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实际情况,几乎所有的工程项目都出现现场签证以及设计变更,所以在合同中一般要对这些情况加以考虑,来应对施工过程中各种实际的情况。

最后,由于施工阶段几乎占到整个施工过程中的99%以上的时间,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对于工程造价控制最好的方式就是工程拨款的方式。对其拨款的形式可以按照其进度,也可以按照时间节点,但是必须是在合同的规定之下采用多节点控制来对工程施工造价进行控制,拨款的方式、拨款的时间都应该在合同上具有明确的规定,这样不仅能够维护发包方的利益,也能够维护承包方的利益。此外,合同还应该对质量违约、工期违约以及环保违约等情况进行明确的规定,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具体的合同控制应该严格掌控好签证的价格控制,计价方式严格按照合同进行,要做到及时防止承包方利用一些潜在的签证来提高工程的造价。签证以及变更必须明确,要留有记录,最好将其明确到图纸上。作为业主要加强自身从业人员的专业与技术素养,来对合同进行更好的控制。

2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电力施工过程中,合同的签订是进行造价控制的源头与关键,只有各项影响工程造价的条款都在合同中进行了有效的约束,才能够使得工程造价得到有效的控制。作为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预算人员,更要对合同进行仔细的研究,结合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来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的预算,并且充分利用合同中的条款对企业的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由于事前对合同条款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所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工程的造价。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对整个工程现场进行控制可以有效地减少工程造价,具体的举措如下:在施工的过程中一般都会出现较为隐蔽地增加施工造价的工程,这个时候造价工程师以及业主和施工方监理等都要及时地进行记录测量。对于测量的结果,造价工程师检查无误后进行签字。如果工程造价师能够很好地理解合同以及施工过程,就能够避免施工过程中不必要的签证,进而避免造价的升高。施工的过程一切按照当初的图纸规定,如果图纸不发生变更就无需进行签证,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单位或者业务提出了签证,那么工程造价师确认之后再进行签证,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的情况,工程造价师根据实际情况来对这些责任进行明确,然后确定责任人的相关信息保证施工正常地进行。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单位利用项目管理人员对于图纸以及合同的不明确来获得签证的,造价工程师可以根据相关的规定不给予这些签证认可,比如在电缆沟施工的过程中要对其做五遍以上的防水措施而施工单位只做了一次。在包签证的过程中,按照原始的图集而没有进行相应的变更,对于这种情况要明令禁止,还有的施工单位在多雨的季节多报签证费用,由于之前在合同中已经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这些签证应不予以签字。除了注意签证或变更增加的工程量外,工程造价工程师应关注由于客观原因减少的工程量(尤其是隐蔽工程),如线路桩基础、变电站地基处理等实际工程量比施工图开列量减少时要及时做好记录,并要求设计单位及时出版变更。如果有些项目单次报价有利于业主,那么造价工程师应该及时地将这些信息上报建设单位并进行综合的预算测评,为业主确定工程承包造价的单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用好四项造价业务指导对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监控,利用工程变更及签证一览表及时分析工程变更原因,及时制定有效措施进行纠偏,同时可动态、全局地分析工程造价情况,提升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