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经验范例6篇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经验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经验范文1

关键词:资产管理;风险管理;跨行业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2

从历史教训来看,市值6000多亿美元的雷曼兄弟由于盲目混业经营,仅因为300亿美元的周转资金,就顷刻间被流动性稻草压垮,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必须警钟长鸣。

目前,我国的资产管理行业主要从事场内金融产品投资和场外融资类业务,且以银行理财、信托为主导的场外融资类业务规模占比更大。其背后风险管理的逻辑,分别是传统金融投资机构风险管理逻辑和银行资产负债表的风险管理逻辑。

随着监管要求的不断加码,截至2013年底,我国银行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普遍已经纳入全行的风险管理体系,用“巴塞尔资本协议”指导下的严格风险管理框架约束理财业务风险。信托公司与银行的风控逻辑、风控文化基本一致,只是在标准和执行上逊于银行。公募基金、券商资产管理机构在投资资本市场时,风控架构与主流金融投资机构一致。但当公募基金、券商资产管理机构从事通道业务时,风控力度不敢恭维,基本是不承担责任也不承担风险,只赚取小额通道费。

另外,投资领域最广泛的保险资管是风控文化最浓厚的子行业,也是风控手段最完善、最严格的。本文将首先描述风险管理在金融机构投资交易中的流程位置和职能;然后分传统金融投资机构的风险管理、场外融资类业务的风险管理两部分,分析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的风控现状;最后对我国资产管理行业加强风控提出建议,主要从前台、、后台三个角度展开。

一、风险管理在金融机构投资交易中的流程位置与职能

总的来说,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市场进行的交易可以分为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后三个阶段,金融机构的部门设置也可以分为前台、、后台。风险管理部门在部门划分上属于部门,但在交易流程上,则贯穿于交易前、中、后三个阶段。图1显示了金融机构交易业务流程涉及的前、中、后环节涵盖的内容。

金融机构完成上述交易流程及其监控涉及各种部门,比如金融市场部、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审计部和信息技术部等,根据交易处理所处的环节,各个部门可以划分为前台部门、部门和后台部门。按职能划分的银行金融机构前台、、后台架构及具体的职能如图2所示。

风险管理的职能处于金融机构的部门,其主要发挥对前台资金交易业务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的作用。对于风险管理,金融机构通行的做法是由风险管理部门承担,而领先金融机构除了风险管理部门这一大的风险管控,通常还会在前台资金交易部门成立小,以支持资金实时交易中的风险识别、计量和披露。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对于所进行的交易,需要完成如下操作:交易前合规性检验:检查交易是否超过事先设定的各种限额;交易录入与复核;风险人员进行独立市场价格检验;交易后风险监控――逐日盯市;风险预警与报告。

二、传统金融投资机构的风险管理框架

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通常是指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的业务战略规划和相关监管要求,制定全面风险管理的制度框架,建立良好的风险治理架构,以及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流程和方法,并通过IT系统实现对各类风险的计量和监测,以支持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如图3所示。

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石是风险治理及风险意识文化建设。在此基础上建立如下三道防线,可以实现对前台交易业务的有效管控:第一道防线,完善的风险治理架构;第二道防线,模型验证;第三道防线,针对风险管理的专项审计。

(一)第一道防线:完善的风险治理架构

完善的风险治理架构包括:良好的风险策略和风险偏好,健全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管理办法、具有良好操作性的风险管理流程和方法论,以及详细而完整的支持风险识别、计量、监测与控制的风险模型和系统说明文档,具体如图4所示。

在实际操作中,金融机构需要结合自身的发展战略以及监管要求,制定风险策略和风险偏好,风险管理政策和管理办法,以及风险管理流程和方法论。

下面是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所需涵盖内容的一个示例。①风险管理政策,包括:组织架构,风险管理垂直;明确的风险偏好;董事会的责任分工;高管层的职责分工;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重大风险报告。②风险管理流程,包括:风险识别与评估;估值及产品控制;风险计量;风险监控与合规;风险报告;限额设定和预警;交易流程监控和管理;定期和独立的内部审计;定期风险管理会议;资本管理。③科学完备的限额管理体系,这是风险管理的核心与关键,包括:限额设定体现风险偏好和政策;限额设定体现多年风险管理经验;限额设定须对历史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其中,为了实现对各类风险的有效计量,需要建立从数据到模型的完整计量体系。

以金融机构的市场风险管理为例,为了实现对市场风险的有效计量,需要准备好交易及头寸数据、市场数据(包括各类利率曲线、汇率曲线与波动率曲线数据)和参考数据,并需要建立涵盖如下模块的市场风险计量体系:风险因子构建及曲线加工、金融工具估值、敏感性及损益计量、市场风险计量、压力测试、返回检验、特定风险计量、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量、资本计量(见图5)。另外,为了降低模型风险,需要对计量方法和模型进行模型验证。上述各个模块需要在IT系统中进行实现。

从图5可以看出,对计量模型的验证,不但需要对金融机构支持商务活动的技术性计量模型进行独立的模型验证。比如:衍生品定价,包含信用价值调整(CVA)、债务价值调整(DVA)等;信用评级;风险计量,包含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交易对手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同时,也应该验证匹配计量模型的管理和支持系统。

计量体系的核心是对所交易金融产品的准确估值,估值的准确性是影响风险准确计量的关键因素。图5中敏感性及损益计量、市场风险计量、压力测试和返回检验等均是基于估值模型而完成的。

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把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有效地融入日常的业务活动。对日常业务的监控通过建立科学、完备的限额管理体系实现,限额管理是风险管理的核心与关键。图6是限额管理指标体系的一个示例。

对于上述限额管理指标体系,又可进一步细分,如图7所示。

(二)第二道防线:模型验证

模型验证,在所有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中应该起到关键的作用。目前,国内金融机构普遍没有进行模型验证的基本队伍,也没有认识到独立验证的重要性,下面我们简要介绍一下模型验证的核心内容和对应的工作出发点。一般情况下,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体系框架可以用图8表示。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体系框架涵盖了公司治理政策、流程、方法、支持系统和文档管理等。模型验证涵盖了政策流程和方法、计量体系及相应的支持体系,模型验证根据上述风险管理体系展开。模型验证是管理、控制和降低模型风险的主要途径,也是模型 管理的核心。它包括对模型假设、内在理论基础、应用数据、处理过程、输出和报告进行验证。模型验证的目的在于增强模型计量方法的稳健性和可靠性,提高模型计量方法的风险预测能力,促进方法和体系的持续改进。同时,对计量模型、政策、流程、应用及相关文档的验证,可使金融机构充分理解模型局限性,完善模型运用,确保计量结果反映金融机构的风险水平。

完整的模型验证体系至少包括以下两大部分内容。第一部分,验证覆盖的范围至少包含金融机构在信用风险方面的内部评级法及其支持体系,市场风险方面的内部模型法及其支持体系,以及操作风险方面的高级计量法及其支持体系。第二部分,需要开展的验证工作必须以下面五个方面为出发点:①明确验证目标和范围;②厘清三个阶段(投产前验证、定期持续监控和投产后验证)的关系和工作内容;③建立验证的治理框架;④制定验证的流程和方法;⑤建立验证支持体系。

(三)第三道防线:针对风险管理的专项审计

专项审计是为金融机构制定的政策和流程是否适当和合规提供独立评估,支持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高效地履行其职责并取得成效,加强风险管理流程及系统完整性,对风险管理流程、控制、系统以及风险计量方法的实施的独立审核。

风险管理的专项审计涵盖了风险管理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包括治理与监督(组织管理结构、董事会职责、高管层职责、前台部门职责、风险管理部门职责、后台职责、部门职责分工及独立性)、核心政策及程序(风险政策、账户分类政策、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授信/限额体系、风险计量体系、压力测试体系、模型验证体系、报告体系等内容。

三、融资类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管理现状

融资类业务的大规模发展是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迅速壮大的主要原因,也直接导致银行理财和信托后来居上,超越公募基金和保险,成为举足轻重的资产管理子行业。

银行理财脱胎于银行表内,对融资类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是其他子行业无法比拟的。正是风险管理能力的优势,奠定了银行理财在融资类资产管理业务中的龙头地位。

而从风险管理的时间来看,目前走在前面的也是银行,其风险管理的成熟度在资产管理行业中最高。原因之一在于监管要求的推动。中国银监会根据“巴塞尔资本协议”框架制定了众多的监管指引,对银行业的风险管理进行监控,从2007年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开始,国有五大银行和主要的股份制银行基本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建设风险管理体系,目前建设风险管理体系这一趋势正在深入主要的城市商业银行和主要的农村商业银行。比如,中国工商银行率先自主研发构建了全行统一的市场风险全功能管理系统,以及信用风险压力测试系统,是国内首家将信用风险压力测试系统正式应用于风险管理流程的银行。

相对来说,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券商和基金公司在融资类业务风险管理方面落后于银行的风险管理,但受2013年6月“钱荒”事件、8月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影响,各类金融机构对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都日益增加,特别是对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的关注力度明显增强。

我们对银行、信托和保险行业的风控现状,特别是融资类业务方面的风控情况进行逐一介绍。

(一)银行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部门并没有单独的风险管理部门,而是将其纳入全行统一的风险管理框架。比如,信用风险由信用风险管理委员会牵头负责,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也要纳入全行统一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框架,由专门的委员会来负责。

其次,正如上文所述,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是最为领先的,理财业务纳入全行风险管理框架更能发挥银行背景的优势。从商业银行的角度,近几年来主要的商业银行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建设风险管理体系,并在“巴塞尔资本协议”及中国银监会的监管指引下,建立了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在内的风险管理体系,从公司治理、政策、流程以及方法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及完善,同时建立了各类风险的计量体系及相应的IT系统支持。尽管银行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方面取得了诸多的进步和提升,但从长远来看,其对风险管理的重视及投入仍需持续提升,特别是在如何把风险管理融入日常的业务交易活动,以及如何实现对日常交易业务的有效监控与支持方面。

具体来看,目前的银行业风险管理体系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政策、办法和流程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具体的环节上,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办法和流程,但在实践中未在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得到有效落实,进而导致诸多的风险管理政策文档流于形式。

第二,风险计量结果的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各个已建立风险管理体系的银行对相同组合风险计量结果的认识存在较大差异。由于风险的计量涉及诸多环节,加上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复杂性及专业性,其中只要有一个环节不同,都可能导致计量结果出现巨大差异。

第三,风险计量结果未能有效融入日常的业务活动,流于形式。尽管许多银行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建立了风险管理体系,通过风险管理系统对所面临的风险进行了计量,并建立了限额管理指标体系,但在实际的日常管理中,并未通过限额指标体系对前台的交易进行有效监控,也尚未建立起基于风险绩效的绩效考核体系。

(二)信托

一般而言,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由决策层、项目评审委员会、风险管理部组成。其中,决策层负责公司所有投资项目及重大事项的决策,从公司整体层面考虑项目投资是否符合公司利益。项目评审委员会直接面对每个信托项目,来自不同业务条线的专家构成的委员会投票决定信托项目是否开展,在一些信托公司中,即使是通道类业务也要“上会”(上项目评审委员会)通过才可以。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整体以及各产品的风控政策,负责识别、量化、监控公司整体及各产品的各项风险指标,向管理层汇报,并提供风险缓释建议。信托公司信用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通过对交易对手的信用评级和尽职调查进行事前控制。目前,信托机构普遍将风险管理关口前移,通过设置信用级别底线、单一信用风险限额等措施,控制信用风险敞口。在实践中,信托公司将信用评级作为控制信用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对信用类业务均要求评估或提供交易对手的信用级别。为尽量减小由资料失真对信用风险评估带来的重大负面影响,信托机构注重对信托项目或交易对手的尽职调查工作,由投资评估团队或外部专业机构开展交易对手财务尽职调查和法律尽职调查,评估项目是否存在信用风险。相比于银行资产管理部门、保险资产管理部门,信托公司人员规模较小、资产管理规模较大,其内部评级体系建设的要求更高。为提升内部信用评级的能力,信托机构积极完善内评体系,如平安信托不仅购买了外部的行业信用评级模型,而且在内部建立了10个行业信用评级模型,初步搭建了自身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保证信用评级标准的公平、稳定和适当公开。

二是通过设定抵质押担保措施、引入风险转移措施、风险定价等手段规避或减少信用风险。从信托的增信措施来看,主要分为内部增信和外部增信:内部增信一般采取优先/劣后结构,由融资方认购劣后份额;外部增信措施主要包括不动产抵押、动产抵质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收费权质押、保证担保等。相比于信用债,信托公司更加注重现金流和抵质押增信措施,而足额的质押担保措施是信托项目得以操作的核心保障。为减少信用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信托公司在信托业务中均大力推进抵质押担保措施,以缓冲交易对手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风险,抵押率往往控制在40%~50%。此外,信托公司还可能通过股权投资,实质参与目标公司的经营或行使一票否决权来影响目标公司的经营活动,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三是通过贷后持续跟踪交易对手信用评价进行事后控制。在存续信托业务后续运营期间,信托机构积极做好事后信用风险管理,对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进行持续跟踪评价,根据交易对手公布的财务数据和经营状况,及时评价信用变化状况,酌情采取行动。

(三)保险

对资产管理行业而言,保险可谓新晋入场的大象级选手。随着2012年以来接二连三的监管新政不断拓宽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从过去集中于高信用等级债券、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工具等组合逐渐扩展到各个久期和品种,对期限和信用的运用更加灵活。

应该说,保险行业是整个金融业中风险规避度最高、风控文化最浓厚的子行业,过去在对风险控制的方式、规则要求上已经非常严格。结合资产管理的一些新特点,保险业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管理。

首先,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将资管风险和保险的传统业务隔离开来。目前,我国主要的保险公司均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促使保险资金管理向专业化管理方向发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一般涉及三方当事人,即委托人(保险公司)、受托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托管人(商业银行或者其他专业金融机构)。因为都是金融机构间的合作,不涉及个人投资者,它们之间职责清晰、分工协作、运作透明、相互制约。

其次,对账户进行分类,实现风险的有效隔离。例如,按照投资目的,将投资资产归为配置账户和交易账户。其中,配置账户对应的是长期持有的资产,包括持有到期类资产和销售类资产;交易账户包括短期持有的权益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和清算头寸。

最后,对风险进行分类,然后分别进行量化管理。例如,将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通常用内部评级法(IRB)或者信用矩阵(Credit metrics)来计量;市场风险通常用国际流行的风险价值(VaR)来度量;流动性风险通常用风险敞口来度量;操作风险也称经营风险,通常使用“巴塞尔资本协议”倡导的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高级衡量法等计量。

四、中国资产管理行业风险管理建议

我们建议资产管理相关行业从前台、和后台三个维度推动风险管理的提升。

(一)前台

本部分从以下两方面介绍。

1.提升交易管理能力

在目前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机构中,多数很难实现交易前的限额控制。可以在如下方面改进:集中管理来自不同渠道的交易订单;实现对资产交易订单从发起到执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与外部接口实现连通,提高交易的内外直通处理;资产交易管理领域实时将交易结果发送至中后台,提高交易的一体化处理效率;等等。

交易管理能力的提升与系统建设密不可分,目前的情况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基本的支持交易管理的定价和风险管理系统,但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市场化程度还不够高,金融机构很难进行支持交易的合理定价。对于类似证券、基金、期货、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大部分尚不具备比较完整的支持交易管理的基本系统和管理工具,因此,其首要工作是尽快建立支持交易管理的基本系统设施和管理框架。

2.提升报价和定价能力

资产管理业务和其他金融市场业务的报价有许多不同之处:资产管理行业的管理人员很难通过内部模型系统进行产品基准价格,以及关于价格频率配置、异常价格监控、特殊报价审批等报价管理工作。在改进方面,可以对资产管理产品(或计划)的基准价格报价实现集中监控,提高报价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建立资产管理业务的定价模型,能够为金融市场业务提供标准统一的定价服务打下基础。集中管理不同资产类别的定价模型,进而让外购和自建的定价模型部署和加载在该领域,统一对外提供调用接口,最终解决资产定价模型的统一管理问题,资产定价模型的前台、、后台共享问题,资产定价模型调用的标准化问题,以及前台、、后台应用系统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而灵活调用定价模型的问题,等等。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脚步不断加快,如何提高报价和定价能力已成为资产管理业务的核心议题,尤其是定价能力的提升考验资产管理机构基础架构,特别是定价系统和工具的建设水平。在这方面,银行金融机构有基本的定价和对应风险管理的团队。相对来讲,公募基金机构、券商目前需要尽快培养和壮大人才队伍,加快定价系统和工具建设。

(二)

本部分从以下三方面介绍。

1.提高组合管理能力

资产管理业务的跨资产组合管理,应该实现头寸的集中资产管理与分析、跨资产的投资交易的组合管理、本外币组合的一体化管理等。

目前,非市场化的因素在许多时候还起到主导作用,就连风险管理比较领先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很难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通过内部模型进行有机整合。因此,资产管理机构基本上很难进行资产的组合管理,特别是基于信用风险的综合组合管理。要提升资产管理能力,除了系统支持,人员的培养亦是重中之重。

2.提高风险计量能力

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各类风险的计量与管理,是指风险管理人员进行市场风险计量、压力测试、返回检验、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量与管理等风险管理活动,旨在实现资产管理风险计量完全本地化、资产管理风险信息的跨系统共享、资产管理风险的集中监控等。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是提升风险计量能力的基础,由于“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实施,银行机构在风险计量系统的建设投入方面,目前处于金融业界的前列,但是基金子公司、券商等非银行资产管理机构系统建设相对粗放,没有基本的对应风险计量系统和管理工具。

3.提高额度限制能力

提高额度限制能力是指统一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额度、限额及合规信息,即实现资产管理交易对手金融市场业务授信额度的实时集中管理、业务限额的集中统一管理,并且提供多样化的额度与限额服务等。

通过额度限制能力的提升,风险管理人员可以进行资产管理业务的多维与多层级额度设置、调整及监控;进行交易对手金融市场业务的初始额度设置、额度调整、串用规则设置、额度冻结及额度释放等额度管理活动。

也是由于“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实施,银行金融机构在风险计量系统的额度限额管理和建设方面相对领先;基金子公司、券商等非银行资产管理机构系统建设相对粗放,没有基本的风险计量系统和管理工具。因此,在额度的管理和建设方面,它们基本没有或者处于初级建设阶段。这就导致了前台市场投资部门很难检查限额和资产管理交易对手授信额度使用情况;风险管理部门也很难设置限额和交易对手授信额度,并进行实时有效监控。

(三)后台

本部分从以下三方面介绍。

1.提高后台支持前台业务的处理能力

后台处理功能的定位是:为资产管理业务所有产品的交易后续管理提供支撑的核心功能,包括清算、结算、核算和对账等功能。处理能力提升后,资产管理行业可以从资产管理交易平台自动获取交易,前后台无缝直通处理,也可以与外部清算结算系统直通,高效地结算清算,更好地控制资金清算风险。特别是支持中后台一体化交易和实时管理,是目前我国所有金融机构都需要面对的问题。

2.提高报表管理能力

资产的报表管理是指,根据资产的金融市场系统群数据生成内部日常管理报表,并提供灵活的商务智能(BI)查询。该能力要求处理基于资产管理金融市场业务的数据,整合支持日常业务管理和决策所需的报表,既需要提供资产管理固定报表,又希望满足灵活的联机分析处理(OLAP),提升数据的使用度和使用效率。

目前,我国所有金融机构都面临如何提升其核心系统的报表管理功能问题,特别是在实现前台、、后台一体化管理的同时,如何进行资产的实时披露,这是我国所有金融机构都需要面对的事情。

3.提高业务基础服务能力

基础服务是指为资产管理相关的业务处理和业务管理提供基础服务,包括市场数据服务、静态数据服务、用户及授权服务、系统运行监控服务、文档管理基础服务等。数据管理人员通过基础服务进行公共数据的创建、维护及数据质量监控等数据管理活动。

建议在基础服务方面能够实现资产管理和对应金融市场业务静态数据的统一管理,消除跨系统数据的不一致性,避免数据延迟,提高数据对业务的支持力度;集中管理非结构化数据,统一提供非结构化数据服务;建立集中的服务共享平台,满足实时/近实时服务的松耦合共享等。

注释:

①风险模型风险指的是由于模型的错误设定、模型的错误使用,或模型的不正确实施而导致的不利金融影响。模型风险可能导致财务损失、非最优的业务和战略决策,或者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模型风险的来源包括无效的模型治理、处理过程的不足、缺乏系统控制、人员问题和外部事件等。

参考文献:

[1]智信资产管理研究院.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报告(2014)[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2]李静.我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创新与监管模式改革[J].金融与经济,2007(7).

[3]陈恩莉.略论保险资产管理及风险控制[J].时代金融,2009(10).

[4]袁先智.金融机构风险计量验证体系框架初探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经验范文2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多种变量的融合,金融风险的测度愈加困难。为了使金融市场中不利事件的影响降到最小,规避风险,需要我们进行风险测度,近些年来。现有方法已经不能满足我们对于金融风险侧度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探索新的方法,来应对金融市场的日益复杂化。

二、我国金融市场的风险构成

金融管理的三个层面是风险识别、风险测度、风险控制,其中,风险测度是风险管理的关键。传统统计方法现已很难准确的对金融风险进行分析,这就需要我们探索新的技术进行金融风险的测度。

风险是指某些不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相比于其他风险,金融风险具有广泛性、强破坏性、传导性、规律性和可控性的特点。一旦发生金融危机,往往对多个领域,多个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但通过对几次金融危机的研究,我们也可以发现,金融危机不是不可避免的,也不是不可控制的,只要我们科学进行预估,这些危机都是可以避免的,所以需要我们特别注意金融危机的测度工作。

根据金融风险发生的多种原因和形式,可以把金融风险分为五大类,分别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法律风险。法律风险一般是国家规范、政府监督、法律法规的管理,不考虑度量问题。流动性风险在其他风险测度时都会对流动性因子成分进行分析,不用单独列出。所以当前主要进行测度的只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这三种。市场风险又称价格风险,一般是因为商品价格、股票、汇率等市场因素的变动引起的金融机构风险,是金融体系最常见的风险;信用风险指的是因信用等级跃迁、信用价差波动、违约等事件导致的风险,狭义上可以理解成一种违约风险。主要由金融机构经营情况引起;操作风险是金融机构由于内部人员、自身系统、或外部事件造成的风险。一般只存在于银行当中。

三、金融市场的主要成因

金融风险测度不仅是为了使我们规避风险或减少风险的,它的另一个主要作用在于透过量化数据,认清我国金融市场存在的不足和现实情况。从现实层面来讲,当前金融行业的市场风险主要是由最不可控的股票风险引起的。股票市场方面,股权结构不合理、市场做空机制与退出机制不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不对等、政府干预过多、利率变动、国际金融炒家对人民币进行炒作,都是引起股票市场风险的主因。

信用风险方面,国有银行是以国家信用作为保证的,个别违约现象不能使整个金融市场混乱,最有可能引起信用危机的就是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雷曼兄弟的破产就是一例。当前,引起信用风险的主要因素是:投资和信贷导致金融风险累积。近十年来,我国信贷余额和GDP的比值,M2和GDP的比值都有所偏高,已经显现出风险的迹象;不良贷款的比重偏高。美国次贷危机大家还记忆犹新,我国企业的逃债、废债行为十分严重,扩大了银行不良贷款的比重;市场融资机制不规范,信贷资金运用约束性差。2010年,对GDP贡献率仅为1/3的国有企业拿到了90%的银行贷款,而占社会总产值60%的非国有企业只有不到10%的贷款,可见我国融资机制的不合理性;最后,宏观经济波动也会引发信用危机。

操作风险方面,操作风险的表现主要为内部诈骗、外部诈骗,操作失误等,主要原因有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失控、内部机制不完善、业务流程设计不当、人员素质不高,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方面不达标。

四、如何用贝叶斯方法测度金融风险

贝叶斯方法是综合总体信息、样本信息和先验信息进行推断的一种统计方法,采用贝叶斯方法统计推断的全部结果,就是贝叶斯统计。

进行贝叶斯统计,首先要做先验分布选取,依据贝叶斯MCMC方法及贝叶斯统计软件,将经验数据输入Winbugs软件,根据模拟结果选取最优分布作为参数的先验分布,然后进行GARCH模型参数的后验分布确定及模型参数的贝叶斯估计,进行完之后对POP模型参数进行先验分布假定,最后进行模型的有效性检定。需注意的是,MCMC得到的马尔科夫链是否收敛于平稳分布是需要进一步检验的。目前检验方法有Gelman与Rubin的诊断方法和Brooks-Gelman两种。

市场贝叶斯分析方法是建立GARCH-POT模型,根据已有研究成果,GARCH-POT模型思路是假定模型参数互相独立,且选取正态分布作为参数的先验分布,然后联合似然参数得出模型参数的后验分布。再根据Pareto分布的参数选取参数先验分布,在据此对先验分布的超参数进行贝叶斯估计进而得出残差估计值。

对于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都可以利用贝叶斯方法进行测度,基于现有研究成果,本文就不进行赘述了。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经验范文3

2004年出台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中提出对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如果认真品味,人们就会发现它的字里行间都充斥着对风险进行量化的要求,强调借助现代金融工程的各种理论与技术对大量市场数据进行整理、分析,通过风险模型精确地确定各项风险指标,使得现代金融风险管理朝着定量化、程序化、产品化、市场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换句话来说,风险管理实际上是一门科学。过去几十年来在风险管理领域中,运用先进数学和统计模型量化金融风险的工作获得的巨大进步,正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构建高效严密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科学和经验艺术的结合是现代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实践中的必然。在现代金融风险管理中,完整的风控体系应该以运作合法、有效和信息畅通为目标,涵盖管理和控制文化、风险的有效识别和评估、控制活动和责任分离、信息和交流以及监控和缺陷修正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我们的风险管理体系还相当落后。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在风险管理的组织制度上。由董事会及其高级经理直接领导的,以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与各个业务部门紧密联系的风险内部管理系统是现代金融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但是,由于治理结构问题,中国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明显缺乏这种有效运作机制和组织制度的保障。要建立一套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董事会、风险管理部、各业务部门、稽查等部门分别对风险负有明确的职责,清楚地界定内部各职能部门和各岗位被授予的风险限额和定义,使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保持独立性和权威性。

严密的风险管理组织框架首先是建立风险管理委员会,一个有效的不受干扰、能独立开展工作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极为重要的,它必须能够制定风险管理的方针大略。同时还是要建立风险管理职能部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对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

另外,首席风险官(CRO)的设立是有必要的,但不应该搞一刀切。有条件的先上,没有条件的可以晚些上,否则,即使安了个CRO的头衔,没有履行CRO的职责,充其量还只是风险经理的作用。

董事会领导下的独立审计稽核部门也是必不可少的,设立董事会领导下的独立审计稽核部门,在董事会授权下工作。它可以独立于金融机构任何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审计稽核工作,掌握业务风险的第一手资料。另外,建立风险经理制度,风险经理有较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熟悉现代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掌握风险识别和控制技术,能够熟练运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是风险管理与控制的一线人物。

最后,风险管理是一项专业化很强、复杂程度很高的工作,需要有一批专业化的风险管理与技术人员。必须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共同使风险监控职能得以有效发挥。每一个人都需要经过系统培训,不仅熟悉整个企业的风险管理架构和相关的技术,能够及时发现风险并进行汇报使其得到有效控制。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

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是企业防范风险的关键之一,是金融机构风控体系能否真正发挥控制作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由多层面构成的严密的内控系统,以便为企业和员工设立一套完整的内在和外在行为约束机制,为各部门建立逐级监督机制和自控组织机制,并根据内部控制的管理技术要求进行相应的制度、机构、职能设计,从而构成一个有机的控制系统。

目前,国内部分金融机构缺乏严格的授权管理和集体决策程序,在对各分支机构及部门的管理上授权不清、责任不明,甚至出现滥用权力,滥授权现象,有些部门身兼数责;部门内部各岗位之间职责不清,内部权责脱节,内部核查走形式,减少和预防差错的能力被消减。由于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同时部门设置上交叉重叠,致使遇事互相推诿,无人负责,造成工作上的低效率,甚至形成内部的侵吞、挪用等时有发生。

因此,金融机构必须优化组织结构,完善岗位责任制和规范岗位管理措施。这是金融机构微观运行的基础。金融机构的宏观经营目标,要靠各个岗位人员的共同努力来达到。因此,金融机构应当推行内部工作的目标管理,制订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工作标准;并按照不同的岗位,明确工作任务,赋予各岗位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督促、相互制约的工作关系。

要实施有效的、权威的内部稽核审计监督制度。这是金融机构所制定的各项制度得以贯彻落实的保证。内部核查制度是指各部门、各岗位之间在业务运作过程中的一种不间断的连续检查制度,即每一环节在完成自身业务的同时,也是对上一环节工作准确性的核查,它不同于独立的事后内部稽核。稽核部门必须要独立行使内部稽核审计职权,成为有执行权的权威监督部门。它们不仅有权检查、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而且有权对不遵守、不执行规章制度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罚,从而使各项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不流于形式,得以贯彻实施。

运用先进科技构建全面风险管理系统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无论我们如何制定和完善各种风险管理的制度与措施,计算机实时风险管理系统仍然是整个风险管理体系中的关键环节,是实现有效的风险监控不可缺少的高科技工具。否则,有效的风险管理将只是一句空话。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开放、高效的计算机全面风险管理系统,通过先进的数理统计风险计量模型和系统,针对金融机构在各个业务层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全面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带来的不应当仅仅是全新的技术应用与用户体验,更可以带动风险管理理念的更新与理论的创新。全面风险管理系统既能够按照国际上通行的行业标准,计算大多数交易市场产品的最复杂的投资组合风险,又可以根据需要计算国内的期货期权产品组合风险;既可以实现交易后的实时计算,又可以延伸到交易前的风险控制;既能够计算交易的市场风险,又可以计算信用风险并对操作风险进行量化分析。

高素质人才与风险管理文化

实现有效的风险管理,人是管理的关键。现代风险管理知识含量高、技术性强,它要求企业从事现代风险管理的人员熟悉整个企业的风险管理架构和技术,而且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及时发现风险并进行有效控制,且需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才能胜任本职工作,因此,加快培养适应市场需要的高素质风险管理人才,并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建立一支现在的后备军、未来的主力军,是国内企业在将来变幻莫测的市场经济下有效防范风险,稳健发展的重要保证。

其次,风险管理文化也是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因素,我国风险管理起步较晚,企业风险管理意识薄弱,因此不能适应业务快速发展、风险管理日益变化的需要。在实际工作中,风险管理机制受到疏忽和冷落,大量金融案件发生。这些案件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因为缺乏风险管理系统、政策和程序,而是风险管理文化的缺失不能使这些系统、政策和程序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后记:面对风险,永远要有敬畏之心

本质上,风险管理就是将可控领域最大化,而把我们完全不能控制结果和我们弄不清因果联系的领域最小化。经过多年的发展,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从最初的经验判断为主导的时代,逐渐过渡到科学方法和经验艺术并存的时代。现今,我国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借鉴现代风险量化方法,同时辅以与大环境相适应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和应急措施,现代风险量化技术与经验艺术相结合,构建与完善风控体系,提升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水平。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经验范文4

关键词:战略投资者商业银行风险控制

一、战略投资者可极大促进我国商业银行内部风险控制能力的提高

(一)完善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消除体制性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不断积聚却无法得到消解的根本原因是体制性因素,即银行的行政性治理结构。产权基本上属于各级政府的商业银行兼具商业功能和财政功能,承担了较多的社会经济转型和体制改革成本。另外,商业银行本身没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也不用独立承担风险责任,无法形成科学有效的内在激励和约束机制,导致机会主义行为严重以及违规违纪的经营风险、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大大增加。经过多年改革发展。在政府主导下,商业银行基本上已构建起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但远远不够完善,加上缺乏制衡的力量和管理层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只是形似而神不似,董事会仅仅成为政府行政干预的工具而已。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稀释国有股权,形成稳定集中的多元化股权结构,有利于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和治理效率的提高。首先,深谙银行运作之道、具有丰富的大型银行管理经验的外资股东必然会把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精髓、成熟的经验和文化引入银行,有利于商业银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框架,真正建立起新型的按国际惯例和市场规则运行的现代化银行制度。其次,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声誉,外资股东将通过派出从业经验丰富、专业知识全面的董事参与董事会的决策和监督,外资方将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作为目标,排除一切非生产经营因素干扰,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从而有利于形成以经济利润、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内部约束机制和发展动力源泉一方面,商业银行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运作方式治理企业,政府作为投资者之一,接受《公司法》约束,从而消除权利经济和关系经济袖以生存的土壤,有效抑制由行政过度干预造成的经济风险转嫁为金融风险的渠道;另一方面,权责分明的治理结构使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在公司运作过程中既相互配合、又彼此制约,既充分激励、又硬性约束,有效避免因激励与约束机制弱化带来的机会主义倾向以及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二)增强风险意识,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在传统体制下,国家信用和银行信用完全混为一谈,政府完全承担了本应由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和损失。这种单一的损失弥补机制导致商业银行尤其是基层机构对金融风险的危害性认识不够,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意识淡薄。随着商业银行向自负盈亏市场主体转变,对风险管理逐渐重视起来。但由于起步晚、起点低,与西方发达国家银行相比,风险管理存在相当大的差距,显得非常落后。正是由于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作用和自身在这方面的薄弱和巨大差距,我国商业银行在引进战略投资者时,几乎都与外资银行签定了在风险管理方面开展合作的协议。在外资银行的帮助下,商业银行将逐步建立起全面、科学、有效的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机制。

1.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改变只单纯注重信贷风险管理的理念,要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并且对不同业务、不同风险、不同地区实行差别化管理。

2.建立健全科学系统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改变总分行制的行政管理模式,建立董事会全面领导的相互独立的、垂直的风险管理组织框架,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

3.培养风险管理人才。由于银行风险的多发性、复杂性和隐蔽性,需要大批具有特殊素质和专业技能的风险经理人才专司银行风险管理。外资银行入股中国商业银行后,一方面,可直接输送一些索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的高层次风险管理人才;另一方面,可通过培训帮助提高现有风险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实践能力,努力培养一大批从事风险管理的专家,实现由感性、经验型、操作型的风险管理向理性、知识型、专家型的风险管理转变。

4.规范管理。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严密的规章制度是银行风险管理有效规范运作的制度保证。在外资方帮助下,我国商业银行将补充和完善风险管理操作规程和相关规章制度,以规范银行风险管理程序和行为,避免风险管理人员在进行风险评价和判定时。由于受自身素质的限制以及外界条件的影响,造成判定结果的随意性和主观性。

5.改进管理方法。引进外资方先进技术,改造传统风险识别、评价、决策与监督手段,设计和建立风险计量指标和模型,更多地应用量化分析工具;建立和完善信息管理系统。不断积累和丰富业务信息,为风险计量提供足够、准确和及时的数据信息,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充实资本金,增强自主抵御风险的能力

据2005年1O月统计,我国主要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仅约为4.5%。即使资本充足率达8%的银行,大部分也刚好超过8%,超过10%的很少。当前我国商业银行赢利水平普遍比较低,自身资本积累能力比较弱。依靠自身利润、增加留存收益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受到很大限制。继续依赖财政注资和政策剥离不太现实。年年给予银行免费“午餐”,政府有限的财力将不堪重负和显得效益低下。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向前发展,以及由于银行为增强国际竞争力必将不断扩张规模,资本充足率问题将更为严峻。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首先可以直接引进境外资本,增加资本金规模,改善资本金结构。直接提高资本金充足水平。另外.还可以通过提高银行市场价值和证实银行发展前景,到境内外资本市场公开上市,利用发行股票,包括首发、增发、配股等手段募集资本。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资本补充机制。持续不断补充资本,增强银行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和业务持续发展的后劲。

(四)推动业务经营模式转变和国际化战略实施,降低和分散风险

引进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商业银行转变业务经营模式和实施国际化战略,从而降低和分散风险。

1.推进业务经营模式转变,降低和分散风险。现在,商业银行业务中传统存贷业务仍高达约90%,并且基本上依靠利差来实行盈利。传统存贷业务属于加权风险系数高的业务,并且,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间接融资将被赢接融资分流,传统存贷业务的市场占比将不断减少。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的稳步推进以及银行竞争加剧,利差将不断收窄,商业银行传统的经营模式面临着极大的风险。而国外先进银行已经实行了综合经营,特别是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发展极好。如发达国家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普遍占到整个银行业务收入的40%一50%,高的甚至到80%以上。

2.随着我国商业银行借助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后实施业务经营国际化战略,有利于风险在地域和业务种类上进行分散。引进战略投资者后,商业银行可利用外资银行良好的国际声誉、广泛的国际业务网点、灵敏的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和强大的人才优势,更加快捷地走向国际市场,实现国际化经营,扩大自己的服务地域和服务范围,有利于银行风险的分散

二、战略投资者作用的局限性

(一)外费方的保守

外资方目标在于追求利澜,抢占巾市场,对商业银行风险控制改进作用只是实现其目标的一个副产品。根据弗农(Vernon)的产品周期理论,为了保持自身竞争优势,外资方不会将最先进的技术转让给东道国;外资方所在国政府出于国家经济安全考虑,也会阻止外资银行转让最先进技术和经验。另外。由于外资银行在并购行中处于次要地位。会进一步降低其转让最先进技术和经验的积极性。

(二)我国商业银行吸收消化能力

外资银行的溢出能否在商业银行产生良好效应.还取决于我国商业银行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以及吸收消化能力。如果商业银行不识“货”或学习吸收能力比较差,将丧失自我提高的机会。

(三)外资银行无法解决产生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的外部环境

中国金融部门质量之优劣70%取决于金融运行的体制环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级政府的赢接干预。引进外资后,大部分商业银行中。国有股份仍然占据绝对控制地位。由于政府行为目标包括了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业绩目标,政府对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的直接干预将为银行带来巨大的潜在金融风险。二是宏观经济波动和经济结构调整导致大批企业经营出现困难甚至破产,企业经营风险向金融业转移,经济风险转嫁为金融风险。三是社会信用环境羞。我国金融运行的法制环境较差,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健全。企业和个人的金融法律意识淡薄,银行的债权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社会信用意识薄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缺乏对企业和个人信用的评价和记录系统。

(四)金融监管不当和不力

金融监管重点不明确、风险识别严重滞后以及手段不充分,严重制约了监管的有效性,金融机构违规经营活动没有被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以致酿成大患。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外资并购的规制和引导

政府主管部门和金融管理层要加强对外资并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审核把关,督促商业银行在引进战略投资者时,严格执行银监会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人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和规定,坚持银监会提出的五项原则和五项标准,真正与外资方建立起以市场为基础的“互赢”的利益共同体。

(二)商业银行提高学习吸收能力

对外资银行提供的经验、制度和技术,我国商业银行要虚心接受和学习,结合自身实际状况,应用到日常的管理和业务经营中。同时还要加强研究分析,掌握吸收本质和核心内容,在此基础上模仿创新,逐渐培育出自主创新能力,真正做到“洋为中用”。

(三)创造良好的金融外部环境

一是加快政府改革进程,切实转变政府观念和职能,使政府树立市场经济意识,按照市场规律办事,杜绝政府对银行管理和日常经营直接行政干预情况的发生;二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运行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加强宏观调控。减少经济波动的频率和幅度,创造平稳的宏观经济运行环境;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严惩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金融规范化、法制化环境。加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单位及个人信用信息登记系统。

(四)加强金融风险监管

建立起比较全面的、持续的、动态的风险监管控制机制,注重监管的全方位和多角度。建立系统性的风险指标统计制度,既要全面收集银行内部运行数据,严密监控金融内生性风险,又要加强收集经济社会中可能对金融运行环境产生影响的数据和信息,以监控外生性风险和突发性风险。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经验范文5

论文摘要:金融市场开放突显出我国金融监管理念滞后、金融法律建设滞后等等问题。结合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本文建议我国进一步推进金融监管制度改革,转变金融监管理念、加强金融法制建设、逐步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体系,以强化金融监管功能、提升金融监管的水平。

一、引言

开放金融市场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为重要的是,也给我国的金融监管带来了更大、更多的困难。如果我国的金融监管不能适应这种新的格局及其带来的各种变化,必将对我国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甚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二、金融市场开放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几大挑战

1、混业经营模式成为发展趋势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加快,随之而来的是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快速转变。这种经营模式的转变体现在实行混业经营的外资金融机构的大量涌入和国内金融机构逐步走向混业经营两个方面。

(1)混业经营的国际竞争者大量进入我国金融市场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按照我国政府的承诺,2007年以后我国金融市场将全面对外资开放,允许外国金融企业全面加入中国金融业的竞争,在中国营业的所有银行机构都将获得许可,可以在全国的所有地方经营任何货币的业务。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已有21个国家和地区的72家外资银行,在我国设立了254家营业机构。另据统计,目前被外资参股控股的金融企业共计67家,其中银行16家,信托公司4家,保险公司19家,基金管理公司19家,汽车金融公司4家。随着金融业开放的推进,在境外跨国金融集团的混业经营压力下,现行的分业监管模式会越来越被动。

(2)国内金融机构逐步走向混业经营

金融市场开放后,我国国内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已成大势所趋。国内金融机构在同国外金融机构展开的竞争中,由于国外金融机构的背景是综合性金融集团,大都采用混业经营模式,具有许多综合优势,而国内的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对而言几乎都是单一资本、单一业务,几乎都存在资本单薄、互相调度资金空间有限以及专业人才分割、知识面较窄的缺陷,在竞争中肯定处于劣势。因此,在国外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下,我国金融机构将进一步受到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的影响,逐步走向混业经营。事实上,我国政府已开始对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政策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国内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的业务合作已日趋加强,已初步形成了三者之间业务渗透、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利用现有市场资源、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并呈现了相互渗透共同发展的趋势。例如中信集团拥有中信银行、信诚人寿 、中信证券、中信基金、中信信托等子公司,业务横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领域;光大集团控股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公司、光大永明保险公司、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这些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之间业务关联非常密切,事实上已经存在混业经营。

2、金融监管理念滞后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基本上停留在政府管制和保护阶段,金融监管当局依然遵循着限制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和经营行为,限制金融机构合并的金融管理理念。然而,在世界金融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的背景下,国际上金融监管理念也因而不断发生变化,从最初单纯立足于安全的监管目标,发展到以效率优先、兼顾安全的新型监管理念。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后,为了拓展自身的业务范围和抗风险的能力,获取更高的利润,内外资金融机构将不断地进行业务创新和金融工具创新,开拓和经营非传统性的业务,金融创新不断出现,因此,我国金融监管当局的以金融安全为最终目标的金融管理理念已然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发展趋势。

3、金融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金融监管的实质是法制管理,从金融监管的内容来看,一般应包括市场准入监管、市场运作过程监管和市场退出监管;从金融监管的手段与方法来看,主要依据法律、法规来进行;在具体监管过程中,则主要运用金融稽核手段来进行。由于我国金融监管长期依靠由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因此造成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基础环境发展滞后。虽然目前已出台有《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多部法律与法规,但条款比较概括、笼统,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务的发展和金融监管的需要。在现实中,金融机构从市场准入、业务运营,到市场退出、违规处理等等方面都存在大量的法律问题需要加以明确和解决。

三、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的几点建议

面对我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和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对我国金融监管的挑战,结合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对完善 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提出以下建议:

1、转变金融监管理念,提升金融监管的水平。

金融市场开放和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要求金融监管理念的转变,即在安全基础上,更注重效率与创新。在当前的金融监管中引入激励监管的观念,充分尊重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

首先,从合规监管向风险监管转变。当前我国金融监管的内容主要是以对金融机构的审批和金融机构的合规性监管为主,而对金融机构日常经营的风险性监管和规范性监管则涉及不多。在金融机构发展初期,以合规性监管为主是必要的。但是从风险监管角度分析,这样的监管措施往往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因为风险监管措施强调的是发现风险后如何控制风险、减少风险、增加抵御风险的能力,追究造成风险者的责任。长期以来,金融监管机构习惯于设定一系列管理规定,进而据此检查金融机构的合规性,而风险导向的监管更为强调动态性的监管,强调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程度、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性和管理水平所实施的监管。随着银行业的创新和变革,合规性监管的市场敏感程度明显降低,促使监管机构转向风险导向性。巴塞尔委员会据此也了一系列的文件,强调和鼓励各国监管机构重视风险监管。

其次,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监管经验。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已有一定的发展,金融业正逐步向国际化迈进,如果仍缺乏对金融机构发展中的风险预防、保护以及最后支持的基础,将不利于我国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体系的健康稳定发展。在我国,一旦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风险,政府往往是以行政方式出面干预,对金融风险的违规行为做出纠正。这种被动的事后处理方式,影响了金融业发展的稳健性,导致我国金融监管能力和金融业整体运营效率的低下。所以,我国的监管机构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完善风险监管。

第三,努力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在我国金融市场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要努力提高监管水平,要借鉴国际先进监管经验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新资本协议》的原则,跟上国际金融业务和监管技术的发展;通过建立科学的评级体系和实施综合并表监管,提高以风险为本的持续性审慎监管能力;规范监管工作,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和监管效率;建立国际监管组织的合作协议与机制,在信息共享和交流的基础上更好地实施监管。

2、加强金融法制建设,强化金融监管的功能和作用。

法律体系是金融机构监管制度的主要保障和归结点,把监管工作建立在严密、系统的法律法规之上,使监管工作依法进行,并以此保障监管行为的权威性、严肃性、强制性和统一性,这既是金融监管自身的内在要求,也是世界各国的共同经验。因此,面对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潮流,政府应尽快适应金融深化和金融创新的需要,可以借鉴国外成功的管理经验和理论基础,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系统的清理,废除或完善相关条款,同时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及内部需求变动增设新的金融监管法律规范,形成从市场准入、经营范围、风险管理、市场退出等各个方面的金融监管法规体系。此外,还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监管行为,确保监管行为自身的合法性、合规性,防止金融监管违法、失当行为的发生。

3、强调外部监管与内部控制的结合,尤其应重视内部控制的作用

有效的金融监管必须注重外在约束和自我约束的有机统一,即在对金融机构进行外部监管控制同时,强化其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提高自我监控水平。因此,我国在强化国家金融监管的同时,还要注意建立完善我国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内控自律管理体系。只有金融机构内部形成良好、严格的内控机制,外部的金融监管才能发挥效能,这既是金融监管最基本的约束机制,也是国家实行金融监管的基础。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经过大量的调查和研究,发现很多金融机构的问题出在内部控制上。因此,监管机构要促进和督察金融机构完善内部控制,只有将外部监管和内部控制结合起来,才能保证金融机构稳健的运行。如果脱离了严密的内部控制机制,再完善的外部监管也会成为便的缺乏基础,无法发挥效用。

4、逐步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体系。

为了适应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我国需要逐步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体系。统一的金融监管体系的建立,是以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发展为契机,形成覆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及其它金融业务的统一金融监管机构,对现有分散的金融监管资源进行有效配置,逐步解决监管重叠与监管缺位并存等问题,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全面性,推进金融业务的创新与发展,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参考文献:

1、巴曙松:《一行三会成铁路警察 金融监管各管一段》,2005年02月06日 《中国经济周刊》。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经验范文6

关键词:金融服务 风险化解 风险防范

目前金融行业发展迅速,金融服务业务在我国发展态势良好,但是金融服务给带来利益的同时,也给机构带来风险,如何控制这些风险是金融服务业务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这样才可以降低金融服务风险,促进金融服务业的发展。

一、金融服务的概念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附件的内容,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运用货币交易手段融通有价物品,向金融活动参与者和顾客提供的共同受益、获得满足的活动。金融服务主要包括保险及其相关服务,还包括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主要有:直接保险(包括共同保险、寿险、非寿险)、再保险和转分保、保险中介,如经纪和、保险附属服务;如咨询、精算、风险评估和理赔服务;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接受公众存款和其他应偿还基金、所有类型的贷款,包括消费信贷、抵押信贷、商业交易的和融资;财务租赁;所有支付和货币等。

二、我国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风险

我国金融服务主要包括来自金融机构内部风险以及金融机构外部风险,内部风险时可以控制的,外部风险与整个经济环境有关,是金融机构不可以控制的。

(一)内部风险

金融服务内部风险主要包括决策风险、管理风险、财务管理风险以及人力风险等方面,决策风险主要包括服务协议风险与退出战略风险,服务协议风险是指协议的制定、中止或是终止,企业履行协议能力以及离岸管理的选择,退出战略风险主要是不适当的市场退出行为,主要是由于金融机构对市场环境的把握能力以及机构自身能力有关;管理风险主要是信息风险、操作风险与合规风险,金融服务涉及多个经济实体,管理对象比较复杂,机构管理难度增加,以及由于机构适应性与保密性不够、管理体系不健全、质量保障体系不健全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管理风险的出现;财务风险主要有操作风险、外汇风险与连带风险等,一般来说机构与服务对象之间合作关系紧密,机构与很多服务商之间互相参股、投股的现象比较普遍,财务与经营等方面的问题很容易从一方传递到另一方,出现蝴蝶效应,使得连带风险的出现;离岸交易涉及到外汇、与利率方面的问题,很容易出现利率与汇率风险;人力风险主要是机构人员引起的风险,金融服务是人员密度比较高的行业,由于薪酬、沟通、文化差异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机构出现人员流失,欺诈、失误等,促使金融服务行业出现人力风险。

(二)外部风险

金融服务的外部风险是金融服务风险主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系统风险、技术风险与市场风险。

系统风险主要是国家风险和集中风险,其中国家风险时由于政治、经济以及社会因素方面的变动,给机构金融服务带来影响;集中风险是指行业发展集中到某一个服务商,被某一服务商所垄断,不利于市场竞争,该服务商服务能力得不到提高,其他服务商不能发展,该服务商的经营状况直接影响了金融服务产业的发展,使得金融服务业务风险集中。

技术风险主要包括技术被模仿、泄密以及技术不适用的风险,随着科学信息技术的发展,金融服务依靠于计算机信息技术,信息网络与技术的制作与运用关系密切,因此,技术风险与金融服务联系紧密,技术的保密性与安全性直接使得技术缺乏延展性与连续性,技术的更新使得机构原有信息系统跟不上发展,新技术使用受限,使得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受阻,此外由于技术的缺陷,当技术被黑客攻击时,会使得金融机构受到重创,直接影响着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发展。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金融服务市场风险,市场风险主要表现在服务质量与成本之间的问题,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格局的改变以及服务技术与经验的成熟,服务商竞争能力加强,使得金融服务外包成本上升,金融机构为了降低成本,获得更高的利益,降低服务商的利润,使得服务积极性下降,市场环境不佳,金融服务商为获得更高的利益,做出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引起金融服务风险。

三、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一)慎重选择金融服务商

金融服务业务的发展与服务商有着很大的关联,为了降低金融服务内部风险就应该慎重的选择符合金融服务对象要求的服务商,在确定合作服务商之前应该对其进行全面、充分的考核,结合机构金融服务业务的要求,科学、合理的评价服务商,选择信誉度高、经验丰富的服务商,这样可以很大程度的化解金融服务风险,同时还可以促进金融服务商的良性竞争,淘汰一些风险比较高的服务商,留下综合实力较强、风险较低的服务商,保证金融服务环境的稳定。

(二)构建服务商内部评估制度

导致金融服务风险很大一部分是由服务商而引起的,服务商将金融服务转移到服务对象的同时,将服务商的相关风险转移到外包商,所以金融机构应该加强对服务商内部建设,建立完善的机构内部评估制度,建立健全风险防范体系,减少机构金融服务转移部分的风险,减少由于机构内部因素,如管理、财务、人力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将金融机构内部风险将低,金融机构构建完善的内部评估制度,评价金融机构内部活动,将不良方面改善,提高机构整体经营水平,防范金融机构内部风险。

(三)加强对服务商的管理与控制

服务商在金融服务外包业务中发挥着最主要作用,金融机构对服务商加强管理与控制,可以防范于化解金融服务风险,金融机构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服务商的控制制度,保证金融服务业务正常运营,服务商能够提供合理合规的服务,随时了解服务商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服务商的投机、违规行为,管理与控制服务商使其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服务,防范于规避金融服务风险。

四、 总结

金融服务在我国尚属于起步解读那,前景广阔,应该注意规避金融服务风险,加强对服务商的管理与控制,建立金融服务商内部评估制度,进行风险规避,同时根据市场环境调整外包服务发展战略,采取有力措施防范于化解金融服务风险。

参考文献:

[1]秦江波,孙金梅.中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J].科技与管理;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