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范例6篇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范文1

关键词:金融监管 市场竞争力 风险控制

一、监管制度下的金融机构风险管理

(一)金融机构创新机制监管内容

金融机构创新机制指的是金融管理和监督,是国家对中央银行和其他金融监管实施管理与监督的过程,它需要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合理有效的规避系统风险,减少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目前,较为常见的监管手段包括: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以及技术手段,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实现对金融产品相关数据监管,准确评判金融野外风险程度。

(二)金融创新风险

近年来,在金融创新环境影响下,各种金融产品随之涌现,金融风险也相伴而生,运营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相互影响,信用性会加大市场性风险,市场运营风险还会造成市场的不规则波动,造成交易者心理上的恐慌,阻碍经济社会的争a发展。

二、金融机构监管下风险管理重要性

(一)防范金融危机

金融危机爆发对金融行业产生了严重的影响,甚至危及到国家和个人,其根本原因就是金融监管力度不足,相较于金融危机造成的经济损失来说,它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更是十分巨大的,它极大的影响了经济实物和金融行业的正常程序。只有保证社会经济的正常稳定发展,加强监管力度,才能够有效的避免金融危机,降低金融危机产生的损失。因此,我们应积极发挥金融监管的危机防范功能。

(二)市场失灵补救

由于金融市场中存在一定的内外部信息不对称因素,难以满足资源最优配置原则,金融市场监督十分重要,只有实现市场资源合理化配置才能够促进金融行业的正常稳步发展,但这一过程中产生着大量的金融风险,任何一部踏错都可能造成经济崩溃,危害社会稳定。因此,政府必须要发挥监管和宏观调控的作用,实行金融市场的科学化治理,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加强金融监管制度下的风险管理

(一)完善监管法律体系

完善的金融市场监管法律体系能够保证市场的有效性和灵活性,只有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完善的监管体系,提升市场交易权威性,才能够满足金融产品需求,营造良好的金融产品发展形势。

(二)提升金融产品法律系统性

建立金融产品法律的系统性,完善相应道德法律法规,进行不同金融产品的监管,更好的满足市场仅以需求,加强市场交易行为的操作性和规范性。

(三)从实际出发,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管模式

不同的金融产品交易存在一定的差异性,需要采取差异化监管模式,根据经济发展需要,不断提升监管机构的管理力度,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金融产品在风险防范、交易规则和技术特征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只有根据其特征制定规范性文件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模式,才能够切实解决金融产品发展中的问题。四位一体的监管模式能够充分发挥监管主体作用,建立全新的金融市场运行体系,完善金融监控体系。该模式要求实施严格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进行每笔交易的严格审查,结合国内外金融管理经验,落实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将外化监管转变为内在动力,构建和谐的金融市场环境。

四、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健全风险预警和急救机构建设

金融风险无处不在,只有建立风险预警和急救措施,快速将金融风险降至最低,才能够保证各项问题的快速解决。完善的风险预警和控制体系,能够有效的监控、防范风险,做到金融危机的提前预防,更好的保证交易的合法权益,实现对金融风险的有效管理和防范,金融市场在不断的发展变化,我们也应与时俱进,不断加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金融市场环境,推动社会主义发展。

五、结束语

金融监管制度演变与发展是金融市场运作的必然过程,而金融风险也是无可避免的,我们只有通过不断加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救援体系,实现对金融市场的有效调控,营造更加健康、稳定的金融环境,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才能够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参考文献:

[1]刘迎霜.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历程――基于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监管视角的叙述[J].南京社会科学,2011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范文2

[关键词]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现状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G5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2-0105-01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调节基础的重要角色。新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是政府贷款向农村倾斜主要途径,农村地区特别是最贫困的农村地区,大多数人都需要帮助。但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还存在许多潜在的风险,因此,对新农村金融风险管理研究有着非常重要意义。

一、加强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提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基于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特征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分析其风险,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加强识别和化解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并促进可持续发展,更好的服务“三农“,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其次,有利于激活农村金融市觥3て谝岳磁逍庞蒙缡桥褰鹑诟母锏闹氐悖并且始终围绕着这一个机构的扩张,因为在金融市场,农村信用社的垄断,使改革的效果并不显著。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的涌现这有利于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竞争,从而有利于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效率。通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的研究,提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力的局面,有利于打破农村信用社垄断,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在农村地区改善金融服务,解决贷款难的问题。最后,有利于补充和完善中国的农村金融风险防范理论。目前,农村金融风险防范理论中国有不完整的,有不完善的研究本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的问题,通过建立新的

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识别和防范体系,以补充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防范的理论,促进农村金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二、目前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现状

1、风险管理的数据基础比较薄弱

从我国农村现阶段的现状来看,农村还未建立起较为科学的信用评价系统与征信管理系统。一方面原本存在与农村的大型商业银行逐渐撤离农村,而现有的正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缺乏必要的农村信贷信息记录;另一方面,农村非正规金融活跃,并且具有相对较多的信用信息储备,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时间短,还需要花费很大的人力与物力成本去对农户、农村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经济主体进行信息收集。但是,实际情况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信息收集还没有完善,没有达到规范化的程度,还没有确立以农业生产周期与农业市场变化而进行的风险评价方法。

2、在创新性管理的技术方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着金融市场不断发展,面对金融市场风险的多样性与复杂性,金融机构风险的管理模式逐渐采用完善的模型化风险管理方式,根据数据资料对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结合金融工程技术实现了风险管理的新发展。但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新成立的金融服务机构,只能初步运用这些风险管理技术与方法,这对于风险评估、风险预防与风险化解有着很大的制约。

3、风险防范制度的运行保障机制不配套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制度建立之后还需要有配套的机制保障其运行,其运行保障机制应是全方位、体系化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风险防范与制度运行的具体需要来确定,例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人才培养与人才引进机制,农业保险保障机制、农村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等等。然而我国现阶段的情况来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制度的运行保障机制还不配套。

三、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加强对策

1、完善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制度

严格市场准入准法律制度,以确保新农村金融机构的种类,为客户提供提供足够的安全服务的能力。为了促进农村金融业的发展,我国也制定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施工监督法”,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法律依据机构性质,建立了条件,所有权和治理结构之间的关系,组位方面编织的形式,权利和义务,业务范围,经营原则等。具体的,详细的规定;界定农村金融机构,地方政府,行业监管机构和监管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了相应的权利,责任,风险,为了保护合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利益,并使其与其他金融机构平等获得金融业务的开展法律地位;确定不同的访问方法,建立相应的资本访问数量和结构,明确获得必要的范围和业务类型。

2、规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业务

新的金融机构,以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监管范建康发展的关键。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银监会有关低门槛,严监管;一审后推广;增加机构,覆盖面广涵盖:扩展功能强大的服务的方针,以新农村金融机机构信贷业务,合规性监管的合法性;二,严格监控管信贷。信贷资金投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充分满足县农民,农业和区域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不是钱出了全县农村的;三是积极支持金融创新。要引用引导和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据当地农村产业特点和客户的不同层次的实际需求,积极的信贷产品创新,成本和风险的精确计算,合理定价的贷款,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客户持续的信贷支持;第四年实施学分制。现在就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己批准的年度经营逐步开展风险和信用风险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3、加强农村银行操作风险的防范机制

首先,完善的授权与制衡机制。业务部、风险控制部、营业部、综合部等人员职责分工明确,高级管理层实行部门负责制,分权制衡;根据不同的岗位性质、业务经营水平以及风险管理能力分别授予不同的权限额度。

其次,良好的人才招聘与培养机制。重点考察关键岗位人员的人品与履历,校园招聘中注重学生的理论分析水平以及个人经验的积累;对新进员工实行职业经理人培养计划,并形成来员工一带一的责任激励机制,以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方法掌握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

最后,严格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员工风险意识理念,并坚决杜绝帐外经营,对业务流程实行严格的岗位问责制,坚决杜绝为方便顾客或者内部人员而简化必要的操作程序;对于存在的问题组织员工集思广益,进行及时调整面促进业务流程的科学与合理程度。

4、增加相关配套政策的扶持力度

目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国家正在使用的导频插入大发展时期,在很多方面还需要大力支持旨在国家政策在创造一个更加有利和公平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首先,为了发展和完善我们建设农村金融市场的法律调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高,渠道不畅等问题,国家应进一步对“三农”的财政补贴提高政策,并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调动新农村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其次,建立农村金融风险的担安全系统。抵押品为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有限的问题,国家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以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下乡,鼓励担保侵入性的方式最后,加强不良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处理。我们的国家应该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资本生产重组或其它手段进行处理,它发出能够提高安全性贷款的释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其信贷风险。

参考文献

[1] 王修华,贺小金,何靖.村镇银行发展的制度约束及优化设计[J].农业经济问题,2010,(8)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范文3

关键词:金融机构;洗钱;恐怖融资;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1)12-0046-03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12.12

为避免洗钱与恐怖融资活动所带来的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和信誉风险,金融机构必须制定有效的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机制,处理试图进入并利用金融体系的洗钱者和所带来风险,识别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方面的薄弱环节或漏洞,并采取适当的行动予以补救,提高其识别、监督、协助制止洗钱与恐怖融资活动的能力。

一、洗钱与恐怖融资活动给金融机构所带来的风险

一旦金融机构卷入洗钱与恐怖融资活动,不论是金融机构参与洗钱、恐怖融资活动,还是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洗钱、恐怖融资活动,都将给其带来巨大的风险。如果金融机构涉嫌洗钱或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洗钱,该金融机构的声誉会严重受损,并面临法律制裁和经济损失的风险,不仅可能流失优质客户和丧失业务机会,而且可能因此而被吊销业务许可,被迫退出市场,甚至可能引发挤兑,影响到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洗钱与恐怖融资活动给金融机构所带来的风险主要包括合规风险、操作风险、信誉风险。

1.合规风险。合规风险一般由内部控制政策程序无效或道德标准执行不力等不良行为产生,会对资本和收益产生负面影响。守法合规是金融机构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应当遵循的基本要求。如果金融机构侵犯或忽视反洗钱与反恐融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就会产生严峻的合规风险,面临罚款、民事赔偿、损害赔偿以及各种诉讼,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监管当局吊销业务许可从而退出金融市场。

2.操作风险。操作风险通常与管理失误、内控失灵、内部诈骗和参与洗钱、恐怖融资活动等密切关联。金融机构作为社会资金活动的主要载体,各项业务都有可能被犯罪分子所利用而成为洗钱和恐怖融资的渠道。通过健全内部控制和信息系统,以及实施加强员工诚信和运作程序有效性的政策,金融机构管理层可以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如果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金融机构就可能面临因反洗钱内部控制不完善、人员或系统操作失误(如未能有效识别可疑客户、交易和资金来源)等而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

3.声誉风险。金融机构的声誉以信用为基础,反映了该机构在金融市场上的知名程度、同业机构间的认同程度和社会公众中的信任程度,只有通过长期的努力才能建立良好的声誉。而良好的声誉可以为金融机构赢得更大市场、取得更多利润,从而获得持续的发展空间和长期的经营效益。如果金融机构有意或无意涉及洗钱与恐怖融资活动,一旦案发,必将严重损害该金融机构的声誉,大幅动摇投资者、合作者、消费者以及社会公众的信任,从而造成经营业绩下降和市场份额缩减,甚至可能危及涉案金融机构的生存,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二、评估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

这是金融机构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其目的首先是筛选出最危险的交易客户和产品,同时也兼顾低风险的情况,以便于有区别性地开展下一步的工作。为此,金融机构需要综合考虑自己的业务结构、客户种类、经营方式和外部环境等因素,以便进行风险归类和评级。金融机构必须首先确定可能存在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的具体产品、服务、客户、行业与职业、地理位置等因素。犯罪活动具有多样性,因此相关风险也有所不同。在进行风险评估时,金融机构应综合考虑到交易的数量与总量、客户关系的性质以及与客户交流的方式。

“沃尔夫斯堡集团”提供给成员银行的反洗钱行动指南将洗钱风险划分为国家风险、客户风险和服务风险三类,并给出了金融机构判断洗钱风险增减因素的五个标准:客户的资产数量与交易规模、客户受反洗钱规制或监控的程度、客户的交易往来历史、自身对反洗钱规则的熟悉程度、客户使用的交易媒介和所处交易环境的透明程度。一般而言,金融领域中存在较高洗钱风险的场合有大额现金交易、无明显利益动机的交易、非面对面客户交易(真正的交易客户不到场,由人出面)、与犯罪或洗钱高发地之间的跨境交易等。反之,具有长期往来关系的客户、政府或行政事业单位客户、经过合格第三方(如法院)认证的客户等的洗钱风险较低。综合来看,金融机构对洗钱与恐怖融资的风险评估主要考虑到以下因素。

1.地缘因素。客户来源国或者资金来源国通常是最先提到的风险因素。如果一家金融机构被发现其客户来自敏感国家,其所面临的名誉风险和监管风险自然增加。客户国籍、居住地和主要经营活动中心是判断的主要标志。金融机构应将国内或者国际组织对相关国家的评级和自己的研究成果结合起来,确定自己的评级模式。

2.行业/职业。如果客户或者该客户的实际控制人或者经理人员与某种敏感行业有很大联系,就应该实行更为严格的尽职调查。敏感行业包括涉及洗钱、腐败或者其他严重犯罪活动较多的行业、现金交易依存度较高的行业或者缺乏适当交易记录文件的行业。

3.政治敏感人物。金融机构应将国家首脑、高层政府部长、司法高官或者军事高官、重要国有企业高管、宗教组织领袖及其亲密家庭成员作为一个需要关注单独的风险类别。粗略统计,全球超过40万人符合这一范畴。

4.交易金额。犯罪的严重性常常与所欺诈资产的数额有关。因此,风险与涉案金额之间存在相关性。应根据客户资产规模和交易数额对客户进行分类,大客户应被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审核。

5.产品与服务。在评估客户风险时,基于风险的管理方法必须考虑到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实际情况,确保尽职调查和监控程序能对各种风险进行相应的适当处理。

6.交易关系。金融机构应将非面对面业务关系、通过行开立账户、通过人交易、通过中介机构处理业务等列入较高的风险类别。为遏制相关风险,金融机构应采取适当的客户身份验证程序,并做到电子账户的开立主要用于本国零售业务,金额和产品类型要受到限制。

金融机构对风险的分类既可以简单地将风险描述为低、中、高三等,也可以是更为复杂的风险评级系统以对风险进行更为细致的划分。金融机构既可以依据单个类别处理风险,也可以根据综合的风险类别或者评级生成对客户的整体评估。

三、设计与实施风险控制程序

金融机构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的核心是通过风险指标的区分来驱动相关风险控制程序。风险越大,身份识别和监测程序就应越复杂。在有效完成风险因素识别的基础上,金融机构应当有针对性地处理和缓解所面临的洗钱风险。为此,需要合理设计和规划自己的风险控制方案,包括风险控制的目标和措施等内容。其中,风险控制的目标与金融机构的宏观经营目标相关联,可以仅仅是达到政府反洗钱规制的一般要求,即不因为违反反洗钱规定而招致处罚,也可以是出于自觉维护市场声誉的考虑,自愿主动地全面实施反洗钱内部控制。换言之,金融机构的风险容量(即愿意承受的风险大小)决定其洗钱风险控制的具体目标。

就风险控制的措施来讲,针对洗钱风险较高的情形,金融机构应采取强化的客户尽职调查(CDD)程序,提高持续性客户关系控制的层次。例如要求高风险客户提供更多的个人身份信息和历史资料;要求第三方提供身份认证,并对其实行跟踪易监控等。对于洗钱风险较低的情形,则可以通过简化程序来进行客户尽职调查,甚至可给予身份识别豁免[1]。具体控制措施的选择客观上受制于自身风险容限的高低,即实际的风险承受和处理能力,规模较大的金融机构一般风险承受和处理能力也较大,可以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来实施洗钱风险控制,反之亦然。

1.账户开立和尽职调查。对于低风险客户通常采取身份识别程序;对于高风险客户应实施相应严格的身份识别程序,如敏感客户就应自动进行对照现有警告名单的姓名核查程序。

2.分级审批程序。金融机构应明确是否接受某人为新客户的审批程序。在所有情况下都应当遵循分级审批原则,对审批给予二次签名。对于高风险客户,最终的审批应由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高级管理委员会承担,或者接受合规部等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审批。例如瑞士就强制规定,对重要政治敏感人物的审批权应上升到董事会的高度。

3.分级控制和审查。设立专门的反洗钱部门或指定合规部等负责反洗钱、反恐融资工作,持久、主动的参与到新账户开立、高风险账户尽职调查以及交易监测工作中。对于零售等低风险业务而言,独立控制限于确保工作程序的恰当执行;对于较高风险级别的客户,须进行额外的独立抽查和文件审核;对于风险级别最高的客户,应考虑进行包括文件和交易在内的全面风险审查。独立控制和审查实施的频率也可依据风险级别分类确定,但对整个风险分类体系应在相应时间内进行重审。

4.持续的交易监测。综合考虑尽职调查的结果、客户与金融机构的关系、客户的风险状况与非正常交易数额、可疑交易类型等关键要素,通过常规化电子监测手段将客户的风险情况与其资金交易结合起来考察。

四、评价与改进风险管理

由于外部环境和业务结构的渐进变化,更由于犯罪分子洗钱手法和伎俩的日益高明,金融业的反洗钱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金融机构既要根据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情况制定、调整、完善金融机构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制度,又要根据金融机构自身的动态变化,及时更新风险管理程序[2]。

1.根据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情况制定、调整、完善金融机构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制度。一个有效的风险管理流程能帮助金融机构管理层和董事会制定出有效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程序,找出金融机构风险管控方面的薄弱环节,并将风险最小化。相应地,金融机构管理层可以根据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结果制定、调整、完善适当的政策和程序,解决洗钱及恐怖融资活动带来的潜在风险。金融机构的监控系统应侧重于那些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中确定高风险的产品、服务、客户和地理因素。

拥有先进且健全的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流程的金融机构通常采用独立审核合规程序的方式来验证其有效性。在建立了反洗钱与反恐融资程序之后,金融机构管理层应考虑人力资源配置和提升合规水平所需的培训计划。如果金融机构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等级较高,管理层应制定更加深入的方案,专门监控风险较高的部门。作为审计的一部分,内部和外部审计师应独立审核金融机构的政策、程序以及反洗钱与反恐融资整体合规状况。

2.风险管理程序更新。持续的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合规程序有助于控制金融机构的风险动态。为保持金融机构的合规程序处于最完善状态,金融机构管理层应定期进行程序审查,并作出适当改变,以反映金融机构的真实风险状况。一个有效的风险评估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当金融机构增加新的产品或服务、进入新市场、开设或注销高风险客户的账户,或当金融机构的产品、服务、政策和流程发生改变,通过兼并收购进行扩张时,金融机构必须考虑到这些变化,审查风险管理程序是否需要更新。如果没有发生上述变化,金融机构管理层也应定期对反洗钱与反恐融资程序进行重新评估,以确保风险评估做到与时俱进。

五、反洗钱监管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

反洗钱监管部门应负有对金融机构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机制的审查与监督职责。通过审查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程序,反洗钱监管部门应当确定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是否有效,是否发现了明显的洗钱或恐怖融资风险。反洗钱监管部门要审视金融机构个体采用的风险管理流程。在此过程中,监管部门需要评估一切有关因素,包括那些本来应由金融机构考察的因素,如总资产规模、客户群体、产品和服务以及分支机构的位置等。监管部门必须确定金融机构个体进行的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得当,从而决定是否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监管部门可以采用现场核查的办法审核金融机构个体风险报告的准确性,以及金融机构为降低风险而采取的措施是否充分。监管部门应根据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自己作出的风险评估确定现场核查范围。此外,为检验金融机构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机制的运行环境,反洗钱监管部门还应审查金融机构有关反洗钱与反恐融资程序的书面文件,并应确认该文件是否获得金融机构相应管理层的批准。监管部门还应审查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与开户、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监测与报告以及其它相关政策与流程,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程序应对可能被用于洗钱与恐怖融资活动的账户进行有效监控。监管部门还应审查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有关反洗钱与反恐融资的报告,以确定金融机构是否遵循了报告所述政策。

参考文献:

[1]Richard Pratt.反洗钱与反恐融资指南[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范文4

[关键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风险;管理研究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4.033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4-00-02

1 黑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发展状况

为了更有效地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建设,促进农村金融发展,2008年以来,各种类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始在全国各地区陆续建立起来,为农村居民提供了多样化的金融服务。这类机构包括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农商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但是从发展规模上来看,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机构占有主体地位。截至2014年,黑龙江省全境有省联社1家、市联社7家、县联社79家、农商银行6家,总共近2 000个营业网点。可以说,研究黑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问题就是研究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社的财务风险问题。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在农民走向富裕的道路上,起到了巨大的助推作用,在壮大当地的乡镇企业中,无疑是主力军。截至2014年末,农村信用社的信贷已达近1 000亿元,比全国平均水平要超出10%以上,总体上非信贷类业务收入也有了大跨步地增长,经营收入的多元化格局已初步形成。当前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多以存贷款、汇兑、、担保及信用卡等为传统业务,并逐步开展了诸如外汇交易、网上银行等新业务,这为客户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

2 黑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现状及成因分析

2.1 黑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现状

目前黑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2.1.1 获利能力差

这主要反映在产品的成本费用较高,而资产的收益水平和投资回报率低。就金融机构而言,其获利能力就决定了其在未来的经营中所能产生现金的能力。在金融企业中,其偿债的能力取决于其投资获利,其资金来源来多是投资所得的现金流量。一旦投资不能获得足够的现金流,偿债也就无从谈起,财务风险自然也就产生了。

2.1.2 不良资产比例大

这主要是表现在资产的质量较差,常年沉淀下来的不良债权导致整体的资金周转率较为低下。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资产或资金是能够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资源,周转率低下显示了对资产的运作效率较为低下。经营能力较低,显然不能达到金融机构的预期目标,也会影响到金融机构的未来发展,财务风险也就时刻伴随着。

2.1.3 成长能力弱

这主要是体现在金融机构的资本积累率下降上,长时期的业务萎缩,使整体上市场的占有率不断下降。对金融机构发展趋势有着很好反映的成长能力暂时性地下降,对金融机构的影响并不大,但长时期地下降,显然对金融机构的财务构成了巨大风险。

2.2 黑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风险的成因分析

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因为各种无法预料的因素影响,财务管理也就充满了不确定性,金融机构也就时刻有着受损失的不确定性。在金融机构的整个生产经营中,产生财务风险的原因较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2.1 经营风险的不稳定性

在金融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中,主要包含了经营与财务两方面的风险,这两方面并不是孤立的,而是有着紧密联系。在金融企业中,其经营风险主要是因经营状况与市场环境的变动而导致的营利波动。风险的大小受到来自企业的具体状况与时间影响。显然这些因素都是不十分稳定的,这样就带来了经营风险的不确定与不稳定。

2.2.2 资金的流动性差

大量的实例都证明了财务风险与资金的流动性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资金的匮乏与三角债问题就是资金流动性不强的直接表现,也正是因为这些因素使金融机构有时刻爆发危机的可能。对金融机构来说,一旦不能在适当时机以合适的价格来筹集需要的资金,就会引发资金流动性风险,财务危机也就随之而来了。也就是说,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与营运能力是导致其资金流动性风险产生的主要因素。

2.2.3 投资决策不科学

对金融机构来说,投资包含了对内与对外两方面的投资。在对外上,一些金融机构的投资决策者对投资的风险认识不足,使金融机构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在对内上,投资决策者在对固定资产的决策中,缺乏较为周密的分析研究,相关的经济信息也较为片面,投资决策失误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为金融机构的发展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

2.2.4 资金回收策略不当

商业信用在现代社会广泛存在于金融机构中。这些金融机构为了增加产品的销售量、扩大市场占有率,大力对一些农户与企业进行贷款。从会计核算的角度看,这能增加这些金融机构的利润,但这些金融机构在进行贷款时,对顾客的信用没有实际了解,盲目贷款之后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应收账款的比例增大,资金的回收出现了问题,甚至成了坏账,产生了财务风险。

2.2.5 营运能力不足

流动资产周转速度的快慢是金融机构营运能力的直接体现。一般,金融机构的营运能力由应收账款周转率与流动资金周转率两大指标来体现。应收账款在流动资产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金融机构当中,应收账款回收快、周转迅速,就表明金融机构在短期的偿债能力强,能改善债权人对低流动比率的不良印象。应收账款比率的提高,能有效降低金融机构的坏账发生效率。而目前黑龙江省一些地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资金周转率较低,在大量应收账款难以回收的情况下,金融机构的资金流量逐步呈现下降的趋势,流动性风险基本是逐年增加,不利于金融机构的业务扩大,更会产生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3 黑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对金融机构而言,产生财务风险的影响无疑是非常恶劣的,对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会产生较大的消极影响。在进行这些机构的管理时,首先就应当认识到这一点,在充分分析与认识财务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各种积极措施来加以防范与控制,在不断摸索中完善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管理工作。对金融机构来说,财务风险的管理水平是否高超是其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金融机构的管理者也应当时常进行财务分析,完善财务的风险预警,在各环节加强风险管理,保证金融机构的持续性发展。

3.1 改善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管理体制

通常面对财务风险,金融机构可以采取4种办法来应对,即回避、控制、接受及分散。而其中控制风险是核心,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3.1.1 投资风险防范与控制

在筹得资金后,金融机构往往会进行一些投资,一般是项目、证券或商贸活动。金融机构在进行一些信贷时,往往对客户的信用情况了解不深,造成了投资的失败或资金的难以收回,使自身蒙受损失。显然,黑龙江省目前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信用的评级分析上做的不够,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长效机制,对各地区的农业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那些信用使用情况不良者,坚决不予信用借贷。在兼顾本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的情况下,客服盲目乐观与冒险主义,以避免或降低投资风险。在金融机构的投资活动中,理应追求收益、风险与稳健三者结合点,让金融机构能稳健向前发展。

3.1.2 资金回收风险防范与控制

对金融机构来说,资金的回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活动。其中,应收账款是造成风险产生的重要方面。虽然应收账款能使金融机构产生利润,但实际上并没有为金融机构增加现金,而是使其有限的流动资金垫付未实现的利税开支。因此,面对当前金融机构大量应收账款出现的情况应当建立稳妥的信用政策,通过对客户的资信进行评级后,来进一步确立应收账款的比例,达到降低资金回收风险的目的。

3.2 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

金融机构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较薄弱,对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的防范是极为不利的,因此,需要从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着手,强化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第一,要加强内部的财务控制制度建设,应当明确财务管理在金融机构中的重要作用,明确金融机构其他部门在财务管理过程中所处的位置与职责,做到权责明确,管理清晰。在进行利益分配时,也应当兼顾各方,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权责利三方面做到统一。第二,财务管理中的各环节在事实上存在着财务风险,任何一个财务管理人员的小失误都可能为金融机构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所以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优良的职业判断能力,对潜在的财务风险有一个大概的估计,在进行理论分析的同时,还应对实际的风险作出准确判断。因此,需要不断提升财务人员的素质,在财务管理的全过程中始终把提高财务人员的自身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提升财务人员的财务风险意识。

3.3 提高财务决策水平

在财务决策中,因决策失误而导致的财务风险还是时有发生的。财务决策的正确性可能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工作。在决策中,决策者的主观性会使决策的风险性大大加强。因此,为降低风险的产生,决策科学化是必需的。在进行决策时,应当充分考虑能影响决策的诸多因素,通过计量和分析的方法建立科学的决策模型。无论是进行筹资决策还是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决策都应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计算。这样才能作出正确的决策,使失误的概率大大降低,减少财务决策失误带来的财务损失。

3.4 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

财务风险的产生是金融机构在市场竞争中的附属物,特别是在当前市场经济发育不健全的情况下,财务风险的产生更是必然的。因此,要进行财务风险的防范就需要建立必要的风险预警系统。财务预警就是从财务角度对金融机构的活动进行预警,这是架构在金融机构的预警理论上的。通过对金融机构的财务报表与一些经营的资料分析,通过数据化的管理方式,及时利用财务数据来预先得知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并分析引起财务发生危机的原因,找出其中的隐藏问题,以便及早作出防范,并在风险的起步阶段将其消灭。短期上,可以编制现金流量来进行财务预警;长期上,应当构建风险预警的指标体系来进行财务预警。当然,就金融机构自身说,不断提升其营运能力,才能增强其财务风险抵御能力。

主要参考文献

[1]王伟.我国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的构建[J].财会月刊,2013(4).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范文5

一、操作风险的内涵

对操作风险的定义存在着狭义和广义之分。从狭义角度,认为操作风险是由于控制、系统及运营过程中的错误或疏忽而可能引起的潜在损失的风险。在这种定义中,覆盖面较窄,因为排除了名誉、法律、人员等方面的操作风险。从广义角度,除了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以外的风险都可视为操作风险。这种定义使得很难对操作风险进行管理和计量。

目前被广泛采用的是以下两个定义:

其一是全球衍生产品研究小组(Global Derivatives Study Group,1993)给出的定义:“操作风险是由于控制和系统的不完善、人为的错误或管理不当所导致损失的风险。”它对操作风险的界定限于人员、系统和操作流程三个方面,并且把管理作为防止操作风险的决定性因素。

其二是《新巴塞尔资本协议》(2003)中将操作风险定位为:“由于不适当或失败的内部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所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这一界定包含了法律风险(the Legal Risk),但战略风险(the Strategic Risk)和名誉风险(the Reputational Risk)并不包含其中。法律风险是由于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对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处理不当或由于外部法律环境的变化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风险。由于公司的法律活动是公司完成经营任务所采取的工具之一,所以基本属于操作性质的活动。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则是公司董事会对本行重大发展方向与目标所作出的失误决策而导致的风险,他们属于决策性的风险,并且考虑到使操作风险资本费用最小化的目的,所以没有将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列入操作风险中。这一定义侧重从操作风险的形成原因,它兼顾了操作风险的内涵和量化操作风险的可能性。

由于现在大约有100多个国家采用了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因此这些国家的管理当局也倾向于用巴塞尔协议的监管标准来调整对本国金融业的监管政策。

二、操作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2000年以来,国内外发生的一系列金融机构操作风险事件,引起了包括金融监管部门在内的社会各界关注。例如:世界“交易员胖手指”事件。2001年5月,美国雷曼兄弟伦敦分公司的交易员通过电脑交易同时卖出FTSE百种指数几乎所有成分股,将一个小数点点错位置,卖出金额放大100倍,导致该指数跌破120点,英国百家蓝筹股400亿英镑的市值化为乌有,雷曼兄弟赔了近1000万英镑;2003年4月,一位交易员错误地以每股13英镑的价格,买进了制药公司格兰素――史克公司50万股股票,当时其股价为每股低于70便士;2005年2月,一位经纪人准备卖出音乐出版商EMI公司的1.5万股股票,但是搞错了小数点,成了卖出1500万股。

国内出现的操作风险事件有:权限管理失控事件、篡改数据挪用客户交易结算事件、债券投标操作风险事件、银行纸黄金操作风险事件等等。例如,2008年12月26日凌晨1点52分至2点15分,历时23分钟,国内某银行网上银行纸黄金交易最高价一度由每克185元左右飙升至848元,直到26日下午2时30分许,该行网上银行网页显示,纸黄金交易价格回落到每克186.5元。据事后分析,推测是银行的交易员可能混淆了不同单位和币种的报价。银行方面对于在价格飙升时成功卖出黄金的多数投资者先进行资金或账户冻结,并在26日逐步“反向操作”,以原价买入黄金,将同等数量的纸黄金退回了投资者的账户。

总体上来说,操作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1.内部欺诈。有机构内部人员参与的诈骗、盗用资产、违反法律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行为。如内部人员虚报头寸、内部人员偷盗、在职员的账户上进行内部交易等。

2.外部欺诈。第三方的诈骗、盗用资产、违反法律的行为。如抢劫、伪造、开具空头支票以及黑客行为对计算机系统的损坏。

3.雇用合同以及工作状况带来的风险事件。由于不履行合同或者不符合劳动健康、安全法律所引起的赔偿要求。例如,工人赔偿要求、违反雇员的健康安全规定、有组织的罢工以及各种应对顾客负有的责任。

4.客户、产品以及商品行为引起的风险事件。有意或无意造成的无法满足某一顾客的特定需求,或者是由于产品的性质、设计问题造成的失误。如受托人违约、滥用秘密的客户信息、公司账户上的不正确的交易行为、洗钱、销售未授权产品等。

5.有形资产的损失。由于灾难性事件或其他事件引起的有形资产的损坏或损失。如恐怖事件、地震、火灾、洪灾等。

6.经营中断和系统出错。如软件或者硬件错误、通信问题以及设备老化。

7.涉及执行、交割以及交易过程管理的风险事件。交易失败、过程管理出错、与合作伙伴或卖方的合作失败。如交易数据输入错误、间接的管理失误、不完备的法律文件、未经批准访问客户账户、合作伙伴的不当操作以及卖方纠纷等。

三、对于金融机构操作风险量化管理的建议

金融机构操作风险管理是指金融机构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由操作风险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运用适当的方法、政策和措施,对操作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对策制定和控制的行为过程。

(一)加强金融机构风险文化建设

金融机构应该精心打造自身的风险文化,应对每天都会遇到的存在于各项业务中的操作风险。其一,通过风险文化的建设,引导员工的行为目标。可以把人性化管理的内容加入激励考核机制中,注意考核内容的全面性,改变员工的物质利益与存款、贷款、利润等内容直接挂钩的倾向,并增加相应职业操守和风险防范方面的考核内容。其二,让金融机构所有员工都意识到操作风险是金融机构为获得期望的回报必须承担的责任,引导员工对操作风险防范的文化认同,进而激发员工树立操作风险的防范意识,增强主动性和积极性;使高层管理者认真履行操作风险管理的职责,以身作则,带动全体员工加强风险防范;使每一业务部的职员对其可能面临的操作风险有足够认识,并对其保持时刻警惕。其三,可以通过建立公司内控制度、规章流程的网上办公系统,集中金融机构风险管理部门的有关文档,定期更新、查询,按最新制度执行政策。其四,培养高度的职业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素质。因为从国内外金融机构发生的操作风险事件来看,其诱因之一是道德风险。因此,在风险文化的建立过程中,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员工良好的职业操守。

(二)制定全面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金融机构应制定控制程序和步骤,并制定一套书面的制度以确保遵循有关风险管理系统的内部政策,为所有关键业务及其支持过程制定操作风险管理标准和目标。在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中,要列出操作风险管理框架的全部内容,包括金融机构内部各层次操作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内部和外部操作风险损失数据的采集和使用、操作风险管理制度的开发并适用的业务环境和内控因素评估、对流程和程序测试并验证的分析、重大政策和程序例外审查的有关规定等。完善、连续的操作风险管理流程应该包括:操作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操作风险的监测与报告、操作风险的控制或缓解。

(三)制定清晰的操作风险定义和相关的分类标准

虽然很多机构都采纳《巴塞尔协议》的操作风险定义,但是每个公司对此定义的解释和理解却是多样的。在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经验之间存在着操作损失的灰色区域,即操作风险事件的分类问题。一些业务部门是在多个数据库中获取事件。例如,过桥贷款损失高于实际数额,在管理担保中的操作错误可能被忽视,部门管理人员将可能会同时以信用和操作两种类型的损失记录在数据库中。

(四)建立内部损失数据库

金融机构应该建立自我风险评估工作会议制度,由操作风险管理部门和行内专家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制定风险评估问题清单,组成工作组并定期召开研讨会评估。在此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建立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和数据统计网络,通过内部网络系统定期或实时报告有关情况。通过公司网络,查证操作风险损失原因,设定自动预警和通知功能,上载分析材料、剖析重大损失案件,统计和复核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并进行分析。

寻求的损失事件数据是覆盖整个公司并影响到损益表表述的每一项科目。数据收集范围应支持分析和量化,关键数据要素应予以被捕获,包括:日期(发现时刻、登记时间)、描述(关于事件和起因的描述)、事件和可能的后果分析(如分类)、起作用的原因(如人为错误、脆弱控制、安全、培训、信息技术)、汇总的原始数据(按照后果分类)、恢复(如运作、法律和保险)、业务线如支持经济资本和能映射到标准Basel业务线)、控制点(损失发生位置)、怎样发现的(如客户、业务部门、审计、监管者)、有效的指标(基本刻度比例指标和关键风险指标)等。

至于数据可以来源于:其一,从产品系统提取数据。例如,财务系统可能记录了核销,保险(第三方和自保理赔),法律案件追踪和结算系统(如捕获罚款)。个人计算机或终端用户建立的专门数据库也是来源之一。其二,从单个损失事件捕获。例如,一个重要的交易对手往来对账问题被记录在流水分录中,因此,损失数据库应提供在线数据事件条目,它更适宜在公司的内部网上,从而便于跨部门访问数据。其三,通过对账。一些对账表有助于确保所有数据元素被捕获到损失数据库中,因此应按照事件分类建立全面的分类账户,实施记录所有的操作损失。

(五)积极培养和引进风险管理人才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对操作风险量化管理研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足。在不断加强对操作风险量化管理研究的同时,由于操作风险是一种本身难以量化的风险,具有复杂性,因此,要求其相关业务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目前熟悉操作风险管理的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非常缺乏,加强这方面的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是风险管理的当务之急,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操作风险管理素质的高低。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范文6

关键词: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

中图分类号:F830.6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6-1428(2007)11-0086-02

收稿日期:2007-08-10

作者简介:郭(1959-),男,高级经济师,现供职于浙江南浔农村合作银行。

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难点和不足

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的核心,合规管理作为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不仅是银行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更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因其经营理念、管理机制、制度执行等方面与股份制银行相比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合规管理机制建设中还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1.对合规经营理念认知度不高。一是未真正树立“合规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一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倚重于业务发展速度、规模,不重视发展质量,没有将依法合规作为一项价值增值活动,最终可能因为产生合规风险损害自身社会声誉和形象,影响业务发展。二是未真正树立“主动合规”的合规管理理念。一些管理人员对高风险点没有定期进行排查,在外部监管、行业管理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后,以种种理由推卸责任,未积极主动进行整改。一些员工只知道要求这样做,而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做。三是未真正树立“合规人人有责”的合规文化理念。合规文化氛围缺失,“以信任替代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的不良文化盛行。

2.合规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合规主体职责不明确。董(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合规部门决策、监督、执行、操作职责不清;合规部门与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审计部门职责交叉,操作人员职责不明确。二是合规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一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未设立独立的合规管理部门,合规人员配备仅作点缀或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三是合规风险报告线路不明确,一些导致合规事件的可疑情况和潜在风险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3.制度执行不力。一是制度的健全性受到质疑。一些机构整章建制缝缝补补、东拼西凑,甚至为健全内控制度而制订制度,照抄照搬,没有将制度与自身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二是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一些机构对制度制定后执行情况缺乏监督反馈机制,使一些问题屡查屡犯,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三是没有有效的问责机制。一些机构对基层建立了严格的问责制度,而对高级管理人员则“刑不上大夫”;一些高管人员担心严格实施问责制度后,将存在的问题表面化、案件化。

二、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建议

1.要将合规建设与完善公司治理结合起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作为一家独立的法人机构,合规组织体系建设与国有银行分支机构相比要求更高。要在明晰“三会一层”合规管理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规部门的独立性,明确合规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职责划分,合理配置合规资源,通过有效的公司治理强化合规管理的有效性。首先,明确“三会一层”合规管理职责。董事会对各项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负最终责任,着重从战略层面批准合规政策,确定合规基调;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日常合规管理工作的内部监管部门,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监事会定期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合规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作出评价。经营管理层负责合规政策的细化和实施。其次,设立独立的合规管理部,明确合规部门与业务部门、审计部门、其他风险管理部门的关系。为确保合规风险管理部的超脱性、独立性和权威性,合规管理部直接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业务部门对本条线经营管理的合规性负首要责任,审计部定期对合规管理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风险管理部与合规管理部在风险管理上各有侧重,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合作。

2.要将合规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规章制度是规范各类经营活动和行为的基本要求,是内控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合规风险的系统性防范刚刚起步,需要根据自身发展要求尽快制定合规政策、合规手册或合规标准,特别是针对每一合规风险点风险防范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保证合规经营。一是开展对规章制度的后评价,确保制度合规。在清理检查原农村信用社时期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按照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规则精神,开展对规章制度的后评价。二是加强风险点排查,确保规章制度覆盖所有风险点。要将授信管理、内控操作环节、案件高发部位作为合规风险排点,认真开展合规风险点排查工作,并在修订制度时补充完善对合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三是建立正向激励制度,加强合规绩效考核。合规绩效考核可分为三个层次:对员工,将合规操作作为岗位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基础工资挂钩;对分支机构,按检查发现的违规操作的概率、操作风险损失率、不良资产率对各支行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确定风险管理等级,分支机构负责人基础年薪可根据不同的风险管理等级拉开差距;对合规员,由内部审计部门定期进行审计评价。

3.要将合规建设与加强流程管理结合起来。合规机制的营造过程,本身就是对业务和管理流程的整合和优化。从全面合规角度分析,一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业务流程具有明显的缺陷,主要体现为:一是贷款审查形同虚设。一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审贷同时完成方式发放贷款,未设立专职审查岗,往往发生客户骗信贷员、信贷员“骗”主任(行长)现象。二是重块状管理,轻条线管理。与股份制银行相比,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管理基本上以支行为单位实行块状管理,一些支行重业务发展轻风险管理,使合规风险比较突出。三是信贷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信贷操作随意性较大,操作流程中存在较大的漏洞。流程管理一直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短板,要以推进合规风险管理为契机,对原有流程全面进行梳理,积极整合信用审批流程,推进前中后台分离,加强事前的合规风险管理。

4.要将合规建设与打造强势执行文化结合起来。合规建设不能停留在口号上,更不能仅仅满足于从制度到制度。合规风险管理的基点要放在每笔业务上、每个从业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上,要通过不断的检查、反馈,评估各项违规行为是否得到及时有效纠正。同时,要加大奖惩力度,促使员工树立“倡导合规、惩处违规”的价值观。积极将合规文化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之中,通过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全员培训,使员工清晰认识到合规管理职责边界,知道“做什么”、“怎么做”,形成“合规创造价值”、“全员主动合规”的良好氛围,使合规真正成为每一位员工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为。

5.从完善合规措施入手,建立合规长效机制。为加强合规风险防范,要在管理上进行创新,健全完善合规管理措施。一是引进经济资本管理,建立健全资本约束机制。通过经济资本的分配和配置,促使各支行把更多的资源配置在风险可控、占用资本少、收益高的业务上,确保了发展质量。二是实施强制休假、岗位轮换制度。实践证明,员工对环境的熟悉程度越高,发生合规风险的概率越大。

参考文献:

[1]廖忠华.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建立合规风险管理工作的思考[J].西南金融,2006;(6)

[2]上海银监局课题组.中资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研究(上)[J].新金融,2005;(6)

[3]上海银监局课题组.中资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研究(下)[J].新金融,2005;(6)

[4]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