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企业的税收筹划范例6篇

商贸企业的税收筹划

商贸企业的税收筹划范文1

【关键词】 中小商贸企业; 税收筹划; 税收优惠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4-0108-03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经超过1 000万家,而中小企业所创造的GDP已经接近我国GDP的50%,中小企业所创造的税收也非常可观。作为中小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商贸企业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也起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中小商贸企业的税负,增加相应的收益,从而实现中小商贸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的现实依据

(一)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的外在环境基础:税收优惠政策

商贸企业是国家商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因此,为了积极推动中小商贸企业的发展,国家针对中小商贸企业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这为中小商贸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基础,也是中小商贸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重要驱动力。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所得税优惠。我国税法规定,对于资产总额低于1 000万、从业人数80人以下且年度应纳所得税额低于30万的中小商贸企业,企业所得税可以减按20%的税率征收。对于新成立的中小商贸企业,从开业之日起,经向相关税收主管申请,获得批准后可以减征或免征1年的企业所得税。而对于国家规定的偏远山区设立的商业企业或者新办的商贸企业在安置待业人员方面达到一定比例的,可以减征或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2)增值税优惠。除了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有所优惠,国家还对中小商贸企业在增值税方面予以了一定的优惠条件。比如针对从事古旧图书、科学教育和实验等项目的中小商贸企业,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对于批发水产品、肉、蛋、禽等业务征收增值税后所增加的税款,可以在征收之后由财政返还给中小商贸企业。(3)营业税税收优惠。对中小商贸企业以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投资方一起参与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的,免征营业税。

(二)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的内在动力:减轻税负

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利用各种有利的税收政策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投资、筹资等涉税事项作出适当的事先安排和筹划,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一切优惠,以达到少纳税、递延纳税等税后利润最大的目标,从而获得最大税收利益的行为。从税收筹划的概念可以看出,税收筹划对于减轻企业税负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商贸企业大部分都属于中小企业,其与大型商贸企业相比,在竞争力方面相对较弱,因此,在我国税法不断完善的背景之下,中小商贸企业只有从企业内部积极做好税收筹划安排,才能尽可能地利用国家提供的税收优惠条件,减轻税负,从而实现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目前,对于大多数中小商贸企业来说,并没有将税收筹划工作纳入企业的日常工作之一,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面临诸多问题。具体来讲,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观念上存在偏差;二是税收筹划目标过于单一;三是税收筹划方法选择不到位;四是专业性的人才缺乏。对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是提出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对策的基础性条件。

(一)观念上存在偏差

税收筹划理论在国外出现较早,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也有较长时间。与国外形成鲜明的对比,我国税收筹划的出现较晚,直到20世纪90年代我国正式走上市场经济道路之后,税收筹划才开始引起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的重视。正是税收筹划进入我国的时间较短,使得人们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偏差,这直接影响到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很多中小商贸企业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只需要通过做账动下手脚就可以达到目的。即使有些中小商贸企业认识到税收筹划有一定的意义,但也是将税收筹划视为一次,认为税收筹划就是每年一次,或者认为只是在企业设立或投资时才需要进行税收筹划。事实上,税收筹划作为影响企业经营成本的重要因素之一,只有将其纳入日常的财务管理过程之中,企业才能在进行财务决策之时作出正确的选择。

(二)税收筹划目标过于单一

中小商贸企业只有树立了正确的税收筹划目标,才能真正让税收筹划为中小商贸企业发展服务。毋庸置疑,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最直接的目标就是减轻企业税负。但中小商贸企业在税收筹划目标确立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于过于追求单个税种的税负降低,如果中小商贸企业仅仅以“减轻税负”为税收筹划的目的,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因为中小商贸企业只有降低了整体税负,才能获取最大的税收收益。而中小商贸企业如果只坚持“减轻税负”这一理念,很容易将目标集中于单个税种的筹划之中,而忽略企业整体的税收筹划,最终难以实现企业税收收益最大化的目标。

(三)税收筹划方法选择不到位

当前中小商贸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对选择何种税收筹划方法缺乏科学而详细的评估,导致有些中小商贸企业选择了一些不适合自身的税收筹划方法,难以实现税收筹划的目标。笔者在对武汉一些中小商贸企业进行走访时发现,不在少数的中小商贸企业利用非正常的方式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比如设置两套账簿,对内一套,对外一套,以会计作假的方式来进行税收筹划安排。与此同时,有的中小商贸企业管理者将会计作假作为了税收减负的重要途径,设置对外账簿的主要目的就在于进行纳税申报。从本质上讲,通过设计假账簿来达到减税的目的并不能称之为税收筹划,而是一种偷税或漏税的违法行为。这不仅仅达不到减税的目的,反而要遭受国家法律的制裁,最终让中小商贸企业走上灭亡的道路。

(四)专业性的人才缺乏

当前很多中小商贸企业的管理者认为,税收筹划完全可以由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完成,因此无需配备专门的岗位和工作人员。事实上,税收筹划工作对于专业性人才的要求并不亚于财务管理人员,其不仅仅要求具备基本的财务管理知识,还要求对当前国家和各地的税收法律、政策有一个精确的把握,并及时进行更新。因此,虽然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在不断提高,但税收筹划工作专业性较强,对人才综合素质要求较高,而这样的人才在市场上较为稀缺。由于高等教育体制上的原因,我国当前并没有专门针对税收筹划人才的培养机制,高校基本上只是设置了财务管理课程,而税收筹划课程较少设置。即便有些高校设置了税收筹划课程,也只是将其作为边缘课程,并没有受到太多的重视,使得我国税收筹划人才较为缺乏。税收筹划人才需支付薪金较高,一般中小商贸企业难以聘请到如此专业的人才,这也是阻碍中小商贸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方案

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要解决当前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其次要丰富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目标,再次要加强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方法的研究,最后要加快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

(一)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案选择

从前面的论述可知,国家针对中小商贸企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立足于这些优惠政策,如何开展税收筹划工作,这是中小商贸企业必须解决的难题。笔者认为,中小商贸企业应主要做好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收筹划工作。(1)增值税税收筹划。中小商贸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办法:一是在增值税的筹划过程中纳入固定资产,由于固定资产可以从销售项目税额中进行抵扣,因此将固定资产纳入增值税项目之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被占用的流动资金;二是改变购货方式,购入税法予以税收优惠的货物,比如中小商贸企业在收购废旧物资和农副产品时,可以进行一定的税额抵扣,由此也可以减少企业自身的纳税额;三是采取实物折扣的销售方式,比如中小商贸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应销售给客户1 000件商品,给予的折扣是100件,在相应的发票上写1 100件的销售数量和金额,与此同时,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100件的折扣金额,那么这100件的金额在计税时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2)消费税的筹划。消费税实行的是一次征收制且大多数应税消费品是在产制环节征收,因此,中小商贸企业只需要做到在应该纳税的环节纳税,自然就能达到减轻税负之目的。因此,中小商贸企业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税收筹划:一是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收筹划;二是混合销售行为的筹划;三是折扣销售和实物折扣的筹划。(3)营业税的筹划。针对营业税而言,主要是结合中小商贸企业的特点,改变经济合同的订立方式,尽量减少应税劳务,从而达到享受税收筹划之目的。具体而言,中小商贸企业可以与交易方协商,及时调整合同总收入,由此也可以减少营业税的缴纳金额。

(二)完善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的建议

1.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

在我国以往的税收宣传活动中,总是过于强调税收的国家强制性,要求任何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税法的规定,以进行合法经营。这使得广大企业只是认识到纳税的义务,而忽略在纳税过程中,纳税主体其实享有一定的税收权利。作为纳税主体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手段,税收筹划在实现纳税主体税收权利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建议国家通过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方式加强对税收筹划的宣传力度,展示税收筹划成功的案例,使广大中小商贸企业对于税收筹划与漏税、偷税的区别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以营造良好的税收筹划氛围,让中小商贸企业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将其纳入日常的财务管理过程之中,通过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税法权利。

2.丰富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目标

税收筹划目标直接指引着中小商贸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而且中小商贸企业的经营活动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过程,受多种税收政策的影响。因此,中小商贸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不应仅仅局限于降低税负的目标,在税收筹划中只是简单地考虑税收筹划的成本与效益,而应将税收筹划与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经营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考虑中小商贸企业的市场环境与资源配置状况,制定出科学的税收筹划方案,最终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3.加强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方法的研究

在我国宏观经济环境不断变化的情况下,财税政策亦会不断进行调整,加之各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自由贸易区等特殊区域相应的税收政策有较大区别,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的税收筹划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税收筹划方法急需有相应的指导。特别是当前在我国掀起互联网投资的高潮,很多中小商贸企业都涉及互联网经营,而与之相对应的税收征管策略和税收筹划方法都还处于探索阶段。建议国家组织国内权威的财税专家,对国外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方法进行系统分析,并立足于我国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和国内宏观经济、税收环节,对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方法进行科学的研究,总结出适合中小商贸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法。如此,可以推动中小商贸企业在财务管理中科学地进行税收筹划。

4.加快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加之税收筹划为中小商贸企业所接受的程度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中小商贸企业将积极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对税收筹划人才的需求也将越来越多。针对当前我国专业性税收筹划人才较为缺乏的现状,加强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势在必行。一方面,可以在我国高等院校专门开设税收筹划专业,或在财会专业类设置时,将税收筹划课程放在重要位置,以增强学生税收筹划基本理论的学习。与此同时,注重学生税收筹划的实践能力培养,高等院校应积极与企业合作,让税收筹划或财会专业的学生走进企业,接触税收筹划实务。另一方面,继续完善我国注册税务师考试办法,让更多的从业人员开始注重税收筹划方面的能力培养,并加强对税收筹划人员的考核,督促其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

结 语

我国经济正面临着转型,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之下,我国中小商贸企业发展面临一定的瓶颈,利润空间越来越小。由此,税收筹划对于中小商贸企业的重要性亦越来越突出。中小商贸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应正视当前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税收筹划的新思路,减少中小商贸企业不必要的税收开支,进而提升中小商贸企业收益,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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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沈旭东.新会计准则下中小企业会计税收筹划策略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3(4):39.

[3] 王英芳.浅析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J].中国总会计师,2012(8):65-66.

[4] 李晶.税务筹划在企业会计处理中的应用探讨[J].时代金融,2013(6):50-51.

[5] 李英艳.关于中小企业管理当局税务筹划意识状况分析――基于江苏省中小企业的调研分析[J].统计与管理,2013(1):77-78.

[6] 张伦伦,李建军,钟毅.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依据评判及政策选择[J].税收经济研究,2013(1):49-55.

商贸企业的税收筹划范文2

关键词:商贸企业;会计政策;纳税筹划;策略与方法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3-000-01

一、物资采购中的纳税筹划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日益完善,会计政策的健全发展,商贸企业更多地开始考虑纳税筹划的问题,其中物资采购中的纳税筹划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安排购进材料的纳税筹划,商贸企业虽然是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购进材料主要用于增值税纳税项目,但是也有一部分用于非应税项目,因此如果企业在采购材料之初并没有区分材料的用途,而是一律采用同样的纳税方法,则不利于企业利润,因此在采购时,会计要按照采购材料的价格计算当期应当抵扣的进项税额。二物资采购结算方式的纳税策划,不同的采购结算方式其纳税制度与规定也有所不同,因此应当采取不同的纳税筹划方法。商贸企业结算方式大致有采购结算方式与销售结算方式两种。因此,采购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应当注意尽量推迟付款时间,为企业赢得时间更为长久的无息贷款,降低企业税收支出,其次还要注意尽可能少用现金支付,减少采购结算中的增值税负担。

二、物资库存中的纳税策划

另一个重要的板块是物资库存中的纳税筹划。商贸企业是以产品销售为核心,因此产品物资的库存是企业企业经营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要做好这个板块的纳税筹划,企业库存计价方法收到市场需求与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因此企业在做纳税筹划时采用那种举措计价方法,实现企业节税的目的,企业应当在遵循国家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密切关注市场商品的价格需求差异与波动,选择一种有助于企业成本扩张的库存计价方案。当前我国的库存计价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等。企业在进行物资库存计价的纳税筹划时,应当依据现有的会计制度与税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库存的不同环节需要,做好市场预估与评价,在库存计价法选择的基础上完善纳税筹划。

三、商贸企业销售的纳税筹划

(一)收入确认的纳税筹划

近些年来,为了适应商贸企业快速发展,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党和国家政府一直致力于改进会计政策与纳税筹划方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寻求不断的完善健全。因此,根据最新颁布出台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纳税收入的筹划规定,其中显而易见地指出企业收入的具体含义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所创造的或者形成的,会引起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收益增加的,与企业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扣除经营者投资成本的经济利益的总体收入。而其中的日常活动具体而言是包括企业为达到或者实现自身的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与其他相关的一系活动。随着商贸企业发展扩大,企业收入的确认对流转税与所得税税率的计算产生直接重大的影响,因此收入确定的纳税筹划策略与方法是整个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当前合理的收入确认纳税筹划策略与方法应当是通过采用对取得收入的方式,收入确定的时间以及取得收入的税率计算方法进行考察,选择和管控,从而实现企业节税的目的。

(二)M用分摊的纳税筹划

商贸企业应当根据国家出台的规定政策,寻求合理有效的纳税筹划方法,保持企业的高收入高利润。其中一个重要的提升企业纳税水平的方法是费用分摊的纳税筹划方式。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相关细则中规定,企业费用是指纳税人每纳税年度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可扣除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其中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考虑到企业的利润水平,企业在销售经营纳税期间,可以通过选择各种各样不同的费用分摊的方法,在会计准则与国家会计政策允许的范围与前提之下,进行费用分摊扩大或缩小企业当期费用,实现企业的利润。然而,不同的费用分摊方法,以及每期应当分摊的费用额的不同,对于企业利索以及应纳所得税额的影响也有所差异。因此商贸企业在选择费用分摊方法去扩大或者缩小应纳所得税额时应当注意考虑如何实现应纳税利润的最小化,以及如何使用最合理的分摊方法实现费用分摊的最大摊入。

(三)坏账准备计提的纳税筹划

商贸企业作为以产品销售为核心的全球性产业,在激烈世界市场竞争中,遭遇到各种难以预料的复杂的因素的影响,因此,企业的财务管理,纳税筹划成为一个重要难点。其中企业账务计算与管理中也不乏各种失误与问题的出现,因此为了避免或者及时快速有效地应对解决这些问题,企业应当预先积极做好坏账准备计提的纳税筹划。我国会计准则中规定,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应收款项发生减值了的,计入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计提准备之后仍然可以转回。因此,商贸企业财务管理层面,应当依据新的会计准则企业,创新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充分作用会计准则的积极因素,做好坏账准备的纳税筹划,促进会计政策与企业财务管理有礼融合,进而实现企业销售额与财务管理的最大化价值。

四、小结

总之,考虑纳税筹划的方法与策略不仅是商贸企业需要重视的问题,更是相当一部分现代企业需要关注的部分。

参考文献:

[1]宋丽.企业会计政策选择与纳税筹划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05.

[2]申宏伟,黄朝旭,张晓炳.企业进行合理纳税筹划的思路[J].财税与会计,2003(10).

[3]辛鑫.长期投资会计政策的选择对纳税筹划的影响[J].鸡西大学学报,2009(4).

商贸企业的税收筹划范文3

关键词: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纳税筹划

据相关部门不完全统计,2014年我国对外出口商业总额占生产总额46.8%,比上一年增长7.9%,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我国出口商业对我国经济增长具有非常特殊的意义。生产厂商(包括国家明列收购销售及视同销售的企业)实行“免、抵、退”政策,厂商在销售的相关环节实行免税政策,由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不足抵扣部分则给予退税,即出口时免征销项税额,导致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国家按照相关政策退还垫付的税款,影响企业损益的是征税与退税的差额,而并不是退税。鉴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对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纳税筹划的介绍与解读,进而对生产企业的纳筹划管理有所助益。

一、出口退税纳税筹划概述

公司出口纳税筹划是指为了达到股东利益或者价值最大化的目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公司经营前的纳税方案的最优选择进而达到税收的合理合法化规避的计划。其中退税主要有三方面原则:一是综合性原则,纳税筹划要进行综合性考量以达到税负最小化的目的。二是合法性原则,纳税筹划对纳税的最小化要建立在法律允许前提之下。三是时效性原则,纳税筹划是对税收上缴前的计划,是在发挥资金时间价值最大化基础上的税收安排。销售退还税费筹划不仅有益于优化企业产品结构,还间接提升了财务管理水平,实现人、财、物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企业出口退税的形式及计算方法

1、出口退还税费的形式

出口退还税费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即不免不退、只免不退与又免又退。不免不退是国家不对禁止或者是限制销售的货物退还销售前所征收的税费。只免不退是指在销售货物时不征收消费税或者增值税,因为适用于这类政策的货物在销售前或者生产时是不收税的。又免又退是货物在销售时不征收消费税或者增值税,而且要退还货物销售前所承担的税收,按照税法规定的固定税率退还。

2、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

我国税法对生产型企业主要实行的是“免、抵、退”政策,其中“免”指的是货物销售时不征收增值税;“抵”指的是销售自产货物时所用的原材料等的进项税额应予以退还;“退”指的是货物在销售时的销售税额在当月不能完全抵进项税额,对于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给予退还。具体可以解释为两个方面:一是当本月有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时,那么当期的应退税额就为0,没有结转下月的留抵税额。二是当本月留有留抵税额时,那么当期的应退税额就是当期的免抵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应退税额的差就是结转下棋的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是计算出口退税的重要依据,是将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的简化,在计算环节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何种公式需要具体情况而定。

三、出口退税纳税筹划的方法

本文在参考以往相关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纳税筹划现状,总结出了以下四方面的出口退税纳税筹划方案建议。

1、有效利用出口产品的加工方式

有效利用销售产品的加工方式是出口纳税筹划的重要方法之一。很多生产型厂商对外销售产品采用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其中进料加工指的是国外厂商提供原材料等,国内的厂商进行生产,最终的销售任务是由相关国外的公司进行操作。来料加工与另一种方式相反,指从国外提供原材料,由国内的公司进行加工及装配,然后销往国外。如果两种加工方式都用国内的原材料时,若采用进料加工方式,鉴于退税率小于征收率,那么原材料中不能抵扣的税额则计入成本中;若采用来料加工方式,进口原料是不需要付外汇购进的,出口时也免征增值税,国内的原材料是不存在不能抵扣和免征的税额,同样国内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也是不能够抵扣的。生产型企业在出口纳税筹划时,若国外原材料的比例大于国内原材料的比例,那么来料加工更加有利。例如生产企业从国外进口400万的原材料,国内原材料10万,免税比率为90%,关税税率为15%,退税税率为9%,假如出口取得销售收入为620万,那么当采用进料加工方式时,计税价=400×(1-90%)×15%+

400=406万,当期应纳税额=(620-406)×(17%-9%)-(10×17%)=15.42万,没有退税额,关税为6万,总成本为21.42;而当采用来料加工方式时没有增值税,主要是国内材料的进项税额及关税,同理计算总成本为3.2万。由此可见,不同的加工方式将会使出口退税不同,为企业带来的加工成本也不同。

2、合理利用销售产品模式

合理利用出口产品的销售方式是生产型企业进行出口退税筹划的又一重要方法。目前对生产型厂商销售货物的模式主要自营出口和出售至外贸企业。采用的销售模式不同,出口退还税收的金额也有所不同。据相关研究显示,两种销售方式相比,征收税负的比例大于退还税负的比例时,采用销售至外贸公司便可少缴纳税负或者多退还税负;当征收税负的比例等于退还税负的比例时,自营与销售至外贸公司的纳税相同。例如耗用国内原材料6000W,增值税税率为17%,货物销售获得10000W,退还税负比例为13%,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020W,若采用自营销售,那么不得退还税负的额度为400万(10000×17%-10000×13%),应纳增值税为-620W(400-1020),应退还税负金额为620万。若该企业采用8000万出口至相关联外贸企业中,则退税额为700万(8000×17%-8000×13%)。由此可见,采用自营出口的销售方式与销售至相关联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筹划是不同的,具体要根据退税率与征收率的差距而定,一般采用销售至外贸公司要比自营销售承担税负更少。

3、合理利用申报期限

合理利用申报期限也是进行税负筹划的重要方法。有些生产型企业将出口业务集中于一个月或者是出口业务和国内业务交替进行,对于这样的生产型企业来说,申报期限的利用就显得尤为重要。例如对化工企业来说单证齐全的申报时间为90天,8月份与9月份有很大的区别。化工企业7月份出口业务为1000万,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9%,8、9月国内加大订购力度,8月原材料700万,销售1000万,预付生产设备200万,已经预订9月原材料1500万,8月底设备到货100万,并取得增值税发票,其余100万设备9月初到货,9月销售1000万,8月已经收齐7月的出口单证,没有期初留抵税额。在不考虑汇率的情况下,那么这样当8月单证齐全申报时,销项税额为170万,进项税额为136万(700×17%+100×17%),则当月应交增值税为34万(170-136),无结转下期的留抵税额,应退税额为0,9月的销项税额为170万,进项税额为272万(1500×17%+100×17%),当月留抵税额为102万(272-170);当9月单证齐全申报时,9月的留抵税额为102万,免抵税额为90万(1000×9%),应退税额为90万。由此可见,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控制单证上交的时间进而把握退税的金额。

4、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优化整合企业内部资源

增加对财务相关人员的培训活动,有效整合企业资源成为目前出口退税的退税筹划的重要方法之一。首先,加强财务人员的退税培训,给予纳税筹划足够的重视。目前生产型企业认为自营出口要比对外贸企业出口对企业的更加有利,忽略了对税负的筹划工作。相关研究结果显示,百分之九十的中小型生产型企业觉着只要进行申报自营退税即可,不需要进行税负筹划,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不能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间接加重了企业的税负,例如教育附加费与城市建设税。因此,生产型企业应该开展财务相关人员的培训活动,逐渐强化出口退税的筹划的作用。其次,要优化整合企业内部资源,增加附值产品的生产,减少生产具有劳动密集型特点的产品,中小生产型企业必须优化整合资源,加大对研发投入,要搭乘技术信息与互联网这趟快车,大力发展生产型企业的附值产品。最后,企业要对国家的税收政策进行全方位的了解,结合国家颁布的《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进行退税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合理利用出口退税延迟申报这项优惠政策。

四、结语

本文主要是通过出口退税纳税筹划的形式与计算方法的概述,对生产型企业的出口退税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给予一些建议。其中合理利用出口产品的加工方式、合理利用出口产品的销售方式、合理利用申报期限及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优化整合企业内部资源是当下最具代表性的纳税筹划方案建议,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的纳税筹划是长时间总结及经过实践检验的方案或者计划,不能是一蹴而就的,本文的结论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 徐萍:基于生产型企业的出口退税纳税筹划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5(16).

商贸企业的税收筹划范文4

增值税纳税规划

增值税做为流转税的第一大税种,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渗透到了我们周围的点点滴滴。尤其现在,营改增也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我们了解并使用它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在此,我简略地总结了几项增值税的规划,以便我们更好了解它。

一、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1、利用销售方式的筹划

在不同的销售方式下,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不同。应事前筹划,以合法合理地降低税负为原则,尽量采用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的方式节税,减少实物折扣、现金折扣的发生概率,可以采用取满一定金额送折扣券的销售方式替代实物折扣、现金折扣。

2、利用结算方式的筹划

结算方式不同,增值税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也不同。由于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主要是按期(次)规定的,因此结算方式的选择对于增值税纳税人来说就显得非常有筹划意义。其筹划原则就是,否认是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还是采取内销、分期收款、预收货款、委托代销售等方式销售,在不影响企业信誊的前提下,尽量晚开发票和签订合同,以延迟纳税义务的发生,谋求合理的筹划效益。

3、选择供货单位的筹划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折扣税制,即购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若一般纳税人既可以从一般纳税人单位购货,又能从小规模纳税人单位购货,那么就需要斟酌哪类供货单位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更为有利。企业可以通过计算一般纳税人供货单位和小纳税人供应单位供货价格的临界比来选择。通常该临界比为86.79%%(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时),或90.24%(一般纳税人为13%时)。当从小规模纳税人单位购货的价格低于从一般纳税人单位购货价格的这个比例时,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货更划算。

4、购进生产设备的筹划

2009年我国实行增值税转型,由生产型的增值税转为消费型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的的固定资产的进项可以抵扣。处于扩张阶段的一般纳税人应该合理利用这一利好政策,积极引进设备扩大生产规模,既增强了长足发展的能力,又能获得较好的抵税效应。

5、混合销售的筹划

增值税法规定,除建筑安装企业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要分别核算销售货物应纳的增值税和提供建筑劳务应纳的营业税以外,其他纳税人的混合销售以主业为主,全部了缴纳增值税或全部缴纳营业税。这就为除建筑安装企业以外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提供了纳税筹划的空间。纳税人可以对混合销售计缴增值税或营业税进行测算,判断税负的高低,通过调节应税货物销售额或应税劳务的营业税额在总销售额(营业额)中的比例超过或低于50%,进行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的纳税筹划;或者将销售中的增值税业务与营业税业务予以分离从而达到筹划的目的。

6、包装物押金的筹划

增值税法规定,对于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以逾期与否为标准,超过一年或一个周转期的要纳税,否则不纳税。企业为了降低税额,平时应加强对包装押金的管理,特别是对于即将逾期的包装物押金,要加大对客户返还包装物的催收力度,或办理退款手续重新签订新的合同,以免承担不必要的税款。

7、纳税人身份的筹划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原理不同,税率也不同。当增值率高于平衡点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以筹划分立成为几个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以减轻税负;当增值税率低于平衡点时,一般纳税人税负小于小规模纳税人,若纳税企业年销售额达不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应尽量扩大产销规模,力争成为一般纳税人或合并成为一般纳税人企业,以降低纳税成本。当然,在筹划中要考虑税务风险,即分设为小规模纳税人合并为一般纳税人时,会发生相应的筹划成本。

二、实行出口退税“免、抵、退”税方法原理及纳税筹划

1、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原理分析

实行免、抵、退税管理由于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零税率,在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外,还需要对为生产中产品所购进的项目已经缴纳的税款,即进项税额退还给出口企业等纳税人。因此,出口退税并不是退还“销项税额”,而是退还进项税额。如果一个企业完全是出口企业,商品没有内销则完全用“免”和“退”的方式,就不存在“抵”税的问题。采用“抵”税的方式其实是为了简化征管方式,即用本来要退给纳税人的退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2、出口免抵城建税处理

《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如果出口退税抵免税额为17万,则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7万×(7%+3%+2%)=2.04万

3、外贸企业“先征后退”的计算办法

外贸企业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其收购货物的成本部分,因外贸在支付收购货款的同时也支付了生产经营类商品的企业已纳税款,因此,在货物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税率计算退税退还给外贸企业,征、退税之差计入成本。

假设外贸企业收购货物的不含税价款为100万,退税率为13%。则应退税额=100万×13%=13万。

由于外贸公司采取“先征后退”的办法,按照进项税额来计算应退税款的,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退税税率,因此,其出口增值部分是不计算免抵税额的,自然不存在城建税问题,因此,对设有独立核算进出口贸易子公司的生产企业而言,其出口货物可以考虑由进出口外贸企业来出口。如果属于企业自营出口的,可以增设外贸企业出口。

4、实例分析

案例:假设某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为1000万,本月购进货物的不含税的价格为500万,进项税额为85万,该企业的适用的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经加工后的货物成本为700万(其他成本支出为200万)

方案1.如果自营出口,计算有自营出口权的企业的营业利润及现金流。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或抵扣的税额=1000×(17%-13%)=40万(转营业成本);当期应纳税额=0-(85-40)=-4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000×13%=130万;当期退税额=45(因为小于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额=130-45=85万;当期应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85×12%=10.2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700-40-10.2=249.8万;现金流=1000-700-85(进项)+45(出口退税)-10.2=249.8万。

换种思路:如果生产企业另设一个有出口权的外贸企业,假设生产企业出售给外贸企业的的价格为出口货物价格的80%(不含税),本月生产企业购进货物的不含税的价格为500万,进项税额为85万,该企业的适用的税率为17%,经加工后的货物成本为700万(其他成本支出为200万),外贸出口销售额为1000万。

方案2:分别计算生产企业及外贸企业的营业利润及现金流,并与由生产企业出口的营业利润及现金流做对比。

生产企业:营业收入=1000×80%=800万;营业成本=700万;销项税额=800×17%=136;进项税额=500×17%=85;应纳税额=136-85=51;营业税金及附加=51×(7%+3%+2%)=6.12;营业利润=800-700-6.12=93.88;现金流=800-700-6.12=93.88(注:增值税应纳税款,假设当期缴纳)。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800×13%=104;营业成本=购进货物成本+征税差转营业成本=800+800×(17%-13%)=832;营业税金及附加=0;营业收入=1000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832=168;现金流=1000-800×1.17+104(退税)=168。

两企业合计营业利润=93.88+168=261.88。合计现金流=163.88+168=261.88。

利用外贸公司出口及由生产企业自行出口相关营业利润差额=261.88-249.80= 12.08万。

商贸企业的税收筹划范文5

一、出口退税纳税筹划概述

公司出口纳税筹划是指为了达到股东利益或者价值最大化的目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公司经营前的纳税方案的最优选择进而达到税收的合理合法化规避的计划。其中退税主要有三方面原则:一是综合性原则,纳税筹划要进行综合性考量以达到税负最小化的目的。二是合法性原则,纳税筹划对纳税的最小化要建立在法律允许前提之下。三是时效性原则,纳税筹划是对税收上缴前的计划,是在发挥资金时间价值最大化基础上的税收安排。销售退还税费筹划不仅有益于优化企业产品结构,还间接提升了财务管理水平,实现人、财、物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企业出口退税的形式及计算方法

1、出口退还税费的形式

出口退还税费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即不免不退、只免不退与又免又退。不免不退是国家不对禁止或者是限制销售的货物退还销售前所征收的税费。只免不退是指在销售货物时不征收消费税或者增值税,因为适用于这类政策的货物在销售前或者生产时是不收税的。又免又退是货物在销售时不征收消费税或者增值税,而且要退还货物销售前所承担的税收,按照税法规定的固定税率退还。

2、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

我国税法对生产型企业主要实行的是“免、抵、退”政策,其中“免”指的是货物销售时不征收增值税;“抵”指的是销售自产货物时所用的原材料等的进项税额应予以退还;“退”指的是货物在销售时的销售税额在当月不能完全抵进项税额,对于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给予退还。具体可以解释为两个方面:一是当本月有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时,那么当期的应退税额就为0,没有结转下月的留抵税额。二是当本月留有留抵税额时,那么当期的应退税额就是当期的免抵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应退税额的差就是结转下棋的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是计算出口退税的重要依据,是将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的简化,在计算环节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何种公式需要具体情况而定。

三、出口退税纳税筹划的方法

本文在参考以往相关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纳税筹划现状,总结出了以下四方面的出口退税纳税筹划方案建议。

1、有效利用出口产品的加工方式

有效利用销售产品的加工方式是出口纳税筹划的重要方法之一。很多生产型厂商对外销售产品采用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其中进料加工指的是国外厂商提供原材料等,国内的厂商进行生产,最终的销售任务是由相关国外的公司进行操作。来料加工与另一种方式相反,指从国外提供原材料,由国内的公司进行加工及装配,然后销往国外。如果两种加工方式都用国内的原材料时,若采用进料加工方式,鉴于退税率小于征收率,那么原材料中不能抵扣的税额则计入成本中;若采用来料加工方式,进口原料是不需要付外汇购进的,出口时也免征增值税,国内的原材料是不存在不能抵扣和免征的税额,同样国内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也是不能够抵扣的。生产型企业在出口纳税筹划时,若国外原材料的比例大于国内原材料的比例,那么来料加工更加有利。例如生产企业从国外进口400万的原材料,国内原材料10万,免税比率为90%,关税税率为15%,退税税率为9%,假如出口取得销售收入为620万,那么当采用进料加工方式时,计税价=400×(1-90%)×15%+

400=406万,当期应纳税额=(620-406)×(17%-9%)-(10×17%)=15.42万,没有退税额,关税为6万,总成本为21.42;而当采用来料加工方式时没有增值税,主要是国内材料的进项税额及关税,同理计算总成本为3.2万。由此可见,不同的加工方式将会使出口退税不同,为企业带来的加工成本也不同。

2、合理利用销售产品模式

合理利用出口产品的销售方式是生产型企业进行出口退税筹划的又一重要方法。目前对生产型厂商销售货物的模式主要自营出口和出售至外贸企业。采用的销售模式不同,出口退还税收的金额也有所不同。据相关研究显示,两种销售方式相比,征收税负的比例大于退还税负的比例时,采用销售至外贸公司便可少缴纳税负或者多退还税负;当征收税负的比例等于退还税负的比例时,自营与销售至外贸公司的纳税相同。例如耗用国内原材料6000W,增值税税率为17%,货物销售获得10000W,退还税负比例为13%,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020W,若采用自营销售,那么不得退还税负的额度为400万(10000×17%-10000×13%),应纳增值税为-620W(400-1020),应退还税负金额为620万。若该企业采用8000万出口至相关联外贸企业中,则退税额为700万(8000×17%-8000×13%)。由此可见,采用自营出口的销售方式与销售至相关联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筹划是不同的,具体要根据退税率与征收率的差距而定,一般采用销售至外贸公司要比自营销售承担税负更少。

3、合理利用申报期限

合理利用申报期限也是进行税负筹划的重要方法。有些生产型企业将出口业务集中于一个月或者是出口业务和国内业务交替进行,对于这样的生产型企业来说,申报期限的利用就显得尤为重要。例如对化工企业来说单证齐全的申报时间为90天,8月份与9月份有很大的区别。化工企业7月份出口业务为1000万,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9%,8、9月国内加大订购力度,8月原材料700万,销售1000万,预付生产设备200万,已经预订9月原材料1500万,8月底设备到货100万,并取得增值税发票,其余100万设备9月初到货,9月销售1000万,8月已经收齐7月的出口单证,没有期初留抵税额。在不考虑汇率的情况下,那么这样当8月单证齐全申报时,销项税额为170万,进项税额为136万(700×17%+100×17%),则当月应交增值税为34万(170-136),无结转下期的留抵税额,应退税额为0,9月的销项税额为170万,进项税额为272万(1500×17%+100×17%),当月留抵税额为102万(272-170);当9月单证齐全申报时,9月的留抵税额为102万,免抵税额为90万(1000×9%),应退税额为90万。由此可见,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控制单证上交的时间进而把握退税的金额。

4、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优化整合企业内部资源

增加对财务相关人员的培训活动,有效整合企业资源成为目前出口退税的退税筹划的重要方法之一。首先,加强财务人员的退税培训,给予纳税筹划足够的重视。目前生产型企业认为自营出口要比对外贸企业出口对企业的更加有利,忽略了对税负的筹划工作。相关研究结果显示,百分之九十的中小型生产型企业觉着只要进行申报自营退税即可,不需要进行税负筹划,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不能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间接加重了企业的税负,例如教育附加费与城市建设税。因此,生产型企业应该开展财务相关人员的培训活动,逐渐强化出口退税的筹划的作用。其次,要优化整合企业内部资源,增加附值产品的生产,减少生产具有劳动密集型特点的产品,中小生产型企业必须优化整合资源,加大对研发投入,要搭乘技术信息与互联网这趟快车,大力发展生产型企业的附值产品。最后,企业要对国家的税收政策进行全方位的了解,结合国家颁布的《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进行退税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合理利用出口退税延迟申报这项优惠政策。

商贸企业的税收筹划范文6

关键词:税务筹划 财务管理 税收优惠 策略分析

一、我国企业境外税务筹划的现状

我国的税务筹划理论研究和实践运行与发达国家相比还不够完善,从业人员的素质也有待提高。首先,对于我国企业来说,缺乏税务筹划的良好基础,税务管理不够规范。由于相关财务人员税务筹划意识薄弱、财务知识欠缺,我国部分企业减少税款的行为不是通过税务筹划合理节税,而是有意逃税漏税、徇私舞弊。其次,我国企业管理人员对税务工作的重视不够,将税务工作交给财务部门负责,而企业的会计人员只是一味进行会计核算、报表制作,没有税务筹划意识。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走向跨国经营之路,我国的税务筹划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要求有更多的人才投入到税务工作中去,为税务筹划工作注入了新鲜的观念和技术。

二、我国企业境外税务筹划体系研究

(一)国际税务筹划的具体途径。我国企业要想完成境外税务筹划,首先要了解国际税务筹划的客观环境,熟悉各国税制差别,包括税收管制权差异、税率差异、课税对象和计税基础的差异以及税收优惠的差异,从而总结境外税务筹划的具体办法。首先,可以通过控制经营时间和改变企业机构性质完成税收管辖权规避。不同国家会依据政治立场和经济发展程度制定不同的税收管辖权,这是完成税务筹划的有利条件。企业可以通过规避税收管辖权来节省税务支出。其次,根据不同国家的税率差别,可以选择低税率国家投资,但是一般低税率国家的经济相对比较落后,相关产业发展也不够完善,所以企业也可以通过信托方式转让定价手段,将利润从高税率的国家转移到低税率的国家。第三,根据课税对象和计税基础的不同,侧重分析直接投资和出口贸易的税务政策,通过研究投资所在国的存货计价、成本核算、计提折旧和准备基金提取来进行税务筹划工作。

(二)我国企业境外税务筹划策略分析。我国企业要想提高境外税务筹划水平,应该以调研国际税收因素作为税务筹划依据,优化企业组织机构和资金形式节约税款,选择恰当合法的核算方式转移定价,还要充分利用税务优惠政策,通过这一系列的税务筹划增加企业的利润空间。

1.开展税务调研作为税务筹划依据。世界各国根据其国情不同,制定了对自身有益的税收政策,税务调研为企业税务筹划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只有进行有效的税务调研,才能掌握境外税收差别,进行税务筹划。我国企业从事境外经营,首先可以从税制、税种、税率、优惠政策等方面了解所处国家的税务体系,关注与我国的税务政策差异;其次要了解法人身份确定规则,了解公司组建地、中心管理和控制地的标准;第三,关注所在国的税收抵免制度,明确抵免主体资格和抵免对象条件,亏损处理办法等;第四,了解调整转让定价,关注资金能否自由流出。前期调研工作可以使企业比较我国和境外国家的税务差异,依据地域性差异完成税务筹划工作。

2.优化经营运作模式,节约税款。税收种类多样,比如关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企业运营模式不同,赋税税种也千差万别;企业组织形式不同,纳税义务也不一样,比如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股份公司适用的税法有很大差别。境外企业可以选择恰当的组织形式来减少赋税,比如满足美国对于合伙企业的要求可以节约税款。在叙利亚,境外企业在开展石油开发、贸易往来和工程建设等商业活动时,可以和当地石油公司签订合同,在当地公司的保护伞下享受免关税、免增值税等税收优惠。在巴西从事总包或分包工程都需要缴纳营业税,假设承包20亿美元的工程,营业税税率按5%计算,中国某公司作为总承包商,在设计、运输、施工、采购时需要分包出去18亿美元,如下页图1所示。

境外企业的资本结构也是税务筹划应注意的内容,通过调整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能有效地增加企业价值。因此,在跨国运行时,应当根据所在国的税收规定内容,将企业价值最大化;合理规避企业风险,制定可行的运作模式。

3.合理利用核算方法转移定价

仔细分析表1,可以发现永久性进口为公司带来的利润高于临时性进口。我国境外企业可以从经营结构和需要出发,确定进口方案,达到最优税务筹划。

4.考虑税收优惠政策。跨国公司对当地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不仅带来了大量资金,引进了先进的技术,还能提高就业率,因而当地为鼓励企业发展会制定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企业在境外要充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比如进口免除关税,资产的加速折旧,忽略外汇影响进行资金回笼免预提税等。在印度尼西亚,我国企业可以根据《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享受优惠进口国关税待遇,平均减税幅度可达5%;科威特更是将55%的累计税降为15%的单一税。我国企业可以抓住这种税务调整的机遇,扩大盈利空间。还有一些国家为了提倡保护环境的理念,大力支持绿色产业,实行免税政策,我国生产绿色产品的企业可实现跨国经营发展。这些优惠政策对境外企业节约税款支出有很大帮助,是境外企业的一笔巨大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