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基础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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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基础

公共事业管理基础范文1

【关键词】公共(卫生)事业管理;课程设置;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4)01-0096-01

一、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课程设置的研究意义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还没有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该专业是作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方向开设的,因此,该专业在课程设置方面没有明确的标准。不少学校的课程设置是在原设相关专业所设课程的基础上,做些修改,增加或减少几门课程,从而形成一个新的专业[1]。针对公共管理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需求的问题进行探索,重点是从社会需求的角度审视现有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的缺陷与不足,构建和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创新模式,形成具有中医特色的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教学特色。

二、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培养目标的分析

在被调查10所院校中,在培养目标设置方面,均体现以培养具备现代化卫生管理理论、技术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较强的管理、交际能力,了解卫生事业发展趋势,具有创新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院、医药企业等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层次、高素质的人才。但各院校在培养目标设置方面没有统一的标准,教学计划与培养目标没有对应,培养人才类型各不相同,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培养的是高级专门人才,山东中医药大学则是应用复合型管理人才,还有其他院校是高级复合型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因此,中医院校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应更具特色,即培养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具有现代卫生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经济管理学的相关知识、中医学与现代医学基础知识能力,能够在卫生行政部门、医院、医药企业和各类公共事业组织等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管理人才。

三、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课程设置的调查

关于教学时数,必修课程总学时数:最多的3610 学时,最少1926学时,平均2650学时。其中理论学时最多的2776学时,最少1366学时,平均2603学时。实践学时最多1697学时,最少114学时,平均562学时[2]。各院校的课程设置层次基本相同,但必修课安排比例上差别较大。

调查10所院校发现,各院校课程设置大体分为公共课、医学课和专业课三个层次。公共课程必修课学时在30%左右,公共课科目大体相同,公共课包括:体育、外语、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政治思想、身体素质及基本知识与能力素质类课程。医学课主要以医学概论、医学单科形式设置,医学类课程必修课学时最高为35.55%最低为16.19%,医学类课程必修课学时比例差距较大,各院校应结合自身条件整合医学类课程门数及学时,建议医学类课程必修课学时在30%左右,让学生用较少的学时学习更多的医学知识。专业课主要就是卫生管理、经济类课程,专业课程必修课学时数最高为58.28%最低为35.15%,建议专业课程必修课学时数在40%左右,课程选择要符合人才培养的目标,确定专业核心课程。

为适应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事业管理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学科组建,明确培养目标,优化课程设置,全面分析中医院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四年制)人才培养现状、医学课程与专业课程设置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探讨中医院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医学课程设置的发展方向,形成具有中医药院校特色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多次召开专家讨论会、召开毕业生座谈会,对现有教学计划进行修订。该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根据国家高等教育相关体制改革内容,结合本学校自身特点,制定出符合中医院校的教学计划。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公共课开设9门,656学时,开设体育、外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医药基础课11门,704学时,开设中医基础概论、正常人体解剖学(含组胚)、病理学、生物化学和药理学等;专业基础课11门,528学时,开设经济数学、线性代数、会计学原理、管理学基础和西方经济学(微观、宏观)等;专业课12门,576学时,财务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组织行为学、电子政务和文秘基础等;任选课10门,320学时,医学伦理学、商品学、医药信息管理、科研设计与方法和人力资源管理等。

科学教育改革的新构想,其特征是突出科学、技术。新医改政策下,卫生体制改革的发展要求医学院校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建设要紧跟时代步伐,从事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培养的中医药高等院校肩负着卫生管理队伍建设的任务。

参考文献:

公共事业管理基础范文2

【关键词】事业单位改革; 新公共管理; 市场化;公共物品供应

事业单位改革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对于调动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减轻财政负担,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目前我们对事业单位改革的认识仍然不是十分清晰,目标也不是非常明确,仍存在各种各样的改革设想。其中有一种改革思潮尤其需要引起重视和警惕,这就是事业单位改革的泛市场化取向:除了对一些经营性事业单位进行市场化的改革外,在我国基础性、公共性的科教文卫事业单位也推行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我们认为,某些公用事业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对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在基础性、公共性的科教文卫事业进行市场化导向的改革,是对发端于西方国家的公共部门改革的误读,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使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误入歧途。

一、公共物品供应的市场化是西方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产物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西方公共部门改革中,兴起了一股“新公共管理”运动。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化、私有化、放松管制、顾客导向、效率至上、签约外包(购买服务)、强调竞争、管理主义、企业型政府和新责任制等。在新公共管理思想的指导下,西方国家针对公共部门和公用事业进行了“去国家化”或私有化改革,将一些公共服务领域推向了市场,将企业管理的理念运用到政府管理中,使得一些公共管理的内容和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

新公共管理政府改革的一个重要思想来源是二战后西方自由主义思潮的兴起。这一思潮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哈耶克、弗里德曼、卢卡斯、布坎南和科斯等。政界的主要代表则有撒切尔夫人和里根等。随着20世纪70年代以来凯恩斯主义的衰落和经济全球化、自由化,以哈耶克和芝加哥学派等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思想得到了高度重视,他们反对计划经济、反对社会主义、反对福利国家政策,主张低税收、减少政府赤字和市场化或私有化的改革,对新公共管理运动产生了深刻影响。由此,也使新公共管理思潮具有了意识形态色彩。美国学者普利特就认为,“管理主义(新公共管理)是一种新保守主义或新自由主义的公共管理哲学,是右翼政府或者新的公共管理纲领;它以公共选择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为理论基础,滥用经济学的假设、理论和方法,是经济学帝国主义向公共部门管理领域的扩张。

在新公共管理看来,政府也像企业一样,完全是利益最大化的,并不会把公共利益、公共服务和公共服务精神放在重要位置。因此,新公共管理提出削弱政府的要求。事实上,新公共管理运动并没有取得符合预期的效果,如果我们看一下里根政府和撒切尔夫人政府时期的财政状况,就会发现这一时期所谓的“让政府缩水”仅是一句空头的口号,这一时期政府本身的总开支实际上并未缩减,被削减的是有关公众福祉的各项开支。因此,新公共管理未实现减少政府开支的目标,反而导致了“政府空心化”的问题,造成各部门公共服务责任和服务精神的迷失。

归根结底,新公共管理思潮片面地将公共部门假定为利益最大化的主体,并依此假定提出了公共部门改革的各种主张,完全无视公共部门所具有的公共服务责任和意识,是对政府理论的一种误导。这种思想观念,更不符合我国对政府性质的定义以及由此建立的关于政府合法性的意识形态基础。

二、泛市场化改革不利于科教文卫事业发展,并且可能动摇国家上层建筑根基。带来不利的社会政治后果

在新自由主义改革思潮的影响下。一些人不加区分地鼓吹公共事业的市场化、私有化。我国一些政府部门也在新自由主义改革思潮的影响下,对一些公共部门进行了私有化改革,把一些公共服务推向了市场。随着改革的深入,科教文卫等传统的基础性公共事业也开始试行市场化导向的改革,表现在:减少这些公共部门的财政投入,降低这些单位职员本来不高的福利待遇和财政负担比例,改变公共部门的性质,通过购买服务,变“养人”为“养事”,“养机构”为“养项目”,甚至将本应由政府负担的基础性、公共性科教文卫事业单位转企,等等。

客观地讲,一些公共服务供应的市场化可以提高公共物品的供应效率。如机关后勤市场化改革,企业福利的市场化改革,一些公共设施、市政公用事业供应的市场化改革等,都可以引入适当的竞争机制,提高公共产品的生产和供应效率。但是,在基础性、公共性的科教文卫事业领域,市场化导向的改革则不一定能够提高产出效率和供应效率:相反,还可能带来不利的社会政治后果。

这是因为,市场在这些物品的供应方面存在失灵,可能造成供应不足和失败。而市场化机制尤其不适用于基础性、公共性的教学研究部门。

第一,基础性、公共性研究单位不能用市场化、企业化的方式进行管理和评价。基础性公共性的研究投入大、周期长、结果不确定,不能用急功近利的成果统计进行评价,也不宜用直接产生了多少经济价值进行评价。如果急功近利地用短期成果来衡量,永远也出不了像样的成果,只能维持那些短平快,小打小闹,低水平的重复研究,还可能助长弄虚作假和学术腐败。近年来,研究评价上的急功近利,已经对我国的科学研究产生了相当负面的影响。

第二,降低基础性、公共性研究机构科研人员的待遇,极大地挫伤了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科研人员安心工作,也不利于研究机构吸引一流的人才。人才是国家的第一资源,科学研究需要一流的人才,也凝聚了大批知识精英,理应获得较好的福利待遇。但是,经过几次工资津贴改革。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的福利待遇已经较大幅度低于相应级别公务员水平:即将进行试点的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意将基础性、公共性研究人员的退休待遇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划一,也存在过于简单的问题。因为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职期间没有享受企业人员在职期间市场化的待遇,如果退休后的养老金又要与企业员工划一,是对事业单位员工的双重不公平。这种降低基础性科研事业单位人员待遇的改革,将大大降低这些单位对人才的吸引力,极大地动摇基础性、公共性科研单位的事业根基。如果一个国家一流人才都不愿从事科研工作,将动摇国家科技和知识创新的基础。

第三,“养事不养人”、“养项目不养机构”等购买服务的改革,买得来一次性消费的产品,买不来大师和巨著。“新公共管理”的“购买服务”在一般的公共物品领域不会导致大的问题,比如公共设施、社区服务的提供,在设定了服务内容和标准之后,由谁来具体承担不会带来产品消费价值的损失。但是,科研单位“养事不养人”、“养项目不养机构”的做法则可能导致其他的负面效应。因为科研事业在“养事”、“养项目”的同时,还要“培养和造就人才”,而要培养和造就人才,造就大师,就必须养人、养机构。因为科学研究需要长期的积累,如果不养人,科研人员为了生存,可能整天为“争项目”奔波,或者今天参加这个项目、明天参加那个项目,难以确保他们安下心来,长期坚持自己专业领域的研究工作,也就难以保证出大的成果和大的专家、学者。如果科研事业单位改革的结果是既不能出大成果,也不能出大学者,那这种改革就是不应该的。

第四,“购买服务”、“养事不养人”、“养项目不养机构”的做法,将架空国家或地区“软实力”的组织和人才基础,严重影响国家文化和意识形态实力。基础性、公共性科学研究,尤其是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人员,是国家政治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性社会科学教学研究机构是国家意识形态的最重要载体。“养事不养人”、“养项目不养机构”的改革,将从根本上动摇国家意识形态的实体基础。将影响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也将严重影响国家的软实力。

三、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或地区。核心的公共性、基础性科教文卫事业仍由公共财政负担,并没有推行“去公共化”的改革

虽然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经济市场化程度高,在公共服务领域推行了一些“新公共管理”的改革,但是,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基础性、公共性的科教文卫事业仍然主要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公共财政负担。

在日本,科教文卫机构工作人员在身份上属于国家公务员,享受国家公务员工资和社会待遇,日本中小学教员的平均月工资约为40万日元,与一般公务员大致相当;大学和高等研究机构的教授和研究人员的工资待遇则比中小学教员更高,其中教授为60万-120万日元/月,副教授为40万~70万日元/月。在美国和英法等oecd国家,科教文卫公共物品也主要由政府负担。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教育摘要2007》的数据,北美和西欧的学龄人口只占全球的不到10%,其公共教育开支占全球的58%。美国的公共医疗和社会保健开支也主要由政府负担,美国的国家卫生研究中心——国家卫生研究所(nih),也是完全由政府经营的,从事基础性的医学研究,2006财政年度的预算经费达286亿美元。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均享受国家公务员的待遇。在香港和新加坡,公共性的科教文卫事业也基本由政府负担。其公共性的科教文卫事业开支占其总开支的一半左右。香港的中小学教师,都享有较高的工资和社会福利待遇,大学教授的工资待遇在全球具有竞争力,吸引到了高水平的人才。新加坡的情况也跟香港类似。

上述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明,在“新自由主义”政治和经济改革肇始的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其基础性、公共性的科教文卫部门都没有市场化、没有推行所谓“养事不养人”、“养项目不养机构”的改革。这些部门的开支,都占了政府公共开支的很大比例,并且在市场化改革中没有降低;这些部门的职员待遇也没有因为市场化改革而降低。因为这是政府的职责。政府在市场经济下的职责正是兴办那些市场和市场化所不能兴办的事业,提供通过市场所不能提供的公共物品。

四、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作为科教文卫公共物品提供者的责任

近年来进行的一些关于科教文卫事业单位的改革,简单地搬用西方新自由主义的改革主张,几乎所有的人都在讨论政府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革,但是很少有人深入探讨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理论基础和边界是什么?如果没有深入分析这些改革主张的理论背景、现实基础、适用条件和范围等,将市场化改革泛化到自由主义经济世界都没有市场化的公共物品供应领域,无疑是误入了歧途。

公共事业管理基础范文3

(上海市徐汇区财政局 200030)

【摘要】 新修订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首次要求行政单位对公共基础设施进行会计核算。文章结合工作实务,探析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面临的难点问题及解决对策。

【关键词】公共基础设施 会计核算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一、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的难点分析新修订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自2014 年1 月1 日起施行,首次要求行政单位对公共基础设施进行会计核算,增加了对行政单位直接负责管理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资产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是新《制度》的一大亮点。原《制度》对行政单位直接负责管理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资产是否进行会计核算并无明确规定,不利于对形成的资产进行管理分析。但在实务中,新《制度》在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方面尚面临以下几个难点:

1.缺乏相关核算经验。由于过去没有要求,现在也没有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或指导性意见,会计人员难免对“公共基础设施”的会计核算陷入无头绪状态。无论是业务操作流程还是具体核算方法,都需要根据《制度》的规定及本单位实际重新设计和制定。

2.公共基础设施界定困难。何谓“公共基础设施”,目前尚缺少一个统一明确的规范和解释。《制度》规定,该科目核算由行政单位占有并直接负责维护管理、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工程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包括城市交通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环保设施、防灾设施、健身设施、广场及公共构筑物等其他公共设施。虽然制度作了界定并列举说明,但仍然过于笼统, 只是要求该科目应当按照公共基础设施的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各行政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 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目录、分类方法,作为进行公共基础设施核算的依据。但事实上,公共基础设施的种类非常多,依靠单个行政单位自己来识别分类,既容易造成分类混乱,也容易出现因涵盖范围不一、数据缺乏可比性的情况。“公共基础设施”到底包括哪些内容也是众说纷纭。楼继伟等在其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对“基础设施资产”这一术语有如下描述:(1)道路运输网,包括桥梁、道路的护栏、隧道和人行道。(2)下水道系统。(3)供水系统。(4)排水系统。(5)垃圾处理场。(6)防洪工程。(7)供电系统。(8)通讯网络。(9)娱乐设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中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虽然“基础设施资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与“公共基础设施”名称不完全相同,但从性质上来看,前两者大体上符合“公共基础设施”的定义,但对照前两者列举的内容,《制度》中的定义及分类则相对比较模糊。

3.涉及多种公共基础设施的项目需明确分类标准。按照《制度》的规定,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城市交通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环保设施、防灾设施、健身设施、广场及公共构筑物等其他公共设施。实务中很多设施是同时存在于一个项目之中。例如,城市交通设施都会带有公共照明设施等,那么到底应该统一按城市交通项目来核算,将其中附有的公共照明设施一并纳入该项目核算,还是必须进行拆分作为城市交通设施和公共照明设施两个类别进行核算,《制度》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很容易导致实务操作上的混乱。

4.投入来源多元化影响资产的产权管理权界定及确认计量。当前,公共基础设施投入资金来源呈多元化趋势,既包括上下级的交叉投入,又包括跨行政、事业、企业不同经济类型机构的交叉投入。这种投入来源的多元化可以分为纵向交叉和横向交叉两种。

纵向交叉:对于一些跨行政区域贯穿性的公共基础设施,产权或管理权如何划分界定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例如,一些市级项目往往要求区级配套,如何确保多渠道投入项目的核算完整性,直接关系到“公共基础设施”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果某条道路建设项目系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则由市级财政承担部分建设费用,市级施工单位承担建设施工任务;区级财政负责剩余建设费用及前期动拆迁费用;道路改扩建完工后由市级相关单位移交至区级政府,由区级财政负责后期维护费用,并由区建交委负责安排日常维护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已经属地化管理。对于类似案例,在原《制度》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市区两级财政各自仅就本级承担的支出作账务处理,直接列为支出。

横向交叉:项目实施方类型多样,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甚至企业。但《制度》及相关企业类会计制度均没有“公共基础设施”的核算要求及相应会计科目。以照明设施为例,不少公共照明设施是由供电局负责施工安装和维护的,而供电局是事业单位,它所提供的照明设施在本单位无法作为公共基础设施核算,除非将照明设施移交至执行《制度》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才能客观公允地计量公共基础设施。同样,对于由开发商自行完成动拆迁和建设的配套性区域道路,完工后将移交至相关行政机关进行管理,由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承担后期维护及其费用支出,按照《制度》的规定,此类道路也应属于“公共基础设施”核算的范畴,但目前实务中,接收单位不予作任何账务处理。

5.土地使用权是否应当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尚不明确。《制度》明确规定,行政单位构建房屋及构筑物不能够分清支付价款中的房屋及构筑物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能够分清支付价款中的房屋及构筑物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将其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作为固定资产,将其中的土地使用权部分作为无形资产。从这条规定来看,土地使用权一般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但“公共基础设施”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部分,是否应当作为“无形资产”,《制度》未予明确。

二、规范公共基础设施核算的建议与对策

1.加强培训,转变观念。按照《制度》对“公共基础设施”的定义,该项资产具有“工程性”的特点,结合工程项目必须先经过“在建工程”或基建会计核算,建议在加强对《制度》培训的同时,还要强化在建工程或基建的会计核算培训,引导各单位加强管理,从源头上把好核算关。

2.对“公共基础设施”的定义进一步细化。建议参考《制度》中“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规定细化“公共基础设施”的定义。按照《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 年(不含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超过1 年(不含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通过这样定性定量的界定,对会计人员准确识别、确认固定资产提供了清晰的判断依据。同时《制度》又将固定资产分为六大类: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通过统一分类的方法,一方面便于信息的分类披露,使数据具有可比性; 另一方面也为今后合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奠定了基础。笔者建议,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从定性、定量两方面对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定义,如经济寿命、单位价值等,尽快制定细则或操作指南以界定核算范围。同时,考虑到公共基础设施涵盖的范围较广,建议参考住建部等专业部门的相关分类标准,细化资产分类,以便于会计人员识别。

3.多项公共基础设施共同组成的综合性项目,建议引入资产组的概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以下简称《讲解2010》)的规定:“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应当由与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构成。”虽然大部分“公共基础设施”属于公益性质,不同于企业的资产,不一定会产生现金流入。但参照类似的观念,以现金流出的独立性来判断也是比较合理的。再如《讲解2010》中规定:“对资产组的认定应当考虑企业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或者监控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如果某些机器设备是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其使用和处置是一体化决策的,那么这些机器设备很可能应当认定为一个资产组。”这个判断因素可以作为我们在认定“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组成时参考。而《政府预算与会计的未来:权责发生制改革纵览与探索》一书中收录的《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一文也建议“可以将基础设施系统看作是单个资产或(更好的方法是将其看作)一组资产,例如,供水系统可看作分别归属于土地、建筑物、厂场和管道网络等类型的资产的组合”。此外,按照目前行政机构按项目立项的运作习惯,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核算,将项目内涵盖的设施均作为单一“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核算,也可以确保核算的完整性,防止核算中出现交叉重复或遗漏。

4.多来源投入的公共基础设施应及时划分管理权限。对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投入的纵向交叉项目(例如道路建设等),建议按照“谁投入、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进行分配。事先需要明确道路管理权属于哪一级财政,明确权限及核算单位后,其他单位承担的支出也应当纳入“在建工程”或基建账中核算,以便最终管理单位在确认计量公共基础设施时,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准确性。考虑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没有“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在项目立项、预算编制环节就必须确定对项目拥有所有权或管理权的行政机关或参公单位,统一会计核算主体,防止重复或遗漏。对于由事业单位或企业承办的项目,要求事业单位或企业做好基建或在建工程的会计核算,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当项目完工交付使用时,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将项目资料移交至相应的行政机关或参公单位,以便接收单位及时准确确认公共基础设施。

5.对于公共基础设施所占用的土地建议参考固定资产科目的规定,一般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以便与固定资产保持一致的处理原则。

总之,《制度》新增“公共基础设施”会计科目,对广大行政单位来说,并不是简单地增加了一个会计科目,或者一个核算内容,而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了准确核算,客观公允地披露相关信息,既不遗漏也不重复,需要从立项开始明确项目牵头部门、资金来源、在建工程或基建项目的核算单位、最终接收并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的单位。财政部门在安排资金时,也应当考虑到多渠道投入因素对公共基础设施核算的影响,做好统筹安排。对涉及上下级政府共同承担支出的项目,要做好上下级转移收入及支出的确认,以确保项目核算的完整性。对于资产管理部门和涉及移交的项目,要协助接收的行政单位对移交单位的账目进行审核确认及存档。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3[M]. 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

公共事业管理基础范文4

关键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设置调整;新专业;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G5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297(2008)12-080-02

一、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一)培养目标和专业发展方向较单一,专业特色不明显

国家教育部1998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调整后,在《专业目录》中新增设了公共事业管理本科专业,规定该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从该《专业目录》可以看出,公共事业管理作为一个实用型新专业,实际上是一个多学科多领域交叉与综合的学科和专业,公共事业管理教育涉及到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多个领域和公共事业部门。按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属性,对某一高校来说,其教学资源很难涵盖公共事业管理的所有领域,因此,该专业究竟是培养公共事业管理的“通才”,还是培养精通某一事业领域管理“专才”的问题,成了困扰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的难题,专业发展方向和定位认识不清。

(二)招生规模和我国事业管理体制与人才的社会需求不协调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自增设以来,招生的院校和招生规模逐年扩大。据统计,2002年全国高校开设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有197所,2003年开设本专业的高校增加到220多所,至2006年开设本专业的高校已发展到403所,在2002年的基础上翻了一倍多,涉及综合类、师范类、农林类、医学类、艺术类、财政类等各类院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已成为一个迅速发展的新专业。

按教育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专业设置和发展规模应从社会需要出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前景如何,应该进行需求分析和预测。高校培养公共事业管理人才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社会需要是高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目标与方向。随着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有可能成为一个快速发展的热门专业,但目前决不能夸大社会对公共事业管理人才的需求。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发展也是有一个过程的。目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就业并不具有优势。

(三)课程体系不合理。基本上没有建立规范的专业平台

专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是通过课程体系反映出来的,课程体系是人才培养的核心内容,是突出专业特色、实现培养目标的基础。但目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体系比较杂乱,反映公共事业管理学科特性的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不规范,现行课程设置基本上是“拼盘式”,各门课程自成体系,拼装的多,整合的少,可以说有多少个专业方向,就有多少种不同的专业基础课和主干课设置,基本上未建立起统一的专业平台,也不利于合理地确定教学内容及进行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等。

(四)人才培养模式单一,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不合理

人才培养模式是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为学生设计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以及怎样实现这种结构的方式。目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单一,多数仍是四年一贯制的培养模式,专业壁垒未打破,学生知识面窄,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依然存在,实践性教学环节薄弱,不仅实习基地缺乏,教学实习也未受到足够的重视,不适应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因此必须创新培养模式,探索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模式,变单一的培养模式为多规格培养模式。坚持厚基础、宽口径,进一步打破专业壁垒,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公共事业管理是一个应用性很强的专业,学生能力的培养是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方面。必须坚持既重理论又重实践,作为教学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加深理论教学培养综合运用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关键环节。必须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开发,使学生既具有宽广的知识背景和深厚的理论基础,又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师资力量不足,现有师资的专业适应性不强

公共事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学科和新专业,学科建设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师资队伍力量严重不足。现有师资队伍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由原来的教育管理、体育管理、卫生管理专业调整和转变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仍然定位为教育管理、体育管理、卫生管理,这部分师资的知识结构基本上是成型的,他们多半与原来的专业基础相关,对原来的专业适应性较强。其原来单一的专业方向调整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后,在他们的知识结构里公共经济、公共管理、公共政策等的知识基础较弱,对公共事业管理的专业适应性不够强。另一部分是综合性大学或其它文科院校,依托于社会科学、行政管理或其它管理专业的师资新开设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这部分专业师资的知识结构社会科学、经济学、管理学的知识基础比较成型。但是缺乏教育管理、环境管理、卫生管理等交叉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基础。还有一些院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教师是半路出家或新出校门的,他们存在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缺乏整体的了解,缺乏专业实践经验,其知识结构和专业适应性也较差。目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项基本建设就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教师培训、进修工作,加强学术交流和开办公共事业管理研究生教育工作,多渠道多种形式培养师资力量,有效解决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发展和师资力量不足的矛盾。

二、国外公共事业管理相关专业的比较

“公共事业管理”也是我国特有的一种专业类型,国外相近的专业,大多以公共管理或非营利组织管理命名,设置在于公共事务院系或商学院内。如美国的公共健康、社会服务、教育、文化、社会公益事业等,一般都属于公共管理或非营利组织管理,与我国的公共事业管理有相似之处。了解国外大学公共管理或非营利组织管理的课程设置和培养方案,对于我们加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印第安纳大学布鲁明顿分校公共与环境事务学院的非营利组织管理人才的培养

印第安纳大学布鲁明顿分校公共与环境事务学院(School ofPublic and Environmental Affairs,Indiana University-Blooming-ton)的非营利组织管理(Nonprofit Management)在2005年排名全美第一名,该项目注重政府管理和非营利组织管理的整合,开设的核心课程有:公共组织和管理、管理专题研究、公民社会与公共政策、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非营利组织资金募集、公共项目评估、公共和非营利组织战略管理、非营利和志愿部门专题介绍、公民社会的比较观点等。

(二)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政策研究所的非营利组织管理人才的培养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政策研究所(Institute for policy study,JohnsHopkins University)的非营利组织管理项目,是在面对激烈竞争和财政压力的情况下开设的,目的是更好的发挥非营利组织的作用,为社会公益服务。该项目强调非营利组织在当代社会的战略位置和独特的解题特色,注重采用整合的策略来解决问题,在美国社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该项目开设的核心课程主要有:非营利组织概论:范围、结构和动态、非赢利组织管理的战略框架、社会问题的整合解决方案:非营利组织的角色、财务管理、管理与领导、组织理论等。

(三)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的非营利组织管理人才的培养

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The Haas School ofBusiness,University ofCaliforniaBerkeley)是2005年全美商学院排名第四的顶级商学院。该学院为学生开设的非营利组织和公共管理(NonDrofit and PublicManagement)项目,其目的不仅是使学生成为商界领袖,也是为了要在公共部门展露头脚。哈斯商学院在商学院开设的公共和非营利组织管理项目的为数不多的学院之一。该项目有成熟的培养方式,其独到的特色是强调公私部门的沟通和整合。目前该项目提供的核心课程主要有:非营利组织的战略管理、公共和非营利组织营销推广、公共部门财务管理、公私跨部门整合、跨文化管理等。另外,该项目还每个月邀请非营利组织和公共管理领域的著名人士进行演讲和共同探讨,为学生提供非营利组织和公共管理案例教学,小组讨论,实习机会和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等。

三、国外非营利组织管理人才培养的经验与启示

由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和国外的非营利组织管理在管理的内容和范围上都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因而比较国外公共事业管理相关专业的课程设置和培养方案,我们可以得到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在课程设置的培养体系等方面的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一)突出非营利组织管理的核心课程和项目(专业)特色

比较公共和非营利组织管理的课程设置,国外是以突出管理类核心课程来设置课程体系的。一是课程设置适应现代管理科学化、管理环境复杂化的要求,重视非营利组织的量化方法、非营利组织信息技术、公私跨部门整合、跨文化管理、公共行政与法律等课程的设置。二是非营利组织管理和公共管理也面临着效率和公平的权衡,非营利组织不同于政府和企业,大多数非营利组织要自筹资金、自负盈亏,为了能够坚持长期进行公共服务,必须节约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因而非营利组织的管理也应该重视预算过程和财务管理。三是坚持理论训练的宽口径、厚基础,重视管理技能和管理能力的培养。在非营利组织管理项目的课程设置上,政策分析、分析工具、人力资源管理、资金募集、项目评估等体现能力培养的课程都得到了应有的重视。

(二)专业训练体现了非营利组织管理的整合策略

在传统的社会部门划分中,政府部门等公共部门被称为第一部门,公司企业等营利组织被称为第二部门,这两大部门分工协作共同解决了各种经济社会问题,如消费品的供给,公共产品的供给等等。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各样的新问题不断出现,不但市场失灵政府也出现了失灵,传统的两大部门无法解决层出不穷的新问题,在这种背景下,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迅速兴起。非营利组织的兴起可以解决了一部分问题,但无法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因此非赢利组织必须与政府部门、营利组织通力合作,才能为社会问题提供较完善的解决方案。因此,在课程设置上,国外的非营利组织管理强调整合策略,不但要懂得公共和非营利组织,还必须了解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因而开设了有关公共行政、工商管理的基本课程,在方法和能力培养上强调整合策略的训练。我国的公共事业管理也面临着相同的问题,公共事业管理中的许多问题,不是单一的公共事业管理组织能够完全解决的。必然涉及到政府部门、私人企业等,因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中也应涉及政府部门、私人部门的管理和运行,强调解决问题的整合策略。

公共事业管理基础范文5

关键词:师范院校;公共事业管理;培养模式

公共事业管理是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专业,作为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于1999年起招生。本专业的开设初衷是为了突破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瓶颈效应”,调整和改革涉及到人民福祉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人口、医疗卫生、住房、资源与环境保护、社会保险、市政建设、城市交通以及供水、供电、煤气、邮电、通讯等公共事业的发展[1],建立适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公共管理体制。目前,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和专业布局的调整,开设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高校逐渐增加,2000年为57所,2001年为132所,2002年为196所,2004年224所,2006年则达到了317所。有人估计,若将高职高专也计算在内的话,开设本专业的高校至少达500所。[2]它们分布于师范类、医学类、科技类、农林类、财经类、综合类等各类院校。

一、师范院校开设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现状及问题

在高校专业布局调整过程中,多数师范院校也开设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从办学情况来看,由于缺乏定位,办学效果可谓“五花八门”。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专业定位不准确

师范院校开设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应定位为教育事业管理或以师范教育为主的公共管理,不少师范院校不论专业办学效果如何、学生就业情况如何,盲目效仿其他高校的办学模式,缺乏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准确定位,没有形成适合师范学院的专业特色。教育部原专业目录认为本专业可授予管理学、教育学、文学或医学学位,如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可授管理学、医学学位,教育经济与管理可授管理学、教育学学位,而目前师范学院由于专业定位不准确,颁发学位也差异较大。

2.培养目标不清晰

原国家教委认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3],范围较宽且缺乏针对性。师范院校是以教师教育为主,本应确立适合师范类专业的培养目标,但不少师范院校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指导,没有确立合适的培养目标,采取适合学校发展特色的培养模式,不是范围更宽就是缺乏实际的操作性,对培养合格的专业人才缺乏明确的指导作用。

3.师资质量相对薄弱

由于起步晚,本专业教师多由相关专业教师转型而来,师范院校本专业教师基本是由管理类、思想政治类或教育类教师转型而来。近几年毕业的青年教师尽管有公共事业管理本科背景或公共管理硕士背景,但对专业教学、培养方案实施、专业发展方向等缺乏了解,本专业课题研究较少。从整体来看,存在着师资质量不高、知识结构不合理、实力不强等问题。不少教师对本专业的实践性教学研究不深入,只是疲于理论知识的讲授,无法有针对性地钻研适合师范院校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

4.课程设置不合理

师范院校公共事业管理课程的设置多数都是以教育类为主,或仿效其他综合院校专业课程的安排,沿用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的层次设置,灵活度不够。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以学科门类划分专业课程,涵盖范围较大,公共课课时量大、选修课的选择余地小且开课随意,理论课与实践课比例不合理等问题;课程内容上存在着门类大同小异且划分混乱、部分课程内容重复、开课先后顺序不当等,对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缺乏实际意义。

5.学生专业技能不强

师范院校对师范生的培养是通过师范技能训练、模拟讲课、师范生讲课大赛等环节提高专业技能的。但不少师范院校并没有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定位为师范专业,造成专业技能培养很难准确界定。实习基地由于数量少、范围窄而流于形式,尽管有些师范院校安排了专业实习,但却存在着盲目草率、走马观花、指导匮乏等问题。学生无法从实习中获得任何收获,也就谈不上去解决实际问题,社会适应性较差。当用人单位问及师范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能处理和解决什么问题时,学生难以明确回答,就业市场上自然不受青睐。

二、师范院校公共事业管理办学的转变对策

1.合理控制办学规模

教育行政部门应重视本专业的开设条件,严格控制本专业的审批数量,避免盲目审批、盲目建设。针对师范类院校,要建立相关的专业设置评估体系和专业审批程序,重新对本专业的建设水平、社会效益以及人才供给和需求等方面采取规范化指导,确立有效的专业设置评估指标和体系,压缩师范院校开设本专业的数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专家对本省师范院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开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比较,依据科学方法排出等级和名次,在预测需求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布点调整,扶优淘劣,确保各省只有少数几个强势师范院校开设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从而有针对性地构建以教育事业管理为主的培养方向。

2.制定科学的培养方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通过生源、信息和就业市场等调节高校的教学,师范专业就业面较窄,因此,公共事业管理不能完全朝师范方向发展。要结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以及非政府公共组织人才的需求变化、资源配置关系、市场走向以及信息动态的变化制定培养方案。以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名称招来的学生,经过一年的基础知识学习后,到二年级应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三年级再进行系统专业学习并安排相应的专业见习和学年论文写作,或举办“创新试验班”,专门针对有“考研升学潜力”或“潜在就业实力”的学生制定新方案;四年级则根据专业方向到不同行业或就业岗位挂职实习,提交毕业论文。

3.完善课程结构

要根据专业方向开设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公共事业管理学等专业主干课,为学生系统的专业学习奠定基础。要依托专业特色,贯彻“宽口径、厚基础”的培养模式,开设符合各高校实际的方向性课程,如,公共卫生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人口环境管理、公共财务管理、教育经济管理、科技文化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等课程,以此为核心开阔学生的视野。要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开设技术性、实用性课程,如,应用统计、管理文秘写作、管理信息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社会调查方法、管理定量分析等,为培养实际操作技能奠定基础。

4.提高师资质量

要以突出师范院校专业特色为基础,通过自学、短期在职培训、进修、学术交流等形式提高本专业的师资质量;让教师在当地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非政府公共组织挂职、担任顾问。要鼓励教师参加地方或全国举办的各类专业研讨会,有条件的高校还可以向国内名牌高校派送访问学者,或派教师出国了解西方国家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概况。学校要提供科研经费鼓励教师开展公共事业管理相关课题的研究,参与公共事业管理相关领域教材的编写,并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发挥教材建设规范管理和分类指导的作用,省内高校、同类高校、名校与非名校之间还应定期交流,共同提高本专业教师的水平。

5.改进教学方法

本专业教学要体现知识、素质、技能与社会需求的有机结合,改进教学方法,减少理论课时,增加专业实验操作环节,通过建立电子政务实验室、模拟政务办公厅、电算会计、审计、统计实验室等[4],确保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先进设备和实验场所;应以案例教学为主,鼓励学生分组讨论,培养学生相互交流和共同合作的能力。此外,还要加大本专业实习的力度,重视与当地政府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的合作,建立专业实习基地,由教师指导、检查和考核,落实学生的实习基地,做到不走过程、不搞形式。还应该通过“经验讲坛”活动,邀请政府部门官员、事业单位或社区管理人员到学校座谈,为学生传授工作经验或与学生交流探讨实际问题的处理方法。

6.搞好毕业分流

本专业学生不能像师范生那样通过教师资格证,毕业后到学校任教,而应多考级考证,多参加社会实践,了解社会行情;要将本专业毕业生分流为考公务员类、考研类和就业类三种,采取不同的技能培养方式。考公务员类毕业生:着重培养学生对我国公务员机制及公务员运行各项体制的熟悉和理解能力,聘请相关人员举办公务员培训讲座;考研究生类毕业生则着重培养学生探索和钻研能力以及自学能力;而就业类毕业生则应培养人际沟通、官方语言表达、具体事务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政务调研、政务信息化操作、公文写作、公共政策制定与分析、办公室基本管理及办公设备的操作、社会调查与统计、网络应用等能力。

总之,师范院校开设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要确立科学的发展思路,了解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及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服务于本地区各项公共事业的发展,保证专业发展的适应性和全面性,这样才能走出师范院校固定的办学模式,办好师范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参考文献:

[1] 席恒.公与私:公共事业运行机制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2] 孔春梅,李春林.对国内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发展现状的思考[C].全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学改革研讨会优秀论文汇编.中国高等教育培训中心编印.2005,(4).

公共事业管理基础范文6

关键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认知;定位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地方高校公共事业管理本科生专业认知调查及发展定位思考

收录日期:2013年3月18日

引言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为了适应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改革而产生的一个新专业,近几年在国内迅速发展。随着专业布点快速增长,该专业的发展受到了社会各方的关注。作为适应政府管理改革和新型公共事业管理体制建立的需要而开设的专业,从设立伊始就面临专业理论定位与就业现实需求之间的矛盾。若将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受教与施教关系看成是教育产品的关系,那么高校便是这一市场的卖方,作为受教者的学生则是该市场的买方产品。如果经过系统教育培养出的学生不能满足市场就业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专业设置与定位脱离了现实需要。

在新的形势下,面对迅速变化的知识环境和社会现实,在校大学生必须高效地掌握日新月异的各类知识和技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稍纵即逝的创新机会,这是确立其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这就要求每位大学生既要拥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同样要求高校能够瞄准市场需求谋划适应社会需求的发展定位。因此,本文拟以郑州轻工业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生为例,通过在校生的专业认知度调查,分析该专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探索地方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定位与发展思路,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这对促进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水平的提升,强化专业设置与社会发展的融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专业成立的背景与发展现状

1、专业成立的背景。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管理体制正在从“大政府,小社会”向“小政府,大社会”的方向转变,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对公共事务管理人才的迫切需求日益显现。1996年东北大学娄成武教授和云南大学崔运武教授,在对西方国家公共管理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基于社会改革的现实和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提出开设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要求。1998年教育部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顺应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发展,满足社会对公共事务管理人才的需求。截至2012年,全国开办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高校已经突破500所,其中大多数属于地方院校。

2、专业发展现状。由于起步晚,发展速度快,开办的高校类型不同,专业方向也差异巨大,如师范类、艺术类、农林类、医学类、体育类、工科类、财经类、政法类,分别对应着文教、艺术、农业、卫生、环保、社会保障等专业方向,授予学位涉及到管理学、法学、医学、农学、教育学、工学、文学等。整体上来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像是一个融合了各类学科的“大杂烩”代名词,没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专业特色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专业培养目标不明确,学生知识结构不合理,培养出来的学生没有专业特色,严重影响了本专业学生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

另外,我国的公共事业管理是借鉴国外“第三管理部门”,并移植到国内而来的,所以缺乏有效的就业承载实体。针对“事业单位”和以培养进入“公务员职业队伍”为就业目标的课程设置,在事业单位改革逐步深化的背景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生面临极其严峻的就业困难,地方高校尤为突出。导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就业困难是多种因素导致的结果,但是缺乏公众认知度,以及专业定位不明确是其根本原因。本文试图在对地方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生专业认知度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专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地方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研究方向,为专业特色培养,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提供科学参考。

二、本科生专业认知度调查

1、基本信息分析。根据研究目的设计了《郑州轻工业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认知度调查问卷表》,此次调查涉及到郑州轻工学院2009级、2010级、2011级、2012级本科生。共发出问卷200份,回收181份,回收率90.5%,样本分布均匀,样本容量、样本代表性都能满足统计分析要求。本次调查主要分为三大部分:自我认知、专业认知和就业认知。

在181名参与调查的学生中,男生占总数的38%,女生占总数的62%。全部样本的中共党员占12.7%,共青团员占85.1%,人民群众占2.2%;样本平均年龄为20.59岁,其中17岁到18岁的占6.6%,19岁到20岁和21岁到22岁各占总数的42%,23岁到24岁占9.4%;被调查学生中农村户口占76.8%,城市户口占23.2%。

2、专业认知度分析。十多年来,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育蓬勃发展,但毕业生就业情况并不理想,这与我国公共管理体制发展对公共事业管理人才的大量需求的理论构想相左。这其中公共事业改革进程较慢是原因之一,但培养“公务员职业队伍”为主要的就业目标,也是导致毕业生就业渠道不顺畅的重要原因。对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就业优势和就业方向,高校和毕业生都没有给予系统的归纳和总结,导致政府及社会对该专业的认知度整体偏低。在参加调查的有效样本中,自己选择的,且适合自己的只有28人,在选择依据中志愿调剂的有133人,占被调查人员总数的73.48%。说明大多数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存在盲目性和被动性,也就导致了对专业不了解,对未来发展缺乏信心与规划。

关于是否喜欢目前所就读的专业方面:23.76%的学生表示喜欢,明确表明不喜欢的学生占据35.36%,32.04%的学生不确定自己是否喜欢,8.84%的学生则从来没有考虑过自己是否喜欢;从性别来看,女生喜欢该专业的人数比例明显高于男生,女生中表示喜欢与不喜欢的人数比例分别为25.66%和32.74%,而男生的这一比例为20.59%和39.71%,说明性别差异对专业的喜好度有显著影响;从年级分布来看,在大一学生中,有49.02%的学生不确定自己对本专业是否喜欢,随着系列专业课程的学习,学生对专业的性质和方向有了较为深刻的认知,在大四学生中,不确定的学生下降到14.29%,值得警惕的信号是,不喜欢该专业的学生由大一时的15.69%增加至大四的40.48%。

目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的就业目标是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所以多数同学希望将来工作单位可以与自己学习的专业对口。根据调查,接近29.28%的学生希望毕业后的工作是机关公务员。随着公务员招录需要统一考试,公共事业专业毕业生进入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就业的比例较小,将近一半的同学认为进入企业工作会比较容易,所以选择了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工作,说明本专业的学生在就业方面不盲目,显得较为理性。选择去民营企业和自己创业的学生仅占样本总数的10.49%,说明学生既缺乏创业的基础平台,也缺乏创业的信心。可见,郑州轻工业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与其他地方高校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一样,存在毕业生就业困难、发展方向模糊等共性问题,解决好这一系列问题,需要做好专业的发展规划,并给予准确的发展定位。

三、地方高校专业发展定位与发展方向思考

地方性高校在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上具有明显的地域优势,因而可以借助地域优势,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学科,充分依据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结合自身优势来设置专业特色及培养方向。

1、做好教育体系中的目标定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在为事业单位、基层政府、农村培养具有新公共管理理念与新公共管理能力的基层管理者与服务者。由于我国高层政府管理人员的培训主要由名牌大学的公共管理院系和各级党校承担,而地方高校则要把培育基层公务员、“村官”、社区管理人员的培养培训作为自己的目标定位在教育体系及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建设过程中。为此,地方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应该把“公考”、“事考”和“村考”作为学生培养的就业目标。通过错位发展,建设区别于部属高校、名牌高校的培养模式,实现专业建设的特色化和规范化。

2、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立足于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培养符合区域建设需求的优秀人才。目前,河南进入了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历史时期,既面临着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机遇,也面临着粮食增产难度大、经济结构不合理、城镇化发展滞后、公共服务水平低等挑战。作为地方高校,郑州轻工业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建设要主动融入到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大潮之中,将专业的建设与城市产业、城市公共事业发展紧密结合,与有关部门相结合做好扎实详细的人才培养措施与专业发展规划,探讨人才培养需求、培养模式及其就业方向,进而促进专业的稳定、常态与健康发展。

3、围绕专业定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专业特色是一个学科专业的优势所在,是一个学科专业在发展历程中逐步形成的比较持久稳定的发展方向,是一个专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为此,创新性的人才培养过程中,要本着“横向可以移动,纵向可以提升”的人才培养目标,在课程体系设置上,既服从学科体系建设的要求,又强调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突出公共事业管理的特点和规律,各门专业课程和其他课程有机配置形成有机整体,在体现专业规范的基础上强调专业特色。

课程设置上以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为学科基础,分设方向模块:如城市管理类、规划设计类、农村公共事业管理类、社会保障类等模块。同时,开设社会问题调查、社区规划设计等实践性、研究性强的课程供学生必修或选修,拓展学生的专业领域,培养学生用专业视野与理论分析问题的习惯与能力。郑州轻工业学院作为地方高校,其在环境艺术设计方面具有较强的师资和专业优势,可充分利用校内资源,强化基础的同时,加强公共事业管理学生关于规划设计方面课程的建设,培养具有自身特色的优质人才,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

主要参考文献:

[1]云淑萍.财经类院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的思考——专业定位和重视就业的双重背景[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综合版),2012.10.2.

[2]孙孝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学习满意度:现状、影响因素及提升对策——以南京市部分高校为例[J].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1.

[3]李建军.研究性学习: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历年和实现机制[J].山东科技大学(社会科学版),2009.11.5.

[4]李煜.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困境及思考[J].福建江夏学院学报,2011.1.1.

[5]吴小艳.以就业为导向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与改革[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