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例6篇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1

【关键词】 受托责任; 内部受托责任; 高等院校; 内部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4-0113-03

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工作的开展已有20余年,而高等院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起步相对较晚,不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都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如审计内容、审计范围、审计评价等。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理解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一、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内容不够全面

目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依然以合规性、合法性审计为主,具体审计内容中被审计人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占的比重较大,主要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内部控制是否健全、重大经济决策程序是否合规、经济资源是否存在闲置或浪费,而很少关注其效益性,也就是所谓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同时由于高校不是以盈利为目的,高校产出是人才和科研成果等,其效益性的评价不同于企业的经济效益,主要表现为社会效益,而对社会效益的审计和评价难度则更大。

(二)审计范围差别较大

根据笔者的调查,目前高校内部审计对象的范围也有所不同,部分高校只将内部职能部门及院系的正职领导纳入审计范围,部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包括所有内部中层领导(包含副职领导),部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包含后勤实体负责人和高校投资企业负责人。审计对象涉及学院、职能部门及后勤产业等不同性质的单位,不同性质的被审计单位其领导承担的经济责任也不同,审计的重点也不同,要根据不同审计对象提出有侧重点的审计评价难度较大。

(三)经济责任目标不明确

现行事业单位干部管理体系下,大部分高校的中层领导干部在任职时没有明确的任期经济责任,部分高校对领导干部从干部管理的角度提出任期任务,但没有对应的经济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和评价。而领导干部对自身受托经济责任认识也不够,大部分领导干部对其承担经济责任的理解只是停留在法律层面,关注经济决策和管理活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而很少关注效益性以及社会责任、环境责任等。这都使得审计人员很难界定被审计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也没有可以依据的参照标准,审计评价很难获得被审计人的认可。

(四)评价规范和标准不健全

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和财经法纪审计结果的“人格化”,最终的审计评价要落实到被审计人身上,审计评价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被审计人,这使得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要大于其他审计。而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虽然明确了经济责任的内容,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债务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等,但对上述审计内容的评价没有相对应的实施细则,缺乏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规范,导致审计结果依旧是合规性、合法性评价,无法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

(五)信息来源不全面

目前,各高等院校的经济责任审计资料来源主要是来自会计信息,此外对于单位内部控制、经济决策、环境效益等方面都没有相应的报告。而依据现行的高校财务制度,高校财务报表提供的收支信息主要是预决算执行情况,并不进行成本核算,只是将支出简单归集到相应的科目或项目,而这些科目和项目相对笼统,无法得到高校最终产品――教育服务产出的成本,也就无法对其投入―产出的效益进行评价;同时,其资产负债表也只反映历史成本,无法提供资产目前的真实价值,无法对被审计人员所承担的资产或资源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评价;此外,高校采用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无法在相应的会计期间进行配比,也给区分前后任领导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增加了难度。因此,在不能获取全面审计信息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很难对领导干部作出恰当的审计评价结论。

二、受托经济责任研究及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定位

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目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就应当分析高校内部受托责任的内涵,定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进而提出解决上述问题的建议。

(一)受托经济责任内涵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对经济责任的解释:本规定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上述对经济责任的解释不能概括经济责任的全部内容。受托经济责任中:“经济”可以理解为受托人管理、支配和使用一定数量的资金和资源;而“责任”是指受托人应该办好的事情,并达到预定的目标。受托经济责任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为责任,即按照特定要求或原则经管受托经济资源,这些要求或原则包括资产保全性、经营活动的合法(规)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廉洁自律性和社会性等;二是报告责任,受托方向委托方报告其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因此,责任人不仅要提供财务报告,还应该提供经营活动经济性、效率性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廉洁自律报告,环境保护报告等。

一个完整的受托经济责任循环应当包括:责任的确立―责任的履行―责任的解除。责任的确立常见的方法有:法律制度形式、聘任合同形式、组织部门任命书形式和特定责任人的就职声明书形式;而责任解除的唯一途径就是经济责任审计。

(二)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

受托经济责任按内容来分,包括外部受托经济责任和内部受托经济责任。外部受托责任进一步分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公司受托经济责任,相对应的经济责任审计主体为社会审计、国家审计;而内部受托经济责任主体为内部审计。高校经济责任属于公共受托责任,具体可分为三个层次:首先,纳税人或社会公众将资源委托给高校负责人,形成外部受托责任关系;其次,高校负责人将一部分资源的管理权委托给内部的部门或机构负责人,形成内部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最后,内部部门或机构负责人可能会将部分资源管理权进一步分配给内部副职领导,形成二级的内部受托责任。通常外部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由外部审计进行审计,而内部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由内部审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如图1所示。

三、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解决思路

(一)明确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中规定的审计对象可以概括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正职、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国有企业法人代表。部分高校参照上述规定,将内部职能部门、院系及下属企业的正职及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作为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笔者认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是可行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副职纳入审计范围。因为现实工作中由于内部工作分工,分管工作的副职领导掌握相应的资源,使得其拥有管理和使用这部分资源的权力,根据权责对等原则,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也应由该副职承担,如果将所在单位的全部经济责任都由正职个人承担,显然是不合适,也很难得到被审计人的认同。

(二)确立内部经济责任目标责任制

完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首先要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即上文所述经济责任的确立问题,具体形式包括:法律制度形式、聘任合同形式、组织部门任命书形式和特定责任人的就职声明书等。

目前一些高等学校在相关负责人上任时签订内部“任期经济责任书”、“任期任务书”或者在“聘任书”中明确其任期任务。以这种方法确定的目标经济责任,可以根据学校总体的发展规划,将任务细分到各个责任人,同时给予相应的资源,将受托经济责任具体化。以目前干部管理的现状来说,这几种目标经济责任的确定形式都是可行的,能作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依据之一,但仍然不能完全反映其经济责任,必须在此基础上从其行为责任和报告责任两方面加以完善,其受托责任的内容应包含资产保全性责任、经营责任、廉洁自律责任、社会责任及相应的责任履行情况报告。

(三)充实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是绩效审计的人格化,因此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停留在合规性、合法性审计层面,应增加效益性的审计内容,而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应有所侧重,如:院系等单位的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单纯审核其预决算情况,不能简单地评价其经费使用是否超支,经费的使用是否合规,而应更多地考虑其教育服务产出及社会效益,并对投入产出进行效益分析;职能部门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是预决算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是否存在损失浪费以及经济决策是否合规;后勤实体、校办产业等企业性质的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则相对简单,可以以企业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重点审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成果、重大经济决策及效益、内部控制等。

(四)规范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笔者认为,短期内很难制定出统一的高等院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首先,高校内部经济责任较复杂,既涉及企业性质单位又涉及事业单位性质的单位,其评价内容完全不同,企业绩效评价相对简单但目前也没有统一的指标体系,而涉及社会责任、环境责任等评价难度则更大;其次,缺少制定高等院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主体,财政部、审计署在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之前,为高等院校制定一套完整的评价体系是不可能的,而教育部及内审协会等要制定完善的指标体系难度也非常大。

没有统一的评价指标对外部审计而言,是其遇到的最大难题。但是,对于内部审计而言影响并没有外部审计大,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可以知道其审计报告主要作用是解除责任人的内部受托经济责任,不具有外部鉴证作用。另外,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只需要关注重要的指标,不需要面面俱到,建立一个复杂的评价体系是没有必要的,也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笔者认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制定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重要性。所谓的重要性是与学校整体发展目标的相关性,相关程度越高则越重要。因此指标选择应有所侧重,重点反映与学校整体发展相关的指标,如收入增长率、收支结余率、教师人均科研经费、师生比率等。(2)客观性。客观性是指审计评价应以事实说话,以数据说话,因此评价指标应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对于经营情况评价,应考虑量化指标,增加审计的可信性,降低审计风险;对于内部控制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则可以采用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法。(3)相关性。评价指标应与被审计领导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相对应,应根据被审计领导所在单位的性质确定审计评价指标,如:企业性单位主要以财务指标为主,重点评价其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债务风险、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等;而院系、职能部门等事业单位的领导,其审计评价指标更应关注其服务产出及社会效益。(4)可比性。内部相同性质的单位负责人其评价指标应该具有可比性;内部与外部相同性质单位指标应有可比性;同一单位前后任领导评价指标应具有可比性。

(五)完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信息来源

经济责任审计的前提是被审计人对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报告,经济责任履行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经营活动报告、经营目标报告、环境保护报告、廉洁自律报告等。其中财务报告是审计最重要信息来源,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首次引入受托责任观,相应的新高等院校财务制度也进行了较大的改动,比如:提出了绩效评价的要求;引入了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增加了成本费用管理,要求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等。这些改进都可以反映出受托责任对高校财务信息的要求,如顺利执行,将丰富高校财务报表的内容,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更全面的信息。

【参考文献】

[1] 蔡春,陈晓媛.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作用及未来发展之研究[J].审计研究,2007(1):12-16.

[2] 李晓广.论当代中国权力监督体系[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5(1):41-44.

[3] 崔燕. 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及其指标体系研究[D]. 昆明理工大学,2007.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2

1、法制建设速度明显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速度目前,已把经济责任审计列入JT学校审计法律条款中,而相关职责范围内的经济责任审计法规水平参差不齐,审计的对象并没有具体规范明确,也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达不到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标,导致JT学校审计风险的增加,影响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因此,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章制度与实际运用存在一定差距,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速度,致使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执行不力,有效程度不高,促进审计控制风险的形成,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在JT学校范围内的统一及其发展。2、内部审计制度的滞后阻碍了经济责任审计在JT学校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审计作用关键是由内部审计制度及时运用于JT学校内部审计中从而得以体现,而如今JT学校存在相应工作责任人任用或调离之后才采取一定的内部审计程序,致使造成JT学校内部审计制度的滞后。这种现象往往导致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丧失审计的必要性,对领导干部的任职任免起不到任何现实的参考意义。其次,内部审计法律依据不充分和不健全,法律权威性偏低,缺乏一定的法律地位,可操作性不强,使得JT学校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只有依据经验和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审计结论的权威性和正确性受到影响,增大了审计固有风险,消减了JT学校的审计质量以及其准确性。3、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易出现审计内容与责任归属不明确的现象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目的是其决策者在任期间针对其审计性质方面所应负担的经济责任。在被审计者的任期内,前任的经济活动的决策结果需要一定的时期才能反映出来,所引起的遗留问题或损失应归于前任的责任,而对于前任的决策所作出的调整呈现的结果则为后任的责任。另外,JT学校存在经济责任的归属不明确现象,责任归属没有具体的标准衡量,经济责任存在审计内容核实的事实无法采取必要的方法手段加以综合归纳、分析甚至判断,难以客观公正地评价JT学校财务管理和经济活动情况。譬如由被审计者的个人原因造成的,或是由集体共同决策所产生的经济责任,则后果由被审计者个人承担或是由集体共同承担的问题。4、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未有效开展目前,JT学校内部审计还未全面开展质量控制制度,存在有的部门未建立质量控制的相关办法,甚至有的部门已建立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但存在不健全的问题,甚至JT学校内部审计没有适合自己的审计方法和内容,进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难以得到有效地保障。其次,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复核制度执行不严格,进而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人不能及时对相应审计人员的审计底稿以及其证据进行复核,造成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部门审计负责人不能对其相关审计报告进行及时复核。5、先离任后审计问题比较普遍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指JT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对有关内部机构负责人任职期间因任职期满或提拔、调动、辞退,退休等原因离职于现任工作岗位前,就应按照其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经济责任并作出鉴证。结合JT学校实际情况,仍存在“先离任,后审计”现象,造成审计与任用相分离,使得新上任的负责人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够重视。由此以来,JT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目标难以得到有效地发挥,审计结果的质量受到一定影响,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不够稳固。同时,可能导致从事JT学校内部审计工作需要的政策法律水平业知识、经验、业务技能、审计职业道德等专业技能方面的综合素质要求降低,从而加大审计工作负担,大大增加审计检查风险。6、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到位JT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是JT学校所有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其中JT学校被审计负责人和决策者的鉴证、评价和使用以及奖惩的参考依据,甚至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行调整的依据。由于存在先离任后审计的特殊形式,形成了JT学校组织部门没有必要查看审计结果,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力度不到位,但实际考核时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却有所不足。同时,也存在着审计工作结果的落实涉及到了JT学校相关部门的经济利益。

二、完善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和对策

(一)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审计行为审计作为我国经济活动的监督行为,经济责任审计和内部审计作为审计的组成部分,都受到法律的约束和规范以及支持。在JT学校,围绕着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大审计类型上,看似三者同等重要,可内部审计的发展一直是处于重视度偏低的发展处境,是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中最弱的一环。要同国际审计协调发展,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足鼎立,各自就相应的职责范围发挥自己的监督作用,做到优势互补。JT学校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实践、经验不断总结实施办法。内容可以包括经济责任的界定、审计立项、委托、计划、实施、评价、结果、报告等经济责任审计的各个方面,针对具体的实施要求或相应的规范以达到审计目标。目前没有实施要求的部门可暂时以指导意见为主要参考依据,结合财政收支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分别制定JT学校各项专业审计准则以及适合所有审计种类的审计通则,引导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序和规范化发展。

(二)健全JT学校内部审计制度体系,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发展JT学校所有的内部审计规范都必须建立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自己的经济责任审计规范,保证所有内部审计项目都有章可循。健全审计与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制度,完善任期干部经济责任考核措施,同时对审计结果运用标准制定合理的措施,真正发挥实效,只有尽快建立、健全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法律措施,才能使审计工作真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有权威性,更具现实指导意义。

(三)明确审计内容与责任归属问题,分工、配合完成经济责任的内容界定为财务责任、管理责任和个人廉洁责任三方面,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主要责任和集体领导责任等定性责任用于发现问题时对问题的定性。鉴于JT学校实际中各审计职能部门审计内容与责任归属不明确问题,如干部离任或任职前免予相关职务,交予审计部门考核,考核结果出来后再将考核结果写成书面报告,送于相关部门参考报告,全面掌握被审计者的相关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执行。通过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到干部廉政档案和干部考核档案中,从而实现审和用的有效结合。其次,基于JT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对于内审易出现审计内容与责任归属不明确的现象。对内部审计工作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评价不能采取常规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JT学校内部审计考核不仅要看数量,更重要的是要考核质量。对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考核,可由内部审计部门主管领导、组织部门、被审计机构三方打分,互相监督。

(四)建立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体系JT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是针对审计过程中从方案、证据以及报告等进行审计质量控制,按照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预期目标进行,能够实现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效果。JT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大部分是根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实施,结合JT学校审计小组成员的业务专长进行科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力求做到人事相宜、各展其才。其次,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除了要做好上级与下级之间、下级与下级之间的复核之外,还应确保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范围、立法规章程序以及其审计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责任。甚至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重视相应审计事项中具体问题的审计手段以及审计方法,达到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的取证,来确保其审计报告的质量。

(五)建立健全JT学校内部经济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审计工作的滞后性问题,需要审计部门制定出审计计划,对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的审计,要在任职期间做好详细统计,离任必审的基础上开展任期审计,离职前做好审计统计,深入调查,实事求是的反馈结果,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充分结合,缩短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履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其责任。同时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人员所需具备的专业素质、政策性知识以及对其审计风险的防范意识要求很严格,须对相关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组织内部人员对新颁布的财经法规、审计法规的进行学习,为全面的考核和评价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创造条件。甚至采取有效的激励机制增强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定期组织优秀审计项目评审和典型案例分析,促进审计人员提高审计业务技能,不断加强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培养。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3

一、目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力度不够,认识不到位。

由于宣传不够,部分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认识尚不到位。前不久,有一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前要张贴《审计通告》,被审计人员怕这样对他名誉造成不利的影响。经研究,就张贴在七楼的偏避角落。这样审计工作就得不到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滞后,制约了审计成果的利用转化。

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大部分属于离任审计,还未开展任中审计。这种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审计成果的利用转化,有一定的滞后性,难以达到审计应有的效果和目的,影响了审计评价的有效性,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

(三)时间跨度长,审计人员较少,任务繁重,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在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对被审计人整个任期进行审计,少则两三年,多则三五年,有的时间甚至更长。由于时间跨度长,业务量大等原因,加之审计时间短、审计人员数量少等因素限制,不可能审计得过细,难以保证审计质量。

(四)有关部门配合脱节。

如果没有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系制度,往往导致组织、人事、财务、监察等部门配合脱节,工作中容易互相推诿或不予配合,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

(五)审计评价尺度难把握。

1.审计评价缺乏标准和依据。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委托部门和审计对象对此都十分关注。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未能建立,审计人员在审计评价过程中缺乏标准,比如对重大经济事项、重大经济损失的判断标准不一致,对审计责任大小的评判就难免存在偏差。

2.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种类的复杂性,给审计评价带来困难。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种类非常复杂,涉及学校各职能部门、院系所、教辅单位和附属医院、后勤产业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单位。有些干部上任后并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种类的复杂性及经济责任不明确均给评价带来困难。

(六)审计结果利用不透明。

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审计结果的利用是否及时。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大多由组织部门委托,审计结果只对他们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未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也未将审计结果进行公示,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审计影响限定在被审计单位和部分领导这一小圈子里,不利于教职工的监督。

(七)经济责任审计内涵的加大与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产生矛盾。

随着高校办学自的扩大,高校拥有了越来越多的融资渠道,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日益加重。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涉及财务、基建、大额专项资金、校办产业、后勤社会化、科研经费管理、高校收费、贷款、社会捐资助学、国家“两奖一助”奖学金、各项资金管理等经济行为,需要对经济责任人的经济管理水平、工作业绩、决策水平、管理能力、廉政情况等作出全面的定量或定性评价。审计业务内容的广泛与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产生矛盾。

二、探索和完善适合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对策

(一)加大审计宣传力度,正确认识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

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校内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纪检监察等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作关系;教职工正确理解经济责任审计行为,这要求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前,在相关的会议及发放审计通知时进行必要的审计基础知识的宣传。还可利用审计处的网站,将审计的常用知识进行必要的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审计对象、程序及目的。

(二)审计关口前移,在原来以届满(离任)审计为主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任中审计。

按照中央要求,审计署2009年和2010年审计的37名省部级领导干部中,有33名是任中审计。高校也应将目前审计的关口前移,在原来以届满(离任)审计为主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任中审计。通过任中审计,可以帮助该校领导干部及时纠正问题,有效避免小问题变大而无法改正。

(三)建立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审计工作年度计划,突出审计重点。

加强部门协调和配合应建立并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在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和成果运用等环节上相互支持,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程序。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明确审计的范围和内容,将有限的审计资源用在“刀刃”上。

(四)规范审计评价行为,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对审计结果的正确运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1.明确经济责任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干部经济责任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既是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行动指南,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直接依据。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纪检监察等部门结合学校实际进行岗位分析,围绕事业发展、经济决策、财务管理、廉政建设等问题,分别研究制定各领导岗位的经济责任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使干部履责有方向、责任审计有依据。

2.规范审计评价行为:一是对不同审计对象,确定重点评价内容。高校组织机构比较复杂,因此审计评价的重点也应有所不同。对不同部门(单位)的审计对象,在领导干部对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领导干部应遵守廉政条例等方面是一致的,但对有经济管理目标和仅有教学科研行政管理职能的院系领导,经济责任评价的重点有较大差异。二是对重大问题或政策性较强的复杂情况,坚持做到集体讨论定性,从而有效降低审计风险,确保审计质量。

3.建立科学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在目前尚无规范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的情况下,审计评价应注意以下三点:一是紧扣该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二是客观明确地界定该领导干部应负的责任,对于和财务收支无关及尚未查清的问题,以及不好定性的问题,可通过适当的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咨询,必要时要向学校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小组提交书面报告,而不宜直接进行评价;三是要考虑影响领导干部业绩和责任的各种因素,在评价时据实写明相关的具体情况,对于事实不清、审计证据不充分或拟移交的事项不纳入评价。

(五)建立落实审计意见和正确运用审计成果的有效运行机制。

1.高校应制定落实审计意见和正确运用审计成果的各项制度:一是审计结果综合报告制度。高校审计处应在每年年底前将审计结果进行归纳、总结,形成审计结果综合报告,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报送。二是审计结果运用反馈制度。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运用审计结果情况,要在收到审计结果报告3个月内向经济责任联系会议报告。三是审计结果执行整改督查制度。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应督促被审计对象及所在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审计意见。四是审计结果运用情况检查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对审计结果运用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及存在问题。

2.高校应从审计结果运用方式、公示制度几方面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制度:一是对审计结果的运用要讲究方法、区别对待,慎重确定使用方式。逐步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审计结果,充分发挥广大师生的监督作用。二是将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将审计结果纳入干部任职公示的内容。三要根据《规定》,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六)加强内审队伍建设。

审计人员应加强对最新颁布的财经法规、审计法规进行学习,更加准确的把握政策界限。同时与兄弟院校进行经验交流,以促进审计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4

[经济管理;经济责任审计;高校审计;干部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是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而出现的,也是党中心、国务院在新时期为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而采取的一项重要办法。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高等教育作为整个教育的龙头也进入了市场。在国家加大对教育经费投入的同时,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格局也已经形成。作为寓监督、检查于服务中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如何更好地发挥功能,成为相关人员探究的重要课题。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前状况

目前,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所有部属高等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各校为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和规范化,都结合实际,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并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或规定,有的以学校文件的形式颁布,有的以内部规定的形式颁布,并能健全有关经济责任的配套制度,规范运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体发展进度较快,已逐渐成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

据调查了解,大都分学校经济责任审计是经过授权进行的,授权部门以组织部门居多。说明在审计授权方面,各校的熟悉是比较统一的,符合经济责任审计的特征和要求。各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包括届满(离任)审计、届中审计。从调查情况看,大部分学校只开展了届满(离任)审计,而未开展届中审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功能的充分发挥。

经调查,绝大多数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实施审计情况、存在的新问题、审计评价、审计建议等几方面。审计评价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审计、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审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计、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审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审计及其他方面。虽然各高校审计报告及评价涉及的内容基本一致,但从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评价的尺度把握等方面来看,仍有必要制定一个规范性的制度。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新问题[1

(一)宣传力度不够

目前由于学习宣传不够,高校部分干部、群众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熟悉尚不到位,非凡是领导干部对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熟悉不够端正,不能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理解成一种常规的经济监督形式,或认为只有有新问题的干部才会被审计,或认为只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就一定要查出新问题。这些直接导致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很难寻找突破口。有的人认为,被审计者都是领导干部,他们的调任或晋升组织已经有意向或即将作出任用决定,经济责任审计是搞形式、走过场。有的人非凡是被审计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组织对领导干部不信任,还有的人认为被审计对象都是领导干部,审计工作过于认真会得罪人等等。

(二)贯彻“先审后离”原则不够

根据中办发[199920号文件第四条规定,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退、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一些干部管理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性熟悉不足,有关部门从自身工作出发,在审计之前就做了干部任用或调离的决定。另一方面,由于和审计部门事前衔接不够,造成“先离任、后审计”多有发生,形成了审归审、用归用,审用两张皮的现象。这样难以达到审计应有的效果和目的,起不到监督功能,也起不到考核干部的功能,影响了审计评价的有效性

(三)缺乏行之有效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在大多数情况下,任务书中所确定的经济责任不是很明确,不能进行量化考核,难以对被审计者的经济责任进行准确评价。在实践工作中,由于没有具体量化标准,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导致审计评价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等新问题。

(四)经济责任审计未能跳出财务收支审计的模式

目前部分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停留在对被审计对象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上,审计的形式还是就账审账,没有认真开展审计调查。如调查被审单位有无“小金库”、有无未在财务部门账上反映的账外账,有无领导个人决策及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财产流失和浪费的情况。因为侧重点不明确,达不到经济责任审计应达到的高度和层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价值和功能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审计结果也就得不到学校党政领导和组织部门的重视。

(五)有关部门配合脱节[2

部分高校到目前仍未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也未成立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在审计工作中缺乏必要的协调和配合,如审计部门制定工作计划时没有主动征求组织部门意见,组织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不重视,被动参和或根本不参和。由于部门配合脱节,工作中轻易互相推诿,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

(六)审计人员较少和任务繁重的矛盾十分突出,导致审计滞后

由于批量任免、调动,集中开展审计,审计任务重和审计人员不足的矛盾表现得十分突出,直接影响到审计的效果。突击性审计往往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并且有的责任人任职时间较长,由于审计力量有限等原因,短时间内很难将其经济新问题查清、查透。从而导致审计缺乏深度和广度,直接影响了审计质量。有时审计部门同时组成几个审计小组,全力以赴、交叉进行,也很难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三、加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策略

(一)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正确熟悉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的重视是搞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前提。由于该项工作责任重、工作量大,学校领导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随时听取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提出要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监督指导审计部门开展工作,以增加审计人员的信心和责任感。审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向领导汇报工作,不仅要向领导汇报本部门的计划、做法以及在工作中碰到的新问题和困难,争取领导的支持,还要汇报各高校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使领导在指导工作时更有针对性。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系统工程,许多人对其重要性熟悉不足,对审计程序缺乏了解,所以配合不够主动。应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大家充分熟悉到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有利于激发领导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更有利于分清是非曲直、促进干部廉洁自律,而且对加强领导干部队伍管理、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也有重要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审计部门要及时和组织、人事委托部门沟通,确定年度拟进行审计的项目,并将其纳入审计工作计划中。这样,审计部门可以合理布置审计时间,避免突击性任务,增强科学性,减少盲目性,使经济责任审计能有序进行。

(二)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3

加强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是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机制,加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本保证。首先要加快经济责任审计立法的步伐,对现有的《审计法》进行必要的修改,增加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规定,使经济责任审计有法可依。其次,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因对届满、提拔、调任的领导干部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中不负责任导致用人失察失误的有关部门负责人追究领导责任,并制定责任追究细则,一是明确追究主体应负的责任,二是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三是规定由谁来执行责任追究。实行责任追究可以减少经济责任审计实施过程中的人为性和随意性。再次,各行各业都要尽快制定适合本行业的统一的、明确的、科学的经济责任指标体系,统一评价口径和标准,使评价具有可操作性。

(三)建立科学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

审计评价的核心是如何确立领导者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为此,必须正确区分四个界限,即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前任领导责任和现任领导责任、故意责任和过失责任。审计评价应坚持“客观、准确、全面、统一、谨慎”的原则。合理确定审计评价标准对于恰当评价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至关重要。在目前尚无规范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的情况下,我们认为,审计评价应注重以下三点摘要:一是紧扣该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不要超越审计的职能去对领导干部进行评价;二是客观明确地界定该领导干部应负的责任,对于和财务收支无关及尚未查清的新问题,以及不好定性的新问题,可通过适当的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咨询,必要时要向学校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小组提交书面报告,而不宜直接进行评价;三是要考虑影响领导干部业绩和责任的各种因素,在评价时据实写明相关的具体情况,对于事实不清、审计证据不充分或拟移交的事项不纳入评价。

(四)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审计质量

质量管理是审计组织所有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关键。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规范的探究,制定相应的审计程序规范、审计工作底稿规范、审计报告规范、审计评价规范等。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应严格按规范实施审计,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应注重经济责任审计和日常审计工作相结合。在高校内部财务收支审计中,将涉及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个人廉洁自律的资料存入“经济责任审计档案”,以备经济责任审计时利用,减少重复审计,节约审计资源。同时,应加强任职期间审计。加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既有利于及时发现存在的新问题,促进其改善管理,也可降低到离任审计时由于审计范围时间跨度过长形成的审计风险。

在新形势下,高校审计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为此审计方法也要不断创新,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高校审计工作。

首先,审计前应重视收集和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包括和审计项目相关的规范、以前内部审计中发现的带有共性的新问题、质量控制关键点等,在此基础上,探究审计风险点及控制办法,并编制充分具体的审计工作方案。应要求被审计经济责任人写出述职报告。听取经济责任人述职有利于审计人员了解和把握其所在部门或单位的全面情况,避免审计工作的盲目性。为明确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要和被审计经济责任人及其所在部门或单位签订《审计承诺书》,要求被审计经济责任人及其所在部门或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做出承诺。这有利于降低审计风险,也有利于保护审计人员,缩小其承担责任的范围。

其次,在审计过程中应当把握重点,突出审查任期经济责任目标的实现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程序和效果情况,国有资产的平安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况,有关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健全和执行情况,经济责任人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情况等。对由于会计人员的责任而造成的会计处理差错,在未达到重要性水平的情况下,不应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力争做到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审计效率。要重视召开相关部门或单位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充分了解经济责任人的经营能力、业绩、勤政、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找经济责任人所在部门或单位干部职工个别谈话等形式获取相关审计情况和线索。

第三,审计报告要针对经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来反映新问题,并分析落实经济责任人对新问题应负的责任。评价语言要标准规范,不用或少用修饰性词语,切忌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事项、证据不足的事项及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进行评价。对于审计中发现的和经济责任无关的其他新问题,可采用管理建议书等其他形式来辅助反映。

第四,要强化内部审计复核工作,包括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的复核,及时发现审计人员专业判定中可能存在的偏见,提高审计质量。要加强和被审计经济责任人及其所在部门或单位的沟通。在对审计证据认真整理分析的基础上撰写出审计报告的征求意见稿,征求被审计经济责任人及其所在部门或单位的意见,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地方进一步核实并做必要的修改,对被审计经济责任人提出的不合理意见不能屈从,但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此外,应加快审计软件的开发和推广应用。这是减少误差、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审计风险的有效方法。

(五)加强部门协调和配合

校内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是搞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保障。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内容复杂、涉及面广,必须依靠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等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才能取得成效。为此,各高校应尽快建立并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协调配合机制,要求部门在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和成果运用等环节上相互支持,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程序,形成整体合力。要定期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专题会议,认真探究和解决审计中碰到的新问题和困难。这不仅有利于对责任人进行监督、考核,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审计手段的不足,确保了审计结果的权威性,提高了审计成果的综合利用水平。

(六)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应有的功能,关键在于审计结果的正确处理和运用。为了防止出现“就审计论审计,审计结果运用不落实”的弊端,应从以下几方面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摘要:一是对审计结果的运用要讲究方法、区别对待,慎重确定使用方式。二是在干部监督管理上,除了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外,还要求实行任职公示制度,并将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将审计结果纳入干部任职公示的内容,增强干部监督管理的力度。要进一步增强教职工参和监督的功能,不断完善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既可以让教职工更全面、更具体地了解任用干部的情况、尤其是履行经济责任方面的情况,又可以有效地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功能和效果。三是要把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运用审计的量化结果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的功过是非。

(七)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4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理论功底要求都非常高。审计部门要定期组织优秀审计项目评审和典型案例分析,促进审计人员提高审计业务技能,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对最新颁布的财经法规、审计法规的学习,更加准确地把握政策界限,为科学全面的考核和评价领导干部创造条件。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业性、政策性强,审计风险大,审计人员不仅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还要熟悉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特征。审计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端正态度、严明纪律,对审计核实的新问题,要认真对待、严厉处理。在审计过程中,不仅要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及利益的诱惑,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还要依据审计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那些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的行为依法抵制。

总之,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在管理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和对存在新问题应负的责任,从而增强领导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进而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有效办法;是从机制和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严厉财经纪律加强学校的财经管理、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实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现代教育发展的必然,它有利于抑制各种腐败现象,促进领导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尽其责,搞好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教育事业健康顺利地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同广。评析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及策略[J.扬州大学学报摘要:高教探究版,2004,8(4)摘要:73-74.

[2王漪。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浅探[J.安徽教育学院学报,2003,(4)摘要:113-114.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5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结果运用 SWOT分析

党的十以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国务院在2014年10月9日以国发〔2014〕48号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审计“全覆盖”首次写进了政府文件。其中规定“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接受审计、配合审计”。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学校内审部门的特殊性和学校环境等诸多因素,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工作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既有优势,也有弱点。如何科学合理的明确责任,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是新形势下的重要课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理论基础

(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相关概念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指领导干部在任期内或者任期届满,审计部门根据上级委托或年度计划对其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并且出具审计文书来反映所审计的内容,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相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果运用,是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等有关部门,在干部监督管理、选拔任命、奖惩考核等工作中,将审计结果作为依据,做出决定的行为,其目的是实现“审”和“用”的有效结合。

(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法律依据

新中国成立以来,相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不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与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相关的条款,但是对审计结果运用没有直接的规定。

从党的条例与规定来看,2010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其中第三十八条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2010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在条例和规定中,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是合理使用审计结果的依据。

2014年7月27日,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联合印发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审经责发〔2014〕102号),“审计结果运用”在第六章独立列出,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相关部门应当逐步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告等制度。”明确了各个部门在审计结果运用中的职责,并对被审计单位也做出约束性的规定。由此可见,审计结果运用是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点,是经济责任审计得到落实的载体,是审计作用的发挥和审计目标的实现。国务院在2014年10月9日以国发〔2014〕48号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全覆盖”的概念部署审计工作,以期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推动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切实维护经济秩序和促进廉政建设。在“主要措施”中将“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单独列出并细化成三个部分:健全整改责任制、加强整改督促检查和严肃整改问责。由此可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充分运用,对于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现状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历程

1996年至1998年期间,我国陆续颁发实施了《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规定》、《高等学校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教育系统企业单位有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高校的审计工作还处在财务上查账等基本工作上,涉及经济责任审计的很少,之后在国家机构改革中,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在2000年,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高校才陆续在摸索中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2002年左右,全国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了基本的步调。

2009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推出的《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中,《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独立的一章占有很高的地位,其中明确了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2011年教育部颁发了《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国的高校都依此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或规定。

随着高校的发展,高校办学有了自,经费来源有了多种途径,资源配置复杂化,从而高校经济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高校腐败现象相应滋生。高校的高知人才在行政管理中出现经济问题,踉跄入狱的接踵而来,无疑是对高校的严重打击。高校党政领导逐渐重视内部审计部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随着审计独立性的提出,陆续取消了财务与审计合署办公,纪监审合署办公。审计以独立的姿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在依法治校、强化管理、加强高校内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中起来不可或缺的作用。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基础依据

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后,最终形成审计报告等审计结果,需要向学校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构成的单位和被审计单位报告审计结果。各个单位对审计报告的运用如图1。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否能充分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牵涉到被审干部本人和许多部门的运作,能够将审计结果做到审用结合,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价值所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内部审计中通常以审计报告的形式实现,集中反映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的整体情况,除了上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审计结果运用的基础依据。

(三)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主要途径

经济责任审计包含了财务收支审计,还涉及各种问题的定性和责任归属。因此,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形成环节多、程序复杂。审计结果能否得到良好的运用,关系到高校党政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对审计结果运用的沟通与协调情况,实现审计结果运用的主要途径见表1。

(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特点

高校的内部审计,在行政上是不可能完全独立的,内部审计没有国家审计的强制性,同时也没有社会审计的独立性。但内审部门作为学校行政的一部分对高校运作情况了解,熟悉高校的财务和经济活动特点,在审计时能够结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针对性的发现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图1可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不是单一一个部门的工作,是校党政领导和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环境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必然要划分到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身上,作为对其考核、任免、奖惩的依据。因此,审计结果涉及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的政治前途和切身利益,政治敏锐性强、各方面影响大,而且受到学校党政领导、各部门和广大师生的高度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做出的结论,在事实认定、证据获取、数据文字、责任划分和定性评价等方面会非常谨慎。被审计人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有异议,是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诉的。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出现较大偏差,与客观事实不符,在审计结果运用上的不良影响比其他类型的内部审计影响更大,风险更高。首先直接对被审计人的考察、选拔、任用、奖惩造成很大危害,其次学校高层和一些相关部门依靠这种错误信息做出决策会造成经济风险和损失,由此审计监督的功能丧失,因此高校内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必须十分谨慎,时刻保持风险意识。

三、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模式构建

(一)SWOT矩阵原理

SWOT分析法经常被用来作为内部风险控制分析方法,将与研究对象密切相关的内部优势、内部劣势、外部机会、外部威胁四要素,依照矩阵形式排列,采用系统分析方法,得出一系列相应的研究结论并供决策使用。运用SWOT矩阵分析方法,对研究对象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研究后, 根据研究结果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或对策。结合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而言,就是把审计结果运用作为开放的组织,找出内部环境所具有的优势(Strengths)及弱势(Weakness),并结合审计外部经济环境变化所带来的机会(Opportunities)与挑战(Threats),通过内外部环境的动态综合分析建构 SWOT矩阵,以此确定审计结果运用的策略。

(二)审计结果运用SWOT建模分析(见表2)

(三)SWOT矩阵理论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方向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是干部管理机制的重要途径,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有事实和数据作为依据。有利于加强高校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学校经济科学发展。但由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的因素,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很难得到有效运用。

由SWOT矩阵分析得知,找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中内部黄金的优劣势,和外部环境的机会与威胁,通过动态综合分析,可以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有效方法,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模式的方向所在。

四、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制度

建立有效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在高校有着现实意义,在审计工作中应该积极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制度建设。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实际工做出发,综合制定审计结果运用的原则、方式,明确各部门的责任等。

(二)加强相关部门的组织与协调

关于审计结果运用的相关部门有纪检监察、审计、组织人事等,在现有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下要加大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力度。在审计结果运用方面细化职责,明确各部门的责任以及问责追究形式。

(三)适当实施内部审计外部化

高校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审计人员以财会人员为主,专业结构不全等现实问题。外部审计机构相对更为独立和专业,可以解决学校内审部门的固有问题,有效提高审计质量。外部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对象没有行政上的关系,受托于学校,不容易被学校行政干预,理论上可以更加独立、客观、公正,可以有效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以及结果运用。

(四)审计关口前移

高校“先审后离”的情况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难的现象普遍,要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充分运用,真正成为高校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应该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建立任中审计制度,结合经济责任专项审计调查,有效防止出现“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的发生。

(五)加强审计结果的公开

通过审计公开可以促进审计结果落实,通过审前公示在学校公布审计的对象、目的、范围和审计组联系方式,给群众一个表达诉求的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和线索,审计结束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审计结果,审计结果的问题整改公示,可以督促和提醒被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急建议整改与落实。审计结果公开可以与干部任职或任前公示结合起来,在干部任职公示的同时公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有效提高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和效果,促进被审计单位依法行政。

参考文献:

[1] 黄D杨,丁朝霞.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研究――基于部分高校问卷调查结果的分析[J].中国内部审计,2012(12):36-38.

[2] 刘磊.基于SWOT方法下的增值型内部审计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4(13):179.

[3]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中办发〔2010〕32 号)[Z].

[4] 《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15]2 号)[Z].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6

【关键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策

0.引言

中共中央办公厅2010年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对国有单位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出明确规定。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11]2号)对教育系统的经济责任审计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各相关单位也根据上述规定对本单位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采取诸多相关重要措施。从上到下,对于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已达成共识,各领域各系统建立健全制度、全力狠抓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已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较好的落实。2013年1月29日,刘家义审计长在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言指出,要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最近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治局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工作上逐渐由财务收支审计转向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和效益审计,在反腐倡廉建设上也赋予了其新的内涵。

1.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分析

1.1经济责任不明确

高校的经济责任关系主体主要包括校级领导干部和学校处级领导干部。处级领导干部包括学校财务、基建、资产设备、校办产业及后勤等行政管理部门、院系所和产业后勤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还包括负有重要经济管理职责的部门、院系党政领导或相应副职干部。[1]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工作职责不一样,承担的经济责任也不一样。部分高校尚未明确每个领导岗位的具体经济责任,或者岗位的经济责任范围不清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是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在教育系统中,不同高校领导干部对经济活动理解不同。比如,系部主任对系部课题从申报到最后结题都要签字,这种完全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的课题是否属于经济责任审计的范畴,有的高校纳入审计范畴,有的高校则没有。更为困惑的是,作为审计事项的高校,往往也不清楚此类经济事项,系部主任应该负直接责任还是领导责任,抑或是管理责任,而且课题负责人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1.2评价体系不完善

当下,我国现行的经济责任审计方面涉及的法律法规对经济责任的评价体系规定尚不完整,审计人员无现成指标、内容等作为直接的依据,很难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事项作出准确评价,甚至审计事项的范围,什么应该审计、什么不应该审计也无法明确。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高校面临的经济环境日益复杂,审计事项往往带有复杂性和双面性,使得审计人员对重大审计事项的评价角度、事项的严重程度、范围大小等无法做到准确定位,对事项造成的损失大小也无法做出准确评判。领导干部的岗位经济责任不明确,也给审计评价造成困难。而经济责任审计的政治意义似乎更加重要,因此评价指标更难建立,审计人员也不敢对某些敏感事项做出评价,比如部门福利发放等经济事项。审计评价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审计固有风险增大,而审计人员也只能对事项进行审计,不做评价来规避风险,造成审计报告未发挥应有作用。

1.3结果利用不足

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利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职能发挥作用的关键。一些高校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够,对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较落后,不注重审计结果的分析、总结和利用,使审计工作在干部的选拔和任用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造成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任免不完全相关、甚至不相关。由于领导干部的任免具有保密性,所以干部调离原岗位到新岗位前,一般没有领导干部进行审计,等调任后开始审计,则审计在领导干部任用方面的作用也就大打折扣。

1.4内控制度不健全

由于内部控制不健全,有些部门不做二级预算,部门的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无法进行评价;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不够民主,由少数人决定;重大决策会议没有会议记录,无法准确评价领导的责任等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健全直接影响部门负责人履行职责的效果,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依据。

1.5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审计人员知识结构不够全面。审计是一项综合学科和工作,近几年大多数高校逐渐才配备和配齐审计人员,但是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的认识不充分,有些审计人员甚至领导有得过且过的思想,认为会得罪人,对自己的发展不利。还有些审计人员不能做到保守秘密,把审计结果向自己关系好的同事泄露,对审计工作和审计对象造成不好的影响。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审计准备、实施和报告等阶段产生容易产生审计风险,影响审计的效果。

2.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及建议

2.1明确范围和要求

高度重视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宣传和沟通工作,使大家对经济责任有初步的了解,经济责任是一种经济活动的监督,并没有其他暗示在里面,使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岗位的经济责任要求和经济责任审计。明确领导干部岗位的经济责任,高校既有行政部门也有教学部门,每个部门都由自己特点和职能,应对每个领导干部岗位制定符合岗位要求的经济事项的目标和内容,在任职前告知任职领导岗位的经济责任,并制定一个经济责任告知书,对每项经济责任的职责和要求都详细说明,使领导干部明确经济责任的范围与要求。

2.2健全评价体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即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2]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领导干部权力约束的必要组成部分,而且评价直接关系着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为监督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提供依据。根据高校的经济事项的特点,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审计方法,制定适合本校校情的包含经济责任目标、经济责任评价标准等内容的,操作性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使审计工作做到重点明确,审计事项依据充分,有助于审计工作人员依据标准作出准确评价,积极降低审计风险。审计评价指标应包括高等教育的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的质量、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社会服务的质量。高等教育的质量包括学校的排名、学校的面积等情况;科学研究水平的质量包括部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科研奖项等情况;人才培养包括职称结构、教师学历结构、国家及省市级特殊津贴享受者、国家及省市级精品课程、国家及省市级名师等情况。

2.3推动成果利用

建立健全审计公告制度,包括审计通知的公开、审计内容的公开、审计程序的公开、审计结果的公开、被审计人员述职报告的公开,让审计工作透明公开,有利于校内外人士共同来监督。根据审计结果督促整改的落实,对经济责任审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使经济责任联席会议成为指导、监察、协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交流和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困难和问题的平台和载体。同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使成员单位走向前台,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参与到审计计划制定、措施落实、制度完善等过程中,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主观能动作用。[3]运用审计成果完善制度建设,通过审计协助被审计单位建立一系列内控制度,如重大经济活动计提讨论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4]利用整改成果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公示审计结果对有问题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相应的干部造成舆论压力,不敢再犯。对表现优秀的领导干部,是一种宣传和奖励。并积极召开会议,开展教育,提醒所有领导干部吸收教训,为防止腐败打好预防针。保存好所有经济责任审计的资料,有利于以后审计工作的横向和纵向比较。

2.4完善内控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经济事项合法合规性的重要保证。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资金的管理、资产的管理、基建项目的管理、学费及其他培训费的管理、二级预算的管理、资料档案的管理及部门内部监督等方面。资金管理包括资金支出的管理、现金的管理等内容;资产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贵重及危险实验用品的管理等内容;基建项目的管理包括招投标管理、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基建合同的管理、基建资料的管理等内容;学费及其他培训费用的管理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学费及培训费票据的管理等内容;二级预算包括预算的编制、批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的审核等内容;档案管理包括部门规章制度文件、部门会议记录的保存的内容;内部监督包括部门内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内部自查自纠、重大事项的决策及审计整改等内容。目前,高校校财务预决算制度较为健全,但是二级部门的预算制度不健全,预算执行情况也少有自我审查,部门经费的大额支出、用于职工福利支出的决策等方面还有待完善和改进。

2.5提高人员素质

审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着审计结果的风险和质量,应当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审计人员要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和审计内容进行审计,避免因审计程序的缺失导致审计结果不准。应当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审计法律规章的学习,定期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实践交流,加强后续教育,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改善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把审计整改中的问题和理论学习联系起来,创新方法,积极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应当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规范审计人员的行为,做到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加强审计人员政治思想建设,增加审计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敢于坚持原则,客服压力,对审计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5]

3.结语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高校经济环境日益复杂,高校办学规模扩大,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综合的审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高校为社会服务目标的实现,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升值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2]孙秀丽等.中国特色现代大学治理结构中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研究[J].教育审计,2011(4):18-21.

[3]孙秀丽.新形势下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困难和对策[J].科技导刊,2012(1):173-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