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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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文1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 A

一、在建设工程领域内招投标的含义及其特点

在建设工程领域内,招投标就是指在某个建设项目进行承包之前,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邀请潜在的众多投标人根据招标方的要求和意图提出合理的报价,然后选择一个合适的日期进行公开招标,以便从中择优选择一个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可以说,建设工程领域招标的含义与建设工程领域投标的含义相互对应,也就是指具有一定投标能力和法律资格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和要求,经过一定的初步估算和研究,在招标人制定的期限内填写投标书,提交自己的报价,然后等待招标人的开标,最终由招标人决定中标与否的一种市场经济经济活动。招标和投标是一种贸易方式的两个方面。这种贸易方式既适用于采购物资设备,也适用于发包工程项目。

1、建设工程领域产品具有生产与交易相互交织统一的特性

建设工程商品在整个建设市场生产和交易过程中,始终处于一种相互捆绑式的交织状态。招标人通过工程项目发包,向投标人发出邀请行为,就已经确定了双方的买卖关系。后续一系列行为例如项目采购、工程施工、交付验收等都是招标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交易行为。建设市场中出现的各种交易行为,势必会带动市场对混凝土、建设配件、建设机械运作等商品的需求,也自然产生交易过程中及交易后的商品制作和生产。也正是因为建设工程中存在着这样一种特殊性,使得建设工程招投标从根本上区别于其他类别的招投标制度。

2、建设工程领域产品具有独立设计、施工的单件特性

建设工程项目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不同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经常使用电子商品、生活商品等物件,庞大的体积、固定的状态、生产过程、投入资金等等特性,

决定了其不可能像电子商品、生活商品等产品一样,在某一特定时间段,进过固定的工艺流程大批量地进行规模性生产和制造。建设工程产品必须根据所在区域的地理环境、经济基础、城市发展的不同要求,从一开始的土地规划到建设施工再到最后验收交付进行独立设计、独立施工,一个接一个项目的进行。这一特性决定了建设单位要将建设工程项目投入到生产中去,就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建设企业(承包商),并以签订合同的形式提出要求,商定价格,最终确定承发包关系。

三、建设工程领域的招标途径与方式

1、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

从竞争程度的角度,对建设工程领域的招标进行分类,可以分为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两种形式。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国际上一般也将邀请招标称为有限性招标,其最大劣势在于邀请招标对投标人做出了限定,缩小了竞争范围,也会造成更具竞争力的投标者丧失机会,某种程度上大大限制了招投标市场竞争的作用。但是,对于采购安歇价格波动较大的产品二院,因为减少了刊登公告等环节,大大缩短了投标期限, 可以降低投标风险和投标价格。公开招标,言下之意就是指一个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宣传形式发出招标公告,然后邀请一些特定的、不特定的投标人或者其他组织来参与投标。公开招标是一种非常合理的、规范的、科学的、公平的竞争方式,公开招标最大的优势在于其打破了建设市场垄断行为,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机制。招标人具有较大的自由选择权,可以在投标的建设企业中选择报价低、效率高、诚信好、高质量的投标人,从而扩大了招标人对投标人的选择范围,从而更加有利于招标人从众多的投标人中选择一个信誉良好、工期较短、报价合理的承包商。议标也称作谈判(协商)招标或限制性招标,是指通过谈判来确定中标者。主要包括直接邀请议标、比价议标、方案竞赛议等几种方式。因为议标是经由双方谈判或者协商达成一致而产生的,违背了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容易滋生问题,一般情况下也不建议采用此种方式。

2、国内招标和国际招标。

从招标范围的角度,又可以将招标划分为国内招标和国际招标两种形式。国内招标,就是指符合制定的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类型的组织,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单独或联合的形式参与投标活动,并最终以人民币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一种招标活动;我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将国际招标界定以为:指符合招标人制定的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的国外法人、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类型的组织,国外法人、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单独或联合的形式参与投标活动,并最终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币形式进行结算的一种招标活动。

四、加强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管理制度的措施

1、加强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做好监督工作

目前,我国正处在转型时期,正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阶段中。在新的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中,旧的体制已经解体。因此,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没有完全匹配的状况下,改制改革也正在进行中。针对目前这种过渡阶段中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投标人竞标不得低于成本的报价,低于陈本的投标价格不能中标。而耨写承包商在现阶段建设工程无标底招标制度的开展过程中,都希望通过低价中标,在工程进展过程的合同管理中,某些承包商寻找业主方存在着一些疏漏,承包商为了挽回损失,利用变更设计、索赔以及增加工程量等手段达到“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目的。因此,做好权利的监督工作,搞好廉政建设,是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的关键。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提高业主方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能力,才能完善业主方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

2、建立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约束规范工程的交易行为

利用信用保证体制,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是来约束和规范建筑工程的交易行为。当建筑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引入保证人的时候,保证人应该建设工程合同一方的要求,需要进行工程保证担保,向另一方权益人做出书面承诺。作为第三方的保证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时候,在规定期限和金额内,需要承担代替被保证人的义务,从而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相应违约债务。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是增强委托人或者保证人遵守信用和约定的一种机制。是为了让违背信用的委托人和保证人遭到惩罚,是让遵守信用的人能够获得相应的奖励。在市场信用保障体系中,担保业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可以降低某些独立经济实体对整体市场造成的影响,有效地减少机场经济波动,也可以帮助市场交易减少存在的一些风险,能够形成一种市场退出机制,调节市场。在市场经济中,工程担保制度能够确保履行合同,促使工程招标单位能够遵守工程合同。在建筑企业之间的竞争中,运用招投标制度的目的是使招标方以自己合理的价格寻找满意的承包商。在国际上,由于实施了严格的保证担保措施,根据最低价中标的原则,会严厉处罚投标方不合理的低价中标。从而使市场竞争得到规范,保证低标中标,严格实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3、加强完善业主责任制,逐渐改变政府的投资状况

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中,国有投资仍旧占有很大的地位。但是,在投资主体趋向于多元化的今天,由于醒目业主为了达到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目标,就会利用建设工程无标底找标制度来降低工程造价,从而使经济效益和自身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因此,全面推行无标底招标制度的源动力是业主责任制,也是推行无标底招标制度坚实的基础。在国有投资项目中,由于业主对资金和资源拥有支配权利,因此在项目的运行的过程中,存在一些灰色的非法收入的可能性。另外,业主不需要对可能发生的投资失败承担责任,加剧了这种可能性的发生。因此,要加强完善业主的责任制,改革建设工程无标底招标制度,将项目投资效益和个人收入奖惩直接挂钩,将项目投资效益和法人、执行者直接联系起来,改变政府为工程投资失控的状况。

结束语

综上所述,顺利的推广无标底招投标制度,要完善外部环境的配套保证,即:完善业主责任制,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建设监理制,完善工程保证担保制度。从而建立发展无标底招投标制度,确保建筑市场竞争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陶颖. 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管理制度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3.

[2]徐占华,吕楠.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功能设计研究[J]. 中国科技信息,2014,06:120-121.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 水利工程;招投标;上海市 

1 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了投资力度,上海市水利建设的规模也在逐年扩大。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公平竞争,打破行业和地方保护,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上海市水利部门从1997年起就全面实行了施工招标投标制。经过3年多的不断努力,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已全部进入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并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都要实行公开招标。上海市水利部门在招标工作中又加大了力度,所有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全部实行了施工公开招标,同时勘察设计、监理的公开招标工作也全面展开。 

截至1999年底,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计施工招标231个标段,设计招标16项,勘测招标10项,监理招标9项,合计中标价为9.35亿元。从招标工作的发展速度来看,主要有4个显著特点:(1)招标量在逐年增加,1997年仅为0.6亿元,1998年为2.2亿元,1999年为6.55亿元,3年中增长了10倍;(2)行业界限已经打破,1997年系统外中标单位仅为10%,1998年上升为27.2%,1999年已达到50%;(3)通过招投标,工程造价降低了10%左右,为国家节约了投资;(4)工程质量也在逐年上升,优良率呈递增的趋势,1999年优良率已达到76%。 

目前,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实现了两个百分之百,即应招标的工程百分之百地进行了招标,应公开招标的工程百分之百地进行了公开招标。 

2 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做法 

2.1 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市场运作程序 

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制定了《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成立7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的报建、招标审批、发包资格审查、施工合同鉴证等建设工程招标过程的管理,并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统一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共同发布了《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管理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管理,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部进入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奠定了基础,并确立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市建筑市场中应有的专业管理地位,形成了在统一的大建筑市场中,各行政主管部门互相尊重、彼此协调的格局。 

建立市场运作程序,是实现上海市水利工程建筑市场从无序到有序的主要内容,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运作的程序和管理节点主要是工程报建、工程发包资格审查、勘察设计发包及初步设计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发包、工程合同登记、施工许可申办,为实现以建设项目为主线的建设市场的闭合管理、简化办事手续,上海市水利工程同市其它建设工程一样,实行了工程建设项目IC卡制度。该卡由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的同时申领,并按照市场的运作程序,办理各管理节点的手续,每办理完一道手续,均要打入“Y”,表示“通过”,以进入下一道管理节点,若节点单位读卡后显示“XX”,则前面的节点尚未完成,该节点管理部门的读卡机就会揭示建设单位应该先办理哪些手续,否则该节点单位就无法进行操作,真正做到“前事未完、后事不办”,促使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2.2 实行政府职能转变,发挥中介机构的招标代理作用 

在实行招标承包制的起步阶段,上海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曾具体地管理过建设单位招标活动,这种做法曾为推动招标投标制起过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建设市场的培养和发展,“事无巨细、全由政府做主”的政府包办做法已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实行政府职能转变,把应该采取市场手段的事情交给市场去解决,已是大势所趋。 

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组建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投标代理机构,把招投标工作中的服务职能从政府职能中分解、转移出去,代理机构成立后,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具体负责编制招投标文件,提出评标办法,组织报名、现场监测、答疑、招标、开标、评标等各项代理工作。 

招标中介机构代理招标,对于建设单位专业人员不足、业务能力差、或因长期不搞建设项目而不具备常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单位,可减轻其招标工作的压力,使其招标工作能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范围内运作,并可使建设单位节省大量的工作人员。同时,为了在同行业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招标代理机构就必须在技术上精益求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从3年来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的情况看,中介机构招标代理作用的发挥,对规范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标质量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2.3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在招投标过程中,上海市水利部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六公开”:(1)公开发布招标信息,招标单位必须在接受投标报名的5d(不含节假日)前,通过“上海热线”、《中国水利报》、《上海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等相关报刊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信息;(2)公开报名投标的条件,并与招标信息同时发布;(3)公开接受投标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招标单位公开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报名,接受投标报名的时间不少于1d;(4)公开选定投标单位,每个标段招标不得少于6家,投标单位的选定,分为全部选定和在公开情况下部分抽取两种办法,部分抽取的投标单位不能少于2/3;(5)公开评标办法和程序,招标单位拟定的评标办法连同招标文件应一起发给投标单位,于投标前公开,在评标、定标的过程中,除规定必须保密的内容外,其程序向社会公开;(6)公开招标的结果,招标结果通过《上海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向社会公布中标单位。 

为体现公正原则,做到公正评标,技术专家全部从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组成,技术标规定为暗标,即投标书中不应有任何隐含投标单位身份的内容,否则为废标。 

为确保公开竞争,防止不正当的压价、串标和泄漏标底行为,合理控制标底价,上诲市水利部门实行了“无标底招标、有标底评标”的招标方法,即招标单位不设标底,只参考定额,并结合市场行情编制出参考工程造价,在招标文件中一并向投标单位公布。评标时,在技术标评审通过的前提下,商务标评审可通过抽定报价算术平均值权数和加权平均工程造价下浮率(此中两个区间在评标办法中明确),计算出期望工程造价(即为评标的标底),接近期望工程造价者得高分,技术标和商务标合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这个方法也称“制约四方法”,对于制约发包方、承包方、中介方和管理方,排除不正当人为因素,确保招投标公正性起到了有效的、积极的作用。 

3 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发展设想 

3.1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 

根据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的规定,原上海市水利局是本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设在局基建处),具体负责本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规定;(2)指导、监督、检查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3)总结、交流招标投标工作的经验;(4)组织审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人的资格;(5)组织审查招标申请书和招标文件;(6)审批评标机构;(7)监督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8)审批评标报告;(9)调解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10)监督承包合同的签定、履行。 

笔者认为,根据“小政府、大社会”的政府机构改革原则,政府的主要职能应该是宏观调控,为完善和规范建筑市场创造宏观条件,在行政管理上应该由全部直接管理转变到直接管理、间接管理并存,并最终过渡到宏观管理,这样才有利于行政行为的专业化和政府机关的精简。根据这个观点,笔者认为具体负责招标投标日常工作的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应该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其主要职责是原上述职责的(4)、(5)、(7)、(10)等项,而政府职责应该是(1)、(2)、(3)、(9)等项。 

设立专职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主要还有以下优点。 

第一,使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专业化。招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化工作,有完整的程序,环节多,专业性强,专职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由于其专门从事招投标管理活动,在人员力量和管理经验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有足够的人力和精力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市场监督管理,有利于提高招标工作的管理水平,有利于招投标活动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机制下进行,有利于承发包双方利益的保护。 

第二,有效地控制了市场的准入,保证市场的有序化,首先要控制市场的准入,有些具备市政资质的投标单位虽然兼营范围中包含水利工程,但却没有主营水利,按照水利部的有关规定,就不能参加某些水利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投标;有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提供了业绩资料,但却是分包工程的业绩,或者有同类工程的经历却没有较好的业绩等等。专职招投标管理机构通过其日常建立的一套有关企业及工程动态的资料库,对投标单位资质、业绩的审查将更加全面。 

第三,有利于及时发现、解决招投标中的问题,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专职招投标管理机构人员由于直接、长期工作在招投标第一线,业务水平比较高,经验比较丰富,比较容易发现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串标压价、合法不合理等问题,并能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法,同时对探索和推广科学的编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办法,严格专家评委的资格审查,实行动态管理,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发挥重要的作用。 

3.2 建立在上海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下的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 

目前,上海市已建立了一个交易管理中心和25个分中心,形成了总包、专业、建材、中介4个层次的,覆盖全市所有区域和部分专业的立体的有形建设市场体系。 

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是从1998年进入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交易中心统一管理的,随着近几年水利投资的不断加大,尤其是今年重新组建水务局后,上海市水务工程的投资规模从原水利工程的每年8个亿左右扩大到近20个亿,建立在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下的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就非常必需。 

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应是不以赢利为目的,为水务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优质服务,并进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事业单位。行政上隶属市水务局,业务上接受市交易中心的指导,其基本功能是:(1)信息服务功能,主要是收集、存储和集中发布各类水务工程信息、企业状况信息、材料价格信息、法规政策信息、项目经理、评标专家和其他技术经济、管理人才的信息等,为发包、承包双方提供信息服务,解决了过去水务工程招投标信息分散、渠道不畅的问题;(2)场所服务功能,为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提供了一个功能齐全、服务周到、统一、公开,并在一定交易规则制度制约下的承发包场所,增加了工程交易的透明度,有利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督;(3)“窗口式”集中办公服务功能,通过工程报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合同鉴证、质量安全监督等有关管理部门进驻集中办公,为发包承包双方提供便利的“一条龙”配套服务,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承发包人提供方便,而且保证了管理的程序化和制度化。 

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的成立,将会进一步推进水务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法制化,对建立一个高起点、体系完善、管理科学的水利建设有形市场具有深远的意义。 

3.3 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近年来,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保证招标质量,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是在招标代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一些招标代理机构依附于行政机关,借用行政权力或行政影响,实行强制代理,甚至超越代理权限,越权代理;为承担项目无原则迁就招标人的无理要求,违反了招标的公正性原则;有的招标代理项目服务质量不高,收费较多等等,为保证水利工程招标代理工作公正、客观、有效地进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首先要做到以下两点。 

第一,凡原隶属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财务独立,人事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为真正独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及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二,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中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从上述的管理分工来看,由于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没有法律和控制手段,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就不够全面、彻底;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只管招标机构的资格认定,对水利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工作仅进行业务指导,水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如何,在实际中能否达到水利工程招标代理的要求等动态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得就不够清楚、透彻、由于对水利工程的业务不太熟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水利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时往往只重视其静态的资料,不重视其动态的服务质量。因此,应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水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前,须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将水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联系起来。 

3.4 积极推进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3.4.1 逐步推广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主要是不设标底,由专家评委从最低报价的标评起,以低推向高,逐个论证,如低标者经分析论证认定其技术先进、方案可行、报价合理即为中标,高标者不予考虑,这种方法不仅防止了行政干预、地方或行业保护及腐败现象的滋生,还解决了目前广泛采用的标底上下浮动方法的随机性和不科学性的问题,同时提高了企业工程管理的市场竞争力,从而减轻加入WTO以后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冲击。 

但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目前还不能全面推广的主要障碍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化程度还不高,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尚未全部形成,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暂不具备完全开放、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条件,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工程计价、定价和规则还未制定,所以,建议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建设工程承发包价格管理规定》,作为《招标投标法》的配套实施文件,明确工程造价管理承发包及实施过程中,标底价、投标价、评标、定标、签定合同价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变更、结算等各环节工程价格的计价规则,明确工程承发包价格的纠纷处理办法,同时严格落实对建筑市场竞争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惩罚措施。 

第二,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是专业性、技术性、经济性、事务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承发包单位都要有一定的技术、经济、法律人才,但目前,特别是对招标机构而言,工程造价和法律方面的优秀人才非常匮乏,从事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士的素质还不能完全胜任合理最低价的评标要求,同时由于大部分水利工程都要求在汛前完成,往往缩短招投标的时间(一般要求工程招标时间为3个月左右,但现在大部分只用了一个月左右),增加了评标的难度,限制了合理最低价评标的推行。 

第三,招标机构为了避免承担评标中出现的错误等责任,建设单位害怕以后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如设计变更等)而造成中标单位的索赔等诸多麻烦,都不愿意采用合理的最低价中标方法,所以要尽快制定赔偿制度和索赔与反索赔的规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行业协会以及合同争议的评审、调解机构,坚决按社会主义市场化的经济规律和原则办事。 

3.4.2 将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连接起来 

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两大部分,由于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是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承包合同管理由监理单位承担,造成了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这对项目法人的总体利益是不利的。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不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在执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没有实践的检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就很难提高,这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了很多困难,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合同与原来招标文件已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笔者认为,招标工作应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连接起来,虽然目前招标代理机构与监理公司合并困难较大,不符合现实,但监理工程师作为专家参与招投标工作全过程应该是可行的,而招标代理机构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可以延续到工程竣工决算阶段,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参与工程竣工决算的审核。 

3.4.3 引进竞争机制,激励投标单位向高质量和技术创新方向发展 

目前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严进宽出”的现象,即招标很严,中标很难,中标之后工程质量能否达到投标时的承诺,就没有很强的约束措施,同时也不影响下次的投标,“严进宽出”的后果,使得投标者越来越追求投标的技巧,而忽视企业的业绩,笔者认为在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同时,要引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对那些业绩好,获得国家级、市级工程优质奖的投标单位,应在以后一定时期的招投标中给予评标加分或优先推荐的奖励,对那些业绩不好、发生过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屡次违约的投标单位,应实行评标减分或取消投标资格,以激励投标单位向高质量和技术创新方向发展。 

3.4.4 逐步推广建设单位、管理运行单位及养护单位招投标制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水利工程;招投标;上海市

1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了投资力度,上海市水利建设的规模也在逐年扩大。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公平竞争,打破行业和地方保护,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上海市水利部门从1997年起就全面实行了施工招标投标制。经过3年多的不断努力,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已全部进入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并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都要实行公开招标。上海市水利部门在招标工作中又加大了力度,所有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全部实行了施工公开招标,同时勘察设计、监理的公开招标工作也全面展开。

截至1999年底,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计施工招标231个标段,设计招标16项,勘测招标10项,监理招标9项,合计中标价为9.35亿元。从招标工作的发展速度来看,主要有4个显著特点:(1)招标量在逐年增加,1997年仅为0.6亿元,1998年为2.2亿元,1999年为6.55亿元,3年中增长了10倍;(2)行业界限已经打破,1997年系统外中标单位仅为10%,1998年上升为27.2%,1999年已达到50%;(3)通过招投标,工程造价降低了10%左右,为国家节约了投资;(4)工程质量也在逐年上升,优良率呈递增的趋势,1999年优良率已达到76%。

目前,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实现了两个百分之百,即应招标的工程百分之百地进行了招标,应公开招标的工程百分之百地进行了公开招标。

2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做法

2.1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市场运作程序

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制定了《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成立7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的报建、招标审批、发包资格审查、施工合同鉴证等建设工程招标过程的管理,并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统一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共同了《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管理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管理,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部进入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奠定了基础,并确立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市建筑市场中应有的专业管理地位,形成了在统一的大建筑市场中,各行政主管部门互相尊重、彼此协调的格局。

建立市场运作程序,是实现上海市水利工程建筑市场从无序到有序的主要内容,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运作的程序和管理节点主要是工程报建、工程发包资格审查、勘察设计发包及初步设计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发包、工程合同登记、施工许可申办,为实现以建设项目为主线的建设市场的闭合管理、简化办事手续,上海市水利工程同市其它建设工程一样,实行了工程建设项目IC卡制度。该卡由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的同时申领,并按照市场的运作程序,办理各管理节点的手续,每办理完一道手续,均要打入“Y”,表示“通过”,以进入下一道管理节点,若节点单位读卡后显示“XX”,则前面的节点尚未完成,该节点管理部门的读卡机就会揭示建设单位应该先办理哪些手续,否则该节点单位就无法进行操作,真正做到“前事未完、后事不办”,促使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2.2实行政府职能转变,发挥中介机构的招标作用

在实行招标承包制的起步阶段,上海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曾具体地管理过建设单位招标活动,这种做法曾为推动招标投标制起过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建设市场的培养和发展,“事无巨细、全由政府做主”的政府包办做法已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实行政府职能转变,把应该采取市场手段的事情交给市场去解决,已是大势所趋。

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组建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投标机构,把招投标工作中的服务职能从政府职能中分解、转移出去,机构成立后,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具体负责编制招投标文件,提出评标办法,组织报名、现场监测、答疑、招标、开标、评标等各项工作。

招标中介机构招标,对于建设单位专业人员不足、业务能力差、或因长期不搞建设项目而不具备常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单位,可减轻其招标工作的压力,使其招标工作能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范围内运作,并可使建设单位节省大量的工作人员。同时,为了在同行业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招标机构就必须在技术上精益求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从3年来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的情况看,中介机构招标作用的发挥,对规范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标质量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2.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在招投标过程中,上海市水利部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六公开”:(1)公开招标信息,招标单位必须在接受投标报名的5d(不含节假日)前,通过“上海热线”、《中国水利报》、《上海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等相关报刊统一向社会公开招标信息;(2)公开报名投标的条件,并与招标信息同时;(3)公开接受投标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招标单位公开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报名,接受投标报名的时间不少于1d;(4)公开选定投标单位,每个标段招标不得少于6家,投标单位的选定,分为全部选定和在公开情况下部分抽取两种办法,部分抽取的投标单位不能少于2/3;(5)公开评标办法和程序,招标单位拟定的评标办法连同招标文件应一起发给投标单位,于投标前公开,在评标、定标的过程中,除规定必须保密的内容外,其程序向社会公开;(6)公开招标的结果,招标结果通过《上海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向社会公布中标单位。

为体现公正原则,做到公正评标,技术专家全部从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组成,技术标规定为暗标,即投标书中不应有任何隐含投标单位身份的内容,否则为废标。

为确保公开竞争,防止不正当的压价、串标和泄漏标底行为,合理控制标底价,上诲市水利部门实行了“无标底招标、有标底评标”的招标方法,即招标单位不设标底,只参考定额,并结合市场行情编制出参考工程造价,在招标文件中一并向投标单位公布。评标时,在技术标评审通过的前提下,商务标评审可通过抽定报价算术平均值权数和加权平均工程造价下浮率(此中两个区间在评标办法中明确),计算出期望工程造价(即为评标的标底),接近期望工程造价者得高分,技术标和商务标合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这个方法也称“制约四方法”,对于制约发包方、承包方、中介方和管理方,排除不正当人为因素,确保招投标公正性起到了有效的、积极的作用。

3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发展设想

3.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

根据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的规定,原上海市水利局是本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设在局基建处),具体负责本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规定;(2)指导、监督、检查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3)总结、交流招标投标工作的经验;(4)组织审查招标人或者招标人的资格;(5)组织审查招标申请书和招标文件;(6)审批评标机构;(7)监督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8)审批评标报告;(9)调解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10)监督承包合同的签定、履行。

笔者认为,根据“小政府、大社会”的政府机构改革原则,政府的主要职能应该是宏观调控,为完善和规范建筑市场创造宏观条件,在行政管理上应该由全部直接管理转变到直接管理、间接管理并存,并最终过渡到宏观管理,这样才有利于行政行为的专业化和政府机关的精简。根据这个观点,笔者认为具体负责招标投标日常工作的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应该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其主要职责是原上述职责的(4)、(5)、(7)、(10)等项,而政府职责应该是(1)、(2)、(3)、(9)等项。

设立专职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主要还有以下优点。

第一,使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专业化。招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化工作,有完整的程序,环节多,专业性强,专职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由于其专门从事招投标管理活动,在人员力量和管理经验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有足够的人力和精力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市场监督管理,有利于提高招标工作的管理水平,有利于招投标活动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机制下进行,有利于承发包双方利益的保护。

第二,有效地控制了市场的准入,保证市场的有序化,首先要控制市场的准入,有些具备市政资质的投标单位虽然兼营范围中包含水利工程,但却没有主营水利,按照水利部的有关规定,就不能参加某些水利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投标;有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提供了业绩资料,但却是分包工程的业绩,或者有同类工程的经历却没有较好的业绩等等。专职招投标管理机构通过其日常建立的一套有关企业及工程动态的资料库,对投标单位资质、业绩的审查将更加全面。

第三,有利于及时发现、解决招投标中的问题,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专职招投标管理机构人员由于直接、长期工作在招投标第一线,业务水平比较高,经验比较丰富,比较容易发现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串标压价、合法不合理等问题,并能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法,同时对探索和推广科学的编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办法,严格专家评委的资格审查,实行动态管理,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发挥重要的作用。

3.2建立在上海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下的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

目前,上海市已建立了一个交易管理中心和25个分中心,形成了总包、专业、建材、中介4个层次的,覆盖全市所有区域和部分专业的立体的有形建设市场体系。

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是从1998年进入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交易中心统一管理的,随着近几年水利投资的不断加大,尤其是今年重新组建水务局后,上海市水务工程的投资规模从原水利工程的每年8个亿左右扩大到近20个亿,建立在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下的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就非常必需。

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应是不以赢利为目的,为水务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优质服务,并进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事业单位。行政上隶属市水务局,业务上接受市交易中心的指导,其基本功能是:(1)信息服务功能,主要是收集、存储和集中各类水务工程信息、企业状况信息、材料价格信息、法规政策信息、项目经理、评标专家和其他技术经济、管理人才的信息等,为发包、承包双方提供信息服务,解决了过去水务工程招投标信息分散、渠道不畅的问题;(2)场所服务功能,为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提供了一个功能齐全、服务周到、统一、公开,并在一定交易规则制度制约下的承发包场所,增加了工程交易的透明度,有利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督;(3)“窗口式”集中办公服务功能,通过工程报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合同鉴证、质量安全监督等有关管理部门进驻集中办公,为发包承包双方提供便利的“一条龙”配套服务,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承发包人提供方便,而且保证了管理的程序化和制度化。

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的成立,将会进一步推进水务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法制化,对建立一个高起点、体系完善、管理科学的水利建设有形市场具有深远的意义。

3.3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近年来,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机构对保证招标质量,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是在招标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一些招标机构依附于行政机关,借用行政权力或行政影响,实行强制,甚至超越权限,越权;为承担项目无原则迁就招标人的无理要求,违反了招标的公正性原则;有的招标项目服务质量不高,收费较多等等,为保证水利工程招标工作公正、客观、有效地进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首先要做到以下两点。

第一,凡原隶属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机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财务独立,人事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为真正独立从事招标业务及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二,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中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业务的招标机构的资格认定。从上述的管理分工来看,由于对招标机构的管理没有法律和控制手段,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就不够全面、彻底;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只管招标机构的资格认定,对水利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工作仅进行业务指导,水利工程招标机构服务质量如何,在实际中能否达到水利工程招标的要求等动态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得就不够清楚、透彻、由于对水利工程的业务不太熟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水利工程招标资格时往往只重视其静态的资料,不重视其动态的服务质量。因此,应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资格前,须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将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联系起来。

3.4积极推进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3.4.1逐步推广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主要是不设标底,由专家评委从最低报价的标评起,以低推向高,逐个论证,如低标者经分析论证认定其技术先进、方案可行、报价合理即为中标,高标者不予考虑,这种方法不仅防止了行政干预、地方或行业保护及腐败现象的滋生,还解决了目前广泛采用的标底上下浮动方法的随机性和不科学性的问题,同时提高了企业工程管理的市场竞争力,从而减轻加入WTO以后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冲击。

但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目前还不能全面推广的主要障碍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化程度还不高,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尚未全部形成,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暂不具备完全开放、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条件,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工程计价、定价和规则还未制定,所以,建议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建设工程承发包价格管理规定》,作为《招标投标法》的配套实施文件,明确工程造价管理承发包及实施过程中,标底价、投标价、评标、定标、签定合同价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变更、结算等各环节工程价格的计价规则,明确工程承发包价格的纠纷处理办法,同时严格落实对建筑市场竞争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惩罚措施。

第二,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是专业性、技术性、经济性、事务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承发包单位都要有一定的技术、经济、法律人才,但目前,特别是对招标机构而言,工程造价和法律方面的优秀人才非常匮乏,从事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士的素质还不能完全胜任合理最低价的评标要求,同时由于大部分水利工程都要求在汛前完成,往往缩短招投标的时间(一般要求工程招标时间为3个月左右,但现在大部分只用了一个月左右),增加了评标的难度,限制了合理最低价评标的推行。

第三,招标机构为了避免承担评标中出现的错误等责任,建设单位害怕以后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如设计变更等)而造成中标单位的索赔等诸多麻烦,都不愿意采用合理的最低价中标方法,所以要尽快制定赔偿制度和索赔与反索赔的规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行业协会以及合同争议的评审、调解机构,坚决按社会主义市场化的经济规律和原则办事。

3.4.2将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连接起来

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两大部分,由于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是由招标机构承担,承包合同管理由监理单位承担,造成了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这对项目法人的总体利益是不利的。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不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在执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没有实践的检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就很难提高,这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了很多困难,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合同与原来招标文件已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笔者认为,招标工作应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连接起来,虽然目前招标机构与监理公司合并困难较大,不符合现实,但监理工程师作为专家参与招投标工作全过程应该是可行的,而招标机构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可以延续到工程竣工决算阶段,由招标机构来参与工程竣工决算的审核。

3.4.3引进竞争机制,激励投标单位向高质量和技术创新方向发展

目前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严进宽出”的现象,即招标很严,中标很难,中标之后工程质量能否达到投标时的承诺,就没有很强的约束措施,同时也不影响下次的投标,“严进宽出”的后果,使得投标者越来越追求投标的技巧,而忽视企业的业绩,笔者认为在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同时,要引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对那些业绩好,获得国家级、市级工程优质奖的投标单位,应在以后一定时期的招投标中给予评标加分或优先推荐的奖励,对那些业绩不好、发生过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屡次违约的投标单位,应实行评标减分或取消投标资格,以激励投标单位向高质量和技术创新方向发展。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文4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机场建设部,北京 100621)

摘要:随着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在我国建设领域应用的不断深入,招标投标对于规范市场竞争主体行为、促进公平交易、提高采购效率、节约建设成本、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民航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近些年来,国内民用机场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复杂程度不断加深,工程招标管理过程中需要掌握的信息量也不断增多。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作为民航业一家跨地域、多元化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机场建设是其发展的重要基础,而招投标管理与机场建设密切相关,这就迫切要求集团公司不断探索和实践机场建设招投标集约化管理,搭建本企业集团招投标信息化管理平台,为所属各机场建设招标活动提供支持和服务。本文从信息化管理的角度,以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研究对象,对招投标信息化管理的需求、必要性及面临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深入分析,并简要介绍了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管理实践。

关键词 :机场 建设;招投标;信息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F28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9-0129-02

一、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需求分析

集团公司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是一家以机场业为核心的跨地域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随着我国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设和发展,机场企业迎来新的建设高峰期。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投标管理直接关系到能否选择到综合实力强的施工承包商、货物和材料供应商以及工程服务商来共同完成既定的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关系到建设单位能否在建设过程中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以及投资进行有效控制。

依据民航规划有关规定,机场建设要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对于单个机场而言,分步建设的时间跨度往往是5-10年左右,在此期间,涉及工程采购的外部环境(如国家政策法规、供应商情况、市场价格、技术规范等)以及内部环境(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采购从业人员素质等)均已发生较大变化。上一轮的机场建设采购经验无法为新一轮的机场建设采购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借鉴,导致每一次机场建设的采购都需要重新面对全新的内外部环境。然而,上升到拥有多个成员机场的机场企业集团角度来看,机场建设的周期则较短,基本上每年都有不同成员机场启动机场建设工程,这就将单个机场建设的全新采购上升为具有重复性、可参考性的重复采购,通过信息统计系统对单个项目的招标过程各环节所包含的各种信息进行提炼、分析和总结,最终可以形成集团公司宝贵的信息资源。因此,通过加强对企业内部机场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依托现代信息管理技术建立统一的招投标管理信息平台对于集团公司具有重要的管理意义。

二、招投标信息化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1、项目招标采购程序化决策的需要

招标投标是规范选择交易主体,订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是一种规范化,有组织,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方式。同时,这种采购方式还具有一次性交易等特点。基于上述特点,要求招投标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决策能力,在全面收集、整合信息的基础上,提升程序化决策能力,以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采购目标的实现。

2、企业内部招投标规范化管理的需要

对于大型企业集团而言,既要充分发挥各下属单位的主观能动性,也要从整体考虑追求整体利益最大化。从企业集团总部管理的角度来看,需要从整体上对招标活动运行状态进行监督管理,特别是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查找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明确治理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增强招投标管理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实效性。这些总部职能作用的发挥都离不开信息管理功能的应用。

3、企业提升招投标管理核心能力的需要

在价值链理论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分为主体活动和支持活动。作为重要的支持活动之一,企业招投标管理需要借助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主动采集本领域的信息资源,培养信息分析能力,不断积累管理经验,最终形成具有企业自身特色的核心能力。

三、招投标信息化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1、招投标信息资源管理意识不强

有些采购单位忙于完成招标采购任务,而忽视了招标过程中产生的信息资源的管理价值,通常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以及合同等重要文件在项目完成后全部封存于档案部门,没有及时将这些文件中所包含的大量有用信息提炼出来形成信息资源。

2、招投标信息采集不畅

由于集团公司成员企业较多,且具有跨地区、跨行业的特点,受传统信息采集方式的限制,难以将招标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有用数据在基层单位进行分解、提炼并通过固定的传递路径进行采集整合为信息资源。

3、招投标信息统计水平有限

招投标信息统计工作还停留在基础工作的层面,没有能够很好的对所取得的数据进行深入的挖掘。同时还存在描述性统计分析较多、深度分析和综合性分析较少的现象。需要将招投标信息的管理从描述型向推断型转变、从事后性向事前性转变,使招投标管理职能得以充分发挥,提升参与招投标管理决策程度。

四、集团公司招投标信息化管理的探索和实践

1、强化招投标制度化管理

制度化管理是企业招标活动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集团公司在认真分析招投标管理目标和风险因素的前提下,制定并不断完善招投标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内部管控机制和牵制机制,为进一步实施更加科学有效的招投标管理提供了内部制度保障。

2、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招投标管理指标体系

衡量企业招投标质量与效果需要借助可量化的考核指标才能实现,集团公司招投标信息化管理首先以信息技术为基础和分析管理为导向,建立符合自身管理需求的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注重基本特征描述、内容具有系统性、指标数据易于核查等要求。

3、依托现代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实现信息化管理

招标活动从制定招标方案、发布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到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及之后的开标、评标、定标,无不涉及到大量的有用信息,大量的招标活动使集团公司具备了获取丰富招投标信息资源的优势。基于现代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对信息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和加工优势作用,集团公司以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为手段推动本企业招投标信息化、科学化管理。

该信息系统开发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循序渐进原则,在起步阶段,基础信息的采集应首先满足管理的基本需求,在企业内部各层级采购组织逐步适应和接纳的基础上,再由浅入深、渐进式的扩展信息采集的深度和广度。二是保密性原则,在系统的设计上必须满足保密性原则,使信息的内部传递和流转在可控制范围内进行。三是可扩展性原则,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不仅要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管理需要,同时还要考虑未来业务发展、管理创新的需要,为未来管理水平的提升预留可扩展的空间。四是经济性原则,系统的开发不能盲目投入,开发过程要注重成本控制,尽量用最少的投入创造最好的管理效果。

五、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功能

1、主要功能模块

集团公司根据管理需要,在系统建设一期工程中设计了六个功能模块:建设项目库、招标代理库、招标计划管理、文件流转、招投标管理分析及系统配置等。

2、建设项目库维护

该功能模块要求各采购单位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以便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招投标管理工作;强化基本建设程序,对启动招标项目的法定前提条件进行复核;采集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招标人、投资额、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完工日期等信息。

3、招标代理库维护

该功能模块要求各采购单位对项目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建档管理;对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委托协议情况进行复核;归集招标代理服务记录情况;采集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金、注册地、资质、委托协议等基本信息。

4、招标计划管理

计划系统是企业组织中用于规范,促进和调整计划工作过程而设置的规范体系。该功能模块要求各采购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采购任务进行分解,配合工程进度要求滚动编制招标计划。系统同时采集招标项目的概(预)算金额、标段划分、拟使用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方式、招标方式、计划开始时间、专业类别、管理类别等信息。

5、文件流转

该模块是根据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有关制度设计的带有文件内部流转审批性质的功能模块,是对计划执行阶段各重要节点的控制过程。同时,该模块还可承担招标过程中诸多与招投标管理有关的重要统计信息的采集工作,是信息整合的重要渠道及编制各种管理分析报表的基础性模块。

6、招投标管理分析

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不仅需要建立统计的信息功能更需要建立统计的分析与管理功能。借助该功能模块的设计与应用,不仅可以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招标计划、招标资料、采购成本控制等实时数据,同时又能够科学、有效的对数据进行加工分析,对具体项目的采购策略、采购绩效、异常状态等进行科学评价,发现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方案,为企业招投标的管理与决策提供服务。

7、查询功能

系统设计较为丰富的查询功能,提供多角度内部招投标管理信息资源搜索与准确查找,为各层级管理人员的不同管理决策提供辅助支持。

六、结论和建议

集团公司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根据公司现行招投标管理体系要求和发展方向,选择性的建立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同时,结合公司工程招标业务管理特点,形成招投标管理的程序化操作方式,实现工程招投标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实践证明,通过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及应用,集团公司彻底改变了传统管理模式和工作模式对招投标管理的束缚,极大的提升了招投标管理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是推动企业实现招投标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手段,系统功能的实现更大程度上需要依赖各层级招投标管理人员的充分应用,因此,系统建成后应更加注重在企业内部的宣传、推广和应用工作,必要时应建立相关制度保障,避免受传统管理模式的惯性影响而阻碍企业招投标信息化管理发展的顺利推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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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谢栋华,蒋晓红,浅议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数字化的应用,建筑,2004(10),32-34页.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完善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深入开展,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健康运行着,招标和投标是一种规范和约束工程建设的竞争方式,它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建立有秩序的竞争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只有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才能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才能最大限度的实现投资的效益,促进建设工程的市场发展。

1.当前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存在的问题

1.1招标投标制度没有统一的监管部门,政出多门,市场交易规则不统一,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较严重

由于国家没有统一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许多与工程有关的部门就设立了自己的管理机构,不同行业的招标项目有不同的政府主管部门,如建设工程、水利、电力、电信、交通等部门,在招投标的程序和规则就不相同;同行业省级、市级的主管部门在管理的手段、程序和方法也存在差异,所以造成了,在遇到工程双重性的时候,招标投标的管理机构根本就不能适从,无法形成统一。

1.2招标机构行为不规范

由于我国招标业务起步晚,招标机构缺乏独立性,招标市场发育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不健全,致使一些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和方法。

1.3招标投标地方限制条件比较多

我国招投标工作中普遍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准入限制等现象,这种行为主要表现在,当外地投标人进行投标时,故意通过投标许可及收费等办法设置障碍;在评标办法中,预先设置适合本地投标单位的条款,实施地方和行业保护行为;还有就是在招标信息时,仅采用当地小报的方式招标信息,把外地的投标单位拒之门外。

1.4招标投标弄虚作假的问题严重

由于招投标管理体制并不完善,在利益的驱使下,有些部门与投标人或者招标机构串通,搞“明招暗定”,一家投标、几家陪标、事后利益均沾,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并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

2.当前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完善的策略

2.1建立统一规范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场所,并推行电子化招投标

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把原来分散于多个部门,管办不分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归并起来,改变以往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监管部门多、行政成本高、公共透明度差等不规范问题,可促使各职能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资源的开发上来,更好地对社会公共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规范管理。同时也可避免因分散建设可能导致的重复投资,这样有利于形成规范化的业务人员队伍、专业化的信息渠道、统一综合评审专家库,最大限度第降低交易运行成本和监管成本,提高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实际效率,实现监管职能与市场职能分离、监管部门与交易平台分设,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逐步推行招投标工作实现电子化,使招投标流程、评标方式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招投标各个环节均实现网上留痕迹,通过单子政务建设,改变原有纸质备案审查的签字盖章管理方式,缩短盖章时间,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招标投标阳光透明、公开公正,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2.2让招标机构更规范化

独立的招标机构,让其不受到各方经济利益的影响,在各级政府与部门面前要独立相对,以社会中介的身份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机构,应加强学习,坚持依法、合法经营大力开展诚实守信的道德建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招投标活动,不受任何单位、个人干预和影响,严格防范从业人员,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努力规范自身行为,一定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能为不法行为做帮手,一定要明白,今天的规范就是明天的市场,有些项目宁可放弃也不可乱做。因为机构众多,竞争激烈,一旦谁因违规被通报、被处罚,就会被市场自然淘汰,招标机构要努力打造成学习型团队,用人才支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3构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机制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应明确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分工,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确保主管的公共资源项目的交易活动按照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运作。建立健全综合监管、行政监管、行政监察和社会监督的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专门机构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载体,实现全过程监督。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行政监管职责,结合本行业特点,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方面,加强对相关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按照法定职责,行政监督机关对从事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察对象实施监督,通过公开招投标信息、过程和结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市场主体、媒体、公众的社会监督作用,同时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惩戒力度,努力形成规范有序、严格自律、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体系。

2.4健全法规会商机制

为切实维护招投标规则统一,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招投标政策规定的会商制度,确保所制定的招投标政策规定严格遵守上位法,法制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招投标规范性文件备案机制,加大审查力度,坚决纠正违反上位法、不同规定之间相互冲突矛盾的问题。

3总结

由本文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还不够完善,一些单位在实施工程招投标时,采取了一些不正当的手段,这种行为严重违法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公正的原则,因此,对于现阶段的我们,要对其深刻认识,一定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政府和社会的监管和监督力度,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以促进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 刘光华.建立完善的招投标行政监管体制[J] .宏观经济管理, 2009(03).

[2] 陈兴明.对工程施工招投标中串标现象的几点思考[J].浙江建筑, 2009(08).

[3] 王银邦.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不宜使用最低价法评标[J]. 建筑设计管理. 2009(08)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 工程项目建设 招标投标制度 实施 发展

中图分类号:TU723.2

一九八四年首次以试点的形式建立建筑工程承发包招标投标制度,随着时代与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发展,招标投标制度与我国建筑行业发展密不可分,下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进行探讨。

一、实施招标投标制度的意义

工程建设产品要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产品具有一定实用价值,以满足人们需求为中心,为社会的生产与发展提供了原动力,工程建设项目与其它产品具有相同的特点,都是需要支付与其同等的价值才能得到。完善的招标投标制度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市场风气与行为,根据消费者的需求量刺激市场竞争,对工程项目建设行业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招标投标制度的建立,建筑市场通过竞价的形式进行交易,实现产品价值。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招投标活动时,会择优挑选承发包,以合适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质量,有助于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与效率,缩短生产周期。因此,招标投标制度的建立对建筑行业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可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规范了建筑市场,调节市场价格机制,有效控制了工程造价,便于得到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承发商能获得满意的价格,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投入,优化各项生产要素,减少社会资源的损耗。不再受约束的工程项目承发商,可面向社会进行挑选,为供需双方提供了较大的价值空间,便于选择最优的承发商互利互惠。招标投标制度有利于规范市场不良现象,坚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和谐的招投标环境,为供需双方创造条件。

二、我国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情况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招标投标制度也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在一九八四年,由国家下达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并且对其进行了倡导和推广,招标投标制度因而在我国得到大力发展。

一九九一年由国家建设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颁布了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其中明确的制定了承发包管理条款,其中与发包管理有关的规定是工程报价制度、招标制度等。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对建筑市场也作出相应的要求,根据施工合同书的实施有效缓解了建筑市场混乱的局面,同年颁发了工程合同管理文件。

一九九二年颁布了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了健全建筑市场体制,面向群众征求改革意见,再次深化治理了建筑市场管理环境,并且明确指出招标投标制度规范建筑市场的作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将建筑市场的管制渗透到交易活动的每一环节,随后各地制定与补充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相关实施细则,我国招标投标制度逐渐完善。

一九九九年是我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出现最大转折的一年,改变了以往招标投标制度的合同订立环节,合同法的颁布对招标投标制度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同年正式确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二零零零年正式实行,但此法主要是对建筑工程中发包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又因为受到改革开放的影响,此法采用了较多国际惯例、通用法则,给当时的招标投标体制带来了重大冲击。

2000年之后,我国招标投标制度逐渐走向成熟,陆续也对招标投标制度作出细化的补充。投标者资格预审作为招标的重点之一,由于评标委员出现较多人为因素的干扰,现行的评标办法比较不合理,二零零一年,国家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等七个部门联合发出公告将评标委员会、评标办法暂行的规定,提出了对低成本价标准、中标人确定条件、最低价中标的疑问,按照国际惯例的法则,首次申明了最低价中标的原则与标准,给当下实行的定额管理带来了巨大改变。同时国家建设部也随后颁布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与示范文本等相关文件,尤其是对投标活动与承发包计价做出的调整,使其变得更加规范与合理。

在招标投标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我国联系建筑市场实际情况,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规范和调整,由于我国实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过于单一,在二零零三年颁布了相关计价规定,实现建筑工程计价模式的多样性发展,紧跟国际市场的潮流,促进了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

四、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前景

招标投标制度是建筑行业逐渐发展中衍生出的一种法制体系,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形式面向社会选择合适的建设项目承发包,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的方法择优挑选,实现工程质量与效率的提高,可起到优化资源、控制工程造价、规范投资建筑市场的作用。近年来,我国陆续制定和补充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地方规章制度,使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循。招标投标制度不仅可应用于一般的工程项目建设中,还可应用在大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上,建设一些社会性、公益性的项目,我国工程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也在逐渐扩大中,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将全部使用、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的项目以及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等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此外,规定上面这些建设项目的施工、原材料、设计、设备采购等,达到相应的标准也严格实行招标,其规定标准如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高于二百万元人民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高于一百万元人民币;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高于五十万元人民币;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小于前三项规定的标准,但其建设项目总额高于三千万元人民币。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招标投标制度还在不断的补充当中,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工程项目建设数量也会持续增加,完善的招标投标制度有利于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对规范建筑市场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招标投标制度在我国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胡文汉.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政执法制度完善探讨[D].华东政法大学,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