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意见范例

建设意见

建设意见范文1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使各级各类教育更加符合教育规律、更加符合人才成长规律、更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共绘新时代大美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是遵循教育规律。把握新时代教育发展特征,继承崇文重教优良传统,弘扬井冈山精神,借鉴吸收先进地区办学治校经验,打造教育品牌,推动教育创新发展。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眼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集中攻坚、综合改革、重点突破,提供更丰富的办学资源和更贴心的教育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激发内生动力。加强系统谋划,注重衔接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和实施《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各乡镇各校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三)主要目标。与省、市同步基本建立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得到破解,一些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缓解,政府依法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有序参与、各方合力推进的格局更加完善。

二、深化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改革

(四)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健全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学校党委(党支部)书记、校长要带头走进课堂,带头推动思政课建设,配齐建强思政课专职教师队伍。以弘扬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走在前列活动为抓手,创建“红色、绿色、古色”特色教育体系,提升本地特色教育资源,深入推进“绿色文化(茶文化)、经典文化、红色文化”进校园活动;打造一批县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基地(营地),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资源对学生免费开放或减收费用。统筹开展好中小学综合实践、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等活动,深入开展社会责任教育和法治教育;健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机制,构建家校社共同育人格局。〔责任单位:县委教体工委(县教体局)、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团县委,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五)健全学生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教育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保障教室照明卫生标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扭转中小学生视力不良比例增多的状况。加快中小学体育场地建设,抓好“足球进校园”活动。全面落实吉安市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备忘录,开足开齐美育课,切实抓好学校艺术教育,帮助学生形成1-2项艺术特长和爱好,全面提升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强化与拓展“1+1”素质教育,组织召开素质教育现场交流会。坚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和“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活动,加强学校大课间管理;保证学生阅读的时间,开展好师生读书活动,组织读书沙龙,提升学生语文素养。加强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深入开展劳动教育,引导学生养成爱劳动的习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设心理咨询室,逐步配齐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加大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力度。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军事理论教学和学生军事训练。加强安全教育,配齐学校安保人员,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推动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建立医务室,按标准配备校医和有关药械设备。充分发挥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的育人功能,积极推动青少年学生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团县委,各乡镇政府〕

三、深化各类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六)完善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大力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7%,公办园在园幼儿数占比原则上达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80%以上;办好乡镇中心公办幼儿园,2019年秋季全县乡镇公办幼儿园必须全部投入使用;2020年实现在人口2000人以上的大村落利用完全闲置学校改建村级幼儿园或利用村小教学点的富余校舍、富余土地改扩建附属幼儿园。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2019年起,老城(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确保在户数达1200户以上的小区建设配套幼儿园。建立公办幼儿园教师补充长效机制,采取定向培养、招聘等方式,补充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公办附属园教师,争取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正式教师占比达40%以上,2019年招聘公办幼儿教师50名,2020年计划招聘60名。建立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整顿无证办园、违规办园等行为。探索以省级示范性幼儿园龙泉幼儿园为龙头的“1+N”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市监局、县公安局〕

(七)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着力解决“城镇挤、乡村弱”问题,加快完成城区新泉江小学整体搬迁工程和思源实验学校二期、八角楼小学新建工程;加快完成乡镇高坪中学、禾源中心小学整体搬迁,做好“两类”(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学校建设规划,启动左安中学、于田中心小学整体搬迁工程,合理有序扩大优质学位供给,到2020年,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现象。实施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行动,加大对薄弱学校、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建立以优质学校为主体的教育共同体,实现管理互动、师资交流、资源共享、活动同步,缩小城乡校际差距,促进城乡学校科学、协调、均衡发展。力争在2025年前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持续开展智慧教育的探索与实践,大力推动城域网建设,推进“互联网+教育”升级,增加智慧课堂的覆盖率。全面推进高品位的美丽书香校园建设。〔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团县委、县妇联〕

(八)全面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深入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瞄准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目标,加快普及高中教育;加快燕山中学(智华中学)建设进度,确保2019年秋季学期交付使用,完成瑶厦中学高中部剥离。落实全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步化解高中阶段债务。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到2020年职普招生比例大体相当。认真落实全省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确保高考改革平稳落地,积极应对新高考,加大对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推进力度,积极探索“选课制”、“走班制”,健全普通高中课程体系。加大对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经费、师资支持力度,保障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需要。〔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九)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探索采用混合制办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引进民资解决继续投入问题,破解县职教中心发展瓶颈;按照普通中专设置标准,切实改善办学条件,确保县职教中心顺利通过省级达标中职学校评审验收;适应园区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培养、送教到企、顶岗实习、共建专业、共建车间等校企合作项目。建立与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机制,进一步拓展学前教育专业建设,签订“3+2”培育模式,加大本土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力度。加大对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县级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30%,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万元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积极探索“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力争到2020年职普招生比例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商联、县职教中心(县职业中学)〕

(十)改进特殊教育发展机制。积极落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进行教育安置,落实“一人一案”,做到“零拒绝”。完善残疾儿童学籍管理机制,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逐步形成以县特殊教育学校为龙头,以随班就读为网络,以送教上门为辅助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落实医教结合制度,扎实推进残疾儿童身心康复。加强特校教师和专业医疗康复人员的协作,开设必要的康复训练课。安排不少于5%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与职业教育。〔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残联〕

(十一)完善民办教育政策支持体系。采取以资金或资产入股、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对现有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对无证无照教育培训机构的整治。建立完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质量认证和评估体系。〔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监局〕

(十二)健全继续教育、专门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发展机制。建立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和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终身学习推进工作机制,全面普及个人终身学习账号的应用。加强专门教育,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加强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推进社区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办好老年大学,有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完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整合利用现有的社区教育机构、县职教中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教育资源,以及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体育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等,开展老年教育活动,推动医养教结合,促进养老服务和老年教育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委政法委、县卫健委、县民政局〕

四、深化教育保障体制机制改革

(十三)完善教师管理机制。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实行师德“一票否决”。积极改革,整合资源,成立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设立龙泉教育论坛(校长论坛、班主任论坛、学科论坛),搭建校长、班主任、教师交流成长的平台。深入实施“以德为先、骨干带动和全员提升”的强师战略,完善以“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及骨干教师、“百名师德标兵”“百名优秀班主任”等为主的县级教师荣誉表彰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建设的实施细则》;通过有计划地调剂事业单位编制、招聘合同制教师、返聘优秀退休教师等方式多渠道补充教师,2018年起确保每年补充教师600人以上,利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我县师资总量不足的问题。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指导意见》,通过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教育系统内部调配和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的有关规定。建立校长考核和激励机制,在科学考核的基础上,出台校长奖励办法。适时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工作,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完善教师聘任制、绩效工资考核制、县城学校教师选聘方案,逐步实行教师选聘资格准入制度;进一步明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部门职责,教育部门应参与评审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十四)健全财政投入机制。严格落实“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的要求。加强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净收益计提教育资金征管,并确保及时足额用于教育事业发展。落实各类教育生均拨款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在公办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生均公用经费按特教学校标准拨付。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建立家庭贫困学生档案库,确保学生不因贫失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十五)完善督导评估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乡镇和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机制,建立一支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专兼职督导员队伍。全面推行督学责任区制度和挂牌督导制度,实现中小学督导常态化。健全教育督导公示、公告、报告、限期整改和约谈问责制度,把督导结果作为对乡镇和职能部门及有关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落实教育督导专项经费,保障督导工作正常开展。〔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政府〕

(十六)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进一步加快教育城域网建设,2019年年底前完成县级教育城域网和各级各类学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数字校园和“专递课堂”建设。建立电教设备信息化统一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图书信息化管理体系,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全面融入教育教学改革。完善资源开发机制,形成“基础性资源靠政策、个性化资源靠市场”的资源建设格局。完善资源应用机制,形成“市场突出重点强特色、县级保障服务促应用”的资源应用格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五、组织领导和推进实施

建设意见范文2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加城市生态供给为目标,以城市增绿、大地植绿、心中播绿为重点,不断完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成果,积极融入森林城市群,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森林惠民,统筹兼顾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乡一体、统筹推进;坚持尊重规律、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支持、多元共赢。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林地保有量29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9.2%,活林木蓄积达到750万立方米;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绿地率达到38%;建成森林小镇10个、森林示范村庄15个。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得到大幅提升,城乡生态面貌得到根本改善,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高,居民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

二、建设重点

(一)增加乡村绿化总量。

1.整体推进乡村绿化。以宜林(绿)荒山、荒坡、荒滩、陡坡耕地、未利用地、不适宜耕作土地及田坎、地坎、沟边、渠边为重点,大力营造以乡土树种为主的生态林。对符合条件的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陡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实施退耕还林,稳定和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范围。对灌木林地进行封山育林,对未成林造林地、疏林地进行补植补播、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封禁封育,对低产低效林进行改造,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和质量,做到应绿尽绿,完善绿色网络,夯实乡村生态本底。

2.积极建设森林村镇。统筹乡镇规划建设与山水林田湖布局,突出地理、生态、产业、文化等特色,集中打造一批森林覆盖率高、生态品质好、宜居宜游的森林小镇。合理规划乡镇绿地系统,划定并强化绿线管制,有条件的地区要建设面向群众开放的乡镇公园或成片树林。加强村庄绿化美化,大力推进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等“四旁”绿化,创建一批以林为主、特色鲜明的森林人家、森林康养人家。以“111”工程建设区域、新农村聚居点、庭院为重点,传承乡村自然生态景观和人文风貌,坚持“产村相融、林旅结合”,大力实施农民新村、四旁隙地(村旁、路旁、水旁、宅旁)、乡村生态旅游区的绿化美化彩化,形成道路与河岸景观林、房前屋后经果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绿化格局,发展集中连片、一三产业融合的绿色美丽新村。

3.着力发展特色产业。按照“增绿增收相结合,绿山富民建小康”的思路,紧紧围绕花椒、核桃、油樟、珍稀林木等特色优势产业,坚持“政府引导、业主引领、农户参与、成片建设、整体推进”的原则,在严格保护原有植被的基础上,以撂荒土地为重点,通过土地流转、以地入股等方式,引导林(土)地向经营大户和业主集中,全面推进实施林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在低山、深丘区重点发展速生木质工业原料林和珍稀用材林,在浅丘区、平坝区重点发展见效快、收益好特色经果林。充分利用我市富集的森林、湿地、江河、湖泊等自然资源和现代林业产业资源,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森林游憩、生态旅游、保健养生等生态健康旅游产品,实现绿色发展,促进增收致富。

(二)提升城区绿化质量。

1.统筹推进城区增绿添彩。树立“绿色是城市最具生命活力的元素”理念,将绿化作为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优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强化城市绿线管控,推进实施城市适宜绿化区域的绿化工程。重点栽植常绿乔木、乡土树种和季相明显的彩叶植物,形成城市绿化新格局,促使森林科学合理的融入城市空间,满足市民对生态产品的需求。充分利用城市有限的土地增加森林绿地面积,城区内因功能改变而腾退的土地要优先用于造林绿化。新建城区要留足林木生态用地,同步实现绿化彩化美化;旧城改造要尽量留足绿化空间,提升绿化档次和品味。以林木为主导,推进城区见缝插绿、拆违建绿、拆墙透绿,推进屋顶、墙体、桥体、阳台等立体增绿,做到城不留空地、地不露泥、水不外流。加强城区林木养护,城市改造中要注重保护大树、古树。加强城市庭院绿化,积极推进森林进机关、进学校、进小区、进园区。积极发展以林木为主导的城市公园、市民广场、街头绿地、小区游园。

2.加快实施环城绿化。推进环城生态带建设,充分利用城市周边闲置土地、荒山荒坡和不适宜耕作的土地开展植树造林,建设城周生态屏障。加强城区周边工程废弃地、矿山等创面林草植被修复,加强城郊荒山荒地造林,推进陡坡耕地治理。以乔木林为主导,全面绿化城市周边可视范围内的裸露土地。各区市县要积极规划实施环城绿化带建设,并结合实际建设至少一个以上集风景资源保护、生态旅游利用、生态文化宣传于一体供市民休闲游憩的森林公园或湿地公园。加大对城区或城郊地在城镇化进程中森林和湿地资源的保护,尽可能不砍树、不推山、不填水,实现山水林田湖与城市有机融合,建设有品味的山水园林生态城市。

(三)助推森林城市群建设。

我市是地区较早成功创建为国家森林城市的地区,对森林城市群建设具有引领作用。我市依托城市间山脉、水系和骨干道路,建设道路林网、水系林网和连片状森林群落、贯通性森林走廊,将散落在城市与城市之间、城市内部的绿化区串联成片成带,构建互联互通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加强城市间水源涵养区、缓冲隔离区、污染防控区成片森林和湿地建设,形成城市间生态涵养空间。

(四)着力提升森林资源质量。

坚持科学营林,尽量使用乡土树种、有益人体健康和吸收雾霾的树种。注重营造以乔木为主、适当混交的城市森林,合理调控林分密度、乔灌草花比例、常绿与彩叶树种比重,打造一批绿化、美化、彩化、香化的景观林、康养林,形成多树种、多功能、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景观。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强中幼龄林抚育管理和低产低效林改造,不断提升森林整体质量。注重科学规范经营,合理改造森林结构,避免过度人工干预,培育健康稳定、优质优美的近自然森林。严格落实林地和森林、湿地、物种等生态红线制度,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保护好所有天然林资源,加强现有134.5万亩国有林和集体公益林管护,切实巩固前一轮59.9万亩退耕还林成果。加强森林火灾预警监控、扑救、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大力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监测预警、检疫执法、防控减灾体系建设,确保森林健康。

(五)加强森林城市生态文化建设。

充分发挥城市森林的生态文化传播功能,挖掘“繁荣森林”为主题的生态文化,提高居民生态文明意识。利用森林公园、城市公园、湿地公园、生态旅游景区、公共绿地等公众游憩地,设立生态科普小标识、科普宣传栏和创办森林学校等生态知识教育设施和场所,形式多样、多姿多彩的展示森林文化。推进影视、戏剧、小说、诗歌等生态文化作品创作,打造生态文化品牌。认真组织开展植树节、森林日、爱鸟周等系列活动,不断创新义务植树尽责机制,广泛开展认养、认建树木、绿地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建设。依托各类生态资源,积极开展生态主题宣传教育,要根据部级森林城市要求,努力打造我市以植物园为主体的自然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建成参与式、体验式的生态课堂。加强古树名木保护,通过电视、网络、悬挂标识等形式广泛宣传市树香樟和市花桂花的特性和价值,形象展示和推介市树市花。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巩固提升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到位、经费投入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要健全领导体制和考核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推动形成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全面参与巩固提升森林城市建设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地要把巩固提升森林城市建设纳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林业补助和贴息贷款等政策资金,统筹整合农业、水利、道路、扶贫、旅游、环保、国土等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巩固提升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有序推进。要创新投融资机制,探索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性贷款等模式,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有效机制,推进森林碳汇交易,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巩固提升森林城市建设。要将巩固提升森林城市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要谋划一批提升森林城市建设的重点工程,并及时组织实施。要制定完善的奖补政策,对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小镇、森林村庄的给以适当奖励。

建设意见范文3

 

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市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进一步加强街道“三资”委托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委托中心作用;进一步健全“三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提高“三资”监管制度化、网络化、科学化水平,切实解决“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工作试范点建设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结合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步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进一步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代表性,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发展基础民主;切实按照“六有”标准,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业务培训、健全保障机制,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依纪依法充分行使监督职能;积极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试范点建设工作。   (三)进一步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程记录制度,保证村级事务管理严格按流程规范化运作。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试范点建设工作。   二、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一)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开展岗位示范、正面典型与反面警示教育,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的意识。深入推进民主考评基层站所长、村干部“双述双评”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责任审计;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二)深化为民服务全程工作。坚持“便民、利民”原则,进一步加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代办点建设,规范业务和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农村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积极开展帮扶活动。   (三)解决损害农村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在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机具推广、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加强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挤占挪用等突出问题。   (四)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涉农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加大涉农违纪违法案件督办查办力度,重点查处基层干部在村级财务管理、资产资源开发承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过程中发生的以权谋私案件、贪污贿赂案件以及截留抵扣、贪污挪用征地补偿费案件等。严肃查处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等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   三、推进农村“四公开”工作   (一)认真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我市《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意见》,严格按要求推进街道和村居党务公开工作。   (二)扎实推进政务与办事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办事处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基层站所办事公开。   (三)切实加大村居务公开力度。结合“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进一步拓展公开载体,规范公开形式,明确公开重点。积极推行村务“点题公开”,加强对公开事项真实性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村居以及办事处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抓好任务落实。   (二)加强协调沟通。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制度,增强工作合力。   (三)加强工作指导。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农村的情况和特点,分别提出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要加强示范点建设,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建设意见范文4

一、指导思想

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项考核”和“区域布局更加合理、产业特色更加鲜明、产品质量更加优良、品牌优势更加突出”的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发展安全、优质、高效、品牌农业为重点,以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目标,根据产业优势和发展规划,把园区建成现代农业科技成果的展示区,新兴农业产业的先行区,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样板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试验区,优质、高效、安全、品牌农业的示范区和农民接受新技术的培训基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注重发挥政府在园区发展规划、宏观政策制定、投资环境优化等方面的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现代农业园区发展。

2.坚持统筹规划、有序发展的原则。根据区位、资源等优势,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园区发展规划,区域集中,规模发展。

3.坚持适应市场、促进增收的原则。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园区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4.坚持科技创新、园区升级的原则。充分发挥科技在园区发展中的作用,引进先进技术,推动园区升级。

三、激励政策

对验收合格、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次性补助;园区内获得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的,按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办法奖励政策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补助范围与标准:

1、当年建设面积达到200亩至400亩、投资达到200万元、有1个以上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的种植业园区,经验收合格后,市政府一次性每亩给予200元的补助;

当年建设面积达到400亩至600亩、投资达到300万元、有1个以上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的种植业园区,经验收合格后,市政府一次性每亩给予300元的补助;

当年建设面积达到600亩至800亩、投资达到400万元、有2个以上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的种植业园区,经验收合格后,市政府一次性每亩给予400元的补助;当年建设面积达到800亩以上、投资达到500万元、有2个以上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的种植业园区,经验收合格后,市政府一次性每亩给予500元的补助。

园区内大力推广“一棚一池”建设模式,在当年建设的大棚内配套建设8立方米以上的沼气池,可以享受户用沼气池补助政策。

2、一次性投资2000万元以上、当年建成的现代化农产品交易市场,经验收合格后,市政府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补助。

3、面积达到500亩以上、通过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备案的出口企业自控种植业基地;存栏4000头以上、达到出口标准并通过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备案的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市政府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补助。

4、现有园区进行规范提升,面积达到500亩以上、当年投资达到100万元以上、有2个以上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经验收合格后,市政府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补助。

建设意见范文5

一、压缩会议精简文件

1.控制会议数量。除全区范围的部署性、总结性会议外,各局室、单位组织的会议,如会议内容相近,时间靠近的一律合并召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一般不再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2.压缩会议时间。除全区重大会议外,各局室、单位组织的会议一律控制在1小时以内。

3.严格控制表彰奖励事项。以全区名义表彰的会议合并到年终总结会议或年初的部署会议上召开。其他表彰通过印发文件进行表彰通报,不再召开会议进行表彰。

4.减少文件数量。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公开发表的,上级普发性文件且与示范区没有具体贯彻意见的不再印发文件,会议印发的区领导讲话,不再另行印发文件。

5.控制文件规格和篇幅。可以局室名义印发的文件,不以区党工委、管委会文件印发。重要文件一般控制在3500字以内,其他文件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

二、减少公务接待应酬

6.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从严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反对铺张浪费,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安排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纪念品。在区接待的一律安排在机关食堂并严格按标准执行。

7.实行工作日午间禁酒。全区各局室、单位一律实行工作日午间禁酒。如接待上级来宾需要饮酒时,须经分管机关的领导同意。各局室、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执行禁酒规定,区纪工委要加强监督检查。

三、落实调研联系制度

8.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领导干部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全区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上。各县级领导每年至少要确定1个重点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注重运用好调研成果。

建设意见范文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卫生部、教育部等五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卫生技术人才队伍的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市委、市政府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和管理,制定和完善各项人才政策,建立有效的人才管理机制,构筑我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基地,培养和建设一支与我市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推动卫生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确立“2122”目标:即力争引进2名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医疗技术专家,引进和培养10名景德镇市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20名市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训200名卫生专业技术骨干。   三、管理机制   建立“三种机制”:考核考评机制,坚持年度考评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考评与单位考评相结合,群众评议与投诉记录相结合的原则,定期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考评;岗位培训机制,分期分批对全市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和全市乡村医生、个体医生进行继续医学教育等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水平;优胜劣汰机制,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贯穿优胜劣汰的用人原则。   四、具体措施   (一)积极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1、实行人事制度。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人才需求,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医学院校毕业生充实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录聘人员按照《省人事试行办法》实行人事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可享受毕业分配生同等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   2、引进高级人才。坚持专业对口的原则,积极引进博士、硕士和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才。对引进在地(市)级以上有一定影响的高级专业人才,其待遇由用人单位商定,但须报主管和人事部门备案。对引进的博士、硕士的配偶(医学专业)就业和子女上学等问题,政府给予优惠的政策。对引进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及紧缺岗位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编制限制。   3、实行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竞聘制。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开展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竞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在全市或更大范围内招聘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管理人才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对市直医疗机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受聘担任乡(镇)卫生院正副院长的,实行双薪制,职称评定根据在乡(镇)服务年限,实行加分。   (二)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1、注重培养学科带头人。做到科研经费、奖金分配、职称评定向学科带头人倾斜。学科带头人职称评定享受本单位副院级同等待遇,形成争做名医、齐创名科、共建名院的业务学术氛围。   2、加强在职、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不含全脱产进修人员)。鼓励在职、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医学类、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切实加强在职、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按照国家卫生部的要求,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列为聘任、晋升、考核的必备条件之一。   3、鼓励获得中专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参加成人高考医学教育考试。到年底前,全市乡村医生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定期对在岗的乡村医生、个体医生进行继续医学教育,以提高全市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素质。   4、充分利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市直医疗单位的人才、设备等资源优势,加大卫生支农力度。同时建立市级免费进修培训基地,每年有计划地为基层卫生院免费培训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5、有计划地选送专业技术骨干到北京、上海、南昌等大中城市医学院校、医院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临床实践操作技能,提高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医疗技术服务水平。   6、实行卫生技术人员晋升前到基层定期服务制度,丰富临床实践经验,以“传、帮、带”的形式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服务水平。严格执行省卫生厅《关于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前到基层定期服务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即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在受聘主治医师后,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必须到乡(镇)卫生院服务一年,不按规定执行的不予办理职称聘任手续。   (三)规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1、加大分配制度的改革力度。逐渐打破工资的概念,引入竞争机制,强化激励机制。除规定的基础性工资之外的奖励工资,要真正起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作用,向临床倾斜,向专业人才倾斜,向高级人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倾斜。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市医务工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省卫生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规范执业行为,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弘扬革命人道主义精神。   3、建立健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库。在对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状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将现有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类、分层次纳入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库,新进、调出人员及时增补、删减,实行微机化动态管理。#p#分页标题#e#   4、规范编制管理,落实“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新的三定方案,核定各医疗机构编制数和岗位数,各医疗机构的编制分为差额拔款和自收自支事业编。在人事、编制部门的支持、监督下,由卫生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在全市范围内调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余缺,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违反规定用非专业人员占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5、严格遵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标准。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十项标准中的“每千人医生数2.8人”的标准配置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包含乡村医生、个体医生配置数)。一般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比例不得低于90%;中心卫生院及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比例不得低于85%。要精简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行政人员,行政科室设置要报市编办批准。   6、规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谋职就业,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清理“在编不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今后对未经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离岗外出谋职就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国家人事部下发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中关于“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经教育无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辞退”的规定,一律辞退。辞退后,其关系、档案转至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其执业许可、注册登记和考核等仍由市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管理。经批准外出谋职就业保留编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纳入社保,所有社保金由其本人和用人单位在原单位所在地缴纳,如不缴纳社保金,则将其编制挂靠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文件规定。   7、规范招聘管理。根据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每年由卫生部门提出人才录用计划,由政府统一组织招录一定数量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卫生系统。任何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招录,招录时成立招录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卫生、人事、编办、财政、监察、社保等部门组成。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优先考虑现有临时在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控制非专业人员进入卫生系统。   8、规范脱产学历教育,鼓励在职进修。参加脱产学习人员原则上先实行自费,停发工资,毕业后回原单位服务满五年后,单位方可报销其学习相关费用。脱产进修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和市卫生局审批,方可报名参加脱产进修,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鼓励卫技人员参加电大、函授、自考和远程教育的在职进修。   9、鼓励非专业人员在本市创办民营经济实体。对非专业技术人员需要请假外出的,由个人申请、单位同意、报经市卫生和人事部门批准,方可保留编制,但停发其本人的工资和各种补贴,并纳入社保管理。   10、严格控制单位聘用非专业人员,确需聘用合同工的单位必须报经市卫生局核定后,由市卫生局和市人劳保障局按办发号文办理。擅自聘用合同工的,发现一个清退一个。   11、完善社保机制。原则上“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原有在职职工进入社保,由卫生和社保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市政府给予一定的优惠,新招录的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都要进入社保,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   12、充分发挥退休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鼓励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自由选择医院留岗服务,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变更和注册上无条件给予支持。   13、支持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核定的床位数按1:1.3的比例控制专业技术人员数,非营利性民营医院招聘和录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纳入人事劳动部门备案管理,并享有非营利性公立医院职称评定同样待遇。

建设意见范文7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目标,以新农村社区建设为依托,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筑牢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网底,进一步推动全县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1、从年开始,结合我县新农村中心社区建设规划,原则上每个中心社区建立一处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环境舒适的高标准的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2、从年开始,各乡镇每年新建3处,改建3处村卫生所,到年全县村卫生所100%达到《市规范化村卫生室(所)标准》。

3、到年,在岗乡村医生100%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到年乡村医生岗位培训率达到95%。

三、建设原则和标准

(一)建设原则。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整体安排、分期实施,优化资源、便于管理,注重公平、完善功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综合考虑服务人口、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交通等因素,以乡镇为单位,合理确定村卫生所的设置和布局。

(二)设置标准。原则上按1500-2000人服务人口设置1所村卫生所;村卫生所服务半径以1.5公里为宜;鼓励人口较少、距离较近的行政村共设村卫生所。

(三)建设标准

1、村卫生所业务用房面积达到120平方米以上,至少做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预防保健室、健康教育室、值班室“七室分开”,符合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等条件。

2、新建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应贯彻适用、经济、美观、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流程合理的原则,业务用房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3、配齐常用诊疗设备、消毒设施、必需急救设备、预防保健设施、健康档案柜、药品柜、健康教育设施、观察床、应急照明设施等基本设备,达到《省村卫生室基本设备配置标准》。

4、每所村卫生所原则上配有2—4名取得《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人员,其中必须配备一名女乡医。

四、筹资原则和扶持政策

(一)筹资原则。创造条件,建立以乡镇政府、村集体为主,鼓励社会参与、个人自愿出工或出资、各级奖补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共同推进村卫生所服务能力的提升。

(二)扶持政策。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依法无偿提供村卫生所的业务用房建设用地。

五、卫生所管理

1、加强乡医队伍建设。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人员在村卫生所执业。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县卫生局要承担乡村医生的培训任务,乡镇卫生院要分期分批选派技术人员到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为乡村医生统一办理养老保险,加快建立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卫生所工作的激励机制。

2、加快提升村级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一是综合服务能力。农村卫生所要按照“六位一体”的服务要求,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医疗和康复等卫生服务。要建立健全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5%以上,档案使用率达到90%以上。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逐步建立电子档案。对辖区范围内的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加强跟踪随访指导,以便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综合卫生服务。二是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针对重点人群出现的健康问题采取干预措施。按照双向转诊制度和处理规范,对从上级医疗机构转回的康复期病人提供连续跟踪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积极开展中医药治疗、针灸、推拿、养生保健、健康咨询等特色服务。三是转变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实施全天候服务,提供出诊、巡诊和呼叫服务。主动深入到户,贴近群众、送医上门,努力为居民提供迅速、及时、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3、美化村卫生所环境。加快村卫生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年村卫生所实施“四统一”:即科室门牌统一、卫生所外观标识统一、外墙颜色统一、悬挂版面统一。室内物品表面清洁,摆放整齐;门窗玻璃明镜,墙面、地面清洁、无污迹;室外地面硬化平整,绿化合理有序、植物多样、错落有致、景色优美,营造整洁、干净、舒适的就医环境。

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一)明晰产权,加强管理。对各级政府补助及卫生院投资形成的业务用房和基本设备,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对村集体投资建设的业务用房由乡镇卫生院建账登记,统一管理,村卫生所使用;对由村集体出地,乡村医生出工或出资建设的业务用房只能用于开展医疗业务,不允许挪做他用。按照一定比例,从卫生所业务收入中提取相应资金,建立卫生所建设基金,用于村卫生所建设、修缮。乡村医生不从事乡医工作时,业务用房转归集体所有,并与集体签订协议按建设当年成本价分期偿还。

(二)理顺体制,激发活力。纳入设置规划的村卫生所全面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的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等统一监管。村卫生所所使用的药品及一次性卫生材料实行由医院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并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控制和降低药品费用。村卫生所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完善各种业务工作记录和财务记录。

(三)搞好对接,强化服务。要搞好村卫生所建设与新农合定点的对接,要有利于促进新农合工作的开展。经验收合格的村卫生所列入新农合定点机构,向农民提供优惠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承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残疾人康复等任务。

建设意见范文8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等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文化的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自觉担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和社会、继承与创新、改革与发展、事业与产业的关系,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红色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体育等融合发展,努力开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新局面,为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纵深推进“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能源活县”主战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发展保障体系建设。到2020年,文化强县基础性工作显著加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到2025年,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等文化综合实力更加彰显,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新期待得到更大满足,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力更为强劲,建设成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强县。

文化凝聚力显著提升。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广泛弘扬,思想道德建设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更加巩固、精神风貌昂扬向上。

文化服务力显著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全面实现,文化产品供给力、公共文化服务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文艺创作力显著提升。文艺创作的扶持和激励机制不断健全,文艺原创力进一步提高,各艺术门类创作更加活跃,文艺精品不断呈现。基层文化队伍更加壮大,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加快并造就一批拔尖人才。

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特色明显,文化市场运行管理机制更加完善,文化消费较快增长,文化产业成为全县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

文化影响力显著提升。文化资源得到充分挖掘、保护和利用,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传承体系有效形成,文化生产力进一步解放,文化的知名度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培根铸魂工程

1.纵深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研究。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抓好干部和群众理论学习教育,积极创新基层宣传宣讲方式,推广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充分利用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开展学习,积极发挥县委党校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的阵地作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县教体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场〕

2.加快构建现代传播体系。加快推进县融媒体中心建设,有序推动“中央厨房”建设,大力引进专业人才,依托上级力量,打通与中央、省级、市级等重要媒体的对接渠道,形成多级联动传播机制。加强新闻网站的建设管理,做强移动传播平台。〔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场〕

3.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修订《关于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督查、巡察、问责等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分析研判和预防处置。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论坛、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阵地的管理。强化对文化市场、文化工作室、对外交流文化活动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加强改进出版管理、版权监管、出版物进出口监管、印刷复制行业风险防控等工作。规范宗教文化建设和管理,深化非法宗教整治工作。加强文化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能力建设。实施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上传播。依法加强网络管理,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规范网络传播秩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教体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场〕

(二)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

4.大力传承红色基因。加强对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等研究阐释,整理保护革命文献、遗迹、实物、故事、口述史料等,加强对暴动、原中央苏区斗争等红色革命历史的深度挖掘,推出一批红色文化研究成果,诠释红色文化的丰富内涵,加大红色教育培训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在红色教育中汲取强大的信仰力量。加强红色资源统筹规划,充分用好“暴动”旧址等红色遗存,打造红色教育基地,策划推出一批红色主题展览。实施红色经典出版文化工程,系统整理发生在红土地上的革命先烈事迹及籍将军事迹,抓紧编纂《暴动》等本土红色教材。通过微电影拍摄、微视频制作、采茶小戏编排、H5创作等方式,大力宣传革命历史。持续深入开展诵读红色家书和红色经典故事宣介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社联、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教体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史档案局,各乡镇场〕

5.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星级文明信用户等主题实践活动,定期“诚信红黑榜”,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打造“小城大爱•德耀”品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团县委,各乡镇场〕

6.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公民道德建设,持续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在党员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青少年学生、军人等各个群体中,培养推出一批时代新人。组织道德模范、“最美人物”“新时代好少年”等先进典型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推出一批重大典型。建立健全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关爱帮扶机制。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推动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行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感动”典型宣传。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在乡镇场、村(社区)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扶贫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场〕

7.大力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坚持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并大力推荐参加全国、省、市评选。到2025年,力争实现创评为省级文明城市,2个以上乡镇、村创评为全国文明村镇,每个乡镇都有不少于1个江西省文明村镇,70%以上的村镇创评为县级以上(含县级)文明村镇,窗口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文明校园创建覆盖率达到100%。挖掘优秀的家规家训,推动一大批党员干部家庭、普通群众家庭成为文明家庭。〔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教体局,各乡镇场〕

(三)实施文化传承创新工程

8.深化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传承。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时代价值的研究阐释,深化红色文化、农民画文化、十八滩文化、儿郎文化、乡贤文化、民俗文化等特色文化研究,推出一批研究成果。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调动民间组织的积极性,有效组织开展系列学术研讨和活化、利用、展示等工作。大力传承和发展民间传统手工艺,建立传统手工民间艺人档案库,举办传统手工艺大赛。加强历史文献整理和档案资源建设,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丛书编辑出版,建立历史文化资源大数据库。〔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文广新旅局、县文史档案局、县文联、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教体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场〕

9.加强文物资源保护利用。加强各级别文保单位的保护利用,争取未维修的省保单位项目经费用于本体维修,尤其做好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资源保护和展示利用,按轻重缓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县级文保单位进行本体维修保护,加强文物周边环境的保护整治,充分利用已维修、好管理、有布展条件的红色文化遗存进行陈列展示,提高县级文保单位保护水平。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县财政每年投入10万元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经费。支持村史馆的建设,重点打造枧头兰田肖氏宗祠(红军独立第五师驻地旧址)和罗塘村背曾氏宗祠(村背会议旧址)。推进红色标语保护利用,对现有普查登记的标语进行分类定级,争取上级资金对标语字体进行修复,同时对书写标语的濒危建筑实施抢救性保护。抓好百嘉下源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将古村落和周边文保单位融为一体进行保护,保护百嘉古街,积极争取维保项目资金,引进相关业态。建立健全革命遗址产权保护机制,将文物遗存逐步收归乡、村两级管理。县财政每年投入5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长效机制。完善非遗数据库,深入挖掘非遗项目内涵,开展非遗理论研究工作。设立一批传统工艺工作站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培育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开展好传习、培训等活动。抓好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厂、进城市商业圈、进景区等工作,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小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

(四)实施文艺繁荣发展工程

10.大力推动文艺精品创作。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为引领,策划组织创作一批小戏小品、文学作品、农民画等精品力作,向主流创作阵地进军。加强革命历史题材和传统文化题材创作,大力推动现实题材创作。着力在景区打造有一定影响的红色文化、民俗文化表演。建立文艺精品创作生产项目库,坚持储备一批、扶持一批、生产一批。健全网络文艺创作引导机制,创作更多健康优质的网络文艺作品。深入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文学和文艺工作者赴农村集中采风,深入基层寻访民间老艺人,挖掘整理山歌民间小调、传统技艺等,巩固拓展一批文艺创作采风基地和文艺家协会基层联系点,建设一批文艺名家工作室。支持少儿文艺、群众文艺工作。扶持采茶剧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骨干文艺院团,鼓励支持民间文艺团队发展。〔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教体局,各乡镇场〕

11.丰富文艺作品的传播渠道。分类整合全县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资源,探索与周边市县建立展演联盟、展览联盟。充分利用各级主流媒体,特别是要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运用微博、微信、抖音、移动客户端等载体,同时利用好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服务中心终端设备,促进优秀文艺作品多渠道传播、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每3年定期举办一届艺术节,精心组织优秀文艺作品专题推介、展演、展示、展播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场〕

12.保护传承传统戏种。制定支持采茶戏保护传承的措施,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加挂采茶戏传承保护中心牌子,定编定岗,推进传承创新。推进戏曲进校园、进乡村(社区)、进园区、进景区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文艺赛事、调演、汇演、交流活动。由财政出资,在全县初中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一批采茶戏优秀演员苗子,采取定向委培的方式到吉安、赣州等大中专院校采茶戏专业学习,定向培养采茶戏传承人,制定定向培养采茶戏表演专业学生的管理办法,优秀毕业生以招录、聘用等方式回从事采茶戏表演。〔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各乡镇场〕

13.健全文艺评价激励机制。政府加大对文艺作品创作的财政投入力度,提高优秀文艺作品奖励标准,对获奖作品分等级设立经费奖励,设立县政府文艺奖,出台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专项扶持基金管理办法,优化文艺作品创作环境,支持优秀作品的创作生产。向社会广泛征集优秀的文艺作品,并设置奖项。建立健全文艺作品质量综合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各乡镇场〕

(五)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14.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重新布局建设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设立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加大县中心城区社区文化中心建设力度,整合幸福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扫黄打非、农家书屋等功能,推进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确保2020年实现全覆盖。支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备设施进行常态化更新,保障文化服务功能持续性。逐步建设室内放映场所,将室外放映转入室内放映。建设县、乡、村三级现代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打造“15分钟城市文化圈”、“30分钟农村文化圈”。扶持文艺协会等民间文艺组织的发展壮大,鼓励民间组织开展文艺创作和群体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15.优化文化产品供给。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每个乡镇场至少打造一个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扶持一支本土文艺队伍,做强做优本地群众文化活动。推进农家书屋延伸惠民服务。广泛开展“书香”全民阅读活动和“百姓大舞台·大家一起来”系列公益活动,唱响主旋律,传播好声音,弘扬正能量。大力开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传统工艺展示和儿郎灯会、元宵唱船民俗表演活动,常态化开展“红色文艺轻骑兵”下基层等公益性文化活动。推动群众文化活动村(社区)全覆盖。推进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和应急广播村村通。〔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16.提升文化服务效能。探索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鼓励引导文化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投资建设、提升改造、运营管理。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标准、公共文化机构考核评估标准和公共文化服务清单。坚持建管用并举,推动基层文化阵地互通融合。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的群众文化需求征集、供给目录和服务反馈评价等机制。建设公共文化云,打造“一站式”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财政局、县科协,各乡镇场〕

(六)实施文化产业振兴工程

17.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充分挖掘我县农民画文化底蕴,推动我县农民画产业发展升级,加大农民画服装、工艺品等衍生产品开发力度,提升农民画附加值。实施“文化+”战略,促进文化与科技、互联网、旅游等深度融合,扶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文化创意企业,加大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生产、营销力度,推动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建立重点项目库,着力引进扶持一批骨干文化企业。〔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各乡镇场〕

18.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大力推动以田北农民画村为主体和基础的农民画产业园建设。利用儿郎文化展示馆、鱼文化主题公园、生态鱼美食园等为代表的历史文化街区,转型兴办文化产业街区。积极参与全省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县(市、区)评选。〔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各乡镇场〕

19.打造文化旅游品牌。着力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积极探索我县“智慧旅游”精心规划建设一批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大力发展以暴动行动委员会旧址、康克清故居、康克清展厅等为代表的红色文化旅游,以赣江十八滩、古城墙、博物馆、城南历史文化街区等为代表的古色文化旅游,以湖等为代表的绿色文化旅游,以田北画村、花花世界观光园、趣村夏木塘、高岭银杏村、红豆杉养生谷等为代表的乡村旅游。切实办好全国农民画创作展、湖生态鱼烹饪大赛、油菜花节、“儿郎文化”艺术节等特色文化旅游节庆品牌活动。加大“文化、花海、美食”文化旅游品牌宣传推介力度。〔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委宣传部、县文史档案局、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场〕

20.促进大众文化消费。策划推出文化惠民消费活动,发放“文化惠民卡”“消费券”“文旅体一卡通”等,扶持景区、影剧院、书店等提供优惠文化服务。组织广大青少年到县内景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参观体验等社会实践活动和研学游活动。鼓励银行推出文化消费金融产品。鼓励文创产品进入公共文化场馆、商场、景区等公共场所。支持实体书店升级发展、连锁经营。支持本土优秀剧目开展经营性巡演。〔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委宣传部、县金融办、县商务局、县教体局、团县委,各乡镇场〕

21.加大扶持力度。健全培育文化产业发展的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扶持特色文化产业、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发展。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产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完善土地、建设、财政、税收等扶持政策。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创新文化金融服务方式,完善“补、贷、投、保”联动机制。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完善文化资产和知识产权评估及担保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发行债券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等进行融资,解决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各乡镇场〕

(七)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

22.扩大对外文化交流。以优秀的本土文化艺术、文创产品和旅游项目为载体,积极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对外交流活动,不断拓展对外文化交流的平台和渠道。鼓励文化企业参加重要国际性文化节(展),积极组织我县优秀农民画作品外出参加各类赛事及展览,要创造条件找准渠道外出举办农民画专题展览,以农民画为媒向外积极推介文化。推进农民画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政府侨务办、县商务局,各乡镇场〕

23.加大红色文化走出去力度。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抓好现实题材和革命历史题材文艺作品创作,积极挖掘革命历史,编写《暴动》红色教材。围绕红色文化及革命老区的生动实践,主动向国(境)外讲好故事。大力扶持体现红色文化特色的文艺节目、图书、影视产品、文创产品、动漫、工艺美术等走向世界。〔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政府侨务办、县商务局,各乡镇(场)〕

(八)实施文化人才培育工程

24.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对接省内外高校和高水平艺术院团,举办各类文化专业人才培训班,为文化单位、文化企业定向培养人才。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邀请文化和旅游方面的专家对我县文化旅游工作者授课培训,分批次安排人员外出培训学习。发挥文化名家传帮带作用,重点培养中青年专业人才,加强文化人才梯队建设。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暨实施“英才计划”的工作意见》和《引进人才办法(试行)》,创新引进人才特殊政策,鼓励通过签约、项目合作、技术入股、公开招聘等多种渠道柔性引进一批高端创意人才、文化艺术名家、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和文化紧缺人才。〔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新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文联、各乡镇场〕

25.建强基层文化队伍。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完善机构编制、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依托文化乡贤、民间文化能人等,建立一支扎根群众的基层文化队伍。加强县级文艺群团建设。按规定配齐配强乡镇党委宣传委员,加快解决乡镇文化专业人员不足、专业能力缺乏的问题,通过招聘逐步实现每个乡镇都有一名专业人员。在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各乡镇场〕

26.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县级文化人才荣誉制度,积极向上推荐申报“四个一批”人才、文化名家等人才,组织“最美基层文化人”和“最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评选工作,定期表彰各类优秀文化人才和工作者。建立优秀文化人才保障机制,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文化骨干人才,在编制、待遇上予以保障。保障各种所有制文化单位人员在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方面同等对待。强化文化人才服务保障,落实好《人才奖励办法(试行)》。〔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社联,各乡镇场〕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各党委(党组)和政府机关要把文化强县建设作为全县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落实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举全县之力共同推进。县委将把文化强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评价各乡镇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考核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场〕

(二)深化改革

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健全改革工作推进机制,着力推动一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在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推进三馆建设。深化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旅游市场执法职责和队伍整合划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深化文化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和干部作风转变,优化文化市场营商环境。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完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将文化产业发展经济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标。〔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科协,各乡镇场〕

(三)法治保障

把依法推进文化发展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配合上级开展执法检查,推进红色遗存保护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落实落地,提高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水平。加强对文化领域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县人大法制委、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司法局)

(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