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资金保障范例6篇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范文1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不是社会保险基金

《条例》的出台,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也有助于缓解未来年轻人赡养老年人的巨大压力。

目前,我国已处于人口老龄化阶段,2019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12亿,占总人口比为15.5%;65周岁及以上人口1.38亿,占总人口比为10.1%。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剧,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保障基金安全的任务越来越重,迫切需要强化对基金投资运营的管理和监督。

“《条例》规定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与社会保险基金不是一个基金。”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在投资运营上,坚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原则;由于短期内暂不发生支出,更适宜开展中长期投资。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对其作用的发挥具有重要意义。“在《社会保险法》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构成规定的基础上,《条例》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来源作了更为全面的规定,即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

据介绍,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主要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构成,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用于公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当期发放。因此,对社会保险基金来说,对投资风险的控制要求更高,投资范围较窄,投资运营活动限定条件更多。国务院2019年8月印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作了明确规范。

严禁侵占挪用或违规投资运营行为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情况,特别是基金的规模和收益情况,一直是公众关注的问题。作为保民生的重要资金来源,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情况,直接关系到基金能否守住安全“红线”,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在多年的管理运营实践中,在资产配置、投资运营、风险控制、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都积累了经验,成果显著。”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自2019年设立以来,发展很快,运营稳健,管理严格,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较好地实现了保值增值,在不断发展中壮大了保民生的实力,为进一步充实我国社会保障资金,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董克用表示,要充分发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作用,必须使基金能达到一定规模,因而《条例》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这就为基金未来的成长奠定了法律基础。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规模已由设立时的200亿元发展到15085.92亿元,累计投资收益额为7133.34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为8.82%,超过同期年均通货膨胀率6.47个百分点。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动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而基金规模也会不断增大。由此,用法律手段来防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被挪用和占用就变得尤其重要。《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违规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同时,《条例》还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财产应当独立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的固有财产,独立于投资管理人投资和托管人保管的其他财产,这就从法律层面为保障基金安全构筑了一道严密的“防火墙”。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可以预见,随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作用也会不断增强,必将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块“压舱石”。

多层监管机制实现对基金的有效监管

《条例》的出台丰富和健全了我国社会保险的法律体系,为社会保障制度健康发展提供了又一个有力支撑。保障基金安全、控制风险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条例》在立法目的中明确提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对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来讲,安全性是第一位的,基金只有在安全的基础上,才能考虑投资收益的最大化路径。为此,《条例》规定,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坚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的原则。”董克用说。

按照审慎稳健、公开透明的原则,《条例》规定了多项措施,例如明确基金的投资范围、种类和比例,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比例在境内外市场投资运营基金,合理配置经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条例》完善了基金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制定基金的资产配置计划、确定重大投资项目,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并集体讨论决定;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办法等。此外,《条例》强化对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的管理,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聘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并对其进行考评,同时明确了投资管理人审慎投资、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的法定职责和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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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是一项关系经济社会大局的重大民生工程,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事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保民生促和谐,大力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性

(一)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合理配置资源、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

公共财政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合理配置资源,提供市场难以有效配置而社会公众亟须的公共产品。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住房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和通行做法,是公共财政合理配置资源的重要内容。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实行了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住房分配采取了以市场配置为主的货币化方式,有效改善了广大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并对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拉动作用。但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很难通过这种市场方式解决,使他们不能分享到经济增长的成果,成为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因素之一。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既是有效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运用公共财政手段合理配置资源、调节收入分配的有效手段,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加强经济调控、促进经济转型和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公共财政的另一项重要职能就是调控经济。投资和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两个基本动力。房地产行业资金密集、上下游产业链长,拉动投资、带动消费的作用明显,因此对经济增长具有较强的助推作用。但是,房地产市场泡沫是经济安全运行的重大威胁。加快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进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当前加强宏观经济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不仅能够拉动投资、带动消费,从而有效替代房地产行业的经济拉动作用,保持经济平稳增长,同时也能够有效增加住房供给,改善供应结构,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是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手段。

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做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近年来,各地方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把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暖民心、惠民生、调结构、促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强力推进,推动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较快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并将其作为“一号民生工程”和“一把手工程”,强力组织推进,领导要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实行顶层决策,注重贯彻落实。二是完善组织机制。各级政府应成立由住房保障、财政、发改、国土、监察等多部门组成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要设立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强化资金筹集,对成绩突出的地方给予奖励。三是严格目标管理。围绕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责任目标,各级政府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责任目标纳入各级领导综合评价范围,加强考核奖惩。

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制定一系列相关政策,建立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为主要内容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二是科学编制规划,明确政策导向。形成结构清晰、层次分明、覆盖全面的规划体系。

破解资金和土地难题

一是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实施多种筹资模式,确保资金足额落实,同时积极吸引战略投资者,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二是破解土地“瓶颈”。按照“优先供应、应保尽保、点供到位”的要求,落实项目用地。

狠抓项目建设和公平分配

一是抓好项目选址。分散配建和集团建设相结合,项目选址坚持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公用事业完备、就业方便的区域,做到“账号不大配套全,占地不多环境好,造价不高质量强,租金不贵服务优”。二是抓好项目建设。完善技术标准,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和设计、验收、装修技术指南,指导项目建设;建立质量责任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三是确保公平分配。完善资格审核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公开分配过程,实现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分开”,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

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政府为主导,在资金筹集、建设分配、运行管理等各方面都离不开财政部门的全力参与。财政部门勇于创新,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一)、创新筹资模式化解资金瓶颈

资金筹集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大难题。各级政府要紧紧抓住资金筹集这个关键,通过大力优化支出结构,调动资金配置。一是按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在国家规定落实不低于10%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基础上,明确通过按宗提取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以上方式计提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并实行专户管理和专款专用,通过这项措施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资金提取规模,同时有利于简化操作、便捷提取,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足额落实。二是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明确规定不再按照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60%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改为按照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计提,累计贷款风险准备金达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时,当年不再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进一步加大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资金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投入。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并进一步提高住房建设标准,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旧房、国有煤矿棚户区等等。

加大政策扶持促进项目建设

在积极拓宽筹资渠道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优惠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的向作用,综合运用各项财政政策工具,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一是确保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国家规定,对各类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建设、买卖、经营等环节涉及的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鲜花税、契税等给予减免;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二是确保土地出让收入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廉租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中的安置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除贪污支付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外,一律免交土地出让收入。

三是研究完善财政贴息机制。为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机构参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明确规定对于市场主体和社会机构从商业银行融资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通过财政贴息予以支持。各级政府安排的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均可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贷款贴息。

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使用效益

资金能否规范、安全使用,直接关系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一是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各级政府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来源、申报、分配、拨付、管理、监督检查等做出具体规定,为规范资金管理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是科学分配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根据国家政策和当地实际,为提高资金分配的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中央下达补助资金和省级安排补助资金采取了不同的分配办法。对于中央补助资金,参照中央分配办法,通过因素法计算补助资金。对于省补资金,采取按套补助的方式进行分配,更直观地体现“多干多补、鼓励先进”的以奖代补原则。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督导检查。各级财政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财政监督范围,切实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通过不定期督导调研和专项检查,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足额落实。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几点体会

做好政策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要抓住几个关键。

认识要到位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而采取的重大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要着眼全局、深化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上,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更加积极主动地支持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

方法要创新

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上是一件新事物,必然会遇到一些难题,尤其是资金筹集方面的难题。资金筹集难,关键是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充分发挥政府组织作用的同时,通过财政资金引导、财政政策扶持等手段,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创新投资方式,拓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途径。

管理要跟上

当前,保障性安居工程正式处于大规模建设初期,各种管理制度尚不完备,一些地方在项目建设质量、资金管理安全等方面已经暴露出问题。为了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好事办好”,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必须尽快建立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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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关系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改善民生、维护藏区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也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州既要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还要确保保障房的入住率,任务大、责任重。全州人民银行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充分认识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结合《中国人民银行州中心支行年“民生金融推进年”活动方案》(银发166号)的实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安居工程信贷投放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努力推进金融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信贷投入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州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合理确定各自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贷支持重点。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灾区重建住房、限价商品房)的信贷需求特点,创新信贷管理模式,大力挖掘潜在客户,培育和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有效切入点。对于政府划拨土地落实、各级财政拨付资金和项目资本金到位、还款机制完善、还款来源落实、手续基本齐全的项目工程,争取及早介入,重点支持。积极主动地对在招投标中取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工作,进行重点支持。

三、创新金融产品,切实满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需求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实际、积极创新符合民族地区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尝试以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和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等组合型担保方式和住房公积金、政府土地出让金、廉租房的租金收费权等质押担保方式,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有效满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贷款需求。政策性银行要发挥资金相对充裕、期限长、利率优惠等优势,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结合有条件的保险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银保合作,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多渠道满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需求。

四、创新服务方式,提高金融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服务水平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贷款权限,并适度扩大基层行信贷业务的审批权,简化审贷手续,缩短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贷款的审批时限。对中央、省和州上投资补助到位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应开辟贷款“绿色通道”,实行上门服务和限时办结,切实做到“一次性申请、一次性审核、一次性审批终结”,在贷款审批各个环节提供便捷有效的金融服务,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贷款的审批发放效率。对已经签订合同的贷款,要保证信贷资金按合同约定尽快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贷款发放进度。

五、完善授信模式,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利率,全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的基础上,根据贷款项目风险和贷款主体信用度及负担能力,确定适当的优惠贷款利率,对于支持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开发贷款利率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及借款人的偿还贷款能力等,科学合理地确定贷款期限。在各项管理办法允许的条件下,贷款期限可以适当长于本行和本地同条件的商品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于抵押物落实较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贷款,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需求适当提高贷款抵押率。

六、加强联系沟通,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平台

人民银行各县支行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交流平台,通过联合房地产管理部门建立保障性住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辖区内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前期开工准备情况、开工手续办理情况、资本金到位情况、开工完工时间等基础信息,使金融机构及时掌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阶段的信贷资金需求。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与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和承建企业加强联系,积极参与项目前期设计与论证,并全面细致地介绍信贷条件,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七、拓宽服务范围,积极参与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金融服务工作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银行先进的资金核算系统、网点广泛和住房公积金业务专业经验的优势,拟定专门的委托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金融服务方案。有条件的银行机构成立专业的服务机构和服务团队,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企业资料受理审查、资金核算、资金监管、贷款回收提供全流程的委托管理服务,全方位满足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金融服务需求,为利用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做好准备工作。

八、强化风险管理,实现金融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金融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防范风险的关系,按照国家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银发13号)、《廉租住房建设贷款管理办法》(银发355号)、《关于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37号)和《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87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力争做到“支持管理并行、规模质量并重、防范化解并举”,支持的建设项目必须手续齐全、项目资本金到位,从源头上防范贷款风险。同时,要将保障性住房贷款与其它商品房开发贷款相区别,专户管理、单独核算,坚决杜绝违规发放贷款,确保信贷资金安全,实现金融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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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产业集聚区 失地农民 社会保障

为了了解产业集聚区失地农民生活状况,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和社会保障问题,课题调研小组在商丘市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期间共走访了10个产业集聚区,走访村民576人。通过查阅政策文件、发放调查问卷、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等方式,获得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在对调查资料进行分析处理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产业集聚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总体现状

近年来商丘市大力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抢抓产业转移机遇,加强产业集聚区等承接载体建设,已成为中原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前沿和优势地区。目前商丘市共有11个产业集聚区,总规划面积156.6平方公里,涉及行政村121个,自然村314个,农村人口20多万人。截止2012年7月各产业集聚区建设共征地78893亩,涉及失地农民66000多人。据测算,随着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集聚区的进一步建设,失地农民可能达到40万-50万人之间,相当于目前商丘农业人口的十分之一多。为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商丘市2011年1月颁布了《商丘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现在已有43200多名失地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7543人领取社会保障金。2012年1月出台了《商丘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要求必须为失地农民提供人均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的回购安置房。目前已基本建成安置社区15个,在建安置社区21个,已安置户数7000余户,安置人数4万余人。从当前的制度建设和各县市区实践来看,商丘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虽然开展时间不长,但对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二、产业集聚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低,分享土地增值收益难

虽然2009年河南省出台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提高了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增加了社会保障费。商丘市政府制定了《关于调整商丘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征地矛盾。然而,仍有相当大比例的失地农民对现行征地补偿标准不满。据调查,土地补偿费还不能维持农民的现实生活和长远生计。现实生活中,失地农民还存在着隐性损失,如原来可以在自留地上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多余房屋还可出租,加之住房、吃菜、用水不用花钱,生活基本无忧;土地被征用后,由于房价不断攀升,失地农民拿到的土地和房屋补偿费几乎全部用来购房,加之蔬菜、水电都要掏钱买,失地农民生活成本提高,生活水平下降。据调查失地农民对整个征地补偿的满意程度,只有不足50%的农民认为征地补偿数额是公正的,剩余的则认为是不公正的或者不发表评论。

(二)社会保险制度不完善,且实施不到位

一是保障覆盖面窄,由于各个区县经济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尚未开始实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有些地方要求参保条件严格,必须是全部失去耕地或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造成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面窄的局面。二是保障水平低。虽然河南省政府文件明确提出,对被征地农民的保障水平,原则上要高于当地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但从各地的实践看,很多地市的制度设计没有达到该领取标准。三是养老、医疗、失业的保险不够均衡,保障项目不齐全。从目前已形成的失地农民保障体系看,将重心定位在养老风险的防范与保障上,而其他的保项一般是将失地农民直接纳入城镇居民保障体系或是农村保障体系中,很少有专门针对失地农民进行制度设计。

(三)基金筹集难度大,制度可持续性较差

一是从被征地农民个人缴纳部分来看,商丘市采取集中缴费和单个缴费组成,集中缴费按照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和的20%一次性繳纳;单个缴费按照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选择一次性交情15年。多数失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安置费在扣除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后所剩无几。二是从集体缴费部分来看,一般要求集体承担不低于40%的缴费责任,这对于那些集体经济实力不强的村来讲缴纳难度较大。更严重的是部分村基本上没有集体资产积累,也就无法提供补助,集体缴费部分最终还要由失地农民自己承担。三是从政府承担的出资义务看,由于一些县市对在产业集聚区投资的外来企业实行优惠的土地价格,土地出让金收入极少,同时怕资金进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后,实行专款专用,变成“死钱”,许多县市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只是停留在文件承诺上,而没有的按时足额到位。

(四)就业促进存在就业安置难,转业培训实效性不强

一是随着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商丘新区快速推进,涉及到的农民范围较广,失地农民基数大、增长快,据测算,未来三年内商丘失地农民将达20多万人;二是失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缺乏针对性,据调查,各地政府提供的职业技能培训种类较少,无法较好的满足市场需求。再加之较短时间内所学专业的技术含量不高,因此即使学成,就业前景也并不乐观,导致失地农民往往缺乏学习实用技术的主动性。三是失地农民思想观念落后,综合素质不高,存在“小富即安”的小农经济思想,只想凭借土地补偿金投资建房,然后靠房屋出租来解决生存问题,缺乏积极就业意识。

三、解决产业集聚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

要切实提高对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标准,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使征地补偿的资金能够为失地农民提供居家安置、生活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完善农民住房拆迁补偿,改变农村住房按照土地附着物补偿原则,依据公平原则对农村住房进行市场评估,反映房屋的真实价值。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制定征收农民宅基地补偿办法;按照征地数量的一定比例,为被征地的农民集体组织提供经济发展留用地,留用地的区位要与城市发展的功能分区相结合,鼓励农村集体组织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兴办二、三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生活和发展问题;对经营性性用地行为,应逐步引入谈判机制,让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市场主体一方代表农民同征地主体平等协商谈判,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二)完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机制

在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失地农民”已经不是“农民”了,政府应该把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与城市社会保障的对接。要合理确定失地农民的保障水平,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府财力承受能力,确保失地农民基本生活和养老保障不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并随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要在制度设计时,要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特别是要向大龄人口以及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口进行倾斜,为其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供条件;要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大病保险为基础、失地农民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和商业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多元化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要建立失地农民的失业保险制度,对一时安排不了工作的,要办理失业保险,对享受二年失业保险待遇后依然缺乏就业能力、生活困难的,要让他们享受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机制

一要多渠道筹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由农民个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当地政府共同承担,政府出资部分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个人承担不超过30%,集体补助应占大头,所需资金从当地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费用中抵缴。二要积极创新机制,改变现行筹资办法,可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直接由各地土地征收机构统一征缴,从土地出让金和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中直接将其划给社会保障部门。三要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制度,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四要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要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通过财政列支等多渠道筹资的办法,充实风险准备金。

(四)建立健全教育培训保障机制

要加大对被征地地区的教育培训投入,做到失地农民的子女入学与城镇居民的子女教育一视同仁,享有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多赋予的全部权利,针对个别家庭困难的,建议出台失地农民贫困家庭子女上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应由政府全额付费并补助生活费政策;坚持对对失地农民实施分类培训,加大以职业技术、岗位技能为重点的就业培训和现代市场经济知识教育,提高失地青壮年农民转岗就业能力,对中年以上农民进行一般服务技能培训,提高他们在市场中的能力;建立健全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的、多层面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体系。当前最重要的是发动社会力量,鼓励企业(特别是大企业)自办或与当地技术学校联办职业技术学校。政府可以通过学费补贴、土地出让金减免等方式来支持其发展。

(五)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就业扶持机制

政府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就业安置办法,把就地安置、招工安置和失地农民自谋职业等安置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政府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常年为失地农民就业和再就业服务;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通过创业来推动就业,支持被征地农民兴办个体、私营企业,特别要鼓励大量失地农民进入创业门槛低、劳动技能要求不高、资金需求不大的市场经营、个体经营、蔬菜贩运、生态农业等投资相对较小的行业,帮助他们拓宽生产经营门路。同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把帮助失地农民创业致富纳入信贷重点,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开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在融资上给予农民扶持,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范文5

[摘要]职工互助保障的资金管理对于它的功能实现与发展具有重大作用。但目前我国职工互助保障的资金管理存在资金监管缺位、多头开户管理、会计核算方法陈旧、资金发放个人化等问题。因此,应推进职工互助保障资金管理的规范化,设计资金管理软件,健全支付体系,加强资金审计工作,建立透明的资金运作管理体系,实行DC型的资金信托制,以改革现有的资金管理制度。

[关键词]职工互助保障;资金管理;制度

我国现行的互助保障制度始于建国初期,经过数十年的运行,现已从初期单一企业的互助互济活动发展到涵括医疗、意外等方面的各种互助保障计划,工会组织的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开展的最为普通和广泛。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是由社会团体倡导组织,广大职工在自愿的基础上所开展的一种操作成本低廉、形式灵活多样,以互助互济分散风险为目的的合作制保障经济形式。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2.3万个已建工会的基层单位开办了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仅省级机构就有876.8万职工参加保险。其中,参加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480.8万人,参加养老互助保障计划的近169.8万人,参加工伤互助保障计划的227.6万人,涉及金额达数百亿元,累计赔付6.9万人次,支付赔付金6235万元。工会组织互助保障活动的广泛开展,对于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工伤有保险、灾害有赔偿、失业有救济、残疾有安置、贫困有支援,保障广大职工的基本生活,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有效化解有可能发生的各种社会矛盾具有重大作用,它起到了“安全网”、“助推器”和“稳定器”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不断进步,原来制定的互助保障相关管理制度在诸多方面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其缺陷和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其中,互助保障的资金管理表现得最为突出。

一、职工互助保障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互助保障资金是指由职工会员交纳的会费、保障计划金(保险费)、管理费用、补偿金(理赔金)以及资金的保值增值等有关资金。目前上述资金在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资金监管缺位。当前我国职工互助保障资金监管,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在于管理者与监督者两者合一。职工互助保障资金运作部门既当“运动员”即资金营运主体,又当“裁判员”即负责资金运营的行政监督。而职工互助保障的组织者——各级工会,对互助保障资金运营的监管仅限于人事管理和组织监督,缺乏风险监管手段和方式。与此同时,职工互助保障会又是工会组织的一个职能部门,对外行使管理职能,致使工会组织在互助保障资金的管理上既当监管者,同时又成为委托人、投资人和资产管理者,角色模糊不清,政企不分,容易使养老基金缺乏独立和足够的行政监管。与目前我国社保资金的做法相比,互助保障机构的权力太杂,主办者的监督角色很不突出,对资金的安全运行非常不利。

2.多头开户管理。由于不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险种)的开发与推广时间不同,互助保障组织按照分户管理,分险种核算的原则与要求需要建立专户、专账。但目前有的地方甚至由经办机构专门为企业互助保障经办人用个人名义开设银行卡(或存折),以便节省资金在途时间和防患在途风险。此外,随着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业务的增多,互助保障组织在银行开户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少则十几个,个别地方甚至有几十个,不同性质和用途的资金表面上存在于相关款户,但实际上却又相互混淆,这就难以反映资金的真实面目,造成资金管理上的混乱,给资金的保值增值带来一定困难。

3.核算方法陈旧。现行的《职工互助保障会计制度》、《职工互助保障财务制度》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于1997年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时设定的制度与目前的实际情况相比存在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在整个互助保障事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向纵深推进的过程中,暴露出财务会计核算体系的滞后,进而出现互助保障财务会计理论体系不完善,会计主体不明确,会计核算体系陈旧等弊端。如对资金的使用规定过于粗线条,资金的筹集和发放无详细又便于操作的规定,保障补偿金的计算发放无定量标准,全国的互助保障组织甚至出现因为各地的会计核算制度的不统一,财务处理方式的不一致,造成资金统计口径不统一,数据来源“数出多门”的困境等等。因此,急需对职工互助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以适应当前的需要。另外,职工互助保障资金的会计核算手段也明显落后于时代的发展。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仍然采取手工记账的方法,至今还没有一套完整的互助保障资金会计使用管理软件。

4.资金发放个人化。受人员、费用等因素限制,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职工互助保障资金的发放均按工会层级关系由基层企业经办人直接发放。即由上一级互助保障机构根据下级机构各类保障活动的资金上缴数据,按约定的比例计算管理费、补偿金,并逐级下拨,最后由基层工会通过经办人直接给付受益人。这种分级拨付的支出方式造成拨款环节增多,延长了互助保障资金的周转时间。一方面,某一环节稍有疏漏或发生时间延误,就会影响受益人及时足额的领到补偿金,另一方面,互助保障的资金从一个银行账户流转到另一个银行账户,造成资金滞留在银行结算环节的时间过长,大大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5.专业投资不足。我国互助保障活动还未形成全国统一法人的组织形式,各地开展的职工互助活动基本上是由当地工会组织负责管理的,其核心工作即资金的保值增值还没有引入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由于工会组织是一个群众团体,自身并无丰富的资金管理人才和手段,因而在互助保障整个组织体系中缺乏现代金融产品投资理念、知识技能以及相应的风险管理能力。与此同时,受风险管理及各种行政管制的影响,互助保障资金缺乏足够的增值渠道,致使资金回报率偏低,投资渠道不足问题十分突出。

二、加强互助保障资金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互助保障制度是我国在建设和谐社会,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大力推行的一项社会保障内容,它发扬了中国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光荣传统,发挥了工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办好职工互助保障事业,就必须加强职工互助保障资金的规范管理,切实将各类资金纳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落实职工互助保障财务制度和国家有关部门对互助互济活动的监管要求。它既是工会组织维护广大职工利益的一项基本职责,也是这项事业能否长治久安的关键。从我国社会保障资金这些年来的管理成败得失来看,工会组织的职工互助保障资金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范、收支两条线、分账核算和依法管理的原则。具体来讲,应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改革和规范:

1.推进职工互助保障资金管理的法制化。当前,我国社会保障的法制层次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社会保障法律很少,尤其是作为社会保障组成部分的互助保障活动,甚至在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方面都比较缺乏。随着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互助互济事业的快速发展,职工互助保障组织的形式和规模都有了质的变化,互助保障这一“全新”的社会保障组织形式,应予单独立法,加强监管,避免出现类似社保资金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失误和漏洞。工会组织应尽快改变互助保障法律缺乏的现状,主动与保监会、财政部沟通,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出台职工互助保障的规章制度,如互助互济活动管理条例,为制度建设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建立全国统一的职工互助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和会计核算办法,以此来规范相关部门及其资金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互助保障组织在履行给付义务后,若有盈余应首先提留一定额度的准备金和公积金,剩余的才能用于分红,保证互助保障组织拥有较为稳固的偿付能力,为资金的安全运营提借助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明确互助保障资金的运用及盈余分配方式,为资金的安全运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加快资金信息的数字化系统建设。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和网络的覆盖面,建立和完善互助保障资金管理数据体系,要设计包括各种职工互助保障的资金管理软件、财务管理软件、信息系统管理软件等信息化设施。通过这些软件的开发和利用,实现资源共享,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核算办法,提高办公自动化程度和效率,把职工互助保障资金管理纳入信息化轨道。

3.健全职工互助保障的支付体系。职工互助保障组织必须在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开设职工互助保障资金上缴户(收入户)、职工互助保障专户(法人专户)、救助资金支出户,按产品的不同分账核算,转一户管理为三户管理。一方面,严格执行职工互助保障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各种保障计划的收入要直接进入县(市)工会组织专户,取消互助保障经办人个人周转过渡户。上级职工互助保障组织转移支付的资金亦要进入专户,实行封闭运行、封闭管理。另一方面,还要建立健全职工互助保障的支付体系,防止资金挤占、截留、挪用。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可能实行直接通过银行发放各种保障资金、救助资金的制度,使资金通过集中支付中心直达享受对象的个人账户或单位。要建立包括参加互助保障活动职工的年龄、参保种类、工作时间、工作年限、退休时间等一系列信息在内的数据库,核实其准确性,并与上级互助保障组织的数据库、银行工资发放数据库联网,建立健全互助保障补偿资金的网络管理体系,不断推进支付资金的规范化、制度化,形成科学的支付体系。

4.加强互助保障资金审计工作。互助保障资金种类多,收支渠道复杂,流动性大、政策性强,覆盖面广,涉及的对象又是具体的职工会员,加之现阶段我国互助保障体系尚处在不断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因此,对互助保障资金运作、使用的审计不能仅限于工会组织自身审计部门的审计,还需要引入专职的政府审计进入这一业务范畴。政府审计部门对互助保障资金的审计不但要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还需要结合大量的审计调查,对互助保障资金运作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测试,以资金管理运营中的薄弱环节为重点,在管理上发现和揭露漏洞,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防止资金收入不到账、支出不到位、挪用专项资金及经办人员截留贪污等事件的发生。

与此同时,各级工会组织的专门审计职能部门(经审会)和上一级职工互助保障组织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职工互助保障资金进行检查,加大对资金的收支、预决算以及管理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实行经济处罚与追究当事人责任相结合,严肃处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5.建立多层次的资金监管体系。要解决互助保障资金监管不到位,法规不健全,使用效率低、缺乏控制等问题,需要根据这一资金的性质,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多重监督机构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系。

一是从资金所有人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入手,建立一个透明化的运作体系。做到信息披露经常化,定期或不定期向职工会员公告资金收支和结余情况,并接受社会对资金管理的监督,确保资金所有人的知情权。尊重广大会员职工的意见,认真对待资金所有人的决策权。提高互助保障资金的透明度,接受职工会员的经常性监督,尤其是对事前的监管,保障资金所有人的监督权。二是互助保障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加强对互助保障机构、互助保障补偿金发放机构、资金运营机构的监督。如在给付方面,核查其是否按照政策规定的给付条件、项目、标准和方式,按时足额、准确支付各项补偿待遇,审查互助保障机构是否全面准确地执行互助保障政策。三是引入财政监督。互助保障资金本质上并不属于财政范畴,但是运作管理部门却是准政府机构(工会组织),因此,从监督行政单位资金运作情况的角度看,引入财政监督十分必要。财政部门应对互助保障资金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互助保障资金的各专门账户及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以掌握资金的流动状况,确保资金不流失。与此同时,督促互助保障组织研究制定内部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办法,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根据分配方案需要制定相匹配的资产管理策略,引进外部审计,促使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相互统一,相互促进。

6.实行DC型的资金信托制。职工互助保障组织管理机构没有明确与工会组织分离,其管理机构通常依附于上级工会主管部门,从而形成委托结构。在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规则中,这种结构缺乏有效的制衡监督机制。目前我国企业年金已采用DC型信托制,其核心在于企业年金资产完全独立于政府和企业,其运营按照国际惯例,严格实行所有权、受益权和经营权的彻底分离,分别由受托人、托管人、投资人和账户管理人各负其责,相互制约,按照市场规则进行投资运营。对职工互助保障资金来讲,由于缺乏专业投资人才,以及受到可能的不当行政干预,更需要考虑实行这一资金委托方式。首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由有关投资理财专家,对社会经济领域从风险角度进行细分,确定指导性意见,释明哪些是禁入的领域,哪些是可入的领域,哪些是互助保障资金安全领域。同时,再对互助保障资金可进入领域、安全领域的比例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必要的收益,达到安全与收益双重价值的同步实现。因此,对互助保障资金目前的运营模式应当予以必要的修正,有必要将资金的运营从职工互助保障组织中剥离出来,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公司或商业银行进行运作,以增加基金的使用效益。职工互助保障组织则专注于保障产品的开发与推广、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资金使用的监督与指导等工作。最终达到各负其责、各尽所能、相互促进、相互掣肘的目的,以共同管理好资金,造福于广大职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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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郑功成.社会保障[M].北京:商务出版社,2003.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范文6

安琪每个月的工资收入有5000元,先生则由于企业不景气,工资低于安琪,大概在3000元。一家三口的基本生活开销在3500元,女儿每月的课外培训班费用在800元左右。安琪家庭每月的娱乐支出为600元,养车费用约1000元,一套在安琪的老家宜昌购买的投资性房产,每月需要还房贷1000元。计算下来,安琪家庭每个月的结余仅有1100元。“实际上,如果哪个月有外地同学来天津,招待游玩一下,或者有其他一些非正常的额外支出,那我们这个月就所剩无几了。”安琪补充说。

年度收入方面,和大多数工薪家庭一样,安琪家庭的年度收入主要来自夫妻两人单位发放的年终奖,总计大概有3万元。此外,再没有别的收入来源。在年度性支出方面,由于先生是天津本地人,因此本地的亲戚自然不少,每年的亲戚往来,聚会聚餐,加上过年购物,这笔支出大概有5000元。不管回不回老家,安琪总要对父母表孝心的,孝亲费用大概10000元。这样算下来,年度结余为15000元。

投资异地房产

在家庭资产方面,现金及活存有2万元,定期存款5万元,家用汽车是5年前购买的,目前市值2万元,一套目前自住的房产市值在100万元,房贷刚刚还清。

另外,安琪家庭还有一套在老家湖北宜昌的投资性房产,两年来,这套小户型房产每平方米已经涨了500元,目前的市值在20万元左右。

安琪坦言,当时买房时经济状况并不宽松。但她的想法是,每月紧一紧,借机可以把自己花钱大手大脚、没有计划性的毛病改一改,所以,才做出了投资异地房产的决策。当时的一项房产投资,目前倒让安琪总觉着手头紧张,花钱要认真算计。

理财问题有三方面

安琪说自己知道,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提高收入。目前,她正在准备通过进修提高学历,这样工资待遇也会更高些。而先生也在积极联系换工作,以此提高收入。

“但是,这些都需要时间,起码一年两年的,远水解不了近渴。他们想向理财师请教一下,目前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让家里的经济状况先缓解一下?”

此外,安琪介绍,未来几年家里大项支出主要有三项:

一是女儿小学升初中,如果考的学校不理想的话,就只能择校,要准备3万元左右的择校费。

二是换车。目前的车马上面临着报废,“先生的父母已经退休,节假日我们经常带他们一起出去玩,有车很方便。”安琪说他们打算换一辆10万元以下的小排量车。

三是全家人的保险也要开始考虑起来。安琪说,这几年人们的保障意识都有所提高,那天在学校食堂,她听见做饭的大师傅们还在议论买啥保险呢,自己也觉着不能再往后拖了。自己和先生都是基本的社会保障,在此基础上,应该添加哪些必须的保障型险种?至于女儿,目前有学校统一要求购买的意外保险,就暂且不考虑了。

家庭资产配置与具体投资建议

张小南

家庭资产情况分析

从安琪一家的资产结构分析,固定资产即房产占了其家庭资产的绝大部分,达到94%,而流动资产和生息资产只占到了5%左右。同时,该家庭的资产负债率并不高,仅7.8%,再加上安琪夫妇目前正处于家庭成长期,因此,可以适当地提高资产负债率,建议日常支出消费采用信用卡的形式,让更多的流动性的资产参与投资生息。

由于安琪夫妇有稳定的工作收入,所以只要控制好日常支出,采用信用消费,然后按月还款,应该是个不错的方法。比如理财规划中先生有未来换车的打算,建议购车采用银行贷款的形式,省下来剩余的资金可以用于投资。这样既可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又可以使家庭的资产负债情况趋于合理的状态。

安琪夫妇收入全部为夫妻的薪资收入,财产性收入为零。从家庭资产负债情况来看,银行存款7万元,房屋按揭贷款10万元,此外没有任何现金资产和负债。可以看出每月闲置资金不多,且增值能力较差。因此,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增加自己家庭的资产类收入。

理财目标分析及投资策略

从安琪夫妇的收入情况来看,财产性收入为零;从投资渠道来看,大部分资金以活期储蓄、定期储蓄的方式留存在银行,这样做虽然能带来稳定的投资收益,但收益偏低,不能有效抵御通货膨胀带来的贬值风险。由于在今后两年内,家庭都会面临较大的生活目标支出,安琪夫妇应加强投资规划,扩大投资收益。

适量留出备用金 用于孩子未来小升初时的学校择校费大约为3万元左右。由于未来这笔钱不一定使用,如果孩子顺利考入理想学校,可免去这部分支出。但是考虑到这笔钱关系到孩子的前途,所以在资金安全上要有充分的考虑。另外,这部分的资金也可以兼做日常的备用金,建议存银行的定期存款或者选择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首先是资金安全,其次是获得稳定的收益。

加强投资 调整目前的投资组合,剩余资金的70%可以投资于开放式基金。在进行基金投资时,要注意不要一味偏好购买同一类型的基金产品,可以考虑组合持有不同类型的基金产品,分散风险。同时,根据家庭风险承受能力和偏好适当进行调整,制订合理的基金投资组合比例。

根据当前的情况分析,安琪夫妇需要增加配置平衡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平衡型基金风险低于股票,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部分债券市场和货币工具,年收益率在10%~30%,能给家庭带来较高的收益。由于安琪夫妇未来工作的时间还较长,现在开始可以分批投资股票型基金,长久来看,能获得较丰厚的收益。而且,从宏观经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股票市场是最具有投资潜力的市场。

此外,还可以利用基金定投规划自己的养老金和子女高等教育金,这将是安琪夫妇规划中的重要部分。这两部分资金的积累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如果能够好好利用复利效应,也可以使得财富积累达到最大化。基金的定期定投作为一种长期投资的工具,可以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有效地摊低投资成本,并且在成本均衡的情况下,获得较高的收益。因此,安琪夫妇可以有意识地尽可能长期持有、并有计划地进行投资,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纳入到自己养老金规划和子女教育规划中。具体就是根据自身收入情况,按照每月剩余资产的状况,选择一家或两家基金公司,选择股票型或指数型的基金,每月存入固定的数额,从而达到储蓄和享受资本市场增长积累财富的目的。

贷款购车 针对这项目标我们给出的建议是:从银行贷款购车。一般银行的车贷是1~3年的时间,安琪夫妇可以选择最长期限3年的时间。10万元的经济型轿车,贷款期限3年,现行贷款利率在5.4%左右。因为安琪夫妇收入稳定,保障每月按时还贷款应该没有问题。这样安琪夫妇就可以省去10万元的支出,又可以保证自己的生活质量不下降。而且安琪夫妇的资产负债比不足10%,适当提高负债,能够更好地积累资产,使自己的财务规划和家庭资产负债情况更合理,更有益于未来的发展。

家庭保障量力而行 安琪夫妇有稳定的收入,并且单位有最基本的保障。但是从人身风险的角度看,造成长期收入中断的风险包括身故、重大疾病和残疾三类,因此可分别用寿险、重大疾病险和意外伤害险来覆盖相应的财务损失。同时,就目前情况看,家庭的剩余收入不是很多,建议量力而行,等过几年自己和先生的收入提高了,可以再追加保额或险种。

异地房产可考虑卖出 就收入而言,安琪夫妇处于天津市的中等水平,但日子过得并不轻松,与异地房产投资占用资金有关。因此,建议安琪夫妇再次明确一下异投资房产的目的是什么,计划何时卖出,如果房价发生波动该如何处理等等问题。希望他们更多地关注投资本身之外的部分,比如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如果财富的积累以长期缺失快乐为代价,就得不偿失了。

保障建议

汪 洪

既然安琪家庭的商业保险是他们的一个“刚性需求”,那不如及早购买。比如,商业健康险的费率会随着年龄的增加而上涨,再加上安琪夫妇年龄的增加也会引起抵抗力减弱而导致健康受损,再拖下去,等到40岁、45岁再去买健康险,不仅费率会提高不少,还可能被保险公司拒保,甚至在合同中多添加一些责任免除批注等,不划算。所以,现年已经38岁的安琪夫妇购买保险确实不能再拖了。

当然,保费支出是有成本的。经常会听到很多客户抱怨现在的保险比原来贵多了,从专业的角度来讲,近几年随着保险市场竞争主体的增多,利率的波动,生命表的更新,保险法的修改等因素使得商业保险产品的费率多次上调,相对十年前,重疾险的费率实际上差不多涨了近30%。

就安琪家庭现有的财务状况及保障情况而言,当务之急应该是用适当的保费支出解决最紧急的风险问题。因为社保的特点是“低水平,广覆盖”,它只能解决日常风险而引起的医疗费用,而商业保险主要是帮人们解决那些重大的、自己及家庭无法承受的风险,这些风险往往就是人们最怕出现的重大意外风险和重大疾病风险,安琪现在的想法很正确,先购买一些保障型的险种,这一类险种最明显的特点是保费低而保障高,可以有效地补充社保的不足。当然也有缺点,就是只能提供约定定期保障,保费也不返本。不妨先这样理性安排,等今后经济条件改善了,可以再做调整。

具体来看,推荐38岁的安琪选择下列产品组合,具体是“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A)10万元+国寿康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10万远+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10万远+国寿吉祥无忧卡”,这些“10万元”指的是保额,分20年缴费,年缴保费4718元。

这样投保后,安琪在70岁前可获得如下保障:65万元航空意外保障,45万元火车轮船意外保障,35万元自驾车意外保障,20万元疾病身故保障,10万元“二十种约定重大疾病”保险金,14万元“女性特定癌症”保障金,2万元红斑狼疮保险金,5000元髋骨骨折保险金,十种常见妇科手术津贴(5000元/种),5000元意外住院报销费用,5000元意外手术报销费用,1000元意外门诊报销费用。若在此期间未发生约定重疾,70岁时还可领取58400元满期金用作养老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