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自有资金投资范例6篇

银行自有资金投资

银行自有资金投资范文1

要研究投资银行,首先必须先了解一下资本市场,因为投资银行是伴随资本市场的产生而产生发展的,没有资本市场的不断创新与发展,就不会有投资银行业今天的辉煌。反过来理解,如果没有广大投资银行家在资本市场上的精彩表演,国际资本市场也不会像今天这样耀眼。

(一)资本市场的概念。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与货币市场相对应的概念,资本市场着眼于从长期限上对融资活动进行划分,它通常指的是由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融资活动组成的市场,是提供一种有效的将资金从储蓄者(同时又是证券持有者)手中转移到投资者(即企业或政府部门,它们同时又是证券发行者)手中的市场机制。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市场的交易几乎已经覆盖了全部金融市场。

(二)资本市场的主体。资本市场的主体通常被称为市场参与者,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发行和购买金融工具的市场参与者一般包括居民家庭、企业、中央政府及其、地方政府以及境外投资者。境外投资者一般包括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发展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外国公司以及境外个人投资者。

二、投资银行理论概述

在全球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参与者中,投资银行应当是最活跃、发展最迅速的。可以这样说,没有投资银行的努力和创新就没有国际资本市场今日的繁荣。

(一)投资银行业发展简史。在国际投资银行发展历史当中,英国和美国的投资银行发展历程是最具特点的,其他国家投资银行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参照和模仿了它们的模式,以下是欧美投资银行业发展的简单回顾。

1、欧洲商人银行的发展。投资银行萌芽于欧洲,其雏形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商人银行。早在商业银行发展以前,一些欧洲商人就开始为他们自身和其他商人的短期债务进行融资,这一般是通过承兑贸易商人们的汇票对贸易商进行资金融通。由于这些金融业务是由商人提供的,因而这类银行就被称为商人银行。

欧洲的工业革命,扩大了商人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帮助公司筹集股本金、进行资产管理、协助公司融资以及投资顾问等。20世纪以后,商人银行业务中的证券承销、证券自营、债券交易等业务的比重有所增大,而商人银行积极参与证券市场业务还是近几十年的事情。在欧洲的商人银行业务中,英国是最发达的,它在世界上的地位仅次于美国。另外,德国、瑞士等国家的商人银行也比较发达。

2、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历程并不很长,但其发展的速度在全球是首屈一指的,近几十年来,美国的投资银行在全球一直处于霸主地位。研究全球的投资银行业,最重要的就是研究美国的投资银行,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始于19世纪,但它真正连贯的历史应当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开始。

(二)投资银行业务

1、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就是投资银行协助企业、公司和个人客户筹集资金,并且帮助客户交易证券。

(1)证券承销业务。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原始的业务之一,最早的投资银行的业务收益主要来自于证券的承销,在承销的过程中,投资银行起了极为关键的媒介作用。投资银行承销的证券范围很广,它不仅承销本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所发行的债券,各种企业所发行的债券和股票,外国政府与外国公司发行的证券,甚至还承销国际金融机构,例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等发行的证券。投资银行承销证券有四种方式:包销、投标方式、尽力推销、赞助推销。投资银行的承销收益主要来自差价(或叫毛利差额)和佣金。

(2)证券交易。投资银行参与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主要有三个原因,同样,他们在二级市场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交易商的角色。

(3)兼并收购业务。投资银行所支持的收购兼并活动,在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上都是最富有戏剧性,最引人入胜的。投资银行在收购和兼并的过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它不仅为猎手公司服务,也在为猎物公司服务。

2、投资银行的创新业务与延伸业务。随着投资银行竞争的逐渐加大,仅靠传统业务已经很难维持投资银行迅猛发展的需要,投资银行作为最活跃的金融部门,从七十年代以来不断开拓创新业务,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既活跃了资本市场,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选择,也为自己赚了巨额收益。

(1)财务顾问。财务顾问就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提供咨询、策划或运作,一般可分为三类:一是按照公司、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产品、某种证券或某个市场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提出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参考资料;二是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发生突变,使某些公司、企业遇到困难时,投资银行往往主动地或被邀请向有关公司、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重新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公司等,来化解这些公司、企业在突变事件中带来的压力与困难;三是在公司兼并和收购的过程中,投资银行作为,帮助咨询、策划、直到参与实际运作。从目前的情况看,投资银行在第三类业务中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2)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财产权益作借款保证责任的一种融资方式,从理论上讲,项目融资的贷款方主要看融资项目有无偿债能力,评估和保证的范围以项目为限。因此,一旦贷款发生风险,贷款方只能以项目的财产或收益作为追索的对象,不涉及其他财产和收益,即要求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股东或第三方(包括供应商、项目产品的购买者、政府机构等)做出某种保证或承诺,但这种保证和承诺仅仅停留在投资者将不会放弃投资项目,承诺某种支持或保证项目收益的层次上。贷款方并不要求借款人提供金融机构提供的还款保证,更无需出具政府担保。借款方将项目资产和收益均抵押给贷款方。

由于项目融资无金融机构担保,也无政府担保,全靠项目投资者的信用和项目本身的前景。这样,仅从市场角度看起来不错的项目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投资银行的介入将有利于增加项目的可靠性,有利于争取到信用级别较高的投资者参加。运用项目融资的方式要订立一套严谨的合同来转移和分散风险,投资银行有各种专业人才,通晓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各种惯例,能够尽力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使合同得以顺利执行。投资银行还可以运用自己的各种渠道,为项目寻找合适的贷款人,也能为贷款方找到好项目。

(3)基金管理。投资基金是一种由众多不确定的投资者将不同的出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操作,所得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的投资工具。投资基金实行的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集资的主要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股票或受益券,从而将分散的小额资金汇集为较大的基金,然后加以投资运作。投资基金是一种复杂的投资制度,它强调分权、制衡。由于认购和赎回机制不同,投资基金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两大类。投资基金是发达国家投资者常用的投资方式,投资银行作为发起人或基金经理人活跃在此领域。

(4)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与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筹资同步的新型融资方式。传统的证券融资方式是企业以自身产权为清偿基础,企业对债券本息及股票权益的偿付以公司全部法定财产为界。资产证券化虽然也采取证券的形式,但证券的发行依据不是公司全部法定财产而是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某一部分资产,证券权益的偿还不是以公司财产为基础,而是仅以被证券化的资产为限。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获得本金和利息的偿付,证券偿付资金来源于担保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如果担保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者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

(5)证券网上交易。随着INTERNET的普及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在线经纪和网上交易给传统的证券市场带来了革命性的冲击,证券业面临着巨大的变革与挑战。有报告预测,网上证券交易商的资产从1999~2003年增长了7倍以上,从4,150亿美元增长到30,000亿美元。许多大型国际投资银行纷纷进入证券网上交易领域,并且出现了专门经营网上交易的经纪商。

(6)风险投资。风险投资,也称创业投资,是由职业投资人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中的一种股权资本;风险投资是由专业投资机构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注入资本,并运用科学管理方式增加风险资本的附加值。虽然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只有20年的时间,但国外的投资银行已经把它培育成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同时,因为创业投资的大力帮助,全球的高科技产业以迅猛的速度全面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亮点。

银行自有资金投资范文2

(一)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为投贷联动提供了基础

近年来,宁夏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在促进优化产业结构,辐射带动区域发展,培植产业集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高新技术发展对融资服务提出了新需求,为开展投贷联动提供了标的。

(二)金融与科技结合日趋紧密,为投贷联动创造了条件

近年来宁夏金融发展迅速,金融业实现增加值占GDP比值逐年升高,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实力也不断提升,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日趋紧密。一是商业银行纷纷设立专业性科技支行,支持科技企业发展。近年来,宁夏银行业机构共组建科技支行4家,结合科技企业轻资产、高成长性的特征,创新支持各类科技企业加快发展。二是组建综合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政府每年拿出一部分科技资金建立担保资金池,商业银行按照大10倍提供融资担保贷款。同时,对企业贷款开展研发活动给予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形成政府、企业、银行、担保公司风险分担合作共赢机制。三是各类股权投资机构与银行的合作日益增多,近年来自治区、各市财政出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创新创业投资等政府性引导基金,已经开始涉足投贷联动,通过对投资项目进行筛选和推荐,根据综合成本和期限的要求,编制整体投融资规划,与商业银行开展战略合作。

(三)政府相关政策落地,为投贷联动营造了良好环境

近年来,自治区相继出台的《关于印发宁夏促进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宁夏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自治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宁夏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为科技型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二,投贷联动探索中存在的问题

(一)投贷主体均在银行端,缺乏有效风险隔离

从投贷模式看,投贷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决策均集中于银行,易加大风险集中。尤其是缺乏集团专营机构的中小银行,其投、贷运作仅是在银行内部由不同部门负责,而同一机构部门风险文化大体趋同,对风险识别存在一定的局限;加之投贷主体缺乏独立性,影响资金独立运营、独立决策、独立核算,难以有效隔离投资风险与信贷风险。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传统上缺乏熟悉资本市场的人才,对初创型企业的风险评估技术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何有效管控投资风险对商业银行来说是一个较大的考验。

(二)银行缺乏股权投资资质,难以实现真实股权投资

在国内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现行体制下,商业银行从事股权投资受到法律和监管规则的限制。俯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限制了商业银行以自有资金直接进行对外开展股权投资。尽管商业银行理财资金以曲线方式规避监管开展了部分股权投资活动,但理财资金很大程度上尚未打破刚性兑付,风险容忍度较低,导致开展的股权投资普遍为明股实债模式,若没有财政资金进行风险缓释,很难做大投资规模。另一方面,银行本身作为“投”的主体不合格,通过复杂的交易结构来实现直投,关联主体多、链条过长,容易造成监管上的盲点。

(三)银行审慎经营理念阻碍投贷联动业务发展

传统的银行信贷文化强调低风险,追求稳定的回报率,尤其是在经济下行的宏观环境下,不良风险持续暴露的压力促使商业银行维持更加稳健的经营。在此背景下,银行机构在选择融资支持企业时,更加注重其盈利指标,并且多数银行倾向于在存量信贷客户中择优追加支持。这一经营理念实际与风险投资的初衷有所背离,很多高科技创新企业尤其是初创期企业具有高成长性,但其早期的盈利状况并不乐观甚至持续亏损,按照商业银行的准入标准,该类企业融资需求难以被覆盖。如何平衡股权投资的覆盖面和资金风险管控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一大考验。

(四)区域金融环境有待继续完善

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发展滞后,投贷联动缺乏必要的退出渠道。投贷联动最终需要实现股权的成功退出并获取收益,但宁夏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正处于起步阶段,市场活跃度较低。同时,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和体系发展滞后。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在金融领域实力不强,为创新型企业、科技企业提供专门服务的担保、交易、法律咨询的专业机构更少,金融中介服务发展滞后,可能使投贷联动具体操作面临一定障碍。

三、加快推动投贷联动业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和监管法规

一是建议加快修订俯业银行法>等法律规范,特别是《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商业银行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等一系列不适合当前银行机构未来创新方向的条款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向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为商业银行开展“自投自贷”模式的投贷联动业务破除法律障碍。二是加强对商业银行股权投资及关联贷款的监管,如采取比例控制等原则,对商业银行投资总规模和集中度进行相关限制,同时借鉴国际经验,按实际投资额提取一定比例的拨备,并以商业银行资金占整个股权基金的比例调整风险资产计量权重,以达到加强风险管控的目的。

(二)建立健全配套体制机制

一是加快设立各层级政府背景的产业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流人,合作建立面向各类特定产业主体的股权投资基金。二是鼓励区域内风投机构,特别是政府背景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辖区内创新型企业的股权投资力度,为银行与风投机构合作开展投贷联动业务营造外部环境。三是完善投贷联动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完善投贷联动的风险补偿机制。对开展投贷联动的商业银行给予一定的投资风险缓释措施或贷款损失风险补偿,撬动更多银行参与投贷联动模式。四是加快发展区域股权市场,利用好基金类金融工具,引导更多资金参与投贷联动业务。同时要抓紧培育科技企业融资相关的专业中介机构,优化区域金融环境。

(三)鼓励商业银行规范有序地开展投贷联动试点

可选取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以“贷款跟进”、“财务顾问”探索开展投贷联动,与股权投资机构开展更深入的业务创新。条件成熟后,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的试点,以本地法人银行集团设立股权投资性质的子公司,实现集团内投贷联动。[本文转自WWw. dYLw .nEt 财务管理毕业论文]

银行自有资金投资范文3

关键词:投资银行业务;商业银行

进入新经济时代,资本市场高度发达,投资银行业务为市场经济参与者提供了更低成本和更高效率的资金转移,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融资、投资作用。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保险、信托等细分行业一起,成为近现代金融产业的重要支柱。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则退居其次,因此,商业银行纷纷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以维持在金融市场的地位。我国加入WTO后,金融市场逐步开放,国外的投行业务纷纷进入我国,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机遇和挑战。

一、投资银行业务的概念、作用

投资银行业务与公司或政府的债务及股票筹资活动相关,包括证券的设计、承销和发行。证券服务还涉及到向二级市场的证券交易提供帮助、公司融资活动,比如经纪商服务、针对告诉的并购和为重组活动提供建议等。在提供投资银行业务的金融中介中,那些专门从事证券的设计、承销和发行业务(批发服务)的公司被称为投资银行,而专门从事已有证券的购买、销售和经纪业务(零售服务)的公司被称为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在资本市场上的作用表现在七个方面。第一,投资服务。主要涉及对各种集合资产(例如封闭式和开放式基金)的管理。第二,投资银行服务。指承销和分销新发行的债券和股票。证券承销可以采取公开发行或私募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方式下,可以采用代销或报销的作法。第三,造市服务。指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为某种资产创造出一个二级市场。在充当政府一级交易商以及公司债券和股票的承销商以外,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往往还必须为这些金融工具提供一个二级市场。第四,交易服务。交易服务与造市服务密切相关,指交易商可以从事某种基础证券或资产的交易,具体包括头寸交易、纯粹套利、风险套利、程序交易、股票经纪服务和电子经纪服务等。第五,现金管理服务。指证券公司和投资银行为个人投资者提供一种类似于银行存款的账户,即现金管理账户(CMA),这些账户中的大多数允许客户以某种共同基金账户为基础签发支票。第六,并购服务。投资银行经常向并购交易提供咨询服务,如协助寻找并购伙伴、承销并购新公司发行的证券、对目标公司的价值进行评估、对并购协议的条款提出建议、协助目标公司进行反并购等。第七,其他服务。包括托管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研究和咨询服务等。

二、美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分析借鉴

在1933年以前投资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有分离也有结合。美国1929年发生大股灾之后,当时的联邦政府认为投资银行业务有较高的风险,颁布1933年法,将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行业务明确、严格地划分开,严厉禁止商业银行从事包销公司股票债券业务,并禁止持有它的股票。结果一大批综合性商业银行被迫分解为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摩根银行分解为从事投行业务的摩根士丹利和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的JP摩根。也有很多投资银行由证券经纪人发展而来,典型的例子是美林证券。随着混业经营趋势的加剧,美国于1999年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放松了对商业银行与证券业分业经营的限制,使得商业银行可以重新从事一些投资银行业务。由于银行也有雄厚的资金优势、人才优势和完善的服务体系优势,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发展迅速,扩展到股票经纪、证券承销等投行业务领域。到2001年,美国证券市场5家最大的承销公司中,成立了专业化的投资银行附属机构的商业银行控股公司占据了3家,并占据全部市场份额的28.3%(见表1)。不过,欧洲各国的投行业务一直是由商业银行来完成的,由此形成了许多的“全能银行”,如德意志银行、瑞士银行、荷兰银行以及瑞士信贷银行等。以投行业务收入为主的非利息收入在美国商业银行业净营业收入的占比迅速增加。按照FDIC(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监管要求,美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分为四类,托管收入;存款账户服务收入;交易账户盈亏,指通过现金交易和表外衍生交易合约产生的收入;附加非利息收入(图1表明了非利息收入的迅速增长)。可以看出,托管收入在净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在5%左右,存款账户服务收入在7%上下浮动,交易账户占比在3%左右,然而附加非利息收入在净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从1992年的17.8%上升到2005年的27.4%,使得同期全部非利息收入在净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从33%增加到42.8%。附加非利息收入主要包括七个部分:投资银行收入,包括投行顾问、经纪、担保费或佣金;风险投资收入,包括风险投资活动的净盈亏和服务收费;资产服务收入,指对他人持有的不动产按揭、信用卡和其他金融资产的服务收入;证券化资产交易净收入,包括证券化交易形式销售资产的净盈亏和费用收入;保险业务收入,包括保险担保的费用、佣金或服务费收入,子公司从事保险或再保险业务的保险费收入,各类保险及养老金产品的销售或推荐的费用、佣金或服务费收入;资产销售盈亏,包括贷款(租赁)、自有不动产销售、其他资产销售或处置盈亏;其他收入,包括保管箱使用费、自有物业出租收入等。通过对这七种附加非利息收入的进一步分析(见表2),可以看出包括证券托管、投资银行、证券化盈亏、资产销售等业务在内的投行业务收入占净营业收入的13-15%左右。美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发展给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投行业务提供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三、我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发展及模式

投资银行业务绝大部分品种具备高附加值的业务特点,已经成为国际大银行的支柱性业务。中间业务类的投资银行业务具备风险较低、回报可观的特性。同时,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具有信誉、资金和服务体系等优势。在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逐步放开的时代,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传统的商业银行已悄悄地参与了投行业务,包括证券承销、基金、资产证券化等。随后,又纷纷酝酿成立了投行部。早在2001年,招商银行就成立了商人银行部,推进投资银行业务。2002年,工行成立投行业务部,引入了高盛、德意志银行等战略投资者,到2004年投行收入已突破10亿元。建行于2005年相继控股、重组了中建设、中信建投等二十多家券商,投行业务迅速铺开。交行于2005年10月成立了投资银行部,并对现有的交通证券有限公司进行整合。纵观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主要有两种经营模式:一是内部综合经营模式,即商业银行通过设立内设机构,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部分投行业务,业务范围主要涉及证券业务以外的其他投行业务,如资产证券化、保险等,且大部分被归入中间业务范畴。目前工行、建行、中行和招商银行等都在采用这种模式。二是银行集团模式。它属于金融控股公司的一种,即商业银行通过控股或持股某家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来经营投行业务。但商业银行与控股的投行之间大都保持相对独立。目前,除农行外的三大国有商业银行都通过独资或合资成立投资银行。这种模式下的投行业务以证券业务、财务顾问等为主。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除了银行集团模式外内部综合经营模式还大有可为。与国内券商和国外投行相比,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既具有优势,又有相对劣势。优势是国内商业银行所具有的信誉、客户资源、信息、资金、网络等优势,为其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劣势是国内商业银行面临投行业务的新市场,自身缺乏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专业技能,对资源利用和产品创新缺乏经验,同时还面临着国内券商、国外优秀投资银行以及国外综合性商业银行的有力竞争。从业务范围看,在企业短期融资券承销、银团贷款、公司理财、兼并收购、项目融资、资产及基金管理、投资咨询、资产证券化等领域还有很大的运作空间。

四、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的建议

当前,监管当局鼓励创新,投行业务市场需求正处于快速增长的大好时机,商业银行应该抓住市场时机发挥自身优势并通过进行创新组织、招聘人才、实施战略联盟等多种方式,迅速弥补劣势,增强投行业务竞争力,实现业务和收入的多元化从而提高银行综合竞争力。

(一)以投资银行部为核心建立与行内部门和分支机构的有效合作

投资银行业务的客户资源来自公司业务、机构业务、资金业务等其他部门,客户营销、产品推行需要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的有效配合才能使投资银行业务得到开拓、发展与创新。

(二)投行与行外金融机构的合作

投资银行部与行外金融机构建立业务联系,并借助其他金融机构尤其是券商等机构的渠道和交易资格,使客户能够间接参与各类金融市场的交易,满足客户对综合性投行业务的需求。

(三)做好客户资源梳理

投行业务资源要依托商业银行现有资源,分析客户特征,了解潜在需求,科学选择产品营销策略,抓住重点客户的需求和机会,并且注意培植具有潜在投行业务需求的客户。

(四)以下业务作为当前拓展投行业务的重点

1、企业短期融资券承销。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是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需求多来自大中型优质客户,近几年来需求旺盛。商业银行通过短融券承销,有广阔的市场既可扩大中间业务收入,还能增强为大型优质企业服务能力。

2、银团贷款。为资金需求相对较大,期限相对较长的客户提供银团贷款,可以分散风险,降低交易成本,减少银行间的无序竞争。

3、企业财务顾问。利用商业银行在网络、资金、信息、人才和客户群方面的优势,为客户提供资本组织结构的构建、企业财务管理、金融及资本运营提供策划、咨询及中介服务的业务。

4、资产证券化业务。商业银行通过与外部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规避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约束,盘活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并积累证券化业务的经验。

5、杠杆融资业务。通过与外部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开展杠杆融资业务,为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满足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配股、收购、兼并等资本经营活动对资金的大量需求,以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资金优势,获得良好的收益。

(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投资银行业务是集合技术与创新的业务,其风险管理没有现成模式可循。要建立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审批控制流程,规范项目运作同时还要积极研究创新改善和转换风险的途径。

参考文献:

1、谢罗奇,刘珍芳.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思考[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4).

2、高健民,闫瑶.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研究[J].内蒙古煤炭经济,2006(4).

银行自有资金投资范文4

商业银行欲转型介入PE市场的举动越来越明显,中国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已相继借道香港子公司参与PE基金运作,银行多角度介入PE已成为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一大景象。然而,由于受制于政策牵绊,银行介入PE频遭诟病。而今,商业银行转道与VC/PE合作,在逃离诟病的同时成为一种新的火热模式。

深圳海高伦投资公司高管、资深研究员程思议对于这一“恋爱”模式表示认同,他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我个人看好商业银行与PE的合作,这是大趋势,也是商业银行与PE资源互补、发展共赢的机会。双方都需要在这个合作中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互信互助,共赢发展。”

多角度合作互补

这不是一次简单的结合。双方的“爱慕”已经达到多个层次和角度。

5月底,清科研究中心推出《2012年中国商业银行参与PE投资专题研究报告》,深入剖析当前商业银行“间接参与”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服务。清科研究中心研究员傅吉指出,目前,各大银行先后推出为股权投资基金提供综合服务的方案,商业银行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开始向多元化发展。商业银行开展的股权投资相关业务覆盖整个VC/PE基金周期,涉及环节包括基金托管、财务顾问、项目推介、投贷联动、并购贷款及退出前的投行服务。

EZCapital融资顾问部项目经理刘欣鹏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私募股权基金有效填补了银行信贷与公开股票发行市场的空白,将成为仅次于企业银行贷款和公开上市的另一种重要融资手段,为企业增添了新的融资方式。同私募基金相比较,商业银行拥有客户渠道、信息等资源优势,商业贷款和私募股权融资方式的结合,不仅为企业注入了发展所需的资金,还能优化企业资本结构,为企业再融资和快速发展奠定财务基础,银行与私募基金在促进企业发展方面相辅相成。”

事实上,银行与VC/PE之间的合作在国外并不新鲜。黑石与化学银行(现摩根大通)算是私募股权基金与银行合作的领军者,这种合作发展路径在当时曾引起轩然大波,尤其是其合作打造出世界一流银行和一流PE品牌让市场叹为观止。

程思议说:“从目前中国金融现状看,商业银行与PE合作很有可能诞生一流的银行与PE。”他分析,银行与PE联手,有利于银行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增加中间收入;有利于PE募集资金及增加项目来源;从客户角度讲,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有为数不少的高净值客户,PE产品的高风险高收益特性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客户需求,更有一些PE基金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投资人参与到投决会中来,这有利于增加客户对银行服务的满意度。

刘欣鹏也就此进一步向记者解释,由于目前政策限制,国内商业银行还不能直接投资于PE,商业银行与PE联手不仅可以满足客户融资需求,还可以优化企业资本结构,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利用PE资源优势提升企业利润率,从而规避银行自身承担的信贷风险。同时,银行还能够找到新利润增长点,如融资服务费、资金托管费等。对于PE机构来说,由于银行拥有庞大且信息完整的中小企业数据库,与商业银行进行合作,可以大大减少寻找投资项目成本,获取真实的第一手资料。此外,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也有大量优质客户,他们有潜力成为投资机构LP,为投资机构投资资金的持续性提供基础。

这些合作路径都在清科的研究报告中得到印证。报告明确指出,双方合作已经渗入各个领域。在VC/PE设立基金阶段,商业银行可以担任基金顾问,负责当地政府关系联络;部分银行建立自己的企业库、项目池,也能将优质项目推荐给合作的股权投资机构;商业银行将信贷业务与股权投资服务相结合,在VC/PE机构为投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后,根据进展发放贷款,为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此外,还可衍生出其他合作业务。

经济学家孙兆东也告诉记者,商业银行参与PE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他认为:“商业银行有客户、渠道、资金以及信息等,这是一般PE机构所不具备的,商业银行与PE联手,图的是资源互补,共同获利。”

银行的尴尬

一直以来,由于缺乏政策和制度的约定,银行是否有资格成立股权投资基金并进行项目投资,受到业内质疑。可以说,目前国内银行从事PE投资,一直游走于政策边缘,与VC/PE合作,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这一诟病。

中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贷款通则》第20条规定:“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凡事有利也有弊。国有商业银行成立股权投资基金进行项目投资,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服务于经济增长、满足中小企业资金等需求。国内成立了不少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大多数运作效率低于民营投资基金,即便这种基金的定位与运营机制很特殊;地方上也有不少政府投资公司,其中大多数投资效益并不理想。

深圳一位PE人士对于银行只身投入PE并不看好。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金融资源要更有效地配置才更有利于经济增长,由于有税收等来平衡,民营与国营产生的效益国家都将受益,国有投资将对民间投资产生挤出效应,而民间投资效益一般高于国有投资,国有商业银行成立股权投资基金并进行项目投资的目的,民间股权投资基金也能达成,而国有商业银行大股东——国家的钱来自纳税人,用纳税人的钱做低效益投资是不负责和不明智的行为。”

在市场人士看来,国有商业银行成立股权投资基金并进行投资更容易产生不公平竞争、内部交易以及贪污受贿等问题,进而产生相对更多经济效益损失,从而将弱化PE机构对国有银行提供创新、增值服务的推动局面,加剧国有银行形成金融寡头垄断,不利于现有民营投资机构的生存发展以及对银行不合理利润的制衡,让投资人付出更多投资成本,也让中小企业付出更多融资成本。

同时,由于国内投资渠道有限制、大多数储蓄客户金融知识不足,银行在自身利益驱动下有可能让储户利益受损;并且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在股权投资方面的人才和专业配套能力还不足、很粗糙,即使在某些利益团体的游说和驱使下赶鸭子式成立基金并进行投资,必然会遭遇尴尬。

银行与PE机构进行合作多少化解了这些尴尬,至少在投资方面,PE更为专业化。程思议表示:“这种合作涉及金融混业,从美国金融史上看,金融混业与分业经常交替,这中间有监管原因,但更是市场需求。”

市场仍有争议

争议永远存在。

市场上对商业银行与PE合作并不是一片赞同。有分析人士指出,银行与PE合作以后,两者地位会发生变化,银行很可能更为强势,而一些小型PE则丧失话语权,从而影响PE投资决策。

诚然,一些大型PE机构能争取到公平合作的地位,甚至因其自身实力强大,还能争取到比银行更强势的地位;然而不少小型PE机构在与银行合作中皆处于弱势,亏本合作,甚至被银行避而不见。

对此,程思议分析说:“银行与PE分工不同,专长不一样,良性合作才会有良好的结果,小型PE也会成长,如果银行让自己与PE合作的口碑太差,未来在发展中可能会尝到苦果。由于PE机构与投资人利益基本一致,投资策略产生的结果与银行没有太大关系,自己的品牌信誉与收益才更为重要,所以,即使处于弱势甚至遭遇不公平对待,PE机构仍然会坚持自己的投资策略。”

眼下,即便银行涉足PE投资还要面临很多门槛和质疑,但仍然有很多银行通过合作方式介入PE领域。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等已经形成几大阵营。

目前,市场一致认为,民生银行与德同资本和赛富基金的合作比较成功。民生银行私人银行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公开表示,德同资本是白马,赛富基金是黑马。民生银行的一位LP客户,对德同资本和赛富基金都进行了投资,分别投资5000万,这便是银行与PE合作的结果。

对此,程思议表示:“民生银行有自己相对成熟的撮合链条,私人银行在客户投资PE中能发挥积极作用。我个人看法,民生银行与PE成功合作与民生股东构成及基本理念有关系。与PE合作,除了本身能满足一些高净值客户投资需求、带来中间收入外,PE有利于中小企业的成长发展可能也在民生银行考虑范畴内。”

相对于传统信贷业务,PE投资风险相对较高,投资失败可能为商业银行带来资金风险和名誉风险。由于商业银行体系关乎人民大众利益和企业日常经营,其风险控制体系要严于其他行业。一旦投资失败,银行利益肯定受到影响,如果商业银行收益不能覆盖风险,必然会得不偿失。

银行自有资金投资范文5

关键词: 银行自营投资 交易型投资 相对价值策略 多产品线经营

银行自营投资业务的范畴

在我国债券市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商业银行始终是最主要的投资者之一。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数据,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口径持有债券余额约16.5万亿元,占其总托管量的59%,如果考虑到难以准确统计的商业银行委外管理的债券规模,这一比重将会更高。

从商业银行购买债券的资金来源看,分为表内自有资金和表外理财资金两大类。在实践中,银行表内自有资金投资又称为自营投资,与贷款、应收款项类投资都是商业银行表内资金运用的主要方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和银行实践,银行自营投资的资产主要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方向以债券为主。相比之下,由于大多数理财产品具有表外性和非保本性,理财投资的投资范围逐步从债券发展成为以债权产品为主、权益投资和另类投资为辅的多产品投资,具备了较好适应各类资产轮动的潜力。当前无论是从挖掘银行资产经营潜力的要求,还是为了更好适应金融创新趋势的角度看,银行自营投资业务都有必要进行一定的转型。

银行自营投资业务的主要特点

(一)银行自营投资突出体现了商业银行经营的“三性”原则

从传统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角度看,银行自营投资突出体现了商业银行的“三性”原则,即“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从安全性来看,自营投资纳入银行表内授信授权管理体系,执行与贷款同等甚至更高的信用风险审查标准;从流动性来看,自营投资主要投资于债券,作为银行资产负债表内的高流动性资产,充当着商业银行的二级准备金1和向中央银行、其他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的质押品角色,是银行流动性管理的重要工具;从效益性来看,债券是银行一类重要的生息资产,但由于具有安全性标准和流动性优势,投资回报率一般低于信贷资产。

(二)自营投资具有一定被动配置的性质

从银行资产负债表的结构来看,近年来自营投资在银行资产中的比重稳步上升,但增幅不大,这与银行理财近年来爆发式增长的情况不同。根据国内上市银行近三年年报及2016年一季度季报数据来看,在五大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和区域股份制银行的总资产中,自营投资占比基本处于20%、10%和20%的份额。

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在商业银行的资产配置过程中,信贷类资产的投放计划具有核心重要性。如果简化描述银行的资产配置过程,将资产投放看成信贷类资产和债券两大类,那么对于银行来说,债券具有一定被动配置的性质,一般是银行在满足信贷增长等目标以后的配置选择。在两大类资产都可选择的情况下,一般很少出现商业银行主动提高债券配置比重的情况。只有在信贷类资产增长乏力的情况下,银行才会在资产运用上主动提高债券投资的比重。

信贷类资产在银行资产运用中的优先地位,一方面是因为贷款作为低流动性资产,利率水平一般高于债券;另一方面是因为贷款具有债券投资所不具备的存款派生功能,对拉动银行对公负债具有重要作用。

(三)银行自营投资具有较低的资产周转率

银行自营投资在绝对规模上具有较大的体量,在操作方式上体现出长期配置资金寻求长期稳定回报的特点,总体以买入持有为主,并基于对经济基本面和债券市场中长周期的判断进行资产结构调整,但交易频率明显低于交易性资金,交易量与资产规模比相对较低,因此资产周转率处于较低水平。

(四)银行自营投资无杠杆

银行作为存款性金融机构,吸收存款等负债的规模远大于资本金,具有较高的经营杠杆,但自营投资业务在经营过程中一般不会再通过融入资金的方式加杠杆。一般而言,国内大中型银行的债券自营投资业务都无杠杆,这与券商、基金等机构的操作方式明显不同。

商业银行自营投资业务转型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社会融资结构中直接融资比重不断提高,客观上推动着银行资产结构的转型;而银行同业竞争愈发激烈,金融创新不断深化,使商业银行主观上具有加强资产经营的要求。

(一)直接融资推动自营投资占比提升

从宏观来看,债券融资规模在社会融资总规模中的占比由2013年的不足10%提高到目前的约20%,同期上市银行自营投资占银行资产的比重由2013年的15.1%提高到2016年一季度的16.9%,绝对金额约增加了6.5万亿元,处于稳步增长的势头。

从微观来看,债券融资在企业融资中的地位显著提高,由于融资成本优势,企业发债对贷款的替代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开始的地方政府债置换工作进一步推动了银行资产结构的变化。目前,市场普遍预计地方债置换将用三年时间达到约15万亿~16万亿元。按照2015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194万亿元计算,如果上述债券全部留在银行体系内,将使银行资产中债券的比重上升约8%;如果考虑到债券交易流通,按照60%留存在银行体系计算,银行资产中债券的比重也将提高4%~5%。因此,地方债置换将直接影响银行的资产结构,提升自营投资的比重。

(二)同业竞争和合作要求商业银行强化资产经营能力

国内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对资产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自营投资在银行资产结构中占有相当比重,应当在做好二级备付职能的同时,提升资产的盈利能力。

近年来,国内固定收益类资产不断发展,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债券/货币型基金、REITs(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类REITs等产品发展较快,上述资产或是基于债券而衍生,或是与债券相关的债权型产品,资产收益的波动性总体较低,处于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可控的范畴内,可以成为银行自营投资的标的。

从同业合作来看,银行与非银金融机构利用专业优势和自身特点加强合作趋势较为明显,表现为委外主动管理型、通道型、产品直投型、投资顾问型等模式。这些模式在银行理财投资和保险资金投资中已经普遍开展,可以为银行自营投资业务所借鉴,进行投资方式的创新。

关于自营投资业务转型的思考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银行自营投资业务需要进一步拓展深度和广度,从持有债券资产获取稳定收益的持有型投资模式向交易型投资、多产品线经营的模式转变;应以债券投资为核心,一方面扩大债券资产的有效交易规模,另一方面应将投资范围扩展到债券以外的类固定收益资产,从而提升投资回报。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挖掘自营投资业务深度:从持有型债券投资向交易型债券投资转变

在工商业企业的生产活动中,资产周转率是衡量企业经营能力的重要指标,经营者投入资金进行生产,在“资金投入―生产―销售―资金回收―资金再投入”的周转过程中完成了价值增值和利润创造。资产周转率的高低,反映了企业营运能力的高低。

自营投资的资金运动和工商企业有相似之处。以债券投资为例,投资者在“投入资金―收回资金―再投资”的过程中获得资产增值(或损失),资产增值主要来源于:持有债券的利息收益和交易债券的资本利得(损失)。如果债券在买入后以持有至到期为主,那么资产增值取决于利息收益,资产周转率主要取决于一定时间内的到期再投资量和新增投资量,资产周转率较低,获取收益的模式单一。

挖掘自营投资业务的深度,应当扩大有效交易量,即:在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扩大以获取资本利得或提升资产收益率为目标的交易量,从持有型投资的模式向交易型投资的模式转变,通过提高有效交易量,让存量债券资产运转起来,提高资产周转率。

需要指出的是,扩大有效交易规模只是手段,根本目的是为了提升投资回报。从笔者经验来看,从持有型投资向交易型投资的转变,可以从“趋势性策略”和“相对价值策略”两个维度展开。趋势性策略是根据对债券市场基本趋势的综合分析,形成对市场方向性和波动幅度的判断,并据此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时机、久期、保值对冲等进行积极调整。相对价值策略是在对各类债券的品种价值、期限价值、信用价值等角度进行分析判断的基础上,把握局部的投资机会,在不承担或少承担风险的情况下,寻找相对“便宜”的资产进行资产替换或配置,提升投资回报。具体可分为:

1.品种价值

从债券大类品种来看,以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为例,二者的利差是分析二者相对价值的主要指标。在今年3月到4月债券市场收益率向上调整的过程中,在特定投资者个体因素和营改增政策的影响下,10年期国债和金融债的利差由30bp逐步放宽到最高约55bp(见图1)。二者利差的放宽,使当时政策性金融债相对国债的价值十分突出:从4月底至6月底,中债金融债券净价指数取得了约1.4%的绝对回报,远高于同一时期国债约0.3%的净价回报。从相对价值的角度来看,此时投资组合中不应再增加国债的配置,甚至应该卖出国债,并置换为政策性金融债。

从债券细分品种来看,以创新产品为例,近年来债券市场创新产品在推出初期普遍出现了较高的利差溢价,随着该产品市场容量的扩大,利差水平随后显著收窄(见表1)。因此,创新产品的早期投资者享受了较高的利差补偿和相对价值收益,这对于债券资产组合的配置有一定借鉴意义。

2.期限价值

收益率曲线交易是债券交易的一个重要策略。收益率曲线的形态既体现了投资者对未来利率水平的预期,同时也是债券市场某一时期的交易结果,常常存在着收益率曲线上个别期限点的收益率定价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合理判断收益率曲线各个期限的价值,可以有效挖掘交易机会。

判断债券的期限相对价值,一种方法是根据各期限利差的历史走势和历史均值,将当前期限利差水平与历史情况相比较,并结合对近期利率走势的判断进行投资交易。

将当前与历史期限利差水平进行比较的方法简单直观,易于操作,但无法量化分析收益率曲线各个期限的具体价值。分析曲线价值的另一种方法是考察债券的到期收益率曲线、即期收益率曲线和远期收益率曲线。投资者经常使用的到期收益率代表了未来一段时间的年平均回报率,而远期收益率(FY,forward yield)代表了未来某一期限点上该年实际蕴含的回报率。远期收益率由即期收益率(SY,spot yield)曲线推算而来,远期收益率曲线上第n年收益率 与第(n-1)年收益率 的利差,代表了该债券在第n年和第(n-1)年的实际溢价水平。投资者可以通过计算远期收益率及利差水平,计量各期限实际蕴含的回报率。

第n年期限的实际溢价= -

以2016年7月29日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为例,根据当日公布的即期收益率曲线,可以计算出对应的远期收益率曲线,将即期、到期、远期三条曲线对比可以发现,虽然即期和到期收益率曲线呈现正常的上凸型,但远期收益率曲线却呈现出中端明显凸起、长端回落的形态,显示6年期和7年期国债的期限价值最高(见图2)。

3.信用价值

信用债发行人近年来呈现出地区分化、行业分化和个体分化的态势,例如东北省份、中西部资源密集型省份近年来经济增长乏力,当地银行业不良贷款水平明显高于全国平均值;煤炭、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发行人经营压力仍处于继续恶化态势,而交通基建类企业随着政府基建投资的拉动效应和银行信贷资金的持续流入,企业财务表现持续改善;房地产行业分化明显,其中行业龙头房地产民企在实际经营中得到了银行较大的信贷支持,自2015年国内对房地产行业放开发债以来,其债券信用利差整体上也持续收窄。上述反映在区域、行业和个体的信用变化情况,都对相关发行人债券的二级市场价格产生了明显影响,体现出迥异的债券相对价格变化,值得投资者重点挖掘。

(二)扩展自营投资业务广度:完善银行自营投资的产品线

建设

完善银行自营投资的产品线建设,需要在满足监管合规的前提下,挖掘债券以外其他资产的投资机会。当前,银行自营投资逐步形成以债券投资为核心、多产品线经营的模式。具体来看,应在银行风险管理框架下,扩展固定收益大类资产的投资机会,如公募债券基金/货币基金、非标准化债权资产、REITs/类REITs,还可以深入探讨保本型基金、分级基金A、股票质押式回购等产品。这些产品通过牺牲一定流动性或通过结构化安排,使得收益率一般高于债券,同时风险可控、增信措施较好,符合银行自营投资的风险偏好。

1.公募债券基金/货币基金

公募债券基金/货币基金在投资标的上以债券类资产为主,在投资方向、风险偏好等方面基本与银行自营投资的要求相符合,且公募基金公司在监管合规性等方面都执行着较为严格的规定,强化了投资审慎性。

银行自营资金投资于公募债券型基金,可以通过借助外力实现管理精细化,还可以通过债券型基金能够加杠杆2的优势,在债券牛市时获取更高收益。货币基金投资期限较短、申赎灵活、无手续费,在遭遇债券市场中长期熊市时,可以作为投资者缩短久期的较好防御性工具。此外,对于公募保本型基金的投资,也可以在满足银行合规性和外部审计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探讨。

2.非标准化债权资产

近年来某些机构出于规避信贷监管等目的,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即非标资产)的投资迅速增长。非标资产本质上是基于银行信贷或信托贷款衍生出的一类资产,与一般债券一样具有纯债权属性,对于银行自营投资而言具有现实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与债券投资不同的是,一些非标资产可能涉及抵押、质押、第三方担保等多种增信措施,需要银行总分行联动,切实落实好投后控制和管理。

3.REITs/类REITs

自2014年以来,国内已经推出8只交易所挂牌REITs和类REITs产品,总发行量合计约256亿元人民币。从目前已经发行的此类产品来看,基础资产所对应建筑物/不动产的资产质量优良;从结构设计来看,该类产品目前一般具备优先级/次级或者优先级/权益级的结构安排,部分产品还设计了融资人的回购承诺或差额支付承诺,具备较好的增信措施。从收益率来看,已发行的8只此类产品优先A档收益率水平较同时期、同评级中票高约141bp,具备较强的投资价值(见表2)。

相比美国和新加坡等成熟REITs市场,我国目前REITs类产品处于起步阶段,在产品设计上更多地突出债权属性而非权益属性,因此能够较好匹配银行自营投资的方向,是完善银行自营投资产品线建设的重要方向。

注:

1. 二级准备金是指银行可以随时变现的资产,主要为债券。一级准备金是指银行客户随时提款的资产,主要包括银行库存现金及存放于中央银行的准备金。

银行自有资金投资范文6

【关键词】投资银行 发展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核心,影响着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资本市场对国民经济的推动作用在当今已经无可替代,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强力支撑。投资银行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枢纽、资本市场的骨干力量,参与并影响着各种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

一、对投资银行的基本认识

投资银行是最典型的投资性金融机构,一般认为,投资银行是在资本市场上为企业发行债券、股票,筹集长期资金提供中介服务的金融机构,主要从事证券承销、公司购并与资产重组、公司理财、基金管理等业务。其基本特征是综合经营资本市场业务。

美国著名金融专家罗伯特·库恩(Robert Kuhun)依照业务经营范围大小,对投资银行给出了四个层次的不同定义:

广义投资银行:指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业务包括证券、国际海上保险以及不动产投资等几乎全部金融活动。

较广义投资银行:指经营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与经纪、企业融资、兼并收购、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创业资本等,与第一个定义相比,不包括不动产经纪、保险和抵押业务。

较狭义投资银行:指经营部分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与经纪、企业融资、兼并收购等,与第二个定义相比,不包括创业资本、基金管理和风险管理工具等创新业务。

狭义投资银行:仅限于从事一级市场证券承销和资本筹措、二级市场证券交易和经纪业务的金融机构。

投资银行是证券和股份公司制度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是发达证券市场和成熟金融体系的重要主体,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沟通资金供求、构造证券市场、推动企业并购、促进产业集中和规模经济形成、优化资源配置等重要作用。国际上,投资银行的界定存在地域差别,美国称之为投资银行,英国称为商人银行,在我国和日本称之为证券公司,其在各国的业务范围也不尽相同。

二、投资银行在资本市场中的地位

资本市场是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资金交易关系的总和,包括股票市场、中长期债券市场和中长期信贷市场。资本市场具有三方面的基本功能:资本资源配置功能、对资本资产风险定价功能以及提供资本资产流动。而投资银行无可争议地成为资本市场的核心。投资银行在资本市场中的地位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第一,投资银行执行着资本市场的资本资源配置功能。由于现代经济发展的日益专业化和社会化,科学技术和产业创新速度的日益加快,使得资金所有者(投资者)不可能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来了解到投资于何种产业或哪个企业才能保证资金的安全与增值;同时也使得资金需求者(筹资者)尤其是新兴产业的资金需求者也不可能有足够的声誉和能力来筹得所需的大量资金。投资银行作为投资者和筹资者的中间人,利用其信用、信息、业务技术和经验,可以快速地把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到筹资者的手中,形成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第二,投资银行起着资本形成作用。在一级市场上,投资银行是证券发行的主角和关键环节,没有投资银行,证券发行就不可能顺利或根本就不能实现。投资银行对发行人的责任是提供咨询、协助筹资和制定稳定的融资对策;对投资客户的责任则是为它们提供发行人及其证券的全面调查资料,选择可靠的证券,形成投资判断。大多数证券是通过投资银行对外公开发行的。投资银行的专业知识、经验和信誉使得投资者和筹资者之间达成有效的沟通,维持资本市场的有效稳定。

第三,投资银行为资本资产提供风险定价。投资银行在发行新证券中,要根据新证券的内在价值、二级市场的收益率或价值水平以及对市场风险的预测来对新发行证券定价,使得新证券能被市场接受。

第四,投资银行对资本市场的流动性发挥推动作用。投资银行不断将新的证券引入流通市场。扩大了市场的容量,市场的交易品种不断更新,增加了市场的流动性。

正如美国金融专家罗伯特·索贝尔曾说:“投资银行是华尔街的心脏,确实也是华尔街之所以存在的最重要原因。”这句话形象地说明了投资银行在资本市场中的重要作用和核心地位。

三、投资银行对于我国的重要意义及目前的发展现状

我国投资银行在伴随证券市场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我国投资银行只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其在业务范围、资产规模、风险防范能力等各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都有相当大的差距,在金融市场不断开放、证券市场逐步规范化和国际化的今天,我国的投资银行迫切需要改进自身存在的问题,提高经营能力和为企业服务的质量,以应对国际竞争、谋求效益,推动自身的业务创新和发展。

投资银行的功能是积极发掘潜质企业,通过自身服务增加企业价值,帮助企业在市场上获得更大发展。投资银行作为资本市场上的一类重要金融中介机构,它的直接融资功能可以降低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投资银行通过资产管理、衍生产品交易,可以帮助企业对冲金融风险和增加收益;通过兼并重组和风险投资服务,能够帮助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我国正处于金融改革不断深化、证券市场快速发展、企业经营机制合理转变的重要时期,它的发展必将对我国市场经济与国际经济的接轨有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