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诗范例6篇

英语诗

英语诗范文1

诗歌是韵律的语言,是最富有音乐性的语言艺术的典型形式。习惯了汉语诗歌的读者如果不懂得英语诗歌格律的特点,也难欣赏其中之美。我们已习惯了汉语诗歌(尤指律诗,下同)的工整格式和韵律,即便是咬文嚼字还不甚清晰的孩童也能摇头晃脑、韵味十足地吟诵几句经典诗句。然而,对于英语格律诗,大多数中国人,即便是那些学习了多年英语语言的中国人,似乎也觉得难以发现和欣赏其中的美。这大概是因为我们对英语诗歌的格律和韵律不甚了解所致。本文就汉语诗歌和英语诗歌在韵律和格律上的差异进行简单探讨。

一、汉语诗歌的格律

我国的诗歌历史悠久,先秦时代便产生了我国最早的诗集――《诗经》和《楚辞》。之后,诗体不断发展。南朝年间,诗人已经注意到汉语平、上、去、入四种声调,并自觉地把声律运用到诗歌创作中。到了初唐,在诗歌创作中就逐渐形成了诗的格律,出现了按照诗律进行创作的格律诗。它们讲究韵律,节奏和谐,语言精美,诗意醇厚。

(一)句数

唐以后按照诗律创作的近体诗在句数方面有严格规定,分为律诗、绝句和排律,各自又分为五言和七言两种。律诗不论五言还是七言,都是八句;绝句仅四句;十句以上称为排律。

(二)押韵

“所谓押韵,就是把同韵的两个或更多的字放在同一位置上……押韵的目的是为了声韵的和谐。同类的乐音在同一位置上的重复,这就构成了声音回环的美。”古人用韵一般是根据当代的语音,依照韵书而为。韵一般放在句尾,称“韵脚”。律诗一般押平声韵,二、四、六、八句押韵。首句可用韵也可不用。要求一韵到底,中间不能换韵。

(三)平仄

汉语诗词讲格律主要是讲平仄。平仄是声调的分别,古汉语分平、上、去、入四声,第一声为平,其它三声为仄。平仄在律诗中交错出现,其规则可以概括为两点:一、平仄在本句中是交替的;二、平仄在对句中是对立的。

(四)对仗

对仗又称“对偶”、“骈偶”。“诗的对仗是指词语相对,即同一联的两句中位置相同的词要词性相配”。“律诗一般要在颔联、颈联处对仗,至少颈联要对仗。”以白居易诗《赋得古原草送别》为例:

首联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颔联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颈联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尾联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颔联的“野火”与“春风”、“烧”与“吹”、“尽”与“生”,颈联的“远芳”与“晴翠”、“古道”与“荒城”、“侵”与“接”可以看出律诗对仗工整。

以上就是汉语古诗格律方面的一般规则。当然,每个规则下面还有很多更为详细的规定和限制,此处不再细表。仅仅从这些大的方面与英语诗歌进行比较,我们就可以窥见英诗与汉诗的差别。下面,将针对英诗格律特点加以简单说明和介绍。

二、英语诗歌的格律

汉语是表意文字,是用一定体系的象征性符号的组合表示词或词素的意义,字形、字义关系密切。而英语是表音文字,是标记语言里的音位或音节的文字系统。由于文字性质的不同,我们在分析英语诗歌韵律的时候则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节奏和格律

郭沫若曾说“情绪的进行自有它的一种波状的形式,或者先抑后扬,或者先扬而后抑,或者扬抑相间,这发现出来便成了诗的节奏。所以,节奏之于诗,是她的外形,也是她的生命,我们可以说,没有一首诗是没有节奏的,没有节奏便不是诗。”Ronald Tamplin说“节奏显然存在于诗歌中,并且十分重要。节奏通常是我们认同一个作品为诗歌的准确方法”。

汉语以音节定速(syllable-timed)。汉字是单音节,一个字就是一个音节,汉语以一定数量的字构成节奏单位。通常两个字组合在一起形成音组,构成一个节奏单位,余一个字单独为一个节奏单位,这样五言诗有三个节奏单位,七言诗有四个节奏单位。而英语是一种以重读定速的(stress-timed)语言。英诗的节奏是通过轻、重音节的交替,单词声调的抑扬顿挫实现的。这就涉及到音步(foot)和韵律(meter)。当重读构成规则的节奏时,就形成了韵律。――韵律单位叫做音步。也就是说,英诗节奏的基本单位是音步,重读音节与它相邻的非重读音节则构成一个音步。英语诗歌中常见的音步主要包括:抑扬格(iamb):一个非重读音节后面跟一个重读音节。扬抑格(trochee):一个重读音节后面跟一个非重读音节。抑抑扬格(anapest):两个非重读音节后面跟一个重读音节。扬抑抑格(dactyl):一个重读音节后面跟两个非重读音节。例如:Touch her not scornfully, Think of her mournfully。

英语诗歌的格律还规定了每一诗行的音步数,从一个到八个不等,格和音步数也可以构成不同的搭配。抑扬格五音步(iambic pentameter)是英诗中最为流行的格式,成为许多诗人借以抒发胸臆的一种手段。

(二)音韵(rhyme)

音韵是相同的语音有规律的重复,它不但加强了诗中各要素和行与行之间的内部联系,而且通过音的重复对比与谐振共鸣形成了一种回环之美感。

英语诗范文2

[关键词]英语诗歌;意象;韵律;文化

[中图分类号]H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1)01-0138-2,5

一、把握诗歌主题意义

主题是诗歌的核心部分,是诗人思想情感的凝结。了解一首诗的主题才是读懂一首诗的关键。传统英语诗歌的主题主要包含对自然青春美的赞美,对生命死亡时间的感悟以及对爱恨情仇各种情感的表达。例如湖畔派诗人华兹华斯的诗歌总是向我们展示出自然的美和他对自然的热爱,浪漫主义诗人彭斯的诗则时刻散发出浓烈的爱情气息,而感伤主义者托马斯・格雷却通过诗来感叹生命和死亡。现代英语诗歌的主题与传统英语诗歌的主题略有不同。现代诗人往往在诗歌中反映他们在现实社会中的失落感、挫败感和孤独感,或对现存价值观念的怀疑,比如,20世纪英国诗人缪亚创作的《马》被称为“原子时代伟大而可怕的诗篇”。诗人假想在一场核战的浩劫过后,生活回到了朴素的农耕时代。此时出现了一群神秘的马,这些在机器时代已经被淘汰不用的马的到来象征着一种古老友伴关系的重新恢复。诗人通过马的重新回归表明在经历了残酷的现代战争之后,人们也许可以从返朴归真中得到希望,重新开始。全诗体现出作者对现代文明所造成的负面作用的担忧。由此可见,不同时期的诗人或同一时期具有不同背景的诗人对诗歌主题的选择各不相同。分析诗歌的主题时,既要考虑当时的社会文化环境,又要考虑诗人本人的生活背景和经历。总而言之,把握主题是诗歌赏析的第一要素。

二、体会英语诗歌的音乐性

由诗歌的起源可知,诗歌最初是一种用以吟唱的口头文学形式。那么,音乐性必是其本然属性。正如英国文学家毛姆所言:“词有其音、其形、其力,惟有考虑这些才能写出醒目悦耳之句。”

诗歌的音乐性主要是通过韵律的使用来实现的。韵律是指英语中声韵的节奏和格律。声韵即相同或相似声音在诗行中的重复,它又可细分为尾韵(行末声音重复)、头韵(一个诗句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开头辅音相同而产生的音韵)、同辅音(相同或相似的辅音重复出现)、同元音(相同或相似的元音重复出现)和行间韵。以济慈的《秋颂》为例:“Season of mistsand meHow fruitfulness,/Close bosom-friend of the maturingsun;/Conspiring with him how to load and bless/With fruit thevines that round the thatch-eaves run;/……/For summer haso’er-brimmed their clammy eeHs,”第一行诗中的m是头韵的用法,第一、第三行诗结尾处押尾韵s,第二、第四行诗结尾处押尾韵n,而最后一节诗中则是同辅音的用法,[m]重复使用了三次,一方面它形象地表达出蜜蜂在花丛中嗡嗡飞舞的音响效果,另一方面又给人一种暖洋洋粘糊糊的感觉。这种表现手法与诗行的内容相互配合,增强了诗行的音乐美。

“节奏”一词源于希腊语,意为流动。诗中轻重音的搭配形成自然的流动谓之节奏。重音多,节奏缓慢;轻音多,则节奏轻快。如托马斯・格雷《墓园哀歌》的第一行:“The curfewtoHs the knell of parting day”中重音多且多为长元音,再加上辅音叫的配合,读起来悠扬缓慢,与当时迟暮的景色极为相称。节奏不仅取决于轻重音的安排,而且与行末和行间有无停顿有关,分为:行末停顿end-stopped、行间停顿internal pause、续行run on line。传统韵律学认为音节的多少决定了诗行的长短,meter这个本意为测量仪表的词被用到韵律学中来描述诗行的长度。一音步称作monometer,以此类推,二音步dimeter,三音步trimeter,四音步tetrameter,五音步pentameter,六音步hex-ameter,七音步heptameter,八音步oetameter。其中三音步与五音步在英语诗歌中最常见。依照每一音步中重读音节(扬)和非重读音节(抑)的排列方式,可以把音步分成不同类别,我们将这些不同类别的排列称为格律。常见的英语诗歌格律有以下四种:抑扬格iamb、扬抑格trochee、抑抑扬格anapest、扬抑抑格dactyl。将音步的数目与格律结合起来,我们又可以将英语诗歌分成许多小类,如扬抑格四音步、抑抑扬格三音步、抑扬格五音步等,其中五步抑扬格是英语诗歌中最常见的格律。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The Canterbury Tales)和弥尔顿的《失乐园》(Paradise Lost)等,都是用抑扬格五音步写成的。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不同时期的诗人不断从词语中发展或发现了新的音响效果和节奏模式。譬如,现代诗人常常采用不押韵的声音模式来体现对墨守成规的押韵诗的反叛。一些成功的例子表明这也能体现诗歌之美。如20世纪英国诗人奥登(Auden)的《安眠曲》一诗开头的几行:Lay your sleepinghead,my love,/Human on my faithless arm;/Time and feversburn away;/Individual beauty from;/Thoughtful children,andthe grave,/Prove the child ephemeral,诗中没有一个真正的韵脚,仅仅使用了几组半韵(1nve/arm;away/grave),但整个诗行舒展自如,相同的元音和辅音组成低回往复、缠绵不尽、富有极大的韵律美。

三、注意英语诗歌语言的运用

诗歌是以语言为媒介的艺术。人类语言本身是一套神奇的符号系统,而诗歌又是语言最微妙的运用,是人类心灵最丰富的交流。诗的语言远比日常语言富于表现力,当然也较难把握。诗人们在创作中会采用各种基本的语言技巧,如:表义与涵义、意象与象征、修辞手法等。所以,为了能够更透彻地理解诗歌的意旨与含义,了解诗歌语言上的特点是非常必要的。

意象是诗人常用的一种语言表现手段,用于描述人类感觉经验的语言,是用具体的形象来表现人们在理智和情感方面的体验,对读者的感官起作用,使其“感同身受”。英语诗歌中的意象很多,有听觉意象、视觉意象、触觉意象、嗅觉意象、味觉意象、动觉意象以及抽象意象等。读者在意象的指引下迅速进入诗的意境,沉醉在诗情画意之中。英国诗人济慈的长诗《圣亚尼节前夕》的第一段就出现了好几种意象:

圣亚尼节前夕――啊,彻骨的凛冽!

猫头鹰披着厚羽也周身寒冷;

野兔颤抖着拐过冰冻的草叶,

羊群拥挤在羊栏里,寂静无声

寥寥几句诗行包含了丰富的视觉、触觉和听觉意象,使读者充分感受到寒冷冬夜的寂静、孤独和凄凉。而故事发生的这一背景与之后恋人激情的会面、私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了生与死、爱与恨的对立。

倘若一种意象与某种意义相关联并被反复运用,就构成了象征。象征也是诗歌常用的手法。它是“诗人自己创造景物,并在景物的具体细节上建立情感联系。这种情感与景物牢牢融为一体,目的是在读者身上唤起一种思绪和情愫,留给他们既清晰又神秘的感觉。”正如在济慈的诗中,冬天与黑夜象征着死亡与仇恨,而年轻的恋人们则象征着爱与生命。再比如美国诗人弗罗斯特的名诗《没有选择的路》,诗中以林中两条小路的意象来象征人生所面临的种种选择,充满了深刻的哲理。

修辞是英诗中常用的另一种语言手段。它是丰富诗歌意义,增强诗歌艺术张力的重要内容。常用的修辞手法包括比喻(metaphor)、拟人(personification)、夸张(hyperbole)、双关语(pun)、借代(metonymy)、呼语(apostrophe)、通感(synaes-thesia)、似非而是(paradox)、用典(allusion)等。在一首诗中经常会使用多个修辞手法,如:

狂放的西风啊,你是秋天的浩气

你并不露面。把死叶横扫个满天空

像鬼魂在法师面前纷纷逃避

这短短几句里就使用了呼语、隐喻、明喻、拟人、夸张等修辞手法。

诗歌的语言是复杂而精巧的。因此,我们要尽可能在阅读的过程中敏锐注意诗人在语言技巧上表现出来的巧智和变化性、力度和微妙之处,这样才能够提高对英语诗歌的欣赏能力。

四、了解诗歌中所蕴含的文化因素

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传统文化渊源,英国的传统文化渊源当然应追溯到历史久远、灿烂辉煌的古希腊、古罗马文明。古希腊、古罗马的文化是西方文化的基石,不了解这个文化背景而想直接走进现代的西方语言,就像一个外国人撇开中国深厚的传统文化去学习汉语,只能是一知半解,生吞活剥。因为诗歌语言极为精炼,所以品读英语诗歌更是如此,只有深谙其中的典故才能品出味道,读出精神。

阿尔弗雷德・丁尼生(Alfred Lord Tennyson)的名诗《尤利西斯》(Ulysses)就是很好的例子。尤利西斯是爱萨卡岛的国王,是希腊神话中的英雄,希腊名为奥德赛(Odyssey)。他是荷马(Honer)所著《奥德赛》(Odyssey)中的主要人物,又作为一个次要人物出现在但丁(Dante)的《神曲》(DivineComedy)中。在但丁的《神曲》中,奥德赛在特洛伊城(Troy)陷落之后再也没有返回自己的家乡,而是说服他的追随者一直向西,开始新的探索。丁尼生依照荷马的叙述在但丁《神曲》的基础上加以改动写成了这首《尤利西斯》。丁尼生把这个希腊神话诠释为人类探索世界,获取知识的愿望与勇气。其中的一句:“It may be we shall touch the Happy Isles,/And seethe great Achilles,whom we knew”中的“阿喀琉斯”(Achilles)一词也是有典故的,他是古希腊的王子,爱萨卡岛上无往不胜的英雄,但是由于他有一处致命的弱点:脚跟(英语习语中也有“Achilles’heel”一词,意为“致命的弱点”),最终在特洛伊战争中牺牲。传说他死后居住在只有德高望重的人才能去的极乐岛上。了解了这些文化背景,再结合整首诗歌的意思与作者当时写作的心境,就能领悟到诗人丁尼生在痛失好友之后仍然激励自己应该像尤利西斯一样不畏艰险,努力向前,勇于搏击,并不断探索新世界,学习新知识。

五、关注语言本身的发展历程

英语诗范文3

诗歌在任何国家的语言里都被认为是思维表达的最高形式。它那谐美的音韵,严正的格律,千锤百炼、概括简洁的文字都是一般散文所望尘莫及的。“盎格鲁-萨克逊时代给我们留下的诗歌中,最重要的、也最有价值的大概要首推《贝奥武甫》(Beowulf)。”这首长诗早在六世纪就以口头形式流传于民间,到十世纪才出现手抄本。凝炼简洁、节奏明快是该诗歌得以存在流传的基础。”英国文学史上不乏诗人,杰弗里・乔叟(Geoffrey Chaucer)、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乔治・戈登・拜伦(George Gordon Byron)、波西・比希・雪莱(Percy Bysshe Shelley)、托・斯・艾略特(Thomas Stearns Eliot)、菲力普・拉金(Philip Larkin)、道格拉斯・邓恩(Douglas Eaglesham Dunn)等都是英国文学史上各个时期的杰出代表。莎士比亚既是著名的剧作家,又是一位卓越的诗人。到了十九世纪,出现了以华兹华斯为首的“湖畔派”诗人(Lake Poets)。1810年以后,又出现了积极浪漫主义诗人拜伦、雪莱、约翰・济慈(John Keats)、阿尔弗莱德・丁尼生(Alfred Tennyson)、布朗宁夫妇等。到了二十世纪,出现了艾略特等现代派诗人。艾略特是现代主义文学巨匠之一。作为诗人、文艺评论家和剧作家,艾略特享有极高的声誉。”总之,在英国文学史上,诗人群星灿烂,人才辈出。我们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对英语诗歌加以涉猎,对之有所了解,不仅有助于更深入地理解文字,认识英语语音、语调、轻重音的应用,还可以提高翻译能力,增强深入学习英语的兴趣。在探讨诗歌押韵、形式、排偶与叠句之前,以下四点必须了解:

1.一首诗(a poem)包括若干个诗节(stanze或strophe),每节又分为若干行(line 或verse),每个诗行由若干音步(foot)组成,音步则是由一定数目的重读音节(arsis或ictus)和非重读音节(thesis)按照一定规律排列而成。

2.依照每一音步中重读音节(扬)和非重读音节(抑)的排列方式,可以把音步分成不同种类,即格律。常见的英语诗歌格律有四种:抑扬格(Iambus;the Iambic Foot);扬抑格(Trochee;the Trochaic Foot);扬抑抑格(Dactyl);抑抑扬格(Anapaest;the Anapaestic Foot)。

3.音步也有完整和不完整之分。

4.诗的各行音步数目不定,诗行按音步数量分为以下几种:单音步或一音步(monometer),如,|O!|(啊!);双音步或二音步(dimeter)如,mountain(山);三音步(trimeter);四音步(tetrameter);五音步(pentameter);六音步(hexameter);七音步(heptameter);八音步(octameter)。超过八音步的诗行在英语诗歌中较为少见。

英语诗歌的节奏、押韵、形式、排偶与叠句论述如下:

1.节奏(Rhythm)。英语以音节(Syllable)为单位。所以在每行诗中,音节数目的多寡是决定这首诗属于什么样的格式标准之一。英诗的诗句按音节和重音来计算韵律。这种计算办法称作“节奏法”(Scansion)。英语诗歌中,常见的音律有四种:抑扬格、扬抑格、扬抑抑格、抑抑扬格。以抑扬格(第一个音节念得轻短,第二个音节念得长重)为例:|The sky|is high,| the clouds | are pale.| 天高云淡,We watch |the wide| geese fly-| ing south |till they |vanish.|望断南飞雁。

2.押韵(Rhyme)。如Edward Fitzgerald的From Omar Kheyyan一诗的开头一段,押的是aaba的韵脚:A Book of Verse underneath the Bough(a);A jug of Wine, a Loaf of Bread― and thou(a);Beside me singing in The Wilderness(b);O, Wilderness were Paradise enow.(a)

汉诗都是押尾韵,而英诗是按音节为单位的。在押韵的位置上,英诗较汉诗变化多一些,共有三种押韵形式:

(1)押尾韵(end rime)。押尾韵是把同韵母或韵母相近的字,放在诗篇某些句子的末尾。英语的spent, bent, present, prevent是同韵;wide, hide, chide, denied也是同韵。

(2)押头韵(head rime)。每行的第一个音节押韵,这与押尾韵刚好相反。如盎格鲁-萨克逊诗歌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押头韵,即诗行中的第一个字母或音韵重复出现,构成押韵。例如:

St’eap St’anlitho-St’ige n’eave

(Steep Stone-slopes-paths narrow)

陡峭的石坡狭长的小道

押头韵的可以是辅音,也可以是元音。

(3)押中间韵(internal rime)。即在一行诗中间停顿休止(caesura)音节和本行最后音节押韵。这种中间押韵的形式极大程度的增强了音韵感,是轻松诗体中常见的韵律。英诗以音节押韵,而英文一字可能是多音节。大致有以下几种:

①押单韵(single rime):这个押韵的元音必须相同,后面辅音也必须一样。如“fan”,“ran”;“distain”,“complain”。

②押双韵(double rime),或称长短二音韵:音多落在前一音节。如“motion, ocean”,“waken, forsaken”;“audition, rendition”。因为这种韵律轻快、优美,所以又成为女韵(feminine rime 或female rime)。

③三重韵(triple rime):句末三个音节同时押韵,如“glorious, victorious”。这种韵律多用于幽默诗、讽刺诗,如拜伦(Byron)多用这种韵律写讽刺诗。

④首字韵(alliteration):即重复两个或两个以上紧接相连的字,或重读音节的第一个字母或音素。例如:

When fortitude has lost its fire,

And freezes into fear.

3.形式(Forms)。英诗的形式大致有十一种:

(1)双行诗(couplet):每诗节两行者叫双行诗,两行必须押韵。在这两行诗中,语法结构和诗思必须独立、完整,不得依赖前行或延伸到后行去。所以又称closed couplet。例如下面两行即如此:

One prospect lost another still we gain,

And not a vanity is giv’n in vain.

还有一种两行诗,叫做英雄双行诗(Heroic Couplet),每行五音步、十音节,抑扬格,两行同韵。

(2)三行体。每节含有三行。其押韵方式有两种:

①三行同韵(triplet)。例如,R.Herric的The Poetry of Dress诗:

Where is silk my Julia goesa

Then, then (methink) how sweetly flowsa

That liquefaction of her clothes.a

②意大利三韵句(tera rima)。由意大利传入英国。每节三行中,第一、三行同韵,第二行是新韵脚。即aba,bcb,cdc,ded…。通常这种诗是五音步、抑扬格,也可以是四音步、抑扬格。

(3)四行诗体(quatrain),又可分为狭义的和广义的四行诗及民谣四行诗。

(4)五行诗体:这种诗每节五行,韵尾也有几种,如ababb;abccb;abcbb等。

(5)六行诗体:这种诗每节六行,韵尾有aabbcc;aaabba;ababcd等。

(6)七行诗体:每节七行,多为五音步、抑扬格,韵尾ababbcc;这种格律不随便更改,不如四行诗等自由。因苏格兰国王James I曾用这种格律写诗,故又称皇家韵(Rime Royal)。

(7)八行诗体:又分为两种形式:

①Ottava Rime:每节八行,五音步、抑扬格,abababcc韵脚。斯宾塞(Spencer)、弥尔顿(Milton)、济慈(Keats)、拜伦(Byron)等诗人多用之。

②法国体八行诗(Triolet):第一、第二两句在第七、第八两句重复;第一句在第四句又重复一次。八局中只有两个韵脚,即ab韵。如以大写字母表示重复,则其韵脚为ABaAabAB。

(8)九行诗体:英国十六世纪诗人斯宾塞首创了每节九行,一至八行用五音步、抑扬格,第九行采用六音步Alexandrine的诗体。因为这种诗体是他首创,故称Spenserian stanza,其韵脚为ababbcbcc。

(9)十行诗体:每节十行,如济慈的《夜莺颂》(Ode to the Nightingale)就是用这种诗体写的。韵脚为ababcdecdc。其音步为5555555354,抑扬格。

(10)十一行诗:每节十一行。

(11)十四行诗(sonnet):过去也曾音译为《商籁诗》。这种诗体有两种形式:

①十六世纪英国诗人Sir Thomas Wyatt模仿并翻译意大利的爱情十四行诗。这种诗格是全诗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八行(the octave),韵脚是abba,abba。这一部分的韵脚是不变的;而第二部分第六行(the sestet)的韵脚可能有几种不同的形式:cde, cde或cdc, dcd等。

②另一种十四行体是以上意大利体又托马斯・威尔斯(Thomas Wyatt)的朋友亨利・霍华德改成三个隔行押韵的四行诗,殿以一个叠韵的双行。这就成了英国的十四行体,后来经莎士比亚成为一种常用的诗格。弥尔顿、华兹华斯、罗塞提(Rossetti)等诗人都喜欢用它写诗。其韵脚多为abab, cdcd, efef, gg。

4.排偶(Antithesis)与叠句(Refrain)。英诗排偶虽然不如汉诗多而严整,但也不乏其例,而且对仗也相当工整,例如布朗宁(Robert Brownin)的Life in a Love中四行:

While I am I, and you are you,

So long as the world contains us both,

Me the loving and you the loath

While the one eludes, must the other pursue.

叠句就是意义相同的句子前后呼应地重叠。它常常用于表现人物的一种回环往复的强烈感情,给人以“百转千回”、“绕梁三日”的感受。叠句运用得好,会使作品产生强烈的艺术魅力。十五世纪流传于英国民间的歌谣就不少采用叠句(refrain)。如,《英国古代佚诗》Reliques of Ancient English Poetry:

Lully, lully, lully, lully,

The fawcon Rath born my make away,

The fawcon Rath born my make away,

He bare hym up, he bare hym down,

He bare hym into an orchard browne,

He bare hym into an orchard brow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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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英语诗歌 大学英语素质教育 作用

英语已经不可否认地成为一门世界语言。为进一步推进我国的世界化程度,我国《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以下简称《要求》)中明确指出:大学英语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使他们在今后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用英语有效地进行口头和书面的信息交流,同时增强其自主学习能力、提高综合文化素养,以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交流的需要。

《要求》在掌握语言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明确强调“综合文化素质”的提高。而我国大学生虽然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学习英语,可是效果仍不理想,能够完成基本的书面和口头交流,但与较高的“综合文化素质”还有一定差距。在国际交流日益密切的今天,仅仅能够完成语言交流是远远不够的,完成的质量和达到的效果才是我们应该进一步关注的焦点。要做到这一点有许多途径,如文化导入教学法。然而,我认为,英语诗歌教育是大学英语教育工作者亟须关注的一点。

英语诗歌教育是我国大学英语教育中一直被忽视的一面。目前的大学英语教学材料,即教材,是以包括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等的散文为主,没有引入任何与诗歌有关的材料。中国儿童在正式入学学习汉语之前,父母充当孩子的语言启蒙老师。几乎所有父母都会首先以口授的方式教孩子诵读唐诗,例如《咏鹅》、《锄禾》、《静夜思》等,许多学龄前儿童对这些诗歌都出口能诵。从小学到高中,每册语文课本上都选有中国古诗词。而我国的所有官方英语教材中除去对话就是散文,从未出现过诗歌的影子,即使出现,也是选读部分,不作要求。仅从教材这一点,我们不难发现,虽然英语教育工作者不断强调,英语教学要向汉语母语教学学习,让学生像学习汉语一样,把英语作为一种技能去训练,在不断反复、不断运用中掌握,但是,不足仍然存在。为什么英语诗歌教育可以弥补当前大学英语教育的不足呢?

一、英语诗歌教育是一种兴趣教育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培养大学生对英语的兴趣是学好英语的关键。大学生的心智发展基本成熟,有足够的理性引导自己兴趣的方向。许多大学生觉得英语难学,花费许多时间,没有语感,无法张口,不敢动笔,再加上英语考试对自己信心的打击,培养不起对英语的兴趣。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学习语言的天赋,而是尚未体会到英语的魅力所在。中文诗歌是汉语中的奇葩,英语诗歌亦是如此,因其对英语语言的灵活驾驭,对音韵的充分运用,对意境的完美描绘,堪称英语语言的瑰宝。英语语言的特点决定了英语诗歌的独特美感。由于英语是重音语言,在诗歌中的运用使语言节奏更加匀称,形成特定的规律,配合诗歌内容,能够彰显语言的音乐效果。[1]如19世纪英语诗人爱德华·李亚的“the owl and the pussy cat”,用极其简单的语言描绘了两只小动物出海寻找爱情的故事,其中的美妙场景让人流连忘返,加之歌谣体的运用,让语言的音韵跌宕起伏、回味无穷,同时增强了诗歌的童话色彩。我在英语课堂上诵读这首诗之后,学生无一不面带激动的笑容,纷纷赞叹原来英语还可以这样读、这样学。之后,学生中流传起一股读诗、背诗的热潮。

二、英语诗歌教育是一种审美教育

审美教育是大学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本身并不是人类发展的目的,它只是人类实现目的的必要形式;人类发展的目的就是人以全面的方式掌握他的多样的存在,因此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存在着。[2]这个完整的人就是席勒所谓审美的人,或因为达到了完整状态而进入审美状态的人。审美是一个人一生应有的追求,从小到大,直到大学时代,审美教育才能够得以充分的实施。大学期间,多数专业不再开设语文课,而所有专业都要学习英语,因此,一定程度上,大学生审美教育的担子就落在英语教学的肩上。英语作为一门语言,承载着英语国家丰富多彩的文化,传递着异域他国的知识,有可能也有能力承担审美教育的使命。

诗歌作为英语语言的精华,更是饱含了美的符号。从诗歌形式来讲,各种诗体丰富多彩,从十四行诗到英雄双韵体,从歌谣体到自由体,或结构严整中透出变化,或灵活多变但步伐工整,变化与不变的平衡中透出张力之美。从节奏来看,或灵活跳跃,或缓慢深沉,或张弛有度,像音乐般敲击心弦。从韵律来听,循环往复,但步步推进,产生匀称之美。从内容来讲,包罗万象,或含蓄,或直白,与形式之美相映成趣,相得益彰。这种美的感受是散文所不能够替代的,一旦受到这种浓重的美的熏陶,学生对英语的兴趣自然会更加浓厚,更有信心和动力解决英语词汇和语法问题,同时深刻体会英语文化的精髓。

三、英语诗歌教育的具体操作

既然

英语诗歌教育在大学英语素质教育中有如此重要的作用,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又该如何操作呢?简单总结为四个字,即读诗、背诗、评诗、写诗。

有人认为诗歌难懂,在大学英语课堂推行“读、背、评、写”诗歌教育不切实际。然而,反观一下中国儿童读背唐诗,如果选材合适,英语诗歌对心智都已发展成熟的大学生来说不见得高不可攀。中国儿童从小在父母的指导下读背诗歌,虽然不求善解,但是仍然背得津津有味,从而帮助学习语言。即使英语诗歌对大学生如同唐诗对中国儿童一样晦涩,诵读也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但是,对于大学生来说,英语诗歌却并不像唐诗对中国儿童那样难,在词典的帮助下阅读英语诗歌与读散文并无太大区别。一旦明白了诗歌的意思,诗歌的形式和音韵之美与意思可以相互映衬。反复诵读,必将像“床前明月光”一样引发无穷的遐想。

读诗和背诗可以调动学生的视、听等各种感官,加上大脑对内容的思考、对音韵的把握,使文本的信息对意识反复刺激,在短时间内形成较深的记忆,而且篇幅短小、意境鲜明的诗歌更能产生良好的效果。不仅如此,结合诗歌本身的节奏、韵律和内容形象化、意境化的特点,学生更容易由诗歌产生联想,形成自己独特的感受和理解。正如剑桥大学的格林·比尔教授和裴基博士所说的那样:诗歌只有诵读出声才能充分感受其魅力。背诵诗歌可以在基本领悟诗歌意义的基础上加深理解,帮助学生完全融入诗歌意境,在美的享受中强化对英语掌握。

评诗即诗歌赏析,是指详细阐释对诗歌思想、意义、内容、形式、个人感受等方面理解。要求学生文本细读、朗读、背诵之后,不管全面抑或偏颇,学生对诗歌都会有或多或少的理解,与散文相比,这种理解来得更快、更强烈。之后让学生赏析诗歌,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表达出来,有感而发,就很有助于提高英语表达能力。

许多人会认为以上三点都好实现,但让大学生用英语写诗不太现实。有些大学生甚至不会用汉语写诗,不知道音韵为何物,写英语诗歌谈何容易。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美国学系教授、著名华裔作家和文学评论家亚历克斯·郭先生用事实证明,只要指导得当,写英语诗歌并非遥不可及。他在一次来华讲学期间向我们的大学生演示了他在美国大学教授写作课的方法。他要求学生首先写俳句,即一种日本短小诗体,由五、七、五三行十七个音节组成。他首先简单讲解这种诗体的规则,然后让学生尽量在规则之下完成文字游戏,如果能够兼顾内容意义,则为上乘作品。学生反响热烈,虽为第一次写英语诗,但不乏佳句。之所以以俳句为入门诗体,主要因为它短小,结构简单,要求较少。他这样做并不是希望把他的学生培养成诗人,而是让学生熟悉英语音节,把握语言节奏,以及怎样使用有限的字数表达无限的意义,从而深层次把握英语语言,同时无形中提高了学生的自信心和成就感——大都认为诗歌比散文难,但在老师的指导下,诗歌也不过如此,其他常见的散文更是不在话下。

英语诗歌从兴趣和审美两方面提高大学生的英语“综合文化素质”,在合理的选材和指导之下,诗歌教育必定全面推进大学英语素质教育,更好地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培养优秀人才。

参考文献:

英语诗范文5

关键词: 英语口语节奏英诗音步特点英语学习影响

节奏是自然界的一个原则,任何事物都离不开节奏。四季交替,月盈月亏,潮涨潮落,都有各自的节奏。人的心跳、呼吸、行走、学习、工作等都有节奏,而影响人们心灵的音乐更离不开节奏。节奏给人力量,给人愉快的刺激。在一定意义上,英语口语节奏也表现了自然和生命所固有的节奏。我们用“di”表示非重读音节,“dang”表示重读音节,来表示英语中的主要节奏。

1)dang dang

Come here/look out

2)dang di dang

Write it down/having lunch

3)di dang di

For ever/I’d like to

4)di dang di di

I ?think it is*/we ?spoke to them

5)dang di di dang

?Writing it ?now

6)di dang di di di

I’ve ?eaten them all

7)di dang di dang

I ?think he ?might

8)di dang di di dang

I ?wanted to ?know

以上是英语口语节奏的例子。连贯话语中的重读音节与非重读音节总是交替出现,其排列模式构成了节奏。重读音节间的距离相等,即重读音节间音节越多,读得越快。如:

句①含四个音节,句②含六个音节,句③含八个音节,但它们都有两个节奏即两拍,所以在朗读这三句话时,所用的时间大体相同。

节奏是诗歌最明显的特征之一。爱伦・坡说,诗是“节奏创造的美”,它不仅供人阅读与欣赏,而且是供人吟诵的。中国古代诗歌是以平仄声交替对立及其错综复杂的变化,构成起伏变化,丰富多彩的节奏感和美感的。而英诗讲求节奏与和声,节奏与和声来自诗的格律、音步和韵脚。在每一个音步中,我们常用“/”代表重读音节,称作“扬”;用 “⌒”表示非重读音节,称作“抑”。重读音节及非重读音节的安排形式有下列四种情况:抑扬格(iambic foot)、扬抑格(trochaic foot)、抑抑扬格(anapestic foot)及扬抑抑格(dactyl)。

学习英诗技巧时,首先应该了解和熟悉抑扬格音步,然后再了解抑扬格五音步,因为它使用最普遍。抑扬格五音步就是每行由五个抑扬格音步组成的诗句。如:

她走在美的光彩中,像夜晚

皎洁无云而且繁星满天;

明与暗的最美妙的色泽

在她的仪容和秋波里呈现;

――拜伦:《她走在美的光彩中》

这节诗每行四个音步,每个音步均按一个非重读音节再加上一个重读音节的规律来排列,只有第六行第二个音步是两个非重读音节再加上一个重读音节,但整体来说,不影响整节诗的格律,这种排列就是遵从了抑扬格。

英国的人民,为什么犁地

报答老爷们踩你们成泥?

――雪莱:《英国人民之歌》

这节诗属于扬抑格,尽管每行最后一个音步只有一个重音。英语中许多脍炙人口的诗篇都是由扬抑格来构筑其铿锵响亮的节奏的,如布雷克的《老虎》(The Tiger),朗弗罗多《生命赞歌》(A Psalm of Life)等。

英语诗歌的格律不总是固定和绝对工整的,无论是音步的数目还是格律的形式都经常会变化,正是这些变化丰富了英语诗歌的表现形式。美国华盛顿大学教授查尔斯・弗雷博士在南开大学任教期间曾对笔者说:“A good poet works against the established meter.”(优秀的诗人总是想办法突破固定的韵律。)此言可谓精辟深刻。在同一首诗中,可采用两种或更多的格律。例如:

在上面两行诗中,我们可看到“抑抑扬”和“抑扬”两种格律。选择什么样的格律诗与诗的主题和意境有关。一首好诗,其格律必须与诗的主题和意境吻合,使得格律为烘托语义服务。如:

当你老了,两鬓斑白,睡意沉沉,

倦坐在炉边,取下这本书来,

慢慢读起,追忆那当年的眼神,

神色柔和,倒影深深。

――叶芝:《当你老了》

这节诗是抑扬格五音步,虽然第三行最后两个音步与主流不一致,但也不至于影响总体音律节奏。这种格律变化常常是被动的,是诗人不得已而为之的。

诗体学节奏与口语表达节奏之间存在着相互趋向的辩证关系。前者趋向于说话时的自由节奏,而后者则趋向于说话时潜意识中的隐性格律节奏。两种趋向的最大值即为两种节奏各自趋向的最佳点,越过此点就失去了两节奏间的区别。如何使口语表达节奏既带有诗体学节奏的影子而又不受其模式限制,这成为借助英语诗歌为大众口语服务的有利因素。此外,英文诗体学节奏,尤其是它的主重音音节节奏范式,与现代英文口语中若干特殊语气的表达有着深层次的密切关系。正确表达语气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正确表达组成该语气的关键词语的节奏及其特定的隐性节奏定式。不同的语气形成不同的节奏定式,掌握这些定式在理论上对加强语言节奏、提升口语表达能力不无益处。

参考文献:

[1]罗良功.英诗概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

英语诗范文6

关键词:英语诗歌 大学英语 策略

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认为:“所有的诗歌佳作都是内心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诗歌是英文体裁中与小说、戏剧并驾齐驱的文体,是文学艺术的最高形式,也是最优美凝练、最容易引起人们共鸣的文学作品体裁之一。然而诗歌鉴赏在大学英语教学中远未受到足够的重视。陈光乐曾坦言“在大学英语教学中,英美诗歌在英语专业教学中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但它在大学英语教学中长期被忽视。

大学英语课堂中进行英语诗歌教学益处有二:其一,从语言习得的角度来看,它能增进语言学习者对英语语言(如词汇、句法)的领悟深度和宽度。其二,诗者,文化之载体也。学生在学习英语诗歌时,不仅仅在习得英语语言,还在接触各种异域文化。英语诗歌阅读作为大学英语阅读的一个补充,其意义和作用在大学生英语学习上是不可忽视的。以下笔者将结合教学实践,从英语诗歌引入教学具体的实施策略方面进行阐述。

一、教学内容的甄选以及教师的授课准备

诗海无涯,所选诗作皆沧海一粟而已。不同的诗歌在情思的表现上各有胜境。在选材上最重要的是能引起学生兴趣,既要注重经典和永恒,也要适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课堂操作。同时,诗歌在课堂的利用性也要考虑,要是有音频资料效果会更好。由于每个学生的水平、爱好和兴趣不同,对诗歌也会有所偏好,在选材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让学生自己去找喜欢的诗歌,教师可在此基础上有选择的挑选或轮流使用。

此外,教师在授课前,首先要摒弃先入为主的想法。要准备好和学生平等的交流,倾听不同的声音和阐释,引导整个班级形成一种民主的学习气氛。美国语言学家克拉伸(S.D.Krashen)情感过滤假说认为语言学习应在学习者处于“不设防”、低焦虑状态下进行。在诗歌诠释中,教师不应是权威,在诗歌活动中应该履行一种组织者、鼓励者、合作者、解难者的角色,激发学生的诗歌欣赏兴趣,领略英语国家的风土人情。

二、教学活动的设计

(一)诵读

诗歌语言作为精炼的抒情语言,尤其强调其音乐性。诗歌语言的音乐性表现为诗人感情的跌宕起伏和诗歌外在韵律的完美结合,主要是通过节奏、韵律等手段把内在的情绪波动外化表现出来。英诗中的押韵方式形式多样,风格各异。同时,出于情感表达的需要,诗人会采用重复、回环的手法,使诗歌语言的轻重、缓急、强弱、高低、长短所带给人的一种张驰交错的特殊美感。正如英国“湖畔派”诗人柯勒律治所言:“心灵里没有音乐,决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诗人。”让学生情感饱满地反复吟诵一些精致、婉转悠扬的诗歌,体会其中的音乐美、情感美、意境美,体验到英语学习的乐趣,从而对英文诗歌以及对英语语言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此外,让学生诵读英语诗歌是一种对诗歌结构、意象、声调、词藻等的再认识,对于开发学生的语言领悟能力和培养学生的语言能力是很有裨益的,也是一种对诗歌的形式意义和美感获得体验的很好的活动。

(二)多种形式的讲授相结合

教师可以播放由专业人士朗读的诗歌的音频,该步骤对激发学生的兴趣尤为重要,也是学生练习英语听力很好的素材。通过这一活动,学生可以对诗歌的意义和形式如音韵、节奏和韵律有一个整体的把握。

诗歌的文本可以和音乐很好的结合起来。诗歌语言讲究音韵美和节律美,是富有音乐性的语言,英国十八世纪诗人蒲伯(Alexander Pope)曾多次指出声音在诗歌中的重要性。他在《论批评》中发表了“The Sound must seem an echo to thesense.”(声音应是意义的回声)的著名观点。例如在讲授克里斯蒂娜·罗塞蒂的《当我死去时》这首诗歌时,我们可以体会到诗人诗乐结合,“有意识的追求甜美优雅的旋律,追求每个字的音乐价值。”

笔者给学生播放了由罗大佑的第一首创作曲,由这首歌给与灵感,徐志摩翻译的《歌》,当我死去的时候亲爱/你别为我唱悲伤的歌/我坟上不必安插蔷薇/也无需浓荫的柏树/让盖着我的青青的草/淋着雨也沾着露珠/假如你愿意请记着我/要是你甘心忘了我/在悠久的昏暮中迷惘/阳光不升起也不消翳/我也许也许我还记得你/我也许把你忘记/我再见不到地面的青荫/觉不到雨露的甜蜜/我再听不到夜莺的歌喉/在黑夜里倾诉悲啼。借助这首中文的歌曲,学生也不难感受到罗塞蒂诗歌中想要展现的冰冷忧郁的唯美意境。

有些英文诗歌也可以和图画相结合。例如在赏析意象派短诗《红色手推车》时,老师可以让学生用纸和绘画工具,把自己对诗歌的理解用图画表达出来。这种有新意的讲授方式不仅可以调动起学生的兴趣,也使得卡明斯想要表达的清新明快的图景更加让人难忘。

(三)比较鉴赏诗歌

西方一些比较文学的研究者曾经指出:不同民族的文学在平行发展的过程中会出现殊途同归的现象。这种现象在文学作品中的确有所反映,中西的诗歌虽然有各自不同的文化底蕴,但我们从中还是可以寻找到彼此的影子。在教学中,教师应该引导性的让学生去比较一些中西方的诗歌。例如中西方的爱情诗,哀悼诗,离别诗,中国古代山水诗和英国浪漫主义诗歌。或者可以比较一首英文诗歌不同的翻译版本。学生通过这样的练习,也可以更好的理解中西方文化的共通和差异之处。

三、结语

英诗是英美文学宝库中最为璀璨的明珠。诗歌引入大学英语课堂,学生练习了书面和口头语等多方面的英语素质,文学鉴赏能力和审美能力也得到了提高。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给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资源和引导,并注意教学手段和方法,使诗歌鉴赏成为课堂上不可或缺的语言实践活动,从而将我们的大学生培养成将我们的大学生培养成为“专业的、人文的和世界的”人才。“路漫漫其修远兮”,在此共勉。

参考文献:

[1]陈光乐.英美文学与大学英语教学[J].山东外语教学,2004 (4):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