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法律顾问工作总结范例6篇

乡镇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乡镇法律顾问工作总结范文1

一、扎实推进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

(一)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营造调解职能大提升大发展的良好氛围。各乡镇确保落实1名副科级乡(镇)领导任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落实3-5人组成调委会专、兼职人员,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办事,为大调解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其次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发挥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的作用,县培训乡、乡培训村和重大纠纷经验交流的形式强化调解队伍的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从而提高依法调解矛盾纠纷和民事案件的能力。各乡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真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县”。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确保全县的社会稳定。

(二)围绕市依法治市工作方案,全面推进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全县15个乡镇目前建立项目的人民调解室有:多功的“蓝天新村”项目调解室、始阳的“乐坝村聚居点”人民调解室、“光荣村聚居点”人民调解室、乐英的“盐店村聚居点”人民调解室、大坪的“毛山村聚居点”人民调解室、“大坪村聚居点”人民调解室、两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人民调解室、仁义的“永兴村聚居点”调解室、“溪口村聚居”调解室、“桐林村聚居点”调解室、“石桥村聚居点”调解室。11个项目调解室均严格按照雅司发[2014]2号文件要求,做到了“七有”、“及录”、“优卷案”。:即:“七有”: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与项目部共用);有必要的办公设备(桌椅和电脑)、有调解员(各司法所的司法助理员参与其中),有外观标识、有规范的名称、有公示牌、有矛盾纠纷台账。“及录”:所有项目人民调解案件统一及时录入大调解信息系统。“优卷案”指优秀的人民调解案件按照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制作建立规范的人民调解案件卷宗。全县项目调解室共受理纠纷29件。调解成功29件,成功率100%。目前在11个项目调解室中打造了3个项目调解示范点(乐英的盐店村聚居点、始阳的乐坝村聚居点、两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155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5个、村调委会138各、社区调委会7个,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人民调解员775名。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95件,调解成功469件,调解成功率94.75%,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4件,调解成功率下降0.54%,案件下降率为3.35%。共制作规范性的人民调解协议书422份。

二、认真开展宣传活动,为灾后重建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一)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为抗震救灾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效的法治保障。

1、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不同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持续深入全面开展。重点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在学校开展法制宣传讲座,全县法制副校长坚持在学校讲法制课,共讲课266课时,受到教育的青少年学生和部分家长27000人次,形成了良好的法制副校长讲授法制课制度。

2、加强抗震救灾期间法制宣传工作。芦山“4.20”地震发生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为抗震救灾工作的重点之一,我县成立了抗震救灾宣传队,深入各乡镇,进村入户,开展灾情调查、统计,宣传党和政府的抗震救灾方针政策,涉灾的政策随时以最快的宣传形式(手机短信)发送到群众中。各乡镇共发放宣传资料30万份,做到一户一册,一人一份。法制宣传栏天天更新,10000幅法制宣传标语在各街道、救灾点、公路边悬挂,形成了抗震救灾宣传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今年三月,按照我县三月法制宣传月工作要求,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人员到仁义乡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和送法下乡活动。与县妇联、县人民医院、县疾病控制中心等在城厢镇十里村村委会会议室开展了送法下乡,三月妇女维权活动。活动中市律师协会刘律师在村委会会议室就妇女维权和抗震救灾的法律知识进行了培训。培训农村妇女100多人,在村委会园坝开展了免费法律咨询,医院医生对妇女进行了体检,咨询、体检30人,受到广大村民的欢迎。

在第27个“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县司法局与相关部门在县城茶马广场开展了大型禁毒宣传活动,以“禁绝人人有责”为主题,工作人员和禁毒志愿者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讲解有关预防的基本知识及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教育广大市民要有“珍爱生命、拒绝”的意识,为“法治县”创建形成良好氛围。此次禁毒宣传活动,接受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书籍200余本,禁毒宣传资料2000余份,营造了禁毒宣传的浓厚氛围。

(三)安排部署,落实“法律七进”工作。按照市依法治市办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县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方案(天治县办[2014]2号)下发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求各乡镇和牵头部门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结合灾后重建工作制定“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认真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三名具有较高法律素质、丰富执业经验法律经验和良好法律职业道德的法律顾问成立了县委法律顾问团,主要为县委依法执政、依法治县、做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政策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出台了《中共县委法律顾问团工作准则》,明确了法律顾问团的工作职责、工作开展方式和工作保障等内容。各乡镇、各村免费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

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调整全县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助理员担任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建立完善工作考核制度,表彰2012-2013年度的优秀法制副校长。完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普法教材,推动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

组织开展送法进工地活动。6月10日,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龚勇,副局长杨文刚一行四人到中铁高速公路项目工地开展法制宣传进乡镇农村、进项目工地法制宣传活动,重点针对反恐和公共机构节能进行了宣传。在乡镇宣传反恐的重要性、必要性,要求大家要充分认识恐怖组织的危害性,认识今天的和平稳定来之不易,在项目工地了解工地矛盾纠纷情况,要求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中铁高速公路项目工地提供法律帮助,确保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五)调整充实普法讲师团,为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提供师资力量。5月30日上午,在二郎山宾馆一楼会议室开展了依法治县讲座,参加讲座的有县人大、县委、县政府、县政协的县级领导,副科局级以上公务员100多人。讲座邀请了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法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市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张勇攀同志就依法治省、依法治县工作中央、省、市法治的精神、指示和安排结合4.20地震灾后重建中廉洁重建、安全重建和优质重建进行了讲解。讲解深入浅出,结合县工作实际,受到大家都好评和欢迎。5月30日邀请了市委党校调研员张德义开展了法制讲座,参加讲座的有县委中心组人员并扩大到非中心组的县级领导干部。

(六)印制普法宣传资料,多形式、多渠道加大法制宣传。

今年上半年共印制并发放机关干部普法读物4000本,宣传品20000个。组织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在县电视台开辟了法制频道栏目,开展普法宣传。

大力推进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村设置一个便民法律服务联系牌。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万村”活动。向各行政村(社区)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组织公务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建立了4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今年上半年每个小分队开展活动2次。组织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集中学习涉及灾后重建的法律法规50次。利用农闲、赶集、节庆等时机到村(社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发放普法读物和普法宣传用品10次。对主要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成员的集中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安排在下半年进行。

三、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水平,积极为灾后重建服务

我局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致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法律服务者工作,加强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的监督指导,积极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接待群众来访活动,全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法律援助工作:

全年市对县目标任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1800人次,新建1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

截止目前,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共为来访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840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5件(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为19件,妇女案件15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53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6件。完成目标任务55%,确保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

新建1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拟在两路乡实施。因近期人员抽调影响工作进展,但我局已与两路乡沟通,力争9月底前完成新建两路乡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

站。

2、公证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公证工作规范,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程序上严格要求,保障公证工作的公信力。不断完善工作人员的岗位目标制度,做到接待、办理、送达、归档规范化、法制化。二是加强学习,未雨绸缪。积极组织公证人员参加业务能力培训,认真学习了定式公证文书的有关规定,并在内部开展了《物权法》、《民事诉讼法》及《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和讨论。三是积极参加“警民亲”活动,为老弱病残开展通绿钯通道,提供人性化的上门服务

截止目前,共办理公证案件382件,公证收费57807元。

3、律师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实践活动,对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对落后已经不能适应新的执业环境条件下的各项制度进行了清理删除,根据新形势发展的情况,积极制定增加了适应新形势下律师事务所管理的制度,并报市局律师可批准。二是长期坚持积极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工作,及时对县法制办交办的我县经济项目合同审查的完成,检查律师正确的审查意见,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在合同审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取得领导的支持,作出优质高效审查意见。三是积极参与政法委或局主持的维稳事件的协调处理,提供全程的法律服务,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支持了我县的社会环境建设、经济环境建设。

2014年上半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3件、民事案件34件、法律援助案件20件、法律顾问8件,比2013年上半年有所增长。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县城厢法律服务所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宗旨,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共受理案件40件、代书60件,法律顾问8家,非诉讼事务3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70人次。

四、加强队伍建设,促进灾后重建工作

我局坚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灾后恢复重建、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由局长龚勇同志带队,亲自在灾后重建的西城、黄铜片区担任一个工作组组长,带领我局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从3月初进入工作区,召开会议、走村入户宣讲重建政策,所负责的213户群众的灾后重建迅速开展,工作走在所有工作小组的前几位。我局还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会议,要求全系统人员都要紧紧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灾后恢复重建服务。

我局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县乡镇司法所项目(新建始阳、仁义、大坪、多功、小河、乐英、思经、新场、老场9个乡镇司法所)已委托给9个相关乡镇,目前均已签定合同动工,资金是中央下达的灾后重建资金,由各相关乡镇按工程进度申请拨付。

五、司法业务用房投入使用

我县司法业务用房是国家投资的政法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307万元,建筑面积1460平方米。因“4.20”地震受损严重,省司法厅下拨10万元用于司法业务用房维修加固,目前维修加固已完工,司法业务用房已于今年5月投入使用。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半年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足。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实编为3人,但是空编3人,法律援助中心现任工作人员由司法局派了2个干部,1个接近退休年龄,另一人被抽调。随时会形成人力断层,需要及时充实人员,以免造成对于已经形成的受理案件以及咨询类案件数据不能及时录入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或者日常工作无法开展。

(二)下半年打算

1、灾后重建时间长,任务重,重点围绕灾后重建工作加强法制宣传育及涉灾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政策引导。加强“法治县”和“法治村”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认真开展“法律七进”工作,重点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使我县法制宣传教育的文化特色更加突显。为灾后重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加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及时开展涉灾矛盾“随手调”,切实加强“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机制,紧紧围绕灾后重建这个中心,积极做好因灾后重建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施工安全、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工伤赔偿、劳动争议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全力服务和保障灾后重建项目高效推进。

3、降低法律援助入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确保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困难群众都能平等获得法律服务,使得政府这一民生工程深入人心。

4、加大对我县特殊人群(重点为是社区矫正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力度,做好平时的摸排工作,加大化解力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档案文书,做好特殊人群管理的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及管理工作。

乡镇法律顾问工作总结范文2

一、总体要求

2014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突出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机制,落实任务责任,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认真编制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明确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和责任主体等内容,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完成依法行政年度实施方案和工作要点的制定,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并于2014年6月底之前报送县法制机构。

2.加强目标责任考评,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县政府法制机构要会同县政府督查机构、县监察机关,结合实际,制定2014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核方案,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经县政府审定后,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二)认真履行职能职责,贯彻落实相关制度

3.设立政府法律顾问机构。按照省法制办《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府法发〔2014〕12号)文件要求,设立县政府法律顾问室,与法制机构合署办公,配置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设立法律顾问室,配置1至2名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负责本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并定期向县政府法律顾问室报告相关情况。

4.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2014年12月30日前,县政府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2014年12月10日前向同级人大和县政府报告依法行政情况;县政府各工作部门2014年12月10日前向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依法行政推进情况,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5.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县政府常务学法制度,由县政府法制机构起草拟定《2014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报请县政府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实施《2013年党政联席会议学法计划》;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实施《2014年部门局务会议学法计划》。

6.创新行政执法培训制度。县政府法制机构在提升自身法律素养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创新行政执法培训方式方法,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典型案例评析等多种形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7.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不审不议”原则,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加以研判论证,提出风险等级和风险防范措施,对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8.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审查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不审不发”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自觉理顺规范性文件草案报送审议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中的沟通和协调;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情况通报机制。

9.加强重大行政经济合同的制定和审查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不审不签”原则,县政府法制机构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通过规范合同的制定、审核协议文本、参加会议谈判、提供法律咨询等活动,对合同中存在不合法的条款提出修改、删除等建议,对权利义务不清的合同条款予以明确,完善重大行政经济合同的审查备案工作。

(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10.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县政府法制机构要以申领、换发2014版省行政执法证为契机,以“行政执法人员面对国旗宣誓颁证”等活动,深入贯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树立行政执法权威和公信力。

11.深入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县政府法制机构会同监察机关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全县各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经县政府审定后,对优秀案卷进行表彰,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12.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县政府法制机构、县政务中心、县监察机关要会同相关单位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对201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进行督促检查,根据国务院、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做好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并将梳理出来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及时予以公告。

13.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县政府法制机构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与司法机关之间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依托信息交换平台,促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议程,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责任。

(五)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升争议化解能力

14.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县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行政复议办案程序,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提高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增强政府公信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5.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县政府法制机构会同普法部门、新闻媒体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法制宣传日等平台,采取有效形式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宣传工作,不断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选择法定渠道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16.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要积极参加应诉,严格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和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17.积极探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新路子。县政府法制机构要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要作用,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新路子,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依法行政摆到更为重要的位置。

乡镇法律顾问工作总结范文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更多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精选请关注工作总结范文栏目。

一、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今年以来,各乡镇认真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人民调解员进村入户集中进行了拉网式全面排查,把最容易激化和重大民间矛盾纠纷隐患作为排查和防范的重点,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全部纳入视野,解决在萌芽状态。尽量通过我们的工作化解大量纠纷,为xx县的稳定工作发挥前沿作用。截止目前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040起,调解成功974起,成功率达94%以上,切实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加强乡村民调组织和队伍建设

今年各乡镇对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重新选配,我局组织村级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学习培训2期,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印发了《乡(镇)人民法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工作规程》,在完善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将完善建立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制度,丰富人民调解的内涵,实现人民调解全覆盖。

三、把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与“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相结合

20xx年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了法律顾问团队,由司法局牵头组织法律顾问与乡村干部引导对接,与村委会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法律顾问指导各村调委会依法调解疑难矛盾纠纷在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的原则下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体系,这些自治制度的确立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依法调解和村规民俗相结合提供了丰富的适用调解渊源,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了强大的动力。

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大大减少纠纷的发生。截至目前共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开展法制讲座150场,指导村委会修订村规民约80余份,协助调解矛盾纠纷260起。

今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朝阳社区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会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

社区上半年组织各类居民法律知识学习班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受益多人。每逢过节时,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挨户向居民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调解起,成功率大。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区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乡镇法律顾问工作总结范文4

一、工作成效

(一)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主动聘请法律顾问。我镇聘请镇司法所万守绚担任法律顾问,在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政策前,认真咨询法律顾问,并征求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建立法律顾问考评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

(二)认真履行社会责任。针对我镇实际特点,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在日常工作中对管理服务对象开展法制宣传。丰富普法形式,通过举办开放日、法制宣传月等发放法律信息卡片、宣传册,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三)加强镇属区域法制宣传设施建设。积极利用本单位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村社区宣传栏等普及宣传法律知识。组织镇机关干部职工学法,今年开展2次职工学法用法培训,着力营造依法治县浓厚氛围。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我镇学法用法制度不完善。

(二)法制宣传阵地建设不达标,部分村(社区)未设立法制宣传栏。

(三)依法治镇工作未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三、今后工作思路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办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规范相关工作档案,加强工作督导检查,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乡镇法律顾问工作总结范文5

1.健全普法考核评估机制,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来抓,推动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落实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和列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教育。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和文明办,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融入到文明县城、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2.完善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和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推动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必修课;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增强领导干部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按照上级部署推动将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法情况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

3.培育法治信仰。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培育公民对法治的信仰,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推动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校)必修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从小抓起,健全完善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开设法治课堂,使法治意识成为自觉和习惯。

4.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和利用__电视台、__新闻网、法治__网、__司法局网站、__手机报等平台等形式,广泛开展四中全会《决定》的宣传学习,广泛宣传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宣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效,宣传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宣传各乡镇各单位贯彻全会精神的新举措、新进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5.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化“法律进乡村”,坚持开展送法下乡和5月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化“法律进学校”,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开展9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6.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运用新型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协调党委宣传部门和广电部门,推动落实大众传媒的普法责任,推动公益法治宣传在公共场所的延伸覆盖,增强公益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广泛运用新型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同时,创办微信、微博等新型平台开展法治宣传,积极与用户展开互动,致力打造迅捷便民、内容丰富、即时交流的微信公众账号,进一步拉近与用户的距离,让广大用户感受到法律“触”手可及。

7.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优化成员结构,完善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骨干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活动。

8.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群众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把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到乡镇、村(社区)等基层。认真抓好__县法治文化广场、__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调解和法治文化示范带、法治教育培训中心建设,精心组织“濂溪说法”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乡村文化、

企业文化的融合发展,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小广场、公园、长廊(路、街)、书屋等法治宣传阵地。9.巩固普法阵地。继续在农村和城镇社区加快“四个一”即一个法治宣传栏、一所法制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阅览室)、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步伐。积极引导各乡镇、各部门在城镇主要街道、车站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置固定的、长期性的法制宣传标牌和公益广告;充分发挥市民学校、农民夜校作用,努力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强流动普法阵地建设,利用法制宣传车、巡回法庭、横幅标语、宣传挂图、流动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0.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深化法治县、法治乡镇创建活动,认真做好全市第三批“民主法治五百示范工程”创建和推荐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按照《全市“民主法治示范工程先进单位”动态管理办法》,加强对已授牌的“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民主法治示范乡镇”、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认真总结“民主法治五百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经验,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11.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市综治委《关于在全市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郴综委[__]20号)文件精神,在全县全面推行建立“一个行政村(社区)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满足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12.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工作。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建设法治成果展览室,全面展示我县“六五”普法成果。认真做好全省、全市、全县“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

乡镇法律顾问工作总结范文6

关键词:乡镇领导干部 ;执政能力;新农村建设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0-0043-03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党的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必须把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内容抓紧抓好。”其中,乡镇领导干部是稳固农村政权的骨干,直接担负着团结群众、教育群众、组织并带领群众发展农村、建设农村和稳固农村的重任。乡镇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一个地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整体实现。

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乡镇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存在的问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检验乡镇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平台。最近,笔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就乡镇领导干部的发展经济、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开拓创新这五种执政能力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表明,乡镇领导干部在执政能力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执政意识不强

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对如何执政、如何执好政缺少深刻认识,错误地认为基层只是奉命行事,不是执掌政权,执政兴国、执政为民的意识淡薄,缺乏使命感、危机感。具体表现为:

1.政治责任感不强。有的乡镇领导干部没有“活一方经济、保一方稳定、富一方百姓”的政治抱负,对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把握不准,“小富即安”的思想意识浓厚。有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认为只要在任期内不出问题,不给上级添麻烦就行,尤其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观察时达不到应有的政治高度,在解决时又缺少政治魄力和勇气,致使一些矛盾和问题恶化。有的惧怕艰苦的工作环境,不安心基层工作,身在基层,心在县城,一门心思打自己的“小算盘”。

2.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公仆意识淡化,享乐主义盛行,他们不比工作比待遇,不比付出比回报,不比创造比享受;他们不顾及乡镇财政困难,吃喝之风照常,招待费用居高不下。有的领导干部,消极腐败,虚报冒领,行贿受贿,遇喜庆则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3.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据调查发现,乡镇领导干部开拓创新能力很强的只占3.6%,较强的只占11.7%。这说明相当一部分乡镇领导干部还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束缚,缺乏带领当地群众闯市场的能力和本领,不能从本乡镇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而是盲目听从上级安排,片面强调和理解保安求稳思想,不切实际地照抄他人经验,思想没突破,工作无招数。

(二)执政效能偏低

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工作能力不强,办事效率较低,班子缺少合力,不能发挥整体效能。

1.能力素质偏低。一些乡镇领导干部片面地认为手中有权,就能够做好本职工作,他们不顾知识结构老化,整天忙于应酬,静不下心来学习、充实和提高;即便是参训学习,往往流于形式,名为学习实为休息,名为交流实为交友,致使学无成效。有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理论与实践脱节,只凭感性处理,忽视理性思考,浅尝辄止。

2.工作重点不突出。据调查得知,乡镇领导干部发展经济能力很强的仅占2.1%,较强的占8.4%,较差的占30.1%。这说明相当一部分乡镇领导干部领导农村发展经济的思路不清,对本地情况若明若暗,不熟悉经济,不了解市场,对乡村改革和发展心中无数,缺乏整体发展的思路和长远发展的规划。对当前农村面临的种种困难,疲于应付,要么“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么眉毛胡子一把抓,把握不了工作重点,突破不了工作难点,不能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各种手段对乡村经济工作进行间接、宏观、全面的管理。

3.班子结构不合理。近年来,女干部、非党员干部和年轻干部在乡镇领导班子中的比例有了强制性规定,为完成配备指标,一些乡镇尽搞“拉郎配”,班子建设缺乏科学性,很难实现高素质个体的有机结合,影响整体效能的发挥。此外,乡镇领导干部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也不尽合理,如某乡镇党政领导干部16人中大专学历以上的有12人,占总人数的75%,表面上看领导干部的文化程度大大提高,但透过现象看本质,竟有 50%的领导干部的专科或本科文凭是走上工作岗位以后才取得的,所学专业也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尤其是缺少农村实用技术以及市场经济、金融、法律、现代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三)执政行为欠当

调研发现,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决策不民主,办事不依法。

1.决策能力不强。在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乡镇领导干部对新时期农村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仍然习惯于凭经验和主观臆测办事,拍脑袋就是决策,拍胸部就是落实,常常出现决策与落实失衡及顾此失彼现象,往往是决策多,落实少,甚至只决策不落实,致使决策表面化,“作秀”的东西太多,这种现象严重地阻碍了当地经济发展。

2.应对复杂局面能力弱。由于改革开放和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新变化,各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不断涌现。面对这些复杂局面,有的乡镇领导干部不去认识、不懂分析、不会处理,而是片面、孤立、短期地看待和应对。调查结果表明,乡镇领导干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能力较差的占有41.1%,应对复杂局面能力较差的占了38%。近年来,乡村群众恶性事件、集体上访事件不断增多,就与乡镇领导干部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差、应对复杂局面能力低有很大关系。

3.依法执政能力差。据调查发现,乡镇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较差的占20.8%。这说明群众对乡镇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执政的满意度不高。有的领导干部在执政过程中,缺乏开拓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处理问题时总感到老办法不顶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能用,软办法不管用。据了解,有的乡镇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独断专行,甚至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短法,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

(四)执政环境欠优

笔者在调研中问及“制约乡镇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发挥的主要因素有哪些”时,将近70%的乡镇干部认为缺少宽松的执政环境和良好的执政条件。具体来说,表现在三个方面:

1.工作环境差,工作待遇低。大部分乡镇干部认为他们自己是“三苦”干部,生活清苦、条件艰苦、工作辛苦,与县级机关相比,无论是待遇、工作量,还是工作难度上都存在明显差别。他们早出晚归,生活没有规律,付出很多,还得不到上级领导的中肯评价。乡镇工作直接面对的是群众,身处各种矛盾的旋涡之中,群众稍有不满,乡镇干部就是他们的直接发泄对象。“有吃有穿不怕你,出了问题要找你,不来解决就骂你,你来硬的去告你,催粮催款不理你”,这就是乡村一部分群众对乡镇干部的态度。乡镇干部往往是两头受气,工作稍落后,不仅要受到上级的批评与指责,还得不到老百姓的理解和信任,没有一个良好的宽松的工作环境,他们很难做到以乡为家。

2.责权不统一,工作压力大。大约有60%的乡镇干部认为乡镇职能定位模糊,责权不统一是乡镇执政能力弱化的最主要因素,体制机制不顺是执政难的根本原因。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芝麻大的权力,无限大的责任”。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职能部门相继从乡镇体制中脱离,实行了垂直管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却没有随之剥离。条管的站所多而事不多,权大而责不大;相反乡镇责多而权不多,想干而无法干,使得乡镇领导干部经常面临着有责无权、有事难管的境地。如今,乡镇工作仍然面临着量大、面广、事杂的局面,特别是阶段性、临时性、突击性的任务一桩接着一桩,且都要与工资、考核、奖惩挂钩。凡事有考核,轻则受处罚,重则“一票否决”。签不完的责任状、数不清的一票否决让乡镇领导干部如履薄冰。

3.财力不充裕,工作难开展。近年来,党中央为解决三农问题,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出台了许多减负政策,如取消“三提五统”、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和农业税等。这些政策的兑现,给广大群众带来了巨大实惠,但也不可避免会给乡镇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致使乡镇领导干部履行职能缺少必要的财力支撑。如今各乡镇领导干部面临着必须在任期内争取项目和资金来搞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任务。由于项目资金的审批程序繁琐,使用管理严格,运转周期较长,很多工程就只有靠借、贷、要,给乡镇留下许多隐形债务。正因为财力不充裕,乡镇领导干部经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二、切实提高乡镇领导干部执政能力,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乡镇领导干部要想塑造自身良好形象,树立领导威信,提高执政能力,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从以下五个方面下工夫:

1.切实转变领导方式,营造良好的执政环境。乡镇作为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承担着繁重的工作任务,各上级职能部门和主管部门应该转变对乡镇工作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一要在福利待遇、生活条件等方面多给乡镇领导干部以真情关怀、真心爱护,使他们能够扎根基层,恪守本职,全心全意投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二要按财权和事权相一致的原则,给乡镇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以财力支持。三要切实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大力精简会议,取消不必要的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减少不必要的“一票否决”事项,变“单一任务考核”为“综合绩效考核”,尽量克服把职能部门应尽的职责和任务分解到乡镇的倾向,切实为乡镇领导干部“松绑减压”。

2.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在创新中领导发展经济的能力。乡镇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是否强,最终体现在能否把经济发展搞上去,能否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一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确立争先发展、加快发展的理念,把握好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动权,努力开创出各具地方特色的经济发展之路。二要加强经济发展能力培训,提升领导经济工作、发展工业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对本地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和科学规划,并通过招商引资,破解农民增收难题,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三要不断提高领导艺术和领导水平,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转变“等、靠、要”的思想,树立敢闯敢试敢干的开拓意识,在开拓创新中固本强基,在与时俱进中找准优势,带领群众发展市场经济,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3.树立勤政为民的思想,不断增强为民办实事的能力。随着农村经济发展逐步走向社会化、专业化、规模化,一家一户生产的分散性、盲目性、脆弱性暴露得越来越明显,广大农民迫切需要乡镇领导干部为他们提前、产中、产后服务,做他们发家致富的领路人。一要树立“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执政为民思想,脚踏实地为民办实事、做好事,不搞不切实际的高指标、虚报浮夸的假政绩,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二要顺应民心,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做出科学决策。制定政策时,必须坚持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和他们的承受能力,凡是与群众利益相悖的政策和措施坚决不能出台和实施。三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务实的态度,关注民生,维护民利,把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来,利用熟悉民情、村情、社情的优势,为农民提供技术、人才、资金、销售等方面的信息和服务,以出实招、求实效、立实绩来赢得他们的真心拥护和信赖。

4.坚持依法办事,不断增强依法执政的能力。乡镇领导干部既是执法的领导者,也是法律的维护者,能否做到与时俱进、依法执政,对新时期乡镇领导干部是一种严峻考验。一要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维护宪法和法律。乡镇领导干部必须牢牢记住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拥有任何超越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二要通过自学和培训的途径,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执政意识,增强依法执政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三要坚决改变“以人管人、以权管事”的做法,学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努力克服用党的政策取代法律的现象,努力克服把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倾向,真正做到依法处理、依法管理、依法办理,只有这样,才能使所做的工作、所讲的道理得到人们的理解和认同。

5.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基层是社会矛盾的沉淀地。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种社会矛盾日渐凸显,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这就要求乡镇领导干部不断提高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一要不断加强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要增强预见性,积极防范和化解矛盾。对于一些不稳定因素和初见端倪的矛盾与问题,要本着“可疏不可堵、可解不可结、可散不可聚、可预不可怠”的方针,尽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三要果断决策,及时处理。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要准确把握矛盾的性质和特点,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等手段,通过教育、协商、调解等途径,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果断决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依法及时处理,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安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十七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说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乡镇领导干部只有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自身执政能力,不断增强为民服务的本领,才能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更快更好地实现。

参考文献:

[1]辅导读本,本书编写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本书编写组.十七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3]陈勇.乡镇党委如何加强执政能力建设[EB/OL].参考资料网,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