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管理范例

扶贫资金管理

扶贫资金管理范文1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是指国家为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为解决农村贫困问题,除中央每年拨付的大量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外,河北省还安排大量专项扶贫资金,2014年河北省将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达到5亿元,另外要求各市和重点县每年要着力落实“拿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1%以上、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各县及阜平县每年要拿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2%以上专项用于扶贫开发”。大量资金投入确实在反贫困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但是农村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一)地方配套扶贫资金无法保障。由于分税制改革造成的中央与地方财力不平衡,同时又由于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不科学、不彻底,使得地方财力、尤其市县一级财政困难,因此无法保证上级政府要求的配套扶贫资金。1997年颁布的《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各省区市向扶贫开发重点县投入的扶贫资金应当达到国际扶贫资金总量的30%~50%。2000年颁布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地方政府的配套应不低于30%。2012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所以,在执行过程中,地方政府在扶贫资金投入上过分依赖中央政府。市级财政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部分扶贫资金,而县级财政状况几乎无法安排配套的扶贫资金,使得农村扶贫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有的干脆实施假配套或者再申报其他专项资金,用专项资金配套扶贫专项资金,不但增加了项目申报成本,还不利于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二)资金管理过于分散,缺乏有机整合。财政和扶贫部门负责财政发展资金和新增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发改委系统负责以工代贩资金的管理,财政和民委系统共同负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管理,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也都参与相关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资金多头管理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各部门为了自身利益而争夺资金和项目的分配权;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过高,难以将有限的扶贫资源整合投入到最迫切需要的贫困地区项目上来,大大降低了扶贫资源的使用效率。

(三)农村扶贫资金投向不尽合理。具体表现在:第一,农村扶贫资金投入农村文化建设、教育、卫生等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及基础设施等方面较少,从而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第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规定的扶贫范围是连片特困地区及以外的重点县和贫困村,具体扶贫对象是在扶贫标准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但由于我国财政扶贫资金不能以现金形式直接到村到户,而是以项目形式实现扶贫,但很多扶贫项目不能涵盖大多数贫困群体,从而导致扶贫范围内的贫困群体不能得到扶持。

二、河北省加强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对策

2013年在阜平县和基层干部座谈时讲到:“我非常不满意,甚至愤怒的是扶贫款项被截留和挪作他用,和救灾款被挪用一样,那是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杜绝,坚决反对,坚决查处”。在2013年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部署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督,明确指出: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健全制度机制,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指出: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加大资金管理改革力度,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项目资金要到村到户,切实使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因此,必须加强农村扶贫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反贫困作用。

(一)取消市、县级政府农村财政扶贫配套资金的限制。一般说来,农村居民贫困与地方政府财政不良时是相辅相成的,越是贫困越是急需要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支持,在当前分级分税财政体制下,要求市、县级政府必须达到农村财政扶贫资金配套比例要求,结果只有两个:一是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得不到应得的财政扶持;二是虚报瞒报,获得了扶贫资金。但不论如何,这两种结果都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因此,在动态并合理确定农村财政扶贫对象的前提下,取消市、县级政府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配套资金,加大中央、省级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才能使扶贫资金真正发挥其扶贫脱困的积极作用。

(二)有机整合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推行县级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整合制度。建立县级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发改委、扶贫、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农业开发、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整合领导小组负责审议本县农村扶贫开发建设规划,监督本县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安排和使用。

扶贫资金管理范文2

1.1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制度问题

1.1.1扶贫资金筹措制度不完善

我国各地方的农村扶贫资金大部分源于中央及地方财政部门的资金注入,大大弱化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扶贫资金筹措中的作用。此种建立于非市场化制度上的农村扶贫资金筹措制度并不完善,导致资金流通渠道单一,不但会在资金流通中滋生贪污行为,而且会降低社会资源在农村地区扶贫事业中的参与度。

1.1.2扶贫资金使用制度不完善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制度不完善,就无法将扶贫资金真正用于根除农民的贫困,其主要表现为两点:(1)由于农村贫困地区的青壮年大部分外出务工,部分农村地区的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到留守的老弱妇幼群体中,有限的扶贫资金无法提高农村地区的生产能力,也无法真正带领农民走出贫困生活;(2)财政扶贫资金有时会被投放到与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相背离的生产项目中,无法持续提升农村的生产力水平,甚至还会升高农村贫困地区的返贫率。

1.2农村财政扶贫资金运作管理问题

1.2.1扶贫资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方式存在问题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在使用方向及方式上,主要以各级政府部门的切身利益为中心,加上行政机构具备官僚主义及本位主义等特色,必会降低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

1.2.2扶贫资金流通中存在的问题

在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流通中,大部分属于事业性的管理经费,并且农村扶贫资金管理组织机构冗杂,会耗费事业性的管理经费,造成农村扶贫政策在执行中拖沓的现象。

1.3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理念问题

1.3.1外源性扶贫理念问题

农村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在对农民的扶贫工作中,过度强调农业及土地,一味听从外源性扶贫理念的指导,扶贫资金管理理念落后,无法根除农村地区的贫困。在外源性扶贫理念指导下进行的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工作,具备以下两个消极作用:(1)把有效的扶贫资金投入生产效率不高的农业和土地,无法实现扶贫的目的,还会限制农民的自我生产能力;(2)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只能改变农民暂时的生活条件,无法转变其小农经济理念,无法根除农民的贫困状态。

1.3.2一元化扶贫绩效考评理念问题

目前我国中央财政拨的扶贫资金,并未建立有效的绩效考评办法,中央财政拨给地方的扶贫资金主要受一元化扶贫绩效考评理念的指导,在考虑各地区贫困人口的数量、农民的人均纯收入等因素的前提下,按公式计算出结果,此种考评方式主要以单一经济指标为依据,向各地区分配农村财政扶贫资金,这会弱化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综合运用率。

2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2.1完善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制度

2.1.1完善扶贫资金筹措制度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者不但需了解各级政府的主导性地位,而且需认识到各级政府根除农村贫困现状的局限性。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者需以建立和完善与农村财政扶贫资金一致的扶贫资金社会化筹措制度的形式,帮助农村贫困户脱离贫困,并降低返贫率。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者需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开放式的农村扶贫资金管理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农村财政扶贫项目从申请立项到持续性拨付的维护全过程,使其具备一定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以增强社会人士参与农村地区扶贫事业的积极性,从而为农村贫困地区募集更多的社会闲散资金。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者还需明确政府主导下的农村财政扶贫资金和社会资金两者的配套投放比例,并全面监管配套扶贫资金的运作过程。

2.1.2完善扶贫资金使用制度

各级政府需组建一支专业技术强、全面掌握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流程的委员会,从而有效提升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运用决策能力及规范化的管理水平。由于农村财政扶贫资金具备一定的公益性,其管理机构关注农村财政扶贫资金公共管理平台的建设,在管理平台上完成农村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申请、审批、公示及运作流程的监管工作,使农村财政扶贫资金得到全方位、全流程、公开化的管理。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还需完善农村财政扶贫资金中县级专户的管理,并健全集中报账的制度,杜绝部分基层干部在掌握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权时的贪腐行为。

2.2优化农村财政扶贫资金运作管理

2.2.1优化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激励机制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目标就是帮助农村贫困地区的农户实现减贫、脱贫,并提高脱贫农户的生产力,降低其返贫的机率。而优化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激励机制,能帮助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明确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向及使用方式,从而兼顾农村财政扶贫资金运作的效率及公平性。具体的优化方式为:(1)按照各地区贫困人口规模及贫困层级,科学分拨部分农村财政扶贫资金,并从均衡性的角度衡量资金管理绩效;(2)分拨一些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投资到具有一定价值的专项扶贫项目中,并通过此专项扶贫项目投入和产出比,考评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能力。以上绩效考评的方式都是在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下,按照效益优先的法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财政扶贫项目规划,并重点监管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状况,从而提升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运作能力。

2.2.2完善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流通机制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需对内反思行政组织结构中的合理性和不足之处,以缩减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组织结构的形式,节约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用于行政管理的成本,从而增加扶贫资金金额。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机构在完善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流通机制的过程中,要在下放小额财政扶贫资金的投放项目审批权的同时,不断提高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的执行率。同时,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需将多渠道募集的财政扶贫资金直接归集,并制定出针对性强、系统化的扶贫政策。另外,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还需把中央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拨付的财政扶贫资金统一归集于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平台中,并在此平台上对财政扶贫资金实施统筹规划,且统一支付,最终提高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在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中发生贪腐现象。

2.3转变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理念

2.3.1构建内生性的扶贫理念

内生性的扶贫理念就是通过有限的扶贫资金,拉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贫困地区的扶贫事业中,从而激发贫困地区的农民采取发展生产的形式,脱离贫困。要构建内生性的扶贫理念,就要深入挖掘造成农村贫困的根源,并重新定位目前扶贫政策的运用方向,将扶贫资金用于农村贫困户的生产力发展,帮助其建立自我经济的供给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脱贫后返贫的现象。

2.3.2树立综合绩效评估理念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需树立以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基础的多元化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评估理念。实行农村财政扶贫政策时,需将保护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置于首位,缓解扶贫开发项目带来的农村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并帮助农村依据本地区实际,发展环境友好型的经济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3结语

扶贫资金管理范文3

关键词:扶贫资金;审计;监督机制;审计风险

引言:

目前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取得了傲人的成绩,然而,在全面发展的形势下仍然存在各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较为悬殊。我国针对贫困地区设立了专项的扶贫基金来促进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利用扶贫资金使这些地区的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有效的提升,提高其综合素质。从国家已经全面落实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看,加强对扶贫基金的审计工作,是真正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活的基础目标,相关的审计机构与要设身处地的为贫困地区的人们着想,将审计工作严格落实到实处,并对贫困地区的实际工作进行深入研究,促使我国的扶贫资金管理的审计工作顺利开展,促进贫困地区的全面发展。

一、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工作的主要含义

在扶贫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加强审计工作,对于贫困地区的人们来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审计部门首先应当做到规范资金的使用流程,对管理人员挪用扶贫资金的严重行为追究其刑事责任,审计部门要从维护人们的基本权益为基础目标,让每一笔扶贫资金发挥到实处,使贫困偏远地区能够得到开发,经济能够进步。扶贫资金毕竟过于有限,如何将资金发挥到最大的效果也是管理人员需要考虑的重点,审计工作人员对扶贫资金的发放工作的每一个流程进行严格监察,从根源上避免扶贫资金的流失。

二、扶贫资金在审计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一)没有构建健全的扶贫资金管理体系

根据我国以往的扶贫资金的发放情况来看,由于审计管理工作做的不到位,导致国家的扶贫政策没有很好的落实到实处,资金下发也没有看见成效,主要是由以下几个原因导致:首先是管理扶贫资金的部门较多,导致资金没有整合,造成了高成本的扶贫资金下发,工作效率却不尽人意;其次,在扶贫资金的管理过程中,存在着许多违法违规的现象,工作人员不顾管理规定,将扶贫资金以其他方式放进了自己的腰包,缺乏相应的责任制,审计环节监察不力,导致国家的政策无法落实到实处。

(二)审计工作没有规避风险的能力

我国扶贫基金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就是由审计主体与审计风险组成,审计工作的内控管理制度较不完善,导致审计工作形同虚设,或存在审计单位与资金管理者合伙作弊的现象,导致审计风险的发生。另外,审计人员的职业操守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所欠缺,审计风险自然也包括审计人员的工作经验不足,在风险来临时缺乏随机应变的能力,不具备相应的审计管理能力,由于审计工作缺乏规避风险的能力,导致扶贫工作的成效不佳。

(三)审计工作缺乏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的使用效率及资金的使用效果不佳主要是由于审计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所导致的。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对于扶贫资金的审计工作往往只在事后进行,对于扶贫资金的下发工作的前期严重缺乏对实际情况的考查,审计工作无法起到事先规避风险的作用。审计工作的内部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导致无法在资金下发的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无利于贫困偏远地区的良好发展。

三、我国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审计的有效措施

(一)构建完善的资金管理体系

我国利用扶贫资金主要是为了达到使改变贫困地区的经济及生活的基本目的,为贫困地区的人们建立其必要的基础设施,提高其生活水平,从推动该地区的全面发展进而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进程。另外,国家发放扶贫资金,具有一定的政治效益,要使扶贫资金下发到实处,就需要审计工作人员将自己的工作发挥实际作用。由于扶贫资金需要层层拨款,涉及到的人员及部门众多,所以审计工作人员构建完善的资金管理体系,保障贫困地区人们的基本效益,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设立单独的管理部门对扶贫资金进行管理,将资金的拨款更加清晰透明化,进而有效减少不法分子的犯罪计划,从根源上杜绝风险。2.国家设立适合扶贫自己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审计部门的工作效益最大化。3.对扶贫资金的审计人员进行有效地整合,并适当的借助审计力量,达到对扶贫资金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提高审计风险的防范能力

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的有效管理,就务必要对审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合理的管理,是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在审计工作的管理人员内部,有效提高对于审计风险重要性的认识。使审计人员对可能产生扶贫资金风险的各种因素有全面的了解,利用对风险的深入探讨,制定出多种有效的解决方案。首先审计单位应当构建健全的内部管控制度,将落实扶贫资金的管理方法放在工作的首位。另外,审计人员务必要从自身做起,严格规范自己的工作理念,在对扶贫资金的管理过程中首先确保其公平公开性;对自身的工作水平及综合素质提出严格的要求,将自己的审计工作做到位,才能有效的将国家发放的扶贫资金发挥到实处,审计人员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资金风险的产生。

(三)构建健全的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机制

我国政府对贫困地区拨付的扶贫资金是保证其脱离贫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贫困地区的人们的生活有着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审计工作人员保证审计工作开展的公平公正性,使扶贫资金的投入能够有效的改善贫困地区的民生问题,解决其吃不饱穿不暖的基本生活问题。构建健全的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机制主要含括以下几个方面:1.需要从整个扶贫基金的发放过程进行管理,构建健全的监督机制,不要仅仅将审计工作在事后进行,要在事前,事中都进行严格的审计工作,有效的将审计范围扩大到每一层的工作中,从根源上杜绝风险问题的发生。2.在审计部门内部设立专业的监督机构,对审计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并设立责任制,保证分工的明确性,一旦风险发生能够有人出来承担责任并及时解决。另外,设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于审计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进行合理的奖励,对于不将审计工作作为重点且屡教不改的单位给予严惩。将审计的效益纳入工作范围内,进一步完善评估机制,保证生态效益,项目效益及社会发展同时发展。3.改变以往的传统审计模式,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及从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中汲取好的并进行学习,不断的尝试最适合的审计技术,引入最新的计算机管理模式,利用统一的平台对资金的发放的全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扶贫资金的数据及应用进行合理的记录,保证日后出现问题时有准确的数据作为凭证,审计管理工作的开展给提高扶贫资金的审计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成效,从提高审计工作的基本效率入手,将扶贫资金发放的效果最大化,促进国家各地区之间的平衡发展。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扶贫资金的发放工作中,审计人员应当有效的发挥自己的基本工作职能,不但要对审计过程进行监督,还要从根本上规避审计风险,审计人员需要深切的认识到扶贫资金的安全性直接影响着贫困偏远地区的生活及经济发展,应当站在贫困地区居民的角度上,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从根本上保护群众的基本利益不受到损害。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要明确自己的基本职责,以及审计工作的专业性,通过合理的发放扶贫资金来促进贫困地区的发展,同时有效地落实了国家的政策,保障我国的经济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朝明,王彦西.精准扶贫瞄准机制和政策思考[J].经济研究参考,2018(06):23-24.

[2]李彦军.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财会学习,2018(21):203-204.

扶贫资金管理范文4

关键词:脱贫攻坚战;扶贫资金;方法创新

一、我国扶贫资金管理现存问题

(一)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统一的会计核算标准

现阶段我国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各地方会计核算标准也未统一。同时,各省市扶贫办、财政局对扶贫资金管理制度重视度也不足,未能及时对制度进行调整、健全,导致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力低。同时,部分政府部门在制定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时,未充分结合实际情况,导致制定出来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缺乏可行性,迫于这些因素导致相关个性指标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在实施中,出现一系列扶贫资金管理问题。而且由于各地区扶贫情况不同,制定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也存在差异,进而加大了建立统一的会计核算标准的难度。对财政管理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等财务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二)扶贫资金出现闲置,年底花销突击增加

目前,已经出现部分地区扶贫资金存在闲置状态,未能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减贫作用。扶贫资金闲置不仅对脱贫攻坚战产生不利影响,而且降低了减贫效果,甚至导致年底花销突然增加的现象,出现扶贫资金滥用等违法行为。从当前的形势来看,我国扶贫资金出现了两个极端现象,一方面是我国还有近8千万的贫困人口等待脱贫,另一方面是大量扶贫资金处于闲置状态。中央也高度重视扶贫资金的专项审计工作,并进行了详细的研讨,数据显示扶贫资金闲置比重最高已经达到11.8%。面对此种情况,究其原因,一是我国扶贫资金种类复杂繁多,扶贫项目多且杂。这也影响了扶贫资金使用效果,使扶贫资金普遍处于闲置状态。

(三)扶贫项目缺乏规范性

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批等工作与政策和情况不相符,甚至存在套取或者欺骗财政扶贫资金等现象。而且,有的地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缺乏公开性,不能保证资金使用的真实、准确,存在资金浪费贪污等问题,例如一些专项资金操作范围扩大,将划拨的专项资金私自挪用,被肆意吞噬,目前很多案件都与项目申报的公开程度相关。

(四)扶贫资金管理缺乏专业性团队,人才技术人员匮乏

面对当前形势,扶贫工作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在聘用扶贫技术工作人员难度较大,特别是经验丰富、高技术水平的工程师、科技人才更为缺乏。而且扶贫工作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能力偏低,很难吸引高技术人才加入扶贫资金管理工作中。所以,应制定合理的引导专业人才参与扶贫工作的战略。

二、扶贫资金管理创新方法与建议

(一)建立健全的扶贫资金监管制度,保障各省各市会计核算统一标准

目前,各地方政府扶贫资金监管并不完善,应重新建立健全的扶贫资金监管制度,并保障各省各市会计核算有统一的标准。制定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要保障其具备地方可实施性,应结合审计、纪检、财政、扶贫办等部门机关共同参与调研,编制一套规范标准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编制过程中要详细考量,根据该地区的财政情况进行合理的扶贫资金监管。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要体现出扶贫办、财政局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已经完成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还要进行二次审核、完善,保障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的准确、有效。而且,各地方政府部门要对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会计核算办法等账务制定统一的标准,特别是扶贫专项资金会计项目要有严格统一的指标,保障财政专项资金会计核算体系的科学有效。

(二)改变扶贫资金闲置状态,大力降低年底成本费用

当前,我国扶贫资金大多处于闲置状态,而且年底的成本开销较大,国家应正确认识各政府机关部门的职责,保障各岗位坚守职责,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将脱贫攻坚战的内容分配到各政府机关,具体到各岗位职责。省级政府应包括财政、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扶贫资金监管工作,市县级政府应明确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意识,保障扶贫工作的正常进行以及相关资金划分安排,建成联动扶贫机制。另外,政府应将财政部门作为扶贫资金的主要监管部门,认真梳理扶贫政策,制定一套适合该地区的扶贫资金监管制度,掌握扶贫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和流动情况,加强与扶贫资金有关的各部门间的联系,多沟通、合作,避免应扶贫资金流动信息存在差异而产生矛盾,有效的减少扶贫资金闲置情况,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也制止了年底花销突然增加的发生。

(三)加强扶贫项目的资金监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是为了帮助贫困人口脱贫,应不断建设扶贫资金管理,严格要求扶贫专项资金的透明、合理,避免和行政、经营相关开支挂钩。进行扶贫项目时,要对每个扶贫项目环节进行监督,项目的申报、资金的划拨、工程活动费用的申报、发票凭证以及工程验收等都要严格进行审核、查收。国家扶贫督查组在调查中发现有的贫困县为了获得扶贫专项资金,联合各村虚报工程,将获得的扶贫资金变为自有资金。因此,要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制定严谨的审计监察制度,实时走访贫困地区,添加第三方监督工作,提高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另外,会计核算要保证精准有效,开出的原始票据要检查其是否真实和完整,在使用扶贫专项资金时,审计部要改变以往方式,避免滞后现象。有的贫困县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经常出现财务账目混乱,与实际不符情况,村委会应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将村级组织作为核算主体,理清村内资金使用情况,有效监督会计委托机构,对每个单位的职能详细掌握,监控资金操作流程,不断完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

(四)培养脱贫志向,建设财政助理现代教育

在扶贫过程中,有的贫困群众出现政府扶贫的依赖性,“等、靠、要”的愚昧思想,没有脱贫志向和勤劳致富的精神。因此,国家不仅要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还要培养他们脱贫致富的志向,现代财政是符合当展的财政,将供给和需求相结合,建设乡镇教育,建立图书馆、希望小学,邀请名师专家讲座,给当地群众带来新思想、新方向,使贫困群众既在物质上脱贫,也让精神脱贫。

参考文献:

[1]王卉.江苏省Y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7.

扶贫资金管理范文5

一、强化“四权管理”,破解扶贫资产管理问题

2014年来,玉屏县委、县政府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6.95亿元,其中用于产业扶贫15.78亿元,形成经营性资产共计5.2亿元。从实际情况看,这些资产分布于县、乡、村等不同层面,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管权界定还不是很清楚、责权也不是很明晰,客观上存在资产管理不精准、收益分配不透明等问题,甚至面临扶贫资产流失的风险。结合财政扶贫资金投向、扶贫项目实施主体等实际,研究出台了《扶贫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办法(试行)》,探索形成扶贫资产“四权分置”管理机制。一是明确所有权,“把扶贫资产放进集体篮子里”。对2014年以来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梳理核查、登记确权,按照属地原则明确资产所有权归属,计划2019年底前完成所有权证登记发放工作。二是放活经营权,“让最能挣钱的人去经营”。围绕油茶、食用菌、精品水果(黄桃)、生猪养殖四大主导产业及其他特色产业中的经营性资产(如集体养殖小区圈舍、基地冷库仓库、农机装备设施等),通过合作经营、委托管理、公开发包、入股分红等方式,做到管用并举,确保盘活用好。三是保障收益权,“让最需要的人能受益”。在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上,主要采用“721”模式:即70%用于作为贫困户分红,20%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10%作为村级管理和发展基金。比如,玉屏2018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00万元实施的食用菌加工项目,所形成资产依照“四方协议”,前三年按投入财政资金总额的5%兑现收益,并每年按0.5%比例递增。2019年,这个项目的扶贫资产收益100万元,按“721”比例,分别为项目覆盖的贫困户、村集体和县扶投公司分成,保证了扶贫资产的稳定收益。四是落实监管权,“让每一份资产都能保值增值”。对县级层面龙头企业经营的扶贫资产,由县直业务部门进行监管;对乡镇实施项目所形成的扶贫资产,统一纳入乡镇三资管理平台,明确了乡镇的监管主体责任。同时,建立资产登记管理台账,每年清产核资,定期监督检查,严防资产流失,确保保值增值。

二、突出“全程监管”,破解扶贫项目管理问题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玉屏县委、县政府始终把项目库建设作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的“第一粒扣子”,想方设法扣紧扣实。一是聚焦产业选择的“前端”精准谋划项目。玉屏作为“中国油茶之乡”,全县种植油茶已有上百年的历史,油茶种植规模超过20万亩;玉屏黄桃产业通过近年的大户带动、合作社推动,种植规模达到2.5万亩,不管是品质还是品牌都得到了群众和市场的一致认可。另外,玉屏县委县政府还采取超常举措,引进温氏集团、贵福菌业,大力发展生猪养殖和食用菌产业,目前全县生猪养殖规模达到32万头,食用菌生产突破3500万棒。2018年以来,玉屏县委、县政府坚持自下而上谋划,自上而下审核,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后三年和三年后,累计谋划入库项目467个,其中涉及四大主导产业项目占比达到80%。二是聚焦项目落地的“中端”实施全程监管。始终坚持未定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入库、不在库中的项目不安排资金、未评审的项目不批复、已批复实施的项目不予调项。2018年全县实施的107个项目全部来自项目库。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有力保证了批复项目的顺利实施。三是突出绩效管理的“末端”强化结果问效。为确保实施项目的应有效益,研究出台了《财政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办法》,整合县纪委监委、县督查局、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等力量,采取入户调查、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全县扶贫项目的资产经营、资产管护、人员培训及效益评估等进行常态化跟踪问效。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或问责,有效防止和避免了影响项目绩效的行为和问题。

三、实行“负面清单”,破解内生动力不足问题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由于脱贫摘帽时间紧、任务重,贫困户就业难、创业难,以及部分产业见效慢、增收难等实际,为全面保证“一达标”核心指标的完成,先后探索建立了财政扶贫资金入股分红、产金互促“541”“10113”产业收益全覆盖等利益联结机制。随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该项利益联结机制虽然在解决贫困户收入达标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股了之”“一分了之”“平均主义”等设计缺陷,从某种程度上讲还助长了扶贫“悬崖效应”、贫困户“等靠要”思想。对此,玉屏县委县政府探索出台《建档立卡贫困户差异化管理指导意见》,明确贫困户“六要”义务,列出扣除或取消贫困户产业分红“十条”负面清单,对不履行义务要求、不遵守法律规定、不落实相关政策的,由所在村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无异议后,扣除或取消相应分红资金。同时,考虑到村民自治、群众监督等制度设计和现实需求,针对各村具体情况,及时完善村规民约。采取群众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将争当贫困户、滥办酒席、等靠要吃低保、不讲诚信、乱建房屋、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子女等行为列入享受政策福利的限制性条款,作为村支两委日常管理内容,作为群众经常性监督重点,多措并举、群策群力破解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

四、坚持“分类施策”,破解金融扶贫风险问题

扶贫资金管理范文6

关键词:精准扶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

随着精准扶贫政策的提出,我国将大量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贫困地区。L县是全省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之一,2011年被列入国家六盘山片区扶贫开发重点县。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村51个、贫困人口13011户53074人,贫困发生率22.16%。国家为实现L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不断加大对L县扶贫工作的资金投资力度。2015年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额3286万元,2016年投入5244万元,2017年投入6282.75万元。但随之出现的截留侵占、挥霍浪费、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的违法违规现象,使社会公众质疑有关部门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为更好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扶贫工作的重要作用,应当着重提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扶贫效率和监管力度。为此,各县区开展了各部门扶贫资金的审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本身来说,是审计人员结合该县各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分析总结,主观性较大,不利于县区之间扶贫资金审计结果的比较。因此,构建出一套符合L县实际,科学严谨、合理可行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至关重要。本文将结合2017年由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和由甘肃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量化指标表》进行财务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1L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的选取

结合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绩效评价4E原则,利用绩效评价的一般方法并结合L县精准扶贫的具体目标,将指标分为三层四类共67个:一级4个指标,二级17个指标,三级46个指标。具体如下:

(1)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指标。用于项目实施前资料、合同、文件等的收集、审核,项目资金审批流程的追踪与监管,以及对尚未落实的扶贫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它的二级指标有两点:①项目管理的合理性。下设项目落实的精准度、项目完成率、各管理部门的协调度、项目资金的结余率和各项目投资占比5个三级指标。②资金管理的合规性。下设信贷违规率、资金违规率、精准扶贫贷款企业合规性、预算编制合规性和扶贫资金审批流程合规性5个三级指标。

(2)扶贫资金的经济效益指标。经济效益通过发展当地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服务业等特色产业、利用当地资源优势推动扶贫工作。它的二级指标有六点:①收入增长情况。下设贫困人口收入增长指标。②贫困人口减少情况。下设贫困人口减少幅度指标。③特色农养业增长情况。下设特色种植面积增长率、全膜双垄沟播技术推广、蔬菜大棚数量和养殖业设施建设4个三级指标。④服务经济增长情况。下设乡镇级电子商务覆盖率指标。⑤劳务经济增长情况。下设劳务输转人数和当年劳务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人数2个三级指标。⑥贫困户融资能力。下设村级互助资金协会覆盖率指标。

(3)扶贫资金的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贫困地区基本保障设施、教育设施、卫生医疗机构的建设和普及程度,它的二级指标有六点:①基本生活需求。下设贫困村组道路/桥涵建成率、贫困村饮水问题解决率和贫困村电力覆盖率3个三级指标。②教育指标。下设幼儿园及中小学设置配发到位率、新建教育设施建成率和职业技能培训人员增加率3个三级指标。③卫生医疗指标。下设乡医补助提高比率、贫困村卫生室、新农合参保率、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比率、贫困人口实际报销比率和精准扶贫新农合报销资金6个三级指标。④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下设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率和村级文化广场覆盖率2个三级指标。⑤保障指标。下设低保一、二类补助标准、农村医疗救助人数、低保对象参合人数和五保资金增加数量4个三级指标。⑥安居指标。下设贫困户危房改造完成率和异地扶贫搬迁完成率2个三级指标。

(4)扶贫资金的生态效益指标。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其二级指标有三点:①土地整理。下设农田建设完成率指标。②农村生态建设。下设退耕还林完成率、草原改良完成率、农村道路绿化完成率和新建公益林完成率4个三级指标。③牲畜传染病预防。下设捕杀有疫病牲畜的补助发放率指标。

2绩效评价指标赋权过程

2.1专家可信度评价。由于不同专家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的认识程度不同,所以需给予不同专家不同的可信度,以避免直接取不同专家打分的平均值,具体如表1。表1专家可信度评价标准及分值

2.2构建判断矩阵。各位专家对每个指标层各元素进行两两比较,按重要性1-9级打分。例如,第n个专家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一级指标:项目资金的管理绩效指标(A1)、扶贫资金的经济效益指标(A2)、扶贫资金的社会效益指标(A3)、扶贫资金的生态效益指标(A4)进行两两重要性比较,进而得出一级指标的判断矩阵Pt=(aij|i,j)4×4,其中aij为专家评定的指标Ai(i=1,2,3,4)相较于Aj(j=1,2,3,4)的重要程度。采用同样的方法再对二级、三级指标进行两两重要性比较,最后得出每个指标层的判断矩阵。本文将回收的有效专家打分导入Yaahp(9.0)层次分析软件,由软件自动计算矩阵的一致性,进而得到财政专项扶贫绩效评价指标的权重。根据随机一致比率CR判断矩阵是否具有一致性,判断专家打分的可信度。当CR<0.1时,则具有一致性。当CR≥0.1时,则该矩阵不具有一致性,打分无效。

2.3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的权重。采用算术平均加权,对有效问卷进行指标权重计算,进而得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的权重,如表2括号中的数代表权重。由表2可知,一级层四个指标权重最高的是扶贫资金的社会效益0.3156,其次是项目资金的管理绩效、扶贫资金的经济效益和扶贫资金的生态效益。二级层中权重最高的是资金管理的合规性指标0.2064,其次是项目管理的合理性指标、保障指标和劳务经济经济增长情况指标。由此可见,L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关注的重点是项目资金的管理绩效和社会效益,其次是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三级指标中权重最高的是村级互助协会覆盖率0.0616、当年劳务技能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人数指标0.0131,其次是贫困户危房改造完成率指标。说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提升贫困户融资能力、贫困人口技能培训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表现了精准扶贫的目标是实现贫困地区自主“造血”而非简单的“输血”。

3结语

扶贫资金管理范文7

一、监督检查时间和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从2020年5月1日开始,至2020年6月30日结束。共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和开展“回头看”(2020年5月15日前)

1.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应当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面必须达到100%。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填报自查情况表(见附件),于2020年5月15日前报县财政局财监局。

2.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对2018年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吉财监[2018]14号)和2020年财政局《关于全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整改的指导意见》(泰财监[2020]1号)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检查各项整改意见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项违法违规资金是否整改到位;账务处理是否到位;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是否到位。要求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提供问题整改佐证材料并装订成册,形成整改报告,于2020年5月15日前报县财政局财监局。

(二)重点检查(2020年6月20日前)

各乡镇(场)和县直有关单位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要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对我县实行的重点检查工作。市重点检查:

1.自查自纠问题“零报告”的乡镇;

2.2018年、2019年各项监督检查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的乡镇;

3.有群众举报问题的乡镇;

4.存在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2019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情况的乡镇。

(三)整改总结(2020年6月30日前)

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对自查、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县财政局财监局,县财政局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市财政局。

二、监督检查内容

1.政策落实情况。对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扶贫政策,对扶贫资金的投向,扶贫对象的确定,项目资金的安排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政策举措落实是否有偏差。

2.资金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扶贫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是否存在套取冒领、截留私分扶贫项目问题;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问题;利用职务影响、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问题;其他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3.会计管理情况。财政、扶贫部门是否建立了扶贫专项资金内控机制,有效保护扶贫资金的安全;报账手续是否规范、完备,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财经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行为。

4.项目管理情况。财政扶贫项目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按规定立项,组织招标、实施和验收;项目计划编制是否完善,监管主体责任、监管内容是否明确,有无建立项目库,资料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地点等问题;是否违反政策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5.问题整改情况。各项监督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是否到位,包括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2019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重点检查:各项违法违规资金是否整改到位;账务处理是否到位;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是否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是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安排专人负责工作的沟通衔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扶贫资金管理范文8

关键词: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优化措施

各个地方政府要不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为贫困地区人民群众提供针对性的扶贫工作,进而推动我国整体经济全面发展。本文从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含义以及意义入手,围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现状展开阐述,针对如何优化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质量的措施进行深入探讨。

一、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含义及意义

1.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概述。第一,政府扶贫资金主要指:国家为了优化贫困地区整体生产和生活条件、注重提升贫困地区人们的生活质量、综合素养,支持贫困地区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而专项设置的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主要工作内容指:政府审计部门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所开展的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以及资金使用状况进行审计。而在实际审计经济性期间,要以保证经济活动开展质量为基础条件,注重开展节约成本管理工作;效率性是在投入一定数量的资金后,所获得的最大或是最小的产出,其更加注重管理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绩效审计工作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已经成为衡量国家政府审计工作,是否在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因素。第二,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是众多绩效审计项目中的一项重要项目,其具体内容是:政府对涉及到扶贫资金的相关单位进行细致审查,在开展项目评价工作期间,更加注重评价项目实施的经济性、效率性、公平性以及效果[1]。其主要的工作任务就是要准确找到审计单位工作人员在开展扶贫资金管理工作期间存在的不合规问题,并要依据实际状况,制定正确的整合方案,在保证贫困人民群众利益的基础上,及时处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期间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而帮助贫困群众撕去“贫困”的标签。负责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工作人员,大多数都为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人员;其审计对象则为涉及扶贫资金的相关单位。2.正确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意义。在实际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期间,会涉及到国库、受益人流转管理等多个环节,其具有运转复杂等特点。无论是国家高层管理部门,还是国家财政管理部门都不能对其进行非正常干预,否则就会出现资金冒领、私自挪用以及贫困资金滞留的情况,这样不仅会降低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也会对国家财政扶贫政策的落实效果造成影响。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对扶贫资金流转的实时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要提前做好预防以及问题纠错工作,深入到贫穷人民群众之中,认真倾听其内心想法,进而为其提供针对性的扶贫工作。在公布审计结果时,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制度,并要结合国家各项资源的实际使用状况,向社会整体公布具体的审计结果。通过开展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工作,能够提升社会资金的实际使用效率,能够维护我国公民的知情权,便于后续正确开展扶贫工作。

二、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现状

1.绩效观念淡薄,忽视审计工作。很多地方政府的审计工作多由财务会计管理人员负责,其专业知识结构比较单一。在实际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期间,涉及到社会中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内容时,其掌握的知识结构比较浅显,并没有将绩效审计改变工作作为独立的审计项目进行审计,忽视其相关工作的开展,而是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审查会计凭证和记账等工作内容上,误以为正确统计扶贫资金收支、结余状况,就能够提升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效率。这暴露出其绩效观念比较薄弱,使用的审计方式仍然被财务以及资金框架所束缚,缺乏一定的灵活性和多元性。即便是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期间也会涉及到绩效审计工作,但是其经济性、效果性以及效率性的评价都缺乏一定的科学性,不利于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质量的提升。2.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管理体系缺乏完善性。通常状况下,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与绩效审计制度的具体内容具有紧密关联[2],但是我国财政扶贫审计与管理体系都缺乏完善性。而西方发达国家则不同,其专门颁布了绩效审计法规,用来规范政府财务扶贫资金审计与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为其提供法律保障。我国在《预算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到“绩效审计”工作的相关内容,但是对具体的概念以及工作细节等相关内容并没有进行明确的阐述,这样不利于审计部门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会严重影响审计工作质量的提升。比方说,以绩效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为例进行分析,我国审计部门就缺乏相应的独立性;审计人员在工作期间,经常会受到政府其他管理部门的干扰;审计人员在开展调查审计工作期间,会遇到多种工作难题,无形中就会延缓财政扶贫绩效审计工作的速度。3.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缺乏完善性、科学性。完善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是国家政府绩效审计人员合理开展工作的基础条件,其不仅能够帮助绩效审计人员,准确判断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也能准确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但是我国现阶段还不具备完善、科学性的绩效评价体系,无法为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制定标准的评价指标[3]。大部分审计部门在制定指标期间,都会以经济效益为首要参考依据,这种错误的方式,不利于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全面提升。甚至是在选用审计方式时,过于依赖定性分析法,这样绩效审计人员在工作期间,就会受自身主观观念的影响,从而降低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三、优化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质量的重要措施

1.强化绩效观念,提升对绩效审计评价工作的重视度。如果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人员在工作期间,不能正确认知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就会影响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体系与标准指标的建立。基于此种状况,就要不断强化相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观念,从思想意识上强化观念,注重开展绩效审计评价工作,使社会中的各项资源充分发挥自身的功能和作用,准确落实我国优化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质量的各项措施。我国社会中各项资源得到全面整合,为贫困地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扶贫帮助,进而推动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速度[4]。不仅如此,注重开展绩效审计评价工作,是支持我国各个地方政府开展扶贫工作的具体表现,在此期间要格外注重提升绩效审计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通过这样的绩效审计工作,能够有效提升政府实际运作效率,进而降低产生贪污腐败的概率。2.构建完善的绩效审计体制,规范绩效审计人员行为。政府要结合我国现阶段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状况进行分析,为绩效审计人员开展相应工作,提供具有科学依据的制度保障,进而规范绩效审计人员的工作行为。政府在实际开展立法工作期间,首先,最重要的就是要明确财政扶贫绩效审计工作范围,要明确划分各项工作的工作职责;其次,要全面提升绩效审计机关部门的权威性;最后,要构建审计结果公布机制,在开展绩效审计工作之后,要及时将审计结果公布出来,保证其公平性与真实性。之后要虚心接受社会公众对其进行的监督,防止产生弄虚作假、内部包庇等违规现象,进而保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顺利开展。3.构建全面的绩效评价值指标体系,增强审计部门的独立性。第一,构建设计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期间,要遵循财务审计评价相关的基本原则,将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环境效益等几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结合,将长期与短期绩效审计工作内容进行集合,进而制定具有一致性、全面性以及灵活性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即便面对不同地区的绩效审计状况,也可以对其进行横向评价[5]。在实际开展这项工作期间,其涉及到的工作内容复杂多样,这就要求绩效评价值指标体系构建人员,将理论结构与实践活动充分结合,凸显出各个地方的区域特色,防止一切违规现象发生;将经济发展状况、扶贫状况以及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结合,不断完善绩效审计评价指标,进而优化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质量。第二,变革审计机关管理体系,注重增强审计部门独立性,这是优化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重要途径。绩效审计机构与同级政府之间存在隶属关系,二者之间要相互协作[6]。比方说,一些地方政府在严格管控绩效审计部门的人事任免权限,审计部门正常运转的资金,主要都是来源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拨款。如果审计部门自身不具备独立性,就会降低绩效审计效果。基于此,可以借鉴税务部门的管理体制,从上而下地开展垂直管理工作,保证资金运转的独立性,冲破各个部门对其的约束与管理,进而全面提升绩效审计工作的系统性与时效性。总而言之,正确开展优化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质量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绩效审计人员在实际开展这项工作之前,要准确掌握政府扶贫资金以及绩效审计的具体含义,对正确开展绩效审计工作的意义有明确的认知;从多角度制定优化措施,注重提升绩效观念,构建完善的绩效审计与评级指标体系[7]。正确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让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政府对其的关心与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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