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范例6篇

药品信息

药品信息范文1

【关键词】医院;药库;药品;信息化管理

21世纪作为高速发展的信息化网络时代,信息化管理已经深入人心,运用于各个行业和领域。医药药品管理信息化不仅是时代的要求,更是社会的进步。开设医院信息化主要针对的是药品在操作流程上的管理,从操作流程上可以分为:药品采购、出库、发放、盘点和结存。药品信息化具有方便、快捷、灵活、精确、互动等特点。它能智能化药品管理流程,将人、物、财、信息等各方面有效的连接起来,保证药品管理更加精确、规范、高效。

一、药品出入库管理

(一)药品采购管理

在药品采购前首先要拟定采购计划,经过审批之后,按照相关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一般是在HIS系统的基础上,库管通过原有数据显示和筛选生成大库采购计划;二级药房则需要通过拟定采购计划申请并上传到电子商务数据平台,经过审批后再进行采购。

经过信息化和商务化平台,让药品供应商及时了解到采购信息,缩短药品发货时间,避免采购不确定因素,从而提高采购发货的灵活性。这不仅让医院通过商务品控制了药品采购计划的实行状况,提高医院的工作进度和到货时间;也加强了药品供应商与医院之间的信息连接和交流,从而提高了医院和药品供应商的工作效率,大大缩小了普通采购人力、物力、财力、精力的消费。

(二)药品入库管理

药品入库之前,首先必须接收药品的电子发票信息,让库管进行验收。接收电子发票后,如果价格变动、要求重新购置药品或者发现药品的有效保质期小于九个月时,系统都会自动出现相应的提示,从而保证药品采购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收药时按照“收货”新系统上面的提示,一一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厂家、有效期等信息输入,核对无误后再进行验收入库。或者采用便捷的手持终端扫码器对准药品直接扫描、验收。收获完成之后必须进行收货确认,将收货的相关信息批量上传到相关的HIS系统。

(三)药品出库管理

一般来说,药房各部门都会根据本部门用药情况在新系统上向库管做申请领药计划,然后库管直接通过“药房请领单审核”进行相关的审核。通过严厉的审核原则后,打印请领单,照单发药。同时在发货单上必须有相应药品的批号、有效期等。让医院库管部门随时掌握药品的新动态,便于对药品的盘点巡查。发药完毕后,双方人员都必须在“发货单确认”项下进行确认,确保按下按键后就可以完成药品批量下账和出库,从而提升出库速度。

(四)退药管理

当药库出现近效期、破损、滞销等情况时,药品必须退回供应商,必须遵循退药的相关流程进行。这样既规范了退药的管理,同时还可以加强二级药房部门对药品批号、有效期的管理理念,然后有效控制和管理药品的有效期、批号,避免因为药品原因造成损失,从而保证药品退货流程科学化、规范化。

(五)药品账目管理

1.药品盘点

在药品信息化管理中,药库一般采用药品季度盘点的方式盘点。根据药品事物对单核的形式,对有出入的药品进行标记,经过药品进销存明核实之后,将具体的盘点数据录入系统。系统依据数据库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生成药品盘点报表,从操作上提高盘点效率,让账务与药房完全一致,同时还可以及时分析盈亏,对相关工作做出调整和改善。

2.药品调价

根据《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对于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价格统一进行顺加定价,以实际中标价的顺加规定价格的购销差率,从而确定销售价格。医院再根据具体的情况对相关药品进行调价,如:在国家最高零售价调价时,药库接到调价通知直接通过规格、品名、生产企业、剂型的核对,把调价信息按照执行时间输入信息系统,系统就自动调价,从而完善了药品调价时间的正确、准确、及时性。没有参加统一招标的药品,在遇见价格变故时,可以直接与配送企业沟通,在确定企业调价后,医院就可以执行新的零售价。

二、药品信息化管理

(一)药品信息维护和通知

“药品信息维护”是在药品管理的系统,直接输入相关药品的名称后点击查询,再按照系统提示输入相应药品的名称、药品批号或者大、中、小包装量,其他信息就会自动生成,点击后就顺利完成维护。信息维护不仅可以方便查询,同时,还可以方便请领药品时看见药品的规格,从而方便请领工作。

在药品信息管理中,如果遇见缺货、掉膘等情况时,医药库管可以通过药品信息通知栏通知,让各部门及时了解到药品信息,及时进行调配。

(二)货位码维护和药品信息查询

在“货位码设置”项下选择好库别,然后按照操作提示输入对应的药品名称,点击查询后系统自动弹出定义货位码,输入好后点击确定完成。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货位码有字母和数字的组合,一共六位,片剂一般以XK开头。

同样,在“药品信息查询”项中输入药品的拼音简写,点击查询就可以得到药品如:厂家、规格、商品名、单价等信息。同时,也可以在信息库其他项里查询信息,从而做好药品的跟踪、存放。

三、药品信息化常见问题、处理方法以及意义

(一)常见问题以及解决方法

1.药品库存放没有限制,针对这一问题,医院应该设置好限度,在自动生成采购计划时,让药品库高低随季节更替,让药品库每月用量随时调整,既节省时间,又保障全面。

2.没有编制库位编码盘点时针对不同库位来回跑浪费时间,应该设置库位编码。便于发药方便,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3.编码和系统ID码不统一,通过各个药剂科和医院相关中心协调对原程序更改,通过统一商讨进行标准匹配。从而使系统信息化、标准化,提高信息准确性。

(二)药品信息化管理意义

药库是医院药品能动管理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着药品的治疗效果。在医院电子商务采购模式下,药品采购流程从人工化变为到智能化,有了质的转变,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让验收工作更加快速、便捷,从侧面推动了医院“零库存”发展的可能性,从而节约医院资金和库存成本,更大程度的保证了药品质量,让医院研究人员有更多的时间学习、工作。

四、结束语

计算机网络信息化是社会和发展的桥梁,在药库中不仅可以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益,同时,还能让药库管理工作更规范、更科学。因而,在医院管理工作中,我们应该大力促进药库信息化,不断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

参考文献

[1]李红燕,鲁姝,孔祥文,等.医院药库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初探[J].环球中医药,2010,3(3):229-230.

[2]陈瑶,肖芳,罗亚杰等.浅谈医院药库的药品信息化管理[J].中国药师,2012,15(7):1052-1054.

[3]郭旭.医院药库管理工作的探讨[J].首都医药,2011(20): 10-10.

[4]金敏.医院药库信息化管理[J].现代医院,2007,7(11):143-144.

[5]魏星,付超,寇斌等.医院药库工作过程信息化管理模式创新研究[J].高等职业教育:天津职业大学学报, 2012(2):93-96.

药品信息范文2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国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的网站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的网站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手续之前,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内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第七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格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八条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其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

第九条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所登载的药品信息必须科学、准确,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规定。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不得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第十条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的药品(含医疗器械)广告,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的药品(含医疗器械)广告要注明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第十一条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二)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第十二条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

第十三条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应当填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向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办企业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二)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除取得药品招标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办的互联网站外,其它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名称中不得出现“电子商务”、“药品招商”、“药品招标”等内容;

(三)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四)网站对历史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六)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七)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八)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第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受理的,发给受理通知书;不受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五条对于申请材料不规范、不完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申请之日起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同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公告;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持证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原发证机关进行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换发新证;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发给不予换发新证的通知并说明理由,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由原发证机关收回并公告注销。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应当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其换证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换证。

第十八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可以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书面申请,由原发证机关收回,原发证机关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公告。被收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网站不得继续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第十九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填写《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项目变更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文件: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中审核批准的项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单位名称、网站名称、IP地址等);

(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基本项目(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等);

(三)网站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基本情况(服务方式、服务项目等)。

第二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审核决定。同意变更的,将变更结果予以公告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不同意变更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时,应当公示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对直接关系其重大利益的事项提交书面意见进行陈述和申辩。依法应当听证的,按照法定程序举行听证。

第二十二条未取得或者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停止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不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在限定期限内拒不改正的,对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对提供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提供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一)已经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但提供的药品信息直接撮合药品网上交易的;

(二)已经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但超出审核同意的范围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

(三)提供不真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擅自变更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项目的。

第二十五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其业务活动中,违法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法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作出审核批准的,原发证机关应当撤销原批准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由此给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原发证机关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告。

药品信息范文3

一、为了加强对农村地区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广大农民用药安全有效,,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协管员设在乡镇一级,每个乡镇设2-3名;信息员设在居民委员会、行政村一级,每个村、居委会设1-2名。

三、协管员、信息员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

(三)在当地具有较高威信;

(四)协管员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分管领导为主要组成人员;信息员以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守法经营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负责人为主要组成人员。

四、协管员、信息员在开展工作前,应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药品基本知识培训。

五、协管员、信息员的主要职责:

(一)协管员的职责:

1.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主要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但不参与调查;

2.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当地宣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药品基本知识;

3.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当地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

4.发现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正常渠道购进药品、游医药贩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信息员的职责:

1.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有关通知,收集有关统计信息。

2.发现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正常渠道购进药品、游医药贩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六、协管员、信息员应遵守如下纪律:

(一)不得利用职权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本人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的除外);

(二)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有关药品监督检查和当事人的秘密;

(三)不准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吃请,收受礼品、礼金;

(四)不准在没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行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私自进行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或收缴罚没款。

七、奖励与惩罚:

协管员、信息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经证实情况属实的,可按《海南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药品信息范文4

目前,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对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模式主要分为3种:医疗机构药剂科药库、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专用药库、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管下的专业科室药柜。我院采取后2种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每个环节均已信息化管理。管理流程如图1所示。

1.1试验用药品基本信息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启动后,药师将项目的试验用药品基本信息输入系统,包括项目名称、药物名称、规格、剂型、储藏条件、生产厂家等。项目名称及申办方自动从机构办公室系统管理员用户传到药师帐户,药师只需要自动选择即可;药师输入的试验用药品信息将被永久保存在系统中,研究者开具处方时,只要输入项目编号,系统将自动出现药品的信息,减轻了研究者的工作量。

1.2药品验收入库临床试验用药品由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心药房(简称GCP药房)专职主管药师负责接收,审核内容包括该项目的临床研究批件、项目名称;试验用药品的药检报告、运货单;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完好,药品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内,药品的名称、代码、数量、批号、有效期是否与运送清单一致等;所提供的试验用药品包装与标签是否适当,是否有临床试验标记;检查试验用药品与对照药品或安慰剂在外形、气味及包装上是否一致;检查药物运送过程是否符合保存条件,有附温度计的检查显示温度是否超标。验收合格后,在系统输入该项目编号,找出该项目界面,一次性录入该批次药品。操作药师只需要填写接收数量、药品有效期、药品批号3项,其他项会自动跳出或者供选择。为方便统计入出库药品,系统可将药物信息一键导出为Excel表格,方便盘点统计。药品入库界面示例见图2。

1.3药品发放药品发放分为GCP药房发药与科室发药。临床试验用药品主要由GCP药房储存保管,个别特殊药品放在专业科室。研究者开具临床试验专用处方时,可以选取GCP药房发药或科室发药。当选择GCP药房发药时,发药信息即时传递到GCP药房的药师帐户,便于药师提前准备、核验受试者的试验药品。只有被系统管理员授权的药师帐户才具有发放药品的资格,药师发药后,可将领药状态“未发药”转为“已发药”;科室研究人员核对所发试验药品无误后,需要在此界面中输入核对人的系统工号与密码,药品才能成功发放。GCP药房发药核验界面见图3。

1.4药品回收与退还临床试验用药品在受试者随访时由研究护士清点,患者取药时将回收的临床试验用药品退还GCP药房,药师负责核对剩余药品的数量和登记,并于系统中记录回收数量、受试者姓名。无论是由GCP药房发药还是由科室发药,最后剩余的药品都是由机构药房退还申办方,院内销毁的临床试验用药品出具销毁记录。药品回收管理界面见图4。

1.5查询分析功能我院目前已有19个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专业科室,年均在研药物临床试验项目100余个,临床试验用药品300多种。为方便日常管理,笔者在系统开发过程中加入了若干个辅助功能,便于日常查询与提示。

1.5.1药品库存查询。经过反复实践,在本功能设置了关键字搜索,操作者可以通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药品名称、科室等关键字进行药品库存的查询。药品的库存直接与处方开具挂钩,药师定期盘点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库存,如出现药品实际库存与系统不一致或者即将用完等异常情况也便于及时处理。

1.5.2科室药品库存查询。对于存放在科室的特殊药品,药师可以根据研究者的处方情况获知科室剩余的药品数量,及时跟踪。可统计科室的发药情况,包括具体项目,具体患者,所发药物的具体情况,科室剩余药品的库存、批号、有效期等,做到对科室的药物进行实时监控。

1.5.3近有效期药品。为确保临床试验药品的合理使用及受试者的权益,系统设置了近有效期临床试验用药品提醒,有效期3个月内的临床试验用药品将在每次登陆系统后弹出警示框。

1.5.4药品统计。由于临床科室多、在研项目多、信息量大、手工统计耗时费力,系统在药品管理模块增加了药品统计的功能,方便统计一定时间范围内各专业科室的药品基本情况。在选定的时间范围内,可统计药房临床试验用药品的接收情况,包括接收次数、药品数量、项目数量、每个项目接收药品的次数、发放药品的次数及具体药品名称数量、某个科室的所有项目的药品接收发放情况。

1.5.5提示功能。当有研究科室为患者开处方时,系统会自动弹出一个提示窗,这样药品管理员就可以提前打开该电子处方配药,减少患者取药等候时间。

2优势与建议

药品信息范文5

【关键词】LIMS质量管理药品检验业务流程

一、背景资料

近年来,药品安全事故频发,2006年齐二药事件、2012年铬胶囊事件屡次触动公众脆弱的神经。食品药品检验所作为药品监督管理重要的技术支撑部门,担负着为科学监管提供数据支持的责任。药品检验系统复杂,仪器多样,数据量大,传统的检验流程为手工抄写,纸质记录,近年来随着计算机的应用普及,大量的纸质记录被电子化保存在服务器上,但其记录本质依然是人工操作。面对越来越多的安全事件,如何提供科学、可靠、禁得起质疑的检验报告是药检所面临的重要挑战。

二、LIMS简介

LIMS是Laboratory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的缩写。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以完成实验室数据的采集、处理、储存和分析等功能。Mary D Hinton于1982年在《分析化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系列的论文,阐述LIMS的定义,数据结构和网络结构。他将LIMS解释为:一种管理实验室数据,并将结果发送给客户的先进技术。它必须支持整个数据生命周期。确保整个生命周期内,实验数据的采集、存储、分析、打印数据和存档。借助计算机系统实现人工的或自动的管理数据[1]。LIMS系统全面覆盖ISO/IEC17025的全部25个要素,对实验相关的人、机、料、法、环、测等因素进行控制。实现数据自动采集、数据自动记录、公式自动计算、结果自动判断。最大程度的避免了人工操作可能带来的失误,大大加强数据的可靠性。进而提高实验室的整体管理水平。

三、LIMS系统在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应用

3.1LIMS系统的目标

建立规范化的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的检验流程。

建立完善的检验标准数据库,加强检验标准有效期管理,提高标准检索和选择的准确率。利用检验中的数据自动添加检验标准至标准数据库。

实现对各种仪器、试剂、标准品及其他供应品的管理,使工作人员能及时了解仪器状态,试剂、标准品数量。方便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并更新库存。

实现对检品的全面管理,相关人员可以及时掌握检品的在检状态,及时了解科室检品负载,方便管理科室合理分配检品,检验人员合理安排检验工作和周期。

文件自电子化管理,实现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质量文件的全程管理。

建立全面质量管理系统,使实验室质量在可控情况下运行。[2]

3.2解决方案

根据对系统目标的分析,按照ISO/IEC 17025的要求,结合本所《质量手册》要求,将系统分为数据管理和质量管理两大功能,数据管理重点解决业务流程、数据的采集、数据的输入、数据的审核、数据的计算、结果的判定以及综合查询和统计报表的生成等功能。而质量管理功能主要实现质量控制和可溯源,分别对“人”(人员)、“机”(仪器)、“料”(标准物质)、“法”(检验方法)、“环”(环境)等五个因素进行控制[3]。

数据管理主要包含的模块为:

(1)任务管理模块,管理系统所有在运行的样品和已完成的但尚未归档的样品,可以设定样品的分析周期、分析方法。按照样品的状态标注不同的颜色加以区分。通过对样品数量和仪器情况的分析,可以根据设定条件自动完成样品的科室间负载均衡,也可以通过提醒、通知等方式提醒业务管理人员调整样品发放。

(2)数据采集模块负责仪器的连接和实验数据的自动采集。这是整个系统中最为复杂的模块,根据仪器的特点,将仪器分为4中类型,第一种为老式仪器,无任何通讯接口,如带积分仪的液相色谱。这种仪器完全没有办法进行数据采集,原则上是必须要淘汰掉的仪器,由于特殊原因必须保留的,采用手工输入数据的方法。第二种为模拟信号输出,这种仪器一般使用年限已经很久,没有特殊原因也该予以淘汰,确实不能淘汰的,采用A/D模数转换将模拟信号转为数字信号,通过网络存储进LIMS数据库。第三种为带RS232接口的仪器,如早期的电子天平,这种设备通过加装RS232转RJ-45转换器的方法,使用一台控制电脑控制可以1台或多台仪器数据采集,并将数据通过网络传输到系统中。第四种为配置工作站软件的现代分析仪器,这种设备仪器工作站可以轻松接入系统。接入系统的仪器可以实现数据的自动采集,仪器数据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数值集合,如装量差异检查项一次产生10组数值。这种类型的数据可以直接变成一行或多行记录保存在数据库中。另一种是图谱类数据,如液相色谱生成的液相图谱,对于图谱类数据,要求实验人员将图谱保存为PDF或EXCEL格式,上传至LIMS系统中,系统将根据预设的读取条件解析PDF或EXCEL,自动采集出计算所需的数据保存于数据库中。

(3)数据计算及结果判断模块。自动采集的数据和手工输入的数据保存到LIMS数据库后,系统根据预设的计算公式和修约规则,自动完成数据的计算和结果修约。同时判断检验结果是否合格。减少了人工干预可能造成的数据错误,大大提高了数据分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综合查询模块。可以提供全部或具体时间段的历史数据查询分析。即可以基于检品信息对检品进行查询,也可以针对某一个检验项目的具体内容,如最大值、最小值、标准差、置信区间等进行查询。根据查询结果,生成趋势图、饼图、直方图等分析图表。借助数据挖掘技术,可以对仪器产生的大量数据进行分析,如针对某个品种的含量测定项目,寻找同一品种、同一厂家、不同批次样品之间或者同一品种、不同厂家样品之间质量差异,根据数据挖掘的结果,进一步可以分析得出质量差异的原因。进而对药监局药品监管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

(5)报表模块。采用动态关联技术,系统根据实验产生的相关数据自动生成各项报表和记录表格,如:检品卡、检验流转单、检验原始记录、质量报告、不合格表格、抽样统计表等。开放式设计功能可以将在表单的任意位置添加数据项,支持建立明细表、主从表、交叉表等多种报表形式,并支持SQL查询语句和标准函数计算。理论上可以实现任意情况报表的制作。

质量管理主要包含的模块为:

(1)人员管理模块。人员是实验室的基础,也是所有管理模块中最难管理的部分。为了达到人员、技能、岗位三要素的匹配。人员管理不仅要记录人员静态信息,如年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更重要的是对人员技能和岗位匹配情况的管理,人员培训记录、技术技能、岗位要求等信息进行动态跟踪。随时发现岗位需求变化,在人员上岗前对其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保证在岗人员拥有岗位必须的资质。并对技能证书到期换证等提供预警信息。

(2)仪器管理模块。仪器管理是质量可溯源的重要环节。LIMS系统将仪器按类型分类,对不同类别的仪器按要规定设定各自的检定周期,维修计划,校准计划等。并设定仪器状态,一旦仪器超期未检定或被设定为停用,系统将自动拒绝对这台仪器的访问,该仪器再重新设定为可用之前,其产生的一切数据视为非法数据,保证进入LIMS系统的数据的可靠性。

(3)材料管理模块。材料即“料”,是ISO17025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包含对标准品、对照品、试剂、耗材、计量器具等[4]。材料管理不同于普通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普通的物品管理一般只关注库存数量和库存上下限。而材料管理更重要的是管理材料来源、材料性质和材料去向。除了管理库存信息,还需对标样真值、不确定度、校验情况、领用记录等信息管理,从而保证检验数据的可溯源性。

(4)检验标准管理模块。标准是整个检验过程的基础。只有选择了正确的标准,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但药品标准类别复杂,光成册标准就有《中国药典》、《卫生部成方制剂》、《新药转正标准》等数百本。还有大量厂家试行标准、转正标准、修订标准。所以造成标准管理难,定位难。标准管理采用文档版本管理技术,存储标准在不同时期的转正、升级及修订并设定生效期和作废期。保证选择标准时可以正确定位当前时间下有效的标准。并通过药品条形码或药品批准文号与品种数据库关联。可以直接通过扫码或输入批准文号的手段快速定位某个药品在具体时间下的有效标准。

(5)环境管理模块。环境主要指实验室的位置、分布情况、温湿度及照度等物理条件。以楼层平面图为基础,通过不同颜色的标注来区别实验室的功能。在实验室区域显示温湿度等环境信息,当环境信息异常,可以自动弹出告警窗口。出现严重异常时,可以通过GPRS通讯设备自动通知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结合门禁系统,设定不同人员进入实验室的权限。

四、结束语

本所LIMS根据本所业务需求和ISO 17025的要求设计。通过对流程、人员、仪器、标准物质和环境的追踪达到检验流程的自动化管理和检测数据可溯源性要求。减少了人工录入、手动计算、数据传输方面的差错,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提高了实验室的自动化水平和规范化标化程度。

参考文献

[1]杨海鹰,影响LIMS成功实施的几个关键因素,现代科学仪器,2005,(02)

[2]李健,陈为,药检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思路,中国药事,2012年第26卷第10期:1083-1087

药品信息范文6

一、原有信息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

我院于2000年开始正式使用由和光公司研发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但仍无法适应现代医院药品核算管理的需求,主要的问题表现在:

(1)原信息系统没有药品效期管理功能,无法运用微机对药品进行效期管理,在人工管理药品有效期的过程中,容易出现管理漏洞,导致已过期药品无法使用或退换,给医院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2)从功能上来看,原药品管理系统将门诊药房划价与投药相分离,就诊的患者在医生处开药后,需先到药局进行划价,再到收款处交款,然后返回药局取药。整个取药的流程繁琐,给就诊的患者带来一定的不便,医院也曾经发生过相关的投诉。

(3)月末进行药品盘点后,要对账物不符的药品进行调账处理,原药品管理系统无法记录调账的过程,使医院对药品盘点调账失去了监控,存在药品流失的隐患。

(4)从管理的角度来说,原药品管理系统的部分数据无法分离,统计不够全面,不能够真实的反应药局的管理水平,也无法满足上级主管部门对医院药品管理的要求。

二、 升级后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中药品核算管理的功能完善

2010年初将原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升级后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药品管理系统部分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1)药品入库的核算管理。药品到库后,由药库保管员根据购药发票及采购的购药计划进行逐样逐件检查验收,待验收合格之后,由药库会计人员根据发票上的信息,逐一录入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买入单价、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供应商、发票号等,待核对无误便可确认入库并打印入库单 。退药入库时,系统按要求查询并调出原入库单,找到相应的批号,录入退药数量,确认退药。最后,库管人员将药品定位归放,根据随货同行明细在每个药品的实物卡上做好入库时间、供销公司名称、购入数量及累计库存量的记录。月末由药局会计人员将本月购入药品的发票连同入库单同时上报到财会科,财会科根据药品会计上报的发票金额及付款计划付款,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2、药品出库的核算管理

门诊药局及住院药局分别在药品管理系统中填制领药申请,并上传至药库,药库保管员根据实际库存情况对申领数量进行修改,出库时药品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先购进的药品先出库的原则自动提示,这样不仅可以减少药品的积压,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手工输入的差错发生,经确认无误后打印出库单。出库单由药品会计保存,月末根据当月的出库数量及金额,系统自动汇总出药品的出库情况,并由药品会计将本月药品出库汇总表上报到财会科,财会科进行账务处理。

3、药房药品销售的核算管理

门诊药局取消划价功能,患者在医生处就诊后,由医生在电脑上直接开具处方,无需再开手写处方,患者可直接到收款处交款。患者交款后,门诊药局的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将自动打印出有患者信息的摆药单,药局工作人员根据打印出的摆药单进行投药。减化患者就诊取药的流程,缩短了患者的就诊时间。药局投药也由原来的单人投药改为双人复核投药,减少了投药环节的差错率,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月末由药品会计对当月的药品销售情况进行汇总,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将自动生成当月药品的销售额以及药品的成本的汇总表,并由药品会计将汇总表上报到财会科,财会科进行账务处理。

4、月末药品盘点的核算管理

月末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将自动生成药品盘点明细表,药局的工作人员及药品会计根据盘点表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批号等内容对药品进行盘点。升级后的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增加了药品月末盘点调账痕迹管理功能,对盘点后的每笔调账都有相应的记录,并汇总生成盘点调账记录表。医院可以根据月末盘点调账表中显示的药品调账数量、金额及调账的原因,对中、西药局的月末盘点情况进行监控,并逐一分析调账原因,以加强中、西药局药品的数量管理,提高医院药品管理的质量。对药品月末盘点实行痕迹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对药局的工作人员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进一步减少了差错率,杜绝药品的流失。

5、药品信息管理系统的辅助管理功能

(1)生成库存上、下限报警报表功能。生成药品库存上下限报警报表能够更好发控制库存,既保障药品供应,又不至于大量积压。根据该报警报表药库保管员就能对药品库存更及时地进行监控和调整。

(2)、生成效期报警报表功能 。效期报警功能可以自由设定效期控制日期,对效期进行动态管理,系统会根据已设定的时间把到期的药品全部统计出来,生成报表。药局可以根据效期报表通知各临床科室,请各临床科室协助应用,减少浪费,同时也克服了过去人工定期查询登记卡时工作量大、容易造成缺漏的缺点。

(3)滞销药品查询功能。滞销药品查询功能提供了自由设置日期段的查询方式,并随时可按要求导出。方便清理长期不用的药品,避免了药品由于长期积压而失效,更为药事委员会淘汰药品的决策提供了信息支持。

(4)、药品价格管理功能。药库根据物价部门的文件对采购药品的价格变化进行调整工作,调价一经确认,药库、药房、收费处及全院网络各子系统中药品都将立即执行最新价格,从而保证了新药价的及时、准确执行。系统除了调价功能外,还有国家限价管理的功能。该功能即在入库按照该药品加成率的作价公式计算时,若价格超过国家限价,系统会自动跳出提示询问是否需要调低到国家最高限价。

上一篇肝脏肿瘤

下一篇健身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