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发展与规划范例6篇

产业发展与规划

产业发展与规划范文1

关键词:城市规划;区域经济;产业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力得到了较大的提高,经济正处于快速增长时期,为了适应市场化经济形势的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就要注重城市规划和区域产业经济发展。因此,本文从不同的视角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解析,目的就是为了做好城市建设工作,实现经济的稳定快速增长。

1.城市规划对区域经济产业的影响

1.1城市规划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市场

要想带动一个区域内的经济发展,就要注重该地区内城市规划建设事业的发展。尤其是市场化经济时期,要对经济的发展进行针对性的规划,采取区域合作,产业结构优化的模式。与此同时,还要与城市规划结合在一起,充分的利用科学技术提高生产力水平,实现战略目标。在这一过程中,城市规划范围的扩大,会为社会发展带来充足的物质保障,提供相应的基础服务设施,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对该区域内经济产业的发展起着一定的促进作用。一般城市规划都要依据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对城市发展起到了指引、引导及经济基础的作用。首先,区域经济影响城市规划的总体方。其次,它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

1.2城市规划增加了客户群体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呈现着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很多地区,城市的发展都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乡镇经济的发展,同时乡镇的发展也会反作用于城市的发展,使城市化的范围不断扩大。因此,对该区域内的经济发展也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增强购买力,促进消费,为该区域内的一些服务性产业提供更大的客户群体,使区域经济水平得到普遍性的提高。城市规划工程的建设,会促进该区域内各企业的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各企业的经济效益,从而带动区域内客户消费群体数量和消费额度的增长,也为农业创新和农民增收提供了信息和渠道支持。

1.3城市规划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商机

城市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对区域经济产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主要的表现就是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过程中,相应的基础设施也在不断完备,一些交通、通讯越发便捷,会为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与此同时,由于城市各方面功能的加强,会吸引大量的投资者,来开发本地市场,这样就会带动相关的产业也随之发展,所以说城市规划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商机。除此之外,在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的过程中,信息量也会逐渐增加,尤其是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信息量的快速更新和积累就意味着市场动态的有效掌控,有利于决策的制定。

2.城市规划与区域经济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居民居住环境改变,城乡户籍变更困难较大

在现实生活中,城市居民的户籍和乡镇居民的户籍所受到国家给予的待遇是有差异的,面对就业、升学、养老、医疗等方面存在的不同之处,为政府相关部门带来了一定的工作难度。根据地域(地理位置)和家庭成员关系(血缘继承关系),我国将户籍属性划分为农业户口(农村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城镇户口)。随着城市规划工作的进行,农业户口都要更改为城镇户口,这就需要政府在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福利和服务等方面来加大投入,才能保证基本的生活需求。在乡镇与城市相融合的过程中,户籍变更过程中所引发的问题较为常见,这一过程,工作量较大,且情况复杂,容易出现问题,除此以外,户籍变更后的居民在某些方面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为当地政府带来一定的压力。比如说养老问题、医疗卫生问题、教育问题、就业问题等等,很多问题无法及时解决,需要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来逐渐完善。

2.2城市规划所引发的环境问题与耕地减少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相关的生活垃圾和生产污染带来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现代化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提出了生态、环保、绿色、健康、集约的发展要求,所以要求城市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过程要以此为导向,但在实际过程中,环境问题较为明显。与此同时,为了城市建设,耕地占用量的不断增加,严重地破坏了原有的自然生态格局,且影响了农民的利益,与此同时,还对农民的生活环境带来了较大的影响,比如说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音污染、电磁场辐射污染等。除此之外,城市环境的污染,会降低生物多样性,影响生态平衡。生物界多种多样的物种是大自然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必要基础,而我国则是物种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在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合理规划,加之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相对淡薄,乱砍树木、乱占耕地、随意改造河塘等现象时有发生,破坏了生物的固有栖息地,致使城镇周围的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进而制约了城镇经济、社会以及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产业发展与规划范文2

近日,农业部印发《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十三五”期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布局、重大工程、保障措施等做出全面部署安排。

《规划》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激活农村发展活力为目标,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支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和保障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强化农产品加工业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全产业链和全价值链建设,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动要素集聚优化,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发展。

《规划》提出,到2020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更加稳定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生产结构更加优化,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产业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主要经济指标比较协调、企业效益有所上升、产业逐步迈向中高端水平,带动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促进农民增收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用持续增强。

《规划》确定了四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做优农村第一产业,发展绿色循环农业、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优化农业发展设施条件,夯实产业融合发展基础。二是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大力支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全面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整体水平、努力推动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提升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能力。三是做活农村第三产业,大力发展各类专业流通服务、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拓宽产业融合发展途径。四是创新融合机制,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发展多类型产业融合方式、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激发产业融合发展内生动力。

《规划》结合主要任务,依托自然和区位优势、重点产业、优势产业集群,对融合发展区域功能定位、重点产业结构、农产品加工园区和产业融合先导区建设进行了合理布局。围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出了专用原料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四项重大工程。

产业发展与规划范文3

1对于资源节约概念的解读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党中央倡导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所谓的资源节约,指的是在社会生产、建设、消费等领域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使资源利用呈现科学化、合理化,进而达到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目的。资源节约的提出,旨在通过消耗最少的资源以在最大程度上获取经济、社会效益。资源节约的提出,对我国长期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2中国高尔夫旅游发展现状

我国高尔夫旅游业起步比较晚,处于初级阶段。经调查、研究发现,自20世纪80年代广东中山高尔夫球场建立起,高尔夫球场一直处于被限制、压制的状态。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世界各国的交流等不断加强,旅游业的蓬勃兴起,推动了高尔夫旅游业在中国的发展进程。近年来,中国高尔夫球场数量不断攀升,呈现出“起步晚,发展快”的特点。

中国社会经济、信息技术等迅猛发展,高尔夫旅游业得到了充分的发展。高尔夫旅游业在旅游形态中占据首屈一指的位置,其具备综合功能:经济、文化、社会等。通过开发、利用高尔夫旅游业,可以满足国外游客的不同需求,进而促使当地经济、相关新兴旅游项目得以提高、发展。中国地大物博,在资源方面存在着不可比拟的优势。在这种背景下,我国高尔夫旅游业应以自身实际发展状况、市场导向等为参考依据,在资源利用方面遵循因地制宜原则,以最大程度获取高尔夫旅游效益,从而促进我国经济、旅游业的发展。

3高尔夫旅游业对资源利用现状

3.1高尔夫旅游业主要分布于平原地区

众所周知,高尔夫旅游活动主要依托自然环境,其属于大型户外活动。较其他户外旅游项目而言,高尔夫旅游呈现出休闲、平和的特点。基于高尔夫旅游的体育运动属性,其大都建立于地势相对平缓的丘陵、平原地区。例如:在山地较多的地区,建立高尔夫旅游区须进行平坡、运土,以形成适于开展高尔夫运动的球道。在此过程中,平坡、运土除了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还会破坏原有的土壤结构、自然性,甚至造成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等。

3.2高尔夫旅游资源与重要水系紧密相邻

3.2.1水系资源能够为高尔夫旅游业提供优质的景观环境

众所周知,高尔夫球场对环境具有很高的要求,环境优雅、气候宜人的地区是其最佳选择。高尔夫旅游区毗邻水系资源,水系资源可作为其天然户外屏障而存在。例如:北京地区的高尔夫球场,永定河、北运河、拒马河等为高尔夫旅游提供了优良的景观资源。此外,水系资源可作为高尔夫球场的自然水障碍。高尔夫球场内部的溪流、湖泊等丰富了高尔夫旅游资源,使其更具趣味、挑战性。与此同时,水系资源在景观建设中发挥着不可忽略的作用。因此,水系资源使得高尔夫旅游资源景观得以丰富、具体。

3.2.2水系资源具有生态缓冲的积极作用

就高尔夫球场周边的水系资源而言,不论其封闭,还是开放,其都能在一定程度上稀释、净化高尔夫球场产生的污染物。因此,高尔夫旅游资源毗邻水系资源建立,有利于防治污染物的危害,进而提升自身形象。

3.3高尔夫旅游资源大都分布于交通优越的地区

毋庸置疑,高尔夫旅游应被划分到商业型旅游资源范畴。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其主要依托企业,而企业以获取高额利润为目标,其会特别重视游客群体。经调查发现,高尔夫旅游资源倾向于靠近主要交通干道。这种布局形式,有利于集客、节约游客时间。基于高尔夫旅游的消费特点,游客大都选择自驾方式。对于自驾而言,距离、交通状况等对游客的意向具有很大的影响。因此,高尔夫旅游资源选址较为靠近主要交通干道。

4高尔夫旅游业的发展

对于高尔夫旅游业发展规划而言,其应充分挖掘、利用市场资源,竭尽全力满足游客的不同消费需求。此外,加强与体育、文化、市政等部门的协作、联系,以促使其平稳、有序发展。值得注意的是,高尔夫旅游业应注重节约资源,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4.1充分发挥政府对高尔夫旅游业的监管作用

各地政府在进行经济发展规划时,可将高尔夫旅游业纳入考虑范围。监管的重点是高尔夫球场建设的土地审批,应该严格控制不可在耕地、水源地等利用率高的区域兴建球场,而对于盐碱地、滩涂地、废弃矿区、垃圾场等利用率极低的区域可以鼓励兴建球场,以达到节约土地资源的目的。应鼓励兴建中小型球场,严格控制大型球场建设的数量。此外,其应通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来加强对高尔夫旅游业的管理,以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定期进行检查,提高高尔夫旅游业服务质量;顾全大局,保护环境等,制定高尔夫旅游业的收费、收税政策,为高尔夫旅游业创设优良的政策、投资、治安环境。

4.2加大开拓高尔夫旅游业市场力度

我国具备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且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在开拓高尔夫旅游业市场时,其须与其他旅游资源有机结合;球场规划、设计风格须遵循独特、达标、适中等原则,进而满足各种类型球队的多样需求。此外,球场的选址、布局须科学、合理;球场中所涉及的服务应着重体现我国历史文化、民族特色;高、中、低档球场分布合理,促进高尔夫运动休闲走向大众化。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开拓高尔夫旅游业市场的目标,从而提升高尔夫旅游业的档次、质量和规模。如此,我国高尔夫旅游业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4.3打造高尔夫旅游业品牌

宣传对高尔夫旅游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大宣传力度,有利于形成高尔夫旅游业品牌效应。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高尔夫旅游业须积极寻求突破,注重与文化产业的整合。在宣传过程中,高尔夫旅游业可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手段,并对相关活动、赛事等规划、制订详细的策划、宣传方案,以达到强化人们参与高尔夫球运动的意识,进而吸引更多的游客。

4.4注重高尔夫旅游业人才的培养

截至目前,高尔夫旅游业在人才方面较为匮乏。现有的高尔夫旅游工作人员,普遍存在文化程度低的现象,极其不符合高尔夫高端发展的要求。因此,企业须加强对高尔夫旅游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注重对其的培养。基于此种现状,我国高等院院校应准确把握市场需求,通过采取开设高尔夫旅游业专业;高校合作、联合办学;跨校、专业学习高尔夫旅游知识;创办高尔夫旅游培训班等有效措施,以快速、高效培养出复合型高尔夫旅游人才,进而,满足企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4.5加强对高尔夫旅游业的资金扶持力度

政府部门对高尔夫旅游业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其通过发挥自身职能,有利于拓宽高尔夫旅游业融资渠道。此外,政府制定、出台的惠民政策,对吸引、增强投资人自信心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政府须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产业发展与规划范文4

尽管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存在较明显的不足。2008年底,知识产权服务业单位数量、从业人员数量仅占到全国服务业的0.5%及0.1%;行业人均资产约为40万元,不到服务业总体水平的1/5。为此,本文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应制定有利于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重点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服务骨干企业、加强行业人才建设、推进高端服务业务、提升行业利润等措施建议。

知识产权服务业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转让与服务,著作权、软件的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工商登记的服务,无形资产的评估服务,专利等无形资产的咨询与检索服务,其他知识产权认证、与转让服务(不含其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服务及科技中介服务),是国家高技术服务业发展中重点培育的行业之一。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利用2008年度全国经济普查有关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提供),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了分析。

总体现状

数据显示,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近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

截至2008年底,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共有法人单位3506家,占全国服务业单位数的0.3%;知识产权服务业年末从业人员总数为34359人,占全国服务业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0.1%。

截至2008年底,知识产权服务业法人单位拥有资产总计为138.9亿元,占全国服务业单位拥有资产总计的0.04%,其中经营性单位拥有资产总计为138.6亿元,占全部法人单位的99.8%。

2008年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法人单位的全年营业收入为74.3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73.9亿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99.5%;经营性单位主营业务收入为73.3亿元,占其全年营业收入的99.5%。

具体相关指标分析

1.知识产权服务业法人单位地域分布及人员情况

(1)地域分布情况

拥有法人单位超过100家的省份有北京(846家)、浙江(401家)、广东(377家)、上海(268家)、江苏(264家)、山东(197家)、辽宁(141家)和湖北(106家),8省市占全国法人单位总数的74.2%。

(2)年末从业人员情况

法人单位年末从业人员总人数超过1000人的省份有北京、广东、上海、浙江、江苏、山东和福建,这7个省市占全国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总人数的76%。

所有法人单位中的年末从业人员男女比例为1.14:1,全国低于这个平均值的有北京、青海、安徽、天津、山西、宁夏、上海及浙江等8个省区市,另外超过2:1的省份有江西、甘肃、广西和海南。

所有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人员占52.5%,高于这个值的有北京、上海、山西和四川等4个省市。

所有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约占15%,超过这个值的有贵州、宁夏、河北、四川、甘肃、青海、辽宁、湖北、河南、陕西、北京、天津、云南、山西和湖南等15个省区市。

2.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1)法人单位资产

法人单位资产总计超过5亿元的省份有北京、上海、广东和浙江,这4个省市占全国法人单位资产总计的近7成。

(2)法人单位全年营业收入与主营业务收入

法人单位全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省份有北京、广东、上海、江苏、湖南、山东、浙江、内蒙古、辽宁、福建、贵州和吉林,这12个省市区占全国法人单位全年营业收入的91.7%。

(3)法人单位全年营业利润

2008年底法人单位全年营业利润为12.2亿元,超过1亿元的省份有北京、上海、湖南和广东等4省市,占全部法人全年营业利润的62.3%。整体趋于亏损状态的省份有青海和海南两省。全国处于亏损状态的法人单位有938家,占法人单位总数的26.8%,其中处于亏损状态的法人单位数量超过20家的省份有北京(365家)、广东(98家)、上海(95家)、浙江(92家)、江苏(35家)、辽宁(29家)、河南(25家)、四川(23家)和福建(22家)等10个省市。

(4)法人单位所有者权益

2008年底全国法人单位所有者权益超过1亿元的省份有北京、天津、上海、广东、四川、浙江、江苏、河北、贵州、山东和辽宁等11省市,占全部法人所有者权益的93.6%。

(5)法人单位实收资本

2008年底全国法人单位实收资本超过1亿元的省份有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四川、江苏、河北、辽宁、山东和天津等10省市,占全部法人实收资本的90.2%。

2008年底,实收资本中国家资本比例超过50%的有四川、山西、贵州3省;各省集体资本比例均不超过10%,所占比例列前3名的省份为广西、黑龙江、江苏;法人资本所占比例超过50%的有天津、北京、辽宁、海南、江西、重庆、广西、内蒙古、山东和广东等10省区市;个人资本所占比例超过50%的有青海、安徽、湖北、云南、湖南、河南、山西、宁夏、浙江、河北、甘肃、黑龙江、江苏和福建等14省区;港澳台商和外商资本超过20%的有吉林和上海。

3.法人单位注册类型及控股情况

(1)登记注册类型分布及综合分析

2008年末,在3506家法人单位中,有内资单位3464家,占98.8%,其从业人数为32980人,占96%;拥有资产总计为131.9亿元,占95%;全年营业收入65.4亿元,占88.1%;全年营业利润为12.4亿元。港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单位分别为17和25家,从业人员分别为237人和1142人,拥有资产总计分别为9518.4万元和60111.3万元,全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3502.8万元和75255.6万元。

尽管内资企业的人均利润和营业利润与资产总计比要优于港澳台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但内资企业平均年末从业人员总数、平均资产总计、平均全面营业收入、营收与资产比、人均资产、人均营业收入均低于所右企业的平均水平。特别是营收与资产比只有0.5,人均营业收入也只有20.229万元,甚至还达不到港澳台资和外资企业的一半。另外要注意到的是外资企业营业利润为负这一现象,这很可能是由于外商资本投资大都处于回收成本的过程中。

(2)按机构类型分布状况

法人机构类型中企业有3418家,占全部法人单位数的97.5%。

(3)控股情况分布及综合分析

2008年末,在3506家法人单位中:混合资本的单位有125家,占3 5%。私人控股2935家,占83.7%,私人控股从业人数为24636人,占71.7%;拥有资产总计为532085 2万元,占38.3%;全年营业收入为

420340.9万元,占56.6%;全年营业利润为59404.9万元。国有控股和集体控股有219家,从业人数为4793人,拥有资产总计为469135.3万元,全年营业收入为141794.1万元,全年营业利润为45236.6万元。港澳台商和外商控股有41家,从业人数为1148人,拥有资产总计为66578.8万元,全年营业收入为82142.2万元,全年营业利润为-1920.2万元。

根据表2中的数据,可以看到国有和集体控股法人单位的人均利润和营业利润与资产总计之比要优于私人控股、港澳台商与外商控股法人单位,然而港澳台商和外商控股法人单位的营业收入与资产总计比为1.2,远远大于所有法人单位平均0.53的水平,同时其人均营业收入为715.52千元,亦超过所有法人单位平均220.53的两倍以上,这些都意味着它们拥有更强大的盈利能力。而私人控股与国有和集体控股法人单位在盈收方面的表现就有些差强人意,特别是国有和集体控股法人单位,拥有最高的平均资产总计和人均资产,却只有0.3的营收与资产比。

同时也应当注意到港澳台商和外商控股法人单位营业利润为负这一特殊现象,这与其较强的盈利能力不符,由此可以推测这些投资额度大的控股单位正处于回收成本的过程中。

4.法人单位其他指标情况

(1)按产业活动单位数(法人单位所从事的产业项数)分布状况

有3444家法人单位只从事1项产业活动,占到法人单位总数的98.2%。

(2)按营业状态分布状况

处于营业状态的法人单位有3267家,占全部法人单位数的93 2%。

(3)按会计制度分布状况

在法人单位中,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有3443家,占全部法人单位的98.2%,从业人员为33910人,占知识产权服务业全部从业人员的98 7%;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有14家,从业人员122人;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有8家,从业人员56人;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有4家,从业人员23人;其他单位有37家,从业人员248人。

发展特点

1.产业规模大幅扩大

与2004年相比,2008年知识产权服务业法人单位数增加了1084个,增长近45%;资产总计增加98.44亿元,增长243.2%;从业人员增加7400余人,增长27.7%;营业收入增加约51亿元,增长219.6%;营业利润增加约10亿元,增长约4 5倍。截至2008年底,共有经营性单位3443家,占全部法人单位的98 2%,与2004年相比,经营性单位数量增加了1272家,增长58.6%,所占比重提高近9个百分点。

2.资产与营业收入倍增

2008年全国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为73.9亿元,比2004年增加约50亿元,增长超过200%。知识产权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营业利润为12.1亿元,比2004年增长了5倍多。截至2008年底,经营性单位从业人员数比2004年增长55.6%,资产总计增长2.4倍,主营收入增长2 1倍,营业利润增长4 5倍。2008年底,在知识产权服务企业中,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分别有130家和102家。

3.法人资本比重迅速提高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产业格局进一步得以巩固。在经营性单位中,2008年实收资本67.7亿元,其中国家资本和集体资本占9.5%,法人资本占67.6%,个人资本占18.7%,港澳台商和外商资本占4 2%,该比例近似于全部法人单位实收资本构成情况。2004年实收资本28.3亿元,其中国家资本和集体资本占13.9%,法人资本占41.3%,个人资本占36.5%,港澳台商和外商资本占8.3%。可以看到法人资本增加了26个百分点,个人资本比例下降了约18个百分点,港澳台商和外商资本也下降了4个百分点,非公资本整体比重上升了约4.4个百分点。

4.私营单位高速发展

2008年私营单位(包括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和股份有限公司)已达到2700家,占全部内资单位数的77.9%;从业人员21769人,超过全部内资单位从业人员的半数,占66%。在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拥有34 3%的资产,创造了48%的利润,实现了58.9%的营业收入。与2004年相比,私营单位数量增加1119家,增长70.8%从业人员增加8000余人,增长58.9%;资产增加33亿元,增长了2.7倍;主营业务收入增加近28亿元,增长2.6倍。

5.从业人员专业水平逐步提高

2008年,我国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17.2%的人员具有大学以上学历,而在知识产权服务业中,具备大学以上学历人员比例高达52%。此外,知识产权服务业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占14.8%,具有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的人员占2.4%,与2004年相比,分别提高了1.1、0.7和1.3个百分点。

6.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集中

分经济地域看,东部地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标准,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11个省市)的法人数量为2690家,占全国的76.7%,从业人员数为27917人,占全国的8l 25%;拥有资产106.5亿元,占全国的76.7%;全年营业收入为59.7亿元,占全国的80.4%;全年营业利润为8.5亿元,占全国的70%。北京、广东、上海、江苏和浙江等5省市法人单位个数比例等5项指标比例就已经超过全国总量的一半。

存在的不足与政策建议

尽管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已经取得长足进步,但是从总体看,我国知识产权服务发展与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仍然不协调,在服务能力和水平方面亟待提高,相关不足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中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

1.行业总体规模小,人均资产与利润水平不高

2008年底,知识产权服务业单位数量、从业人员数量仅占到全国服务业的0.3%及0.1%。行业人均资产与人均利润也仅有服务业总体水平的30.7%及72.8%。行业总体规模较小,人均资产及利润尚需提高。

2.发展尚不成熟

一般的知识产权服务多局限在专利、商标登记等方面。综合性、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大多是在2001年后成立的民营企业。

截至2008年底,从业人员50人以下和资产总计100万元以下的法人单位分别有3426家和2623家,占到全部法人单位数的97.7%和74.8%,呈现出规模小、实力弱的态势。

截至2008年底,知识产权服务业法人单位拥有资产总计为138.9亿元,占全国服务业单位拥有资产总计的0.04%;拥有实收资本67.8亿元,占全国服务业

单位总实收资本的0.06%。知识产权服务业法人单位平均资产总计为396.2万元,远低于服务业全国平均资产总计3340 2万元;平均实收资本为193.4万元,远低于服务业全国平均实收资本1019 8万元。行业人均资产与人均利润也仅有服务业总体水平的30 7%及72.8%。

3.知识产权服务与创新结合不够,市场化率较低

我国科技经费投入巨大,但知识产权产出不多。以863计划为例,计划实施15年,共投入110亿元,每千万元产出的专利数1.51件、论文45.5件,二者之比为3.32:100。专利产出率低,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不重视专利信息检索,研发立项起点低,导致研究成果无法获得知识产权。这与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薄弱有关。

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查表明,专利转移比重偏低,转让和许可的比例均不到10%(分别为4.1%和5.8%);实施收益低,收益水平超过500万元的总计为9 8%,不到10%。调查还显示,由于各方拥有的信息不对称,国内专利技术交易总体市场环境不佳,缺乏专业、诚信、便捷的常设性专利交易渠道,仅有平均22.8%的专利权人利用了中介机构促进专利实施。

4.知识产权服务层次不高,中高级服务能力不足

长期以来,受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建设落后、专业服务人才能力和数量不足、政府对中介机构扶持政策力度不够等因素限制,一般的知识产权服务多局限在专利、商标登记等方面,能提供高附加值服务的机构数量少,这直接导致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利润率较低(行业人均利润仅有服务业总体水平的72.8%;处于亏损状态的法人单位有938家,占法人总数的26.8%)。总体上看,我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业务以代企业申请专利、商标等相对低层次的服务内容为主,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战略分析及产品市场战略、风险评估和预警等高端信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不足,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和科技的发展。知识产权战略策划、托管、商用化等相对高附加值的业务有待进一步拓展和提升。

为此,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第一,扩大行业规模,做优做强。建议“十二五”期间制定有利于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重点培育一批服务规范、诚实守信、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知识产权服务骨干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

产业发展与规划范文5

关键词:产业集群规划;国土形成规划;东海道产业集群

中图分类号:K901;F062 文献标识码:A

上世纪末日本面临资产泡沫,经济增速渐缓,被喻为“失去的十年”。虽然中国等国经济快速增长对日本经济发展有所带动,但人口减少、老龄化、全球化和信息化对日本劳动力供给和产业发展形成新型挑战。伴随着生态经济社会的建设需求,经济全球化对产业发展提出新要求。2003年世界企业投资报告(GEM)指出日本经济企业化程度低,对新企业启动支持相对缺乏[1]。日本政府引进和借鉴西方产业集群概念[2],经济产业省启动产业集群系列规划,文化教育省启动创新集群系列规划,对国土综合规划目标[3]做出具体部署,确定各经济领域和特定地域的发展模式及项目设置。产业集群规划以提升产品生产率、创新性和创造新型商业机会为目标,规划范围涵盖日本9个主要区域的19个产业集群,包括约5000个中小企业,200个大学以及系列配套机构。

产业集群指特定领域企业和相关机构形成的空间集中有序布局[4]。创新钻石理论模型的提出和修正分析了除政府管理和机会因素外,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支撑产业、企业战略结构和竞争对手共同影响国家某种产业的竞争力[2,4]。多要素环境影响和支撑产业需求,创新经营环境、与当地企业合作关系等因素对区域层面产业集群有显著影响[5]。增加创新投入要素和开发新型商业模式取代商品产出量增加,成为经济发展核心要素。伴随着企业集群的影响和作用受到广泛关注,创新对产业集群的重要性得到提升,产业集群的负面效应也得到重视。为借鉴相关经验,对重视地域性和特定需求的日本产业集群规划进行研究具备紧迫性和必要性。

1 日本产业集群规划的发展

1.1 规划背景

战后日本产业发展主要经历四个阶段,根据不同时代需求,产业规划统筹资源合理配给,对相关法规条例进行补充,实现了从重视沿海地区重化工产业发展,产业分散化,到新型产业创造和构筑具全球竞争力区域产业集群的发展进程,见证了日本国土综合规划变迁和产业发展重心转移的重要进程。分阶段发展目标的明确及相关条例法案完善,为产业集群规划提供了规划基础和法律依据。

1.2 规划目标

广域圈选择与当地人口和国民生产总值有显著联系,与产业转移、产业基础和产业振兴等内容息息相关。日本产业集群规划以促进产业集群,支撑区域经济和布署世界级新型商业活动为目标,致力于构筑和加强区域范围内的“产业-政府-研究机构”合作,注重区域比较优势、基础设施支撑以及提升商业孵化器功能,探索和构筑产业内部网络和跨产业合作网络,形成新型产业和商业机会,增强经济国际竞争力。日本试图通过产业集群规划的实施,实现创新的产业链式效应,带动知识和信息的循环聚变,增强对经济环境风险的抵抗能力,加强区域品牌建设和加速创造国际型产业集群。产业集群规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1-2005)为产业集群初始阶段,第二阶段(2006-2010)为产业集群发展阶段,第三阶段(2011-2020)为产业集群自组织扩张阶段。

1.3 规划内容

(1)创造“产业-政府-研究机构”区域功能网络

具体措施包括创造促进集群和相关功能的组织,如协同参与企业和大学;通过沟通网络构筑等新型模式为商业发展提供信息,举办“产业-研究”合作交流会、研讨会和工作坊[6];建设企业、研究者和相关个人的资料数据库等。

(2)提倡新型产业集群发展地域特征和科技含量

具体措施包括重视政策配套扶持[7];寻求区域产业研究合作,布署科技发展项目;以新企业支持项目帮助企业融入产业集群网络;建设企业创新孵化器,促进创新和企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新型商业机会等。

(3)加强与财政机构和贸易企业的协同合作开发

具体措施包括发展跨国市场和国际交流,与贸易企业加强合作;组织商业博览会,支持跨产业合作项目;与财务机构合作,采取商业联盟推动低息贷款等计划;创建区域企业资本,鼓励新市场开发;创建企业基金,组织商业计划汇报和创办产业集群会议。

1.4 规划特征

(1)创新管治模式,与国土规划广域综合体建设相配合

日本前五次国土综合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水和其他资源利用及灾害防范,城市和农村规模配置调整,产业合理布局,重要公共设施规模布局以及与文化观光资源保护。国土综合规划包括全国综合开发规划、都府县综合开发规划、地方综合开发规划和特定地域综合开发规划等层次。日本第六次国土综合规划(国土形成规划)提出建设广域综合体,即创新空间和产业管理模式,强调国土平衡开发和发展需求。通过整体范围的分区域国土综合开发,鼓励各区域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宜的国土发展道路。日本产业集群规划促进了产业合理布局和附属职能提升,作为国土综合规划的延伸,与广域综合体建设相互配合。

(2)高标准高起点,构建面向国际的跨界合作发展载体

日本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动与欧美的跨界商业合作,强调高标准和高起点,通过学术会议、商业合作和销售创新合作等系列活动来创造日本的国际经济合作网络[8],有效促进了跨界资本和信息流动[9],推动了面向欧美的跨界合作发展载体。知识交流[10]为日本发展寻求多层次多类型的产业投资和合作开发提供了平台和机会。日本产业集群规划重视地理区位相互关系。日本与东亚周边国家地理区位临近,有显著的产业纵向联系关系,相互依存度高。除此外,日本在发展产业集群规划项目时重视与东亚其他国家间的产业联系。

(3)分阶段分步骤,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

日本产业集群规划分为产业集群初始阶段、发展阶段和自组织扩张阶段,为了分步骤地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产业集群初始阶段强调对原有产业基础布局的保护和再开发。产业集群发展阶段为产业发展提供载体,根据时代需求对原有产业布局进行调整。产业集群自组织扩张阶段强调政策保障,注重产业自主发展,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日本产业集群选择东京都市圈(以高科技产业为主)、近畿都市圈(以生物产业为主群)和北海道都市圈(以生物科技产业为主)作为重点产业开发地带,以此分阶段分步骤对其他地区推动产业开发模式[11],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三个产业集群采取了不同的发展模式。其中,东京都市圈产业集群缺乏集群核心,多层次制造业在不同地区分别存在。近畿都市圈产业集群以科技为核心,但各企业间有显著差距且相互联系较少。北海道都市圈产业集群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大学和企业合作持续加强。三种模式为周边地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了借鉴和经验。

(4)选择核心产业,确定项目具体负责机构和保障措施

日本产业集群规划针对相关地域有明确产业选择部署,以生命科技、科技技术、生物科学和环境医药为基础。日本规划保持对农村问题的关注,城市发展与农村发展具有显著联系[12]。日本产业规划致力于改变原有的城市和农村产业分配选择模式,促进城市和农村间统筹,调整区域经济复兴模式[13]。各产业集群项目有明确的负责省和目标内容以提供具体的保障措施。日本产业集群规划通过两种模式创造集群密度,分别为企业自发寻求合作者和政府寻求投资、咨询以及其他地区企业进入。通过核心产业确定,具体项目落实,日本产业集群成效显著。但产业集群需长期培育,退出策略的局限和政府耐心缺乏,对产业集群规划具体实施有显著影响。

2 “东京-大阪”东海道产业集群发展

2.1 人口产业的自发集群

随着“东京-大阪”快速交通圈概念的提出,亚洲地区第一条高速铁路新干线予以规划和建设[14]。通达性提升使得日本东西城市间交通联系便捷程度得到显著加强。土地使用和交通规划一体化发展,使得人口和产业迅速在“东京-大阪”东海道特大廊道上集聚[15],形成了日本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脊梁。新型交通促进了城市和区域发展模式改变,形成多个产业集群[16]、新型地域发展轴和东海道大都市带的雏形[17],从而促进了人口和产业自发集群,为产业集群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特大城市廊道(mega-corridor)建设,产业配置内在联系促进了特大城市区域(mega-region)的形成和特大城市网络产业集聚[18]。特大城市区域和特大城市廊道已突破行政边界限制,由经济相互联系形成科技创新特大都市区域。东京和大阪作为都市圈中心城市,自身产业集群形成特大城市区域,特大城市区域间紧密联系促使区域内产业廊道形成。

2.2 产业规划的全球战略

日本东海道产业集群规划以面向全球为战略,设定亚洲、欧洲和北美作为不同客源对象,通过文化外向传递和人口内向吸引,产业规划与签证等政策相互联系,注重文化软实力发展与区域特性和资源禀赋的相互促进,依托地方比较优势形成区域的整体竞争优势。产业规划的全球战略为东海道地区吸纳投资和人才,有助于建立面向不同地区的销售渠道和交流渠道,促使日本国际市场的拓展。

2.3 科技创新特大城市区域(TAMA)

科技创新大城市区域建设起源于1998年,以形成城市内部企业新型联系为目标[19],基础为大学和企业间产业合作的显著加强[20](图2)。伴随日本产业集群和创新集群建设,科技创新大都市区域成为试点。地理区位包括神奈川县中部、东京特大都市区多摩新城和琦玉县西南部。城市产业集聚具有区域特性[21],受到土地区划和城市规划的多方面影响[22]。区域内部经济活动组件为大型零售企业、科研大学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产业结构主要为电子信息制造、交通装配和精密仪器等制造业,中小企业地位得到显著提升[23]。该区域通过信息网络构筑、科研机构合作、大型事件促进、企业启动支持、销售发展促进、会议基金创立等具体措施[24],实现区域内专利数、生产总值、与大学相联系的企业数近年获得显著提升。

2.4 “Cool Japan”跨国提升项目和“创意东京”项目

2011年经济产业省提出的“Cool Japan”战略关注到日本独特的食物和日常用品等产品正在世界范围受到广泛欢迎[25],尤其对富裕阶层和中产阶层显著增加的亚洲地区而言独具吸引力。因此日本试图寻求对外扩张和区域资源再利用的具体措施。对外扩张策略为中小企业提供灵活性调查和市场评估支持,试图协助其拓展销售渠道,扩大知名度和增加销售量。区域资源发展以“创意东京”项目为例,统筹企业、非盈利机构和当地政府,强化东京的比较优势以吸引消费和旅游活动,振兴地方经济。该项目为日本进军海外市场的重要策略,具体产品包括食品、日用品、动漫和时装等。与东亚首尔都市圈、上海都市圈相比,东京都市圈项目推动至今已获得重要进展[26],但相关策略开发应用仍不够广泛,开发更高层面政府协同合作将是未来重要挑战。目前周边国家的竞争和国内消费需求显著减少,日本经济成长潜力有限。日本亟需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应着力于吸引国际需求和促进国内需求相结合的产业发展政策,政府积极创造良好的企业成长环境和协调统筹机制。2012年外籍专家组对“Cool Japan”项目进行评估,指出应提高准入门槛,着重选择对整体产业发展有益和对政府政策落实有所帮助的项目。

3 日本产业集群规划对我国的启示

3.1 理清产业集群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关系

我国从国家到地区层面编制“十二五”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划,对财政投入、土地利用和发展策略有具体部署。各规划由不同管治主体(相关职能局)所编制,相互间统筹协调有待加强。部分省市正探索“三规合一”的具体实践,即通过编制综合开发规划以统筹开发方式。日本产业集群规划和国土规划也由不同空间管治主体编制,在具体实践中显示出较强的兼容性,共同促进地域目标实现,以应对经济社会形势变化、国民价值观多样化和国土格局变化现状,发展以新型管治模式为基础的平衡开发格局。

3.2 梳理比较优势,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

日本产业规划以国内项目和国际项目相结合,“走出去”是为“引进来”做准备。我国产业规划多为宏观控制辅以财税等政策的配合,区域产业规划则重视产业布局。我国产业规划多重视“引进来”,即试图通过吸纳外来投资发展地区产业,在“走出去”层面仍有待提升,需进行资本投入,结合国外宣传与国际丰富沟通交流,有效推动区域比较优势的发挥。通过签证、投资、财税等政策适当调整形成经济杠杆,有效吸引国外资本和先进经验,促进学习型创新,有效提升产业发展层次。

3.3 提升产业集群规划差异灵活化和时效性

产业具有地域性和植根性,产业发展存在区域分异[27],产业规划和产业转移模式需因地制宜[28]。产业集群规划的重要性在于统筹企业和地区发展。集群为企业共享基础设施、知识资源和创造高附加值知识经济提供基础支撑。灵活的产品和产业体系需求使得产业集群规划的重要性得到提升[29]。我国正努力改变原有以出口带动经济发展的模式,试图以内需带动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对产业规划提出新的要求,需重视产业集群规划的重要性和时效性,选择适宜发展的产业类型。但产业集群规划也具局限性,需根据时间动态进行调整。日本面对国际形势和国家发展状况,适当调整产业发展目标。我国目前正试图改变外向型导向的产业发展模式,外向型发展与内部需求并重的产业目标。因此我国需立足扩大内需,优化产业布局,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投资管理,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同时借鉴日本现有产业规划模式,尝试建立碳排放考核指标体系和节能管理制度,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能力。

3.4 重视产业集群规划可操作性和分阶段性

集群创造需要充分的政策支持和时间培育,需分阶段分步骤制订产业集群规划,有效把控规划发展模式和时序。日本产业集群规划以地域特性为基础,通过不同发展模式策略促进地区发展,从而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我国在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不可单纯关注土地利用问题,应结合地方特性,进行因地制宜的产业规划,提高可操作性。产业集群规划需相关配套政策予以支持,如学校-企业间合作、跨界企业合作都需相应鼓励和激励措施。产业集群配套政策的颁布和落实,有效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改变产业发展资源主要掌握在大型企业的现状。通过降低中小企业获启动资金支持和贷款门槛,渐进式放松民间资本融资条件,为新型商业发展提供支持。

4 结语

面临经济增速渐缓、老龄化、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挑战,日本经济产业省启动产业集群系列规划,文化教育省启动创新集群系列规划,确定产业发展模式及重点发展项目。借鉴其他地区产业与基础设施配合经验[30],日本产业集群规划范围涵盖全国,具有明确目标内容,致力于充分发挥政府资源统筹能力,强化企业、政府和科研机构间联系。日本产业集群规划与国土综合规划相互协调,通过明确规划目标和机制建设等模式,与广域综合体开发相协调,推动了国土平衡发展和产业错位发展。分阶段分时序,针对地域现状,规划明确了产业发展目标和模式,重视配套政策及相关设施,形成了区域整体与重点个体相结合的产业发展策略。日本在积极借鉴欧美产业发展经验基础上,强化与东亚国家产业依存关系,已形成独具特色的产业发展模式。我国以开发区为导向的产业集群在城市发展初期对经济促进效果显著。在宏观经济条件和产业发展模式的影响制约下,过度追求规模忽视质量的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导致部分地区经济发展效果并不显著。

我国国土范围较大,区域协调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均对产业布局进行思考和配置,国家层面则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财税优惠,以扶植战略性新型产业和逐步淘汰落后产能产业。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国力图缓解企业困难和转变发展模式,相继制定出台了汽车、钢铁、电子信息、物流、纺织、装备制造、有色金属、轻工、石化、船舶等十大重点产业的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了多项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由于国际市场需求低迷,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国家产业规划优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抑制产能过剩和落后产业,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和加快自主创新任务。面对国内外环境变化新形势,我国产业规划重视调整结构和转变方式,完善政策机制,促进产业发展质和量的同步提高。对日本产业集群规划的研究有助于认识我国产业集群发展现处阶段,借鉴经验教训,以局部带动整体,理清产业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关系,提升产业集群规划的差异化、灵活化和时效性,重视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分阶段性,促进外向型产业与内需型产业并重的产业结构转型,有针对性统筹安排以推动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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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elopment and Enlightenment of Japan

Industrial Cluster Planning

ZHU Hui-bin

(1. School of Urban Planning and Design, Peking University Shenzhen Graduate School, Shenzhen 518055, China; 2. College of Urban and Environmental Sciences, Beijing 100871, China)

产业发展与规划范文6

一、指导思想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和阶段性特征,立足夯实发展基础,创新发展模式,破解发展难题,合理确定“十二五”农业发展目标和任务,发展重点及保障措施。努力把“十二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部署、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二、规划编制任务和分工

在配合农业部和省发改委等部门编制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重点规划的同时,重点组织编制以几个层次的规划。

(一)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要突出我省农业优势特色,明确全省农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项目布局,以及主要政策措施等。总体规划由厅发展计划处牵头,会同有关处室编制(附规划大纲)。

(二)行业规划

根据“十二五”农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种植业、畜牧业、草业、渔业、农机化等四个行业发展规划。具体由厅种植业处、畜牧处、渔业处、农机局分别牵头,相关专业站配合编制。

(三)优势特色产业规划

主要编制草食畜、水果、蔬菜、马铃薯、中药材、酿酒、特色渔业等7个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具体由产业化处、渔业处牵头,相关业务处、站配合编制。

(四)专项建设规划

1.种植业方面专项规划:主要是旱作农业、节水农业、、种子工程、植保工程、沃土工程、耕地质量建设工程建设规划,由种植业处负责编制;

2.畜牧业专项规划:动物防疫体系由省兽医局负责编制;畜禽良种工程由畜牧处负责编制;

3.渔业专项规划:水产良种工程由渔业处负责编制;

4.其它专项规划:农技综合服务体系由科教处负责编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体系由农经处负责编制;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业由产业处负责编制;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由市场信息处负责编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编制;草原生态保护和利用建设规划由草原处负责编制;农村能源建设规划由科教处、能源办负责编制;农村清洁工程由科教处、环保站负责编制。在具体在编制中,各相关处室分别协调厅属相关业务站参与配合。

(五)市州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区域产业发展规划

各市州农牧主管部门可依据本级政府统一部署编制本辖区在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

三、进度安排

分为4个阶段:

前期调研阶段安排(2011年2月至4月底):印发规划方案、成立编制机构。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十一五”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工作;加强与农业部和省上农业发展基本思路的衔接;各处室、单位确定规划编制规划重点领域,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思路研究阶段(2011年5月):研究确定“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发展重点,拟定规划编制提纲和重点领域,邀请省上有关部门、有关专家等座谈征求意见。

草案起草阶段(2011年6月至7月底):各处室、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农业部关于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意见,按照任务分工起草各类规划基本框架,纲要基本框架。征求各方面意见,加强各方面的协调和衔接。

规划评估完善阶段(2011年8月至9月底):厅发展计划处统一对各项规划草案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工作,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厅务会议审定,并上报省政府,农业部报送省发改委。

四、编制要求

(一)认真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厅相关处室、单位要对本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认真分析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分析判断“十五”期间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制约因素及面临的发展机遇。测算和确定“十二五”规划指标、主攻方向、重点建设任务、保障措施等,为编制“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

(二)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在当前农业发展转型升级,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的条件下,要把应对自然灾害等各种复杂因素与促进长远发展紧密结合,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谋划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研究提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政策和工作措施。

(三)科学测算和设置规划指标。一是兼顾全面和重点,在全面反映产量、产值、农民收入的同时,突出对促进产业发展、加强薄弱环节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目标和指标;二是兼顾连续性和阶段性,既要与“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保持一定连续性,又要与国家和省上农业方面新要求有机衔接;三是兼顾需要和可能,既要适度超前,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又要切实可行,经过努力可以实现;四是兼顾预期性和约束性,既要适当设置一些引导市场的预期性指标,又要反映强基础、保安全、促增收等的职责要求。

(四)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编制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在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和评估制度等。加强规划评估论证工作,除本部门、本系统的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吸收相关部门的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五)加强规划间的衔接协调。重视规划衔接工作,使各类规划协调一致,以增强规划在解决促进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上的合力。规划衔接要遵循行业规划、产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服从本级和上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产业规划、区域规划之间相互不能矛盾的原则。要加强规划间主要指标、规划重点、重大政策等由各处相互衔接。同时,注重各重点专项规划与国家有关规划的衔接,争取所提出的重大项目列入国家相应规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牧厅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长任副组长,发展计划处、相关处室负责人做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发展计划处),具体负责规划编制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处室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编制工作人员,集中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各相关处室、厅属单位加强各市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规划编制中的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