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范畴范例6篇

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范畴

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范畴范文1

论文摘要: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是由四个层次和两种类型建构的。职业道德范略性规范、职业道德原则性规范和职业道德一般性规范,均属于评价性规范,是时职业道德进行认同和评价的依据;而职业道德操作性规范,则具有可操作性和强制性的特征和功能。在进行职业道德规范设计时,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增强职业道德规范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进行职业道德规范设计和职业道德调控,是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两个重要内容。职业道德规范作为职业道德要求的规定和表达,是进行职业道德调控的依据,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职业道德调控的状况。但是目前在理论形态上,对职业道德规范的认识还比较简单化,不能满足职业道德规范设计实践的需要。在当前大力加强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的过程中,有必要多方面地深人认识职业道德规范现象;特别是深人认识职业道德规范的结构,这对于科学地进行职业道德规范设计工作是有益的。

一、职业道德规范的层次及其类型

职业道德规范是一个具有多层次结构的体系,这主要是由如下两个方面的原因形成的。一是职业道德规范在内容上,它既包含有符合社会历史发展需要的历史性要素的积淀,又包含有在新的历史时期所提出的特定要求。二是职业道德在功能上,它既要提供关于职业道德的认识与评价标准,也要满足职业道德实践环节中的操作性要求。职业道德规范的功能,又是与其职业道德规范的结构密切相关的。以上两个主要原因基本上就决定了职业道德规范必然形成具有多层次性结构的体系。具体说来,可以将职业道德规范的体系确定为以下四个层次和两种类型。

1.职业道德范畴性规范。它是指具有高度概括性和抽象性的职业道德行为准则,是由某些职业道德范畴转化而来的职业道德的最高理念。职业道德范畴是客观地反映职业道德关系,从而也是认识、评价职业道德现象的一些重要的基本概念。目前在关于职业道德的理论研究中,已经初步地形成了包括职业责任、职业良心、职业态度、职业信誉、职业作风、职业纪律等一系列职业道德范畴。这些职业道德范畴,有的处在同一个层次上,有的则是互相涵盖的,处在不同的层次上。在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中,则是通过对这些范畴的规定和说明,并从确立准则的角度,明确地向从业人员提出诸如格守职业责任、维护职业信誉、端正职业作风、遵守职业纪律、讲究职业良心等方面的道德要求,从而使这些范畴成为职业道德范畴性规范的内容。职业道德范畴性规范对所有的职业均具有相同意义,它体现着职业道德要求的历史性和共同性,构成职业道德规范结构中的一个特殊层次。认识和评价职业道德关系离不开这些最基本的规范。

2.职业道德原则性规范。它是指在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中,可以对其他规范形成制约和统帅作用,具有核心地位的规范。职业道德的其他具体规范,则是该种规范在内容上的展开和具体化。职业道德原则性规范分为两类:一是各种职业道德应共同遵循的原则性规范。该种规范的具体内容,标志着职业道德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性质和根本特点。在我国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中,这种规范的具体内容就是集体主义原则。集体主义原则体现了我国社会各种职业道德中共有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是社会对各种职业道德提出的客观要求。二是各种不同种类的职业道德中分别遵循的原则性规范。职业道德都是在特定的职业活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不同种类的职业道德必然也有着不同的核心内容,并且成为每一种类职业道德相区分的根本标志。譬如:医德的原则性规范,是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师德的原则性规范,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干部道德的原则性规范,是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等。正因该种原则性规范在各种职业道德中有着如此重要的地位,所以一旦违反了它,就会立即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应。

3.职业道德一般性规范。它是对职业道德要求较为概括的规定和表达。职业道德一般性规范也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反映着各种职业道德共同性要求的一般性规范。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从总体上提出的“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等要求,即属于这一类规范。第二类是关于不同种类职业道德中各自相区别的一些特殊规范,譬如:商德中关于文明经商、公平交易、优质服务等规范。比较而言,职业道德一般性规范在内容的规定方面,还缺乏直接、具体的操作性要求,它的功能特征更多地表现在为认识与评价职业道德提供准则。

4.职业道德操作性规范。它是指将职业道德中的一般性要求更加紧密地与职业责任、职业活动的特点结合起来,以细则的形式表达出来的特殊规定。操作性规范与职业道德一般性规范较接近,但是它们却处在职业道德规范的两个不同层次上,其区别就在于操作性规范主要表现为具有直接的操作性和强制的特征。从设计技术的角度看,要求这一层次的规范具有简便、易行、量化、可考的性质。因此,操作性规范在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前面所述职业道德规范结构中的四个层次,从功能上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的基本类型。职业道德范畴性规范、职业道德原则性规范和职业道德一般性规范,这三个层次上的规范均属于评价性规范。处于职业道德具体操作层次上的规范,即属于操作性规范。评价性规范是对职业道德进行认同和评价的依据,因此认识性和评价性是评价性规范的基本功能。这种功能是一种意识形态上的理论功能,它提供关于职业道德要求的理性依据。当然在评价性规范中,由于各自层次的区别,其理论色彩的程度也不同。操作性规范是对职业道德要求进行实践和操作的直接依据,它是评价性规范的具体化。操作性和一定的强制性,是操作性规范的基本功能。在职业道德规范的结构中,如果缺少或弱化了任何一种类型及不同层次上的规范,都会妨碍全面发挥职业道德规范系统的整体功能。

二、关于职业道德规范设计的几点思考

通过对职业道德规范结构所作的分析,可以形成有关职业道德规范设计方面的几点认识。

1.进行职业道德规范设计,并不是一种单纯的职业道德理论建设,它也属于职业道德实践活动的范畴。因此,需要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及其两者的有机结合上,去开展职业道德规范的设计活动。在职业道德规范设计中,从评价性规范方面去进行设计,即属于职业道德建设中的理论建设;从操作性规范方面去进行设计,即属于职业道德实践的范畴。我们只有把两者有机地结合,才能形成完整的规范体系。当前在关于职业道德规范的设计方面,有两种相反的倾向必须加以克服。一种是倾向于从意识形态的角度,即从理论的层面进行职业道德规范设计,也就是只设计评价性规范;并且认为只有在该层面上设计的规范才属于职业道德范畴,而那些蕴涵在行业规章制度、条例中的有强制性、操作性的有关规范,虽有职业道德规范的意义,但并不真正属于职业道德规范的范畴。由此又进一步认为职业道德规范设计,只属于职业道德建设中的理论建设。另一种倾向是一些行业或部门,力求弱化或突破评价性规范,只从操作性规范方面去进行职业道德规范设计。他们认为评价性的规范都是“虚”的,不起什么作用;只有操作性的规范才是“实”的,才真正起作用。以上两种倾向说明,目前在职业道德规范设计中,还存在着缺乏从职业道德规范的系统结构和整体功能上,去全面认识职业道德规范的现象。职业道德规范具有的认识性、评价与操作,是分别由评价性规范和操作性规范提供的。如果在职业道德规范设计中,只注重评价性规范而忽视操作性规范,所设计出来的规范,只是按照道德的要求向人们提供一种在职业生活中“应当”或“不应当”的准则。这种准则只具有向从业人员讲明职业道德“义理”和进行职业道德评价的功能,而缺乏直接的操作性和一定的强制性。如果只注重操作性规范,这样设计的规范,虽然在形式上向人们提供了一种“必须做”或“必须不做”的准则,使它具有了操作性和一定强制性的功能,但是从整体上却弱化了职业道德规范中应有的那部分认识与评价功能,甚至使操作性规范只成为操作上的简单规定,从而产生职业道德认识与评价上的困难。如此,不仅严重影响职业道德的调控,给职业道德教育和宜传等方面带来简单化、片面化的弊端,也使职业道德建设的目标和途径都变得狭窄。所以,在职业道德规范设计中,要兼顾评价性规范与操作性规范、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要提倡理论工作者特别是伦理学工作者与实际部门的结合,科学地开展职业道德规范设计活动。

2.要注意结合不同类型的职业道德规范内容的特点,采取合适的设计方法。进行评价性职业道德规范设计,应主要采用理论分析的方法。它着重考察职业生活中所涉及的主要利益关系,按照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和职业活动的特点,来提出相应的规范;同时要注意从职业道德文化的历史传统中,着力挖掘出具有道德价值的内容,并与时代的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尽量把具有历史连续性和稳定性特征的职业道德要求反映到评价性规范中来。

对于操作性规范的设计来讲,则应主要采用经验归纳的方法。操作性规范具有变动性的特点,它是根据某一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状况(包括职业道德素质的状况)、职业劳动的方式和特点、科学技术在职业劳动中的应用程度等因素,来不断进行修改和更新的。设计操作性规范要立足于经验的基础上,归纳出那些既能够体现评价性规范的要求,又具有实用性和操作性的内容。可以说,经验归纳的方法是设计操作性规范应采用的主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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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教师专业化 教师专业伦理 教师专业伦理构建

20世纪60年代以来,教师专业化建设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趋势,我国也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教师专业化建设,随着教师职业专业化建设不断深入,不仅要求教师的基本素质要有所提高,还要求教师具有与专门职业相匹配的道德素养,表现出专业人员应有的专业服务精神。由于我国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与教师专业化建设相脱离,教师职业道德的建设主要停留在一般个人道德层面。在这方面,西方走在了我们的前列,构建起规范性的教师专业伦理,使其更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教育事业的重要资源,我国政府也非常重视。所以,研究西方(以英国、美国为例)的教师职业伦理的建设与发展的成功经验,对提高和完善我国的教师专业伦理建设,加快教师专业化建设,具有巨大指导和借鉴意义。

一、中西方教师专业伦理的差异

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中西方的文化基础、生活习俗、教育体制等在多方面存在着差异,在现实教育职业活动中所形成的职业操守也不一样,其差异性主要表现在:

首先,制定的主体不同。

在美国,1968年全国教育协会对1929年制定的《教学专业伦理规范》进行了第三次修订,并将其更名为《教育专业伦理规范》正式颁布。1975年,美国全国教育协会对该规范进行了第四次修订,对其结构和陈述方式进行了重大调整,使之趋于完善,成为美国当今教师专业伦理建设的核心纲领性文件。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随着世界各国教师队伍建设开始迈向专业化发展,英国通过制定一系列高度细化的行为规范推动其教师专业伦理建设,2007年,英国全国教师联盟为其成员发放了手册,可以看出教师专业伦理建设逐渐摆脱过去的传统和经验化,开始进入制度化时期。

可见英国由教师联盟、美国由全国教育协会而非政府来制定教师职业伦理,实现了由教师的一般性的“职业道德”向教师“专业伦理”的转变。

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基本是由中央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从1984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草案),是由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制定的,到1991年颁布并于1997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再到2008年国家颁布施行的第四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规范),都是由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制定的。由于制定主体不同,从道德调节约束力表现也不一样,在我国,教师职业道德的约束力来源于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门外力作用,属于他律的范畴;而在西方,约束力源于教师对职业的尊重和热爱,自觉履行职业道德,属于自律范畴,效果更好。

其次,内涵与要求不同。

西方把教师职业道德表述为教育专业伦理,是指“教师专业伦理是指教师为维护职业声誉,在从事教育教学这一专业活动时所必须遵守的一整套基本的制度化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美国《教育专业伦理规范》在导言中指出:“教育者认识到教育过程中固有的重大责任,渴望得到同事、学生、家长和社区成员的尊敬和信任,这激励他们去获得和保持可能的。”美国在教师专业化之前已经具备良好的教师道德基础,随着教师专业化的推进,非常重视教师伦理规范建设,在规范中划分教师专业伦理的结构层次,规范中的具体条目基本以限制性文字为主,约束力强,便于落实。英国同样也是在教师专业化建设中不断完善教师职业伦理的建设,摆脱了传统教师职业伦理建设的传统化和经验化,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调节教师专业规范,在我国表述为教师职业道德,是由国家依据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制定的,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中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必备的道德品质,表现为社会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教师行业特殊的道德要求。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更多地体现为约束教师行为的规范伦理,有的学者把它称为圣贤伦理,实质上还停留在道德层面,忽视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应与教师专业化建设联系起来,以提升我国教师专业伦理的建设水平。

再次,可操作性不同。

教师专业伦理虽与职业道德有着密切联系,但是教师专业伦理构建必须与教师的专业化建设相联系,必须以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术作为支持。英国在这方面有力地把握了伦理原则,制定了具体的、更具有专业特性和可操作性的教师行为规范。英国全国教师联盟详细地列举了教师们经常不在意或容易忽视的一些行为,这些行为可以概括为:不合适的行为、有争议的行为、渎职行为和失职行为。这些都为规范教师在职业实践中自己的行为,提高教师的道德素养,起着重要的调节和约束作用。在美国,20世纪80年代是美国教育思潮涌现的高峰时期,同时美国对教师“专业化”探索达到了高潮,教师专业伦理研究进一步深化。将建设教师专业伦理上升到新的层次,分别从教师对待学生和对待自己的专业工作两大方面对教师行为进行规范,其具体内容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提升了规范的权威。

反观我国的教师专业伦理建设,我们仍习惯于把教师专业伦理定位于“社会主义社会的职业道德”。认为职业道德源于社会道德,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一方面更多地依赖于社会习俗和传统习惯发挥调节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高要求的宏观规范,运用行政约束力来实现规范教师教育教学中行为,使得《规范》的制定要求高,不全面,不具体,随意性大,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大大降低,与西方的教师职业伦理可操作性强有着明显的差距。

二、我国教师专业伦理的构建存在的问题

比较中国与西方两国在教师专业伦理建设方面差异,可以看出,我国在教师专业伦理确实存在着不足。借鉴英、美两国在教师专业理论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教师专业伦理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首先,客观认识我国现代教师职业道德的现状。

虽然我国在教师专业伦理建设方面与西方相比存在着差距,有着诸多的不足,学习借鉴西方建设经验,是非常有益的。但要注意到双方存在的差异,不可照搬。主要表现在:(1)当代中国教育必须面对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与西方相比,其在政治、文化和历史传统上都不同,所以在确立教师专业伦理的地位和标准的理论基础、文化传统等方面,区别对待才是科学的态度。(2)我国的教师专业化起步较晚,对教师专业伦理的认识还不足,反映在我国教师专业伦理的构建还停留在“职业道德”范畴,没能以教师专业化建设联系起来,没能以专业知识为基础,从我国教师专业化内容看,它涉及专业知识的成熟度,专业制度的成熟度,专业精神水平(专业伦理)。教师的专业伦理是教师个体专业化的核心,其核心思想:一是专业的责任感和归属感,二是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三是终身发展的意识,可见,我国教师专业化意味着教师职业是一种终身发展的高知识高技能的职业,意味着教师被赋予了更大的职业创造性和自由度,必须具备有高尚的专业伦理。(3)西方教师专业伦理源于教师群体的自身,发端于教师对职业高度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秉承着对教师职业的真挚热爱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发自内心的、对自己的职业行规范,其特征是规范具体,切合实际,制度化和可操作性强,约束力效果好,表现出高度的自律行为,而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专业伦理)由政府行政部门制定的,是由国家依据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制定,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中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必备的道德品质。其实质是社会职业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教师行业特殊的道德要求。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更多地体现为约束教师行为的规范伦理,往往以完人、圣人、贤人的过高标准来苛求和衡量教师,属于他律的范畴,随意性大,可操作性不强,约束力弱。

其次,转变观念,构建教师专业伦理。

纵观世界教育史,以师范教育的出现为标志,教师职业便开始了其专业化的进程,特别是继1966年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首次以官方文件的形式对教师专业化做出了明确的说明之后,世界各国先后出现了一系列旨在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的理论研究、政策文件和法规,同时促进了教师专业伦理的重新构建和发展。我国也于20世纪90年代提出教师专业化建设。在这样一个背景之下,必将引导我国教师的职业道德概念的发展向新的概念转向。美英两国同样经历了这样的转向过程,即教师专业伦理的构建,与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联系起来,使得教师由“经验型”向“专业型”转变。在教师专业化的运动之中,我国教师职业道德的构建必须与教师专业化相融合,以教师专业化为载体,实现由教师职业道德向教师专业伦理的转换。要实现这一转变,就要搞清楚专业伦理的内涵。所谓的专业伦理是指“职业群体为更好地履行职业责任,满足社会需要,维护职业声誉而制定的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整套一致认可的伦理标准”。专业伦理与职业道德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但是,由于专业与一般职业不同,使得专业伦理与普通职业道德至少有两点差别:一是作用范围不同,普通职业道德作用范围广泛,专业伦理仅在专业范围内起作用;二是作用机制不同,专业伦理的践行主要靠专业人员的道德自律,相比之下,普通职业道德规范更容易接受他律的约束。除此之外,二者依赖的基础也不同,普通职业道德更多地依赖经验;“专业伦理”必须有专业知识和技术作为支持。若无专业知识和技术,行为就会鲁莽,甚至伤害所要对待的生命或社会。所以,构建我国新时期教师专业伦理规范,就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教师专业化建设过程中重视培养教师专业伦理,从传统师德向教师专业化时代的专业伦理转变,提高教师自身的综合素质,更好地服务社会。

三、构建“合适”教师专业伦理

我们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教育的改革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国家发展的希望在教育,教育进步的希望在教师。师德建设是教育事业的重要资源,任何一个有进取心的民族都不可能不关注与教育质量密切关联的师德建设问题。当今我们需要什么样教师专业伦理?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檀传宝在《今天,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教师道德》中提出“我们需要‘合适的’教师专业伦理”;“因为合适的教师专业伦理应该在道德理想和基本要求之间建立合理平衡”。这一思想,为我们构建我国新时期教师专业伦理提供了参考。

首先,教师应该有崇高的师德追求。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其专业伦理的基本要求应该在一般社会道德水平之上。这不仅是社会大众的期待,而且是职业特点的要求使然。这就要求崇高的教师专业伦理的追求,在教师专业化建设中,自觉地提升教师专业伦理意识和水平,实际上就是倡导教师专业伦理自主建设和发展。目前,我国有关教师专业伦理规范的文件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这与英美国家相比,制定主体不相同,英美国家的教师专业伦理是教师职业自身发展需要由教师群体提出的,规范教师队伍的自律行为;而我国主要是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这就使得教育行政部门所制定的规范一方面很难顾及现实中的各种具体问题,因此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国家制定的规范是自上而下实施的,表现为他律,不利于教师群体自由、自主地探索教师专业伦理规范。教师群体是由职业走向专业的主体,也是教师专业伦理建设过程的主体。因此,应当借鉴英美国家以教师群体为主体自主制定教师专业伦理规范的经验,将我国教师培养成为有专业自主意识的,能够主动构建伦理观念、实践伦理行为、践行伦理规范的专业人士。

其次,“公平的”教师专业伦理。

当前构建“合适”教师专业伦理,必须坚持教师专业伦理公平性,真正实现“德福一致”的目标。长期以来,我们只看到师德规范对于教师行为约束的一面,而忽视了教师专业生活需要的一面,教师道德教育往往会成为教师专业生活中最枯燥乏味、最不人道的一个环节。毫无疑问,教师应该有崇高的师德追求,在当代社会,崇高的师德本身就意味着公平原则的落实。我们不能设想在整个社会都在追求公平正义的时候,教师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老是表现为怯懦。恰恰相反,教师的崇高人格的一个重要维度就是以身作则向不平等和社会丑恶现象说不。新时期的教师专业伦理应该建立无私奉献和公平正义的平衡,否则我们追求的师德就是一个片面牺牲型的古代师德,那样不仅对教师不公平,更不利于教师“以身立教”,促进学生公民人格的建立,即不利于学校德育实效的提高。

所以从教师专业生活出发,从专业发展的角度理解教师专业伦理的建设,是我们构建“合适”教师专业伦理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教师专业伦理建设实际效果的一个必由之路。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德福一致”目标。

参考文献:

[1]黄正平,刘守旗,主编.《教师职业道德新编》.

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范畴范文3

关键词:师德,修养,价值取向

 

所谓“师德”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简称,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处理各种关系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包括教师的道德品质、思想信念、对事业的态度、感情以及有关的行为习惯。师德的主要内容是:热爱教育职业,热爱学生,有敬业和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言传身教,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能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论文参考。在教师的师德范畴中,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是核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是基本要求。师德修养,是指教师在内心对师德范畴内涵的价值认知不断深化、趋同的认识过程和在教学实践中身体力行的实践磨练活动。我国自古以来就很重视师德修养。《礼记》曰:“师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也。德之不修,学之不讲”。

师德修养对教师来讲是个老话题,但又是一个永恒的话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教学改革向素质教育的转化,师德修养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直面师德修养的新问题、新变化,探索师德修养的基本价值取向,对加强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1.当前幼儿园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幼儿园教师献身教育、殚精竭虑、无私奉献,为发展我国事业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同时,也为维护和发扬高尚的师德传统做出了不懈努力。总体上看,当前我国幼儿园教师师德整体素质还是很好的,主要表现在: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把教育事业作为自己一生的追求,涌现出一批奋斗在教学第一线的先进教师典型;职业意识较强,职业心态稳定,能做到爱岗敬业;教学态度认真,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良好的教书育人的品质;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树立了良好的教师风范。论文参考。

但是,进入新时期后,幼儿园教师的师德修养受到了冲击,教师在德育方面的问题日趋增多,导致一些教师思想情操失落,实利物欲上升,道德水准下降,难以担当为人师表的职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的教师在思想政治上不够坚定。有的政治立场动摇不定,对党的领导缺乏信心;有的政治态度暧昧不清,对大是大非问题漠然处之;有的降低对自己的思想政治要求,对政治产生厌倦情绪,政治理论学习敷衍应付。有的教师敬业精神不强。这些教师仅把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看作是一种职业和谋生的手段,而未把它看作是承担着传承人类科学文化知识、传播崇高理想的一项事业。由此,有的教师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备课不认真;有的教师价值观念扭曲,过分追求物质利益,对教学敷衍塞责,放松本质工作,热衷于社会兼职,出现随意调课、停课、请人代课等现象,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 师德修养的价值

师德修养的价值首先在于它是教师个体成长成熟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和催化剂。一个教育工作者成长为一名称职教师,是一个艰苦的过程。其中,不无例外的要历经师德修养的磨练。在这一过程中,它需要经过教育教学的反复实践后从心底达成对师德范畴的认知和对职业的崇尚;需要通过实践不断体味教育教学的甜、酸、苦、辣并终能不断地修正错误,坚持操守;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还要历经清贫、寂寞的痛苦洗礼而信仰不变。古今中外无数教育大家和当代先进模范教师的成长历程都证明了这一点。可以说,师德修养是成就名师、成熟教师的基本要素和催化剂,没有师德修养的磨练就没有教育大家,教师也不会走向成熟。这正是师德修养的根本价值所在。师德修养的价值还在于它还是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水平的核心内容。师德修养的价值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师德修养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是教师素质的首要方面。教师是教人的,首先自身要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当代作为一名教师,应在学识、品格、智慧、德行等各方面具备较高素质。其中,师德是首要的重要素质。教师队伍水平、师德修养状况关系到教育的发展,关系到人才的培养质量。教育要发展,教师是关键。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是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育者。没有高质量的教师,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没有高素质的教师,就没有高质量的人才。俗语说,“名师出高徒”。毛泽东说:“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是不行的。”

加强师德修养是新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教师既是高级人才的培养者,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示范者。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人们的行为、心理和思维方式在不同文化和思想的交流中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这些变化一方面为我们吸收西方有益的科学文化成果,更好地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文化提供了机遇,另一方面也会使消极腐朽的西方文化和生活方式长驱直入,弱化学生的国家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感,造成思想观念的剧烈冲突。加强幼儿园教师的师德修养就能更好地引领社会文化思想潮流,有力地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 师德修养的取向

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是在教师一定教育理念的指导下进行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的师德修养、水准对人才的培养质量具有直接影响。而提升师德修养水准的前提是明确师德修养的取向。对于一名教师来说,只有明确了师德修养的取向,其修养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完善。师德修养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价值取向涉及方方面面。从最基本的意义上可概括为下述几点:

3.1要爱岗敬业。

就是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崇尚教师职业,忠诚教育事业。对自己的职业选择矢志不移、无怨无悔。干一行爱一行,牢固树立职业认同感。这是成长为一名合格教师的重要思想基础和基本前提,也是师德修养之根。论文参考。这个根是必须要扎牢的,这是基础。教育家认为,一个教师对自己的职业认识上有四个不同层次的理解,即畏业、爱业、乐业、创业。这是教师敬业纬度的基本形式,也是一个教师爱岗敬业的不同表现形式。所谓“畏业”是指敬畏自己的职业。当一个教师清醒地把自己的职业当作一种“干活挣钱的行业”时,会很怕失去它,那他对教师职业就会具有一种敬畏感,其敬业的精神就始于畏业。畏业者对职业能尽职尽责,爱业者能自立自强,乐业者能无怨无悔,而创业者则表现出一心一意。这四种不同的职业感,虽然层次不同,但都是教师敬业的内在动力。

3.2 要精通业务。

这是师德修养的核心内容。只有精通业务,才能做好本职工作。干一行专一行,才能干好这一行。要做到精通业务,就必须要不断加强自身的业务知识学习、更新,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教育心理学家指出,作为教师,不论教哪一学科,都必须具备下列诸方面的业务能力,即:全面掌握和运用教材能力,言论能力,善于了解学生个性和学习情况的观察力,组织能力,思维的独立性和创造性,想象能力和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教育的能力。

3.3 要有创新能力。

作为幼儿园教师,必须不断加强和提升学术、科研创新能力。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在当前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做到这一点是不容易的。

【参考文献】

[1] 张克中. 做教师[J]. 人民教育, 2009, (24) :48-49

[2] 关俊良. 慎思笃行,言传身教[J]. 计算机教育,2009, (23) :30

[3] 孟凡永. 校长要以教师为镜[J]. 中国教育学刊, 2009, (11) :92

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范畴范文4

切合实际,适时而为是我们当前教育教学中所面临的首要任务。

高尚的德行是教师为人师之核心,一些道德失范的教师实际上是失去了教师本质的人。虽然中西方的师道存在较大的差异,但对教师职业道德都很重视。在我国,自古以来对教师的职业道德都有很高的要求,强调为人师表、以身立教,以及对学生的人格感化。西方则一贯强调通过教师的道德、人格感化学生。赫尔巴特指出:“教学如果没有进行道德教育,只是一种没有目的的手段”,这要求教师的日常教育教学行为要具有“教育性”。现代教育的培养目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要求教师不仅要做到“传授知识”,而且还要通过传授知识去实现学生“人格的建设性变化”,这就意味着教师对学生的发展负有更全面的责任。因此,对教师专业素质的要求不只是知识与技能的发展,还要提高教师内在的专业品质,即实现教师个体专业技能与专业精神在知行范畴和道德范畴的高度统一。可见,做教师难,做一个符合标准师德的教师更难。官方给予教师的称号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园丁”,已经到了神的境界,其实我们压根儿就是人。

师德建设作为提高教师道德的系统工程,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是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从师德建设与教师专业发展的密切关系来看,实现师德建设与教师专业发展的一体化是必要的。现在,教师在专业发展中技术至上的倾向仍占优势,加以社会竞争如此激烈,现实如此残酷,如何使师德建设与教师专业发展相结合,是我们一直探讨的话题。

教师的专业发展是具有阶段性,在不同的阶段教师面临不同的发展任务,其发展水平、需求、心态、信念也各不相同。所以,我觉得教师专业道德的发展与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特征也应该是有阶段性的,同时也受到教师专业实践与整体专业水平所制约。比如,新入职的教师和学生发生“矛盾与冲突”,很可能是由于教师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不足引起的。因此,师德建设要适应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特征,确定师德建设的目标,在内容、方法上也要有所侧重。

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范畴范文5

[关键词]新时期 师德 师风 建设 研究

[作者简介]曹剑(1959- ),男,河南泌阳人,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工会主席,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教学。(河南 驻马店 463000)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32-0071-02

一、师德师风建设的内涵

1.师德师风属于社会伦理道德范畴。师德师风,是特定社会为人才培养而对教师提出的道德要求,是教师教学过程中在处理与学生、家庭与社会各种关系时表现出来的教师个人的职业道德修养,属于社会伦理道德范畴。社会伦理是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家庭、人与自然等各种关系的秩序要求和道德文明理念。在社会秩序内,遵守社会秩序,正确和恰当处理各种关系,并坚守按照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规则办事和行事,就是讲道德。就道德而言,“道”的本意是道路,把“道”引入社会领域和思维领域,实指自然界的发展规律和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德”按许慎《说文解字》中所解,“从人人,从直,从一心”,也就是与人共事有共同的目标和共同的行动,对个人来讲就是言行一致地与人共事;把“德”引入社会领域,一个人按照自然和社会规律并符合绝大多数人的目标要求践行活动谓之“德”,不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不符合绝大多数人利益目标要求的行为活动就是无德或缺德。“道”与“德”合在一起便是道德,是指人们符合自然规律、社会规律,符合大多数人利益要求的社会践行活动。

2.师德师风的具体内涵。师德师风是教师个人的职业道德修养,是教师内在素质、知识能力和思想言行的外化表现,是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在处理与学生、社会、家庭关系时表现出的个人形象特征,是教师涵养、操行、品质的表现。师德与师风紧密相关,师德强调教师的个人修养、个人知识的积累和传道授业解惑的能力,师风关注教师本职工作中的特有气质、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

教育部2008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把教师的职业道德归为六项,即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按照对教师职业道德的理解,笔者认为师德师风的内涵应有三个方面的内容要求:一是知识、信息的积累和掌握运用,二是教书育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工作态度,三是教育教学效果及其社会影响。概括而言,就是“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学高为师”要求教师必须有丰富的知识积累和正确的信息运用。常言道:“要给别人一杯水,自己先要有一桶水”。《庄子・天下》中也说:“惠施多方,其书五车。”教师只有掌握丰富的知识、收集大量的信息,并把储备的知识和收集的信息联系起来通过实践积累和思维加工,提出创新性和规律性的认识,才能做好传道、授业、解惑的工作。

“身正为范”包含多方面的内容:对学生的教学而言,它包含了身教与言教的关系;对教师自身的形象而言,它包含了教师爱岗敬业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又包含了教师教育教学的效果和社会影响。教师要承担育人的任务,要斧正学生的言行,单靠知识渊博还不行,还必须靠个人身正、言传身教,靠正确的帮助、引导感化学生。教师身正,必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爱岗敬业的强大动力,循循善诱教书育人、辛勤浇灌作园丁;对学生对他人,要稳重干练、光明磊落、是非分明、平等公正。有了这些优点,才能够身正为范,进而才会有较好的教育教学效果和社会影响。

3.师德师风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一是道德与师德师风是大概念和小概念的关系,是种属关系。道德包含有公民道德、职业道德、学生道德、家庭道德等,师德师风属于职业道德的范畴。二是道德与师德师风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职业道德对一般意义上的道德有说明和表达作用,但是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用一般道德表现师德师风,必然会弱化师德师风内在的专业化内容要求。师德师风既与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紧密联系,又与之相互区别,区别就在于教师教书育人的专业特性。同时,师德师风建设又受社会大环境的支配和影响,随时展增添新内容。三是既要用社会主义的政治标准和道德价值指导师德师风建设,又要着重突出教书育人、尊师重教等内容。

二、师德师风建设与教育教学水平的关系

1.师德师风建设是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先决条件。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状况直接影响一所学校的学风、教风和校风状况,也决定着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教师队伍师德高师风正,学校管理就好,教育教学水平就会不断提高。在一个师德师风良好的环境中,教师会把全部精力投入教学中去,想尽办法搞好教学工作。相反,如果一所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较差,教师缺乏责任心、事业心,那么就很难搞好教学工作,教育教学水平也就难以提高。

2.师德师风建设是创新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动力。一个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抓得好,不仅可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外树形象,内促发展;而且还会使教职工更加团结,提升凝聚力,极大地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的提高。具体而言,师德师风建设搞得好,会使教师增强责任心和事业感,做到努力钻研业务、认真备课,并注重把教学科研与专业教学结合起来,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引发知识创新,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会推动教师紧跟时代步伐,更新知识结构,努力汲取各方面的知识营养,加大自我提升和能量储备,然后实现课堂教学举一反三,推动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还会促进教师不断改进和创新教学方法,积极接受和运用现代化教育科学技术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3.师德师风建设是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主要内容。有人说,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要做到“三抓”,即抓校长、抓教师、抓学生。抓教师就是抓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三抓”是一个联系的整体,其中抓教师应是关键中的关键,是矛盾中的主要矛盾。只抓校长或抓学生而不重视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是无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教师是承担教育教学的主体,学生是接受教育的客体,校长是学校的管理者,并不直接对学生实施教学,所以没有教师这个主体积极性的发挥和提高,没有教师师德师风的建设,不可能有良好的教育教学水平。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再配合抓好学生管理和学校管理工作,才有可能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师德师风建设与人才培养的关系

师德师风建设与人才培养的关系,主要是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体现在教师对人才培养的职责和作用等方面。

1.教师是知识的传播者。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教师仍然是传播知识的主体。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教师,人类的一切文化成果都不能很好延续下去;没有教师的辛勤劳动,便培养不出一代又一代的人才大军。教师传播知识的主要对象是学生,对学生传播知识目的是教育引导他们成才,离开教师或者没有教师作用的发挥,人才培养就会是无本之木、无果之花。即使有了教师,没有其积极性和作用的发挥,也不能很好地实现传播知识、培养人才的任务。因此,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做好人才培养工作的关键措施。

2.教师是学生的引路人。《叶圣陶语文教学论集》中说:“教师当然须教,而尤宜致力于导。”导者,多方设法,使学生能逐渐自求得之。同志曾说:“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个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这说明,教师不只是传授知识给学生,更重要的是教会他们怎样做人。教师要做学生人生路上的引路人,是引导学生走光明大道还是引向黑暗角落,这不仅取决于教师的素质能力,更取决于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现代化社会,知识信息传播渠道繁多,青年学生活力四射,某种程度上来说,学生接受的信息量比教师还大,但他们的世界观并未形成,容易受多彩世界的诱惑。这就需要教师用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引导学生,让学生走好人生之路。但是,如果教师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不正确,就会对学生产生消极影响。因此,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做好培养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

3.教师是学生的榜样。汉代杨雄在《法言・学行》中说:“师者,范也。”也就是说,教师应该成为做人的模范,教师的一举一动都应该值得学生学习和效仿。教学是相长的过程,教师对学生的培养不仅要通过知识的讲解,还要通过自身言行举止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教师在处理与学生的关系时,要主动向学生展示有利于促进共同进步的因素,一切依据条件变化从学习的实际出发,做好榜样和引领作用。教师的榜样作用,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在细节中感染学生。教师的榜样作用是培养学生的主要外部条件,因而要注重内因与外因的辩证关系,要使教师的外因充分调动学生内因的积极性而产生好的效果。教师的榜样作用是一种普遍性的人格力量,任何学校都必须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才能真正做好人才培养工作。

四、新时期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要求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国家的强盛,寄希望于教育能够培养出更多更优秀、更超类拔群的人才。人才培养取决于教师辛勤的劳动,取决于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要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为核心,以“爱心责任,敬业奉献”为导向,以师德师风建设考评为手段,推动教师积极践行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体来说,有三个方面的要求:

1.政府和政府主管教育部门要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一是制定和出台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不能让市场经济现象冲击按教育科学规律办事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从全局上保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进而使教师队伍看到希望,自觉地做好人才培养工作。二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尊师重教宣传教育工作,让教师在社会上得到尊重和认可。只有得到社会和全民的尊重,教师才能乐于奉献,全身心地投入教育事业。三是提高教师生活待遇和工资报酬,了解教师的生活状况,为他们排忧解难。只有教师的辛勤劳动得到相应的报酬,教师队伍才稳定,教育事业才能实现持久发展。

2.学校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新世纪,师德师风建设是学校建设的第一任务。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教师进行《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政策的学习培训,让这些法律和政策融入教师的言行,融入教师的课堂教学,使教师自觉依法教学,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逐步培养良好的师德师风。二是开展经常性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树立典型,学习先进,使每个教师努力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乐于奉献。三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目前,教师队伍中出现一些不正常现象,如重经济利益、忽视教学效果等,影响了教师的美好形象,长期蔓延势必影响整个教育事业,危及中华民族的前途。因此,要建立师德师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优质教学考评制、为人师表评先机制等,促进师德师风建设走向制度化管理轨道。四是狠抓制度落实,兑现奖惩。学校要完善工作措施,坚持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狠抓制度落实。坚持依法治校,按制度管人管事,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作为干部选拔、教师职称评聘、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评定工作的主要依据。对师德师风好的教师要优先提拔为干部,优先进入职称评级,优先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对师德师风建设不好的要认真批评教育,对给教师形象和学校形象带来不良影响的,给予严肃处理。

3.教师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立身之本。师德师风建设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要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一是要真正为人师表。孔子说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教师平时就要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以德立身、以身立教,以高尚的人格感染学生,以丰富的知识引导学生,以博大的胸怀爱护学生,用自身的榜样作用和个人的人格力量教育学生。二是要爱岗敬业,一丝不苟地干好本职工作,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三是要坚持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四是要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努力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五是要热爱学生,因材施教,做到有教无类,平等对待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主动关心贫困家庭的学生,注重学生个人发展,不单纯按考试成绩实施不正当的奖惩。六是廉洁从教,不向学生或学生家长收受礼品或代金券等。

总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老师、社会和家庭共同的责任。只有各个方面都重视起来,政府为大,学校和教师为主,社会家庭为辅,尽好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才能把师德师风建设好。

[参考文献]

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范畴范文6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主要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当前要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笔者认为,在当前社会所存在的管理混乱、政令不畅、法制疲软、腐败滋生、罪恶肆掠、金钱至上、唯利是图等现象一时难以扼制,行业不正之风无“行”不入,渴求社会理性、正义和秩序的呼声日益高涨的情势下,把倡导和实践教育公正作为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对规范师德行为,提高师德水平和端正教育行业风气,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文拟从教育伦学范畴和师德行为的角度,对教育公正作肤浅论述。

一、教育公正是师德的重要范畴

公正是人类的始终追求。在社会教育关系中实现公正,历来是教育家、思想家和政治家们竭力倡导的价值目标和籍以发挥著述的传统领域。就我国而论,从孔圣人主张“有教无类”的教育公正思想算起,也有两千多年的悠久历史。但略感意外的是:何谓公正?何谓教育公正?人们总是一语带过,包括目前已出版的众多伦理学辞书,均未列入条目正面予以阐释。

据笔者对中外有关公正思想史资料的审视认为,公正是指一种社会关系状态。尽管人们对公正的理解,感觉和判断在不同时代、不同人群中会有不同,但构成“公正”的“要素”却为人们所公认。即:“平等”是公正的基本原则;“相同的情况同样对待”是公正的示例(也称“公式”);现实的“价值取向”、“道德标准”是衡量公正的尺度或具体内容。所谓教育公正,就是公正的根本要求在社会教育关系或教育过程中的实现。

教育公正在概念上应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教育公正,是指社会教育关系中的公正。其基本内容,诸如社会教育制度的公正、教育立法与司法的公正,社会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合理,每个人受教育的权利平等与机会均等等等。狭义的教育公正,则是指教育活动中的公正。其中,教师(泛指教师,教育职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公平合理地对待和评价每一个学生,是教育公正的最基本内容。

教育的公正是师德的重要范畴。范畴是人们在思维过程中,用以把握事物、现象及其本质特性、方面和关系的普遍本质的概念。是人们借以把握事物本质的“钥匙”。教育公正概括和反映师德的主要特征,体现一定社会对教师的根本要求,是教师必备的品质素养。教育公正作为师德的重要范畴,能在教师内心形成一种公正的价值信念,一种明确的公正的正义要求,能对教师行为公正性的判断、选择、评价和自觉调整起到指导,影响和驱动作用。教师道德体系中不可缺少教育公正,师德建设中不可忽视教育公正。

二、教育公正的内容和要求

教育公正作为教师的一种美德,根源于教师教育劳动这种特定的社会利益关系和道德关系。教育公正的内容和要求既有较强的继承性、稳定性,但同时又受到现实社会历史条件、社会教育制度、教育职业劳动目的和社会道德价值取向等多种因素的制约。

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中,尽管有不少教师具有不论学生出生贫富、一律公正平等对待善良愿望,但由于社会教育制度不利于

劳动者阶级的子弟,教育劳动的目的是培养统治阶级需要的人才,因而教师的公正始终受到限制。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人民性、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正义性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步发展,不仅为教师实践教育公正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而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联系当前教育行业的实际,笔者以为,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实践教育公正,至少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尊重学生人格和受教育的平等权利。教师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对不同相貌、不同性别、不同族、不同籍贯、不同出生、不同智力、不同个性、不同关系的学生要一视同仁,不偏心、不偏爱、不偏袒、不歧视身心有缺陷的学生或后进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用刻薄、粗俗的语言讽刺、挖苦、嘲笑和打击学生,尤其是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师与学生要建立起一种平等民主与合作的关系,要经常与学生和学生集体平等交换意见,采纳他们合理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第二,公正合理地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师教育学生,必须是爱与严相结合。爱与严相辅相成,都是教育的条件、手段和动力。公正原则要求:爱,不是出于个人的狭隘感情或“自然好恶”,而是出于教师对祖国和民族未来的热爱、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出于一种高尚的道德感,责任感;严,也不是随心所欲,而是严中有爱,严中有理,严中有方、严中有度。教育不是知识的发售、更不是单纯的灌输,教师应深入了解学生、潜心研究教育的自身规律,选择公正合理态度、方法教育学生。

第三,公正合理地评价学生。如何对学生的知识、能力、品质和长进程度给予恰当评价,历来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根据教育劳动的特点,教育公正不仅仅限于在“分数”面前“一律平等”的“外表公正”,而是更注重以追求最大限度地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根本目标的“实质公正”。恰当地处理好“外表公正”与“实质公正”的相互关系,是一个需要教师不断探索和实践的重要课题。尤其在当前“高分=重点学校=名牌大学=好工作=高收入”的背景一时难以改变的情的情况下,教师坚持做到在试卷,规则和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不抱成见,不循私情,规范准确,也是体现教育公正要求的重要方面。

第四,对学生“赏罚”要公平合理。“信赏必罚”,原本是政治家们的用人之术。如今“赏罚”的运用已成为教师教育、激励和规范学生行为的经常性措施。教育公正要求教师对学生的“赏罚”,必须以教育为前提,必须在实施中做到“赏罚”有据、“赏罚”有度、“赏罚”公平。所谓“赏罚”有据,是指“赏罚”必须有事实和规章的依据。 “赏”,一定要给予有立功表现的学生;“罚”,一定要给予主观上有过错的学生。并且要依据(符合教育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事,不能“政出多门”,更不能随心所欲。所谓“赏罚”有度,一是指“赏”的面不宜太宽,搞平均主义;也不能太狭,而被少数“冒尖”的学生所“垄断”;二是 “赏”不宜太厚。现在有的教师也崇尚社会上那套作法,动辄对 “好”学生予以重奖,其后患无穷。一方面,学校的财力有限,即便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一个阶段奖励过高,会给后阶段奖励形成压力,甚至无奖可赏;另一方面,也给得奖者造成赏一定要厚,不厚就刺激不起积极性的心态,滋长他们一味追求物质利益的不健康思想。再一方面,因为奖赏过高,引起其他学生的不满,反而使多数人的积极性受到抑制。三是“赏”一定要以精神奖励为主。因为靠物质刺激是很难培养学生成为具有觉悟的“四有”新人的。明末清初的思想家王夫之曾发过这样的议论:“子之能孝者,必其不以亲之田庐为恩者也;臣之能忠者,必其不以君之爵禄为恩者也;友之能信者,必其不以友之车裘为恩者也”。旨望以物质利益来刺激积极性,连“孝子”、“忠臣”、“挚友”都培养不出,何谈培养大批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至于讲到“罚”,这里主要指对违纪学生的处罚,必须量罚得当,杜绝“以惩代教”。孔子曾说:“不教而诛,非也,”说明“教”是教育的最高原则。“罚”,一定要有足够的惩戒性质,否则是不可取的。所谓赏罚公平,是指教师在赏罚学生的问题上,决不能为个人的爱憎亲疏所干扰,要做到“有功虽仇亦赏,有过虽亲必罚”;不管是赏是罚都要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不能个人说了算,同时要让学生明了因故,这样才称得上赏罚公平。

第五,公平公正地处理涉及学生的各类矛盾。人不是生活在真空,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或与同学、或与学校、教师、职工、或与社会各方面偶尔产生矛盾、甚至发生冲突是再所难免的。公正原则要求教师在处理涉及学生的矛盾的时候,必须主持公道。必须调查研究,分析原因、寻求相称的解决办法,妥善处理。要做到“公平如秤”,不偏袒一方,责难一方。尤其是牵涉到学校或教师的矛盾,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更应在态度、方法与结论上充分体现平等、合理与公正的要求,让学生心悦诚服。以势压人,得理不饶人,或者打击报复等,与公正要求是根本背道而驰的。此外,公正作为师德的重要内容,还应包括教师在职业活动中,公平公正地对待和评价其他所有合作者等等。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教育事业的进步和社会公正向理想境界的逼近,教育公正的内容和要求将不断得到充实。

三、教育公正与学生人格的培养

公正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基本需要之一,社会愈是进步,人们对公正的内在需求愈是强烈。在我国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人们决不会仅仅满足于物质生活的改善和物质财富绝对量的增加。人们会越来越强烈地渴求社会关系中的公平公正,公正是人格尊严,人的价值的不可或缺的前提。

实践教育公正,是教师从教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是教师高尚人格和美好品质的生动体现,也是教师为人师表,以身作则的重要内容。教师的公正、无私、善良、正直,能使学生在与教师的交往中体验到公正的合理性,从而成为他们成长的健康心理的基础。有利于影响和激励学生对真、善、美的追求,培养优秀品质;有利于得到学生的信赖和尊敬,形成健康的教育活动局面;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反之,教师的偏私与不公,必然使学生失去公平感,造成感情的压抑和心理的不平衡,挫伤学生学习与要求上进的积极性;从然影响学生对教师的信任,对学校教育的信任,甚至对社会的信任,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和优秀品质的培养。从这一意义上说,没有教育公正,就没有受教育者平等观念和健康人格的形成,没有教育关系的公正,就难有社会的公正。

四、教育公正的现实与对策

教育公正在教师职业道德体系中的地位勿容质疑,但它的现实状况却是不容乐观的。 据了解现实当中存在一下情况:

第一,教师并不都“认识”教育公正。教育公正不是一种天赋观念,教师公正行为的选择像目前这样全凭教师个人的心地善良、作风正派和“自然愿望”,是远远靠不住的。何况有的教师并不了解和认识教育公正,有的甚至根本不知道教育也要讲公正。

第二,学校并不都重视教育公正。由于教师职业劳动的特殊性,第三者要对教师的偏私与不公正作出准确评判往往有一定难度,教育公正或许也因此而成为人人皆知的“模糊问题”。有的学校从不重视对教师进行公正观念的教育;有的对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实际存在的不公行为不加约束,甚至不闻不问,以致在一些地方,教师侮辱、体罚学生,随意罚没学生钱物,或考试送分、试卷泄秘、集体作弊等从教不公、从教不廉的严重事件时有发生。而遭遇此类不公的学生,多数不愿张扬,但却积怨于心。据笔者了解,学生或学生家长对教师的品质缺陷,最不能原谅或结怨最多的是教师的偏私与不公正。

第三,社会不良风气干扰教育公正。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师德,这是由教师肩负的神圣职责决定的。但教师作为社会的一个职业群体,其实际的道德水准离不开现实的社会存在,并始终受到整个社会职业道德环境的影响或制约。当前社会出现的多元的价值导向,人们公正观念的淡薄,特别是干扰社会公正的社风、行风,是影响教师公正从教的外因。

直面这样的现实,我认为,应果断采取以下对策:

1.重视把教育公正作为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要让所有教师了解教育公正,重视教育公正,确立教育公正的价值信念,增强履行教育公正的道德责任感,正义感、使命感,坚定道德意志,全面实践教育公正。

2.鼓励教师潜心研究和掌握教育和教学规律,选择公正合理的态度、方法教育学生。要力求做到内心公正与外在行为公正的统一、动机公正与效果公正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