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范例6篇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范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打造平安校园”活动为主线,通过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和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食品安全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及诚信意识。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小商店及周边无证经营的小商店、小摊点。

三、任务目标

1、学校食堂和商店的大宗原料及食品采购实行定点制度,特别是米、面、食用油、肉、酱油、醋等重要的原料采购实行定点制度。

2、学校食堂和商店食品进货的索票、索证率达100%,建立完整规范详实的台账。

3、学校内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100%,食堂内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证率达100%,学校内商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持证率达100%。

4、学校小卖部和学校周边商店无经营“三无”食品现象。

5、组织自采自供生活用水的学校到专业部门进行统一水质检测。

通过努力,确保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不出现问题,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尤其不出现群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9月5日~9月10日)

各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力量开展排查摸底,认真清查学校及周边的食品安全情况,对突出问题形成文字材料报教育局。

第二阶段:动员自纠(9月11日~9月20日)

各学校要以这次集中整治为契机,认真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小商店管理,严格操作流程,完备相关手续和材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学生自觉不购买“三无”食品。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9月21日~9月30日)

局业务部门对全县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进行梳理,联系卫生、工商、药监等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范文2

关键词:校园 周边 食品安全 现状 措施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8-1216(2015)03C-0039-02

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现状

(一)资金投入量少,食品卫生环境差

通过对学校超市、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的调查,发现目前经营单位商业化、私营化现象严重,大多数商家为了获取利益,运营过程中减少成本支出,降低对设备资金投入,导致食品卫生环境达不到卫生部门规定的标准。例如,学校食堂食品处理工作间的面积小且房间数量少;洗菜池和洗碗池混用;有部分学校甚至存在没有消毒橱柜的现象,食堂工作人员对食用餐具简单清洁后让学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我们通过对学生的问卷调查发现,84%的学生认为校园的食品卫生环境较差,需要改善的方面还有很多。校园周围的夜市、早市等多类饮食流动摊点没有清洁消毒餐具的固定场所,使用后的一次性餐具随意丢弃,无基本的卫生防护设备,严重影响环境卫生。

(二)部分摊点无证经营,取缔工作难以开展

学校部分小卖部、食堂、小型摊位依旧存在无照经营现象,这些商家多为学校领导的亲属,和学校的关系较为复杂,对于一些不符合卫生规定的现象,管理人员由于顾及一些上级关系不能加以治理。学校周围无证营业的流动摊位屡禁不绝,流动摊位的经营者大多是一些进城务工人员、下岗职工或是其他低收入人群,他们经济条件差只能靠经营食品、小吃保障生活,因此就算工商部门多次劝阻,他们仍然没有能力达到办证资格,为了生存继续经营。无证经营的主体流动性、随意性较强,工商部门监管存在一定难度。学校周边的摊位营业时间大多是在学生放学和上学这两个时间段,监管部门未处于上班状态。假设分配固定的工作人员每日到场监察,也因为工商部门基层人力的缺乏难以实现、工商部门实施临时突击性检查只能起到短期作用,流动摊点的设备简单,发现检查便可以快速离开,给执法监管工作加大任务量。

(三)食品进货渠道混乱,食品质量问题严重

学校自办的食堂总体上可以根据有关的标准实施索证索票和配送制度,保障食品材料的来源透明。但学校内个人营业的食堂和小吃摊位由于缺少监控,在进货时优先考虑成本支出,不关注食品生产厂家条件以及食品质量是否合格。只要是货源价格较低就买,有利可图就卖,根本不考虑食品的质量。学校周围的流动摊点食品材料的来源更加难以判断,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食品保质期这些基本信息都难以弄清,很容易造成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学校周边的小卖部、超市、食品摊位由于面积较小,有些食品摆放没有顺序、堆码随意,容易引发食品之间的交叉污染,很多食品露天摆放时会受到阳光直射导致食品还在保质期内就已经发生变质。

(四)学生消费意识差,经营者食品安全思想薄弱

根据调查可知学校周边95%的经营者属高中以下学历,文化水平比较低,没有受过食品安全教育,缺少食品安全意识。例如学校周围的流动摊点,大部分经营烧烤、油炸食品、奶茶、麻辣烫等。食品经营者过分注重食品加工后的味道,忽略了食品原料的采购、保存、加工、制作。学生由于自制力差,食品安全意识差,对食品只是根据个人喜好选择,忽视了食品的质量,很容易受到一些不合格食品的伤害。

二、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措施

(一)检查经营主体资格,控制食品来源

我们要严格检查校园周边各类食品的经营主体资格,做到数字准、情况实、经营户口资料齐全;取缔和疏导相结合,对无证经营户责令停业,必须在获取经营证件后才能营业;加大力度监督学校食堂日常经营活动,添加食品卫生设备,确保食品安全;应规范食品流动摊点,设立流动摊点的食品卫生制度,从食品原材料的采购、保存、制作、销售等环节严格把关。

(二)增加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对食品的安全意识

学校应开展食品安全教育、食品安全知识竞赛、食品安全专题讲座。引导学生对假冒伪劣食品进行辨别,进而实现学生对食品的理性消费、合理饮食,自觉抵制不合格食品,增加食品安全意识。

(三)改善各项制度,规范食品销售行为

完善制度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首先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处理,防止过期食品流向市场,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发现变质、过期食品要及时下架处理;其次要构建食品控制制度,检查食品经营者、原材料供应商的证件,并对经营者所售食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进行查验,对食品质量进行严格的审查。

(四)加大执法力度,形成社会监管

我们要在政府部门的领导下,构建由工商、食监、质监、卫生、城管、文化等多部门参与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治理的综合管理机构,改变政出多门的现状,实施联合执法,保障食品安全。借助社会群众的力量,改善举报机制,形成关注食品质量问题的社会舆论,通过12315网络平台曝光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实施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只要发现食品经营违反相关规定,立即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参考文献:

[1] 张春海.铁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现状及对策[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12,09(05).

[2] 张潮,徐东明,熊居宏,李庆英.影响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及控制措施分析[J].中国民康医学,2012,04(16).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范文3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注学生饮食安全是食品药品稽查工作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净化学校食品安全,从源头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扼制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是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针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的薄弱环节,结合食品药品稽查工作的性质和职责,我们坚决做到一下几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是就餐人群最密集的场所,学生在学校就餐可选择行很小,学校学生又是弱势群体,一旦校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国家、给社会、给家庭都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也是社会出现不稳定因素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针对我县学校学生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和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学校学生食堂及周边餐饮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使一些食品安全隐患有所消除,截至目前无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但是学生食堂及周边餐饮环境仍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偏远山区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还很差,就连最基本的一般许可条件都达不到,因为种种原因提出的整改措施得不到落实。二是一些学校食堂周围环境比较差,使用地表井水作为食品加工用水,个别学校学生就餐后到村子周围有可能污染的小河里洗碗筷。三是在校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个人饮食卫生有待提高。四是一些学校食堂食品从业人员个人素质低,食品安全意识差。五是有的学校缺乏辨别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六是个别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还不够规范,食品安全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七是校园周边一些餐饮摊贩以利益为目的,以次充好,加工场所简陋,个人卫生极差,不懂得食品安全的一般知识和食品加工操作技能,没有接受食品安全培训,违规加工供学生食用的食品等等问题,给在校学生食品安全带来隐患。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整改,在校学生的食品安全就得不到保证。因此,加强学校学生食品安全的稽查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长期而光荣的任务,我们每一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稽查人员,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局上下一盘棋,把大部分的人力、精力和物力,用到校园及周边餐饮业的监管上,为国家培养人才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首先我们将成立校园及周边餐饮环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稽查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办公室、食品药品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其次由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抽调八名稽查人员组成专项整治工作队,分片包干,落实任务和责任,每年至少开展四次专项整治,对全县所有学校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集中整治,彻底改变校园周边餐饮环境不良的局面。三是在集中整治的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把校园周边餐饮环境作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二、加强治理,突出重点

我们决心立足校园,着眼未来,本着关心下一代,对下一代负责的态度,全面开展治理工作,在对餐饮单位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重点加强学校食堂和距学校200米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做好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针对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食品原辅材料与添加剂、购进台帐、索票索证、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状况、食品加工流程、食品加工环境和存贮条件进行检查,重点查看猪肉食用油牛奶等特殊品种以及餐饮单位使用的原、辅料产品是否具备正规商标、批准文号、产址、日期,是否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及非食用添加剂,是否存在使用“三无”产品及过期产品等情况。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责令及时改正,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督促及时整改,不合格产品及疑似产品当场销毁,未取得健康合格证、培训上岗证的食品从业人员不得上岗,对无证经营及不符合餐饮业基本要求的饮食摊点将一律取缔,对不按要求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处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卫生和身体健康。

三、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确保校园及周边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食品操作规程、食品安全知识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在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业进行集中整治的同时,不断加大从餐饮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每年将利用七、十月两个月全县餐饮业从业人员集中培训和专项整治面对面培训等,使餐饮业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和食品安全知识,同时开展一系列有规模、有影响、有效果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及职业道德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格守职业道德,明确校园及周边餐饮业规范操作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加强对在校学生食品安全知识和意识的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我们将在今后每年学生寒暑假刚开学进校园,进一步加大对在校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意识的培训和教育,从而有效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和保障广大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为宗旨,以全面取缔学校周边各类无证食品摊贩、规范治理学校周边食杂店和现场制售经营场所为目标,按照集中整治与日常监控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强化监管工作力度、多部门联合执法、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针对性措施,切实履行城市管理职能,深化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并以此次活动为基础,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

二、活动时间

自年3月20日至年12月31日。

三、工作任务

(一)各市容环境执法中队和各镇(办)执法中队对辖区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食品摊点占道经营情况进行一次彻底地调查摸底,充分掌握学校周边食品的分布情况和设摊规律,为查处和整治奠定基础。

(二)根据前期调查摸底结果,各中队合理安排辖区内校园周边执法力量和勤务布控,实行早、中、晚错时巡查制度,对各类无证食品摊点进行严防死守,严管重罚,切实杜绝该类问题的出现。

(三)特勤中队应加强市区内校园周边早、中、晚时段的巡查力度,与各市容环境执法中队和办事处执法中队实现有效的工作衔接,杜绝执法空挡,严控无证食品摊点的出现。

(四)“3333”服务热线和室要积极受理群众相关投诉、举报,并及时通知责任中队予以查处,坚决防止重复投诉、举报。

(五)宣传科要深入学校或其周边,适时组织各种以本次活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促进师生树立科学的食品消费理念。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的有效开展,局成立了以副局长邓志持同志为组长,各中队(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执法监督科,全面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中队、科室要切实加强对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的组织领导,将其列为本单位年度工作的议事日程,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措施落实到位。

(二)联合执法,形成合力。要积极与教体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在每年春季、秋季开学之际,联合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日常检查和监督中发现、投诉举报或媒体曝光的校园及周边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及时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合力查处。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范文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扣校园周边乱象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为教育事业提振发展和广大师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现校园及周边育人环境净化改善,突出治安问题有效解决,重点部位、场所和周边环境明显改观,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的目标,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持续向好。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

1.认真排查学校周边治安隐患和涉及学校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敲诈勒索、抢劫师生财物和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2.加大对校园周边“黄、赌、毒”等治安乱点的整治力度。

3.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管控。

4.坚决摧毁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排查管控校园周边高危人员。

5.在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场所设立治安岗亭,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巡逻和管控,及时消除治安隐患,保证学校周边治安秩序良好。

6.全面清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其培训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坚决取缔。

(二)开展文化环境及娱乐场所专项整治

1.坚决取缔学校周边地区200米范围内的所有网吧、电子游戏厅以及非法经营的录像厅、按摩室、歌舞厅等不健康的文化娱乐场所,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以外网吧的执法巡查。

2.开展“扫黄打非”,加强校园及周边音像、书籍等出版物以及打字复印店的专项整治,严防宗教、暴力、色情等内容非法出版物、宣传品流入校园,坚决禁止不良及有害读物在学校内传播。

3.加强对互联网的管控,打击渲染反动、色情、暴力的游戏软件和色情等违禁内容的传播。

4.严肃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

5.坚决查处向学生销售管制刀具、仿制枪支、书刊、恐怖玩具、玩具和含不健康文化内容玩具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学生文化用品行为,保证学生的学习用品质量安全、内容健康。

(三)开展校园及周边经营秩序整治

1.查处校园及周边未取得、被吊销以及失效的无照经营行为。

2.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流通领域监督管理,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及销售违规商品。

(四)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预防和控制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做好学生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2.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经营活动的监管,整治校园周边无证经营和占道经营的摊点,对违规经营的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的坚决给予取缔。

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检查督促校外饮食行业规范经营,及时取缔学校周边无证经营的餐饮摊点,禁止在校园门口30米内摆摊设点,禁止在校园门口20米以内设置垃圾台、摆放垃圾桶,依法查处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

(五)开展交通及校车安全专项整治

1.结合校车安全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运载学生行为,大力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及安全设施建设。

2.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管理,整顿学校门口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学校门口应该安装标识牌、减速带等交通标识。

3.安排警力对城区学校上学、放学两个重点时段门前交通进行疏导,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4.加强校车日常监管,严格规范校车运营行为,严厉打击农用车、报废车、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预防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发生。

(六)全面净化生活环境

1.坚决整治噪音、灰尘、空气污染等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

2.预防和控制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做好学生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七)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1.各校(园)要扎实开展有针对性的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溺水、防欺凌、防踩踏、防煤气中毒等学生安全方面的教育。

2.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

3.各校(园)要健全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校园安全常规管理,及时排查和整改校内外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八)完善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健全校园安保体制机制和工作规范,加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和保安队伍建设,强化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

2.加强安全值守和应急处置。完善高峰执勤机制和“四位一体”护学岗工作,织密护校安全网,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安全。

四、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为扎实有效开展全县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立县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为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具体如下:

(一)县公安局

1.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要求,对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负总责。

2.配合学校做好“四位一体”护学岗工作。

3.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依法快速打击、严厉惩处侵害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4.负责做好“护校安园”工作,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负责对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设立警务室,为警务室配备驻校民警,排查校园周边高危人群,并做好登记管控工作。

5.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学校保安人员、保卫人员的管理、培训和业务指导。

6.协助学校开展治安防范、交通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7.科学规划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在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两个重点时段,安排警力对学校和幼儿园门前交通进行疏导,确保师生出行方便安全,维护校园周边及附近道路秩序,做到“三见警”(见警车、见警察、见警灯)要求。

8.坚决取缔校园周边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销售、储运企业和场所;积极开展打击、清理整顿网络虚拟空间有害信息等工作,净化网络文化环境。

9.加大对学校周边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整治和查处力度;加强校车准入资格审查,严肃查处非法营运及超载接送学生的车辆。

(二)县教体局

1.加强专项检查办公室建设,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抓好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和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

3.建立台账,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4.加强领导,定期对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学校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三)县交通局

1.加强乡镇学校校园及周边道路的养护管理,按规定和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依法在学校门前公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减速带、减速标识、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设施,保证学生出入校园道路安全畅通。

3.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履行好交通部门的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做好对校车使用许可的相关审批工作。

4.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接送学生的“黑校车”“黑出租”“摩的”等车辆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活动,维护好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

5.积极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积极指导学校、幼儿园食堂做好食品安全管理,严厉查处各种危害师生身体健康的餐饮服务违法行为,查处校园周边、学校大门口无证餐饮摊点、及时收缴“三无”食品、过期食品、药品,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2.指导学校做好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五)县司法局

1.负责协调公检法及司法所为全县各中小学校选派法制副校长,定期培训法制副校长,指导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

2.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做好师生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教育工作,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

3.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及周边涉校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六)县卫健局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加强校园饮用水安全监测,定期监督、检查学校饮用水和教学环境卫生状况,确保饮用水安全。

3.定期检查、指导学校卫生工作,帮助学校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时监测和防范各种突发性、流行性、传染性疫情。

4.配合学校做好师生健康教育和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工作。

5.做好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做好食物中毒等其他安全事故的救治工作。

(七)县文旅局

1.负责校园周边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娱乐场所及无证照经营摊点,坚决取缔黑网吧。

2.定期组织开展净化校园及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移动商贩和无证照摊点,严厉打击兜售盗版教辅资料行为。

3.积极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报道工作,对严重影响校园工作、侵害师生安全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及时给予曝光。

4.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网吧管理,严肃查处打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学生的行为。

(八)县住建局

1.负责查处校园周边、学校大门口流动餐饮摊点,清理、取缔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周边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的违规经营行为。

2.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建设工程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沿)搭建房舍和设施。

3.严禁在校园周边修建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使用场所、设施。

4.对学校周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

5.加强城区学校校园及周边道路的养护管理,按规定和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九)县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

加强对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及时终止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局、公安局等部门查处的“黑网吧”、违规经营的网吧其上网场所的网络接入服务。

(十)消防大队

负责对学生公寓、宿舍、教学楼、实验室等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以及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

(十一)县电力局

积极消除校园内供电存在的安全隐患,指导、协助学校对电网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移除校园内的高压线(杆)等,积极配合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十二)县应急管理局

落实好安全生产的监察及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负总责。

1.加大对辖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投入,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建立完善常态监管机制,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平安顺畅。

2.健全完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辖区内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县政府,对拖延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五、时间步骤

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从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5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10日)

各成员单位及县内各学校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根据实际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职责任务,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动员部署。

(二)深入排查摸底阶段(3月11日至3月20日)

各成员单位及各学校要结合自身职责,深入细致进行排查,对涉及学校及周边的安全隐患、突出治安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分类整理、建立台账,为集中整治做好准备。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21日至4月21日)

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摸排掌握的校园及周边突出问题、安全隐患等进行联合检查,集中整治。

(四)总结阶段(4月22日至5月10日)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各学校根据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工作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进一步细化方案,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范文6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取缔非法办学的幼儿园,改善学校周边环境,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杜绝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由马兆雄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

1.重点整治校(园)车营运情况,非法营运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部分幼儿园违规自备或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的情况。

2.完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道路交通标识、警示标志和减速装置的配置。

3.依法取缔办学条件不达标、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幼儿园。

4.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内外治安安全进行整治。

四、工作步骤

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为:

1.宣传部署、摸底排查阶段(2013年5月20日前)

召开动员会、制订工作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由镇政府牵头,联合相关站办所深入到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三个掌握”的原则(即掌握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基本情况;掌握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情况;掌握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调查并逐一登记;对辖区内学校周边治安情况和所有非法办学的幼儿园进行排查并逐一登记。同时,对校内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2.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5月21日—6月30日)

中心学校、城区交警中队、派出所和各中小学校要通过上安全教育课、设置安全宣传展板、播放安全警示资料片、发放宣传教育卡片、发放告学生及家长安全书、签订承诺书、对校园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促使学生及学生家长自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安全。

运管所、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站要对固定接送学生车辆(含公交车)营运情况进行严格督查,责令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及驾驶员立即整改,合格后方可上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搭乘学生行为。

农机站要依法打击农用车搭乘学生行为。

派出所要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排查出来的治安问题。

中心学校、卫生院、工商所要对学校商店、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督查,严防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入校园;要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饮用水消毒、食堂卫生、疾病防疫等工作按要求进行整改。

中心学校、安监站要对学校校舍、压力容器、体育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封闭、拆除D级危房,停止过期压力容器的使用,对靠近山体的校舍进行风险评估。

中心学校、消防部门要对学校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全面检查学校电力线路和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情况,督促每所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师生开展至少一次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

同时,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镇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资格进行清查,将非法办学的幼儿园的情况报请县政府予以取缔。

3.督查汇总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明确专人负责数据统计、资料收集、台帐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镇纪委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在2013年7月底前,镇政府将建立健全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每月一次摸底,每季度一次督查,每半年一次联合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园及周边安全事关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事关镇域社会大局稳定,各成员单位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