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法治教育范例

校园法治教育

校园法治教育范文1

法治乃国之根本,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民知法、尊法、守法才是国家强盛的根本原因。而学生是国家的希望、未来的栋梁,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是所有高校的义务与责任。高校在科普法制教育,建设校园法治文化过程中,可以通过从茶学思想入手来进行,茶学思想作为我国的一种传统思想,其不仅具有喝茶之道,还是一种悠然自得的精神文化。将茶学中以和为贵的思想与高校的法制教育合二为一让传统与现代互相结合,以此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

关键词:

茶学思想;高校法制教育;校园法治文化

学生是国家未来发展的支柱,同样是社会最需要提升法律意识的群体。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在每一个校园都应该树立良好的法制教育风气,只有在学生时期就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将来在走上社会之后才能够明白孰可为、孰不可为。因此,每一所高校都应当有一个正确的法制教育思路与健全的法治文化体系。茶学思想是一种集以和为贵、互帮互助、成熟稳重为一体的传统理念,在这样的茶学思想下进行法制教育,能够减少高校学生冲动的个性,让学生变得更加成熟,具有责任心,对于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1茶学思想融入到高校法制教育中的意义

1.1茶学思想下的高校法制教育的必然性

高校学生是即将踏入社会的群体,培养其法律素养中一方面可以锻炼自身能力、增长社会见识、培养社会责任感,对学生毕业后在社会上的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能对社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帮助社会上许多有着难处的人群。高校在法制教育中融入茶学思想,让学生通过学习茶学思想中平和、沉稳的理念以此来更加深入地对法律知识、法制教育进行钻研,深刻认识法律的重要性。高校学生的年龄段十分适合茶文化与法制教育互相融合,因为高校学生有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与专业素养,一方面能够设身处地地从多个角度看待法律问题,另一方面也有着成年人的执行力,有钻研、刻苦的精神,因此,在高校中推广茶学思想下的法制教育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1.2茶学思想下的高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高校学生是国家最重要的储备力量,培养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国家、社会应该尽到的义务。近年来,校园学生的犯罪数量有着逐渐增长的趋势,犯罪年龄也越来越低龄化,如何保证这些祖国未来的花朵健康成长,减少高校学生犯罪事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茶学思想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处于非常独特的地位,其凝聚了中国数千年的道德品性传承,其中平和淡然的思想对于抑制犯罪几率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茶学思想下的法制平台是一个十分方便沟通交流的平台,同时也能够将茶学、与学校、社会、司法这些领域结合起来,高校学生在通过茶学思想来提升法律素养的同时也可以尽到自己的一份责任,茶学法制平台为高校学生提供机遇,高校学生则将更多地回报社会,依靠这样的关系,高校学生就可以凭借准法律人的身份在学校、社区宣传法制活动,帮助青年学生争取合法权利,深入了解青年学生的司法保护工作,在实践与探索中找出一条能够切实有效的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途径。

1.3茶学思想下的高校法制教育的可行性

从目前国内对于高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力度来讲,无论是法律服务还是志愿服务都有了许多的媒介,有着各式各样的活动帮助高校学生参与到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活动中,其中通过茶学思想法制平台来开展实践是一种崭新的手段,具有较高的发展潜力。我国的高校学生积极参与法制教育,建立完善的校园法治文化,不仅仅是学校教育、公益心、责任感培养的一部分,同时也有着法律的支持,我国现在的《刑法》中对于青年学生犯罪缺乏有效的保护,对有特殊情况的案件,应当拟定特定的法律法规来保护青年学生。正是因为法律方面的遗缺,让我国高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并不完善,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进展缓慢,难以实现突破,高校学生以茶学思想为辅助,积极参与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当中,深入研究高校法制教育途径,探索青年学生权益维护方式,在提高法律意识、知识的同时也提高社会责任心。

2以茶学思想为视角的高校法制教育途径研究

2.1走入校园进行法治宣传

传统的法律教学过于死板,学生只能够死记硬背相关的法律条文却不能够熟练的运用到实实在在发生的事件中,这样的教育效率十分低下。而茶学思想的法律教育通过让高校学生走入社会实践去学习法治观念,培养法律思考意识。教学特点鲜明具有很高的实际意义,茶学思想下的法制教育特点是“取之于社会,服务于社会”,借助茶学以和为贵为理念,以法律援助为手段,影响范围能延伸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社区、校园等地。茶学思想进入高校学生中,帮助在校学生能更好的理解法律知识。茶学思想讲究心平气和,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学生才能更客观地去看待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高校教师通过生动的授课方式向学生宣传基本的茶学思想与法律知识,让茶学思想走入校园法制中并开展各式各样的活动,例如开展法律相关的游戏、模拟法庭、模拟事件等方式能够让未成年人更好地吸收茶学法律知识,在茶文化实践活动之后及时的收集评估意见,找出不足、不当之处,对活动整体或者高校学生自身进行改进,记录下活动的体会、心得,争取在下一次的宣传活动中做得更好。茶学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应该是一个双向的活动,而不是单方面的传输,是一种知识的交流,互动性的茶学法律宣传可以更好地让学生理解法律知识,也让其父母、老师明白高校学生茶学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茶学法制教育活动并不仅仅依靠现场宣传,在网络发达的现在,高校不仅可以通过茶学法制平台对茶学思想与法制教育进行宣传,还可以让学生在法制教育宣传活动之后,通过互相添加QQ、微信、微博等方式持续的保持沟通交流,将这样的茶学法制教育延伸到课堂之外,事实证明通过网络信息、邮件等方式来帮助高校学生十分有效,长期的沟通交流比现场偶尔一次的活动对于高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具更有意义,是一个崭新的法制教育途径。

2.2高校司法保护实践

高校开展的法制教育活动主要是以成年学生犯罪防控为核心进行法治宣传,当成年学生涉案之后保护成年学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也具有极高的法制教育意义。借助青年法律诊所可以很好地帮助学生认识到茶学法制教育,通过各种类型的涉案成年学生犯罪事件作为案例,以茶学思想来引导,帮助学生更加全面地认识法律。此外,依靠团队的力量,保护犯罪学生权益是一种对高校学生与犯罪学生都具有好处的援助方式。高校可以组织成立法律咨询援助社团,对犯罪学生进行羁押措施风险评估,对其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茶学思想是一种服务大众的思想,茶学思想下的法律援助是一种独特的司法救济制度与青年法制教育结合在一起的援助模式。

2.3问卷调查实践活动

在每次高校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结束之后都应当进行问卷调查活动,一方面的详细的了解法治宣传起到的具体作用与效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研究茶学知识的学生更好地准备接下来的实践活动。因此,这些问卷调查内容需要具有针对性,一般的问卷调查内容都会涉及到高校学生成长环境或者与父母沟通之间的问题,在法制宣传后的问卷调查还应当加入一些法律宣传知识,让高校学生更好的记住这些法律知识,在即使没有外人帮助的情况下,也能通过法律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对于家长的问卷调查主要是询问孩子教育、生活环境的方方面面,以及家长的一些建议,以茶学思想下淡然、平和、无斗争的理念来寻找更好的法制教育途径。

3结束语

关于高校法制教育与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有着许多的难点、疑点,我们可以借助茶学思想来引导学生解决,通过实践来对这些难点、疑点进行解答,大部分高校学生的犯罪都是被冲动的情绪所控制,因此,运用茶学思想让冲动的情绪得到淡化,减少高校学生犯罪几率具有极高可行性。高校学生在深入的研究茶学思想与法律知识同时也能够将这些知识带给社会群众,增强社会整体的实践能力、社会责任心、公益心,也使得法律知识更加普及。现在我国的高校学生涉案频率越来越高,通过学习茶学思想让高校学生的心态得到转变,在成熟、平和的传统思维下让高校法制教育具备更高的社会意义。

作者:布音克西克 单位:新疆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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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法治教育范文2

法制教育是国家和社会有目的的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使人们形成一定的法制观点、法律信念和法律信仰,从而最终达到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知法”“、守法”“、护法”和“用法”教育目的。

(一)高职院校加强法制教育是依法治国方略得以落实的基础保障

目前我国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不仅仅需要制定完备的法律制度,更需要有全社会中所有成员具有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逐步使全社会公民都能够树立一定的法律信仰,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是这项工作并不是一蹴而就能够形成的,需要后天学校和社会环境的教育和培养才能逐步形成和增强,最终实现全社会公民的共同意识和价值观。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同样作为高等教育活动中法制宣传的重要基地,其所培养的大学生,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高技能知识型人才,因此高职院校毕业生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将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的进程。加强高职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深远意义。

(二)高职院校加强法制教育是高职学生成人成才的现实需要

21世纪的高职教育已进入大众化阶段,高职学生的素质良莠不齐,高职教育既要避免学生因不懂法而实施违法行为,同时还要避免有些人因私欲膨胀作怪,将所学知识与能力用于犯罪。高等教育阶段是学生人生理想、信仰的完善和成熟阶段,高职学生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和认识水平,强化他们的法制教育,能够使其对法律产生较深的认识,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但是高职生又不同于一般的大学生,加强其法制教育有着特殊的意义:其一,高职院校作为培养高素质职业人才的主要阵地,首推“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重点是突出培养高职院校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这就决定了高职学生在校期间的理论学习时间比较有限,那么如何将学生的理论学习时间高效率地利用起来完成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目标,这就要求我们利用项目化学习的方法来提升高职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教育质量和水平,使学生具备一定的法律修养和法律观念,甚至在步入社会后形成法律信仰。其二,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具有高级性、技术性、职业性和基层性的特点,比较注重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理论学习能力,这样就会导致高职院校在进行人才培养的过程中通常会忽略学生的整体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升。因此,随着社会主义社会政治经济的平稳发展,必须要同时强化高职学生的法制思想教育。其三,高职生毕业后面临的工作岗位大多在生产第一线。由于接触的社会层面比较复杂、特殊,通过校园法制教育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可以使其增强是非判断的能力和自我约束的能力,也可以帮助他们树立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现状分析

(一)社会法治环境对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负面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社会法制化程度不断加深,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在某些社会领域发生,“权大于法”、法律面前存在特权人员、法律是有钱人和有权人的代表等想法,影响着高职学生“学法”、“用法”、“守法”和“护法”的积极主动性,致使高职学生对我国法制状况缺乏信心,也使其在日后“用法”时出现知行不统一的现象,影响高职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习惯的形成。

(二)法制教育课堂教学效果不理想

1.教材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

目前高职院校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3年修订版),教材后三章内容领会法律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和遵守行为规范旨在树立学生的法律观,就法律基础而言,内容笼统空泛,是站在德育教育的角度宣传法制教育,不能满足高职院校的实际教学需要,更难以实现让高职学生了解法律知识、树立法律信仰和培养法律能力的教学目标。

2.教学内容笼统,方法陈旧。

目前高职院校唯一开设的一门法律课程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在教材编排上,法律基础在其中只占有一半不到的比重,面对庞大的知识点和较少的课时,大多数教师都采用单一的口授加板书式的传统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只对知识点进行简单的罗列和堆砌,追赶教学进度,缺乏师生之间的有效交流,不利于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使得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

3.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集政治理论和知识实践性的综合性学科,因此,要求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教师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度和规范的政治理论水平,同时在授课的时候必须明确授课计划、授课内容,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创新教学方式才能更好地提升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水平。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高职院校政治法律课教师缺少相应的法律实务和实践经验,这就导致在授课的过程中不能更好地将法制教育的理论与实际案例相结合,这种照本宣科的填鸭式教育不能让学生对法律产生认知感、认同感和依赖感,使法律课成为纯粹的知识讲授课,缺乏对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与高职学生提高法律素质的要求不相适应。

4.课堂实践环节缺乏实效。

高职院校的法律教育作为一门应用型的基础性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才能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然而,目前高职院校的大多法制教师仍然遵循传统的教学模式,没有将理论教学与课外实践有效结合起来,就算偶有案例分析和课堂提问等实践方式的尝试,但却达不到课堂实践教育环节的预期目标。同时,在课堂上的实践项目不明确,没有准确的实践教育授课计划和教案等必备的规范性内容,往往随机性或随意性较大,导致课堂教育的实践环节缺乏实际效果。

三、加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

(一)改善教学方法,突出实践环节

传统的教学模式以传授知识为主,无法适应现代法制教育的要求。法制教育应突出学生的主体性,以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目标,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为任务,通过制定具体的案例和项目,将理论联系到具体学习的实际情况,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院校条件进行合理课程设计。通过精心设计的课程安排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引导其多多探索。因此,我们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课堂应该走出传统的教室,走向社会,高职院想应当高度重视法制教育的环境和法治氛围的重要性,积极加强与司法机关等行政部门联系,建立校外法制教育的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到司法机关等行政部门进行参观和学习,甚至深入旁听或参与,同时可以聘请司法界的著名学者和专家来学校进行交流或座谈,组织灵活多样且极具参与性的实践教学活动。这样可以为高职院校学生营造浓郁的法治学习环境和氛围,改善传统的教学方法,增加实践的因素,增加学生法治学习的兴趣,寓教于乐,最终提升高职院校学生法治价值观。

(二)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我们首先应该就宪法、民法、刑法等一些大法进行普及,利用项目化学习的方法根据学生专业和日后职业的实际需要开设具有一定层次的法律选修课,如《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家庭法律课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通过法律选修课使得学生掌握专业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利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职业中可能出现的司法问题,提高法律素质。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

针对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法制教育课程的教师现状,高职院校一方面应积极引进人才,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平的精干的专职教师队伍。同时聘请部分长期从事司法实务或法学教育工作的兼职教师为补充,整合组建地道、高质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另一方面应加强对现有法制教师能力的提高,通过进修、培训等方法,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

(四)坚持依法治校,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

校园法治教育范文3

[关键词]高职院校;法制教育

1引言

近些年,高等教育改革逐渐加深,尤其是在高职教育快速发展的今天,面对高职院校的教育模式改革得到更多人的关注,培养了大批实用型人才,涌现越来越多的研究成果。在国家倡导法治理论的今天,高职院校更多地注重学生的专业培养,却忽略掉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大学生,他们是实现中国梦的中坚力量,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着重大意义。本文旨在研究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以期推进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

2目前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2.1重政治导向,轻法律精神

在高职院校中,法制教育主要通过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但此课程并没有起到法制教育作用。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教学重点体现在思想道德修养上,而忽视了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因此,学生无法获得更多的法律知识。在教学过程中,针对法律的作用,更多地强调法律强制性与服从性的特点,淡化了法制意识的培养,使得学生更加被动地接受法律,无法拥有法律思维。

2.2法律制度复杂,教学效果差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的社会问题不断出现,相应的法律制度不断出台,法制建设不断完善。面对此种现状,高职院校教学方式具有一定的滞后性。针对一些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无法及时将其加入教学。针对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主要是针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进行,学生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逻辑关系时,无法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教师在面对复杂、枯燥的法律知识,往往忽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讲解,更多地注重讲解理论知识,这是由于任课教师缺乏法律实践经验,在教授过程中方式单一,导致学生学习积极性不强。在高职院校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高职院校大学生的公共必修课,高职学校安排的课时较少,但由于法律知识过于复杂,教学课时不够,无法让学生充分学习到法律知识。

2.3学生法律信仰淡薄,忽视培养法律意识

遵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开展法制教育,主要把课堂作为法制教育的场所。法制教育最主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以及法律意识,但教师在教授此课程中更多地重视学生是否能够掌握法律知识,忽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这也严重导致学生法律意识无法得到提升。迄今为止,我国高职院校的大学生法律信仰淡薄缺乏法律意识和利用法律维权的意识。其中重要的原因有三个。第一,现实生活中一些与法律违背的行为现象,导致学生丧失对法律的信心,歪曲了法治观念。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度,古老的文化传统影响着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同时法律信仰也受到影响。第二,自媒体时代的到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诸多不利的影响。比如,自媒体传媒可以给大学生们提供法律学习素材,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精神。与此同时自媒体在传播法律精神的时候,一些影视作品、媒体传播的法律精神也充斥着暴力和英雄主义,这会造成大学生无法提高法律信仰。由于自媒体平台传播速度较快,学生模仿能力较强,他们会参照自媒体传播的一些手段,模仿犯罪,这是我们进行法制教育不可忽略的地方。第三,面对新时代的高职院校学生,他们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强,自主意识也强。所以对新时代高职院校的学生在进行法制教育过程中,应当更加注重培养学生主动学习法律的能力,不应强制学生进行法律学习。如果采用过多的强制手段,效果往往会适得其反。由于学生对法律信仰淡薄,忽视培养法律意识,换句话说学生在面对生活中发生的一些事情时无法从法律的角度去思考和解决。在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主要以教授法进行课题讲解,单纯地进行理论讲解,忽略与现实相结合,致使高职院校的学生难以用法律思维来解决问题。

3完善高职院校法制教育

3.1建立完善的法制教育体系

目前,在高职院校中要做到全面推进法制教育,首先要建立完善的法制教育体系,这样才能提升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律意识,从而更进一步地推动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在校园建立完善的法制教育体系,是一种将法制教育从理论转化为实践中的体现,这能进一步提高法制教育的实用价值。与此同时,高职院校应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并把这些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从细微的地方入手给学生创造一种法制学习氛围。比如,学校可以宿舍建立相关安全教育制度、仪容仪表检查制度等,以期强化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教育在高职院校是一项重大的工作,并且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作,需要多个方面的积极配合参与。面对这种情况,教育部和高职院校均要加强法制教育的宣传力度,致使学生和教师们从思想上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要想提高高职院校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并获得有效成果,只有建立完善的法制教育体系,才能为达到预期效果。

3.2建立有效的法制教育课程

面对枯燥无味、复杂的法律知识,高职院校可大胆进行课程改革。第一,可在高职院校中加强法制教育,增加学生学习法律的时间,调整法制教学内容,丰富相关知识。第二,在法制教育过程中添加实践教学,比如法庭旁听、开展辩论赛、模拟法庭、参加学生法律社团等,使学生在实践中了解法律的作用。最后,高职院校可根据学校专业实际情况,编写适合本校学生的使用的法律教材,在编写过程中应注重学校实际与法律条文相结合,结合司法实践中的相关案例给同学们展现枯燥的法律知识,以此来达到以案例学法,至此提高大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3.3注重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从高职院校自身来说,可以将校园变成一个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场所,面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熏陶,启迪学生法律意识,这样做更加生动的促进学生对法律的求知欲。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高职院校可依法治校,针对学生做到依法依规管理。并且在校园内设置法律宣传栏、一期一学法小课堂,来达到对学校治理做到依法治校。利用网络环境,组织学生观看《今日说法》《天网》《法律讲堂》等法制节目,以此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利用网络教育发挥高职院校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促使学生从被动学法转变为主动学法。从而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4结语

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不应只注重课堂教育,同时应注重法制实践教育,培养学生法律思维。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作出贡献。这是一场任重而道远的任务,需要我们高职院校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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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法治教育范文4

关键词:医学类;高职院校;法制教育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应该包括科学立法、公正执法、严格司法和全面守法,只有集这四个方面于一体才能真正实现全面依法治国。而全面守法的实现必须通过法制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做到信仰法律、遵守法律、服从法律、维护法律,尊重法律的权威。然而,法制教育在高校教学中、社团活动中等具有普及面窄、法律理论知识片面化、教学方法单一化等缺陷,本文结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程的教学,以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为指导,联系医学类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探索出完善法制教育的方法。

一、医学类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形式的多元化、各国文化的交融,市场经济对于全民法律素养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高校的法制教育势在必行。法制教育始于1985年提出的全民普法规划,这是我国全民普法教育第一个五年规划。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法治观念的提出,以及2016年教育部印发的《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教育部联合司法部等部门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施行,医学类高职院校积极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联系办学特色、人才培养规划制定出由保卫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牵头的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同时也将法制教育列入学校内涵文化建设的任务当中[1]。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注重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结合,随着1998年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改革方案的施行,明确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融合为现行的“基础”课程。目前,医学类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呈现出新的特征。首先,法制教育主要是以传统教学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即在大一学年开设的“基础”课程与大二学年开设的卫生法学课程,以课堂讲授方式与互动教学实现法律理论知识的教学,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其次,法制教育的教学内容绝大部分是辅助思想道德教育的,而且大多集中在教材的后半部分。最后,法制教育的教学方法主要是理论教学,并未涉及实践教学及社团活动。法制教育在医学类高职院校的提出与开展有利于推进全民普法的进程,也有利于深化思想政治教育的意义。但目前,法制教育在新形势下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还需要结合实际,不断更新教学理念、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

二、医学类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在医学类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不断融合,在“基础”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不断深化,实现了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有效结合,但是法制教育在教学中也存在着不足之处,急需改善。

(一)法制教育教学内容混乱,教学学时少

第一,法制教育在校内并未形成统一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凌乱。主要表现为:第一,在医学类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只有“基础”课、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三门课程,大二学年开设卫生法学,而法制教育主要集中在“基础”课,在该课程中并无统一的法律基础理论的教学标准,也没有针对医学生做相应的课程内容的调整,在教学过程中出现学生想学法律基础理论知识,但是授课教师只是提到该知识点,并未深入讲解的困境;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内容更注重卫生医疗领域法律的讲解,不利于学生掌握法律基础理论及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第二,法制教育的教学内容未形成统一的教学大纲,主要讲授的内容是辅助“基础”课程为主,大多是以婚姻法、继承法、宪法根本法地位及确立的基本制度、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等为主,忽视了法理学中法律关系、民事主体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法律理论,不利于让学生掌握中国当前的法治进程和法律体系,也不便于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做一名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社会公民。第三,法制教育学时并未明确规定,在2018年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中,专科生“基础”课程设置为3学分,其中1学分为课程的实践教学,其余的2学分是理论课教学,并未明确法制教育的教学学时。同时在“基础”课实际教学计划中,法制教育的教学学时不足本门课程教学学时的1/4,教学学时严重不足,也是法制教育进展缓慢的原因之一。

(二)法制教育教师资源参差不齐

学校内部对于法制教育从教学大纲、教师队伍建设、课程性质并未形成权威性的认定,因此其呈现出的特点包括以下几方面:在师资队伍上,法律基础功底不扎实、对法制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的教学理念不统一,不同的教师对法制教育的侧重点不同;在学校层面,对于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未对法制教育形成正式的规定,导致教学、社团活动、校园文化建设在法治教育范围的薄弱。

(三)法制教育方法单一

首先,法制教育的教学方法主要集中在课堂教学中,教学方法以传统的讲授教学为主,教师照本宣科的教学,并未达到学生预期的教学要求,难以达到法制教育的最终目的。其次,以“基础”课程为代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逐渐开展实践教学,但目前思政课教学改革处于初期阶段,并不成熟,也未涉及法制教育的内容,重在强调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2]。再次,从学生层面来说,法制教育存在开展模式陈旧、类型单一等问题,学生参与度低、学习的主动性不高的现象。最后,法制教育有关的讲座、知识竞赛、社团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中并未常态化,学校组织开展相关活动频率低、类型少,多以网上答题、知识竞赛为主,无法满足法制教育的持久性和时代性。由此可知,在看到法制教育取得的成效的同时,也应及时修正其存在的问题。我国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同时,也要求法治与德治的并重。法制教育不应该是空谈,应是“学校—职能部门—教师—社团—宿舍—学生”的联合机制,并且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制教育应该是同步进行、相辅相成的。

三、医学类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对策

高素质的医药卫生技术人才不仅仅是需要精湛的医学专业知识,同时也应具有较高的医学人文素养,医者仁心重在“仁”的培育与践行。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应更加强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灵活性、全面性及实践性,应注重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深度融合。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制教育的融合

以尊重生命为前提,医者的准入门槛相对于其他职业要求要高很多,其中规则意识的培养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依赖于法制教育。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应该形成德育与法制教育的并重,其内容应实现深度融合,而不是重德育、轻法制教育。首先,德育与法制教育的教学内容应实现深度融合,即“意识整合—习惯—行为”的模式。在讲授思想道德修养内容时,引导学生发掘其中的法律原则、法律条文,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在讲授法律理论知识时,启发学生思考社会公德层面的意义,又能让学生理解、区分、掌握道德与法律的不同,并运用于生活实际,促使学生感性思维与理性思维的培养。其次,完善法制教育的平台搭建。法制教育应该深入教学、社团文化及学生课余生活的,不应局限于课堂。法制教育中应充分发挥学生主体意识,积极参与有关的实践活动,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同时有助于降低大学生的犯罪率。

(二)健全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建设

法制教育的持续推进,有助于学生规则意识的树立与运用,有利于全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因此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建设是必备的。第一,统一法制教育的标准,针对授课对象是医学类大专生的特殊性,根据不同专业的需求,限定法制教育的内容,旨在通过该形式内化学生的规则意识,提高其自律性,渐进性地培养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第二,规范法制教育学时。一方面,在“基础”课程中明确法制教育的学时及内容;另一方面,鉴于学生理论功底薄弱、自控力差,以及“基础”课程教学学时分配的问题,可以针对学生专业内容、职业生涯规划及生活实际等增设有关的法律理论知识选修课。第三,明确法制教育的部门建设与每一阶段的任务,有逻辑、有计划地逐步推进,让法制教育常态化、规范化。第四,利用区域特色文化资源,建立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第二课堂,实现第一课堂———以讲授为主与第二课堂———以实践为主紧密结合[3]。传统的课堂讲授已不适应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要求,医学类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主要是为了满足基层对医疗技术人员的需求,办学模式应根据区域特色和市场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因此建设健全第二课堂不但有助于实现“基础”课程教学方式的多元化,还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有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的质量是法制教育成败的关键,因此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完成师资队伍的建设:第一,统一教学理念。授课教师应正确认识“基础”课程,从教学理念到教学内容都做到德育与法制教育的统一,做到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课的真正融合。第二,提高教师基本法律素养,做到寓德育于法制教育,寓法制教育于德育,形成一套完全整合了德育与法制教育的“基础”课程知识体系,达到学生通过所学去思考日常行为的最终目的。第三,结合新时代教学的新模式,引入新媒体或网络平台,与讲授模式结合,发挥学生主动思考、自主学习的积极作用,培育医学生的医学人文精神。第四,针对不同教师个体需求,制定完善的教师培养计划。教师的培养不应局限于教学竞赛中,通过到法制教育有优势的学校考察学习与进修、教师之间的帮带、集体备课、学习型听课等活动,取长补短,提高授课教师的业务能力。

四、结语

做好医学类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既符合我国依法治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全民法律素养的提高,也是做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名医务工作者在具备高超的医术外,还需要通过德育与法制教育,从而让自身具有严格的规则意识依法执业、精业济世。

参考文献:

[1]卢建有,臧宏.改革开放后高校法治意识教育的发展取向探析[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7(6):93-96.

[2]马振洲.高校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融合研究[J].学理论,2015(22):191-192.

校园法治教育范文5

关键词: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法治文化;法治建设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至关重要。它与我国法治的精神和理念、原则和制度、运作实践和生活方式息息相关,是体现当今社会人们的法文化共识、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的一种文化现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是师范院校校园文化传承培育的核心内容,其目的是实现学校的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实现教育领域法治化,不管是对于学生成长,还是对于学校建设以及社会的发展,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目前相关理论研究与现实反馈情况并不乐观,不少师生法律概念模糊、法律意识淡薄,对遵守和运用法律缺少足够的认识,传统观念占据主导地位,不利于学校发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全社会法治文化素养已成为我国法治改革发展的重要目标,培养师范院校师生的教育法治文化素养是促进师范院校教育法治的关键。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的核心价值取向,就是要实现法治教育与法治文化建设的良性融合,其目标是使法治内化成为师范院校师生的一种教育理念和生活方式。实现良性融合,不但要提升教育法治价值观,更需落实在法治教育内涵目标、法治教育监督评估以及法治教育教学方式的改革等各个方面。

一、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的内涵价值

(一)师范院校与非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的的区别

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是以教育法治文化为价值核心传承培育教育法治文化的过程,使教育法治文化在师范院校这一特殊环境中进行根植与传播。师范院校的性质和一般院校相比,更加倾向于为国家培养师范人才。这就决定了与非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相比,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更为根本也更为重要。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教师的本职工作是在传授给学生知识的同时传播正确的思想,同时正确影响学生的思想及人格,而师范院校与非师范院校最大的区别是,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将来多数要进入校园成为教师。他们的思想和人格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家下一代的法治思想培养,若能做好师范院校的教育法治文化建设,那么便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减少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形成一种无形的感染效应[1]。师范院校学生在学校中生活学习,如果学校能够在平时的教学中注重法律知识的教授,在平时学校工作中注重法治精神的体现,在校园建设中渲染法治氛围,就可以显著的提高学生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水平,从而通过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机制来发散影响更多的学生。

(二)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之内涵核心

要做好法治建设和法治文化的传承培育,就首先要清楚法治和法治文化的内涵核心及其区别,两者不可混为一谈,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治不只是指一种法律制度和组织机构,更是一场法治理的文化观念的革命,其和人治相对立。而法治文化是法治的核心内涵之一,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属性,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促进着法治的建设,法治建设又反过来推动着法治文化的昌盛,两者相辅相成,互为映衬[2]。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是以教育法治文化为价值核心建构师范院校法治文化的过程,使教育法治文化在师范院校这一特殊环境中进行根植与传播。加强对师生法治意识的培养,将法治原则彻底贯彻到学校的教学和生活中,进而培养师生的法治思想和法治理念,这对师范院校校园法治文化氛围的营造具有重要意义[3]。归结起来,就是法治精神文明及建设。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发展方向、宗旨和特征,品质和进程,影响着未来院校建设发展以及人才培养,对将踏入社会的师范毕业生来说,更是影响着整个国家和社会发展。因此,只有正确地理解并领会师范院校法治文化的内涵和意义,才能正确指引师范院校法治文化的前进方向[4]。

(三)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之价值意蕴

首先,师范类院校学生的综合全面发展离不开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当下时代是法治时代,师范类大学生不仅仅要具备专业的知识,更要有基本的教育法治文化意识并全面发展。大学是培养高级知识分子的地方,却也是个“小社会”,依然在青春盎然下潜藏着一些黑暗的东西。现实中,就有老师强奸女大学生的案例,也有大学生兼职被骗钱财的案例,也有杀害室友等违法犯罪的行为。因此,在校园展开教育法治文化教育势在必行[5]。其次,师范院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治文化的主要阵地。师范院校大学生最终要进入社会这个大熔炉经受历练,如若没有教育法治文化思维和意识,很可能在社会上栽跟头。强化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有助于培养师范学生的教育法治文化观及成熟的社会主义价值观,推进教育领域法治文化的传承培育,进而依靠学生在将来的教育工作中将法治文化和法治价值观影响传播更多的人。再次,作为实现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重要途径,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是践行依法治国、依法治校基本方针的重要举措,依法治校也是治理和建设法治高校的重要措施。搞好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可以在发现新状况和新问题的时候有条不紊的进行化解和治理,有助于营造出和谐的校园氛围和有序的大学生培养环境。

二、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现状

当前,我国高校都在进行法治建设,实现依法治校,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一些师范院校加大了教育法治文化课程的安排学习,也加强了教育法治文化的宣传,但在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依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如校园内部教育法治文化环境尚未培育成熟,各层级教育单元部门管理者的教育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急需培育提升;教育立法存在资源匮乏与不均衡现象,较难满足教育法治变革发展的时代需求;教育行政决策体制需要进一步优化,教育行政司法执法制度机制依然不完善;教育法治部门和人员法律素养仍然需要进一步提高,教育法治文化产品供给不足,难以满足被教育对象日益增长的对高质量教育法治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的迫切需求等。

(一)教育法治文化制度不健全,教育法治落实不到位

“法制”非“法治”。“法制”是法律制度,“法治”却是法的治理,法的治理是一种综合的措施,不但体现在制度的订立和实施中,也存在于各种形式的意识形态建设中。放眼我国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教育法治文化理念教育不健全,法治文化宣传不到位。虽然学校都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但由于教学内容要求所限,教育法律传授不系统,教育法制落实不到位。重公法轻私法,重刑法轻民法,重法条的学习轻观念的培养,且教育法相关课程基本上都没有。虽然原因在于师范类院校非法律院校,但师范类院校培养着今后教书育人的重要师资人才,更应该重视教育法治文化意识的传输。至少要知法懂法,虽不需要对法律知识进行系统的学习,但应当掌握关系切身利益的法律常识。很显然,现在的师范院校对于这一方面的教育是缺乏的[6]。

(二)教育法治文化意识淡薄,法治价值理念落后

我国教育法治文化的发展进程是迅速的,但是法治建设并非一朝一夕。由于缺乏深厚的底蕴,在社会上还远未形成良好的响应。法治、民主、平等、自由等宪法基本理念距离成为我们的普世理念还有一定的距离,人们也未坚定信奉更未在生活中很好地实践法律至上、权利本位、权力制约等法治要求。在依法治校的背景下,大部分人只认识到教育法治文化只存在于学校的教育规章制度中,这是一种十分淡薄的法治思维,也是落后的法治理念。现在的师生思维开阔,行为方式更趋于自由外放,但这一切都应当有教育法治文化意识作为辅助,很多师范院校师生维权意识不强,很多行为实际已经触犯法律而当事人还不自知,这些都不利于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教育法治文化思维培育缺乏,法治文化底蕴不足

师范类院校,不仅仅要提高大学生自身的教育法治文化素养,还必须加强教育法治文化思维的引导培育。师范类院校的大学生的法治思维依然较为简单,原因在于学校缺乏教育法治文化思维的引导培育,缺乏对教师教育法律法规的专门培训。很多大学生缺乏教育法治文化思维,对公平正义的认识只存在于一般性规章制度中。尤其师范类院校的大学生作为将来教师后备队伍,很多不了解现行教师教育法律法规,在工作中遇到教育矛盾纠纷不知如何正确处理。反映了现行校园教育法治文化底蕴不足、教育法治文化思维的引导培育缺乏的现状。现今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是教育法治建设滞后于国家政治经济迅猛发展的进程和教育法治建设与法治文化建设融合不够。如果师范院校的师生缺少对教育法治文化的理解和认同,仅仅片面强化教育法律法规的灌输而不能建立教育法治与法治文化的良性互动关系,这样的法治教育是则缺失法治精神和灵魂的低层次教育要在法治实践中收效甚微,无助于培养师范学生的教育法治文化观及成熟的社会主义价值观,无助于推进教育领域法治文化的传承培育。

三、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路径

评价师范院教育法治文化的发展水平,最重要的标准,并不仅仅在于教育法规和校规校纪的完善程度,更取决于教育法律法规在校园主体之中的实施状况,即师生是否养成了法律至上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其中尤为重要的指标,是学校师生是否养成了严格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去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所以,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不能只停留在“法制”层面,教育法治文化建设非一日之功,需要切实的教育法律法规学习普及,需要行之有效的法治文化教育。从教育法治与法治文化的互相影响促进中去探索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变革的方向与路径,是对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理念顶层设计的、基本原则精神性的深层次变革。具体而言,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可参考选择以下路径:

(一)普及教育法律法规,塑造教育法治文化精神

“法制”是“法治”的基础,“教育法制”是“教育法治文化”的根基,故教育法律法规是教育法治文化理念形成的前提。要发展成熟的教育法治文化,必须促进校园法治文化宣传,必然需要加强师生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只有做到了知法、懂法,才能践行法治理念,才能更好的理解法律及规章制度的初衷,才能更加切实的保护自身利益,也能更加谨慎的防范法律风险[7]。师范院校应加大对教育法律法规常识和宪法精神的教育力度,从学校到教师再到学生,层层传达和教育,促使在校园内形成乐于学法、自觉守法的法治习惯,并将法律意识应用到现实生活当中。作为塑造大学生教育法治文化精神的主要阵地,师范高校应通过在教学中运用生动真实的案例让师生切实地体会到权利民主等法治观念,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满足学生对公平正义等法治精神的需要,引导学生加强对国家政治制度的了解、对法律制度合理性的认同,进而塑造师范学生的教育法治文化精神。

(二)改善教育管理体制,构建法治保障机制

改善教育管理体制,构建法治保障机制,才能促进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顺利进行。当前师范院校民主建设虽然做到了宽度广泛,但其深度还有待加深。师生的民主诉求和认识还很不足,对民主法治的理念也只是停留在离自身很远的国家理论层面,院校民主建设不能满足师生日益增多的的权利诉求。所以建设教育法治文化首先要构建民主机制,改善教育管理体制,构建法治保障机,制以此获得师生对决策的支持和响应。此外,还要辅以民主监督机制,让决策过程在阳光下进行,在师生的监督下进行。师范院校应构建开放式管理方式,增强程序观念,学校必须在与学生权利紧密相关的事务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学校应高度重视教育管理者自身的示范作用,带头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从而营造法治氛围。师范院校民主机制的构建在一定程度上可为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8]。

(三)塑造教育法治文化人格,培养教育法治文化意识

师范院校塑造教育法治文化人格,培养教育法治文化意识,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无论对法学教育来说,还是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传统法学教育注重法律知识传授和法律技能训练,但忽视法治人格塑造;法治发达国家注重学生法治人格塑造的理念和做法,值得学习借鉴。师范院校应着力构建教育法治文化意识培养机制,塑造学生教育法治文化人格,为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应重视学生法治人格的塑造,正所谓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建立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教育制度,综合不同学科资源,打造教育法治文化生态环境,提高法治教学质量,促使学生内化法律知识,吸收法律精神,塑造法治人格。具体举措如下:第一,重视对学生的启发和引导,创造法治条件满足学生在法治环境中成长的需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思维,让学生站在法治角度分析问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第二,群体分级分类指导,个性化定制教育方案。在人数众多的师范院校,学生对教育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法律意识的深入程度差异很大,学校可对大学生本身情况进行测试进而对其进行分级指导。学生对法律的态度也可能截然不同,有人认为法律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有的就对法律存在一些质疑,不过认为法律多数时候还是可以维护自身权益的;有的则认为法律就是摆设,对其持漠视的态度[9]。因此,师范院校可以通过问卷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分类,一方面可以节省教育资源,一方面还可以让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更高效的开展,对于第二种群体应加以引导,帮助其正确认识法律;对于第三种群体应重点矫正观念,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加深对法治文化的认同感。

(四)建设师范校园法治设施,营造教育法治文化氛围

环境氛围对主体的行为规范性影响巨大,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对于规范主体的行为习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法治环境里,主体的行为习惯会趋向法治;在人治的环境里,主体的行为习惯则会陷入人治。因此,建设师范校园法治设施,营造教育法治文化氛围,对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就具有重大意义。现如今很多院校均有关于法治的象征性建筑,还有很多象征法律的独角兽雕塑。除此之外,名人名言的雕塑,法言法语的雕刻以及横幅等都可以打造校园法治氛围。校园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校园法治宣传设施的普及程度是法治理念和教育精神的直观体现。法治宣传设施可以给师生带来直观的教育效果,从而让他们产生强烈的法治情感和共鸣,还能够展现出独具特色的教育法治文化精神风貌和文化气息。师范院校通过设置具有法治内涵和法治意蕴的设施,能够通过人们的感官,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态度[10]。因此不能忽视物质设施的法治教育作用,要增加对蕴含法治内涵的物质设施建设的投入。大多数师范院校未能充分认识到法治设施对广大师生员工的教育和启迪作用,忽视了法治设施的建设,造成对法治设施的投入远不能满足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的需求。因此,要想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就要对法治设施建设的投入进行倾斜,多建造展现法治理念的物质设施。最后,争取打造形成自己的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品牌,避免千篇一律。同为师范院校,学校地域和各校文化不同,师范院校要致力于创新打造具有本校特色的教育法治文化品牌。结合本校的发展历史、特长学科、地域文化等设计出既能与本校特色相结合,又能彰显教育法治文化内涵和教育法治文化底蕴的雕塑、法治墙、法治长廊等。

(五)夯实教育系统法治培训,提升教育工作者法律素养

全面提升师范院校教育系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采取校长个人训导和教职员工广泛参与的级任制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学生自治会等社团在训育中的作用,促进师范生养成良好的习惯和健全人格的形成,培育进步革命青年、推动社会风气改善和社会进步[11]。第一,大力提升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能力,在用人导向上重视法治能力与素养,把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的实际效果作为考评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绩效的指标重点,引导领导干部运用教育法治思维和方法指导教学科研活动。第二,深入开展教育法治宣传,夯实教育系统教育法治的培训工作。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与考核,尤其加大初任教师资格人员任职培训中教育法律规章制度的培训力度,有效利用教育法律法规的培训课程会议等资源,推动教师队伍学法用法的常态化与制度化。第三,与时俱进,推动教育法治文化在网络平台上探索对国内外教育新理念新思想以及新问题的探索与解决。提炼教育法治价值,将法治文化中的核心价值观提炼升华融入法治教育,实现法治作为师范院校师生群体共同尊崇的基本原则和处理法律纠纷的教育准则。

(六)顺应网络时代文化潮流,探索教育法治文化新媒体传播途径

当今世界是网络的世界,文化传播的方式方法上产生了重大变革,文化传播的重心由旧式的报纸杂志、新闻媒体网站等转向普通网民、行业专家或网舆明星等,微信、微博、博客等社交新媒体层出不穷,网民个人占据了越来越多文化传播的舞台。网络时代文化传播潮流的变迁,直接催生了新型的教育模式和师生关系,学生不再只是旧式传统直线型教学方式中被动的信息接受者,师生对网络时代文化传播的反馈能力与新兴媒体的自我参与意识,都呈现出爆发式增强。故应顺应网络时代文化传播新潮流,探索教育法治文化新媒体途径,以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打造法治化、知识化、信息化的教育法治文化新媒体,迎合网络时代师生受众的多样化需求,以满足自媒体社交平台对教育法治文化的网络供给需求。针对青少年在应用新媒体时存在的认知薄弱、价值观“无核化”和伦理滞后等问题,我们必须发掘新媒体的教育方式、突出新媒体的价值导向、强化新媒体的道德坚守,将廉洁文化教育融入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12]。在师范院校师生中实现教育法治文化网络建设的基本目标,可通过以下途径:利用新媒体传播法治理念,在师生群体中传播树立建设法治中国、法治校园、法治教育等法治理念;网络自我净化,将教育法治文化与校园法治建设新媒体平台紧密结合,树立师生群体的法治意识,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对师生群体教学秩序的依法管理和监督,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提升校园法治的网络自净能力等等。

四、结语

校园法治教育范文6

1.1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师资薄弱且资源局限

在高职教育中,因为重技能轻人文的大势,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薄弱。目前,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包含在“两课”中,并没有专业的法制教育教师队伍,而在“两课”教师队伍中,受到过专业的法律教育的教师非常少,多数教师是思想政治教育、伦理学、哲学等专业出身,在法制教学中,连教师自己都不懂,因此在教学中比较普遍的做法就是用道德教育替代了法制教育。法制教育中除了师资的薄弱外,其他条件也是非常的局限。图书馆的资源中法制类的资源少,学生法制实践基地少,学生校内法制活动设施少,因为法制教育师资的缺乏,因此与外界联系的法制教育基地也少,同时受经费制约等因素的影响,学生法制活动少。

1.2法制教育氛围不足

首先是学校的大环境没有法制的氛围。因为高职院校重视的是技能,而忽视了人文素养的培育,法制观念的培养几乎被忽略,一切为了提高学生的技能技术,形象地说就像是把学生塑造成一个机器人,只有技术技能的骨架,没有诸如法律素养等人文血肉。其次,高职院校管理从上到下的行政化管理模式,也不能为法制教育提供好的氛围。法制教育要有民主的氛围与基础,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压制了民主的积极性,不能给法制教育良好的土壤,学生不能从法治的管理中汲取法制素养。第三,因为法制教育师资的不足,高职院校一般比较难组织起法制类型的学生活动。在高职院校的学生活动中,不是五彩缤纷的文艺活动,就是各种技术技能的比赛活动,在法制日、“3.15”等特殊的日子也不能见到几所高职院校有法制类的学生活动,除非开设了法律专业的学校。

2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2.1高职院校发展及学生成长需要

大学的功能,应当是对人的全面教育,使培养的学生能适应社会,适应核心价值观的要求。高职院校并非一个技术技能的培训机构,培养的学生不能仅仅具有技能技术的功能,不仅仅是生产的工具,更是一个法制社会下的公民个体,在工作和生活中应当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维护法律权威,信仰法律。同时高职大学生作为社会建设的主力军的组成部分,肩负着推动社会法制进步、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的重任。大学生在成长的过程中,不仅仅要掌握专业技术,同时也要全面发展和成长。法制素养是其综合素质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只有具备一定的法制素养,才能适应法治社会的发展,适应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也只有具有一定的法制素养才会敬畏和遵守法律,信守承诺,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必然要求

高职学生作为未来社会主力建设者之一,在核心价值观指引下,在法治国家的建设中,理应成为法制社会建设的践行者和推动者。但许多高职毕业生缺乏法律意识,并未树立法律信仰。一方面在校高职学生违法犯罪情况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在高职学生毕业进入社会后,成为了社会建设者,甚至行业主力军后,一些人法制观念淡薄,并不依法依规办事,而是想方设法超越法律法规的制约,谋求不正当的利益,践踏了法制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这种情况一直在持续,但并没有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公布后,在理论层面对包括高职学生在内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应该被重视,应该加强。在法制较发达的国家,对大学生法制教育均足够重视,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是大学生及其毕业后的普遍意识和信仰,社会精英会不遗余力地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法制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大学应当是社会价值取向的引领者和推动者,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高职院校对法制社会的建设有着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这种责任和义务的完成主要贯穿于对学生的教育中,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其树立法律信仰,维护法律尊严,从而推动法制社会的建设,践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3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探索

3.1把法制素养纳入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体现了人才培养的方向,高职教育培养的目标不仅仅要体现在对学生技能技术的培养上,还应该体现为对人的通识教育,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人。在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理应成为高职学生的价值追求,在我们大多数的培养目标中对学生的素质一般概括为德智体,把法制素养包含于德育素养之中。在核心价值观下,法制教育的理念也应进行调整。应当把法制素养和德智体一样并列设置,把法制教育单列出来,而不是把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之下。只有这样设置培养目标,调整法制教育的理念,从一开始就朝着培养具有法制素养的学生出发,才不会在实施中弱化或跳过法律素养的培育,使学生有机会获取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从而认同和践行自由、平等、公平、法治的核心价值观内容。

3.2改革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法制教育课程是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应该改变观念,把法制教育课程设立为一门独立的课程,使用独立的教材,而不是包含在德育教育之中,把法制教育放在和德育教育同样的位置。在我们这样一个人治历史悠久的国家,甚至应该把法制教育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培育学生的法制观念,树立法律信仰,引领社会法制观念的形成,从而践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观。在高职院校独立设立法制教育的课程,一定会遇到阻力,因重视技术技能的教育,对人文课程不可能给太多的课时量,但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职院校也要有所改变,必须开设必要的法制课程,以使学生能够充分理解现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价值追求,领会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的可贵,以树立法律信仰。在认同法律价值追求的基础上,同时教会学生一些法律的知识,懂得遵法守法,并培育法律的思维方式,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践行核心价值观。法制教育课程的设置可以分为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开设为公共的法制教育必修课程,主要学习法律发展的历史、法理学中法律的精神与价值追求,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与法律信仰,以及其他与公民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法中的内容,如劳动法、民法、诉讼法中的有关规定,掌握一些部门法的知识,解决实际当中遇到的问题;第二部分开设为专业选修课程,主要是学习与专业紧密联系的法律法规,为将来的职业生涯做好相应的准备。总之,只有单独开设法制教育的课程,才能彻底改变法制教育被挤压的现实,也只有单独开设法制教育课程,给予必要的课时,使用独立的教材,才能把法律的精神与价值讲解透彻,让学生能够真正领会与认同法律的价值追求,在掌握必要部门法的基础上养成法律思维习惯。

3.3提高法制教育师资队伍的法学水平

目前因法制教育内容设置在德育课程之中,多数教师并不具备法制教育的专业水平,努力的方向也不是法制教育,主要的精力放在思想道德修养方面,对法制教育的部分基本上用德育教育替代。在独立设置法律教育课程后,应该由专业的法律教学的教师来承担教学任务。一方面对新加入法制教育的教师设置一定的门槛,要求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水平;另一方面对原来从事法制教育但没有法律专业知识的教师加强培训,并对其在法律专业水平方面提出一定的要求,如通过培训与自学拿到一定的学位或资格证书,以在一定的时间内全面提升法制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3.4形成法制教育的良好校园文化

法制课程课堂教育是主渠道,但良好的外部环境与氛围对学习的效果有较大的影响力,良好的法制校园文化氛围,是法律价值体现的现实载体,使学生在民主与法制的氛围下受到熏陶,加深对法律精神与价值的理解与认同,提升学习效果。一方面学校要朝民主管理、依法治校方面迈进,另一方面让学生参与到学校的管理中来,如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需要透明与程序。尤其在学生的自我管理上,充分发挥学生的作用,体现公开性、程序性,在一定的规则下有序运行。

3.5整合法制教育的资源

第一,吸纳司法系统成员加入高校的法制教育。司法系统成员普遍具备较高的法学水平,同时具有法律实践经验,掌握法学界的前沿动态,拥有法学实践中的鲜活案例,是难得的法制教育导师。作为高职院校,在法制教育自身师资队伍欠缺的情况下,适当吸纳司法系统的成员作为兼职教师或实践指导教师是行之有效的。例如吸纳司法系统中负责法律宣传的成员、律师事务所中的律师等担任兼职教师或校外法学实践的指导教师等。第二,发挥高校法学专业学生作用。因高职院校学生规模庞大,要比较充分地开展法律实践活动有较大的难度,高职院校教师普遍授课量大,在全程指导学生进行法律实践活动上时间和精力难于保证,因此吸纳高校的法学专业本科或研究生,尤其是高年级的学生,担任高职院校法律教育的实践活动指导者,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难点。法学院高年级的学生,已经有了比较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对法理学、法律发展历史等有了较深刻的理解,对其自身所学专业的部门法也有了一定的掌握,他们也需要实践与锻炼的机会,可以鼓励和吸纳这些学生担任高职法律教育的实践指导者,协助教师开发和指导学生进行课外法律实践活动。如组织和指导高职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比赛、模拟法庭、法律宣传、“3.15”活动日、联系和带领学生旁听庭审等活动。

3.6加大对法制教育实践活动的支持

校园法治教育范文7

目前高校的法制教育基本依靠法律基础可能,但通用的法律基础课程教材内容过于宽泛,从宪法、行政法到民法、刑法罚、经济法,从实体法到诉讼法,可以说已经基本覆盖了法学各学科的专业知识内容和法律制度。[1]这些内容貌似齐全、广泛,但实际上都属于概念、制度的堆积,甚至只是法律制度和法律条文的罗列,缺乏对于法律价值与法律理念的分析,这样的教材当然无法有效承担素质教育的要求。其次,普法性质的法制教育所关注的是具体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的学习,这在一定程度上更接近于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学习,背离了素质教育的初衷。如果作为一门专业知识的学习或者职业教育的需要,进行法律条文、法律规则的学习是必要和必须的。但作为素质教育的一部分,针对所有专业学生的法律教育应当是基础价值、理念的宣扬,这样才能使法律的精神融入每一个学生的内心,达到素质教育的要求。普通的学生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具体的法律条文进行熟练的掌握,否则只会造成学生的逆反。专业的分工,已使得法学成为了一门很精细的学科,非法律专业的学生进行具体法律条文的学习,尽管在某些时候看似热闹,但在结束之后,却很难留下有意义的印迹。社会工作的细化,也使得法律工作成为了一个特殊的职业,其他职业群体没有必要非要掌握过多的具体法律条文。

如果说上面是制度性层面的问题的话,目前高校自身在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方面:首先是认识上的不够重视。很多学校仍存在“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对当前抓好青少年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的认识不足,更多地注重“就业率”和“升学率”,没有从根本上实现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因此认为对学生的法律方面的教育关系不大,抓得自然不够紧。[2]在我国素质教育理论中,与其他课程相比,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学校的素质教育仍没有突破传统学校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不重视对学生的法律素质的培养。其次是教育资源受到限制。目前的法制教育是包含于《德育》、《思想政治》等课程之中的,教授这些课程的教师基本都属于讲授思想政治课程的教师。[3]由于这些课程的教师基本都是非法学专业出身,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缺乏法学基础理论素养,在讲授中必然简单的停留于法律条文本身,甚至只是照本宣科,无法深入到法条背后的法理学和法哲学,这样必然无法达到素质教育的要求。

我国高等学校法制教育概念的反思

以上内容只是对我国法制教育现状的简单描述,限于篇幅所限,本文不再进一步举例和论证。但是从上述的内容可以看出,我国的法制教育的确在新的发展时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原因,最终都指向“法制教育”本身。正是我们现在对法制教育的理解出现了问题,或者说是对于“法制”与“法治”内涵的混淆,使得法制教育面临尴尬。在法学学科里,“法制”指的是一种社会制度,或者可以说,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与乡规民约、民俗风情、伦理道德等非正式的社会规范相比,法制是一种正式的、相对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而“法治”则是一种治理社会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也可以说法治是一种社会意识。关于二者的区别,在《法制日报》关于《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的文章中有着深刻的解读:第一,法治是一个蕴涵价值理想和精神意义的概念。既有通过法律治理国家的意思,也有通过法律实现国泰民安的意思。而法制相对而言是一个中性概念,它既可以用来实现社会太平,也可以用来专横地实施专制或独裁。第二,法治是一个动态概念,它既包含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也包含着法治精神指引下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一系列法律实践活动;而法制是一个相对静止的概念,它通常不能像法治那样用来表现从法治观念到法律制度、从法律制定到法律实施的全方位动态过程。第三,法治在现代社会中是一个与民主密不可分的概念,而法制,按照现代的理解,既可以在民主的条件下存在,也可以在非民主的条件下存在。在非民主条件下,法制通常只是统治者从上到下制约和强制百姓行为的工具;而在民主条件下,法律经过民主程序产生,既包含规范公民行为的内容,也包含对权力的规范、制约和监督的内容。[4]

正是因为这些原因,白皮书使用了“法治”这一概念而不是“法制”。相比法制这一概念,法治概念在内涵上表达的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序和过程,包括法律的至上权威,法律的公正性、普遍性、公开性等基本要求,以及法律制约公共权力与保障人权等基本原则,而法制只是“法律和制度”的简称;在价值取向上法治强调人民主权(民主精神)、法律平等、权力制约和人权保障,而法制则不预设价值取向。法治需要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等环境,法制则可以在各种政治、文化体制中存在。可以说,法治是具有特别价值内涵的法制,即以自由、民主、平等、人权为精神的法制秩序。[5]因此,从教育的目的来看,“法治”相比“法制”更适合作为基础的价值追求和精神追求进行培育和宣扬。正是由于法制这一概念在内涵外延上的狭窄,以及价值取向上的局限,导致了现实法制教育更多定位于“普法”而非法治精神的弘扬。如果说对于普通公民的普法宣传有助于广大人民群众认识了解我国具体的法律规则,以便于在具体的工作和社会生活中使用法律的话,那么对于大学生而言,这样的普法性的法制教育无法起到良好的效果。我国开展的法制教育使大学生们在知识层面上的确掌握了很多法律知识,这些知识的丰富性甚至超过大多数的社会公民。但是,法律知识并比等同于法律素质,法治的理念、法治信念这些现代社会的价值观才是教育最终的目的和归宿。而很多比较熟练掌握和了解法律知识的学生恰恰没有形成良好的法律精神、权利意识、平等观念等现代社会所需要的价值观念。教育的目的不是简单的知识的灌输,甚至并不是知识的传递,而是对于“人”的塑造。目前的法制教育由于自身在内涵方面天然的存在局限性,这最终导致了素质教育的本质要求无法得到实现。基于“法制”理念的法制教育必然面临尴尬。

高等学校法制教育改进的路径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高等学校的法制教育理念已经无法适应新时期建设法治社会的需要,现行的教育模式也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针对这些问题,我国高等学校的法制教育需要统筹进行改进。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由于法制教育自身内涵上的局限,使其无法实现素质教育的要求,因此必须要首先从理念上进行更新,变“法制教育”为“法治教育”,大力推进内涵更丰富、更具价值内蕴的法治教育。李岚清同志说过:“实施素质教育就是要培养学生品德高尚、身心健康、知识丰富、学有专长、思路宽广、实践能力强,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劳动、学会创造、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审美,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6]可以看出,高尚的品德以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这些都已经不是简单的知识累积,而是要将人类精神文明成果内化、积淀于个体身上形成稳定而巩固的生理和心理方面的属性。所以,针对所有学生的法律方面的教育不应该是具体法律规范的宣讲,而应当是更加注重法律的精神、内涵、目标、价值追求的宣扬。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和达到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可以看出,法治教育更契合于素质教育的价值追求,因此更适宜于作为素质教育的一部分进行推广。#p#分页标题#e#

法治教育应当是对非法律专业人士所进行的法律教育。美国曾在1978年制定的《法治教育法》中对法治教育进行了如下的定义:使非法律专业人士具备有关法律、法律形成过程、法律体系、及法律基本原理与价值等为基础的相关知识与技能的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一部分,我们的法治教育更应当是以培养学生形成公民所具备的法律精神、法律价值、思辨能力为目标。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完善,而这些法律中蕴涵着诸多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追求和价值准则,例如人权、正义、民主等等,这些都有待于我们透过日常生活的事例加以阐释,最终在大学生心中形成现代社会所需要的法治理念。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任务。法治国家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但更需要社会公众树立起信仰法律、尊崇法律、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的法治精神。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现代法治思想内涵落实到立法、行政、司法、法律监督、公民行为和党对法治建设领导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因为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公民没有这种法治精神、法治观念,法治国家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顺应了我国全方位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可以在根本上体现和实现素质教育的理念。

理念的转变和更新是改变高校法制教育现状的前提,但先进的理念需要通过制度设计进行实现。可以说,制度的改进和完善是确保教育理念有效落实的必要手段。在目前我国教师资源配备不合理、教育形式机械、僵化的现状下,在制度上进行改变显得更为迫切和必要。制度的改变涉及到法制教育的每一个方面。比如,首先应当通过制度建设提高教师法学理论素质。高校应当积极引进具备高素质的法律专业教师,或让现有的专业法律教师充实法治教育队伍,保证学校法治教育的有效开展。同时大力鼓励现有教师通过进修、培训的方式,提高自身的素质,提高法学素质、职业水平和道德水平。使高校最终培养一支综合素质高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同时,在课程的设置上,应当通过制度性的规定,将法治教育列入学校教育的计划之中,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和考核标准。比如可以开设法治思想介绍和导论性质的课程,可以讲授一些中外法学名著。在教学方式上努力发展学生的法律主体意识,将法治理想、法治信念逐步内化成为学生的主体性素质,甚至可以参考国外公开课的形式对“公平”、“正义”、“权利”等基本概念、理论进行引介和讨论。在教材的编写上,通过制度化的设计,统一规定能够实现法治教育目的的内容。这种教育内容并不一定要面面俱到,因为这并不是专业性的法学教育。但却必须要能体现现代社会的法治精神、法治理念,要有利于培养大学生对法律的感受、认同和信仰,在大学生内心固化法治的精神。这种制度性的建设应当体现在教育的每一点一滴中,甚至要求通过制度建设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社会环境,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培养和树立大学生的法治理念。

校园法治教育范文8

(一)政策弱化了法制教育的作用。

2005年开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将高校法制教育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把原有的法律基础课与思想道德修养课合并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程。这种课程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整合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但在客观上却降低了“法制教育”课程在高等院校素质教育中的比重,弱化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使法制教育附属于德育。高等美术院校同其他高校一样,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而法律基础仅占这门课程得三分之一比重,仅仅用十几个学时就要把涵盖民法学、刑法学、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等多个部门法的基础知识传授给学生,这只能是浅尝辄止,更谈不上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了。

(二)缺少法律氛围,师资建设不足。

高等美术院校与其他类别的院校相比有着自身的弱势,第一,从学校专业设置来讲,我国绝大多数综合型大学都开设了法学(律)专业,成立了法律系(部)或专门的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开设在一定程度上为大学生法制教育创造了良好的法律和学术氛围,在这种环境中,广大学生能够耳濡目染,受到积极的影响。而美术院校因为专业设置单一且均为艺术,一般不可能开设法律专业,因此很难在校园内形成一个很好的谈法论法的良好氛围。第二,众多高校法律专业的设置带来的另一个优势便是法律师资力量相对强大,一般来说这些高校法律基础课程均是具备专业法学素养的人才来讲授,这些法学专业教师能从法理出发,传授给大学生相对系统深入的法学知识,而不只是简单的照本宣科。在这点上,作为高等美术院校而言,具备法学科班出身的法律教师少之又少,不能形成一个高水平的法律教师团队,而大都是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来讲授法律基础课。他们一般不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和素养,更多的是进行道德的宣传,无法真正实现法制教育的目的。

(三)课程设置僵化,重视程度不足。

从国内高等院校的法制教育课程开设情况来看,均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必修课程,高等美术院校在这门课程的安排上与艺术专业课程相比可谓边缘化,加上非法学专业教师机械式的知识灌输和枯燥的填鸭,学生早已厌烦这样的教学方式,根本无法提起学习兴趣。对高等美术院校来说,在教育教学上更多关注艺术专业课程,而对法律基础课重视不足,这与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目标相悖。对于高等院校而言,不仅要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同时还要兼顾人文素质教育,这有赖于合理开设人文素质教育课程,其中法制教育课程应该占有相当比重。

二、完善高等美术院校法制教育的对策

(一)建设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教师是进行法制教育最直接的实施者,其法制观念的有无,法律意识的强弱,关系到法制教育的成败。教师乃是教育之本,是教育发展的力量源泉,只有拥有一支积极向上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才能培养出健康有良知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作为高等美术院校,应该对“法制教育”给与足够的重视,改变过去仅仅任用几个非法学专业出身的教师讲授法律基础课的状况,法律知识毕竟不同于传统的思想政治课,担任法制教育课程的教师必须是经过法律专业训练的科班人才,这样才能从法学的根本理念上教授学生法律知识,使学生逐渐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使法制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改革法制教育模式。

高等美术院校应该打破传统僵化的课堂教学模式,反对照本宣科,应该支持和鼓励教师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与带领学生多进行法律实践,比如组织艺术专业学生开展模拟法庭,到法院听审,组织艺术专业学生与法学院校学生进行交流与辅导活动,尽可能的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法制教育与宣传,增加艺术专业大学生与法律接触的机会。此外,法律专业教师还应该增加案例教学,用更多的实际案例让学生直观理解法律真谛,激发学生学法的兴趣。为了加强法制宣传,高等美术院校可以成立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聘请法学专业教师担任中心成员,为广大学生提供法律咨询,这种面对面的法律讲解必然更有针对性。

(三)开设艺术法课程。

高等美术院校开设的专业均为艺术相关,专业学生无论是进行绘画创作还是设计创作均与知识产权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他们应该学习艺术法相关课程,这一方面在自己作品受到侵权时能够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一方面也要用艺术法的知识作为指引,避免在不知不觉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从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中央美术学院早在20世纪90年代便开设了艺术法课程,成为国内高等美术院校开设艺术法课程的先驱,这值得其他高等美术院校借鉴。艺术法课程内容应该以知识产权法为主体,包括与艺术品相关的拍卖法、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法等。

(四)学校内部成立法制教育管理机构。

目前中国大学一般都没有成立专门的法制教育管理机构,而是由教务部门负责协调安排法律基础课程,但作为一般的教学管理部门他们没有专门的时间去研究如何开展法制教育课,况且在美术类院校法制课程课时不足的情况下,应该强化法制教育管理。鉴于知识产权法、拍卖法等艺术法在高等美术院校法制教育的特殊性,笔者认为应该明确高等美术院校法制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学校应该成立单独的法制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协调全校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将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做好并落到实处。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