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律风险防控探析

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律风险防控探析

【内容摘要】“依法治国”理念在教育领域的体现,就是实现教育的法治化,从而使得教育领域的各方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当前背景下,高校大学生日常事务管理中各类法律问题及法律风险日益突出。高校辅导员处在高等教育工作的第一线,与学生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大学生日常管理中易出现法律风险的工作事项,提出应对风险的相应措施,以期更好实现高等教育的目的。

【关键词】高校辅导员;学生日常事务管理;法律风险防控

伴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推进,高等学校的教育体制也在不断朝着法治化、规范化的方向朝前发展。在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中也开始注重体现法治的理念。辅导员作为高校学生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学校开展大量细致的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辅导员工作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是学校学生工作法律风险的主要来源。因此,做好辅导员工作法律风险防控,对于高校学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高校学生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风险

随着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当今的大学生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于自身的维权意识更是不断在强化。高校辅导员代表学校对大学生进行日常事务管理,约束学生的日常行为,与学生之间可能会产生一些所谓的法律问题。

(一)处分违纪学生潜在的法律风险。各高校辅导员在处理学生违纪问题时只要依据国家教育相关文件及本校学生手册,基本上不会存在太大问题。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是有些辅导员会因为自身的原因,疏于维护违纪学生在程序上的正义。有些辅导员可能只是简单的将学校的处理结果告知学生,而忽视告知学生申诉途径以及后续处分撤销的程序,进而导致学生萌发维权心理。

(二)学生校外实习潜在的法律风险。高等学校学生校外“顶岗实习”的依据来源于《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在该决定中明确规定了如下内容:高职教育采用“2+1”教育模式即在校学习2年,第3年到专业相应对口的指定企业①。学生在校外进行实习时,涉及实习学生本人、实习单位以及高等学校三个主体。实学生的身份较为特殊,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正式职工,也不是全日制在校的大学生。实学生如若发生意外事故,其合法权益难以得到足够保障,从而导致人身安全可能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同时,大学生在实习的过程中,工作内容与工作强度可能与正式员工无异,但是其获得的待遇及权益保障可能远不及正式员工,从而可能诱发财产权法律风险。

(三)学籍管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风险。我国宪法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辅导员在对大学生进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问题。有些辅导员老师可能会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对事件进行充分调查,要么过于偏袒学生,要么对学生的违纪行为定性过重,从而给予某些大学生不公平的评价或者处分,这些行为可能会妨碍大学生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②。

二、高校学生工作中潜在法律风险的成因分析

笔者认为,高校辅导员日常事务管理工作中出现诸多法律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高校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各高校基本都会以学生手册等形式将本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制定出来,从而成为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日常事务管理平稳运行的重要制度保障。这些制度往往涉及大学生宿舍管理、评先奖优、勤工俭学等诸多方面,是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管理条例》等制定,一般较为合理。相反,程序性的操作会存在漏洞。以辅导员为代表的高校在处理学生日常管理事务问题时,存在思维定式-“重结果,轻形式”,对于党团推优的程序与要求、奖助学金公示的方式与期限、违纪处分公示的范围与申诉的渠道、宿舍检查中异性检查人员的限定以及违规电器的处理方式、心理咨询来访者隐私权保护与预防心理危机事件所必需的信息公开之间的边界和方式等问题,高校更为关注其实质内容是否合理,而对于程序是否规范则较少关注③。

(二)大学生申诉机制建设不合理。合理规避高校日常管理事务工作中出现法律风险的前提是高校自身有较为科学、便于操作的大学生维权自救以及高校自纠自查的救济机制。虽然高校在本校制定的《学生手册》中规定了学生各种处分行为的申诉途径,但这些基本仅是简单规定而已,没有依据高校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更具可操作性的进一步说明。

(三)大学生实习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实习协议不等同于就业合同,有关调整实学生、实习单位、高校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律条文存在缺失,实学生的各项权益多处于“悬空”的状态。同时,在校外实习的大学生基本上脱离高校的直接管理,高校对实习学生的监督管理环节十分薄弱。

(四)高校辅导员法治素养有待加强。高校大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中面对较多法律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与辅导员自身的法治素养薄弱有关。高校辅导员在招聘时往往对专业要求比较宽泛,很多专业的毕业生都可以从事辅导员工作。因此,许多高校辅导员法律知识匮乏、法治意识薄弱、法治能力欠缺。

三、高校学生工作中潜在法律风险的防控机制

正如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一样,全面促进高校实现依法治校也应该成为高等教育的常态化。在实现依法治校的过程中,高校实现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是重要环节。

(一)构建完善的学生日常事务管理机制。笔者认为,要防控本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出现法律风险,既要求本校制定并出台合法、完善且切合本校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又要求在处理高校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中有可以遵循的正当程序。首先,高校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均应依据上位法,这样可以确保学校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正确无误。其次,应当把涉及学生日常管理事务的工作程序进行规范、细致地规定,这样既便于高校辅导员按程序开展工作,同时也便于学生对辅导员的工作流程进行适当监督,在对辅导员的工作产生疑问时,有可操作的维权途径,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权利。

(二)强化责任与法律意识。笔者认为的强化责任意识,责任主体主要有三个:第一,高校要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不管学生是在校亦或是在校外实习,学校均应对学生加强监督,将责任落实到实处。具体到辅导员个人,要充分了解每个学生的情况,遵守职业道德与规范,对学生、对自己负责。第二,实习单位应该强化责任意识。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过程中应尽可能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给实学生安排高强度、危险性的工作,对实学生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保证实学生获得公平公正的劳动报酬。第三,大学生自己也应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与责任意识。在校期间,对自己、对学校负责;外出实习时,对自己、对实习单位负责,出现问题时,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辅导员应提升自己的法治素养。高校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等学生工作的直接实践者,代表学校对大学生进行管理。因此,辅导员们的法治素养,是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完善程度的直接表达人员。加强辅导员们自身法律素养的建设,势必成为高校预防诸多法律风险最有效的保障措施。在实践工作中,辅导员要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学生工作,严禁无视学校的规章。当自己管理的学生存在学校禁止的违纪行为时,要有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全面调查学生的违纪事实,严格遵照学校规章制度、按合理合法的程序进行事态的处理,维护学校的权威,同时也要保障学生个人合法权利。同时,辅导员也应树立维护自己权益的证据意识,在学生管理工作中,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培养良好的证据意识,为自己也为学校规避法律风险。

注释:

①《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第10条.

②李潇潇.论公民受教育权的宪法保障[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08.

③徐喜春.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法律风险及其防控[J].实践研究,2017(07):104.

作者:杨萍 单位: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