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林场规范化管理对策反思

生态林场规范化管理对策反思

[摘要]生态林场是森林资源的主体核心,其外部性特征与公共性特征为人类可持续发展提带来难以估量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本文结合实践工作经验,深入探讨生态林场规范化管理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生态林场;森林资源保护;产业结构;防火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的经济生产活动愈演愈烈,物质文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是,由于长时间忽略生态价值,导致近年来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自然灾害频发,人类不得不面临生态功能退化、环境污染、水土流失等一系列问题。据统计,每年全球生态环境损失量相当于1/10的国内生产总值,生态环境问题已严重影响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予以了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也获得了较大的功效,生态林场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提出的。生态林场是森林资源的主体核心,其外部性特征与公共性特征为人类可持续发展带来了难以估量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由此可见,有必要对生态林场进行规范化管理,以此来促进资源的有序利用。

1加强生态林场森林资源保护

1.1加大森林保护立法和执法力度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森林资源是国有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采伐森林木材,还是使用森林中的动植物资源,均需要得到政府林业管理部门的批准与认可。虽然我国在森林资源保护立法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有相当数量的法律条款不够细化、不严谨,导致相对轻微的破坏行为难以被有效控制。例如,游客进入生态林场违规烧烤、野浴、垂钓等均会对森林资源造成破坏和影响,但林业管理部门的处罚力度有限,难以从根本上予以遏制。针对这种情况,首先建议国家能将此类管理行为全部纳入森林保护立法中,切实做到“有制可循”“有法可依”。除了对既有的法律法规进行贯彻执行之外,还要制定森林资源保护、资源开发、环境灾害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其次,多抽派人员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有类似行为,务必要在第一时间予以严肃处理。最后,林业管理部门可联合公安机关、国土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将其违法行为记录在案,严重者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1.2严格林地保护,严守林地红线

各地生态林场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林地资源进行全面保护,确保林地规模能“稳中有升”“适度增长”[1]。对于那些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毁林开垦、违法占用林地等),要予以大力打击。不管案件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尤其是对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追责。

2优化生态林场产业结构

有相当数量的生态林场在林业产业结构方面存在不合理之处,对森林资源的有序利用产生了不良的影响。针对这种情况,有必要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大力推广林业替补产业,以此来妥善解决当前林业产业结构单一的问题。可积极引导农民成立合作社发展林下经济。合作社作为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火车头”,在带动农民发展林下经济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务必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扶持合作社,充分调动合作社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政府应就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建立、运行等方面进行规定和管理,为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通过引导、扶持,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让社员尝到甜头,未入社的农户看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便会踊跃入社,走共同致富之路。各地生态林场要根据本地的优势,走“不砍树也能致富”的林下经济发展之路,发展循环经济,通过建立各种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来辐射带动全省林下经济朝着规模化、生态化、特色化方向发展[2]。

3加强生态林场防火管理

3.1科学制订火灾应急预案

林业管理部门应将森林防火机制落到实处、贯彻到基层,有针对性地科学制订火灾应急预案,并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应急演练,以此来有效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率[3]。与此同时,要结合本地森林防火的实际情况来建立健全防火运行体系,一旦出现火情,那么务必要在第一时间开启防火运行体系。

3.2加强安全防火教育

第一,要借助网络媒体、广播电视、公告牌等为载体,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知识,特别是要对公众加强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第二,大力倡导清明时节的文明祭祀活动,从源头控制火源,尽量避免出现森林火灾。第三,有机结合“目标教育”与“普及教育”,并且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来开展一系列森林防火教育活动。

参考文献

[1]闫玉军,李方政,于凌飞,等.林业在发展低碳经济中的作用分析[J].现代农业科技,2012(14):12-14.

[2]金正庆,孙泽生.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的一个分析框架:兼以流域污染治理为例[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1):54-58.

[3]李文国,魏玉芝.生态补偿机制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及中国的研究现状[J].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114-118.

作者:黄坚文 单位:藤县国有共青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