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十四五工作安排

生态环境局十四五工作安排

一、2020年及“十三五”工作总结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五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施的五年。五年来,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污染治理成效显着,生态环保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为迈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生态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魅力日益彰显。与2015年相比,2020年PM2.5平均浓度下降44.36%,优良天数比例上升8.6个百分点,全市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稳定。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9.7%,比全省平均值高出4个百分点,列全省第一;PM2.5平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比全省平均值低10%,列全省第二;地表水水质断面优良率98%,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100%。2018年12月,生态环境部授予浮梁县“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2019年11月,生态环境部授予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2020年2月26日,市政府授予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全市作出突出贡献集体及时奖励二等奖;2020年8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获评2019年度全省政府系统“五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2020年9月10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获评省第五批及时奖励“集体三等奖”;2020年10月9日,生态环境部授予浮梁县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二)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主任”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十个专业委员会,分领域、分专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出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效法制保障。制定《市党政领导干部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扎实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整合环保和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与力量,改革后,生态环境系统行政编制数增长65.5%,执法编制数增加73.6%。

(三)突出问题有力解决,综合治理成效显着。为彻底解决城市生活污水治理难题,以国家第二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为契机,投资30多亿元建成32.32公里污水管网,并专门成立市排水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和推进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网建设。针对扬尘污染问题,设立工地“红黑榜”,创新“公安+城管”网格化执法模式,实行“环卫一体化”作业,开展常态化“洗城行动”。以“城市双修”为契机,投入10多亿元实施水生态治理项目,流域治理总面积达1300多平方公里。工业园区环保整改工作先后投入12亿元,引进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协助政府对园区废气、雨水、污水在线监测进行全方位管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逐步解决。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污染防治攻坚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基础薄弱、治理任务艰巨等问题,有些单位存在畏难情绪、厌战情况和松劲心态。二是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短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仍需加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缓慢。三是环境治理和风险防范压力大,特别工地扬尘、秸秆禁烧等大气污染容易反弹,个别水质断面超标现象偶有发生,部分园区、企业存在环境风险。四是存在资源约束趋紧、产业层次偏低、关键领域创新能力偏弱、环保投入力度不足等问题,特别是经济下行压力不减,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更加凸显。

三、2021年及“十四五”工作安排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动视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地,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引导激励与约束惩戒并举,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开启“十四五”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描绘好新时代改革发展新画卷的篇章贡献生态环保力量。

(一)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及打算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和中央、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在环境准入、执法监管、考核评价、环境政策和治理体系等方面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上下同心凝聚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市环委会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市环保工作的统一调度指挥。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着力改善基层生态环境监管薄弱现状,实现工作职责“纵向到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全面厘清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做到“横向到边”。

三是狠抓工作落实,持之以恒推进问题整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针对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排查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治理目标,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共治、源头防控,深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让瓷都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坚决守护好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留住千年瓷都的美丽乡愁。

(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考虑

一是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和中央、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在环境准入、执法监管、考核评价、环境政策和治理体系等方面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是坚持生态优先,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从源头抓起,形成内生动力机制,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加快构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产业体系。

三是持续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实施“净水”、“净空”、“净土”工程,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保护和修复并重,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地下水的监测、监控及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