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识调查范例

法律意识调查

法律意识调查范文1

关键词:医学生;卫生法律素质;培养模式;调查研究

法制教育是当代大学生综合素质培育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也是大学生社会竞争力、自我管理能力培养与提升的重要途径[1]。医学生作为国家未来医疗卫生事业的后备军,其卫生法律素质水平直接影响中国卫生事业与法制事业的发展。随着医学教育理念不断更新,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出现了医患矛盾不断凸显、医疗风险持续扩增等社会现象,这对在校医学生卫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卫生法律知识水平的提升提出了更高要求。本研究对某医学院校600名医学生进行问卷调查,旨在了解医学生对卫生法律知识的认知水平,探讨医学生卫生法律素质培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并就此展开分析,从而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资料与方法

(一)研究方法

依据所要了解的内容和目的,参考以往学者研究内容[2-3],自行编制《医学生卫生法律素质培养现状调查表》,内容包括医学生的基本信息情况、卫生法律知识知晓情况、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态度及途径。对本问卷涉及内容进行信度分析,得到Cron-bachα系数为0.925,可知问卷信度较高。调查问卷内容由参与者独立完成作答,期间不能查阅资料,问卷当场发放并及时回收。调查问卷回收后统一编号并删除无效数据。

(二)研究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为某医科大学在校医学生,通过简单随机抽样方法发放调查问卷,共发放问卷600份,回收600份,回收率为100%,剔除无效问卷后,共得有效问卷583份,有效率为97.2%。

(三)调查指标

1.医学生基本信息情况:性别、年级、专业和是否有实习经历等。2.医学生卫生法律知识知晓情况:脑死亡法律、处方管理办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14道单项选择题,题目选项均为“不了解”“部分了解”“了解”“非常了解”4个等级的自述认知程度。为方便统计分析,采用等距四分制,分别赋值为:不了解(1分)、部分了解(2分)、了解(3分)、非常了解(4分)。3.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态度及途径:学习卫生法律的必要性、课程开设形式和对讲授卫生法律知识的教师期望等问题。

(四)统计方法

首先进行问卷筛选,未答全或单选题出现2个及以上选项者为无效问卷,并排除两人问卷作答情况相似度超过95%以上者;之后利用Epidata3.1对有效问卷进行数据录入工作,并运用SPSS21.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方法采用描述性统计、两个独立样本Wilcoxon秩和检验和多个独立样本比较Kruskal-Wallis秩和检验。检验水准为双侧α=0.05。

二、调查结果

(一)基本信息

在被调查的医学生中,男生310人(53.2%),女生273人(46.8%);有过实习经历者228人(39.1%),未有实习经历者355人(60.9%);专业分布:临床医学专业142人(24.4%),预防医学专业117人(20.1%),护理专业77人(13.2%),麻醉专业与药学专业均73人(12.5%),其他专业101人(17.3%);年级分布:大一179人(30.7%),大二171人(29.3%),大三99人(17.0%),大四82人(14.1%),其他年级52人(8.9%)。具体信息见表2。

(二)医学生卫生法律知识知晓度分析

此次调查结果显示,医学生对于卫生法律知识均有一定程度了解,但认知水平有待大幅度提高。各项知识的认知程度均值分布情况:14项知识的认知程度均值均在1.69~2.35之间,表明各项知识认知程度都高于“不了解”,低于“了解”;其中5项知识的认知均值高于2分(部分了解),包含:脑死亡法律、无偿献血相关法律、处方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剩余9项知识认知程度处于“不了解”与“部分了解”之间,其中认知均值最低的知识为“护士条例”,为1.69分。将14项医学生卫生法律知识认知程度按相应法则赋值并求和之后,对数据进行正态性检验,由于其中部分组别数据不服从正态分布,所以采用秩和检验进行假设检验。结果表明,不同医学生的卫生法律知识认知程度有显著性差异,其中是否有实习经历、专业、年级是主要影响因素。由表2可知,按照α=0.05的检验水准并结合得分中位数,有过实习经历的医学生卫生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高于未有过实习经历的医学生,临床专业与预防医学专业医学生卫生法律知识认知程度高于其他专业学生,且随着年级的升高,卫生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越高。

(三)医学生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态度及途径情况

在调查的583名医学生中接近一半(45.3%)学生认为学习卫生法律知识比较重要,214名(36.7%)学生认为非常重要,然而也有25名学生(4.3%)认为不重要;在问及卫生法律知识的知晓程度及来源时,266名(45.6%)调查者表示其知识来源为课堂讲授,129名(22.1%)表示来源于网络渠道,同时有84名(14.4%)同学表示对于卫生法律知识基本不知晓;“建议开设卫生法律课程的年级”题项中,219名(37.6%)建议一年级开设,建议五年级以上开设的同学有27名(4.6%),建议开设卫生法律课程的年级呈现出向低年级靠拢的趋势;“建议卫生法律课程开设形式”题项中,半数以上(50.8%)的同学建议以课堂必修课的形式开展,96名(16.5%)学生建议以网络必修课的形式开展,同时有7名(1.2%)学生建议以其他形式开展;“对卫生法律课程教师的期望”题项中,431名(73.9%)学生表示期望老师具有医学与法学的背景,70名(12.0%)学生期望老师为医学背景,19名(3.3%)学生期望老师具有伦理学背景。

三、讨论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医学生卫生法律知识总体认知水平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医学生对卫生法律知识有广泛认知,但深入度较低,且对不同条目卫生法律知识认知水平存在差异。在调查的14项卫生法律知识中仅有5项的认知程度高于2分,总的格局是与医学生生活与学习密切相关、知识获取渠道较多、易于理解与掌握的卫生法律知识认知程度较高,如无偿献血相关法律、处方管理办法等;而一些融入在职业环境、贴近实际工作的卫生法律知识,医学生知之不多、不深,如医生受贿的刑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法律等知识条目。现代医学教育的新理念是“早临床”,其含义不仅仅是医学知识与技能“早临床”,卫生法制教育同样应提前临床化[4]。因此,提示医学院校有关教育部门及教育工作者,在全面提升医学生卫生法律知识水平的同时,应注意有针对性地改进教授策略和内容,尤其针对医学生即将成为医疗卫生服务专业人才这一背景,考虑到其未来工作性质等因素,需从其自身职业与就业环境出发,大幅度提高并深化其卫生法制素质及法律知识总体认知水平[1]。

(二)发掘教育环节薄弱点,提升整体医学生卫生法律素质

通过对医学生卫生法律知识认知程度因素的挖掘,发现具有实习经历的医学生的认知程度明显高于未有过实习经历的医学生,高年级医学生卫生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明显高于低年级医学生,而在“建议卫生法律课程开设年级”的反馈中,结果却与之相反。这提示卫生法律相关课程应置于医学生基础课程中,将有关课程的设置趋于低年级化、基础化,使医学生实现早期接触卫生法制教育,完成“关口前移”的工作;同时,结果显示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的学生法律知识认知程度相对其他专业较高,卫生法律知识水平在不同专业间存在较大差异,而在卫生法制教育中,应加强整个医学生群体的卫生法制教育,不可忽略任一专业。与此同时,教师针对不同专业学生应做到因材施教,依据其专业性质,做到有针对性、有侧重点进行授课,并鼓励不同专业、院系学生之间互相交流、学习本专业特色卫生法律知识。

(三)关注医学生自身需求,建立以需方为主导的卫生法律培养体系

根据调查结果,医学生整体卫生法律意识较强,但仍有提升空间。学生法律知识的来源主要为从课堂中获得,而传统的课堂教育影响力和受众群众均有限[5]。因此,教育模式与授课形式需进行创新,将现代化教育手段应用到卫生法律素质的培养中,借助新媒体、互联网等新兴媒介为医学生提供高效的卫生法制教育,形成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网络教学相结合的课程链条与方案,探索建立医法案例教学模式。教授课程要配备优秀的师资力量,半数以上医学生表示对教师的期望是拥有医学与法学背景,教师在具有良好的法学专业背景同时,还应优化自身医学知识结构,可通过定期举办医学专业教师与法学专业教师的交流论坛、临床医生进课堂、法学专业教师旁听医学专业课程等一系列举措以提升自身医学知识水平。此外,结合医学生的诉求,我们可以结合讲座、素质拓展活动等多种具有吸引力的形式建构全方位的医学生卫生法律素质培养方案,切实提升医学生卫生法律素质。

参考文献

[1]杨洋,李波,马玲.当前医学生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卫生职业教育,2017,35(2):20-21.

[2]阿斯木古丽•克力木,阿地力•伊沙木丁,邵红,等.医学生卫生法制教育现状调查分析[J].疾病预防控制通报,2014,29(3):90-92.

[3]杨艳新,郭辉.医学类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7(3):239,241.

[4]吕宜灵,李堂.医学生临床法律意识和能力的调查及分析[J].中国卫生法制,2014,22(6):49-51,54.

法律意识调查范文2

 

一、法律知识学习是工程管理专业的要求   1.专业培养目标与方案的要求   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1999年7月编制的《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中明确,工程管理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土木工程技术知识;(2)掌握相关的管理理论和方法;(3)掌握相关的经济理论;(4)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5)具有综合运用上述四个方面的知识从事工程管理的基本能力;(6)具有阅读工程管理专业外语文献的基本能力;(7)具有运用计算机辅助解决工程管理问题的能力;(8)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与方案,设置了四个专业平台,这些专业平台是工程管理各个专业方向都必须学习的基础课程。其中,法律平台是与技术、管理、经济并列的四大平台之一。   2.土木专业毕业生调查反映的结果   为了分析土木工程类专业毕业生进入建筑施工企业后,需要哪些方面的管理知识,美国曾于1978年、1982年、1984年三次对400家大型建筑施工企业的中上层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当时建筑管理方向28门课程的重要性排序见表1。数据显示建设项目相关法律一直被认为是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最重要的课程。学习法律知识也是培养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法律意识的培养远比法律知识的学习更艰巨,并不是设置一门课程就可以解决的,必须在课程体系中得到落实并长期贯彻。   二、工程合同管理课程必须强化合同法律意识的培养   西方国家有深厚的民主法律社会渊源,有关工程合同法律的研究也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一些论著千锤百炼成为经典之作,如《Hudson'sBuildingandEngineeringContract》第一版发行于1891年,距今115年,现已发行第11版。西方的合同管理研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前,较多地从法律方面研究合同;进入80年代,较多地研究合同事务管理(ContractAdministration);8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更多地从项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管理问题[1]。   我国工程管理领域的合同管理理念是80年代以后才逐步引入的,与从事务及项目管理角度研究工程合同形成了较好的接轨,但是先天缺乏从法律角度对工程合同的研究。   正是由于历史的空缺,工程合同法律意识缺少生根发芽的文化土壤。合同法律意识的缺乏不仅体现在我国工程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上,也体现在我国工程管理的学术领域。   田威先生(中国土木工程集团公司的副总经理,长期在海外从事世行和亚行贷款项目)曾经说过,中国工程师的专业水平、技术能力和现场经验比外国人要强,但如果作为国际咨询工程师,欠缺的是经济、法律、海外工作经验。   邱闯先生在他的著作《国际工程合同原理与实务》作了如下论述:我国期刊及书籍介绍国际工程合同的作者一般为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这些文章和书籍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一般是从工程师的共识角度出发,可能会有以下局限性:   (1)强调的是工程师的看法,而未论述法官、律师、法学家的观点。   (2)缺少对合同条款的法律意义推敲;   (3)强调明示条款的论述,缺少对默视条款的论述。   中西方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历史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合同法律的研究,强化合同法律意识。要依靠教育弥补与西方国家存在的100多年的文化意识差距。   三、工程合同管理课程能够延续法律意识的培养   西方工程合同管理100多年的法律研究历史表明,合同与法律密不可分。工程合同管理首先必须依法管理,建设法律是工程合同管理的前提与约束,反映在课程设置上,则建设项目相关法律知识应当是工程合同管理的先修知识。其次,工程合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工程合同进行,工程合同本身就是一部“施工法”。国际工程合同范本FIDIC就被公认为是一部“施工法”,FIDIC里面有许多英文的法律用语,非常讲究用词的准确与严谨。表1的调查数据反映,建设法律与合同管理的排序前后相连,也反映建设法律与合同管理的密切关系。   工程合同管理与建设法律的密切关系说明,法律意识的培养完全能够在工程合同管理课程中得到传承与延续。   四、加强师资力量培养是教育实施的关键   尽管工程合同管理课程赋有并能够承担法律意识培养的重任,但是,目前合同法律意识的培养并没有在合同管理课程中得到体现。   首先,根据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课程设置建议,工程建设法律与工程合同管理课程是分开设置的,由不同的老师承担不同的课程,其优点是易于实施,但法律意识培养难以得到体现。如果合并授课,显然有利于法律意识培养的连续性,但是能够同时承担两门课程的老师却寥寥无几。   其次,从当前工程合同管理教材看,重点是工程合同的事务性管理,管理程序、经验及做法,缺少法律意义的推敲与分析。一旦教育成为一种技能培训,培养的只能是操作型管理人员,老师怎么讲学生就怎么做,缺乏辨析能力。尽管早期的监理工程师培训教材中,将合同法的内容编入教材,但是与其它内容没有融合,显得苍白无力。   从工程合同管理实践看,经过多年的教育,合同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合同管理的概念却并未受到重视。“重视签合同,轻视管合同”的现象普遍存在,合同签完后,大都躺在文件柜中睡大觉,现场(无论是业主单位还是承包商的项目部)很少设置合同管理部门,即使有,其职责也仅是文档管理。   我从99年开始讲授工程合同管理课,为了教学的需要,常常上网搜索相关案例,但总是很失望,国内工程合同管理案例极其单一(大都是工程款支付纠纷)。这说明,现场工程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普遍不高,这实在是教育的缺失。#p#分页标题#e#   要解决合同法律意识的教育问题,最关键的是要强化师资力量的培训。要培养学生的合同法律意识,首先要培养老师的合同法律意识。工程合同管理人才应当是具备法律、经济与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作为工程合同管理课程的授课老师理所当然必须是复合型人才。只有具备工程建设法律、技术与经济等复合知识结构的老师,才能够在课程的衔接与教育思想的延续上游刃有余,才能提高授课效果,更好地实现教育目的。

法律意识调查范文3

关键词:贫困地区;法律意识;金融投资

党的将精准脱贫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乡村振兴战略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举措,而乡村振兴实现的起点和前提是解决农村贫困问题。农村脱贫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其中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现代化和加大对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也是其中一个方面。为切实掌握当前贫困农村村民的法律意识现状和对金融投资的需求,我们调查了河北省某贫困村近100户农户,以此对当前农村贫困地区农民法律意识及金融投资需求问题做了初步分析和探讨。

一、调查对象概况

该村农户共计293户814人,下辖3个自然村,村内主街道全部硬化,已实现户户通水泥路,生活生产用电基本能保障,耕地灌溉用水基本满足需求。长期以来,村民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以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劳务输出为主。辖区所在乡设有农村信用社,开办储蓄信贷等业务。

(一)个人基本情况。在被调查对象中,从年龄阶段来看,其中20~30岁占1.3%,30~40岁占40%,40岁以上占58.7%;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其中没有接受过正式教育占3.9%,小学文化水平占31.2%,初中文化水平占52%,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占12.9%。

(二)家庭收入情况。被调查者人员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情况较为复杂,从事种植业的占19.5%,从事养殖业的占9.1%,依靠工资收入的占13%,从事个体经营的占3.9%,依靠打工为生的占39%,通过其他途径赚取收入的占15.5%。可见,该村居民主要依靠打工方式赚取收入。

二、调研方式及问卷发放/回收情况

本次调研主要采用问卷调查及个体访谈的方式。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收回有效问卷98份。收集后对调查问卷的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试图了解该村村民在法律、金融方面的认知程度,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以求提高其法律意识以及风险防范意识,满足金融服务方面的需求,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调研结果分析

(一)法律意识调研分析

1、法律知识普及情况。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汇总分析发现,从了解法律知识程度上看,被调查人中完全不了解法律知识的人占57.1%,一般了解的人占15.6%,比较了解的人占27.3%;对法律非常有自信的人占51.9%,认为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代表及工具的人占13%,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会逐渐完善的人占9.1%,目前没有明确观点的人占26%。从法律和日常生活关系度上看,有41.6%的人认为法律和日常生活关系密切,31.2%的人认为关系不大,3.9%的人认为没关系,另有23.3%的人无法说清法律和日常生活是否有关系。从了解法律援助程度上看,知道且有一定了解的人占13%,听说过但不知道具体内容的人占48.1%,不知道并且从未听说过的人占38.9%。2、法律运用情况。在调查村民对于法律运用能力方面,我们设计了4种不同的情景:(1)对不幸遭遇抢劫或偷窃是否会报案的情况,58.4%的人表示会通过报案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9%的人表示不会报案,因为报案也没用,13%的人表示虽然会报案但是对挽回损失不抱太大希望,另有24.7%的人表示要看具体的损失程度决定是否报案。(2)从与亲戚、朋友、邻居发生纠纷选择解决方式上来看,48.1%的人会选择找村民委员会调解,39%的人会选择私下解决,12.9%的人会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选择忍气吞声,无人因纠纷起诉至法院。(3)从在商店购买到一件伪劣商品后,采取的措施来看,24.7%的人不会采取任何措施,只能抱怨自己倒霉,54.5%的人会返回商店要求其退换货,20.8%的人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4)就出嫁的女儿继承父母的遗产问题来看,32.5%的人认为是合法的,6.5%的人认为不合法,11.7%的人认为有道理但不合法,35.1%的人认为合法但不符合乡俗,另有14.2%的人无法表述出对于遗产继承权的看法。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可以看出,贫困地区农民的法律素养整体来看还比较低。被调查者思想相对保守,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尚浅,害怕打官司,权利意识淡薄,对法律缺乏信任,认为法律知识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人不到50%。近半数人对于法律援助的方式虽然听说过,但并不知道如何得到援助。对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知之甚少。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村民在碰到不能达成和解的纠纷时,第一想到的就是找相关行政组织,而不是找司法部门,所以司法独立在贫困农村很难实现,人们缺少对司法权威性的认知,缺少运用法律解决纠纷的意识。法律在村民心中的地位较低,在本地的实施难度较大。产生问题的原因,立法方面,很多农业立法质量不高,操作的难度大,保障农民利益的法律法规比较少,无法充分保障农民的利益,所以人们用法维权的积极性也不高,法律正是缺少了应有的经验性,才导致人们不相信它,没有主动使用它,这也是法律的尴尬。执法方面,有些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不高,存在滥用职权、执法不严、执法违法的现象,执法者的这种执法行为,也影响了人们对法律的权威性认识。

(二)金融投资需求调研分析

1、金融安全意识普及情况。通过对调查者数据进行统计发现,当遇到向特别好关系的朋友借出资金时,13%的人认为关系好不用写借据,61%的人认为应当写借据,9.1%的人认为写不写都无所谓,另有16.9%的人不清楚是否要写借据。在对现行金融诈骗种类认知方面,理财产品诈骗占15.6%,集资诈骗占55.8%,收藏品诈骗占19.5%,民间借贷诈骗占9.1%。2、资金投向及投资需求情况。通过对被调查者的询问发现,当收入增加时,11.7%的人会选择拿出一部分收入购买保险,32.5%的人会选择将收入存入银行,3.9%的人会选择购买理财产品,51.9%的人会选择全部投入到生产中。当可以从银行借款时,如果用于农业生产,19.5%的人会选择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如种子、化肥等,10.3%的人会选择购买农机具,26%的人会选择进行畜牧养殖,44.2%的人会选择用于其他方面;如果用于家庭生活消费,3.9%的人会选择用在翻盖新房,20.8%的人会选择用在看病上,75.3%的人会选择供子女上学。3、金融知识及金融服务(产品)需求情况。首先,针对村民金融知识需求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对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发现,想要了解借记卡基本情况及主要功能的人占14.2%,想要了解信用卡基本情况及主要功能的人占33.8%,想要了解个人贷款种类及申请条件的人占20.8%,另有31.2%的人想要了解网上银行的使用说明和收取费用情况。其次,对被调查者获取金融知识的途径进行了调查,其中11.7%的人通过金融机构发放的宣传材料获取,36.4%的人通过电视获取,28.6%的人通过网络获取,另有23.3%的人通过亲朋好友获取金融知识。最后,对被调查者迫切需要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进行了调查,发现其中占比最高的金融服务是银行卡和投资理财,分别为26%和24.7%。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可以看出,被调查者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有较强的意识,但对现行金融诈骗种类认知方面还只局限于旧有的集资诈骗,对于新兴的民间借贷诈骗认知程度仅占9.1%,这与被调查者所处地域有关。在问到怎样做才能防止自己在投资理财时不被欺骗时,被调查者列举出的渠道主要是多浏览时事新闻。被调查者对于理财服务及产品知之甚少,过半数的人不会选择投资而是继续生产,但是有一定的保险意识。在被调查者的观念中,受教育程度很重要,所以高达75.3%的人会选择将多余资金用于供子女上学。大家对获取金融知识的热情度普遍较高,也乐于接受信用卡、网上银行等新型金融服务项目。

四、对策建议

(一)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是根本。报告做出了一个重大战略判断: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在更好解决农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重大问题,加快补上“三农”这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可谓高瞻远瞩,意义深远。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农民法律意识现代化和金融投资需求不足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统筹城乡一体化,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是根本举措。夯实贫困地区产业基础是经济发展的治本之策。发展产业必须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加快实现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销售体系的一体化。只有注重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同时注重易地搬迁、生态保护、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兜底等政策保障,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发展民主与法制的物质条件,逐步缩小贫困农村在思想和生产、生活等方面与城市的差距,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加大贫困地区教育培训力度。当下,贫困地区教育培训水平相对落后,人们得不到很好的教育,使得贫困人口在包括法制、金融观念方面相对落后,缺乏知识、技能,缺乏自我提高、自我发展内心动力和主动性。因此,需加大贫困地区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人们整体素质。应以教育扶贫项目为抓手,加大资金投入,通过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完善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贫困家庭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学生资助体系,大力实施贫困地区教师配备和交流工作,强化贫困地区教师全员研修培训工程等举措,来提高贫困地区教育培训水平。

(三)培育贫困地区法治环境。法律意识的养成是一个实践的过程,法律只有在合理的运行过程中才能让人们现实的感受到其存在的必要性,从而逐步加深对法律的认可。立法、执法和司法是实现法治的重要环节,能够使法律真正成为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准则。培育贫困地区的法治环境,立法方面要提高立法质量,体现人们的情感,尊重那些已经存在并长期影响百姓生活的习俗、习惯等,考虑到贫困地区的乡情乡俗,吸收一些村规民约,将本地的一些比较合理的习惯法纳入法制轨道,让人们切身感受到法律的保障,产生对法律的主动需求。执法和司法方面,可以在乡镇设立相应机构,以方便诉讼,降低诉讼成本。同时,加强司法、执法机关内部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司法、执法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完善法治监督体制,使良法善治有效实施,从而营造一种和谐的法治社会氛围,促进贫困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信仰的确立。

(四)多措并举强化贫困地区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要建立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让贫困地区人们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就要通过强化宣传教育来增加人们对法律的认知,应该采取切合实际、多种多样的方式来普及。如,创建普法教育微信群、QQ群、公众号,利用新媒体交流分享,引导他们遵法守法,利用法律捍卫自身权益。根据当地实际需求,利用群众开会、村民集会等场合,组织法治宣传员、人民调解员等进行现场法律咨询,发放各种与村民生产生活、民主管理相关的婚姻家庭、赡养继承、承包经营等案例、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普法读物。加强法治宣传志愿者、法治文艺宣传员队伍建设,组织他们定期深入贫困乡村,通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法律知识,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加大贫困地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健全机制,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和优秀法律人才到贫困地区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并设立司法救助基金,为贫困地区人们在针对侵犯自己权益行为进行救济时提供资金支持。

(五)健全贫困地区金融服务体系。作为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要不断创新支持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功能,为当地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可通过设置信用社代办站、补充农金员、增加农贷协管员,增加和创新支农金融产品等途径,为人们提供信贷、各项中间业务等服务,解决当地金融服务难,尤其是信贷服务难、资金结算渠道不便的问题。组织从事金融教学、科研的高校教师及金融行业实务人员经常深入贫困地区,积极宣传、解释金融、保险等方针、政策,介绍金融知识、金融新产品以及农业政策性保险知识等内容,为人们提供金融信息,传授反假币、防金融诈骗知识,使人们免受不必要损失。

(六)优化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加强贫困地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专门为贫困地区服务的贷款担保中介机构,对贫困地区农民项目贷款予以优先安排和评估,贷款利率给予优惠,解决由于贫苦地区信贷机制不健全,贫困农户因为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而无法得到信贷资金支持的问题。同时,建立完善社会信用的正向激励与逆向惩罚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逃避金融债务不法行为,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主要参考文献:

[1]周耿韬.新农村建设视域下农民法律意识的培育研究[J].改革与开放,2017(22).

法律意识调查范文4

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知识的贫乏和自身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导致很多技校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不愿意受约束,漠视校规校纪,与同学相处动辄恶语相向,甚至恶意攻击他人。近两年,网上公布的校园暴力视频、图片层出不穷,受侵害者往往不知如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只能忍气吞声。

对法律权利、义务认识存在误区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都是对应的,尊重他人的权利是主张自己权利的前提;不尊重他人的权利,就是践踏自己的权利。部分学生将自己的权利无限扩大化,以自我为中心,更有甚者认为学校的校规校纪已经束缚了自己的思想,故而出现违纪、逃课,甚至出现校园暴力现象。另一方面,一些学生则漠视或淡化自己的义务,甚至逃避自己的义务。

技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1.学生自身综合素质不高以招收初中毕业生为主的技工学校,生源质量存在明显不足。据调查,山东地区初中毕业生,除无继续升学愿望的学生之外,60%的学生选择上普通高中,只有40%的学生才选择上职业学校,且有很大一部分是经过家长的反复动员后才选择继续读书的。这部分学生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厌学情绪严重,往往存在各种不良的行为习惯和不良嗜好,且纠正困难。心智发展的不成熟,也使得技校学生易感情冲动,自制力较差,容易诱发冲突甚至违法犯罪。

2.受现在社会负面文化的影响现今社会的发展,信息技术高度发达,技校学生已大量涉足网络,甚至有很多学生痴迷于此。这有利于他们学习知识、开阔视野,但阅历的浅显使他们对各种信息的优劣难以辨清,反而容易受不良信息的影响。

3.法律教育薄弱技工学校学生所接受的法律知识教育太少,初中时仅有简单的法律知识读本,且课时偏少,部分学校甚至将该类课时转给其他课程。升入技校后,学校没有法律教育课本,仅在德育课程中安排部分法律知识章节。教学过程中,教师更多的是要求学生理解和背诵法律条文,而忽视法律观点、法律精神的宣传和培养,致使学生的法律意识缺乏,行为上被动、屈从地遵纪守法。厌学思想严重的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更是缺乏兴趣;再加上部分教师教学方法老化、无新意,导致学生厌倦和反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

技校学生法律意识形成与培养的方法

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往往与人们直接的物质生产活动和现实生活紧密相关,并受其制约,不会自发形成,必须在学习、生活中进行有意识的培养。

1.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而是涉及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一方面,要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只有做到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以及法律监督的制度化,才能实现依法治国,从而创造良好的法制社会环境;另一方面,要创建有利于强化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社会舆论、道德环境,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舆论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优化校园教育环境,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学校是学生成长和成才的地方,必须保证良好的校园环境。学校本身要依法办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规章条例办事,不因人而异,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另一方面,丰富校园文化中的法制内容,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学法守法演讲比赛或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审判、模拟法庭、参观监狱、开展法律心理咨询和法律社会调查等,形成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促进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同时,重视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加强宣传,让学生更多地参与社会实践,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潜移默化地受到现代法制的熏陶,从而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3.提高法制教育教学质量,让学生学会、学活法律知识第一,提高教师的法律修养,要求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站在一个较高的层次上,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第二,教学内容选择上,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重点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法律法规,如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第三,教学方法要灵活多样,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如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教育效果。教师要教会学生在理解必要法律常识的基础上,用法律知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学会用法律去分析身边的事,形成健康的法律观念,懂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意识调查范文5

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其法律素养是提高大学生职业发展能力、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但是近年来不断出现的高职院校学生违法行为反映出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学校的法制教育有效性不强。本文从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现状入手,提出有效提升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策略,以完善我国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体系。

关键词:

高职院校;法律意识;法制教育;对策

高职院校担负着为社会各个行业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的有技术、有素质的高技能专业人才的重任,随着依法治国的号召,对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制意识也有了新的要求。但面对当代有思想、有个性的九零后大学生,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存在一定程度的观念落后、内容狭窄、方法无效的问题,现代社会需要的是懂法的专业人才,因此高职院校要结合办学特色,进行法制教育改革,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法律素养。

一、高职院校加强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一)和谐社会发展的需要

大学校园是社会的缩影,而和谐校园是和谐社会的写照。面对每年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的频频发生,校园和谐令人担忧,同时高职院校学生毕业后要走向社会,社会的和谐状况也令人堪忧,而高职院校学生缺乏参加社会活动的经验,就业以后面对的劳动纠纷会越来越多,如果不能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就不能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同时对社会或者就业单位产生不良影响,影响就业单位的发展,因此在高职院校期间必须注重学生培养法律意识、增强法制教育,创造良好的法制社会,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满足法制社会的要求。

(二)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高职院校的职责一方面是为社会培养专业的技术人才,另一方面是要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而综合素质包括心理、政治、道德、法律等多方面的完善和发展。其中法律素质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学生利用法律意识既可以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也可以保护他人的利益,法律素质的提升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的重要指标。

(三)可以有效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

近几年爆出的“XX学院杀人案”、“投毒案”、“盗窃案”,严重扰乱了校园秩序和社会安定,同时给学生带来心理恐惧和不良影响,抑制大学生犯罪行为急需解决,增强学校法制教育刻不容缓。通过采取高效、有力的法制教育措施,帮助学生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生理智、正确的借助法律保护自己,避免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校园的和谐安定[1]。

(四)促进学校就业指导课程的改革创新

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作为大学生一门必修公共课,主要关注理论上的规划和如何制作就业材料、如何把握就业技巧,教授方式也以单一的、传统的灌输式为主,主要有学校的辅导员、班主任或就业部门的老师担任,如果在这门课上贯穿法律知识,老师、教授方式、教学内容都会发生变革,帮助学校进一步推动课程改革。

二、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虽然高职院校加大了法律基础教育,但是学生的法律意识相对还比较薄弱,法律素质普遍较低,无法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不重视法律素质的培养

大多数高职院校对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只开一门法律公共课,每周两个课时,并将其归入思想教育课,授课教师大多数是本校的其他专业的老师,缺乏专业性,法律课程本身知识点比较多,内容枯燥,讲课方式仍以传统的满堂灌为主,教师只是一味的赶课程,提不起学生的学习兴趣,现在大多数高职院校有的教材都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生对公共课不重视,以应付考试为主,因此不能真正掌握法律知识,为自己所用,影响了高校法制教育的效果。

(二)学生功利心强,不重视法制教育

高职院校学生只关心专业课的学习和积累,或者对自己有直接利益的课程,而忽略了其他课程的学习和其他素质、知识的积累。即使关心法律,也只关注眼前的问题,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有关系,通过对学生的法律知识调查发现,89.5%的学生比较关注民法,只有9.5%的学生度过宪法,虽然学生们了解过法律知识,但水平相对太低,表现出较强的功利性和实用性[2]。

(三)缺乏对法律的相信度

越来越多的社会事件让学生觉得即使合法权益遭到侵犯,也可以通过走后门、拉关系来解决,在“当你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时候,你会用什么办法来解决”的调查表明:47.5%的学生选择“私了”、“差不多就行”、“忍让”,37%的学生认为权利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面对“你相信法院会做出公平判决吗?”的调查时,只有21.5%的学生相信,由此可知,学生对法律的公平、公正缺乏信心[3]。主要原因在于传统的封建帝制的影响,认为权利至高无上或者说认为以德治天下,只要提高道德规范就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再加上社会频繁的负面事件,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现象让学生对法律失去信心。

(四)理论与实践脱节

高职院校杜宇法律知识的传授跟其他理论课程一样,虽然传授了基本的法律术语、条文及原理,当只停留在理论课程上,对于实践性和跟学生自身专业相符的法律知识涉及甚少,学生都知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自己或至亲好友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48.7%的学生选择利己,29.3%的学生需要认真考虑,数据反映出了高职院校学生思想上法律缺失,受“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影响较大,容易在利益面前迷惑自己。

三、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

(一)学校的教育状况和就业压力

高职院校旨在培养高专业、高技能的人才,比较注重技能的培养,考核方式以考试为主,学生的主要精力和时间都在专业课上,而高职学生的就业压力相对比较大,学生要不断考取各种各样的证书来为就业做准备,因此学生接受知识的第一要素在于是否实用,而法律知识作为公共基础课,既不用参加严格的考试,又不用记忆,只是为了修到学分,因此学生上课不认真听讲,最基本的法律知识都无法掌握,更不能要求自身法律意识的培养了。

(二)高职院校法律教育不完善

教育部规定:法律基础课是三年制高职院校的必须课,但都依附于德育教育,学时较短,只作为考查课,学生和老师都是为了应付,而高职院校的学生年龄大多在20岁左右,心理不够成熟,正在建立人生观和世界观,此时心理脆弱,易冲动,社会比校园复杂,所以遇到事情不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四、提高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措施

(一)加强高职院校法律课程的建设

1.改变教学内容

改变课堂教学的形式和内容,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学校借助《法律基础》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与思想教育独立,既要传授给学生法律知识,又要帮助学生培养法律信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突出重点,多展示案例,让学生透过现象了解法理,让学生真正明白,并且教师在讲授过程中要联合实际情况和学生的思想,提高学生对法律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使学生从内心深处学懂法律知识。

2.改变教学方法

教师应改变现有的满堂灌的教育方式,以学生为主体,抓住学生的学习兴趣,多采用案例教学,注重案例的分析、解决过程,将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分析,借助多媒体教学,挑选解释的教学视频,比如《今日说法》等普法栏目,让学生了解最典型的、该发生的案件并指导如何运用法律来解决,同时可以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活动,如角色扮演,学校提供模拟法庭,学生可模拟原告、被告、律师、证人等,让学生掌握法律的实用性,增强学生的积极性,提高课堂效率[4]。

(二)学校要“依法治校”,增强学生的法律信心

高职院校是大部分学生在步入社会之前的最后一个知识殿堂,因此良好的学校法制氛围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最大的影响。学校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违法乱纪或不良事件时有法可依,坚决杜绝包庇纵容、走关系、走后门的现象,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司法的公信力,每一个司法案件都能秉公处理,合理合法的诉求后可以有合理合法的结果,帮助学生树立起法律的权威[5]。其次学校在日常的管理中也要依法办事,学校管理制度与宪法等法律相适宜,尊重学生隐私、主权,尊重学生的民主权利,适当允许学生参与教学评价、课程评价等,增加学生对学校的信任和对法律的信仰。

(三)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高职院校管理者可充分把握学生的性格特点,借助各大节日、纪念日、法律颁布日,集中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如:12.4国家宪法日,学校相关组织可开展宪法宣传、知识竞赛、播放宣传视频,让学生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9月第三个周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学校可开展国家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鼓励学生开展辩论、演讲,宣传国家的相关法律,提高学生法律意识。

(四)改变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定位

和谐社会的本质是人的发展,而法律是公共权威,能够稳定社会规范,严密社会制度,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较高的法律素养是对现代大学生的基本要求,高职院校培养核心是“法律素质”,因此高校应当将法制教育作为育人事业开展,注重学生法律技能的构建,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培养一批推动社会文明、促进社会和谐的搞法律素养的人才。

(五)注重网络法制教育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已成为“第四媒体”,大学生几乎人手一台电脑和手机,据调查大学生每天上网时间超过五小时,因此网络法制教育也是高职院校加强法制教育的新任务。网络教育内容丰富多彩、渗透性强、共享性号,因此教育者要充分利用网络教育技术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学生的法制教育。

五、结语

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改革现在的教育方式和认识偏差,提高高职学生法律素养,使其知法、守法、懂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适应社会的需要,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的要求。

作者:陈锐 单位: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武莉.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有效性研究[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3,11:250-251.

[2]任皞,张萍.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以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为例[J].职业,2016,14:109-110.

[3]梁凯昕.高职法制教育现状及新途径探索[J].成功(教育),2013,11:240-241.

法律意识调查范文6

关键词:在校学生;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制教育

一、大学生法制教育任务艰巨

新媒体与大数据全面涌入人们工作生活的时代,高校日常运转也已离不开网络技术。学生接收通知、收发文件、选课、听课等日常活动都离不开电信网络,技术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不法分子谋取利益提供了“平台”。山东准大学生徐玉玉遭遇以发放助学金为名实施的电信诈骗;四川在校女大学生网购修改快递地址后接到诈骗电话,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被骗走近一万元通过打工赚来的生活费;在校学生王某看到网上一条“更改学分,办理挂科”的信息,向诈骗者提供的四个支付宝账号共转账23500元。2014年至2017年,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呈上升趋势,仅2017年电信诈骗案就达35000多起,受害者多为90后在校大学生。虚假信息泛滥,真假难辨,高校学生面临的诈骗危机也在不断“升级”,斯坦福一项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学生无法分辨假新闻,他们更关注社交媒体上的内容本身,而忽略其内容的来源,对于网站的信任程度更多依赖于网站外表风格,如果网站链接指向权威的新闻媒体,或者页面设计的足够优雅,学生们更容易放松戒备信任这个网站。学生“受灾集中区”以90后大一大二学生为主,他们是活跃在网络和手机客户端的“主力军”,教育体制不完善导致学生从小学到高中阶段的法律教育是缺失的,我国每年有几百万新生走入大学,如果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基础大部分学生是不具备辨别是非真伪能力的,面对法律知识几乎为零的庞大群体,从事思政工作的老师和一线辅导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尽管部分高校开设了专业相关法律课程,但就普及范围上,日常实用度上还是远远不够的。

二、传统的法制教育并未让学生真正懂法

调查采访中发现学生普遍认为法律有用,但作为在校生,有些问题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现在不学也无所谓。只有小部分学生表示获取法律知识的来源是学校,原因是学习财经类专业,在大二或大三期间曾学过经济法课程,但课程只有一学期,与其在未来工作中的需求相比远远不够,遇到困难时依然是迷茫的。即便这些短暂受过法律教育的学生中也有遭遇诈骗的经历,大三A同学表示曾陆续有同学室友接到诈骗电话,以银行卡被冻结为由骗取钱财,可是被骗学生最后都选择沉默,原因是认为被骗金额不足两千,报警也不会定案只好选择自认倒霉。可见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薄弱到即使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不懂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所谓“知法”“懂法”要求学生既熟知一些基本的法律条文,同时又掌握一定普遍适用的法律原理。笔者所在学校每年有两千多名新生,培养学生树立法律意识任重道远且并非一蹴而就,需要在受众群体分类、知识传播途径、理论与实践结合等层面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建立科学长效的培养机制。

三、大学生法制教育对策探索

(一)集中力量加强大学生网络素质教育

高校学生受骗案件主要集中在电信诈骗,不良网贷,受网上虚假信息蒙蔽几类。原因在于学生缺乏社会经验,防骗意识不足,遇到诱惑时缺乏思考和判断力容易放松警惕。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过程中老师应加强大学生的网络素质教育,引领学生学习网络法规、网络信息知识产权、网络隐私、自我管理等知识,及时发现学生关注的带倾向性,群体性的热点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思想工作。同时帮助学生提高处理信息、将信息进行归纳,分类,鉴别的能力,针对信息的价值取向和时效性对信息做一个基本判断,鼓励学生遇到诈骗要及时和家长老师沟通,避免局面恶化。

(二)根据培养目标设置第二课堂

高校法律教育模式以授课为主,普遍存在重知识传授,忽视法律意识培养的问题,讲授的内容与实际应用脱轨导致学生并没有真正掌握法律知识。法学专业学生具备基础的用法能力,高校可以利用有法律专业的优势组织学生开展第二课堂,定期开展校园法律宣讲,观看模拟法庭,设置校园法律顾问,组织案例讨论,观看视频影片等活动辐射更多学生从课外了解基本法律常识,促进“教育—社会”互通,使法学专业学生理论实践化,实现法学知识与用法能力统一。

(三)培养类别和内容层次递进

法律意识的养成不是通过一学期课程就能达到的,法制教育应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不同专业设置不同的教学重点,遵循学生发展规律将法治教育贯穿大学四年始终。对非法学学生的法制教育不可缺失也不能过于专业化,大一以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提升辨别信息真伪能力为主要任务,目的是帮助学生从高中平稳过度到大学,并具备基本的防骗知识与技能。大二根据学生专业特点和就业流向设置有针对性的法律课程,特别是出国交换学生学习国际法基本知识是非常必要的。大三大四学生面临找工作,升学的分水岭,在与用人单位签合同时,租房买房购车时,法律的实用性便体现出来,对法律内容的需求由专业相关转向生活相关。笔者认为贯穿大学四年的法制教育不可能全部通过法律课程实现,需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发挥法学专业在法制教育方面的优势,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让学生既接受有型教育,又在无形中得到法制校园的熏陶,逐步建立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

参考文献:

[1]卓英子.高师思政教育专业法学教育初探[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0(1).

法律意识调查范文7

关键词:高中生;法律意识;基本现状;自主性

高中生是支撑未来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即便当下社会各界已经逐渐意识到强化高中生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并开始采取一定措施进行法律知识的渗透,然而高中生整体法律水平同法律知识实践者和传扬人的角色还存在较大差距,违法行为在高中生群体中频频出现,带来不可预估的危害,因而采取何种方式落实好高中生法律观念的培养事宜,给以高中生科学的法律教导,是需要引起教育界积极探讨的课题。

一、高中生法律意识的基本现状

(一)缺乏对法律实用性的客观认识

高中生学年段的法律教育日愈受到关注,针对高中生的法律传播、法律引导力度也日愈加大,大部分学生都已意识到法律的价值和影响力,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高中生已经完全具备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的能力,高中生普遍欠缺对法律实际效用的客观认识。大部分学生对法律这一概念的认知基本局限于一些比较普遍的法律名词上,对具体的条文规定、怎样使用法律却不求甚解,对《宪法》、《刑法》、《民法》等常用法律也没有形成系统性地认识,实用意识的不足导致高中生在遭遇紧急情况时不能及时调用脑海中的法律知识,通常会在冲动之下作出错误判断和偏激举动,无法及时借助法律途径保护自己。

(二)缺乏学习法律的自主性

调查发现,当下高中生自主研习法律常识的观念普遍不足,学校在法律知识渗透模式和育人理念上还不够精进,能不能贴合高中生的身心特征和学习诉求尚待考究,而学生受接触到的法律知识过于片面亦或错位等因素的限制,对法律的认知程度也十分有限。纵观当下的法律教育,主要向学生传输“违法必究”的理念,往往将法律观念往“守法”二字上引导,于此状况下,法律在学生的观念中的形象更接近于一条管制自身行为的准绳,而并非保护自己不受侵害的有力武器,所以,在遭遇困境亦或非法行为的侵害时,很多学生常常惊慌失措或动用“私力”去处理,导致违法行为出现的频率愈来愈高。

(三)高中生法律意识淡薄

法律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构成内容,然而在传统应试教育的束缚之下,不管是学校、家长还是学生本身都将主要科目文化知识的教学置于第一位,留给法律教育的时间少之又少,因而当代高中生普遍欠缺获取专业法律常识的通道,法律意识薄弱、对错分辨能力不足。此外,高中阶段的学生在繁重学业的重压之下,易生出厌世低沉情绪,加上受年纪、阅历限制导致的辨别分析能力不足,遇事比较冲动,脑海中生出偏激的判断易引发过激举动,很难借助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若是不注意加强法律引导,容易出现一些不必要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高中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策略

(一)强化自我法律教育

这里所提到的自我法律教育,即个体自主强化民主观念、法制观念的历程,高中生作为当代法律教育的主体之一,自身的自主性和踊跃性凸显着关键影响,在强化自身法律观念的过程中,老师、父母及一些社会团体仅仅起到规范引导上的影响,他们运用科学的方式引导高中生正视法律意识的培育,给以我们指正和规范。而高中生本身才是最核心的学习主体,法律常识的掌握要依靠我们自身的努力,高中生一定要严格约束自我,主动循法守纪,依循各项校规校纪行事,自点滴小事着手,强化自身品德素养,要全面遵守社会公德典范,强化自我保护意识,立志成为守法循纪好公民。

(二)创新法律学习手段

其一,法律知识的学习是乏味晦涩的,为了更好地理解法律的效力,学生可以多了解一些真实发生的法律事件,在查看案例的同时深化对各项条文规章的认知,生动真实的案例更具趣味性和学习吸引力,更能激起学生的探求欲,比如可以多多利用课余空隙,搜寻一些法律热点新闻、典型案例或者多看一些诸如《案件聚焦》一类的法律节目来强化自身的法律修养;其二,自点滴细节着手,于潜濡默转中养成遵循法律规定的优良习惯,正确看待各项条文准则,认识法律的强制性和规范性,自内心深处切实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其三,组织各种法律常识科普小组,并积极参与其中,把自身法律学习者的角色转变为传扬者和践行者,自身身份的变化更有助于我们从中认识到法律普及和守法观念强化的重要性,自学到教,自教到学,更有助于我们感知领略法律的意义和价值。

(三)尊重生命、尊重他人,强化法律素养

高中生受年纪、阅历的限制在应对困境和曲折时,经常会出现束手无策的状况,一些学生甚至会作出一些过于偏激的应对行为,比如说:有的学生过于追求所谓的高分数、好成绩导致心态消极、得失心重,有的学生面对家长、老师的谆谆期盼,在升学重压下的心理极度脆弱,有时甚至会存在轻生的想法,有的学生因为人际往来协调不好或受青春期情感问题的困扰常常怏怏不乐乃至出现自杀、自残行为等等。上述恶性事件的频频出现从侧面印证出当代高中生对生命的轻视,为此教师一定要强化对于生命意识的正确引导,高中生也要牢牢树立尊重生命、尊重他人的观念,还要辩证地看待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在学习时积极了解更多法律常识,适时改变落后观念和不合理诉求,尊重生命、爱惜生命,在潜濡默转中强化自身的法律修养,依循法律和规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结语

身处于法治时代,高中生法律观念的不足是需要引起所有高中教师广泛关注的问题,这也是高中德育的核心内容之一,强化高中生的法律意识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来关系到学生自身的成长和进步,二来还同法制社会的建设密切相关,除了应当协调社会、学校、家庭三方的力量外,高中生也要全面发扬自主性和踊跃性,主动研习更多的法律常识,一步步强化法律素养。

参考文献:

[1]白若晞.浅谈高中生法律意识的现状与培养[J].法治与社会,2018,10(下).

[2]周笑涵.浅谈高中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法治与社会,2018(3)上.

[3]武元玺.浅析高中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中国高新区,2018(1).

法律意识调查范文8

关键词:法律素质教育;现状;问题分析;措施

一、法律素质教育的涵义及构成要素

高校法律素质教育是指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素质培养的教育,将素质教育理念植入法制教育过程中,用素质教育的原则、规律指导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着重培养大学生必备的法律知识、健康的法律观念和正确的法律素养。大学生法律素质是一个蕴含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律信仰和法律能力四个构成要素的系统。法律知识是指大学生在学习和实践中所获得的对法律的认识和经验的总称。其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理论性法律知识;二是普及法律知识,三是专业性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社会意识体系,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和意志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它包括公民意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识、宪法法律之上意识、权利义务统一意识等。法律信仰是指法律的价值得到主体的认同,深化为坚定的法律信念去支配主体的行为,使之信法、守法、用法、护法,并产生对法的信仰。法律能力是大学生运用法律来分析问题、规范指导行为并且能将内心理性法律意识外化为相应法律行为的能力,包括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践行能力。

二、高校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现状

“法律基础”课程作为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主渠道和主阵地,经过几十年的教学摸索,其教学效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尤其是大学生法律知识的积累和和法律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1)教学内容以传授具体法律规定为主。虽然人们已经认识到法律素质教育是21世纪人才竞争、实施“双创”教育的重要方面,但教学活动仍然是围绕法律具体条文展开,教学评估仍然是对学生知识掌握情况的考核,缺乏系统的法律意识教育的方式导,并致学生正确的公民法律意识难以树立。(2)教学方法仍然以课堂讲授为主。相当一部分教育者认为:高校法制教育就是法律知识教育,由于教育理念是教育实践的向导,这就致使以知识教育为主要目标的教学模式仍然是主要的教学方法。这种老师在台上讲得津津有味,学生在台听得无可奈何,缺乏学生参与式的教学方法难以激发学生对法的哲理思考和文化反思。(3)教学中心围绕教师和教材展开。教学目标是否能够实现,教学设计起关键作用,教学内容起着决定作用。但我们目前大多数课堂仍旧是围绕着老师的满堂灌输,老师满堂灌输的内容来自于对教材中主要部门法的解读,这种解读是建立在学生没有法律意识的基础上,无形中剥夺了学生在课堂上提问的行为能力,学生学到的永远是:“是什么”,至于“为什么”和“怎么办”的问题从不考虑,失却对现行实在法的价值指向是否正确的评判你能力。(4)评估手段以笔试为主。“法律基础”课大多采用闭卷考核的方式来评定,其强调的是结论而不是过程,师生看重的是结果不是过程。这就决定了记忆力的考察是考试的重要部分,分析能力和解决能力测试的比例很少,这种法律教育的考核方式,仅能强迫学生如何去记住论述,取得高分,很难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和法律运用能力,更是难以形成大学生对法的深切体验和出于内心的信仰。

三、高校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存在问题分析

在报告中进一步强调:“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可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才是法律教育的最终目标。但相当一部分教育者认为:高校法律素质教育就是法律知识教育,承认“法律意识”或“法制观念”的存在只限于认识上,这一错误教育理念的引导,造成部分高校在讲授过程中片面追求传授法律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把法律具体规定的讲解作为法律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忽视了隐藏在法条背后立法精神的传授和掌握,原因如下:(1)教学途径单一。教学途径单表现在:一是教育实施途径单一。虽然国家相关部门要求高校应以第一课堂为主要的法律素质教育实施途径,鼓励高校积极开辟第二课堂。但是高校唯一常态化途径就是开设的《法律基础》课程,由于没有具体实施方案的指导,导致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第二课堂没有落到实处,更谈不上得到系统化和常态化的探讨和实施。二是评价方式单一。“法律基础”课程侧重法律知识的传授与考核,对大学生平时遵纪守法行为的监督、和考核不够重视。(2)实效性不强。首先,课堂教学效果欠佳。从走访调查结果显示课堂教学效果不甚满意的分析原因有:一是教材内容缺乏特色。虽然高校开设“法律基础课”所使用的教材自选余地很大,国编或省编或自编教材,但在内容上没有创新之处,大多是“法学概论”课程内容的减缩版,囊括了以宪法为核心的各个部门法,缺乏高校教学的针对性、无法满足大学生实际需要等问题。二是教学方法仍然采用传统的口授方式。从简单的一根粉笔、一块黑板发展为一份PPT课件,仍沿用单一灌输的教学方法。由于受课时少、内容多的实际情况限制,对于课堂讨论、典型案例、社会热点问题,授课老师往往采用蜻蜓点水式进行,缺乏深度分析。三是考试环节仍旧是应试模式。考核的内容只是对法律知识的检验,这就导致学生为过关主要采用考前突击,死记硬背的方式来对付考试,法律意识的增强、法律信仰的建立、法律能力的提高几乎成为空谈。其次,法律实践环节后劲不足。法律作为一门应用型学科,需要通过实践来体现法律课程的价值,但通过调查走访来看,法律实践环节在大多数高校既进不了课内教学,也进不了课外教学,坚持理论和学以致用对这门课来讲只是说说而已,分析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缺乏实践基地。以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为例,道德教育的实践地基有:杨凌区社会福利院、扶眉战役烈士纪念馆、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校史馆、延安红色教育基地、横渠书院、照金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等,道德教育实践基地的战场不断在扩大,几乎覆盖在校全体一年级7000多名学生。但法治教育自本人从教十五年来年来唯一实践的机会就是去礼泉法院旁听,涉及学生人数只有50人左右。组建“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诊所”这样高等的法律实践基地适合法学专业的学生,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大多以法制讲座、旁听法院庭审过程为主要实践方式,模拟法庭流程这样较为高端的实践方式也因为需要实践基地而从未尝试。二是实践内容单薄。旁听庭审现场需要当地法院的配合,模拟法庭流程需要服装、法律器具、法庭空间,专业的老师指导,费时、费地、费钱,法制讲座只需要空间较大的礼堂或多媒体教室足以,所以法制讲座成为众多高校采用法律实践的主要方式,但从提高法律能力的角度无异于杯水车薪。三是课外实践组织不给力。法制讲座一般聘请资深的法学专家或法律工作者来给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但这类讲座带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理解和接受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甚至较高层次的法律信仰和法律能力,这给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对于已经占到全国高校半壁江山的高职学生来讲,更是难上加难。

四、提升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方法

1.广泛采用信息化教学

随着信息化的迅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大学生获得信息的一个重要渠道。在教学过程中采用信息技术手段,使教学环节数字化,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同样信息化教学可以大胆尝试运用在法律素质教育过程中,充分利用线上线下两种途径,对学情进行科学详细的分析,针对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根据法律知识如何有效掌握、法律意识如何增强、法律信仰如何坚定、法律能力如何提高以设计不同单元或模块的具体方案,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2.拓宽大学生自学渠道

纯粹依靠三十多课时的课堂教学来提高大学生进行法律素质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对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途径进行拓展。课堂教学作为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引导学生积极进行自我学习,重点讲解法律知识、建立基本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初步的法律能力,对于更广阔的法律知识、较强的法律意识、崇高的法律信仰,较高的法律能力完全可以在老师的引导下放在大学生自学任务中。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充分有效地利用课堂教学时间,而且要千方百计把教育活动延伸到课堂以外,使课堂内外的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为大学生的自学法律知识创造条件。

3.彰显参与式教学方法

参与式教学方法是指在大学生在明确的教学目标前提下,以老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手段,运用一定的科学方法,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参与教学过程的教学活动,充分发挥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两个主体的作用,达到“认识共振、思维同步、情感共鸣”,师生在互动中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过目标的一种教学方法。在法律教学过程中,学生以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身份,如律师、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者,对生活中出现的案例提供法律方案,老师对方案进行点评。对发生在国内有影响力的新闻事件进行法律分析,对法律专家提出的观点进行讨论、辩论、让学生在争鸣中坚定法律信仰,体会法律价值的意义。

4.丰富实践教学活动

实践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大学生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指导法律实践活动,同时接受法律实践的检验,进一步修正、完善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自己的法律能力,高校应积极组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到法院或律所进行法律实习、深入社区或农村进行法律宣传、为广大市民或村民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旁听庭审现场、参观监狱、举办模拟法庭等,特别是引导学生充分利用寒暑假就社会治安、婚姻家庭矛盾、合同纠纷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社会调查,这些都是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素质提高的有效方法。

5.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

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是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闭卷考试的内容仅仅作为测试大学生法律知识的主要手段和法律素质教育的一项依据,法律教育力争体现过程化,同样法律教育考核也应体现过程化,大学生的日常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态度、日常表现及实践情况等均应纳入考核评价体系。教育主管部门在对高校进行法律素质教育的情况考察时,通过访谈活动、观看高校法律素质教育影像资料等并将其纳入高校办学的考核内容,切记只凭听汇报,看文字资料来评估高校办学资历。

五、完善高校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途径

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是一个系统的全方位的工程,除了在课堂教学竭尽全力开发一切潜能提升法律素质教育成果外,学校环境也是法律素质教育不容忽视的资源。首先,确立法律素质教育经费保障制度。法律实践活动离不开经费的支持,确立法律素质教育经费保障制度是落实法律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为了确保法律素质教育顺利开展,需要对其经费进行统筹安排、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并将其制度化。其次,建立长期有效法律素质教育机制。西方历史法学派的巨子萨维尼认为:法律同一个民族特有的语言、生活方式和素质一样,具有一种固定的性质,它与一个民族特有的机能和习性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它融于一个民族的共同语言和民族意识之中。这种价值不仅未能融入我们的历史,却经常与我们的固有文化价值相悖,在这样一个现实的国情里,为了塑造当代中国人现代公民意识,使法律精神融于我们的中国精神,我们必须皆尽可能利用一切机会灌输现代法律意识思想,所以,我们必须充分拓展教学时空范围。利用学校广播站、宣传栏、校园电视、文化墙、雕塑等开展法律素质教育活动。同时每学年可开展一次法制报告现场会、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使法律素质教育活动贯穿于大学教育的全过程。

参考文献

[1]陈明杰.新时期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律素质培养[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16.

[2]唐钰瑾.新形势下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方法研究[D].太原:中北大学,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