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的执行范例

安全制度的执行

安全制度的执行范文1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惩罚性赔偿;完善

一、食品安全法惩罚性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

虽然《食品安全法》惩罚性赔偿制度得到逐步完善,解决了当前食品安全领域的一些焦点问题,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但就目前该制度的实施状况来看,仍暴露出诸多问题,立法的弊端逐渐显露。笔者将在下文,针对目前立法上存在的缺陷,展开逐一讨论,进行深刻反思。

(一)“知假买假”合法化存在立法缺陷

“知假买假”的现象在笔者看来仍是争议比较大的一个焦点,其最大的争论点无非是在于“知假买假”的行为人是否可以认定为合法的消费者,以及该行为是出于何种目的的打假行为[1]。实践中的“知假买假”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存在公益目的打假行为而知假买假,另一种是为牟利目的而知假买假。从哲学上角度来讲,意识具有能动作用,每个行为人的主观意识是不能够被人所知悉的[2]。就“知假买假”者的行为来看,主观目的的不确定性导致该现象没有一个准确的定论,使人难以判断。因此,要准确判断“知假买假”行为人是否符合惩罚性赔偿制度中合法消费者的相关要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分析后做出最终判断。在食品安全领域,立法层面并没有明确规定“知假买假”的行为人是否属于《食品安全法》的消费者范畴。但司法机关对“消费者”概念的准确界定一直不停努力。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高法解释)第三条的规定,“知假买假”行为人也属于购买者,符合提起诉权的主体,享有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权利。之后2014年更是以第23号指导性案例即“孙某山诉南京某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形式正式回应争议已久的知假买假的消费者的合法身份,明确了其获得惩罚性赔偿请求权的基础[3]。但是笔者认为,高法解释及第23号指导性案例在“知假买假”适用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存在过度解释。虽然其本意是为了遏制市场不法行为,但还有一部分为牟利的知假买假行为人,实施不诚信的行为对抗不诚信的行为。为了遏制食品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而牺牲市场赖以开展的契约精神和诚信原则,长期看来对法律建设有害无益。

(二)经营者主观上“明知”规定不明确

《食品安全法》惩罚性赔偿制度列明经营者明知,但并没有给出准确的含义。经营者需承担过错责任,存有故意的主观心态。但这样的规定显然是不合理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大量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为经营者过失而导致的。而食品安全法中并没有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过失行为纳入惩罚性赔偿范围,将重大过失纳入食品安全法惩罚性赔偿制度能迫使提高食品经营者的注意义务,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同时亦能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认定食品经营者“明知”主观状态时应包含重大过失的行为要件。同时关于“明知”认定标准不明,影响了司法实践中法院的裁判结果。在明知的认定标准上,出现了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两种不同的选择。主观标准的认定即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观状态为准,其主观上存在的故意达到“确实知道”的程度,而采取客观标准即以推定经营者达到“应当知道”的程度,存在着“明知”。在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时,认定经营者主观过错究竟采主观标准还是客观推定标准,法律和司法解释应当加以阐明,否则实践中混乱适用的窘迫境地是不可避免的。

(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认定规则不明确

立法明确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的前提条件是生产和经营的食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因此,认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便是衡量是否违法行为的核心。虽然我国《食品安全法》有专章规定食品安全标准,但在司法实践的运用中仍面临诸多问题,暴露出食品安全法对此情形的立法不足。1.包装标识瑕疵的食品的认定标准不统一关于包装标识存有瑕疵的食品是否能认定为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争议焦点。食品的外包装标注的标签、标志和说明书均属于《食品安全法》第26条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但《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以“但书”的形式规定了食品标签、说明书的部分免责情形。从豁免条款的角度来看,某些情况并不能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如食品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则造成误导。因此,该“但书”条款规定会造成例外适用情形,出现适用不统一的情形。2.认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大在国家标准监管缺口的部分,如果该食品没有所对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需要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地方标准。食品生产企业也可制定相应食品生产安全企业标准,逐层管控。但是在适用过程中仍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在诸多不同层级的标准中如何选择便是一大难题。虽然最高院曾做出相应司法解释,认为违反所有标准均可使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笔者看来,该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免有违背立法本意之嫌,并不会对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造成良性导向。

(四)惩罚性赔偿的计算缺乏弹性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生产者或经营者赔偿价款十倍或者消费者损失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食品安全纠纷案件纷繁复杂、情况不一,若法官不能综合考量众多具体因素仅用这样简单的计算方法裁定出的惩罚性赔偿金较为片面,因此,这种缺乏灵活性的规定,会影响惩罚性赔偿目的的实现。关于该条惩罚性赔偿计算方法的规定应该体现出私法自治的灵活性,而目前的规定的计算方式缺乏弹性,不能最大程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消费者举证证明存在困难

在适用《食品安全法》惩罚性赔偿制度时,仍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需要作为原告的消费者证明被告经营者存在“明知”的主观恶意。如前文论述,对于消费者而言是否明确经营者的“明知”尚不确定,且对于所购买的食品是否是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也不得而知。除此之外,消费者的专业知识储备及解读相关规范要求的能力不足更会造成举证困难的情况。由此,亟需《食品安全法》中明确相关举证责任归属问题的解释,以解决消费者举证证明责任过重的难题。

二、食品安全法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建议

(一)矫正“知假买假”高法解释的规定

司法机关以高法解释及第23号指导性案例认可了“知假买假”行为人的身份。这种不区分消费者的购买目的均可获得惩罚性赔偿,权益均受本法保护的规定明显存在不合理之处,有违立法的初衷。对知假买假者不应一概而论,需要区分知假买假者的购买目的。因此笔者设想修改高法解释来弥补立法上的缺陷。修改最高院解释的第3条,区分对待知假买假的购买者,将牟利性知假买假的购买者排除在外[4]。

(二)经营者主观“明知”的明确规定

1.将重大过失纳入“明知”主观要件目前我国在适用《食品安全法》惩罚性赔偿制度时,对食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主观过错责任存在差异。对生产者适用无过错责任,而对经营者适用过错责任。可对食品的经营者来说,适用过错责任时,仅包含故意的过错,而将重大过失的过错排除在外。笔者认为应该将重大过失涵摄在经营者主观明知中,针对其重大过失行为,也可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2.以客观标准推定经营者“明知”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时“明知”的认定问题需要阐明,即在认定经营者主观状态时是采取主观标准还是采取客观标准推定要求达到“确实知道”的明知程度成为实践中选择的难题。由此,笔者建议由立法明确规定以客观标准推定经营者的“明知”的认定标准更为合理。只要经营者没有尽到自身的审慎注意义务,导致消费者因购买食品遭受损害,即可推定其主观上存在“应当知道”的明知,而此时需要经营者承担排除明知的举证责任。

(三)明确规定认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规范

笔者针对实践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认定时出现混乱的情形,对其适用范围的不明确提出两点建议:第一,包装标识瑕疵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明确相关认定规则。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的“但书”规定,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免责情形。这使部分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有免除适用惩罚性赔偿之虞,因此需要由法律做进一步的规定,有效解决司法实践适用不统一的情形。第二,将适用的标准严格限定在国家强制标准。实践中针对违反企业标准时,若果没有国家和地方标准,可认定此时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若有国家强制标准,但并没有遵守企业标准,应按欺诈行为处理更为合适。

(四)完善惩罚性赔偿金的弹性计算方式

我国《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金的规定一直采取固定金额模式。固定金额模式下裁判的结果只有两种:按照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赔偿和完全不能获得赔偿。由此,笔者建议惩罚性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可以增加弹性的规定来确定惩罚性赔偿金额,在判决具体的惩罚性赔偿金时适当考虑以下的因素:(1)区域经济发展状况;(2)生产经营者的主观恶性程度;(3)生产经营者采取的积极弥补措施;(4)消费者的实际损害后果等因素。

(五)解决消费者举证证明困难的问题

在以往相关案例适用《食品安全法》惩罚性赔偿制度时,“举证难”始终是消费者维权路的阻碍。在对待此问题上,笔者认为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应当被予以重视。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可减轻消费者的举证证明责任,这不仅仅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且能克服轻消费者在举证时带来的困难[5],改由经营者证明其主观心态上不存在“明知”的举证证明责任。经营者不能证明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就推定其主观上存在“明知”。而不能任经营者以不知情为抗辩的理由,轻易逃避法律的追究。

[参考文献]

[1]朱广新.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演进与适用[J].中国社会科学,2014(03).

[2]税兵.惩罚性赔偿的规范构造———以最高人民法院第23号指导性案例为中心[J].法学,2015(04).

[3]李仁玉,陈超.知假买假惩罚性赔偿法律适用探析———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的解读[J].法学杂志,2015(01).

[4]肖峰,陈科林.我国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立法的反思与完善———以经济法义务民事化归责的制度困境为视角[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8(02).

安全制度的执行范文2

关键词:执行力管理;绩效考核;神经内科;效能管理

护理是医院护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然如何不断提高医院护理质量以满足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的不断追求是当前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改进的重点[1]。执行力就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按时、按质完成,没有强有力的执行力,即便有再高的目标和措施也难以实现护理管理质量,从而无法保障患者安全[2]。当前各医院护理管理发展期间,受执行力影响而致护理质量下降情况较为普遍,护理管理执行力不足也是当前护理管理存在的重点问题[3]。所以提高护理人员执行力是促进医院护理管理的重点内容。笔者通过研究发现,医院神经内科病房效能管理中引入执行力管理联合绩效考核,取得明显成效。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2018年医院神经内科病房收治患者41例,实施常规护理管理,为实施前;2019年医院神经内科病房收治患者41例,在实施前的基础上实施执行力管理联合绩效考核,为实施后。研究对象认可研究内容,签署知情同意书,获得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实施后:男23例、女18例;年龄41~72岁。实施前:男25例、女16例;年龄40~70岁。实施前后护士没有人员变动,实施前后患者年龄、性别相比较(P>0.05)。

1.2方法。实施前实施常规护理管理,按照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做到遵医嘱用药,开展健康教育和心理护理,做好家属思想工作等,医院对护士进行绩效考核,但未严格执行到位。实施后于实施前基础上实施执行力管理联合绩效考核。(1)执行力管理:首先建立和完善护理管理制度,如护士岗位职责和交接班制度、分级护理管理制度等,指导和监督护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其责任意识和主动服务意识,确保护理安全。培训正规化和科学化护理人才,如加强护理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及工作责任心、语言表达等培训,通过传授和交流等方式来提高护理人员综合素质。制定明确的目标和细致的计划及合理的护理流程,让护理人员日常工作中能够不折不扣地按照预定流程完成各项操作。营造团队协作和积极向上及和谐健康的工作氛围,如组织大型文艺表演和外出旅游等,并邀请家属参与;同时还可组织演讲比赛和技能实操等,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2)绩效考核:做到定期考核,公平考核,同时定期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开,将考核结果与奖金和评优等挂钩,并发放一定奖金;对发生护理不良事件者根据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采用积分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在以往原有考核基础上可增加穿刺技术和患者满意度评价及日常考核考试、护理查房、等进行综合考核,获得患者表扬,每次加1分;考核考试成绩80~89分者,每次加2分,>90分者加5分;护理不良事件1次,扣2分,2次扣5分,2次以上为考核不合格;省级杂志1篇加10分,部级加15分,科技核心、SCI加20分。每月考核1次,对评分成绩优秀者给予职称和评优优先的奖励;同时年度绩效考核给予奖励。

1.3观察指标。比较实施前后护理质量(病房管理、消毒隔离、护理书写、履行职责、交接班、病情观察)和护理不良事件及患者满意度。护理质量参考医院护理考核评分法进行评价,各项得分以0~100分表示;满意度调查以问卷完成,包括护士技术水平和服务态度、病房管理、护士素质等,满分100分,满意:>80分,较满意:60~80分,不满意:<60分。

1.4统计学方法数据采用SPSS23.0软件处理,计数资料采用例数和百分率表示,采用卡方检验,计量资料采用(χ±s)表示,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以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实施前后护理质量比较。实施后病房管理、消毒隔离、护理书写、履行职责、交接班、病情观察评分显著高于实施前(P<0.05)。见表1。

2.2实施前后不良事件发生率比较。实施后不良事件为1例;发生率为2.44%;实施前不良事件为8例,19.51%;实施后不良事件发生率明显低于实施前P<0.05。

2.3实施前后满意度比较。实施后患者满意度低于实施前(P<0.05)。见表2。

3讨论

笔者在既往护理管理基础上引入执行力管理和绩效考核,通过规范、科学系统性的护理管理,做到科学管理和法治管理,预防和纠正措施来达到事前控制,提高护理人员执行力。笔者发现,此次研究中通过建立和完善护理管理制度,从而通过有章可循的制度管理模式来提高护理管理公平、公正性,同时通过不断完善和借鉴护理新规范等来使护理管理更加灵活和人性性,有利于提高护理人员执行力,进而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护理质量[4]。通过绩效考核可激励护理人员更好地开展工作,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患者满意度。笔者发现,护理管理期间通过加强护理人员培训来提高护理人员综合能力,不断提升护理质量;本次研究中通过制定细致、明确的护理目标,让护理人员有的放矢,做到精准、高效护理,满足患者对护理服务的需求,提高患者满意度[5]。不断完善岗位责任制度,转变护理人员服务理念,通过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强化绩效考核等来形成激励机制,塑造良好的执行力文化等来提高护理质量,最大程度保障患者安全。综上所述,执行力管理联合绩效考核应用于神经内科效能管理中效果显著,可改善护理质量,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从根本上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其满意度。

参考文献

[1]王小云,孙晓凤,刘贤,等.智能化行为管理系统在手术室护理质控管理中的应用[J].海南医学,2020,31(2):264-266.

[2]田金凤,李媛,黄成,等.视频监控纳入绩效考核对ICU护理人员手卫生依从性的影响[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20(3):473-476.

[3]曹绣花.岗位设置与绩效管理在门诊护理管理中的效果[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9,10(23):166-168.

[4]许晓燕.绩效考核管理模式在心内科护理管理中的应用价值[J].中国农村卫生,2019,11(18):82-84.

安全制度的执行范文3

【关键词】清单管理;规范落实;身份识别

护理查对制度是护理核心制度之一,是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必需遵循的基本制度,其执行落实情况是保证护理安全的必备条件[1]。因为护理工作具有强度大、操作多等特点,护理过程监管难以普遍实施,临床工作中许多护士由于工作繁忙而忽视规范的查对,因查对制度落实不到位而引起护理不良事件,在多家医院、多个科室均有发生[2]。为确保查对制度贯穿于临床护理工作过程中,培养护理人员将查对清单的执行作为一种习惯融入工作,查对清单执行督导至关重要,是保证护理质量及患者安全的关键[3]。2020年9月1日起本院制作查对制度落实督导表并由各科室护士长负责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在本院临床中持有执业护师资格证的护理人员中随机选取21名护理人员进行查对清单执行情况的观察,受试人员基本情况:学历:中专14人,大专6人,本科1人;职称:主管护师2人,护师16人,护士3人,工龄5~10年9人;10~15年11人;15年以上1人,平均工龄(10.23±2.13)年。检查者为科室护士长,职称均为副主任护师及以上,平均工龄(15±2.5)年。查对项目随机选择本院护理查对清单上的常规护理项目:静脉输液、静脉采血、肌肉注射、发口服药等操作查对过程进行检查督导。

1.2方法。1.2.1调查阶段。2020年9月1~30日,由护士长依照查对清单检查护士在临床工作中是否能够依照清单完成所有内容,随机抽查每个护士对2~3例患者两项不同的护理操作,共60例操作。1.2.2督导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随机抽查每个护士两项操作,对照查对清单指出不规范的查对行为并及时指出帮助纠正,在纠正之后再次对照清单检查,反复进行直至检查过程中护士能够按照查对清单完成所有规范化查对工作。1.2.3评价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应用查对清单随机抽查每个护士2~3例的两项不同护理操作,共60例操作。1.2.4查对清单。采用打勾方式,如果该项查对落实则划“√”未落实则划“×”内容包括①身份识别:反向式提问;手腕带;床头卡。使用两种以上方式进行身份识别则为身份识别落实,否则为未落实;②操作查对:操作前、中、后查对床号、姓名、住院号、医嘱执行单内容均齐全则为落实,缺一项均为未落实;③身份识别及操作查对均落实则为该项护理操作查对制度落实。检查完计算清单单项合格率及整体合格率。

2结果

2.1缺乏检查督导时,查对清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当未对护理人员的查对清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时,存在问题包括:①身份识别普遍使用一种方式进行识别,即以反向提问最多,占总数的33%,原因可能为容易落实且相对节省时间,应用两种及两种以上方式进行身份识别占一少部分;②护理操作过程中操作前查对执行率较操作中、操作后高,操作中查对正确执行率最低,表现为大部分护士没有查对医嘱执行单或查对医嘱执行单内容不全面,操作后查对主要为医嘱执行单的查对,忽视床号、姓名查对的较多。

2.2查对清单督查前后护士查对制度执行情况比较。通过应用清单式质量控制方式,应用两种及以上方式进行身份识别率达100%,操作前规范查对达100%,操作中及操作后查对规范率均明显提高。见表1。

3讨论

3.1护理清单的使用有助于提升护理工作的安全性。将护理清单应用于临床护理工作以保障患者的安全,这一工作方式在当代医院已经广泛开展,但近年来国内各大医院的护理不良事件仍屡有发生,如何使护理清单中的内容都能为护理人员所熟悉和接受,并将其正确的落实进临床护理工作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即检查和督导工作是现阶段护理清单制度执行的重点。

3.2护理清单的管理在查对制度落实督查中的应用。能有效规范护士护理查对行为临床护士工作繁忙,涉及的操作种类繁多,因为不知道具体的查对方法,安全意识薄弱,日积月累形成的不规范查对习惯是护士查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原因。在临床推行护理清单应用过程中的跟踪检查和督导为护士落实护理查对制度落实规范了具体的执行步骤及标准,通过一段时间的连续督导有助于护士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及慎独精神。从本研究显示,督导前后护士查对制度规范执行率上升,说明护理清单督查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对本院护理临床工作有指示作用。

3.3护理清单的执行督导要求管理者必须具备丰富的理论基础和临床实践经验。查对清单制度的管理与传统的护理质量管理方法不同,清单制度的管理更注重过程管理,突出关键环节,这就要求督导者和管理者必须对刚入职的低年资护理人员或临床经验不够的护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相关知识、培养良好习惯,故而督查者和管理者是现阶段查对清单制度管理的核心,要求必须为本科室高年资、高职称的护理人员,可以完成过程管理,制定整改计划,并落实于临床工作,可建立高年资护士-科室护士长-护理部的督查系统。

3.4护理清单的督导有助于管理者及时发现护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通过发现查对清单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有效利用科学的护理查对流程,通过督导查对清单让管理者及时发现不规范的查对行为,方便于管理者发现护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也让被管理者能更明确工作的具体质量要求及目标,从而能更好地制定整改措施,并评价整改效果,使得临床护理质量控制有了抓手,具备导向性、计划性、调控性和反馈性的特点[4],可以为护理制度的落实提供目标和方向,使得护理管理工作的精细化要求得以实现。另外,也便于管理者对新入职的护理人员进行有目标的教育和培训,使其更好地适应临床繁忙的护理工作并确保在工作的同时很快掌握护理要点,保证患者安全。

安全制度的执行范文4

在建筑施工现场,通常我们看到的人员伤亡只是安全事故的结果,而引发事故的原因虽然表象各异,但归根结底不外乎两个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改变物的不安全状态相对直观:(1)提高施工机械、设备完好率;(2)规范机械设备的操作;(3)控制物或材料来源,保证使用合格产品。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大量的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说明,“三违”是引发事故的结症所在,人是事故的受害者,同时又是事故的制造者,人是主导安全的第一要素。

2以人为本,加强全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建筑行业具有流动性大、高空和露天作业多等特点,属于事故高危行业。近些年,大量富余农民改变传统的务工性质,以劳务分包的型式参与工程施工,已成为水利建筑行业不可缺少的一个特殊群体。但其流动性大,受教育程度低,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相对较差,对水利工程施工中的基本专业知识和安全常识,特别是安全教育与培训及易被忽视,不重视员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是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薄弱点。其有效的途径是重视全员的教育与培训,强化全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才能减少直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详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安全教育培训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做好安全教育培训,首先必须制定符合本企业安全培训的计划,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有参加建设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专项培训等。培训可以集中授课和自学相结合,通过专家面授、多媒体教育、班组班会、员工交流等方式进行。学习内容应包括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行业和地方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国家及行业有关规程、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生产基本常识等应知应会知识。

(2)注重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的实用性。

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应严格按照“三级”安全教育程序进行,应有针对性地适时调整、补充。教育培训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各岗位的安全规章制度;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现场紧急救护等。还应把适应性、季节性、应急性等多方面的安全培训内容纳入日常安全教育中。教育培训的重点是生产前沿的施工人员,他们操作现场设备、机具,是各生产工序的作业者,是各项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安全措施的具体实施者。安全培训不能走过场,应严格考核,建立个人培训档案,颁发内部培训合格证或上岗证。

(3)强化项目经理在教育与培训中的领导与带头作用。

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与实施,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因此企业负责人在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时,应将培训作为一个重要的指标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从而督促项目经理策划、督导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目标和效果;

3建章贯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建筑业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其体系文件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资金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制度、重大危险源识别办法等等。

4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生产一线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

水利建筑业企业,不仅需要制定严谨的安全生产制度,更要保证制度在项目管理中得到有效执行,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效率和效能。但众所周知:“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所以,提升项目生产一线安全制度的执行力尤为重要。

(1)建立健全项目一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组织保障,要将每个岗位的工作任务、安全职责细化和量化,安全管理人员能充分行使安全管理职权。明确各班组、各岗位之间的工作流程和安全要求,做到环环相扣,相互监督,相互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既是强制性的又要有可操作性,配套细则要涵盖到每个人员、每道工序、每台设备和工器具,安全管理要实行动态管理,工期相对长的项目要定期对其全面性和适应性进行评审和改进。

(2)科学规范制定程序。

好的生产一线安全管理制度一定是科学立制、结合项目实际立制的结果。有些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管理办法照抄照搬,脱离实际,无法执行。只有紧密结合项目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方法,广泛地听取收集作业人员的合理建议,汲取他人的经验教训,才能切实保证安全制度的质量和可操作性,大家才能自觉遵守。

(3)明晰责任,保证制度执行。

明晰安全管理职责要把复杂的工作程序化,对安全生产制度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具体责任人,做到责任层级清晰化,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负好其责。让每个作业人员明确本职岗位必须遵守哪些制度,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和后果。避免推诿扯皮,保证制度执行。

(4)强化监督管理机制。

没有监督,安全生产制度就成了不带“电”的高压线,更谈不上执行力。只有加强监督,制度才有震慑力。一是项目部管理层要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到不违章指挥并接受监督;二是项目负责人和要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保驾“护航”并充分授权,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尽职尽责;三是作业人员要相互监督并自觉接受监督。运用好监督管理,始终绷紧制度执行这根弦,让项目部全体成员自觉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5)严格责任追究机制。

项目部建立一个科学的考评机制,通过考核把项目部成员的行为纳入到制度化范畴内,通过赏罚、聘用与解聘等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手段实现全面管控。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机制,体现制度的刚性,坚持制度制定与执行的“知行合一”。确保安全责任追究落实到项目部每一层次,每一职级,每一岗位。从而形成引导项目部全体成员自觉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的长效机制。

5结束语

安全制度的执行范文5

关键词: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措施

据统计,我国每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中与电有关的事故占了很大的比例,而且大多数都是操作失误造成的。这反映出我国现阶段的电力行业中存在着许多严重的问题,如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体制的不完善等,所以需要强化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在保障电力安全生产的同时,也要保障人们可以安全的用电,为人们提高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1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影响因素

1.1安全管理工作无法落实

我国的电力企业对安全管理都设有相关的管理体系,但在执行力方面却存在很多问题。电力安全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要重视对细节的处理,这样才可以更充分的保证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一些安全隐患要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防止其继续发展,对于一些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操作的情况要及时发现、纠正,上级领导要起好带头作用,加大对违规操作的处罚力度,争取从根源上减少此类事情的发生。对于新员工,要做好岗前培训,最好通过实例来告诉员工操作失误带来的严重影响,也可以根据每个员工的工作内容有针对性的教授安全技能。

1.2忽视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作用

随着电力企业的飞速发展,电力安全管理技术已经逐渐完善,但由于大多数电力企业对安全方面的不重视,很多员工做不到对安全知识的全面了解,导致工作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很多不规范的操作,企业也没有相关的人员去监督。忽视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作用是现今我国电力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1.3安全工作考核制度的不完善

企业对员工工作中出现的不当操作没有相应的惩治制度进行规范,这一方面会增加企业生产的危险性,另一方面会使员工认识不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带来更为严重的后果。在发现员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时,要以教育为主,不能一味的惩治,甚至加大处罚力度。这样不仅不能预防此类问题的发生,而且还会增加企业员工的心里压力,产生抵触情绪。企业要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考核制度,这将合理的措施将对强化管理工作的执行力起到直接的作用。

1.4安全规章制度的不健全

企业在安全方面的不重视导致自身缺少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这让安全管理工作无法落实到实处。虽然注意到了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但却没有相应的制度去约束员工,对一些不规范的操作也没有进行惩治,这就更谈不上强化执行力了。还有的企业安排了很多工作,但真正落实的却很少,这主要是由于上级在下达工作任务时没有及时传达到各部门,没有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没有认识到企业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导致了不能及时发现工作中的安全问题,增加了企业安全生产的风险。

2基本原则

2.1重视生命安全

电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重视员工的生命安全,要坚持“安全第一,经济第二”的原则,要采取一些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避免威胁到生命安全。同时也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安全生产,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

2.2有效管理

企业要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来实现对自身有效、精细的管理,要经常进行工作总结,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有针对性的去防止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每个环节的责任要落实到个人,增加员工安全的意识,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保障不出现较大的纰漏。对于生产的设备要定期、多次检查,排出安全隐含,对于不合格的设备要及时更换,防止出现问题。

3强化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措施

3.1企业应该制定安全生产的标准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力行业内装备的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很多企业对设备的安全应用、管理存在着许多问题,与现阶段的发展趋势不符,随着企业的运营有些弊端慢慢的显露了出来,所以急需对这些制度、规范进行改革创新以满足时展需要。

3.2增强安全意识

在企业的安全生产中,员工起着主导作用,是企业电力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所以想要强化电力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实现真正的安全生产,就必须重视员工自身的安全意识,把握好安全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电力企业很多的事故都是人为因素引起的,所以要加强员工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完善员工的操作技能,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出现问题可以找到对应的负责人,这样可以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在很大程度上的降低电力事故的发生。

3.3重视对工作人员的培训

在企业生产中,工作人员的不当操作就会带来很严重的影响,所以应该重视培训环节,从根源上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首先培训应当以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为基础,再辅以专业的操作技巧,让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时刻牢记安全意识的重要性,保障自身的安全。企业还可以邀请这方面的专家来进行专题讲座,针对一些常见的安全问题进行讲解,鼓励员工积极参加,逐步的提高整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3.4加强监督

企业想要达到强化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目的就必须加强监督,保障安全制度能够落实到实处。对于各个生产环节,要安排相应的人员去监督,保障工作人员能够规范的去操作设备,安全生产。要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对每一个细节和每一个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监督,还要对每一个机器进行定时定期的检查和维修,防止在工作中出现问题,排除安全隐患。只有加强企业内部对安全管理的监督,才可以让员工认真负责的去对待自己的工作,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

4结语

为了提高电力安全管理的执行力,企业应当针对影响执行力的各种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从而制定相应的措施来促进自身的不断发展,实现真正的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漆林.当前电力企业安全监察的现状及理论研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

[2]杜新光.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J].中国电力教育,2009.

安全制度的执行范文6

关键词:内部审计;行车安全;安全管理

引言

行车安全管理是交通行业的重点,行车安全管理水平的好坏更是会影响事故的发生率,而事故的发生会直接增加公司成本,因此加强行车安全管理的工作对交通企业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本文以审计部门的角度,通过全面审核企业各下属客运分公司的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对行车安全情况进行系统的分析,客观反映行车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或不足,降低行车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进而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建议,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一、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及发现问题

公司内审部门从与行车安全管理相关的各方面内容开展审计,主要内容是: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行车安全培训的情况;行车安全监督采取的措施;事故挂账未结案的情况等。经过审计,发现B公司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制度制订及执行方面上面缺失。B公司关于行车安全管理已制订《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行车制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已进行汇编,制度制订较完善,但部分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1)制度执行不到位。《车辆安全例检作业操作规程》中规定驾驶员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逐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写在《驾驶员日常维护检查作业记录单》。检查中发现各客运经营公司未填写《驾驶员日常维护检查作业记录单》,只有修理工在出车前或收车后每天检查一次,修理工填写门检作业单,门检的内容也不能完全涵盖驾驶员日常维护检查内容。(2)大部分公司未配置专职安全员。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交运发〔2012〕33号《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规定拥有10辆以上(含)营运客车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拥有10辆以下营运客车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监督检查方面存在不足。(1)视频监控检查比例过低。集团GPS监控中心每日检查车辆为21~24辆,每辆车查看监控15分钟,检查车辆只占每日营运车辆的5%。城乡公交每周查看2~4台车,每台车随机查看,无查看时长要求,检查车辆只占日营运车辆的1‰。(2)集团安全保卫部、客运安保部未对各分公司超速违章认定予以监督管理。根据文件规定,集团安全保卫部、客运安保部负责对驾驶员GPS超速违章认定有异议的事件,予以重新定责、定性。经检查每月上报的超速处罚情况时发现,集团安全保卫部及客运安保部未对各分公司GPS超速违章认定有异议的事件,予以重新定责、定性,系由各分公司自己认定。经抽查部分分公司未处罚的超速违章经科信部核对系正常超速。(3)超速处罚执行不到位。集团各营运公司2016年超速312起,处罚34起,其中一个营运公司2016年超速69起,该营运公司均未对超速情况进行处罚。还有公司2016年超速上千起,但仅处罚41起,很多月份发生超速情况均未处罚。(4)车载视频监控维修外包无监督,各分公司反映维修中心对视频监控维修不够及时,如检查子公司监控日志线路522的9174的车载视频全景模糊一个月未做处理。维修中心对外包维修单位无监督程序。

(三)安全培训方面。(1)新招驾驶员培训未实施到位。集团制订有《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制度规定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规定的继续教育,驾驶员岗前培训不少于32学时,每年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12小时。新招驾驶员岗前理论培训一般都在半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日,一、二、三分公司近年新招驾驶员未发放《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2)部分公司驾驶员安全培训记录未由本人签字。《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中规定驾驶员应参加每月至少一次的安全培训,应在相应记录中签署姓名,严禁他人代签。各分公司每月的安全培训均有记录并装订成册,但发现部分公司安全培训签名并非本人签字,安全例会请假人员没有补培训记录。(3)未对历年未结案事故进行监督管理。截至2016年底挂账未结案事故26起,估计总损失336.02万元,安全保卫部一般只关注上年未结案情况,未对历年未结案情况进行统计和监督管理。(4)档案管理不完善。各分公司对事故处理结果记录档案没有编制目录,未对事故类型进行分类整理归档,部分公司未对历年未结案情况予以整理汇总,未能及时掌握历年未结案情况等。检查部分公司驾驶员档案发现档案不完整,无驾驶员培训记录等。各公司安全台账档案内容格式不统一。人事调整,资料交接不齐全,缺乏延续性。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思想上未引起足够重视。(1)公司管理层思想上不够重视,公司管理层对安全驾驶及行车管理成本对公司总体运营成本的影响预估不足。思想上认为运营成本重头还是在实际运营上,而忽视了行车安全管理成本在实际成本中的作用。(2)驾驶员对安全驾驶重视不够。公司驾驶员一方面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驾驶员对行驶车辆周围的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的动态观察不到位,处理路面情况有侥幸心理以及驾驶员疏忽大意等,驾驶员对安全意识不够导致事故率不能有效下降;另外一方面,驾驶员普遍认为事故主体责任在公司,就算出事故,也是由公司负责出面解决,所以,驾驶员普遍对事故责任思想上认识不到位,存在着得过且过的思想。

(二)监督检查制度执行缺乏刚性。一是管理人员对集团公司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不熟悉或不重视,一方面具体有哪些相关制度不清楚,平时也未认真学习相关制度,检查出问题时根本无从用起相关制度,另一方面管理人员对相关制度也未引起重视,认为有些安全事故较小,驾驶员又难招,没必要按制度执行。二是部分相关制度已多年未更新,一方面有些制度已不适用现在的形势,造成部分制度较难执行,管理人员不愿意按制度执行,另一方面部分制度存在缺失和漏洞,制度规定的太宽泛、笼统,具体检查出的问题执行时找不到适用条款,让管理人员无从处罚。三是日常的监督检查较随意,各营运公司也无统一检查标准,而检查出的违章行为大多是口头教育,没有实质性的处罚,存在人情管理现象。

三、启发与思考

(一)严格制度执行。(1)严格按照公司制度的规定执行,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营运公司考核,对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效果怎样,原因何在等,都要细化及量化,把考核结果与具体经济利益相挂钩,从而及时发现制度执行的偏差,促进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2)制度及时进行清理修改,制度的建设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如果制度存在缺陷不及时修改,就可能为破坏制度的人提供机会,对于以前建立的制度定期进行梳理,及时废止已经不适用的制度,对于有缺陷或有漏洞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3)加强制度的宣导,制度的宣传教育是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通过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确保相关人员对制度具有足够的了解与重视,牢固树立以制度来管理的理念,拒绝人情管理和管理不一的情况出现。

(二)强化监督检查。(1)加强日常检查,各营运公司应加强对车辆动态检查,检查中出现的违章行为要按规定进行严格处罚,对车辆超速应加强管理,对超速驾驶员应按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处罚,在每月的安全例会上对安全情况进行剖析,对事故特性进行分析,对各类事故进行及时的通报并对处理结果进行公布。(2)加强定期检查,加大视频监控检查比例,适当增加视频监控检查,统一各公司检查比例,更好地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3)加强监督管理,对超速违章认定的监督管理,每月上报的超速违章,集团安全保卫部、客运安保部应对各分公司GPS超速违章认定有异议的事件,予以重新定责、定性;加强外包车载视频监控维修的监督及其他设备维修的及时性。

(三)提升专业技能。(1)加强培训管理,加大培训必备的软硬件设施建设,对驾驶员岗前培训应有统一的培训并进行考试通过才可正式上岗,每位驾驶员应发放《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便于日常学习,对驾驶员日常安全培训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不能是为了走过场,严肃培训考勤纪律,不能出现代签而实际未培训的情况。(2)加强专业技术水平,为确保驾驶员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从基础管理入手,制订相关考核规定,使驾驶员增加学习专业技术知识的压力和动力;定期开展技术比武,提高公交驾驶员安全驾驶技能水平。

(四)完善档案管理。(1)统一安全台账格式并完整记录,安全台账由集团公司统一内容格式并下发各营运公司,以便更好地完善档案;驾驶员一人一档应完整记录归档,记录驾驶员每次培训情况等,更好地掌握驾驶员的个人情况。(2)及时整理各类事故档案,对事故处理情况记录应编制目录,按事故类型分类整理,可以对事故更好的分析总结;及时整理历年未结案事故情况,了解未结案原因,尽快办理结案,减少经济损失。(3)加强安全台账档案资料的保管,安全台账资对于公司总结过去,更好地服务于将来有着重要作用,所以安全台账资料应延续,指定人员负责保管,避免在人事调整时出现资料交接不齐全、资料不延续等情况出现。

四、结语

内部审计是国有交通企业提高自身经营水平与发展质量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内部监督的必然选择。企业管理者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内部审计的重要功能和价值,增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丰富内部审计的方式与方法。尤其是要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素质,以便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日常运营、内部控制以及战略决策的实施。

参考文献

[1]张晓强,王昊,刘向,等.新时代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创新发展实务研究[J].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19(04):57–62.

[2]肖伟.做好三大转型履行好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与使命[J].中国内部审计,2020(03):4–6.

安全制度的执行范文7

关键词:化工工艺;安全技术;管理方法;提升措施

化工生产安全不仅和国家财产、人们生命安全密切相关,也影响化工企业效益创造及发展情况。化工企业运营中若能始终把安全工作置于首位,严防违章、违纪等情况,真正实现全年不发生任何生产事故,则通常能顺利、稳定地完成各项年度生产制造任务,创造出较大的经济利润,在社会树立良好声望。做好化工工艺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能督导化工企业更自觉地按照规范标准应用相应的工艺及技术,将现场生产中破坏安全生产秩序及规定的发生率降到最低。

1化工工艺安全技术

广义上讲,工艺安全技术管理由安全技术信息的收集、交流、运用及维护等过程构成。通过执行系统管理流程及严格遵守操作纪律去执行技术管理任务,有规划的采集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充分的交流与培训,严格贯彻应用执行规程,全面分析归纳与动态维护,评审,实现归纳并传播合理工艺设计、施工、应用、维修、整改等过程形成的管理经验,进而为工艺设备管理决策提供更科学、有效的指导。化工工艺的安全技术管理对象有物料危险信息、生产工艺及反应设备设计基础信息等[1]。

2化工工艺安全技术管理方法

2.1采集和总结

工艺技术信息能为企业选择工艺安全生产技术时提供可靠参考,为化工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提供的信息类型主要有工艺设计、设备设计、危害物料、运行过程信息等。全面采集与分析化工信息,能协助企业更客观地评估现有工艺技术的安全性,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提升现场生产效率。

2.2分析与筛选

企业在采集到大批量安全技术相关信息后,应深度分析信息内涵,结合化工现场生产现状选择最佳的技术应用方案,把适用性最强的工艺技术用在生产活动中,加大一线工人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及时更新相关技术及设备的安检方案,严格依照最新规定要求执行危险物料存储任务,具体操作时规定参与人员要准确佩戴与应用防护设施,在生产现场及时给危险化学品张贴安全警示标签,善于采用国际先进的工艺信息,为编制化工设备管理规定提供可靠支持。

2.3工艺设备的质控

在获得有效的工艺安全生产信息后,企业应有针对性地改进设备的质量和使用功能,把新型工艺技术应用和设备质控过程相结合,使设备运作的安稳性得到更大保障。在设备设计、选型及生产等环节中,修复其初有的缺陷问题,力求从生产的源头控制风险因素,提升工艺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化工工艺设计和设备有效结合,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全面提升后续管理效果。图1是加氢精制反应器温度监控情况[2]。

2.4提升化工工艺技术和管理水平

当下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表现在科技水平的竞争方面,这种良性竞争模式对企业发展能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引领企业生产技术及管理水平的提升。近些年,国内各地化工企业在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力度不断增加,国家通过颁发优惠政策等形式支持科技发展过程,化工行业步入高速发展时期。化工企业科技、生产安全工艺技术及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其发展情况,也是提高实际生产效率的基础。在安全技术管理实践中,化工企业应采用适宜方法整体提升生产技术水平,使工艺生产更具科学性、技术性。

2.5维持工艺安全技术的生产秩序

这是化工工艺安全技术精准、有效落实的重要基础,故而在工艺技术日常管理实践中应加大生产秩序的维护力度。企业应规范生产操作技术的应用过程,确保一线工人能准确合理地操作设备技术,严格执行前期设计的操作流程,从基础环节保障化工生产安全性、效率。相关管理人员应主动落实自身职责,加大对各生产部门工作进程的监管力度,详细记录生产信息,针对突发生产安全状况的部门或违规操作的部门进行批评并及时指正,帮助其重新返回正确的工作轨道,使化工生产安全得到更大保障,有效维持工艺生产秩序的规范性、合理性。

3提高措施

3.1建立健全检查机制

为调动化工从业人员有效落实本职工作的能动性,企业要尽早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这对提升企业工艺管理水平能起到较好的辅助作用。在编制这种机制前,管理人员要全面了解企业职工的真实情况,测评其实际需求的合理性、可达成率,确保奖惩机制的合理性。关联考核体制和奖惩机制,结合职工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实际需求等做出合理奖惩。严格推行责任到个人机制,全面提升各层级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助于强化安全技术管理的执行力。在推行检查措施过程中,化工企业管理人员始终要秉持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以防该环节出现偏倚情况而降低机制的作用,影响职工的能动性。关于专业人才的培养与管理,企业要结合职工的学历、实际工作能力等制定培养目标、方案,鼓励他们自觉学习新知识、技术等,激发出他们的创新能力,使企业发展有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

3.2严控工艺的生产原料标准

中国行业监管机构针对化工行业政策曾做出了明确指示,在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基础上,着重实现节能减排,严格控制生产管理相关能耗指标。针对化工类企业生产原料的标准,国家相关部门也颁发了标准要求,参与化工生产活动的原材料性质、安全质量等均要做到层层把关,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技术人员也要尝试实现机械化生产,逐渐提升化工生产的自动化、机械化水平,借此方式将化工产品对员工身体健康带来的损害降到最低[3]。

3.3完善工艺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通过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能使化工生产中工艺技术应用逐渐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应结合化工生产实际需求、现有的生产经验及工艺技术应用现状等编制完善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客观分析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而更有目的地实施管理制度。在编制管理制度时,企业要采集一线员工做出的反馈,参照各个部门的发展需求及化工产品生产时所需的工艺技术等,在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编制出经济性更强的管理制度,进而更有效地压缩实际生产成本,帮助化工企业创造出更多的经济利润。在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也要配合定期检查、监督制度,进而确保相关管理制度能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自身作用,提升化工工艺安全技术的管理水平,为企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3.4科学应用新工艺

化工生产活动中要耗用大量的能源材料,提升能源的利用效率并循环使用部分能源,能使化工生产原料将自身价值充分发挥出来,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及经济效益。为此,在化工生产实践中,技术人员要选用材料、能源消耗偏低的新型化工工艺,进而把现场生产成本控制在较低水平[4]。在保证化工产品质量的基础上,采用最适宜的工艺生产技术,并配置绿色环保系统。结合化工现场生产情况加强和各个部门的沟通,快速变更出现问题的工艺线路,及时把问题反馈到上级部门,规范执行变更后的工艺生产路线。

3.5加强化工工艺人员的培训

化工现场生产活动通常是由复杂工艺流程构成的,配置的化工设备较多,为了能使化工工艺使用过程的安全性得到保障,就要保证一线生产人员有丰富的经验及对既有设备技术较强的执行力,生产实践中自觉维持较高的安全防控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则,以防因操作不规范而引起安全事故。企业也要重视对一线人员的培训工作,全面提升他们的操作能力与职业素养,确保他们对现行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及检修方案有全面了解,能娴熟操作各种工工艺,能解决现场生产中遇到的各种安全问题,若发现安全隐患因素时,要及时把实际情况上报至有关部门,这样后续检修工作才能及时、到位,才能有针对性地调整工艺安全技术的执行方案,使化工现场生产的安全性得到更大保障。

3.6引进全新的安全技术管理理念

为进一步提升工艺安全技术的实际管理水平,企业要尽早扭转既有的管理理念。在新的社会发展环境下,各个行业均高举绿色、环保的发展旗帜,这使化工企业发展中迎来新的机遇,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为实现长效发展,企业要尽早扭转“利益至上、质量为主”的传统生产观,将“以人为本”贯彻落实到现场生产中,从多个方面确保企业生产环境的安全。现行的技术管理方案已经不能满足不断发展、改进的化工工艺安全使用要求,故而应持续更新技术管理方式,改造相关设备装置[5]。全力推广高效、经济、绿色工艺安全技术方案,不仅能显著提升工艺安全技术管理水平,还能使一线人员生命安全得到更大保障。职工的安全需求直接影响化工生产效率与质量,管理层要认真做好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增强宣传力度,使“安全第一”理念和实际化工生产过程相融合,重视安全防范设施运行过程的管理,力争从源头上解除化工生产的安全隐患,消除传统管理理念制造的束缚,引领安全技术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3.7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化工现场生产工艺与反应设备均带有一定复杂性,各个生产流程均存在着一定安全风险因素,发生事故时要快速启用安全控制方法,把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为实现以上目标,化工企业应综合多方面因素预测实际生产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生产中突发的各种安全事故[6]。比如在制定化工火灾防控预案时,企业领导作为总负责人,建设灭火和应急疏离组织机构,由灭火行动、通信联络、疏散指导、安全防护小组等构成,严格执行报警与接处警程序,当化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应结合火情大小,即刻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把信息反馈到监控报警中心,同时做好灭火及现场人员疏散工作。

4结束语

安全制度的执行范文8

关键词:安全管理测评;等级测评;等级保护

2003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明确提出了“立足国情,以我为主,坚持技术管理并重”的信息安全管理方针。技术和管理并重,是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基本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中明确规定了不同安全等级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保护要求,主要涵盖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系统运维管理5大方面的内容。随着等级保护工作的持续推进和广泛开展,等级测评工作形成了一套完善、成熟的管理和技术测评体系。如何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等级保护制度,深入优化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成效,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结合等级保护管理测评工作中的具体实践,本文对安全管理测评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总结和探讨,希望能够引起相关读者的重视和思考。

1管理测评特点

1.1访谈人员角色多

根据管理测评不同安全层面的具体需求,为了尽可能准确、可靠地收集和获得相关测评证据,需要与不同的管理员角色进行沟通和交流。在安全管理测评过程中需要访谈的对象几乎涵盖了与安全活动相关的决策层、领导层和执行层人员,不同安全管理测评层面需要访谈的人员角色主要包括系统运维负责人、安全主管、资产管理员、安全审计员、机房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等。

1.2测评覆盖范围广

一方面,安全管理测评同时涵盖了物理、网络、主机、应用、数据库等方面的内容。另一方面,除了涉及管理机构、制度、人员、系统建设和运维等方面内容外,某些指标的合规性判定还需要结合安全技术测评结果中的相关内容。因此,无论从管理测评实施涉及的内容来看,还是从测评过程中需要配合的人员数量来看,安全管理测评的范围都表现出一定的广泛性和全面性。

1.3测评技巧性强

鉴于安全管理测评访谈人员数量多和测评覆盖范围广的特点,安全管理测评需要讲究测评方式方法的技巧性。安全管理测评通常是在测评人员对各类管理文档进行收集与查看的基础上直接获取证据,并做出符合性判断,针对不确定的指标项,进一步访谈相关人员,获取测评证据。当无法直接获取测评证据而不得不进行大量的人员访谈时,为了提高安全管理测评实施的效率和规范性,需要抓住各安全层面测评指标中的要点和关键点,并将其连贯串接起来进行访谈。

2现状与问题分析

根据著名的信息安全“水桶理论”,系统中最薄弱的安全环节才是最终决定信息系统整体安全防护的能力。内部安全管理不到位往往是致使信息安全事件发生的真正导火索,也成为当前等级保护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只有夯实管理基础,重视关键环节,将安全管理扎实地融合和落实到包括技术层面在内的所有相关方面中,有效提升整体的安全保障能力,同时有助于提高信息安全管理测评的质量和效率。本文主要从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和测评机构的角度对安全管理测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

2.1运营使用单位

对于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而言,主要存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不完善和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安全管理测评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首先,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主要体现在制度框架体系的不完善和制度内容本身的不全面。一个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应包括与决策层、领导层和执行层相关的文档,然而现实中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执行层管理文档存在较多缺失。制度内容本身存在内容不全面、针对性不够和合理性欠缺等问题,一方面,给管理的落实和有效执行增加了无形的阻碍,另一方面对管理测评中证据获取和结果判定的准确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其次,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中,部分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没有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信息系统进行运维和管理,对管理制度的执行呈现出“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情况,或者是仅落实了部分制度。对于整个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而言,这种随意性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管理安全隐患,同时也给安全管理测评证据的获取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2.2测评机构

对于测评机构而言,在安全管理测评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难题是直接获取相关证据困难和评判结果较难取舍两个方面。在安全管理现场测评时,管理测评人员往往会面临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力、系统建设开发人员不在现场和新到岗人员对系统情况不熟悉等常见情况,又因安全管理测评本身具有访谈人员数量多和测评内容覆盖范围广等特点,使管理测评人员无法直接顺利获取相关测评证据。同时,对于测评机构的管理测评人员而言,某些评判结果较难取舍是实施管理测评时常常会遇到的难题。导致这一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在于:被测评单位未严格按照制度和规程进行管理和操作、管理执行中出现“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情况、处于不同地理位置的多信息系统测评等。一方面对管理测评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进度造成了影响,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管理测评结果的准确性不够。

3方法探讨与建议

安全管理测评过程是一个与多方人为因素相关的综合体,因此,管理测评质量的改善和提高需要多方共同、持续的努力。同时,安全管理要求的落实需要以制度、法规和操作规程为依托,规范和约束相关管理人员自觉并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下面从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和安全测评机构的角度,对等级保护安全管理测评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提供一些解决思路和探讨。

3.1系统运营使用单位

管理制度的制定为相关人员提供指导和规范,将其真正落实到实处,而运营使用单位落实管理工作是确保管理测评人员能够直接获得可靠证据的前提和基础。为了实现这一目的,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制定完善可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体系,并严格要求相关人员遵照执行。制度和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强相关人员对管理活动的重视程度,却并不能有效地督促管理活动的落实和执行。因此,重要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安全管理活动的执行情况纳入到相关人员的工作考核中,结合奖惩制度来督促和落实相关管理人员的执行力。

3.2安全测评机构

测评机构的安全管理测评人员直接决定着管理测评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体表现在测评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测评能力上。因此,对于测评机构而言,首先,应该制定一套具有针对性的人员管理测评规范和明确可行的管理测评流程以规范测评人员的管理测评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注重加强测评人员自身的管理、学习交流和能力提高。其次,在意识层面加强和深化相关人员对管理测评重要性的认识,在安全管理测评中树立和培养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并注意结合实际的管理测评工作不断总结、积累测评经验与技巧,逐步改善和提高安全管理测评的质量。

4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