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的概念和人口学

体育的概念和人口学

 

1体育人口概念研究的回顾与思考   1.1体育人口概念研究的回顾   不同的学者对体育人口有不同的看法。日本管原礼认为体育人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体育人口是指以任何形态参与运动的人们的总称,那些直接从事运动的人自不待言,并且也包括新闻、无线电、电视等间接地将运动作为视听的人。狭义的体育人口是指直接参与运动的人数。刘德佩认为,体育人口是体育社会学研究使用的一个概念,借用这样一个概念可宏观描述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体育态势和体育发展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说“与体育存有某种相亲关系的人群称为体育人口。”黄俊伟认为,“所谓体育人口是依与体育这一社会文化理解之间是否存有相亲关系为划分特征,从社会人口划分出来的具有统计学意义的社会人群。徐隆瑞认为,所谓体育人口是指以增强体质为宗旨而又经常、直接参与的人的总称。通过新闻、无线电、电视或到玫场观赏体育的人不应该算为体育人口,对从事体育事业的有关人员要以其是否经常、直接参与运动来衡量是否是体育人口,如果经常、直接参与运动应当算体育人口,否则不能算体育人口。毛秀珠认为,衡量体育人口要从参加体育活动的目的出发,所谓目的就是为增强身体素质、为健康而参加体育活动。为此,将体育人口界定为是对有目的性的经常的用一定时间达到一定量度的参加体育活动的人的称谓。前苏联学者认为,体育人口是指从事业余体育活动的人数。台湾体育大辞典解译为,运动人口即某一地区或国家参与运动的人数。意大利BrunoRorsi一Mori认为,体育人口是实践体育活动的人口。卢元镇认为,体育人口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体育指标,它反映了人们对体育的参与程度和亲和程度,体育人口指经常从事身体锻炼、身体娱乐,进行专项训练,以及其他与体育事业有关的人在总人口中的数量和比重。   归纳国内外学者对体育人口概念的观点,体育人口概念有待商榷之处主要有两点,一是竞技体育人口(即从事专项训练的运动员)算不算体育人口;二是与体育事业有关的人群和观赏比赛聆听体育新闻的人群是否应当划为体育人口。体育人口概念是一个科学的概念,要准确定义体育人口,从本质上把握这一概念的科学性,必须从认识论的高度对体育人口作深入的分析与探析,明确体育人口的内涵与外延,否则定义体育人口概念时极易与一些相关的现象或事物混淆,使定义项与被定义项发生偏离,从而在理论乃至实践上造成误导。   1.2对体育人口概念的思考   体育人口,首先应是人口学的一个概念,体育人口终究是一种人口,而且是以体育为标志的人口。既然体育人口以体育为标志,那么,研究体育人口概念问题当然应该从体育的视角去理解它、认识它,同时也不俞忽视从人口学角度去认识它,对体育和人口概念的理解是定义体育人口概念的前提。   1.2.1人口学视野下的体育人口概念审视   “人口是指生活在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一定时间、一定地域,实现其生命活动并构成社会生活主体,具有一定数量的人所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社会群体”。人口学还认为,人口具有共同的标志。共同标志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地理标志,如可以按地理和经济活动的标准分为乡村人口和城市人口。另一类是特征标志,如按照人的社会属性可以划分未婚人口、已婚人口、学龄人口、就业人口、失业人口等。对任何一种人口都可以按不同的标志或标志组合进行划分,同时还可以看出无论何种类别的人口都必然具备以下3个要素:第1,按某种标志划分出的个人群体的规模,即人口规模;第2,按特征标志划分出个人群体的结构状况,即人口结构;第3,按地理标志划分出的个人群体的空间分布,即人口分布。人口的规模、人口的结构、人口的空间分布是组成任何一种类型人口的3个要素。体育人口能否成为人口学中的一种分人口,或者说亚人口,毫无疑问要取决于其规模、结构和分布。从人口构成要素来看,体育人口满足了构成要素的要求,因此,体育人口在人口学上作为一种亚人口是成立的,在体育社会学上作为一个科学的概念是没有异议的。   1.2.2体育概念视野下的体育人口概念审视   在人口学上明确了人口的概念、含义和划分标准以后,还应对体育概念间题有一个清楚或比较清楚的认识,这种认识将有助于我们对体育人口概念认识。   在我国虽然对体育概念的定义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但体育应涵盖群众体育、学校体育、竞技运动是一种普遍的认识。通过对体育概念回顾可以看出,中外学者在体育人口定义上的第1个分歧,其实质是从广义的体育界定体育人口,还是从狭义的体育界定体育人日。体育人口概念的定义应当以广义的体育为理论依据,也就是说,体育人口概念的定义应当涵盖群众体育、学校体育、竞技运动三方面的人口,否则在逻辑上势必产生定义过窄的错误,在立论上势必陷入狭义体育的境地而不能自圆其说,这是定义体育人口概念时在逻辑上以及理论上必须注意的问题。   体育的本质是运动。综观国内外学者对体育人口概念的定义,虽然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无一不重视身体活动(或身体运动)在体育中的重要作用。身体活动(或身体运动)是实现体育目的特有的手段和媒介,是体育特有的外显性特征,体育人口区别于其他人口就在于“身体活动”这一特征标志,抹去“身体活动”,体育人口与其他人口无异。这是定义体育人口概念必须要注意和把握的基本点。当我们把握了这基本点之后,再来看体育人口定义中有分歧的第2个问题,即与体育事业有关的人群和观看聆听体育新闻、比赛的人群是否应当划入体育人口之列的问题,就不难形成共识。与体育事业有关的人群,诸如体育管理、体育产业方面的人员,包括运动训练中的教练,是他们的职业活动与体育事业有关,职业与体育人口是不应混淆的两个概念,职业活动更多的具有他律性特征,即受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范,而体育人口所进行的身体活动(包括健身与竞技运动)更多的具有自律性,即展开的身体活动是在自已的意识和意志驱使下进行的。当然,群众体育范畴与竞技体育、学校体育范畴的身体活动又有区别,这种区别就在于群众体育范畴的身体活动完全是自律的,竞技体育和学校体育范畴的身体活动现阶段在我国多少还含有他律性痕迹,这种他律性在竞技体育上最突出地表现为是要我练,在学校体育上表现为有一定强制性色彩。但是随着竞技体育的发展,体育人才市场的建立,运动员转会制的形成,竞技体育范畴身体活动的他律性将愈来愈淡出,最终将被自律性所代替。而从他律走向自律是学校体育教育所追求的目标之一,学校体育范畴身体活动的他律性也将愈来愈淡出。体育人口与体育事业有关的职业在概念上的不同,体育人口身体活动的自律性,与体育有关的职业活动的他律性决定了与体育事业有关的人不能划为体育人口。至于观看和聆听体育比赛和新闻的人,由于这些人群并无体育人口所具有的标志性特征一身体活动,将其划为体育人口显然定义过宽,这是定义体育人口概念时在逻辑上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p#分页标题#e#   当我们结束了对体育人口概念问题的理论思考,直面体育人口现实时,还应当看到,虽然体育人口应包含群众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人口,但体育人口的主体无疑是群众体育人口。群众体育人口之所以是主体是因为它具有时间和空间2个维度上的显著特征,在时间维上,以人口的年龄为时间特征,学校体育人口仅仅局限于在青少年这样一个空间区段,以创造优异成绩的竞技体育人口大体也囿于这一时间区段,而群众体育人口年龄跨度所表现出来的时间特征远比它们明显得多。在空间维上,竞技体育人口的分布自不必说,即使学校体育人口也仅偏隅于学校一方,而由不同职业、不同阶层组成的群众体育人口却有广裹的空间分布,为竞技体育人口和学校体育人口所不能比拟。因此,研究体育人口思维的视角如果不去触及群众体育人口,那么,了解体育人口势必会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认识体育人口势必会犯盲人摸象式的错误。   1.3对体育人口标志性特征一身体活动的再认识,体育范畴的身体活动与其他范畴诸如与经济范畴、艺术范畴出现的“身体活动”有何区别?这是研究体育人口概念不能不涉及的间题。加深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将有助于对体育人口概念的认识和界定体育人口的正确性。   活动是人自觉能动性的表现,人通过活动证明了自已的存有和价值。在西方语言中,如英文的Activity、德文的Akiiuitat也是指与人的生命运动相关的相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的表现。因此,离开人的自觉能动性,就没有人活动的概念和现象。人的活动又是有目的的活动,他的任何形式的活动都是在意识支配下的活动。活动的性质不同,指导活动的意识也不同。在经济意识支配下使用物质手段的活动是经济活动(包括生产劳动);在审美意识支配下使用艺术手段的活动是艺术创造活动,而在体育意识支配下使用体育手段的活动则是体育活动,即上述体育定义所说的身体活动。显而易见,身体活动是人旨在完善自身、充实自身、健全自身、发展自身的活动,而经济活动的直接目的是获取物质财富;艺术活动的直接目的是创造文化(狭义的文化),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在经济活动、艺术活动以及体育范畴之外的一切活动中,作为其活动主体的人虽然也会出现和体育范畴的身体活动相同的诸如行走、跑动、甚至跳跃等“身体活动”,但这一类“身体活动”实际上是人在经济活动中、艺术活动中的身体行动,是经济活动、艺术活动派生出来的,与人的经济活动、艺术活动中的行为有简单对应的逻辑关系,即有什么样的经济活动、艺术活动就会出现什么样的身体行动,它与体育苑畴的身体活动不能等量齐观。从身体活动主体一人来讲,体育范畴的身体活动是主体的对象物,是主体的目标指向。经济活动、艺术活动的主体虽然同样也是人,但此时,主体的对象物是经济活动、艺术活动,或者说主体的目标指向是经济活动、艺术活动,经济活动、艺术活动中人的“身体活动”只不过是主体与对象物之间的中介。总之,体育范畴的身体活动与因经济活动、艺术活动引起的人的行动之间界限径渭分明,这就是体育范畴的身体活动是体育意识支配下以完善自身、充实自身、健全自身、发展自身为目的的积极主动的活动,而因经济活动、艺术活动包括体育范畴之外的一切活动所引起的身体活动仅仅是主体的人与主体的对象物之间的中介。   2体育人口定义的逻辑学考察及其体育人口定义   2.1体育人口定义逻辑学考察   “定义是通过一个概念明确另一个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逻辑学认为,定义具有一定的结构,是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组成的。被定义项是其内涵被明确的概念,即种概念;定义项是用来明确被定义项的概念,即属概念;定义联项是揭示定义项和被定义项之间逻辑联系的概念,通常为“是”、“就是”、“是指”等等。   逻辑学卜给概念下定义的公式是:种概念一属概念+种差。种差是区别同属而不同种事物的规定性,属概念的外延大于种概念,其内涵又少于种概念内涵。给一个种概念下定义,首先要找到种概念的属概念,然后要找到种概念所反映的事物与同属其他种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相区别的规定性,形成种差,以揭示种概念的内涵。   逻辑学的理论告诉我们,给概念下定义要遵守一定的逻辑规则,才能使定义明了准确,否则会犯逻辑的错误。这些规则是:(l)下定义必须用明确的概念。这条规则的具体要求是,其一下定义必须用概念,其二下定义的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必须是明确的。(2)下定义必须用全同概念。该规则的具体要求是定义项必须与被定义项是全同概念,否则在逻辑上会产生“定义过宽”和“定义过窄”的错误。(3)定义不得用被定义概念。定义的目的是通过定义概念去明确被定义概念。在定义中,被定义概念是需要被明确的概念,如果在定义概念中用到被定义概念,那么定义概念就成为不明确的概念,即成了“循环定义”。   2.2体育人口定义   通过讨一论,本文对体育人口的定义为:体育人口是指生活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以增进身心健康或提高运动成绩为目标,以身体活动为共同标志的个人所组成的社会群体。在定义中,“体育人口”是种概念。“社会群体”是体育人口的属概念,“以增进身心健康或提高运动成绩为目标,以身体活动为共同标志”是种差。在反映属概念与种概念的关系上,“社会群体”的外延大于“以增进身心健康或提高运动成绩为目标,以身体活动为共同标志的个人所组成的社会群体”的外延。而在其内涵上,体育人口这一种概念所指除了人口这一属概念内涵属性以外,还具有以增进身心健康或提高运动成绩为目标导向的身体活动这一内涵属性,种概念的内涵多于属概念内涵。在定义概念时,当一个被定义概念既有了它的归属,又有了它的种差,就满足了揭示其特有属性的要求。顺便指出,定义中因种差不同,可以区分出性质定义、发生定义、功用定义。显而易见,体育人口定义属于性质定义。#p#分页标题#e#   3结论   (l)体育人口符合人口学划分人口的规定,即人口规模、人口结构、人口空间分布和具有共同标志特征的规定,作为人口中的一种亚人口在理论上是成立的。(2)本文对体育人口概念的定义是:所谓体育人口是指生活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以增进身心健康或提高运动成绩为目标,以身体活动为共同标志的个人所组成的社会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