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营气象信息的价值

保险经营气象信息的价值

作者:柳晶 郑有飞 林卫宁 夏骏军 单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物质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的保险责任一般来说是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保险标的的经济损失。在20世纪90年代,全球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已经超过了7000亿美元。我国在20世纪50~60年代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300亿~400亿元,70~80年代约为400亿~500亿元,80年代末期增至600亿元以上[1],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年均达1580多亿元,近3年更是高达2600亿元[2]。气象信息是对大气变化状态的搜集、整理、分析预报和综合,是一种具有高科技含量的信息。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有:近百年气象历史资料,各种天气状况的实时监测系统、未来天气趋势预报、灾害性天气评估分析和预警系统(如台风、暴雨、霜冻)等等。在财产保险中所指的自然灾害特指:雷击、暴雨、洪水、台风、龙卷风、雪灾、冰凌、雹灾、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其中,有80%以上属于气象灾害。所以,保险企业如果能够充分利用各种气象信息,了解气象灾害发生的规律,为保险精算提供准确的、科学的数据,指导保险企业在不同地区实行差异化经营,必将为其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气象信息在承保决策中的应用

整个保险活动由展业、承保、核保、管理、理赔等环节构成。其中,承保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和制约着以后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承保决策也就是承保选择,是对可承保的标的进一步分析、审核,确定承保的费率条件。承保选择的过程是:识别风险-估测风险-确定可保风险-确定保险成本。风险评估是防范承保风险的重要途径,借助专家的分析、采用科学手段事先进行评估,使承保风险降到最低限度。财产所承保的标的,自然灾害风险都是普遍存在的,其中气象灾害的风险因素占了很大的比例,因此气象灾害风险的正确评估,能使保险公司承保决策更科学,承保失误风险明显降低[3]。利用气象信息和保险公司的历史数据,应用统计决策理论可以做以下3方面评估:①灾害发生剧烈程度的可能性评估,如暴雨、台风等可能出现的概率各占多少,强度有多大;②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最坏和最好的评估;③如何以最少投资来换取防灾抗灾最佳经济效益的决策手段评估。其中前两个方面的评估可以为承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减少不必要的经营风险。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的核保人对某一特定的保险业务,会考虑到同一类保险标的的历史赔付情况,抗灾能力等因素。

利用气象部门所提供的天气趋势预报,便能了解某一地区气象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从而决定用何方式承保,合理安排再保险,以确保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如:对货物运输保险,应用气象部门的短期天气预报,可以分析要保的标的是否处在极度危险状态,从而决定是否承保,防止投保人的逆选择行为。著名学者郭迎春等根据农业气象灾害的时空分布规律,对于不同地域、不同作物在不同的生长季内所遭受的气象灾害,确定出作物受灾级别和损失程度,提出农业自然灾害损失率的计算和分区方法。刘丽等[4]以自然灾害综合危险度和易损度指标值作为评判因子进行了自然灾害保险风险度综合评判,根据评判结果得到了各风险区的自然灾害保险风险度,并绘制了中国自然灾害保险风险区划图。保险公司也可以借鉴这些评估方法,根据当地的气象历史资料和未来的天气发展趋势,制定出各种气象灾害评估和损失程度的指标,从而决定是否承保,预计承保成本并作出承保方案。

2气象信息在防灾核损中的应用

防灾核损,就是为预防和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所采取的各种有效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它是保险的派生职能,也是保险公司管理风险的重要手段。风险控制的手段主要有3种:避免风险、损失控制和非保险方式的转移风险。就保险标的而言,对于气象灾害的风险,可以应用气象部门的专业技术和气象预报信息,结合保险法律赋予保险人的权利,从而达到损失控制和非保险方式转移风险的目的[5]。具体说来:就是保险公司根据气象部门所提供的气象服务信息,对所承保的保险标的进行逐一的排查,发现隐患,通过发整改通知书的形式,督促投保人整改,从而达到减少灾害损失的目的。如果投保人拒绝整改,当发生气象灾害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时,保险人可以依法不予赔偿。下面从气象信息服务角度来讨论其在防灾核损中的应用。

①全方位实时天气实况监测系统。气象监测仪器的广泛设置,为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责任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中的暴风、暴雨在气象学中是有严格定义的。保险标的达不到规定的标准所造成的损失时,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气象全方位的监测系统可以真实地、客观地反映灾害发生的整个过程,保险公司可以根据监测的客观记录,判定灾害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以及灾害所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大程度,以利于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地开展保险理赔。此外,气象部门的防雷技术比以往有了较大的提高,对防直击雷和感应雷的措施日趋完善,提供给保险部门的防雷整改措施更具权威性。保险部门可以根据气象部门的意见,作为要求投保人整改防雷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雷击给保险财产所造成的损失。

②历史气象资料和未来天气趋势预报。气象业务数值预报模式的广泛应用,使中、短期气象预报的准确度大大提高,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历史数据和根据实时监控所作出的中、短期预报进行分析:一是风险区气象灾害可能损失的预评估;二是大面积气象灾害发生前的减灾预案;三是大面积气象灾害发生后的灾情评估。例如:气象部门对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可以提前72h作出预报,这就为保险部门的防灾防损工作从时间上提供了可能,并且可以根据灾害性天气的强度和等级对保险标的有的放矢地做好防御工作。例如:2001年7月23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茂名市茂港区支公司在强热带风暴“玉兔”登陆前24h接到气象部门的预报,台风中心最大风力9级,阵风11级,并有大暴雨到特大暴雨的降水过程。根据这一信息,该公司有针对性地发出了25份通知书,并对重点客户派出专人现场监督。由于事先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有了了解,台风登陆后,该公司仅用了3天时间就完成了查勘定损工作,灾害造成保险财产损失25万元。由于防灾措施得当,经评估,减少保险财产损失约60多万元。在大部分自然灾害的防灾核损上,保险公司可以成立防灾理赔专家组,专门研究如何充分利用气象信息,从而使经营风险的防范由一般检查型向技术服务型转变,使防灾核损更加科学化、规范化[6]。#p#分页标题#e#

3气象信息能够有效地指导保险公司实行差异化经营

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社会条件和经济条件差异很大,自然灾害在不同地区的活动频次、危害程度悬殊很大[6]。比如在南方,台风所造成的灾害是比较常见的,而在北方和西北地区是不可能有台风存在的;在我国沿海地区的经济状况比西部地区要好等等。但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经营的财产损失保险,未能体现这些差异和变化,仍然对不同地区采取统一条款,差异不大的费率,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而且这种简单的经营方式,会严重影响灾害低风险区的投保积极性和高风险区的保险收益,不利于保险业的发展。专家研究表明:我国气象灾害的风险度是由东往西逐渐降低的趋势。如果按全国统一的条款和差异不大的费率水平经营,将会严重影响着沿海地区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和经营效益。因此,保险企业应当以财产基本保险为主险,根据各地区气象灾害的特点、保险风险程度,制定不同地区的费率,相应地开发若干个附加险种(如:分别附加台风、暴雨、洪水、龙卷风、雪灾、冰凌、雹灾、突发性滑坡等),供不同地区的客户选择。这样,既便于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也解决了不同地区财产风险存在差别却承担一样的保险费的矛盾,实现风险差异化经营。

4结语

保险公司需加强与相关部门尤其是气象部门的合作,广泛搜集历史财产损失灾情数据,加强灾情预测、损失分布的研究,并以此建立各种灾情预测模型和损失评估模型等,从而使保险经营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气象部门所提供的气象信息服务可使保险公司对自然灾害风险的认识更全面透彻,有利于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进行合理的风险分类,按“充分、公平、合理”的原则厘定保费;有利于保险企业了解灾情发展趋势,预测可能造成的灾情损失,为有效地制定各种减灾防灾措施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有利于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确定有关灾害已承保业务及新业务所需的准备金,采取有效的资产负债管理,保证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匹配;这些积极的作用势必会使保险业具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使保险这个社会的“稳定器”更好地为公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