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合同范例

幼儿园合同

幼儿园合同范文1

一、幼儿园开展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安全是幼儿园各项工作中的重点,幼儿园的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其直接关系到全员教职工和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具体的说,安全工作的稳步落实是确保幼儿教育教学有条不紊发展的保证,同时也是确保孩子们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它是一项影响社会和家庭稳定的活动。现在的10后孩子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他们是家庭的新生希望,也是祖国未来发展建设的新生力量。在日常的谈话中,我们可以经常听到孩子们的家长说这样的话:孩子在幼儿园学不学得到知识无,学到多少知识都无所谓,关键是孩子能够在学校快乐健康成长。足以可见,家长们对孩子安全的重要性。因此,幼儿园必须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取得和家长们的信任,把家长拉入到园安全建设队伍中来,通过家园的通力合作,扎实把幼儿园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平安幼儿园。

二、家园通力合作下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开展途径

(一)发掘家委会潜力,促进安全工作发展建设

家园合作的落实需要在幼儿园和家庭之间搭建一座桥梁,只有借助这一座桥梁的纽带作用才能够更好地把家园合力的力量发挥出来。当然,搭建在幼儿园和家庭之间的桥梁渠道有多种,但我却认为针对幼儿的教育实际和孩子们自身的年龄来说,家委会更能够发挥家园通力合作的凝聚力。所以,幼儿园应加大宣传力度,动员更多的家长参与到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建设中,为孩子营造一个安全学习环境献出一份自己的力量。在家委会成立后,为了能够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安全防卫工作,幼儿园可以制定家长执勤表,安排家委会成员在规定的时间站岗执勤,参与幼儿园的安全防卫工作,义务为小天使们保驾护航。而在另一方面,还可以让家委会的成员参与“平安幼儿园”的建设活动,让家长们和老师一起组织策划,精心设计,共同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给家长放权,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制度是幼儿园开展安全工作活动的前提条件和基础保障,只有建立规范化的制度才能够通过制度的影响作用,对相关职能人员进行行为约束,从而改变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进而实现安全工作质量的提升。因此,幼儿园应从原有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执行情况出发,并以此为切入点,建立一套规范化、操作可行的、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以督促各级职能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制度条例执行安全工作活动,防止出现工作漏洞。当然,为了充分发挥家庭在安全工作建设中的影响作用,制度的内容可以邀请孩子们的家长来学校共同出谋划策,对家长所提供的意见进行整合,采取一个最佳的方案实施。

(三)家园共同培育,增强幼儿安全意识

幼儿由于受到自身认知水平和经验等因素的限制,使得他们的安全意识薄弱。幼儿园要想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建设,就必须要提升幼儿们的自我安全意识。从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及年龄特征的角度进行分析,幼儿的安全教育并不能仅仅依赖于教师单方面的教育,还需要配合家庭的力量,家园共同培育,双方通力合作,才能够帮助孩子们提高自我安全意识。譬如说:在日常所强调的“过马路”安全知识中,教师习惯通过观看视频图片帮孩子们形成安全意识,予以的更多是理论上的指导,而要想把这些理论转化为实践,则需要家庭教育的配合。在平常的生活中,家长和孩子们在过马路上,需要给孩子正确示范,让孩子明白“红灯停、绿灯走”这一道理。所以,幼儿园在开展安全教育时,需要及时地把所学知识反馈给家长,向孩子们传达安全教育理念,让他们能够在日常的生活中帮助孩子们把理论转化为实践,形成正确的安全意识。

三、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家园合作,两者通力合作开展安全工作,不仅是顺应学前教育改革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推动幼儿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幼儿园应从传统的安全工作模式束缚中脱离出来,增强家庭和幼儿园之间的联系,通过家园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最大的合力,发挥最佳的安全管理建设效果,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参考文献:

[1]钱纪平.小议家园配合提升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有效途径[J].新课程(上),2016年12期.

幼儿园合同范文2

为缓解学前教育供需矛盾,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和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各地不断创新学前教育服务供给方式,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实践探索。但作为一种新的政策工作,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还面临不少实践困难,只有深入分析政策实施的风险与困难,从法律保障、制度设计、责任主体等多维度提出改革路径,才能真正提高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供给的质量与效益,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动因;改革路径

学前教育是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内容。在当前民办幼儿园是学前教育服务重要供给主体的现实情况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使民办幼儿园也能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是政府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的有效途径。作为一种政策工具,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类型,不仅取决于当地学前教育发展现状,而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政府管理模式密切相关,因此在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路径上有不同的改革探索。

一、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内涵

政府购买服务源自于西方国家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的变革,是指政府为节约行政成本,提高社会公共服务,将原先由政府直接供给的公共社会服务,改为采用公开招投标或直接提供拨款等方式,向社会有资质的组织或机构购买对应质量和数量的社会公共服务。[1]目前,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呈现多样化趋势,配套监督服务质量和效益的法律法规也日益完善。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指政府为扩大学前教育服务供给,通过约定一定的服务质量和资质,以契约合同的形式向民办幼儿园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并依据服务质量评估结果,用政府资金支付相应费用。一般来说,学前教育政府购买服务领域包含购买主体、购买客体和服务内容三个方面。其中,购买主体即各级政府;购买客体指能够提供达到政府特定要求的各种民办幼儿园;服务内容指政府根据社会实际需求,要求民办幼儿园提供一定标准的各类幼儿教育保育服务。与传统的政府直接出资建设幼儿园的方式对比,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尤其是以竞价、竞质等方式扩大学前教育供给,可以积极引导和鼓励民办幼儿园向普惠性学前教育方向发展,这不仅具有降低行政成本、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保障教育公平等多方面社会效益,而且有利于满足公众多元的教育需求,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化。在实践中,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且两个层面相互融合、交互使用。狭义的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指通过合同化管理或公开招投标的模式购买服务;广义上则涵盖所有以政府资金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活动,如项目补助、租金补贴、管理补贴、以奖代补等。不管是从实际效果还是最初动机来看,我国政府目前在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政策实践中,尽管形式繁多,但都可以认为是对民办幼儿园的直接或间接的资金扶持。因此,本文所指的“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为广义的购买服务,涵盖政府为扩大学前教育供给,对民办幼儿园所有的管理资金扶持。

二、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主要动因

学前教育是教育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能。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旨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益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有效缓解“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一)破解学前教育服务供需矛盾的需要

21世纪以来,特别是201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出台后,各级政府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入园难”的问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高。2015年,全国在园儿童4264.83万人,其中民办在园儿童2302.44万人,占比达53.7%,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75.0%。[2]但随着学前教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以及二孩政策的放开,我国学前教育规模将不断扩大,实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目标任务面临巨大挑战。如不采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形成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的格局,越来越多的幼儿将无缘公平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入园难”矛盾将更加突出。当前,民办幼儿园为普及学前教育贡献着重要力量,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可以有效整合现有公办、民办幼儿园教育资源,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基本覆盖面,对解决当前普惠性优质学前教育短缺的矛盾有重要意义。

(二)保障学前教育服务公益性和普惠性的需要

教育是一项公益性质的事业,政府发展学前教育只有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才能促进学前教育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提高学前教育水平以满足人们的需求。但民办幼儿园大多有赢利性需求,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能依靠民办学前教育服务市场来实现,市场规律遵循的是私人利益驱动下平等交换的机制,即“按质论价、优质优价”。现实中,有些民办幼儿园投资较大,办学质量高,但其收费很高,出现“入园贵”现象;还有部分民办幼儿园没有达到办园标准,缺乏相应的办学资质,特别是一些小规模家庭式民办幼儿园缺乏一些基本的教学设施;办学质量较好、收费合理的普惠性幼儿园因其高成本低回报的特点无法吸引资金投入,从而使符合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的民办幼儿园数量明显不足。由于缺乏政府的支持和投入,民办幼儿园很难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因此,政府通过向民办园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环境完备、师资可靠的普惠性服务,是维护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的有效途径。如对自愿接受政府物价部门制定的“最高收费指导价标准”,并与辖区教育部门签订协议、接受办园质量评估的民办幼儿园,以现金或代币券的方式购买服务,给予民办幼儿园一定比例的生均公用经费,或采用减免租金、提升教师待遇、拨付社保经费、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购买,引导和支持民办园在办园质量和收费水平上都向公办园靠拢,从而保障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

(三)创新学前教育服务提供方式的需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动供给方式多元化,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在这种背景和要求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便由政府直接提供转变为政府间接提供。从理论上讲,作为准公共产品的学前教育服务,可由政府、市场或二者合作提供,但在不同提供主体间形成互补机制是公共产品供给的重要趋势。由于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快速变化,由此产生的各类学前教育需求也不断变化。近些年出现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足、投入短缺等问题,主要原因在于过去政府对学前教育的科学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以及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在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背景下,购买服务作为一种新型的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具有特定的优势,既能解决当前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又能使政府根据学前教育需求变化状况进行调整,促进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之间的良性竞争,形成多样化的学前教育服务供给形式,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

三、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探索实践

(一)直接购买

购买学位。在当地公办幼儿园资源供给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由政府向民办幼儿园直接购买学位是一种常见的购买服务方式。购买学位政策通常遵循一定的行政程序,即政府对参与购买服务的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资质、质量标准提出明确规定,再对提出申请的民办幼儿园进行评估与审核,择优选择参与购买服务的民办幼儿园,并签订购买学位合同。如四川省乐山市的市中区投入资金250万元用于购买幼儿学位1000个,经过竞标和专家评审,由城区18所民办幼儿园承接这1000个学位,保教费收费按中心城区同类同期公办幼儿园的标准执行,并接受教育部门评估。[3]在这种竞争性购买模式下,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要求的民办幼儿园并不都能获得合同,从而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等政策目的。分类补助。政府根据一定的政策标准对民办幼儿园进行补助是一种广义层面的购买服务。通常来说,政府资助的是往公益性和普惠性方向发展的民办幼儿园,并按照这一发展目标,分类提出补助的标准和要求。此后,政府在民办幼儿园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审核批办其获得政府补助的资格。如厦门市对民办幼儿园进行等级评估,对执行政府最高限价规定的民办幼儿园按每生每月100元、150元、250元和350元标准补助,并规定民办幼儿园每提升一个评估等级标准的,给予财政补助10万元。[4]还有些地市按规定标准兴建幼儿园,建成后委托具有办园资质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举办公益性和普惠性幼儿园,并每年给予生均补贴。与竞争性购买服务不同,民办幼儿园获得补助资格主要取决于自身条件能否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要求。

(二)间接购买

相比由政府直接向民办幼儿园购买服务,间接购买主要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儿童家庭发放学前教育券,家长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幼儿园,政府凭教育券支付经费。如南京市对包括流动人口子女在内的适龄幼儿童,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券。[5]通过发放学前教育券的间接购买方式,能够增强受教育者自主选择和监督的权利,促使民办幼儿园不断提升办学质量,提供更多的优质低价的学前教育服务。但学前教育券在实施过程中能否实现优质低价的目标,还受到教育券面额标准、家长选择能力水平,以及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等多种因素限制。

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的改革路径

从目前各级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探索实践看,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制度的构建还处于初始阶段,政策制定与实施存在不少困难。在政府层面上,财政投入不足,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不完善;在民办幼儿园层面,能够承接购买学前教育的民办幼儿园总体实力不强,“质”和“量”有待提高。为使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提升政策效益,需从法律保障、体制建设、监督机制和责任主体等方面提出改革路径。

(一)健全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法律法规

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是一项创新性政策,制定法律法规是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服务政策制定与实施的根本保障,[6]要从学前教育和政府购买服务两方面完善法律体系,强化法律保障。从教育系统看,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相关法律都已颁布实施,而学前教育至今没有全国性的法律,需加快立法进程,就学前教育的性质、政府职责、投入体制、管理体制、办园模式等做出法律层面的规定,特别是要明确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明确经费保障,将学前教育纳入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以适用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领域。另外,我国2002年颁布的《政府采购法》是目前涉及政府购买服务的最高法律,但并没有细化到“教育服务”范畴,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涉及的购买主体、购买对象、经费来源、评估机制等方面均无法可依,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规范化和法制化。

(二)强化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制度建设

公平、公正、公开是保障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科学规范的制度基础。为避免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政策实施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政府部门要强化制度建设,为民办幼儿园承接教育服务提供制度保障。首先,要遵循商品价值规律,建立科学合理的成本核算制度,提供学前教育服务的成本开支要充分体现在政府向民办幼儿园购买服务的价格上,增强购买服务的吸引力。其次,要科学设计购买工作程序,明确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购买方式、项目内容、评估指标、责任分工、承接主体资质、招投标程序等,标准化管理整个购买服务的流程,提高购买服务的执行力。最后,要主动加强信息公开,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主动回应公众关切的购买服务内容,提升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三)建立双重的绩效考核和监督机制

绩效考核和监督是确保政府公共政策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涉及教育、财政、审计等多个政府部门,以及家长(儿童)和民办幼儿园的权益,要从政府和民办幼儿园两个层面建立绩效考核和监督机制。首先,政府部门要对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政策实施进行绩效考核和监督,依据职能分工,建立激励和问责机制,考核评价政策实施效度、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服务受众满意度等。其次,要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幼儿园进行考核评价,制定政府购买学前服务的监管办法,通过相关职能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机制对民办幼儿园提供的学前教育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做到“事前资格审核、事中过程监督、事后总体考核”,确保民办幼儿园提供学前教育服务的质量。最后,要发挥社会公众对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政策的监督作用,积极吸纳公众的意见建议,更好地满足公众接受学前教育服务的需求。

(四)培育民办幼儿园的公共责任意识

长期以来,我国对民办幼儿园采取的是市场化管理原则,民办幼儿园普遍缺乏承担公共责任的意识。在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过程中,政府和民办幼儿园通过契约建立合作关系,成为学前教育服务的购买方和提供方,使民办幼儿园的社会性质发生改变,成为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新的社会身份要求民办幼儿园增强公共责任意识,从以市场为导向办园转为发展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学前教育,以承担公共责任的主体地位参与公共服务中。但这种市场化的公益行为与取得合理回报的矛盾需要政府进一步引导与规范,在尊重民办幼儿园取得合理回报的基础上,科学核定购买服务的价格,明确民办幼儿园获取“回报”标准和要求,不断引导民办幼儿园提高公共责任意识。

作者:陈建超 单位: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参考文献:

[1]周翠平.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内涵、类型与展望[J].全球教育展望,2010(8):72-73.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R].2016-07-06.

[3]陈君.政府掏腰包250万元购买民办幼儿园学位1000个[N].四川日报,2015-06-16(08).

[4]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民办幼儿园评估管理办法(厦教综〔2014〕7号)[A].2014-06-09.

幼儿园合同范文3

关键词:农村;学前教育;发展

学前教育是对学前儿童所进行的教育培养,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是人才培养的根基,对提高后期教育质量和国民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就全国而言,城市学前教育已得到普及,但至今农村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中的最薄弱环节。目前,农村学前教育虽得到从少到多的发展,但发展迟缓,普及率还很低,大大落后于城市[1],教育质量与城市差距还很大,严重影响我国未来人力资源质量。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有助于我国教育总体质量、水平的提升,对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国民总体素质和人力资源质量,全面实施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乃至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一、河北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1.家庭教育费用压力大

农村家庭收入相比城镇明显较少,农村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为农业生产或外出打工,收入不稳定。受国家二胎政策放开及农村传统观念影响,很多家庭有两个以上儿童,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生活支出增加,经济压力增大。很多农村家庭在面对学前教育问题上缺少认知,有能力自己带孩子则尽量不让儿童接受学前教育,不愿承担教育费用,以此减少相应开支,缓解家庭压力。农村贫困家庭经济来源有限,一般享受低保和集体福利分红,只能维持基本生活所需,在生活上需要精打细算,就连一般普惠性幼儿园的学前教育费用都无力承担,导致适龄儿童无法接受学前教育。

2.缺少建设运营资金,基础设施落后

农村地区受当地实际经济条件影响,基层财政在资金支持上对农村学前教育的倾斜力度还不够。农村不少幼儿园都面临资金问题,水、电、饮食、教具等日常运营必须条件都需要资金维持[2]。公立幼儿园从财政得到资金有限,又没有额外资金来源,可维持基本日常运营。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因此很多农村公立幼儿园的基础设施多年未曾更新和维护,很多设施年久失修超负荷使用,已经不能满足日常教学需求。民办幼儿园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个人或社会力量投资,日常运营自负盈亏,需要重点考虑成本和盈利,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较少,不能及时进行更新换代。农村幼儿园基础设施严重落后,不断拉大与城镇幼儿园的差距,在实际学前教育活动中限制了教师能力发挥和儿童的兴趣培养,阻碍着幼儿园的高质量发展。

3.管理紊乱,制度不健全

农村幼儿园主要以大型村庄和多村联合办学的形式存在,招生范围有限,在园儿童数量较少。农村幼儿园属于教育的边缘地带,农村幼儿园生存压力较大而竞争压力较小,上级相关部门监督和管理不够及时,工作指导不到位,缺少对公立幼儿园的评估和奖惩机制,尤其对民办幼儿园缺少联动检查和巡视机制。幼儿园管理人员缺少学习交流机会,管理水平有限,很多公立幼儿园在日常运营管理上不够规范,在儿童饮食安全、行为安全等方面没有保障管理措施,教学管理紊乱,对教师约束力不够,容易出现教学事故。民办幼儿园规章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规定、招生标准、教学规划、后勤保障措施等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不够详细和规范,有些地方还存在制度空白,办学不够规范,严重影响农村幼儿园提升办学品质。

4.师资力量薄弱

①农村幼儿园教师学历主要以普通专科和自考本科构成,重点高校和全日制本科毕业教师几乎没有,其中仍有不少教师没有相应资格证书。相比城镇幼儿园,农村教师整体素质不高,专业水平较低。师资水平直接影响幼儿园的教学质量,教学质量不高使农村儿童从人生学习的初始阶段就落后于城镇儿童,这个差距越来越大,非常不利于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总体来看,村级幼儿园学生数量较少,师资力量非常薄弱,甚至有的幼儿园只是起到看管孩子的作用,教学作用微乎其微。乡镇幼儿园教师综合素质水平要明显高于村级幼儿园,随着农民综合素质水平不断提高,对学前教育重视程度不断增加,当前乡镇幼儿园的教学质量已经难以满足农民对高质量教学的需求,各农村幼儿园也表示非常希望引进高水平教师来提升自身综合实力。②农村幼儿园教师待遇较低,与城镇教师相比,工资收入差距较大,社会保障程度较低。由于农村教师在学历、专业水平等方面均比城镇教师稍差,在农村又缺少更多发挥能力的机会,与城镇教师同时在职称评审时受到诸多条件限制,导致多年职称无法更进一步,工资水平也跟着多年不变,社会保障只能维持较低水平,覆盖不全面。非在编教师工资没有标准可依,甚至有的教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收入比在编教师还要少,社会保障覆盖率低,最基本的三险一金无法得到保障,社会保险缴纳比例较低。有些农村地区财政较为紧张,没有多余财力和物力为教师提供更多的福利和精神文明活动。③农村工作和生活条件较为艰苦,生活和工作压力较大,很多高水平幼儿园教师不愿意到农村工作。已经入职的教师思想波动较大,向往到条件更好、发展空间更大、待遇更好的地方去工作,非在编教师由于不受编制制约,在不满现状的时候直接甩手走人,农村幼儿园在缺少人手的情况下只能临时招人顶替。农村教师流动性大,幼儿园不能形成固定的教研教学团队,缺乏团队凝聚力。教师更换导致教学内容和方式经常变换,课程设置也随之变动,无法建立合适的教学模式和管理体系,不能满足农村学前教育需求。不仅儿童的学习受到制约,而且对教学进度、教学方法及课程难易程度设置产生很大影响,幼儿园整体教学水平很难得到提升。

二、河北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对策

1.提高重视程度,增强社会关注程度

①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围绕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制定详细规划和具体措施。县乡基层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有关精神,将政策坚决及时贯彻落实到位。教育主管部门对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过程实行动态追踪监督管理,尤其涉及幼儿园建设的资金、设备、师资等重要条件,必须要限期落实并进行检查。各级政府要将农村学前教育列为当地重点民生项目,成立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小组,制定建设责任制度和奖惩措施,定期召开小组会议,分享先进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对辖区内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实行定期量化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②各级政府要积极使用现代化手段对农村学前教育进行多方位宣传,向社会展示发展成果,多向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增强社会关注度。一是加强成果宣传。制作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成果宣传片,在当地电视频道和互联网上循环播放,让群众了解近些年河北省在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发展上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使农民深刻体会身边学前教育发生的变化。二是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软件,定期推展示河北省农村学前教育成果的文章、信息等内容,积极正确引导网络舆论,加强舆情监管,严厉打击谣言等虚假信息。三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创新服务模式。通过定期实地走访、调查问卷、网络搜集等方式加强与群众的沟通,掌握群众的实际困难,倾听百姓心声,听取意见和建议,定期向社会公开农村学前教育建设中的师资水平提高、教学环境改善、配套服务升级等方面的信息。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各级政府要不断对本地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办学条件标准和奖惩机制,全面加强各类农村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教学环境。①各乡、镇政府对乡镇级公办班幼儿园硬件教学环境进行多方位监管,对教室、宿舍、厨房、教具、消防、安保等方面定期循环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地方要加大投入,限期进行升级改造。每个乡镇进行专项调研,摸清本地幼儿数量增减趋势,建立专项资金,以高标准重点打造一个在办园规模和教学环境都高出基本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②各乡、镇政府要定期对村级幼儿园的硬件教学环境进行定期循环检查,尤其对村小学与幼儿园在一起的教学场所进行升级改造,积极改善幼儿园伙食条件,并在场地和教具等基础设施上进行重点建设,满足小学和幼儿园分开教学条件。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力度,坚决取缔不符合标准的民办幼儿园,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对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学环境,不断完善优惠体系。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吸取先进地区的经验,通过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建立中心幼儿园分园管理体系,使村级幼儿园成为乡镇级中心幼儿园的分园,使用相同管理、运营体系,实现教学统一。健全农村幼儿园设施、资金、教学等管理制度体系,规范民办幼儿园运营流程,鼓励社会群众协助监督。积极引入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农村幼儿园发展建设科学量化标准和评估机制,健全办学和教学管理奖惩机制。

3.加强幼儿师资队伍建设

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发展壮大教师队伍,提高队伍的学历水平和整体素质,进一步发展幼儿师范教育。首先,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幼儿师范院校加强建设和教学力度,根据本地农村学前教育教师缺口扩大招生数量,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定向农村学前教育培养,毕业后直接安排到相应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工作,用来补充专业教师不足。其次,幼儿师范院校要结合本地农村实际情况,开设针对农村学前教育的相关课程,加强相关理论知识学习,与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建立长期教育实践合作,定期深入农村开展学前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综合素质。最后,加强在职农村学前教育教师培训,制定完善培训计划,形成良性循环培训体系,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当地政府要积极联合高等师范院校,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深造,鼓励教师在职提升学历水平,对学有所成和有突出教学贡献的教师进行适当奖励。

4.提高教师待遇水平

待遇水平是教师教学价值的体现,是扩大农村教师人才队伍的基础。当地政府要充分摸清本地学前教育在职教师的基本情况,掌握在编教师和非在编教师数量及其详细基本信息。①提高教师工资水平。基层工会组织要积极吸收农村幼儿教师会员,推动非在编幼儿教师合同制,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监督收入落实情况,建立信息反馈机制。政府部门要不断完善农村幼儿教师工资结构,建立绩效激励和突出贡献奖励机制,缩小在编与合同教师收入差距,结合当地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适当提高工资水平,健全贫困农村地区福利补贴制度。②健全教师晋升机制。教育主管部门在教师职称晋升上要打破常规,结合农村地区实际情况,畅通农村幼儿教师职称晋升通道,以实际工作业绩为主,论文成果为辅,突出对农村学前教育贡献,在初级和中级职称评聘上降低门槛,对常年坚守基层岗位的同志予以一定照顾。逐步增加农村幼儿教师编制,优化中低级职称结构,建立优秀合同教师入编机制,完善农村地区优秀幼儿教师奖励体系。健全教师岗位交流选拔机制,通过乡镇中心幼儿园与村级幼儿园教师岗位交流,定期选拔先进农村幼儿教师到乡镇幼儿园任职,被淘汰教师则到村级幼儿园去进行基层锻炼,充分调动农村教师学前教育积极性,努力发挥自身应有价值。

5.提高入学优惠力度

乡镇教育主管部门建立学龄前儿童信息档案,掌握农村幼儿详细家庭信息,对留守学龄前儿童、贫困家庭学龄前儿童等进行分类。健全学费价格评估评价机制,物价部门定期向农民召开价格听证会,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农村学前教育收费价格。建立学费补贴制度,划拨财政专项资金对农村公办和民办幼儿园进行补贴[3],根据学龄前儿童登记信息和实际情况,制定低收入家庭尤其是贫困家庭的学龄前儿童阶梯式分类减免学费标准,适当提高幼儿伙食标准和补贴力度,优化伙食搭配,通过提高入学优惠力度、降低入学门槛等方式来提升入园率。

6.鼓励社会投资,支持社会办学或公私合办

各级政府要贯彻国家有关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政策,积极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事业,在改善幼儿园环境和教学质量的投资上加以正确引导,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奖励政策体系,严格监督投资近资金落实情况,简化投资程序,加大奖励力度。当地政府要大力支持社会办学或公私合办,健全民办教学支持体系。一是要建立完善的民办幼儿园管理体系,享受同公立幼儿园同等管理待遇,通过公办与民营的优势互补和学习交流不断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二是要建立民办教学优惠政策、奖励机制和评估机制。不断优化建园审批手续,并在土地划拨、税收优惠以及配套公共服务上予以大力支持,定期对民办幼儿园发展进行对比性评估,对高质量发展的幼儿园和先进个人要进行荣誉和物质奖励。

参考文献:

[1]赵红霞.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现实诉求[J].教育文化论坛,2019(6).

[2]尚娟娟.农村学前教育现状及资源配置探讨[J].文学教育,2019(11).

幼儿园合同范文4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根据《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冀发〔2019〕2号)、《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冀教政法〔2013〕56号)、《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普惠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承教基〔2019〕19号)等相关文件,在办好公办幼儿园的基础上,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向公益性普惠性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二、认定标准

第二条经审批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及相关证照(消防备案抽查合格告知书、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评价报告、室内空气质量及装修材料检测报告书),且登记性质为非营利性。

第三条举办者必须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必须在举办地有固定办公场所。个人举办者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在本市有固定住所。联合举办者必须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出资各方的出资数额占比和权利义务。

第四条幼儿园应有合法、稳定的经费来源,能够保证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

第五条根据《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普惠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承教基〔2019〕19号),保教费以800元/生/月为宜,最高不超900元/生/月;农村普惠性民办园保教费以200元/生/月为宜,最高不得超过400元/生/月。报与区发改局备案后执行,并予以公示。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收支分开,账目清楚。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收费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第六条民办幼儿园应设置在地址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和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安全,无污染、无噪音,日照充足、环境清洁的区域内。

第七条幼儿园产权要清晰,自有房地产办园的要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租赁园舍办园的,须具有期限不少于5年(距合同期满不少于3年)的园舍租用合同,且出租方的产权不存在争议。

第八条园舍用地(包括园舍建筑用地、室外活动用地和集中绿化用地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生均室外活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第九条园舍应当符合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和安全标准。应有活动用房、生活用房、办公用房和辅助用房等。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生均活动室内使用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第十条举办规模最低要达到3个班1轨。班容量遵循国家标准,小班20-25人,中班25-30人,大班30-35人,混龄班不超过30人。

第十一条设施设备应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特点、适合幼儿使用、符合卫生及安全要求,配备卫生保健设备、防暑取暖设备、教学设备、专业用书及资料等,并按规定配备充足的玩教具、活动材料,满足保教基本需要。午休应达到单人单床标准。

第十二条配备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保教队伍,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有慢性病、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全日制幼儿园原则上每班至少配备1名教师和1名保育人员。

第十三条园长应符合任职资格和岗位要求,具有教育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资格证,有三年以上幼儿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条教师应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保育员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保健人员、食堂工作人员、财会人员、安保人员应当具有相关岗位的资质。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食品、卫生保健、幼儿接送交接、活动组织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入园幼儿应有监护人或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

第十七条实施科学保教,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教育内容符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及《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要求,无“小学化”倾向。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方可申报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认定程序

第十八条成立由区教体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行政审批局组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评审委员会,负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相关事宜。具体程序:

1.申报。符合认定标准的幼儿园在申报期限内向区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

2.审核。由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幼儿园进行条件审核认定。

3.抽评。市教育局在收到区教体局初评结果一个月内,对初步认定的普惠园进行抽评,抽评数不低于区认定数的20%。市级抽评结果与区认定结果不一致的,以市级评定结果为准。

4.公示。由评审委员会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对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签署合同。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与区教体局签署书面合同。合同由幼儿园和区教体局分别备存。

6.公布名单。区教体局向社会公布普惠性幼儿园名单、办园地址及其收费标准,明示普惠性幼儿园标识,并将名单报市教育局备案,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策保障

第十九条根据《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制定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通知》(冀财教〔2018〕99号),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可参照公办幼儿园标准执行,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补助普惠性民办园的公用经费由幼儿园统筹用于保育教育活动等方面支出。

第二十条根据《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普惠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承教基〔2019〕19号),对于收取保教费在900元/生/月以下(含900元)的民办园,落实每生每年40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最低标准,以后按年度适时提高拨款标准,建立增长机制;对于收取保教费在901元/生/月-1200元/生/月的民办园,由认定评审委员会或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在落实每生每年40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最低标准的情况下,给予差额补贴。

第二十一条利用小区配建幼儿园举办普惠性民办园的,举办者可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取得举办资格,与区教体局签订委托举办协议后,可获得无偿使用园舍6年的优惠政策,享受每生每年40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普惠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承教基〔2019〕19号)执行,办园前期投入资金由举办者支付。

五、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为三年,每年评估考核一次。

第二十三条经认定后的普惠性民办园应严格按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长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

第二十四条接受奖补资金的普惠性民办园应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教育、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如放弃普惠性民办园资质,以书面形式向区教体局提出申请,由区教体局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进行财务审计、结算,经公示后履行相关手续。

幼儿园合同范文5

部分幼儿园在对固定资产的购置环节,通常是忽略了对于成本与效益的分析和控制,幼儿园往往是缺什么买什么,在固定资产的采购环节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幼儿园存在着许多使用率较低的固定资产,甚至有部分的固定资产长期是处于闲置的状态;幼儿园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制定也不够完善,没有对固定资产实行管理责任制形式,也没有对固定资产开展报损审批制度。

二、幼儿园成本管理改善措施

1.明确成本费用的划分

征收空调费用通常有两个用途,一方面是为了来补偿对于空调机的损耗,另一方面是为了支付所耗的电费,这两项都应该包含在教育成本当中。对于空调机的消耗应该计入国定资产折旧当中去,空调耗用的电费应该计入到公用成本开支当中去;对于教育部门建园费用的处理,应该将其计入成本项目。实际上,对于幼儿园的建园费用,不论是私人建立还是国家、社会建立,都应该计入成本项目当中去。

2.教职员工工资费用的处理

如果幼儿园是公办幼儿园,幼儿园退休教职员工的工资及福利应该由教育部门或者政府来支付,因此,不能将退休教职员工的工资及福利计入成本项目中去;控制教职员工工资费用,幼儿园的人事工资单位需要从职工的调入、使用以及分配等环节入手,来开展具体的实施计划。幼儿园需要精简教学机构,保证引进的是学校所需要的人才,降低工资成本费用。除此之外,幼儿园还可以聘请兼职教师,据调查显示,一所经营出色的学校,其中只有百分之八十的教职员工是全职状态,有近百分之二十的教职员工是以兼职形式来开展教学活动的。在幼儿园教育环节,做好全职与兼职的合理搭配与控制,这样不仅能够充分有效的利用教育资源,而且还能够节约教育环节的工资开支。

3.固定资产处置与管理制度

幼儿园在准备购买固定资产时,需要提前进行成本与效益等可行性的分析,合理确定购买固定资产的最好时机,避免在购买固定资产过程中带来的无谓的开支;有效处理使用率低下甚至闲置的固定资产,比如采取“租”、“转”、“并”的形式,有效的提升固定资产的利用率,发挥出最大价值;幼儿园应该制定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制度,可以由幼儿园班级主任负责;在教师入职或者离职时,要做好固定资产的交接处理工作。与此同时,幼儿园应该做好固定资产的报损审批工作。

4.食堂成本管理

对于幼儿园的食堂成本管理,主要是对食堂的成本支出进行核算。(1)在对食堂支出进行成本核算的时候,需要以幼儿园食堂日常所需的各种支出为依据。原材料成本,原材料成本包括食堂的主副食、水电费以及燃料等成本,不能将其他与食堂无关系的支出列入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人工成本包括食堂员工的工资以及福利等,幼儿园其他非食堂工作人员以及老师的工资和福利不能列入其中;设备折旧的成本,对于非财政投入而出现的固定资产,需要针对不同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月式折旧。(2)加强采购环节的质量控制。对于食堂所要采购的原材料,应该以公共招标的形式来确定食堂供应商,确定供应商后还有签订规范的合同,并且需要设立专门的原料检验人员,对食堂所购买的原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除此之外,还要做到合理节约水、电、气的消耗,杜绝浪费。制定每日的采购验收表,建立食堂采购支出台账,并且在月底能够做出月度开支报表。

5.落实成本考核

为了能够顺利的开展幼儿园的成本管理活动,有效的评价幼儿园成本管理活动的成效,充分衡量成本计划的完成概况,必须开展有效的成本考核工作,将建立部门责任制和成本考核充分结合起来,在每月月末将部门的所有指标进行横向与纵向的分析与对比,从而来考核部门的业绩,潜在的调动幼儿园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三、结束语

幼儿园合同范文6

部分幼儿园在对固定资产的购置环节,通常是忽略了对于成本与效益的分析和控制,幼儿园往往是缺什么买什么,在固定资产的采购环节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幼儿园存在着许多使用率较低的固定资产,甚至有部分的固定资产长期是处于闲置的状态;幼儿园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制定也不够完善,没有对固定资产实行管理责任制形式,也没有对固定资产开展报损审批制度。

二、幼儿园成本管理改善措施

1.明确成本费用的划分

征收空调费用通常有两个用途,一方面是为了来补偿对于空调机的损耗,另一方面是为了支付所耗的电费,这两项都应该包含在教育成本当中。对于空调机的消耗应该计入国定资产折旧当中去,空调耗用的电费应该计入到公用成本开支当中去;对于教育部门建园费用的处理,应该将其计入成本项目。实际上,对于幼儿园的建园费用,不论是私人建立还是国家、社会建立,都应该计入成本项目当中去。

2.教职员工工资费用的处理

如果幼儿园是公办幼儿园,幼儿园退休教职员工的工资及福利应该由教育部门或者政府来支付,因此,不能将退休教职员工的工资及福利计入成本项目中去;控制教职员工工资费用,幼儿园的人事工资单位需要从职工的调入、使用以及分配等环节入手,来开展具体的实施计划。幼儿园需要精简教学机构,保证引进的是学校所需要的人才,降低工资成本费用。除此之外,幼儿园还可以聘请兼职教师,据调查显示,一所经营出色的学校,其中只有百分之八十的教职员工是全职状态,有近百分之二十的教职员工是以兼职形式来开展教学活动的。在幼儿园教育环节,做好全职与兼职的合理搭配与控制,这样不仅能够充分有效的利用教育资源,而且还能够节约教育环节的工资开支。

3.固定资产处置与管理制度

幼儿园在准备购买固定资产时,需要提前进行成本与效益等可行性的分析,合理确定购买固定资产的最好时机,避免在购买固定资产过程中带来的无谓的开支;有效处理使用率低下甚至闲置的固定资产,比如采取“租”、“转”、“并”的形式,有效的提升固定资产的利用率,发挥出最大价值;幼儿园应该制定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制度,可以由幼儿园班级主任负责;在教师入职或者离职时,要做好固定资产的交接处理工作。与此同时,幼儿园应该做好固定资产的报损审批工作。

4.食堂成本管理

对于幼儿园的食堂成本管理,主要是对食堂的成本支出进行核算。(1)在对食堂支出进行成本核算的时候,需要以幼儿园食堂日常所需的各种支出为依据。原材料成本,原材料成本包括食堂的主副食、水电费以及燃料等成本,不能将其他与食堂无关系的支出列入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人工成本包括食堂员工的工资以及福利等,幼儿园其他非食堂工作人员以及老师的工资和福利不能列入其中;设备折旧的成本,对于非财政投入而出现的固定资产,需要针对不同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月式折旧。(2)加强采购环节的质量控制。对于食堂所要采购的原材料,应该以公共招标的形式来确定食堂供应商,确定供应商后还有签订规范的合同,并且需要设立专门的原料检验人员,对食堂所购买的原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除此之外,还要做到合理节约水、电、气的消耗,杜绝浪费。制定每日的采购验收表,建立食堂采购支出台账,并且在月底能够做出月度开支报表。

5.落实成本考核

为了能够顺利的开展幼儿园的成本管理活动,有效的评价幼儿园成本管理活动的成效,充分衡量成本计划的完成概况,必须开展有效的成本考核工作,将建立部门责任制和成本考核充分结合起来,在每月月末将部门的所有指标进行横向与纵向的分析与对比,从而来考核部门的业绩,潜在的调动幼儿园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三、结束语

幼儿园合同范文7

【关键词】教师;虐童;对策

一、幼儿教师虐待儿童行为的原因

(一)工作压力大

幼儿园教师不仅要完成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工作任务,还要担负起照顾幼儿的保育任务。幼儿园教师都是每天早上7:30上班,下午6:00才下班,工作时间长达将近11个小时,在下班后都表示什么都不去想,动都不想动。在幼儿园里,生怕孩子有什么闪失,时刻需要监视着孩子的一举一动,心理压力也是非常大的。巨大的心里压力导致幼儿教师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二)工资待遇低

大部分幼儿园教师认为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太低,而且合同制教师和在编老师的工资待遇差距较大,影响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也影响到了教师对待幼儿的态度,很多教师抱着可干可不干的态度去完成保育和教育任务,影响到了保育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三)部分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素质不高

幼儿园教师作为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以后才能走上工作岗位。然而当前幼儿园教师队伍当中教师学历水平不高,大部分都是大专学历水平,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亟待提高。许多教师在保育和教育工作中不能将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运用到自己的实际工作当中去。

(四)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健全的法律法规是保护幼儿权益的重要保障,当前幼儿园屡屡出现的虐待儿童的现象和法律法规的缺失有着相当大的关系。每当出现虐待儿童事件以后,对当事人的处理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大部分当事人就是被所在幼儿园开除而已,这样的处理结果能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虐待儿童事件的发生值得我们深思。

二、幼儿教师虐待儿童行为的对策分析

(一)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目前国内关于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有几部,但是这些法律规范里针对虐待儿童行为的处理的规定非常少,一些规定比较模糊,处罚的措施不明确或者是处罚的程度太轻,不能从根本上去遏制这种现象的发生,因此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十分必要的。西方的许多发达国家对于这方面的法律已经十分的健全,国内可以借鉴这些国家的做法,同时结合自己国家的真实情况,制定切实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促进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

(二)提高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

目前幼儿园的工资待遇普遍较低,公立幼儿园和私立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差距较大,两者相差的一倍还要多,应该大力提高私立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待遇。工资待遇的提高解决了教师的后顾之忧,能够调动幼儿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让幼儿教师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钻研幼儿教学,同时也能把职业道德素质高,专业能力扎实的幼儿教师留在幼儿园,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素质。

(三)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幼儿园要经常开展一系列的教育培训工作,给教师培训的机会,让幼儿园教师及时吸收先进的幼儿教育理念,可以把教育培训工作和教师工资待遇、职称的评定结合起来,调动全体教师继续学习的积极性。培训教育的工作切忌流于形式,可以采取参观、一对一解答、示范园引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从解决幼儿园教师遇到的实际问题入手,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

培养幼儿教师的师范院校应该把学生道德素质纳入到毕业成绩的考核标准当中去,开展相关的职业道德课程,促进学生道德水平的提高。幼儿园也应当在教师道德水平的提高方面做出努力,经常开展优秀教师的学习感悟活动,同时将幼儿教师师德纳入到幼儿园的绩效考核当中去,也可以拿出专项的资金,用于奖励那些师德素质较高的老师,建立相应的物质奖励机制,多方面提高幼儿教师的道德素质。

(五)幼儿教师自身方面的努力

教师职业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职业,当今社会的发展也对教师职业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幼儿园教师应该树立崇高的教育理想,把教育事业当成是自己的事业,立志成为一名合格的幼儿园教师,不断的钻研专业知识,提高自身道德素质,让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园丁。

参考文献:

[1]皮艺军.“虐童”浅析[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3(01)

幼儿园合同范文8

一、提高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一个人终身发展的奠基阶段,是推进教育公平、社会公平的起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保持社会稳定,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加快各级各类教育和谐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一年来,我区学前教育稳步发展,教育管理逐步规范,幼儿园布局调整力度加大,办园水平明显提高。目前共有幼儿园9所,在园幼儿1365人,专任教师60人,学前三年(3-5周岁)幼儿毛入园率达到96%。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尚不完善,财政性投入偏低,农民负担较重;办园条件与城区的幼儿园差别较大,还需进一步优化与改善,保教质量有待提高;师资力量相对薄弱,教师工资偏低等。农村学前教育已经成为我区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把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放在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缩小与周边城区的教育差距。

二、明确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

年,我区农村学前教育要实现如下基本工作目标:

(一)深化办园体制改革。石埠经济发展区管委会加快成立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考核全区幼儿工作。加快形成以经济发展区管委会办园为主体,以村集体办园和民办幼儿园为补充,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农村学前教育办园格局,促进农村学前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二)提高适龄儿童入园率。到年,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到90%以上,学前一年儿童入园率达到100%,大幅度提高2周岁儿童的入园率和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园率。

(三)提高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到年,在中心园和村办园园舍达到省级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筹措资金,对幼儿园内部设施进行配备和完善,查缺补漏,配齐各类儿童玩具、教学设施等,最终达到省级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的要求。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园长、教师岗位资质准入制度,逐步达到全员持证上岗。到年,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5%以上。

三、强化政府职责,深化办园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一)建立农村学前教育“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区管委会负责全区学前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公办幼儿园建设和各类幼儿园管理,积极争创“市学前教育先进单位”。经济发展区管委会承担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责任,负责农村学前教育经费筹措,改善办园条件,扩建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中的作用,采取措施确保农村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石埠经济发展区教育管理办公室作为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拟定规章制度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建立学前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培养和培训学前师资队伍,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具体指导和推动幼儿家庭教育;配备专职行政管理人员和教研人员,负责对学前教育指导和管理。

(二)推行中心幼儿园独立建制。石埠中心幼儿园为政府举办的公益性独立法人事业单位,负责区域内农村学前教育的管理、业务指导、考核评估等工作。

(三)严格教职工选配与管理。全区幼儿园所需教职工由经济发展区教育管理办公室和中心幼儿园负责按所需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心幼儿园园长参照中小学校长的任职办法,由教育办从公办教师中选拔聘任,享受与农村中小学校长同等待遇。

四、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农村幼儿园布局

(一)合理调整幼儿园布局。按照“适度规模、确保质量、就近入园”的原则,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到年,我区保留1所中心幼儿园,6处村办幼儿园,1处民办幼儿园。今后在新建住宅小区时,应按城市小区幼儿园规划标准进行相关配套建设,同步做好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布点工作。

(二)进一步优化办园条件。要结合幼儿园布局调整,将学前幼儿的“食宿暖行”问题纳入中小学“食暖行”工程中统筹安排。幼儿园厨房、寝室等基础设施和取暖设备,按照市级示范幼儿园标准进行建设与配置。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素质

(一)配足配强管理人员和师资队伍。中心幼儿园要配备专职行政管理人员和教研人员,负责对农村学前教育进行指导和管理。农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依据《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规定,每班配备2名专职教师,有条件的可另配备1名保育员,确保幼儿教师队伍充足、稳定。

(二)实施幼儿园教职工资格制度和聘任制度。幼儿园园长必须持幼教专业证书上岗。幼儿教师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作为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工资待遇提高的必备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幼儿教师,要逐步退出教师岗位。农村幼儿园新进非公办幼儿教师,应当从具备幼儿教育合格学历的毕业生中择优录用。各幼儿园需配备专(兼)职医务人员,加强园区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幼儿健康成长。幼儿园医务人员、保育员、食堂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关岗位资质,做到持证上岗。园长和教职工持证率与幼儿园的审批、达标升级直接挂钩。幼儿园教职工全部实行聘用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提高农村幼儿教师队伍素质。将农村幼儿教师培训纳入教师教育统筹规划,建立健全园长、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岗前和岗后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全员培训计划。建立农村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名师的引领带动作用,推进农村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升,从根本上克服“重教轻保”和学前教育“小学化”、“成人化”倾向。#p#分页标题#e#

(四)切实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农村幼儿教师待遇,公办幼儿教师在工资标准、职称评审、优秀教师评选等方面与中小学教师享受同等待遇。确保非公办幼儿教师平均工资逐年增长。

六、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