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能培训范例

数字技能培训

数字技能培训范文1

1.数字化管理环境下劳动组织架构、员工岗位发生了变化,员工培训的重点也发生了变化

从采油岗位、工种、培训重点对比可看出:数字化管理打破了传统的岗位工种界限,岗位由传统模式下的8个减为2个;工种由传统模式下的5个减为2个;培训重点也由原来针对各类工种、岗位的应知应会操作技能培训,转变为数字化管理和标准作业程序培训。

2.数字化管理环境下对员工职业技能的要求发生了变化

数字化管理的实施,优化了业务结构,重造了管理流程,更新了管理理念,变革了管理方式,对工种的要求是多工种合一,对岗位的要求是一岗多能。员工工作形式发生了改变,由过去单一的工作向复合型工作转变,逐步由掌握所在岗位单一传统职业技能变为掌握与数字化管理相结合的新的职业技能,从单纯的手工操作更多的转变为以计算机操控为主的操作。

3.数字化管理环境下员工培训需求的调查分析

通过对长庆油田目前数字化推广应用情况的调查显示,随着数字化管理的持续推进,提高员工对数字化管理的认知、掌握和应用能力的培训需求不断增强,具体来讲,就是要实现“一要四会”的培训目标,即流程要清楚、岗位会操作、设备会维护、故障会排除、风险会辨识。站控系统操作、数字化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数字化设备原理及维护方法、计算机及网络知识,自动控制知识及数字化方案的编制以及数字化技术与传统技术的融合等内容将成为数字化管理环境下员工岗位新的培训需求。员工培训已由单一的岗位安全操作生产为目标的岗位技能提升需求向数字化管理生产操控为手段的综合素质技能提升需求转变。

4.员工培训组织方式的需求

数字化管理将员工的工作环境从独守山头的驻井看护转变为相对集中的工作和生活中。工作环境的改变也使员工培训的组织方式由多单元分散培训变为集中培训,大大改变了以往走班窜站、分散培训而带来的“货郎式”现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员工相对集中的培训组织也为培训实施的多元化打下了基础。

二、数字化管理环境下员工培训方式方法的探讨

数字化管理环境下的员工培训必须要紧贴数字化管理应用实际,充分利用已建成的网络环境,分层次、有侧重的实施理论和技能知识的培训,将各工种的传统职业技能和数字化管理知识技能有机结合,实现岗位员工会操作、管理人员会使用、骨干人员会维护、技术人员能检测的目标。

1.建立模块化的培训模式,分层次实施培训

按照数字化管理环境下的劳动组织形式,以新的岗位划分为单元,将培训对象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模块进行培训。

2.继承创新员工培训方式方法,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利用已完善的油田内部网络,建立一套公司级的数字化网络培训平台,实施基于网络的学分制培训,既可缓解工学矛盾,又可全面提升员工技能水平。学分制培训的实施一是可以充分利用数字化条件下的网络环境有效解决工学矛盾。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自主选择课程,安排时间,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有效的缓解工学矛盾,并可节约企业成本。二是体现“因材施教”。员工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主安排学习时间和进度,最大限度的发挥个人潜能和优势。三是可激发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学分制培训可以促使员工培训时更为主动和努力,争取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学分,进入更高层次的技术队伍,这不仅有利于团队学习而且还可以形成终生学习良好氛围的形成。

3.加强“三级”培训体系建设,提高培训的针对性

加强公司、厂(处)和作业区三级培训机构的联系,分层次、有重点的实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可为每名员工制作统一的培训记录手册,随时记录员工的培训记录,各培训机构可通过培训记录手册,实时了解员工的培训经历,为进一步培训提供参考。公司培训机构作为高级工以上级别的培训场所,重点加强理论培训;厂处培训机构作为本单位初级、中级工及本单位员工轮训场所,重点加强操作技能培训;作业区培训机构,重点加强员工岗位日常培训。

三、数字化管理环境下培训保障体系的建立

数字化管理环境下的培训革新是在油田新形式下,对传统培训模式的完善和提高。为了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运行,需要在培训政策、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仿真软件的研制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1.培训政策

一是加大对数字化管理环境下员工培训的投入。二是建立数字化环境下员工培训考核与岗位职责相一致、工作业绩和待遇相一致的评价联系机制。

2.教材及课件开发

一是要按照数字化管理环境下对工种、岗位的职责要求,在遵循国家职业工种培训标准的基础上,紧贴数字化管理实际,对现有的培训教材进行修订完善,剔除与数字化管理环境下不相符合的内容,融入与数字化管理相关的内容,按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应掌握的应知应会知识和技能模块编写新的培训教材,并开发新的鉴定试题库和技能操作鉴定标准。二是为适应网络学分制培训的需要,开发一批与培训内容相一致的网络课件,供员工自学。三是根据工种、岗位、设备装置和工艺流程等要求,利用先进的仿真技术开发一套仿真模拟培训系统,按不同模块开发仿真课件,将仿真操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手段融入到培训实施中,增强学员的动手、分析和解决现场实际问题的能力。

3.师资建设

数字技能培训范文2

“十三五”期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将“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建机制、强举措、抓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协同履职、全面尽责”的工作格局,在就业工作上取得积极进展。全市就业规模稳步增长,城镇新增就业362万人,超过预期目标62万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合理区间;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质量不断提高。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为促进就业提供了良好的客观环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了根本保证。我市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智造重镇”“智慧名城”加快建设,经济稳中加固、稳中向好、长期向好,为就业长期稳定创造了良好条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新兴创业机会日益增多;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社会性流动更加顺畅,为促进就业夯实了人力资源支撑。

但也要看到,“十四五”时期就业领域也出现了新变化、新趋势,我市就业工作面临新矛盾、新挑战。劳动力技能素质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技能人才数量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结构性就业矛盾将更加突出。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剧,人口红利正逐渐消失,用工成本逐渐上涨,大龄低技能劳动者将面临更大就业压力。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比高于全国,仍有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压力依然较大。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亟待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加速应用对就业的替代效应持续显现,加之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对就业的潜在冲击仍需警惕防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有利于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完善就业优先政策体系、强化培训服务、注重权益保障,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持续提升就业质量,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继续促进重点群体就业,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为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将实现人民群众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奋斗目标,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打破区域、城乡壁垒,拓展就业政策和服务覆盖面,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就业优先。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增强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实现就业增长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

——坚持扩容提质。兼顾就业容量、质量和结构,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稳定和扩大就业;更加重视日益凸显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快劳动者素质提升,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推动形成劳动力市场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

——坚持系统观念。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破除制约就业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效率;强化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职能,加强就业政策与其他政策措施的衔接配套、协同联动,形成促进就业的强大合力。

——坚持底线思维。紧盯就业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聚焦重点群体、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因地因企因人强化分类帮扶,筑牢民生底线。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影响,完善失业预警防控机制,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要实现以下目标:

——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城镇新增就业3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帮扶75万登记失业人员和40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城乡、区域就业机会差距逐步缩小,劳动力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

——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劳动报酬增加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护,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更多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

——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缓解。城镇就业占比达到67%以上,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逐步扩大,就业结构持续优化。人力资源质量大幅提升,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5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35万人,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更加匹配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要。

——创业环境持续优化。创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创业服务机制更加健全,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数量稳步增长,创业创新活动品牌更加丰富,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劳动者投身创业积极性不断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不断增强。

——就业服务更加完善。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覆盖率达到100%,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和便捷化水平明显提升。

——风险应对能力明显增强。就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机制更加健全,失业人员保障范围有效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体得到及时帮扶,就业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三、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

(一)全面增强就业吸纳能力。

强化区域就业优先政策。充实政策工具箱,加强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持续促进消费升级,带动就业。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制定实施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对就业的影响,提升重大政策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的促进作用。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健全就业目标责任考核和激励机制,建立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考核评价体系。

提高制造业就业质量。立足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加大高素质人才供给,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支柱产业提质工程、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升工程。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职业技能培训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产业链、创新链与培训链有效衔接,提高从业人员收入水平,增强制造业就业吸引力,缓解制造业“招工难”问题。注重发展技能密集型产业,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赋能、延伸产业链条,开发更多制造业领域技能型就业岗位。推动万亿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和汽车、装备、材料、特色消费品、生物医药等千亿级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打造更多制造业就业增长点。

扩大现代服务业就业容量。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加快发展研发设计、交通物流、宣传会展、法律服务等服务业,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和更多选择。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健康、养老、育幼、文旅、家政、物业等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实现就业容量扩大。鼓励商贸流通和消费服务业态与模式创新,引导夜间经济、便民生活圈等健康发展,稳定开发社区超市、便利店、社区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充分释放服务业就业容量大的优势。

拓展农业就业空间。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政策、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向农村集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乡镇、村联动发展,大力推动农村电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富民产业发展,不断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

支持中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稳定发展增加就业。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和吸纳就业的政策体系,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持续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支持力度,取消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生态,支持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增强就业岗位创造能力。

(二)培育接续有力的就业新动能。

促进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以数字技术创新应用为驱动力,加快建设“智造重镇”“智慧名城”,打造全国领先的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全球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高地,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构建“芯屏器核网”全产业链,集聚“云联数算用”全要素群,塑造“住业游乐购”全场景集,打造千亿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群,扩大数字经济领域吸纳就业能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建立数字经济领域博士后创新创业园,集聚一批专业拔尖人才,大力引进数字经济高端人才;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统筹全市高校学科资源调度,培育多层次数字经济人才,拓展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创业空间。推进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转型赋能,促进平台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规范健康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将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纳入就业管理服务范围,并享受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加快落实《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提高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水平。

(三)提高区域就业承载力。

推动“一区两群”就业协调发展。支持主城都市区发挥创新要素集聚优势,在创新引领上实现突破,率先实现产业升级,开拓高质量就业新领域,培育高质量就业增长极。支持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立足当地特色产业和基础优势产业,加快培育产业链长、带动就业能力强的支柱产业,统筹布局新兴产业,积极对接先进生产要素和创新资源搭建产业转型平台,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协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促进就业。鼓励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与主城都市区通过共建跨区域产业合作园区、发展飞地经济等多种方式搭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增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健全区域间产业转移合理利益分配共享机制,创造更多本地就业岗位。加快完善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基础设施,提升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效能。

实施特殊类型地区就业促进行动。贯彻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健全巩固拓展就业扶贫成果的长效机制;持续支持脱贫地区,特别是原深度贫困区县,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引进适合当地发展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巩固和提升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成效,持续带动就业增长。支持三峡库区、武陵山区、大巴山区、革命老区等地区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带动就业能力强、增收致富效果好的优势富民产业,完善就地就近就业配套设施,促进当地群众稳定就业,实现增收。推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延伸资源型产业链条,培育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为当地职工转岗就业拓展空间。

四、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

(一)优化创业环境。

深化创业领域“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创新创业提供良好发展环境。按照国家标准,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形壁垒,最大限度破除制约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推动减少和优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探索开展“一业一证”改革,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建立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实行以公平为原则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优化创业政策体系。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制定更多支持初创实体发展政策,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提升初创企业创业成功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完善债券、股权等融资支持工具,提高贷款便利度和政策获得感。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探索实施优质创业项目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建立健全市场化“天使投资”对接机制,完善创业投资生态链。

实现创业资源开放共享。强化大企业在市场拓展、产业链协调、带动中小企业创业方面的作用,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专项行动,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场景、应用、需求,打造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创新创业生态。推动全市部级和市级科研平台、科研数据、科研仪器设施、高校实验室进一步向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开放,创造更多创业机会。促进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开放企业(项目)资源,建立项目对接机制,吸纳人才创业。

(二)鼓励引导各类群体投身创业。

激发劳动者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入实施乡村企业家、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培育3万名农业农村企业家和致富带头人。实施大学生创业支持计划、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倡导敬业、精益、专注、宽容失败的创业创新文化。完善试错机制,对创业失败者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

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创业人才。充分利用高校双创示范基地、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等平台,大力发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培育一批创业拔尖人才。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大创业人才引进力度,为高层次人才来渝创业提供便利。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创新创业人才评价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激励和保障。

(三)提升公共创业服务能力。

打造全生态、专业化、多层次的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创业服务网络,加强创业服务队伍建设,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服务。落实创业导师制,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高技能人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等到基层开展创业服务。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积极参加全国双创活动周、全国创新创业大赛,定期举办“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创业生态峰会等赛事活动,营造更加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

建设特色化、功能化、高质量的创业平台载体。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相互接续的创业平台支持链条。打造创业型示范城市、创业就业乡镇(街道)、创业就业村(社区)三级创业体系。实施全市创业孵化基地改造提升工程,强化服务质量管理,提升服务孵化功能,支持大企业与地方政府、高校共建创业孵化载体,探索建设运营新模式,提高创业孵化载体利用率,创建一批部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优化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布局,充分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支持各区县开辟退役军人创业专区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依托各类产业园区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环大学创新生态圈,加强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基地等孵化载体建设。推进大创谷建设,服务科学城发展。加强与国家部委共建,提升留学人员创业园品质。

五、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一)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

拓宽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和我市产业布局,加快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智能化新兴产业提速发展,创造更多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长和智力优势的知识技术型就业岗位,带动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技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等行业领域就业创业。实施高校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大力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计划,围绕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社会治理等,扩大农业技术、基层教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领域就业空间。健全高校毕业生留渝来渝就业创业政策体系,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生态。

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品质。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加大在校生实习和毕业生就业见习组织力度,开展大规模、高质量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重庆高校各专业毕业生年底去向落实率,引导高校建立“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合理调整招生计划和培养方案。在高校推行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完善全员推进就业的运行机制。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咨询和就业心理咨询服务,强化择业就业观念引导,推动积极理性就业。对接全国智能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建好用好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完善“线上+线下”“公共+市场”就业服务模式,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机制和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机制,将留学回国毕业生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多渠道搭建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实习见习、创业实践平台,强化就业服务。

(二)高度重视城镇青年就业。

为城镇青年创造多样化就业机会。聚焦城镇青年(主要包括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青年、转岗青年职工等,下同),完善就业支持体系。结合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深度融合发展,创造更多适合城镇青年的就业岗位,带动更多城镇青年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领域就业创业,激发城镇青年就业创业活力。紧扣我市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完善人力资源需求、要素配置、协同发展机制,支持城镇青年到人才紧缺领域就业。

增强城镇青年职业发展能力。发挥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产业企业园区、青年之家、青年活动中心等各类平台作用,支持城镇青年参加职业指导、职业体验、创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探索组织青年职业训练营、就业训练工场,打造适合城镇青年特点的就业服务模式,畅通信息服务渠道,提高择业精准度。将技能竞赛与技能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在职业竞赛和技能培训中增强青年职业发展、职业转换能力。

强化城镇青年就业帮扶。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和百万青年就业促进计划,举办“成渝双城青才计划”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季等就业服务活动,围绕大数据、电子商务等前沿领域创新举办青创训练营。对长期失业青年开展实践引导、分类指导和跟踪帮扶,将劳动精神、奋斗精神融入指导和实践,引导青年自强自立。对困难失业青年提供就业援助。

(三)促进退役军人就业。

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健全退役军人就业支持体系,促进退役军人多渠道就业。汇集各类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资源,适时调整退役军人就业岗位目录,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实施“兵支书”协同培养工程,引导退役军人在乡村就业创业。对接国家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退役军人就业信息平台,建立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实名台账,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就业服务功能,为退役军人提供精准就业创业服务。推进各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窗口,定期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相关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提供免费或优惠就业服务。建立失业退役军人常态化就业帮扶援助机制,促进失业退役军人尽快就业;对年龄偏大、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就业的退役军人,开发公益岗位进行过渡安置。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形势定期综合会商评估机制,开展退役军人就业统计调查,加强就业动态监测预警。

(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支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发挥劳务经纪人和驻外劳务办事机构服务、引导作用,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就近就地就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合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创造更多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岗位。培育一批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效果好的劳务品牌。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广泛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优先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的维修养护,并及时足额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完善城乡双向流动的户口迁移政策,确保外地和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致,推动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具有落户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便捷落户。开展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适应性培训,促进其有序融入城市生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分配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和提供保障性住房规模挂钩的政策。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资产等权益,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享有的子女义务教育、医疗、社会保险、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其全面融入城市。

健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重点关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支持建设一批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帮扶基地等载体,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确保脱贫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

(五)保障残疾人就业。

完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加强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优先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积极措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对吸纳残疾人就业较为集中的就业用人单位,加大财政、税收等方面支持力度,稳定残疾人就业岗位。将就业困难的残疾人优先纳入公益性岗位过渡安置,实现就近就便就业。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机构。

(六)做好其他群体就业工作。

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就业援助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细化服务,加强就业帮扶效果的跟踪与评估,千方百计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兜底帮扶就业。

促进其他群体就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好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和权益保护,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及时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等支持。持续做好产业结构调整、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中的人员转岗再就业。

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

(一)大规模多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着力完善培训、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持续增强技能人才发展动力和创新创造活力,以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政府补贴培训为有益补充,以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等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持续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探索“互联网+”“智能+”培训新形态,推动培训方式变革创新。

分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行重庆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面向企业职工、重点群体的专项培训计划。全面推广应用“智能就业培训平台”,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按需开展特色职业(工种)培训。创新职业培训方式,实行基本职业培训包制度,开发重点职工、新兴工种培训标准,建立急需紧缺职业目录编制制度,推广应用“互联网+”培训和监管模式,增强职业培训的效果。广泛开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实施“智能+技能”高新技能人才新职业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安全生产素质。

实现培训供给多元化。有效发挥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等培训载体作用,推动培训市场全面开放,加强企业、学校、行业协会、工会等多方联动培训,有效增加培训供给。健全政府购买培训机制,遴选优质培训机构,开展高质量培训。

切实提升培训质量。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领域集中,动态调整培训项目目录。加强紧缺职业工种培训,优化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管理,实现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建立完善培训信息、质量评价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个人培训账户,形成劳动者职业技能电子档案,实现与就业、社会保障等信息联通共享。

提高劳动者职业素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鼓励劳动者通过诚实辛勤劳动、创新创业创造过上幸福美好生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创业观,培养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意识。推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高产业工人综合素质。

(二)构建系统完备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推动职业技术教育提质培优。突出职业技术教育类型特色,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优化机构和布局。实施现代职业技术质量提升计划,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高质量职业技术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特色优质专业。健全技能人才教育培养与产业发展联动机制,增强技能人才教育培养前瞻性。提升职业技术教育质量,优化高校学科专业布局,推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及时减少、撤销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持续实施“巴渝工匠”发展计划,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建设一支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适应现代化经济体系、具备较高职业技能和道德素质、结构比较合理的劳动者队伍。

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推动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水平大学开放教育资源,完善注册学习和弹性学习制度。健全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转换与认证制度,探索开展“学分银行”以及学分积累转换工作。促进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畅通在职人员继续教育与终身学习通道。规范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积极发展在线教育,完善线上、线下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机制。积极发展城乡社区教育。

深化技能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逐步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定期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及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

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作用。完善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创新推进职业技能竞赛举办模式,打造职业技能竞赛品牌,适时举办“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努力将重庆建设成为中西部职业技能竞赛中心,引领和带动全民职业技能水平提升。

七、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体系

(一)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化建设。合理配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设施设备,加强职业指导人员、职业信息分析师、创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专业化队伍建设。加强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充分就业区县、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探索建立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基地。

加快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我市就业创业服务标准化总体规划和工作方案,制定包含视觉识别、平台建设、核心流程、业务规范、档案管理、服务评价等内容的就业服务标准体系,实现全市区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标准化。

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就业服务智慧化升级,推动就业服务向移动终端、自主平台延伸,打造集政策解读、业务办理等于一体的人工智能服务模式,逐步实现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健全重庆市与劳务输入输出省(区、市)信息互通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力跨区域精准对接。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实现就业管理和服务全程信息化。

(二)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机制。

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更加便民化。健全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推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注册地、经营地、用工地免费享受劳动用工咨询、招聘信息等服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便利共享。

推进就业服务主体和服务方式多元化。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民营机构合作。支持民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探索建立就业指导专家、创业指导专家等志愿者团队提供灵活性就业创业服务。组织动员各类群团组织参与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根据不同劳动者的自身条件和服务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和解决方案。

推进就业创业宣传活动。实施“就在山城·渝创渝新”宣传计划,定期开展就业创业政策进基层宣传等活动,组织开展典型就业创业人物、带动就业突出贡献集体等评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氛围。

(三)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供精准专业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大力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业态。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推动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向中高端发展。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公共就业服务和人力资源服务。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平台建设。搭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线上线下供需对接和交易平台,支持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推进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构建国家、市、区县三级产业园梯次发展格局。推动建设部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2家、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0家、区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若干家。打造1—2家部级人力资源市场,配套建设一批市级、区县级人力资源市场。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名优企业培育。实施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培育计划,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积极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人力资源知名企业。实施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区县、进园区、进企业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服务产业、服务企业、服务就业的积极作用。鼓励骨干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提升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水平。到“十四五”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达3500家,从业人员达3.5万人,就业和流动人数达500万人次,力争培育1—2家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上市。

提高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水平。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信息数据整合,建成覆盖本地的求职人群数据库和辐射全国的人力资源引入网络体系。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探索创立新业态领域服务标准。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分类评定办法。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诚信经营。

八、持续优化就业环境

(一)改善劳动者就业条件。

合理增加劳动报酬。优化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设公平效率兼顾、激发就业活力的收入分配体系。定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制度,实现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并轨。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依法加强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管。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

营造良好劳动环境。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加强矿山、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简单重复的工作环节和“危繁脏重”的工作岗位尽快实现自动化智能化替代。

完善劳动者社会保障。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提高劳动者参保率。加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力度,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二)促进平等就业。

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协调衔接的流动政策和交流合作机制,构建市场化配置和自由流动机制,加快形成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深化用人制度、档案服务改革,畅通有序流动渠道。拓宽技能人才上升通道。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拓展基层人员发展空间,加大对基层一线人员的激励力度。

努力消除就业歧视。建立劳动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逐步消除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身份、残疾、宗教信仰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增强劳动力市场包容性。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技能培训、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权益,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引导用人单位积极承担生育友好的社会责任,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和联合约谈机制,及时纠正含有歧视内容和不合理限制的招聘行为。

(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扎实做好劳动权益保障。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规范招聘行为,强化劳务派遣用工监管。健全劳动合同制度,鼓励企业与劳动者签订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时制度,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推进智慧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建设,强化大数据分析能力和监控预警功能,提高劳动保障执法效能。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稳妥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加强企业民主协商机制建设,推进劳动关系治理制度和方法创新。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持续推动劳动合同制度落实,以中小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巩固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积极开展“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A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定复核工作,加强优秀和谐企业典型宣传,组建市级和谐劳动关系专家库和专业服务队,为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专业化指导服务。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县。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

(四)加强就业交流合作。

深化川渝就业协同。推动川渝两地公共就业综合服务平台共建,求职用工、就业监测、重点群体就业等大数据信息共享,实现就业服务跨区域通办。探索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共享合作交流机制,共享创业导师库、项目库资源。推动两地互设劳务办事机构,打造劳务品牌,深化农民工服务协作。加强两地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合作,健全两地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协作机制,强化劳动保障执法办案联合联动。

积极开展对外合作。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资源,有效激活重庆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与其他省(区、市)的交流合作,持续推进鲁渝劳务协作工作。

九、防范化解失业风险

(一)健全监测预警机制。

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调查体系。构建覆盖劳动力市场、企业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个体的就业失业监测网络,优化调查方案、扩大样本规模,强化宏观经济、网络招聘、社保参保、铁路客运和移动通信等大数据运用,全面反映就业增长、失业水平、市场供求状况。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统计监测机制,强化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新就业形态平台用工监测。增强风险预警预判能力。健全就业形势科学研判机制,组建专业咨询团队,开展就业重大问题研究,加强对重点区县、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岗位动态变化监测,及时分析研判就业市场变化,提升形势感知、分析研判和科学决策水平。完善企业规模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定期开展风险评估,适时失业预警信息。研究建立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就业的监测应对机制。推动区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失业风险预警制度。

(二)全面加强风险应对处置。

健全失业风险应对机制。健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机制,畅通信息交换渠道,建立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县的失业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完善失业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就业风险储备金和分级响应政策储备库,有效防范化解失业风险。允许困难企业在与职工协商一致基础上,采取依法调整工时、薪酬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指导企业依法依规裁员。

完善失业保障体系。稳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优化简化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推行网上办理,提高政策受益率。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适当采取“低保渐退”等措施,增强失业人员、困难人员就业意愿和稳定性。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建立失业人员常态化帮扶机制,实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生活保障联动。

积极应对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对就业的影响。持续加强人工智能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科学评估相关产业对就业的影响。逐步建立人工智能对就业影响的协同应对机制,构建不同行业、不同业态间的转岗机制,加快劳动者知识和技能更新速度,积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适应性、储备性培训,提升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技术通用技能,充分放大其就业创造效应。及时对受人工智能影响的失业困难人员开展就业援助。

十、实施更加有力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促进就业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促进就业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点工作范畴,细化目标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考核,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就业补助资金的适用范围和支出结构,用好失业保险基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拓宽资金渠道,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在返乡入乡创业、技能培训、职业技术教育、就业服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数字技能培训范文3

关键词:数字经济;成都;经济发展;转型;难点;对策

当前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使得新业态、新模式快速涌现。互联网、大数据等在社会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与转型发挥着重要作用,对成都经济发展带来了深远影响[1]。

1数字经济的概念

在当前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数字经济应运而生。数字经济是经济形态变迁的新阶段,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是两大形态。数字经济对经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1数据逐渐成为生产要素。一方面,数字经济下的数字信号与传统模拟信息相比有着更多优势,在信息产生、传输、使用方面创造了有利条件。通过建设数字基础设施,社会经济主体广泛参与,经济成果逐渐数字化,如商品、货币等,使整个经济社会都朝着数字经济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经济活动良好发展的关键要素是数据,数据智能化能够突破以往要素的供给约束条件,对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

1.2数字经济产业成为主导产业。一方面,数字产品与服务建立在新技术的应用基础上,使经济社会中出现了很多新产品、新服务,催生了新需求,吸引了很多新企业与研发机构持续加入,从而使数字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从事数字经济的企业越来越多,采用的技术水平迅速提升。另一方面,数字经济产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各产业部门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的提升。当前数字经济产业迅速增长,成为了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创新点。

1.3数字经济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随着数字技术不断提高,数字产业交互融合、数字经济跨产业融合,在生产、分配、消费等领域也逐渐产生广泛影响。在这一背景下,产业融合对推动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为数字经济促使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及传统产业效率提高[3]。

2数字经济促进成都经济发展与转型中遇到的难点

2.1缺乏制造业对数字化转型的方法论。对于制造类的企业来说,数字化转型的需求尤为迫切,这种迫切不仅体现在缺乏有效数据,也体现在基础设施与专业人才不足。面对新数字化产业,传统的组织架构与企业文化很难适应。数字化转型升级面临着一定挑战,因此迫切需要体系化方法论予以指导。

2.2产业互联网的构建。数字经济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一个新兴概念,企业数字化改造实际上已经经历了长期的发展。偏消费端、体系缺乏、传统行业转型遇到瓶颈等是整体呈现的主要问题。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还缺乏一个有力的平台作为支撑。今后如果仅依靠企业自发的数字化转型尝试,存在的固有问题将很难解决[4]。

2.3数字经济面临一定挑战。当前数字经济迅速发展,但受到肺炎疫情的影响,人员流动与人员聚集受到限制,由此导致经济社会活动大量缩减,使得市场需求处在短期缩紧状态。由此可见,疫情将对成都新经济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电影、旅游、零售行业的春节假日市场规模减少1万亿元左右,其他商品或服务需求也随之降低,如智能产品、消费电子产品等。

2.4缺乏数字化创新人才。数字化人才不仅包括IT工程师、数据分析师等技术人才,还包括商业应用等专业人才。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社会的复合型人才比较少。缺乏复合型人才,将给社会各个行业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加大力度培养数字化创新人才十分必要。

3解决对策

3.1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在数字产业时代,要想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技术创新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产业园区未来将朝着智慧园区、智慧建筑的方向发展。成都紫光第一个全智能化社区以及全5G社区正在践行之中。根据相关调查可知,为了推动数字经济资源整合,成都天府新区和重庆两江新区整合,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有效融合。与此同时,成都通过加强其他领域的合作,如数字经济、人工智能、5G产业等,共同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3.2互联网产业数字化转型。在当前数字化背景下,人们有更多的渠道获取信息,营销精准性有所提升,从以往的大规模生产逐渐发展为消费者驱动品牌,这些都体现了整个产业的数字化变革。产业数字化平台的构建是满足用户需求的有效方法,具体可以从这几个方面着手。(1)应用新技术。通过应用新兴技术,如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为促进产业模式的平台化、智能化发展奠定基础[6]。(2)从线下到线上。采用新兴信息技术,使产业活动由以往的线下转为线上,实现线上线下配合联动,满足动态市场需求,充分发挥竞争优势。(3)搭建产业互联网平台。搭建产业互联网,能够实现资源有效整合,降低整个产业的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在社会价值创造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3完善治理体系,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在当前数字化迅速发展的背景下,相关制度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将直接影响经济发展与转型。在实际中存在很多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比如传销、诈骗等。政府应在监管体系方面加强重视,明确平台责任,厘清政企治理权责,为推动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跨界发展奠定基础[7]。

3.4培养数字型人才。在当前数字经济背景下,数字型人才培养成为社会关注的主要话题。数字经济有效推动了经济发展与转型,从以往的消费领域逐渐转移到生产领域。为了更好地促进成都社会经济发展,有必要在数字型人才培养方面加强重视,提升全民数字化素养。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1)强化数字人才教育。为了更好地促进教育改革深化,可根据实际情况完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专业调整机制,推进数字经济学科建设,使计算机、数据分析等学科实现融合,优化数字人才培养模式。(2)加强数字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探索职业培训模式,将人才资格认证工作落实到位[8]。另外,要在数字技能培训规模方面加强重视,包括大数据分析、软件编程等。(3)创新人才培养培训机制。需要重视教育与培训,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教育、培训机构网络运行能力。通过开发全网络学习培训方案,更好地展开人才培养。

3.5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方向。为了促进成都数字经济良好发展,成都市出台了相关政策,如《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方案》等。由成都新经济活力区、成都芯谷、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串起的数字经济带,目标是打造有全国影响力的数字经济产业高地。成都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抓数字经济,一是产业数字化,二是数字产业化。加快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探索数字逻辑的新型生产关系优化路径,建立健全数字经济要素流通机制,推动数字资源高效配置、高效增值[9]。

3.6提升产品供给效率与质量。虽然成都在数字经济方面有着良好的资源禀赋,但在经济领域供给方面还存在不足。因此提升产品供给与效率至关重要。可以重点发展新型信息产品,如数字家庭、穿戴设备等,重视前沿信息产品的发展,如虚拟现实、智能服务机器人等,加强数字经济服务模式创新,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的作用。要在关键要素供给方面加强重视,将各类产业的作用发挥出来,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在产业人才供给方面要加强优化,将数字经济的专业人才培养工作落实到位,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团队。

4结束语

数字技能培训范文4

一、发展环境

“十三五”期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将“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建机制、强举措、抓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协同履职、全面尽责”的工作格局,在就业工作上取得积极进展。全市就业规模稳步增长,城镇新增就业362万人,超过预期目标62万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合理区间;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质量不断提高。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为促进就业提供了良好的客观环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了根本保证。我市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智造重镇”“智慧名城”加快建设,经济稳中加固、稳中向好、长期向好,为就业长期稳定创造了良好条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新兴创业机会日益增多;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社会性流动更加顺畅,为促进就业夯实了人力资源支撑。

但也要看到,“十四五”时期就业领域也出现了新变化、新趋势,我市就业工作面临新矛盾、新挑战。劳动力技能素质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技能人才数量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结构性就业矛盾将更加突出。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剧,人口红利正逐渐消失,用工成本逐渐上涨,大龄低技能劳动者将面临更大就业压力。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比高于全国,仍有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压力依然较大。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亟待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加速应用对就业的替代效应持续显现,加之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对就业的潜在冲击仍需警惕防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总书记对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有利于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完善就业优先政策体系、强化培训服务、注重权益保障,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持续提升就业质量,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继续促进重点群体就业,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为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将实现人民群众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奋斗目标,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打破区域、城乡壁垒,拓展就业政策和服务覆盖面,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就业优先。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增强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实现就业增长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

——坚持扩容提质。兼顾就业容量、质量和结构,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稳定和扩大就业;更加重视日益凸显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快劳动者素质提升,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推动形成劳动力市场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

——坚持系统观念。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破除制约就业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效率;强化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职能,加强就业政策与其他政策措施的衔接配套、协同联动,形成促进就业的强大合力。

——坚持底线思维。紧盯就业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聚焦重点群体、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因地因企因人强化分类帮扶,筑牢民生底线。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影响,完善失业预警防控机制,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要实现以下目标:

——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城镇新增就业3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帮扶75万登记失业人员和40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城乡、区域就业机会差距逐步缩小,劳动力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

——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劳动报酬增加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护,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更多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

——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缓解。城镇就业占比达到67%以上,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逐步扩大,就业结构持续优化。人力资源质量大幅提升,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5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35万人,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更加匹配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要。

——创业环境持续优化。创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创业服务机制更加健全,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数量稳步增长,创业创新活动品牌更加丰富,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劳动者投身创业积极性不断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不断增强。

——就业服务更加完善。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覆盖率达到100%,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和便捷化水平明显提升。

——风险应对能力明显增强。就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机制更加健全,失业人员保障范围有效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体得到及时帮扶,就业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三、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

(一)全面增强就业吸纳能力。

强化区域就业优先政策。充实政策工具箱,加强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持续促进消费升级,带动就业。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制定实施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对就业的影响,提升重大政策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的促进作用。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健全就业目标责任考核和激励机制,建立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考核评价体系。

提高制造业就业质量。立足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加大高素质人才供给,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支柱产业提质工程、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升工程。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职业技能培训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产业链、创新链与培训链有效衔接,提高从业人员收入水平,增强制造业就业吸引力,缓解制造业“招工难”问题。注重发展技能密集型产业,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赋能、延伸产业链条,开发更多制造业领域技能型就业岗位。推动万亿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和汽车、装备、材料、特色消费品、生物医药等千亿级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打造更多制造业就业增长点。

扩大现代服务业就业容量。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加快发展研发设计、交通物流、宣传会展、法律服务等服务业,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和更多选择。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健康、养老、育幼、文旅、家政、物业等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实现就业容量扩大。鼓励商贸流通和消费服务业态与模式创新,引导夜间经济、便民生活圈等健康发展,稳定开发社区超市、便利店、社区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充分释放服务业就业容量大的优势。

拓展农业就业空间。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政策、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向农村集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乡镇、村联动发展,大力推动农村电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富民产业发展,不断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

支持中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稳定发展增加就业。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和吸纳就业的政策体系,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持续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支持力度,取消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生态,支持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增强就业岗位创造能力。

(二)培育接续有力的就业新动能。

促进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以数字技术创新应用为驱动力,加快建设“智造重镇”“智慧名城”,打造全国领先的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全球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高地,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构建“芯屏器核网”全产业链,集聚“云联数算用”全要素群,塑造“住业游乐购”全场景集,打造千亿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群,扩大数字经济领域吸纳就业能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建立数字经济领域博士后创新创业园,集聚一批专业拔尖人才,大力引进数字经济高端人才;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统筹全市高校学科资源调度,培育多层次数字经济人才,拓展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创业空间。推进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转型赋能,促进平台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规范健康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将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纳入就业管理服务范围,并享受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加快落实《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提高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水平。

(三)提高区域就业承载力。

推动“一区两群”就业协调发展。支持主城都市区发挥创新要素集聚优势,在创新引领上实现突破,率先实现产业升级,开拓高质量就业新领域,培育高质量就业增长极。支持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立足当地特色产业和基础优势产业,加快培育产业链长、带动就业能力强的支柱产业,统筹布局新兴产业,积极对接先进生产要素和创新资源搭建产业转型平台,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协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促进就业。鼓励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与主城都市区通过共建跨区域产业合作园区、发展飞地经济等多种方式搭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增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健全区域间产业转移合理利益分配共享机制,创造更多本地就业岗位。加快完善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基础设施,提升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效能。

实施特殊类型地区就业促进行动。贯彻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健全巩固拓展就业扶贫成果的长效机制;持续支持脱贫地区,特别是原深度贫困区县,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引进适合当地发展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巩固和提升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成效,持续带动就业增长。支持三峡库区、武陵山区、大巴山区、革命老区等地区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带动就业能力强、增收致富效果好的优势富民产业,完善就地就近就业配套设施,促进当地群众稳定就业,实现增收。推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延伸资源型产业链条,培育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为当地职工转岗就业拓展空间。

四、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

(一)优化创业环境。

深化创业领域“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创新创业提供良好发展环境。按照国家标准,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形壁垒,最大限度破除制约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推动减少和优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探索开展“一业一证”改革,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建立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实行以公平为原则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优化创业政策体系。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制定更多支持初创实体发展政策,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提升初创企业创业成功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完善债券、股权等融资支持工具,提高贷款便利度和政策获得感。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探索实施优质创业项目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建立健全市场化“天使投资”对接机制,完善创业投资生态链。

实现创业资源开放共享。强化大企业在市场拓展、产业链协调、带动中小企业创业方面的作用,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专项行动,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场景、应用、需求,打造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创新创业生态。推动全市部级和市级科研平台、科研数据、科研仪器设施、高校实验室进一步向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开放,创造更多创业机会。促进两江新区、高新区开放企业(项目)资源,建立项目对接机制,吸纳人才创业。

(二)鼓励引导各类群体投身创业。

激发劳动者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入实施乡村企业家、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培育3万名农业农村企业家和致富带头人。实施大学生创业支持计划、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倡导敬业、精益、专注、宽容失败的创业创新文化。完善试错机制,对创业失败者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

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创业人才。充分利用高校双创示范基地、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等平台,大力发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培育一批创业拔尖人才。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大创业人才引进力度,为高层次人才来渝创业提供便利。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创新创业人才评价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激励和保障。

(三)提升公共创业服务能力。

打造全生态、专业化、多层次的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创业服务网络,加强创业服务队伍建设,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服务。落实创业导师制,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高技能人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等到基层开展创业服务。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积极参加全国双创活动周、全国创新创业大赛,定期举办“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创业生态峰会等赛事活动,营造更加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

建设特色化、功能化、高质量的创业平台载体。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相互接续的创业平台支持链条。打造创业型示范城市、创业就业乡镇(街道)、创业就业村(社区)三级创业体系。实施全市创业孵化基地改造提升工程,强化服务质量管理,提升服务孵化功能,支持大企业与地方政府、高校共建创业孵化载体,探索建设运营新模式,提高创业孵化载体利用率,创建一批部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优化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布局,充分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支持各区县开辟退役军人创业专区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依托各类产业园区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环大学创新生态圈,加强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基地等孵化载体建设。推进大创谷建设,服务科学城发展。加强与国家部委共建,提升留学人员创业园品质

五、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一)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

拓宽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和我市产业布局,加快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智能化新兴产业提速发展,创造更多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长和智力优势的知识技术型就业岗位,带动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技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等行业领域就业创业。实施高校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大力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计划,围绕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社会治理等,扩大农业技术、基层教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领域就业空间。健全高校毕业生留渝来渝就业创业政策体系,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生态。

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品质。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加大在校生实习和毕业生就业见习组织力度,开展大规模、高质量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高校各专业毕业生年底去向落实率,引导高校建立“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合理调整招生计划和培养方案。在高校推行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完善全员推进就业的运行机制。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咨询和就业心理咨询服务,强化择业就业观念引导,推动积极理性就业。对接全国智能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建好用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完善“线上+线下”“公共+市场”就业服务模式,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机制和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机制,将留学回国毕业生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多渠道搭建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实习见习、创业实践平台,强化就业服务。

(二)高度重视城镇青年就业。

为城镇青年创造多样化就业机会。聚焦城镇青年(主要包括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青年、转岗青年职工等,下同),完善就业支持体系。结合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深度融合发展,创造更多适合城镇青年的就业岗位,带动更多城镇青年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领域就业创业,激发城镇青年就业创业活力。紧扣我市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完善人力资源需求、要素配置、协同发展机制,支持城镇青年到人才紧缺领域就业。

增强城镇青年职业发展能力。发挥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产业企业园区、青年之家、青年活动中心等各类平台作用,支持城镇青年参加职业指导、职业体验、创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探索组织青年职业训练营、就业训练工场,打造适合城镇青年特点的就业服务模式,畅通信息服务渠道,提高择业精准度。将技能竞赛与技能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在职业竞赛和技能培训中增强青年职业发展、职业转换能力。

强化城镇青年就业帮扶。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和百万青年就业促进计划,举办“成渝双城青才计划”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季等就业服务活动,围绕大数据、电子商务等前沿领域创新举办青创训练营。对长期失业青年开展实践引导、分类指导和跟踪帮扶,将劳动精神、奋斗精神融入指导和实践,引导青年自强自立。对困难失业青年提供就业援助。

(三)促进退役军人就业。

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健全退役军人就业支持体系,促进退役军人多渠道就业。汇集各类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资源,适时调整退役军人就业岗位目录,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实施“兵支书”协同培养工程,引导退役军人在乡村就业创业。对接国家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退役军人就业信息平台,建立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实名台账,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就业服务功能,为退役军人提供精准就业创业服务。推进各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窗口,定期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相关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提供免费或优惠就业服务。建立失业退役军人常态化就业帮扶援助机制,促进失业退役军人尽快就业;对年龄偏大、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就业的退役军人,开发公益岗位进行过渡安置。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形势定期综合会商评估机制,开展退役军人就业统计调查,加强就业动态监测预警。

(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支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发挥劳务经纪人和驻外劳务办事机构服务、引导作用,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就近就地就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合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创造更多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岗位。培育一批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效果好的劳务品牌。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广泛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优先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的维修养护,并及时足额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完善城乡双向流动的户口迁移政策,确保外地和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致,推动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具有落户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便捷落户。开展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适应性培训,促进其有序融入城市生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分配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和提供保障性住房规模挂钩的政策。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资产等权益,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享有的子女义务教育、医疗、社会保险、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其全面融入城市。

健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重点关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支持建设一批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帮扶基地等载体,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确保脱贫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

(五)保障残疾人就业。

完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加强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优先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积极措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对吸纳残疾人就业较为集中的就业用人单位,加大财政、税收等方面支持力度,稳定残疾人就业岗位。将就业困难的残疾人优先纳入公益性岗位过渡安置,实现就近就便就业。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机构。

(六)做好其他群体就业工作。

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就业援助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细化服务,加强就业帮扶效果的跟踪与评估,千方百计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兜底帮扶就业。

促进其他群体就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好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和权益保护,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及时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等支持。持续做好产业结构调整、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中的人员转岗再就业。

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

(一)大规模多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着力完善培训、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持续增强技能人才发展动力和创新创造活力,以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政府补贴培训为有益补充,以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等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持续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探索“互联网+”“智能+”培训新形态,推动培训方式变革创新。

分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行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面向企业职工、重点群体的专项培训计划。全面推广应用“智能就业培训平台”,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按需开展特色职业(工种)培训。创新职业培训方式,实行基本职业培训包制度,开发重点职工、新兴工种培训标准,建立急需紧缺职业目录编制制度,推广应用“互联网+”培训和监管模式,增强职业培训的效果。广泛开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实施“智能+技能”高新技能人才新职业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安全生产素质。

实现培训供给多元化。有效发挥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等培训载体作用,推动培训市场全面开放,加强企业、学校、行业协会、工会等多方联动培训,有效增加培训供给。健全政府购买培训机制,遴选优质培训机构,开展高质量培训。

切实提升培训质量。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领域集中,动态调整培训项目目录。加强紧缺职业工种培训,优化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管理,实现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建立完善培训信息、质量评价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个人培训账户,形成劳动者职业技能电子档案,实现与就业、社会保障等信息联通共享。

提高劳动者职业素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鼓励劳动者通过诚实辛勤劳动、创新创业创造过上幸福美好生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创业观,培养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意识。推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高产业工人综合素质。

(二)构建系统完备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推动职业技术教育提质培优。突出职业技术教育类型特色,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优化机构和布局。实施现代职业技术质量提升计划,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高质量职业技术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特色优质专业。健全技能人才教育培养与产业发展联动机制,增强技能人才教育培养前瞻性。提升职业技术教育质量,优化高校学科专业布局,推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及时减少、撤销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持续实施“巴渝工匠”发展计划,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建设一支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适应现代化经济体系、具备较高职业技能和道德素质、结构比较合理的劳动者队伍。

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推动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水平大学开放教育资源,完善注册学习和弹性学习制度。健全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转换与认证制度,探索开展“学分银行”以及学分积累转换工作。促进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畅通在职人员继续教育与终身学习通道。规范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积极发展在线教育,完善线上、线下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机制。积极发展城乡社区教育。

深化技能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逐步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定期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及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

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作用。完善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创新推进职业技能竞赛举办模式,打造职业技能竞赛品牌,适时举办“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努力将建设成为中西部职业技能竞赛中心,引领和带动全民职业技能水平提升。

七、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体系

(一)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化建设。合理配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设施设备,加强职业指导人员、职业信息分析师、创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专业化队伍建设。加强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充分就业区县、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探索建立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基地。

加快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我市就业创业服务标准化总体规划和工作方案,制定包含视觉识别、平台建设、核心流程、业务规范、档案管理、服务评价等内容的就业服务标准体系,实现全市区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标准化。

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就业服务智慧化升级,推动就业服务向移动终端、自主平台延伸,打造集政策解读、业务办理等于一体的人工智能服务模式,逐步实现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健全市与劳务输入输出省(区、市)信息互通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力跨区域精准对接。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实现就业管理和服务全程信息化。

(二)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机制。

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更加便民化。健全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推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注册地、经营地、用工地免费享受劳动用工咨询、招聘信息等服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便利共享。

推进就业服务主体和服务方式多元化。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民营机构合作。支持民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探索建立就业指导专家、创业指导专家等志愿者团队提供灵活性就业创业服务。组织动员各类群团组织参与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根据不同劳动者的自身条件和服务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和解决方案。

推进就业创业宣传活动。实施“就在山城·渝创渝新”宣传计划,定期开展就业创业政策进基层宣传等活动,组织开展典型就业创业人物、带动就业突出贡献集体等评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氛围。

(三)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供精准专业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大力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业态。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推动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向中高端发展。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公共就业服务和人力资源服务。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平台建设。搭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线上线下供需对接和交易平台,支持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推进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构建国家、市、区县三级产业园梯次发展格局。推动建设部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2家、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0家、区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若干家。打造1—2家部级人力资源市场,配套建设一批市级、区县级人力资源市场。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名优企业培育。实施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培育计划,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积极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人力资源知名企业。实施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区县、进园区、进企业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服务产业、服务企业、服务就业的积极作用。鼓励骨干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提升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水平。到“十四五”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达3500家,从业人员达3.5万人,就业和流动人数达500万人次,力争培育1—2家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上市。

提高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水平。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信息数据整合,建成覆盖本地的求职人群数据库和辐射全国的人力资源引入网络体系。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探索创立新业态领域服务标准。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分类评定办法。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诚信经营。

八、持续优化就业环境

(一)改善劳动者就业条件。

合理增加劳动报酬。优化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设公平效率兼顾、激发就业活力的收入分配体系。定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制度,实现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并轨。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依法加强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管。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

营造良好劳动环境。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加强矿山、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简单重复的工作环节和“危繁脏重”的工作岗位尽快实现自动化智能化替代。

完善劳动者社会保障。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提高劳动者参保率。加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力度,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二)促进平等就业。

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协调衔接的流动政策和交流合作机制,构建市场化配置和自由流动机制,加快形成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深化用人制度、档案服务改革,畅通有序流动渠道。拓宽技能人才上升通道。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拓展基层人员发展空间,加大对基层一线人员的激励力度。

努力消除就业歧视。建立劳动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逐步消除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身份、残疾、宗教信仰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增强劳动力市场包容性。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技能培训、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权益,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引导用人单位积极承担生育友好的社会责任,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和联合约谈机制,及时纠正含有歧视内容和不合理限制的招聘行为。

(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扎实做好劳动权益保障。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规范招聘行为,强化劳务派遣用工监管。健全劳动合同制度,鼓励企业与劳动者签订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时制度,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推进智慧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建设,强化大数据分析能力和监控预警功能,提高劳动保障执法效能。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稳妥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加强企业民主协商机制建设,推进劳动关系治理制度和方法创新。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持续推动劳动合同制度落实,以中小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巩固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积极开展“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A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定复核工作,加强优秀和谐企业典型宣传,组建市级和谐劳动关系专家库和专业服务队,为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专业化指导服务。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县。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

(四)加强就业交流合作。

深化川渝就业协同。推动川渝两地公共就业综合服务平台共建,求职用工、就业监测、重点群体就业等大数据信息共享,实现就业服务跨区域通办。探索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共享合作交流机制,共享创业导师库、项目库资源。推动两地互设劳务办事机构,打造劳务品牌,深化农民工服务协作。加强两地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合作,健全两地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协作机制,强化劳动保障执法办案联合联动。

积极开展对外合作。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资源,有效激活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与其他省(区、市)的交流合作,持续推进鲁渝劳务协作工作。

九、防范化解失业风险

(一)健全监测预警机制。

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调查体系。构建覆盖劳动力市场、企业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个体的就业失业监测网络,优化调查方案、扩大样本规模,强化宏观经济、网络招聘、社保参保、铁路客运和移动通信等大数据运用,全面反映就业增长、失业水平、市场供求状况。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统计监测机制,强化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新就业形态平台用工监测。增强风险预警预判能力。健全就业形势科学研判机制,组建专业咨询团队,开展就业重大问题研究,加强对重点区县、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岗位动态变化监测,及时分析研判就业市场变化,提升形势感知、分析研判和科学决策水平。完善企业规模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定期开展风险评估,适时失业预警信息。研究建立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就业的监测应对机制。推动区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失业风险预警制度。

(二)全面加强风险应对处置。

健全失业风险应对机制。健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机制,畅通信息交换渠道,建立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县的失业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完善失业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就业风险储备金和分级响应政策储备库,有效防范化解失业风险。允许困难企业在与职工协商一致基础上,采取依法调整工时、薪酬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指导企业依法依规裁员。

完善失业保障体系。稳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优化简化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推行网上办理,提高政策受益率。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适当采取“低保渐退”等措施,增强失业人员、困难人员就业意愿和稳定性。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建立失业人员常态化帮扶机制,实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生活保障联动。

积极应对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对就业的影响。持续加强人工智能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科学评估相关产业对就业的影响。逐步建立人工智能对就业影响的协同应对机制,构建不同行业、不同业态间的转岗机制,加快劳动者知识和技能更新速度,积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适应性、储备性培训,提升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技术通用技能,充分放大其就业创造效应。及时对受人工智能影响的失业困难人员开展就业援助。

十、实施更加有力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促进就业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促进就业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点工作范畴,细化目标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考核,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就业补助资金的适用范围和支出结构,用好失业保险基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拓宽资金渠道,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在返乡入乡创业、技能培训、职业技术教育、就业服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数字技能培训范文5

关键词:数字经济;新生代农民工;轻创业

一、数字经济背景下轻创业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意义

党的五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之之前国家出台了《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对于1980年及之后出生、进城从事非农业生产6个月及以上、户籍地在乡村的新生代农民工来说,是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创业发展机遇。随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不断加深,市场上轻创业现象大量涌现,如“康仔农人”“乡村小乔”等农民工代表运营的自媒体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轻创业是指以技能立身、轻资产投入、平台创业、快速交易等为特征的自由创业模式,包含微商、微店、社群团购、自媒体运营、直播带货、技能付费、知识付费等多种形式。轻创业是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进行市场资源整合,创业团队精干,个人单独创业或者兼职都可以完成,创业资本少到几乎不需要投入,主要依赖于社会化大分工和合作系统,实现按需定制与产品调拨,甚至可以实现零库存。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由于轻创业模式不需要太多资金投入,创业门槛较低,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来说,为其轻资本创业提供了新模式,也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新生代农民工轻创业现状调查——以河南为例

(一)调查目的

调查针对新生代农民工轻创业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展开,在对新生代农民工轻创业选择和阻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探索提升轻创业意愿和行为对策。

(二)调查对象

调查针对河南省新生代农民工,共641个样本。样本中,男性占36.6%,女性占63.4%;1995年~1999年出生的农民工占比最高(51.4%);学历方面,初中和小学占比14.7%,高中、技校、中专占比60.5%,大专及以上占比24.9%。

(三)调查结论

1.总体评价:轻创业意愿高,但实践度和满意度不高。调查中有轻创业经历的农民工占比为19.5%。没有轻创业、但是有轻创业意愿的占比51.2%。由此可见,有过轻创业经历的比例虽然不是很高,但是有创业意愿的比例高。在有过轻创业经历的群体中,对轻创业满意的占24.4%,不满意的占27.5%。其中,非常满意的轻创业项目占比最高的是自媒体运营,感觉不满意的大多是微商。

2.模式选择:青睐自媒体运营,微信、抖音为主阵地。轻创业模式选择中,占比最高的是自媒体运营、微商、社群团购,平台选择方面,占比最高的是微信,其次是抖音、快手。自媒体运营和直播带货平台选择主要还是集中在抖音上。

3.内在动机:时间自由。选择轻创业模式的主要动机,排在前3位的是:工作自由、可以兼顾家庭,疫情反复外出打工难,入行门槛低、创业成效快;不愿选择轻创业模式的主要原因,排在前3位的是:没有创业经验和技能、没有合适的创业项目和管理操作难度大。

4.影响因素:个人因素是主因。问卷调查从个人、社会、环境、政策和风险因素入手,设计了包含个人能力、受教育程度等方面的20个具体指标。通过调查发现:按照重要性,排名前5位的指标是:个人意愿、人脉资源、信息资源平台、疫情防控常态化和自主创业环境优化。由此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创业更看重是个人意愿、社会资源和社会环境。

5.扶持需求:建设资源平台,提供技能培训。为了提高农民工轻创业意愿,我们设计了扶持需求方面的调查。数据显示,农民工认为轻创业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产品销路、货源、技能。最希望的扶持方式是提供市场信息、搭建产品销售和服务咨询平台、开展技能培训。而培训中,最希望的培训是电子商务、新媒体营销和创新创业知识。

三、阻碍新生代农民工轻创业因素分析

(一)轻创业培训内容体系有待优化

当前的创业培训模式固化,大多注重于生产技能的培训,忽视了网络经济下创业能力、创业精神、创业项目、创业风险的指导。当前的培训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缺乏复合型的创业培训师队伍。目前培训团队基本为中职、大专院校的教师,比较单一,而且缺少针对性项目指导。第二,培训缺乏后续追踪服务。农民工参加完创业培训后,实际经营时还会因遇到各种难题而导致创业失败。

(二)农民工市场信息获取渠道单一

根据调查数据,农民工轻创业最希望获得的扶持方式是提供市场信息。在农村,市场信息的传递部分停留在“村委”传播或者熟人之间相传,部分农民工在个人观念、学习能力、接受新生事物方面都受限制,缺乏借助网络获取和利用市场信息的能力。

(三)网络经济政策协同性不足

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创业,从不同角度出台了政策措施,但是各部门之间存在横向沟通和配合动力不足的问题,尚未建立起部门协调机制。一方面,政出多门,造成资源浪费,职能的重合增加了人财物的损耗,弱化了政策对创业者的支持效果;另一方面,网络交易中商家信用还有待提高,互联网交易规则需要进一步规范。

四、推动新生代农民工轻创业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分层培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为了提高轻创业培训的针对性,要实现重点分层培训。具体措施有:一是更加注重培训团队和培训对象的选择。组建与高校、职教联盟、企业、当地农民协会、合作社联合的多元化培训团队,立足当地创业优势领域因地制宜地开展技能培训,更好地引导农民工创业;对具有与创业项目相适应技能和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对象优先进行培养和扶持。二是培训内容和模式的创新。根据轻创业的特点,开展网络运营、美工、推广等业务指导培训,培养“村红”和带货主播,让农民工加深对互联网经济的认识和理解,能够有效整合市场需求动态信息,成为内容运营的创作者和传播者。

(二)提供轻创业服务资源,搭建综合发展平台

重点建设集综合培训服务、专家服务、信息服务三大功能的综合平台:一是培训服务功能。针对新生代农民工轻创业特点,根据不同创业模式、创业阶段的需求,提供专业的创业培训教材、教具、基地;结合当地产业资源、地理条件和市场需求,提供相应的创业项目指导,通过理论教学、经典案例、项目考察等方式,提高农民工轻创业能力。二是专家服务功能。建立农民工轻创业指导专家库,为农民工轻创业提供创业、金融、营销、法律、财务相关知识和技术支持,实现全程辅导,项目孵化,助力轻创业成功。三是信息服务功能。建立农民工轻创业项目库,供农民工结合自身实际进行选择,减少创业的盲目性。平台可整合实时货源、销路等相关市场信息,以强大的信息资源优势,减少轻创业者的后顾之忧。

(三)优化轻创业协同政策,改善农民工创业环境

数字技能培训范文6

【关键词】退役军人;职业教育;融合模式;教育安置

退役军人安置是军人从军队退役、融入社会的过程。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前,政府主要通过指令性安排,将退役军人指派到企业等单位任职;市场经济建立之后,就业资源开始由市场配置,政府无权以行政命令直接要求企业接收退役军人。[1]这意味着指令性安排逐渐不再适用,退役军人安置需要寻求新的方式。在地方实践探索和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等部门于2010年12月了《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2]开始实行退役军人(主要包括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教育安置;2018年,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门又印发了《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3]退役军人教育安置是指通过专门针对退役军人的技术技能培训,帮助退役军人习得就业所需的技术技能,使其顺利完成从军队到企业的过渡,重新融入社会。智能技术的引入可以释放教育培训在推动退役军人安置方面的巨大潜力,有助于退役军人教育取得更大的成就。智能技术在缓解我国退役军人教育资源供给不足、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正常进行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军事系统和民事系统各自运行,形成了“军民二元分离体制结构”;[4]学校和企业因“壁炉现象”的存在而合作程度不足;培训机构、网络学习平台与职业学校等教育资源整合不足,处于碎片化状态。这种割裂状态的存在阻碍了智能技术赋能我国退役军人教育,也阻碍了释放职业教育安置退役军人的巨大潜力。为此,智能时代我国退役军人教育的变革,需要立足实然样态与应然愿景,整体推进各系统要素的重组。

一、智能时代我国退役军人职业教育融合模式的主要理念

1.教育理念

我国退役军人教育在发展初期较为粗放,以教育机会扩张为主要目标。教育内容同质化严重,培训项目种类单一且以理论内容为主;教学方式主要是大规模教学或者让学生自学,缺乏个性化指导。这种大规模的教育培训虽然为退役军人提供了较多的学习机会,但其本质上仍是以“教师的教”为中心的规模化教学,而非以“学生的学”为中心的个性化学习。智能时代我国退役军人教育需要借助信息技术,为退役军人提供适合的个性化教育。为此,智能时代我国退役军人教育融合模式应作为退役军人自由发展的肯定性存在,“以人为尺度”,在教育理念上应坚持“以退役军人为本”的价值核心,致力于为退役军人融入社会服务。在教育目标上,退役军人教育融合模式要从以教育机会扩张为主要目标的“粗放”阶段迈向以帮助每个退役军人实现职业过渡为最高追求的“精准”阶段,充分考虑退役军人的个性特征、先前经验等,为其提供量身定制的培训项目,不断开发其内在潜能,使其先前经验能为“民”所用,帮助退役军人学习行业企业所需的技术技能,顺利就业,最终实现退役军人从军队到社会的过渡。

2.学理支撑

退役军人教育融合模式的框架构建,应将有针对性的教育理论作为学理支撑。一是包容性发展思想。军人在服役过程中做出了一定的自我牺牲,退役后往往在就业方面存在困难。包容性发展理念基于公平正义思想,以实现所有人“机会平等、成果共享的发展”为其理论的核心价值取向,[5]为退役军人教育坚持“以退役军人为本”的价值核心提供了合法性基础。二是因材施教理论。“因材施教”是孔子教学特色的一个体现。[6]从孔子对“因材施教”的诠释不难看出,“因材施教”的关键在于通过对学生身心特点、认知规律、已有经验等进行全面了解,创设个性化的教育资源,使学生接受适合自身发展的教育。退役军人教育融合模式应关注退役军人的个性特征与先前经验,为其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教育机会。三是技术赋能思想。技术赋能是指通过信息技术形成一种新的方法或手段,促进教学方式、学习方式、教学组织形式等的变革。[7]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不仅可以在数量上解决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还可以在质量上为退役军人教育的个性化、精准化提供技术支撑。

二、智能时代我国退役军人职业教育融合模式的理论逻辑

1.宏观层面的军民融合

2017年6月20日,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提出,“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我们长期探索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重大成果,是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8]在军民融合中,“军”是指国防和军队建设;“民”是指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体系。[9]军民融合是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将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结合起来,使军事和民事两个领域内的人才、技术、资源等互相流动、彼此共享,以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政府职能聚焦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职能更多由军队代行,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彼此独立推进,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由民口和军口各自运行,军事系统与民事系统处于二元分离体制。[10]在退役军人教育融合模式的理论设计中,宏观层面的理论逻辑体现为军与民的融合,即在退役军人安置过程中,军事系统与民事系统(包括学校、企业、政府等)通过资源共享和利益驱动的制度安排等,彼此之间加强交流、积极互动、高效合作,实现两大体系的需求统合、资源聚合、能力融合,共同服务于退役军人军事人力资源的转化与使用,使退役军人可以在“军”与“民”的转化中实现无缝衔接、自由流动。

2.中观层面的产教融合

退役军人由军队过渡到社会的关键在于接受职业教育、习得行业急需的技术技能。理论上,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需要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模式下,将学校的普通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理论教学与在企业里基于工作过程的实践操作相结合。然而在现实中,由于我国产教融合尚不成熟,学校与企业之间存在隔阂,退役军人教育仍以基于网络课程的理论学习为主,缺乏基于工作过程的企业培训。可以想象,这种理论化的教育模式很难使退役军人真正习得企业所需的技术技能,教育安置效果自然大大降低。在我国退役军人教育融合模式的理论设计中,中观层面的理论逻辑体现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系统与教育系统、企业与学校之间的隔阂得以消除、壁垒得以打破,双方资源共享、协同合作,可以极大地提高退役军人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通过产教融合,一方面,企业作为人才需求主体,与学校密切合作,可以实现退役军人技能学习的供需对接,从而使退役军人所学与产业发展相适应;另一方面,企业作为人才供给主体,与学校密切合作,可以在基于网络课程的理论知识学习的基础上,开发信息化教学平台,增加虚拟仿真实验室学习等实践学习机会,进而提升退役军人教育质量。

3.微观层面的教育融合

退役军人由军队士兵到社会人员的角色转变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政策、心理、技能、求职等多个方面的内容。相应地,针对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也应该是一个经过设计的、系统化的、结构化的有机整体。在我国退役军人教育融合模式中,微观层面的理论逻辑体现为内部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即通过职业院校、广播电视大学、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要素的优化整合,实现教育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具体来说,微观层面的教育融合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课程的融合,也就是将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的内容与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的课程进行统筹优化、整体设计,消除其中的重复性内容,使教育培训的课程结构更加合理。二是线上线下学习的融合。在线教育虽然可以解决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等问题,但同时也有临场感不强、缺乏实践教学等弊端。比较而言,线下教学一般在面对面的环境中开展,真实情境下的体验与交互,契合了人的社会参与和情感交流的需求,能够弥补线上教学的缺点。[11]

三、智能时代我国退役军人职业教育融合模式的运行机制

我国退役军人教育融合模式在运行机制上,力求体现上述三大理论逻辑的协同与优化,使该模式在运行过程中能够实现系统功能的最优化与教育效益的最大化。为此,该模式需涉及“智能指导”“智能培训”“智能沟通”“智能监测”四个关键环节。融合模式的运行需要在四大关键环节上体现出动态性、一体化的“联动”机制。

1.智能指导:利用画像技术进行项目选择指导

项目选择指导是引导退役军人正确认识自身个性特征、先前经验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等,合理定位其职业角色,促使其选择到合适培训项目的过程。[12]其中,退役军人的先前经验能否得到科学识别与有效利用是关系军事人力资源能否转化为民事人力资源、为“民”所用的关键。为此,要充分利用军队与教育机构之间搭建的沟通“桥梁”,建立起共建共享的退役军人军事人力资源数据库。退役前,军队可以将军人平时训练的各项技能考核情况及时上传数据库,形成军人军事人力资源个人档案;退役后,军事人力资源数据库就成为项目选择指导的重要数据来源。具体来说,在项目选择指导环节,项目选择指导人员可以依据退役军人的军事人力资源档案等数据信息对退役军人进行画像。画像技术是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大数据应用技术,指的是主动或被动地收集用户的各种数据,用于对用户进行精准刻画。[13]对退役军人进行学习者画像,可以详细了解到退役军人的年龄、教育背景、先前经验等一般特征,为其选择合适的培训项目提供精准指导。

2.智能教学:信息化教学平台支持的技能培训

技能培训需要以真实的职业典型工作任务为基础。换言之,技能培训中连接退役军人(学习者)与学习内容之间的媒介变得更加复杂,凡是学习者与学习内容之间的,如与工作相关的物品和过程等都属于学习的媒介,它承载着创造这些媒体的“实践专家”的意图、知识、经验和技能。[14]在退役军人教育融合模式中,通过产业与教育的融合、学校与企业之间的紧密合作,借助信息技术,将教学系统设计成一个指导性的工作系统,帮助退役军人习得相应技术技能。例如,德国支持实施了题为“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学习”的典型试验项目,建立工学结合的学习平台并开展教学。[15]为此,在退役军人教育融合模式中,还应该利用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学术支持,帮助其完成理论学习课程。例如,美国利伯缇大学(LibertyUniversity)就为退役军人提供了完善的学术提升支持服务,并取得了较好的反响。[16]

3.智能沟通:5G等技术支持下的供需双方沟通

学校与工作岗位之间还存在着需要跨越的鸿沟。倘若在由学校到工作岗位的过渡过程中,学校与工作场所之间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退役军人安置效果也将“大打折扣”。现实中,我国退役军人安置效果欠佳就与校企之间存在的隔阂有着密切的联系。为此,在我国退役军人教育融合模式中,要利用学校教育系统与企业工作系统之间的沟通渠道,借助5G、区块链等核心技术,在学校与企业之间建立沟通机制,有效加强人力资源供给方与需求方之间的对话与沟通。第一,在线沟通。5G的性能目标是高数据速率、减少延迟、节省能源、降低成本、提高系统容量和大规模设备连接。[17]借助5G技术,退役军人可以与企业人力资源代表实现在线实时沟通交流。第二,借助校企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企业人力资源代表可以到退役军人实训现场,直接在技能学习过程中了解退役军人的技能学习成果。第三,借助与企业建立的联系,退役军人可以直接到企业内部,在实际工作中展示自己的技能水平。

4.智能监测:借助智能监测机制持续跟踪监测

实现就业并不意味着退役军人教育安置过程的结束,因为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已经宣告“一次性”学习时代的终结。退役军人需要及时更新技术技能,才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求。然而,我国退役军人教育基本止步于退役军人实现就业,缺乏对退役军人就业状况的持续跟踪监测。按照“以退役军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相关部门应该持续跟踪监测退役军人的就业状况,为其实现职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为此,在智能时代我国退役军人教育融合模式中,要充分利用学校与企业之间建立的联系,通过应用大数据技术,对退役军人就业状况进行评估,收集有关退役军人工作的数据,监测其就业状态。这样,既能及时了解退役军人的工作状态和对在职技能培训的需求,又能实时发现培训项目本身存在的问题,优化退役军人的培训项目。例如,在美国社区学院为退役军人提供的教育培训中就包括持续跟踪监测机制,社区学院利用与企业建立的联系会定期对退役军人就业状况进行调查,以及时改进培训项目,使培训项目更好地为退役军人职业过渡服务。[18]

四、智能时代我国退役军人职业教育融合模式的目标框架

智能时代我国退役军人教育融合模式应该立足于当今退役军人教育安置的应然愿景与实然样态,着眼于为退役军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教育培训,力求构建“适应性培训”“观念改变”“技能提升”“数字素养”四位一体的目标框架,助力我国更好地实现退役军人教育安置。

1.适应性培训:了解安置政策和就业形势,适应社会生活

军人长期在封闭的军事环境中进行训练,刚刚退役时完全不能适应军队外的社会生活。这使得军人在退役初期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来适应,需要通过适应性培训逐渐熟悉社会生活的特点、社会就业形势、就业政策的具体内容、安置工作的具体过程等。当前,我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时间较短,一般在5天左右。如此短暂的培训时间既不能让退役军人充分了解有关退役安置的政策内容、确定自身对未来职业的规划,也难以使其从心理上真正适应社会生活。因此,智能时代我国退役军人教育融合模式重在借助军民之间的联系,利用信息共享机制,帮助退役军人适应角色转变。具体来说,要增加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的时间,可将适应性培训由退役后提前至退役前、由军队之外改为军营之中,在军人退役前的三个月或半年之内就开始进行职业过渡的准备工作,让其及早了解退役军人安置政策、社会就业形势,进行职业规划,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心理调适以适应社会生活,在军营与社会之间实现“无缝衔接”、顺利过渡。

2.改变观念:破除“等靠要”思想,树立自主择业的观念

文化资本是指在文化生产场域中积累的劳动成果。退役军人在军队中形成的文化资本也是影响其职业过渡的重要因素。然而在安置过程中,由于退役军人原有的生活习惯、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会与社会场域发生冲突,这就可能造成退役军人在过渡过程中产生自卑心理,职业过渡积极性消退,甚至产生“等靠要”思想。在智能时代我国退役军人教育融合模式中,要积极引导退役军人改变依靠政府直接安置工作的价值观念,树立自主择业的观念。第一,军人在军队中形成了意志坚定、自强不息、吃苦耐劳、勇往直前等优秀品质,可通过引导帮助退役军人将这些品质转化为在就业过程中敢想敢干、创先争优的意识;第二,通过心理疏导,强化退役军人个体的主观意识,让其具有通过习得技术技能实现自我就业的主体意识,以自己的努力与实力来实现职业过渡。第三,可以将“工匠精神”融入退役军人教育,使广大退役军人具有“匠心”“匠艺”“匠魂”的崇高劳动境界,充分激发其追求劳动“真、善、美”的思想信念与精神品质。

3.技能提升:提升技术技能,谋得合适职业

职业是基于市场化交换,以人的生计需求为目的的、连续的、制度化的社会活动。[19]对退役军人来说,职业有着物质的和非物质的双重意义,不仅是满足退役军人物质需求的来源,也是给退役军人带来情感满足,使其获得自信与尊重,实现自身理想与自我价值的重要渠道。为此,在智能时代我国退役军人教育融合模式中,要帮助退役军人掌握劳动力市场所需的相关技能。新技术浪潮以强势力量倒逼退役军人的技能学习要实现“双向对接”:一方面要与产业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相适应,与知识的需求方相对接;另一方面要与人才培养主体占有的知识、技能等教育资料相适应,与知识的供给方相对接。唯有如此,才能使退役军人习得胜任其职业所需的知识与技能,实现生存与发展。如果说技能学习体现的是退役军人教育的工具理性,致力于培养退役军人的技术技能,提高其专业劳动的有效性,那么破除退役军人“等靠要”的思想,唤醒其主体意识,助其树立自主择业的观念,培养其对专业劳动的认同,则体现了退役军人教育的价值理性。可以说,我国退役军人教育融合模式体现了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融合,使退役军人在“成事”与“成人”上实现统一。

4.数字素养:培养数字素养,适应终身学习

要求快速的技术变革要求教育和就业机构重新审视技术的发展和就业环境的变化,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工作要求。为此,退役军人不仅需要习得特定领域的技术技能,还要具备数字素养。数字素养是人们在访问或创建数字资源过程中,应该具备的了解、理解、诠释和使用数字资源的能力,对退役军人培养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保持未来学习动机和职业适应能力、实现职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关键作用。为此,在我国退役军人教育融合模式中,要融入数字素养的学习内容,鼓励退役军人通过制作数字作品,学习数字作品的创作方法;参与数字技能和知识应用的实践,具备数字素养的意识、能力与责任感;从事数字研究与探索,发展应用数字工具解决问题的能力、协作能力及创新能力等。通过培养数字素养,退役军人可以解释大量信息的含义,了解如何使用在线资源,这将使退役军人教育由“他教”变为“自学”,使退役军人安置由“被动等待安置”变为“主动自我安置”,可以极大地提升退役军人的教育效果和退役安置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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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能培训范文7

一、发展环境

“十三五”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就业任务,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五年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66.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均值保持较低水平,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40亿元,扶持个人创业和带动就业278万人次,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03.5万人,帮扶23万余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8万余名就业困难人员、131.5万余名农村贫困劳动力、5万余名退捕渔民就业创业,高技能人才总量从121万增至149万人。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仍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问题,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了根本保证。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经济潜力足、韧性大、活力强、回旋空间大的基本特点没有变,为我省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随着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我省“四面逢源”的区位优势、门类齐全的产业优势、山清水秀的生态优势、物产丰富的资源优势、国家战略的叠加优势将更加凸显。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加速推进,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兴就业创业机会日益增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孕育巨大发展潜力,新的就业增长点不断涌现。劳动年龄人口的规模仍然较大并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态势,劳动力整体素质有所提升,为促进就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但也要看到,“十四五”时期就业领域也出现了许多新变化新趋势。发展不足仍然是我省的基本省情,经济总量不大、人均不高、结构不优、创新不强的问题仍然突出。人口结构与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就业总量压力仍然较大,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进步对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出更高要求,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突出。城镇青年、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压力增大,常态化帮扶制度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规模性失业风险不容忽视,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亟待加强,就业替代效应持续显现等问题依然存在。总之,就业形势仍较严峻。必须深刻认识到新时期就业领域主要矛盾的变化,客观全面分析所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聚焦精准发力,不断开创就业工作新局面,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以共同富裕为方向,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要目标,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培训服务、注重权益保障,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切实防范和有效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成果成效推进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描绘好新时代改革发展新画卷,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精彩华章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践行人民至上理念,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利益问题,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平等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稳住经济发展态势,继续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政策优先位置,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优先目标和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宏观政策取向,聚力支持就业。

——坚持扩容提质。持续营造优良就业创业环境,多措并举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有效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重视技术技能人才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促使劳动力市场形成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

——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方向,破除就业领域固有的体制机制障碍,优化整合政策、服务、培训等各类资源,强化政府责任,推动市场和政府更好结合,统筹兼顾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底线思维。紧盯关键环节、围绕突出问题,瞄准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举措,因地因企因人加强分类帮扶援助,严密防范失业风险,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要实现以下目标:

——就业形势持续平稳。城镇新增就业2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城乡、区域就业机会差距逐步缩小,劳动力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实现基本同步提高,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劳动权益保障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更趋和谐,更多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

——结构性就业矛盾得到缓解。人力资源质量大幅提升、结构进一步优化,更加匹配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要。全省从事技能工作的劳动者总量达到1000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5万人。

——创业带动就业动能持续释放。创业引领作用更加凸显,带动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创业成本不断降低,创业服务实现跃升,劳动者投身创业创新活动积极性不断增强。

——风险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就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应对机制不断健全,援企稳岗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失业人员保障范围有效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体得到及时就业帮扶,规模性失业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三、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稳步扩大就业容量

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

(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就业。

强化就业优先导向的宏观调控。将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强化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促进和扩大就业的导向,健全与就业政策的协同联动机制。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持续促进消费、增加有效投资拉动就业,通过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制定实施宏观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对就业的影响。构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县级以上政府促进就业工作主体责任,完善就业目标责任考核和督查机制,凝聚就业工作合力。

稳定提升制造业就业。深入推进工业强省战略,增强制造业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促进制造业提质增能,加快数字化发展,畅通国内外产业循环;大力实施“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推动省产业集群发展,打造更多制造业就业增长点,创造更多高质量的就业机会。实施制造业降本减负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提升制造业盈利能力,增强制造业就业吸引力,缓解制造业“招工难”问题。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职业技能培训深度融合,开发更多制造业领域技能型就业岗位,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发展。

扩大服务业就业。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消费升级需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构建优质高效、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体系。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持续推动服务业数字化升级,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推动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鼓励商贸流通和消费服务业态与模式创新,引导夜间经济、便民生活圈等健康发展,稳定开发社区超市、便利店、社区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充分释放服务业就业容量大的优势。

拓展农业就业空间。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吸纳带动更多就业。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业,加快富硒农业发展,培育赣西富硒区、赣南富硒区、环鄱阳湖富硒区三大产业板块,提高农村地区就业承载能力。鼓励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创办家庭工场、手工作坊、帮扶车间等,支持自主就业,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新建精深加工项目,持续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五)培育新动能带动新就业形态发展。

促进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将我省打造成为数字经济产业重要基地,催生更多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培育多元化多层次就业需求。健全数字规则,强化数据有序共享和信息安全保护,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抢占数字产业化发展高地。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转型赋能,创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就业机会。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带动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创业。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建立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制定扶持灵活就业政策,鼓励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建立完善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引导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水平。推进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规范平台企业用工,明确平台企业权益保障责任。

(六)增强民营企业吸纳就业能力。

支持民营企业稳定发展增加就业。完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和政策体系,落实减税降费、减租降息等政策,持续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增强就业岗位创造能力。加强普惠金融服务,完善融资增信支持体系,扩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提高融资便利度。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救助纾困机制。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七)落实乡村产业振兴战略拓宽就业渠道。

推进以县城为主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实施强县工程,建设一批卫星城镇,激发就业内生动力。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向县城流动聚集,做大做强县域经济,把乡镇建设成拉动农民就业的区域中心。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更多脱贫人口等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乡村建设,充分发挥以工代赈促进就业作用。

分类推进乡村产业振兴。集聚提升类村庄,重点推进生产生活条件改造提升,发展农业、工贸、休闲服务等特色产业稳定就业。城郊融合类村庄,重点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承接城市功能外溢。特色保护类村庄,重点保护村庄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传统建筑,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促进当地就业。

四、强化创业带动就业能力,释放就业倍增效应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创业者提供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和更加良好的成长空间,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让各类市场主体、各类人群创业热情持续高涨、创业动能充分释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八)营造优良创业环境。

深化创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最大限度解除对创业的束缚。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和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加大“一业一证”改革工作落实制度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服务水平。实行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

加大对创业政策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初创实体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增强初创企业发展动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提高贷款便利度和政策获得感。打造梯次格局的创业型城市,支持建设一批高质量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和创业园区,为各类初创实体提供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等政策扶持。

实现创业资源开放共享。强化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创业方面的作用,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场景、应用、需求共享能力,持续打造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创新创业生态。推动科研平台、科技报告、科研数据进一步开放,创造更多创业机会。促进部级新区、部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开放企业(项目)资源,建立项目对接机制,吸纳人才创业。

(九)鼓励各类群体投身创业。

激发社会大众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实施乡村企业家、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鼓励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引导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推动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共享机制。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倡导敬业、精益、专注、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双创”活动,营造浓厚的创业学习氛围。

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创业人才。充分利用高质量建设高校“双创”示范基地、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等平台,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创业人才引进力度。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创新创业人才评价体系,夯实高质量创新创业发展保障支撑。

(十)大力支持新业态创新创业。

培育创业新个体。进一步降低个体经营者线上创业就业成本,提供多样化的就业机会。着力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打造兼职就业、副业创业等多种形式蓬勃发展格局。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和分时就业。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个体经营者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吸引更多个体经营者线上经营创业。

引导发展互联网微经济。引导、促进线上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支持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新业态,拓展生活及公共服务领域的“互联网+”应用。支持线上多样化社交、短视频平台有序发展,鼓励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微电影等万众创新。

(十一)不断提高创业服务水平。

打造全生态、专业化、多层次的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创业服务网络,拓展创业政策宣传渠道。加快服务队伍建设,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创业指导等“一站式”服务。推广创业导师制,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科技特派员等到基层开展创业服务。组织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和科技下乡、创业推进活动,开展创业型城市示范创建,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继续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打造特色化、功能化、高质量的创业平台载体。构建以产业链协同和市场服务支撑为导向,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相互接续的创业平台支持链条。以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为导向,创新创业孵化园区、基地建设模式,支持大企业与地方政府、高校共建,提高利用率。做大做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实施全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改造提升工程,强化服务质量管理,提升孵化服务功能。新认定一批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优化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布局,充分发挥双创示范基地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各地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等场地开辟退役军人创业专区和退役军人创业园地,鼓励地方依托各类产业园区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加强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等孵化载体建设。

五、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服务,提高就业服务精准度

聚焦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与政府托底帮扶相结合,既要积极扩大岗位和用工需求,广开就业门路,又要健全帮扶机制,帮助其解决就业求职中的实际困难。

(十二)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

促进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拓宽就业渠道,结合省内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创造更多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长和智力优势的知识技术型就业岗位,吸引和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留赣就业。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对接省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以及平台经济等领域就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进“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为有意愿、有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提供资金、场地和技术等多层次支持。

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健全校内校外资源协同共享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多元化服务机制,将留学回国毕业生及时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加大就业实习见习组织力度,开展大规模、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常态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精准组织线上线下就业服务活动,开展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专场招聘,加强户籍地、求职地、学籍地政策服务协同,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供需衔接效率。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帮扶,健全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机制。强化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理性就业。

(十三)高度重视城镇青年就业。

畅通城镇青年就业渠道。在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中,开发更多适合城镇青年(主要包括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青年、转岗青年职工等,下同)的就业岗位,带动更多城镇青年到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就业创业。完善人力资源需求、要素配置、协同发展机制,支持城镇青年到人才紧缺领域就业。

强化城镇青年就业帮扶。发挥各类就业创业平台作用,支持城镇青年参加职业指导等活动,增强职业发展能力,畅通适合城镇青年特点的就业信息服务渠道,提高择业成功率。全面落实免费公共就业服务,积极为城镇长期失业青年开展实践引导、分类指导和跟踪帮扶,将劳动精神、奋斗精神融入指导和实践,引导其树立终身教育以及人力资本投资的理念,满足劳动力市场变化的现实需求,促进其进入市场就业创业。

(十四)健全退役军人就业保障体系。

改革完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科学制定安置计划,改进岗位安置办法,推进落实安置政策,优化安置方式,探索市场化安置改革,实现多渠道、多元化安置,推广“直通车”式安置,健全“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加强各种安置方式统筹协调,强化政策制度衔接,压实属地安置责任,规范接收安置程序,提高安置质量。

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创业。积极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将退役军人按规定纳入现有就业服务、教育培训等扶持政策覆盖范围。探索推开“先入校回炉、再就业创业”的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高职学校,落实招收、培养、管理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适时调整退役军人就业岗位目录。实施“兵支书”协同培养工程,推动退役军人在乡村就业。协调各方资源,加强行业企业合作,拓展就业供给领域,挖掘更多适合退役军人的就业岗位,促进退役军人到民营企业就业。引导退役军人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及重点扶持领域创业,积极推动军民融合项目孵化。面向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创业培训,增强创业能力。完善军创企业联络员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优先服务。

提高退役军人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全面推行退役军人就业适应性培训。设立退役军人就业实名台账,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就业服务功能,及时提供针对性服务。将退役军人作为公共就业服务重点对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窗口或实行退役军人优先制度,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指导等服务。建立失业和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常态化、精准化就业帮扶机制,保持困难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十五)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广泛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加强劳动力跨区域精准对接,创建区域劳务品牌,培育和发展乡镇、村两级劳务组织和经纪人,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培育一批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效果好的劳务品牌。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强化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继续开展“春风行动”等各类专项服务活动,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送岗位下乡进村入户。

带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发挥工业园区企业、农业产业基地就业带动作用。推动重大投资项目、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育在乡创业主体,加大乡村能人培训力度和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挖掘培养一批“田教授”“土专家”“乡创客”等乡土人才,以及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等能工巧匠,创造更多适合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岗位。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取消各类城镇户口落户条件,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相关政策。调整城镇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分配依据,建立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和提供保障性住房规模挂钩机制。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资产等权益,探索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同等享受失业登记、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政策。

(十六)统筹其他重点群体就业。

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保持脱贫人口就业领域的扶持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落实机制保障、完善政策保障,联动推进就业帮扶措施落实,加大岗位归集和劳务对接力度,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积极引进适合当地群众就业需求的劳动密集型、生态友好型企业(项目),增加本地就业岗位,组织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实施集中帮扶。

持续开展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健全动态跟踪调整机制,精简优化各类补贴发放模式,确保困难群众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加强就业帮扶效果的跟踪与评估,通过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政策托底等多种渠道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对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一对一”精细化服务,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保障其他群体就业。强化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和权益保护,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及时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等支持,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利用。全面落实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安置保障政策,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就业帮扶和产业扶持,切实保障退捕渔民生计,让退捕渔民在产业发展中实现增收致富。支持妇女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进一步拓宽妇女就业渠道,促进贫困妇女就业创业,提升女性就业技能水平。

(十七)加大革命老区就业帮扶力度。

实施革命老区促进就业行动。支持革命老区、中央苏区等发展本地特色产业、培育一批特色产业集群、推出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精品线路,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发展吸纳就业效果好的富民产业,完善配套就近就地就业设施。加强革命老区县级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加大建设部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部级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园区、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部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持力度。提升革命老区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大力建设“互联网+人社”服务体系。加大革命老区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力资源开发和困难群体就业保障力度。

六、提升劳动群体技能素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劳动力要素质量,建设一支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适应现代化经济体系、具备较高职业技能和道德素质、结构比较合理的劳动者队伍。

(十八)健全技能培训制度。

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面向市场需求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稳步扩大培训规模,重点加强高校毕业生和城镇青年、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人口、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储备技能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积极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全面加强新职业(工种)培训。支持各地结合本地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开展项目制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安全生产素质。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推动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实现培训供给多元化。以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围绕产业集群发展需要,重点面向“2+6+N”支柱产业及配套产品生产基地,依托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行业及大型企业职业培训中心、职业培训机构,推动培训市场全面开放,采取优化审批服务、探索实行告知承诺等方式,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新建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并优化功能布局、提高开放性,完善企业利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实训有关制度。支持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行动,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机制。

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推动培训链向产业链聚集,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领域集中,动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重点开展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培训方式和手段,支持各地结合本地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开展项目制、订单式和套餐制培训,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广“职业培训包”和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加强集约化管理和使用,健全分层分类的培训补贴标准体系,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渠道。落实职业技能培训监督评价考核机制。探索建立个人培训账户,形成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实现与就业、社会保障等信息联通共享。

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鼓励劳动者通过诚实辛勤劳动、创新创业创造过上幸福美好生活。加强职业素质培育,将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等要求贯穿职业培训全过程,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培养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意识。推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高产业工人综合素质。

(十九)构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推动职业技术教育提质培优。突出职业技术教育类型特色,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优化结构与布局,加快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推动职业技术教育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健全职普融通机制,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实现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教育学习成果双向互通互认、纵向流动。实施技工教育强基工程,整合技工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扶持建设一批优质技工院校和专业,继续实施技工就业促进计划,大力提升技工教育质量。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聚焦打造技能型社会,推进“人人成才、技能”行动,健全完善技能人才培训培养体系,实施新时代“赣鄱工匠”培育工程,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结构优良、布局合理、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队伍。坚持就业导向,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和重点企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一批部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有关政策,提高技术工人政治、经济和社会待遇,推动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环境。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加强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建设,定期举办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开展各级各类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完善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转换与认证制度,推进“学分银行”试点,探索学分积累转换制度。规范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积极发展在线教育,完善线上、线下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机制。创新发展城乡社区教育。

深化技能人才管理制度改革。落实“技能中国行动”,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全面推行企业、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稳慎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探索扩大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和规模。

七、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提升劳动力要素配置效率

持续推进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着力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劳动者就业匹配效率。

(二十)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供精准专业服务。鼓励和支持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零工市场和各类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规划和管理,构建多层级联动的产业园服务体系。大力培育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军企业,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大力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测评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业态,加快人力资源服务孵化基地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智能科技+人力资源服务”行动。

提高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水平。贯彻实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深化人力资源市场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持续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组织开展诚信服务活动,选树一批诚信人力资源服务示范典型。扎实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和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

(二十一)推进劳动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

健全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围绕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进一步打破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保障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的评价和使用制度,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建立鼓励大胆创新、敢于落实的容错纠错制度机制,最大程度激发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性。加快清理妨碍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保障劳动力和人才合法流动权益。

提高劳动力的市场化配置水平。围绕全省重大战略部署和重点产业发展人才需要,强化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服务功能,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政策法治环境。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质量,促进劳动力供需平衡,完善人才政策,增强就业服务与管理,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的长效机制。提升劳动力资源开发服务水平、优化劳动力资源成长环境、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不断改革创新、不断解决人才发展中所面临的创业平台、薪酬待遇、管理体制、政策支持等方面的问题。深化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与人才供求匹配机制。

八、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就业质量

在促进更加充分就业的同时,提高劳动者工作待遇,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努力提升劳动者获得感和满意度,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二十二)改善劳动者就业条件。

合理增加劳动报酬。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推动更多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行列,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基本实现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开展薪酬分配指导。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

营造良好劳动环境。加强劳动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持续加强矿山、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推动简单重复的工作环节和“危繁脏重”的工作岗位尽快实现自动化智能化替代,加快重大安全危险领域“机器换人”。

强化劳动者社会保障。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提高劳动者参保率。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健全适合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劳动用工特点的参保缴费政策和制度体系。加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力度,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实现省级统筹。

(二十三)促进平等就业。

努力消除就业歧视。建立劳动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逐步消除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身份、残疾、宗教信仰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增强劳动力市场包容性。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技能培训、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权益,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和联合约谈机制,及时纠正含有歧视内容和不合理限制的招聘行为。健全司法救济机制,依法受理涉及就业歧视的相关起诉,设置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

(二十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构建更加和谐劳动关系。健全政府、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持续扩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覆盖面,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推进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加强劳务派遣监管。建设全省电子劳动合同管理服务平台,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推动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新机制,提升企业与劳动者沟通协商的制度化程度。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引导中小企业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在中小企业集中的地方推动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建立劳动关系运行状况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加强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在全省打造一批工作基础好、制度机制全、办案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星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大全国“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和省“智慧仲裁”信息系统推广运用力度,提升案件处理智能化水平和服务当事人能力。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加强调解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强化基础保障。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体系。深化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规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欠薪“黑名单”管理,探索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机制。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休息休假等重点领域的监察执法力度。

九、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二十五)健全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健全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推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便利共享。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置。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发挥退役军人、残联、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作用,推进服务主体多元化。支持民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运用就业补助资金,大力实施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强化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力量,合理配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加强职业指导、职业信息分析、创业指导等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完善工资待遇和平台工作经费等激励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村、社区就业服务网格员队伍,推行网格化就业服务,打通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开展基层就业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升服务能力水平。

(二十六)全力推进公共就业信息化建设。

打造公共就业数字化服务体系。依托我省人社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构建“一图一池两平台”,打造全省人力资源地图、人力资源数据池、大数据分析平台和智能服务平台,提升内外部数据共享层次,为区域政务信息共享提供支撑。加快应用大数据、云服务技术,全面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建立智能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升级完善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大力推进各类业务在线办理,逐步取消手工经办。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根据服务对象的自身条件和服务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打通部门、地域之间的信息壁垒,健全业务之间的协同协作机制。

(二十七)全方位提升保障就业服务能力水平。

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体系,完善设施设备配置、人员配置等指导性标准,统一核心业务流程和规范。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加大财政投入和公共资源配置力度,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转型升级,提升城乡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广泛开展特色、各地自选的“线上+线下”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依托省级集中的信息系统,加快12333服务热线、经办窗口、网站、社会保障卡等服务渠道建设,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形成“一号一窗一网一卡”在就业领域地深化应用。创建一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建设。

十、建立失业监测预警体系,防范化解失业风险

强化失业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的底线,切实做好失业保障。

(二十八)健全失业监测预警体系。

健全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落实国家统计局劳动力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好全省劳动力调查,加强就业统计监测。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动态跟踪监测。推进大数据在就业统计监测领域的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政府+高校+企业”的就业联合实验室,组建专业分析团队,开展就业重大问题研究,提升形势感知、分析研判和科学决策水平。

建立健全失业预警防控机制。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建立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体系,合理确定监测预警指标,运用大数据技术实时监测指标变化情况。建立健全企业规模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加强风险评估,适时失业预警信息。

(二十九)加强防范化解失业风险应对。

健全风险应对处置机制。制定分级政策储备和风险应对预案制度。加强规模性失业风险应急处置,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就业风险储备金。允许困难企业在与职工协商一致基础上,采取依法调整工作时间安排、薪酬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失业风险处置过程中,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指导企业依法依规裁员。全面落实减负、援企、稳岗、扩大就业政策,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

完善广覆盖的失业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失业保险扩围,提高政策受益率。建立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各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按适用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90%确定,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标准同步调整。用好用活失业保险促进企业稳岗、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等政策,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保生活基本功能作用,有效发挥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完善省级统筹制度,规范失业保险跨统筹区转移业务。

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对就业的影响。推动建立人工智能对就业影响的协同应对机制。构建不同行业间的转岗机制,加快劳动者知识和技能更新速度,大规模开展人工智能应用适应性、储备性培训,提升人工智能通用技能,最大限度放大人工智能的就业创造效应,缩小就业替代效应。及时对受人工智能影响的失业困难人员开展就业援助帮扶。

十一、完善保障措施,确保任务落实落地

(三十)加强组织领导。

把党的领导贯彻和体现到促进就业各领域、各方面和各环节。压实各级政府促进就业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就业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作用,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职尽责,细化目标措施,凝聚工作合力。创新规划组织实施方式,针对重大任务,专题专项推进。强化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抓好任务落实。

(三十一)强化资金保障。

对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落实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政策,统筹各类就业资金使用。建立健全就业领域投融资机制,进一步拓宽资金引入渠道,引导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在返乡入乡创业、技能培训、职业技术教育、就业服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三十二)鼓励探索创新。

对规划确定的重大举措和创新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推动就业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修订。鼓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规划重点任务,创新思路和形式,积极探索多种务实有效的实施方式和有用、管用的落实措施,着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性成果。

数字技能培训范文8

一、江苏建设制造业技能大军的实践与探索

近年来,江苏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深化技能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走创新之路抓职业培训,寻务实之策办技工教育,兴改革之举促人才评价,以有效之为强技能竞赛,技能人才队伍规模持续扩大,能力素质不断提升,创新创造活力显著增强。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是优化政策环境的基础性工程。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等一系列文件,配套制定政府购买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等政策。同时整合资源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全省先后创建43个部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45个部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成9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17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人才供给量质齐升。“十三五”期间,着眼于江苏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的发展需求,全省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47万人次(位居全国第一),发放职业培训补贴65亿元;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培养新型学徒6.5万人;每年100个高技能人才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培训紧缺型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16.5万人次;广泛组织百万技能人才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每年举办各级各类技能竞赛近500项,参赛练兵超过500万人次;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114所技工院校在校生达26万人,每年毕业生近8万人(其中高级工比例超过34%),就业率保持在98.5%以上。改革攻坚精准发力。注重制度创新,释放改革红利,完善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赋予企业更多的技能人才评价权,经备案的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达2135家,可评价认定的职业(工种)达700多个,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超66万本,相关指标均位居全国第一。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全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范围,通过省“双创计划”引进87名顶尖高技能人才,144名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职称,262名世界技能大赛、江苏技能大奖获奖者被直接授予高级职称。贯通技能人才发展渠道,率先开展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试点,累计5709名高技能人才取得工程类职称证书。激励保障多措并举。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率先以省政府名义创设江苏技能大奖,评选产生21名“江苏大工匠”、225名“江苏工匠”,培育省技术能手7368人、省企业首席技师992人;率先以省政府名义举办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江苏技能状元大赛,产生51名江苏技能状元;江苏选手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斩获2金、4银、2铜、6优胜奖,首夺阿尔伯特最高大奖,填补了我国在此领域的空白;参加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勇夺12金、10银、5铜,金牌数、奖牌数和总成绩均位居全国第二。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定期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走访慰问和优秀技术工人休疗养活动,先后遴选343名企业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和技工院校教师赴海外开展研修活动。先后有14名技能劳动者荣获中华技能大奖,511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8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二、江苏制造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江苏正在大力推进制造强省、质量强省、网络强省和“数字江苏”建设,聚焦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531”产业链递进培育工程。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欧美发达国家中高端产业的强势挤压和发展中国家中低端产业的供给替代,全省现有技能人才队伍的数量规模、专业素质、培养机制等还存在较大不适应性和不平衡性。技能人才匹配需求不足。一些制造业企业常态化面临“招工难”问题。2021年上半年,全省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求人倍率达1.45(同比上升0.16),连续5个月环比上升。制造业企业招工难度不断加大,求人倍率持续升高至1.53,比2020年和2019年同期分别大幅提高0.24和0.4,其中劳动力密集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求人倍率高达1.67,已大幅度偏离正常区间。按技术等级和职称分类,59.35%的招聘岗位对求职者技术技能有明确要求,其中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需求人数最多,占需求总人数的21.29%(见表1)。技能培训供给能力不足。从政府层面看,技能培训的针对性有待提高。由于补贴性培训周期短(如大量一线产业工人来自农村劳动力,其培训时间通常在7—90天,15天以下的占一半左右)、投入少(2018年全省各级财政用于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的资金为3.5亿元,人均补贴标准仅为435元,比全国平均水平还低90元,与开展培训的实际成本差距较大),因此培训项目多为家政服务、育婴保育类等轻资产投入项目,技能人才培养滞后于产业发展转型节奏,尤其是缺少企业急需的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从企业层面看,技能培训的积极性有待提高。开展培训挤占生产时间,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不足,目前普遍占工资总额0.5%左右,远低于国家规定的1.5%—2.5%。对此,政府既缺少有效的激励措施又缺乏必要的约束手段。此外,学历教育求职人数过多应当引起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培养投入不足。技工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承担着为制造业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任务。全省办学规模较大的45所公办技工院校共有全日制在校生12.8万人,年开展社会培训26.4万人次,但这部分学校的编制总量仅有0.52万个。根据原劳动人事部颁发的《技工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暂行规定》(劳人培﹝1986﹞9号)的1:5的教职工与学生人数比测算,需要编制2.56万个,编制缺口2.04万个。2017年底,江苏将技工教育项目建设经费投入从1100万元增加到了5000万元,但与广东相比仍然差距较大。广东省每年投入技工教育专项经费高达9.8亿元,人均水平是江苏的8.25倍。由于编制不足、财政保障不到位,一些学校只能自筹经费发放聘用教师的工资,编制内与编制外教师同工不同酬的问题比较普遍,教师队伍积极性、稳定性均受到影响。技能人才薪酬激励不足。技能人才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国家层面推出了技能人才薪酬指南,但目前企业内部工资分配机制不完善,薪酬分配对技能人才的倾斜还不够。从江苏企业薪酬调查数据看,技能人才年平均工资7.8万元,分别是管理人员(15.9万元)、专业技术人员(10.9万元)平均工资的49.2%、71.8%;其中高技能人才年平均工资11.8万元,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8.99万元)的62.3%。技能人才待遇偏低,既不利于激发和释放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重技能的社会氛围不足。技能劳动者职业荣誉感、自豪感、获得感不强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扭转,“重学历、轻技能”等传统观念仍然根深蒂固。作为技能人才培养主阵地的技工学校,26万名在校生中70%是农村学生,因拿不到相应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对农村新成长劳动力缺乏吸引力并导致招生困难。近年来,广东、山东、江西、浙江、安徽、河南等省相继打通了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招录的通道,江苏虽然也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并未有效落实。此外,《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明确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和在校生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等具体征集办法,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执行,但该规定也未有效落实,技能劳动者的职业发展空间受到不必要限制。

三、打造制造业高素质技能大军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