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管理体制范例

社区管理体制

社区管理体制范文1

在当前我国社区建设与管理过程中,民间社会组织所起到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这些组织往往有比较高的效率以及使用较低的成本,同时将社区中一些比较困难的用户当成是对象,继而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的公平,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化的生活需求,提升整个社区在组织方面的效率以及水平,可是就当前我国社会管理过程中的现状来说,民间社会组织所能够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其主要的原因在与:首先,社区居民对民间组织没有足够的清晰认识,往往靠政府来包办所有事务,其次就是社区居民对这些民间组织缺少足够的信任。所以说,当前我国社区民间社会组织还没有足够的能力与机会参与到社区管理以及服务中来。

二、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策略与走向

至于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本质就是要对政府的公共服务以及社会管理的相应职能进行完善,主要的目的就是要使得政府在行政管理以及相应的政府自身管理的过程实现两者的有效结合。就以上所面临的问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相应的改革。

(一)促进民间组织的良好快速发展

对于我国社区建设以及管理来说,民间组织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主体,同时也当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说应当加大力度对其进行扶持。首先,应当转变认识,意识到民间社会组织在整个社区管理与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性,其次,要对其加大培育力度以及扶持的力度,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提供相应的保障条件等等,鼓励其参与到社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来,再次,要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引导这些组织能够进一步良好健康的发展,探讨社区民间组织的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引导这些组织进行规范化的运作,引导组织的自律建设,加强组织活动的监督力度。

(二)明晰社区居委会的职责

当前我国居委会在管理工作中有比较强的行政色彩,在对居委会进行改革的时候,其关键性的重要环节并不是其组织应当依照什么样的模式以及原则进行相关的设计,而是能不能为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提供更加通常的渠道以及方式,能否在居民与政府之间起到良好的纽带作用,对于政府部门可以就居委会所承担的职责进行相应的分类,要是属于自治范围的职责就由居委会自己进行负责,要是属于行政范围内的事务就由政府签订相关协议,进行行政,就现阶段的发展状况来说,居委会可以承担相应部门的行政职责来提升进行自我治理的能力。

(三)加强培养社区居民的公民意识

对于社区的建设与管理而言必须要有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要是没有社区居民的参与,社区管理与建设工作就是无本之木。当前我国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所有的重要问题就是居民社区活动参与程度比较低,没有较高的公民意识,所以说,要加强对社区居民公民意识的培养,要有相应的制度与机制引导居民参与到社区公共事务的建设与管理中来,为了使得社区的居民能够更好地参与到社区的建设与管理钟来,增强社区居民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还应当由社区居民分担一定的责任,通过这样的方式提升社区居民自身所具有的社会责任意识,要增强社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

三、结束语

社区管理体制范文2

1、系统化原则

环境系统化理论意即组织系统外在的系统,组织系统同外在环境之间相互影响,两者之间始终保持互动关系,外在环境能够促进组织系统的成长和发展.城市社区作为基层一级自治组织,但是在目前的社会背景下,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各种活动等方面所需的经费依然对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有着很大的依赖性,两者之间存在着无法分割的内在联系。所以,如果要创新城市社区的管理体制,首先需要彻底改变之前孤立、静态的管理观念,以系统、全面的原则去发展当前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同时还要对社会自治组织的外部影响因素和内部影响因素进行深入研究,这样才能够把握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整体方向。

2、社会化原则

社会化原则在市场经济大背景下对政府提出了新的更严格的要求,要求政府不断对自身的职能和管理形式进行转变,而政府主导下的公共行政其发展方向就只能是政府只能与公民治理的社会变革。社会原则则要求政府部门在发展过程中树立起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思路,支持民间中介机构发展,制定出宏观调控政策,并在其中发挥好市场运作,如采用委托、合同等形式,由民间的中介组织或社区机构来执行一部分服务职能,精简社区行政工作,使其从琐碎的行政工作中走出来,实现其功能本位回归。

3、责权利一致性原则

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最重要的核心就是要处理好社区工作中的权责利一致问题,此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直接影响到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而要将社区组织工作中的权责利问题处理好,就必须全面认识到城市社区中人事权和财权二者之间的关系、社区自治及社区自治能力的管理、政府定位和政府职能之间的关系。确保社区管理在新的框架体制内部可以在实现社区自治的基础上还能顺利完成政府下派的各项工作。

二、如何推进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

1、政府职能及管理方式的转变

在城市社区的各项行政事物中,政府一定要坚持自身的处事原则,并在其中努力发挥自身的调节控制和指导作用。第一,在思想文化建设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社区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如文化、教育、娱乐、卫生、体育等,努力创建文明社区。第二,在城市社区发展的过程中,要将微观和宏观管理充分有机地结合起来,并主导社区发展的目标和方向,而社区中的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则应由社区自己进行操作。第三,在开展社区各类公益事业服务中,要树立起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思路,挖掘各个基层团体的自治能力,只要是民间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能够处理的事情,政府部门就要彻底放手。第四,在城市社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充分激发出各个经济建设主体的创造性,真正让社区内各事业单位和企业实现自主经营,从而实现城市社区的健康发展。

2、规范政府和社区之间责权利的关系

在当前承受着巨大压力的社区管理体制中,要实现社区的自治就只有规范政府与社区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在社区行政工作的准入制度中融入政府服务的事项,这是社区管理工作重要的创新方式。而在社区中构建起社区工作站,由政府购买服务,由民间组织落实服务职能,这样就能有效解决当前社区居委会过于行政化的问题。当前社区工作站的运作需要的全部费用都是由主管政府部门购买政务、服务的经费,以及为居民提供部分有偿社会服务而取得的。当前需要进入社区服务的所有事项,都须经由上级部门审核,做到层层把关。而建立社区工作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规范政府和社区责权利,还能为城市社区的管理体制创新提供一些有效的参考和依据。

3、厘清街道办事处和垂直管理部门之间的条块关系

社区管理体制范文3

1.1社区管理体制表现为压力型管理体制

我国相关学者曾经将我国的社区管理体制概括为压力型管理体制。对于压力型管理来说,主要是将经济发展以及社会服务都分解到社区,从政府到街道办,上级传达下层,最终分解到相应的居委会,从而来完成任务指标。但是这种管理方式给社区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政府领导将各项任务指标施加给社区,而社区则是无奈地接手各项任务,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1.2社区管理机制未能贯彻权责利一致原则

在人力资源的管理中,权责利统一是一项重要的原则。明确规范社区管理中各方权利、责任以及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能够保证社区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但是根据目前社区的实际情况来看,很多社区工作人员的薪资待遇与其工作量不成正比,一些社区干部的薪资仅仅是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尤其是在我国的一些西部城市地区,这种情况十分明显。一般情况下,干部都是加班加点工作,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终导致社区服务水平无法得到提升。

1.3社区管理体制制约了社区自治互助功能

社区主要是指能够在固定的区域范围中生活工作的一些群体以及社会组织,并且主要是根据一套制度进行生活的共同体。目前,在现行的城市社区压力管理体制下,社区逐渐作为一个治理单元,行政化的色彩浓厚,社区居委会在强大压力下,逐渐失去了自治的性质。长此以往,逐渐淡化了社区成员的归属感以及责任意识,导致社区无法形成平等互利的自治精神以及互助的特性。

2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实践探索

在我国经济实力不断提升的同时,相关经济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导致社区的管理体制也发生不断的变革,很多城市社区都进行了改革创新,根据自身的特点形成了独特的社区管理模式。

2.1天津模式

该模式主要是将社区改革的重点放在居委会,采取相关的措施来不断强化居委会的自我管理以及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等功能,以此来完成政府所规定的各项任务。该模式下建立了相应的社区议事委员会,从而将民主落实到底,对于一些社区中的公共事务能够进行民主协商,并且主要利用社区自身的力量解决事务。

2.2武汉模式

该模式能够深刻展现出党组织的作用。在社区的日常管理中,党组织主要起到相应的领导作用,提出领导方针,社区针对相关的问题以党组织的方针为依据进行策略的制定,从而贯彻党的路线以及各项政策,并做好社区党员的管理与教育。同时,建立相应的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以及社区居民委员会,以更好地进行社区事务的决策。

2.3沈阳模式

该模式主要是对社区进行重新定位,将社区管理层定位为街道办事处,这在一定程度上大于居民委员会。其次是针对居民的群体属性进行社区划分,以此建立小区型社区、单位型社区等各种形式。同时,社区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其中包含决策层、执行层以及相应的领导层等,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属于相应的决策层,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则是相应的议事层,社区党组织为领导层。社区开展志愿者活动,以此来提升社区成员的归宿感以及认同感。

2.4青岛模式

该模式主要是为了做好社区服务工作,提升社区服务质量,并且加强社区的教育以及文化的宣传,美化社区的环境。其主要特点是加强社区服务,为一些特殊群体提供照顾,给予社区失业人口就业帮助,做好社区服务工作,提升服务的质量。上述几种典型的社区管理模式,结合了各个地区的主要特点,创新了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了我国社区管理工作的发展。但是这几种模式还是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如,无法很好地解决社区管理工作的权责利一致的问题,并且在社区的组织管理中具有很强的行政色彩,这导致了社区的自治能力弱化。

3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思路

3.1转变政府职能以及管理方式

政府应转变自身的职能,变革管理方式,利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提升管理效率。对于政府来说,在社区事务的管理中,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以及宏观调控的功能,而不是所有事情都需要政府进行管理,有些事情政府不需要介入其中,政府仅仅起一个引导作用。另外,针对社区的发展目标,政府要将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相互结合,为社区发展设定方向,具体的事宜由社区内部的主体进行实施。针对社区服务,在改革方面必须遵循“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思路,充分发挥居民自治力量的作用,政府不要参与到社会团体以及个人事务中。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要真正做到政企分开以及政事分开,不过分干预社区单位自主管理,为社区的建设发展提供相应的服务保障。

3.2规范政府与社区责权利之间的关系

实现社区的自治与创新管理,需要处理好政府与社区之间权责利关系,将政府的一些服务事务融合到社区中。另外,要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由社区民间组织承担一些服务职能,政府支付相应费用,以淡化社区行政化色彩。同时对于一些社区引进的项目,相关的社区管理机构要进行协调、把关和控制,使其能够顺利地开展。

3.3理清街道办事处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街道办事处属于政府派出机构,属于第三级管理的直接实施者,同时街道办事处也是社区工作中的主要推进者,在社区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来看,在社区服务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街道办事处与环卫、工商、税务以及市政等部门之间的关系无法协调,最终影响了社区的自治功能。因此,针对这种现象,社区的管理体制必须要创新改革,理顺管理关系。

3.4借助互联网,提升管理效率

社区管理体制的创新,必须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以此来提升管理的效率,促进新型的管理观念以及方式。政府要加大投资,做好政策扶持,加强社区网站建设,开展网络服务。

3.5完善社区组织治理结构

社区管理体制范文4

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是指农村社区管理的组织体系及运行机制。它具体由农村社区组织的组织结构、职责划分、管理方式、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等组成。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是一个历史性概念,其内涵和外延均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从封建专制时代延续到当代,在国家的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的制度变迁背景中,农村社区内外的关系格局不断地进行调整和重组,衍生出不同的社区管理体制。

(一)乡绅治理:一种原生型治理逻辑

在漫长的传统社会中,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小农经济为主的大国。由于有限的财政资源和低效率的信息沟通,我国古代治理呈现空间性的断裂:一方面,实行高度的中央集权统治,拥有庞大的官僚集团和体系,却难以直接统治乡村,即“皇权不下县”;另一方面,乡村公共事务不受当权者重视,造成“从县衙到每户的家门口之间国家管理的真空地带”。国家与农民之间只有赋税徭役的关联。我国传统的乡村治理表现为一种基于血缘关系或荣誉传统的原生型治理逻辑,儒家文化的教化促使这种逻辑内化为乡民的伦理道德,因此有名望的乡绅自然成为治理主体,在熟人社会按照固有社会原则治理,这造就了我国精英政治传统以及政治参与积极性低的特征,为村民自治的实施埋下不成熟的民主基因。

(二)“经纪人”管理:一种掠夺性治理倾向

从清末到新中国成立之前,地方出现军阀割据的局面,中央未形成统一的权威。为了增收赋税和劳役,国家权力强制性地从县一级下沉到乡一级,试图实现政治权力对乡村社会的渗透。原有的乡村精英不堪日益加重的税费摊派任务,不愿与民为敌。因此在民国很长一段时期,乡村地痞、流氓和土豪劣绅迅速与保甲势力相融合,履行税收和公共管理职能,成为农村社区的实际统治者,形成“经纪人”管理。这些土豪劣绅既以国家政权的名义向乡民征收超额赋税和劳役,又巧取豪夺、中饱私囊,随意压迫乡民,造成国家政权的“内卷化”和乡村社会矛盾的激化,最终蜕变为“赢利型经纪”。在此阶段,国家对乡村资源的掠夺,不仅使国家治理成本急剧扩大,又使乡村社会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越来越激烈,没有实现农村社区发展和资源提取的目的。

(三)队社体制:一种建构型治理体系

从1958年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成立到1983年解体,体制在我国延续了25年之久。制度的推广施行,在我国农村的发展过程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直到今天,在我国各农村社区的权力结构、组织体制和治理过程中,仍能看到公社的影子。1962年《农村条例》中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治理模式,即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公社管理委员会、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集体所有的“政社合一”体制。在该体制下,公社既承担着一级国家政权组织的行政职能,同时也担负着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乡村的一切权力集中于国家,国家通过计划经济体制垄断所有权力与资源。这种“国家全能主义模式”的治理体系实现了国家权力在基层社会的延伸,农村全部事务(包括个人生活事务)由国家介入,呈现高度行政化的特点。虽然这种建构型的治理体系能够将“分散的马铃薯”式的农民组织起来,具有强大的动员能力和社会整合能力,但加大了国家控制社会的成本,加深了农民对国家政权的不满。

(四)乡政村治:一种制度关联型治理分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体制迅速瓦解,逐步建立起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两级基层组织失去了其原有职能,农村社区成为国家治理的“真空地带”,出现一定程度的无序和混乱状态。为了填补国家权力退出农村社区后的治理缺位,在国家制度供给和农民自发创造的双向推动下,“乡政村治”治理体系渐成。农村社区管理体制相应地从“政社合一”过渡到“政社分开”。在“乡政村治”体制下,国家与农村社区之间的关系不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权力关系,而是指导-协作关系;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强制性的行政关系,而是选举-授权关系;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关系不再是直接的管控与命令,而是倡导-自愿关系。村委会在国家与农民之间发挥桥梁的作用,征缴税收、计划生育等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更多地依靠村组织(包括村委会和村党支部)中介来完成。“乡政村治”模式是在全能主义治理模式在乡村社会退出之后,通过国家政权对农民自我管理公共事务的支持和确认,将分散的农民吸纳到国家体制之中,达到国家管理与村民自治的协调。因此可以将之概括为制度关联型的治理分化。在梳理了历史上的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后,不难发现:我国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变迁受制于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及其管理体制。现阶段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势必改变国家与农村之间的关系格局,农村社区管理体制还将继续变革。

二、现阶段我国农村社区管理体制面临的问题

(一)制度脱嵌:社区管理的组织体系不完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区组织快速发展,组织规模和数量不断扩大。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远远不够,社区管理的组织体系建设比较滞后,还不能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主要表现为:一是作为正式社区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较弱,对乡镇政府有较强的依附性;二是农民原子化严重,当发生利益冲突时,农民往往处在利益格局中“无助的角落”,没有能力和胆量进行自我保护;三是民间自发的非营利性组织在农村发展缓慢,不能与村委会通过一定的机制进行有效地合作,从而为农民提供所需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造成农村社区管理的组织体系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从传统因素上讲,农民就像“一堆分散的马铃薯”,缺少自主地建立契约化组织的传统。在传统的农村社区,农民守着自己有限的土地,尽管存在范围有限的商品经济,但几乎都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农民之间的联系主要限于血缘,很少通过结社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第二,从政治体制上讲,一方面村委会与村党支部之间的职能定位模糊,虽然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对村民直接负责,实际过程中往往是村党支部掌握社区事务的最高决策权,架空了村委会的作用,另一方面村委会异化为乡镇政府的办事机构,成为乡镇政府的“一条腿”,行使部分政府性质的职能,村委会的角色陷入“尴尬”。第三,从经济因素上讲,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施行使农民获得自主的生产经营权,激发了农民的发展积极性,农民政治参与的动力被个人创业、个体发展的热情瓦解。

(二)模糊治理:参与社区管理的各主体职、权、责界限不清

除了社区管理组织体系不完备的问题,现有的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存在的另一个突出问题,即社区管理主体之间职、责、权界限很不清晰。首先,体现在村委会与乡镇政府“上下级的支配”关系上,村民自治组织行政化严重。201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不再是上下级的行政隶属关系,而是—种“指导-协助”关系。但在实际运作中,一方面乡镇政府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思维,将农村社区看做传统“单位”的替代物,把一部分政府职能(主要指税收、计划生育、社区治安等行政性职能,以及教育、卫生、农村基础设施等社会服务性职能)摊派给农村社区,村委会成了国家政权在乡村的“一条腿”;另一方面,对于村委会来说,村干部实际上成为乡镇政府的行政工具,而无暇处理村庄公共事务,这使村民委员会远离其“自治”属性,村民自治功能弱化。其次,体现在村“两委”的关系上,村“两委”关系不协调。农村实际存在两个具有不同权力来源的村治组织,即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习惯上统称为“两委”。正因为权力来源不同,法律赋予前者为政治领导核心,后者为自治事务中心。现阶段,由于党的文件和国家法律对于双方职能界定不清,村“两委”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往往职能交叉、权力关系无序、利益冲突、沟通不畅。再次,体现在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关系上,村民委员会与集体经济组织往往“合二为一”。所谓“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村民委员会不仅行使村级公共管理的职能,而且还行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职能。最后,体现在村民和村委会关系上,村民对村委会缺乏信任,政治参与热情低。乡镇政府职能“纵向延伸”渗透到农村社区,村委会主要完成乡镇政府交办的事项。一方面由于村委会的自治权力受到削弱,其在完成“任务”的决策过程不可能做到真正的民主;另一方面村民很少参与村级事务,村民自治沦为村干部自治。

(三)财力匮乏:社区财力支撑体系不合理

农村社区管理与一定的资金支持是分不开的。近年来,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的绝对数额在不断增加,但农业支出在国家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在2000~2005年呈下降趋势,总体增幅保持在8%左右。与此同时,从地方财政对农村的支出规模来看,投入也呈逐年下降趋势。2006年农业税取消后,原本财政基础薄弱的乡镇面临着大量的财政赤字负担,机构的正常运转受到阻碍,更不用说为农村社区提供公共服务。对于集体经济较发达的农村社区,村委会可以运用村办企业盈余提供公共服务;对于集体经济欠发达的农村社区,一方面缺乏维系村级组织生存的资源基础,另一方面很难为农民提供有价值的公共服务。农村税费改革后,中央补贴农民直补到户,仍没有解决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的问题。此外,乡村两级取消收费项目,乡村公共工程和公用事业(如小规模灌溉、道路、水、电、公共卫生)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这造成两种后果:一是有些县级政府有甩包袱的心理,对村公共工程和公共事业不愿再承担责任;二是农民免税后,认为村公共工程和公共事业应由政府承担,不愿再交钱,这使村缺乏财力为村民办事。

(四)压力型管理:社区管理的运行机制和手段单一

由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乡、村两级的权责规定过于笼统,职责界限不清晰,导致乡镇政府将一部分行政事务转嫁给农村社区,一方面对农村社区下达生产指标,强制规定农民生产什么、怎么生产以及达到什么样的指标要求;另一方面运用自身的行政资源和强制性手段“捆绑”村干部,通过一系列的经济考核指标,对村干部进行“调度”。这导致社区管理机制局限于自上而下的“行政支配型”机制。单一行政化的社区管理机制不仅抑制了村自治组织的积极性,又削弱了乡镇行政的效能。在考察农村社区治理的具体活动过程中,在集体决策方面,村民很少或根本没有机会参与农村发展计划的制定,村民召开会议只是传达政策的手段。同时,由于缺乏持续有效的参与,村民们不理解农村发展规划对他们的生活有什么重要影响。所以,这种被动接受的任务和安排与村民自身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往往会引发村民的过激行为。而且,在村民自治实践中,村党委和村委会往往缺乏自我协调的能力,因此,必须经过乡党委、乡政府、甚至县或省来协调,这个被组织的社会成本比自组织的社会成本要高得多。

三、我国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理论资源与路径分析

(一)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理论资源:治理理论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国家及社区公共事务的研究中,治理已成为一个非常时髦的理论范式。由于不同的学者在运用“治理”概念时其理论界定并无一定的标准,其所指往往纷繁复杂。全球治理委员会于1995年发表了一份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其中对治理作出了如下界定: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互相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治理的内涵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行动主体多元化。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权威并非一定来自政府机关,它的主体也不一定是公共的机构。治理理论强调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强制与自愿的合作。二是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过程。作为一种治理过程,在既定的范围内运用权威维持社会秩序,从而满足公众的需要。治理理论认为,包括政府在内没有一个单独的执行者能够实施它的愿望。治理的新格局使传统的公私界限更模糊,各种传统的组织界限被新型的治理模式所瓦解。三是权力运作机制的变迁。单靠政府自上而下通过制定方针、政策、命令等强制性方式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单向度管理的模式被打破,不同组织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和平等协商成为运作机制的主调,治理主要通过民主协商、合作认同等上下互动的方式实现双向度多维合作管理。总的来说,将治理理论的思路运用到农村社区管理中,意味着多元主体行动模式将取代单一的农村社区管理组织模式,自上而下的单向度的行政权力运作机制将被垂直双向和横向的依赖互动关系所替代,与此同时,乡村之间的资源和信息流动更加畅通;将治理理论的思路运用到农村社区管理中,意味着国家与农民之间关系的和谐发展是社会建设的重要主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乡村社会潜在的自主能力和政治影响力有燎原之势,治理理论在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创新上更加关注如何整合各种合作的机制以及让整个机制发挥更大的效果。在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模式中,尽管传统组织形态(如村委会和乡镇机构)的一些权力和功能被其他组织所取代,但传统组织在权力资源和经济资源上仍有一定优势,因而有能力对地方治理施加影响。

(二)我国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路径选择

1.重构农村社区共同的伦理与价值体系,尊重农民群体的主体性。

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费迪南德•滕尼斯在《社区与社会》中提出“社区”概念的本义,即社区是指那些有着相同价值取向、人口同质性较强的社会共同体,其体现的人际关系是—种亲密无间、守望相助、服从权威且具有共同信仰和共同风俗习惯的人际关系,这种共同体关系不是社会分工的结果,而是由传统的血缘、地缘和文化等自然造成的;这种共同体的外延主要限于传统的乡村社区。当前,以推动“社会幸福”为目标的新农村建设,应该在提升乡村经济发展能力的基础上,重构农村社区共同的伦理与价值体系,尊重农民的主体性,保留传统的社区文化特色。

2.理顺参与社区管理的各主体职、权、责界限,构建良性互动的关系。

首先,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弱化行政管治。在现有的社区管理体制中,乡镇政府主要体现为一种“全能管治”型的治理模式,乡镇政府以干预控制为手段,对农村社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务全面渗透。这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乡镇政府的职能扩张和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能萎缩。乡镇政府在制度上“侵犯”村民自治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违背了村民自治制度设计的初衷,致使村民自治几乎流于形式。在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创新过程中,乡镇政府体制改革和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是应有之义。要转变乡镇政府的“汲取”职能为“给予”职能,进一步规范“乡政”和“村治”的权力运作关系,实现乡镇政府从“管治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第一,改革县乡财政体制,给予乡镇政府一定的财政自主权,激发乡镇干部的积极性,提高乡镇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第二,改革乡镇政府机构,裁剪冗余,减少职能交叉,提高乡镇政府行政效率;第三,改进乡镇政府的考核和激励机制,为乡镇政府的职能转变打好基础,积极转变思维,改进乡镇的公共服务方式,促使乡镇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其次,明确“两委”权责,调试“两委”关系。在广大农村地区,基层政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属于两个不同的组织系统,一个是政治系统,一个是社会系统,权力来源不同的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之间的不和谐、不协调的现象普遍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村支“两委”的权责关系在制度上规定得过于模糊,在实际过程中不仅不好操作,而且还会出现职能交叉,这也是村支“两委”矛盾产生的制度根源。因此,调适村支“两委”关系,实现村庄体制内精英之间的良性互动,要从制度层面加强和完善。明确划分“两委”之间的权限和职能,减少治理上的“冲突点”。从管理学意义上讲,管理主体之间的权限、职能规定得越清晰具体,管理效果越好;如果管理主体之间的权责界限模糊、职能交叉,不仅不会减少利益冲突,而且还会削弱管理效能。最后,确认村民自治权主体地位,提高村民的政治参与。根据我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行使自治权的主体是全体村民,每个村民都享有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民主权利,村民与村委会之间是法律授权关系,村委员会所拥有的职权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同时接受村民监督。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村委会的权力往往集中在“村官”等少数精英手中,“村官”主导的村庄公共资源的配置和村庄公共权力的运作使得村民表现出政治无力感。村民自治的实质是“放权到民”而不是“放权到村”。走出村民自治的误区必须要确认村民自治权主体地位,明确村民与村委会之间是法律授权关系,村委会要接受村民监督。

3.构建多元化的农村社区筹资模式,加快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进程。

事实证明,“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实际上只有政府部门单渠道的财政资源投入,严重制约着农村社区建设的进程”。因此,应当立足现实,为加快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进程,构建多元化的农村社区筹资模式。首先,中央政府要增加农村社区建设的投入。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需要在中央层面确保全国范围内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 供给资金,限制城乡差距;其次,地方政府要保障本地区公共产品投资。地方政府在中央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之外,可以根据自身的财政收入状况,适当提高供给标准,发展适合本地实际的一些公共服务项目;最后,农村社区自身要鼓励社会共同投资。农村社区可以通过村集体的土地收益和村镇周边村办企业等经济体的投资,形成社会投资的组织和机制。

4.创新“自上而下”的管理机制和手段,发挥社区内外部力量的积极性。

社区管理体制范文5

第一,居(村)委会“内卷化”成为制约社区自治能力生长的组织因素。居(村)委会在社区治理和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居(村)委会既作为附属在城乡基层政权组织及其派出机构之下的准行政组织,又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双重身份,使其在承担完成政府交办的大量行政性工作和任务之余,无暇专注从事与居民自治事务有关的工作,从而无法履行“自治”这一应然角色。“‘内卷化’(involution)源于拉丁语,原意是‘转或卷起来’。主要含义是内卷、内缠、纠缠不清的事物,以及退化复旧等意。”3在社会学领域使用时主要用来描述一种不理想的变革、演化形态,即系统在外部扩张受到严格约束的条件下,内部不断精细化和复杂化的过程。回顾近一二十年我国社区建设的探索经历,不难发现“在居委会的组织变革过程中,虽然新的组织形式要素(例如社区代表大会、居委会委员的直选等)已经产生,但居委会组织变革真正要指向的组织性质和实际运作机制却没有根本转变。”4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农村社区内部。居(村)委会“内卷化”的直接后果就是组织功能的行政化。这显然与培育社区自治力量的目标背道而驰。

第二,“乡土社会”情结成为阻碍社区共同体生成的文化因素。共同体的存在是实现社区治理的基础。共同体的生成依托于社区内部的共同关系和社会互动,或者叫做情感归属与传统认同。相对于西方的契约文化,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实现一直是源自宗族制度的“乡土社会”文化。传统社会里,社区共同体的形成往往是自发的。进入到现代社会,家庭结构核心化和家庭规模小型化似乎正在消解“乡土社会”的文化影响力,但是就日益原子化的个体而言,这种影响非但没有消失,反而因为社会流动性的加快,在一些具体行为模式的表现上有所增强。例如:人们宁愿选择与远在千万里之外的亲友沟通,或者参加同乡、同学会组织,也不会想到去主动结识近在咫尺的邻居。这一方面说明城镇化的加速推进,改变了人们旧有的居住方式,人与人的隔离感日渐加深。另一方面也深刻反映出“乡土社会”情结反而成为现代居住环境下阻碍社区共同体生成的文化因素。

第三,资金投入水平不高成为影响社区服务效能的经济因素。社区服务是社区治理体制的“产品输出”环节。产品质量高低直接反映了体制设计是否合理、运行是否健康。社区服务的发展离不开大量资金的支持。综观世界各国,社区服务资金来源呈现多元化特点。其中既有政府的财政拨款,又有慈善公益组织、公民的个人捐款,也有自治组织的自筹经费以及非营利组织适度的服务收费。我国社区服务资金筹集渠道则比较单一,主要依靠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资助拨款,而且资金投入总量偏低。如果考虑到东、中、西部和城乡区域间经济发展差距,一些贫困地区的政府对于社区服务方面的财政支持更加困难有限。第四,社区治理主体权能配置模糊成为遏制社区治理模式创新的体制因素。现代社区治理模式的根本差异取决于社区治理主体,即政府、社区组织、社区民众之间权能的配置方式。经过近二十年的实践摸索,我国社区治理模式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但是也应理性看到,在经历最初运动式的社区建设热潮之后,各地社区治理模式创新进入了一个“瓶颈期”。说明在这一轮社区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转变尚不够彻底。该收缩的权力没有收缩,而是变相强化和扩张;该尽到的职责没有尽到,而是推给社会和市场。关于社区治理各主体角色定位的理论认知在学界和社会上已经有过很多讨论,但是对于它们之间的权能配置关系始终没有给出一个准确定位。这成为社区治理模式创新向纵深推进的掣肘。

二、社区治理体制创新的目标与路径

社区治理体制创新涉及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调整定位国家和社会的职能,重构基层政权与社区自治之间的关系。我们要努力构建的社区治理体制是结构合理、主体多元、运行有效的新型治理模式。在这种模式内部,国家与社会均化身为不同的治理主体,来自政府的行政权威不再被无限放大,而是与其他公共部门、私人部门保持互动合作关系,共同目标是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为此,围绕体制改革创新的前提基本条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我国的社区治理体制创新。

一是营造民主政治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培育社区自治文化。西方文化体系中,在国家与家庭之间存在一个民间组织及其活动领域,叫“市民社会”,后来发展为“公民社会”理论。它是以契约关系为轴线,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宗旨的高度理性化社会。与此相对应,中国文化体系孕育发展出的是基于血缘和地缘的宗族制度和礼治秩序。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5基础上的“差序格局”文化。居(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除了地域共同之外,还缺乏构成社会生活共同体的要素:共同关系和社会互动。因此,创新社区治理体制的首要任务,就是为社会生活共同体的产生创造条件。否则居(村)民的自治精神培养也就无从谈起。中国当下正在酝酿的民主政治改革将成为社区自治文化生成的一个契机。有学者提出,“民主政治的基础是个人权利的确认和保护。民主是在尊重个人权利基础上的多数决定,或者说是以多数决定来防止共同体的人格化身的为所欲为,从而保护公民个人权利的一种机制。”6归根结底,个人民主权力的觉醒能够催生社区自治文化。因为只有参与有可能影响政府决策行为的活动,才有可能达到直接维护参与者自身权益的目的,也才会真正有效提升居(村)民参与社区自治的意识。实现这一目标主要有赖于我国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二是依托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收缩社区行政力量。长期以来,人们把社区治理视为政府的一项行政职能。这与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一直实行的是全能型政府职能模式不无关系。收缩社区行政力量与培育社区自治文化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行政力量在社区无限扩张的结果,只能是以其他社会力量的萎缩为代价。目前中国改革已进入深水期和攻坚期,以简政放权为要义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越来越成为核心和重点问题。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突破和进展。在改革的第一阶段我们实现了“政企分开”,发挥出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这一关键阶段,我们的目标无疑是加快实施“政社分开”。社区治理体制要创新就必须先解决“政社分开”问题,这是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在社区治理层面,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需要将该缩减、取消的行政权力交由具备资质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承担。应严格界定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职能边界,限制行政力量的过多过频介入。只有行政力量收缩了,社会力量才能伸展。

社区管理体制范文6

想要明确掌握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的有效对策,首先就要对其概念予以理解.所谓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就是指社区管理和服务主体各方的组织结构、职权划分、协调机制、制度管理以及运行方式的总称.该内容的不是凭空而来的,它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完善发展逐渐转变而来的,完善的农村社区管理能力和服务体制的创新是影响农村建设和未来发展的重要内容,也与运行成本有着很大的关系,有助于农村形成良好的风气氛围.在基层民主政治逐步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农村管理和社会建设体现出了自治化的新特征,实施创新服务,构建农村建设完善体系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2坚持农村社区有效管理和服务体制创新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家经济水平持续攀升,构建城乡一体化、打造和谐国家也成为了社会探讨的主要话题,新农村建设逐步成为了党和国家的重要战略内容.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加强农村社区管理,创新服务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而言如下:第一,做好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创新有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在改革开放背景下提出的新举措,所谓的新不仅是要提高农村经济建设水平,还要加强管理、创新服务、做到统筹兼顾.做好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工作,能够帮助农村地区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完善管理水平,强化地区发展,并逐步提高农村人民的综合素质,从而全方位的提高农村的综合竞争力,真正构建和谐农村.第二,做好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创新有助于提高农民对政府的满意度.传统的农村管理形式比较单一,社区服务缺乏针对性,内部管理不协调,服务不到位,且监管不严,经常出现权责不明的情况.加强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创新工作,有助于改进社区中存在的问题,细化管理职责、确立明确的权利与责任,提升员工的素质文化修养,从而让他们坚持以百姓为基础开展服务,切实从农民的利益出发开展工作,提升他们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第三,做好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创新有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如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发展,我国的经济水平、国民整体素质都有了明显的提升,如何促进社会公平、统筹城乡发展、坚持一体化建设已经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做好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创新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坚持协调发展,进而更好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国家良好发展.

3新型的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形式

社区管理体制是阐释社区管理理念、落实社区管理内容、达成社区管理目标的一种新体系.在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新形势下,其结构特征也有了进一步创新,管理形式和管理模式更加多元,已经呈现出了全面开花的新局面,其职能和管理能力也有了明显的提升.

3.1政府主导型

顾名思义,“政府主导”就是指坚持政府在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中的基础性地位,利用政府服务加强社区管理,促进社区发展的模式.该类型主要应用于人口分布较为集中且地域范围较小的社区,它有利于对资源进行整合规划,便于集中服务,在具体设置上大多为“一村一社”或“多村一社”的形式.例如,某政府主导型社区管理模式,在具体建设过程中建立了便民服务站、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中心以及便民超市等等,依托政府管理集中开展服务,切实提高了村民的满意度,并搭建了信息平台,实现了新技术管理.总的来说,它主要是基于政府强大管理力量基础之上的服务创新模式,实现了社区成员的大面积覆盖,促进了农村社区的和谐统一.

3.2企业主导型

企业主导型是与政府主导型相对应的管理服务模式,它主要是基于企业管理基础之上的服务类型,社区基本管理大多数都基于企业供给,并形成了自我管理和服务的新形式.但是该类型的管理方式仅仅适用于发达的农村地区,在经济水平较好的地域才能实现企业的高效管理和服务.例如,我国河南某农村社区就坚持企业主导模式,探索出了一条村企合作的发展路径,对村民实施集中规划,村民即是企业内部人员,在很大程度上带动了村民经济发展.此外,该种管理服务创新类型,还能够加强村民自治,实现外来人民与当地村民的和谐发展,做到共同参与、共同管理,打造多元化发展的新农村.

3.3民间组织型

民间组织的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模式是打好社区组织基础,重视民间力量的一种服务管理形式,它较多的存在于“一村多社区”和“社区设小区”类型之中,村委会领导是组织的基础领导人.某农村社区就在发展建设中采用该种模式实施管理,坚持“产业趋同、共享利益”的原则,建立村委会,开展社区选举,选拔先进党员代表组织发展,并进行有效指导,实施农村自治.这样一来,就可以以村委会为基础载体坚持建设,做好社区服务,并实施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发挥民间力量集中精力办大事,从而更好的为社区服务.

3.4政府、社区互动型

从字面上不难看出,政府社区互动型管理服务模式就是强调政府与社区居民的协调合作,坚持两者的有机结合,坚持双向互动,探索政府行政与社区管理的有机衔接,该类型的管理服务模式大多针对“一村一社区”或“集中建设区”.我国江苏一农村社区就建立了该种类型的管理服务模式,建立了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设立了宣传咨询平台并打造了新的服务团队,加强建设服务站.经过两者的有机统一和协调发展,政府与社区实现了创新建设,深化了民主管理模式,将社区延伸到了政府管理之中,将政府与社区进行了紧密结合,真正构建了其纽带发展模式,形成了农村社区多元化发展的新样式.

3.5政府、社区、社会互助型

该种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突破了传统的管理样式,实现了政府、社区和社会的三方协作发展,有助于三者的互动,将多种力量集合在了一起,提升了管理和服务的有效性.该种类型适用于“一村一社区”的发展建设之中,做到了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居委会的有机统一,发挥了各方的巨大作用.我国辽宁某农村社区就利用了该种模式实施管理,提升了村民的自治能力,加强了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并实现了对制度、组织的有效保障,创新了组织管理新方式.与此同时,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的延伸,打造了政府窗口,为居民提供了一站式服务,将三方力量发挥到了最大化,并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了公共服务体系,真正探索出了新的发展机制.

4如何做到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的创新

在上述内容中,我们已经清晰直观的看到了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明确了解了其主要内涵和多元形式.如何根据这些特征,将其意义发挥到最大化,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服务,就成为了社会各界探讨的重要话题.下面我们就结合我国农村社区管理服务的基本情况,谈谈有效策略予以完善:

4.1逐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的观念认识

想要从根本上加强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的管理水平,就一定要提升广大人民和政府人员对其的认识度.对此,国家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帮助农村人民了解与农村社区管理有关的制度内容和相关法规政策,开展教育,组织学习,让广大村民切实了解农村社区管理与自身发展的密切关系,进而转变人们的传统观念.此外,社区内部管理服务人员也要明确自身的职责,从自身出发,树立新的管理理念,善于从广大百姓的角度出发看问题,完善服务,创新管理,从而做好社区管理,实现体制创新.

4.2健全完善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使其更加贴近群众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想要做好任何事情都要有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作基础,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的创新应用更是如此.对此,社区单位要健全完善具体的管理内容、细化管理规章、创新管理方法,使其更加符合群众的要求.首先,要实现综合办理和分类处置,开设窗口展开服务,对问题进行集中受理,取消以往的组班制模式;其次,利用现代化技术实施网格化管理,将管理人数分组规划,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施开展记录,加强人员管控,对社区管理实施网络运用;最后,采用服务制进行管理和服务,尤其是对面积大、办事不便的地区更是如此.社区要建立服务网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服务.

4.3坚持提升农村社区管理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农村社区内部的管理服务人员决定着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在本质上体现着农村的整体竞争力.社区要结合实际,做好管理服务人员的选拔工作,挑选素质能力过硬的员工上岗,做好岗前培训,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和鼓励政策,并实施综合考评对策,调查员工的社会满意度和村民满意度,从而不断提升管理服务者的综合能力.

4.4利用现代化技术开展网络管理和服务

随着现代化技术水平的逐步创新,以往的人工管理和服务模式已经落后于时展的潮流,将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于农村社区管理服务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能够建立信息资讯,一目了然的看到社区管理和服务情况,建立信息网,采取网络互动的方式与村民进行交流,及时了解他们的意见.与此同时,将网络运用到其中还能够帮助领导干部分析社区管理的进展情况,也更加便于对员工开展考评,加强管理服务的有效性.

5结束语

社区管理体制范文7

关键词:社区社区体育资源北京市北太平庄街道

1、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的经济快速腾飞,国民物质生活水平、受教育程度得到了普遍提升。党的报告中指出: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人们在满足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后,对社交、审美、健康等方面的需求在日益强化。在信息化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下,人们可以借助多渠道获取养生、健康等方面的信息,我国国民的健康危机意识在不断增强。健康危机意识的提升刺激了大众的体育健身需求。然而与竞技体育相比,我国社区体育的发展相对迟缓,多数城镇社区的体育资源都存在供应不足、质量不佳的问题,这使得居民日益多样化的体育健身需求难以得到实质性满足,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体育强国战略的推进和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基于此,本文以社会体育学为研究视角,对城市社区体育资源的现存问题及其成因展开了分析探讨,以期助力北京市及其他城镇的社区体育资源匮乏问题得到尽快解决。

2、调查对象与研究方法

2.1、调查对象。本文将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内37个社区中的社区常住居民及各社区体育管理人员作为调查对象。

2.2、研究方法。(1)文献资料法。作者通过中国知网、百度学术等文献数据库查阅了近年来国内外有关于社会体育学、体育资源供应与发展现状等方面的文献、书籍,并通过国家体育总局官网、北京市体育局官网、北太平庄街道社区信息服务网等相关网站,查阅了近年来出台的有关群众体育方面的相关政策文件,作为本文的理论依据。(2)问卷调查法。在初步走访北太平庄街道内各社区后,本文设计出分别针对于各社区体育管理人员及社区常住居民发放的两套调查问卷。其中,针对于各社区常住居民发放的调查问卷共计800份,回收有效问卷770份。针对于各社区体育管理人员发放的调查问卷共计50份,回收有效问卷48份。(3)深度访谈法。本文在对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的各个社区进行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后,有针对性的设定了访谈大纲,并对各社区体育管理人员进行了深入访谈,详细了解了北太平庄街道内各社区近年来的体育工作管理情况、岗位安排情况等。

3、城市社区体育资源的现存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3.1、社区体育资源管理体系不健全。(1)管理体制:专职部门缺失。目前北太平庄街道内并无专职负责管理社区体育的工作部门,其体育相关事宜主要由街道办事处的公共事业管理科和社区服务中心的文体中心共同管理。由于上述两个部门并不是“一家人”,而是归属于两个平级的基层管理组织,使得目前很多体育相关事宜在管理和安排上存在冲突,并频繁出现决策效率低下的问题。此外,街道办事处的公共事业管理科和社区服务中心的文体中心在负责体育相关工作的同时还身兼多项其他工作,并不以社区体育作为其唯一业务,这使得社区体育活动方面的相关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解决,街道内各社区的群众体育建设发展迟缓。(2)管理机制:权责利不明确。街道办事处的公共事业管理科和社区服务中心的文体中心作为两个平级的基层组织共同组织、管理社区体育活动,在工作中常常出现工作内容分配不均,各方权力、责任、利益分辨不清的情况。在共同处理体育相关事宜的过程中,两部门通常需要耗费巨大的沟通成本,每一道程序都需要经过多次协商,反复协调。因此,体育活动的相关安排和组织常常会出现工作效率低下、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的情况。其具体可表现为:当居民遇到问题时,不知道究竟诉诸于哪个部门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在工作过程中,两部门难以准确划分工作界限和工作量。当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好评时,两部门争功;出现问题时,则相互推诿、避责。北太平庄街道现行的社区体育管理机制使得很多体育相关事宜的组织安排往往以部门利益或避责为出发点,而难以真正做到以居民的实际需求为中心。(3)管理人员:专职人员不足。目前,据街道办事处的体育负责人反映,街道办和各社区的体育负责人均存在人手不足的问题。体育负责人由于其工作繁重,导致其对于社区体育资源暴露的相关问题敏锐度较低。具体而言,北太平庄街道内各社区在体育器材的保养情况、体育场地的卫生情况方面难以做到及时察觉,对体育器械的维护与检修间隔时间过长、对体育文化的宣传策略过于草率等。此外,由于街道办及各社区中有很多体育负责人并非体育专业科班出身,他们对于体育相关知识的了解不够充分,导致街道及各社区在体育器材的添置种类、体育器材的购买数量、体育活动经费的划拨额度等问题上都存在一定误区。因此,很多体育相关事宜的处理和安排出现了供需不匹配的现象。

3.2、社区体育资源总体供应不足。(1)社区体育组织数量较少。现阶段我国城市社区体育组织主要包含两种形式,分别是自主松散型的社区体育组织和或行政主导型的社区体育组织。行政主导型的体育组织是正规性质、接受社区管理的体育组织。自主松散型的体育组织是由居民自主发起的民间体育组织。北太平庄街道目前主要以居民自发组织的自主松散型体育组织为主。在国家体育总局的《社区体育指南》中,明确要求各城镇社区应同时包含上述两类社区体育组织,并以行政主导型的体育组织为领导,带动自由松散型的组织发展。目前北太平庄街道内行政主导型的体育组织较少,且缺乏对自由松散型体育组织的管理。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各社区多个自主松散型的体育组织均存在活动地点不固定、维权困难的问题。(2)社区体育场地的总量不足。目前北太平庄街道内各社区体育场地资源的主要问题表现为体育场地总量不足。截止2017年底,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国民人均体育场地使用面积为1.66m2,人均体育场地使用面积较前些年有了显著提升。但仍与国家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提出的人均2.3m2人均体育场地使用面积存在一定差距。目前北太平庄街道体育场地总量不足的问题与我国社区采取的体育资源供应方式有关。一方面,北太平庄街道仍延续社区体育管理者集中决策的形式对体育场地进行选定和规划,并未对居民实际需求、人口增长速度、人口密度等相关变量进行充分考量;另一方面,近年来北京市的常住人口飞速增加,更多的空地被用来盖商品房,也是导致体育场地总量不足的重要原因。(3)社区体育器材的供应单一化。在我国的《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中明确规定各城镇社区应具备14类基本体育器材。目前,北太平庄街道内多个社区皆以配备4-5种类型的体育器材为主。由于居民对于体育锻炼的需求存在一定差异性和不确定性,4-5种类型的体育器材难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要。体育器材在配备种类和配备数量上呈现的单一化问题,使得以老年人、女性、残疾人群体为代表的社区居民在体育锻炼时能够选择的器材种类十分局限。这主要是由于目前北太平庄街道内各社区仍采用以供定需的决策方式配备体育器材。居民即便作为体育器材的使用主体也难以发挥其主人翁作用,对社区供应何种体育器材的话语权较低。长期使用此种供应模式必定会造成体育器材在数量、类型等方面的错位。社区本供应体育器材本应以服务居民需求为出发点,但在实际供应过程中却未真正做到尊重居民所需,了解居民所想。(4)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不足。社会体育指导员是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进行组织管理的工作人员。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与社区居民之间的比例为1:3994。在本次调查过程中,即便是热衷于体育锻炼的居民,也仍有大部分对其社区是否聘请了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性质、工作职责表示不知情。缺少专业体育人员的指导是阻碍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与推进的现实问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匮乏导致北太平庄街道内各社区居民目前呈现出运动成效低、运动积极性淡漠的现象。(5)社会体育文化的宣传不利。近年来我国所提倡的体育强国发展战略,其首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做好体育文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体育文化的普及和发展可帮助社会大众正确认识体育,了解体育,从而积极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来。目前,北太平庄街道各个社区的体育文化普及程度较低,其中体育宣传的经费不足是阻碍社区体育文化宣传的重要影响因素。我国用于社区体育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和体育等,每当政府下发财政拨款到达后,其拨款首先用于大型体育场馆的建设与维护,如,公立体育场馆等。在体育活动经费不多的情况下,体育文化的宣传形式选择有限,这也使得各社区在体育文化的宣传上呈现出相对单一化、形式化的特点。目前,北太平庄街道内多数社区采用制作短视频、宣传海报作为体育文化推广的主要形式。这类宣传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社区体育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但该种宣传形式互动性较差且难以深入人心,无法对于体育文化的宣传和推广起到实质性作用。

4、结语

社区管理体制范文8

在各级党委的关注下,社区思政工作的内容日渐丰富,并且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其一,加大宣传中央精神与路线的力度。在党员中进行一些中国特色主义理论论述宣传,重视“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广大职工与居民群众的政治敏锐性,增强大局观念,坚定和党中央的信念一致。其二,加强日常教育工作,对突发性事件以及热点话题进行及时的讨论,形成一定的时事观念与形势观念。其三,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与无神论的教育,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干部和居民群众反对愚昧以及抵御歪理邪说的能力。其四,加强理想信念的教育,展开信念、信心、信仰、信任的“四信”教育以及爱国、爱社会主义、爱党的“三爱”教育。其五,加强讲文明、树新风教育,进而弘扬正气,宣传建设公民道德的纲要,尽可能增强居民群众的文明程度与综合素质,进一步为营造良好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治安环境以及生活环境提供可靠的保障。

二、社区思政教育工作中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区思政教育工作中出现了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社区居民思想政治观念和参与意识淡薄

社区人口构成复杂,居民的经济条件、文化程度、生活习惯也各不相同。随着中国人口的老龄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社区居民包括各行各业的人才。作为思政教育工作的主要对象,居民对思政教育的接收程度和认同程度参差不齐。部分居民对社区思政教育不够重视,社区意识、认同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参与社区活动没有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社区思政教育者的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城市社区思政教育者的队伍良莠不齐,部分人员文化素质低,没有相应的文艺体育才能,协调管理能力较低,作风不够扎实。这样的队伍很难解决社区的思政教育问题。居民对社区也难以产生很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对社区的思政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不高。所以,社区思政教育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三)社区思政教育工作的运行机制有待完善

第一,社区思政教育工作理念不能与时俱进。现代社会随着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政府的服务功能日益突出,而思政工作的服务性特点也变的非常明显。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以管教的态度进行思政工作的传统依然存在,这就使得思政工作难以亲近群众,不能深入人心。第二,社区思政教育工作脱离实际。比如在实践中,关于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就业岗位缺乏、行业薪资分配不公等问题造成的一些社区居民心理情绪波动,往往引发一系列的矛盾和冲突。而面对这些思想上的问题,以往的思政工作只能尽力稳定居民情绪而找不到根本的解决办法。这正表明了我们的思政工作对社区居民的了解不够,工作方法有待改进,对象性必须加强。对于不同的群体,根据他们自身的特点和需求,在实际工作中要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有针对性的展开工作。第三,社区思政教育工作不能随机应变。社区的流动人口(如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政工作难以落实就是最显著的例子,他们是一个流动性强的弱势边缘群体,思想情绪极不稳定,往往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后又找不到良好的解决途径,这为社区积累了一定的不安定因素。第四,社区思政工作的系统性不够,资源投入不足,在经济待遇方面也明显偏低,就使得社区思政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受到影响。第五,社区思政教育工作的管理机制落后。目前社区思政工作手段主要依靠黑板报、宣传栏等传统工具支撑,很难看到新鲜的载体、现代化的工具。这都导致了思政教育工作的效率普遍较低,效果也不够明显。社区下达的思政教育内容相对枯燥、乏味,形式单一,根本无法达到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更无法深入到人们的内心世界。有些社区与一些商业机构共同组织开展的活动,虽然也打着义务为民服务的旗号,但商业味太浓,居民群众兴趣不大、参与不积极,结果成了“社区搭台、商家谋利”,社区费了力,居民并不买帐。

三、加强社区思政教育,提高社区管理服务质量的方法

在新的历史时期,提高社区思政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必须从实际出发,夯实基层社区思政工作,做到内容更新,策略求新,途径创新,提高社区管理服务质量,使社区真正成为党和政府沟通居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从而凝聚人心,形成合力,奏响和谐社区的壮美乐章。

(一)提升居民参与意识,搞好社区文化建设活动

社区要根据社区实际,充分挖掘居民的兴趣特长,进而建立一些多样化的文体队伍,举办一些内容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社区文化活动。同时要求文化活动一定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并且和居民群众的生活需求与思想实际相结合。和思想实际。搞好社区文化建设活动,可以促使不同群体的社区居民在共同的文化活动中得到共鸣,增强归属感、认同感、亲情感。

(二)以建设社区思政工作队伍为重点

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思政工作所承担的责任更大了,进而一定要加强对社区队伍的建设,为开展思政工作奠定人力保障。一方面,努力提高社区干部的综合素质,提高他们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思政工作能力,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群众的知心人,通过为群众办实事,真正提高思政工作的实效性与针对性。另一方面,扩展社区思政工作队伍的覆盖范围,充分调动小区自治功能,达到小区内居民群众的自我教育,进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以及志愿者,投身到小区的文化建设与活动当中,抵制一些不良风气、不良思潮以及不良行为。

(三)改变工作理念,树立服务意识

与以往的行政管理式的工作理念相比,服务意识无疑是当下思政工作中最应注意的一点。在进行思政教育时,要区别对待不同的群众,要根据他们的不同性格特而采取不同的方式。而在具体的宣传过程中,则要树立始终如一的服务理念,主动关怀群众,积极主动,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与此同时,要更加注重针对性,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群都要加强教育。比如,如果一些群众对于思想政治知识的理解还比较浅显,工作人员要注意语言的规范性和语气的缓和,要有足够的耐心,以此以服务的内涵来提升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而另一方面,由于社区的居民是构成社区的基本单位,而社区又是社会的基础,所以提升全民的思想政治觉悟,关键是从个人着手。树立服务意识,以人为本,相信从工作理念上的根本改变会成为提升社区整体的思想政治水平,进而成为陶冶民族精神内涵的关键。

(四)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

思政工作和创建工作均需要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只有不断加强实现的制度化,才可以确保思政工作的持久性与经常性。对于社区党组织而言,首先,一定要建立相应的物力、人力投入机制,确保资金的来源;其次,一定要建立自身以及支部党员的会议制度与学习制度。这样就可以充分发挥党员应有的作用,尤其是发挥在职党员以及干部职工应有的作用,进而促使他们可以积极参与到社区思政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当中,加强对长效机制的探索,进而确保工作的顺利展开,通过对社区以及单位的共建,并且通过这些机制发挥在职党员八小时之外的作用,让他们可以和社区活动展开密切的配合,进而促进社区思政工作的全面展开。

(五)以职工居民的思想和需求为切入点

在社区开展思政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将职工居民的生活需求与思想需求当成是着手点,实现有的放矢。同时社区干部可以通过进居入户的形式,及时掌握居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了解一些热点与难点问题,尽可能实现“民有所求,我有所应”的目标。随着新形势的不断变化、新情况的不断出现,一定要及时了解动态,采取应变措施,让思政工作更加贴近人心,展开多样化的思政工作。同时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了解社区情况和民意,进而邀请更多的党员干部以及居民群众参与到居委会的工作当中,出谋划策,共同商议社区的发展与管理;还可以通过登门拜访、倾听群众建议和心声的方式,做到“知底、知情、知心”。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