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下农村留守幼儿成长支持思考

乡村振兴下农村留守幼儿成长支持思考

摘  要:留守幼儿的成长关爱是乡村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工作内容。对农村留守幼儿的成长支持,应当结合当前乡村振兴的工作内容,将其纳入乡村建设中进行。通过发展乡村普惠性幼儿园,为留守幼儿提供入园机会;基于多方协助,为留守幼儿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整合乡村文化资源,为乡村留守幼儿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成长支持。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留守幼儿;成长支持

农村留守幼儿是我国乡村家庭的希望,儿童的健康成长关乎家庭幸福。作为乡村社会的成员,留守幼儿也是我国乡村振兴和乡村发展的未来建设者。

一、农村留守幼儿的成长需要多方面的外部支持

农村留守幼儿是指生活在农村地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0~6 岁儿童。与适龄入学儿童相比,留守幼儿由于父母外出务工造成的家庭功能缺失,使其可能无法得到和非留守幼儿一样的悉心照护。同时,留守幼儿隔代教育现象较为普遍,祖辈的教养方式不合理和照管能力不足,可能导致留守幼儿的成长面临着安全和教育等多方面的问题。农村留守幼儿面临的问题并非仅仅源于家庭,对留守幼儿的关爱和教育也不能只局限于家庭环境。布朗芬布伦纳提出的生态系统理论,提出人的发展处于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生态系统之中,人的发展动力来自人与其所处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1]在生态系统的结构中,与儿童有着最为密切联系的父母和教师处于微型系统(microsystem),儿童成长受微型系统的影响最为直接。中间系统(mesosystem)由微型系统所构成,主要包括家庭环境和学校环境的联系。外层系统(exosystem)指儿童成长所处的现实社会环境,如地区经济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宏观系统(macrosystem)中的儿童福利政策和文化要素是对儿童影响最为直接的系统因子。[1]基于这一理论,乡村留守幼儿的成长,不仅需要从微观系统获得来自父母的照护以及教师的保育和教育,也需要来自乡村成长环境的更多支持。

二、农村留守幼儿的成长与乡村发展建设水平密切相关

探究我国农村留守幼儿面临的成长困境和支持策略,需要基于乡村幼儿所处的环境要素进行分析。《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和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方面。[2]因此,农村留守幼儿问题的出现与乡村发展建设水平密切相关,是“三农”问题在乡村儿童教育、成长和乡村家庭方面的具体表现。对农村留守幼儿的成长支持与教育帮扶,需要首先改善农村幼儿成长的外部环境,为留守幼儿家庭提供便利的养育条件,提高乡村公共服务水平,统整各类资源助力留守幼儿的关爱保护。

三、乡村振兴战略下的留守幼儿成长支持策略

201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 - 2022 年)》,阐述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并提出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等乡村振兴原则。[3]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要求,可以看到对于乡村儿童的成长和关爱涵盖于具体的工作内容之中。其中“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繁荣发展乡村文化”等主题,[3]为农村留守幼儿的成长支持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

(一)教育先行:大力建设农村普惠性幼儿园,为留守幼儿提供入园机会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 - 2022 年)》中明确指出,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至少办好 1 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3]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是党的提出的“幼有所育”“弱有所扶”要求的具体体现。在学前教育“公平而有质量”的发展主题下,普惠性幼儿园为农村留守幼儿家庭免除了父母外出务工、子女无法得到科学看护和教育的后顾之忧。首先,从学前教育发展的功能来看,幼儿园为农村家庭解放了劳动力,父母可以有更多时间投入到乡村建设和生产劳动中,间接提升了农村家庭的经济收入和幸福感。其次,从教育的人才培养功能来看,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基础,为幼儿未来的发展创造良好开端,也在培养未来的乡村建设者。最后,从教育的文化功能来看,学前教育通过乡土课程构建等方式,对农村优秀传统文化起着传承和创新的作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工作要求,应更加重视农村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这不仅是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保障农村留守幼儿生存权、发展权和受教育权的重要手段。根据“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发展农村普惠性幼儿园,需要结合各地农村适龄幼儿的人数和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具体情况,对地区学前教育需求进行预测,有效配置学前教育资源。第一,从教育资源总量上,保障乡村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充足,为农村留守幼儿提供更多入园机会。如幼儿园的物质条件和幼儿教师的师资配备,要适当向农村地区倾斜。第二,从教育资源配置上,需要关注乡村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对其课程实施、卫生保健工作等内容进行有效监督,保障普惠性幼儿园的办园质量。

(二)多方协助,为农村留守幼儿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也是对儿童成长影响最为深远的角色。但是由于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务工造成的留守幼儿家庭教育问题,将会影响幼儿的成长和发展。有关研究发现,父母外出情况将影响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尤其是母亲的外出使得留守儿童的日常生活照管和情感寄托出现缺口,进而使留守儿童面临更多负面情绪困扰。[4]父母的陪伴和有效的亲子互动,对幼儿的身心健康都有着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5]“设区的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档立卡,提供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关爱服务,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5]农村留守幼儿的成长支持和留守幼儿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不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乡村振兴建设事业的一部分。需要各方力量统筹协助,为农村幼儿家庭提供帮助。这一法案中还明确要求开展社会协同,村民委员会可依托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设立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5]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是保障乡村民生的重要内容。在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将留守儿童帮扶关爱与乡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建设整体考虑,比如增强乡村妇幼健康服务的能力,以保障幼儿身体健康。通过发挥公共服务机构的多样化职能,为留守幼儿家庭提供全方位的家庭教育指导。同时,发挥乡村幼儿园家长工作的作用。幼儿园作为保障幼儿权益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责任主体,需要结合本园开展的家长工作,通过设立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专题讲座,提供家庭育儿咨询,组织留守幼儿家庭亲子活动等方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针对留守幼儿父母无法经常回乡探望的困难,可利用“互联网 +”的思路,提供线上家园共育平台,开发线上亲子阅读、亲子游戏等资源,以及推送科学育儿理念与方法,使农村留守幼儿父母在远程实现对子女的关爱和教育。

(三)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农村留守幼儿成长提供文化资源

农村留守幼儿作为乡村成员的一分子和未来的乡村建设者,肩负着传承、创新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使命,理应获得更多的文化认知机会和多元的文化体验。繁荣发展乡村文化,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乡村公共服务文化体系建设为载体,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建设文明乡村,是重要的乡村文化振兴战略。[3]在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应明确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对象也包含乡村儿童。在保护利用乡村传统文化的工作中,也要重视乡村儿童作为乡村文化传承者的作用。基于“以儿童为本”的理念,可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机构建设中,面向乡村留守幼儿和其他年龄段留守儿童提供专项文化服务。在开展公共服务建设与质量提升的同时,将乡村留守幼儿的帮扶与公共服务机构的功能建设整体考虑,为农村留守幼儿成长提供更多支持。比如乡村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机构,可增加幼儿和少儿群体的图书购置以及文化活动的安排,设立少儿图书室、绘本阅读室,组织面向农村儿童的文化活动,如组织童话剧演出、儿童体育游戏比赛等。乡村幼儿园也可结合本地情况,依托乡村文化服务机构和设施开发乡土课程文化资源,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土文化课程,并邀请留守幼儿家长共同参与。“人生百年,立于幼学。”人在幼年时期所获得的照管和教育将对其今后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我国农村留守幼儿的教育和发展,需要来自家庭、幼儿园和乡村社区以及政府的关注与帮扶,乡村应“举全村之力”乃至举全社会之力,统整各类资源,才能更好地促进农村留守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作者:段媛媛 单位:洛阳师范学院